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督查制度范文

2022-05-31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工作督查制度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工作督查制度范文

禁毒工作督查制度

为及时、全面了解我乡各单位、村、学校禁毒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切实加强对我乡禁毒工作的督促、指导,以确保我乡禁毒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结合我乡禁毒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主体

乡禁毒工作督查组全体成员是我乡禁毒工作督查的主体,负责禁毒工作的指导,具有督促职责和权利。

二、乡直各单位、部门,各村,各学校的禁毒工作受督查组的指导、督促。

乡直各成员单位、村委会、各学校有义务配合、支持督查组的指导、督促。

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乡直各单位、村委会的禁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根据实际督查情况,向乡党委、政府书面作出客观、公正的督查情况汇报。

禁毒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四年三月六日

- 1 -

第二篇:督查工作制度

XXXXXX公司 督查工作制度

为加强公司执行力建设,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上台阶,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组的构成

公司组成由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督查工作小组,在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督查组有调查权、协调权、建议权和一定的处理处罚权。

二、督查工作的性质

督查组不干涉公司分管领导、各单位和科室的正常管理工作,而是在发挥所在科室正常职能的基础上,集中力量采取调查调研、突击检查、专项督办等方法,对公司各项管理活动本身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重在对失职、渎职行为的处理、处罚。通过督查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三、督查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月度计划执行情况。

2、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交办督查的事项。

3、总经理办公会、工作例会及各类专题会等议定决策的事项。

4、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5、单位、科室及员工投诉事项。

6、根据公司要求需要进行督查的其它事项。

四、督查方法

1、督查组将根据督查的主要任务,按业务职责范围开展常规督查、专项督查、综合督查、专题调研等活动,督促各单位的工作,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具体人员承办。

2、根据被督查事项的时限要求,要根据工作实施的进度,分阶段、有侧重地及时进行。采取电话督查、现场督查、会议督查、上门督查等方式查进度、查效果、查问题、查根由。

3、对督查过程中发现需要协调的事项,一般事项由督查责任人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分管领导协调。对重要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4、各单位根据督查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并报告落实情况,必要时提交专题报告。

五、督查流程

1、确定目标。督查组至少每周集中活动一次,有针对性地确定日常督查的侧重点、确定需要进行专项督查的内容,确定督查的具体方法、时间和参加人员。

2、查前准备。参加专项检查人员根据专项检查的内容、对象和方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了公司要求,并准备好检查记录和有关文书。

3、实施检查。按确定的检查内容、对象和方法,逐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检查记录。

4、查后处理。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向当事单位负责人指出,现场落实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下达《督查整改建议书》,限期改正,实行闭合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形成督查报告和处理建议,报请公司领导进行决策处理,并按要求进行监督落实。

5、总结归档。每次检查结束后,对全部检查情况作出书面总结,着重归纳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检查所形成的书面材料整理后做好归档。

六、几点要求

1、督查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大胆工作,讲求时效和实效,有查必果。每周至少一次通报督查情况或形成督查报告提交公司主要领导。

2、各单位要支持督查组的工作,如实提供信息、反映实际情况,不得以任何借口顶住不办、拖延不办或弄虚作假。

3、督查组成员要处理好各自日常工作职责和督查工作的关系,履行好各自科室的服务、协调、指导职责。

4、督查组对公司各项工作的督查做到督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促进公司执行力的不断提升,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第三篇:督查工作制度

一、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对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对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召开的工作会议作出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对上级机关转来的中央、国务院、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件,需我局办理的领导批示件进行查办落实;

(四)承办的市委、市政府的交办事项;

(五)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领导反馈督查落实情况。

二、督查工作的原则

(一)力求落实。通过督促检查,促使立项事项件件落到实处。

(二)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反馈落实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

(三)突出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关注点进行立项督查。

(四)讲求时效。对督查事项应及时立项、及时通知、及时催办、及时报告。

三、督查工作的一般程序

(一)登记。内容包括: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内容摘要、批示人、批示内容等。

(二)立项。对市委、市政府会议和文件的决策、部署事项及收到的领导批示中需要督查落实的提出具体办理意见。

(三)送审。对重要事项分解立项,提出督查方案,报分管副局长审核,特别重要的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进行办理。

(四)转办。以《督查通知》或其它方式将办理内容、办理要求、反馈时限通知承办单位。《督查通知》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五)审核。对承办单位反馈的办理情况报告要进行认真审核,包括:行文是否规范,事情是否查清,问题是否解决,结论是否恰当准确,所作处理是否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询问承办单位,必要时退回重报。

(六)反馈。将办理情况通过《督查回复》向上级机关或市有关领导报告。重要事项的回复报告,应送分管局长审核,特别重要的送局主要领导审批。

(七)归档。对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应办结一件整理一件,分类归档。按规定时限移交局档案资料室保管。

四、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查办

(一)拟办。对上级机关转来的中央、国务院、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件提出拟办意见,送局领导审核后,报有关领导阅示。经领导批示后列入特别查办件。

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件以及市级领导要求反馈结果的批示件,应列为特别查办件,其他批示件列为一般查办件。

领导批示件一般以下列方式进行办理:

用《督查通知》提出办理内容、要求、反馈时限并附上领导批示和有关材料复印件转承办单位。查办事项涉及到多个部门或单位的,应指定牵头部门或单位。

(二)催办。对特别查办件,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询问承办单位办理进展情况,并作详细记录备查;必要时应派人到承办单位检查督办;处理紧急情况,应随时催办并掌握办理进展情况。承办单位按时反馈办理结果确有困难的,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三)反馈。中央、国务院、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件办结后,办理处(室)应写出报告,送局领导审批后,按要求报送回复。

第四篇:督查工作制度

为确保上级和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促进我镇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镇各时期的中心工作,立足全局,分级负责,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确保政令畅通。

二、督查职责

(一)督促检查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督促检查上级和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三)督促检查上级和镇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批办、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

(四)督促检查市相关单位(部门)交办事项的办理落实;

(五)督促检查新闻媒体、内部刊物反映涉及本地区重要问题的处理;

(六)督促检查镇有关单位(部门)和干部群众反映带有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理;

(七)督查检查其他需要落实的事项。

三、督查程序

督查工作一般遵循立项登记、交办处理、催办协调、综合反馈、办结归档等程序开展。

(一)立项登记。党政办对纳入督查的事项进行立项登记,并根据督查事项的具体内容,填写《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列明主要事项、立项依据、办理要求,承办单位和反馈时限等。特别重大或涉及

多个部门的督查事项,拟定具体督查方案。《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或督查方案经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后,送镇主要领导审定。

(二)交办处理。《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或督查方案经镇主要领导审定通过后,由党政办填写《督查通知书》,并转有关承办单位办理。承办单位需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

(三)催办协调。督查事项交办处理后,党政办要注意跟踪办理情况,可通过电话、通知、座谈、调研等形式,及时了解承办单位的工作进度,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办理情况。党政办在督促落实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加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协调解决不了的,应向镇领导报告或提出建议。

(四)综合反馈。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党政办,未能按时办结的要详细说明原因,并定期续报,直至办结。党政办要对报告内容进行认真审核,若报告未达到要求,要提出具体意见,要求承办单位在指定期限内重新办理。

督查时间办结后,应视具体情况,在《督查情况反映》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特别重大或涉及面广的,经请示镇相关领导同意后,印发至全镇或有关单位。

(五)办结归档。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督查事项,要将办结报告与有关材料一并归档。如镇主要领导有批示的,要根据批示精神进一步处理后再归档。

四、督查要求

(一)领导负责,认真对待。分管领导,承办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把督查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单位部门整体工作的重要标志,作为衡量工作水平的重要方面。

(二)实事求是,讲求实效。要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情况,查清原委,既反映成绩,又反映问题,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三)注重时限,定期督促。所有督查事项都必须依照批示批办意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及时反馈,不得拖沓延误。

(四)有查必果,一督到底。严格按照督查程序,坚持“批必查,

查必果,果必报”原则,坚决“一督到底”,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一、总章

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上级党委和镇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使党委、政府督查督办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镇党委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镇党委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镇党委 、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督查工作的程序

一、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查程序

(一)立项 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包括文件、会议纪要的决定事项等)出台后,督查督办工作组根据决策精神和工

作要点进行登记立案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发出“督查通知”,明确承办单位需办理的具体内容、完成时限和办理要求。

(二)催办

1、根据已发出的“督查通知”所要求的完成时限和办理要求,以电话、书面或上门等形式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和办理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对超过完成时限仍未反馈办理结果的,及时查问原因,并发“催办通知书”进行催办。对久拖不办的,要到责任单位向责任人当面督办。

3、对一些涉及多个单位(部门)而久拖不办的事项,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协调未果的,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督查调研

1、对一些重点、难点和重大的综合性问题以及镇党委、政府领导所关注的督查事项,要制订具体的督查方案,通过调研、检查、暗访等形式进行重点督查。

2、通过督查调研掌握的有关情况、数据和资料,督查督办工作组在进行综合整理,形成书面报告,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后报送分管领导审示。

3、对有关领导调研(工作会议)所定事项的督办,由党政办提出拟办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后按规范督办。

(四)反馈 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督办事项的内容和要求所写的汇报材料送督查督办工作组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汇报材料进行综合整理,报送分管领导审阅后,以“督查反馈”的形式向有关领导作出反馈。

(五)跟踪落实 反馈材料报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后,督查督办工作组仍需密切关注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对汇报情况的批示,继续做好有关情况的督办落实。

二、上级机关转来的督查件,镇党委、政府领导批示件的督查程序

(一)送审 督查督办工作组收到上级机关转来的督查件,以及镇党委、政府的批示件后,应在当天进行登记,并在一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后呈有关领导审阅、批办。

(二)转办 根据上级机关、办事处领导的批示要求和督查事项的具体内容,以两种方式进行办理:

1、对一些重要的要求上报办理情况的督查件,以“督查通知”形式转给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明确承办单位的办理内容、完成时限和办理要求。

2、对一些只需有关部门单位知照并落实,而不要求上报情况的督查件,则填上“领导批示转办单”,转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三)催办

1、督查件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后,督查督办工作组要根据办理要求和上报期限,酌情以电话、书面或上门等形式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落实。

2、对涉及多个部门,在办理过程中确有困难而久拖不决的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组要做好协调工作,协调未果的,报办分管领导。

3、对一些难度大,难以如期办结的事项,应查明原因,了解承办单位办理的进展情况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在规定上报的期限内向分管领导报告,并提出参考意见。

(四)现场督办 对有关领导批办的一些重点、难点或重大综合性问题的督查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组应根据不同情况组织人力,以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和现场进行检查核实、直接接触群众、走访有关部门单位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办,掌握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形成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后报送分管领导审示后呈有关领导。

(五)审核办结报告

督查事项完成,督查督办工作组收到承办部门单位的办结报告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的要点包括:报告的内容是否合乎政策、法规;是否符合领导批示的意图;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客观事实;文字格式是否合乎规范等等。

办结报告经审核合乎要求后,报送有关领导审核;报告如不合要求,督查督办工作组应在第二个工作日内向承办单位说明原因后退回该单位重新办理。

(六)反馈

1、对镇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事项,办结后将结果用“督查反馈”的形式先报分管领导审核,再报有关领导。

2、对上级机关要求报结果的督查件,如果是上级督查业务部门(新闻督查科)转来的,用“督查反馈”或“督查专报”的形式汇报办结情况;如果是其他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则用“情况报告”的形式送办公室制文后上报办结情况。

3、需向上级机关反馈有关的督查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审定签发后才能报送。

(七)跟踪落实 反馈材料上报后,仍需密切关注有关情况。特别是各级领导对反馈材料的意见和批示,督查督办工作组要根据批示精神继续做好有关事项的跟踪落实。

(八)归档 督查件办结后,按照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第五篇:督查工作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督查工作,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实现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二、督查的内容

(一)旗委、政府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旗委、政府及局机关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旗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局机关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人大、政府、政协交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情况。

三、 督查工作原则

(一)统一管理原则。局机关督查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一个“漏斗”进出,具体督办事项由各科室归口落实。

(二)实事求是原则。办理督查事项要深入实际,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

(三)注意实效原则。要讲求实效,重点放在促进督办事项的落实上,并按规定时限反馈督查情况。

四、督查工作程序

(一)拟办。办公室收到旗委、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或督查室等转来要求办理落实的文件,以及局机关提出的督查事项要求,由专人负责登记、编号、记录有关批示内容,并填写文件批阅单,然后由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后,呈报局领导阅示。

(二)交办。办公室根据局领导批示意见,将督查件送有关科室承办。

(三)承办。承办科室在接到督办件后,一般在10日内办理和落实有关工作。对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四)催办。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毕的督办件,由办公室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催办,督促承办科室尽快办理。

(五)反馈。承办科室对办理完毕的督查事项,要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办公室,其中印发的文件或上报的材料,领导签发等同时送办公室二份留存。办公室将办理结果材料与登记单装订、立卷归档。需要向局领导反馈的,及时汇报。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一项重要工作,各科室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办

理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和委员提出涉及我局职能的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

(二)卫生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查,具体承办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由有关科室完成。

(三)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登记、分送、催办、上报及立卷归档工作。并与旗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保持工作联系,争取业务上的指导。

(四)办公室收到人大、政府、政协转交局机关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要及时清点,对不属于局机关办理的,要与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时限退回发送机关。属局机关办理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交有关科室办理的建议或提案,科室要写出书面答复意见,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连同建议、提案一并退回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统一格式缮印有关材料,以局机关名义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并按要求报旗人大、政府、政协。

(六)各科室在答复稿右上角将办理情况分类:如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表明;如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如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不能解决的,用“C”标明。

(七)各科室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承办答复意见送交办公室。承办难度较大的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委员提案,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不得超过40天。

(八)办理工作结束后,办公室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以局机关名义起草办理工作总结报告,经局领导申阅同意后,及时上报旗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公益劳动小结范文下一篇:挂职锻炼通知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