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法律课范文

2024-09-20

党校法律课范文(精选3篇)

党校法律课 第1篇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国民的法制观念已经得到很大的进步,这其中和法学教育和普法工作的广泛开展有很大的关系。经过多年的发展,民主法制已经深入人心。党校的法律教育继承和发扬了社会主义法学教育的深刻内涵,这种教育方式有着自己的特点:

(1)党校的法律教学的核心是法律理论的教学。党校法律课教学的主要目的就是以党校学员为主体,对法律和法理含义进行深刻的讲解,提高学员干部的法律素养。通过党校法学的教育培养出一批忠于党、忠于马列主义的素质过硬、德才兼备的各级党员干部。

(2)党校的法律教学是一种交互性比较强的教学。党校的法律教学,学员是主体,教学的中心是围绕党校学员进行互动性的教学。党校的干部学员都是实干人才,他们大部分的岗位还是领导,有些是最基层的领导。所以,教师在教学时起到的主要是点播和引导的作用。党校学员的优秀资历对教师来说应当好好利用,要加强教师与学员的互动。

(3)党校的法律教学必须体现先进性。一般高等院校的法律教学主要是基础法律常识的讲解,党校的法律教学层次要高许多,主要体现在法律观念和理论的先进性。新的法制理论和思想要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党校的法学课堂上,使党员干部自始至终不断接受新理论和新思想的洗礼,保持先进性。

(4)党校的法律教学是一个高层次的教学。由于党校的特殊性,党校教育的对象都是综合能力过硬的优秀党员干部,这就使党校的法律教学应当在一个比较高的层级,致力于培养优秀人才。

党校的法律教育取得不少成绩,但也要清醒的看到到党校的教学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不妥善解决将会严重制约党校法学教育的发展和进步:

(1)师资力量不足,教师素质有待提高。首先法学这个专业的学科建设远没有到达应有的水平,与之相关的理论研究也没有取得长足的进步;由于法学入门比较容易,法学教师大论是法学专业科班出身的法律教师还是中途转来的法律教师都没有得到及时和系统的法学培训。

(2)教学内容无特色,教材少。党校的法律教学主旨在于对法律理论的深化理解,这其中党性的内容也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能够真实反映这一特色的教材少之又少,导致教师的教学单调没有特色。

(3)教学方式比较单调,没有充分调动学员的主观能动性。教学方式上,党校对教学的安排没有从学员的实际出发,导致实用性不高;在教课方式上没有充分调动党校学员的积极性,“填鸭式”的教学方式没有尊重学员的主体地位;教学中与实际生活联系较少,没有充分利用法律案例,法律教学中案例的讨论和发挥很重要,能够吸引学院积极参与。

(4)教学设备落后。党校法律教学设施落后,教师主要依靠粉笔、黑板以及一张嘴已经很难适应新时期的教学要求。目前发展迅速的计算机技术、多媒体网络技术都已经被普通教学课堂接受,党校的法律课堂应当予以借鉴。

2 革新党校教学方式

2.1 在师资队伍的建设上进行创新

首先,提高法律教师的资历要求,学历要在硕士以上,并且对教师的法律专业技能要进行严格的筛选,使法律教师的师资水平处于一个比较高的水平。其次,党校要提高法律教师的待遇和福利,稳定教师队伍,使教师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教学活动中去。第三,上级党校要承担起对下级党校的老师进行严格的培训、轮训。同时,对法律教师的聘请除了专业的法学硕士生以外,在党校搞党员干部培训时也要聘请当地司法部门拥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有名的律师、法律工作人员适当进行讲课,要求党校老师和学员一起听课,从而达到提高在校教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水平。

2.2 在教学的内容进行创新

首先,要在法律教材的编写上,要充分体现出党校在法律教学的前瞻性和先进性。同时要兼顾党员干部的实际需要,进行适当改进,以贴近学员的实际需要,学以致用。其次,在教学内容上,要改变以往教学内容主要是对法律、政策条文的讲解,这种解释的教学方式内容实用性较差,已经满足不了新时期的需要。教学内容应该向法律理论、概念以及法理和立法的基本原则这个方向转变。同时,党校在培养党员干部法律素养上责任重大,党校的教学要与时俱进,不断对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革新。教学中的法律理论和思想要及时进行更新换代,实时性地引进社会热点问题与党员干部在课堂进行交流和讨论。

2.3 革新法律教学的方式

(1)使用引导、启发的教学方式。教师在法律教学时要改变以往以简单授课为主的教学方式,可以使用简单的引导和启发方法,让学员主动参与教学活动。教师只需将法律的基本含义和理论进行阐述,提供一个基本思路,学员则需要通过自主学习,深入研究才能理会法律的深刻内涵,这样通过这个引导和启发的过程,可以提升学员干部的自学能力。

(2)丰富教学方法。课本讲义是最普通的讲课方式,由于法律课程的实时性和实践性,需要极多的案例分析来支撑。案例教学法是法律教学课非常实用的教学方法,教师在备课时应该做好各种与法律相关案例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以便课堂授课时能随时与学员进行分析。

(3)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进行专题讨论。党校的法律教学中,应该加强调查研究这种实践教学方式。教师进行案例教学时,往往会显得理论性较强。此时可以适当在学员间进行调查研究。在这些调查研究中,党校学员的能力在实践中得到了提高,也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在研究结束后,可以让学员进行总结,找出所出现的症结,并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法,对报告结果进行演讲,也锻炼了学员的表达能力。

(4)党校要加大经费投入,引进高科技教学设备。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开始逐步应用,党校的法律教学要与时俱进,在课堂教学中要引进和使用。课堂中,教师的讲解和媒体相结合,给学员带来前所未有的课堂体验。可以选择开发适合党校教学的相关课件软件,方便教师使用。这些课件要将文字、图像、影像、音乐等融合在一起,在感官上吸引学员干部的注意,提高学习效率。

当前,党校是党员干部培养政治和法律素养的理想阵地,党校的法律课教学存在着诸多问题,只有通过革新教学方式,才能提高党员干部综合能力,培养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摘要:依法治国我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党员干部中贯彻和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思想,提高党校学员干部的法律水平是党校法律教学的重中之重。目前,党校法律教学还有许多问题,应当在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上有所创新,以适应党校法律课教学的要求。

关键词:党校法律课,创新方式,教学

参考文献

[1]甘文.浅析党校法律教育——以解读《行政强制法》为例[J].延边党校学报,2010(2).

党校秋季法律班座谈会演讲稿 第2篇

任平生

尊敬的曾部长、敬爱的别校长、亲爱的学友们:

您们好!众所周知儒学是一年级,道学是二年级,佛学是三年级,中庸之道一直以来都是中国的国魂,因此我是一名忠实的道学铁杆粉丝。老子有云“道在屎尿中!”,“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由此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三年服务期满后成功考上选调生又接着选调生两年服务期满的来自洪湖基层一线的美少女战士,将以“三”为核心,围绕“三”来展开,用带有洪湖本土特色的语言来发言。我的发言内容有三方面:三个感谢、三项提高、三种憧憬。作为一名洪湖基层干部,无缘和洪湖市委组织部部长面对面交流,今天荣耀之至的受到荆州市委组织部部长接见,面对面召开座谈会,我内心的激动程度不言而喻。用洪湖的土话说就是“漏子搞大了!”、“见到大猫子了!”请允许我平复下激动的心情,深呼吸,握下固,开讲!

一、三个感谢。

能够来到这里参加座谈会,我首先要表达三个感谢:

1、感谢爹妈,让我来到这个世界;

2、感谢组织,派我来到这所学校;

3、感谢自己,毛遂自荐来此学习;

二、三项提高。

1、脑壳洗好了。听了杨市长的授课后,我领悟了人生三条捷径:寻名师、读经典、写文章;听了曾部长的讲话后,我学到了从严治吏的三个方面:干部是推动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主要措施,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听了别校长的报告后,我了解了党的优良作风的三大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

2、习惯养好了。作为一名基层干部,经常接触的都是基层的人和事,层级相对较低,平时作息不规律,时常废寝忘食。在党校学习习近平两月后,规律的学习、规律的用餐、规律的生活让我不仅养成了早起的习惯还加强了运动的意识更加坚定了学习的信念。苟日新,日日新!

3、心态变好了。没来党校培训学习时,在基层扎满五年的我,心态极为浮躁,因为在基层坚守了整整五年,被基层的各项事务弄得焦头烂额、心力憔悴,同时在基层也不免因为年轻定力不深而沾染了一些不良习性,因而形成了一身浮躁之气!在党校全脱产学习习近平两月后,我有一种吐垢纳新之感,一扫之前在基层形成的负面情绪和消极影响,陡然间更清楚地认识了自己,知道自己适合做什么,要做什么,能做什么,并且坚定了自己以后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的信念。

三、三种憧憬。

1、期盼组织能够完善培训制度、扩大培训规模、完善软硬设施,建成“党校之家”,党校在哪里,学员的家就在哪里。

2、期盼组织能够让更多的干部像我一样今后都有机会来到这里学习得到全方位提升,真正做一名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的好干部。

3、期盼自己这次能够做好最后冲刺,顺利通过荆州市委党校遴选面试,成功成为一名党校人。在这所学校里不断学习、开拓创新、丰富自我!

党校法律课 第3篇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报告重申并强调的法治方略,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发展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特别要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以“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可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认为,以现代法治观念为核心的法律意识就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二、当前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状况

1.普遍认识到学法懂法的重要性,但知识储备不足。

知识是素质的基础,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多寡决定着其有无成熟的法律心理和观念,对法和法律现象有无正确的看法和评价,同时也是能否依法办事的重要条件。有94.8%的调查对象认为,有必要把具备相应法律素养作为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而且几乎所有的被调查对象都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学习过法律知识。多数被调查对象对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的掌握还是比较准确的。这说明经过十几年的普法教育,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但是调查中也发现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1)对领导干部必须学习和掌握的法律法规重视不够。被调查对象中,除《宪法》,系统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的不足一半,学习过《行政复议条例》和《国家赔偿法》的甚至不及30%,系统学习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仅有37%。调查中发现,有27%的领导干部竟没有学过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令人担忧的现象。

今,日本依旧不断技术革新。2000年前后,Adobe公司借由汉字笔画拼接和控制技术,推出了小冢明朝和小冢黑体系列,开创了数项汉字设计之先。这项技术能够使每个汉字在相同的骨架上,由设计师设定笔画的细节参数,然后自动生成不同粗细的汉字。这些新的尝试在西方字体设计领域其实早有先例,但能把西方的成功经验如此灵活运用到汉字上,不得不说是非常成功的。

但是,版权意识薄弱致中国字体设计远落后日本。据了解,以汉字设计为例,中国内地有400种字体,加上台湾、香港一共是800多种,但是仅日本就有汉字字体种类超过3000种,美国某些大的字体设计公司,仅仅一家就有10多万种。从数量上就可以看出,字体种类在汉字的发源地中国是如此贫乏,甚至远远落后于日本和韩国。

现在国内所使用的800多种字体,大部分是二三十年前开发的,根本无法满足设计的发展需求。汉字字体的设计开发工作一直是不太被大众关注和了解的行业,开发一套字体上万

(2)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深入,对有些重要问题的理解存在偏差。例如,对于地方人大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这样一个宪法常识问题,回答的正确率仅有56%,除了1.6%的人回答不知道,有17.5%的人认为地方各级政府是地方各级党委的执行机关,25%的人认为地方各级政府就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对为公民法人登记、发放抚恤金这类赋权的行为则有相当多的人不认为是行政执法。在被调查对象中甚至有人连有关本部门业务的法律法规都不清楚。

以上情况说明,领导干部虽然充分认识到法律知识,法律素养在市场经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性,但自身的知识不足,尤其是宪法﹑组织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有关国家体制﹑法治原则,领导干部职权的产生﹑运作﹑界限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知识和素养严重缺乏,对宪法和法律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基本问题了解不够,把握不准。

2.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观念尚落后。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和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明显增强。但由于封建思想和官本位意识的影响,凡事按领导意见办的习惯和作风根深蒂固,致使一些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还比较薄弱,自觉不自觉地被动应付普法工作,把自己摆在了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殊地位,不习惯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

随着改革开放的实现,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经济的飞速发展,法律变化大、专业性强、数量多,这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1世纪的党政领导干部不仅要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较高的党员修养,而且要懂法律、懂外语、懂网络,尤其要懂法律,如果领导干部不懂知识产权法,不懂反不当竞争法,不懂如何保护发明创造、驰名商标,不知道网络版权等法律问题,在知识经济的发展中就不能处于主动地位。

综上所述,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建设,提高法制观念是依法治国的需要。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公民自觉守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权益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崇高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从依法治国入手,依法行使权力,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从自己的模范行为,领导和带动全社会树立法制观念,形成依法办事的字,要用两三年时间,设计师却往往难以为继。免费使用成习惯的商业环境和薄弱的版权意识极大地滞碍了字体设计业的发展。

字体设计在发达国家是一个很成熟和很庞大的设计产业,在中国内地虽然也可以称为产业,但“这个产业太弱小了,整个内地成规模的字体设计公司就这么四五家,而且大家都生存得很艰难,甚至无法生存”。据北大方正字库业务部副总经理黄学钧介绍,在日本,一家成规模的字体设计公司,营业额就有约1亿元人民币;美国成规模的西文字体设计公司,一年营业额也要将近1亿美元。“我们整个行业加起来,每年的产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在一个民族的现代化进程中,对民族文化与民族价值观的重新审视与反思,并且以新的艺术语言加以表达,恰恰是艺术中的现代性的体现。中国文字是中国人的骄傲,也是世界人的伟大遗产,如何在继承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创新发展汉字是我们应该深思的问题。

论刑事案件私了的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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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阳中医学院,贵州贵阳550002;2贵州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贵阳550004)

摘要:刑事案件私了是一种私力救济模式,从本质上说,刑事的私了是与我国的法治理念相悖的,其存在有着一定的传统、社会、经济和制度的根源。立法者应直面刑事案件私了在民间颇具市场的事实,对其加以正确合理的引导和规范,建立起刑事案件私了与刑事案件和解制度的契合点,使刑事案件的私了在解决社会纷争的过程中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刑事案件私了刑事案件和解法律规避

刑事案件的私了,是指对公民或单位所实施的违反刑法的一部分行为,双方同意协商解决纠纷,侵害方同意给被侵害方相应补偿,被侵害方放弃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刑事结案方式。刑事案件私了的实现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不借助第三方的力量,由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直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另一种是双方当事人借助第三人的力量,在第三人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在现实社会中,刑事案件私了现象比较突出,且主要集中在乡镇和农村。刑事案件私了是一种欠缺法律依据、私自处理刑事案件的违法行为,其结果不仅不具备法律上的效力,反而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隐患。然而,为何这一现象在不断地延续呢?这就需要分析刑事案件私了的产生背景及特征。

一、刑事案件私了产生的背景分析

(一)历史因素

中国社会从古至今一直是追求和谐的社会,重情感、重伦理、重道德是人们相处的基本准则。这种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相处的世界观反映到法律文化中,就形成了传统文化中的“无讼”、“厌讼”观念。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的诉讼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仍有相当多的人缺乏诉求意识,缺乏通过诉讼寻求救济的主动性。即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他们也会采取“和为贵、忍为上”的方式来处理,宁可委曲求全息事宁人,也不愿主动走向法庭,更不会主动去寻求法律的保护。

良好风气。

三、发挥党校在干部培训中的重要作用

我国拥有党校3100所。党校是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阵地和干部党性锻炼的熔炉。这一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党校的理论研究和干部培训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尤其是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部署要求,更有力地发挥党校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我们毫不松懈地加强学风建设。党校的学风,不仅关系党校理论研究和干部教育培训的成效,而且对整个干部队伍的作风,对全党的党风乃至社会风气都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产生导向性的作用。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重申:“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能不能巩固和发展下去,中国能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强盛不衰,关键看我们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在新的时期,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已成为干部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接受培训轮训主渠道的党校,在领导人才的培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新形势、新任务给党校教育,尤其是法学教育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

今后,党校在干部培训中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加强对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

(二)现实因素

从客观上分析,人是一种趋利避害的动物,当诉讼成本高于诉讼所带来的收益时,人们往往不愿通过诉讼来解决自己的纠纷。一方面,打官司确实存在“诉累”的现象,诉讼程序比较繁琐,有的官司耗时几个月甚至几年,牵扯当事人大量的人力、物力及精力,对于居住在边远地区的当事人更是如此,这也造成了刑事案件私了的行为在农村远远高于城市的情况。另一方面,执行难也是造成私了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为受害者所忧虑。此外,按照现行的诉讼制度,受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一般要等到诉讼结束后才可能得到赔偿,而相当一部分受害人在遭受犯罪侵害后失去经济来源,因而往往会在现实面前做出“理性选择”。

此外,司法工作人员的数量不足,“告诉难”的现象难以得到彻底解决,一部分司法工作人员的素质不高,工作效率较低,办案过程中有断案不公等现象存在,使得当事人积极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的热情大打折扣,这些都是造成受害者选择刑事案件私了的客观原因。

二、刑事案件私了的特征及危害

一般而言,刑事私了的案件性质较为集中,多为强奸、伤害、盗窃等案件,且多发于熟人社会;案件受害人的受教育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刑事案件私了的结果缺乏法律保障。这一系列刑事案件私了的特征反映在我国的法制建设上,是对于我国公权力的一种规避,会对我国的法制环境造成相当大的危害。

(一)私了案件会对国家公权力造成损害

刑事案件私了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因为刑事案件不仅仅是受害人与罪犯之间的关系,更是国家与罪犯之间的关系,它不能适用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自治的原则,不告不理,而必须适用国家司法机关的主动干预。若当事人私了,会放纵犯罪嫌人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通过党校的法学学习,使一切党政、机关和个人都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使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受法律约束,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不能超越其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以模范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有调查结果显示,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来自系统的学习和培训,有91.3%的人认为在党校培训课程中设置法学专题有必要或很有必要,并有近一半的人希望法学课程内容占到全部培训内容的1/3以上。

当然,法律知识门类繁多,系统庞杂、博大精深,大家工作忙、事务多、时间有限,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全学全掌握。把学习基础知识、专业法规相结合,在本职岗位所必备的法律知识上下工夫;不断增强驾驭本职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只有这样,领导干部才会少犯或不犯错误,才能为民服务,成为真正的公仆,也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幸福,社会才会进步。

参考文献

[1]北大法律信息网.

[2]杨亚佳.对当前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调查与思考.http://www.9as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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