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兼并重组范文

2024-08-14

煤矿兼并重组范文(精选12篇)

煤矿兼并重组 第1篇

一、兼并重组前煤炭企业安全培训相对滞后导致的问题

1.职工文化程度较低, 安全意识薄弱。由于岗位流动过快, 职工整体安全素质难以得到有效提升, 且很大一部分安全管理人员自身不具备等同的安全资质, 没有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

2.管理人员能力不足。在计划实施过程中, 个别管理人员忘记或疏忽了某一工作, 导致计划难以继续进行;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能完成预定的工作量等问题时有发生, 管理人员能力有待提高。

3.安全范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煤炭企业不但没有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其管理、技术、安全层面上的督察工作也没有很好地实施。

二、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弊端

1.煤安全技术培训常常内容空洞, 只是泛泛而谈, 并没有规范化地提供所培训的教案。如, 国内很多重大的煤矿事故案例都没有被纳入到培训课程当中,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存在很多不足。

2.关于煤矿安全的新技术更新速度慢。虽然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教师现场生产技术管理经验极其丰富, 但由于个人知识的局限性, 对一些新技术没有及时更新, 导致授课时很难取得相应成效。

3.安全技术培训的结业考试问题。试题库中的考题不应生硬地从课本中选取, 而应灵活结合实践, 通过考试提高学员的整体学习水平, 起到现实指导的作用。

三、完善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措施

1.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四进”是指安全演讲进区队、进班组、进现场、进班车。加强对基层员工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 成立工会、团委、女工等部门的安全演讲小分队, 不定期对基层员工进行安全知识、事故案例、企业文化等方面知识的普及。并要求管理层承担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责任, 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保证生产环境的安全性。

2.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机构。成立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完善教学、考试、发证等一系列的安全培训制度, 每年 (或半年) 根据从业人员的现状,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复训工作, 加强对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 对新招工人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制订计划, 进行培训, 做到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

3.落实施工班组长安全责任制度。把安全目标分解再分解, 落实到以个人为单位为止, 在安全培训过程中要做到严于律己, 从实际出发, 实事求是, 使安全培训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4.采用丰富多样的施教手段。施教手段上通过增加投入, 采用多媒体方式施教, 便于使接受培训的人员借助科学化、系统化的先进教学工具, 在较短的时间内了解和掌握相应学科的知识, 从教学软件的模拟或现实图像中, 对安全培训知识会形成一定的感性认识;再通过工作的实践, 逐步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及安全生产知识, 为煤炭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基础。

5.在安全培训过程中, 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内容进行培训, 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授课和考试,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按上级培训机构的要求进行, 到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只有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 才能安排到所属岗位进行操作。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四、完善国家安全培训机构的行业管理制度

1对于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危险因素, 可以采取一系列技术性措施进行防护。为了保证工程项目能够安全地进行, 需要不断完善防范和保护措施, 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分工, 将责任具体化、条理化、规范化, 使运行人员既有压力, 又有动力, 以充分激发运行人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工作责任心。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 通过几个月的严格执行和考核, 井上干部员工的工作作风和行为得到了加强, 井下“三违”现象、安全隐患明显减少, 工程质量、文明生产持续好转, 为实现第二季度的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大对兼并重组煤矿管理人员特别是“五职”矿长准入资格的监督。由于兼并重组矿井需要大量的管理人员,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了假文凭、假学历、虚假年龄等现象。为弥补国家当前在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缺陷和不足, 可定期与不定期地复训, 同时记录个人培训档案。这也为执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了充足的教师队伍。

山西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管理 第2篇

山西煤矿企业安全现状分析

山西省90%的煤矿是地下作业,煤层赋存条件复杂多变,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顶板灾害事故、水害事故频繁发生。特别是近几年来,山西省兼并重组的煤矿由原来的几个小矿组合成一个大矿,存在采空区和资源枯竭的问题,以及原有地质资料不明,加上开采深度和强度的加大,导致开采条件更趋复杂,重多的动力灾害呈现日益加剧的趋势。

山西现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造成我省煤矿安全状况较差的原因,除我省煤矿兼并重组后地质资料不详,条件复杂、自然灾害严重、装备不良、科技水平低等因素外,在煤矿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现行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监察方式不能从政府层面实施有效监管,大量煤矿事故被隐瞒,难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1

我省煤矿安全监管的基本机构是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其下属的的市煤矿安全监察局, 各市监察局的人员编制属于垂直管理。全省煤矿安全监管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局与所在省市政府双重领导、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强化了代表省政府的自上而下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这种体系构架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轨道奠定了体制保障。在这种体系下,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虽然出现了很大改观。但目前我省煤矿安全事故仍然不断出现,而且呈现兼并重组煤矿发生率最高,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现有的监察、监督方式仍有许多方面的不足:

①、在现行煤矿安全监察体系下,要完成省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察任务,目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人员配置远远不够。②、目前的监察方式无法实现对危险源的动态系统监控③、现有的垂直安全监察体系导致大量煤矿事故被隐瞒不报

二、煤矿开采生产技术落后,特别是安全管理技术落后。在煤炭开采技术方面,虽然我省煤矿与世界煤炭开采技术差距不是很大,但是我们的综合技术是有差距的。尤其重要的是,在我省较大数量的兼并重组煤矿中,有近一半甚至更多的煤矿是依靠落后工艺方式生产出来的。这不仅造成资源严重浪费,而且加大从业人员劳动强度,造成更多的安全隐患。

在煤矿经营管理上,安全管理实行严格的逐级负责制,把安全贯彻到一切工作中。而纵观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兼并重组煤矿虽然由有资质的施工方建设,但是现状可以说层层承包是大部分煤矿的选

择。由于受目前煤炭经济长期不景气影响,我省的煤矿管理依然严峻。

①、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过程缺乏对人的因素的重视,加剧了煤矿事故的发生机率。

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 %以上。美国工程师海因里希经过大量的研究,认为存在着88∶10∶2 规律,即在100 起事故中,有88 起纯属人为引起的,有10 起是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只有2 起是人难以预防的,即所谓“天灾”。同样,现在兼并重组煤炭行业80 %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现场管理不善和职工违章造成的。

②、现有煤矿工人长期超时从事高强度的劳动作业,势必会降低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加大了误操作的概率,增加了事故的机率。通过对我省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生产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必须开展(1)煤矿安全措施的人性化研究;(2)煤矿安全生产设备的可用性研究;(3)煤矿生产重大灾害的预防(警)管理支撑体系研究,开发相关安全管理技术与方法,刻不容缓。(4)兼并重组煤矿应该进入第二个阶段,要真正使主体企业真正管起来。真正实现真投资、真控股、真管理的 “三真”政策。

三、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建议

①、应用信息技术,对危险源进行远程、实时监测和预警,改变目前对危险源的单纯的人工监察方式。

在煤矿开采现场,使用传感技术,对危险源进行实时的动态数据采集,将数据结果通过INTERNET网络传输到县局市局省局的远程终

端软件,可以对各煤炭企业的危险源进行远程实时监控,并实现自动预警。

②、应用信息生物识别技术,建立煤矿入井人员安全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改变目前的事故报告体制,事故隐瞒不报现象

在各种基于生物特征的身份识别技术中,虹膜识别具有精度高、对使用者侵犯性小、适用人群广等特点,而且由于没有传统意义上隐私权的担心,虹膜识别技术更容易获得用户的接受和青睐。通过建立煤矿入井人员检测生物识别技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能较好地解决入井人员上下井唯一的识别问题,并使煤矿事故监测可以做到无漏报无隐瞒,有利于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③、使煤矿安全检查方式从单纯的外部监察,转变为企业内在素质、观念和能力的提升,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

(1)实行煤炭行业各类从业人员准入制。

我省煤炭行业虽然开展了“十二五”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变招工为招生,但是盲目的拔苗助长式与煤矿行业签订大中专培训计划。最终培训出来的人员还是有学历没经验,反而成为煤矿劳动用工的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在于人,实行煤炭行业各类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必须严格把关,要宁缺毋滥。重点对煤炭行业一线从业人员进行基本技能、安全观念、最长工作时间、最低薪酬等进行核准监察,是实现煤炭行业生产本质安全的根本措施。

(2)应用先进技术改造落后生产方式,实现人、机和环境协调。随着煤炭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省综采设备性能得到相当程度的改善,其可靠性大大提高,然而综采设备可靠性的提高却没有带来矿井产量、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同种型号设备的生产效率与国外相比相差较大,这主要是影响采矿系统人、机、环境系统可靠性的另外两个重要因素——环境系统的可靠性和人的作业可靠性没有提高,从而影响到整个系统的可靠性。因此,改善工作面环境,提高人的作业可靠性对于提高整个综采系统的可靠性至关重要。另外从设备角度应加强对机器设备的设计管理,显示装置的信号适合人的心理、生理特征,以减少因信息传递混乱而引起的人为失误;控制装置要操作简便、省力;显示器、控制器的布局要合理;安全防护装置、人体防护用品要安全可靠;有缺陷的工具要及时修理或更换,实现本质安全生产。

(3)引入新的健康和安全标识、指引体系,推广先进的PDCA管理方法,提高企业应对紧急事故的能力。

通过贯彻持续改进的管理思想,使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通俗易懂、易于操作、切实执行,将被动管理过程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性化,充分调动全员积极性,主动参与安全管理过程,从而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4)在煤炭行业引入HSE(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HSE是石油勘探开发论坛组织最早提出,将实施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组织、职责、做法、程序、过程和资源等要素,通过先进科学系统的运行模式有机融合在一起,建成一个动态管理体系。以人为本,持续改进,不断提升企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能力,提高工人和管理人员应对安全问题和处理紧急事故的能力,促进煤炭产业协调可

持续发展。

四、结论

煤矿兼并重组 第3篇

一、关于房屋建(构)筑物的成新率问题

在小煤矿兼并重组中,笔者发现各个评估机构对于房屋建(构)筑物的成新率的计算方法没有统一,主要有两种做法。

(一)第一种方法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采用年限法和观察法以不同权重加权计算,其中:年限法权重取40%, 观察法权重取60%。即: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观察法成新率×60%

1.观察法成新率

评估人员实地勘查委估建筑物的使用状况,调查、了解建筑物的维护、改造情况,对其主要结构部分、装修部分、设施部分进行现场勘查,结合建筑物完损等级及不同结构部分相应的权重系数确定成新率。

观察法成新率=(结构部分合计得分×权重+装修部分合计得分×权重+设备部分得分×权重)x100%

2.年限法成新率

依据委估建筑物的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和尚可使用年限计算确定房屋建筑物的成新率。对于煤矿与矿井服务紧密相关的房屋建(构)筑物,其尚可使用年限按照其经济耐用年限与已使用年限确定的尚可使用年限和矿井的尚可服务年限孰低法确定。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二)第二种方法

1. 观察法成新率

评估人员实地勘查委估建筑物的结构(包括基础、承重构件、屋面、非承重件等)、装修(包括门窗、楼地面、内外粉饰、顶棚、装修等)、设备(包括水、电、暖等)等的现状以及平时维修情况,结合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对各个部分分别鉴定打分,汇总打分情况,综合计算该房屋的现场勘察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观察法成新率=(结构部分合计得分×权重+装修部分合计得分×权重+设备部分得分×权重)×100%

2. 年限法成新率

评估人员依据现场勘查的情况,根据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建筑面积、内部设施以及装修、改造、维修等实际情况,估计出尚可使用年限,并结合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已使用时间来计算确定其年限法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对于与生产不直接相关或当井下资源开采完毕后可另作它用的地面建筑物采用上述方法计算年限法成新率。

对于与煤炭生产密切相关、除了用于煤炭生产别无它用的房屋建(构)筑物,根据矿井剩余生产服务年限与尚可使用年限孰低原则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计算出房屋建(构)筑物的年限法成新率。

3.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采用观察法成新率和年限法成新率孰低的方法确定。基本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Min(观察法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

本人认为,相比较而言,第二种方法比较适用。对于与矿井有关的房屋建(构)筑物,第一种方法确定成新率有一定的弊端,例如,一主井口房,砖混结构,已使用两年,其建筑质量合格,没有缺陷,尚可使用年限为38年,而矿井尚可服务年限为3年,那么,其年限成新率确定的尚可使用年限为3年,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3/(2+3) ×100%=60%;经评估人员现场勘查,该建筑物质量合格,使用情况正常,无重大缺陷,且才使用两年,按照观察法确定的成新率应该在90%以上,按此确定的综合成新率应在80%左右,矿井服务结束该主井口房无其他用途,综合成新率的提高影响评估值的增加,本人认为这种年限法和观察法相差较大的按照二者孰低的方法确定综合成新率比较实际。

第二种方法对于房屋建(构)筑物已使用年限较长,中间经过改造的,要根据改造的情况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不能简单的按照经济耐用年限减去其已使用年限,许多改造会增加其尚可使用年限,确定的年限成新率和观察成新率正常使用的房屋建(构)筑物相差不应太大;对于使用年限不长,但现场勘查有质量缺陷,如墙体裂纹,门窗损坏等,应根据缺陷减少尚可使用年限,不能简单的按照经济耐用年限减去其已使用年限确定尚可使用年限,那样年限成新率会很高但观察成新率可能很低,虽然不影响综合成新率的确定,但二者差别理论上不能太大。

二、关于井巷工程评估套用定额问题

在本次小煤矿兼并重组评估过程中,各个评估机构对井巷工程的评估套用的均为《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概算定额》,作为小煤矿除资源外最主要的资产,井巷工程的评估也是兼并重组双方争议比较大比较多的地方。因套用的是概算定额,评估人员的解释往往让双方不是很满意。

根据井巷工程概算定额总说明,概算定额主要用于编制矿井初步设计概算之用,也可编制矿井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作为井巷工程的评估,笔者认为和建筑及安装工程一样,套用预算定额较合适。《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本定额供编制井巷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及施工图预算之用,也是进行工程结算和编制招标工程标底或投标报价的依据,以此来确定井巷工程的建安综合造价(重置基价)比较合适。

例如,主斜井井筒混凝土砌碹,倾角<18°,掘进断面为7㎡,中硬岩,支护厚度300mm,按照《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概算定额》,定额直接费套0948,该概算定额是以10m为单位,掘进断面<8㎡,包括上、下行掘进,临时支护,砌碹,水沟,台阶,扶手,粉刷等内容,如果按照正常设计,包括的内容可能都有,但是对于小煤矿,一些煤矿有,一些煤矿部分有,但按照概算定额,有、部分有或没有,且断面<8㎡的,定额直接费均相同,造成几家煤矿互相比较就会提出异议,而重组主体单位也会提出问题,参数有区别,评估单价却没区别;一些没按照正常设计或没按照正常设计实施的小煤矿的井巷工程,评估值会高。而套用《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首先,其掘进断面分的相对较小,概算<8㎡的,分成<4㎡, <6㎡,<8㎡三级,概算定额中硬岩,消耗量定额分为f<3,f<6,f<10,f>10,且消耗量定额是以100m³为单位,掘进断面7.1㎡与7.2㎡的定额直接费就有区别,消耗量定额是将掘进,临时支护,砌碹分开按不同定额号分别套用,概算定额中套用定额子目包括的水沟,台阶,扶手,粉刷等内容消耗量定额中是分开的,有就套,没有就不套,保证了和井巷工程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如果套《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需要的参数要比概算要求多的多,虽然比较复杂,但比较有说服力,对重组双方比较容易解释,同时也比较接近井巷工程的实际造价。

三、关于资金成本问题

本次小煤矿兼并重组资产评估,各个评估机构对房产类资金成本主要有两种确定方法,一种是将整个资产作为一个整体,所有的均按照一个建设工期取资金成本;另一种是按照每个建筑物的规模,按建筑工期分别确定资金成本。

对于新建的煤矿,所有的房产均是按照设计满足正常生产所必需的,项目处于生产期或达产期,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规定,可以将整个资产按照一个整体以建设期时间取资金成本;但对于已经生产多年,不是直接为生产服务必不可少的房产类,按照单个建筑物的建设工期确定资金成本比较合适。例如,有的生活类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很小,整体按照两年或一年考虑资金成本,就不太合适。

对机器设备,新建的煤矿,按照设计满足正常生产所必需的,可以将整体资产按照一个整体以建设期时间取资金成本;但对于已经生产多年,不是直接为生产服务或较小的设备类,可以按照单个设备从购买到安装调试完成投入生产周期来确定资金成本或不取资金成本。

以上几点只是本人在本次小煤矿兼并重组资产评估中发现的评估人员交流沟通问题比较多的方面,所有观点仅为本人观点,受能力所限,不妥之处请谅解,主要目的是与大家共同探讨。

浅谈实施煤矿兼并重组的重要意义 第4篇

在一定的发展时期, 小煤矿的兴起曾对经济的繁荣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 小煤矿由于设备、管理落后等原因带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凸显。从全国情况来看, 2009年小煤矿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38%左右, 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到煤炭总事故的75%, 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是骨干煤矿的7倍。2009年, 河南省小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到事故总死亡人数的60%, 百万吨煤炭死亡率是骨干重点煤矿的11倍。2010年上半年, 全省小煤矿更是成为事故的重灾区, 死亡人数高达123人, 占到事故总死亡人数的87%。究其根源是安全资金投入不足, 技术装备落后, 安全管理人员匮乏, 这样的背景下小煤矿兼并重组势在必行, 这不仅是彻底整治小煤矿事故频发的迫切需要, 同时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煤炭工业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1 实施兼并重组, 主体企业可为被兼并小煤矿提供资金、技术、人员保证

按照目前煤矿兼并重组的方案完成兼并重组, 被兼并重组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将由兼并主体承担, “五职”矿长及主要管理人员由兼并主体派驻。虽然小煤矿的开采历史较长, 但是矿井规模较小, 采煤方法、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等相对落后, 被骨干企业兼并后, 将吸收大矿的管理理念、先进的生产技术。目前先期完成兼并重组工作的煤矿明显感觉到了大公司和小煤矿的不同:煤矿被兼并后, 安全技术人员对井下设备逐个进行严格检查, 淘汰设备坚决不用;对矿工开展技能培训, 并进行考试, 不合格的严禁上岗;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注入大量资金;自觉执行“五职”矿长带班入井制度等, 多措并举有效筑牢了安全基础, 下井人员明显感到井下生产安全系数大大提高。

2 实施兼并重组, 主体企业可带来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小煤矿几乎均是个体经营, 小煤矿投资人为片面追逐产量、效益的最大化, 其相应的“安全第一”理念难免被弱化, 安全理念薄弱造成小煤矿事故频发是必然。而国有煤业集团一直以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理念及科学的安全管理模式。例如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的“012345”管理模式 (即坚持安全“零理念”, 实施安全“一号工程”, 健全“三项机制”, 构建“四大体系”, 实行“五自”管理) 以及这些管理模式下的机制、体系、管理下的分项, 都是科学、严谨、实用的;又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安全八条线”, “三保、三降、三提高”, “三基三抓一追究”, “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等, 这些既是安全生产的丰硕成果、实际安全生产经验的结晶, 又是安全生产的指南, 是以往小煤矿难以实现的管理模式。这些都将为小煤矿的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动力保障。

3 实施兼并重组, 主体企业可提供训练有素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团队

煤矿的本质安全体系基本特征是围绕安全生产的人员、机器、环境、管理4大基本因素 (简称“人—机—环—管”) , 坚持以人为本, 强化过程管控, 通过对“人—机—环—管”4方面因素的风险预控, 提前切断形成安全隐患的因果链, 方可杜绝事故的发生, 真正实现生产的本质安全。煤矿的本安体系以危险源辨识为基础, 以预控为核心, 以切断事故发生的链条为手段, 以预控管理人的不安全行为为重点, 采用持续改进的管理方法, 实现“人—机—环—管”的最佳匹配。人员的调动与配置、科学的管理方法是人的操作和管理;机械和环境导致的风险是事物的不安全状态。煤矿事物的安全状态, 是借助各种仪器、仪表, 采用一系列程序来确定, 而确认机械、环境等状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这还是人的因素。

由此可见, 人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是一个纵贯全局的绝对因素, 小煤矿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就是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欠缺, 管理人员配备不够, 管理落实打折等。部分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不是真正的“安全第一”, 而是利润的驱使。为了降低成本, 设备本身已经存在隐患, 但是在没有达到不安全范围时候, 矿主一般不会维修或者更换;为降低成本, 常常1人身兼数职, 以减少开支。例如过去的小煤矿就经常出现瓦检员、安全员、通风工集一身的“特殊工种”。而煤业集团的情况是人员分工明确, 各司其职, 其管理团队管理的根本出发点不是利润, 而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负责的态度和意识, 因为这种安全意识和管理方法是由他们所处的政治高度所决定的, 是小煤矿“老板”及其使用的管理人员所欠缺的,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 安全本身就是政治, 就是效益和稳定。正是由于国有煤炭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具有这样的政治高度, 只有通过他们的管理, 方可从根本上实现小煤矿的安全生产。

4 结语

1978—2007年, 河南省政府关闭了一大批私采滥挖、破坏资源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 小煤矿数量从最初的5 800余处减少到不足600处, 矿业秩序明显好转。整顿之后带来的另一个结果是, 生产百万吨煤炭死亡率从2000年的7.8降到了2006年的0.76, 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煤矿最高安全生产水平。由此可见, 小煤矿实施兼并重组, 是实现煤矿安全发展的必然趋势。

国务院:鼓励民企参与煤矿兼并重组 第5篇

作者:佚名政策相关来源:中华工商时报点击数:148更新时间:2010-8-26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出台财税金融等配套措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工作。

会议指出,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煤炭工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产业集中度 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勘查开发秩序混乱、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等问题仍然突出。必须按照安全、节约、清洁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 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煤炭生产集约化程度、安全生产和科技水平,有序开发利用煤炭资 源,推动现代煤炭产业发展。

会议强调,要积极探索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有效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和民营煤矿企业成为兼并重组主体,鼓励各种所有制煤矿企业和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以产权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参与兼并重组。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要担负起被兼并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平稳进行。要加强 政策引导,出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配套措施,支持被兼并企业的煤矿安全改造和技术改造。要坚持依法办事,切实维护煤矿企业职工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煤矿 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有序开展。

重组兼并五大经典案例评析 第6篇

早在几年前,中国的冶金、化工等行业也曾进行过大范围的兼并重组,但是效果并不理 想。究其原因,无外乎是行政色彩过于浓厚,有拉郎配之嫌。

而2000年以来企业兼并重组开始出现了一些变化: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逐渐加强,政府 有形之手正悄然淡出。这是市场经济中企业自发、自觉起来进行的重组,具有不一般的意义 :一是企业开始利用市场的手段,也就是积极利用并购方式来调整产业结构和推进产业战略 ;二是运用资本市场融资的能力有了显著的增强,直接融资比例显著上升;三是一些如航空 、电信、电力、铁路等垄断行业纷纷开始重组。

选择以下几个例子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在各自领域都非常具有代表性,并且能从不同角 度反映当前中国企业兼并重组的一些时代特点。从这些例子中可以发现,市场的力量正在增 强,企业的行为来自这两方面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这当然都是作为一个成熟、理性企业的必 经历程。

民航宣布整体重组跑道上跳出黑骏马

去年7月,中国民航总局对外正式宣布,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中 国东方航空公司三大骨干航空公司为母体,组建三大航空集团的重组计划。按照该计划,先 在民航总局直属的10家航空公司之间进行,至于地方航空公司则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

一个月后,南方航空公司与中原航空公司正式签订价值15亿元的联合重组协议。这是民 航总局宣布组建三大航空集团之后的首宗并购事件,同时也是国家骨干航空公司与地方航空 公司的首次“联姻”。

几乎在同时,经常能在业界掀起波澜、且在三大集团之外的海南航空公司宣布控股陕西 长安航空公司,两公司联合之后,海南航空将逐步投入目前国内最先进的支线客机,飞行长 安航空目前的40多条支线航线,并建立起以西安为枢纽的支线航空网络。

2001年3月初,从上市公司海南航空的一则公告中得知:海南航空公司控股了地处北京 的新华航空公司。海南航空有关人士说,新华航空现已开通自北京、天津、深圳始发至国内 40多个城市的近50条航线,这对地处海南岛的海南航空构成了足够的吸引力。

点评:体制之外的改组则让人为之一振,颇具野心的海南航空一向以“善于资本运营” 著称,起家时资本不过1000万,不够买一架波音737的翅膀,几年来引资、上市、兼并,长 袖善舞,迅速崛起,在民航大重组的背景下,海南航空迅速入主美兰机场,联合长安航空、 新华航空,欲做航空业“第四把交椅”几乎是路人皆知。海航的经验告诉我们,利用资本市 场的力量会有多么强大。

华润增持万科谁是房地产“巨无霸”

香港华润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国华润总公司一次性受让深万科第一大股东深圳经济特 区发展(集团)公司持有的5115.5599万股国有法人股,占万科总股本的8.1%;加上华润集 团的间接控股公司北京置地已持有的2.71%万科B股股份,华润已经成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 。

北京置地还控制着北京华远房地产公司70%的股份。这次并购可望实现双方强势资源的 整合,并且造就中国房地产业的“巨无霸”:北京华远拥有大量土地储备,而万科作为一家 全国知名的房地产上市公司,有深刻的管理内涵和极强的资源运作能力。

2001年,华润集团增持深圳万科的新重组方案出台,主要内容是以华润集团以及华润北 京置地的部分资产及少量现金来增持万科的股权,增持结束后,华润持有万科的股权应在30 %上下,但是重组方案目前遇到了不小的阻力。

点评:万科可以说是中国为数不多的“优质”企业之一,在房地产界常常给人振臂一呼 群者应的印象。但是作为深圳市场第二家上市公司,万科发展多年也有自己的隐忧:一是万 科缺乏通畅的融资渠道,无法达到规模效应。2000年万科的年销售额只有香港新鸿基销售利 润的三分之一,20多亿的销售额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实在太小;二是万科缺乏足够的土地储备 ,万科在深圳的土地资源就不多,在全国就更难找好的项目了,要想成为全国性的大房地产 商,这一点已成为瓶颈;三是股权结构分散,1993年—1997年,万科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不 到7%,这样分散的股权结构极易成为证券市场的收购对象。这是一个诞生于市场、成长于 市场、又受制于市场的企业发展典型。

于是尽管万科在市场上表现不错,但是清醒的董事长王石几年前就吆喝着“我要卖万科 ”,2000年万科终于成功的换掉了自己的大股东,背靠上一个实力更加雄厚的新东家,并且 打通了向国际市场融资的渠道;如果华润最终持股达到30%,在证券市场被人收购的担忧也 烟消云散,万科自去年开始的重组可谓是多赢。

资源的整合来自市场的力量,虽然在这里我们仍然看到了资本的作用,但是没有市场竞 争的巨大压力,万科是不会重组的。

青啤强势扩张啤酒业进入“战国时代”

青岛啤酒集团耗资约4亿元收购了全国各地的8家啤酒厂,其中最为著名的有两起:斥资 1.5亿元收购上海嘉士伯75%股权、以225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美国亚洲战略投资公司在“五 星”62.46%的股权和在“三环”54%的股权。

至此,青岛啤酒集团通过并购使自己的生产能力达到180万吨,约占全国啤酒市场的8% ,成为全国市场上的“啤老大”。早在1994年青岛啤酒集团就开始了自己的收购计划,1994 年收购扬州啤酒厂以后,6年共投入4亿元,先后兼并了西安、平度、鸡西、马鞍山、上海、 广东等地的26家啤酒企业。

2001年3月20日,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这已是燕京啤酒在山 东的第三次合资,此举将使啤酒双雄在全国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点评:啤酒业进入“战国时代”是2000年青啤收购大战时对该行业做出的判断,据说此 种说法已经得到相当业内人士的认同。

从群雄并起到目前的诸侯割据,啤酒行业究竟还会有怎样的发展趋势?亚洲战略投资公 司董事长杰克是一位资深投资银行家,记者对他多次的采访中都谈及这个话题,尽管他在中 国投资五星啤酒失败已经成为外资退出中国啤酒业的一个标志,但是相信他的判断还是有一 定道理,否则也不会有大量外资仍然虎视眈眈盯着中国啤酒业。杰克先生的判断主要有两个 :一是啤酒行业利润相当可观,中国啤酒消费潜力巨大;二是啤酒行业会不断重组,垄断集 中程度不断加强,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几家全国性大厂商。

熟悉世界啤酒业发展趋势的人都能认同杰克的观点,同样在中国,随着市场化的不断完 善,中国啤酒业也在走相同的道路,所以未来几年里,中国啤酒业还会爆出各类大大小小的 兼并新闻。

青啤的发展纵然是大势所趋,但是在这一系列兼并案中,我们同样也存在一些担忧,是 否有优秀的投资银行顾问在为其整体策划,是否有足够的资金继续完成收购计划,是否有优 秀的管理人员整合资源,是否有统一完善的企业文化覆盖到被收购企业。毕竟兼并重组是市 场经济中企业之间的一种“高级游戏”,需要高超的技巧和能力。

达能左右开“弓”正是水乳交融

2000年12月6、7两日,法国达能公司先后宣布收购上海梅林、海虹股份所持有的上海梅 林正广和饮用水有限公司50%的股份及正广和网上购物公司10%的股份。两次收购涉及金额 将近1.8亿元,使达能在国内瓶装水、桶装水市场上成为了当之无愧的老大。

几乎又是在同时,达能集团又以现金参股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光明乳业5 %股权。达能还正在与光明乳业洽谈,将其在广州、上海的酸奶公司和在上海的鲜奶公司交 给光明乳业经营,光明乳业可以无偿使用达能的品牌。

截止到目前,法国达能公司已在国内控股或参股的企业达到了10家,包括赫赫有名的娃 哈哈和乐百氏。达能中国区总裁秦鹏说,中国市场在达能全球业务中现在还不到5%的比例 ,总部希望在5年内达到10%,再过5年达到20%。可以想见,达能在中国市场的布局远未完 成。

点评:法国达能集团并不像宝洁和联合利华那样在中国深入人心,也并不是非常有名。 去年以来达能在中国的表现更加证明,达能集团进入中国的方式与其他跨国公司迥异。

事实上,达能集团在世界各国的策略几乎是一致的,以兼并收购等资本运营方式迅速进 入该国领先的饮品企业,迅速占领市场,并保留原有品牌。从实力来讲,达能目前已经成为 世界第五大食品公司、第一大乳品公司,而30多年前它还没有跨入食品行业。1973年,法国 知名的啤酒、矿泉水和婴儿食品的制造商BSN与达能合并,形成法国最大的食品集团,上世 纪80年代达能集团卖掉了玻璃业务,集中发展食品,通过一系列的收购、合资与合作,达能 打入欧洲其它国家的市场。近10年达能的经营重点转向全球化,进入亚洲、拉美等市场。

达能集团70%的营业额来自当地的领导品牌。由此可以看出,达能全球化的一个策略就 是与当地领导性的品牌进行并购、合资或合作,实现达能品牌的本土化销售,并从对当地领 导品牌的战略投资中获利。可以认为,达能实质是一家有实力的资本运做高手。

这是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的另一种方式,肯定让中国许多企业着实开了一番眼界,特别是 那些急于扩张或是急缺资金的企业。这里没有必要讨论这种方式是否会对中国有利,是否会 冲击民族工业,因为这些问题并没有实际意义。尽管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并不完善,但是作 为追逐利润的企业个体,他们之间的交易肯定是非常理性,并且是双方都能接受交易价格和 条件,否则交易不会成功。能交给市场去做的,尽量交给市场去做,这是达能进入中国这种 方式的启示。

光大进入申万混业分业起争议

中国光大集团正式从上海财政局受让原为中国工商银行持有的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24 640万股股份,占申银万国全部股份的18.67%,成为第一大股东。中国光大集团是以金融为 主业的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下有中国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等,在 香港和新加坡拥有6家上市公司。申银万国为新中国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注册资本金13.2 亿元,是中国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王明权近日提出集团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金融业,争取用三年时 间,使光大集团进入一个以金融为主体的新的发展阶段,建设成一个规范化的金融控股集团 公司。

煤矿兼并重组 第7篇

一、被兼并重组煤矿产权不清晰的情况

目前, 兼并重组地方中小煤矿, 兼并主体企业面临因被兼并重组煤矿程度不同而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产权不清晰和纠纷烦乱的情况。

1. 煤矿资产权属不完整

清查小煤矿资产, 发现部分资产由股东和相关利益人合资建造或购买, 又没有明确约定;原地方煤矿在当地政府主导下, 兼并原来的周边小煤矿, 资产归属约定不明或虽然约定明了, 但交接不清, 资产纠纷未按时解决;村办煤矿无资金生产, 承包给投资人, 前期资产归村委会, 后期新增资产归投资人, 双方利益约定不清楚;小煤矿井下某段巷道归某施工方, 地面某房屋归周边某村庄, 其他资产归煤矿投资人, 三方之间协议约定不清等等, 给兼并企业鉴定和处理原煤矿资产纠纷带来困难。

2. 煤矿或煤业公司不能拥有完整的采矿权

煤矿或煤业公司只取得采矿权证, 但未按规定缴完根据采矿证登记备案的全部资源储量计算的资源价款, 不能拥有完整的采矿权。此外, 采矿证登记备案的资源储量与实际不相符, 资源储量地质计算图存在虚假成分, 实际煤炭储量核实不清等。因此, 按照采矿证登记的煤炭储量计算或评估合作要价, 会给兼并企业带来无形资产 (采矿特许经营权) 方面的损失。

3. 债权债务纠纷繁多

被兼并煤矿存在多个股东, 原股东之间纠纷未了;煤矿债权人未及时清偿债务, 趁煤矿兼并的时机不断上门要债;煤矿欠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费用, 政府给兼并主体企业直接下达催欠通知;煤矿因债务纠纷, 遭到法院执传, 兼并企业面临被强制划账等等, 给兼并企业带来债务连带损失。

4. 产权关系或投资权属没有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定书

煤矿到手转卖若干次, 未及时进行工商法律证件登记, 煤矿前后投资人只提供转卖或合伙投资协议, 产权关系或投资权属没有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定书, 给兼并企业带来完善企业法律手续和证件登记方面的损失。

5. 村矿关系方面的纠纷或损失

煤矿原矿主与周边村庄签订的土地、树木、房屋、用水、占路、环境影响等租赁或补偿协议, 或因价格偏低, 或因未及时履行协议, 或因更换协议双方主人, 时过境迁, 协议需要续签或重签, 农村方面出面干涉, 给兼并企业带来村矿关系方面的纠纷或损失。

6. 企业劳资纠纷

县营或乡办煤矿因改制不彻底, 原矿职工划转新兼并企业, 待业、养老、工伤、医疗等保险未及时缴纳, 给兼并企业带来劳资纠纷。

二、被兼并重组煤矿产权不清晰的原因

1. 垄断利润的巨大利益驱动

煤炭资源本来是国家所有, 但是多年来只要经营煤矿, 通过政府就可以办理采矿权证, 这样就拥有了开采煤产品的所有权。煤炭企业拥有采矿权和经营自主权, 国家和政府只是在市场缺煤时, 通过行政命令统一调拨煤矿企业的煤炭产品。众所周知, 煤炭资源是乌金, 批准后的经营采矿证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因而, 煤矿投资人蜂拥而上。本轮煤矿整合前, 小规模的煤矿投资人办理采矿权证并不存在较大困难, 国家作为煤炭资源的所有人只是在必要的时候行使管理权。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 全国煤炭市场经济走低, 地方国有煤矿由政府以承包方式纷纷承包给私人, 虽然仅是经营方式的改变, 并不触动采矿权性质。但在承包过程中, 承包人实际控制着煤矿的生产和经营, 并且在生产和经营中不可避免有新增和投入, 随着煤炭市场的持续升温, 在垄断利润的巨大利益驱动下, 采矿权人和承包人之间为争夺产权的矛盾开始显现且不断升级。

2. 采矿权人、投资人和经营人严重分离

上世纪八十年代, 为鼓励地方煤矿发展, 国家出台开办乡镇煤矿等各项刺激性政策, 地方煤矿急剧涌现。乡镇通过无偿划拨取得采矿权, 煤矿采矿权归乡村集体所有, 但作为采矿权人的乡镇府、村委会等集体组织由于无偿取得矿产资源的开采权, 开采煤矿的技术也不高, 环境意识不强, 掠夺式开采资源的情况较为普遍。经营一般采用承包经营的方式, 投资经营权归承包人个人, 一些煤矿还出现了层层转包的现象, 采矿权人、投资人和经营人严重分离, 再加之集体产权的不清晰, 企业产权名为集体, 但说不清集体煤矿的权属情况。实现资源有偿使用、推进采矿权资产化管理后, 使资源管理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 一些乡镇煤矿多年来存在的产权不清晰、经营方式不规范、管理混乱的状况逐步得到解决, 但还有一些乡镇煤矿仍然存在产权不清问题。

3. 企业的资产来源、资产构成异常复杂

地方中小煤矿在经营中, 多次投资, 多渠道投资, 多次变更投资主体, 以及发展过程运作方式的多样性, 使产权关系越来越复杂。譬如, 煤矿隶属关系的变动, 企业之间的联营、合资合作, 以及采取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方式, 再加上企业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企业的演变等因素, 使得企业的资产来源、资产构成变得异常复杂, 资产混在一起, 互相交织。在煤炭市场不景气时, 人们往往不重视产权问题, 但煤炭市场好转后, 相关利益主体即会关注资产归属, 涉及产权利益的法律问题, 必然会引起关注。

4. 煤矿在改制中操作上的违法违规

在山西省前一轮的煤炭资源整合中, 为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 体现资源的市场价值, 开始明晰探矿和采矿的有偿使用权, 即将煤矿的煤炭开采权由国有或集体转给了投资人, 被明晰产权的投资人则要向政府缴纳一定的资源价款。一些地方国有和乡镇集体煤矿通过改制、资源的有偿使用, 明晰了产权, 理顺了产权关系, 一次性解决了煤矿采矿权人、投资人和经营人不统一的问题。但不少煤矿在改制中, 由于操作上的违法违规, 如改制过程和产权处置中无视法律的行政化操作模式、互相勾结、权钱交易、暗箱操作、国有资产的低估贱卖、践踏职工合法权益以及法律程序上的瑕疵等等, 在产权问题上也留下了法律隐患。还有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既非法律意义上的股东, 也非采矿权人, 其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有些企业由于采矿权人、投资人利益无法平衡, 使得产权制度改革难以成行。有的企业由于投资人投资关系没有理顺, 有的企业采矿权也没有理顺, 直接影响到这些企业与其他投资人的合作。国有和集体煤矿改制过程中的违规违法给这些煤矿企业产权留下法律隐患。

三、解决被兼并重组煤矿产权问题的几点建议

1. 维护煤炭资源国家所有的政策, 尊重煤炭企业的采矿特许经营权

必须维护煤炭资源国家所有的政策,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二五”规划的要求, 在国有煤矿和地方煤矿之间合理分配煤炭资源, 尊重煤炭企业的采矿特许经营权。只有首先解决了采矿权的权属清晰问题, 才能更好地解决煤炭企业的其他产权清晰问题。采矿权的权属划分主要还在各级政府的国土资源部门。

2. 掌握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

对产权归属不明或有争议的煤矿企业, 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产权界定, 应注意掌握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 产权的界定不应单纯以企业法人登记的经济性质来界定资产的性质, 而要以企业原始和发展过程中资金的来源来界定资产的性质。原始资本即注册资本的来源是认定产权的初始依据。比如, 许多中小煤矿在经营过程中, 原始资金是合作投入的, 后续增资可能是通过集资或者民间借贷取得的, 如果没有明确投资或借贷关系, 煤矿的收益分配就理不清, 产权也界定不清。资产产权的界定, 应依靠政府的改制管理部门、工商证件登记部门以及审计评估公证法律等社会中介部门确认相关手续要件。

3. 采取宜粗不宜细的原则, 兼顾国家、集体、投资人的利益

由于煤炭产业的特殊的发展历程, 在明晰中小煤炭企业产权时, 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应当采取宜粗不宜细的原则, 并兼顾国家、集体、投资人的利益, 特别是煤矿企业承包期间承包人对煤矿的资本投入应当给予认定。在产权界定中, 当产权边界不清、产权渊源复杂时, 还应特别注意利益的合理分配原则, 协商的作用也是为了考虑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合理地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是公平理念在产权界定中的体现。

4. 规范处理每次重大经济行为

明晰产权不仅局限于有形的资产和资源, 合同协议签订、证件手续办理、债权债务清理、劳资纠纷解决等都包含明晰和界定产权的经济成分。因此, 投资增资, 改制重组, 收益分配等每次重大经济行为运行都影响企业产权的变化, 需要规范处理。

四、小结

永锦能源对兼并重组煤矿的有效管控 第8篇

一、兼并重组煤矿基本情况

1. 兼并重组煤矿基本情况。

永锦能源受永煤公司委托, 负责禹州区域9对小煤矿的兼并重组工作。自兼并重组工作开展以来, 永锦能源认真履行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责任,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兼并重组工作的政策和会议精神, 目前, 在对禹州区域进行兼并重组的9对小煤矿中, 锦富煤业已关闭;锦坛、锦创、锦马、锦宏煤业4对矿井由于资源储量少、技改投资较大、不具备开采价值, 已列为拟关闭矿井;锦卓煤业拟与富山煤业合并;锦安、锦程、大刘山煤业3对有开采价值的矿井予以保留。

2. 兼并重组管理目标。

永锦能源受永煤公司委托, 在没有成立兼并重组煤矿区域管理公司的基础上, 充分发挥专业部室的作用, 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 对兼并重组煤矿实行有效管控。兼并重组煤矿管理的目标是:对锦坛、锦创、锦马、锦宏煤业4对矿井, 在确保其安全稳定、符合兼并重组政策的前提下予以关闭。锦安、锦程、大刘山煤业3对有开采价值的矿井完成剩余技改工程, 通过各项技改验收, 实现安全生产和复工复产。永锦能源将根据3对保留矿井不同阶段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工作任务, 依托公司部室及生产矿井技术、管理方面的优势, 按照“抓系统、系统抓”原则进行有效管控, 并逐步融入河南煤化先进管理理念, 以提高兼并重组矿井安全管理技术水平, 顺利通过各阶段技改验收, 实现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上档升级。

二、兼并重组煤矿实施管控的有利条件

1. 兼并重组煤矿股东双方诚信合作。

永煤公司对兼并重组煤矿均实现了现金持股51%, 原矿主以资产形式持股49%, 注册成立了新公司, 做到了“真控股”, 并且按照合同要求, 根据矿井的实际工作进度及时支付了原矿方资产和资源价款, 从而赢得了合作方的充任信任和配合, 为永锦能源搞好小煤矿管理的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 永锦能源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成熟可靠。

永锦能源作为永煤公司在禹州地区进行兼并重组的主体, 机构健全, 技术、管理相对成熟。永锦能源现有生产矿井中云煤一矿、云煤二矿、富山煤业近几年相继通过技改验收, 采用生产矿井帮扶兼并重组矿井的模式, 可以迅速完善小煤矿复工准备的各项资料, 为矿井通过复工验收提供保障。

三、兼并重组煤矿加强管控的措施

1. 将兼并重组煤矿纳入永锦能源管理体系, 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永锦能源根据禹州区域兼并重组煤矿的实际情况, 开拓创新, 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制定了《永锦能源对兼并重组煤矿管理职能划分的规定》。按照文件规定, 公司由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兼并重组工作第一责任人, 专职副总经理为分管负责人, 其他公司领导按照职责分工, 各自履行对兼并重组煤矿的管理职责。公司成立了小煤矿管理部, 负责兼并重组煤矿日常管理, 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 由专业部室负责兼并重组煤矿的系统管理, 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总体理顺了兼并重组煤矿的管理体制。

2. 统一派驻人员, 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统一派驻了五职矿长、科室及区队安全管理人员。派驻人员均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多年的现场管理经验, 体现了管理团队的高起点、高素质。二是对原矿井留守管理人员异地异矿交流使用。2011年3月初, 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小煤矿管理部组织各矿井30名留守管理人员分专业进行了严格考核。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 将考核合格者调离原矿井, 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到异矿工作。三是充实了兼并重组煤矿后备力量。2011年7月份, 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为兼并重组煤矿分配大中专毕业生32名, 缓解了各矿井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局面。

3. 审慎决策, 稳步推进兼并重组矿井复工工作。

2011年初, 河南煤化集团下发了兼并重组矿井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评分办法, 按照集团公司“三个一批”的原则, 永锦能源公司选择了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锦安和锦坛煤业作为第一批复工矿井进行验收准备。通过努力, 两矿井于4月初通过复工准备验收, 6月底通过了集团公司会同许昌市政府组织的复工验收。两矿井的顺利复工为其他矿井相继开展复工准备及复工验收树立了标杆, 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4. 实施真帮扶, 确保矿井通过复工验收。

为扎实推进兼并重组煤矿隐患整改工作, 如期完成省政府、河南煤化集团下达的兼并重组阶段工作任务, 永锦能源针对矿井普遍存在的隐患整改和复工验收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 充分发挥公司专业部室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 成立兼并重组煤矿帮扶小组, 对各兼并重组矿井给予了真指导、真帮扶, 切实解决了矿井存在的实际问题。为了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公司帮扶人员时常吃住在矿, 把自己作为矿井的一员, 亲自解决矿井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 使各矿井迅速做好了迎接各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顺利通过了上级的各项阶段性验收工作。

5. 加大安全投入, 提升矿井安全装备水平。

针对各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生产系统不完善等问题, 永锦能源根据自己实际情况, 不等不靠, 及时制定了机电设备更新和安全设施的购置计划, 对矿井各大系统进行了完善。目前, 公司对兼并重组煤矿已累计安全投资了6 000多万元, 先后完善了矿井的防尘系统、压风系统、安全监控系统、提升系统和通讯系统, 购置了空压机、变压器、探水钻、水泵等设备, 更换了一批淘汰设备, 使矿井安全装备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安全管理基础得到了进一步的夯实, 矿井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6. 强化现场管理, 确保安全生产。

一是公司领导、部室人员不定期到各矿井进行安全督导, 主要检查矿领导下井带班、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等工作。二是永锦小分队在中夜班期间加强对矿井督察, 督促矿井及时处理现场的安全隐患, 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三是公司每月组织专业部室对各矿井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特别是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确保安全生产。

7. 加大工作任务考核力度, 逐步规范兼并重组矿井管理工作。

各矿井相继复工后, 日常事务逐步增多, 安全管理、生产经营、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问题逐渐凸显。为快速提升矿井管理水平, 构建兼并重组煤矿有效管控模式, 公司制定了《规范兼并重组矿井的管理办法》, 明确了公司有关部室的职责和矿井物资采购、财务管理、人事劳资等方面的流程, 使兼并重组矿井各项工作步入正轨。为了充分调动兼并重组矿井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技改验收任务, 公司先后下发了《永锦能源兼并重组煤矿工作任务考核办法》和《永锦能源兼并重组煤矿技改验收工作方案》, 每月月底向兼并重组矿井下达月度安全生产和技改验收任务, 次月初, 对各矿井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考核结果与矿井领导班子薪酬直接挂钩, 推动了兼并重组矿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8. 启动质量标准化和“双基”建设工作, 提升兼并重组煤矿管理水平。

2012年3月, 永锦能源相继下发了质量标准化和“双基”建设考核办法, 首次将兼并重组煤矿纳入质量标准化和“双基”建设的考核范围。各矿井根据公司下发的考核标准、结合矿井实际, 制定了本单位的质量达标规划和“双基”建设考核办法。永锦能源多次召开兼并重组煤矿质量标准化和“双基”建设推进会, 及时指导矿井解决各类问题, 推动质量标准化和“双基”建设全面开展。通过开展质量标准化和“双基”建设工作, 进一步夯实了矿井安全管理基础, 改变了小煤矿技术管理水平落后的局面。

四、结论

煤矿兼并重组 第9篇

1 重组煤矿概况

与义煤集团签订正式协议的重组煤矿共有79对, 生产能力在15万~30万t/a, 分别分布于河南省内陕渑、义马、新安、宜洛、偃龙、登封煤田6个煤田, 东西横跨约150 km, 南北跨度约60 km, 为了兼并重组工作能顺利开展, 义煤集团按照重组煤矿的区域位置, 设置了三门峡、洛阳和伊川3个区域公司, 对重组矿井进行管理。

2 实地测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坐标系统不统一。

绝大多数煤矿采用1954北京坐标系, 伊川公司的谷元煤矿、黄村煤矿、红旗煤矿等矿采矿证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要统一坐标系统, 需要进行坐标转换, 1980西安坐标系与1954北京坐标系椭球参数不同, 而在不同的椭球之间转换坐标, 转换参数在不同地区有差异, 需要解算各个地区的地方参数进行转换[1]。

(2) 测量精度不统一。

虽然大部分煤矿都采用1954北京坐标系, 但由于起始数据资料来源不同和原来测量方法不同, 导致各个地方矿之间坐标系统误差很大。通过实地测量, 发现大部分煤矿原有矿图严重失真, 不能反映井下真实采掘情况, 不能指导矿井安全生产。

(3) 测量管理混乱。

缺乏专业测量队伍, 测量仪器设备落后, 测量水平低, 测量资料严重缺失或者存在重大偏差, 井上下坐标系统不一致, 井上下对照图不准确, 多数矿井存在越层越界开采现象, 给煤矿安全生产留下隐患, 一旦有突发事故发生, 将直接影响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4) 平面坐标系统高斯投影分带混乱, 带号注记不规范。

大部分煤矿采用3°带投影直角坐标, 仍有部分煤矿采用6°带投影直角坐标, 例如伊川公司的谷元煤矿、黄村煤矿、红旗煤矿等煤矿。按照《煤矿测量规程》要求, 煤矿多采用大比例尺绘制矿图, 6°带投影已不能满足生产要求, 必须进行坐标换带计算。

(5) 投影带分界处, 平面直角坐标测量误差大。

义煤集团本部及兼并重组矿井地跨洛阳和三门峡2个地区, 分布范围广, 按高斯投影3°带划分, 跨37和38两带, 投影中央子午线分别为111°和114°, 部分煤矿位于2个3°投影带的分界处。由于起算数据引用不合理, 投影知识了解得较少, 测量手段单一, 导致投影变形严重, 测量误差很大, 影响了煤矿采掘工程的顺利施工和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利用[2]。

3 解决方案

(1) 建立统一的坐标系统。因义煤集团原来已经有较为完善的1954北京坐标系统, 应在此基础上, 建立包括集团公司原有生产矿和重组矿在内统一的1954北京坐标系统。即在3°带投影基础上, 建立C级GPS控制网, 再根据需要, 解算各地转换参数, 最终完成1954北京坐标系向1980西安坐标系的转换。

(2) 在统一坐标系统的基础上, 搜集各地区的现有控制资料, 经过检核后, 利用GPS评差软件, 结合投影带的划分标准, 设置不同的中央子午线111°和114°, 按3°带投影, 分别求出各个区域相应的控制点平面直角坐标[3], 带号分别为“37”和“38”。

(3) 逐渐规范采矿证坐标系统。按照煤矿测量相关要求, 结合实地测量结果, 对原有采矿证批复坐标不合理的提出申请, 建立统一坐标系, 统一投影带划分标准, 报上级管理部门协商解决。

4 结语

由于义煤集团兼并重组煤矿数量多、分布范围广, 而且原来地方煤矿测量基础差, 资料缺失严重, 数据不准确, 影响兼并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实地测量和分析研究, 可以解决许多兼并重组矿井的测量问题:①建立统一坐标系统, 便于管理, 便于查找矿井对应位置关系以及确定与大中型矿井的相对位置关系;②分区处理成果, 建立不同区域的分带成果, 提高各区内部相对精度, 保证生产与安全措施的顺利实施;③根据不同区域的起算成果, 实现了高精度的跨带计算及不同椭球之间的坐标换算, 解决了不同区域不同椭球参数成果统一应用的难题;④绘制了高精度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井上下对照图, 满足了矿井信息化管理要求。

摘要:义煤集团公司对重组煤矿进行实地测量过程中, 发现重组煤矿测量资料不完善, 数据偏差大, 采矿许可证批复坐标系统不统一, 测量管理混乱。经过分析研究, 针对这些问题总结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重组煤矿,高斯投影分带,坐标换带计算

参考文献

[1]孔祥元, 郭际明, 刘宗泉.大地测量学基础[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1.

[2]李征航, 黄劲松.GPS测量与数据处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5.

鸡西市地方煤矿公司化兼并重组研究 第10篇

一、我国煤炭资源产能过剩的原因及影响

近年来,特别是2012年以后,我国煤炭行业出现了结构性产能过剩、价格下跌、企业亏损扩大、运行困难等问题,煤炭社会库存首次突破了3亿吨。黑龙江、吉林、重庆、四川、云南、安徽等6省(直辖市)行业亏损较为突出,标志着我国煤炭行业正陷入严重的产能过剩。鸡西市作为黑龙江省重要的产煤基地,2013年全部煤炭年产量2 537万吨,位居全国煤炭产量第32位。产能过剩和可持续发展的矛盾在加剧,其中国家政策调控和市场需求的改变,迫使地方煤矿走公司化兼并重组之路势在必行。

1.形成产能过剩的原因:一是我国煤炭进口量不断增加。2012年我国累计进口煤炭2.9亿吨,同比增长59%,已连续4年成为煤炭净进口国。二是环境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必然结果。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17年,我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三是大型煤田的开发和生产速度在加快。近年来,新煤田如井喷式被发现,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田储量达180亿吨,新疆塔城储量达到800亿吨,河南、山东、辽宁等地相继发现大型煤田。四是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水源、地热能以及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在一定领域逐步替代了煤炭能源。五是受国家控制产能过剩行业的影响。水泥、化工、钢铁、冶炼等行业的产能调控,导致工业用电减少、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使钢铁价格跌至20年前的水平;钢铁行业消费的减速,是煤炭市场疲软的又一个重要因素。六是盲目投资的因素。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的增长,盲目引进煤炭项目建设。国内煤炭产能超前建设,产能供大于求的情况在短期内不会改变。

2.产能过剩产生的影响:产能过剩将会给各行业带来不利影响。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价格出现连续下跌;企业利润大幅下降,亏损企业的比例在逐年增加;产成品库存量增多,固定成本居高不下;银行业的金融风险增加,国内和国际贸易受到影响,国内经济增速缓慢;环境遭到破坏,资源浪费严重,严重影响就业和社会稳定。

二、黑龙江省鸡西市地方煤炭企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鸡西市煤炭资源权属构成分为国有煤矿和地方煤矿,管理方式为国有企业管理和地方政府管理,两种方式原则上不交叉,但实际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配合。

(一)鸡西市煤炭企业组织形式

目前,鸡西煤炭企业组织形式有3种,具体资源赋存条件和生产能力如下。

1.以私营为主的地方煤矿:全市地方煤矿总数为236处,资源储量3.37亿吨,年产量1 560万吨。地方煤矿为个体私营企业,是由当地政府的煤炭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管,企业自主经营、自行销售、自负盈亏。

2.国有煤矿为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为省直企业,现有煤田面积为3 078平方公里,储量18.83亿吨;现有31个直属单位,有18个地面单位,在册员工54 260人;年生产能力1 875万吨,全部资产133亿元,年上缴税费10亿余元。

3.外来企业为沈煤集团盛隆公司:2005年1月,沈煤集团以2.28亿元并购了鸡东煤矿,标志着沈煤集团盛隆公司在鸡西市成立。该公司先后投入资金8.42亿元并购鸡西市碱场煤矿、立新煤矿等6个煤矿,年产煤炭560万吨,建成了4个中型的洗煤厂。

(二)鸡西市地方煤炭企业存在的问题

1.规模小、安全事故多发。地方煤矿的生产规模小,井深巷远,瓦斯大,隐患灾害多,开采历史大多在20年以上,一些矿井井深800多米,甚至超过千米,通风、供电网络复杂。据统计,2006—2013年,鸡西市地方煤矿发生安全事故19起,死亡191人,其中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就有14起。

2.监管体制不畅。煤矿安全生产涉及煤矿监察、行业管理、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工商、公安、劳动保障等多个部门,各自为政,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监管系统和执法机制,相互独立开展业务,统筹协调不够,没形成联合执法机制。

3.地方煤矿开采威胁着国有煤矿的安全。在国有井田范围内的地方煤矿就有83处,开采国有煤矿的边缘煤层。这些煤矿常常偷偷越界、超层开采,破坏保护煤柱,河流和水患层的煤田经常被盗采,造成房屋沉陷,给国有煤矿造成重大水灾隐患威胁。

4.地方煤矿职工素质普遍偏低。地方煤矿为了省钱,雇佣没经验的农民工以及闲散就业人员。这些人员素质低,劳动技能差,流动性强,缺乏对安全知识的了解,难免出现违规操作,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弱。工伤失去了劳动能力后,企业将这些员工交给了社会,工伤赔偿额度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给社会带来了负担和稳定隐患。

5.煤矿安全技术标准严重滞后。地方煤矿安全标准550项,其中大多数10多年未修订;与“一通三防”有关的154项,设计瓦斯防治的管理标准只有9项。而且最初开办煤矿的市场准入条件太低,很难达到技术标准和要求,安全生产缺乏最基本、最基础的条件。

6.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由于地方煤矿企业条件差,效益不好,事故多发,工资福利低,招不进,留不住人才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煤矿企业进入了人才缺乏,技术、管理落后的恶性循环。尤其是工程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流失严重,人才资源短缺与企业需求之间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

7.资源和环境破坏严重。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煤矿普遍超能力开采,掠夺式开采。遇到条件和煤质差的煤层,往往扔掉,出现了挑肥捡瘦,“翻土豆”式开采,煤炭资源造成了浪费和破坏。同时,开采出的矸石占地,煤矿企业占地,采煤造成的土地沉陷和煤矸石自燃等问题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了环境污染,严重影响着群众的生活和身体健康。

三、鸡西市地方煤炭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必须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因此,只有推进地方煤矿公司化兼并重组,找到地方煤矿发展的新途径,才能实现科学发展,合理规避市场经济风险,找到解决各类矛盾的有效途径。自2005年起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煤炭产业政策》、《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2013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鼓励和支持地方煤矿实行兼并重组。

实施兼并重组整合,扩大和优化企业规模,实现规模化“抱团经济”,通过整合自然资源、资金、技术、市场品牌等,最大限度地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同时,煤炭资源产业的规模经济属性和产品的大宗性,决定了其战略组合的必要性。鸡西市地方煤矿还没有走出粗、多、乱的现状,地方煤矿实行公司化兼并重组的步伐滞后,产能过剩现象依然存在。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地方政府的本位思想,不想触及各类矛盾,担心影响到地方的财政收入。二是资源禀赋的怪圈没有打破,存在“小富即安”思想,缺少改革的动力。三是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产能过剩的市场波动刚刚波及到地方,影响不大,在主观上不支持地方煤矿兼并,具体行动上不配合。

四、地方煤矿公司化兼并重组的对策

鸡西市作为老矿区,只有对企业进行重新配置,推进地方煤矿公司化兼并重组,才能走出创新发展的道路,可供选择和借鉴的兼并重组模式如下。

(一)可供选择的模式

1.“国进民退”模式。借鉴山西的模式,推进兼并重组。鸡西共有6个区、3个县(市)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煤田面积为3 078平方公里,在鸡西的4个区、两个县级市内均有直属的国有煤矿。在地方煤矿兼并重组的过程中,发挥好国有煤炭企业的主力军作用,运用合理的兼并重组的模式,将龙煤集团煤田范围内的地方煤矿以接收债务、购买、吸收股份等方式进行兼并,分设煤业公司,专门经营管理,并将安全、经营、生产、销售等管理权限全部上收,扩大国有企业规模,让民办的地方煤矿全部退出,形成新的国有煤矿发展模式,打造国进民退的格局。

2.引进外域企业收购。2005年1月,沈煤集团进驻鸡西市,成立了沈煤集团盛隆公司。该公司先后收购了6个煤矿,建成了与煤炭行业匹配的加工产业,创造了新的煤矿兼并重组实例,这也是贵州经验在鸡西的应用。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在开采技术、管理理念、职工的思想观念等方面创造了强烈的“冲击波”效应,救活了危机四伏、濒临倒闭、破产的黑龙江省四个国有地方煤矿,使近1.1万多人实现再就业。几年来,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产煤1 192万吨,实现收入24.77亿元,上缴税金2.48亿元。这个兼并重组经验,实用性强,也是鸡西地区的宝贵经验。应继续鼓励和支持沈煤集团收购规模、资源、经营条件较好的(除龙煤集团收购的煤矿外)地方煤矿,重新整合管理模式,兼并重组和系统管理,建立跨地域的分散经营、统一管理模式。

3.以大并小,矿企联合做大。鸡西市地方煤矿经过多年发展,具备一定规模的煤矿占到总数的30%以上,这些煤矿作为兼并重组的重要平台,成为兼并重组周边煤矿的母体。通过大型煤矿企业的辐射作用,将统一资源、统一地域、煤层相叠的地方煤矿进行资本重组,其他煤矿根据资产和资源大小入股,形成股份制企业,实现公司化经营。同时,结合公司化经营并购煤炭深加工企业的方式,形成一个公司带动一个煤炭深加工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或者深加工企业兼并几个煤矿,实现联合发展的模式。

4.组建公司,合作经营。鸡西市煤炭资源分布广泛,煤层多,地方煤矿往往依资源的分布来建,煤矿分布不规范,在一个煤层内的煤矿距离最远的相距几十公里,而且不在龙煤公司井田范围内,也不符合沈煤集团的收购范围,这类地方煤矿要实现兼并重组只有采取组建公司,合作经营的方式。将一个地域或者跨地域,同一煤层、同一资源,或者紧邻的矿井吸纳在一起组建新的公司,选择其中最佳的矿井作为母井,开采同一块资源,其他矿井以资产和资源入股,关闭整合,进行资产重组,合作经营,便于管理和集中经营。

5.收购和托管经营。对于没有兼并重组条件的距离优势煤矿远、资源少、没有开发价值的矿井,可以采取就近托管给大的集团公司、新组建的大型煤矿公司管理经营。对于不能实现委托经营的煤矿,由地方政府制定特殊的税费政策,在煤矿兼并重组过程中,国有企业或者效益较高的新的煤矿集团企业,预收一定的提留资金,分配一定的职责,负责将对不能参加兼并重组的煤矿买断,并给予关闭,做到以强带弱,保证公平。

(二)兼并重组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央企兼并重组新动力 第11篇

2010年6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兼并重組,清理废止各种不利于企业兼并重组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支持兼并重组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重组的作用,落实税收优惠,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土地管理政策。

兼并重组是企业优化行业布局、收购瓶颈资源、占有核心技术、提高规模经济效应以及产业结构转型的重要手段,是资本市场永恒的主题。在当前世界经济尚未完全走出全球金融危机阴影的背景下,加快企业的兼并重组,推进结构优化,淘汰落后产能,对于恢复企业活力,巩固经济企稳的势头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国民经济重要骨干的中央企业,兼并重组更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个突出主题。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央设立专项资金,显示了中央在中央企业兼并重组问题上的明确支持态度,政策扶持的力度空前。这为央企兼并重组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

政策不断完善和加强

长期以来,资金来源问题是制约大规模战略性兼并重组的主要瓶颈之一。在世界尚未走出经济萧条的背景下,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以优化和升级产业结构,利用历史机遇扩张海外市场、获取先进的技术、管理等是符合我国经济政策方向的。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对国际并购经验的借鉴,我国在近几年来鼓励、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力度逐步加强,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中央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

2006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必须国有控股的七大行业,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并将股份制定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未来央企将调整、重组至80到100家,

2008年4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旨在为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建立良好的法规和监管环境。

2008年12月,国务院30条金融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上市公司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特别强调要减少审批环节。这对于改变目前兼并重组审核流程较长,审批环节较多的问题,具有方向性的指导作用。

2008年12月,银监会《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发布,为并购贷款重新开闸,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从而给行业整合者提供资金援助。

2009年5月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对企业兼并重组股权支付的收入不予确认,即免税。对于为了资源的合理流动而进行的企业重组给予免税待遇,减轻了企业负担。

2009年2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对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工作做出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指导。

央企间兼并重组的方向

央企兼并重组的目的在于提高国有资产质量。按照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央企重组将沿产业链和价值链方向,将企业自愿重组与出资人主导重组有机结合,加快推进联合重组和资源整合。例如:将科研院所并入生产性企业是国务院国资委实施央企整合的重要思路之一,从近年来整合效果来看,不仅使得央企营利能力提高,而且大大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与技术竞争力,提升了公司的估值水平。

根据国家对国有资本调整的思路,国家将在军工、电力、煤炭、航空、航运、电信、石油石化等七大行业保持国有经济的绝对控制力。这些行业中目前有40多家央企,资产总额占全部央企的四分之三,利润总额占全部央企的近八成。推动行业兼并重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借以消化过剩产能,是“扩内需、保增长”的关键,也是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兼并重组的潜在动力。就中央企业来说,国务院国资委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加快国有企业的重组,提出到2010年央企要缩减到80-100家的目标,努力培育30-5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也对中央企业积极推进兼并重组提出了明确要求。

随着国务院国资委近年来的大力推进,目前央企已经减少至125家,按照之前国资委要求2010年末要至少整合至100家的目标,今年余下时间需整合25家央企,无疑是重组整合规模最大的一年。即将设立的兼并重组专项资金,将为央企整合进程的进一步提速,提供最为坚实的保障。

煤矿兼并重组 第12篇

关键词: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生产问题,研究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和消费国, 煤炭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40%左右, 但我国煤炭行业的现代化水平一直较低。煤炭产业的安全生产问题。为解决煤矿“多小散乱”的煤炭生产格局, 淘汰落后产能, 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山西省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目前, 山西、河南已基本完成了煤矿兼并重组工作, 云贵、内蒙古、山东等地的煤矿兼并重组工作都正在加速进行。随着我国煤炭行业兼并重组范围的不断扩大, 兼并重组后的煤矿在实现生产规模化的条件下, 能否带来经营集约化和采煤安全化的问题正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尤其是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后如何并且在多大程度上确保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问题及其对策措施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亟待解决的重要研究课题。

1 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兼并重组后的煤矿在生产规模扩大化的同时, 安全管理工作更加复杂和艰巨, 对提高兼并重组后的煤矿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兼并重组后的煤炭企业生产规模和矿区范围迅速扩大, 同时生产的矿井、工作面和矿工人数更多, 倘若兼并重组后的“大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没有落到实处,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 其后果将比小煤矿更严重。因此, 兼并重组后的煤炭企业不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 而且对提高整合后的煤矿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2 煤炭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一般以国有或国有控股煤矿为主体, 而国有煤矿普遍存在着管理粗放、人浮于事、效率不高等问题, 尤其是目前一些国有煤矿专业人员严重不足、作业人员素质严重低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难以落实、煤矿安全人才队伍建设严重滞后。从全国来看, 特大矿难大都发生在设施完备、安全投入巨大的国有大型煤矿。近年来, 我国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煤矿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也揭露了当前我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此, 社会上对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后能否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 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所以,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后的安全生产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1.3 我国煤矿煤层条件复杂, 煤炭赋存条件差。我国约91%的煤矿是井工开采, 在世界主要产煤国家中开采条件最复杂, 受水、火、瓦斯、煤尘等自然灾害威胁严重, 防灾抗灾难度加大。大量被兼并的小煤矿技术落后、管理混乱、机械化程度低、装备水平差、安全欠账较多, 实现安全生产难度很大。特别是大量的中小煤矿没有相对独立的整块煤田, 绝大部分开采的是大煤矿的边角煤, 矿与矿之间多被采空区阻隔。尽管分布在各大生产矿井周边的小型煤矿目前已纳入整合范围, 但长期以来, 小矿井数量开采底数不清, 并且存在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私采滥挖行为, 很难在较短时间内摸清采空区范围和积水、火区情况, 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和诱发灾害因素, 这些在客观上给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矿井机械化生产水平造成了障碍。

1.4 过去有的企业只注重兼并重组的过程, 而不注重兼并重组后的内部整合工作, 从而不能带来人力资源、组织和制度、文化上的协同效应所产生的安全管理效果。当前, 许多小煤矿老板对兼并重组持有抵触情绪, 行动上消极应付。一些国有矿迫于行政压力, 表面上并购了小矿, 其实很不情愿。为了应付兼并重组, 有的只是口头上达成协议, 或者拟订协议, 形式上小矿归大矿所有, 但是实际上这些小煤矿还是相对独立地存在着, 还是各自经营。有些地方还存在地方保护, 增加了小煤矿整合重组和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

1.5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 特别是兼并重组后企业管理成本相应地增加, 这些势必都会导致企业安全投入的减少。当前主体企业面临着小煤矿的改造、采矿设备的升级等费用和退还被兼并企业资源价款及固定资产的压力。比如, 根据目前机械化生产建设的要求, 每提升15万吨产能大约需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这样, 要达到要求的生产能力, 每个矿井都需投入大量资金。

1.6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能力亟待提升, 政府对企业的监管和制约的煤矿安全规制亟待完善。当前, 监管监察机构职能设置与分工不尽合理, 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职权和责任划分不够明确, “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执法职责部分重复, 对煤矿安全工作采用的考核方法不科学, 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严重不到位, 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 我国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所采取措施 (包括提高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关注安全技术、健全煤矿安全规制、加大对事故的追究力度、建设安全文化、重视安全培训等) 的效果并不理想。倘若各级政府再放松对兼并重组后煤炭企业的安全督察,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心和安全责任制不能统一,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也就难以落实。

2 提高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对策措施

2.1 加强组织领导, 提高对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是要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产业调整的政策要求, 加快煤炭工业集约化发展步伐, 着力推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二是要准确把握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工作重点, 做好瓦斯治理、水害治理和防火治理等工作, 切实抓好整合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三是要切实加强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组织领导, 落实整合责任, 加强政策研究, 加大督查力度, 开展反腐倡廉, 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有效开展。四是要加强各煤炭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的责任意识。在推进兼并重组整合中, 主体煤矿企业及其各煤矿都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配齐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增强新形式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强化措施, 落实责任。

2.2 切实做好兼并重组煤炭的资源、组织、制度和安全文化的内部整合工作。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决不是简单的企业合并, 扩大生产规模, 其核心应是提高煤矿技术和管理水平。由于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完成后, 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客观因素依然存在。因此,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后, 要从实际出发, 做好资源、组织、制度和安全文化的内部整合工作。特别是要在做好矿井灾害预防和提高矿井机械化生产水平的前提下, 推进煤矿安全文化的整合和建设工作, 建立本质安全型矿井, 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与安全文化层面可能发生的冲突, 注重组织整合后的安全文化的整合, 消除“安全文化冲突”风险, 以产生“1+1>2”的协同效应。

2.3 强化煤矿管理者的安全意识, 严格落实企业各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应该加强煤矿企业的高层领导和各级管理者安全责任意识教育。要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角度, 在强制的基础上把企业各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心和安全责任制统一起来, 把安全履责和问责结合起来,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推动企业各层次责任主体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当前, 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要严格加强对过渡期生产矿井的安全管理, 确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凡兼并重组整合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 重新组织复产验收, 对不符有关政策及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对确定的关闭矿井和未保留矿井在未关闭移交之前, 要安排专人盯紧看严, 特别对尚未实质性接管的各类矿井更要落实监管责任, 防止出现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2.4 继续深化煤炭企业改革, 转变煤炭经济发展方式。由于兼并重组后的主体企业一般以国有或国有控股煤矿为主体, 而国有煤矿目前仍以粗放型发展方式为主导, 企业行政化、机构臃肿、管理效率低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 煤炭企业必须把行业发展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煤矿工人素质的轨道上来, 以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实现煤炭行业的可持续稳步发展。通过优化人才生活和工作环境, 强化煤矿矿工的培训, 强化安全教育, 特别是加强组织学习, 增强遵章守纪的意识, 加大安全投入力度, 不断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素质和矿井安全科技水平, 提高煤矿安全事故防范能力。要不断学习和采用现代企业科学管理制度, 加强煤矿企业管理, 提高管理效率, 降低生产成本, 增加安全投入, 建立本质安全型矿井, 不断地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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