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设计若干问题

2024-05-17

给水排水设计若干问题(精选10篇)

给水排水设计若干问题 第1篇

1. 对运营环境的不良影响

地下水不仅会给隧道的围岩稳定性、强度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并会逐渐的腐蚀隧道的衬砌结构。而且还会通过隧道的变形缝、施工缝以及混凝土破损等薄弱部位慢慢的进入公路隧道内部, 进而对运营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具体如下:极易导致隧道内部的行车环境恶化, 比如导致路面湿滑、减弱了地面以及汽车轮胎之间的摩阻力、提高了车祸发生的几率。由于隧道内部湿度较大, 往往会出现水雾等情况, 进而导致能见度降低、影响司机视线, 致使行车安全受到威胁。在严寒地区会引发冻害, 则会导致隧道的路面结冰, 形成路面冰湖、结构冻胀、形成冰锥等病害, 严重影响行车和人身财产安全。还会导致隧道内部的行车环境恶化, 使隧道内的行车者感到不适。会引发电气设备的安全隐患, 电气设备在遇到水时, 往往会出现损坏、使用效率降低等情况, 进而使用寿命、效率降低。甚至是引发火灾或完全损坏, 导致维护费用大大增加。

2. 结构影响

地下水常常会存在较强的动水压力以及静水压力, 会导致公路隧道结构稳定及使用质量受到不良影响。除此之外, 由于部分地下水具有较强的侵蚀性, 严重危害着公路隧道的结构。因为混凝土是多孔形态的, 具有固液气这几种物质形态的非均质材料。如果其周围的环境包含某些侵蚀性物, 则混凝土内部极易受到侵染。这些侵蚀性物进入到混凝土内部后, 会和其中的钢筋以及混凝土发生化学反应以及物理反应, 进而导致混凝土逐渐的被破坏、被侵蚀, 致使混凝土结构的质量、使用年限以及耐久性降低。地下水中较为常见的侵蚀性物质主要有氯化物型、硫化物型、或者是碳酸型等, 以及上述几种的不同组合。

二、常见的隧道排水设计方法

1. 围岩注浆堵水

围岩注浆堵水主要是在富水区隧道开挖过程中针对大量的线状淋水、股状突水和涌水等地下水上涌地层进行浆液灌注, 通过注浆堵住地层中的渗水缝隙, 减少围岩流向隧道的渗水。围岩注浆堵水方法主要运用于富水区隧道或者超长隧道, 例如武汉过江隧道。该法既可以在隧道开挖前通过地表钻孔进行, 也可以在隧道开挖后, 由径向或超前向围岩钻孔注浆进行。

围岩注浆的材料应选用料源广、价格便宜的水泥浆或水泥—水玻璃浆, 注浆布孔的范围要在透水区范围上加宽1~1.5 m。注浆过程中若透水区扩大, 注浆范围也要相应的扩大。在注浆之前, 还需要在透水区的中心打几个泄水孔, 减少地下水因压力过大而出现更多的透水孔。当透水区水渗出相对稳定的时候, 再由周边向中心逐步注浆, 最后封孔。

2. 施工缝以及沉降缝防水, 以减少排水量

一般情况下, 渗漏水不可能直接穿透混凝土进入隧道内, 隧道渗水的出现往往是混凝土因施工出现裂缝或地形沉降出现裂缝。因此, 对这些裂缝需要进行防水处理。

常见的处理方法是在沉降缝设置止水带, 在施工缝设置止水条 (如图1) , 需将橡胶止水带埋设进沉降缝处, 同时选用遇水膨胀型的止水条放入施工缝处。在安装止水带以及止水条时, 一定要找准位置, 牢固安装, 防止出现偏移等情况。止水带以及止水条的大小长度需按照本隧道的实际情况设定, 一般可向专业的生产厂家定制, 同时尽可能的避免接头。

3. 复合式防水层

复合式防水层是复合式衬砌隧道防排水的主要方式, 在隧道的衬砌内面安装排水设施.不但施工简单, 可选用不开凿衬砌方式, 而且工程量也相对较小。但缺点是疏干围岩的范围相对来说比较小, 并且难以对准隧道内外的地下水露头部位, 不宜在冬季极易出现冰冻的地段。泄水孔、环向及横纵向排水、集水钻孔等是常用的排水设施型式, 复合式防水层的施工需要严格的按照国际标准 (GB12952-2003) 执行。防水层由防水板和土工布构成, 防水板的作用是将地层渗水挡在二次衬砌之外。而土工布的作用主要是保护防水板, 以免遭受尖锐物的损坏。复合式防水层的材料要尽量的采用宽幅高分子的柔性防水卷材, 幅宽范围为5~8 m, 防水层搭接宽度要大于10 cm。结合部要采用真空加压检测法检测, 检测标准为0.2 MPa压力作用下, 5 min之内达到0.16 MPa以上。

4. 排水边沟设计

为了使通过车辆所留下的有毒液体以及易燃液体在最短的时间内流入到周围的排水边沟之中, 使这些液体不会在路面上随意流动和扩散, 需要在行车道右侧开砸一连续开缝的排水边沟, 同时放置排水管。这些排水边沟和排水管都需用混凝土制成, 而且排水边沟的宽度需通过隧道的实际流量以及坡度确定。这样不仅隧道的排水能力大大上升, 而且还可以起到隔火、防火的作用。开缝流水边沟一般需要50 m一间隔, 并安置倒虹吸装置。该装置具有较强的火焰阻止作用, 在隧道发生火灾时, 可有效避免火灾的蔓延。

三、结语

公路隧道所使用的排水工艺, 直接关系到其安全系数大小, 直接影响到其运营安全。虽然我国现阶段的隧道排水技术和排水功能已经取得了不小的进步, 然而从实际应用来看, 还存在着不小的问题。作为一名工程技术工作人员, 一定要认真仔细探讨、研究公路隧道漏水、渗水出现的原因, 及时解决各种问题, 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自身的不足之处。同时借鉴以及学习国外新颖的、先进的技术手段, 建造出更加可靠、安全的公路隧道, 为我国的交通建设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莫阳春.侧部岩溶隧道围岩与支护结构力学特性分析[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 2009.

建筑给排水设计中的若干问题探讨 第2篇

摘要:最近几年来我国的建筑业也获得了可观的成果。但是在建筑给排水过程中还存在着问题。本文就建筑给排水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解决设计问题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建筑给排水;常见问题;措施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人们对自己居住环境的要求也逐步提高,所以建筑给排水设计以及施工过程就需要具备更高的灵活性,这样才能够确保建筑物有一个好的质量,建筑给排水的设计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但是由于我国建筑行业的制度不够完善,给排水设计的技术也不够完善,因此在建筑的给排水设计的过程中不少的问题。本文对建筑给排水设计中的若干问题进行探索,希望能够达到促进建筑给排水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

2 建筑给排水设计中常见的问题

2.1室内排水管和排水通气管

在设计室内排水管时,存在较多的排水管的管径不合理的现象,这很容易造成排水管堵塞,若排水管堵塞,不仅维修过程复杂、维修成本高,而且会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若此时室内排水沟和室外排水管之间的连接口漏设水封装置,那么室外排水管中的有毒气体将会随管道窜人室内,这将不利于居民的身体健康。此外,建筑企业在设计卧室附近的排水管道时,大多采用普通塑料作为排水管,没有采用可消音的内螺旋排水管道,这会导致管道内水流产生较大噪音,并沿着墙体和管道无限传播,进而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2.2地漏管道

在建筑给排水的设计中没有考虑具体的情况均采用圆形钟罩式地漏设计,虽然对存水部分作出了相应的高度规定,但是还存在水封容易蒸发、存水量较小等问题,严重者会导致污染气体进入到室内。而且施工企业为了减少投资,通常在建筑时会使用水封小于3cm 的地漏,因而无法满足水封深度,而且这种地漏在排水时会将臭气等带入室内。

2.3给排水管道间距

在进行建筑物的设计时,很多建筑物内埋设的给排水管道的管线布置不合理,间距过小。而且在建筑给排水设计中给水管和排水管经常出现埋设在一起的情况,而且给排水管道间距也没有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埋设,从而造成漏水污染给水管道的情况。

2.4倒流防止器

由于居住小区的供水主要是从城市给水环网中的某一段接入小区,因而在给排水设计中应该设置管道倒流防止器。由于城市环网的不同段水压不同,如果没有设置倒流防止器,环网中的水将从压力高的接口向压力低的接口流动,这就会造成小区管道内的水倒流污染城市环网中的水,从而造成城市大面积水污染,而且这种情况多见于城市对室内消防用水的给水中。

2.5其它方面

生活饮用水水池未采用钢筋混凝土池壁、材料未使用对饮用水无污染的材料,这就会造成水污染;而且溢流管、通气管没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昆虫等爬入,低水位池管顶未设置真空破坏装置,也会对饮用水造成污染。除此之外,高层建筑的雨水管未采用承压管,水力警铃功能的弱化,施工人员将检查井设置成沉泥井,排水管未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等均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水污染或者给建筑物造成一定隐患。

3完善建筑给排水设计的措施

3.1室内排水管和排水通气管的设计

(1)室内排水管的设计要根据排放污水的性质来决定,不要选择直径较小的管道进行地面下排水的安装,因而直径太小容易造成阻塞,一旦阻塞需要扒开地面才能够进行维修。在设计时,地面下排水管的直径至少应该为DN75,这样既不需要较大的投资,也不会占用较大的空间。(2)在进行排水通气管的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屋面情况,保证排水通气管要比屋面高,防止臭气进入室内,从而有效保证屋内的空气质量。此外,在排水管道的设置上要尽量避开卧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水流的速度,其中对于高层建筑物要每隔6-7 层采取消能办法,如设置乙字管来控制水流的速度,还可以采用导流装置将水沿着管壁导下,这样能够有效减少流速,还能够减少水流对管内造成的压力波动。(3)卫生器具的布置也要尽量使排水管远离卧室,可考虑采用UPVC 螺旋管或者UPVC 管道,以最大程度的降低噪音。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目前建筑使用的普通塑料管道排水噪音比内螺旋消音塑料排水管噪音要高出10 分贝,再加上现浇楼板的隔音效果比较差,居民在室内能够感觉到排水管道的噪音,从而严重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因而在排水管道的噪音控制上要采用内螺旋消音塑料排水管取代传统的普通塑料管,有效避免水流产生的噪音通过墙体、楼板进行传播。

3.2地漏管道的设计

依据《建筑项目给排水设计标准》中规定,地漏位置的顶面高度需要低于周围地面5mm—10mm,水封层厚度大于50mm。从而预防发生水封层损坏,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室内空气的情况出现。然而,在进行给排水设计期间,很少有人可以对此予以特别重视。施工企业及建筑企业为了缩减成本投入,应用建材市场上价格较低得地漏,其水封层多不超过30mm,无法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同时,民众在购买房屋后需要对其进行装修,将以往塑料的地漏替换成不锈钢的地漏,尽管外表十分光亮,然而内部的水封层依旧很浅。在进行排水期间,因为地漏的水封层在正压或者负压的作用下出现损坏,从而使有毒、有害、有臭味的气体进入室内。一些住户反应家中有臭味,并且当打开厨房的抽油烟机味道更严重,此种情况就是因为水封层受到压力作用出现损坏造成的。部分房屋住宅因為地漏长时间没有补水,很容易出现干涸问题,需要定期对地漏进行补水。另外,如果有条件,可以在厨房等区域加设地漏,防止发生渗水问题。

3.3给排水管道间距控制

在建筑给排水设计中,应在供水干管和供水环网之间安装倒流防止器,控制管道内的水单向流动,在任何情况下阻止管道内的介质倒流,避免小区污水倒流回城市供水环网中,导致城市供水污染。此外,在安装倒流防止器时,要注意以下四点:倒流防止器应安装在引入管上,水平安装;安装的地点应该远离杂物,环境干净整洁,并有足够的空间,以便后期进行常规维护;倒流防止器应配合安全排水器或空气阻隔器使用,空气阻隔器的出口应连接到下水道中或排水管网,出口离地面主路不小于30mm,出口点要远离杂物和积水点;为了后期测试和维修的需要,空气阻隔器与排水器出口间应安装球阀,并在正常工作时处于开启状态。只有运用正确的安装方法,倒流防止器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3.4安装倒流防止器

在小区供水干管和城市供水环网之间安装倒流防止器,避免水表出现倒转,也避免小区管网内的污水倒流到城市管网中,造成水污染。倒流防止器要设置在引入管上,这样能够有效避免污水的倒流。

3.5其它设计

生活饮用水水池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池壁和无污染的材料,溢流管、通气管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昆虫的爬入,对于低水位池要设置真空破坏装置;高层建筑的雨水管要采用承压管,水力警铃要安装在附近无排水位置的地方,并采用湿式报警阀;排水管要设计成防火套管,或者设计阻火圈,防止火灾的蔓延;给排水设计时要充分考虑节水和节能,要推广利用雨水集流装置和污水再利用装置。

4 总结

总而言之,对于建筑项目的给排水系统来讲,其同人们的生活存在密切的关联。作为给排水设计从业者,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及综合素养,严格遵循经济实惠、美观大方、质量可靠、性能安全等原则,勇于尝试、大胆创新,及时发觉给排水设计期间存在的不足,并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法,从而确保民众的生活舒适。

参考文献:

[1]涂凤贤.探究建筑给排水设计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措施[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07:124-125.

给水排水设计若干问题 第3篇

1 水源

坑口型选煤厂用水均由矿井给水排水工程统一考虑供水水源, 而群矿型选煤厂用水由选煤厂独立考虑供水水源。GB 50810-2012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表2.2.11-1中有悬浮物粒度小于0.7 mm这一指标, 但在GB/T 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等民用规范均未提及此项指标, 该指标是煤炭行业的特殊要求, 在水源处理环节上应特别注意。

2 消防

目前, 选煤厂消防设计主要借鉴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民用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针对煤炭行业的消防设计仅在GB 50810-2012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和GB 50359-2005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中有简单说明。但对于选煤厂消防设计中的一些个例, 本文结合平时消防监督实际, 提出以下几点消防措施与同行切磋。

2.1 消防水箱

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第8.4.4条, 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但在选煤厂设计中, 一般消防最不利点为原煤缓冲仓, 高度一般为地面50 m以上, 缓冲仓上设消防水箱对土建仓基础影响甚大。因此近些年笔者结合实际消防验收, 去掉了室内消防水箱, 而用稳压罐或稳压变频给水泵来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压要求。

2.2 消防管网

近几年选煤设计消防验收工程中, 消防要求设独立供水管网已逐渐成为行业发展趋势, 同以往生活消防合用管网或生产消防合用管网相比较, 这样可保证消防用水的独立性及消防的误报警。

GB 50810-2012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第2.6.5条, 场地范围外的原煤带式输送机栈桥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在实际选煤厂设计中, 工业场区外原煤和干煤产品长距离输送的场地途经河流等复杂地形时, 不具备敷设枝状室外消防系统, 而在输送机栈桥内布置室内消火栓供水系统。

GB 50810-2012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第2.6.5条, 与主井井口房、翻车机房、选矸车间、筛分车间、主厂房、原煤仓、原煤转载点等生产系统连接的原煤输送机栈桥接口处, 应设置消防水幕。在实际选煤厂设计中, 如筛分车间、原煤仓等, 同原煤输送机栈桥连接接口经常有3个~4个, 甚至更多, 笔者认为如果将这些接口全部考虑在一次消防范围内, 消防流量会很大, 且不符合实际消防要求。因而, 在遇到此类建筑时, 一次消防仅考虑在建筑物同层与原煤输送机栈桥相连接口数量来计算复核消防流量。

2.3 原煤棚消防

近几年选煤厂原煤储煤场应环保要求都做全封闭处理, 即原煤储煤场加盖煤棚, 因煤棚大多占地面积大, 煤棚高度大, 这对消防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往简单的室内消火栓布置已不能满足煤棚实际消防要求, 该类煤棚室内消防应考虑布置消防炮。消防炮大致可分为:自动跟踪定位消防炮、电控消防炮及手动消防炮三类。笔者认为在现阶段煤炭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下, 电控消防炮应是煤棚室内消防首选, 既可避免自动跟踪定位消防炮过错开启, 也可避免实际发生火情消防人员不能靠近手动消防炮。

借鉴民建GB 50338-200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4.3.4条, 扑救室内一般固体物质火灾的供给强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其用水量应按两门水炮的水射流同时到达防护区任一部位的要求计算, 工业建筑的用水量不应小于60 L/s;同时在第4.2.1条也强调, 室内消防炮的布置数量不应少于两门, 其布置高度应保证消防炮的射流不受上部建筑构件的影响, 并能使两门水炮的水射流同时到达被保护区域的任一部位。笔者结合实际消防验收工程认为消防炮用水连续供给时间为2 h考虑较为合适。

但实际设计过程中, 煤棚占地及高度各不相同, 笔者认为封闭煤棚高度大于15 m或宽度大于40 m均应考虑设计消防炮, 其他可考虑布置室内消火栓。

GB 50810-2012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第2.6.4条, 封闭式储煤场宜根据其储量按室外堆场计算室外消防水量。而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第8.2.3条, 煤和焦炭总储量大于5 000 t时, 室外消防用水量仅为20 L/s。笔者结合实际消防验收工程认为该室外消防用水量偏小, 应适当放大。

3 水泵

选煤厂设计中, 涉及选煤工艺的水泵均选用适合输送含固体颗粒磨蚀性浆体的渣浆泵。因选煤工艺中要求煤泥水系统总体水量平衡, 即原煤带入水量和洗后煤带走水量相等, 而渣浆泵的轴封形式多为副叶轮动力密封加填料密封。这样, 水泵的轴封及冷却用水应准确计入原煤带入水量, 从而达到选煤洗水闭路循环, 不外排的要求。近年来, 渣浆泵轴封形式也逐渐采用全机械密封, 无需补加轴封及冷却用水, 但成本偏高, 且易破损。

GB 50359-2005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中第2.0.3条, 在配 (原) 煤仓后设备处理能力的不均衡系数, 在额定小时能力的基础上, 煤泥水系统和重介悬浮液系统取1.25。则对于选煤厂渣浆泵的流量均应在选煤工艺数质量流程的基础上取1.25系数, 该流量尽可能和水泵有效工况曲线内大流量段相重合, 这样可以避免水泵电机偏大, 从而降低全厂能耗。

4 耐磨管道

重介选煤工艺中, 选煤厂内带介系统管道大都选用陶瓷内衬复合钢管。其中, 内衬陶瓷厚度一般从5 mm~25 mm可供设计选用。目前, 选煤设计中内衬陶瓷厚度选用大都介于10 mm~20 mm。项目实施过程中, 内衬陶瓷厚度的选用可变因素多, 因而在设计施工图中陶瓷内衬复合钢管管径标注均为公称直径。这样, 可确保管道内正常设计的经济流速。管路中阀门、法兰等连接件, 因陶瓷内衬复合钢管外径的不同, 连接件也应专门处理。因此, 耐磨管道施工工程大都包含相应阀门等连接件的安装。

5 煤泥水

选煤厂设计中煤泥水闭路循环, 不外排。这就要求在任何情况下, 煤泥水不能流出厂区, 为达到这个要求, 笔者认为浓缩车间循环水池在场地允许的情况下, 尽可能大些, 以满足主厂房事故时, 能够容纳设备内全部外排的煤泥水。另外, 工业场地洗后煤仓等煤泥水滴漏处, 设集水坑排水泵回收厂区内单体建筑所产生的煤泥废水。

6 原煤棚环保

原煤棚内因原煤输送所形成的煤尘量较大, 为防止煤尘形成灾害, 除在煤棚顶设置轴流通风机加强通风外, 还应在煤棚四周加设水喷雾设备抑尘。根据煤棚内部工艺布置, 若煤棚四周设挡墙且有通行道, 可考虑布置移动射雾器;若煤棚四周无通行道, 则考虑布置除尘喷枪。

除尘喷枪给水系统一般应独立设置管网, 方便现场根据煤尘实际情况独立管理。

市政给排水工程造价的若干问题探讨 第4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全過程造价控制;常见问题;给排水

引言

市政给排水工程与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城市工业建设之间密切相关,并对城市的规划以及城市环境的绿化等具有重要的保障意义。由于市政给排水的工程量比较大,所需求的工程资金也比较庞大,使工程的造价控制难度越高。在实际的市政给排水工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控制。这就要求要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以实现对给排水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

1.市政给排水工程中造价控制的常见问题

1.1 不够重视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确控

投资决策是产生工程造价源头,这一阶段耗资约占总投资额的0.5% ~ 3%。对建设项目进行合理的选择是对经济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最直接、最重要的手段,项目投资效益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率和效益。

1.2 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不严

设计阶段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龙头。目前我国大部分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技术与经济进行深入分析不够、在设计中大多重技术轻经济,设计人员似乎只对设计工程的质量负责,对工程造价的高低不太关心。以致无法通过优化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概算起到控制总造价的作用。

1.3 招投标阶段工作不严谨

在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招投标,由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在此过程中,工程数量计算不准确,综合单位没有参考市场当前价格,都会引起后期工程成本的增加。

1.4 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不够

在施工阶段还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虽然出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难免出现施工图在会审中或在施工过程中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要求设计部门严格把关,避免先干后变的状况,也是避免工程造价突破概算,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同时加强合同管理,保障发包方与承包方平等互利。

1.5 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不力

工程竣工决算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最重要的一环。竣工决算如何能忠实地反映整个工程的实际造价,也反映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能力,及时办好工程竣工决算必须收集、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材料等。这些资料的收集和取证还必须注意其有效性,如设计变更通知书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下达的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相关印鉴。现场监理的签证必须有甲方工地负责人的签章并征得设计人员的认可等。我国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决算时,施工承包方在竣工决算时,施工承包方在竣工结算书中普遍多算,发包方千方百计乱砍一通,扯皮现象严重,工程结算一拖再拖,有的一拖就是几年,大大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使用和建设工程造价的确认。

2.市政给排水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对策

2.1 提高工程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意识

工程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对整个市政给排水工程的成本控制的影响比较大,主要指的就是从最初的可行性研究到完成最初的设计这一个过程。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大家都非常重视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但实际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项目的决策做得好不好也会跟整个工程造价相挂钩的,一般情况下他的影响力可能会有80%以上。因此要加大力度对项目的决策进行研究,还需要建立项目优化评选,尽最大的能力把投资概算的工作做好,这是需要用到科学的估算方法的,只有这样才可以做得更加的细致。

2.2 重视工程设计阶段把握

在实际操作中,不能忽视项目的设计阶段,总的来说它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一般情况下都会达到75%以上,设计人员要认真查阅资料,踏勘现场,掌握详细的地下管网及障碍情况,加强设计人员与造价人员之间的协作,以保证工程项目设计和概预算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2.3 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由于市政给排水工程的战线长、工程量大,且施工环境比较复杂,工程成本投入较多,因此需要加强对投标文件细节的理解。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必须要加强对投标单位资质的严格审查,并加强该阶段的监管,以防借用资质、分包转包等投标方式的出现,以增加工程造价控制的难度。工程招标应遵循合理低价、公平竞争的原则,在招标过程中,应对参考投标单位的社会信誉、经济实力以及技术设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以防出现低价中标后出现工程造假、质量不合格以及工期延误等情况。从另一方面来讲,作为施工单位应踏勘现场,深入了解和掌握施工标段内及其周边的环境、材料的市场价格、风险的预估、对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的理解,以力求报价时在保证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合理降低工程造价。

2.4 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施工阶段是将设计图纸、施工材料转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也是实现工程项目价值的关键环节,加强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对于提高招投标双方的经济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就要求必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熟悉图纸及施工现场。对人员机具的合理配置,材料价格情况的掌握等;②切实做好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签证工作。由于市政给排水工程的隐蔽工程量比较多,若现场资料不全面与签证不合理,就会影响工程的造价控制。因此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深入工程施工现场,以获取更多的施工资料,并认真核实签证信息,以确保签证的真实性和无浪费性;③强化市政给排水工程的总体管理。在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工程的总体管理,这就要求不仅要提高工程造价控制的水平,还要严格规范发包方的行为,有利于在源头上减少工程索赔情况的出现,对实现市政给排水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2.5 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主要是根据招投标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图纸、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等资料,并对工程项目签证、变更及索赔等方面进行核实、整理及汇总,并加强对执行条款中所涉及的费用及未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费用等进行审查,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最终金额的审计,以防出现高估冒算或者重复计算现象的情况。其中,对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对竣工资料的整理,保证竣工资料的完整性;②做好市政给排水工程各个阶段费用的结算工作;③合理处理好市政给排水工程的索赔纠纷,对施工阶段出现的索赔项目与金额进行详细、全面的核对,并根据合同与协议进行索赔款额的支付。

3.结语

综上所述,市政给排水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城市基础设备建设项目。在市政给排水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工程造价控制中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提高造价控制意识、加强工程监督力度以及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结算等环节造价控制措施,以实现对市政给排水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最终达到共赢。

参考文献:

[1]王燕.浅谈市政给排水工程中的造价控制[J].中国建筑金属结构,2013,(24).

[2]钟玉梅.给排水工程造价的控制策略[J].中外企业家,2013,(34).

[3]刘又又.市政道路排水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及对策探讨[J].城市建筑,2012,(13).

[4]都晶冬,郑天.论市政给排水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措施[J].城市建筑,2012,(9).

给水排水设计若干问题 第5篇

1 室外消火栓数量的确定

《高规》第7.3.6规定:“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本规范第7.2.2条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经计算确定, 每个消火栓的用水量应为10-15l/s”, 但是《高规》的《条文说明》足这样解释:“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保证供应建筑物需要的灭火用水量, 其中包括室内、室外两部分”, 笔者认为《条文说明》的解释超越了《高规》的规定。室外消火栓是室外消防用水取水口, 理应按室外管网来考虑。可以想象得到, 室外管网供水流量一旦确定, 即使设置再多的室外消火栓, 其室外消火栓所能取到的水量的总和也就是室外管供水总量。当设计把室消防用水储存在室内消防水池时, 室外管网一般就按室外消防用水量来确定, 因此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控室外消防用水量经计算来确定, 但是《高规》第7.4.5.3规定“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使十消防车使用的地点, 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米”。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 水泵接合器的15-40米范围内在一般情况下要设置室外消火栓。因此, 在工程设计中, 在布置水泵接合器时, 要考虑其相对集中, 以利于与经计算的室外消火栓数量对应, 一旦设计中有较多的室内消防系统需要较多水尖接合器, 且分散布置时, 则需要适当增设“额外”的室外消火栓。

2 水泵接合器数量的确定

众所周知, 水泵接合器的主要用途是当室内消防水泵发生故障或遇大火室内消防用水不足时, 供消防产从室外消火栓取水, 通过水泵接合器将水送到室内消防给水管网, 供灭火使用。

《高规》7.4.5-1规定:“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 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2l/s计算”这里指明水系接合器的数量是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笔者认为这一点不好照搬, 我们从水泵接合器用途不难知道, 水泵接合器是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来增补室内消防用水不足的接口。如果室外消防用水量远远小于室内消防用水量时, 那水泵接合器设那么多是没有意义的, 笔者最近做一个工程, 按一类高层建筑设计, 室外消防用水量为30l/s。但其室内大水滴喷淋系统设计用水量为133l/s, 室内水幕喷淋系统设计用水量为167l/s, 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用水量为30l/s, 这些用水量按火灾延续时间计算均储存在地下水池中。按规范7.4.5-1规定, 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分别设10个, 12个和2个。12个水泵接合器要12辆消防车从12个室外消火栓中取水供给, 而室外的供水条件上远远达不到这个要求, 即使考虑到由消防车距离运水, 那也不可保证大水滴淋系统和水幕喷淋系统的正常工作。因这两个系统要正常工作时的用水量很大, 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有那么多消防车远距离运水来达到同时供水, 如时间过长, 那这两个系统也失去作用, 最后时间一长就靠消火栓来灭火, 因此笔者认为应对一些灭火系统可以适当减少水泵接合器的数量, 可以分别设3-5个就足够了;而对消火栓系统应重点保证, 故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的同时应考虑室外供水能力综合确定, 达到既节省投资的目的, 同时又保证消防的安全可靠性。

3 消防水池容积的确定

消防水池是储存消防灭火用水的构筑物, 容积的确定关系着灭火的安全性。《高规》7.3.2规定:“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 (二类居住建筑除外) , 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均应设置消防水池。”《高规》7.3.3对水池的容积作了规定:“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时时,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以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一些地方针对这两条规定, 却有不同的设计方法。

4 消防给水系统的形式

对高层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形式的选择, 首先我们应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其次我们应尽量选用经济合理的供水形式。

按服务范围分: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和区域集中的消防给水系统笔者建议尽量采用区域集中的消防给水系统就如上述所将:邻近高层建筑共用消防水池, 但这往往得不到推广。主要原因是各开发商不能协调好, 这就要求有关部门能够牵头, 其同解决管理及费用的问题, 使几方面都能够接受。

按高度来分:分区水和不分共给水。

当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大于0.80MPa时, 采用不分区给水形式, 当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大于0.80MPa时, 采用分区给水形式。分区供水方式又包括:并联分区供水方式;串联分区供水方式;减压阀分区供水方式。

并联分区供水方式:各个分区互不干扰, 自成体系, 对系统更加安全可靠, 但造价高, 维护管理较困难。

串联分区供水方式:各区水泵压力相近或相同, 不需高压泵, 高压泵;但水泵分散, 管理困难, 同样造价高。

减压阀供水方式:系统简单, 造价低, 管理方便, 笔者建议尽量采用此种供水方式。此种方式可以保证经济, 安全的要求, 维护管理方便, 但对减压阀的要求较高, 应采用可调式减压阀, 设定阀后压力并保持恒定。只要一套水泵, 一套水泵接合器。一座水箱, 一套电控设备, 造价大降低。

对上述几点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安全可靠是最重要的, 但要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达到经济合理, 尽量节省投资, 使得维修管理方便, 我们还要在设计当中认真考虑, 细心比较, 这样才能把工程做的更完善。

摘要:高屋建筑规模大, 建筑使用功能复杂, 使得对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 特别是防火安全的设计。我国社会经济还不发达, 因此, 我们在设计当中既要考虑到控火及灭火的安全性, 又要考虑到投资的合理性。针对这一问题进行阐述。

超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若干问题探究 第6篇

关键词:超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问题探究

随着我国社会整体经济的快速增长, 城市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 公众对生活环境与建筑环境的要求也随之提高, 超高层建筑逐渐成为我国城市化建设过程中的核心内容。

1 超高层建筑的给排水设计标准

(1) 我国传统超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中的雨水体系设计通常采用组织内排水法, 设计人员会在裙房屋顶处利用虹吸法对雨水进行压力流排水。在超高层建筑雨水体系的设计过程中, 设计人员应在主楼屋面位置利用重力流方法进行雨水的排放设计, 充分利用雨水回收设施, 通过循环冷却水再利用装置, 提高雨水资源的利用效率[1]。

(2) 超高层建筑生活排水体系主要由排水管道、卫生器具、清洁设备、通气管道和抽升设备等部分构成。传统的超高层建筑生活排水体系中, 应考虑到排水系统中雨污水的分流排放措施, 在地下室排水设计过程中, 不能仅依靠重力流排水方式, 还应结合建筑房屋的实际特点, 利用浅污泵抽升, 使污水得以顺利排放, 避免出现污水污染生活用水的情况[2]。

(3) 给水方法的正确选择是超高层建筑生活给水设计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当超高层建筑的高度达到100 m后, 超高层建筑生活给水体系的设计人员应专门设定一个可供人们疏散和避难的楼层, 在楼层与楼层之间的相邻位置建设变频水泵, 减少设备的占地面积, 切实保证住户在危机时刻的用水需要[3]。

2 建筑给排水设计中的问题及对策

2.1 循环冷却水体系的节能问题及处理措施

通常情况下, 超高层建筑房屋中如果安装了中央空调循环冷却水体系, 设计人员就应充分考虑超高层建筑室外位置与主楼、裙房之间的关系, 对中心冷却塔的位置进行调整, 如条件具备, 应考虑在室外空旷场地中直接架设冷却塔, 以提高循环冷却装置的利用效率, 减少能耗损失, 提高空调设备的环保与节能效果。

2.2 超高层建筑屋面排水管道的结构优化

针对我国部分超高层建筑屋面中存在的排水管道杂乱、利用效率低的情况, 设计人员与相关监管部门应积极予以探究和调查, 在查明排水管道问题原因后, 采用屋面排水管道优化设计的方式, 使建筑屋面中的落水管具备喷淋式排水作用, 以此提高建筑房屋排水管道的利用效率, 完善超高层建筑的给排水设计。建筑房屋框架结构的复杂性与多样性成为建筑结构设计与给排水设计工作中的难点与核心问题。设计人员应对固有的超高层建筑排水管理结构与铺设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不影响建筑整体功能的前提下降低纵向排水管道的数量, 进一步提升超高层建筑的有效面积, 使建筑房屋具备更大的使用空间。

2.3 完善超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中的细节问题

我国超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工作中常见的细节问题包括以下几点:

(1) 管道噪声问题。设计人员在超高层建筑给排水管道选择的过程中应根据建筑房屋的实际需要, 在不影响建筑房屋正常给排水功能的同时, 选用DN25材质的分户水管, 充分利用其抗压性能, 有效降低排水管道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提高管道的使用寿命, 减轻管道的实际重量, 为管道铺设工作提供有效帮助。

(2) 排水管道的安装问题。设计人员在排水管道的安装过程中应采用明装或暗装的方式, 结合管道铺设过程中住户的室内美观要求, 在不同区域和不同房屋结构内正确选择给排水管道的安装方式, 在相应支管处进行标记, 避免住户在进行室内装修与维修的过程中, 对管道设备造成损坏。

3 结语

综上所述, 我国超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工作在实践环节仍存在诸多问题, 设计人员与现场管理人员应予以充分重视, 在今后的超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工作中, 做到因地制宜、客观严谨, 根据住户的实际要求, 对不同建筑房屋的给排水系统进行客观改造并不断优化, 切实将超高层建筑给排水的优化设计理念落实到位。

参考文献

[1]施锋.超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中的若干问题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 12 (9) :23-24.

[2]蔡文毅, 丁飞, 俞烈涛.谈高层与超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的若干问题[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0, 23 (7) :23-25.

给水排水设计若干问题 第7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第2.0.14条:“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它用房完全分隔,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 GB 50045-95(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第2.0.17条的概念类同。

商业服务网点的概念中应注意几个问题[3]:①商业服务网点是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②单个商业服务网点内层数不超过二层,即地上一和二层可以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但地上二层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则地上一层必须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③商业服务网点每间商业服务用房的总面积不超过300 m2;④应符合建筑防火的相关要求(耐火极限、分隔要求)。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它用房完全分隔。

住宅底部设置商业网点的层数为二层时,从使用和管理等角度出发,南方地区室内消火栓应布置在一层商业服务用房的外面,具有较大的合理性[3]。只要满足两股消火栓充实水柱到达商业服务网点二层任何部位的要求,商业服务网点的二层可考虑不设室内消火栓。

至于商业服务网点是否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当地消防部门规定和使用性质执行。

如《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4] 第5.4条明确规定“高层住宅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如《厦门市住宅设计防火暂行规定》[5]第8.2条:“高层住宅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多层住宅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民用建筑灭火系统设计规程》[6]DGJ08-94-2007(以下简称“沪规”)第4.2.5条1款:“当其为高层建筑和高层底部的商业营业厅时,其建筑及裙房的所有部位;”第4.2.6条2款:“独立建造的建筑总体积大于5000m3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或室内消防软管卷盘;” 第4.2.6条3款:“设置在7层及7层以上且在10层以下的住宅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或室内消防软管卷盘;”

“高规”规范组意见(高规【2007】第42号):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疏散距离小于15m,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综上所述,从“建规”和“高规”的要求来看,商业服务网点是有着严格定义的;在满足两股消火栓充实水柱到达商业服务网点任何部位的情况下,建议南方地区室内消火栓布置在一层商业服务网点的外面;商业服务网点是否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规”和“高规”不明确,目前各地的要求也不一致,根据《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的要求高层住宅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至于多层住宅底部商业服务网点是否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者多层住宅底部商业服务网点多大建筑面积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些地区根据“建规”第8.5.1条4款的规定“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的要求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具体工程建议根据当地消防部门规定和使用性质要求等执行。

2 住宅公共部分设置喷淋系统问题

纯住宅的公共部分,高层综合楼和商住楼等其上部住宅公共部分设置喷淋系统的问题。纯住宅的公共部分,除了当地另有规定外,目前,以满足《住宅建筑规范》[7]GB 50368-2005(以下简称“住建规”)第9.6.2条(≥35层)或“高规”第7.6.1条(>100m)作为设置标准。高层综合楼和商住楼等其上部住宅公共部分,根据“高规”第7.6.1~7.6.3条应设置喷淋系统。新出台的《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对此类问题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住建规”第9.6.2条:“35层及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高规”第7.6.1条:“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7.6.2条“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7.6.3条:“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6.3.1)公共活动用房;(7.6.3.2)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

规范组意见[8]:纯住宅的公共部分,待“住建规“修改后,统一按超过100m设置喷淋系统;高层综合楼和商住楼等其上部住宅公共部分,按目前“高规”其上部住宅公共部分应设置自动喷淋系统。若不设置,应征得当地消防部门同意。

《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7]第5.2条:“高层综合楼和商住楼,其上部住宅公共部分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上部为单元式住宅时也可设置简易喷淋系统;超过100m的建筑应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对纯住宅的公共部分喷淋系统设置要求,“住建规”要求大于等于35层住宅的公共部分应该设置喷淋系统,“高规”要求建筑高度大于100m住宅的公共部分应该设置喷淋系统,目前可按“建筑高度超过100m或大于等于35层”任一条件达到都要设置来要求;高层综合楼和商住楼等按“高规”和《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的要求其上部住宅公共部分应设置喷淋系统。

3 临时高压系统消防水箱设置高度问题

消防水箱设置高度问题“建规”、“高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9]GB 50084-2001(2005年版,以下简称“喷规”)等都做出相应的要求。

“建规”第8.4.4条1款 :“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的最高部位;”“建规”第8.4.4条条文说明“……由于重力自流的水箱供水安全可靠,因此,消防水箱应尽量采用重力自流式,并设置在建筑物的顶部(最高部位),且要求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栓口静压的要求。……”

“高规”第7.4.7.2条:“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第7.4.8条:“设有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给水系统,其增压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第7.4.8.1条)增压水泵的出水量,对消火栓给水系统不应大于5L/s;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应大于1L/s;(第7.4.8.2条)气压水罐的调节水容量宜为450L。” 第7.4.8条条文说明:“……。设置增压设施的目的主要是在火灾初起时,消防水泵启动前,满足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压要求。对增压水泵,其出水量应满足一个消火栓用水量或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用水量。对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水罐其调节水容量为两支水枪和5个喷头30s的用水量,即2×5×30+5×1×30=450L”。

“喷规”第10.3.1条:“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其储水量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消防水箱的供水,应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 “喷规”第10.3.1条条文说明:“……由于位差的限制,消防水箱向建筑物的顶层或距离较远部位供水时会出现水压不足现象,使在消防水箱供水期间,系统的喷水强度不足,因此将削弱系统的控灭火能力。为此,要求消防水箱满足供水不利楼层和部位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

“沪规”第6.5.4条:“高位消防水箱宜设置在建筑的最高部位,且应保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静水压力和喷水强度;并应保证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能充满水,……。”

综上所述,消防水箱设置高度,“建规”要求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的最高部位,对消防水箱设置高度没有具体要求,但应保证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能充满水;“高规”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水箱设置高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有着明确的要求,当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增压设施的增压水泵的出水量和气压水罐调节水容量应满足“高规”的要求,压力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最低工作压力要求;“喷规”要求喷淋系统的消防水箱设置高度应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的要求,对于喷淋系统消防水箱设置高度不能满足系统要求的,目前,一般按“高规”第7.4.8条的要求设置增压设施。

4 流量和压力值确定问题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中所需流量和压力应计算确定,并应满足规范规定值。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10]GB50015-2003(2009年版)第3.3.5条3款:“各分区最不利点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压要求。”中各分区最不利点的水压应按具体工程计算确定,住宅通常以分区最高层入户管压力作为最不利点的水压,则应计算分区最高层入户管所需的最小压力值,对于不同住宅套型、不同单元入户管所需的最小压力不同[11]。

“建规” 第8.2.1条:“城市、居住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不应小于表8.2.1 的规定。”第8.2.2条:“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和民用建筑在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不应小于表8.2.2-1 的规定; 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一次灭火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表8.2.2-2 的规定。”第8.4.1条2款:“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根据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和同时使用水枪数量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表8.4.1 的规定。”可见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设计取值应按计算确定,并应大于等于规范规定值(可理解为规范规定值是最小值)。

“高规”第7.2.2条:“高层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不应小于表7.2.2的规定。”

“喷规”第9.1.1~9.1.4条要求:喷头的流量、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系统的设计流量等应计算确定,并要求平均喷水强度不应低于规范规定值。

综上所述,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中生活、室内外消火栓和喷淋等给水系统的流量和压力应经计算确定,并应满足规范规定的要求。生活给水系统应计算分区最不利点所需的最小压力值,最小压力值应大于等于规范规定值;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应按计算确定,并应大于等于规范规定值;喷淋系统流量和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应计算确定,其平均喷水强度不应低于规范规定值。

5 结语

(1)商业服务网点是有严格界定的,商业服务网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应按相关规范、当地消防部门规定和使用性质等执行;(2)纯住宅的公共部分喷淋系统设置,目前可按“建筑高度超过100m或大于等于35层”任一条件达到都要设置来要求;高层综合楼和商住楼等其上部住宅公共部分应设置喷淋系统;

(3)消防水箱设置高度,消火栓系统“建规”要求应设置在建筑的最高部位,但对设置高度没有具体要求;消火栓系统“高规”对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有明确的压力要求;喷淋系统“喷规”要求应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的要求;

(4)生活、消火栓和喷淋等给水系统的流量和压力应经计算确定,并应满足规范规定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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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3]程宏伟,刘德明.住宅建筑商业服务网点消火栓箱设置刍议[J].福建建设科技,2010(1):1~3.

[4]福建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公安消防总队.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M].福州:2011.

[5]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设计处.厦门市住宅设计防火暂行规定[M].厦门:2003.

[6]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DGJ08-94-2007民用建筑灭火系统设计规程[S].上海:2007.

[7]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8]编写组.福建省施工图审查专家研讨会纪要(给排水专业)[C].福州:2010.

[9]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GB50084-2001(2005年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

[10]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等.GB50015-2003(2009年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

给水排水设计若干问题 第8篇

随着社会发展和用地越来越紧张, 高层建筑越来越多, 高层建筑一般设有人防地下室, 但对于地下室消防设计, 没有明确专门的设计规范, 现就某具体建筑地下室消防给水设计中出现的若干问题及本人设计心得进行探讨和剖析。

某两栋11层高层住宅, 在地面上三层以下裙楼相连, 地下一层为人防地下室, 地下室建筑面积为4625m2, 平时作汽车库, 停车72辆, 战时为6级人员掩蔽所, 设计两个人防单元, 人防面积2334m2, 设备用房409m2, 其它1882m2。设备用房主要为水泵房和发电机房。对于此类建筑, 地上高层部分消防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人防地下室消防设计则要单独进行考虑。

2 执行规范的选择问题

本工程人防地下室消防设计执行的消防规范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98 (2001年版) )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1 (2005年版) ) 等。

3 地下室平时消防给水设计的问题

31防火分区划分

本地下室建筑面积为4625m2, 其中设备用房为409m2, 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同时除设备用房外, 其余部分均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按建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可达5000m2。故本工程建筑专业设计为两个防火分区, 其中设备用房409m2为一个防火分区, 其余4216m2的面积为一个防火分区。这样平时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分两个防火分区是合适的。

3.2 平时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

《建规》虽适用地下室消防设计, 但对地下室消防设计水量、水压等并没有作出特别说明和规定。本地下室为Ⅲ类汽车库, 应设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根据《建规》中表8.2.2-2中有关规定: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民用建筑, 建筑体积V>20000m3且V<50000m3,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25L/S。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7.1.5.2条中规定室外消防水量:Ⅲ类车库不小于15L/s。综合以上关于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的规定, 本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体积约为25000m3,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按25L/S计。《建规》中表8.4.1中没有列出地下室的用水量规定, 本地下室套用“办公楼、教学楼等其它民用建筑”类, 则V>10000m3,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15L/S, 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第7.1.8.1条中规定:“Ⅰ、Ⅱ、Ⅲ类汽车库及Ⅰ、Ⅱ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 综合以上关于室内消火栓用水量的规定, 本地下室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取15L/S。室内消火栓的水量、水压由设在水泵房的消防水泵保证。

3.3 平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

本地下室平时功能为汽车库, 停车72辆, 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中规定, 本地下室车库为Ⅲ类汽车库, 本地下室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同时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1 (2005年版) ) 中附录A中关于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举例的规定, 汽车停车场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Ⅱ级。按以上规定, 本地下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中危险级Ⅱ级考虑, 喷淋水量为22L/S, 采用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依靠水泵房喷淋水泵供水。设备用房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 地下室战时消防给水设计的问题

本地下室战时为6级人防二类人员掩蔽所, 根据人防办要求, 分两个人防防护单元, 人防单元一为879m2, 人防单元二为1455m2, 其余不属于人防范围。地下室战时消防给水设计也需要考虑防火分区, 消火栓给水设计,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 灭火器设计等若干问题。

4.1 人防单元与防火分区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98 (2001年版) ) 有关规定, 本地下室战时防火分区应划分为5个:防护单元一为一个防火分区, 防护单元二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 设备用房为一个防火分区, 其它面积为一个防火分区。由此可见, 战时防火分区划分与平时防火分区不同, 战时防火分区不能按平时防火分区来划分, 由此平时和战时防火分区因执行规范不同会有所不同。

4.2. 战时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

战时地下室消防给水设计主要考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中表7.2.2中规定了各类人防工程室内最小消防用水量, 其中用水量最大建筑的最小消防用水量为10L/S, 然而其中并未有关于人防地下室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的规定, 本人防工程建筑面积超过2000m2, 考虑到平时地下室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15L/S, 战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仍按15L/S计。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应能保证同层相邻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

4.3. 战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7.3.2条规定:“1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人防工程……”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水系统水量和平时一样, 按中危险级Ⅱ级考虑, 用水量为21L/S。

5 地下室平、战转换对消防给水设计的影响

因地下室为人防地下室, 按平战结合考虑设计消防给水。平时和战时地下室功能差别很大, 所以平战转换时对消防给水设计的影响很大, 必须要协调好平时和战时消防给水的转换问题, 尽量做到转换方便快速。

5.1 平战转换对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的影响

因平时和战时防火分区有所不同, 平时只有两个分区, 战时则需分5个分区, 所以平时和战时防火分区应该协调考虑, 尽量将平时防火分区和战时一致考虑。这样在设置消火栓时则要保证有两只水枪同时到达防火分区内任一地方。平时和战时消火栓可以在相同位置设置, 平战转换时消火栓就可以不用变动, 平时就在战时砌筑人防单元围护隔墙的地方用法兰对管道进行连接, 这样战时就可以方便地拆卸和安装防爆套管和防爆阀门。消火栓用水量按最大水量考虑, 这样平时和战时的用水量则均可满足。

5.2 平战转换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影响

平时地下室为两个防火分区, 其中一个为设备用房, 包括水泵房和发电机房, 设备用房不设自动喷淋系统, 故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6.3.1条规定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 平时只有一个防火分区设有喷淋系统, 故可只设一个水流指示器, 而战时则有5个防火分区, 其中一个防火分区不设喷淋系统, 按喷规要求则需要设4个水流指示器。这样平时和战时水流指示器设置差别很大, 本人认为平时水流指示器也按战时设置, 这样平时和战时均能满足喷规要求, 在平战转换时也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喷淋系统用水量平时和战时均按22L/S考虑。

结语

由于平战结合的地下室平时和战时功能会相差很大, 执行的防火规范也会有所不同, 且防火规范大多对地下室消防给水设计都没有提出明确水量、水压和设置要求, 本人从防火分区设计, 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 自动喷淋系统设计, 建筑灭火器设计等几个方面对人防地下室消防设计中的若干问题作一些探讨, 希望能和各位设计同行共勉。

摘要:现行国家防火规范中对平战结合的人防地下室消防给水设计没有具体规定, 本文针对具体工程对此类人防地下室消防设计中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和剖析, 同时总结出此类工程的一些消防设计心得。

给水排水设计若干问题 第9篇

【关键词】高层工民建;给排水建筑;设计安全性;设备安装

最近几年以来,伴随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广泛,我国的城市建设全面进入井喷期,建筑相关产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为了满足日益加快的城市经济发展,必须建立更多的高层建筑来消化日益增加的人口。考虑到目前国内建筑行业出现的一些弊端和问题,在工民建施工中缺乏一定的协调,给排水施工同建筑施工衔接性不强、设计上缺乏可行性、在施工中的预埋洞口设计有缺陷,很容易导致凿出洞口出现质量问题,这样一来,既影响了给排水施工流程以及使用性能,又降低了建筑物对于外部荷载的承载性能。但,对于一个配备完整的建筑而言,给排水设施极其重要,经过长期探索,特提出以下几点问题的分析结果,经过几个实际项目论证可知,不论在质量安全控制、项目成本控制、以及施工管理等方面均取得良好的经济、安全效果。

1.高层建筑在给排水施工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1)高层工民建的施工阶段。在当前的施工中,由于对缩短工期有更加严苛的要求,为了赶工期,节省造价,往往不重视给排水的预设工作,很容易造成洞口预埋不准确,设置出现漏埋情况的发生,对于后期建筑的给排水工作造成巨大的影响和风险。(2)高层建筑给排水的主战场—地下室。对于高层建筑而言,很多关涉到建筑安全的设施均设置在地下室内,由于涉及到通风、给排水、输电、光缆等众多管线,很容易产生矛盾和冲突问题,由于地下室空间本就有限,加之管线复杂,很容易导致空间利用率低下,严重干扰正常使用。为了明确建筑意图,在施工前必须严格核对图纸,与设计单位交涉,出现纰漏应该及时纠正,对于事故要提前控制,扼杀在摇篮中。(3)重视建筑设计的标准层。对于高层建筑而言,转换层与建筑结构层比较复杂,各式承重结构和梁、板构件分布密集;标准第二层以上的给排水洞口、套管、管线预留洞口的预埋基本一致,因此,施工工艺的选取和施工质量的好坏对于整体建筑物的外观以及结构稳定性具有重要作用。

2.高层建筑在给排水具体施工中的重点分析

2.1居民生活用水给水系统

生活用水,一般包含日常用水、清扫用水以及绿化用水等。对于生活用水而言,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质量。生活用水系统可细化为:(1)冷水系统,即直接用城市自来水代替的用水系统称为冷水系统。(2)饮水系统,为了预防现代人喝生水的习惯,不仅需要提升饮用水品质,在公寓卫生间、厨房以及住宅的厨房、卫生间必须单独接入一条饮用水管道。饮用水在供给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杀菌。由于经过复杂工艺消毒的饮用水成本较高,所以,为了压低饮用水成本,可以考虑分级供应,分级系统中可以进行直饮水和开水两项。

2.2高层建筑物的排水系统设置

对于污水管道而言,它在管道中的流动并不等同于一般水流的重力、压力水流,污水流是不稳定的水流,并含有一定的气相。在高层公民建中,污水管道长、水量大、流量高,这些因素很可能诱发气压不稳定,形成阻塞,导致洁具部位反味、溢水等问题,严重情况还会导致水封破坏。实践表明:对于高层建筑而言,排水系统的功能优劣与排水设备有很大的联系,对于排水通气设置的合理性要求较高。所以,在高层建筑中,排水系统占据重要地位。一个健全、可靠的排水系统必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1)高出建筑水平面的部分卫生洁具和排水设备必须依靠重力排入下水道中;(2)相反,低于建筑水平面的卫生洁具和排水系统应该依靠重力排入集水坑,再统一经过提升进入重力流排水管道中;(3)对于高出十层的建筑物,对于卫生洁具必须单独设置排水管和提升管;(4)高于二十层的建筑物,应将底部的三层左右的卫生洁具单独设置管道;(5)如果建筑物内部房间设计不同时,对于排水管的数量要求和排布也不同,这时可以考虑将排水系统分为两个区域,一个为上部结构的给排水服务,在下部结构的顶部设计排水管,单独排出室外;另外一个区域为下部结构服务,并设置通气管,并与顶部通气管连接。(6)对于高层建筑而言,污水排放系统和雨水排放系统必须分离。(7)对于地下停车场而言,为了保证排水顺畅,必须设置带有格栅的排水沟或者排水管,以便于冲洗用水、洗涤水、消防用水的排放,为了提高排水速率,可以修建水泵,排水泵的泵送能力应该设置在8L/s左右。(8)对于停车位的排水系统,为了保证油水分离,在接入管道之前,应先安置油水分离设备。

2.3消防设备的消防栓给水系统设置

高层建筑同其他民用建筑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必须高度重视防火问题,对于消防给排水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对于一个消防设施健全的建筑物而言,必须配备完备的消防系统和一定的自救能力,其中包含: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自动感应喷水系统等。(1)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是高层建筑物最基本也是必要的消防救生系统。一般在走廊处设置消火栓系统,在室内设置口径较小、容易操作的消火栓,也成为水喉;(2)自动感应喷水系统,对于自动感应喷水系统而言,其具备灵敏的烟气感应系统,可以在一开始感觉到火灾的发生,是火灾控制和初期扑灭的重要设施。一般按照工作原理和流程可以大致分为:干式系统、湿式系统、预备系统、雨淋系统、水幕设备等。室外的消防管网一般采用压制成环状,一共设置四个地上消火栓。室内安置8套水泵接合设备,其中一半用于消火栓接入,剩下的用于和自动感应喷水系统接入。一但发生持续性火灾,由于室内消火栓的给水系统呈环状设置,可以遍及四个区域,每个区最低层消火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大于0.80MPa。如果消防栓的水压大于0.5Mpa时,可以在消火栓部位加设减压装置。为了提供充足的水源,可以在地下室设置消防水池。

3.总结

随着居民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人们已经逐渐将注意力从之前的单纯对建筑物外观的重视转移到建筑物配套设施是否健全上来,拥有一套健全、安全、运转良好的建筑设备系统,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建筑物的功能,还可以增加建筑物的竞争实力,让建筑物在日益激烈的房地产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2002.

[2]李公藩.塑料管道施工[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1.

[3]郑锦兰.浅谈高层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设计[J].科技风,2009(16).

[4]李什洪.小议给排水施工技术在高层建筑中的体现[J].中国科技博览,2010(22).

给水排水设计若干问题 第10篇

近年来, 我国建筑给排水设计施工的技术得到了明显提高, 但是, 从实际操作过程来看, 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建筑给排水设计问题

一是对相关规范不了解。部分设计人员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了解, 对建筑给排水方面的规定要求了解不全面、不深入、不准确, 导致在设计时出现违反有关规定的问题。

二是缺乏全面统筹地考虑。建筑给排水设计是一项比较系统复杂的工作, 在设计时, 有的设计人员仅仅只考虑建筑给排水设计的本身, 而没有对影响设计的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统筹安排。有的只考虑到技术性, 却忽略了经济性, 有的只考虑到施工和使用的方便快捷, 而忽略了建筑给排水后期的维护;缺乏与其他专业的技术交底与协商, 从而很容易出现不同专业设计施工相互影响甚至破坏的问题[1]。

1.2 建筑给排水材料的选择与施工问题

1.2.1 地漏问题

地漏主要在建筑的卫生间和厨房中使用, 其主要功能是排水。从实际工程中, 有的使用的是不符合规格和质量要求的地漏, 常常出现堵塞和干涸等问题, 这样会影响其应有的隔臭作用的正常发挥。另外, 如果在安装地漏时, 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操作, 容易出现安装位置过高或过低的问题。一方面, 如果安装过高, 就会降低地漏的排水功能。另一方面, 如果按照过低, 不仅不利于室内整体的平整和美观的要求, 也很容易出现堵塞问题, 因此而造成排水不畅, 影响人们的生活。

1.2.2 管道的选用与噪声问题

一是管道选用问题。近年来, 随着新型管材的问世, 原来的铸铁管道已经逐渐退出了市场, 塑料管道已成为新的主流。塑料管道购买成本低, 便于施工操作, 耐腐蚀性较强, 使用寿命较长, 因此, 得到了施工单位及广大群众的喜欢。但是, 从常用的UPVC管道来看, 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排水噪音大, 比过去的铸铁管要高得多。该排水管道的噪音, 对居民的生活产生着直接的影响, 特别是卫生间、浴室、厨房的该排水管道, 通常因为噪音大而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

二是选用的管材、管径问题。如果仅仅从质量的要求出发, 虽然因为管材材质好、规格高而获得理想的质量, 但是, 这样就会增加施工成本, 与优化资源配置, 实现工程经济效益的要求相违背。如果仅仅从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 所选用的管材规格低、质量差, 就会造成给排水无法正常供应, 甚至出现管道破裂等问题, 从而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不便[2]。

三是给排水竖管的位置问题。根据有关要求和经验, 在进行给排水竖管的设计时, 由于安装在卫生间的角落, 容易构成卫生死角, 也是后续的管道检修带来较大的不便。

1.2.3 附属配件的选择及安装问题

附属配件是影响建筑给排水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因素, 在进行实际设计与施工中, 通常因为附属配件的规格、质量等问题而降低建筑给排水施工质量。作为重要附属配件的阀门, 在进行设计施工时, 由于所选择的类型不当, 就容易导致各种问题。如阀门类型不能满足管道功能及压力需要, 各种阀门使用混乱, 就会给排水管道的使用与维修带来严重的隐患。

2 给排水设计施工问题防治方法

2.1 强化设计质量意识, 提高设计质量

一是全面正确了解相关规范要求。作为设计人员, 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加强对建筑给排水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同时, 加强专业学习, 不断提高设计专业技术, 确保设计质量。

二是统筹兼顾, 精心部署。在进行设计时, 不仅要考虑到技术性问题, 还要考虑经济性目标的实现, 选择经济性、技术性综合性价比较高的设计方案。不仅要注重方便施工和使用, 还要充分考虑到后期的维护问题, 加强与相关专业设计、施工队伍的联系, 做好技术交底和沟通, 讲不同专业之间的影响降到最低。

2.2 做好灌水试验

一是在埋设或隐蔽给排水管道之前, 应该用灌水试验的方式, 对管道的质量进行检查。在检查时, 要充分发挥手持式照明工具的作用, 既要对管内液面进行检查, 还要对管道接口进行检查, 是否发渗漏问题, 还要了解整个管路的压力, 以确保给排水的正常运行。如果有的区域地质条件较差, 应该采取管道壁支撑处理, 并对地面沉降系数进行计算, 以确保确地下管道埋设的安全。

二是针对出现的问题, 应该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譬如, 可以加大管径, 使用橡胶接头, 按照减压阀等方式, 以防给排水管路出现渗漏。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要求, 不能够在建筑结构层内直接暗设给水管道。因此, 对于需要穿过楼板的管道, 应该采取符合标准的土建支模, 并用细石混凝土对孔洞进行封堵, 其中的细石混凝土的标号应该符合标准要求。为了获得更加的效果, 可以掺入防水剂和防渗剂, 也可采用预埋套管的方式, 这样可以严防出现楼板渗水的问题。

三是做好地漏与存水弯之间的配合。从有关规定来看, 虽然没有对设置存水弯进行明文规定, 但是, 从大量的实践来看, 如果能够较好的设置存水弯, 就会活动良好的防身效果。故此, 在进行给排水设计时, 可以安装P型存水弯, 其水封深度应控制在60~80mm的范围内为宜, 这样可以达到较好的防止污水串味的问题[3]。

2.3 狠抓设计与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质量是工程的灵魂。因此, 在建筑给排水设计与施工管理中, 必须提高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养。在给排水安装施工的阶段, 必须根据设计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并注重给排水的整体结构布局和构件特性, 避免由于结构问题导致不均匀沉降时从而破坏管道, 而发生渗漏。当给排水管道进过楼板面时, 设计中要求在楼板板面开2~3cm槽, 便于走板管道在找平层内敷设。在建筑给排水设计出图前, 相关设计人员应与建筑主体设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并科学校对建筑总体布局, 科学仔细的校对给排水设计中的问题, 提升给排水设计的质量, 从而避免相关施工图纸的冲突和错误, 保证建筑给排水施工的有序进行。

2.4 严格按照要求选好管材

尽量选用不易发生渗漏, 强度较大的管材, 特别是一些给排水暗装管道。如建筑给水管道选用PVC或PPR, 尽可能选取较为先进的安装连接方式, 从而大幅度提升管道的防漏能力。实践表明:针对建筑住宅中暗装或装在找平层内的给排水管道普遍选取热熔接的PPR管道或金属复合管, 并科学计算管材的耐压等级应和理论设计计算要求的给水压力, 确保建筑给排水管道使用的安全。

3 结束语

总之, 建筑给排水设计施工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具有十分密切的关心, 在进行建筑住宅的相关设计与施工过程中, 必须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强化质量意识, 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 从多方面, 多角度考虑, 尽可能地避免设计与施工中的疏漏, 降低问题出现的几率, 确保建筑给排水设计与施工的质量。

摘要:从当前的建筑给排水设计施工来看, 还存在着若干问题, 只有深入分析, 积极探索防治方法, 才能够进一步提高建筑设计施工质量。文章就建筑给排水设计施工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旨在与各位同仁进行探讨, 以达到不断提高建筑给排水设计施工技术的目的。

关键词:建筑给排水,设计施工,问题,防治方法

参考文献

[1]盛芝强.建筑给排水设计及施工中常见问题思考[J].科技传播, 2013, 04:63+70.[1]盛芝强.建筑给排水设计及施工中常见问题思考[J].科技传播, 2013, 04:63+70.

[2]李浩.论建筑给排水设计施工中的若干问题及防治方法[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下旬刊) , 2010, 08:134.[2]李浩.论建筑给排水设计施工中的若干问题及防治方法[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下旬刊) , 2010, 08: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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