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域的还原范文

2024-06-26

场域的还原范文(精选3篇)

场域的还原 第1篇

博客与文化场域

博客文化是网络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融合了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和生活观念的最新因素, 是独具个性魅力且内容丰富多彩的时尚文化, 是全球化背景下, 多元文化的一种存在形式。博客的发展大致上可以分为萌芽阶段、以业内精英和舆论领袖为主的成长阶段、普及阶段, 最后到成熟阶段, 博客将成为一种互联网时代的生活方式。它的兴起标志着中国互联网正在从商业化向社会化迈进。博客这种全新的文化场域的出现, 有利于促成中国网民文化活动的相对自主性, 使之逐渐从受商业权力的支配中解放出来。

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里, 青年占网民的绝对多数, 其中, 高中 (中专) 及以上学历的知识分子群体是博客的主体。博客是信息时代的产物, 是知识权利时代的标志。套用布尔迪厄的话说:是历史的和社会的条件使得所谓具有相对自主性的文化场域的出现成为可能。博客既是网络文化场域的生产者, 也是网络文化场域的消费者。这个空间赋予了网民特有的自主性, 没有了传统观念的束缚, 昭示着知识权利时代的民主与自由, 是网民张扬个人价值、体现个人存在、拓展个人视野的精神家园。在博客成为大众化的网络生存方式后, 它会毫无疑问地成为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方式之一。这一新兴的公共空间, 在各种信息沟通和参与过程中, 从深度和广度方面具有了超越传统新闻传媒的能力, 为网民通过检索全面了解所需要的相关信息、研究时事政治, 更好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供了更便利的条件。

博客场域的社会安全阀功能

社会安全阀是西方社会冲突理论中用以表示社会冲突积极作用的概念, 是现代冲突论的重要成果。美国冲突理论的代表L.A.科塞明确提出和阐述了社会安全阀概念。社会安全阀是指各个社会都存在着这样一类制度或习俗, 它作为解决社会冲突的手段, 能为社会或群体的成员提供某些正当渠道, 将平时积蓄的敌对、不满情绪及个人间的怨恨予以宣泄和消除, 从而在维护社会和群体的生存、维持既定的社会关系中, 发挥与“安全阀”一样的功能。故亦称社会安全阀制度。他的社会安全阀概念带有明显的社会心理学特征, 强调消除心理紧张在解决社会冲突、排除敌对和不满情绪中的作用, 并根据心理学关于对立、紧张情绪可通过向替代性对象发泄而予以消除的观点, 提出了安全阀制度发挥作用的机制即“替罪羊机制”, 主张将人们的敌对、不满情绪引离原来仇恨的目标, 用其他替代性目标和手段, 使他们得以排放和发泄。社会冲突论者认为, 这是一种对所有社会都具有普遍意义的特殊心理 (思想) 疏导理论。

人与人之间从社会属性和其占有的社会资本来看, 本身就有很大的差异性, 这种差异的存在, 就使得人们对于政府的政策有着自己不同的理解和看法, 当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表达时, 慢慢地就会形成一种社会张力。这种张力的作用就好像是向一个气球里面打气, 里面的气体越多, 它的体积就越大, 随时都有爆裂的可能。但又不能否认的是, 社会张力从另外的角度看, 又是推动社会进步、加速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 就好像如果气球中没有了气体, 那么它也就无法再升上天空。“安全阀”理论是现代冲突论的重要成果, 它认为社会应该保持开放、灵活、包容的状态, 通过可控制的、合法的、制度化的机制, 使各种社会紧张能够得以释放, 社会诉求得以回应, 社会冲突得以消解。它将保障社会运行安全, 为堵塞的河流开凿一个河道, 及时排泄累积的不满情绪, 以避免灾难性冲突的发生———博客就具有这种安全阀的功能。

博客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情绪发泄的场所。社会是由个体组成的, 个人的心理和行为对整个社会的运行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尤其是当个体的心理行为趋向与社会倡导的价值取向发生冲突甚至背道而驰时, 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心理压力。它所导致的社会行为更多地基于压抑的惰绪, 往往产生负社会效益。当一个人具有良好的心理平衡机制时, 这种情绪就不会变成危害社会的行为;当一个人无法摆脱压抑情绪的控制时, 就需要外界为其创造一定的排解宣泄的环境和条件。在这时, 博客就可以充当人们情绪发泄的“排气孔”。当人们及时、适当地让不满情绪和不同意见在自己的博客上进行宣泄时, 就防止了矛盾和冲突的过度压抑和聚集, 进而也防止了矛盾和冲突的总爆发, 保持了社会稳定。

博客为人们提供了利益表达和沟通的渠道。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化, 社会分层呈现经济、政治、文化等多元标准并存的格局, 出现了复杂多样的利益群体。各个利益群体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 为了协调各利益群体的利益, 就必须保证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畅通无阻。政府需要及时、客观地了解社会上存在的矛盾和不满情绪, 从而及时、有效地制定矛盾应对和缓冲的对策。同时, 各个利益群体之间也需要在思想、信息、感情等方面进行交流, 这样有助于避免或减少彼此的误会, 增加各个利益群体相互间的信任感, 进而实现社会的稳定。

博客为人们进行社会求助提供了有效途径。在社会生活中, 一个人的力量往往过于弱小, 在个人遇到单凭自己的力量难以克服的困难时, 可以通过博客来发出求助信息。博客具有传播性和开放性, 一个人用博客尽情表达时, 他的言论就将在全球互联网内传播。个人的遭遇可能在民众的帮助下, 或者在社会舆论的支援下得到比较顺利的解决, 这样, 个人就不至于因求助无门而对社会采取比较极端的手段。

可见, 博客的兴起不仅帮助政府打开了更为深入和广泛了解民生、民情、民意的“窗口”, 也丰富了解决民生问题、疏通民意、增加社会和谐性的渠道。

博客的社会安全阀功能运行的特点

在了解了博客的社会安全阀功能后, 我们还需要分析博客发挥社会安全阀功能运行的特点,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探明博客在发挥社会安全阀功能时的优势, 以及存在的那些需要我们克服的缺陷。

博客对网络空间的普及性。博客可以说是一种“零进入门槛”的网上个人出版方式, 即博客满足“四零”条件:零编辑、零技术、零体制、零成本。“零编辑”, 博客“把关人”的缺失却保证了人们的利益诉求可以得到最真实的表达;“零技术”, 只要会申请免费邮箱的人, 基本上都能够快速掌握博客的使用, 从技术层面上为普通人发布信息开拓了渠道;“零体制”, 可以节省现实社会利益表达的环节和约束;“零成本”, 保证了不同经济状况的人在利益诉求上的平等权利。正是博客的“四零”条件, 既保证了人们在进入博客以及发言上的平等权利, 能最大限度地体现民主, 同时也保证了沟通渠道的畅通无阻。沟通渠道是社会安全阀机制的排气孔, 这种渠道越畅通、越广泛, 人们对经济、社会不平等作出反应的可能性或必要性就越小。

博客的平民性、开放性和互动性。在传统媒介中, 一些利益群体处于明显弱势的地位。博客的平民化特征, 使得社会各个群体都有平等的机会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这样, 许多新问题、新矛盾通过博客就能及时反映出来, 容易在它们处于萌芽状态时给予化解、疏导。同时, 博客的开放性和互动性可以使不同利益群体看到其他利益群体的需要, 也可以在互动中实现相互间的理解。

博客在发挥社会安全阀功能时, 通常是不能完全把矛盾消除在博客上的。比如, 利益群体在博客上发出自己的正当利益诉求以求得自身状况的改善, 除了在博客上得到舆论支持外, 这个群体更需要在现实中改善他们的境遇。而要改善他们的境遇, 可能就需要许多部门的通力合作, 甚至需要相关体制的转变, 等等。

博客对社会政治经济秩序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肯定博客正面功能的同时, 还应看到博客的攻击对社会政治经济秩序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当下, 博客不可避免地带有意识形态的鲜明印痕, 也容易招致不同思想形态的争鸣。与西方国家的博客相比, 我国的博客正处于萌芽和发展壮大时期, 具有某种过渡性, 存在无目的性、自主性程度不高、人云亦云、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在为政府提供专业资讯方面还很不够, 还未形成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而且目前某些博主所弥漫的攻击性信息带有极强的负面性, 背后存在一些动机不纯的造谣者。博客所引发的一系列负面社会问题值得更多人士反省。

参考文献

[1].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 江西人民出版社, 1956年版。1.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 江西人民出版社, 1956年版。

[2].帕森斯:《社会体系和行动理论的演进》, 山东人民出版社, 1977年版。2.帕森斯:《社会体系和行动理论的演进》, 山东人民出版社, 1977年版。

立案司法场域的解析与完善 第2篇

关键词:立案大厅;司法职能;建筑格局

一、立案大厅司法职能与建筑格局的深度耦合

笔者认为,立案大厅的司法职能与建筑格局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具体的司法职能决定着大厅的格局设置,而大厅的格局设置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其司法职能。因此,我们在研究立案大厅的职能定位和建筑格局这个问题时,应当充分认识到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并以其为研究的基本进路。

一方面,司法职能是决定建筑格局设计的最主要因素。立案大厅的司法职能是建筑格局的灵魂。立案大厅的建筑格局设计不能脱离司法职能要求而一味地追求标新立异。司法职能是决定建筑格局设计的最主要因素,包括建筑空间大小、空间容量、空间形状、空间质量、格局设置等等方面的要求。司法职能定位清晰是司法建筑格局设计科学合理的先决条件。

另一方面,建筑格局是实现司法职能的载体。一定的功能要求采用与之相适应的空间组合形式才能满足其使用要求。就立案大厅而言,这种空间组合形式就是立案大厅的建筑格局,只有通过综合运用空间组合、比例尺度、色彩质感等建筑艺术语言,才能充分实现立案大厅的司法职能。

二、立案大厅格局设计的基本原则

1.符合建筑学的要求

立案大厅是一种司法建筑,其格局设计首先要符合建筑学的基本要求。

(1)实用性。最为平实的实用性是建筑设计的精髓所在,这也是建筑设计不同于其他艺术形式的最主要方面。脱离实用性的一味追求创新和美感设计,无异于舍本逐末。立案大厅是立案活动的发生场所,因此其格局设计都是围绕立案的职能展开,内部空间大小、区域分布、装饰设置都应当有益于该功能的实现,应当避免一味追求在框架机构上的特殊的艺术效果,而大大降低了立案大厅的实用功能。

(2)艺术美感。建筑的生命力在于建筑的时代美与人的审美趋于一致,与时代文化相交融。立案大厅的格局设计在保证实用性的前提性,应当体现法院的文化特色和地域特征。为置身于立案大厅的群众能够感受到温馨舒适的氛围,办事能够心情愉悦。立案大厅可以通过适当的比例和尺度,围、透关系的处理,采用对比、平衡、色彩、色调等多种方式,使其充满美感,符合大众的审美取向。

(3)舒适性。科学的建筑应当让居住其中和使用该建筑的人群感到舒适自如。部分法院的立案大厅,光线昏暗,空气流通差,高度宽度比例严重不协调,若长时间待在其中,让人感觉非常不舒适,心情容易烦躁。作为公共场所的立案大厅的格局设计对自然采光、气流通畅、高度宽度等内容都要充分考虑,让人感觉舒适自在。

2.符合立案大厅司法职能的要求

(1)安全性。司法建筑是人流聚集的区域,应当首先考虑安全的因素,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大厅内的人员能够根据格局走势和标识,迅速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要考虑大厅的格局设计有利于监控系统采集图像数据,做好行为的预判。

(2)公开性。司法建筑是对全体民众开放的场所,具有公开性。立案大厅作为人群密集的司法建筑,在设计格局布置时,要充分考虑大厅的公开特点,立案窗口等公共区域都应当公开透明。

(3)人性化。立案大厅的设计应当具有人文关怀,使当事人步入其中,就能感受到法院的亲和力和人性化。在细微处体现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司法关怀,方便当事人诉讼,拓宽纠纷解决渠道,提升司法效率。

三、综合性立案大厅格局设计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当前,人们越来越关注合理的设计在公共设施中所起的关键性作用。立案大厅格局的模范设计需要解决好区域划分、合理的窗口设计等问题。

1.区域划分

法院是高度组织化的司法建筑,区域划分是格局设计的关键。因为立案大厅具有三大职能:立案、矛盾化解和诉讼服务,而这三种职能的实现应当在三个不同的区域。因此,格局设计需要将在保证每个工作区域的独立性同时,将这三种不同功能的区域有机结合起来。

2.窗口的合理设计

笔者认为,因为窗口业务的办理涉及个人隐私,应当使用带有隔间的全封闭窗口。这样,当立案法官和当事人之间进行沟通交流,特别是询问私人信息时,当事人就无需手挡文件,窃窃私语。柜台本身应当具有较深的宽度,便于整理文件和填写表格。

3.立案大厅空间围、透关系的处理

立案大厅如果四面都是墙壁,势必会使在场的人员产生封闭、压抑的感觉。如果四面临空,则会使人感觉开敞、明快、通透。由此可见,立案大厅四壁是围是透将直接影响到大厅内人员的精神感受和情绪。笔者认为,立案大厅应该是开放式的便民服务大厅,应当给人一种开阔优雅的视觉效果,空间设计上以透为宜。对着朝向好、自然环境优美的一面,可以通过使用玻璃幕墙的方式达到通透的效果;而对着朝向不好、环境不好的一面,则可以使用实墙围住。

4.色彩、色调与质感的处理

处理好立案大厅色彩、色调与质感的关系,对人的精神感受具有重要意义。暖色可以使人产生紧张、热烈、兴奋的情绪,而冷色则使人感到安定、幽雅、宁静的情绪。明度高的色调使人感到明快、兴奋。明度低的色调使人感到压抑、沉闷。立案大厅作为司法场所,应当给人以温馨宁静的感觉,可以采用上浅下深的明度较高的冷色调原则来处理(天花最浅,墙面稍深,地面最深)。

5.采用合适的照明设计

立案大厅应当结合不同人群和各个区域不同功能的照明需求,设置不同的照明标准。例如,在窗口的柜台区域,办公人员需要审查材料,当事人需要书写文书,对窗口照明的等级要求较高;在当事人休息区域,需要营造温馨舒适的氛围,过于炫目的照明会让人产生不适,应当采用较低等级的照明(参见表1)。

6.噪音的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的标准

驳杂社会场域的行为艺术乱象 第3篇

一、行为艺术的病态延续——以艺术之名

行为艺术出现在欧洲20世纪的现代主义艺术运动中, 作为一种艺术家特定的精神表达方式而延续至今, 如今, 在很多的行为艺术节、艺术现场、甚至公众场合的公开表演等都能看到艺术家们的行为艺术。那么作为一种文化舶来品, 行为艺术是怎样被当代行为艺术家表现和重建自身的, 以及在其延续至今的发展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及其变化, 该如何发挥其应有的艺术功能为公众空间输送新鲜的艺术血液、丰富大众的精神领域以及展示给公众积极的有效的艺术价值, 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

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延续至今的行为艺术发展过程中, 我们看到展示病态和怪异行为艺术现象的依然存在, 依然大行其道的以对人身体的伤害、摧残来表达的对个人身体极限的挑战;再者依旧是对自然事物, 尤其是对动物公然的折磨、杀戮、伤害来表达其所谓的观念、意义;对事物日常意义的攻击、背离以及对主流事件、事物伟大象征意义的摧毁等。于是我们便不得不发出这样的疑问:难道行为艺术就是要亘古不变的展现裸体、自残、暴力, 并且不必在乎是否触及道德底线?行为艺术依然只能被理解为是疯狂的艺术吗?下面我们看一下至今延续的一些激进行为艺术作品的表达。

在中国早期的行为艺术家中, 张洹可谓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胆表达内心深处不妥协的“身体叙事”践行者, 其非常有名的《为无名山增高一米》《二分之一》《65公斤》《风和水-纽约》等早期的行为艺术作品, 无不为后来的所谓行为艺术家们开启了血腥、裸露、极端叙事表达的先河, 他认为身体才是生存体验唯一的直接途径。继而, 一些更加令人作呕的行为艺术作品也继而堂而皇之的登上了当代行为艺术的舞台, 如当时震惊社会的前卫艺术家朱昱, 其在作品《袖珍神学》《献祭》《食人》《植皮》等作品中惊人恶心的表演;艺术家何云昌在2010年10月10日实施的行为作品《1米民主》中在身上开了一道长1米, 深0.5CM至1CM的伤口;2014年在北京798艺术街区举办的OPEN国际行为艺术节上的行为艺术表演, 依然有血腥的、身体伤害的、裸露的、疯狂的所谓行为艺术表演。传递恶心、残忍、伤害的所谓“作品”给公众, 我们不禁要发问, 所谓的艺术家们究竟是在揭露丑恶还是彰显丑呢?而我们又该如何审视?

这正是行为艺术在中国发展了三十余年后的当下依然存在的实质性问题, 很多行为艺术家们以为自己用极端的表达彰显着其所谓的独特的精神向度, 而其实问题在于, 在今天媒介布控的新媒体时代, 公众的注意力似乎已经转向了艺术家所展现的个人或疯狂或变态或刺激或不可理喻的生活方式和怪癖的展示中, 而所谓的艺术魅力也就消失殆尽, 而有些急于成名的所谓艺术家们为了扬名天下便纷纷竞相效仿, 靠制造神秘感、惊奇感、异类感捕获公众眼球, 于是便呈现了更多的血腥、恶心、自虐、自杀、他杀等等哗众取宠的所谓艺术事件获得媒体的青睐, 进而以艺术之名义肆无忌惮的进入大众的视野, 达到其或一夜成名或个人私欲的发泄或博取大众眼球等一系列目的, 进而导致大众对行为艺术的误解。

再者, 如今在充斥着各种暴力、怪诞、色情、恐怖等等不良行为方式的传媒时代艺术现场, 我们看到一些行为艺术血淋淋的让人畏惧和恐惧的表达方式, 似乎艺术家们煞有其事的提出的是很深刻的关于人性、关于自然、关于未来、关于民主和自由等对人生价值、立场问题的追问, 然而他们用残酷和杀虐、血腥、恶心、灭绝人性等方式来揭露的问题, 是不能够真正的化解矛盾的, 反而会挑起一些人的不良用心, 而实质上也毫无艺术性可言, 只是以艺术之名, 不断地引起人们的恶心和反感, 而最终这些恐怖的、极端的行为方式是无法触及人们内在的灵魂的并无法引起人们任何实质意义上的反思的。

二、新一代行为艺术发展的戏谑化——主体精神的消蚀

陈履生在《走火入魔的前卫艺术》中曾说, “不管何种艺术的行为如何前卫, 只要以艺术的名义, 就应该在‘艺术’的范围之内, 这个底线就是艺术的生命, 是艺术和非艺术的界限, 包括不能超越社会道德和法律, 不能超越人性和公共利益。”1

而很多当下的所谓行为艺术家展示给人们的是让人眼前一亮进而头脑发昏不知其所以然的“作品”, 在新一代行为艺术家的“作品”中, 我们看到了其不同以往的“转变”, 虽与之前的暴力的、自虐的、反抗的等行为艺术主调都无关, 却更加让公众陷入一种“在下沉中狂欢”的预言里, 当下的行为艺术已然“失落了精神向度而堕落为玩闹”, 于是我们看到了各种关于行为艺术癫狂的、无底线的、无节操的、不忍直视的戏谑式“游乐”, 且总是和各种稀奇古怪的社会类新闻归列在一起, 让大众屡见不鲜。

从2004年何成瑶以胶带捆绑赤裸的身体做全身运动进而让胶带开裂、脱落的《广播体操》, 到2005年四川高校41位在校男女学生在成都某高尔夫球场草坪的露天全裸作品《@41》, 它们似乎为一些跃跃欲试的“后起之秀”们开启了这样一个先河, 于是随之而来的在我们视野所及的更多类似荒唐滑稽的行为艺术作品便一哄而上:

2008年杭州的先锋艺术家及所谓的女权主义者“海容天天”裸体坐在铁笼里在工人的推行下绕行798艺术区并随货车到市区表演连续十天的行为艺术;2009年度最令人震撼的作品, 片山《你选择强权, 你选择吃屎, 我选择美食》以及2009年7月在浙江嘉兴南湖裸体的艺术家追魂演绎的《炸天》;2011年欧志航《那一刻》的裸体俯卧撑系列行为艺术;以及2011年的“敏感地带”行为艺术展和成力行为艺术作品《艺术卖比》;因2013年3月至5月, 于深夜在北京望京街道裸奔而迅速蹿红网络的“裸奔哥”厉槟源, 经过无数篇新闻报道已为大众所熟悉;2014年8月, 厉槟源又身扛充气娃娃, 并把身体涂成蓝色, 再度深夜裸奔;2014从8月9号到9月13号, 行为艺术家周洁在北京现在画廊的展厅里进行了为期36天的钢丝床裸睡;2014年12月6日街舞老师陈柯帆在张家界武陵源核心景区的悬崖边裸身跳起了舞蹈, 该男子全裸跳舞称是表演行为艺术, 让舞蹈回归自然。

这诸多“畸形”发展的行为艺术现象背后的问题值得人们去更加深入的思考。我们不得不去反思这些所谓的艺术行为展示给人们的是什么, 反思真正的行为艺术为何。难道表演猥亵的、色情的、裸露的、不堪入目的丑恶行为就能让人们去进行深刻反思进而还原给人们一个纯净的精神世界吗?而站在大众的视角来看, 这些例证带给人们的, 不过是更多扭曲的价值观, 肤浅粗糙的表演也不过让公众对社会环境的理解更为狭隘化, 且很多作品是对受众心理极限、伦理道德底限的挑衅, 只会让人去质疑这些低俗的、无聊的行为难道就是艺术吗, 艺术就是展示“另类”“异端”吗, 艺术就是建立在毫无底限的践踏人类尊严和道德的基础上吗, 艺术就是极端的矫揉造作、大胆妄为、无所顾虑吗?

在全球化信息传播的新世纪里, 娱乐和消费联手为人们打造了一个全新的丰盈的无所不有的符号世界, 当下的各种手机客户端、网站的新闻媒体等也打着各种招牌乐于为人们营造购物、求新、猎奇的理想生活坐标, 为大众不断膨胀的欲求寻求消费社会中虚假的“幸福”人生指南。而媒体们乐于呈现的吸引大众眼球的各种“花边新闻”也就成为了媒界满足大众口味的重点, 因此, 各种爆炸性的、刺激性的、窥伺性的、恐怖的、色情的等等夺人眼球的事件也就作为一种娱乐符号进入了公众领域。我们应当看到, 在行为艺术戏谑化的发展中, 艺术家们主体精神的丧失而带来的现代社会民众整体精神张力的下沉, 进而找到有效的解决之道。

三、当代行为艺术的价值探寻

诚然, 当代行为艺术也不乏一些对生命、对存在、对自然等普世与终极价值的深刻体悟的行为艺术作品, 如在2014年的第十五届OPEN国际行为艺术节上, 部分艺术家们也展现了很多关于人性的、人类生存空间的、自然环境的种种关乎人类命运的思考的作品:如地沟油问题, 人类生存境遇的陌生化问题以及对人类日常生活、未来命运的反思, 对人类精神困境的思考等。

在视觉图像泛滥的时代, 人们生活在一个“眼球效应”空前强大的、信仰被景观社会所淹没的社会, 艺术更应关注的是传递给人们精神世界的诗意栖息和心灵的归宿以及终极问题和价值的思考, 而当下很多行为艺术家们通过“不走寻常路”的调子以“重口味”及“三俗”标准来博取大众的眼球只能使行为艺术沦为一种被调侃的另类工具, 真正的行为艺术不应是靠故弄玄虚来吸引大众眼球, 而要本着艺术家个人生活经验, 注入与现实相连的真实内容, 反映社会的人情风貌, 进而满足当代人的精神需要。

刘欢曾说, 流行的东西如果不是美好的, 便会成为流窜。在当代行为艺术的发展过程中, 我们似乎看到作为一种艺术活动, 其艺术性似乎已经被大众作为一种娱乐、嘲弄和付之一笑的事件在茶余饭后所消遣。而怎样娱乐大众, 赚取大众的关注度似乎也成了很多当代所谓行为艺术家考虑的最重要的问题。“泛娱乐化”的危害降低了大众的艺术品位, 扭曲了模糊的善、恶、美、丑的概念。在“泛娱乐化”恶心循环中, 一些行为艺术者陷入了对刺激、猎奇的追逐之中, 毫无社会责任感, 并因此误导了大众对行为艺术的理解。

“其实, 艺术的使命就是给每一个入场者去质疑日常生活的不合法, 去怀疑金钱、名誉、权力等等我们倾尽一生为之奔走呼号的东西的真实价值。在世俗中久浸的生命将在艺术的涤荡下得以澄清, 而不堪重负的疲惫的心灵将得到诗意的栖居。”2而这正是当代艺术家们创作出花样繁多但精神内涵却相当贫乏的作品的原因, 中国文化传承的丰厚土壤在他们的艺术作品中正逐渐变得贫瘠无力, 这才是我们当下的艺术所应当真正去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赫伯特.里德 (英) 艺术的真谛[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2][美]弗·杰姆森.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 (唐小兵) [M].陕西师范大学, 1986.

[3]刘福森.蓝海.消费主义文化价值观的后现代解读[J]自然辩证法研究, 2002.

[4]孔明安.从物的消费到符号消费.鲍德里亚消费文化理论研究[J].哲学研究, 2002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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