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攻略

2022-08-22

第一篇:北京公积金贷款攻略

北京公积金贷款信用评级全攻略

按照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公积金借款人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而个人信用评估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级的可上浮15%,即92万元,A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可上浮30%,即104万元。那么如何办理信用评级呢?

·需要准备的材料及流程:

1. 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2. 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

3. 本人的收入证明原件两份(也可同时提供配偶的收入证明,对信用的评定有正面作用)。

4. 本人的公积金查询书原件两份(也可同时提供配偶的公积金查询书,对信用的评定有正面作用)。

5. 本人的工作单位性质证明(营业执照或注册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也可同时提供配偶的证明,对信用的评定有正面作用)。

6. 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的《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及《信用评级申请书》。其中《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后,直接填好带去。

7. 将以上资料交给工作人员,几分钟后即可当场获得评级结果。

第二篇: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攻略

本人刚刚在沈阳买了一套刚过五年又是房主唯一的二手房,整个准备工作到现在已经一个月了,写下心得,与即将有同样经历的朋友交流,希望能给你一些帮助,少走弯路,祝你早日拥有合适的小窝。

一. 找到房源并签合同

1. 首先找到你心怡的房子吧,考虑好以下几个方面吧:

 你有多少钱作首付款,去公积金先查一下你最多能贷多少钱,如果你想组合贷款,加进来一部分商贷,那我就不知道那步怎么办了。

 你想买一个多大面积的房子,什么结构,在哪个区域,然后到58同城或房小

二、安居客上查查,看看那个地段的均价。

 考虑一下生活是否方便,交通是否方便,附近是否有人流过密的商业区,是否有合适的学校、医院、市场等,天天买菜都去家乐福是迟早破产的节奏。

2. 和房主达成购买意向,签一个购买协议,包括以下几个要素要说清楚:

 房子是否过五年,是否是房主名下唯一住房,这涉及到是否要交高额的税款,由谁来付。

 房子总交易价格多少,你先付给他多少定金,如果双方改主意了怎么赔偿对方。

 房子是否拖欠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气费等。通常房主交房前都没有结清这些费用,约定好,什么情况下交房,什么情况下结清上述费用。

 签好协议,支付订金后,房主应该把房证、契证交给你来保管,以避免房主将房子转卖第三人的情况发生。 二. 准备材料

1. 婚姻证明,没结婚的回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开“无婚姻登记证明”,记得要开两张(过户交易时用一个,贷款时还要用一个),还要带2张2寸照片。结婚了的就是结婚证,几乎办什么都得两口子一起去。这里顺便吐槽一下这操蛋的政策,他们衙门口都是周一到周五的,害得咱们百姓都得请假才能去办事,人家鼻孔朝天说这个地方看不清,回去重开,你就得回去。建议政府部分以后周六周日全员上岗,周一至周五轮休,要不然,以后别再讲什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类的话了,恶心!

2.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很多份。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正在在上,而且复印 的时候别把身份证紧贴着复印机上边,那样会印不到身份证的上边界,这样都不行的,本人就因为这一个上边界被折腾出去重新到公积金楼下的复印社印了一遍。

3. 去人民银行(沈阳的在市府广场麦当劳东100米)开一个个人信用报告,目前这个不用花钱,本人带身份证去,填个表就能开。

4. 去市社保(在辽大南门对面)打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缴存证明,这东西是要在限购查询时用的。

三. 限购查询 备齐了上述材料,你就可以去房地产大厦2楼作限购查询了。沈阳的限购政策是外地户口在沈阳二环内买房(首套)需要提供在沈阳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保险缴存记录。

四. 过户手续

限购查询通过后(这通常要等几天,会得到通知),和卖房方一起到房地产大厦一楼,排队(这个排队时间可能最长,要早早地去,冲进去抢排号)一瞬间就五十号开外了,那样基本上午就没希望了。

排到你们了,就去办理吧,会让你交契税,应该是房子交易价格的1% 交完了税,到三楼办理房子过户手续,这时就会收下房主的原房证了,你就等着下你名字的房证吧。

五. 资金监管

办完过户手续,到旁边就办理奖金监管。

假如你买一个57万的房子,你想贷30万,这时你需要和房主商量一下,所有的交易手续的交易价格都得写成60万。因为你只有房子是60万,你才能贷来30万。多报的那3万块钱,让房主替你交一下,就相当于房主的3万块钱扔进奖金监管里存了2个月活期,这可得是房主人相当好才能帮你的,适当表示表示吧。

六. 领取房证

完成上述工作后,你就等着领房证吧,估计得十个工作日吧。房证下来后,别忘了去限购查询那个窗口要两份交易合同(公积金版的),然后赶快去作评估,在房地产大厦南门有一个锦龙评估公司。他会要你提供一些交易房子的照片,提前去房子那拍好:所有房间的双方向照片,包括厨房和卫生间,楼门口照片,房门口照片,要能看清门牌号,还有一个就是你这栋楼的外墙上会有一个蓝牌号。一定要拍清楚了。把图片文件放到U盘里带着。

评估报告会给你出两本,都会用到。这里需要你交钱,好像是300吧。 七. 公积金审核

这些都办完了,你就可以去公积金了,把合同填好,这地方有需要卖方签字按手印的地方,但审核对卖方到没到场并不特别在意,你懂吧?去领号等着吧,然后他们会把你从一个窗口发到另一个窗口,期间还得下楼去你公积金联名卡开户行拿个材料,交钱。

公积金会给你一个表,让你回房地产大厦查档窗口去,让查档窗口给你填上这个表,来证明,你真的真的在沈阳只有这一套住房,之前限购查询不是已经作过了吗?人家不信。这里你还得交50元查档费。

八. 担保

公积金审核完后,会把你交给同在窗口里的一个叫“沈阳房地产置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他还会收你一些钱,是根据你贷款金额订的,大约几千不等。这时我深深地感觉我就是菜板上的肉,谁都想片一块肉下来。

九. 交房证等待下款

所有手续办完后,他会给你一个通知单,大约十个工作日后,让你去房地产大厦把房证交上去。然后就等着下贷款吧。

贷款打到资金监管帐上后,资金监管会把全部房款打给房主,然后你就收房吧。

最后说一下:你57万买的房子,到手就成本58万了。这房价到底是谁推高了的,一目了然吧?

第三篇:《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2006-5-4 源自:FESCO 作者:未知 阅读:5355次 字体:【大 中 小】

正文: 颁发部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政策性住房信贷体系,支持北京城镇居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持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第四条 贷款的办理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中的有关各方:

委托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

受托人:承办贷款业务的银行;

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自然人;

抵押人: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抵押权人:受托人或委托人认可的第三人;

出质人: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质权人:受托人;

保证人: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第三人。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 贷款对象。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第七条 贷款条件。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第八条 贷款金额。贷款实行限额管理。每笔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一定比例;

(二)不得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限额。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中的比例与单笔贷款最高限额由委托人公布。

具体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及信用等级确定。

第九条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商定,最长不得超过 30 年。

第十条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十一条 贷款程序。贷款实行逐笔审批方式。基本贷款程序:

(一 )借款申请人向委托人或委托人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

(二 )委托人及其指定的机构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审查;

(三 )填写并签订相关合同、单据;

(四 )发放贷款。

具体贷款程序由委托人制定。

第五章 个人信用评估和抵押物评估 第十二条 个人信用评估。按照委托人规定,需要对借款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人须向委托人认可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申请个人信用评估,并由其出具个人信用评估报告。

第十三条 抵押物评估。按照委托人规定,需要对借款人申请贷款所购和拟抵押房屋进行评估的,借款人应向委托人认可的评估机构申请评估,并由其出具抵押物评估报告。

第六章 贷款担保

第十四条 贷款可以采取保证、抵押、质押、抵押加保证、抵押加保险等担保方式。委托人应根据借款人情况确定贷款担保的具体方式。

第十五条 保证。

(一)保证人应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提供保证担保的其他法定条件并且应该经过委托人认可;

(二)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担保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委托人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委托人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四)办理完毕保证担保的有关手续及相关贷款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

(五)受托人与保证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或撤销等情况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认为需要提供新的担保的,借款人须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 抵押。

(一)抵押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

(二)抵押的财产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抵押财产范围限于:

1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

2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

(三)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抵押物的价值;

(四)借款人以其贷款所购房屋抵押的,应当以该房屋价值全额作贷款抵押;

(五)抵押物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应高于贷款期限三年(含)以上;

(六)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七)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并办理完毕相关贷款手续后,方可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八)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九)抵押权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消灭。

第十七条 质押。

(一)本办法所称质押为权利质押。出质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

(二)用于质押的权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规定。出质的权利的范围限于:

1 、银行定期存单且限定于此项贷款受托人签发的且不自动转存的银行存款单;

2 、凭证式国债且限定于此项贷款受托人代理发行并兑付的国家债券;

3 、委托人认可的其他权利。

(三)权利凭证载明的兑现日不得先于贷款到期日;

(四)质权设定并办理完毕相关贷款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

(五)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移交权利凭证手续。移交的权利凭证为银行定期存单的,受托人应当核押;

(六)质权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消灭。

第十八条 抵押加保证。

(一)抵押加保证的两种方式:

1 、抵押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指抵押登记完成前,以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贷款的担保,在抵押登记完成后,保证责任解除,以抵押作为贷款担保的分阶段担保方式;

2 、抵押加一般保证。抵押加一般保证指在抵押登记完成前,以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贷款的担保,在抵押登记完成后,以抵押作为贷款的担保,同时保证人对处置抵押物不足清偿债权的部分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共同担保方式。

(二)保证与抵押按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六项除外)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抵押加保险。

(一)抵押加保险指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由借款人购买符合委托人要求的保险,在抵押登记完成后,以抵押作为贷款担保的方式;

(二)抵押按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六项除外)规定执行;

(三)采取抵押加保险的,保险合同生效并办理完毕相关贷款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

第七章 贷款偿还与回收

第二十条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贷款的偿还采用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贷款的偿还方式为:

(一)等额均还方式。贷款期间,借款人每月均以相等的偿还额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R —月还款额;

P —贷款本金;

I —贷款月利率;

n —贷款年限(年)。

(二)等额本金方式。贷款期间,借款人每月偿还相等的贷款本金,利息逐月递减。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款额 =P/ ( n × 12 ) + 剩余贷款总额× I

其中: P —贷款本金;

I —贷款月利率;

n —贷款年限(年)。

(三)自由还款方式:

自由还款方式是指委托人在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后,确定贷款每期的最低还款额度,借款人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度情况下自由选择每月的还款额度。月最低还款额的计算公式:

1 、贷款期限在五年(含)以内的月最低还款额计算公式:

其中: R —月最低还款额 ( 保留到元,全部向上取整 ) ;

P —贷款本金;

I —贷款月利率;

n —贷款年限(年)。

2 、贷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以上的月最低还款额计算公式:

借款人月最低还款额=贷款到期日(不含)前至少应偿还的贷款本金按照等额月均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额 + 最后一期应偿还的贷款本金每期产生的利息

其中: R — 月最低还款额 ( 保留到元,全部向上取整 ) ;

P — 贷款本金;

P 0 — 根据房屋折旧情况,最后一期前应偿还的贷款本金;

I — 贷款的月利率(该利率在计算月最低还款额时使用);

n — 贷款年限(年)。

注: P 0 是在综合考虑房屋折旧率、贷款风险度、利率风险等几项因素基础上确定的。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额度偿还贷款本息的,对逾期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委托人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可以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还款日前提前还款,但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通知委托人,并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提前偿还的部分按原贷款期限的利率和实际贷款的时间计息。

第二十四条 贷款偿还,原则上采取委托代扣的方式划收。

第八章 借款合同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须与受托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十六条 借款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借款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等事项。

担保条款可以并入借款合同,或单独制定担保合同。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签订后,合同各方应当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依法进行并签订相关协议。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终止。担保权利义务终止,担保当事人应当办理权利凭证返还、解除核押或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九章 贷款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的贷款资产包括受托人发放的贷款及形成的担保债权、担保物权。

第三十条 贷款资产管理的范围及内容为:

(一)正常贷款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逾期贷款的催收管理;

(三)抵押物、出质的权利的登记;

(四)担保债权、担保物权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资产的管理应当清晰、有序、完整、安全,并能够随时提供资产状况及相关信息。

第三十二条 资产管理可以由委托人委托其认可的专业机构实施。

委托资产管理,应当签订资产管理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资产管理标准、方式、内容、权利义务、报酬、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章 贷款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贷款档案是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它是由 贷款审核、发放、催收、变更等行为所形成的,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为贷款和还款活动提供依据的,归档保存的文件、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十四条 贷款档案的管理工作应建立全面的贷款档案规章制度及办法,档案资料移交、保管、使用须严格按照委托人有关的贷款档案管理办法及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及处置

第三十五条 贷款偿还期间,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借款人挪用贷款、改变贷款用途;

(二)借款人未按约定数额偿还任何一期贷款,即逾期还款;

(三)借款人提供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借款人拒绝委托人、受托人对贷款使用检查、监督;

(五)担保人担保能力下降或担保财产毁损、价值减少,借款人未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六)违反本办法或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 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受托人可依法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处置措施:

(一)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按约定或国家规定计收罚息;

(三)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四)提前处置抵押物或质押权利,以所得价款偿还贷款本息;

(五)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六)依法采取其他手段追偿贷款本息。 第三十七条 借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又无代其履行债务的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委托人应及时行使抵押权或质权。

第三十八条 行使抵押权或质权,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需要,制定相应贷款政策并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操作规定或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06 年 4 月 1 日起 施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篇:北京公积金贷款房屋解除抵押手续和夫妻更名手续

刚刚办完了公积金中心联带责任担保贷款结清这套手续,实际流程和网上的有所出入,更便捷,不再需要跑公积金分中心和银行了,具体流程如下:

1. 还清贷款

贷款还清,自由还款的情况下,只要打96155查询下一还款日的最大还款金额然后将约定还款额设定为大于等于最大还款额后,在自动扣缴日自动将贷款还清。

2. 贷款结清

然后在三个工作日后,本人拿着身份证原件、房本、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直接到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西座7层电话:62695566)办理贷款结清手续,一般10分钟可以办理完毕,办理完毕后会给你一些文件和他权证书什么的,同时会告知你去对应的房管中心交易大厅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具体去那个大厅要看房屋所在地决定)

3. 解除抵押

本人拿着担保中心给的全部文件,直接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解除手续。注意一般人比较多,需要先去拿号窗口取号,然后到指定窗口办理或等待叫号。另外在房本盖完解抵押章后要等24小时(一般是隔一天后)才能办理房屋更名过户等手续。 以上所有手续不需要缴费。

4. 夫妻间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

如果需要办理夫妻间房本更名(比如增加另一方为共有人或过户给另一方)的话等抵押解除手续完成后,隔一天后到同一个交易大厅办理,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房本,然后在柜台签署关于房屋产权的协议书和一系列文件,然后会回收当前房本,等待40分钟左右发给新房本,注意需要缴纳100元作为工本费、税费等,最后就可以拿到两个新房本了。

有些手续需要复印,一般需要复印的地方都有专门复印的,带点零钱即可。

希望这个能对大家有帮助。

第五篇:领取住房公积金黄金攻略

一、操作步骤:(步骤一)先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步骤二)去建行网点办理领取公积金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22337072,地址:天虹百货一直往西走,到了彩怡百货前面的红绿灯,然后往左拐直走近800米左右往左边看,有建行标志的一栋不是很高的楼,即银盈楼三楼。

三、准备资料

1、 步骤一所需资料:

1) 《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 贷款银行的还款存折(需打印最新还款情况)、或者还款借记卡(需打印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

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建行各网点领取,无需单位盖章); 注意事项:

 以上为第一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准备的材料。

 去办理之前建议先把所需的复印件先复印了,那边复印要5毛钱一张。  去办理之前建议先电话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业务办理时间。  到了银盈楼可直接上三楼办理。

 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时,如果没有单位公积金账号的话可以不填写。

2、 步骤二所需资料:

1) 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 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3) 指定转账的建行借记卡和存折

4)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注意事项:

 建行办理领取公积金的时间为工作日的早上9:00-11:00,下午2:00-4:00,建议办理之前先电话确认是否可办理再过去(这个环节我吃了不少亏,建行的态度相当不负责任)

3、 再次办理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1) 身份证原件

2) 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3) 东莞市主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无需单位盖章)

4) 贷款银行的还款存折(需打印最新还款情况)、或者还款借记卡(需打印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

注意事项: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员反复提醒,再次办理领取公积金时建议先打电话到那边确认一下所需资料,因为毕竟是半年后的事情了,极有可能有变更。

四、建行领取完公积金后1个工作日内到账,一般是立即到账。

最后特别提醒,由于办理手续时所需资料太多,请注意保管好随身财物如手机钱包,不要把精力都集中在资料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多很杂,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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