120急救中心管理岗位

2023-06-19

第一篇:120急救中心管理岗位

120急救中心服务管理

“120” 急救中心服务管理规范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120”急救服务体系,确保市“120”急救中心网络的正常运行,更好地对突发事件及危重病预案实施快速、有效的抢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根据启东市卫生局关于“120”急救服务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细则:

第一章

120急救服务体系

第一条“120”急救服务体系设有“120”急救电话两条线和外线电话一部(电话号码831060

53、18752816078),现有救护车四辆,其中两辆救护车确保在启东市范围内正常运行,一辆救护车为市外接送病人专用车,另外一辆作为维修备用车。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派用救护车。特殊情况,必须经过“120”指挥中心,报告值班院长同意后才能动用。

第二条

“120”急救服务体系配有4名医生、5名护士、1名接警员、4名驾驶员,共同组成“120”急救小组,统一属于急诊科管理,驾驶组在执行“120”急救服务工作细则的同时,服从行政办公室双重管理。

第三条

“120”实行24小时双班制。

1、

2、 护士:正副班护士24小时上班,就餐半小时在值班室。 随车医生、驾驶员:在确保3分钟内(冬季8分钟内)发车的前提下,可自行调节就餐时间。正班出警后,副班应立即到位。

第四条

医生组、护士组、驾驶员组必须严格执行考情制度。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排班,并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值班表报院部办公室。

第五条

根据省卫生厅及南通市卫生局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必须确保市内一辆救护车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动用第二辆车出长途。

第六条 “120”急救收费执行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价格标准,救护车费为每公里2元(含来回里程),其他收费按实际项目收取。收费由随车医生负责,必须开具医院正规的收费依据,不得多收、漏收、少收和违规收费。

第七条 急救中心下设七个医疗急救站:市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吕四)、市第三人民医院(原传染病医院)、第四人民医院(启西)、第五人民医院(江海)、第六人民医院(王鲍)、第七人民医院(海东)。各急救站救护车必须按规定具有统一的标饰,在本院车辆不能满足救护需要时,由120急救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调度。

第八条

“120”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值班人员一律住在值班室,保持通信畅通,每次接听电话不得超过3响。

第九条 “120”服务体系必须坚决执行“先抢救后付款”、“就近救急”的急救原则,服从统一调度,严格岗位职责,确保抢救设施的完整和完好,认真执行告知和报告制度。

第十条

所有急救用车必须确保一医一护一驾。

第二章 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120”当班护士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严守岗位,确保“120”急救电话的畅通,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二条

值班护士不得在值班室内集群谈笑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三条

接警护士在接听电话时必须温柔,用语文明,态度和蔼,不得有粗话、脏话或有厌烦情绪。

第十四条

接警护士接到求救电话后,必须详细问询:病人姓名、年龄、病情、事发地点。并立即通知值班驾驶员和跟车医生出车,备班人员到位。同时与所指派救护车辆的车号、驾驶员及跟车医生、护士姓名等,一并做好记录(时间精准到时、分)。

第十五条

随车护士抢救病人,必须服从医师安排,协助医生做好现场抢救。严格执行医嘱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复一遍,核对无误时方可执行,并做好记录(时间精准到时、分)。

第十六条

随车医护人员必须守在病人身边,随时观察病情,不得坐在驾驶室内。

第十七条

跟车医师到达现场后,必须立即下车,仔细询问病情和体格检查,作好记录,并迅速作出判断,根据病人相关生命体征,决定现场或回院抢救。

第十八条

在他院接转病人,必须床头交接,根据病人病情,在确保途中安全时方可接回。如病情危重,不能确保途中安全,而病家执意要转院者,必须交代清楚,由对方医院及病人或其家属签字后方可接回医院抢救,应要求需转出医院者,必要时有相关专科医生随车陪同。 第十九条

随车医师遇病人心跳呼吸骤停,应就地给予心肺复苏等抢救;遇农药中毒、溺水、触电、重度挤压伤等危急病人,必须给予基本的紧急抢救处理后,再转回医院。

第二十条

跟车医师应掌握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技术,在抢救外伤病人时,避免造成再损伤,延误抢救时机。

第二十一条

遇到特大群体灾害时,必须及时向120指挥中心、医院总值班或值班院长报告,启动《启东市人民医院重大突发事件急救预案》。

第二十二条

救护车接到病人后,跟车医护人员对危急重病人应在到院前及时告知120值班人员,由120值班人员通知急诊或相关科室医生作好抢救准备。

第二十三条

病人到院后,工作人员应立即下车,协助病人转运入抢救室,并立即向接诊医师介绍病情、生命体征及用药情况。

第二十四条

抢救完毕后,当班医师必须及时清点物品及仪器设备,随时做好物品补充剂仪器的维修,确保药品齐全,仪器性能完好。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定期做好车辆检修、保养和清洗、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节约用油。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交通法律法规,确保用车安全行驶。

第二十六条

“120”救护人员接到出车指令后,不得拒绝出车,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提前汇报请假,安排好代班,并及时书面通知“120”指挥中心。 第二十七条

遇救护车途中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必须向“120”指挥中心汇报,并请求另派车辆,告知出车地点及救护地址。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值班前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第三章 抢救特大突发灾难性事故的预案

第二十九条 组织建立灾害性事故的抢救系统,由分管院长、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下设二个抢救小组,名单及电话见附一。

第三十条 急诊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

第三十一条 “120”值班护士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通知总值班,由总值班通知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后勤等有关负责同志,由各部门负责同志通知有关人员,迅速组织抢救。

第三十二条 急危重伤病员到院后,急诊当班医师与灾害事故抢救组成员一起立即组织抢救,进行必要的监护和检查,并对伤病员进行分类疏散。

第三十三条 护士长负责急救药品及设备仪器的管理,各种抢救药品、物品要实行“四定”(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各类仪器要保持性能良好。救护车内药品、器械等由随车医生负责。

第三十四条 医院灾害性抢救指挥系统,抢救组成员,总值班及其他有关人员接到抢救通知后,应立即到位,服从安排。抢救指挥系统与现场救护人员保持联系畅通,及时根据现场情况,调整人员,调拨急救药品,组织各科协作,并根据情况迅速组织其他救护力量参与抢救,协调并通知各有关科室做好准备,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后勤部门必须确保物资供给。

第四章

处罚措施

第三十五条 各类人员凡违反以上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或有投诉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罚。对问题比较严重、认识态度不好,有抵触情绪的,给予待岗、调离急救中心等处理;对因工作失职,贻误病人抢救而造成后果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处罚标准按医院行为指标考核方案执行。 第三十七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当事人承担。

第三十八条 该细则从2012年03月01日开始实施。

启东市人民医院

启东市120指挥中心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第二篇:120急救中心2012年管理草案

2012年120急救中心车辆、急救、出车管理草案

为顺应当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急救需求,实行院前急救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急救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订以下制度及奖惩措施

一、驾驶员工作制度

1、急救中心司机负责救护车的使用、维护与清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证车况性能良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救护车不得上路。

2、上班后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下班后要加足油、水、及时排除故障,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3、保证一线救护车24小时正常运行,行车要坚持安全第

一、速度第二的原则,完成出车急救任务后,做好行车记录。

4、驾驶员要熟练掌握急救范围内的地形地貌,接到急救指令后能迅速及时地到达急救现场,不得中途办私事和单独出车。

5、驾驶员不得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不得抽烟,与人闲谈,驾驶室中不得私自带人;病人及陪同人员上车关好车门后再启动车辆。

6、执行救护任务时,应使用警报灯,严格遵守公安部门关于警报和标志灯的管理规定。

7、与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救护任务,在急救工作中,服从医疗急救的需要。

8、到达急救地点,如找不到病人,要及时与120调度中心联系,调度中心同意后,方可返回。

9、驾驶员应接受急救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服从120调度中心的调度和安排,接“120”派车指令后, 5分钟内出车,根据任务完成及现场情况,及时将急救工作信息反馈120调度中心

二、车辆维修管理

车辆发生故障后须立即报告中心主任,经主任同意后,请示院办后进行维修,有关维修细则由院办制定

三、燃油管理

1. 驾驶员需加油时,到调度室办理取加油卡手续并填写加油登记表

2. 奖惩 按照百公里油耗17升标准,冬季12月、1月、2月(车辆启动预热)夏季5月、6月、7月、8月、9月(空调)另加2升,再根据里程数、得出总汽油量和金额,结余部分奖励个人50%,超出则罚个人50%。

四、出车管理

1、 值班车除急救外,任何人不得借用,已经发现,严肃处理,如造成一切不良后果自负,扣发当月奖金,

2、 参照临近市县兄弟医院,出车补助驾驶员、急救医生每人次各10元

3、 送病人出院提30%(保证120急救任务外,可适当安排接送出院病人)

4、 病人转院提30% 医疗急救项目收费标准

安徽省卫生厅 皖价费(2003)220号文件

救护车费 12元 说明:往返路程5公里以内12元,超过5

公里每公里加收3元(含来回里程)

院前急救费 40元 急诊诊断费 4出诊费 10氧气费 10-50 元 元 元

第三篇:120急救车辆管理规范与120驾驶员管理制度

附件1

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车辆管理,保证急救车辆安全有序正常运行。

3.掌握车辆状况,拟定车辆维修,保养计划,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车辆违章及交通安全事故;按计划组织车辆维修,保养,年审。 4.做好车辆年审工作,抓好修理质量,节约经费开支。 5.建立车辆档案和各项工作统计。

6.组织驾驶员的学习,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全面了解驾驶员的工作和思想情况,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7.建立驾驶员档案和备用驾驶员资料,培养年青骨干。

附件2

120驾驶员职责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协助科室主任做好车辆的安全工作。

2.驾驶员负责本驾驶车辆维护、登记、督促维修,处理日常行车事故。 3.学习安全行车知识,掌握所驾驶车辆技术性能,不断提高驾驶水平。 3.服从120调度指挥,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办私事。

4、密切配合、协助急救医师,安全完成急救任务。

5、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运医院。

6、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7、配合医务人员严格按规定收费,栏目清楚,字迹工整,收费后一定为患者开具发票并盖章。

8、做好接班前的车辆检查,认真保养车辆。

9、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和随车物品固定牢固。

10、上班期间严禁钦酒,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

11、下班时锁好车辆门窗,严防随车物品丢失。

附件3

120急救驾驶员守则

1.积极参加学习,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事先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工作岗位。

3.按时作好车辆的自检工作,保持车容整洁,认真保养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4.遵守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质量,对病人热忱、礼貌、不乱收费。

5.努力钻研业务,做到不懂就问,互相帮助,以老带新、共同提高,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6.发扬主人翁精神,提合理化建设,勇于批评和自我批平,团结友爱,共同进步,为院前急救作贡献。

7.着装整齐,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以保持急救单元整体形象。8.凡120调度室派车,不得无故不出车或私自借故出车。

附件4

救护车清洁、消毒制度

1、执行任务必须保持救护车车身、医疗仓、警报器、随车物品的干净整洁。

2、驾驶员必须做好救护车除医疗仓外其他部分的清洁工作。

3、驾驶员下班前必须做好车辆清洁,锁好门窗。

4、不定期清洁发动机、电瓶、底盘。

5.驾驶员每天在接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填写车辆保养维修情况表,并上报院领导和办公室。

6.汽车轮胎必须不定时进行全面检查,对扎钉较多,磨损较严重的必须更换。

7.急诊科护理人员每天必须保证对急救车辆进行一次紫外线消毒工作。

第四篇:120急诊急救管理规范

急诊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海口市人民医院急诊科

(1)抢救流程 24h开通急救绿色通道:

①急危重症:复苏室抢救病情稳定后ICU、专科病房、抢救室、观察病房等

②创伤外科:严重多发伤急诊手术室,手术后ICU、创伤外科病房;或观察室清创处理后留观、创伤外科病房、输液室等 ③一般急症:处理后专科病房、观察病房、输液室等 (2)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急诊值班医师、护士应立即向医院总值班、医务处以及急诊科科主任汇报,必要时直接向分管院长汇报,抢救工作按原医院规定以及急诊工作制度执行,急诊科科主任负责二线值班会诊抢救。急诊科的医疗抢救工作服从医务处以及医院抢救小组的指导。 (3)院外紧急外派抢救医务人员:

①急诊科服从医务处或总值班(夜间)以及院级领导紧急外派抢救指令。

②急诊抢救人员常规组成:急诊内、外科值班医师、急诊科值班护士各一名。额外人员指派由医务处或总值班临时决定。具体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定,服从医院统一按排。

③急诊抢救人员派出时间内值班替代由医务处调配。 ④急诊科应准备好紧急外派所需要的急救药品、抢救器械。 (4)其他部门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备足各类救灾物资。救灾物资的使用,根据灾情,由领导小组统一调拨和安排。掌握各病区、病床、常用药品、可动用医疗队人员的数量,协调好应急通信设备、紧急供电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的紧急调用。

1 (5)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及事后总结工作。

急救医疗管理制度

1.急救医务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急救指挥调度,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未经科室同意,不得私自调班。

2.出诊医务人员在接到调度中心指令后,应在五分钟内出车。 3.急救医务人员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佩戴胸卡,对病人或家属要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4.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进入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情况,对危重病人的病情需及时告知家属,并请病人家属签字。

5.抢救病人要严格遵守急救医疗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处理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6.接送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其生命体征变化,便于及时处理,严禁不动手或坐在驾驶室接送病人,如遇危急情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7.加强查对制度,如药名、给药剂量、给药方法、配伍禁忌等,及时书写院前急救病历。

8.保管好急救药品和器材,当班用完,当班补充,使仪器设备处良好状态。

9.如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特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洪水等),接到急救指令,争分夺秒,参与急救。

2 10.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活动,完成医务科交办的其他任务。

车辆管理制度

1.救护车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服从中心调度室的指挥,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迅速完成出车救护任务。长途或拆迁、保障等公务出车一般情况下由调度直接安排,必要时由车管科或分管主任酌情安排。 2.救护车平时应按规定停放在车库内,定人、定车、定车库,责任到人。救护车上的设备、附件不得私自拆卸,必须变动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拆卸。

3.救护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证车况性能良好。及时清洗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为防止传染病交叉感染,用后及时消毒。按照驾驶员等级范围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

4.提前15分钟上班,做好出车前准备工作。下班后要加足油、水,及时排除故障。安全行驶,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执行操作规范,确保行车安全,完成任务后及时返回值班岗位,不得途中办私事和单独出车、私自出车。 6.当班驾驶员严禁饮酒,不得酒后驾车。驾驶车辆时,不得抽烟,不得与人闲谈,驾驶室内不得私自带人,病人及陪护人员上车后应关好车门后再启动车辆。

7.执行救护任务时,应使用警报灯,严格遵守公安部门关于警报和标志灯的管理规定。

8.按期参加年检,年检或大修由车管科组织实施。汽车修理由驾驶

3 员填写修理单。

9.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驾驶员应及时报警,保持好现场,同时向调度中心报告,车管科、分管主任负责调查和处理。 10.车辆发生机械事故,由车管科或分管主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调查、分清责任并进行处理。 11.未经领导批准,救护车不得私用出站。

通讯调度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调度室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120”急救电话畅通。 2.严禁私自使用急救专用电话,接班后立即试通求救电话并和分站联系,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有关人员,排除故障,确保急救线路通畅,并按规定定时巡查机房。

3.不准在调度室会客,未经同意,非本科室人员不准入内。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吃零食、看闲书、闲谈说笑、大声喧哗及做其他与调度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严禁私自携带各种软盘、光盘上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进行与“120”工作无关的操作,防止丢失机内重 要文件。

5.调度员必须准确、及时调度,努力锻炼口头表达能力,接受呼救时,讲普通话,语气和蔼,语言精炼。

6.熟悉掌握全市的地理方位,区、街、巷名称及路况,提供最佳行车路线。

7.熟练掌握规范用语、医学术语,不断钻研业务技术,认真询问呼

4 救信息(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症状、体 征、住址、接车地点等),做好各项记录。

8.遇重大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呼救时,要立即向中心领导汇报。 9.调度员除认真记录呼救信息外,还应负责询问和记录每一位急救病人情况,对计算机所列项目准确录入,不得空项,并及时存入计算机,不能丢失。

10.外单位人员需调阅资料必须由调度科科长向中心领导报告并同意后方可调阅。

120急诊急救收治规范

急诊质量管理始终是急诊工作的核心。急诊质量控制要围绕“快、准、好”的原则,所谓快,就是要从分诊、接诊、检查、处理、抢救、留观、转归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分秒必争,不拖延;所谓准,就是要求分诊、诊断和处理的准确率高,漏诊、误诊率低;所谓好,就是要求病历书写质量、器械设备完好率、抢救成功率、病人满意率都好。从实际急诊工作的实践证明,要做到“快、准、好”就必须注意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⑴急诊科医务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责任心,切实做到主动、热情、礼貌、周到、细致地服务,力求做到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

⑵要自始至终强调“急”字,强调严格的“时间”观念,充分体现出医务人员与时间抢生命的高尚品质和工作态度;

⑶要力求保持急诊器械设备的完好率,急诊药品配备数量质量都符合要求,做到专人专管,严格交接班制度,避免发生因器械设备或急救药品问题而招致影响抢救工作进行事件的发生;

⑷严格规范各种记录、表格资料登记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 ⑸认真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⑹严格执行急诊抢救操作程序; ⑺重视技术培训,锻炼过硬本领;

⑻重视病人和家属的主诉,真实完整地了解病情,防止技术诊断上的片面武断或疏漏大意;

6 ⑼不得在病人面前讨论病情,不得对同行出于忌妒或其他原因而制造医患矛盾,也不可不留余地地向病人或家属随意许诺“无危险”,要根据病情发展及时向家属通报病情,使家属有相应的思想准备;

⑽切忌不懂装懂和自以为是,对危重疑难病人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会诊医师,防止由于医务人员的因素招致贻误病人病情的恶果;

⑾医务人员要恪守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杜绝因病人家属与医务人员之间发生“经济往来”问题而招致的医疗纠纷难题。

一、 严格执行收入住院标准

二、 切实落实各项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医患沟通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请示汇报制度

三、 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依据《抗生素使用原则》

第五篇:120急救车感染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救护车应专车专用,不能与普通车混用。急救药品及设备应按要求统一装配,用后及时补充。

2、每天使用后均应做好消毒处理,并及时登记。

(1)接送普通患者后,车内物体表面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作用10分钟,再用清水祛除残余消毒剂,开窗通风30分钟以上

(2)接送传染患者后,车内物体表面用有效氯2000mg/L擦拭作用30分钟,车内使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消毒1h,开窗通风30分钟以上

(3)病人的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按1:1(体积比)比例加入50000mg/L含氯消毒液(5%84原液)混匀后加盖作用2小时,再倒入卫生间下水道

二、具体要求:

1、车内用物配备齐全,包括医务人员的防护用品、手消毒剂以及环境消毒物品和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利器盒等

2、患者在用担架前,要铺好一次性床单或中单,使用后的一次性床单或中单按感染性废物管理

3、根据感染性疾病传播途径及可能发生的感染风险,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帽子、手套、护目镜、面罩、防护服、鞋套。如接触不明原因疾病按照《隔离操作规程》执行。由医护人员指引司机及患者、陪护人员做好相应隔离防护措施。发生职业暴露时按《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进行处理和报告

4、如被患者血液、其它体液溅入眼内时应先清洁双手,用手指撑开上下眼睑,并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反复冲洗双眼5-15分钟;如溅到皮肤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5、污染衣物及时更换置于医疗废物袋中并进行标识,送洗衣房进行消毒处理,参照《医院被服管理制度》执行

6、使用的呼吸机螺纹管、简易呼吸器等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置于封闭的容器中,交由消毒供应中心集中回收处理。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7、使用后的锐器、一次性器材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禁止途中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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