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的情况汇报

2022-10-28

汇报与我们的生活、工作时密不可分的,关乎到个人的职业生涯和企业的竞争力。想必很多朋友在汇报写作中,遇到很多难题,应该如何正确开启汇报写作的姿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违法建筑的情况汇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违法建筑的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汇报

文昌市规划局

关于开展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调研的通知”已收悉。根据该通知要求,我局自2009年11月成立以来查处文昌市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9年以来我市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发生的数量 2009年11月我局成立以来,共查处违法建筑共计11宗,

1、位于规划区范围内,属于国有土地性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图纸和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房地产开发2宗、私宅5宗、厂房2宗、市机关单位1宗(宿舍楼)

2、未报先建:加油站1宗

以上违法建筑面积共计:7298.88平方米

3、位于规划区范围内,属于村集体土地性质,未经宅基地确权,未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和报建手续的双重违法建设行为:城中村违法抢建89宗,查处29宗;

1

巡查发现60宗(未查处),建筑面积24407.7平方米,其中不符合规划退线要求的15宗,严重影响城市景观1宗,占用道路用地建设10宗。

以上违法建筑面积共计29294平方米。

二、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状况存在的原因

(一) 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发现违法建筑后往往只是发停工通知了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拆除,给违法当事人形成政府执法只是形式而已的心理,促使违法建筑迅猛增长;同时,由于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工作效率低下,对当事人刚实施违法建设行为时不能及时制止和查处,等到当事人建筑完工后才去查处,不仅加大了查处难度,也增加了执行难度。而此时的查处又有不少是以罚代拆,这又从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当事人违法建设的气焰;市委、市政府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问题重视不够,物力、人力、财力不足等原因,致使“打违”工作面临诸多难题;另外,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打违”工作缺乏有效的考评和监管,致使“打违”工作责任不清,相互扯皮推诿。

(二) 由于缺乏私宅报建的有关规定,致使长期以来我市居民建私房成为无序状态,乱搭乱建无规划现象严重,同时村庄规划跟不上,没有合理引导村民合法用地,致使农民宅基地审批无法落实,形成私占私分私买土地的混乱局面。另外,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未到位,规划编制滞后等,致使村民抢建现象严重。

(三) 违法建筑源头主要在于违法用地,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规,村集体和村干部本应对村集体土地负有监管义务,但由

2

于我市未出台相关的监督管理机制,长期以来村干部、村民私自买卖集体土体的行为时有发生。

(四) 由于缺乏社会舆论宣传氛围,在当前利益分配不公的情况下,利益的驱动和老百姓守法意识的淡薄导致社会对违法建筑行为的纵容甚至“跟风”违法建设,而未形成社会对此违法行为的谴责和议论的氛围。

(五) 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大项目的有效带动,旧城改造项目的不断推进以及国际旅游岛战略的实施,我市房地产价值节节攀升,因此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及旧城改造拆迁补偿中存在的“违法用地同样可以得到补偿”的导向下,不少人铤而走险,不惜违法占地、私买私卖、以租代征违法建设。

三、开展打击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专项活动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我局对文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巡查,根据违法建筑对规划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类,并制定了《文城镇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实施方案》。

我局多次派员到海口学习,并借鉴海口打违、拆违的相关经验,在此基础上我局拟制定了《文城镇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实施方案》。

四、当前面临的问题与困难

1、 执法人员不足,车辆配备不齐;

2、 城市规划编制滞后,给规划执法造成潜在阻力;

3、 各相关部门工作衔接、配合不到位;

4、 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体制有待改善;

3

5、 涉及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双重违法行为的查处主体、责任单位不明确,责任交叉容易导致监管空白;

6、 文城、龙楼、清澜、铜鼓岭等地区的违法建设现象比较突出,因涉及到征地问题,所产生的矛盾多,利益关系复杂,加大了查处难度;

7、 由于涉及到社会稳定问题,担心激化社会矛盾,因此对打违、拆违的决心不够。

五、下一步的整治措施和立法建议

(一)整治措施

首先要认真抓好规划执法、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对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开展法律培训,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通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执法程序,坚持文明执法、亮证执法,严格遵守规划执法的规定。同时坚持案卷评查制度,建立了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相关制度,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办案质量及效率逐步提高,规范了执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进行曝光,增强查处实效,确保规划的权威。要进一步加大部门协调的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确保规划执法顺利开展。

其次,要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市规划局要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规划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的法律法规意识、城乡规划意识,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群众的法律宣传教育,建立

4

完善规划公示制度,为规划实施和规划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再次,领导重视,建立机构。成立整治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人员从各部门抽调精兵强将,采取集中办公,统一调派。六是落实保障措施,市财政部门要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列入专项预算项目,划拔专项资金作为“两违”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并且要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细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共同责任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能,把责任机制细化到“两违”整治工作的前期,细化到机关、部门、企业、村民及机关干部和广大党员个人。公、检、法、司等司法部门要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市法制办要加强对提请强制执行案件的审理和批复工作。

(二)立法建议

建议市政府从以下几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

1、各乡镇政府负责对本乡镇区域内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加强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下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根据土地管理、规划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组织对违法用地及其违法建设进行制止、拆除、没收。对乡镇规划区内涉及违法用地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在发现或接到违法建设行为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预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市国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土地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国土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定期实施动态巡查,对违

5

法用地行为必须在发现后10个工作日内采取相应措施。对违法当事人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擅自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城镇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巡查、监控、调查取证以及拆除等工作。发现涉及违法用地的,应及时告知国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4、各相关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对未取得合法用地、建设手续的工地或工程设施,不得供水、供电、供气;已供水、供电、供气的,接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告知属于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应当停水、停电、停气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有关程序停止供应。

5、联合我市国土、规划、建设、城监、监察、公安、 司法、法制、水务、交通、房管、卫生、市政、环境保护、市容、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讨论,制定出我市查处违法建筑的工作方案及整治办法。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6

第二篇:关于对全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活动情况的汇报

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全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

违法行为专项活动情况的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确保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陕建发[2011]92号)、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咸政建建发[2011]70号)的要求,我局结合本县实际,集中开展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我局接到通知后,立即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彬建发【2011】88号)文件,根据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县质监站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了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集中检查发现存在有以下问题:

1.在审批手续方面,存在未批先建、先建后批或少批多建;

2.在质量监督方面,存在建筑原材料未经检测部门检测是否 - 1 -

合格而进入施工现场,导致工程质量事故隐患,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得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督,出现质量问题不能及时监督整改;

3.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建筑施工现场混乱,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部分施工现场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临时用电使用混乱,起重机械设备未备案,未经检测擅自使用,安拆队伍及作业人员无资质。施工企业只求施工进度,不重视安全施工,不注重安全费用的投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盲目开工,造成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较大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和消除,导致施工现场随时有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监管部门监管难;

4.在建筑工程管理方面,存在大部分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工程建造师不在岗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等;

5.在综合执法方面,存在执法难、执行难。

三.今后工作措施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建筑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进我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严格落实《建筑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此次检查中的不规范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针对本次检查存在较大问题的工地,县质监站也将进行一次“回头望”,直至存在的问题彻底解决。作为执法监管部门,我们会最大限度的发挥管理职能,杜

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第三篇:违法建筑集中排查汇报

违法建筑集中排查、整治情况汇报

按照市政府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拆除的工作要求,规划分局根据市局拆违专项行动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违法建筑排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工作完成情况

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分局共查处违法建筑2817处,总面积54469平方米。其中:重大安全隐患132处,面积6758平方米;影响居民安全隐患2685处,面积4711平方米。分局对这些违法建筑下达了限期拆除公告,并全部移交区政府。

二、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分局按照市局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了《安全隐患违法建筑大排查、大拆除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王雅冬局长为组长,王忠军和闫柏涛副局长为副组长、内设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分局动员大会,雅冬局长深刻阐述了开展大排查、大拆除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了行动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号召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完成此项工作。

(二)调整工作重心,全力推进专项工作

分局打乱原有科室人员安排,成立了三个“攻坚小组”,按街道社区分片划分给“攻坚小组“,保证违法建筑排查到人,安全隐患违法建筑拆除到人,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整理和上报工作,加强和街道办事处、市容、国土等部门的工作联系,相互之间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创新排查工作方法,强化网络化长效管理机制 分局将中心城区按10个社区划分成10个网格,每个社区负责各自网格内违法建筑建设的排查和日巡查工作,并制作了《违建每日报告单》,发现违法建筑及时填写,第一时间报告分局,由分局履行法律程序,并及时移交区政府,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形成了区政府、规划分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四级网络化管理框架,建立了违法建设查处快速反应机制,使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力争达到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实现区域全覆盖。对于新发生、新举报的违法建设,我们将及时查处并移交。同时将做好集中拆除行动的准备工作,按照政府工作安排,参加集中行动,完成拆除违法建设的工作任务。

长春市规划局双阳分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第四篇:大新镇关于违法违章建筑调研汇报

根据兴庆区委政策研究室关于开展银川市私搭乱建、违章建筑调研的要求,结合大新镇近期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有关情况,现汇报如下:

一、大新镇区域概况

大新镇地处银川市东部,南与永宁县望远镇接壤,北靠贺兰县新渠稍,全长16.5公里;东与兴庆区掌政镇、贺兰县金贵镇接壤,西与兴庆区银古路办事处、丽景街办事处为邻,东西平均约2公里;全镇常住人口为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万人,非农业人口0.8万,流动人口5.1万人,下辖六个行政村,一个农转非公司。

二、违法违章建筑的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随着银川市城市框架逐步延伸和扩展,我镇辖区内的外来务工、经商、生产、定居人员也在迅速增长,与此同时,由于相对低廉的生产、生活成本和便利的交通等区位优势以及出租房屋的丰厚利润等因素,驱驶辖区内部分农民和外来人员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将原有设施大棚等改变为仓库、厂房;未经审批私盖、加盖房屋等情况愈演愈烈且屡禁不止。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大新镇涉及大小图斑346个,其中占用耕地271个图斑,面积1214.6为,占兴庆区总图斑数的42.2%,其中占用耕地建房的739.4亩,占图斑数22%。这些违法违章建筑数量多、分布广、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不仅严重制约了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而且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二)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的构成及原因

(1)已失地的农转非的城镇户:主要来自城市近郊其他乡镇、街道和本镇的部分失地农民。这些人员大都是自己的耕地及宅基地已被征用,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经济来源改变为以经营出租房屋为主。因这种生活方式相对安逸、经济收入也较为稳定和丰厚,当原有的房屋被征用拆迁后,又想方设法到相对较远的镇村,私下非法交易土地或宅基地进行违法违章建筑,从而获得更大利益。

(2)专门从事土地倒买倒卖户:这部分人员主要来自其他行业,以钻营谋取土地、房屋差价为生。借助大新镇城乡结合部的独特优势,在非法取得土地后,突击建设房屋,然后出售从中谋取利益。

(3)外来人员在当地定居户:由于上前城村、塔桥村与三森国际家具会展中心、长城装饰材料市场、兴庆装饰材料市场、龙盘家私城、昆仑建材市场等只有一路之隔(丽景街),所以在塔桥村、上前城村从事家具制作、加工、仓储的居多,其他村次之。这些人员在此长期务工之后,不愿返回原籍,选择了落户定居,因从众心理,个别定居的外来经商人员也参与到违法违章建设行列当中。

(4)从事劳作的本地长期居住户:主要来自本镇从事农业生产的部分群众。一是盲目跟风,随波逐流,认为土地房屋属于自己所有,自己盖房没有直接损害他人的利益,且还能有较高收益;二是进行开放式农业种植、设施农业种植、畜牧养殖业等不仅要投入较高的劳动力、种植成本、养殖成本,而且收益较低;三是随着城市建设,使得部分农田的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被破坏,造成荒待地较多;四是高台村等地的“年年辛苦种田养猪,不如轻松盖房出租”既得利益的影响,推高了违法违章建房的势头。

(三)违法违章建筑的类型及安全隐患等级

(1)宅基地院内的违章建设:农村宅基地的划定,基本上是自然形成,除1998年银川市对部分原郊区村庄庄点进行小康村改造之外,其他部分庄点内的宅基地都杂乱无章、错落无致,以至于后来至今,各级政府实施改水、改电、有线、电信、修路、铺渠等建设都受到影响和制约,或者是投资大,收效甚微。具有代表性的村有新水桥村,生产队有塔桥村

10、

11、

12、13队。由于宅基地的不规范和院落有大有小的原因,后来也成为违章建房的重灾区,此类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为

二、三级。

(2)宅基地房屋屋顶违章建设:此类违章建房是在原有一层或原有二层基础上,进行加层建房。突显的问题:一是原房屋基础设臵不足已承载更多的重力作用;二是突击抢建时各项工艺措施被省略和忽视,导致安全质量存在隐患;三是担心被强拆后损失增加,所以水泥混合比严重不足,此类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二级。

(3)耕地内的违法建设:此类违法建设一是直接在耕地内建设,二是将部分种、养设施直接改造为房屋和仓储库房等。因耕地内土质较松软,容易发生基础沉降现象,有的建筑在冬季施工、有的一夜建成,还有的怕被执法队强拆后损失更大,所以用石粉替代沙石水泥,此类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一级。

三、拆除私搭乱建、违章建筑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取得的成效

今年以来在兴庆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密切合作下,尤其是在国土、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和在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本镇辖区内的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的势头已得到了初步遏制,拆除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目前,全镇共组织1800余人次,出

动铲车80台次,拆除违建97户,涉及卫片图斑42个69户口,共计971间房屋,14个大库房,拆违面积60182平方米,清除违法占地面积160.2亩,其中卫片面积78.6亩。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多属多年形成,数量大,拆除难度大,拆除后群众损失大;二是参与违法违章建筑的人员复杂,不仅有当地人员、外来人员,而且还有部分公职人员参与;三是协调机制不健全,配合的单位和人员无统一指挥,形不成合力;四是执法主体缺位,合法的执法人员较少;五是拆违成本高,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大,且危险性高;六是投入精力大,影响经常性工作开展。

四、建议及对策

一是建议在征地补偿上提高耕地补偿标准,并保证企业征地和政府征地一个补偿标准,不应有差别;

二是行政措施和法律措施并用,建议进一步细化少量侵占行为的处罚措施;

三是以法定化的形式明确耕地内的补偿标准,建议凡是在耕地内的一律不予赔偿;

四是建议尽快实施大新镇总体规划内的物流带建设,可以采取市场动作也可以由农民入股的方式参与经营;

五是建议对不具备中心村建设条件的地方,可以批临建,缓解租住的钢性需求。

二0一二年三月十一日

第五篇:XX镇关于打击违法建设活动的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根据县委县政府“坚决制止和打击违法建设专项活动”的安排,我镇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近20人的打违工作组,从2012年3月17日开始,开展了一系列的打违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2年3月17日,我镇召开打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成立了以XX书记为组长的打违工作小组,并研究制定了《关于制止和打击违法建设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打违工作做了全面的布置。

二、由政府办公室印制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和打击违法建设活动的通知》1000册,由各村委(社区)发送到村、到户。

三、 录制宣传磁带,制作宣传车标牌,组织了宣传车到各村巡回宣传,共出动宣传车16次。利用赶场天在场镇设点宣传4次,发送相关法律法规资料近4000份。

四、打违工作组,到场镇和各村进行拉网式巡查23次,打击违法建筑16处,查处非法运砖、运沙车辆2车次。

我们将继续组织相关单位大力加强《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同时,工作组将继续进行拉网式巡查,切实把我镇打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中共XX镇委员会 2012年3月30日

XX镇打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XX(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XX(党委副书记、镇长) XX(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XX(人大副主席) XX(党委委员、副镇长) XX(副镇长) XX(党委委员)

XX(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三楼打危办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XX任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无管网气体灭火施组下一篇:我的中国梦诗歌朗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