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港爆炸的

2024-08-06

关于天津港爆炸的(精选12篇)

关于天津港爆炸的 第1篇

一、微信公众号公信力缺失的原因

(一) 事实信息稀缺

微信中谣言的滋生大多源于事实信息的稀缺, 有需求就会有生产, 造成事实信息稀缺的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首先, 是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 权威媒体缺乏一个迅速的反应机制, 致使各种不实信息满天飞。其次, 是把控事实信息者和需要了解信息的受众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透明。此次天津大爆炸事件后, 权威部门不能及时发布准确信息, 准确信息的缺位, 多家微信公众号爆出不实信息。

(二) 侵权成本低, 维权成本高

微信朋友圈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一人原创, 九十九人抄袭”。天津大爆炸刚发生不久, 就有某微信公众号首先发文, 紧随其后的好多微信公众号与其文章内容一模一样。针对抄袭侵权行为, 也有原创作者将抄袭者告上法庭, 但是维权者九牛一毛且维权成本高, 维权过程复杂, 耗时耗力。绝大部分抄袭的公众号仍无人追责。相对于投入很大智慧成本的原创者, 抄袭者只需动动手指就将别人的内容转发。即使是屡次被警告不改而被关闭账号, 也可以重新注册一个新的账号来继续。维权成本高, 而侵权成本低的这种不平衡, 不断加剧微信中的抄袭之风, 公信力自然很难维持。

(三) 监管机制薄弱, 把关困难

在微信这个相对自由的平台上, 公众号数不胜数, 仅靠目前设置“关键词”等技术检测手段, 并不能对公号内容进行有效的监控。而且微信的人工举报功能也只是在侵权危害之后, 才去主动举报, 为时已晚。至于封号惩治也治标不治本, 还可以重新注册新号。目前, 针对微信的相关法律还不是很完善, 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致使执法部门在监管中无从下手, 而且很多时候很难找到固定证据证明其违法行为。

(四) 微信用户判断力不足, 责任意识淡薄

当发生天津大爆炸这样的突发重大事故时, 由于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而事实信息又缺乏, 谣言就会泛滥, 民众容易从众、情绪激动并轻信谣言。这时很容易将某种情绪演变成“公众情绪”, 就会表现出勒庞所说的“群体的冲动、易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没有批判精神和夸大情感等特征”。很多微信用户责任意识淡薄, 抱着娱乐或无所谓的心态, 随手转发不实信息。而且每一次的转发, 都有可能成为一次“情感绑架”。在特定的场景下, 人们倾向于用主观经验判断是非, 很多时候大家所表达的正义感在很大程度是被利用或是被“绑架”了。

二、微信公众号公信力塑造策略

(一) 官方专业权威媒体微信公众号建立迅速反应机制, 保证信息公开透明

考虑到微信的几何级裂变传播特点, 应将具有安全隐患的不实信息扼杀在摇篮中, 否则辟谣会变得很困难。官方权威媒体应建立面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迅速反应机制, 及时将信息传播给微信受众, 杜绝因事实信息稀缺和真空所带来的谣言传播。要想提高微信公众号的整个公信力水平, 应该首先发挥好官方权威媒体微信的公信力, 第一时间发出清晰准确的权威信息以正视听, 压制谣言的散布。

要塑造微信公众号公信力, 还需要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对于官方来说, 及时公开现场情况, 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 是缓解民众信息焦虑的最好途径。针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掌握事实信息的政府部门、企业、专家等微信公众号, 应该将信息公开, 让民众了解和掌握所需信息。

(二) 联合微信运营商, 建立构建一套宏观、有效、有法可依的监管机制

首先, 要完善针对微信公号的法律法规, 要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其次, 微信运营商要严格把控微信平台入口关, 加强朋友圈内容审核管理, 不为恶意信息提供传播渠道, 关闭传递具有安全隐患信息的账号, 完善技术手段, 提高对信息的甄别能力。最后,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的管理, 加大对微信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畅通微信用户意见反馈和举报渠道。联合运营商, 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 并建立辟谣机制, 及时澄清谣言, 提升微信公众号的公信力, 确保微信平台良好的舆论生态。

(三) 微信公众号要自觉遵纪守法, 建立自律机制, 塑造公信力

信息生产需要资本、信誉和专业能力, 作为内容的生产者, 微信公众号应该致力于优质内容的生产与传播, 坚持实事求是, 自觉遵纪守法, 塑造并维护自身公信力。要对所获得的信息和信息源进行认真审核, 用事实说话, 用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相比于监管机制, 自律机制更为有效, 更能从根源解决问题。微信公众号应该承担起自身社会责任, 自觉遵守网络秩序, 拒绝制造和传播不实信息, 不要辜负微信用户的信任, 更不要对微信用户进行情感绑架。应该成为优质可信内容的生产者, 谣言的粉碎机。应该把客观真实的原创内容作为核心竞争力, 加强深度分析, 进行良性竞争。为用户提供便利服务信息的同时, 努力提高自己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维护微信平台的舆论生态环境, 做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工作。

(四) 微信用户要提高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树立责任意识, 维护网络安全稳定

关于天津港爆炸的 第2篇

8.12天津危险化学品爆炸时间的发生“教训极为深刻,警钟震耳”李克强在新闻发表会上如是说到。这一爆炸震醒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迷糊的所有人,安全隐患再也不是纸上的老虎,画个样子给别人检查看的,而是立即吸取教训,着手于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落实中央之前“三严三实”的指导思想在这里也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我们车间继续强化“我的安全我做主”的安全宣传口号,口号响亮于各个岗位,落实“我为自己负责,为家人负责”的安全思想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培训。

强化“安全生产第一”的意识,一点见面,举一反三,重点对危险化学用品接触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应急演练到位,应急措施到位。我车间在运输、存储、使用过程要专人监管,专人使用,培训专人。

严格实施,严格检查,严格处理;落实安全生产精神的灌输,落实岗位的职责,生产责任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必究,落实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做到排查隐患“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整改要做到“整改要快,整改要合理,整改要验证”。的要求进行。同时也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的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坚决长期的打好安全生产的硬仗,让生产环境有好的保障。

包装车间

天津港爆炸事故威力为何这么强 第3篇

爆炸威力有多大 中国地震台网官微13日凌晨表示,该网清晰记录到本次事故共有两次爆炸。第一次发生在8月12日23时34分6秒,近震震级ML约2.3级,相当于3吨TNT;第二次在30秒钟后,近震震级ML约2.9级,相当于21吨TNT。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向四周扩散,对地面的冲击振动被地震台网记录到,这部分能量共折算为24吨TNT,但实际爆炸的能量更大。

据介绍,TNT炸药是一种烈性炸药,威力强大。现在TNT通常被用来形容爆炸所产生的威力。理论状态下,1公斤TNT可以让一个100公斤重的物体移动4.2公里,一公斤TNT的爆破力可以炸毁混凝土结构的房屋。

公开资料显示,1吨TNT的威力相当于二战中的常规炸弹,21吨TNT的威力相当于杀伤力较强的大型燃料空气炸弹,杀伤半径高达1500米,可以引起3级左右的地震。等值换算,战斧式巡航导弹的TNT当量约为454千克,即第一次爆炸相当于近7枚战斧式巡航导弹的能量,第二次爆炸的能量则接近于46枚战斧式巡航导弹落地爆炸。

公开资料显示,瑞海公司注册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是天津口岸危险品货物集装箱业务的大型中转、集散中心,也是天津海事局指定危险货物监装场站和天津交委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单位。公司存储的化学物品多易燃易爆。

据了解,事发仓库内存放四大类、几十种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气体、液体、固体等化学物质,除了电石,主要有硝酸铵、硝酸钾等硝酸盐物质,这些固体氧化剂遇热、碰撞都容易爆炸。据了解,目前现场已检出液碱、碘化氢、硫氢化钠、硫化钠等4种物质。

为何火势绵延不绝 为何在火灾之后发生如此巨大的爆炸,而且火势绵延不绝?据央视报道,爆炸8个多小时后火还没有熄灭,原因之一是因为易燃物中含有电石,要用沙土掩埋火势。电石是碳化钙的简称,遇水会立即发生激烈反应,生成乙炔,并放出热量。化工专家表示,遇到遇水易燃的物质如电石等,要采用干粉等方式灭火,而非用水。

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专家蔡先生表示,事发仓库存储的多种危险化学品,如硝酸钾是强氧化剂,是以前制造炸药的原料,遇可燃物可助长火势,遇热可分解出氧气,加剧其他物质的燃烧,强烈的碰撞也会引发爆炸,会加重事故的发生。

事故救援为何出动防化兵 8月13日,北京卫戍区防化部队、国家级核生化应急救援队赶赴现场。

防化兵被称为与“毒魔”打交道的部队,在战争时担负着遂行部队的防化保障任务,是军队对核、化、生武器防护的技术骨干力量,并可担负燃烧武器的使用、防护任务;平时则担负有害化学物的处置和地方有害化学物的监测与安全防范工作。

这次涉及化学品的爆炸事故,消防官兵执行任务后,为防止化学有毒物质扩散,要靠防化团来进行更专业化的处理。根据指挥人员的安排,防化兵首先要进行化学侦察。侦察小组的防化兵一般需要穿着隔离式防护服、背着氧气瓶进入现场,摸清楚事故现场的物质种类,是否有毒,如果有毒到何种程度。将这些情况汇总给指挥员后,再由控制小组上场。待情况稳定后,由洗消小组携带设备对毒剂进行清除。洗消设备通常包括燃气射流洗消车、自动喷洒车、淋浴车等。

空气甲苯超标有何危害 天津政府官微13日发布消息称,对天津港危险品仓库爆炸周边环境应急监测后发现,甲苯和挥发性有机物超标。

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后,会出现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副产物。甲苯有什么危害?沈阳化工大学的化工环保专家李庆禄说,甲苯是一种有机化合物,有毒,燃烧后会产生很多不同物质,干扰人的内分泌乃至中枢神经。

关于天津港爆炸的 第4篇

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左右,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以下简称天津港爆炸事件)。这是一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公共危机事件。

天津港爆炸事件发生后,自媒体反应敏捷;国内新闻媒体迅即对此进行了报道,而且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海外新闻媒体也及时予以关注。据统计,在事发后的12天内,天津市有关方面举行了14次新闻发布会———这是就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举行的连续性的新闻发布会。笔者认为,时隔数月,现在再来反思当时新闻发布会的成败得失,仍然有其必要性。

天津港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以后,有关方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现已作为历史文本而存在。此次爆炸引起了全社会的持续高度关注。官方及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将事件信息动态地予以披露,公开事实真相,满足公众的知情欲望,阻遏谣言和不实传闻,这些都是题中应有之义。

笔者认为,天津港爆炸事件新闻发布会在以下两个方面尚有可肯定之处———

第一,多部门、多机构负责人共同进行新闻发布工作。

鉴于天津港爆炸事件涉及的方面很多,情况十分复杂,天津官方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没有采用新闻发言人一人发言的方式,而是主要采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参加和主持、邀约有关方面人士(包括官员和专家)出席发布新闻及回答记者提问的方式。这也许是吸取了2011年“7·23”温州动车相撞事件发生后,当时“单刀赴会”的新闻发言人捉襟见肘、难以满足公众知情欲望和难以应对记者提问的教训,因而做出了相应的改进。笔者认为,从理论上说,由相关负责官员和专家出面,就自己管辖、熟悉的领域进行新闻发布和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并与之交流互动,较之由一位新闻发言人自始至终唱“独角戏”,有优胜之处。新闻发言人固然是受过专业训练和具备专业素养的专门人才,同时也是熟悉本部门、本单位情况的官员;然而,他毕竟不可能熟悉诸多特定专业领域的所有重要情况,短期内也不可能掌握公众关心的、关于特大灾难的全部信息,一些涉及敏感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的“发言”需获得相应授权,所以在多数情况下只能充当“二传手”。而天津港危险品爆炸事件发生以后,新闻发布会由多个方面的负责人出席,由他们发布自己管理或熟悉的某一方面的工作信息,效果应该会更好些。

第二,高频率地举行新闻发布会。

天津港危险品仓库爆炸,是事发后灾难仍在继续的重大事件。不言而喻,担负新闻发布工作的特定主体须对各方面情况进行不断跟踪方能胜任。高频率地举行新闻发布会,旨在体现政府在信息发布方面的积极作为和主动态度,初衷是可取的。连续式、系列化的新闻发布会,有利于及时地、动态地发布关于这场灾难的各个方面的重要信息,对于澄清事实真相、遏制谣言和传闻的流播、避免由哗然的舆论引起次生灾难,都是颇有裨益的;同时,也有利于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有利于占领舆论制高点,有利于牢牢掌握话语主动权和主导权。

但也有些问题,无须拉开时间距离,即使是在当时也可以看出是应该避免的问题,属于败笔和弊病。

第一,首次新闻发布会不够及时。

天津官方于事发的第二天下午4时30分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距事发时间17小时)。

出席首次新闻发布会的人员包括:滨海新区区长张勇,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周天,天津市卫计委主任王建存,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张勇是事发地的政府负责官员,周天系消防救灾工作的主管官员,王建存为救灾医疗工作的行政领导,温武瑞乃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和技术官员。首场新闻发布会在这场特大灾难发生后17小时举行,难言及时。由上述四位官员出席的新闻发布会,应当及早举行。

比之以下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天津港爆炸事件后的新闻发布在及时性方面是存在差距的。2013年4月15日当地时间下午2时50分,波士顿马拉松比赛终点线附近发生爆炸案。在事发后的5小时之内,波士顿警方和事发地所在州州长举行新闻发布会分别是1次和2次。2014年12月31日23时35分,上海外滩发生踩踏致多人死亡事件。翌年1月1日凌晨4时01分,在事件发生5小时之内,上海市政府新闻办新浪官微“@上海发布”确认消息属实,称事件致35人死亡,42人受伤。通报还称,上海市市委书记韩正、市长杨雄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抢救和善后处置等工作,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有着外交部新闻司参赞任职经历、著有《微博时代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一书的邹建华,在一次论坛上说过:“过去新闻发布的第一时间应在24小时内,即所谓‘黄金24小时’,但这只是适应了‘每日新闻时代’的传统传播需求。当前,新闻传播进入了‘秒时代’,此前提出的‘黄金6小时’‘黄金4小时’等时限都已嫌慢,发言人最好在‘黄金1小时’内做出反应。此外,发言人的发言阵地也在变化,应尝试与网络媒介、社交媒体相适应,积极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1]自媒体时代,人人手中都握有处于移动状态的麦克风。在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政府在发布关于事件真实、确切、权威的信息方面,必须有争分夺秒的意识和行动。这既是对社会负责、对公众尊重的表现,也是消除谣言和不实传闻、维护人心稳定和社会安稳的良方。错失事件信息传播的黄金时间,其结果是:公众中的不信任情绪不断发酵,代价是政府的解释受嘲弄、诚信受质疑、形象受损害,以此为迟到的新闻发布买单。

第二,主要负责人“出场”太迟。

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和安监部门的负责人应出席而未出席。他们是公众期待出场的人物,然而没有及时出场。这是对媒体记者和社会公众的心理期待太不了解还是另有隐情?这样的新闻发布会只能是减分,而不可能是加分。其实,以上两个角色迟早是要出场的。从赢得公众信任和获得话语主动权计,与其迟出场,不如早出场,早出场总是比迟出场更主动。作为事故责任方,天津港集团直至第九次新闻发布会才出场,虽然有种种理由可推脱,但其实际效果只能是挑战公众的忍耐力(不管是有主观故意还是无主观故意),从而也丧失了话语主动权。有学者指出:“重大危机应对的原则之一,是让首席长官出场;危机公关传播,也是如此。天津港爆炸事件,在前几次发布会上,屡见主官、责任官员缺席或失语,这是政府公关的大忌。”[2]在特大爆炸事件发生、公众疑虑重重之时,主官和首席长官迟迟不现身、不出声,绝不可能使公众增加对政府的信任度。应该说,从来就不乏这方面的教训。

第三,在媒体和记者面前屡现“本领恐慌”。

一些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发布官员,在媒体及记者面前显得能力低下,陷入了频现“能力恐慌”的尴尬境地。具体表现是:(1)不敢说话。胡言乱语当禁绝,说话谨慎是必须的,但慎言不等于嗫嚅、噤声,也不等于可用“不知道”来消极应对。该说的话不敢说,是对党、政府和人民不负责任的表现。(2)不会说话。不清楚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也不清楚该说的话应当怎么说。(3)不善说话。不知道怎样才能把话说好。相关人员的一句“见到大家很高兴”的开场白,虽属平时的客套话,但是在那样一种特定场合和气氛中说这样的话显然是不恰当的,引起了公众的不满和非议,理所当然地被嗤笑。其道理很简单:因为说话人缺乏场合感,说的话很不得体。以上种种,都是“本领恐慌”的表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要解决好‘本领恐慌’问题,真正成为运用现代传媒新手段新方法的行家里手。”从根本上解决“本领恐慌”问题,关键是把人民的需求作为自己的需求,处处把人民的利益和诉求放在心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在此前提下,刻苦学习、掌握与媒体打交道的本领。

第四,前几场新闻发布会几乎每一场都有瑕疵甚至是比较大的不足。[3]

在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布官员对于有没有氰化物的问题和经济损失的问题,都未予以回应。因为是首场新闻发布会,未作回应尚可理解。对于具体起火爆炸原因,所作的回答是“不清楚”;虽然不能令人满意,但并不会招致过多责备。滨海新区区长张勇在回答危险品爆炸物的位置这一问题时,所说的离居民区“还是蛮远”的话,虽然带有宽慰相关民众之意,但话语中主观臆断的成分是显而易见的,得到被公众以此说事的结果是不难预料的。

在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仍然无法提供关于危险品的详细信息,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就消防具体处置方法的问题,给出的回答是“目前不清楚”。因救灾尚处于初始阶段,历时短暂,虽遭诟病,但客观地说也还属正常。说“安全评估报告需与交通部门沟通”,也还在情理之中。发布会结束时,现场多名记者大喊:“只峰是谁?”对此如何处置?应当说,记者提此问题自有其道理;通过记者和媒体传播事实真相,正可以借机消除谣言和不实传闻的不良影响,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弊。因为关于只峰,坊间传闻颇多。如果关于灾难的舆情监测连这个热点问题都没有监测到,那么在舆情面前也就太过麻木了。记者就此进行求解和求证的问题一经提出,即使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关部门官员事先并未掌握关于只峰的情况,通过在场助手与场外有关部门(如工商局、天津港、天津海关等)迅即取得联系,紧张有效地进行工作,问题的确切答案并不难找到,当场答复记者的这一问题并不是不能做到。与此相反,让记者带着疑问离场,在社交类媒体中将疑问不断扩散,这实在只能是下下策。

在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布官员在回应问题时使用了“这个情况不了解,需要下来问一下”“这个情况我需要找同事核实一下”。对此,从正面可理解为“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但在深重的灾难发生后,公众知晓他们想要知悉的信息的心情特别急迫,对传闻加以证实和证伪的愿望特别强烈,在他们看来,上述语言无异于搪塞之语,何况类似的语言还出现了不止一次。应将上述用语列为新闻发布中的禁忌语。进而言之,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官员应该做好必要的功课:应当对公众关注的热点有所了解,对公众的心理需求和心理特点有所了解,并事先掌握相关材料;面对绕不过去的问题,做好尽可能了解真实情况和尽努力核实事实情况的工作。

在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涉及了“安评”问题。新闻发布官员回答说,“安评”情况系由交通部门掌握。在回应中频频使用了“不掌握”“不了解”“无法回答”等否定性词语和表述方式。一次新闻发布会,由于出席者人数有限,不可能对公众欲知晓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全面覆盖,偶尔出现在场的新闻发布者“不掌握”的情况、“不了解”的信息在所难免;但经常以“不掌握”“不了解”回答记者的提问,则无论如何难以令人满意,甚至会使公众对政府部门的诚信程度和办事效率心生疑窦。何况一旦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政府某些部门和某些官员事发前的乱作为和事发后的不作为,都将受到公众的猜疑和质疑。在信息化时代,场内连线场外已是易如反掌。一场新闻发布会,完全可以把场外力量调动起来,场内的政府部门或有关机构负责人无法回答的问题,可以通过连线的方式,让场外的政府部门或有关机构的负责人来回答。如此,新闻发布会的效果就会好得多。

在第五次新闻发布会上,对爆炸是否已经确认源头的问题,有关官员的回应是“不清楚”。因前面几次新闻发布会上已多次出现过此类否定式回答,这时再用,难免引起记者和公众的激愤。面对记者“危险品与小区建设的距离”的提问,官员的回应竟是“这不是我的职责”。这比回答“不清楚”还要糟糕。因为其中隐含着“这不是我的事”“此事与我无关”的意思,急于撇清关系的心情溢于言表。记者提出的“编外消防员谁统计”的问题,未获官员回应;当被问及伤亡的具体数据时,回答是“不掌握”。对于这样的新闻发布会,再善解人意的记者和公众也难免会不解和不满。

第六次新闻发布会,为核实伤亡数字发布会延迟了开始时间。这往好处说,是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就此而论,似乎不应受到指责;但也可以被理解为事先准备不足,仓促上阵、草率从事。对于发布会推迟的因由,似有诚恳地加以说明以取得公众谅解的必要。有记者提问,谁负责统筹指挥救援,官员的回应是“将尽快了解情况”。都已经到了第六次新闻发布会了,居然不能回答“谁负责统筹指挥救援”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实在是匪夷所思。这如果是实情,则反映了救援工作的无序;如果不是实情,则给人以有难言之隐的联想。这样的回答,其负面效果是可想而知的。

至第七次新闻发布会,天津市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何树山方首次参会,给人的感觉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如果早几次新闻发布会就能出场,效果是否会好得多呢?或者我们也可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这样的领导干部迟一点出场,是否能确保比早出场取得更好的效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何树山的出场,被媒体记者称为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一个亮点,这不无讽刺意味。“本场发布会的另一亮点是,央视新闻频道首次全程直播了新闻发布会,包括记者提问环节。”[4]前几次的新闻发布会,记者提问的环节每每中断,结果是一次次地刺激了公众的不满情绪,激愤舆情很容易转化成对政府极为不利的舆论大潮。

直至第九次新闻发布会,事故责任方天津港集团方才有人参会。该集团如要求推迟出席,这属于不当要求,天津市政府不可允准;如有关系协调的因素需要考虑,则应事先进行协调,加以敦促,不可最终将被动的结果呈现于公众。如果这属于政府新闻办的安排,则应该被判为明显的不当安排,是不折不扣的失分之举。

第十次新闻发布会,安排了总指挥、天津市党政一把手黄兴国出席。因有记者问及“谁负责统筹救援指挥”的问题而未获得肯定性的答案在前,黄兴国这时(隔了三场)才出场,无论如何总是显得有点晚。这其实对展现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媒介形象是不利的。

官员怎样提高重大公共危机事件新闻发布的水平,从一个重要方面体现出化解危机事件舆论的能力进而体现出自身的执政能力?

笔者的见解是:

一是正确理解并保持对人民的敬畏。

保持对人民的敬畏之心,是为官之正道。为何对人民须有敬畏之心?这是因为:人民是历史的主体也是国家的主人,官员所执掌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至高、至尊;敬畏人民方才可能尽心尽力地“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对人民心存敬畏,是从心底里敬重人民(而不是以愚民政策待之)、信任人民(而不是躲着、防着人民),生怕稍有不慎就会对人民的国家主人和历史主体的地位有所亵渎。这是对人民心存敬畏的本质内涵。敬畏人民并不是怕见人民、畏惧人民,并不是在人民需要了解情况的重要场合能不出场就不出场(视出席新闻发布会、与媒体记者见面为畏途),更不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用貌似客气的外交辞令行敷衍搪塞之实)。一些官员把敬畏人民曲解成了躲着不见、见了不说,实在是与真理离得太远!

公众还会把2015年的天津港危险物品爆炸事件与2012年同是发生在天津的蓟县大火联系在一起。在那场灾难发生以后,天津有关方面的不良表现已经深植于人们的记忆,挥之不去,以致有人称天津是一座“没有新闻的城市”。由于这样的背景因素在起作用,新闻发布会的信度本身就有待接受检验。新闻发布会上的任何不尽如人意之处,都有可能被与蓟县大火以后的新闻发布联系起来进行解读,从而演变成损害政府形象的新的反方向作用力。

一些官员在特殊情况下怕见人民,原因在于存在种种顾虑:或怕因一语不慎而被问责;或怕因言、形、神不妥而成为公众指责的目标或进而受到牵连;或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在品端行正的前提下,消除种种不必要的顾虑,使自己的底气足起来,这当是可取之道。

二是认真做好新闻发布的事先功课。

出席新闻发布会之前,须认真备课,做到不打无准备之仗。

首先是做好深入了解公众心理需求的准备。事件发生地的公众与非事件发生地的公众共通的信息需求是:了解灾难造成的伤亡人数、事故的原因、事故的责任者、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等;前者较之后者,更关心灾难给自己的生活、工作会带来哪些影响和影响会严重到什么程度。出席新闻发布会者,要就以上几个绕不过去的问题进行认真备课。不能提供最终的情况,就提供阶段性的真实情况,提供动态性的确切信息。

其次是做好新闻发布所需数据资料的准备。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是新闻发布的主要方式。事实需花时间去了解,数据需下功夫去掌握;有的时候,事实的本真面目有赖于求取和认识,确凿可靠的数据有赖于刻意获得和核实。等着汇报和主动索要,两者是有着很大区别的。该知道而不知道、该清楚而不清楚,是出席新闻发布会者未能尽职的表现;一而再再而三如此,就只能用不作为和失职来解释了。

再次是做好新闻发布所使用的语言的准备。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官员不宜照本宣科,但完全可以谨慎择定核心用语、关键词;自己给自己规定慎用语、忌用语。“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均属忌用语,因为其背后是对公众知情权的轻蔑和鄙视。当然,在自媒体时代,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布者因一语不慎而在舆论场域中一石激起千层浪的现象并不罕见;然而,倘若能够正确择语、用语,更重要的是对人民怀有应有的真诚和谦恭态度,则问题并非必定无解。

三是与时俱进地改进新闻发布制度。

既有的新闻发布的套路,与传统媒体占据主导地位的语境比较适应。彼时,信息传播的渠道相对单一,传统媒体的话语主导权体现得比较充分;官方发布新闻的紧迫感远不如今天。现在的情况是:公众获得信息的渠道大增且畅通,信息的转发、传播极为方便;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有些人士就在现场或附近,了解或掌握某些情况,只要感到有披露信息的需要和欲望,就会主动发布信息,或通过发表意见对先于自己发布信息者进行回应;公众从各个不同的方面披露信息、形成“接力”和互补格局;网民中不乏对事件真相进行不懈探讨者。所有这些,对由一专职新闻发言人从头至尾发布新闻和回答记者提问的方式构成了极大的挑战。当然,新闻发言人背后有着强大的团队;即使如此,新闻发布工作始终是一项充满挑战性的工作。

笔者认为,新闻发布制度尚有进行改革和改进的空间。可以进一步推进线下发布与线上发布的结合,以滚动的、不间断的线上发布弥补线下发布时效性的不足。与此同时,还可以尝试将会内、会外加以紧密关联。现有的信息传播技术,已足以做到会场内与会场外连线、实现无缝对接。在记者提问的环节,当记者提出的问题让会场内的负责人无法回答时,可由主持人把问题交给场外的政府相关部门、相关机构负责人,由他或他们当场回答或经过一番求证以后回答,不可让记者提及的、已有很多传闻的问题得不到回答,从而使疑问成为更大的疑问,并进而演变成为舆论狂潮的助推力量。

四是排除新闻信息发布的体制障碍。

时任天津港集团公司总裁的郑庆跃,在第九次新闻发布会上才露面。他甫一出场就急于辩白:该公司于2004年6月由原港务局整体转制成为集团公司后,就不再具备原天津港务局的行政管理职能。他特别强调:天津港是个区域的概念,本次发生爆炸事故的瑞海国际物流公司是坐落在天津港区域范围内的一家民营企业,天津港集团公司是坐落在同一区域范围内的从事港口装卸业务的一家国有企业。“我们是坐落在同一区域的没有隶属关系的两家企业。”这一稍后即被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企业负责人,似乎说出了难言之隐:天津港集团公司与瑞海国际物流公司只是同一区域的两家企业,前者对后者没有管辖权、支配权。

然而实际上,即使是在同一级政府的管辖之下,工商、海关、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也会发生该作为时互相推诿、该担责时推卸责任的现象。历次新闻发布会上多次出现的“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等话语,就是部门之间平时职责不明的必然反映。这事实上已成关键时刻新闻发布的一种制约因素。

进一步说,对天津港也有一个管辖权问题。8月18日上午,在第八次新闻发布会上,在回答记者关于“天津港口管理问题”时,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解释说:“港口管理是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管理的,按照交通部的管理办法,由市委市政府统筹。”[5]也就是说,交通部是实行“条”的管理,天津市则实行“块”的管理。虽说“统筹”是一个看着和听着很管用的词,但在救灾时、追责时、涉及切身利益时、新闻发布关涉敏感问题时,“统筹”就黯然失色、举步维艰了。此时,缺位、扯皮、推诿等现象必然暴露无遗。据一位资深媒体人称:天津港实际上有两个“婆婆”。行政上隶属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港口业务归交通部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则由天津市安监局管理。“安监局对天津港的安全监管很弱。”[6]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平时就深藏着各种矛盾、纠结;一旦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就更是难以进行统筹。就此而言,新闻发布会上出现各种乱象有其必然性。正因为如此,就更需要有担当总指挥之责的第一首长充当新闻发言人。这位第一首长,不仅是抗灾救灾的总指挥,而且也是新闻发布的总指挥。这既是对“条”和“块”的“统筹”,同时也是对抗灾救灾和新闻发布的统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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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杜骏飞.天津港爆炸案:舆论危机反思[J].公关世界,2015(8).

[3]此处参考了大象舆情研究院.天津爆炸事故舆情全方位分析[EB/OL].http://www.hnr.cn/news/yuqing/yqjj/201510/t20151009_2121665.html.

[4]天津爆炸事故第七次新闻发布会的两个“首次”[EB/OL].http://news.uschinapress.com/2015/0816/1033344.shtml.

[5]滨海新区书记:天津港人事任命不属市政府管辖[EB/OL].http://news.ifeng.com/a/20150818/44456869_0.shtml.

关于天津港爆炸的 第5篇

首先对天津港爆炸事故遇难的人们表示沉痛的哀悼,向牺牲的人民战士致敬!天津港爆炸事故是由危险品引起的爆炸事故,遇难人数达165人,而其中大部分是消防官兵。一个多月过去了,人们齐心协力把这场灾难给消灭了,留下了一幕幕悲伤、感动的场面;另一方面,为了不让悲剧重演,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下来反思这场灾难了呢?通过大量的新闻收集,我总结了以下三点反思:

1、对化学品的监控应该得到完善,大数据、物联网都可以实时跟踪监控;

2、消防员制度应该得到完善,消防人员的技能水平的亟待提高;3消防装备急需升级。虽然我提出的几点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力,但是我相信向这几个方向努力是可以减少灾难,减少伤亡的。下面就这三点我将进行论述,从理论上保证能够减少灾难的发生与伤亡数量。

第一个是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通过实时全景监控、主动预警、历史轨迹回放、数据优化分析、多渠道访问集成等功能,并结合到电子锁、移动终端等物联网技术,实现从人、车、货、环境路况以及应急处理等多角度连接和监管,提供危险品运输一体化监控和预警解决体系,从运输到存储,从监测到防患,提高危险品储运的安全性。现代物流如此发达,网上购物如此便捷,大数据如此火爆,而这些技术是不是应该用在危险化学品的监控上呢?

然后是我国消防员制度采用的是兵役化,兵役化将我国消防员职业定义成一种短期的服役职业,这决定了消防员永远年轻也永远经验不足的特点。严重削弱了这个群体本应该具有的反应与处置力,因此也容易出现种种安全问题。此次天津港大爆炸牺牲的战士中,一大部分人是90后,他们新婚不久、他们刚刚拥有小孩,他们刚刚脱离父母,然而他们就把年轻而富有活力的生命献给了此次的救火行动。我们难免不会不反思,他们是不是有机会生存下来。

最后是关于消防装备的问题,无论是救火设备还是消防员的着装设备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落后,在应对化学品爆炸时显得力不从心,消防栓供应不足,设备启动慢,更重要的是消防员身上设备不足,在救火和逃生中不能很好的起到防护作用。由于长期消防员地位低下,经费投资不足,设备升级慢,导致了中国消防员在救火扑火中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希望现代社会的高科技能够减少灾难对消防人员的伤害。

天津爆炸事故之后 第6篇

12日23时20分左右,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区域内瑞海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根据国家地震台网的记录,12日晚间共有两次爆炸,间隔约30秒,第二次震级更高,相当于21吨TNT,其能量接近46个战斧式巡航导弹落地爆炸。

截至13日21时,此次爆炸事故共造成50人死亡,其中消防人员17人;住院治疗701人,其中重症伤员70人。

工业区密布

在天滨公寓楼下,眼睛布满血丝的冯先生一言不发地蹲在马路边,眼神呆滞地望向地面,这和周围熙熙攘攘、前来观看事故现场的人群大相径庭。

13日凌晨,赶了100多里路,冯先生从天津市西的杨柳青镇横穿整个城市,一路冲向渤海海滨。他的弟弟冯广杰就在距离事故地点不到2公里的建筑工地打工,工地宿舍距离事故地点只有大约1公里。

他指了指封锁线内最近的房子:“看到这些房子了吗?他们的宿舍就在这些房子前面。”

他所指的房子,是建筑工地常见的活动板房。经历了爆炸的冲击,三排板房的墙体和门窗大都不翼而飞,只剩下房屋框架孤零零地伫立着。他弟弟的宿舍也是这样的活动板房,比这三排板房离事故现场更近。

事故发生地点紧邻东疆保税港区。这是继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后,中国批准成立的第二个保税港区,设立于2006年8月。2012年9月,海关总署批复同意该港区10平方公里实施封闭监管,东疆保税港区正式实现整体开关运作。截至2014年10月31日,港区内有各类企业2834户,注册资本达1547.45亿元。目前,这里正是加速建设时期,因此,事故周围有不少工地和活动板房。

“泰达医院、塘沽医院、塘沽二小的安置点,能找的地方我全都找了一遍,但是没有任何消息。”冯先生说,“我只知道他第一次爆炸后撤出来了,但是后来他的手机丢了,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冯先生背后的天滨公寓,共有8栋6层楼房,住有大约1万人,都是附近工业园区的工人。

此次事故单位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天津港内,紧邻东疆保税港区。除了港口固有的装卸搬运、仓储、货物中转联运、分拨等业务外,天津港的主营业务还包括商品包装加工、工属具制造、物资供销等业务。因此,在事故发生地附近,分布着大片工业园区,工厂密布,人群密集。

虽然比活动板房坚固得多,也距离爆炸现场更远,但天滨公寓依然受损严重。据园区的保安介绍,经过12日晚爆炸的冲击,公寓门窗95%都被损坏。

数千辆汽车报废

编号为ZA0031的秩序员站在天滨公寓楼下,不断劝导人群:“这不是闹着玩儿,快撤吧,说不定什么时候还会爆炸。”

从事故发生后,他就在附近负责维持秩序。不远处,事故爆炸地点依然冒着滚滚浓烟,他不时会剧烈咳嗽一阵。

就在他疏散人群时,国家核生化应急救援队的217名官兵正陆续赶到2公里外的事故现场。

这名秩序员向《瞭望东方周刊》讲述爆炸见闻:“先是爆炸的光,照得就像白天一样,然后听到巨大的爆炸声,最后是滚烫的热浪。”

他掏出手机,里面是一张伤员的照片。这名伤员在公寓外被冲击波掀翻,上身满是鲜血。

“今天上午,Mobis和奔驰的高管都来过了,他们有工人在这里。”他说。

尽管正是天津市一年中最热的时候,但仍不断有人群涌到现场。天滨公寓东面的一片废弃工地,与事故现场隔着一块杂草蔓生的水塘,这块工地因此成为封锁线的一个缺口。人们纷纷进入工地,走到水塘边,举起手机,对准大约1000米外的起火点。

一眼望去,距离爆炸点越近,冲击波的威力就越明显:远处的活动板房,如同被蒸汽打湿的纸张,趴在地上;原本码放整齐的集装箱,也形状各异地散落开来。

据媒体报道,在距离爆炸现场南侧不到400米处,四五个约足球场大小的进口汽车停车场上,数千辆停放在此的全新汽车,几乎全被焚毁,仅剩框架。

而此次受损最为严重的,是位于爆炸核心区域的汽车仓库。据报道,天津滨海新区大爆炸导致数千辆进口新车报废,临近爆炸中心的雷诺、大众损失最大。其他还涉及丰田、本田、三菱等多个进口品牌。雷诺方面称,目前可以确定过火车辆不少于1500辆。雷诺车型55%~60%从天津港进关。

遣散工人

天滨公寓以南约1.5公里外的第五大街,连绵不绝的工业园区消失,住宅区和商业区集中出现。地产巨头万科投资的万科金域蓝湾和日本最大的零售业集团永旺集团投资的永旺梦乐城购物中心,显示着此处的消费水准。这亦是天津港和东疆保税港区的规划特色:港区的综合配套服务区可提供办公、生活、商务、休闲等服务。

永旺梦乐城的商铺在13日已全部停业,对面的万科金域蓝湾也已人去楼空,留下爆炸后的满目狼藉,楼下几乎看不到任何居民。

万科金域蓝湾东侧紧邻海滨高速,跨过海滨高速往东,又是封锁区。和其他封锁区域一样,这里也聚集了大量人群,有人跑了十几里路“来看看现场”,还有人聚在一起,分析为什么会有那么剧烈的爆炸。

戴着蓝色口罩、穿着红色上衣的杨小姐坐在路边,不停地摆弄着手机。“我住在那栋楼里。”她指了指封锁线对面,“今晚得住酒店了。”她和室友一直在封锁线外等待,想进去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

杨小姐是一家装饰公司的员工。爆炸使得公司损失惨重,公司决定撤回天津分部。

受到爆炸影响的企业不在少数。在万科金域蓝湾东南方大约1公里外,天津港六号门,封锁线拦下了救护力量之外的所有人员车辆。门外的草坪上,爱兰德物流公司上百名工人正在领取遣散费。

除了爆炸核心区域的仓库,与其业务最为密切的物流公司也是重灾区。

据爱兰德物流公司的员工介绍,公司所在地距离事故地点不过一公里多。爆炸使得公司的200多辆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只能暂停运营。

领到遣散费的工人,登上了路边的两辆依维柯。这两辆还能被调用的汽车,外壳都皱皱巴巴,其中一辆的挡风玻璃已完全消失。

据媒体报道,进口汽车仓库中的车已经完成检测、报关,进入到物流阶段,受损失最严重的应该是中运、元顺、克运这类物流公司。由于这些库房一般为物流公司的临时租赁场所,如果物流公司有全额保险,部分损失应该由保险公司支付。

官民救援

13日下午4时30分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周天介绍说,为抢险救援,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共出动46个中队、151辆消防车、1台无人机、1000名消防士兵,已疏散400余人。

天津市卫生局主任王建存介绍说,115名医疗专家到医院支援,与滨海新区医护人员共同救治伤者。天津市全面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全面医疗救助,还安排了心理康复专家。

更多社会救援力量在自发动员起来。

据报道,从13日早上开始,天津很多出租车司机自发来到各个收治伤员的医院门口,免费接送伤员及家属,并协助医院搬运货物和医疗设备。截至下午3点半,天津已有近150辆出租车加入“志愿车队”。

“平时打车从杨柳青过来也就100多元,今天司机看我着急,竟然要了260元,可惜没记下他的车牌号。”正在焦急等待弟弟消息的冯先生忿忿地说。

说这话时,一辆出租车正从他面前经过。车身上贴着一张纸,写着:免费乘坐,爱心专车。

由天津港爆炸事件谈数据中心安全 第7篇

受爆炸影响, 该园区内“天河一号”超级计算机所在的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楼房严重受损, “天河一号”虽未受到影响, 但出于安全考虑不得不选择人工关机, 经过4天多的人工断电后, 才重新恢复运行。如果园区距离爆炸地点再近一两千米的话, 也许园区内的多个数据中心都难逃一劫, 可见在面对突发灾难上, 再安全的数据中心防护都躲不过天灾人祸的冲击。

尽管如此, 尽可能降低来自不可抗力的破坏, 仍然是数据中心建设从规划伊始就应被考虑在内的问题。就天津港“8·12”爆炸事故而言, 受影响的几个数据中心与其距离爆炸地点较近有着很大的直接关系, 这里暴露出数据中心建设在选址上的重大疏忽——把数据中心建在离物流中心不足3千米的地方是否合理?甚至该物流中心还是个危险品物流中心。假设爆炸威力再大一点, 园区内的数据中心可能面临大面积烧毁, 而一大批数据中心的聚集又可能引发另一起大型火灾事故。从风险分散的原则来看, 这种多个数据中心聚集的布局是否合适?

关于天津港爆炸的 第8篇

突发性公共事件由于事发的突然且与相关区域内民众的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其新闻价值不言而喻,所以短时间内聚焦了各媒体的视线。如何对灾难事件进行定性以及如何在报道中形成正面积极的舆论氛围,成了媒体对此类事件报道时需要深思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中国青年报》有关天津港爆炸的分析来粗略探讨灾难新闻的报道框架。借助于框架理论来分析突发性灾难事件中媒体是怎样构建新闻框架,通过对突发性事件的客观再现,及对新闻事实中某些因素的凸出呈现,来影响大众对此事件的认识。

一、框架理论概述

(一)框架理论

框架首先是由社会学家提出来的,考夫曼就曾将框架定义为:人们用来认识和理解客观世界的一种固有结构,一种针对已有的语境建构起来的特定认知。它“能够帮助人们认知到现实社会生活中无数的具体事件”。现实生活中的场景被源源不断地纳入到人们业已形成的认知框架中,以便之后对更多的社会现象进行理解和解释。通过框架来认识和感知世界,并对生活中的各种行为赋予特定的意义。因此人们在认识事物时一定程度上是依赖已经形成的刻板印象或者说认知框架来组织行动。

(二)框架理论的发展

关于媒体的新闻框架研究起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起初学者就运用建构的观点来分析,他们认为,对于媒体从业人员而言,框架意味着将看似无穷尽的复杂事件按照新闻报道的某些特定框架简单地将事实包裹进去,用具体事实来填充已经形成的框架,从而呈现出对不同事件的同类报道。

框架使得新闻报道中事实的一些特定元素更为显著,通过对某一问题的详细说明来设置受众的认知议程,影响事件的舆论走向。在对某些事件进行表述时,有意或无意地对诸多要素构成中的某一特定要素进行强调,这种看似无意的强调会让受众在自己的认知中形成一种小范围的议程设置,将注意力较多的分配于关注这部分因素,那框架的目的就达到了。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问题

1.高层次结构

对照框架理论的高层次结构,本文通过对《中国青年报》新闻报道的版面及报道量的分析,来阐释《中国青年报》是如何再现及定性该事件,如何构建灾难性事件的报道框架。

2. 中层次结构

结合框架理论的中层次结构,通过对《中国青年报》有关天津港爆炸报道的报道内容和体裁的分析,分析《中国青年报》作为团中央机关报的媒体属性对爆炸事件报道的框架设置有何影响。

3. 低层次结构

联系低层次框架理论,参考《中国青年报》总的的报道篇幅及倾向,来分析《中国青年报》是如何体现其中央机关报立场及“喉舌”职能。

(二)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采用内容分析法,对《中国青年报》有关爆炸事故报道中的具体文本进行详细分析,包括版面、体裁、篇幅、报道倾向以及内容等。

(三)样本选择

本研究主要选择了8 月14 日到8 月31 日期间的《中国青年报》有关天津港爆炸事件的报道进行分析,分析针对此次灾难事件《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框架特点。

三、数据统计与分析

(一)高层次框架理论

新闻工作者在对具体事实进行采写编排的过程中并非完全客观,通常带有一定主观性,通过对事实不同方式的呈现来建构一个所谓的且带有一定虚拟性的社会“现实”,这就是媒体设置的新闻“框架”。媒体对框架的设置依据源于媒体自身的价值观念及思想观点,并通过特定的报道技巧及方式表现出来。高层次结构主要从对事件的定性研究着手,具体到《中国青年报》的此次报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报道版面和报道数量。

1.从版面角度来看,“天津滨海新区爆炸”发生后第三天,就开始在要闻版花一半的篇幅报道天津爆炸的消息,对此次事故进行了直播式报道,全力跟进事件发展,与此同时对发生此次爆炸事故的原因进行追责、质疑。

版面的多少从侧面反映了媒体对该事件的重视力度。只有那些受众关注度高且具有高新闻价值的事件才有可能占据重要的版面。《中国青年报》从8 月14 日开始对该事件的的报道主要集中在要闻版,且大致呈逐日增加的状态。其中在14 日当日的04 版特别报道中,三篇报道有两篇涉及到该爆炸事件:四问天津港“8·12”特大爆炸事故、还原“8·12”爆炸事故逃生现场。在还原事故现场的同时不忘质疑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原因,引发受众思考。爆炸事故进入《中国青年报》的议程设置,通过报道该事故可以看出媒体对爆炸的定性为特大灾难性、突发性事件。

其次,《中国青年报》除了在要闻版集中的文字报道外,还多配以图片,如17 日专门的图片新闻。从人的视觉出发,通过图片再现了此次爆炸的残酷和消防官兵面对危险的无畏精神。其中还有摄影新闻专栏,图片主要选录在火灾发生期间,消防官兵不怕危险逆火而行进行救灾的图片。在触动心悬的同时不得不使人思考此次事故的原因及造成如此巨大伤亡的背后救援计划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2.从报道数量来看,数量可谓是衡量媒体对某事件的重视与否的重要标准之一。经过分析发现了《中国青年报》自14日开始到本月底发表的有关天津爆炸报道数量与时间之间的关系如图一所示。《中国青年报》有关该事件总的报道量约为70 条,日均4 条左右。此处我们通过对比该事件在头版要闻中出现的比例,来分析有关天津爆炸的报道在该时段报道中的重要性。如图二所示(此处比例用相对报道量来表示),爆炸事故发生后的四五天一直占据要闻版的较高比例。往后随着事件温度的下降,比例出现下滑,甚至为零,之后几天又开始反弹。

(二)中层次框架理论

1.从报道内容来看,通过数据分析《中国青年报》在爆炸发生后的报道发现,关于该事故的报道大致可以分为追责质疑类的报道和现场及后续类的报道(现场的重现及救援、后续事件进展、重建及有关灾后的其他相关工作)。从报道量上来看有关现场及后续类的报道在数量上一直力压质疑类的报道,这一方面说明媒体对事实的尊重,更多地通过报道现场事实来向大众传递真实可靠的信息;另一方面也说明党和政府在面对危机事件时注重对舆论的引导,通过更多的现场救援、慰问而把问责类新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风口浪尖时防止由于大量的负面报道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自8 月22日起,问责、质疑类减少,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事故处理工作重心的转移,开始侧重于问责,着手于追究事件背后的原因。

从《中国青年报》报道文章的数量上分析(如图三),现场及后续类报道是所有报道内容中最多的一项,共有50 条左右,大约占样本量的70% 。比质疑类高出近40% 。对现场及后续的救援与重建的大量报道除了体现出媒体的报道框架及报道风格外,还体现出了党和政府作为救灾工作的领导者与指挥者在舆论引导上的方向性及前瞻性。

2.从报道体裁来看,《中国青年报》关于此次事件的报道主要以消息为主,通讯及评论相对也有一定的篇幅。通过分析新闻样本发现消息样本量约为50 条,占总比例的70% 左右,通讯题材约占20% 。消息凭借其真实、简短及客观的表现形式作为引导社会舆论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及时报道事件最新进展,影响大众的认知。

其次,对引导舆论有直接作用的评论体裁在此次事件报道所占比例较小,这不失为一种遗憾。面对受众普遍质疑的问题媒体要敢于回应,敢于深层次挖掘。在此次事件中有关涉事企业瑞海公司的公共代持问题就颇有争议,24 日中青报的一篇“隐形老板难约束———瑞海式代持折射法律缺失”评论使公众对该公司的管理模式及法律空白区都有了详尽的了解。

(三)低层次框架理论

该层次主要通过报道上的篇幅和立场两个角度来分析政党报纸在框架构建上的特点。报道的微观层次主要体现在对不同字词、语句的选择上所呈现出的不同的政府形象。

1.从报道篇幅来看,《中国青年报》对此次事件的报道可谓是大篇幅,运用众多篇幅塑造一个良好的政府形象,真实全面报道政府和救援力量在救灾中的所作所为,充分表现其在灾难面前的无畏精神及《中国青年报》作为全国主流媒体,肩负着塑造一个积极正面的政府形象的责任。

2.从报道立场来看,消息作为一种常用的报道体裁,主要因其在报道中客观、中立的特点而备受追捧,且符合新闻事实要求真实、公正的特点。因此为体现其报道立场新闻体裁多以消息为主。面对救援中的一些负面现象,没有刻意运用负面词语而是采用相对中立的态度给予报道。而在带有鲜明的的宣传性的板块中,正面渲染性词语被大量运用,如“消防英烈千古”、“永不消失的五大队”、“天津,你一定要好好的”、“逆火而行”等,表明此次的灾难报道遵循的仍旧是最为传统的报道框架:坚持正面宣传。

四、报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报道反应迟缓

由于事故发生当日处于深夜,客观的时间跨度原因,使得传统媒体通报事故情况变得不太现实。然而,13 日传统媒体依旧鲜有报道,包括《中国青年报》在内,更多的媒体都在观望和犹豫,险些错失了报道的黄金时间,没能最大限度满足大众对灾难信息的需求。目前我国存在的现状是:突发事件发生后,地方媒体在主流媒体发声前成了沉默的大多数,即在事件没有被定性前都选择不发声。这种局面势必影响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尤其是在新媒体大行其道的今天,传统媒体对具有高度新闻价值的事件迟迟不发声,必会损害到其媒体公信力。

2.重视力度不够

在本次天津港爆炸事故中,作为团中央机关《中国青年报》对其的重视度明显不够,报道的新闻多是消息,缺乏深度报道和系列报道。在报道过程中存在随大流的表现,报道量随着事件的热度而波动变化,对之后的后续报道力度不够,没有对其进行后期的具体的跟踪报道,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烂尾现象,与前期大幅度的报道显得格格不入。另外,在灾难性报道中,社会需要的是高新闻价值密度的信息,要求媒体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传递,最大限度的缩短传受时间差。

3.评论体裁应用较少

新闻评论作为纸媒的一大优势,在灾难新闻报道中尤为重要,通过评论有效地引导社会舆论。面对灾难事件这一特殊的生态环境,媒体通过评论及时发声表达观点,有利于稳定因突发事件而造成的社会心理恐慌。针对这次事件《中青报》的报道体裁主要以消息为主,评论相对缺乏,这对于引导社会舆论是百害而无一利的。面对类似此类事件媒体应当结合灾难的具体情况及时为受众解疑答惑,满足其信息需求,通过新闻评论来高屋建瓴地引导公众的信息消费。

4.煽情报道时有发生

从《中国青年报》对天津爆炸事件近半个月的报道可以看出,对现场官兵英勇救援及经历灾难的普通民众的报道占了很大的篇幅,包括一些图片也在直接或间接的营造了一种救灾氛围。煽情报道常常打着舆论引导的名号见诸于报端,看似是对事实进行客观报道,但是其对真情的过度挖掘使之陷入了煽情的误区。通过对受众泪点的触碰及全民悲切氛围的营造使得受众变得感性,关注点无形中被转移,势必影响了受众对事件性质的认知,干扰社会舆论走向,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负面影响。

(二)解决对策

1.增强媒体社会责任感

由于突发事件的突发性,造成一时间的舆论哗然,急需权威媒体发声安抚社会恐慌心理,就要求各媒体敢于第一时间发声,及时出面解疑答惑。媒体要对党和国家负责,同时要为民众和社会负责。媒体要强化自己作为社会瞭望哨及监测器的作用,面对社会突发事件要更多地考虑自身的社会职能,增强社会责任感,及时满足受众的信息需求、稳定民心并为其下一步的行动提供信息参考,从而强化自身的媒体公信力。

2.加强热点事件的系列报道及跟踪报道

热点事件一经爆发出来,各媒体蜂拥而至,但是能从宏观上把握事件及有详细报道策划的媒体少之又少。多数媒体根据事件热度进行短时间高密度报道,这种“快餐式”报道势必将各媒体淹没在信息海洋中,凸显不了媒体的报道特色,更重要的是它使当时备受追捧的热点事件,因热度原因最终变得无疾而终。作为主流媒体应该适当把握报道量,随事件的发展进程均衡分布,事件爆发之初对涉及的对象作一些系列报道,使受众对其背景有所了解。热度退化之后针对该事件的后续报道及跟踪报道要及时跟进,坚决拒绝烂尾现象,做到有始有终,使受众认识到该事件确实已经得到的妥善解决。

3.重视评论的舆论引导作用

评论作为深度报道的体裁之一,是引导舆论的强有力武器。突发事件的爆发造成民心惶惶,势必需要媒体出面引导,然而消息因其简短、生动的报道特点与受众的阅读习惯相符,使得评论不被重用。作为主流媒体想要凸显自己的权威性、公信力,树立独有的媒体形象,在舆论漩涡中掷地有声,靠以浅阅读为主实属无稽之谈。这要求媒体转变重消息、轻评论的传统报道模式,适度加大评论的报道量,挖掘事件背后的真相,从而引起受众的深度思考,在更高的层次上引导舆论。

4.坚决拒绝煽情报道

面对突发灾难事件,尊重事实及时向大众传递灾情信息毋庸置疑,但是灾难性报道拒绝煽情,拒绝过度的感情投入渲染悲观、悲壮气氛。在大量的“蜡烛”式煽情报道面前,公众的视线被转移到关注人员伤亡、痛惜逝者上面,在事件还处以混沌模糊状态下,用大量感性的煽情报道来回避理性分析,转移公众焦点,这样的议程设置终将是不利于稳定社会恐慌情绪,容易让媒体失去其应有的公信力。“蜡烛”式煽情虽无直接害处,但挤压有效信息的生存空间和传输通道,稀释新闻价值密度,干扰有效信息的获取。因此,媒体何时能够摆脱感性走向理性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一个现实问题。

摘要:近几年灾难性突发事件频发,有关灾难性新闻的报道逐渐受到重视,有关其报道框架的研究也备受关注。关于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报道属于典型的灾难性报道,本文试从框架理论的角度,具体地分析《中国青年报》在天津港爆炸发生后近半个月内的报道,试从分析中发现《中国青年报》是如何在报道中再现这次突发性公共事件、如何设置这次事件的报道框架以及其在报道中存在哪些问题。

关键词:框架理论,天津港爆炸,《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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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叶芳.“中国特色”灾难报道新闻框架分析[J].采写编,2015(2).

关于天津港爆炸的 第9篇

在这一过程中, 果壳问答及时推出了一篇科普文章:《爆炸泄露氰化物, 不会让京津地区下“剧毒雨”》从科学的角度有理有据地阐述了这条消息的不合理性, 两天之内转发达到100000+, 迅速地解除了民众的疑虑。在谣言的传播和破解之间, 我们看到了科普公众号的力量, 今天我们就以这一报道为例, 具体分析如何利用科普公众号更好地起到对科学的传达, 和对谣言的扼制。

1 “果壳问答”破除“8·12”爆炸事故谣言案例分析

1.1 网络谣言的产生

“8·12”天津港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 网络谣言的产生具备了特别典型的新媒体时代特征, 尤其是灾难谣言的特征。灾难谣言作为谣言在灾难时期的一种形式, 是针对灾民对于信息需求而产生的谣言, 出现在地震、水旱等天灾人祸发生后的一段时期内。[1]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G.W.Allport列出了一个描述谣言的公式:谣言= (事件的) 重要性 × (事件的) 模糊性。在这个公式中指出了谣言的产生和事件的重要性与模糊性成正比关系。事件越重要而且越模糊, 谣言产生的效应也就越大。当重要性与模糊性一方趋向零时, 谣言也就不会产生了。[2]

面对灾难, 民众个体往往会表现出无能为力, 会缺乏安全感。虽然天津市政府在第一时间开展了各类救援行动, 并开展了环境污染的监测, 但迫于共同体的共同权利意识, 民众内心的困惑没有在短时间内消失。

而在这次灾难事故发生过程中, 由于爆炸核心区是危险品存放仓库, 在爆炸刚刚发生时, 不仅是民众甚至仓储单位由于库房文件损毁也不能准确说明已经爆炸的危险品种类都有哪些, 这些信息的模糊性即被无限放大, 而危险品泄露又与民众健康息息相关, 因此类似氰化物会随降雨扩散的谣言马上有了传播的条件和市场。

1.2“果壳问答”为何能迅速破除谣言

“氰化物”会让京津地区下“剧毒雨”的消息从13日开始酝酿成形, 并在14 日一早开始流传, 并迅速在朋友圈内扩散, 14 日当天中午12:59 分一位网友通过微博向果壳问答提问, 对这条消息的真实性表达了自己的疑虑, 并希望通过果壳问答的专家库得到解答。

在30 分钟左右的时间里, 果壳网一位生物专业译者, 对这一问题给出了详细地解答。在肯定了谣言中科学的成分, 随即指出了其充满臆想的不合理的部分。并在当天的果壳问答公众号里推送了一篇精心制作的科普文章:《爆炸泄露氰化物, 不会让京津地区下“剧毒雨”》。

果壳问答对这一事件的反应有几大特点:一是迅速反应, 在短短30 分钟内给出权威回复。二是不回避问题、专业性强。果壳对谣言并没有全盘否定, 他对其中科学的成分给予了肯定, 同时不合逻辑的部分给出了准确的反击, 同时并非以严正指责的口吻教化人, 而是采用调侃的态度, 告诉读者, 如果这些都是真的那么不用下雨你就已经死啦。更哪会有发问求证的时间呢。三是传播渠道精准。通过微博回答问题后, 果壳问答又在当日微信中重新制作, 并推送了针对这一传言的文章, 准确找到了谣言可能会继续发酵和扩散的渠道, 并再次传播。并及时制止了这一谣言, 更有不少网友在后面评论:“谣言止于果壳。”

2 网络传播视域下谣言的特点

“8·12”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产生了各种谣言, 而网络谣言确实是和重大新闻、重大事件伴生的, 越是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消息, 越容易在传播中产生误读, 或者容易被某些人利用和歪曲。在互联网和手机新媒体等兴起之前, 谣言往往只能通过人际传播在小范围内扩散或者在事件发生地周边传播。但是随着网络的诞生和进入寻常家庭, 尤其是在近几年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崛起之后, 网络谣言的特点愈加明显, 其危害也愈加严重。

2.1 传播效果最大化

与传统的人际传播相比, 网络谣言的扩散速度更快, 传播范围更广是人所共知的。与之相比, 网络谣言更大的危害是其传播效果被最大化, 原因有二。

其一网络媒介的多样性。与之前的口口相传不同, 网络谣言的传播有多种载体。除了传统邮件、短信外, 还有BBS、网络留言板, 以及QQ、MSN等即时聊天工具, 再加上近几年互动性更强、用户更多的微博和微信, 让谣言的波及面更广了。加之互联网时代, 媒体之间的竞争空前激烈, 点击率、打开率、关注度等衡量传播效果的词汇, 导致各个媒体、各种媒介在发生重大事件后都会蜂拥而上, 生怕自己会漏掉热点。而在“抢”的过程中某些看上去特别“劲爆”的、可能会更加“吸引眼球”的东西, 会成为人们追逐的焦点。这就导致了用户在打开各种媒介时都有可能看到某条不实信息, 于是“谎言重复千遍就成了真理”。

其二, 谣言信息高度保真。谣言口口相传的时期, 因为人们的以讹传讹, 谣言发生变异的可能性非常大, 某段谎言经过多次传播已产生各种不同版本, 自然会引发人们的怀疑。但是在如今, 一条消息只需复制粘贴, 就可以传递出去, 传播中谣言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 也增加了它的可信度。

2.2 传播目的多样

谣言的传播往往是为了满足传播者不同的心理需求。

1) 为了宣泄情感。有的谣言是传播者为了消除面对灾难带来的无助、危机感等抑郁情绪。[3]有的谣言是为了表达传播者的不满情绪。

2) 满足人们对信息的渴求。人们都有探求事情内幕的好奇心, 传播者会把听到的零星信息拼凑成想象中的全貌传播出去以满足人们的好奇, 以此赢取点击率。

3) 纯粹为了娱乐。有些谣言的产生就是因为“好玩”, 而传播它的人也没有目的性, 只是纯粹的娱乐心理。

4) 当然还有一部分是为了蛊惑人心, 造成社会的恐慌情绪。而这最后一种, 出于某种政治目的制造的谣言, 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严防的。

2.3 有自洁性和自我消亡性

卡普费雷在《谣言:最古老的传媒》中说“所有的谣言都是注定要消亡的”。正是因为有上述提到的几种不同的传播目的, 尤其是在前3 种心理驱使下产生的谣言, 往往在满足了人们的心理需求后, 随即淡化。

同时, 因为谣言本身也具有新闻性, 所以它也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周期。一方面如果官方权威信息跟进足够快, 人们便会马上失去对谣言的兴趣, 谣言也就难以传播下去。另一方面互联网虽然让谣言传播的更快、更广, 但是也在某种程度上让能够接触到真相的人, 可以更快地接触到不实信息。因此在谣言的传播过程中, 还会产生一部分自发来澄清谣言的辟谣者, 一旦谣言不再有新的内容出现, 它就会自主消亡。

3 面对谣言“科普公众号”要担起重任

新媒体时代网络谣言传播快、扩散广、危害大, 处理不慎有可能会造成一系列连锁反应。有些谣言会引发社会震荡, 危害公共安全, 损害公众利益。比如, 2011年3 月, 日本发生里氏9.0 级大地震, 导致福岛核电站发生核泄漏, 我国一些网民开始热议核辐射的影响, 甚至挂起一阵抢盐风潮。之后全民辟谣, 最后又演出了全民“退盐”的社会闹剧。

更有甚者谣言的产生还会破坏政府的公信力。2011年8 月, 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 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 (2011 年47 号) ”。这样一份假文件竟然引来包括国内不少媒体纷纷报道, 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可见, 相对一般的网络谣言来说, 政治谣言更加具有杀伤力, 因为重大政治事件是大多数民众都会首要关注的议题, 一旦政治上有什么重大的谣言, 就会直接影响了一个国家的稳定, 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

3.1 利用好专业人士的身份

只要仔细分析身边产生的谣言, 许多都与科学脱不开干系。不论是食品、卫生、健康, 还是这次“8·12”爆炸中产生的各类环境污染谣言, 要破解它都离不开相应的科学知识的分析和数据的解读。

而我们许多从事科普传播的公众号, 已经在日常的报道和宣传中累积起了很高的人气和信任度, 在遇到相关谣言的时候, 被“专业”光环笼罩的科普公众账号适时的发声和有理有据的论证, 往往比官方对谣言的简单否认有可信得多。同时这些账号多年累积的科学传播的经验, 也更容易把晦涩难懂的理论转化为易于理解的语言, 让公众更容易接受和理解。

3.2 利用好非官方身份

在许多文章中我们都有看到如何扼制谣言的论述, 其中完善网络管理, 增加信息的及时透明, 加快辟谣的速度等都是可行的方法。

但是从这次“8·12”爆炸事故中, 我们也发现, 许多网络谣言是站在与官方对立的角度上产生的。往往是官方已经通报了各类检测信息, 而谣言却针对政府的可信性等问题进行攻击, 以此来动摇官方辟谣的真实性。煽动群众和政府成为对立面, 此时官方辟谣的效力则迅速减弱了。

网络意见领袖的“利益无关性”使其更能得到公众的信任。[4]而作为一个民间科普组织, “果壳网”在科学领域意见领袖的身份在此时发生了作用, 除了其在科普领域的权威性外, 其非官方的身份, 让已经被迷惑的民众, 更乐于接受第三方的声音, 此时“旁证”的力量便显现了出来。

3.3 利用各种机会做好民众的科普工作

其实不仅是这次的“8·12”爆炸事故, 在以往发生的多次灾难性谣言中, 我们都会看到民众之所以容易被迷惑, 还是因为对某些科学知识的一知半解。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不仅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名言, 还强调“知识的力量不仅仅取决于本身价值的大小, 更取决于它是否被传播以及传播的深度和广度。可以看出, 科学知识如果不被传播, 其本身的价值是非常局限的。只有当科学技术和实践相结合才能产生巨大的生产力和创造力。

可见“科普公众号”对扼制谣言将起到多么重要的作用。如今年轻人越来越远离传统媒体, 手机、电脑才是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利用网络传播, 进行科普, 让科学软化, 变得容易接近, 让更多人在各种情境下, 接受新知, 在谣言产生时就能够对其的真实性进行甄别, 才是最根本的治理谣言之道。这也是对传统科技媒体提出的更高要求。

参考文献

[1][2][3]严励, 胡冯彬.新媒体时代的灾难谣言研究[J].新闻界, 2009, 12 (6) .

关于天津港爆炸的 第10篇

危险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 装卸和存储保管过程中, 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坏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危险品管理不善极其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威胁生命财产、导致环境污染和破环, 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发展, 也严重威胁着社会公共安全。早期西方及其发达国家也发生过多起危险品爆炸事故, 这引起了他们的重视进而开始对危险品进行研究和管理, 如今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 国外更加重视对危险品的研究和管理, 各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和把关, 为社会发展做了良好的保障。而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 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科技发展水平都存在一定的差距, 而对于危险品的管理上也不能完全没有纰漏。现阶段我国由于技术和管理上的欠缺, 因此在许多中小企业中仍然会发生安全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笔者在搜集资料过程中发现, 大多数学者对于危险品的研究针对的是运输物流管理而缺少在生产、存储等其他方面的研究。

二、危险品管理存在的问题

危险品事故的发生是与多方面都有关系的而不是单一的, 学者夏丽丽在《浅论国外危险化学品物流发展对我国的启示》中提到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部门繁杂, 相互之间要求难以达成共识, 国家法律法规不完善使得企业无参考可遵循。[1]学者王正文在《我国危险品物流管理对策研究》中指出我国工业城市原料需求增加, 相关知识和管理技术以及安全意识薄弱[2]。

1. 国家法律体系不健全。

国家下属机关对危险品生产企业的监督与监管不严格, 在发生危险品爆炸事件时, 没有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由于国家机关和系统庞大, 不可避免在上传和下达消息中, 信息传达不到位。

2. 企业监管不足、专业技术欠缺。

企业工作人员由于专业性不高或个人因素, 从而导致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 对生产各个环节在监管和考察等方面存在不合格管理行为。个别企业内部对待员工的管理制度不严格、对待员工的待遇过低、以及工作环境等都有可能影响危险品质量不达标。

3. 企业追求利益的后果。

部分企业存在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错误方向, 不顾全局。例如, 在生产过程中盲目生产, 只追求数量不顾质量。不按危险品的规格进行安放, 留下后患。

因此, 当今国内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无论是企业还是国家都有待于学习西方先进国家的先进管理体制与国际接轨。

三、影响

天津港滨海新区的危险品爆炸事件是近年来我国发生的较大的一次安全事故, 给当地及其附近区域都造成了影响。

1. 经济受损。

此次爆炸中, 集中于天津的汽车企业损失严重。天津港作为北方最大的港口在对外贸易上受损, 房地产、旅游业、重化工业等相关产业受到冲击, 同时给当地政府重建公共设施增加了压力。

2. 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严重。

据调查, 事件发生后, 危险品超标严重, 周围水质受到污染, 大量鱼类死亡, 空气、土壤污染等等, 环境污染不利于整个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并且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3. 公共设施损害严重。

爆炸中心区及其周边地区的交通设施等都遭到严重破坏, 公交、轻轨停运, 公共场所不能正常运行, 给相关部门的管理及其民众的出行都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工作和休息。

4. 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原本由于爆炸的发生已经给人们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心理畏惧不安和恐慌, 一些网站用户借此机会, 发布谣言, 增加群众惶恐, 造成恶劣影响, 极其不利于社会有秩序和谐稳定的发展。

四、对策及建议

首先, 国家应该建立健全关于危险品如何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避免法律法规不明确不规范, 加强监督与监管, 督促企业做好对危险品管理的细节监察。其次, 加强对教育、科学技术的资金支持和投入。加强与国外的技术交流与学习, 学习外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科学方法。再次, 企业应该做好各个环节的严格把关, 例如, 存储上, 可以借鉴国外的技术进行高技术存储, 分类存储, 以最大程度做到安全有保障。包装上, 做好各类危险品包装的区分标志、细则说明具体运用方法和用途。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提高监管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 提高员工素质和技术要求。在工作过程中实行实时、动态的掌握与监控。同时, 后续措施也不容忽视, 危险品企业应该保持与当地消防部门、政府取得较好的联系, 以方便发生事故时及时取得帮助。最后, 社会和全体民众要提高对危险品知识的认知, 明确危险品爆炸的危害, 以及爆炸事件发生后, 如何进行快速撤离和自救以及求助。

摘要:危险品管理如今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话题, 尤其是在2015年8月12日发生的天津港爆炸事件, 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据调查这次危险品爆炸的原因是由于仓库管理不善, 危险品堆垛而引起的火灾, 并且波及周边地区数十里, 持续时间较长人员伤亡较大。本次调查运用数据分析法、文献分析法、定性分析方法等方法对危险品管理的研究从现状、存在问题、事件影响等方面来进行论述, 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为危险品管理理论知识做补充。

关键词:天津港,危险品管理,对策

参考文献

[1]夏丽丽.浅论国外危险化学品物流发展对我国的启示[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4, (3) .

天津爆炸企业实际老板曝光 第11篇

近日,记者独家采访、接触瑞海公司五名核心人物:瑞海公司大股东李亮、董事长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只峰以及副总经理曹海军。通过深入采访,瑞海公司及其管理层的真实面目在抽丝剥茧中逐渐清晰,瑞海公司由一家普通仓库变身危化品仓库的过程日渐浮出水面,而爆炸背后的诸多疑点仍有待解答。

神秘的股东

“瑞海公司的老板是谁?”天津滨海大爆炸之后的一周里,人们都在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瑞海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李亮、舒铮,法定代表人为李亮。其中李亮持股55%,舒铮持股45%。2015年1月29日,瑞海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只峰。李亮、舒铮、只峰,他们三人中谁是瑞海公司的真正老板?

8月15日下午,记者在泰达医院住院部见到瑞海公司总经理只峰。只峰8月12日在爆炸现场受伤,随后被警方控制,记者见到他时正呈昏迷状态。其妻告诉记者,“只峰负责公司日常管理,没有股权,一个月领一万多的工资。公司的实际负责人一个叫于学伟,一个姓董。”

8月17日下午,记者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见到了被警方控制的瑞海公司大股东李亮。他在爆炸发生后的8月13日上午五时左右,在天津市市区内被警方控制。见到记者,34岁的李亮显得非常局促。据其介绍,他的家庭很普通,其父亲退休前是天津市东丽区老干部局的科员,他自己也不是瑞海公司真正的大股东。

“真正的大股东叫于学伟,是我表姐的老公。55%的股份是我替于学伟代持的”。李亮表示,自己“没有开过一次会,没有签过一个字,没有拿过一分钱”。采访中,李亮透露,不仅自己的股份是代持的,公司占股45%的股东舒铮也是替人代持股份,真正的股东叫董社轩,是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长之子。

8月17日下午,记者在看守所见到已被警方控制的董社轩。今年34岁的董社轩告诉记者,他是瑞海公司的二股东,通过高中同学舒铮持有公司45%的股份。董社轩说,其父的确是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长,父亲在2013年初发现患上肝癌,2014年8月已经去世。“之所以找人代持,是因为我爸在公安局任职,让别人知道了影响不好,而且当时我父亲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董社轩说。

董社轩告诉记者,“我先后投了1000多万,但并不负责任何具体事务。瑞海公司成立至今也没分过红,我每个月只拿1.5万元的固定工资。爆炸前我本来就已经打算退股了,今年春节期间公司聚会,喝完酒,我跟于学伟谈过一次,闹得很不愉快。他说,别着急,今年年底就能分红,结果还没分红就发生了爆炸。”采访中,曹海军也说:“公司真正的老板叫于学伟,董社轩偶尔来开开会,平时很少见他。”

谁是控制人

一场惊天动地的爆炸,将瑞海公司的“神秘控制人”从幕后推向了前台。记者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见到众人口中瑞海公司背后的“神秘控制人”、1974年出生的于学伟。据公安民警介绍,“爆炸事发时,于学伟和家人在河北旅游,接到电话后当晚赶回,未到现场即被控制,对爆炸的严重后果还不清楚。”

于学伟说,他是瑞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拥有公司55%股份,由妻子的表弟李亮为自己代持。他1994年进入国企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工作,2012年9月离职,离职前任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对危化品行业非常熟悉。

于学伟说:“我在酒桌上认识的董社轩。他爸是公安局长,他在港口混得开。”2012年末,从中化离职的于学伟找到董社轩,决定利用双方的资源共同创业。董社轩说,他2006年从一所军校毕业,此后卖过轮胎、承接过工程、进口过化妆品、卖过红

层层“通关”

从成立一家公司到获得危化品经营资质,瑞海公司用了一年半的时间。

据了解,瑞海公司成立之初只有普通物流仓库,2014年4月,瑞海公司拿到危化品经营资质。在此之前,瑞海公司陆续通过了消防鉴定、规划审批、安全评价、环境评估等一系列程序,从而获得了从事危化品仓储的资格。从程序上看,瑞海公司走过了所有应走的流程,拿到了所有应有的认证。

记者采访发现,在瑞海公司2013年申请建设危化品仓库时,消防部门出具的意见书显示“该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合格”,证明瑞海拿到了消防的鉴定。回忆起办消防鉴定的过程,董社轩说:“我的关系主要在公安、消防方面,于学伟的关系主要在安监、港口管理局、海关、海事、环保方面。公司成立时,我去找的天津港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说想做危化品仓储。当时我把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给设计的改造方案这些材料都拿了过去,很快消防鉴定就办下来了。”

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朱立明说,瑞海公司建设两个危化品仓库符合规划审批依据,拿到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关于安全距离,我们审批前参考了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朱立明说。记者获得的一份2013年12月10日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环评报告显示,瑞海公司拟把物流堆场改造成为一个集装箱堆场,项目建成后危险品货物年周转量2万吨左右。该报告认为,“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地区总体发展规划……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环评同样获得通过。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怀友说,瑞海公司取得了全国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天津市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的安全条件审查报告后,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安评结果对现场及结论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相关规定。

疑点重重

瑞海公司的惊人事故,或许并非偶然。在层层通关的背后,却也步步存疑。

——环评民意调查,神奇的“没有反对意见”

记者获得的瑞海公司“环评报告”显示,环评期间共向周边企业及居民发放130份调查表,回收有效调查表128份,“基本支持和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意见。”而记者采访中,没有附近居民曾看到这张调查问卷,此前也完全不知道这里是一个危化品仓库。对此,于学伟表示,环评的事他并未参与。

——换了家安评公司才拿到安评报告

按照国家安监部门2001年出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55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选址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

记者实地脚步测量发现,万科清水港湾小区与该仓库直线最近距离约为560米,而该仓库与轻轨东海路站距离也仅约630米。董社轩表示,“当时做安评时,第一家安评公司说距离居民楼太近,不符合规定,安评做不下来。后来于学伟说别管了,他来弄,后来又换了家安评公司,结果就弄下来了。”不过于学伟却表示,安评的事并不是他具体操办,具体不清楚。

记者采访发现,外界质疑颇多的安评报告,相关部门至今仍未向社会公开。

——资质:爆炸前有半年多没有危化品运营资质但仍正常运营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2014年4月,瑞海公司才首次获得天津市交通部门批复的危化品经营资质,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6日。而该公司正式获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是在2015年6月,也就是说,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的8个月中,该公司没有经营危化品的资质。

于学伟说,公司此前拿到了经营危化品的试运营资质,到2014年10月份到期。公司经营危化品的正式资质是在2015年6月拿到的,此前有大概半年多的时间没有拿到交委的资质,期间公司危化品业务正常进行没受到影响。

于学伟说:“当时试运营资质到期后,公司没有办延期。一方面觉得正式资质很快就会批下来,另一方面觉得很多其他公司都没办延期,有的拖的时间比半年更长也没人管,就没当回事儿。”

关于天津港爆炸的 第12篇

一、研究背景综述

(一)研究方法

天津爆炸事故迄今已有1年左右,其间有不少新闻传播领域的研究,大多从舆论、突发报道、政府舆情应对、互联网传播等视角进行探讨,但鲜有从框架理论入手进行报道文本的分析,也没有中外媒体的对比研究。而伴有人祸因素的灾难通常具备更多政治敏感因素,有助于分析政治建构与新闻建构之间的关联性。

本文借助的框架理论起源于贝特森,其后被戈夫曼引入了社会学领域,并逐渐成为传播学领域定性研究的重要理论。戈夫曼将框架定义为“个人组织时间的心理原则与主观过程”,而新闻制造的过程就是“将日常生活的现实图景纳入框架之中,以便于对社会情境进行理解和反映”。[1]而塔奇曼认为社会意义在社会互动交往中形成并慢慢成为一种共识,这种共识可以被转化为制度化、组织化的规则和程序,并理所当然地被用来作为判断行动或组织生产的资源。[2]

(二)样本选择及原因

本文以路透社和新华社为研究对象并加以对比。国际媒体对于天津港事故都给予了广泛关注,总体来看,路透社报道最为丰富,且其善于报道经济类新闻,新闻专业主义程度较高。相应的国内媒体就定位到新华社,后者在国内享受最多的采访资源,对爆炸事故现场的接触和报道更有优势;是大部分媒体的转引对象,且作为党办媒体有更强烈的政治属性,这在框架建构中是可以观察到的重要倾向。

事故发生于2015年8月12日夜间11点30分左右,路透社在英国,比北京时间晚8个小时(夏令时),但两家媒体都是从8月13日开始有报道。因此,时间点选择从8月13日开始。在路透社和新华社的官方网站以“天津”为关键词,以8月13日为起始日期查询,可以搜索到大量关于爆炸事故的新闻报道。为了研究的可行性以及可操作性,将新闻发布的时间区间定为8月13日~8月15日的3天时间,无论灭火还是对被困人员的救助都在前三天较有进展。

出于文本分析的考虑,剔除了图片新闻、数据新闻、一句话短消息等缺少足够文字内容的新闻。因此,最终采样数量分别为新华社86篇、路透社32篇。

二、话语分析

新闻作为以文字形式固定下来的物理呈现,能够传递信息与意义,因此新闻具有话语属性,报道的话语可以折射出媒体对知识规则和社会认知的运用,描摹出报道语言的系统性和清晰程度,这种描摹可以从文本视角和语境视角进行分析。文本分析是对各个层次上的话语结构进行描述;语境分析则把对这些结构的描述与语境的各种特征如认知过程、再现、社会文化因素等联系起来加以考察。[3]

通过对路透社和新华社在天津港爆炸事故报道的文本分析,本文试图探索其语言运用的特点与倾向性,从而印证其建构新闻框架的事实。

(一)文本分析

1. 报道主题。

在对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报道中,尽管事实主体都与爆炸本身有关,但每篇报道都有一个或多个主题,涉及爆炸后的现场状况、救援情况、原因分析等。在对路透社和新华社的样本稿件进行总体考察后,发现它们存在不同的报道集中区域。

(1)新华社。新华社报道以消息、通讯、特写等体裁为主,篇幅都相对较短,因此报道的主题都很集中。对其86篇报道进行梳理后,总结出:第一,事故现场与伤亡损失类(21篇,占比24.4%)。这类报道集中关注事实层面的内容,以爆炸现场的描述、死伤人数的报告、经济损失等为主。第二,指挥救援与政府工作类(41篇,占比47.7%)。这类报道着眼于对爆炸现场的救援状况进行描写,强调政府各机构力量的参与与协调,覆盖了消防部队、解放军、武警、环保部门、工信部门、医疗卫生部门、气象部门等国家机构。第三,社会救助类(12篇,占比14.0%)。这类报道突出表现社会各界对于爆炸遇难者与受伤者的自发救助行为。第四,个体特写类(7篇,占比8.1%)。这类报道从个体视角出发,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消防员战士、爆炸事故亲历者、幸存者等进行较为细致地采访报道。第五,其他类(5篇,占比5.8%)。涵盖了评论、爆炸事故衍生的社会新闻、知识普及性的文章等无法被准确归类到以上4种类别的报道。

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新华社最关注政府救援工作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共计41篇,占据了报道总量近一半的比重。对于救援力量不断增加的报道尤其显著,如“国家级核生化应急救援队赴津参与滨海爆炸事故救援工作”“解放军、武警消防官兵驰援爆炸事故一线”等。这种报道注重救援行动和政府执政能力的展现,希望达到稳定社会情绪、减少恐慌的效果。

在社会救助这一类主题的报道中,不太寻常的几篇涉及台湾组织的援助信息。毋庸置疑,此次突发事故后不仅有来自台湾的捐助,其他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都必然有所表示,然而新华社格外着墨于台湾,“海基会、国民党中央对天津滨海爆炸事故表达关心与慰问”等报道在社会救助类中占比很高。显而易见,这背后有政治因素的影响,两岸关系血浓于水的讯息,在灾难中体现显然是最好的。

个体特写类的报道数量并不是很多,但格外具有人情味,侧重于描摹消防员工作状态的高危险与高强度,具有人文关怀。对于事故亲历者的报道也具体且微,通过对个人或者一个家庭在爆炸后短短时间内的遭遇,以小见大地展现普通居民在突发灾难中的反应和无助。对新华社这类惯用宏大叙事的媒体而言,能够关注到普通人的体验正是对其报道固有风格的完善,有利于塑造亲民的媒体形象。

其他类别的报道并无过多特色,其中让人意外的是一则评论文章,这是新华社在前三天的报道中的唯一一篇评论性报道,带有很强的批判色彩。这篇题为“塘沽大爆炸天津依然是座没有新闻的城市”的评论,虽然是新华网地方频道所发,但同样属于新华网的“领地”范畴,应该被视为其态度表达。这则意在批评天津当地媒体不作为、缺乏新闻报道的文章在与政府其他部门尽力救灾的对比中格外醒目,强烈的负面报道主题也是对新华社以往报道框架的一种突破。

(2)路透社。路透社的报道总体数量不及新华社,但其中许多报道篇幅很长,因此主题并不局限于某一类或者能被新闻标题完全概括,长报道通常会出现2~3个主题。通过对路透社32篇报道主题的归纳,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事故现场与伤亡事实类(8篇,占比25.0%)。这类报道以事实信息为主,描述爆炸事故现场。第二,救援进展与政府作为类(13篇,占比40.6%)。这一类报道着眼于爆炸事故的救援工作展开如何,同时关注政府部门或领导人的行为表现。第三,经济损失及经济运行类(14篇,占比43.8%)。这一类报道集中关注爆炸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情况,以及天津港码头的运行现状,中国经济与股市与天津大爆炸相关的变动。第四,归因究责类(6篇,占比18.8%)。这一类报道试图探讨导致爆炸的责任主体是哪些、导致二次爆炸的原因又在哪里等等。第五,个体特写类(1篇,占比3.1%)。与新华社的主题基本一致,通过对爆炸事故亲历者、消防救援人员的采访,完成对爆炸事故牵涉主体的群体描摹。

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路透社对天津港爆炸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中国政府的救援行动报道最多。其本身就长于报道经济类新闻,而经济损失在新华社报道中少见,但路透社格外关注。例如,着眼爆炸导致的附近企业车辆损毁、相关企业估算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受理相关理赔,如“Allianz,Zurich receive damages claims from firms affected by Tianjin blasts”,并关注天津港码头货物灭失以及货运状况、企业营业状况,如“China port blast hits iron ore deliveries,tanker operations”。受天津港爆炸影响,股市产生的变动也是路透社报道的主题。

救援进展与政府行动类报道是路透社另一个关注点,报道意图却与新华社不同。新华社着重渲染政府负责任、有担当的执政者形象,路透社却反其道而行之。在救援报道中,路透社最关心消防员伤亡,如“Authorities lose contact with36 firefighters at China blast site:”,虽然中方也报道消防员死伤人数,但避免过多谈及,因为消防员大量伤亡意味着对爆炸扑救方法的否定。路透社未规避这一问题,甚至将中国官方媒体关于消防员的死伤报道进行集纳,组成这一主题的报道。

此外,新华社对于救援进程的报道并不直接,通常以不断投入消防力量来弥补,避免提及火势难以扑救,对于爆炸的状况往往报喜不报忧,大多报道“明火基本扑灭”。路透社则指出救援过程不断受挫,消防员对于爆炸物完全不了解,某种程度上是在以性命做赌博,路透社在对消防员的采访中对这一主题也有所涉及:“The lack of awareness about the chemicals as well as the safety protocols in dealing with them illustrate how illprepared the fire fighters were”,并提到了不仅仓库存在诸多危险,还没有任何监管。

在归因方面路透社报道得更多、更充分,新华社在极少报道中提到“企业负责人被控制”“原因仍在调查”,或转述国家主席习近平的要求时提到“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失职追责”等,并没有深入思考造成爆炸事故的原因。路透社则将问责对象明确化,转引安监部门官员对于瑞海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言论,指出瑞海公司在2013年就违反了相关仓储安全测试,不具有运营资质,“The report said it had inspected more than 14,000 containers in total and found that 29 from the five firms had failed the packaging checks,with the main problem being inappropriate‘danger’labeling”,并关注到政府部门的监管漏洞。对于二次爆炸的发生,路透社更是直接地将矛头对准组织扑救的机构,虽然以“China defends initial response to chemical fires after port blasts”为标题,却在文中予以了来自专业人士的反驳,实则将归因对象直指救援组织者和该说法的维护者。

2. 消息来源。

新华社86篇样本稿件全部为自采新闻,没有转引其他媒体的报道。只在少量报道中援引来自《新京报》的部分事实信息,如“另有权威渠道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事故中有2名战士牺牲”,不涉及观点信息的转载。

路透社作为国际性的通讯社,其报道也均为自采新闻。在报道中的消息引用基本来自中国媒体,尤以新华社居多,约20%的稿件中有内容来自新华社,此外还引用了来自CCTV、《人民日报》、北京电视台、天津港或环保部门的官方微博。路透社的报道通常引用1~2个消息源的报道,且一定都会有自己的表述。

但路透社对消息的引用非常谨慎,每一条非自采获得的消息都注明了来源,表明自己并非以完全赞同的姿态进行转引,只作为报道中可供参考的内容。并且很注重对于中国媒体机构的属性界定,如在引用央视的报道时会加上前置定语“official”,新华社定语则为“state-run”,指明其是国营媒体,而《人民日报》被加上后置定语“the ruling Communist Party’s official newspaper”,强调该报党媒属性。可见路透社尤其警惕中国媒体的政治属性,且自己的新闻框架建构与中国媒体存在显著差异,这种差异与政治框架的构建存在紧密相关性。

3. 词频分析。

两家通讯社对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报道有一些使用频率较高的词汇,这些词汇折射了媒体的报道风格偏向,也反映了其框架建构的思路。本文对这两家媒体的样本报道进行了实词词频统计,并将属于同一单词的不同变形如复数形式、第三人称、过去式等归为一类,选取排位前20的词汇,结果如表1、表2。

两家媒体前20个高频词汇部分较为一致,主要针对爆炸现场事实信息的描述,如天津、爆炸、消防、仓库、安全等,说明提供事实都是媒体报道重点。

而在新华社的高频词中,救援、事故、官兵、消防员、安全、搜救等词反映其更关注救援工作和力量投入,强调政府部门的领导力。而路透社的高频词还有official(官方)、chemical(化学物质)、area(地区)、city(城市)、safety(安全),显然从更宏观的层面来报道,人们、安全、城市等词说明了在路透社的框架建构中有更多人文关怀的因素,强调对环境的关注。国有、媒体、新华也是路透社的关键词,说明其新闻报道的信息源构成,主要来自中国官方媒体和官方机构。

总体而言,两家媒体都较注重对于天津港爆炸事故的事实框架建构,同时新华社偏重于救援框架的搭建,而路透社则更注重人情味,二者都不存在明显的意识形态色彩,这也与事故本身的性质有一定关联。

(二)语境分析

1. 口头反应。

在两家媒体的报道中,除了各自引用一部分来自其他媒体的报道,还有各自采写稿件中的采访对象选择存在一定差异性。

新华社采访对象以官方工作人员为主。例如,在环境监测中,以“北京市气象台高级工程师张明英”为采访对象,周边海域的水质监测只选择“国家海洋局”。事实上,不论水体还是空气污染都与普通市民息息相关,但新华社回避了对普通人的采访。显然因为水质、有毒物质等问题都容易引发恐慌,出于维稳目的,新华社会选择官方机构和专家,保证其回答不易引发骚乱,这些机构的权威性身份也能安抚普通市民的情绪。对于不敏感的话题,新华社会选择普通人作为采访对象。在一篇失联人员家属的报道中,就以小人物为切口进行采访,引用了当事人的许多原话。

不同于新华社大量选择政府部门或官方人员作为采访对象,路透社着眼点通常在刚刚经历过爆炸的普通人。例如,在关于空气质量的采访中,路透社选择了一个49岁的建筑工人Li Shulan,他说自己有点害怕,并告诉记者被老板要求戴口罩,“I do feel a bit afraid.It definitely doesn’t feel good.As you can see our boss is making us wear masks”。在空气质量问题上,路透社报道为“官方拒绝谈论污染问题”,显然与新华社的报道出现矛盾,可见路透社在这种问题上并不信任中国的“权威机构”,普通人的正常反应更值得他们采访,而对幸存者处境的关怀,也暗含着要求中国政府问责处理责任主体的意图。[4]

2. 互文性。

互文性这一特点基本只在路透社的报道中出现过,新华社并未涉及。互文性首先体现在路透社对中国媒体属性的描述,强调中国媒体的国有化特质和政府背景,这在前文已经提及过。

互文性的第二点则体现在路透社对于类似天津港爆炸事故的过往爆炸事故的提及。这种情况的出现不是很多,但路透社在至少3篇报道中都反复提及“Industrial accidents are not uncommon in China following three decades of fast growth.A blast at an auto parts factory killed 75 people a year ago”,没有明确指出是哪一起爆炸,但大多数读者都可以回忆起2014年8月江苏昆山的粉尘爆炸事故,也造成了重大伤亡,然而不出一年时间,天津再次发生类似爆炸。这种叙事策略明显在提示读者中国的快速工业化进程并不平稳,屡屡发生严重灾难性事故,将天津爆炸的发生背景扩大化到社会进程的层面,一定意义上也是对于事件责任和冲突框架的建构。

3. 评论与预测。

纵观新华社的86篇报道,除了一篇评论文章,没有其他带评论色彩和预测性质的文章,基本都是对特定事实的表述。而路透社的报道中,间或有数篇文章会以带有一定评论性质的语言掺杂其中,或是直接评价、给出对某问题的未来走向判断,辅助对于某些事实信息的理解。

对第一次救援过程中消防队员被要求用水灭火的报道,路透社采访参与救援的消防队员、化学安全方面的专家、引用新华社等媒体的报道后,认为“But even the inspections by government agencies would not address a fundamental problem—the fact that extremely dangerous materials should not be stored together”,相当于对用水灭火究竟是否正确的问题给出了一锤定音的回答。

路透社还有许多预测性的话语不会直接表述,而借受访者之口表达,保持自己的相对中立,避免预测失败。例如,在“中国坚持港口爆炸后化学品着火的初始扑救措施”报道中,援引了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回应,“The lessons are extremely profound”,至于这个教训是否真的足够深刻,路透社不置可否。

三、框架选择

通过以上的文本分析与语境分析,可以窥测到新华社与路透社在报道天津爆炸事故中的框架建构倾向。在对各自的报道样本进行数量上的统计后,可以大致看出两家媒体在框架选择上的比重差异:

程度上已经反映了其认为应当追责的对象,并详细分析了爆炸和二次爆炸的一些问题所在,更符合新闻专业主义的需求,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此外,冲突框架是路透社涉及较多的框架之一。用水扑灭爆炸现场正确与否、消防员安危由谁负责、消防员家属诉求被政府部门漠视,以及相关部门对媒体采访的拒绝都是冲突

从表3、表4可以看出,事实框架都是两家媒体着力建构的框架,不论是爆炸现场、救援状况、伤亡数量、天气情况等都是重要内容,但对于事实框架的侧重差异显著。路透社的事实框架比重更高,而新华社的比重只有路透社的一半左右。

新华社的报道中,领导力框架近乎和事实框架同等篇幅比例的内容,这可以说明新华社作为党办媒体,依然具有较强的意识形态色彩,必须强调灾难事故中的政府形象塑造与维护。这种维护不仅在增援部队、政府部门上做到面面俱到,而且国家领导人的形象极为重要。而路透社的报道中,并不会具体关注中国的政府部门做了哪些实际救灾工作,但国家主席是其着重点突出的,常常在标题中体现。

人情味框架也是新华社等国内媒体在报道灾难事故中的常用框架,社会对于受灾地域和民众的积极援助是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的体现,也是展现人文关怀的内容。而责任与经济框架不是新华社关注的焦点,这一定程度上因为只搜集了前三天的报道,依然以事实和救援层面的报道为主体,还未深入探讨追责问题与经济损失,但这也不能完全为其辩护。《新京报》等媒体就在事故发生后的极短时间内就发表了非常深刻而有力的追责报道。

同样地,道德框架与冲突框架在天津港事故中的报道中也不多见,新华社理所当然地会规避负面报道,因此极为少见冲突框架,道德框架在这次事故中没有明显事件,仅有一个广西网民利用微博诈捐遭到了谴责的案例关联性较大。值得注意的是,新华社对政治框架的建构较多,尤其侧重于台湾的相关报道,明显是希望达成政治框架搭建,借此机会在一定程度上修复海峡两岸政治关系。

路透社的框架选择较新华社更少一些,基本不存在道德框架与政治框架。除了最关键的事实框架建构,重点就在于经济框架的搭建,爆炸事故会带来怎样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关的国际贸易、中国股市都着墨很多,这也与其国际媒体的定位相关,中国的经济走向并不能独善其身,对国际环境的影响关联甚密。

路透社的另一个重点在于责任框架,这也是新华社短板。尽管在报道中没有非常尖锐地指明责任主体是谁,但路透社通过对瑞海公司的描述、对相关责任部门的作为描述,在一定框架的组成事件。这一框架的建构意在说明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救援与善后工作并非顺利,有关部门也没能真正负起责任。尤其对消防员编制问题的追问凸显了更严重的问题,是对中国整个消防机制的诘问。这种冲突框架的建构,恰恰消解了新华社所希望建构出的领导力框架。

四、对比总结

新闻事实是媒体框架建构的呈现。不管是新华社笔下的中国政府全力救灾,还是路透社笔下的天津港救灾问题不断,媒体对于新闻事件的呈现方式都由其所选择的框架而限定。也正是这种新闻框架的不同,带来了不一样的社会建构,给公众创建了不一样的拟态环境。

而这种框架本身形成的偏向性,必然带来框架所建构出新闻事实的偏向性。尽管框架的选择并不存在标准答案,但不可否认以新闻专业主义为目标的框架建构可能更符合作为媒体所应当追求的目标。这就意味着,新华社在官方意识形态影响下的框架建构比起路透社的框架建构,恐怕更加偏离了客观性的要求。当然不可否认路透社在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报道中无法剔除其固有的意识形态干扰与刻板成见。此外,如果说事实框架是可能处于中立的框架建构,那么冲突框架的建构则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公民知情权的保障,尤其是在灾难事故中,如果事实框架之外的重心落到了归顺意识形态与政治框架的制约,那必然会对新闻真实性造成极大的损害。因此,冲突框架的建构以及责任框架的建构,都应当是灾难事故中不可忽略、不可被模糊化的报道内容。

摘要:新闻是被建构出来的事实,因此不同媒体对于同一新闻事件的报道存在不同的建构框架。在天津港爆炸事故中,新华社和路透社作为中英两国的媒体代表,可以从文本分析、框架建构、语境分析等角度发现二者报道的差异,并且其各自建构的新闻框架都存在一定倾向。

关键词:天津港爆炸事故,框架分析,文本分析,语境分析

参考文献

[1]孙彩芹.框架理论发展35年文献综述——兼述内地框架理论发展11年的问题和建议[J].国际新闻界,2010(9):18.

[2]盖伊·塔奇曼(美).做新闻[M].麻争旗,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193.

[3]托伊恩·A.梵·迪克(荷).作为话语的新闻[M].曾庆香,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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