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范文

2024-06-23

三资范文(精选12篇)

三资 第1篇

关键词:农村财务,“三资”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理顺资产资源所有权关系,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村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我镇在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清产核资规范和清理农村经济合同,对村集体“三资”实行了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营造代理环境

1、以农村经营管理站为基础,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成立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镇纪委监督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取消村会计,出纳员,设一名报账员。2、建章立制,完善内部控制。明确“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以及“三资”代理服务责任追究制度,招投标工作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等,并将这些规章制度制成“三资代理服务,实施阳光工程”揭示版让群众知情监督,实行阳光管理。同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本着“管钱不管账,管账不管钱”的原则,制定各种财务收支工作制度,保证报账员,代理会计,稽核员各司其职。3、加强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报账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二、推行制度化管理

1、清查登记备案

首先,摸清家底,各村成立“三资”清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采取查阅账本和实地勘察相结合的方式,逐笔逐项清查盘点各行政村的资产、资源情况,摸清数后进行登记审核,造册。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定并在全村公开后,对没有异议的,移交到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有异议的要认真核实,待查清后,再移交。

其次,结清会计手续,理顺会计账目,严格做到账证、账款、账物、账表、账账五相符。分类盘点,登记固定资产、内部往来、应收应付明细表等,编制资产负债表,收益分配表等,并张榜公布各村的固定资产,资源、债权债务、应收应付、货币资金等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在“三资”清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一是不实资产处理问题。一种是有的村由于对固定资产磨损、丢失、出售等未核减,再有库存物质人库记账,出库不记账,造成账大于实。对于情况,属于历史和自然原因的按相关程序进行核减,属于个人问题,责令当事人收回或赔偿。另一种就是个别村由于村务矛盾或上级及个人捐赠等原因,未将实物及时入账而导致实大于账,对此种情况应详细登记实物,先录入资产台账,再进行资产评估,进一步进行账目处理。二是经济合同台账建立问题。由于部分村管理混乱,在清查过程中私定合同,无效合同、假合同、未完全履行合同均有发现,对此要求各村将合同原本移交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由清产核资小组界定分类,分别交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原则是:“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维持现状”,但存在严重问题或明显违规违法的,重新进行规范或予以纠正。三是均分到户的土地管理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均分到户的土地,建立另外的土地承包登记簿,逐户登记,加强管理,并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执行。

所有会计资料、“三资”档案、备份合同核清后,由村支书、主任、报账员移交代理中心。同时,代理中心设立专门档案柜,建立“三资”管理和经济合同管理台账,从而大大减少了合同中的腐败和舞弊行为。

3、严密“三资”规范处理的操作程序

我镇制定了农村集体资金和集体资产、资源监管流程,便于群众知情监督。一方面健全资金监管工作流程。村集体一切收入及时足额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的资金账户管理。实行支出审核审批制,支出单据需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支部书记、村主任、主管领导、中心主任联审后方可入账。另一方面健全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流程。村集体处置资产、资源时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上,村委会制定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售方案,经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评估,向社会公示7日,由村委会级组织公开竞价发包。

4、用“五个统一”,“六步工作法”来加强“三资”管理

一方面“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所服务的财务事项要进行统一核算、统一银行账户、统一制度、统一公开、统一监督管理,五个统一加强管理。另一方面凡是农村“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认真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六步工作法”操作,(1)党支部提议: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有关“三重一大”的议案,由村党支部统一受理,并拟出初步意见。(2)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拟出意见后,支部书记应及时组织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对意见分些较大的事项,应暂时搁置,待统一意见后再行商议。(3)党员大会审议:联席会议形成意见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审议,党员会议参加的人数应超过全体党员的三分之二,审议的事项须以实到会半数以上的党员同意后,方可向村民代表会议提交。(4)议案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天。(5)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表决的结果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备案。(6)结果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不少天三天。

为了保证“三资”代理服务有序进行和扎实推进,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用于“三资管理软件”,“三资管理软件”不仅具备核算功能,还特别注重备案查询、提示告知、制约限制终端监控等四项功能,保证了“三资”管理科学化。

三、制度管理成效初显

1、实现了“三资”管理规范化。

实现了民主化、公开化、制度化、档案化和科学化。

2、提高了村级资产管理的有效性。

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增强了对各村重大财务事项及常规项目审计监督,严格控制了非生产性开支和办公费用,保证了有限的集体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3、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实行“三资”代理服务,有效控制了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库存超额、挪用公款,坐收坐支,大吃大喝现象,大大提高了农村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干部的自律意识和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

4、调动了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农村三资管理 第2篇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村组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认定、评估工作;受村组委托,统一代管村组账目和银行账户;负责村组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的登记,编制、归档工作。

二、对各村组资金、资产、资源实行动态管理,指导各村报账员的工作,做好村组“三资”的账务管理、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日常业务处理工作。

三、负责审核原始凭证,正确填制记账凭证,如实登记账簿,做到手续完备,账证、账表、账实相符。

四、负责村组“三资”的审核工作、监督“三资”民主决策过程。

五、协助镇纪委对“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工作。

六、负责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其它工作。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度

一、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认真监督村级的各项经济活动,切实管好用好“三资”。

二、村报账员要接受中心和村两委的双重领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三、中心人员和报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经济处罚和解聘:

1、收入未如期上缴或坐支的;

2、未按申请预算支出用途支出的;

3、违反预算计划,擅自借款、贷款的 ;

4、不能按时完成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所布置的 工作的。

四、村组干部和财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小组会同农经局、纪检委、监察局、公安经侦、检察院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党政纪或法律责任。

1、伪造支出单据,虚支、冒领的;

2、收入不计账,贪污公款、公物的;

3、伪造、变造发票,虚列支出的;套取或坐支现金的;

5、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的。

五、对集体和个人侵占、哄抢、挪用、私分、损坏等非法动用集体资产资源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不经民主讨论同意,擅自安排工程项目,使用专项资金和变更、终止集体资产资源所有权的,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

七、对不采取招标、投标等方式或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集体资产资源的,以及私自决定应由民主讨论决定事项的,责令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人依法予以赔偿。

集体资金管理工作规范

一、年度收支预决算制度

1、年初,由“两委”会制定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议案;

2、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3、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4、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联签会审制度

经手人应先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签字(盖章),由报账员向核算中心报账。属于大额度资金支出,应先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报账员携带有关会议记录、协议、合同和《村级“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单》等材料,经中心主任签字后,随票据一同入账。凡不符合程序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有权拒付。

三、票据管理制度

各项收入,须使用统一的收款凭证,支出需有原始发票,无发票的一律使用乡镇自制的规范凭证。

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规范

一、实行“二账一簿”制度

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库存物资明细账、低值易耗品登记簿,输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

二、实行招投标制度

招投标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实施。

实行资产报废制度

固定资产按年提取折旧,登记造册,报废物资须办理报批核销手续。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集体资源管理工作规范

实行招投标制度

集体资源的租赁和承包,先履行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程序,然后进行招投标。

实行合同备案制

原有的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复印件报中心备案;新签订的合同,要先经民主决策,然后进行招投标,合同书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中心备案。

实行合同到期提示

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第3篇

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集体开支随意性大、财务混乱,财务不公开或公开不符合要求,资产资源的处置不当,集体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有的甚至引发严重的干群矛盾,影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已成为基层老百姓所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群众主人翁意识越来越强,对集体“三资”管理的参与积极性越来越高,迫切希望知悉村里的三资管理运行状况,积极要求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

二、当前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1.农村“三资”复杂性强,管理难度大

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可移动的,又有不动的;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

2.“三资”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

首先是“三资”的底子不清;其次是台账登记管理不全面,对资金、资产还好一些,而对土地(机动地)、“四荒”等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

3.层层截留、挪用

主要是对税改财政转移支付等支农资金在一些地方存在着比较普遍的层层截留、挪用问题。

4.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不规范

一些地方存在着发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开、不招标投标;村务公开只强调财务公开,不注重“三资”管理的公开。

5.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

合同条款不完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等;寅吃卯粮,发包期限过长,指标降低,集体“三资”承包收益减少。甚至个别地方存在着农村恶势力强占强霸,随意侵占集体资产,任期内的村干部图安宁,不愿惹;群众敢怒不敢言,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致使集体资产安全无法保证,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

三、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几点建议

1.切实做到“四清四防”

首先要对农村“三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登记,界定产权;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加强档案管理,做到“四清四防”。

1.1家产要清,防产权模糊

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专门组织,形成由农经部门牵头,镇(街道)农经站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及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采取“台帐式”管理办法,在对镇、村、组三级集体资源进行产权界定的基础上,分别就集体货币资金、固定资产、集体资源、经济合同和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登记,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后,进行公示。每年底还要对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对因涉及征地拆迁、资产出售和土地复垦、中心村规划建设,集中居住等因素形成的集体资产资源数量增减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归档,完善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年底前与民主理财结果一起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2财务要清楚,防管理混乱

镇村两级应加大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力度,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取消村级行政招待,严格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对照标准执行村干部工资报酬及各项补贴,健全“三资”管理档案,完善各项承包合同,做到应收尽收,杜绝跑冒滴漏。扎实抓好民主理财,民选产生理财人员,在理财结果的公布上既要有财务公开的内容,更要突出集体“三资”管理的公开,充分体现客观全面、真实可信,努力使村级财务和“三资”管理结果让群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1.3资产处置要清白,防暗箱操作

个别村在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过程中,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开,不搞招投标,只凭个别人说了算,让少数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获得承包权和所有权,而个别干部则借机牟利。有的村干部政策法律水平不高签订合同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完善,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有的为缓一时资金所缺,寅吃卯粮,发包期限过长,指标降低,为下一任留下一个烂摊子。所以应对村级招投标事宜进行规范运作。村在制定“三资”处置方案时,首先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最佳处置方案,通过后,交由乡镇招投标中心,统一向社会竞价,进行招投标。各村不再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这样可有效减少村干部“暗箱操作”的机会。

1.4干部要清廉,防个人独断主

要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尤其是村支部书记的思想教育力度,在保障其村务自治权利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监管,建立约束机制,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忌个人独断,一意孤行,凡事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评价标准。

2.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寻,制度约束。具体有:全面清查界定产权的台账登记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审核审批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有序流转制度和“村财乡管”的财务管理制度等。

3.“村财乡管”,强化监督

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以村财乡管的“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为平台,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实行台账登记、审核审批、年度检查、审计监督、资质评估、招标投标、财务管理等有效管理。

4.重拳出击,严肃查处

要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主要性的认识,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将“三资”管理纳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与纪检、监察、财政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的力度,严格制度管理,开展村务公开,给予工作保障,严肃处理处罚。

四、结语

三资 第4篇

关键词: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建议

现状:近几年来, 针对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都加大力度, 多次出台有关“三资”管理的政策和办法, 大力实施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资金管理审批制、民主管理监督制等一系列制度, 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上有千条线, 下面一根针”, 作为基层组织镇级政府既是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者, 又是广大基层群众的服务者, 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赋予了更深的内涵。笔者长期工作在基层, 有着深刻的感触和体会, 下面以明村镇为例浅析“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主要做法

1.1 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提高镇村两级干部对“三资”管理人事的重要性

多次召开农村专题工作会议,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要求, 宣传“三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 制定我镇农村“三资”管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相关人员和站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和领导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等工作;依托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 在原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 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 在确保“三资”五权不变的前提下,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统一会计核算, 统一资产管理, 构筑“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

1.2 加强三资管理, 全面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必须从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入手, 从源头抓起, 深入落实, 扎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1.2.1 现金管理方面严格实行帐、款分管制度

取消村级现金管理员和会计管理员, 镇委派会计负责所辖村庄的帐务核算和管理, 并对村集体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 各种收入事项由各记账会计到村收取, 村级不得收取现金。

1.2.2 加强票据管理, 实行销号制

市经管局对各镇统一印制了“农村集体经济统一收款收据”, 各村领用的票据统一登记备案, 用完之后上交存根并进行销号, 换取新的收据, 记账会计和保管员定期进行核对, 确保收入及时入账。

1.2.3 开支审批制度

严格村集体开支权限, 对于村集体进行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整修道路、环境综治及其它生产性项目的支出, 要按“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 向镇党委提请审批, 不得出现超额支出形成新的负债。镇经管工作人员在财务审接时, 要将各村本月预算和实际开支情况搞好决算, 并填制好决算表。2000 元以下的开支由管区书记、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开支, 2000 元以上的支出, 必须由管区书记、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签字, 报镇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 方可列支。

1.2.4 在非生产性开支方面

取消招待费开支, 确属因招商引资、高效农业发展所发生的招待费用, 实行特事特批, 可由村两委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研究, 形成书面申请, 报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在租车费开支方面, 确属因集体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等所发生的租车费, 实行特事特批, 必须将事由明确, 形成书面申请, 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据实报销, 除此以外, 一律不准报销租车费;在电话费开支方面, 村委办公室内的座机电话费实报实销, 主要负责人每月电话补助费80 元, 村主任、文书、计生主任电话补助费每月30 元;在干部报酬方面, 农村四职干部报酬的发放, 根据年初党委、政府制定的农村四职干部目标责任制及日常工作, 经年底综合考核, 由党委、政府予以批复发放, 除四职干部外其他人员实行误工补贴, 比例不超过支部书记60%;在农村集体办公用品的开支方面, 全面实行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制度, 由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负责, 实行集中采购、集中管理、统一供应;在报刊费开支方面, 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批复的报刊费数额列支, 任何村庄不得随意订阅其它报纸和刊物, 如出现批复外的报刊费开支, 由当事人自行负担。此外严禁巧立名目发放福利。

1.2.5 在财政补助资金方面

做好事前申报审批工作, 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 科学评估预算, 制定实施方案, 对项目施工前、中、后分别拍照备案, 并组织专业人员实地验收、核算, 专项资金直接拨到施工单位账户, 避免截留、挪用和套取国家资金现象;对涉农补贴款、民政优抚款、干部报酬和各类补偿款, 必须登记造册、农户签字、财政审核的程序。

1.2.6 在资产、资源管理方面

土地、企业、设施、设备等集体资产出租或承包时, 必须制定出租方案, 出租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并依法签定租赁 (承包) 合同, 进行登记造册。购置处置大型或大批资产、出售树木等, 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报镇政府审批, 同意后在镇产权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或拍卖。招标时由工作区人员和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人员参与监督指导。实施情况应当进行公布, 接受群众监督。

1.3 搭建产权交易平台, 提高监管水平

在基层资产管理曾经是个老大难, 为改变“产权不清、使用不明、效益不高、矛盾不断”的现状, 明村镇采取了以下管理措施。

1.3.1 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 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明村镇在原有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的基础上, 不断完善各种运转机制和服务方式, 建立健全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把农村产权交易活动特别是土地、大型资产购置和处理等全部纳入交易平台, 促进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目前, 明村镇有108 个村庄成功加入产权交易平台, 发布信息155条, 交易135 起, 其中土地流转面积0.16 万hm2, 置产30 宗, 总交易额达3286 万元。

1.3.2 集中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明村镇全面清查了村级集体资产和资源, 界定权属, 重估价值, 核实存量, 登记产权, 摸清村级“三资”底子和现状, 进行分类造册登记, 建立统一的台账。并完善服务代理程序, 记账会计及时调整资产变动情况, 将各村的工程、发包、租赁等经济合同纳入账内管理, 建立动态监控网络, 及时催收资产资源承包费和出租金, 确保集体收入及时入账。

1.3.3 规范“三资”档案管理

将发生的各类“三资”管理资料、出台的文件、管理制度、招标文书、承包合同、会计资料等进行整理归档, 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

1.4 强化审计功能, 完善农村“三资”管理的保障体系

为切实把农村“三资”管理落到实处, 明村镇注重强化农经审计职能, 相继出台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农村干部责任制审计实施意见》、《农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加强了对农村干部任期内和离任审计力度, 以充分发挥农经审计的监督作用, 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4.1 加强部门协调, 提高审计质量

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 强化对农村一事一议、财政资金, 资产发包、购建、处置等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纪委、土地、财政、经管等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包村干部每月10 日参加各村开展的民主议事和民主理财日, 对理财合理单据进行签字认可, 对于重大事项, 工作区和记账会计全程参与, 确保程序合理、公开公平。

1.4.2 突出审计重点, 加大处理力度

2014 年聘请市审计局专业人员会同镇经管中心对全镇115 个村庄干部任期内财务收支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 其中对30 个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班子不太稳定、收支数额较大以及干群矛盾突出的村庄进行了重点审计, 审计金额累计达2160 多元, 存有个别村庄发包不规范、合同不完善, 存在截留、挪用、变更使用集体资金现象, 查出违纪资金142 万元, 私自违规发放补贴18 万元, 追缴资金139 万元, 通报批评6 人, 网上追逃1 人, 移交监察部门2 人。通过集中审计, 强化了财经纪律, 对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 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取得了很好的实效。

1.5 加强村务公开管理, 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各村认真做到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 便于干部执行操作和群众全程监督。实行民主理财制度。全镇115 个村庄全部按照程序选举产生3 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 每月10 日对本月发生业务主笔进行审核, 经办人及时解答理财人员提出的异议, 对理财合理单据盖章并签字后方可报账;及时公开“三资”管理中的具体事项和每月10 日张榜公布上月的财务收支情况, 对群众关心的事项按照村党组织确定的议事范围、“两委”会商议、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 并通过明白纸、广播等形式及时通知入户, 确保村级重大事项科学决策。

2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 笔者在农村财务管理实践中发现, 一些村庄和干部在落实涉农政策中, “有令不行, 有禁不止”, 随意变卖村集体财产, 造成资金和财产的流失和浪费。

2.1 财会队伍不稳定, 对政策解读不扎实

在镇级方面具体表现在:会计队伍不稳定, 交流更换频繁, 业务不精, 经验不足, 往往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理解力不深, 特别是涉及新政策、新规定等方面, 由于集中培训学习机会少、时间短, 致使有些工作在指导、监管上缩手缩脚, 不敢作为;一些工作人员在一个区域或单位工作时间过长, 难免出现人情关系, 直接影响到“三资”管理的水平。在村级方面:随意撤换、变动村报账员和财会人员, 特别是两委换届之后, 有些村干部为了自己的势力或圈子, 随意撤换财会人员, 极易产生矛盾和不良影响, 出现不交接、不交帐或接空账、未接帐现象;有些村财会人员存有干部亲属, 年龄老化, 业务不懂, 待遇低下等现象, 致使责任心不强, 工作情绪不高, 难以达到制约效果。

2.2 日常管理混乱, 制度落实不到位

报账不及时, 票据不规范, 部分村庄还存在着“白条”顶库、把关不严、简化程序、变通单据、私设“小金库”等现象;“三资”动态管理不到位, 账实不符。从账面上看, 部分村存在资产账面价值与实物不符, 主要是陈年老账未及时清理核对且未按程序审批后进行调账处理, 实物下落不明情况较多。在资源性资产管理方面:有的村存在出租、拍卖土地未纳入台账管理, 甚至在处理资产过程中处理不当, 受到村霸的影响, 扰乱正常程序的运行;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严, 预算不合理, 特别是在村庄“五化”工程、环境综治、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 不能根据村情量力而行, 盲目投入, 致使债台高筑, 导致村庄正常运转得不到保障;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 存在经济合同不严谨, 主要要素不全, 合同兑现力度不够, 拖交、拖欠、甚至是拒交, 有的村庄的机动地、机井、房屋十多年收不上承包费, 长期处于失控状态;有些村庄转移村集体收入, 将村集体收入、资产等转移到下属村企或公司, 村集体经济业务走公司的帐, 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管。

2.3 民主监督不到位, 村民知情少

虽然政府都规定了比较完善的村务公开管理制度, 但实际工作中落实不到位。村班子不重视。农村税费改革后, 村级收入主要来自上级拨入的一些款项, 不再向农民收费, 而且实行了“村账镇管”, 一些村干部就认为没有必要再跟群众公示账务;公示内容不全面不细化, 既使公示, 也是避重就轻, 大多只公示“村账镇管”账务上的收支情况, 对详细的收支情况不作说明, 村民即使看了, 也是 “雾里看花”, 摸不着头脑;民主理财流于形式, 理财公章由村文书保管, 出现不理财、理假财甚至替理财人员签字, 失去民主监督、民主参与、民主参与的意义, 使得村级财务无法在阳光下运行。

3对策与建议

上述问题的产生, 其主要原因是因为镇村两级干部对“三资”管理工作重视度不够, 监管不到位造成的, 一些村干部把此项工作当做一种负担和障碍, 不支持、不理解, 甚至动机不纯, 部分村干部当“官”是为了给自己挣面子, 图吃喝, 利用职务之便赚取一些利益, 严重影响到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3.1 切实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提高镇村两级财会队伍建设对贯彻执行好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管理好集体资产至关重要。要加强现有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 通过参加市级以上举办的培训班进行集中培训, 及时掌握新政策、新知识。加大镇与镇之间的异地交流学习, 吸取新经验、新办法, 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使其能够适应新常态下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更好的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要稳定财会人员队伍, 提高从业人员的各项待遇, 提高职业吸引力, 让更多年轻有能力的人加入到农村财会队伍, 注入新活力, 以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整体水平。

3.2 切实加强农村资产管理

政府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管力度, 认真落实“村账镇管”各项制度, 明确代理机构职能, 把村级财务管理当做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来抓;要规范财务管理手续, 会计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把审核关, 审查村级报来的每一笔收支单据的合理性、合法性、正确性及真实性, 对不规范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对未经村监委会审核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 除报账员外, 其他人一律不得经手钱物;要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平度市明村镇对农村大宗土地承包、资产处置、资产购置、项目工程等都进行事前招标公示、资格审查、收取押金、电话投标、两级参与的模式, 很好的保护了竞标者的信息泄露, 防止了外界不稳定因素的干扰, 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

3.3 完善民主监督管理机制

村级每年必须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纳入公开范畴, 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随时、随地多渠道公开, 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 对于村级事务超出2000 元的事项, 必须履行“一定俩议三监督”程序, 集中进行民主决策, 同时镇包村干部全程参与监督, 对未履行程序的收支坚决不予入账;完善民主理财制度, 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严把民主理财组织的选人用人关, 各项收支必须经民主理财组织审核盖章签字后方可入账;扩大村务、财务公开范畴, 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把群众关心的问题随时随地、多渠道公开, 彻底杜绝公开不全面、公开不明晰、公开不规范的行为。

4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建立健全农经审计制度, 充分发挥审计职能, 加大对农村集体财务、“三资”管理、离任审计和任期内审计力度。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改变乡镇经管部门单独审计为纪检、司法、土地、财政等多部门参与, 积极探讨联合审计、专业审计、异地交叉审计和巡视监管等模式, 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注重审计监督前置, 加强任期内审计, 通过审计农村干部任期内的财务收支、“三资”管理、项目建设等活动, 逐步实现从离任审计向任期内审计的转变, 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加大查处力度, 对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现象, 加快制定责任追究制度, 依法追究违纪者的相关责任, 按程序公布处理结果, 让相关责任人务必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 要加大政策宣传, 增加群众维护自身权利的自觉性, 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使其主动反馈信息, 进而促进“三资”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5结束语

三资清理工作汇报 第5篇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我镇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乡镇,全镇总面积93.12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153个村民组,总人口为19389人,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六月初启动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将“三资”清理列入全镇7月份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镇“三资”清理领导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截止7月底,全镇8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了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召开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各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了确认,8月10日前汇总、上报至镇“三资”清理办公室。

二、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认真开展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历时两个多月,总结我镇的主要做法,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一个组织。琴溪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下设业务指导组、维稳组和督查组。既要按照“六个程序”操作、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又要做好处置和化解“三资”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领导小组还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表,把任务落实在时间段内,把人员落实到任务上。村级也成立了以村两委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级“三资”清理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2、抓好二个到位。一是宣传发动到位。镇利用会议、培训、走访、标语、公示栏等各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意义、目的、步骤、方法、程序的宣传发动,把政策交给群众,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二是培训到位。镇多次以以会代训的方法,对镇、村两级的干部、业务指导组、维稳组、督查组人员、村民小组组长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镇从事“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为了营造浓厚的清理工作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县里要求“抓好发动,打好基础”,在村一级重点开好“三个会”,做到“四到位”,做到清理工作“思想、措施、力度、程序”到位,使干部群众明确清理工作目的、任务、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清查工作。

3、开好三个会议。即:一是开好村两委扩大成员的思想统一会。村两委召开吸收部分群众、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扩大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对“三资”清理工作作出时间、任务部署,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摸清家底。二是开好清查核实小组会。村清查核实小组均有7—9人组成,成员为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长、老党员、村民代表、群众代表等,采取清查小组一个班子集中清查,实地清点、丈量,不坐村估算,并作清查工作日志,对资源、资产清查进行实物拍摄,如实登记,做到不重、不错、不漏。三是开好公示确认会。琴溪镇村级对“三资”清查结果以书面、公示栏等形式以分自然村(分片)张贴予以7天的公示,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接受广大村民监督,进一步核对公示,并对公示情况进行实景拍摄,留存档案;在公示的基础上,开好党员、群众、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村民代表会,学习有关文件,由村清查核实小组组长宣读清查结果,进一步征求意见,对“三资”清查结果进行确认。

4、做到四个强化。琴溪镇在“三资”清查过程中,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琴溪镇党委、政府多次研究和部署“三资”清查工作,把“三资”清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有步骤地扎实开展工作。二是强化措施。在组织上,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书记协调抓,农经站靠前抓,村两委具体抓;在指导上,镇不仅建立了镇干部联系村指导责任制,一套班子管到底,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还到各村巡回宣传政策,指导清查;在清查上,各村的清查小组逐物逐件逐地进行清查,并摄像留存;在公示确认上,力求扩大知晓面,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见,还组织各村互审,逐村审核通过,以防重、漏、错现象发生,力保准确、公平、公正。三是强化力度。琴溪镇把7月份作为突击月,列出清查时间安排表,规定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验收、完善、建章立制的具体时间要求。同时把这次工作结果作为考评镇村干部的主要依据之

一。结合这次清查还开展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四是强化程序。琴溪镇规定不仅“六个程序”不能少,还要确保程序的质量,做到规定的动作要到位,自选的动作要创新,同时,根据全县7月25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第二次会议具体要求,我镇于七月三十日第三次召开了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再布置,再动员、再推进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全镇前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全县统一要求,全省统一解答口径,认真分析了各村的实施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镇业务指导组对各村上报清查表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并开展村与村之间,部门与条块之间的互审工作,进一步做好查遗补漏,力争准确无误,真正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动作更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使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浅见 第6篇

关键词 “三资”管理;农村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673-890X(2014)27-0-02

农村“三资”包括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关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抓好农村“三资”管理,是基于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践行,有利于改善基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是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农村工作的重点之一。

1 农村“三资”管理的现状

近年,农村“三资”管理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在各基层乡镇扎实开展,2014年8月下旬,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牵头,组织省、市、县三级有关部门领导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检查,肯定了工作效果,发现了存在的问题,指出了努力的方向。据调查,目前,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主要矛盾有因国家、厂矿企业等建设征地而引起农户与农户、农户与集体之间的纷争;因承包耕地和非家庭承包的其他土地资源而发生的纠纷;村民因土地流转而导致的纠纷;个别人不履行合法手续,票据不规范,挪用集体资金,无偿使用集体资源,财务公开不及时不细致等,因此,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创新管理机制也愈发重要。

2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缺乏健全的管理台账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不完善,不规范,具体表现在村级资源性资产的分布、类别、四址、地力等级等记载不规范,不全面,导致农村“三资”管理基数不清,引发后期管理上的麻烦。

2.2 农村财务不透明

农村财务现存的普遍问题是因缺乏民主监督机制,导致财务管理不全面,财务不透明。有的村集体的大额资金支出没有相关的会议记录或者公开说明,少数人独断专行;有的村集体非生产性支出多、挪动村集体资金办私事、用公款请送单位或部门领导、乱支滥补;有些村集体村主要领导不带头执行财经制度,坐收坐支多。此外,由于财务明细不公开,有的村民没有认识到村财务明细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民主意识薄弱,加上村财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内容等方面的不规范,使得村民缺乏獲取信息的渠道,导致村民对本村的额财务状况一知半解,没办法对村财务支出进行监督。

2.3 集体资金管理缺位,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

资金管理不规范,使得村干部在向村民收取的各种款项出据手续不及时,存在某些村干部私吞公款、坐支现金现象,给农村集体资金安全带来不少的安全隐患。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如村集体资产经营收益,被某些人员私自保管,长期不登记入账;村集体资产收益用其他费用冲抵承包款、租金等;或者资产的收益使用没有详尽的使用规划,存在超前消费现象,村民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2.4 合同管理不规范

合同管理不规范,使得产权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主要表现在签订的合同不规范,合同要素不齐全、条款不明晰,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对签订的合同后期不按照要求履行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变更随意性较大,等等。某些村干部违规发包,暗箱操作,不按照民主程序,甚至在对集体资产处置时,擅自变更集体决定,违规发包集体资源,私自延长合同的承包期。

3 农村“三资”管理问题的原因

3.1 管理工作不到位

农村“三资”管理是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重要管理职能。这项工作具体到乡镇就是财政所和农经站承担实施任务。但由于上级各项目标考核任务重,中心工作多,耗费人力、物力多等原因,出现专业人员外调频繁,使得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人力、物力、财力相对缺乏,无法形成有效的管理工作,监督力量严重不足。

3.2 监督不力

第一,群众监督的乏力。由于农村政务宣传工作不到位,广大村民集体观念、民主意识观念薄弱,或部分村民忙于生计,没有闲余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村集体工作的监督管理,使得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多流于形式。第二,村干部内部监督不力,没有明确地监督机制。村理财监督审计公章被少数村支部书记保管,村民理财监督名存实亡,无法对“三资”进行强有力的监督。第三,农村财政人员的业务培训不足,导致财务人员对业务技术水平、财经法律法规不熟悉;对基层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廉洁自律教育工作不到位,导致基层工作人员思想上的懈怠,最终出现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第四,“三资”管理没有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的目标考核,出现人力、物力和管理脱节。

4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

4.1 严格考核机制

把农村“三资”管理纳入县、乡两级目标考核。加强领导组织建设,明确县、乡、村各级的工作职责、任务、考核指标、奖惩措施。强化宣传,层层签订责任状,营造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浓厚氛围,推动农村“三资”管理健康持续发展。

4.2 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实现“阳光”政务

村集体每年必须将“一事一议”工程建设、债权债务、民生工程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纳入村务公开范畴,把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详细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村务要在村的宣传公告栏公告,公开的内容和格式要严格参照村务公开项目的相关要求,且村务公开的信息保存时间至少60 d,以方便村民查询、监督。

4.3 建立严格的民主管理、审计监督制度

一是成立村务、财务监督小组,建立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力推行农村“三资”民主监督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完善的农村“三资”审计制度及监督渠道,乡、镇政府组织要进行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并及时公布审计结果。做到乡镇牵头,村民代表参与,上下联动,注重效果。

4.4 严格执行农村“三资”监管制度

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管理,对村级资产资源登记造册,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各村台账一式两份,村委会和“三资”服务中心各一份,每年组织一次盘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4.5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队伍建设

县、区主管部门加大对乡镇、村“三资”管理服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三资”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思想教育,不断提高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和良好的政治素养,确保其切实为民办实事、做好事,最终达到依法依规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目的。

4.6 建立健全强农村“三资”管理监督体系

严格健全监督体系,严肃纪律,查处农村“三资”违纪案件。乡镇以纪委为龙头,以“三资”管理中心为依托,严格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以权谋私、挪用、侵吞、私分涉农的各项补贴的行为及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处置、管理过程中各种违纪行为。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教育农村基层干部要自觉遵纪守法,洁身自好,清政廉明,切实做好农村“三资”的管理,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树立村干部的廉洁形象和工作威信,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5 结语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关键在于机制,目的在于维护农民的利益。农村“三资”管理有利于促进农村和谐,推动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抓紧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助推经济良性发展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也是党第二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体现,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现农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资 第7篇

2009年以来, 全市18个乡镇 (街办) 379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代理制, 并签有书面委托代理协议, 全部实行了电算化管理。全市农村从2011年开始全部按照山西省经管局要求建立了完整详细的资产台帐、资源登记簿。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按照委托协议约定, 主要代管村集体的会计账目、财务收支、会计档案和会计信息等财务核算的全部业务以及资产台账、资源登记簿。具体包括: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筹集资金、集体资产发包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上级部门专项拨款等集体资金的使用、管理与核算;内部往来、应收应付款项和各项债权债务的管理与核算以及集体资产的管理与核算等。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本迈上了“决策公开化、理财民主化、管理规范化、监督制度化”的轨道。在此基础上, 各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分工明确, 按时定期结账、公布、对账, 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守护神。

2 加强制度建设, 规范“三资”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做到职责明确, 有章可循, 先后出台了《孝义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孝义市农村会计职业化管理办法》、《孝义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孝义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施办法》、《孝义市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化解债权债务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办法, 以制度规范乡村两级人员行为规范。内容主要包括农村会计委托代理、财务管理、财务开支审批、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农村财务预决算、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村级会计报账工作流程、农村财务票据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农村债权债务管理、农村财务档案管理等, 各乡镇 (街办) 又以此为参考标准, 进一步细化了三资监管中心人员工作岗位责任制, 明确了岗位职责, 建立了规范的三资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充分做到了以制度管人, 以制度管事, 实现了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全市各乡镇在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做到了四个统一, 即:一是统一核算科目, 根据本市实际业务情况, 共设置了34个一级科目, 108个二级科目;二是统一凭证、账簿、报表、台账、登记簿尺寸, 记账凭证采用财政部规范 (12×26cm) , 横向打印, 账簿采用横向A4纸打印, 报表采用纵向A4纸打印, 台账、登记簿采用横向A4纸打印;三是统一边距规格, 为便于规范装订财务档案资料, 统一设置上、下、右边距分别为10mm, 左边距为15mm。四是统一资产、资源类别, 市农经中心与软件公司售后服务部深度沟通, 提前预置资产类别12种、资源类别14种, 方便基层选择使用。

3 抓网络管理, 提升信息化水平

从2012年3月份以来, 根据全市农村财务管理实际状况的相对分散以及资源不能够及时共享、财务软件不够统一集中, 克服资金不足的困难, 采取外出取经、实地考察的办法, 及时搭建《孝义农经网》, 以网站为依托, 上马了7个系统、2个平台, 尤其突出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控网络系统和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平台。这样, 既能够实时有效监督基层财务进度, 又方便全市统一查询、汇总、公开。目前, 运营正常有序, 效果明显好转。市、乡、村三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平台实现了互联互通,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业务网络化、管理信息化的格局基本形成, 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注入了新的活力, 基本探索出了一条“互联网+三资”的路子。

4 清产核资, 摸清底数

2013年, 根据省、吕梁市业务主管部门要求,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采取多次基层调研、走村入户、张榜公示的方式, 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底数进行了详细扎实调查, 只有摸清实底, 才能便于今后科学规范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目前, 全市的“三资”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村委全部与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签订有委托书、协议书, 并且实行了资产台账、资源登记簿备案制度。为巩固清产核资成果, 主要做了两方面工作。一方面, 以市农经中心名义下发了《清产核资、清理村级债权债务》文件, 重点要求巩固清产核资成果, 清理账实不符现象, 另一方面, 在经济发达的城中村、城郊村开展了规范化清产核资试点工作。主要目的是摸清集体家底, 明确产权关系, 为下一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工作、数据基础。

此次三资清理, 全市共核销债权9 659笔, 金额39 305.30万元;核销债务5 141笔, 金额16 062.10万元;资产盘亏9 373笔, 价值9 960.15万元;资产盘盈437笔, 价值1 326.66万元;完善各类经济合同178份, 合同总标的额3 679万元。

5 开展示范先行, 创标准模式

从2012年起, 全市农村三资管理创新思路, 启动“418”农村财务标准化建设工程。即:从18个乡镇中选取4个标准化建设乡镇, 每乡镇选取1村共18村作为标准化建设村, 分别制定了详细的示范标准, 标准的核心是“三资公开、民主管理”, 这些单位的确立、规范运行, 可起到“以点带面、全面辐射”, 带动全市整体公开、民主管理水平, 以实现全市农村民主、和谐、发展。中阳楼街道、下堡镇、西辛庄镇、大孝堡乡、梧桐镇、兑镇镇、下栅乡早动手、早安排, 先从硬件设施上配齐电子显示屏、触摸电脑, 正在实施高标准规范运行。

6 狠抓审计, 严格监督

农村财务审计, 是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预防和打击农村集体经济犯罪的必要手段, 是法律赋予农民反映和解决农村集体经济问题、对混乱村进行集中治理的必要手段, 是维护农村稳定,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2000年, 该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孝义市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办法》, 严格规范农村财务审计工作, 在坚持每3年进行一轮全面审计的基础上, 特别加强了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的专项审计和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2014年, 为保证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采取“集中力量、整体推进, 分组实施、方法多样, 审训结合、保证质量”的审计方式, 成立了由两名副职带队的两个审计工作大组, 两个审计工作大组又分成五个小组, 分片包乡镇展开审计, 市乡两级形成了“市级统一领导, 部门组织实施, 乡镇协调落实, 村级做好配合”的农村审计工作格局。在审计工作中, 除严格遵守《审计工作规范》外, 注重审训结合, 既有利于开展审计, 又有利于规范三资管理。经过多年的实践, 结合新情况, 又进一步完善了审计工作规程, 出台了《孝义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施办法》。

7 强化财务公开, 加强基层民主建设

2012年以来, 全市严格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的要求, 全市17个乡镇、街办379个村实行一年四公开。公开率均达到98%以上。公开内容齐全、公开程序民主、公开底表上报, 定时上报市农经中心, 并采取不定期抽查。核心是强调公开的内容、数据必须有可靠的依据 (从账簿、报表中提取) , 强调了公开的真实、可靠。适应村民的要求, 适应新农村发展的要求, 积极探索创新公开形式, 实行“网络公开、阵地公开”双公开。全市17乡镇农村会计服务大厅都有LED电子显示屏实时公开, 中阳楼街道14村全部有触摸屏电脑实时公开。中阳楼街道桥北村, 除在固定公开栏定期公布外, 还派专人为每户村民发放公开明白纸、农户往来明细表。振兴街道东庄村, 在财务公开期间, 除在公开栏公布外, 充分利用村内广播、有线电视逐条逐项公开, 并发放农户意见征求卡, 安排专人专门负责接待、解答公开过程中的疑问, 详细事由。

8 强化会计队伍管理, 积极提升素质

针对农村财会队伍不够稳定、工资待遇补贴不能兑现、持证上岗继续教育参差不齐的情况, 全市出台了《孝义市农村会计职业化管理办法》, 明确规定了农村会计的任用条件、权利义务、职责权限、考核评比、继续教育、工资待遇。稳定了会计队伍。目前, 全市农村会计95%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另有5%的农村会计持有吕梁市农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证率达到了100%。每年对乡、村两级财务负责人、财会人员、民主理财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三资业务、政策法规培训。2009年以来, 特别加强了电算化操作业务培训, 聘请软件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对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电脑操作人员现场培训、现场解答、现场演示、现场操作, 使乡镇操作人员都能熟练上机操作, 运行三年来, 电脑系统、财务核算、报表查询均能正常运行。

9 存在的问题

9.1 评估作价难

农村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对于村级盘盈的资产, 可按市场价值参照议定, 但是, 对于村级资源, 无法用价值金额衡量, 村民议定也没有参照依据。另外, 对于城中村、城郊村, 资产、资源的评估作价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因素也没有参考依据。

9.2 历史遗留问题难解决

由于全市的村财乡镇代管工作搞得早, 在原来村级移交乡镇财务的时候, 村级债权债务和资产只移交了总数, 没有移交明细项目, 现在搞清产核资工作, 需要逐笔逐项进行清理、核对, 加之经历时间较长, 人员变动较大, 对于正常开展此项工作有一定的困难阻力。

9.3 银行开户难办理

一村一账户规定, 既是制度的要求, 也是保证村级资金安全、完整的重要措施, 可办理起来存在一定难度。由于历史体制的原因, 村级财务的名称是村级经济合作社, 而村级行政机构是村民委员会, 人民银行在审定开户业务资料时, 提出了行政名称与财务名称不一致的问题, 致使新开户的村不能办理开户业务, 已开户的村资金被冻结。

9.4 基层机构队伍短缺, 经费不足, 制度执行不力

一是乡镇农经站在经历乡镇机构改革后, 人员大幅减少, 即使有, 也是借调或者聘用大学生村官, 而乡镇委托代理的内容由原来的财务代理拓展为资金、资产、资源代理, 工作量明显增多, 现有的基层人员远远不能及时快捷服务于农村;二是乡镇农经站没有经费或者经费不足, 难以开展工作;三是乡镇农经站执行委托代理制度不力, 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委托代理行为不规范现象。

9.5 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

一方面, 上层应该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快立法进程, 具体管理服务内容进行规定、细则制定, 让基层操作者、管理者有统一的执行标准;另一方面, 对于监管平台、使用软件应该全部统一, 以实行国家、省、地、市、乡、村联网, 以便于查询、汇总、统计分析, 打破目前的以乡或者以县联网, 长远规划农经管理工作。

1 0 下一步工作打算与建议

1 0.1 建章立制, 严格执行三资备案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实行三资委托代理, 须以乡镇政府文件下发切合本地实际的三资管理制度, 要突出资产管理与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市、乡、村三级台账、登记簿备案制度, 以村建档, 科学利用, 合理汇总分析。

1 0.2 巩固成果, 规范委托代理行为

基于各乡镇已与所辖村签订书面规范的三资委托代理协议, 以村建档, 专柜保存, 巩固清产核资成果。同时, 各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应规范代理行为, 明确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岗位制度, 定期与村级核对三资数据, 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长效管理, 动态管理, 以保证维护农村集体三资数据的安全、真实、可靠。

1 0.3 丰富充实公开内容

全市农村财务公开, 首先在内容上要充实集体资产、资源情况, 实行动态公开。同时, 借助“孝义农廉网”、“孝义农经网”两大平台长期进行网络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

1 0.4 培训交流, 提升管理水平

全面清理扎实推进“三资”规范管理 第8篇

一、“三资”清理情况

东孚镇把“三资”清理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要事来抓。“三资”清理工作启动后,立即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国土分局等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着手制定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同时拟定《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步骤。召开多场专题会议部署,落实“五个抓”,即抓宣传、抓重点、抓协调、抓督查、抓整改。

在区、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下,“三资”清理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区清查银行账户61个,资金总计19000余万元,查清应收款8772万元、应付款34865万元(其中拟冲销历史村提留征地款初步统计约15000万元)、上级拨入款项1034万元;核实固定资产金额总计21434万元,盘亏固定资产1964万元,盘盈固定资产83万元;清理资源1446宗,面积37502亩,其中耕地2880亩、山林地30335亩、水面2053亩、滩涂684亩、园地503亩;清理各类合同总计818份。

二、“三资”清理发现的问题

1. 历届遗留白条未核销。

全区12个村由2003年以前沉积下来,未核销白条金额总计235万元。白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个人借款、未结算工程暂借款、未能通过审核报销的单据等。

2. 债权难以清收。

历史遗留的债权长期挂账,清收难度较大。一是大额债权名存实亡,很多债权的债务人均为上世纪90年代由村集体投资设立的公司,现已停业多年,公司已倒闭,处理难度大。小额债权年代久远,清理中发现3个镇(街)均存在村民借款现象,人数众多金额较少。结合本次清理,全区初步拟核销约60万元。

3. 固定资产整改完善程序复杂。

个别村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村集体资产出让随意性大,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现象。本次清理盘亏1964万元,盘盈83万元。盘亏固定资产责任难以认定,有的村由于换届时财产没有办理移交手续,部分固定资产已不知去向。盘盈固定资产价值难以评估,如某村清理中发现有部分集体建筑物未入账,价值难以确定。

4. 合同有效性难以认定。

本次清理查明,全区没有及时或足额缴承包金576万元;已到期没续签,而原经营者仍事实占用的合同有136份;由于村委会没有存档,存在69份合同是由承包人提供的复印件,真实性无法辨别;承包金缴纳待查实合同64份,涉及金额235万元;合同改变用途的共86份;口头合同10份;两个经营者单方面主动缴交承包金55400元,涉及承包面积1400亩。

5. 资源原貌、面积难以确定且所有权存在争议。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资源经营者之间地界难以分清,如某镇资源四至不明确的就有329宗,涉及面积5607亩,另有148宗资源面积数没有确定。资源改变用途,如有的村公共场地被村民占用建房,有的池塘被填土建房等就有217宗。上述原因,致使资源原貌、面积难以确定。另外,由于村与村之间地界不清,引起资源所有权争议。如某街道一处林地约800亩,相邻四个村均主张其拥有所有权。又如某村围垦靠近另一村海边约190亩滩涂,该村指出此项土地被另一村村民占用建房等,引发争议。

6. 村(居)亏损挂账金额较大。

截至2009年底,全区3个镇(街)都有亏损挂账,且金额较大。

三、规范“三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1. 突出重点,解决问题。

针对清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区分哪些是个性问题,哪些是普遍性问题,哪些是一般性问题,哪些是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法。

(1)资金方面:对于历届遗留白条,实际已支出未入帐的不合规票据,补全手续后,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后作支出处理;对于应收债权,各镇(街)、村应成立专门的清理小组,重新进行核实,责任到人。如果是金额较小或借款人已故且金额不大的,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后作支出处理。如果是大额债权,村级组织要加大追讨力度,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避免村集体资产的流失;对于历年亏损,鉴于历年亏损大都属实质占用村提留征地补偿款,建议对应付款中征地补偿款部分进行清理,对确属村提留部分,给予调账;对于上级拨入款项,凡属阶段性任务已完成的专款,建议直接转未分配利润。

(2)资产方面:由镇(街)组织相关人员到村(居)进行检查核对,对确实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报镇(街)同意后,由村代理会计进行调账,对于大额资产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资源合同方面:对清理并登记备案的农村专业承包合同要逐项逐份进行梳理,重点是对发包程序、合同双方当事人、标的物名称和用途、合同价款、期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合同到期后的资产处置、签章手续等进行分析排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合同”要通过摆政策、讲道理、做承包人的思想工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利用职权发包、低价发包、随意延长承包期、资源发包程序不合理、合同不规范、无偿占用土地资源和其他生产经营性资产项目等问题进行纠正。对被无偿占用的资源性资产,应收归集体公开发包,签订承包合同,对发现涉嫌违法乱纪的问题,送交纪检和司法机关查处。同时,各村(居)要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2. 完善“三资”管理制度。

根据清理工作成果,加强制度建设。

(1)完善村组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要求各镇(街)要健全村组代理会计岗位职责,建立操作规程、严格责任追究、落实继续教育、加强业务轮岗等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建立财务会审制度。要求镇(街)经管干部和村组代理会计对村级财务收支业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重要事项向镇(街)包村领导干部汇报,层层落实责任制,避免蒙混过关,杜绝“人情账”。三是加强票据管理。村组使用的收支票据实行领用登记制度,收款收据定期核销,验旧换新,从源头上堵住收入漏洞。四是抓好队伍建设。明确村组代理会计专业技术的性质,给予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强化村组代理会计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确保村组代理会计能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对待工作尽职尽责,做实帐、报实情、办实事,努力提高监督、服务水平。

(2)完善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全区银行账户清理办法》的规定,加强银行账户开设管理,规范大额资金的管理,规范协议,严禁公款私存,确保货币资金安全。现金收支必须由村组报账员统一办理,严格执行库存限额制度,严格执行《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规程》的规定,严禁坐支现金,严禁收入不入账或不及时入账,定期对账盘点,杜绝小金库。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建立债权债务登记制度,定期公开债权债务情况,本着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发展集体经济、建设公益事业。加强资产、资源管理,建立资源、合同、固定资产台账。村、组两级根据清理情况,分别建立农村资源、专业承包合同及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每期报账后,会计委托服务中心根据会计凭证进行台账登记、归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专业承包合同档案管理,统一编号,录入电脑。同时,民主理财小组要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参与固定资产实物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完善工程发包及资产承包管理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村财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文件要求,规范工程发包及资产、资源的出让、租赁、承包行为。资源性资产承包经营权的招标、拍卖、流转的方案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同时明确今后征地拆迁的权益分配方案。承包过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呈报镇(街)备案,统一录入电脑,实行电子化管理。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第9篇

虞城县所辖的26个乡镇共有654个行政村, 农业人口97万。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情况:全县资产总额1.3095亿元, 其中:货币资金0.0846亿元, 固定资产1.061亿元;农村集体资源总面积145.8352万亩。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乡 (镇) 26个, 涉及654个村。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村务规范化建设, 1996年以来, 我们在全县实行了“村有乡管”和“村账乡管”, 由乡镇农经站直接代管村级会计账、表、簿、证。近年来, 通过加强监督查处、出台相关硬性规定等措施, 有效规范了“三资”管理。但是, “三资”管理还存在着一些监管不到位、资产资源流失毁损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1.认识不够是造成“三资”管理难的首要原因。一直以来,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直被认为是村里的事, “村里的钱村里花、村里的资源村里用”, 这没有什么不对的。多数群众也认为反正资金、资产、资源也不是哪一个人的, 只要村不向群众收费就行了, 根本就不关心财务运行和资产资源使用情况。所以出现了“三资”管理中上级、下级都不能有效监管的现象, 带来一系列不利于监管的问题。如在清理登记工作中因组织不力、马虎敷衍, 造成资产资源家底不清。村务 (财务) 公开搞形式、走过场, 公开的形式、程序、内容的真实性都无人问津, 有的村甚至出现部分资金不入财政账户直接到村到人的集体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况。因为认识不够, 重视程度不高, 忽视、放松对“三资”的管理, 长期以来, 导致监督管理的手段不多、措施不力, 甚至于问题发生也得不到彻底解决, 直接影响管理的实效。

2.监督主体不明确是造成“三资”管理难的重要原因。监督主体不明确的直接原因是对“三资”范围的界定不清晰。管理部门没有能够就农村集体“三资”涉及的范围和领域进行明确, 给清理登记和管理“三资”带来困难, 不能明确界定“三资”的范畴, 就无法确定监管的主体。监管主体不明确, 没有责任人, 势必会导致资金资产资源流失、转移甚至被非法侵占。

3.制度不健全是造成“三资”管理难的根本原因。制度是管理的根本依据。目前制度不健全直接制约了“三资”管理的失效。在相关部门制定的法规中或多或少的体现了对“三资”管理的要求, 但是不全面、不具体, 不便于执行。从监管制度上看, 没有明确的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相关制度、考核机制、“三资”流失责任追究机制, 多数村普遍存在重实物、重现金、轻台账的现象, 导致账实不符, 甚至有物无账, 有钱无账, 此外, 对资产资源的权属变更没有明确规定, 以致资产被处置时账面上不能及时反映出来。从现有制度的落实上看, 很多制度没能得到较好落实, 客观上增加了“三资”管理难度。

三、加强“三资”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解决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要注重源头治理, 从提高认识、规范运作、明晰产权、加强监督检查和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等几个方面入手, 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制, 规范村级权力运行, 进一步增强“三资”管理的实效性。

(一) 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

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管好、用好集体财产, 对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 充分认识“三资”管理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 把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尽快制订“三资”管理的有效办法, 明确规范统一的“三资”目录, 确定责任主体, 定期开展清理审计, 切实把“三资”管理作为农村的重要工作之一, 抓实抓好。

(二) 健全制度, 规范程序。

建立健全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是确保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的的治本措施和重要保证。乡镇、各村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流转过程中, 要认真负起责任, 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同时, 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 要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规范管理。在处置资产资源、变更权属等问题上要规范程序, 实行张榜公示, 及时建立台账, 村居要书面请示乡镇, 经严格审查把关后方能作出处置。

(三) 摸清家底, 明晰产权。

清产核资是加强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要明晰农村“三资”的范围。凡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都属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范围。村级集体资产包括村集体拥有或以投资、贷款、举债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农业基础设施, 科教、文卫、体育设施, 农业机械、电力设备、通讯设施、集体企业等;村级集体资源包括法律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宅基地、果园、林地、水面、坑塘及四荒 (荒地、荒沟、荒丘、荒滩) 等自然资源。对国家投资, 村民投工投劳的新建开发项目, 按村民投工投时的工时价值及所占比例进行登记。通过分类登记, 进一步明晰“三资”权属, 便于加强管理。

(四) 实行委托代理, 推行“村财乡管”。

推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 是适应村集体资产存量较小、经济业务往来较少的一种新财务管理形式, 是在保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 依托乡镇农经部门, 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代理记账协议。要健全委托代理机制, 加强集体资金、会计档案代理, 抓好备用金数额核定, 强化民主理财, 硬化“村财乡管”措施, 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

(五) 加强监督, 严肃纪律。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及对策 第10篇

1 蒙自市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现状

蒙自市从2004 年开始在文澜、新安所、雨过铺、草坝等4 个乡 (镇) 试点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 到2008 年基本实现在各个乡镇成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 又名农村财务代管中心, 并实施电算化管理, 改村会计为报账员, 同时根据不同业务的要求, 遵循会计法的要求单独设置审核岗、会计岗、出纳岗等, 代理各村组“三资”的核算与监督。到2014 年末, 农村财务代管中心共负责全市11 个乡 (镇) 、81 个村委会、690 个村民小组的会计核算, 代管货币资金49 434.52 万元 (其中村委会3 102.35 万元、村民小组46 332.17 万元) 、资产78 922.54 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24 246.07 万元) 、资源47 186.67 hm2 ( 主要是林地、 园地、 鱼塘) 。自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以来, 规范了会计核算, 农村财务管理从根本上得到了改善, 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特别在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方面相对薄弱, 需进一步加强完善。

2 蒙自市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三资”管理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是农村经济尚还不够景气, 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滞后, 某些基层干部认为开销大、收入少, 没有资产可以管理。二是某些基层干部认为“三资”管理涉及范围太广, 错综复杂, 没有办法管理。同时, 村民自制现象居多, 管理难度增大。三是少数干部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认识上存在重资金、轻资产、轻资源的误区, 认为只要管好资金就是管好“三资”[1]。致使基层干部对工作不重视、不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

2.2 制度建设落实不到位

2.2.1农村集体工程项目建设尚未履行规定流程。近年来, 诸如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学校建设、饮水工程安装、道路路灯安装等农村工程项目与日俱增, 新农村建设蒸蒸日上, 同时也带来了困境。这些农村工程项目很多尚未履行规定的流程, 仍然存在没有民主公开和招标投标的现象, 有的甚至连具体的实施方案都没有。有的村组的招标投标流于形式, 有的村组擅自追加工程款, 更有工程项目施工前竟然没有预算, 项目完工之后也不履行相应的工程结算和验收手续[2]。

2.2.2农村集体经营项目操作尚未按照规范程序。农村集体经营项目, 诸如农村预留地的开发、大额举债、农村集体福利的分配等, 有的村组在进行这些项目的选定时, 擅自做主, 不经过民主公开和项目论证, 以村组干部会议代替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徒有虚名。更有村组甚至白条抵库, 大额资产购置不履行正规的流程, 使用虚假票据等。

2.3 “三资”管理中资产和资源监管不到位

2.3.1 资产和资源具体价值不明确。 一是资产具体价值不明确, 有些农村资产已经报废或者变卖, 可是却未及时作出或者不愿作出账务处理, 导致资产账实不符现象。二是资源具体价值不明确。由于缺乏清晰的界限, 导致资源的权属问题时有争议, 直接导致了资源价值无法正确计量。同时, 由于台账登记尚不规范, 经常会出现登记不全, 甚至漏记少记的现象[3]。

2.3.2 资产和资源承包 ( 租赁) 的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 一是合同签订的程序不规范。农村资产、资源承包 (租赁) 时, 某些村组只是履行了口头约定, 并没有签订正式的经济合同, 某些村组虽然签订了经济合同, 但因法律知识欠缺, 合同条款不清、要素不明, 因此也是无效的。二是合同归档不够规范。很多合同签订之后只是由村组干部自行保管, 并没有做到统一归档, 专人管理。换届时也未履行移交手续, 往往容易造成合同丢失的现象。

2.3.3 资产和资源管理时间较长, 管理难度增大。某些村组将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期间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年限, 只顾短期的现时利益、低价承包等, 这些都给资产和资源的重新处置时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2.4 “三资”管理监督监管不到位

首先, 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不够。当前大部分村组中都设有民主理财小组, 但是由于内设成员大多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都建有民主理财小组, 但部分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 不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有的是由于素质不高, 监督不了;有的是怕得罪村干部, 不想监督, 使民主监督流于形式。其次, 乡镇农经部门监督力度不够。由于基层农经部门人员编制紧张, 兼职人员较多, 同时农经工作量大, 工作涉及范围较广, 因此导致了农村部门的监督职能弱化, 监督力度不够。最后, 监管手段也较为落后。当今社会, 会计电算化已经越来越普及, 信息、网络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管理手段, 然而乡镇基层的网络监管仍然没有普遍实施, 有的甚至还在采取传统的老办法, 跟不上时代的步伐[4]。

3 蒙自市农村集体 “三资”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3.1 提高对 “三资”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

各级党委以及地方政府应当充分认识到“三资”管理的重要性, 认识到“三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改革的物质基础, 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 各级领导应将“三资”管理作为重要计划, 将其实施效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中去, 并将其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评价标准, 真正做到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抓紧抓好。同时, 加强村组基层干部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学习, 并且开展关于资金使用、资产运营、资源开发的培训。

3.2 真正落实 “三资”农村财务代管服务

结合当前农村工作实际情况, 以农村财务代管中心为平台, 拓展财务代管的服务范围, 积极探索财务代管行之有效的办法。并且进一步规范台账登记、完善“三资”结算、验收流程, 达到强化“三资”管理监督的目的。

3.3 明确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具体价值

定期进行实地盘查, 明清资产分布、存量及具体使用情况, 明确资源的具体面积、所处位置及发包情况等, 对报废或者盘亏的资产,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一致通过的结果, 再报农村财务代管中心审查, 争取最大程度上做到账实、相符, 确保集体资产、资源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3.4 不断完善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工作

结合蒙自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具体实际采取相应措施。比如, 建立健全财务预结算制度、票据管理、会计归档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产发包制度、资产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等, 以制度规范行为, 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3.5 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保证实事实办

凡是村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做到事前有预算和招标、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和结算。即村组建设工程管理的重点必须把好“四关”:把好工程投资预算关, 工程预算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统一讨论, 并报当地乡 (镇) 财务代管中心审批;把好工程招标关, 统一组织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把好工程质量关, 工程项目必须全部有专人负责质量监督, 工程结束时严格履行验收的结算流程和手续;把好工程结算关, 工程结算必须经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核, 并履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工程项目开支入账票据, 必须使用正式发票。

3.6 加强村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 (租赁) 合同管理

村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 (租赁) 合同的签订应依法履行民主程序, 要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做到公开、公平操作。对大额租赁项目, 应当由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同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资产、资源承包时, 必须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 并将合同资料报送村委会、乡 (镇) 农村财务代管中心存档保管, 财务代管中心要定期追踪合同签订情况, 致力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3.7 加大对农村集体 “三资”的监管力度

一是鼓励民主理财小组积极执行监督职能, 参与农业“ 三资” 重大问题的决策。 诸如农村预留地的开发、 大额举债、农村集体福利的分配等关系到农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农村经营项目, 必须由村民代表会议统一讨论决定;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管理活动, 要及时逐笔逐项进行公布, 对群众提出的问题, 村组干部要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 务必使农民群众满意。二是充分发挥乡 (镇) 农经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充实基层农经管理人员, 定期开展农村财务人员培训, 提高财务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强化农经部门的监督检查, 即经常性的抽查报账员库存, 检查有无坐收坐支以及一些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三是不断普及会计电算化。利用网络监管手段, 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 保证“三资”监管实时高效地进行。

摘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的关键, 切实保证农业资金、资产、资源的高效利用, 是农民支付的保证和基础, 而在不断探索农业集体“三资”管理过程中也存在种种困境。通过对蒙自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进行分析, 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及建议, 以便更好地保证其高效运行。

关键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对策,云南蒙自

参考文献

[1]陈洪波.“三资”管理问题分析[J].农村财务会计, 2014 (3) :30-33.

[2]孟华涛.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建议[J].农村财务会计, 2013 (7) :41-42.

[3]孟华涛.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对策和建议[J].中国农业会计, 2014 (4) :14-15.

威海市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第11篇

(一)严把委托代理关口。具体工作中,突出抓好四个关口:一是征求意见关。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逐户走访,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在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的前提下,镇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与村委签定代理协议书,实行财务会计委托代理。二是机构设置关。各镇都成立了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配备专职管理人员(4至6人),设立托管资金会计、计算机记账会计和出纳员等职位,负责各村托管资金的收支管理和核算、凭证审核接收、记账凭证编制、计算机录入、张榜公布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由镇长直接分管。服务中心普遍都购置了计算机、激光打印复印机、刻录机、扫描仪、财务管理软件等办公设备,高标准搭建电算化记账平台,实现了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三是财务清理关。各村确定实行财务托管之后,及时冻结财务账目,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和财务人员组成的财务清查工作小组,对村集体的财产物资、现金、存款、债权债务、承包合同等逐一清理核实,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做出处理意见,并将清查结果向群众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款相符。对白条顶库和债权,进行了全面清理收回,暂时不能收回的,办理“欠转借”手续,限期归还。四是移交关。各村资产清查完毕无异议后,将财务资料和货币资金全部移交镇服务中心代管,服务中心逐村办理财务交接手续,以村为单位建立账簿,由指定的计算机记账会计承担会计业务的核算。各村账面余额,不论现金还是存款,全部移交并存入服务中心“银行存款”总账户。各村设现金日记账、托管资金日记账、往来明细账和财产物资登记簿、集体用工登记簿、承包合同登记簿等“三账三簿”。每村只设一名报账会计,负责村内财务管理和与服务中心的财务报账、托管资金核对等工作。实行手工记账与计算机记账双轨运行,村报账会计负责手工记账凭证的编制、账簿登记、财务公开等工作,计算机记账会计进行复核并计算机录入。

(二)完善“三资”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三资”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措施,加强对每一个环节的制度约束:一是资金管理制度。撤销了各村原有的银行账户,改由镇服务中心统一在农村信用社开设账户。对村级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各村收款必须使用市里统一印制的内部收款收据或税务发票,村级所有收入款项,必须由报账会计在2日内交镇服务中心或存入农村信用社服务中心账户,其他村干部不得直接经手现金和存款业务。对收入不上缴、公款私存、账外循环、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支出单据不予报销,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大额开支审批制度。为方便各村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由镇经管审计站核定拨付500—2000元的备用金,用于村级日常开支;超出备用金的开支要由村“两委”和理财小组研究同意;超过3000元的大额开支,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然后报镇经管审计站审核、镇政府批准。对村级每月申请的资金,村民主理财小组加强监督,镇经管审计站每月检查一次各村资金使用结存情况,与农村经济百分考核直接挂钩。三是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购置、处置审批制度。村级在变卖土地、厂房、设施、设备等资产时,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实行公开招标。招标时必须有村民代表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并有住村干部和经管审计站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出租或发包集体资产和资源时,必须制订发包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集体建设项目、购置大型或大批设备,必须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进行公开招标。四是财务公开制度。威海市在推行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工作中,特别注重财务公开工作,做到时间、内容、程序、形式“四统一”。统一确定每月10日为公开日,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经管审计站盖章、村负责人和报账会计签字方可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开内容包括,每月逐笔公布上月发生的所有财务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村级集体资产负债、债权债务、村民往来、资产处置、承包及租赁合同兑现、一事一议筹劳使用情况等,每年分配结束后公布干部及管理人员工资或误工补贴。五是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农村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后,由镇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在农村信用社开设账户,对托管资金实行镇、村“双印鉴”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支配托管资金,对借用、挪用、平调托管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三资”管理队伍建设。在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人员配备上,各市区普遍建立了由组织人事和农业部门把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取的用人机制。加强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专职会计的考核、培训、管理和监督。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取得县级以上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颁发的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各镇经管站定期对村报账会计和村民理财小组成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财会知识和相关政策,更好地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

(四)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试点工作。一是开展资产清查。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账、账实、账款相符。二是建立资产台账。把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对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详细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及时予以核销。三是实行资产评估制度。对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由镇(办事处)组织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资产实施评估。四是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对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必须经镇(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在镇经管部门备案。同时对村级工程建设也实行了招投标制度。

(五)抓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一是加强村级财务收支审计监督,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建立完善农村财务“月审制度”,镇审计站每月对各村当月发生的原始凭证逐张审计,对审计合格的单据加盖审计专章后方可入账,对不合格的单据盖上“不准入账”印章予以退回。同时,加强对村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及坐收坐支等违纪问题专项审计,保证了村集体资金安全。对没有实行委托代理制的个别地方,全面规范落实“送达审计”制度。村级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凭证,必须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由村会计定期送镇(办事处)经管站审计后方可入账,保证了没有实行委托代理的村及所属企业的经济活动监控到位,管理规范。二是加强农民负担专项审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民负担审计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情况,重点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村通路、通水”建设项目资金筹集使用情况以及村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进一步规范农民的合法负担,杜绝了农民负担反弹。三是开展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村干部监督管理。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分别从内控制度、财务收支、承包合同及财务公开等方面确定审计重点,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作为考核村干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四是开展农民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审计,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对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的审计工作。对村集体组织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集体土地征占收入管理使用情况、集体资产对外投资收益情况、资源性资产发包收入情况等开展定期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促进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对村级经营性收入,“四荒”、“机动地”等资源性资产发包收入以及固定资产发包收入的审计,审查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等问题。加大农村土地征用、新型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户的各项补贴和物资等事项的审计力度,确保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作者单位:山东省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农业局)

农村“三资”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第12篇

关键词:农村,财务,“三资”管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的迅速发展, 农村经济变得更加活跃。近些年,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势逐渐朝着资金利用多样化、资产利用多元化、资源利用产业化的方向发展, 这就使得农村集体经济中的“三资”管理变得更加严格了, 因为这涉及了农民的根本利益。当下农村工作的重难点问题就是“三资”管理, 而农户因为征地而与集体产生的矛盾、农民因为山林承包纠纷而产生的矛盾、土地因为承包而产生的矛盾就是很明显的表现。

一、农村“三资”管理的意义

从2013年的农村经济工作来看, 其经营管理工作的总要求就是根据十八大文件要旨, 以惠民促增收、改革创活力为农村工作目标, 以创新精神完善农业经营机制, 努力做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提高农民的生产热情。针对农业经营管理, 培养新型经营主体, 完善管理服务举措, 让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更加科学。一直以来, 农民都十分关心农村财务问题, 这是农村工作中需要格外重视的地方, 原因在于它关系到农民的根本利益, 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定保障。要想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就需要加强集体“三资”代理人的培训, 强化农村财务管理, 这是实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管理, 维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当下, 我国十分重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党中央及有关政府部门不断下发关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说明了培养农村集体会计人员、强化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农村财务工作机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中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坚定保障, 也说明了农村集体经济中“三资”管理的重要性。

二、“三资”管理的现状

当下农村“三资”管理问题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第一, 违法建立账外账, 试图逃避财务管理。有的街道干部思想认识不高, 误以为街道委员会无权监管农村“三资”管理事务, 因而造成监督工作乏力。第二, “三资”管理混乱, 公款被挪用是常有的事情。不少街道村级在管理资金时没有根据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规定来执行, 客观上致使现金管理问题很多。集体资产来源不清、缺乏资产台账等问题比较严重, 不能依法严格执行资产管理规定, 一些集体资产没有经过街道村民的集体统一就被处置了, 或者是由某个干部私自决定。这就是街道村级财务管理机制的失范, 使得农村在处置集体资产时没有合法的依据, 或者出现腐败交易行为, 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第三, 一些街道工程招标没有做到公开、透明、合法, 没有经过居民的同意。在工程建设中只想着节约成本, 却忽视了质量管理, 工程建设中的不规范致使一些村干部借机牟取私利。究其原因, 就是相关的监管乏力造成的。尽管这些年农村基层不断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 也制定了相关的约束制度, 不过实际上制度的实践性并不强, 还有的只是走过场而已, 个别干部利用权力为所欲为。例如, 没有按照程序来公开村务, 对真实情况进行隐瞒, 只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有些街道的村务公开监督、理财小组成员等不是经过选举产生的, 或者选举出来的成员因为惧怕街道干部而不能尽职尽责, 监督管理机制只是虚设而已。

三、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措施

由于农村“三资”管理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也涉及很多方面, 所以要想做好相关的财务管理, 就需要根据农村的改革发展大趋势来科学地认识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作用, 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一) 以制度规范“三资”管理体系

当前, 大多数的农村完善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落实好制度的关键就是农村的“三资”管理。第一, 应该对财务收支预算进行严格的规定。街道在进行资金管理、资产监督、村级项目经营等方面要不断地对定项限额政策进行规范, 将本年度的收支预算以制度的形式落实下来。编制完成预算方案之后, 村级的财务收入支出安排都应该根据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来执行, 保证年初制订的预算能够被落实。第二, 加强村级财务代理制度的巩固。“三资”管理应该根据村级集体资金的街道代管、村级财务账目村账的镇代理为重点实施“双代”管理方式, 以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方式来代管村级集体资金。第三, 加强村级收款票据管理。所有票据由指定的票据管理员负责购领、发放、缴销和保管。村会计负责本村所需票据的领用、保管和缴销, 街道会计要在票据上签字入账。村民小组原则上不单独领用票据, 组级发生各项收入由村会计或联队会计代开票据, 款项记入相应的村民小组账内。第四, 规范财务收支审核审批程序。审计由街道纪工委、财政所、审计办、财经中心等部门参加。审计后出具审计报告和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意见的落实。审计结果张榜公布, 接受群众监督。街道财经中心每季度组织一次财务会审, 检查各村财务执行管理情况, 及时通报检查结果。第五, 认真管理村集体征地补偿费。以专户核算的方式管理征地补偿费, 严禁私自挪用。第六, 及时公开村级“三资”集体财务管理明细。村级财务收支、资产收盈等涉及农村“三资”财务等问题要履行定期公开、随时公开的承诺, 每季度对财务管理信息公开一次, 如果是关系到农民利益和农民关心的“三资”事宜, 则应该随时公开。

(二) 强化“三资”管理基础

农村“三资”管理需要做到资产全面登记。详细清理核实村级集体资产并根据相关的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来规范登记工作, 如果在对账、审查产权时发现了账目不符、产权不清的问题, 则需要按照有关的政策法规来处置。街道村级应该建立起全面的台账信息, 如现金日记账、村集体资产收益台账、征地补偿费收支台账、一事一议筹劳使用情况等, 以此对街道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数量与经营使用状况进行科学反映。如果“三资”管理出现了变动, 则应该适时登记, 以避免出现账实不符的问题。另外, 要加强合同管理。要实施公开竞价以确定街道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经营者, 承包、租赁书面合同的签订必须要有法律效力, 镇农经站对此进行备案, 口头协议是无效的。集体资产、资源在产生经营收益以后, 街道村级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来收取相关的收益, 不能随意地减免需要收取的收益额。如果合同涉及了较大数额的经营, 那么农经站、纪委等部门应该事先参与监管。还要注意收入管理, 街道村级集体必须对收入管理进行规范, 各种街道村级资金的收入应该及时打入街道村级账户。街道村级需要严格管理账户, 不管是什么人都无权私设小金库, 禁止设置账外账。

(三) 规范“三资”管理责任

涉及街道村级的重大事项, 决策程序必须严格依法执行。只要是关于集体资产、资源出租、承包、转让等行为的, 项目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需一次性动用街道村级集体资金数额较大的, 因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增加债务的, 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调整的,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等重大事项, 必须经过街道党支部会提议、街道支委会和街道委员会商议、街道监督委员会审议、街道村民代表大会或街道村民大会决议并实行提议预告、决策公告、实施结果公示。要以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来处置集体资产、资源, 坚决防止违法违规操作, 如果是涉及数额较大的资产、资源处置问题, 经营者和买受人的确定都应该通过招投标或公开拍卖的方式来决定。街道村级干部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不能在发包、出租出售集体资产、资源时以权谋私。如果集体资产的产权转移或变更了, 其价格的确定应该要有具有可靠资质的评估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如果资产、资源的处置没有依据规定的程序, 也没有实施公开竞价, 合同手续也不规范, 进而使得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收益出现损失, 则要对相关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决不姑息纵容。

(四) 加强“三资”管理领导

加强农村“三资”财务管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因而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切实和“三资”管理有效联系起来, 制定科学而完善的监管机制, 重视财务的监督、考核, 有责必究。如果因为职责失误而致使农村“三资”集体财务出现损失, 造成不良后果的, 违法则要追究法律责任, 违规则要追究失职责任。要把加强街道村级“三资”管理与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结合起来, 通过业务指导来完善相关的配套机制, 强化工作力度, 对“三资”管理中的不足要加以纠正和查处, 提高农村“三资”集体资产的管理水平, 以此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李晓云.浅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10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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