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

2024-08-27

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精选12篇)

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 第1篇

一、楼市交易回升,后市宏观经济拉动作用有限

全国范围内,房地产市场的供需总量基本均衡。数据显示,7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均价分别同比增长18.9% 和6.9%。特别是今年第二季度以来,一线城市房价率先反弹,其中尤以深圳房价涨幅最为明显。在这轮量价齐升的背景下,可以想象热点城市的去库存压力多少得到缓解,反观二三线城市,由于前期库存压力过高,需求仍得不到明显改善。结合以下几点我们判断后市房价回调概率增大, 对下半年宏观经济的拉动作用有限。

(一)全国数据比较

1.二手房价走势

据中金标准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116个城市房价上涨的城市为61个,相比6月份减少24个。对比5、6、7月份的Reivi100指数来看,7月指数环比几乎没有增幅,后市全国房地产投资收益趋向收窄的概率增大。具体到二手房价格走势上,各别重点城市比如北京, 二手房均价在7月已经开始回调,环比跌幅近1.54%。

2.土地购置面积和成交价

统计局数据显示,1-7月份房地产企业土地购置面积同比下降32.0%,土地成交价同比下降25.6%。对照上半年(1-6月份)的统计结果,购置面积和成交价降幅均有小幅收窄, 分别收窄为1.8%和3.3%,暗示房地产开发商购地意愿商有所增强。

3.商品房销售状况

统计局数据显示,1-7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6.1%,增速比上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6.9%,住宅销售额增长16.8%。房产交易回暖。

(二)政策调控力度

楼市刺激政策无论是从2014年的“9·30” 开始,还是从2015年“3·30”,一系列的降息降准力度之大已经被认为是史无前例。后市还有多少调控空间可以利用不得而知。

但从近期央行对汇市的多次操作,比如8月11日兑美元开报6.26,且连续3个交易日大幅下调人民币中间价,当周重挫近3.0% (见图1),创下近20年来之最。将人民币自2005年起长期对美元升值的预期打碎。 有评论认为,贬值信号很可能会触动前期在国内规避美元贬值风险的热钱神经,它们大都以房产的形式存在。

二、小结

据了解,截至8月15日,北京二手房8月上半月成交近8800套,环比上月同期减少至少10%。暗示短期购房需求动能正在逐步消退,也暗示后市房价冲劲会有不足。除此之外, 宏观政策和经济层面上的变化也会间接的对楼市的未来走向产生影响。

(一)人民币贬值利空楼市

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下跌已经是事实。 从中短期看,继续贬值的可能性依旧很大,个别投资机构预估还有5%-10%的贬值空间。出于这样的预判,以投资为目的的国际资金会因人民币贬值而很可能退出楼市,尽管这些资金的份额占整体中国房地产市场比例愈来愈低,但对房价后市的走势会产生消极影响。

(二)宏观数据继续疲软

宏观经济总体疲软,通货紧缩。根据海关总署8月的最新数据,7月份我国进口同比降幅8.6%,出口同比降幅更甚,为8.9%。尽管央行口径外汇占款已连续7月负增长(见图2), 但从最新公布(7月末)的外汇占款看,降近3000亿元,创降幅单月历史纪录。介于国内宏观经济总体疲软和美元下半年加息预期下, 近期降准概率增大,这将或许加剧人民币贬值压力。

(三)房地产税法立项抑制购房需求

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 第2篇

近年来的国际直接投资活动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跨国购并仍然是国际直接投资的主导方式。统计表明,2001年世界直接投资的急剧减少,首先是跨国公司之间的购并大幅度下降所造成的,但是,由于跨国购并额的下降幅度与全部直接投资流入额的下降幅度相近,前者在后者中所占比重并没有降低,跨国购并仍然是最主要的投资方式。

第二,IT投资是引发国际直接投资波动的决定性因素。IT产业购并投资的快速增长曾经是90年代后半期国际直接投资的显着特点之一,2000年该行业购并增长对全部购并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2.8%。另一方面,在2001年跨国购并的下降额中,仅IT投资购并的下降额就占了55.5%(日本贸易振兴会《贸易投资白皮书》,2009年9月)。2009年起IT商品和服务开始进入缓慢复苏阶段,但是由于海湾战争的影响,国际着名机构(美国高技术调查公司IDC)已经将原来IT产业投资6%的增长预测值下调为3.7%(《中国经济时报》,2009年4月1日),据此估计,短期内IT相关的直接投资仍然难以出现较快增长。

第三,流向发展中国家的FDI比重有所提高。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直接投资占全部直接投资的比重,1997年曾经达到41%,但以后逐年降低,2000年仅有17%。2001年,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直接投资虽然也出现下降,但由于下降幅度明显低于发达国家,使得所占份额上升到28%。主要原因在于流向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以绿地投资方式为主,而这种投资受发达国家资本市场波动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

第四,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引资竞争日趋激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出现两极分化倾向,2001~2009年,中国、菲律宾、印度等国家仍然保持了较大幅度增长,其中中国2009年的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已经上升到发展中国家流入总量的37%(根据世界银行《2009年全球发展金融》,2009年4月2日;另外,2001年中国吸收外来直接投资占发展中国家的比重是23%);其他发展中国家(地区)的下降幅度很大。二是墨西哥作为NAFTA(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同时又与EU(欧盟)建立FTA(自由贸易协会)关系的发展中国家,吸引直接投资方面成效突出,在连续几年增长的基础上2001年再增86.1%,占世界FDI总额的比重也由0.9%提高到3.6%,表明已经加入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中国家在吸收直接投资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三是各国竞相采取更为开放和优惠的吸收外资政策,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注意。

二、周边国家吸收外资政策的新特点

(一)韩国的外资优惠政策 90年代中期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韩国政府开始改变以往限制外资流入的政策,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外商投资。首先是大幅度放宽行业准入和各种限制性规定,其内容:一是放开准入行业,在所有1058个行业中,仅有近海渔业、沿岸渔业、广播电台、电视台等4个行业禁止外资进入,其他全部放开。二是放开关于外方持股比例的限制,1030个行业允许外方100%持股,只有24个行业有不同程度的比例限制。三是取消过去对外资企业持有土地用途和面积的限制。四是放宽关于外国投资者投资资金下限的要求,目前的规定是投资资金不[文秘站-中国最强免费!]得少于5000万韩元(约5万美元)和投资比重不得低于10%。

其次是实施外商投资的鼓励和优惠政策。1995年4月韩国开始实施新的《引进外资法》,将电子信息、电气机械设备制造、精密机械、新材料、生物工程、航空、运输、环境能源领域、社会基础设施等行业列为鼓励行业,此后在1998年11月又进行了补充。目前总共有533个行业被确定为鼓励外商投资领域。对于这533个行业,主要实施了以下优惠政策:一是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最初7年免征,以后3年减半征收的“七免三减”政策;二是对投资用机械设备免征进口关税、特别消费税和附加值税;三是对投资企业进口提供通关便利。

(二)泰国的外资优惠政策及其特点 按照泰国政 府2000年3月公布的《外国人事业法》,所有行业都允许外资进入,只是在43个行业外方持股比重或外方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重不得超过50%。其中绝对禁止的行业有9个,需要经过内阁会议同意并由商务部长批准的行业有13个,需要经过外国人事业委员会同意并由商业登记局批准的有21个行业。绝对禁止外方持股超过50%的领域包括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农业、果树园、渔业、药草采集、文物交易拍卖、佛像和僧钵的制造和贩卖、土地交易等。

按照泰国的产业分类,鼓励外资进入的行业有126个,第一类是26个农业和农产品加工行业;第二类是18个采掘业;第三类是16个轻工业行业;第四类是22个机械、运输设备和金属制品等行业;第五类是电子、电气机械零部件行业;第六类是15个化学、造纸、塑料等制造业;第七类是20个服务和公共事业行业。对鼓励类行业的优惠程度根据投资地区有所不同。所有外资企业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包括:从盈利之日起的3~8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在免征期内发生亏损可以从优惠期结束后的税前利润额中扣除。其次,还根据不同地区对外资企业给予不同的机械、原料进口关税减免优惠政策。

(三)日本的外资企业鼓励政策 不仅发展中国家通过优惠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一些发达国家也开始在这方面进行尝试,日本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日本从80年代中期实行资本项目自由兑换以来,基本取消了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但是由于其国内企业之间所特有的序列纽带关系,以及人工成本高昂等因素的影响,外资进入相对困难。90年代以来,长期的经济萧条使得日本政府开始大幅度调整经济政策,希望通过吸收更多的外国资本给日本经济带来活力,尤其是许多深受人才外流困扰的地方政府也准备通过积极吸收包括外资在内的投资者来本地投资,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1998年日本政府出台了一项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决定对157个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贷款,最高担保额可以达到企业全部资产的95%。此外,为了完善面向外资企业的服务体系,日本还在政府设置的企业信息服务机构“日本贸易振兴会”建立了专门的咨询窗口和网络。近年来,日本政府进一步提[:请记住我站域名/]出了通过制度创新促进结构调整、振兴经济的方针,其中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允许地方政府建立各种形式的“经济结构改革特区”,并通过颁布专门法律在特区内实施特殊政策。其中包括了以吸收外资为主要目的的“经济特区”。例如在日本冲绳县设立的“特别自由贸易区”,在吸引外来投资方面实施了以下优惠政策:一是区内企业可以从事加工贸易、保税(关税和消费税)加工产品并出口,如果产品需要在国内市场销售,企业可以在按照零部件、或按照成品自由选择一种税率缴纳关税。二是对区内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法人事业税、固定资产税、土地保有税等减免优惠待遇;其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规定:在开业后连续10年中企业所得税按照从企业所得中扣除35%之后的基数征收;照此计算,在前5年企业所得税率仅为22.9%,相当于法定所得税率(40.9%)的55.9%;后5年的所得税率平均为27.4%,相当于法定税率的67.0%。三是对制造业设备投资给予一定减税优惠,如可从企业所得基数中扣除相当于机械设备购入价值的15%、建筑物投入金额的8%;同时投资设备可享受特别折旧优惠。四是对区内企业吸收当地30岁以下年轻人就业给予特别补助和奖励,其中补助最长可享受两年,补助金额最高可达补助对象员工工资的1/3。五是区内企业还可以享受冲绳县的其他鼓励性政策优惠,如对制造业、公路货物运输、仓储、包装、批发商业、软件、信息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设计、自然科学研究等行业给予产地调查、清理和购置费用补贴等。该区从2001年建立以来,已经在吸收外来投资方面取得明显成就,其中包括来自德国、意大利、加拿大等国企业的投资。

除了以上三个国家之外,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和印度等国家都在继续实施、并:请记住我站域名不断增加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三、我国在引资竞争中面临的主要压力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各行业影响殊异 第3篇

9月15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公布了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涉及资源类产业、加工类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和涉农产业。本次调整后的税率升降兼有,涉及“两高一资”的产业出口受到负面影响,而技术密集型产业出口受到正面影响。

政策调整

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包括:进出口税则第25章除盐、水泥以外的所有非金属类矿产品以及煤炭、天然气、石蜡、沥青、硅、砷、石料材、有色金属及废料等;金属陶瓷,25种农药及中间体,部分成品革,铅酸蓄电池,氧化汞电池等;细山羊毛、木炭、枕木、软木制品、部分木材初级制品等。

降低出口退税率的商品包括:钢材(142 个税号)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陶瓷、部分成品革和水泥、玻璃出口退税率分别由13%降至8%和11%;部分有色金属材料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5%、8%和11%;纺织品、家具、塑料、打火机、个别木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非机械驱动车(手推车)及零部件由17%降至13%。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则包括: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 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税率由5%或11% 提高到13%。

将此前已取消出口退税以及本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资源公司影响各异

对资源类行业而言,受影响的主要是钢铁、有色及煤炭类上市公司。

142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下降3%。目前,中国钢材与国际钢材有着30%以上的价差,远远大于3个百分点。钢材出口可以通过提高价格转移成本。例如,中国和美国市场的热轧卷板的市场价格差是200多美元/吨,冷轧卷板市场价格差230 多美元/吨。出口钢材的价格上调3%,不会影响出口。而且此次列出的出口退税下降的142 个税号的钢材产品中,出口量相对较大的普通热轧板卷、冷轧板卷、10~20mm规格普通中厚板均不在调整范围之内。所以,此次出口退税的调整对企业的利润影响不大。

80个税号的有色金属产品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5%,其中铝制品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8%~11%,铜和锌制品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5%~8%。针对的是铜、锌、铝等大部分半成品,这些资源性产品能耗高、污染高和附加值低产品。这是国家继续限制资源类、能源类产品出口,鼓励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的政策的延续。但有色类上市公司受的直接影响不明显。

由于目前中国是铜和锌的净进口国,铜和锌以及铜材和锌材出口量仅占国内铜和锌消费量的6%左右,由于国内和国际铜锌价接近,降低出口退税应对铜锌出口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不过,由于国内需求大,对相关企业影响有限。

铜上市公司,如云南铜业(000878)和江西铜业(600362),已经在今年2月被取消了出口退税优惠,影响很小。锌业股份(000751)几个锌上市公司的出口比例都在8%左右,受其影响也不大。

长期来看,政策调整对电解铝企业却构成负面影响。目前,铝及铝材是海关所列的重点出口商品之一。由于国内外铝材价格接近,铝材出口退税的下调造成出口成本提高,带来的2%~5%的利润损失,国内铝型材大量出口的现状将发生改观,长期看对上游电解铝有负面影响。但电解铝的上游产品氧化铝因产能快速扩张导致价格下降,最终电解铝企业的业绩变化还待跟踪,目前上市的电解铝公司此次未受出口退税调整的直接影响。

取消了煤炭等商品的出口退税,而此前煤炭的出口退税率为8%。

目前,煤炭上市公司2006年煤炭出口合同已基本签订完毕,已签订的合同在2006年底前报关出口的仍可以享受原有的出口退税,因此,该政策并不影响煤炭上市公司2006年业绩。2007年执行的煤炭合同量不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优惠,要视新签订出口合同中煤价格是否能够上浮抵消出口退税取消导致的成本上升。但总体看会拉低上市公司业绩。

纺织出口遭遇打击

对于加工类产业而言,纺织品出口影响最大。此次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由13%降低为11%。海关数据显示,2006年1~8月纺织品服装出口913.5亿美元,预计2006年纺织品服装出口额达1370亿美元,同比增长约17%。

按下半年出口量占全年55%推算,第四季度纺织品服装出口约377亿美元,折合约3000 亿人民币。由于出口总额中包括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而加工贸易不涉及退税问题,因此,不受退税率下降的直接影响。而在目前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中,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的比例约为70∶30。退税率降低2个百分点,那么,第四季度全行业减少营业利润约42亿元。

以上只是简单的数字估算,实际上多数企业在与外商谈判时,出口退税率、棉花价格、人民币升值等因素的变动均可通过提高产品价格适度转移。不过,由于9月中旬才宣布下调出口退税,四季度订单通过提高出口价格而传递出去的可能有限。但另一方面,属于9月14日之前(含14日)已经签订的出口合同,出口企业可以选择继续按调整之前的出口退税率办理退税。由此推算此次退税率下调对纺织行业的利润影响应小于上面42亿元的估算。不过,明年的价格转移比例应会有更大的提供。

电子、医药利好

此次政策调整,对于电子、医药等技术密集型产业出口却是一个利好。

对于电子行业而言,电子元器件类中的片式阻容元件、薄膜电容器、金属永磁与其他永磁体、线路板、液晶显示板等19项;整机类产品中的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彩色视频投影机、数字电视设备、移动通信设备等31项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13%上调为17%。

在对几个相关子行业的影响方面,磁材与液晶显示板行业应该是受益最大的两个行业之一。对相关公司也带来较大的业绩提升。

目前,我国磁材行业在国际市场上已占有一席之地,我国磁材资源也比较丰富,相比国外企业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出口份额也已具备相当的规模。退税率的调整将有利于国内企业更积极地融入国际市场,改变在技术水平上仍处于劣势的状况。

液晶显示板行业是目前国家大力扶持的行业之一,但目前液晶价格一直保持在较低价位,加之国外企业的挤压,国内液晶行业处于尴尬境地,这次调整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液晶行业的发展,引导企业扩大出口,推动行业良性运转。

对于医药行业而言,维生素A、维生素E、其他维生素及其衍生物、含有青蒿素的中式成药等四类医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13%上调为17%。

整体来看,本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涉及到品种几乎涵盖了除维生素C以及B族维生素外的所有种类维生素产品,这对于新和成和浙江医药这两家国内最主要的维生素A系列产品以及维生素E生产企业构成了较大的利好,另外浙江医药的主打产品辅酶Q10同样在税率调整的范围内。

国内出口青蒿素类的上市公司包括昆明制药(600422)以及复星医药(600196)的子公司桂林南药等,但值得关注的是在相关税号中似乎查找不到昆明制药,该公司是否将会因此受利还待确认。

涉农产业扶持为主

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涉及到的农业包括农药及农产品。取消了25种农药及中间体的出口退税。

而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税率由5%或11%提高到1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国家的既定方针,农产品出口对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等具有重要作用。据测算,每1万美元的农产品出口,能直接和间接创造约20个就业岗位,以2005年的出口额计算,农产品出口共创造了5400多万个就业岗位。

上半年农产品出口增速放缓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粮食出口缺乏国际竞争力,出口大幅下降。因此,提高农产品加工品的出口退税,应该视为是国家对农业的政策扶持。而对相关上市公司能带来多大的收益,还待观察。

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 第4篇

一、不利因素

(一) 降低出口退税率, 会抑制出口, 造成对外贸易结构的扭曲。

增值税是由县、市、省以及中央这四个级别的政府来共同分享的。所以如果需要地方政府来一起分担出口退税的话, 就需要明确省级政府以及中央所占的比例。大多数的出口企业, 其产品绝大部分都是来自于外地, 因此出口所在地的企业就必须承担出口退税。

(二) 降低出口退税率, 出口企业的利润会下降, 成本会上升, 大大地降低了企业的出口积极性。

根据有关的专家测算, 每下调一个百分点的出口退税率, 我国的出口就会减少4.9%。企业的出口产品价格会提高, 成本会加大, 产品的出口额以及竞争力则会降低。有相关的统计报告指出, 我国大多数的出口型企业都会被退税政策所影响。比如说, 在2011年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将会由16%降低到11%, 减少了四个百分点, 但是只要减少一个百分点, 出口成本就会增加一个百分点, 这意味着做棉纺织服装外贸出口的企业其成本会提高四个百分点。纵使出口企业能够使用提高产品价格这种方式来避免市场冲击, 但是该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就会降低, 最终会影响到外贸出口。某些本来就只能获得微利的出口企业, 被出口退税率所影响, 就会放弃出口这个途径, 退出国际市场, 最终我国的出口总量以及速度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三) 降低出口退税率, 就会提高出口企业的定价以及成本, 致使这些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降低。

出口退税率所减少的幅度等于出口成本所提高的幅度, 这样一定会致使出口企业的利润降低, 并且在和外商进行谈判时, 所具有的优势就会降低。例如一些钢制品的出口退税率从13%下调到了5%, 有的甚至是从13%降为0, 大大影响了钢制品的外贸公司以及生产企业。

二、有利因素

(一) 对提高外贸公司的技术创新具有促进作用, 能够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优化企业的产业结构。

出口退税率的降低, 会直接的引起企业的利润降低、出口成本增大。退税率只要减少1%, 则出口成本就会提高一个百分点。而如果企业选择提高价格, 那么从价格这个方面就会降低在国际上产品的竞争能力。所以外贸企业只有增强核心竞争力、降低成本、进行技术创新、提高质量、创造本公司的特色、优化产业结构, 才能够在市场上立足, 提高在国际市场上所具有的占有率, 增强出口的规模。在政治上一定程度的降低扶持出口企业的力度, 则市场对企业的影响力就会增大, 企业会进一步的发展以及增强其竞争力。降低出口退税率, 就是减少出口企业的生存空间以及获利空间, 能使企业更加的自律, 防止出现部分出口产品使用低价竞争的方式, 并且能够提供给实力强、规模大的出口企业更多的市场机会。

(二) 退税率一旦降低, 出口企业一定会将卖价提高, 那么

欧盟、美国以及日本等国家就不能找借口对我国施行反倾销以及贸易堡垒, 从而使市场拓宽。我国的很多商品一旦出口到国外经常的遭受到反倾销的认定以及调查, 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外贸出口。其中很多的原因是由于国外的贸易保护主义, 但是也有我国的出口企业为了竞争压低产品的价格而致使的价格过低等原因。出口商为什么能够如此的压价呢, 其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我国的退税支持。所以调整了出口退税政策, 减少了退税率, 降低了国家的补贴, 在国际市场上我国的产品价格就会上升, 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我国出口商品的受到国外的反倾销认证以及调查的几率。

总结:我国当前的出口退税立法所具有的级次比较低, 对我国税法的执法效率以及权威性带来很多不良的影响, 比如说退税资金长时间不到位, 没有法律方面的保障;各个地区所进行的退税管理都是自成体系, 导致了很多的外部不规行为出现, 使得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产生了不良影响。出口退税是一种比较重要的财政手段, 能够大大的促进我国的对外贸易, 拉动我国的国内经济。因此我们需要提高出口退税的立法速度, 进一步完善以及充实出口退税法定程序的相关条例, 构造出一个非常好的退税外部环境, 让其具备更强的可操作性以及适应性。

摘要:我国自从成为WTO的一员之后, 享受到了很多的世贸成员国权力, 但是我们需要承担的义务也应当完成, 也就是尽快地完善以及建立起适应WTO市场经济的相关法制体系。税收是我国的一项很重要的市场经济体系, 而出口退税作为其中的一部分, 严重影响着外贸经济。本文主要说明了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外贸经济的不利因素以及有利因素。

关键词:出口退税,外贸经济,有利因素,不利因素

参考文献

[1]曾志勇.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绩效评价与创新研究[J].湖南农机.2010 (07) .

[2]唐宗春.出口退税促进国民经济和外贸发展的实证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 (06) .

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 第5篇

摘 要:本文建立了短期模型--指数增长模型和长期模型Logistic人口增长模型,预测了2014年到2040年中国的总人口情况。其次,运用Leslie模型探讨了中国未来几十年的人口分组,即人口结构问题,继而采用老龄化指数分析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及其发展。在对全国人口问题进行过探讨后,我们又以此为基础,以青海的实际情况为例,建立合理的评价体系。

关键词:出生率;死亡率;指数增长模型;一元线性回归分析 问题重述

调整生育政策,被视为缓解“人口老龄化”,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手段。于是,我国采取“单独二胎”政策来调节这种现象。但是,单独二胎实施后,我国未来几十年的人口结构及老龄化程度又当如何变化呢?建立数学模型,预测实行单独二胎后到2040年我国人口数及人口结构、以及老龄化程度。并阐明“单独二胎”对青海(人口、经济、住宅、教育等)的影响。模型假设

1、把研究对象看成独立封闭的系统,即不考虑迁入迁出的因素对人口的影响。

2、忽略各种突发性事件,如车祸、地震等对人口总数的影响。

3、忽略经济,社会环境,政治坏境,资源等因素对人口的影响。

4、假设一定时期内人口增长率保持不变。

5、假设平均生育年龄为24~34岁,且24~34岁独生子女人数占独生子女总人数的比例与总人口中24~34岁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相等。模型的建立与求解

3.1 用于短期预测(2014~2020)的模型

200多年前,英国人口学家T.Malthus(1766―1834)调查了英国100多年的人口统计资料,得出了人口增长率不变的假设,并建立了著名的人口指数增长模型。

另外,指数增长模型与19世纪以前欧洲的一些地区统计数据有较好地吻合,迁往加拿大的欧洲移民后代人口也大致符合这个模型,另外用它做近期人口预测可以得到较好的效果。

记时刻t的人口为x(t),当考察的地区范围足够大时,x(t)是一个很大的整数,为了利用微积分这一工具,将x(t)视为连续的可微分的。记初始时刻(t=0)的人口为x0。假设人口增长率为常数r,即单位时间内x(t)的增量dx/dt等于r乘以x(t),于是得到x(t)满足微分方程

0xx(0)rx,dx/dt==

由这个公式很容易解出

ert0xx(t)..=

为了估计指数增长模型中的参数r和x0,需将(1)式取对数,得

0lnxa,lnxy,arty==+=..以t为横坐标,y为纵坐标,利用Excel表格,选定数据(国家统计局),插入图表,具体选项为“XY散点图”中的“平滑散点图”。则得到以下图表:

由上图可知,2000~2010年,y与t有很好的线性相关,2011~2013年,y与t有很好的线性相关。在此,我们取2011~2013年的数据来估算指数增长模型(1)中的参数r。

以t为横坐标,y为纵坐标,利用Excel表格,选定2011、2012、2013年的数据,插入图表,具体选项为“XY散点图”中的“平滑散点图”。再在表格中“添加趋势线(线性类型)”,并在添加趋势线选项中选“显示公式”和“显示R平方值”,则在曲线图中自动添加出方程y=rt+a及R2。得到下图:

由上图得到方程:

y=0.0049x+11.811

由上式得到:r=0.0049

由第六次人口统计资料显示,截止到2012年,我国独生子女家庭突破一亿,总人口中25~34岁人数所占比例为14.87%,由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在生育阶段的独生子女,想要二胎的人群大约占50.1%,预测2014年独生子女家庭想要二胎的比例为:g*50.1%

因此我们得到:“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后,2014年人口增长率的增量为:

8810*607250.1%)/1.3*g*10*(1r=Δ

所以Δr=0.00275

所以“单独二孩”实施后的人口指数方程为:

r)t(r0exx(t)Δ+=

3.2 用于长期预测(2020~2040)的模型

长期看来,任何地区的人口都不可能无限增长,即指数模型不能描述、也不能预测较长时期内的人口演变过程。当人口到达一定数量以后,增长就会慢下来,即增长率变小。因此,我们引入阻滞增长模型――logistic模型。分析人口增长到一定程度后增长率下降的主要原因,自然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对人口增长起着阻滞作用。

阻滞作用体现在对人口增长率r的影响上,使得r随着人口的增长而下降,所以,若将r表示成x的函数,r(x)应该是一个减函数。

dx/dt0x)0(x,x)x(rdt/dx==

于是对r(x)做一个最简单的假设:

r(x)=r-sx(r,x>0)

为了确定s的意义,引入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所能容纳的最大人口数量mx,当人口到达mx时人口不再增长,即增长率r(mx)=0,带入r(x)=r-sx,得:

r(x)=r(1-x/mx),联立上面的方程得到:

0mx)0(x),x/x1(rxdt/dx=.=

将上式用变量积分法求解得到:

rt-0mm1)e-xx(1x)t(x+=

则实施“单独二孩”后,改造公式为:

t)rr(0mme)1xx(1x)t(xΔ+..+=

根据1991年,中国科学院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发表的《中国土地生产能力及人口承载能力研究》显示,中国的人口容量约为16亿,所以xm=16亿。

以2020年为0年,2021年为第一年,以此类推,求解2021~2040年的人口,整理得下表:模型的检验

1.对一元线性回归检验

此处检验了年份与总人口之间的相关性,下面以另外的一组年份与人口的关系为例说明检验方法。首先把收集到的1990年到2000年数据,画成“散点图”;接着,我们可以观察散点图上点的分布规律,拟合一元线性回归线。

从下图的拟合程度可知年份与人口呈线性关系,即可得出结论:短期内人口自然增长率几乎不变。

2.对指数增长模型的检验

为了验证指数增长模型x(t)=x0ert的准确性,我们查找了2000年到2005年的人口数据,进行了以下验证。利用x(t)=x0ert(经计算,r=0.0056)计算出2000年到2005年的拟合人口数,得下表:

有图可以看出,指数增长模型所预测的拟合人口接近于实际人口数,所以,指数增长模型所预测的人口总数准确性很高,其预测得出的数值可以令人相信。

参考文献

[1] 谢金星,姜启源,叶俊.数学建模(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63―173

[2] 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tjsj/pcsj/

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 第6篇

为了缓解全球金融危机不断蔓延对出口企业造成的重大冲击,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7月30日发出《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8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从11%提高到13%,同时对其它相关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作了调整。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0月21日、11月17日、12月29日分别发出了《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进一步调整了包括服装、纺织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以及部分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由调整前的5%、9%、11%、13%、17%五档变为了5%、9%、11%、13%、14%、17%六档。出口退税作为一项鼓励出口的对外贸易政策,能有效刺激出口量的增加。然而。出口退税对出口的促进作用是有局限的,企业应该客观而准确地认识出口退税对出口的影响,利用好政策带来的机遇,同时努力开辟企业赚取利润的其它渠道。本文拟从出口退税的作用以及其局限性论述出口退税对出口企业的影响,对企业在危机中把握方向,保持并挖掘潜在竞争力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出口的作用分析

出口退税是指一国政府将出口商品中所包含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商,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竞争的一项出口鼓励措施。出口退税的经济思想颇为久远,最早可以追溯到重农学派的先驱阿吉尔贝尔,他最早提出了对出口商品免税的思想,现今世界各国都广泛采用出口退税政策,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附件1至3明确规定出口退税不能视为出口补贴。由于各国的间接税税率不同,只有不含税的商品进入国际市场,才能保证竞争的公平性,因此各国可以全额退税也不违反WTO规则。

1出口退税能降低企业成本,扩大出口量。出口退税是政府通过让渡出口产品的增值税的全部或一部分来提高企业的利润空间,从而扩大出口。中国从1985年实施出口退税政策以来,曾多次对这一政策进行调整,其中20世纪末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那次调整与2008年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调整有很多相似之处,最大的特点就是平均退税率提高了,而且取得了明显的政策效应。1999中国出口连续8个月负增长,在退税政策的刺激下,急剧反弹,实现全年同比增长6.1%,同时政策的时滞效应也带动了2000年出口增长22.7%。2008年这次出口退税政策实施后,相关产品的出口困境有所缓解。商务部数据显示,2008年12月份政策调整涉及的商品整体出口合计544,5亿美元,同比增长4,8%,占中国出口总值的比重由前11个月的45,8%上升至12月份的49,0%。其中服装、塑料制品、箱包和灯具出口均表现为加速增长。

2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能给出口企业传递政策信号。出口退税提高,能加速出口增长,出口退税调低,将减缓出口增长。然而,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除了影响企业实实在在的利润之外,还能给企业传递政策信号。为了缓解贸易顺差带来的各种问题,并促进国内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中国财政部2007年7月1日起大幅调低了2268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取消了553项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这次调整主要是涉及到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的产品和一些低附加值的较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这就给相关企业发出信号。应及时调整产业结构,顺势应变,努提高企业的竞争了。在这次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同样也给企业传递了信号。出口退税提高了,政府扶持的信号给了企业信心,纺织企业、鞋帽企业、家电企业等纷纷调整经营策略,加强内部管理,重新走向国际市场。

3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能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每次出口退税调整都是针对不同产品实行差别退税政策。2008年出口退税新政策根据不同产品国际竞争力和产品类型特点,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了结构性调整,提高了部分纺织品服装商品、部分劳动密集型商品以及部分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取消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胂产品、紫杉醇及其制品、松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这表明了政策对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高附加值产业的支持。对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实行差别待遇,有利于推动出口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

二出口退税政策的局限性分析

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出口退税政策对于扩大出口、恢复企业信心、调整产业产品结构能起到一定的作用。然而,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的作用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影响出口的因素很多,出口退税只是众多因素之一而已。企业通过出口退税政策的优惠获得利润空间并扩大出口量,而影响企业出口量的因素还有很多,如企业的产品定价、企业的工资成本、企业的财务成本等,还包括企业所面I临的国际竞争环境、国内经济贸易政策都影响到企业的出口。其次,出口退税受政府财政收入的限制。随着出口的增长,出口退税额也迅猛增长,这就意味着要求财政预算安排更多的指标用于退税。而财政收入无法与退税基数同步增长,这就给政府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再次。出口退税过高不利于企业创新。过高的出口退税率,让企业片面依靠政策的扶持,出口企业只需保持原有的技术,就可以照样生存。而低附加值产品是引发近年贸易摩擦的主要原因,技术创新和提高附加值进而提高价格才是企业应付激烈的国际竞争的根本手段。

三企业的应对策略

波特在他的“钻石”理论里面提到政府对提升国家竞争优势的作用。政府能在经济发展中起催化和激发企业创造能力的作用,而政府政策和行为成功的要旨在于为企业创造性提供宽松、公平的竞争环境。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目标就是为了创造一个有利于企业竞争的宏观环境。出口企业应该全面、客观地看待退税政策的作用,以此为契机,重整旗鼓,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新途径。

1利用好出口退税政策提供的利好,抓住机遇渡过难关。随着企业全球化竞争的加剧,加之生产要素价格的不断上升,许多行业都进入了“微利时代”。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许多出口企业面临困境,接单就意味着亏损,所以部分企业不得不关停。出口退税的提高,直接增加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企业可以放心地接单,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也表明,政府下定决心要帮扶相关出口企业,并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如完善企业信贷等促进企业融资的政策。出口企业应该利用好出口退税政策带来的优惠。积极寻找企业发展的出路,走出金融危机带来的寒冬。

2积极创新,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促进产品升级。

出口退税政策的作用是有限的,企业不能过分依赖政策,应寻求更有力的途径追求利润,提高竞争力。如果企业墨守成规,继续在低价格、低附加值的产品上挣扎,很难摆脱被淘汰的命运。而如果企业能积极创新,开发新的产品,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以提高在国际市场的议价能力,以高品质、高价格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便能减少金融危机带来的损害,并最终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3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渠道。面对全球金融危机,企业应积极开拓新的市场,将损失减到最少。一方面,金融危机对各国的影响不同,出口企业应有意识地开拓并扩大受金融危机影响不大的新兴市场,以此来弥补欧美市场出口额急剧下降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出口企业可以转变营销理念。通过出口转内销,在国内市场寻找出路。

参考文献:

[1]赵杰,出口退税的作用分析与政策选择[J],生产力研究,2006(4)

[2]张伦俊,祝遵宏,我国税收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兼谈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效应,国际贸易问题,2005(4)

[3]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 第7篇

一、粮食保护价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1997年后期, 中央政府推出了所谓的“粮食保护价制度”, 其目的是保护粮食的生产者、保护农民收入和保持粮食生产能力。保证粮食是政府制定的价格, 国家保证以保护价格收购农民向国家出售的任意数量的特定产品, 并且保护价格通常要高于市场价格。通常由国有粮食企业对农民的粮食以国家定价或者保护价格收购农民愿意销售的所有粮食, 以取代国家收购定购粮。国有粮食企业已包括运营成本在内的价格销售所收购的粮食。下面通过经济学的原理分析此政策的有效性。

假设:A、农民收入全部来自于农业生产。B、将农业看作一个接近完全竞争的部门。以家庭为单位, 农业中个体总数不变, 为n。C、农业个体都处于平均劳动生产率水平上, 具有相同的边际成本曲线, 虽然现实中各个农业个体的劳动生产率因为技术、经验、地域等的不同而千差万别, 所决定的产量和收入也不同。D、农业个体通过产量的调整实现其自身的收益最大化。E、不考虑对外贸易的存在。F、农民将生产的所有粮食销售。在此基础上, 本文将总体和个体结合起来进行分析, 两者的数量轴采用不同的比例, 前者比例是后者的n倍, 所以两者的供给曲线、边际成本曲线等在形状上是相同的。另外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因为个体总数不变, 农业总体收益最大化时农业个体才达到真正的收益最大化。

(一) 短期分析

短期内需求与供给不会变化, 农业总体的收益决定于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 购买量因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可以得到农业总体收益TR为:TR=P*Q, 将TR对Q求导可得边际收益MR:MR=d TR/d Q=P。边际收益曲线MR, 表示在一定产量下再增加一单位产量所能获得的收益。边际成本MC曲线表示在一定产量下再增加一单位的产量所需要的成本。农民会在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点进行生产, 不同的价格决定不同的产量, 从这个角度MC曲线也可以理解为在提供不同价格时农民所愿意供应的数量, 即供给S曲线。

就个体来说, 个体的边际成本MC曲线与总体相同, 只是数量轴的比例不同而已 (如图1) 。农业个体的产量不能影响价格, 只能被动地接受由市场所决定的价格, 他们所面对的需求d1曲线是一条在相应价格上的水平直线。在任何数量上增加一单位产量所获得的收益都为P, 因此d1曲线也是边际收益MR曲线。根据完全竞争市场特征即:P=MR=AR。此时, 农业总体市场上D曲线和S曲线所决定的均衡价格为P1, 农业个体所面对的d1曲线亦MR曲线是一条位于P1上的水平直线, 为实现收益最大化, 农业个体必然在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点进行生产, 产量为Q1, 对应着农业总体的均衡产量Q1, 个体收入为P1*Q1。但是由于农民只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及政府实施了粮食价格保护, 对农民的收购价格短期内稳定在P2水平上, 可见虽然市场价格波动, 但是农民总收入为:TR=P2*Q2, 其中阴影部分为农民的纯收益。短期内国家保护价不能及时按照市场价格做出调整, 市场价高于保护价, 那么低于市场价的国家定价意味着国家将拿走了农民本可以从市场中得到的一部分收入。

(二) 长期分析

就农业总体来说, 在长期收入稳定情况下, 对农产品这种特殊的商品需求不会快速增加, 需求曲线会比较缓慢地向右移动。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技术的改进和生产率的提高, 农民可以调整自己的生产规模, 改变粮食供给。供给曲线将比较快速地向右移动。此时的粮食供给量为Q3。但是由于农民生产的特殊性, 农民不能随意进出行业, 此时农民总收入TR=Q3*P2。如图2所示, 按照市场定价农民的收入应该为阴影部分。同时长期内政府能根据市场价格调整保护价 (一般保护价要高于市场价) , 因此保护价不再是P2, 而是高于P3的P1, 此时农民总收入TR=Q3*P1。因此农民将从政府保护价中获利。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实施这一政策还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的问题。第一, 国家希望国有粮食企业既要以保护价格执行国家收购任务, 又要作为商业企业以能够获得利润的价格销售粮食。粮食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的行为与国家通过保护价格收购粮食来支持农民增收的目标不一致。第二, 许多粮食主产区的政府面临预算约束, 因此对这一政策的投入不足——国家收购粮食常常不能以现金的方式支付或及时支付。第三, 农民向国有粮食企业出售大量劣质粮食。由于国内市场需求增长减缓以及国际市场价格下降, 国有粮食企业出售库存粮食并且不亏损变得越来越困难。粮食积压形成了各级政府财政的一个沉重负担, 在粮食过剩地区尤为如此。第四, 容易出现买方垄断,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造成农民利益的损失。

二、市场势力对农产品价格及农民增收的影响

2004年以前, 与众多分散的卖方相比, 农产品的收购商近乎垄断。根据经济学原理, 在一个竞争的市场, 价格和边际价值相等, 但一个具有买方垄断势力的买方可以低于边际价值的价格购买商品, 价格低于边际价值的程度取决于买方面临的供给弹性。如果供给非常有弹性, 则价格降低的幅度将较小, 而买方只有较小的买方垄断势力。如果供给弹性非常小, 价格降低幅度将会很大, 而买方就有相当大的买方垄断势力。农产品与工业品相比, 具有供给弹性小的特征, 因此买方通常具有较强的垄断势力。个体农民直接进入市场, 处于不利的谈判地位, 因此中间商往往容易进行压级压价, 使中间商占有了本应属于农民的生产者剩余。因此, 产品价格上涨受益最大的往往是流通环节的中间商。

2001年末, 我国成为WTO的一员, 放宽对粮食市场的管制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2004年6月, 中共中央对粮食市场颁布了一个新的条例, 原则上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可以在公开粮食市场买卖粮食。假如这个新的条例能够完全实施下去, 便可有效地终结国有粮食企业的垄断地位。联系到早期的取消国家收购制度的改革, 政府似乎基本上撤消了对粮食市场的直接干预, 有限制地放开了粮食市场。这表明政策制定者强化了支持农民收入的新政策方向, 同时也导致对粮食部门的支持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

三、粮食财政补贴政策的经济学分析

2004年初, 经历了连续多年的粮食产量下降和相应的粮食储备下降之后, 中央政府决定对粮食生产实行直接补贴, 并对购买良种、购置农机具予以补贴。政府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亿元人民币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

首先我们从福利经济学角度来研究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福利经济学之父庇古提出了两个社会福利的基本命题:

第一, 国民收入越大, 社会福利就越大。要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 就必须是社会国民收入达到最大, 必须是社会资源的配置达到最优。

第二, 国民收入分配越均等, 社会福利就越大。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作用下, 同样的货币量对穷人的效用要大于对富人的效用。

因此国家应采用收入转移的方式, 把高收入者的部分收入直接或间接地转移给低收入者, 直到他们的边际效用相等为止。

按照庇古的第一个基本命题, 只要国民收入是增长的, 在我国工业化过程中, 资本积累过程牺牲点农民的利益是合理的。也就是说只要改革使得工业化产生的综合收益大于农民的牺牲, 这种改革就是成功的。这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对待农民问题上的一系列做法直接理论依据之一。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 1950~1978年, 政府通过“剪刀差”大约从农民手里取走5100亿元, 1979~1994年的l6年间, 政府通过“剪刀差”从农民那里取走大约15000亿元。农民平均每年的总负担高达811亿元。从这个角度说, 我国的工业化过程中农民做出的巨大贡献也是值得的,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效率优先的原则。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 情况变得非常糟糕。由于农村的贫穷和基础设施严重滞后造成的农村消费能力下降使得本来就被分割的国内消费市场更加支离破碎。更直接的严重后果是, 由于城乡收入急剧扩大, 农民增收困难, 社会矛盾突出。也就是说, 再用剥夺农民的方法实现工业化已不能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 并可能带来非常巨大的福利损失, 这让我们不得不思考的一个问题, 收入分配均等化, 即庇古的第二个社会福利最大化该起作用了。国家应采用收入转移的方式, 把工业的部分收入直接或间接地转移给农业, 直到两者的边际效用相等为止, 逐步实现收入分配的均等化。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整个社会福利最大化。因此, 我国2004年实施的粮食补贴政策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是正确的。同时将补贴直接发放给农民也将有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 从根本上扭转城乡收入差距、东西部农民收入差距和城镇内部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的趋势。

参考文献

[1]、高宏业.微观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国农业政策回顾与评价[M].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5.

[3]、刘振伟.我国粮食安全的几个问题[J].农业经济问题, 2004 (12) .

[4]、徐全红.我国农业财政补贴的经济学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 2006 (93) .

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 第8篇

(一)以社会、经济、生态政策等为先导进行的人口转移、城镇化所造成的人口布局调整

城镇化发展战略是三农问题提出以来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内蒙古农村牧区较早是在阿拉善盟等地,围绕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的调整,围绕生态建设的目标,启动了自治区人口布局调整的世纪性战略。截至目前,自治区各盟市先后开展了围封转移,生态移民;通过城镇化推进劳动力转移;工业移民;新城镇建设移民;划区轮牧后牧民重新安置;教育布局调整带来的人口被动转移等等;在国家、自治区一系列社会、经济、生态政策下,以人口转移和人口的城镇化为主要特征的人口布局调整已经在自治区全面展开。

“十一五”以来,伴随着和谐社会建设,内蒙古各地又将人口布局调整纳入各盟市的未来发展规划,而且不仅是在社会发展规划中有所体现,在几乎所有的产业规划中,如物流发展规划、农牧业发展规划、商业发展规划、工业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等,均将人口布局调整作为一项内容,或者将上述所涉及领域的发展与人口布局调整紧密联系起来。这也预示着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自治区还将进一步面临人口的大规模迁移。

笔者2009年1月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就人口转移规划等问题进行了相关调研。鄂托克旗是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其产业涵盖了现代工业、现代农牧业和草原畜牧业,工业占全旗经济比重达到70%以上,少数民族占农牧民比例较高。2008年底鄂托克旗以全旗已有的各项规划为基础,针对统筹城乡发展的具体要求,整合制定了《鄂托克旗统筹城乡发展规划(2009—2020)》。在该规划中,鄂托克旗计划“通过农牧业产业化转移、城镇二、三产业就业转移等方式,大力度向三镇转移农牧民,优化城乡人口结构和三次产业人员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与人力资源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鄂托克旗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中还就转移人口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其中提出了“结合土地、草牧场确权和户籍制度改革,按照公平原则,以是否拥有土地草牧场使用权以及居民的居住地为考量标准,建立居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由此增加的个人承担缴费差额由旗财政承担”。规划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

鄂托克旗人口转移规划是较为成熟、完整的体系。但从农牧民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实际需求来说,该规划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农村牧区人口转移规划对人口布局调整所产生影响,继而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影响等认识不够全面。

1. 被转移人口原住居地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被忽视。这种忽视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原住居的转移人口被排除在某些社会保障项目之外。如《鄂旗规划(2009—2020)》中规定“自愿放弃土地、草牧场使用权的农牧民,享受和城镇居民一样的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次,原住居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尚属落后,未转移人口在该地区的生产、生活存在许多不便,收入和消费水平较差,这些未转移人口对社会保障制度的需求不仅体现在保障水平的提高上,还需要专门设计制定新的社会保障项目。

2. 被转移人口在新住居地面临许多生活不确定因素,有些农牧民不适应新的生活环境。但由于现有的移民政策多为生态性移民,被转移出来的农牧民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不能回到原住居地。许多被转移农牧民除了农牧业生产技能外,没有其他职业技能,因而很难在新的住居地找到工作,成为失业者。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应当把职业教育保障、失业保障等列为重要的保障内容,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这些转移人口的不适应性。

3. 被转移人口迁移到的地区不一定是经济发展、社会基础设施等都较好的地区,不一定能够为转移人口提供充足的就业和发展机会。甚至很多转移安排都是权宜之计,没有考虑农牧民的长远发展需要。这些离开故土、失去土地保障的农牧民未来的生活风险远远高于他人。建立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享受社会保障项目等对这些人口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4. 许多转移人口为非自愿性转移,如教育布局调整带来的人口被动转移。教育布局调整总的发展思路是正确的,通过学校的撤并、集中,学校教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优化,教育经费应用效率集中;但同时还带来其他问题,如学生管理难度增大、学生上学不方便,为教育开支的相关费用增大,教育支出提前货币化等。教育性支出是农牧民家庭生活消费支出中较大的一块,如何缓解农牧民教育性支出困难是为农牧民减负的一项有效措施。在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应当把教育保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另外,为照顾外出求学的子女,一些家长跟随孩子到学校所在地生活。这样使一部分农牧业生产的劳动力转移出来,从而加重了农牧民家庭农牧业生产的工作繁重程度,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牧民家庭收入。这种类型转移带来的农牧民生活支出差额应当由政府分担一部分,应当在教育保障中予以解决。

5. 不同区域的人口布局调整使得区域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各存在不同的问题。如社会保险项目要以参保户缴纳的保险金为基金基础。显然原住居地由于人们收入水平不高,大量人口被转移,缴纳保险金的能力较弱,这样的社会保险基金账户难以维持。因此,需要社会保险基金在全社会层次的统筹。

(二)人口自然流动、迁移导致人口布局调整

人口的自然流动、迁移是指人口自愿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另一行政管辖区内暂住、滞留、活动或长期居住。内蒙古现有的人口流动、迁移方向主要是由低收入地区向高收入地区、不发达地区向较为发达地区迁移、流动。随着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日益扩大,流动、迁移人口的规模也在逐渐扩大。流动人口大多数为农牧民。在锡盟、呼盟等地进行的相关调查发现有45.5%的家庭都存在劳动力外出打工的现象,尤其是年青人基本都居住在城镇从事着长期或短期的各种职业,而且外出打工的人数正在扩大。1998年内蒙古牧区外出劳动力不到5万人,到2007年时达到30万人。

人口自然流动所导致的人口布局调整对社会保障工作之间的关系状况有以下两点:

1. 人口自然流动频繁对目前灵活性不足的社会保障设计模式提出挑战。

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以户籍为基础,流动人口不能享受流入地的社会保障项目,原流出地的社会保障项目也无法惠及流出人口。如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快速、频繁流动。如果不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灵活性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将会名存实亡。

2. 人口自然流动导致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等较为发达地区流动,流出地剩余人口则以老、弱年为主。

这样的流动方式使区域间的发展两极化趋势日益加重。流出地居民的生产困难,面临更大的生活风险,因而对社会保障项目的需求更为迫切。流出地的社会保障工作偏重于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

3. 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以流动人口的所享受医疗卫生保障为例。流动人口没有享受医疗保险保障,患病后不就诊,应住院未住院、住院后提前出院、选择低廉的自我医疗措施普遍存在。如流动人群的因私人接生造成的大出血、感染、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其他人群。另外,政府的公共卫生服务如传染病监测、预防、健康教育等难以享受,这些弱势人群的医疗保障和救助问题尚未解决。

二、政策建议

无论是人口的自然流动还是政策引导的人口迁移,其转移的根源在于原住居地的生产、生活、生态等条件相对落后。这种落后的造成有政府的一部分责任。如政府长期的二元政策,使城乡之间的差距拉大;如政府在特定历史时期实施的部分政策、项目使农牧区的生态环境恶化。从经济学上讲,这就是政府行为对农牧民生产、生活造成了负外部效应,政府应当为这种负的外部效应买单。其中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为,对现有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创新、改革,把那些长期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人们收纳进来。

(一)打破城乡分割,建立城乡整合的社会保障制度

基于以上农村牧区人口布局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在农村牧区亟待建立起农牧民社会保障制度。在建立农牧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必须辅之以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从而打破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加快发展,失地农牧民产生、农村牧区的劳动力向城镇地区转移速度加快。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和乡村的界限早已模糊了,大量农牧民成为城镇的生活者和建设者。而且与他们相联系的、目前仍生活在农村牧区的亲人未来向城镇迁移的可能性也非常大。这些人目前仍无法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机会。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则更为突出。因此笔者认为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或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手术”,要建立统一的体系。这里的统一并不是指各地的具体做法完全一致,而是指整个系统的互通性,赋予每个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和自由流动的权利。

(二)社会保障体系模式设计注重灵活性

当前,建立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最大的障碍是流动人口的高度流动性。因此,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设立社会保障体系的个人账户。在个人账户模式下,流动人口所缴纳的社会保障基金均以个人账户的形式存在,当流动人口需要流动时,其个人账户应该跟随他一起流动。从操作的角度来看,建立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可行的。主要原因为:第一,在设立个人账户时,由于个人账户与流动人口是一一对应关系,且能随个人的流动而灵活流动,在推行过程中容易被流动人口所接受;第二,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最终将覆盖所有人口,实行的也将是个人账户模式,直接建立流动人口的个人账户模式后,待时机成熟个人账户基金可以与城市(或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金合并统筹使用。

(三)社会保障体系制度设计全面化

目前,流动人口大部分从事着粗、重、脏、累、苦等高危险性工作,生存环境和工作环境较为恶劣,导致流动人口工伤事故多发。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对流动人口是一种职业风险的分散机制。因此,内蒙古应该建立一个以工伤和医疗为切入点,然后结合失业、养老等的流动人口社会保障模式。从资金来源上看,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要以国家的财力作为强有力的后盾,随着内蒙古流动人口的规模不断扩大,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所投入的资金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内蒙古当前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和个人。

1. 工伤保险体系的构建。

目前,内蒙古部分流动人口集中在劳动强度大、风险高等工作环境比较恶劣的行业工作,他们很容易患上各种职业病,还有可能发生工伤事故。在流动人口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染上职业病,流动人口很难得到相应的抚恤和救助。因此,应尽快强制推行和建立流动人口工伤保险制度,以有效分散和化解流动人口所遭受的职业风险。在当前形势下,可以采取企业或者雇主责任制模式,由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存入职工的个人账户。政府在流动人口工伤保险中的责任主要是加强流动人口工伤保险的立法工作和制度设计,规定不同工种的最低保险金,强制企业或者雇主缴纳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2. 医疗保险体系的构建。

构建流动人口医疗保险制度,该模式的基本做法是流动人口不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只参加住院医疗保险,门诊费用自付,住院费用按照一定的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市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缴纳。在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上,流动人口的流入为当地企业和政府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根据“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企业和地方政府应成为流动人口医疗保险基金的缴付主体。

3. 养老保险体系的构建。

完善养老保险的配套制度建设,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方便合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跨省区转移机制。如果流动人口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统一管理,可以建立便于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机制,流动人口不论转移到什么地方,都可以凭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则将根本解决因流动人口因其流动性而造成的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接的问题。

4. 建立必要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援制度。

社会救助方面,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正视部分流动人口对社会救助的现实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有效的政策措施将他们逐步纳入其中。要注意将保险和救助联动起来,缓解他们的贫困程度,减轻政府将来的救助负担和成本,以及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社会福利方面,当前应以落实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为重点。住房保障方面,应在推进以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中,考虑到流动人口对住房的迫切需求,以及他们通过自身能力无法达到“居者有其屋”的现实,通过合适途径将流动人口纳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享受范围,不断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使他们能够在城市安居乐业,其中一部分人顺应城市化的发展要求在城市稳定下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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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学力.内蒙古牧区人口迁移流动分析[J].北方经济,2006,(3).

[3]郭翠荣,陈静.人口结构、社会保障与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以发达国家为例[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5).

[4]俞文政,曲福田,谭淑豪,叶奕.环境约束下牧区人口和种群持续增长模型研究[J].生态环境,2007,(1).

[5]曹正民,苏云.流动人口社会保障问题的公共政策思考[J].西北人口,2007,(5).

中国金融货币政策调整对房价的影响 第9篇

房地产业与金融业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房地产的生产、流通、消费过程除具有一般商品货币运动的共同特征外,同时具有其独有的特点,包括资金投入量巨大、周转时间长、运动过程复杂、高风险、市场潜力大和增值能力强等。而恰恰是因为这些特点,房地产业大量以土地房屋抵押贷款方式扩大投资开发规模,因而存在着的大量的资金需要和占用,从而使房地产金融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有绝对的主体地位。作为一种资金密集型的行业,房地产业对金融有很强的依赖性。而在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往往需要通过货币流通和信用渠道来进行筹资、融资及相关金融服务等一系列金融活动。也由此可以看出,房地产业的发展与金融的息息相关,彼此可谓相互依存,任何一方的变动都可以引起相对方深层次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向的变化,尤其是金融市场的变化,对房价的影响可以说是瞬息万变和微观灵敏。而我国作为一个房地产市场在近十几年来激增的人口大国,虽然金融体系和机构相对发展成熟度不高,但间接上占主导我国宏观经济的仍然是金融业,房地产市场也严重依赖银行信贷及其相关金融服务,因此任何货币政策的变动都能通过信贷渠道影响房地产市场供求,进而影响房价。房地产业与金融业之间的这种紧密关系,从积极的方面来讲,它对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能够起到强大的助推作用。金融业不仅为房地产开发投资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和信贷支持,从而将房地产业的供给能力有效扩大,而且还为房地产业的消费使用提供了诸如按揭支付等服务项目的支持,从而保证了房地产业的需求水平的高效性,因而全面贯穿渗透到房地产业的每一个运行环节之中。当然,值得关注的是,金融业在发挥对房地产业的推动和促进作用的同时,从消极方面来讲,房地产市场的任何层次的兴衰变动都能够精准而迅速地影响到金融体系本身的稳定性,进而影响到整个宏观经济的发展走向和稳定。如2008年以美国房产次贷危机为根源的世界金融海啸爆发,就非常深刻而直观的体现了房地产业在信贷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而引发了世界性金融危机乃至宏观经济低迷的事实。

房地产业与金融业之间紧密的联系,由此可以看出,我国适时推出的以货币政策为中心操作路径的宏观经济政策,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尤其是对房价的调控,客观上是顺应遵从了房地产业与金融业之间一衣带水的联系的。因此,我国政府在金融货币政策上的审慎考虑并积极操作,并以调控房价来抑制房地产市场的过热,进而对我国宏观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发挥重要的规范作用。

2 我国金融货币政策调控房价的必要性

由于我国房地产业对金融的依赖程度过高,因此蕴含着极大的金融投资风险。多数房地产业投资商都比较欠缺资金,八成以上的房地产开发资金和土地购置,都直接或者间接来自银行贷款。而从住房消费方式来说,通过按揭贷款买房的人占到全部购房总数的90%这样的高比例。同时,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负债率远远高于世界公认的过半举债的警戒线,大多数企业都在七成以上,个别地超过八成。这些都证明了我国房地产市场自身巨大的金融风险隐患,绝大部分都维系在金融机构上。

2.1 过高或不稳定房价,会对其它方面的需求和投资造成严重抑制,而国家也因此无法实现调整产业结构和拉动内需

首先,过高或不稳定的房价使得潜在购房者承受着更多的按揭贷款和购房心理压力,因此造成他们在其它方面尽可能的压缩开支,影响了日常消费信心。其次,房地产的暴利特性吸引了更多的社会资本来投资,从而极大的占用挤用了工农业发展所难能可贵的资金支持,使得本就难得的中小企业贷款更加困难,使得其他方面的投资受到的极大的削弱。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解决就业问题、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得不到解决,使得这种挤出效应对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必然带来不利影响。这种效应同时还会使我国金融机构积累的金融风险越来越大。而且高房价造成大量的房屋空置,进而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大量闲置资金沉淀于无法进行流动的闲置房屋上来,从而使得金融机构潜在的风险越来越大。资金链条一旦断裂,我国金融危机出现的几率会增大。

2.2 房价的攀升会造成整个物价的上涨,从而造成通货膨胀

房地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关联度极高,诸如建筑业、材料业、室内装潢等,往往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全国房地产开发的过热,必然带来与房产相关的原材料等产业的稳步上升。房地产涉及的相关行业极广,因此受到连带影响的商品也就非常的广泛,因此可以推断出,通货膨胀很可能随着房价快速上升而萌发产生并愈演愈烈。而通货膨胀一旦发生,物价飞涨,人们的生活水平将全面下降,因而造成社会矛盾加剧,甚至加剧两极分化,这一点是最直接的。高房价使加剧了这种阶层结构的大幅度分化,塑造了一批地产巨富的同时,也会让大量中产阶层下滑到低收入阶层,而让低收入阶层由于居无定所而形成巨大的恐慌。这些都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

2.3 过高的房价培养了一大批房产投机

众所周知,暴利行业都会滋生投机行为的。而房地产业是当前最暴利的行业,自然房产投机是举不胜举。由于过高的房价,房地产开发商努力从多种渠道克服自有资金下限对自身的约束,而在自身获利的同时也将风险连同银行和购房者群体捆绑到了一起,更加降低了房地产投机的风险,刺激了房地产投机的盛行。同时,房价的不合理还会成为腐败的温床。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得到地产、房产的开发权,会与房地产管理机构注入国土资源部门、房产住宅管理部门实施权钱交易,而相关管理人员往往又进行权力寻租,以非法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等行为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纵容开发商非法获取开发权,甚至对不求质量、忽略安全、只追求高利润的豆腐渣工程听之任之,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过高的房价会引发房地产市场对金融业风险的全面揭发,对我国宏观经济环境的危害甚大。而从金融机构的角度主动出击,通过金融货币政策体制改革来调控房地产市场和房价,是对我国宏观经济的一种自觉的修复和平衡。因此可以说,我国金融货币政策调控房价的主要目的就是对这种风险进行预测、防范、控制和化解,是很有必要的。

3 我国金融货币政策的调整对房价的影响分析

3.1 我国金融货币政策调控房价的主要途径

针对房地产市场尤其是房价调控,我国金融货币政策的调整主要集中货币传导和信贷传导这两大渠道。

3.1.1 货币传导

在宏观经济学的视野中,货币供应的变动往往能够转化为产出、就业、价格和通货膨胀的变动,因此,我国宏观货币政策的调整主要发挥这一渠道的作用。货币传导主要通过利率传导和资产价格传导这两个途径来实现。首先是利率途径。我国货币政策的执行机构诸如央行,往往通过对货币政策进行工具性操作,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为主,从而增加社会上的货币供应量。而在金融市场流动性效应发挥作用下,降低了市场利率,从而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因而企业的投资就会增加。这一政策调控会产生两种效果,其一是房地产投资的增加,致使房地产供给的不断攀升,从而使得房价普遍下降。然而由于房地产从投入到产出往往经历的周期比较长,房地产的供给往往有着滞后的增加额,对现有的供给影响微乎其微,因而对房价的影响十分有限。其二,由于社会总投资的增加,带动了社会总产出的增加,进而人民群众的收入增加,继而提高了对房地产的投资需求和消费欲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助推了房价的上涨。其次是资产价格传导途径。资产价格是资产转换为货币的比例关系,通俗的说就是单位资产可以兑换为多少货币。由于资产价格是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的重要一环,资产价格的任何层次的变动都会阻碍货币政策对经济活动产生有效影响。另外,资产价格中由于内含了关于货币政策的关键信息而具有信息发布和揭示的作用,央行需要确保其揭示的信息与货币政策相一致。货币政策当局加强对资产价格的关注,一方面也要求机构投资者更清楚地认识货币供应对资产价格的作用机制,把握市场走向,另一方面反映出了资产价格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的重要地位。而货币政策的调整能够影响融资成本而使股票价格发生变化,最终导致房价的变化。

3.1.2 信贷传导

信贷传导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和资产负债表两种路径。首先是银行贷款。银行信贷这一传导机制是我国金融货币政策主要使用的传导路径。在二级银行体制下,央行通过公开操作市场、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而对货币供应量造成变动态势,这一系列政策会造成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变化,从而对贷款供给能力产生影响。银行贷款能力的变化,一方面会影响住房贷款的可获得性,从而增减房地产的需求,导致其价格的相应变化;另一方面会影响那些依赖银行贷款融资的房地产开发商,使他们改变对房地产的投资,改变供给,进而影响房价。其次是资产负债表。这一路径着眼于指定借款人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货币政策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可以经由特定借款人受信能力的制约而得以强化。随着社会和市场上不断减少的货币供应量,市场利率水平将大幅度提高。借款人就需要支付不断增长的的利息额度,因而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就会面临式微和恶化,就会生成道德风险继而逆向选择,从而降低了银行的贷款量。

3.2 我国金融货币政策对房价的调控作用

作为一种资金密集型产业,资金供应的整体状况对我国房地产业的运行是具有决定性影响的。过高的房价如同其他商品的价格过高一样,都要从货币角度来治理。我国金融机构全面落实了出台的各项金融货币政策措,尤其是坚决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切实把握好宏观调控的方向、力度、尺度和节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2.1 通过提高央行准备金率来调控房价

这一举措能够有效的紧缩银根从而克服通货膨胀。提高存款准备金从而提高存款冻结额度,进而限制社会上的资金流动,从而降低风险,使房地产企业要支付的月还贷额大幅度提高,从而削弱了他们的投机动机。同时,这一举措也降低了居民对住房的投资需求和投机需求。

3.2.2 对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严格控制

2007年出台了“二套房贷”政策,其核心就是对首次置业和非首次置业采取有差别的信贷政策,事实说明,该政策是有效果的。如果房价上涨过快,可以考虑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2008年至2009年,已经清晰地看到了开发贷款对房价的影响和传导途径(1)。住房按揭贷款是针对住房需求进行的政策性干涉从而影响住房消费心理,而提高首付比例能够有效遏制房价。

4 提高我国金融货币政策对房价调控的有效性对策

4.1 全面提高央行的调控力度

中央银行是我国的政策型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是实施金融货币政策的权威机构,因此全面提高央行的调控力度和能力是首要的。当前我国中央银行的调控能力亟待完善和提高,首先表现为货币政策在土地交易价格等环节的调控中作用十分有限。中央银行调调控房地产价格的主要手段是通过调整信贷条件来调控商品房供需。然而我国商品房价格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土地交易价格上涨过快,而中央银行在土地交易价格的调控上基本上无能为力,调控作用甚微。其次,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本身就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在实际的金融操作过程中,中央银行降息行为仅从降息的幅度来看,并不会明显的影响到房地产市场,而这种降息行为体现的更多是向市场传递一种信号,即国家要刺激投资和拉动内需。经济发展自身具有的惯性使得,供求关系不能在短期或一段时间内明显改变。再次,房地产市场数据信息存在问题。目前,各部门问尚未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有效性。从这些问题的表象来看,进一步加强中央银行决策的相对独立性是今后金融机构改革的主要方向。同时还应该赋予中央银行合理运用各种政策工具的权利,结合我国的经济和金融状况,适时的、自主的采用政策工具,从而能够更加灵活的应对房地产市场的各种变化。

4.2 控制住房贷款规模和结构,控制货币供给量的增长速度

货币供给量的快速增长,必然会连带提高住房贷款,进而使房地产开发的投资需求和投机需求提高。尤其是伴随着住房贷款准入限制门槛的降低,使得投机需求得到了激励,引发了新一轮的房地产价格攀升。因而作为金融监管部门,我国的金融机构诸如银监会,就必须要加强住房贷款数量和结构的控制,从而对房地产的投机性需求进行抑制,从而全面提高住房贷款的质量,这样就可以抑制过热的房地产市场发展从而降低了贷款风险。而针对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的货币政策的信贷机制要更加集中于对结构调整和拉动内需的支持,从而继续强化对三农、中小企业和就业等薄弱环节的资金和信贷支持,尤其是要全面落实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限制对产能过剩、”两高一资”和重复建设行业的贷款,防范潜在信贷风险。这些都是我国金融货币政策的整改方向,也能够对抑制房价产生积极效果。

4.3 结合金融实际积极制定和实施具有前瞻性的货币政策

市场自身具有滞后性,任何形式的市场信号都只能在发出之后才会得到验证,因此任何针对市场信号所进行的政策都是滞后的。因此制定一个具有前瞻性、先验性和预测性的货币政策是相当重要的。因此我国的金融管理机构应该结合我国房地产金融的实际情况和主要问题,建立健全并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市场预测尤其是风险预警制度体系。现有的三个关于房地产预警系统的指标体系,基于其本身主要采用定性方法来建立的特性,在客观反映房地产业运行整体状况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因此,进一步加强这一领域的实证研究是必要的,其基本任务是对不同的经济对象进行描写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预警方案并科学合理的运用计量经济模型进行优化和风险防范。当然还要结合我国在房地产金融领域的立法和严格的政策治理,并结合其他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的传导途径,通过利率的市场化传导来提高货币政策调控房价的效应,积极实施房地产产业政策,定位房地产发展规模,以保证房地产金融健康有序的发展。

摘要:针对2008由房产次贷危机所引发的金融海啸以及随即而来的连续三年的房价上涨,本文探讨了我国金融货币政策对房价的调整效应和影响作用。

关键词:金融,货币政策,房价

参考文献

新税收政策调整对经济的作用 第10篇

2008年第4季度以来, 国家在税收上作了很大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明确从2008年11月1日起, 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11月14日, 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以下称新增值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新修订的3个条例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3个条例在不同程度上减少了税赋。例如, 新增值税条例主要做了以下修订:一是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规定, 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二是规定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 (如小汽车、游艇等) 所含的进项税额, 不得予以抵扣, 以堵塞因转型可能会带来的一些税收漏洞。三是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 将征收率统一降至3%。

上述税收政策调整, 是我国应对金融危机的积极信号, 也是促进出口、扩大内需、吸引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积极措施, 在很大程度上会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但这些税收杠杆, 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经济结构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改变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现状。

二、我国经济结构存在的问题

(一) 增值税制约着经济结构的调整

1. 从增值税征收范围看, 新增值税条例依然限于工业、商业及服务业中的加工、修理修配业务。

2. 增值税税收优惠对高科技产业存在税收激励失效。

3. 增值税转型, 在短期内加大资金需求和劳动就业压力。

4. 增值税缺乏风险补偿的功能。在企业初创时期或项目投产初期, 尤其是高科技企业和项目, 其盈利能力相对较弱, 甚至亏损, 经营风险较大。企业在还不具备盈利能力阶段就承担了增值税的较高税收负担, 将会制约科技产业的发展。

(二) 投资需求过热

我国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排列顺序:一是投资需求, 二是出口需求, 三是国内消费需求。我国投资总额占GDP比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从2000年的37%一直上升到2006年的45%, 投资需求过热可见一斑。

(三) 外贸依存度过高

我国是世界上外贸依存度最高的国家, 1980年, 我国外贸依存度还只有12.16%, 到2006年, 我国的外贸依存度已接近80%。而美国、日本、德国、印度的外贸依存度一般在14%~20%之间。我国经济增长过度依赖出口拉动, 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经济的脆弱性和风险性。金融危机后, 我国沿海城市成千上万的工厂倒闭, 就是一个很惨痛的例子。同时, 低成本低价格的商品出口, 使国外消费者享受了我们低廉的人工成本和大量的不可再生资源, 致使国民福利流失。

《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是在特殊时期避免经济出现大起大落、维持我国出口需求、实现经济平稳发展的策略。

(四) 内需增长缓慢

多年来, 我国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在逐步下滑, 这与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极不相称。1993年至2003年, 我国最终消费率占GDP的比重平均为59.15%, 2004年为52.11%, 2006年下降到51%左右。而同期世界平均消费率为78%左右, 高收入国家平均消费率是80.13%, 美国最终消费率更是高达85.15%。

综上所述, 税负不均, 消费率长期过低, 国内消费需求增长缓慢, 经济增长过分依赖投资和出口, 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中后三者是经济结构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第4季度税收政策上的调整是应对金融危机、化解其对国民经济影响的权宜之计, 税收杠杆效应会逐渐显现, 但从长期看消费需求这驾马车的动力依然不足, 会继续影响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

三、调整经济增长结构的对策

税收调整,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拉动经济增长, 但是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增长的问题。国家只有提高社会福利, 才能够从根本上促进居民和企业的消费, 实现乘数效应。在应对金融危机时, 除了利用税收杠杆, 还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挤压现有资产泡沫, 尤其是房地产泡沫, 从根本上调整经济结构。

(一) 继续调整相关税收政策

2008年, 受国际市场需求减弱、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 我国出口增速放缓, 在前3个季度中, 有8个月的出口增速是低于上年同期的。出口企业利润大幅减少, 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型企业, 吸纳劳动力多、就业面广, 但抗风险能力较弱, 经营面临较大压力。同时, 随着美国金融危机影响的不断扩大, 发达国家居民消费信心指数大幅下滑, 进口需求回落, 对我国出口产生不利影响。

此时, 政府不仅应该配合国家产业政策, 优化升级产业结构, 突破产业发展瓶颈, 建立技术创新体系, 提高出口退税比例, 还应该根据经济状况, 运用税收政策相机抉择地熨平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适当降低税率, 来避免可支配收入的下降, 刺激投资和消费需求, 避免衰退的扩大。

高新技术产业, 不仅对一般意义上购置的固定资产支出进行抵扣, 还应充分考虑高新技术研究投入巨大的行业特点, 同时允许抵扣外购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进项税金, 以促进企业加大科技研究与开发投入。

尽快拓展增值税的覆盖范围, 把现在实行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邮电通讯等行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完善增值税链条, 尤其是抵扣链条完整统一, 进一步发挥其作用。

新增值税条例规定的增值税范围依然较窄, 带来的许多矛盾无法解决。如不具备增值税资格纳税人不能给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而影响正常交易和抵扣。

取消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界限, 因为这一界限的存在, 在客观上阻碍正常的经济交易。

(二) 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导致我国居民消费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健全、不完善。我国劳动者工资收入在GDP中的比重较低, 大多数工薪阶层的收入水平还比较低。多数人倾向于尽力把收入储蓄起来, 这就导致了我国在世界上少有的高储蓄率。我国居民的高储蓄率固然与中国的传统文化、观念等诸多因素有关, 但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则是居民消费不足的根本原因。

当前我国居民高储蓄主要是出于谨慎动机, 稳定居民消费预期需尽快完善社会保障体制, 同时加快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改革。增加社会公共性开支,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完善社保体制, 稳定消费预期, 提高居民消费需求。否则, 国内的消费需求很难大幅度提升。

(三) 挤压房地产泡沫

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 第11篇

关键词 世界经济 中国宏观经济 调整

全球化的前提是国内和区域内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内和区域内的规模效益和分工效益,才能提高竞争力,也才能以最有利的态势与国际跨国公司竞争。许多产业和企业不要说“全国化”,有的连“地方化”、“部门化”都难以做到,要形成我国自己的跨国企业还有许多路要走。因此,要加快改革和国内区域间的相互开放,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以形成“全国化”的环境和条件。

一、全球化与新经济

“新经济”是与全球化紧密相连的一个现象。美国《商业周刊》曾载文称:“美国经济已从工业经济时代迈向新经济时代”,认为“新经济就是建立在信息技术革命和全球化大市场基础上的经济”。美国进步政策研究所的报告也指出:“在新世纪的黎明之时,美国经济正在经历着一场根本性的转变。这一转变外在的明显标志植根于革命性的技术进步,包括了高性能的个人电脑,高速通讯与互联网。在过去15年来这些因素所形成的市场环境及其他发展有着各种不同的名称,如“信息经济”,“网络经济”,“数字经济”与“风险社会”等。把这些包捆在一起,常常被简称为“新经济”。美国商务部的报告认为:“自1995年以来,美国的劳动生产率增幅平均达到2.8%,比1973年到1995年間的1.4%提高了1倍,其中一半以上归功于信息产业。新经济的出现,给全球竞争带来新的内容,也给其他各国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思路和机遇。但是,新经济是建立在高度成熟的工业化和市场化基础上,是在强大的实物经济基础上发展,在信息技术获得普遍应用基础上运行,并在全球市场上进行竞争并获利的。而这几点恰恰是我国缺欠,正在努力完成的任务——即完成传统工业化的任务,加快基础设施和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改革以尽快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无疑,这些任务无法超越,由此而产生的发展阶段上的差距正是中国在全球竞争中处于弱势的根本原因。要缩短这一差距,不仅需要正确政策和战略,加快科教兴国战略的落实,提高创新能力。还需要努力加快改革,缩短转轨的过渡期,创造更完善的制度和环境,以利于“新经济”在中国的兴起。

二、以全球思维确定新的经营战略思想

全球化直接影响着世界格局和竞争态势,要利用好全球化的机遇,趋利避害,减少风险,建立和保持国家和企业的竞争优势,必须要制定相应的国家全球竞争战略和企业竞争战略。这一战略所涉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对我国各产业竞争力现状的估价,优势、趋势及风险分析,世界竞争态势分析,战略竞争和联合分析,各产业在世界分工体系中的定位及目标,开放条件下企业和产品发展战略,国家重点产业及关键技术的发展,提高和保持国际竞争力的政策体系等。近年来,我国已陆续提出了相关的措施,例如,争取“入世”,积极参与全球化的政策,“走出去”战略等都是应对全球化的战略决策。全球化已经在为世界资本创造了更广阔的竞争环境,中国企业也要以全球思维确定新的经营战略思想。

全球化和新经济对发展中国家一个普遍的冲击,就是传统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相对下降,而技术和制度创新能力的作用急剧增大,导致发展中国家国际竞争力减弱。对此,中国也不例外。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最近发布的2000年度《国际竞争力报告》,中国科技竞争力排名继1999年大幅下降12位后,在本年度报告中的排名又下滑3位,列第28位。中国的国际竞争力总体排名也比1999年下降2位,列第31位。国际化程度由去年的第20位急降到第35位。这个结果既说明了世界竞争的剧烈程度,也表明了令人担忧的现状。要改变这种状况,适应变化着的世界,必须适时调整相应的宏观政策,例如外资政策。随着我国买方市场的出现和国内储蓄及外汇储备的增加,我国依靠外资弥补建设资金和外汇短缺“两缺口”的紧迫性已不突出,而通过外商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获得技术许可和转让,培育自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和产品的迫切性随着“入世”更显紧迫。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重点利用资金投入转向重点利用技术、知识等先进要素的投入,利用外资的形式也要从吸收股权投资转向股权与非股权安排等多种形式。特别是东部地区和一些强势产业目标的转换更应加快。又如,为了提高我国企业“入世”的适应能力,要适当调整改革的具体步骤和管理政策,使“民族工业”尽快进入竞争状态。国家要给与必须的指导和帮助,使企业顺利度过“入世”前后的适应、调整和重组阶段,从投资、技术引进、政府采购等多方面的整体安排和系统政策上给企业必要的帮助。

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 第12篇

1980年9月国务院在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指出:“除了在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以外, 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以便把人口增长率尽快控制住”。与此同时, 中共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 号召党团员带头执行新的计划生育政策。第二年, 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限制人口数量, 提高人口素质, 这就是我们的人口政策。”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届代表大会上确定“实行计划生育, 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 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首次确立了在我国公民有责任、有义务实施计划生育的法律地位, 走上了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实施的人口生育控制阶段。

随着三十多年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社会经济发展, 我国人口步入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三低”阶段, 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自然增长率由1980年的18.21‰、6.34‰、11.87‰降低到2014年的12.37‰、7.16‰、5.21‰, 较低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使得少出生3亿~4亿多人口, 极大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大幅度增长, 对实现上世纪末迈入小康社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 经过三十多年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实施, 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也由1980年的2.24下降至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8左右, 纵使近5年来放松了对农村人口独生子女政策的严格控制和实施, 2014年也才达到1.4左右, 远远低于人类自然更替的2.1。我国的低生育率水平已然使我国的人口结构发生历史性转折, 即从一个人口年轻化社会转变为人口老龄化社会, 人口抚养比优势在2011年已经终结,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人口红利也将逐渐消失, 2014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2.12亿人, 占比15.50%, 其中:65周岁及以上1.38亿人, 占比10.10%。我国“未富先老”人口结构现状及发展趋势不但使我国社会养老保障负担进一步加重, 劳动力递减, 受教育者减少, 并且由于老年人口的医疗保健及护理消费透支其储蓄, 必将进一步影响城乡居民储蓄率, 以及未来消费结构, 进而影响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对复杂而严峻的人口发展现状及趋势, 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审时度势,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标志着我国人口管理中“单独二胎”政策的正式实施。

人口政策的调整势必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对我国人口总规模、人口性别比、人口年龄结构及家庭规模带来影响。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报告截止到2015年5月末, 全国共有145万对夫妇提出了再生育申请, 139万多对办理了再生育手续, 目前每月申请量在8~9万对, 数据测算有40%的单独子女夫妇有再生育计划, 必定对房地产市场住房的消费需求产生影响。

一、增加总人口, 扩大房地产市场住房需求度

国家卫计委最近一次生育意愿调查显示, 全国约有9000万育龄夫妻, 有生育两个孩子的意愿和计划, 实行“单独二胎”政策, 每年多出生的人口将比现在增加100万人左右。而2014年我国出生人口1687万, 比2013年增加147万人, 人口出生率比上年提高0.29个千分点, 也说明我国总人口在三十多年计划生育宣传的影响下, 以及全国育龄妇女持续减少的情况下, 出生人口从2010年的1592万增加到2014年的1687万, 证明了人口政策的微调使得出生人口数较前几年上升幅度明显增加, 随着“人口政策”微调的进一步实施, 我国人口将呈现出增长的发展态势。

人口自然增长、新增新生人口年以百万计的持续涌入, 则意味着我国城乡家庭户数的不断增加和家庭规模的扩大, 而家庭户数的增加和家庭规模的扩大势必会带动城镇居民住宅需求的增加。虽然新生儿至少要成长到20岁左右才会产生新的住宅需求, 对住宅需求的影响存在时滞, 但家庭人口的增加及家庭规模的扩大势必增加“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的住房需求, 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平衡, 增加市场住宅消费新需求。这也可以理解为人口的自然增长并不是立即对住宅产生现实的需求, 而是出现在一二十年后的潜在需求。

二、人口性别比变动, 改变住房结构需求

“人口政策”的微调, 将会激发一些城镇居民或公职人员在“独生子女人口政策”下不能实现的传统的“男丁”思想, 一定程度上满足其“重男轻女”的理念, 出生人口性别比会发生失衡, 男性的人口占比会上升, 虽然在当下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不会引起一般性住宅需求减弱的现象出现, 但10年或是20年之后就会显现出来, 预计到了2020年将有3000多万男性无法找到合适的女性配偶, 到了婚育年龄的他们将成为“剩男”, 30岁以上未婚人口中有43.2%是独居, 其中在城市更是达到了45.4%, 这部分男性将会构成单身家庭, 他们的增加将会加大购买适合自己单身消费需求的住房。

另外, 在我国绝大多数农村, 由于长期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 普遍认为只有男孩才能继承香火, 才能将一个家族的血脉延续下去, 所以家中一定要有至少一个男孩出生, 在新的生育政策实施之后, 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家庭大多会选择生二胎, 如果还是女孩, 甚至可能会有三胎四胎。那么照此来看, 基本每个农村家庭中都会有一个男孩, 这样男女比例就会更加失衡, 而现在我国大多数情况下, 男女双方结婚时的婚房是由男方负责置办的, 因此, 这会加重那些有男孩家庭的父母提前购置婚房, 从而导致房价短时间内的暴涨。

三、人口结构变动, 加大对住房潜在需求量

在我国住房消费过程中, 由于不同年龄的消费者在行为方式和消费需求上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 因此人口的年龄结构变化趋势对我国住房需求产生着深刻影响。青年人处于事业上升阶段, 收入较高, 负担相对较轻, 尤其是新婚夫妇, 他们是住房消费的主力军, 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在对6183名公众的调查43.3%的人“有自己的住房”才会生育, 住房成为结婚的第一需求。壮年人处于事业定型阶段, 收入稳定, 但此时家庭负担较重, 子女教育费用、父母赡养支出, 而且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不太完善的情况下, 通常会加大其预防性储蓄, 因而这类人群置房的动机比较谨慎, 更新住宅需求不是很强烈, 但是由于“上有老下有小”及老人或者孩子需要的保姆护理, 据2015年5月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 通过调查32494户家庭, 登记人口184439人的结果显示, 由两代人组成的核心家庭占60%以上, 家庭人口规模较大, 需要住房多间化, 他们比较会去选择住房置换, 以小换大, 是大面积住房的主要消费者;老年人大多数已退休, 处于收入锐减阶段, 并且拥有居住时间较长的住宅, 其老人恋旧心态和人脉资源会影响他们大部分不选择新购住房。但随着年龄的加大, 其身体机能日渐衰弱, 统计数据显示在我国60岁以上老人中半失能老人占13%, 失能老人占6%, 随着人口老龄化率的上升, 老人因为健康问题会发生“以房养老”的置换住宅需求。

随着我国“人口政策”的微调, “双独”独生子女人口夫妇群体的第二胎生育, 会引发未来我国人口的年龄结构变化, 会引起一般性住宅需求的上涨, 以及老年住宅的需求上升, 对住宅商品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 从而使得住宅需求总量增加。

四、家庭规模扩大, 对住房面积的需求增加

一定规模的人口必然组成一定规模的家庭住户, 而一定规模的家庭住户必定产生相应数量的住宅需求, 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 人口规模的大小、多少决定着对住宅需求的强弱, 一个地区的人口规模决定了住宅房地产市场需求的最大容量, 二者成正相关关系。

生育政策放开后, 随着家中孩子数量的增多, 相应的对住房面积的要求也就越来越大, 孩子没出生前的小房子已经满足不了现代型父母“生儿育女”的基本住房需求, 那么这势必会导致一部分人产生换房、买房的念头, 而这又会给房产市场带来不小的波动。

总之, 随着我国人口政策的调整和实施及可预测的未来全面放开的“二胎”生育政策, 必将改善和调整我国现行人口结构使之趋于合理化, 而人口政策的落地生根需要一个过程, 伴随着这个人口发展的过程, 我国的城镇居民住房需求也必将发生总量及结构性变动, 只有立足现在, 预测未来, 方能掌控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促进社会经济稳健运行。

参考文献

[1]杨殿学.影响我国“十二五”期间房价的诸因素博弈[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 2011, (3) .

[2]国家卫生计生委, 《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 2015年5月13日.

[3]十八届三中全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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