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消防员安全生产职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八、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九、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十、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二篇:生产处消防员工作职责
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
参加公司的消防检查,下达火险隐患整改指令书。
组织员工进行防火知识,灭火技能,抢险救灾的训练和考核,组织消防演习。
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训练和考核。
参加动火许可证的审批。
负责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工艺设备的防火安全设施,电气防火防爆,建筑物防雷,防静电设施的使用情况。
参加新、改、扩建项目和大修工程的消防安全"三同时"审查。 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采购、分配、维护和检查工作。 建立与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分析。
保持消防设施、器材的良好和有效,保证消防通道和消防通讯联络畅通。
发布日期:2002年12月1日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第三篇:安全部消防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制度条例》,省、市有关消防规定和本酒店区消防
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二、利用板报,员工手册等宣传工具,经常开展宾馆、商场区防火宣传工作,深入酒店、
商场、宾馆上门宣讲正确使用石油气炉,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电焊作业防火安全保障措施,宣讲紧急状态尽逃生程序,普及各种消防知识。
三、熟悉酒店、宾馆、商场区各种消防器材、设施的种类、性能分布情况,配置低点,
熟悉高层楼宇自动消防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电梯使用和消防通道疏散能力。掌握。操作使用技术和维修养护及方法。
四、每天巡视酒店两遍,保持楼道、楼梯和入口畅通,消防器材100%完好,安全疏散
标志醒目。
五、楼内动火检查,严禁住户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接电
线,严禁在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下烧焊用火,用电作业。彻底纠正,消防违章彻底整改火灾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报告。
六、跟踪宾馆、商场室内装修作业的装修方,跟踪并监督
共防火处理,对装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装修方,跟踪并监督其进行防火处理,装修军工要进行消防综合检查,并记录在册,与住户签订消防责任书。
7、组织定期例行消防大检查,并做消息检查记录有关
隐患,消防检查记录安全经理,消防专干签字后存
档。
8、对义务消防员实行正规编制聘请消防宾馆组织正策
法规教育,防火技能训练和防火知识普及。
9、每年组织一次多层、高层商场、宾馆、酒店实地消
防、急救和疏散演习,加强隐患意识教育,提高员
工和义务消防队员防火救灾的应变能力。
10、建立、完善商场、宾馆区消防工作档案,并定期移
交档案室。
11、完成消防专干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篇: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大全
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对酒店董事会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酒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酒店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酒店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计划。
3.为本酒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组织、义务消防队组织。
7.组织制定符合本酒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8.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定期向酒店董事会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五篇:消防安全职责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派出所具体履行所辖社区的消防安全监督行政职能。
第七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驻社区单位负责人和居民代表共同组成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
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八条 每个生活小区都应当建立由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安全保卫人员等组成的义务消
防队,并开展定期演练。
第九条 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
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社区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维护、管理的监督指导,督促社区内
物业管理单位按要求设置消防宣传板报,配备、维护和保养楼栋内的消防器材。
(六)组织、督促和指导建立社区义务消防队。
(七)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
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八)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九)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
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 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
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住宅楼院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
(五)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安全档案。
(六)制订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为
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七)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疏散周围群众,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
助公安消防机构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专(兼)职消防民警,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