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管理论文

2024-07-21

烟草专卖管理论文(精选12篇)

烟草专卖管理论文 第1篇

关键词:烟草专卖,日常考核及评价,执行力

一、当前烟草专卖队伍建设现状

以龙南县为例, 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原因, 目前专卖队伍的现状让人担忧, 难以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发展的需要。

(一) 结构老化, 梯队建设不合理。

专卖队伍因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导致把关严、门槛高, 年轻人员未能及时充实, 队伍老化严重。人才成长路径单一, 大龄人员不能及时转岗、转向。据笔者统计, 本单位现职专卖执法人员平均年龄41.25岁, 40周岁以下占41.67%, 40周岁以上占58.33%, 年龄结构老化, 梯队建设不合理。

(二) 知识结构单一, 综合素质不高。

本县局现有11名专卖执法人员, 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名 (占36.36%) , 其余初、高中文化程度7名 (占63.63%) 。持高级烟草专卖员技能资格证1人 (占9.09%) , 持中级资格的6名 (占54.55%) 、持初级资格的1名 (占9.09%) 、无资格证3人 (占27.27%) , 可见总体知识结构单一, 综合素质不高。

(三) 少数人员作风浮躁, 态度不端正。

这部分人员不思进取, 安于现状, 缺乏必要的事业心, 业务钻研不够, 工作消极拖拉。少数年轻人员缺少一种谦虚、谦让、文明的精神和风范。有的甚至提出“烟草专卖还能专多久的”疑虑, 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同时, 专卖队伍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烟草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加强烟草专卖队伍建设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 面对新常态下行业发展面临的这些问题, 必须给予积极、高度重视, 全面加强烟草专卖队伍建设。

二、如何加强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

(一) 加大培训力度, 创新培训形式, 不断提高专卖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1、完善培训规划, 提高针对性。

要将人力资源培训规划和业务规划有机结合起来, 充分考虑近期、远期人员配置需要, 合理制定出符合实际需要的培训规划。要科学设置培训目标, 对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培训需求进行科学细致的分析, 明确岗位需求。培训目标要进行细化、明确化、具体化, 具有可操作性, 并针对专卖管理人员个体差异选择不同的培训方法, 以增强员工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 提高参训人员积极性。

一是努力丰富并创新培训内容。除继续加强对岗位专业技能、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技巧的培训外, 还要加强对心理学、逻辑推理等内容的培训;二是完善培训方法。采用课堂教学、录像、角色扮演、案例研究、商业游戏等多种形式, 总结探索出一套符合专卖管理人员实际工作要求的培训方法, 摆脱培训方式、方法简单的“复制”、“粘贴”的局面;三是实行人性化培训。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 注重分析人员培训需求。要加强沟通, 精心组织工作, 选定和布置好培训地点, 安排好培训日程表。要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专卖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逐步实现从应急性、临时性培训向系统性、规范化培训转变。通过实施人性化培训策略, 有效提升员工参加培训的兴趣和积极性。

3、完善培训评估考核体系。

培训评估考核是培训项目投入前后为培训管理者提供决策信息的重要环节, 一个完整的培训评估体系包括培训评估考核内容确定、培训流程优化、培训评估考核信息获取方式选择与运用等内容。通过培训评估考核可以为培训管理者在培训需求确定、培训计划拟订、培训模式改进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判断。通过加强对培训效果的考核, 对优秀学员进行通报表扬, 给予适当的奖励, 可以调动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学习的积极性, 从而主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 弘扬企业文化, 树立队伍形象。

企业文化是烟草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 是企业的品牌。烟草专卖管理既是一种执法行为, 又是一种服务行为。以《烟草行业文明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内容, 大力弘扬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依法办事, 服务客户, 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 强化专卖队伍文化的核心内容是提高服务水平。在目前形势下, 就是要强化专卖执法人员“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根本宗旨, 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依法办事, 服务客户, 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 改变“门难进, 脸难看, 事难办”的工作作风和“生、冷、硬、横”的态度。要在改善与管理相对人的关系上下工夫、做文章, 设身处地为经营户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支持和保障, 不折不扣兑现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 展示专卖队伍的精神面貌和整体素质。要彻底摒弃“管理就是收费, 执法就是处罚”的错误思想, 把“情感管理”的理念落实到日常监管中, 公正、合乎情理地执法, 既要以法服人, 又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让行政相对人欣然接受专卖执法作出的处理。同时, 在企业中还要弘扬团结协作、同舟共济的精神, 切实提高专卖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三) 转变观念, 加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把“两个至上”落到实处, 必须转变观念, 坚持守土有责, 真正做到对国家负责、对消费者负责。一方面在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执法环境中, 一部分专卖人员存在着严肃执法, 怕反被指责, 依法办案, 怕过头怕多事的消极心理。过度地强调所谓的“文明执法”, 怕投诉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面对这种消极思想, 我们应当在践行“两个至上”时, 加强教育引导, 积极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 从体现“两个维护”的要求出发, 切实履行国家赋予烟草专卖管理的法律责任, 棘手治乱, 严厉打击卷烟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另一方面在行业改革、调整时期, 专卖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市场观念和服务意识, 牢固树立维护卷烟零售户利益就是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理念。维护零售户利益, 最重要的是满足消费者需求。因此, 专卖人员要充分配合、协助营销部门做好按客户需求组织货源工作, 使卷烟经营真正贴近消费者, 贴近市场。同时, 维护消费者利益, 必须保证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到放心的卷烟产品。要深入开展卷烟打假打私斗争,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要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积极向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普及卷烟识假辨假知识, 营造全民打假氛围。

(四) 执行力与激励、制约及考核的科学管理机制相结合。

烟草专卖管理论文 第2篇

内容摘要:在新时期市场监管的新模式下,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每天都担负着管理客户、服务客户、市场监管和维护卷烟市场秩序的重任。在日常监管时,这就需要专卖执法人员要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才能不断地赢得客户的信任与支持。因此,专卖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培训,把“为企业服务、为经营户服务、为消费者服务”作为专卖管理工作的立足点,革除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执法不公、服务不力等现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转变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任何一项工作得不到监督和制约,必然难于深入、持久甚至可能流于形式,专卖管理服务工作也是如此。只有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有效监督,多管齐下,让社会重视,让群众关注,才能确保“服务型专卖管理”创建活动持久、公正、文明,并保持不断创新。

关键词:市场监管

专卖管理

服务 转变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推进,市场对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在烟草行业始终强调践行“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并积极倡导开展“突出服务”建设的大背景下,只有积极推进专卖工作向“服务型”管理转变,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创建规范、有序、高效的专卖行政管理服务体系,才能更好的维护烟草专卖制度,真正服务于行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的大局。如何实现烟草专卖工作向“服务型”管理转变,是当前烟草专门管理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理顺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深刻认识建设“服务型专卖管理”的重要意义

“服务型专卖管理”,就是从管理模式上转变过去那种以监督打击为主的管理思路,确立以专卖管理相对人为导向的服务型思想、服务型方式和服务型机制,从而更好地履行烟草专卖管理职责、提高专卖管理效能。这就要求我们切实转变管理理念,从观念上彻底改变过去行政执法机关强调命令、强调指挥、强调管制的思维定势,以强化服务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归宿点。

(一)建设“服务型专卖管理”,是适应加入WTO要求,建设公共服务型行政管理机关的迫切需要。

加入WTO对我国行政管理的影响是全面和深远的。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只有建立公共服务型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行政管理由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才能与国际惯例接轨,保证行政管理运转的高效、透明,为实现全球资源向本地集聚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2 因此,我们构建“服务型专卖管理”也是落实建设服务型行政管理机关的现实要求,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建设“服务型专卖管理”,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在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长期以来,由于计划经济下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我国在专卖管理执法中对专卖管理机关的权力和专卖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强调较多,而对专卖管理机关的义务和专卖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强调较少。建设“服务型专卖管理”,就是要在理论上确立专卖管理的公平原则,确立专卖管理相对人的主体地位,确立专卖管理相对人与专卖管理机关平等的关系,从而真正转变专卖管理机关的观念和工作方式,充分尊重专卖管理相对人、服务专卖管理相对人,切实维护专卖管理相对人权益。

(三)建设“服务型专卖管理”,是体现专卖管理本质特征,实现专卖管理职能的客观要求。

从本质上说,专卖管理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为专卖管理相对人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我们建设“服务型专卖管理”,就是要构建一种新型的专卖管理关系,专卖管理机关积极主动地为专卖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专卖管理相对人更加自觉、3 主动、积极地诚信经营,从而从根本上转变专卖管理关系,提高守法经营度,促进专卖管理职能的有效实现。

二、转变观念,改进作风,严格规范,努力提高专卖管理服务水平

建设“服务型专卖管理”,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实现两个提高:一是提高服务专卖管理相对人水平,即为专卖管理相对人提供规范的、全面的、及时的和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大幅度提高专卖管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二是提高提高专卖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度,维护烟草市场健康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此,必须不断规范专卖管理执法行为,并强化对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的教育。

(一)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专卖人员要把“为企业服务、为经营户服务、为消费者服务”作为专卖管理工作的立足点,革除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执法不公、服务不力等现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转变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把“三服务”落到实处,重要的一点是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陋习。要从一言一行做起,从为经营户和消费者办好每一件小事做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 4 谋”,使经营户和消费者对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满意率有明显提高,树立良好的专卖管理队伍形象。

烟草专卖管理机关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真组织专卖管理人员开展“两个至上”、“六法一条例”以及国家局“六条严禁”等法规的学习教育,制订相应的学习计划,按计划进行学习,并且通过考试、竞赛等方法,对学习成果进行检验和巩固。在对象上要侧重于一线的稽查市管人员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人员;在内容上,重点抓住执法中易出差错的重点环节,突出行政程序法律法规,行政的责任承担及执法人员“两个维护”意识的教育;在方法上,加大执法实务培训,通过剖析案例,以案说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还要进行公共关系、商务礼仪、市场营销等方面知识培训,在掌握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完善和提高。通过不断的学习使大家牢固树立文明执法的思想观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

(二)强化执法责任,践行“两个至上”,为国家和消费者服好务。

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就是要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包括卷烟消费者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就是为国家和消费者服好务。而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推进不断驱使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而走险,给国家造成损失、给社会和消费者造成危害。所以,在推进烟草专卖“服务型”管理过程中,必须进一步强化烟草专卖部 门作为执法主体的责任,坚决履行好专卖管理职责,努力践行“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保证国家利益不受不法侵害,为消费者提供和谐健康的卷烟消费环境,服务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切实为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服务。

(三)注重发挥职能,实现专卖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为经营户服好务。

一是要规范行政许可。坚持服务为先,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常事快办,不断完善首问责任、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要结合工作实际设立服务大厅、咨询处或便民接待室等服务场所,实行“窗口式”办理、“一厅式”办公。真正实现“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

二是要规范行政执法。要转变过去“重管理、轻服务、重处罚、轻教育”的思想,在执法过程中,要讲究执法艺术,用足用活执法权限,做到既严格执法、大胆管理,又规范执法、热情服务,避免执法过程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对于大多数遵纪守法零售户,通过与其交流和沟通,了解市场基本情况和零售户实际需求,指导其规范经营,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用热情换真情,用真心换诚心,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既规范了市场管理,又提高了零售户的满意度,为专卖执法赢得了群众基础,树立起烟草专卖队伍新形象。

(四)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为烟草企业和烟草员工服好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是行业的自我监督和约束,事关烟草专卖体制维系的根本大计;是企业前进的导航灯,事关企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员工的“紧箍咒”,事关干部的健康成长和职工的切身利益。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从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把工作真正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构建起教育、制度、监督、整顿“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内管长效机制。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督,促进专卖管理服务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形成有效的服务监督体系

任何一项工作得不到监督和制约,必然难于深入、持久甚至可能流于形式,专卖管理服务工作也是如此。只有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有效监督,多管齐下,让社会重视,让群众关注,才能确保“服务型专卖管理”创建活动持久、公正、文明,并保持不断创新。

(一)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和专卖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执法公示的指导性和时效性,提高执法透明度。

二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特别是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公布和更新。

三是完善外部监督制度,不断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要建立和完善特邀信息员、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政法部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广泛监督。

(二)注重内部监督,促进专卖管理工作的公正公开,形成有效的服务监督体系。

为强化专卖管理执法的事中监督,充分保证专卖管理执法的公正性,在案件处理和行政许可各个环节均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制度。

一是实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一系列制度,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从程序上实现相互监督。

二是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经营户、消费者和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机关集体决策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烟草专卖管理论文 第3篇

【关键词】新时期;烟草专卖;内部监管;监管对策

《烟草专卖法》对烟草专卖行业内部活动进行了重新规范,为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最近几年,我国一直探索烟草行业自律的方法,并经过了制度建设与探索阶段,完善烟草内部专卖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反思与总结,制定完善的内部监管体系,展开深层次、根本性的专卖监管,促进烟草行业的稳定发展。

一、加强烟草专卖内部管理监督的意义

现阶段,烟草专卖企业内部存在如下问题:内部人员内外勾结,套购倒卖卷烟,构造虚假客户,勾结大户或为卷烟零售大户倒卖卷烟提供便利等。这些问题都是烟草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不足导致的问题,对国家、消费者和企业利益带来了损害。由此,烟草行业需要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通过严格自律,化解内外部风险,实现烟草行业的稳定发展。

二、烟草专卖内部管理监督现存的问题

1.未转变管理观念,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近几年自上而下内部监管工作顺利推行,但是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烟草行业的管理者一直未转变管理观念,未认识到对内部实施监管的重要性。传统理念下的《烟草专卖法》针对的是外界的管理和监督,而内部监管却要变成对自身的监督和约束,在传统思想影响下,管理者对内部监管的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够,内部监管流于形式。

2.主观能动性不强,执行力度不够

部分地区由于没有制定规范完善的监管考核与激励体系,导致内部监管工作得过且过,创新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缺乏,对于上级政策方针的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表现为:一是监管形式化问题严重,在执行检查调查线索过程中,走马观花;二是在监管后发现是自身内部的问题,存在敷衍塞责的现象,认为同事之间没有必要抓的太紧,扣得太严厉,监管策略没有深入贯彻;三是部分员工对内部监管理解不深入,没有转变思想观念;四是基层人员未深入了解监管的每个节点和流程,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了解,执行过程中不能顺利开展。

3.需完善监管制度,人员素质不佳

烟草专卖内部监管虽然进行了一定的时间,但是很多监管内容、监管制度与监管节点,未能完善与补充完全。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的发现、反思与总结,使得制度更加完善,提升可操作性。内部监管人员的素质未能达到实际需要,内部监管涉及范围广、内容多,需要监管人员在市场监督、违法案件查处等实践训练中,提升自身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水平。

三、加强烟草专卖内部管理监督的对策

1.深入认识转变观念,补给监管人员

对于现阶段烟草专卖人员弄虚作假的行为,以及内外勾结的行为,应该转变员工思想观念,提升他们对法律法规的认识,规范自身思想与言行。首先,为促进烟草企业可持续发展,做大做强,需要深化员工对烟草专卖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其次,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通过反面教材通报批评以及法规的深入学习,提升员工法律意识。适当补给监管人员,根据部门及岗位设置,补充缺乏的烟草专卖内部监管人员,合理配备专职内管和专卖人员,以此保障监管工程顺利开展。

2.加强人员素质培训,不断反思改进

烟草内部专卖监管涉及到很多环节与内容,需要全员一起参与到其中。由此,需要加强对全员的培训,通过组织人员参与培训工作,深化对烟草内部专卖监管涉及到的监管内容、监管流程、监管措施、监管方案的认识。同时,还需要引导全体人员针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制度缺陷,找出問题与缺陷的原因,并探索应对策略。另外,还需要加强对监管方案与制度的总结,通过总结,契合实际需要,发现现存问题,针对操作性和实用性不强的方案,以及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者是制度、监管设计等环节存在的缺陷的,深入探索,总结反思,不断改进。

3.有效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有效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烟草专卖运行程序,建立科学的烟草专卖流程、规范与标准,通过加强监管执法,避免和阻止员工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制定公开、透明的执法方案,接受群众的监督与批评,实行文明执法、依法行使权力,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对价格执行情况、货源分配、入网销售等方面的监管,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秩序的稳定性与有序性。

四、总结

烟草专卖管理论文 第4篇

关键词:烟草,专卖,效能

一、烟草专卖管理效能

管理效能来源于对效能的理解与认识。对于效能,目前学术界普遍认可的观点是:效能是达成目标的程度。而所谓管理效能(Management Effectiveness),目前仍没有统一定义,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管理部门在实现管理目标过程中所显示的能力和所获得的管理效率、效果、效益的综合反映,它是衡量管理工作结果的尺度,是管理系统的整体反映。管理效能最初是被应用于人力资源管理领域,随着对其内涵认识的加深和整体体系的不断完善,逐渐被引入其他领域,目前已经成为管理实践过程中衡量组织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准。随着我国烟草行业整体管理的日渐规范,管理效能相关理论也被引入烟草行业乃至烟草生产企业和烟草商业企业的管理实践过程中,对于更高层次的管理效能的追求已经成为我国烟草行业提升整体管理水平的主要关注点。

目前,我国烟草行业已经开始充分吸收管理效能的相关理念与思想,结合行业特色与地区具体情况,进行烟草行业管理效能构建与提升的初步尝试。比如,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局长尉彭城在2013年全省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专卖管理效能建设对烟草系统的重要意义,并指出烟草专卖管理效能的提升必须要求不断强化专卖内管,提高生产经营规范水平;要求更加注重打疏结合、管理服务,持续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卷烟市场秩序;要求更加注重系统效能、整体发挥,努力保持高压态势,增强打假破网能力;要更加注重着眼基层、夯实基础,继续深化队伍建设,提升专卖人员综合素质。郑艳萍(2013)简要介绍了甘肃省天水市烟草专卖局管理效能建设工作,并将相关经验总结为四个方面:夯实专卖管理基础,健全长效机制;加大专卖技能培训,强化岗位责任意识;深入推进柔性执法,塑造“法治烟草”形象;突出专卖管理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李改凌(2012)也认为,全面提升专卖管理的工作效能是调整工作思路,制定新的方略对策,持续增强烟草行业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陕西省延安市烟草专卖局则在2014年中以打造队伍、增强素质作为提升专卖工作效能的“关键点”,通过强化梯队建设、构建提素工程来为专卖管理效能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二、烟草零售市场检查方法

基于烟草制品的特殊属性和烟草行业的重要价值,我国烟草行业一直以来实行“专卖专营”体制,这种体制背景决定了烟草专卖局(公司)同时承担着行政管理与企业经营的双重职责。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看,各级烟草专卖局是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烟草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部门;从企业经营角度来看,各地区烟草公司也发挥着上连烟草生产企业、下连卷烟零售户和卷烟消费者的桥梁作用。这种多角化、复杂性的职责定位,使得烟草专卖局(公司)必须抓住关键领域,才能有效履行其所肩负的各项职责。其中,烟草零售市场就是烟草专卖局(公司)的关键工作领域之一。

长期以来,我国各级烟草专卖部门将维护烟草零售市场秩序、推动烟草零售市场健康发展作为贯彻“两个至上”行业价值观的关键抓手,在烟草零售市场检查方法方面持续探索,不断创新。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烟草零售市场环境变化,国家烟草专卖局在深入研究与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实践经验,于2012年提出了“APCD市场检查方法”,并在各地区烟草系统内部进行试点与推广活动。

“APCD市场检查方法”包括分析(Analysis)、计划(Plan)、检查(Check)、处理(Deal with)四个环节,通过细致的事前分析、全面的整体计划、全程的持续检查和及时的有效处理来推进市场检查工作。这种市场检查方法,一改传统“铺天盖地”的检查方式,采用有针对性的,带着问题走市场的模式,节约了资源,优化了结构,给烟草零售市场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活力。“APCD市场检查方法”一经提出,就在我国烟草系统内部得到了全面的贯彻与落实,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烟草行业普遍使用的市场检查主要工作方法。同时,各地区专卖管理部门在贯彻落实国家局相关要求、落实“APCD”方法的同时,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实践经验,对“APCD市场检查方法”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完善与优化,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实践价值的相关成果。上海市烟草专卖局结合辖区烟草零售市场状况,综合运用并检法、错时法、督导法、专销法等具体工作方法,探索出了全面落实“APCD市场检查方法”的系统化工作方法体系;广东省烟草专卖局以“APCD市场检查方法”为核心,初步建立了“343”市场分类监管体系,形成了新的烟草市场管理模式。目前,我国烟草行业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APCD市场检查方法”实践经验,如何在对现有实践经验进行系统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市场检查方法的系统创新,将是未来我国烟草行业所面临的重点工作。

三、烟草社区专卖管理

所谓“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就是要联合社区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构建烟草专卖管理网络化、市场化和社区化管理体系,形成“社区引导、行业自律、诚信管理、文明兴商、综合监管”的运行模式,建立烟草专卖专营长效的综合管理机制,提高卷烟零售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净化和规范社区烟草市场。我国学者和业内人士对这种新型专卖管理工作方式,给予了高度关注,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相关研究成果。

在理论方面,主要表现为对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内涵、价值、方法、路径等方面的研究。陈亚文(2008)认为,烟草社区专卖管理的基本含义是把专卖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的范畴,按照社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通过一定的手段、方法,来调整烟草专卖管理中的各种关系,促进卷烟市场处于良性有序、和谐发展的状态,以实现专卖管理任务的工作方式。并总结了烟草社区专卖管理的一系列成功做法:不断提高专卖法规的“知晓率”、着力培养诚信经营的“领头羊”、着重转化卷烟市场的“失信户”、继续强化专卖管理的“执行力”。王志刚、刘茂文(2011)认为,我国烟草行业实施社区专卖管理具有社会经济发展较快、消费及法制意识普遍增强的背景优势,应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整治,维护秩序,积极参与,及时兑现等措施大力推进烟草专卖社区管理,并将“四无”工作目标(即辖区内无假冒卷烟、无走私卷烟、无非法渠道卷烟、无无证经营行为)作为关注重点,加强考核与激励。凤利民、连海龙(2012)结合马鞍山市烟草专卖局社区化管理的实践探索,建立了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社会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这一评价指标体系对马鞍山市110个社区自实行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以来的社会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

在实践方面,主要表现为结合地区特点,探索形成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工作制度。胡家木(2(112)对马鞍山市烟草专卖局社区化管理的实践经验进行了系统总结,并分析了现有工作的不足与局限,并从加大宣传、营造舆论,联合打假、强化领导,加强培训、加强考核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对策。吕德康(2007)总结了云南普洱市翠云区烟草专卖局烟草社区化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并将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有关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指导,定期召开社区联席会议,创新宣传方式和方法,作为未来深化烟草社区化管理的重点工作。

通过对上述三个主要相关领域的研究现状进行综述,我们能够看到,我国烟草行业一直致力于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增强行业竞争实力。可以说,未来我国烟草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实现专卖管理水平的本质提升,管理效能理念的引入恰好能够有效切合这一现实需求。但受制于现有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目前我国烟草行业对专卖管理效能的内涵还缺乏系统认识,对于如何科学评价专卖管理效能、怎样提升专卖管理效能等重要问题,既缺乏理论层面的深入研究,也缺少实践方面的有效路径。这种现有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与各个领域孤立研究、缺少系统整合有着密切关系。

参考文献

[1]沈专.省烟草局:进一步加强专卖管理效能[N].江苏经济报,2013—3-28.

烟草专卖管理保密制度 第5篇

烟草专卖管理保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进行烟草专卖管理,打击卷烟违法行为,保护国家和消费都利益,特制订本制度,本局全体专卖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第二条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第二章细则第三条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散布获取的举报、投诉信息及举报、投诉人的基本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被投诉、被举报人及有关案件的当事人通风报信。第四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单位内外无关人员及有关案件当事人等散布、泄漏所办案件、专卖管理的具体措施等方面的机密或涉及相关的机密。第五条不得向其他专卖管理人员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办案、专卖管理等各方面的机密。第六条严格遵守案卷、资料(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等的登记和保密制度。案卷、资料、文件等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资料必须设置口令,无关人员不得查阅。不准带案卷、资料及其它重要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办案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第七条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第八条有关案卷、资料、文件等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复制件应按照原案卷、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公开。第九条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案情、情报信息等方面的内容。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第十条专卖管理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案卷资料、文件等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第三章责任第十一条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有关机关处理。

我国烟草专卖法律制度的反思 第6篇

关键词:烟草专卖;律制度;反思;重构

《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是我国关于烟草专卖管理体制的纲领性法律文件。随着中国经济转型,我国烟草专卖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已势在必行。改革我国烟草专卖制度自身及外在法律因素两方面内容,改善我国烟草现行的垄断经营体制,促进我国全面实现法治化进程。

一、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法律特征

1.特殊的管理体制

依照《烟草专卖法》规定可知我国烟草专卖管理体制为双重领导,但以垂直管理为主。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按程序行使烟草专卖管理职能,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当地政府对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主要为指导性功能,并非起主导作用。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统一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按照地域划分,按垂直管理级别行使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利。由此可知,在我国特殊的烟草专卖管理体制下,国家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烟草行业情况进行宏观的监督、管理,其下属机构依据相应级别,执行本辖区烟草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2.垄断性的烟草经营模式

国家专卖、完全专卖是我国当前的烟草专卖制度的重要特点。国家通过行政手段行使烟草专卖经营权和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权,并且国家指定特定的机关从事烟草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他任何个人及法人组织未经许可,严禁从事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垄断经营模式。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与当前我国国家政策存在的突出矛盾点集中在烟草专卖制度的垄断性。

3.广泛的烟草专卖范围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排他性、独占性,并以国家为管理主体的烟草专卖形式,因此烟草行业的纲领性法律文件,《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专卖的对象进行了全面的概括。烟草专卖制度对烟草本身及其相关产出品,生产卷烟所需的烟草机械和烟用辅料实行全面的垄断经营,并且通过严密的烟草行政许可,对这些专卖品的生产环节到销售环节严格实行垄断管理。

4.以法律形式确定垄断经营管理模式的合法性

烟草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吸食易上瘾,且对身体有害,但又容易使消费者消费上瘾,因此国家为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以法律的形式做出规定,对其实行专卖。烟草专卖的具体内容由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了权威性的法律规定。

二、我国烟草专卖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1.烟草行业监管主体混乱

职责不清主要表现为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在打假、打私方面主体资格不明,有关烟草的管理权限存在交叉、错位,形成管理上的真空,如《烟草专卖法》第四条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烟叶和卷烟产、供、销全权管理。在卷烟流通环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批发环节,以及对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户进行管理,可以对无证商户进行检查,但是无权处罚。

2.权责不明,监管缺失

我国烟草专卖体制是国家垄断、完全垄断的模式,而且在管理上实行垂直管理,同级行政管理部门无法对其有效监管。因此,容易导致行业内部不规范问题的发生。一方面,由于烟草专卖企业本身的组织机构存在主体混乱不清的问题,集行政管理者与企业经营者的角色于一身,既要追求高额利润,又要时刻监督规范自己的行为,这就会导致烟草企业在利益面前,会对自身监督自身不严,包庇自己的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烟草专卖这一特殊体制,国家针对这一体制进行监管的相关法律尚不健全,一旦烟草行业内部发生违法或者不规范行为,相关法律的震慑性作用不够强大,而且外部的监管措施也难以到位。

三、我国烟草专卖法律制度的建议

1.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的完善

结合烟草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当前还存在如下问题。第一,零售户经营行为违反《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如有些零售户在商店停业期间,未及时按规定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歇业许可,商店更换法人时未及时注销旧的零售许可证,还有的零售户甚至非法购买其他不属于自己经营范围的烟草制品。造成这些情况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部分零售户守法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原因是由于专卖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对零售户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第二,对零售许可证的后续管理滞后。当地烟草专卖主管部门为零售户办理零售许可证后,对零售许可证的后续管理工作比较粗糙。专卖执法人员有时因人情关系等因素,不能及时掌握零售户的停业、歇业、恢复营业、注销等情况,不利于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对零售户的集中管理。第三,各地区烟草专卖管理系统建设使用情况差别很大,未达到统一、高效管理的目的。

2.我国烟草专卖的反垄断法律制度完善

我国烟草专卖制度具有国家垄断、完全垄断的特性,而这一特性是把双刃剑,在一定程度上可促进我国烟草行业的稳定发展,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但从长远利益看,将不利于我国烟草行业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胜出。反垄断法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部分,只有使烟草专卖制度与其协调,才可保证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平稳发展。《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这条规定否定了某些烟草商业企业为提高销量,将畅销卷烟和滞销卷烟捆绑销售的行为。捆绑销售会导致零售户为购买到畅销卷烟而同时被迫接受滞销卷烟,侵害卷烟零售户的利益。因此需要《反垄断法》对烟草行业这种行为进行进一步详细规定,限制其可能造成的不公平竞争。《烟草专卖法》为特殊法,《反垄断法》为一般法,因此,两者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使用《烟草专卖法》。

3.我国烟草税收制度的法律完善

烟草行业的发展常常受财政体制、地方利益的影响。地方为了本地区的税收,搞地区封锁,限制竞争,以致专卖管理失控,与统一的市场经济格格不入。为了打破这种局面,完善税收制度势在必行。改变中央和地方提取烟草税收的比例。在中央对地方的烟草税收进行财政返还时,适度减少或删除对地方的财政返还,严格税收征收程序,这样地方政府在烟草税收中无利可图,必将消除地方的行政壁垒行为,减少地方争睹盲目支持当地烟草企业扩大生产规模,造成资源浪费,这样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有利于烟草市场的统一、规范、公平发展。

烟草专卖管理论文 第7篇

关键词:县级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一、当前县级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现状

县级烟草专卖局在取消法人资格后, 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正确领导和自身努力, 在专卖营销体制创新、工作流程改造、基础信息采集、专卖案件处理、当地政府协调、卷烟打点破网、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也存在诸多不足。大锅饭思想在一定领域存在, 尤其是“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不好的苗头在县级局开始显现并突出, 它不仅影响了专卖机关的行政效率, 也影响着专卖部门的形象。怎样才能按照“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工作要求, 在全行业尽快造就“岗变薪变、贡献大收入高;岗位有职责、工作有标准、管理有程序、信息有反馈、实施有结果、结果有考核、考核有奖惩”的考核理念, 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层管理、分级考核, 全员参与、推动规范”的原则, 对专卖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贡献”进行严格细致考核, 已经成为各县级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质量目标要求

为充分调动县级烟草专卖局上下专卖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事业心和使命感, 促进专卖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增强服务意识, 变管理型专卖为服务型专卖。进一步转变全体专卖人员工作作风, 从本质上提高工作效率, 力求考核工作既严肃认真、科学合理、不走过场、循序渐进, 又符合各单位实际, 充分激励并调动专卖各岗位工作积极性, 全面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和工作目标, 达到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目的, 很有必要制定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三、考核内容及记分办法:参考关键性指标考核细则、考核实行百分制, 视具体情况予以加减分

(一) 加分。

工作中表现突出进行量化, 如: (1) 因工作出色被上级 (行业) 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 (2) 按考核办法规定需要加分的; (3) 在工作创新或打假破网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二) 减分。

(1) 发生错案并需要追究错案责任的; (2) 工作中不负责任, 造成重大事故的 (损失达1, 000元) ; (3) 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 (明确相关规定) 受警告以上处分的。

(三) 一票否决。

(1) 工作中不服从指挥和分配的, 重点指消极怠工; (2) 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被查实的; (3) 违反国家局六条禁令中的任何一条的。

(四)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指发生交通事故, 按本单位《行政管理规定》执行。

四、考核内容

(1) 对县局整体专卖工作质量、中队工作质量均由考核组统一实施; (2) 考核采取自上而下逐级考核;逐次考核专卖科长、专卖副科长、中队长、内管员、内勤员, 稽查员。

五、考核机构和考核程序

(1) 成立局考核领导小组, 由局长任组长, 负责、参与考核总体工作部署、监督。副局长、副经理担任考核小组副组长, 负责考核工作的全程参与、监督工作。纪检员、政工科长、办公室主任、专卖科长、卷烟销售服务科科长担任考核组主要成员, 负责考核细节工作的具体实施。 (2) 每次考核由考核组采取重点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考核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每次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在每月的30日前完成, 并将考核评分表报办公室负责劳资主管财务副主任, 从绩效工资的波动上直接体现奖惩。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 年度平均考核的结果同时可作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2) 连带责任制的设定。专卖人员年终考核平均分不满95的;市场净化率、卷烟查扣量、挖窝点数等出现一项完不成的, 分别扣中队长、县专卖管理科长3%、2%;并纳入对应的年终绩效考核。 (3) 日常工作中先进个人的奖励。拿出在专卖现在职员工效益工资部分的1%, 作为对日常工作成绩显著、执行力强的先进个人的奖励基金, 通过考核后进行奖励。

七、考核方法

(1) 考核形式:根据考核总体目标要求, 随机抽查, 明查暗访相结合; (2) 按国家局有关公式套算; (3) 抽查零售户范围及抽查要求:每个中队抽查40个卷烟零售户, 即每个稽查员 (含中队长) 抽查其所属片区每人10户, 随机抽查县城、乡镇、农村。抽查的零售户包括各种类型零售户 (规模、销量、位置等) 。

八、分层次考核对象

(一) 专卖科长专卖工作质量考核 (总分值10分, 以百分制分解) 。

(1) 劳动纪律 (20分) , 迟到、早退一次扣4分, 脱岗一次扣10分, 以签到表为准, 扣完为止;旷工半天扣完。 (2) 及时、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全面负责队员的培训、管理、考核与工作质量监督;杜绝无证上岗, 出现任何一项不到位, 扣专卖科长5分, (共10分) 。 (3) 全面负责专卖科工作计划、例会、点评和各项工作安排、总结, 以及辖区内信息传递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出现任何一项不到位, 扣专卖科长2分, 扣完为止 (5分) 。 (4) 辖区净化率与专卖科长挂钩, 净化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2分, 减完为止, 满分为5分。 (5) 对各种举报奖励及专卖费用支出要严格审核, 出现虚报、假报, 发现一次1分, 满分为5分。 (6) 负责受理辖区内各类专卖案件的举报工作, 并具体安排查处, 举报落实率100%, 人为原因造成落实不到位扣2分。 (7) 负责辖区零售许可证发放、年检、换证、停歇业、恢复供货的审核工作;专卖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如把关不严, 发现一次扣1分, 满分为5分。 (8) 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对同级卷烟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出现失误一次扣2分, 满分为5分。 (9) 队员发生重大事故、重大失误, 或者发生错案引起刑事赔偿的, 严重影响效能建设的, 扣5分。 (10) 在车辆使用、上下班到岗、中途离岗、值班到岗等专项检查中, 出现一次, 扣专卖科长2分, 扣完为止 (8分) 。 (11) 县局每月根据各中队日常市场检查确定重点监控户数, 全县不低于50户 (共3分, 少一户扣1分, 扣完为止) 。 (12) 每月对重点监控户的监督检查不得少于4次;每次监督检查时, 由专卖科长亲自组织 (共5分, 少一次扣2分) 。 (13) 负责辖区专卖案卷的归档工作、各种手续及罚没款、罚没物品的监管工作, 监管不到位扣2分。 (14) 每月工作日记和主要工作详细记录20分。

(二) 专卖副科长专卖工作质量考核 (总分值10分, 以百分制分解) 。

(1) 劳动纪律 (20分) , 迟到、早退一次扣4分, 脱岗一次扣10分, 扣完为止, 以签到表为准;旷工半天扣完。 (2) 及时、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5分) 。 (3) 负责本辖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具体工作, 对辖区内商业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日常监管, 如未进行监管扣10分。组织同级监管、日常监管工作, 及时调查处理不规范经营问题, 对出现的问题如不及时调查并形成调查结果 (扣10分) 。 (4) 负责对专卖投诉的处理、受理和反馈工作, 如处理反馈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5) 参与组织收集、汇总、录入、专卖查处统计数据及上传、下达相关文件资料, 并保证其准确、真实, 如处理不及时或弄虚作假扣5分。督促审核本辖区行业专卖查处的够追诉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如未及时移送扣5分。 (6) 参与对本辖区行业专卖管理各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如未考核或对考核弄虚作假扣10分。 (7) 负责组织专卖队伍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 提高员工素质, 如不制定培训计划并进行实施扣5分。 (8) 负责对专卖罚没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 如未按规定延期上交罚没款扣5分。 (9) 参与组织烟草专卖案件的审理、审核工作, 对提交案件进行预审、处理、归档, 确保案卷规范、合法, 如未审核造成案卷不规范、不合法扣5分。 (10) 参与开展卷烟打假打私工作, 协助处理大、要案件, 如无故不积极参与影响正常工作扣10分。 (11) 负责本辖区专卖信息系统维护的监管工作, 指导和实施专卖信息化建设, 如因监管不力, 造成专卖信息系统混乱扣5分。

(三) 中队长专卖工作质量考核 (总分值10分, 以百分制分解) 。

(1) 劳动纪律 (20分) , 迟到、早退一次扣4分, 脱岗一次扣10分, 扣完为止, 以签到表为准;旷工半天扣完。 (2) 及时、认真完成各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5分) 。 (3) 严禁无证、酒后驾驶车辆, 一经发现每次扣2分。车辆必须在下班后回公司车场停放, 车钥匙放在指定存放处, 因执行公务不能按时回场的, 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推迟回场, 如有违反扣2分 (共6分) 。 (4) 辖区客户资料完整, 零售户档案资料齐全, 市场及客户相关信息传递通畅, 每发生一起四员联动单信息传递不畅行为减1分, 减完为止 (3分) 。 (5) 中队辖区净化率和持证经营率与中队长效益工资挂钩, 城区、乡镇所在地市场净化率为99%、持证经营率98%;农村所在地市场净化率为96%、持证经营率95% (20分) 。每少一个百分点减1分, 减完为止。 (6) 定期宣传法律法规、反馈品牌供应和搜集卷烟零售市场信息否则扣2分。 (7) 按时、保质、定期走访检查客户, 并有记录 (共15分, 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8) 每周提供一起有价值的市场监控信息, 记录在案, 并及时上报, 不得隐瞒不报或私自行动 (共3分, 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9) 负责辖区渉烟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每发现一次扣1分, 严守纪律, 保守秘密, 不与烟贩勾结, 凡违反规定一经发现核实, 直接待岗 (5分) 。 (10) 各中队每月需查扣卷烟数量达到相关规定, 否则扣5分;同时各中队每月要查获一起一般案件, 否则扣5分。 (11) 在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的过程中, 未按要求及时填写申请、审批表的, 未对提出申请的零售户进行认真细致考察的或考察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每起 (扣3分) , 发现以权谋私, 吃拿卡要, 每次扣5分, 二次以上 (含二次) 直接待岗 (10分) 。 (12) 负责本队专卖器材的使用管理工作, 管理不善造成损坏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13) 每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 加1分, 加完为止;每发生一起拖拉行为减2分, 减完为止, 满分为4分。 (14) 熟练操作微机, 文字的录入要熟练, 会运用专卖系统按照自己的权限操作各种模块、流程, 否则扣2分。

(四) 稽查员专卖工作质量考核 (总分值10分, 以百分制分解) 。

(1) 劳动纪律 (20分) , 迟到、早退一次扣4分, 脱岗一次扣10分, 扣完为止, 以签到表为准;旷工半天扣完。 (2) 稽查员每月查扣违规卷烟任务完成率为100%的得20分;每少5%扣4分、扣完为止, 满分为20分。 (3) 稽查员考核与挖窝点 (一次查扣数达到规定数量) 挂钩, 中队每超1个加5分, 加完为止, 满分为20分。 (4) 在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的过程中, 稽查员未按要求及时填写申请、审批表的, 未对提出申请的零售户进行认真细致考察的或考察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每出现一户, 扣所属稽查员5分。不得以权谋私, 吃拿卡要, 一经查证属实, 直接待岗。 (5) 在日常专卖管理过程中, 要严格遵循《工作流程》, 遵守执法程序, 使用文明用语, 不得酒后执法, 如出现违规行为与零售户发生矛盾并影响行业形象和日常工作时, 每发现一次扣5分, 扣完为止。稽查人员要严守纪律, 保守秘密, 不与烟贩勾结, 凡违反规定一经发现直接待岗。 (6) 零售许可证私自转让、停业, 在4个访销周期内没有被发现, 每户扣辖区稽查员4分。 (7) 检查市场的同时对卷烟营销部门的访销、配送活动进行监督, 着重检查落地与落户销售的情况, 填写内部监管相关表格, 如未具体实施或弄虚作假, 每次扣2分, 扣完为止 (6分) 。 (8) 宣传法律法规、搜集市场信息, 按时、保质完成稽查任务, 并有记录 (共6分, 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9) 稽查员要认真接管举报、投诉信息, 48小时内完成所接管信息的查处工作, 延误、迟缓一次减2分 (4分) 。 (10) 稽查员每天工作日记, 记录齐全, 对专卖科及内管科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要有学习笔记, 如发现少一次扣2分 (6分) 。 (11) 要熟练操作微机, 文字的录入也要熟练, 会运用专卖系统按照自己的权限操作各种模块、流程, 否则扣2分。 (12) 兼职中队内勤的稽查员在检查完零售户后回专卖科办公室, 在专卖管理系统中进行各中队信息、检查计划、日志等的维护, 如不按时维护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扣完为止。

(五) 内管员工作质量考核 (总分值10分, 以百分制分解) 。

(1) 劳动纪律 (20分) , 迟到、早退一次扣4分, 脱岗一次扣10分, 扣完为止;旷工半天扣完。 (2) 内部监管制度、措施完善并得到落实, 否则扣5分。 (3) 没有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的, 缺少培训档案的扣10分。 (4) 接到举报或者投诉, 未及时填写登记并上报的, 每起扣5分。 (5) 抽查各中队对卷烟销售部门的访销、配送情况监督的落实, 如未抽查, 每次扣5分。 (6) 在日常监管过程中, 对每天电话访销进行跟踪记录, 未监听或未达到所要求监听户数的, 每次扣5分。 (7) 按时做好资金回笼登记工作, 存在漏登、错登情况的, 每次扣5分。 (8) 每天认真核对送货大票与客户订单, 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的每次扣5分。 (9) 每月电话抽查卷烟零售户, 查看零售户订单, 未达到要求抽查的户数或未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的, 每起扣5分。 (10) 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进行自查, 自查结果属实, 未按时上报市局的, 每次扣5分。 (11) 日常性工作要有痕迹化管理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各类下发文件、以及报表、日常工作情况、检查情况、处理情况的记录和整理, 记录项目不齐全、内容有漏、整理混乱的扣5分。 (12) 对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能监管、监听出来, 而被上级部门检查出来的每起扣5分。 (13) 在每月的市局考核中如未达标, 每少一项扣5分。 (14) 对专卖科及内管科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要有学习笔记, 如没有每次扣5分。 (15) 工作笔记按时填写, 内容真实、完整, 如弄虚作假或填写不及时每次扣5分。 (16) 熟练操作微机, 文字的录入也要熟练, 会运用专卖系统按照自己的权限操作各种模块、流程, 否则扣5分。

(六) 内勤员工作质量考核 (总分值10分, 以百分制分解) 。

(1) 劳动纪律 (20分) , 迟到、早退一次扣4分, 脱岗一次扣10分, 扣完为止。 (2) 每天上班后, 专卖内勤协助专卖科长对中队前一天的工作日志进行抽查, 如未抽查每次扣3分。 (3) 协助科长负责辖区零售许可证发放、年检、换证、停歇业、恢复供货的审核把关, 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手续传递不及时, 发现一项扣3分。 (4) 负责及时、准确上报各种举报奖励及专卖经费的支出, 由于审核不严, 造成虚报、瞒报, 每发现一次扣6分。 (5) 负责收集、汇总专卖相关统计数据及各种资料的上报工作, 及时传达各种相关文件资料, 因人为因素造成延误, 影响工作的, 每次扣6分。 (6) 负责罚没物品的管理, 每月对账、盘库, 做到账物相符, 对涉案物品的返还、移交、销毁要手续齐全, 否则每次扣10分。 (7) 负责辖区内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 对接到的零售户投诉服务应到位, 并做到耐心细致, 如态度冷淡、言语粗鲁, 一经查证属实, 每次扣5分。 (8) 简易、一般案件按程序进行, 且案卷材料齐全, 定性准确, 程序合法, 处罚恰当, 没有错案;卷宗、材料分类管理, 否则每少一项扣5分。 (9) 对上级局要求上报的材料、报表未及时上报的扣5分。 (10)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每月按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参加人员要有签到记录, 培训实施记录要填写及时, 培训档案要完整, 否则每少一项扣5分。 (11) 未对月末考核情况进行统计并把相关数据 (包括各中队每天检查户数、违规户数、查扣卷烟数量等) 通报上墙的, 每次扣5分。 (12) 执法证件有申请、领取、发放记录, 调出专卖人员的执法证件要及时收回, 并做记录, 否则扣5分。 (13) 在每月的市局考核中如未达标, 每少一项扣5分。 (14) 对专卖科及内管科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要有学习笔记, 如没有扣5分。 (15) 熟练操作微机, 文字的录入也要熟练, 会运用专卖系统按照自己的权限操作各种模块、流程, 否则扣5分。 (16) 每月按时开展专卖管理自查工作, 自查结果要真实并及时将自查报告报到内管科, 出现延误、漏报每次扣7分。

通过上述考核, 每月兑现奖惩, 体现公平性, 事后又点评, 每月收入与工作业绩直接挂钩, 极大地促进了员工积极性, 促进了工作的发展。又通过理论学习, 借鉴其他行业地区先进经验, 在以后工作中可对相关人员进行打分画票评测。即对被考评对象采取互相打分, 互相画票的方法。采取此种方法可对相关人员素质、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等不去定性因素进行评测, 但也出现一些问题, 主要是评测中的实效问题、公正问题、人情问题、岗位的调整问题, 这些问题将在今后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钱振波.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政策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

烟草专卖管理论文 第8篇

1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法律地位、执法依据及保障作用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是烟草行业不断完善自身监督的重要举措, 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既可以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 也可以规范产品的生产流程, 提高产品质量, 因此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1.1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法律地位

在《烟草专卖法》中规定,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 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是专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作用于行业内工商企业专卖管理的执法主体, 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维护很好的生产经营秩序是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职责。

1.2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执法依据

在法治社会建设中, 有法可依是前提, 对烟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来说, 《烟草专卖法》中关于对执法主体、管理对象、监督内容、处理罚则等方面的规定即是进行执法的依据, 国务院发布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则对有关工作内容做了进一步的深化解读和规范, 特别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 对许可证进行分类管理, 规定取得许可证的相应条件;对专卖执法人员规定了相应的权力;对违法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做出明确的规定。

1.3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对卷烟生产经营的保障作用

1.3.1 法律保障作用:

生产经营独占地位。烟草行业不同于一般的行业, 具有比较强的特殊性, 需要在国家有关部门掌控下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开展。目前, 国内是以发放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来进行规范市场;而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 必须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准运证等等。这些规定, 从法律上排斥了社会经济组织和资本对烟草行业的渗透, 保证行业内工商企业在卷烟生产经营领域的垄断性、唯一性和合法性, 为卷烟上水平的实施主体抵御非法经济组织的侵扰, 提供了法律保障。

1.3.2 环境营造作用:

公平有序竞争环境。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企业得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证。烟草行业要想健康发展, 就需要监督机构为行业不断提供这样的公平竞争环境。如果没有监督管理的介入, 企业势必会被社会各种利益集团所介入, 造成生产、经营、销售上的混乱, 最终损害整个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 也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安全隐患。

1.3.3 管理监督作用:

健康发展制衡机制。国家烟草专卖局《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 对行业内工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 分别提出了规范的要求,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充分行使职责, 全过程参与卷烟生产经营的管理监督, 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违规行为, 使卷烟上水平沿着健康发展的轨道运行。

2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未来发展路径

当前包括以后一段时间内, 烟草行业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方面, 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 并狠抓落实, 坚决杜绝非法贩卖、非法流通以及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主要路径有:

2.1 加强宣传教育, 切实增强规范意识

随着国家社会的发展, 各项社会制度日渐完善, 烟草行业的发展也迎来了更多的挑战, 只有加强自身建设, 对自身提出更高管理要求, 才能满足社会对烟草的要求。产品质量和健全的管理制度是烟草专卖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保障, 缺乏自我监督和完善的企业势必会被社会所淘汰。所以, 烟草行业一定要加强宣传教育, 增强内部人员对专卖管理监督的认可度, 把思想统一到正确秩序建立上来, 提升员工的归属感、责任感。

2.2 完善体制机制, 维护生产经营秩序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 健康的体制机制是保证企业能够永葆活力, 不断迎接社会挑战的根本保障措施。只要存在社会竞争和各种经济行为, 企业的生产经营就会遇到各种矛盾和问题, 也必然会在利益纷争下出现各种违规违法活动, 只有建立了完善的机制体制进行管理, 规范各类企业的经营活动, 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一定要建立奖惩严明的监督机制, 让优秀的员工继续肯定对自己的行为肯定, 让违法违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2.3 依靠技术进步, 提高内部监管效率

现代社会信息技术的日益发展正在深刻改变这个世界, 包括各种现代化通讯手段和电脑网络等的大量普及应用已经对社会的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烟草行业内部监督管理过程中, 也应该多使用各类现代信息技术, 提高工作成效。

2.4 提升队伍素质, 增强自律规范水平

人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决定力量, 企业的发展最终还要得益于人的发展, 烟草行业要强化自身管理, 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 一定要不断提升管理队伍的素质水平, 队伍的工作重心紧紧围绕企业发展为中心, 走专职化路线, 认真完成各项本职工作, 并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学习水平, 完善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 将监督管理团队打造成为廉政公平, 踏实肯干, 不断学习的素质过硬型队伍, 并为行业内部的其他人员树立良好的榜样。

摘要:在烟草行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是烟草行业不断完善自身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措施。本文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法律地位、执法依据及保障作用进行了分析, 并探讨了其在未来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烟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发展

参考文献

[1]冯俣佳.新形势下专卖管理队伍的转型建设[J].湖南烟草, 2010 (01) .

烟草专卖管理论文 第9篇

1 烟草专卖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烟草专卖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这在客观上要求烟草专卖企业根据市场经济的变化,在企业理财的思想观念、行为规范、制度体系上要有所适应,要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为此,笔者针对烟草专卖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阐述。

1.1 资本结构不合理和还本付息压力大

1)企业资本结构意识淡漠。在国有企业改革以前,烟草企业资金完全由国家财政统包下来,企业资金由财政拨入,且无偿使用,效益与利益不存在直接的挂钩,无论是盈利还是亏损均由国家负责。由此产生的恶果是企业只注重追求经济数量,忽视资金使用质量,资金使用效益长期不佳。

2)资本使用收益低,企业积累能力差。企业资本结构的不合理是资本使用收益低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样的不合理使企业使用资金的成本过高、效益低下,并且企业浪费现象严重、缺乏追求效益的源泉,使得企业息税前利润已经不高,税后利润更低,不利于企业的自我积累[1]。

1.2 营运资金短缺和资金利用效率不高

1)营运资金策略不善,资金利用效率不高。烟草专卖企业高估自己的投资能力,盲目地进行购买固定资产、修建厂房等投资,致使大量的固定资产以及长期资产在企业的资产比重中相对过大,导致了大量的固定资产闲置,资产运营效率低,同时造成了流动资产不断减少,烟草专卖企业迫于经营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这样高风险的筹资方式极容易造成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甚至是资金链的断裂,最后导致财务状况恶化,企业濒临破产[2]。

2 营运资金内部管理存在问题

1)企业对资金的管理方法漏洞百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及企业不断扩大的经营范围与生产规模,旧的方法已经落伍,已经不适应企业的发展了。

2)存货管理方法守旧、落后。随着烟草专卖企业经营范围和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企业存货数量大并且品种繁多,管理难度随之加大,若不淘汰陈旧的方法采用先进的方法,将会占用大量的资金,结果使资金周转陷入困难得局面[3]。

3 加强烟草专卖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任何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最终都要反映到财务成果上来,只有通过核算、分析、对比,才能发现问题,才能检查出企业经营活动的执行情况,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针对烟草专卖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其主要对策有以下几点。

3.1 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以降低财务风险

1)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积极拓宽烟草企业的融资渠道真正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要求改进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和治理方案,强化其约束机制,完善法律和监管体系,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4]。优化企业资本结构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企业可以考虑采用发行债券,包括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发行股票,以拓宽单一的短期借贷融资方式自由地流入流出资本。二是企业内部的各种资本应能够灵活的在各类资本形式之间流动。

2)加快投资体制改革,为企业提高投资效益创造条件加快投资体制改革,应着力于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体系,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体系的前提是明晰投资主体,即确立国家投资主体,明确国有产权;确立地方投资主体;确立企业投资主体,明确企业法人产权;确立银行投资主体。

3.2 加速营运资金周转来提高企业效益

1)运用营运资金筹集策略,较高使用资金运用。筹资策略要求企业临时负债筹资计划完备,实现现金流动与预期计划相一致[5]。在周期性低谷时,企业应该没有其他流动负债,自发性负债除外;只有在临时性流动资产的需求高峰期,企业才举借各种临时性债务。如,某烟草专卖企业在生产经营淡季,需占用600万元的流动资产和1 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在生产经营的旺季,会额外增加120万元的季节性存货需求。筹资策略的做法要求烟草专卖企业只在生产经营的高峰期才借入120万元的短期借款;不论何时,1 600万元永久性资产(即600万元永久性流动资产和1 000万元固定资产之和)均由长期负债、自发性负债和权益性资本解决其资金需要。这种筹资策略的基本目的是降低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和尽可能降低债务成本。

2)加强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的管理。首先,企业的内部资金管理机制以经济利益为核心。在烟草专卖企业中,既要建立良好的内部资金管理机制和严格的财务管理体制,又要完善成本管理方法及核算体系,以企业财务管理为中心来提高企业利润[6]。例如,建立资金内部管理的有效机制,层层落实资金内部管理体制,有效地把资金落实到每个部门,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奖惩结合;降低产品管理成本,把成本分解到各个环节,并建立有效的目标成本管理体制。其次,加强存货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存货管理方法。第三,加强存货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存货管理方法是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一是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二是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过少的存货会使企业面临缺货的风险,过多的存货使企业占用更多资金,使储存成本增大,影响了利润水平。所以在日常经营中,应合理确定库存水平,在正常周转库存量的基础上,确定一个附加的安全保障库存量,减少积压,最后达到资金的优化使用。

摘要:针对烟草行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加强烟草专卖企业行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财务管理,财务风险,营运资金,烟草专卖企业

参考文献

[1]郭芳兴.国有集团企业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J].引进与咨询,2005(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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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秋英.现代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业会计,2005(14):40-44.

[4]唐如军,刘亚东.国有集团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国有资产管理,2002(11):22-25.

[5]熊建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前沿问题探讨[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5(3):2-6.

烟草专卖管理论文 第10篇

尽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化已经成为落实内管监督工作的必要手段, 但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或障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思想认识“夹生”

对于专卖内管监督信息化工作, 各地认识的差异相对较大。大体有以下几种认识:一是存在着传统的思维方式和观念, 认为配置了计算机、开通了网络、运行了软件, 就是加强了信息化建设。二是认为信息化是形式主义, 追求时尚, 盲目投资, 运作起来不踏实, 习惯于老一套的工作方式方法, 不愿接受新的管理方式。三是认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属于起步阶段, 实施信息化工作离现实还有较大差距。由于不同的认识, 使得内管监督信息化建设缺乏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 不能下狠心抓落实, 严措施抓成效。

(二) 区域发展不平衡

由于开展内部管理监督工作时间短, 建立完善的内管监督体系的地区不多, 有些区域虽然已经建立了完整的机制和制度, 保障了内管监督工作有章可循, 也设置了相应的机构, 但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 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信息化成为空谈。有的信息系统之间缺乏兼容性, 如物流信息系统、预测信息系统、销售信息系统、仓储信息系统、零售户信息系统等诸多信息系统发展不平衡, 信息化建设各自为阵, 信息系统不能共享。有的信息系统存在着系统漏洞, 缺乏统一数据信息标准。这种不平衡性造成工作效率低, 制约着内管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三) 人员素质不高

信息化建设要改变专卖内部管理监督的模式, 要求一线员工必须深入了解订单预测、仓储、物流等多方面的知识和专卖法律法规, 对计算机操作技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息化建设要求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而现阶段, 专卖队伍的整体素质差次不齐, 而一些地区, 尤其是县级局, 仍然缺乏符合这些要求的高素质管理工作人员。这成为影响信息化建设的一大因素。另一方面, 这种素质需求不仅包括对业务流程与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掌握, 更包括能应对新监管领域与权限的相对等的业务知识与法律知识的获得, 还包括新条件下价值层面的更新。显然, 这种基层队伍素质的普及率目前还远未达到信息化建设的要求。

(四) 既有利益关系的牵制

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是对内管工作的改革和深化, 既然是改革, 将牵动利益格局的改变。烟草行业国家垄断经营使得全行业属于养尊处优的地位,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提高, 这种既得利益的格局无论从企业内部还是行政体制必将被打破。因此必然会有来自企业或行政体制上的阻力或障碍。但实现信息化, 促进各管理组织高效运转必然会对传统的监管模式、思维的历史惯性以及利益关系的牵制产生巨大的反作用力。

二、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从去年以来, 各地烟草专卖内管机构为着力构建“制度完善、职责明确、监管到位、奖惩分明”的专卖内部监管体系, 做了大量的工作, 从中可以看到, 这种体系的建设, 必然会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 因此, 提升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化建设水平已经迫在眉睫。

(一) 创新思维观念, 为内管信息化打牢理性基础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信息化建设中, 首先要从各级领导班子的观念上抓起, 应树立“观念创新上先人一步、机制创新上快人一拍、制度创新上胜人一筹”的跨越式发展观念。领导班子要具备深入钻研的精神, 绝不能将信息化建设看作是单纯的对现有工作的岗位调整, 或者看作是操作方式的改变, 也不应该简单的认为是电脑、计算机方面的设备更新或资金投入, 而应该把其当作是对内部管理监督方式方法的彻底改革和创新。同时, 要不断强化全员对深入开展内管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转变思想, 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 要从价值层面等多方面做好接受信息化管理创新的理性准备。

(二)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为内管信息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当前, 虽然各级烟草部门制订了一些信息化建设制度措施, 但在落实上有的却流于了形式, 对于促进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不能起到保障作用。为此, 在信息化建设中, 各级各部门要形成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 信息机构全力以赴抓落实完整的一系列工作运行机制, 用制度作保障, 确保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落实到位。

(三) 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 完善落实奖罚措施

确立了信息化建设目标, 就要以责任、结果为导向, 建立一套激励约束的绩效考评机制。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硬指标、硬任务, 与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年终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进行奖罚兑现, 在岗位调整, 干部的选拔任用, 评选优秀及先进等方面予以参考, 形成竞争激励机制, 迅速掀起信息化建设的新高潮。

参考文献

[1]胡君辰, 郑绍濂.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6.

[2]烟草专卖管理.编写组.烟草专卖管理.中国人事出版社, 1995.

烟草专卖管理论文 第11篇

关键词:控烟;烟草专卖制度;国外经验;改革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2.2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7-0109-03

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拥有3亿烟民,另有7.4亿人受到二手烟之害,每年有100万人死于与烟草有关的疾病[1]。由吸烟引发的居民健康问题,为我国带来了沉重的医疗负担。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这是我国继2009年5月之后时隔6年再度调整烟草税率。不少学者认为通过提高烟草消费成本可以进一步推动控烟行动在全社会展开。由于烟草行业为我国财政贡献了7%至10%的税收收入,该项规定的制定经过了长时间的力量博弈,反应了当前控烟社会背景与烟草制度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一、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形成

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对烟草的种植、贩卖、生产、销售等都没有过多地限制[2]。新中国成立之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国家的生产经营完全按照计划进行,1953年起国家就决定对烟草实行统购包销的政策,随后国家实行由商业部统一收购和安排卷烟市场的政策[3]。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的逐渐转型,传统的烟草生产、销售和买卖制度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国家为了加强对烟草这一特殊经济行业的控制和管理,逐步建立起来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烟草专营制度。198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烟草总公司,1983年国务院制定了专门的《烟草专卖条例》,并随后成立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烟草进行全面的行政管理,这标志着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正式确立。其后,国家又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得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走向了法治化道路。

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制度结合现有的立法和行政管理实践是对烟草及其制品的生产和流通均实行完全专卖,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内容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我国烟草专卖的主体是国家。我国《烟草专卖法》明确规定,烟草专卖的主体是国家。国家为了强加对这一专卖产品的管理,设立了专门的行政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来对烟草专卖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成立了中国烟草总公司来统一组织和安排全国烟草行业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工作,从而形成了“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经营”的管理体制[4]。

烟草专卖实行国家垄断。与国家是烟草专卖主体地位相对应的是国家享有对烟草专卖的垄断地位,这种垄断地位的确立和发展是国家以立法形式而确立的,其所体现的并非是市场垄断而是行政垄断。与此同时国家通过完善的立法和健全的行政机关来保障国家在烟草领域的垄断地位。

烟草专卖制度具有双重目的性。根据我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的目的,是维护消费者利益和保护国家财政收入。至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有学者认为保护国家财政收入是基础,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是高级发展目标[5]。我国建立烟草专卖制度的最终目的就在于通过该制度的建立和运行从根本上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

二、控烟理念对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影响

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随着全球医学水平和研究力度的不断加深,人们逐渐意识到吸烟会对人的健康造成不可逆转的严重损害。全球迅速掀起一股“珍惜生命、反对吸烟”的控烟浪潮。1987年世界卫生组织将每年的5月31日确立为世界无烟日,进一步唤醒人们对控烟的重视和行动。同时,从1996年起,世界卫生大会就积极提议进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谈判,2003年5月,《烟草控制框架工业》正式通过,成为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条约,也是针对烟草的第一个世界范围多边协议。目前全球已经有173个国家缔结了该框架公约,对烟草实行控制已经成为全球各国一致认可的事实。

中国政府也意识到烟草对健康、环境的负面影响,从1979年开始就实施了烟草控制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批准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标志着我国在控烟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此后,我国政府积极推进全国的烟草控制工作。与此同时,随着社会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特别是全社会对呼吸健康问题的高度关注,引发的全民呼吸健康意识的提高,社会民众对烟草所带来危害的认识也更加全面和深入,反对吸烟、拒绝污染的巨大舆论环境在全社会逐渐形成。控烟对我国现行烟草专卖制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控烟对现行的烟草专卖制度提出严峻挑战

在当前情况下,许多社会民众认为,在我国造成烟草发行过多,吸烟群体不断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国家实行了烟草专卖制度。控烟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浩大工程,而政府在其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主体作用,然而由于政府实行了烟草专卖制度和与市场经济相背离的计划调控手段,烟草成为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政府为了增加其财政收入势必会加大对烟草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而正是由于烟草专卖制度的存在在根本上阻碍了我国控烟运动的进程,因此,许多人提出要废除现行的烟草专卖制度。

(二)控烟对政府的职能定位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当前情况下,烟草专卖的主体是政府,而控烟的主体也是政府,这就对政府的职能地位和价值取向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究竟是代表着烟草生产企业的利益还是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成为制约政府政策制定与职能履行的重要因素。一个十分明显的情况就是,当前在我国主导控烟的部门是工业与信息化部,而与此同时,其又是国家烟草管理局的主管部门。尤其是在中国实行的是“政企合一”的烟草专卖制度,因此人们普遍认为对于工信部而言,其既管烟、又卖烟,还要控烟。政府集多种角色于一身,其究竟主要代表的是国家、企业还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成为当前控烟背景下对政府烟草专卖制度提出的严峻挑战。

三、控烟理念下烟草管理制度改革借鉴

从全球范围来看,与其他制度相同,烟草管理制度的改革主要分为自发变革和强制变革两种类型[6]。而从整体上来看,无论是采用何种类型进行变革,其结果都是减少政府对烟草行业的行政干预,逐渐取消烟草专卖制度。

美国在经济体制上采用的是完全开放的市场经济,在这种经济体制之下,美国没有实行严格烟草专卖制度,但也并未完全放任其自由发展,而是对烟草行业实行严格的政府管制。而日本自从1898年颁布《烟叶专卖法》以来,在很长一段时期范围内所实行的都是烟草专卖制度。直至上世纪80年代,日本才逐渐改革其烟草管理制度。1985年,随着日本专卖公社改组成日本烟草公司,日本的烟草专卖制度正式废除。与之相伴的是日本通过立法加强对烟草专卖制度取消后的烟草市场管理。

不难看出,对于烟草实行何种管理制度,因为各国的实际发展情况有所差异,因此并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统一标准。但是,各国在进行烟草管理制度构建和改革的过程中却表现出一定的共性,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

(一)烟草管理制度与一国的国情密切相关

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其在进行本国的烟草管理制度构建和改革的过程中,都充分考虑到本国的实际情况,而采取了不同形式的烟草管理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过程中也体现了与国情的密切联系,如美国政府对烟草征收高额的消费税作为管制烟草行业的一种手段,并从征收的烟草税收中提取出一部分建立了一项基金,用于补偿由吸烟所致疾病而造成的医疗成本[7]。

(二)烟草制度改革必须有与之配套的制度

烟草制度是一国整体经济制度在烟草管理领域的反映,对这一制度的改革并不仅仅是采用何种管理模式的问题,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对与之相配套的所有制度进行改革。无论美国还是日本,在烟草管理制度确立的同时还制定了完备的相应法律法规,使得烟草管理走上法制化进程,并在关税、企业改革、市场监管等方面都进行了全面的改革,以保证烟草管理制度的全面实行。

(三)改革烟草专卖制度是全球发展趋势

从全球范围来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对国家管理要求的变化,逐步废除烟草专卖制度而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是未来烟草制度发展的大趋势。对于中国而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和不断发展完善,对烟草实行专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也不断降低,而实行有针对性地政府管制则成为未来改革的主要方向。当然,此种改革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逐步推进的。

四、烟草管控要求下的烟草专卖制度改革

烟草专卖制度作为我国对烟草进行管理的特殊制度,从建国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为我国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市场秩序稳定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随着控烟舆论的不断高涨,现行的烟草专卖制度也体现出一些与之不相适应的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应该对烟草专卖制度进行如下方面的改革。

(一)坚持科学理念,明确政府职能定位

一些社会民众认为正是因为现行烟草专卖制度的存在而导致控烟收效甚微,这一看法有失偏颇。从实际情况来看,烟草专卖制度的存在一方面为国家的财政收入作出了贡献,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国家的管制使得烟草市场从种植、生产、销售等方面都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也保证了烟草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时由于专卖制度的存在对于我国的卷烟销售控制、尤其是减少向青少年销售卷烟都是不可缺少的[8]。我国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确立时间还不长,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如果立即取消烟草专卖制度,则势必会导致一系列问题的产生,也不利于中国卷烟行业的发展。

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就可以继续延续传统的烟草专卖制度。政府应该及时更新理念,要意识到全球烟草管理制度改革方向和发展趋势,以及政府在管理制度中应起的作用和地位。要正确理解《烟草专卖法》中“保护国际财政收入”和“维护消费者利益”两者之间的关系,要清醒地认识到维护消费者利益是其主要目标,要在制度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时刻坚持这一主体。同时要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状况,充分吸收借鉴国外在此方面的成功经验,适时地推动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改革和不断发展完善。

(二)实现政企分开,强化政府监督职能

现行烟草专卖制度的最大弊端就在于政企不分。对此,国家控烟办公室主任、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功焕也明确表示:“目前导致我国香烟消费出现反弹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政企不分是主要原因之一。”就我国的现有体制来看,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一个是烟草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一个为负责烟草生产、供应和销售的企业,两者之间本应呈现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市场经济要求政府不能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设置不必要的条件和障碍,同时要求企业必须摆脱政府的直接的行政干预,进而取得完全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这就要求政府要将其自身所承担的经济、行政、社会管理职能和企业的经营管理职能区分开来,将本属于市场的东西归还于市场而做好本属于自身的对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因此,在当前情况下,改革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第一步就是要实现政企分开,将中国烟草总公司完全转化为市场企业,建立一个综合性的融监督烟草生产、经营、销售和控烟综合管理的监督机构——国家烟草管理机构。

(三)注重控烟舆论,将控烟融入制度设计

控烟对烟草专卖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改革的促进作用。在当前烟草专卖制度不可能完全废除的大背景之下,如何将控烟的理念充分融入到烟草专卖制度的整个制度设计之中则是当前所需要做的。

在将烟草专卖制度的控烟理念融入过程中,首先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其法定化。在现代法治国家,法律理应成为社会的基本准则和行为标准,也只有通过制定一个全国层面的控烟立法并且捋顺其与烟草专卖法之间的关系,才能保证将控烟理念融入烟草专卖制度的现实可行性和法律保障性。同时,也要从立法上为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改革奠定基础,从法律上保证烟草专卖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其次,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加强定价和税收在控烟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经济学理论表明,对烟草进行征税能够有效降低烟草的消费,而政府所获的税收又可以被用作控烟的经费。世界各国的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此要在现行制度体系中建立具有控烟倾向的烟草定价和补偿机制。要结合我国烟草行业的发展现状和控烟的发展需求,在进行科学预测和分析的基础上,在立法上明确向烟草行业收取一定的专项费用用于支持医疗保障。利用烟税资助控烟健康促进措施等,通过机制的完善成熟,形成烟草利益向社会公众利益的定向传输,由害转利[9]。

最后,要充分注重非政府组织在烟草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在现实中,非政府组织作为烟草控制的重要参与者,为推进我国的控烟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是在我国,推动控烟的非政府组织中有很多专业的医学专家和学者,他们对烟草相关的专业知识较为丰富,能够从专业角度向社会民众普及烟草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能够为国家的烟草控制制度设计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烟草管理制度改革是全球范围内普遍进行的制度改革。当前,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在制度设计和运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在当前的控烟社会背景下,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改革必须稳步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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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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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吕清正,郭志远.我国烟草专卖法律制度改革研究[J].理论视野,2013,1(11):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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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王献声.世界烟草企业重组动态观察与思考[J].中国烟草学报,2005,(6):5-10.

烟草专卖管理论文 第12篇

关键词:烟草专卖舆情管理,烟草行业,网络舆情,网络舆情监控,网络舆情导控

一、网络舆情概述

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 (CNNIC) 1月16日发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 截至2011年12月底, 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万, 比2011年增长20.8%。如此庞大且不断增加的受众人群组成了互联网舆论信息传播的平台, 而且由于互联网新兴媒体的特殊性质导致每个网民均可以拥有自己的广播电台, 都可以随时随地发表、传播、评论自己对身边事物的看法。互联网信息内容总量急剧膨胀, 内容涉及人们日常生活工作的任何层面。国家对互联网信息产业的内容规范和立法相对滞后, 对一些有害的舆情信息的发布及传播不能及时、准确、全面的进行管理。在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中, 零售户的意见反馈、烟草专卖法及控烟的社会舆论以及专卖证照制度管理等舆情反馈都不能及时发现与跟踪, 出现对网络舆情监控工作的缺失。

二、网络舆情特点

(一) 网络舆论复杂化

互联网言论空间在2010年继续扩大, 特别是“微博”的崛起, 网络议题得到传统媒体的响应和深入挖掘, 而传统媒体的报道也经常在网上被迅速发酵、放大成全国性舆论。互联网和传统媒体相互借力, 放大舆论, 体制内报纸、电视台和网站积极回应网民关切。网民不仅发表自己对身边事物的看法, 而且通过传统新闻媒体获取的事件发表自己的言论及看法, 部分网民开始以一些温和的网下行动干预现实。

(二) 网络舆论参与便利化

互联网与手机等移动媒体的结合, 使得网络舆论的发布与评论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 网络舆论更具杀伤力。伴随移动互联网的普及, 移动智能设备可以很方便的参与互动, 移动互联网和移动设备彻底打破了随时随地网络接入的约束。

(三) 网络舆论的无地域限制

互联网媒体没有空间和地域限制, 任何一条地方新闻可在发表后瞬间传遍全国甚至全球, 互联网将世界扁平化, 把所有的媒体与受众摆在了同一平面上, 任何一条新闻及舆论都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或领域, 它属于整个互联网世界及每个网民。

(四) 网络舆论参与主体的泛化与虚拟化

互联网可以让每一个网民拥有属于自己麦克风, 媒体发布主体与参与评论主体大众化。不同文化教育背景、职业、信仰、性格的参与主体代表着各方的观点与视角, 使得网络舆论的方向和导向分散不易掌握。互联网世界本身就是一个虚拟世界, 这样的特点使得参与网络舆论传播的主体不具备固定性, 虚拟身份掩盖了背后主体的真实属性。

(五) 网络舆论信息增量与总量的海量化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互联网的普及, 使得网民参与网络舆论的基数增大, 网络信息量每天都在以惊人的TB增加, 信息总量成几何级扩大, 监测这样海量的信息量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都带来极大的挑战。

(六) 水军推波助澜的群体极化现象

一些利益集团以互联网舆论传播作为工具, 达到自己利益的目的。这一手段逐渐被商业化, 有一部分人通过对舆论信息的转载传播及评论来控制舆论的导向, 使最终的舆论导向有利于自己预先设定的目的, 而且这部分人拥有广泛的网络媒体舆论参与主体资源, 利用这些资源配合灌水跟帖等手段替利益集团谋取舆论效应而赚取商业利益, 这个群体称为“水军”。水军的作用可以影响一部分网络舆论参与主体的导向, 使得这些主体在不假思索的前提下盲目跟从, 从而导致一条新闻的参与主体出现群体极化现象, 网民在水军的引导下将舆论导向引至一个极端。

(七) 互联网言论自由与民主化

互联网的诞生创造了一个无国界无地域限制的媒体平台, 人们可以在网络上发表自由与民主的言论, 对我国传统媒体的管理制度造成了冲击。对于这个特点, 我国媒体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相对滞后, 还没有平衡传统媒体与互联网媒体关系的举措。对一些危及到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如果强制性删除则势必与互联网言论自由的特点冲突, 网民由此会对舆论本身产生更深更广的猜测及从侧面将舆论反弹。

三、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中网络舆情监测与管理的问题与难点分析

(一) 烟草专卖舆情监测的多数据源采集融合问题

烟草专卖舆情监测工作需要对多数据源进行监测, 如新闻、论坛、博客、微博、即时通信等, 这些网络媒体的监测缺一不可, 否则就造成舆情监控的漏洞。多数据源采集涉及到以下问题:

1) 多数据源获取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数据的采集过程往往因采集手段等原因导致了不准确数据的普遍存在, 目标系统的变化也导致了数据采集的全面性难以达到, 目标平台的封闭性导致了数据采集的及时性难以达到;

2) 多数据源融合的问题。每种数据源都有其独特的结构, 比如交互性文本和非交互性文本, 短文本和长文本, 即时文本流和静态文本集等。不同数据源之间的数据如何融合到统一的数据结构中是一个艰难的取舍过程;

3) 多数据源扩展的问题。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 以微博、社交网络为代表的各种新兴平台层出不穷, 如何使系统能够自然的扩展到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兴平台, 无缝地进行融合是系统架构面临的巨大挑战之一。

(二) 烟草专卖管理中网络舆情的监测维度

烟草专卖管理舆情监测要求对多数据源进行多维度分析, 根据不同的监测视角需要进行不同的维度的分析与展现。根据烟草行业企业、产品及烟草专卖市场的特点, 互联网信息中一旦出现烟草相关的舆情事件, 舆情煽动者会由于烟草行业的特点将事件放大、发酵, 将制造出事件本身之外的烟草相关负面舆论。基于监控烟草行业互联网舆情的需要, 主要从以下需求维度对烟草行业的舆情监测工作进行分析:

1) 劳资关系及福利相关。有关烟草行业企业内部及外部的劳资及福利相关问题的舆情监测。

2) 控烟相关。针对《控烟条例》的讨论和施行引发的控烟相关的网络舆情监测。

3) 零售户及企业服务质量相关。根据企业对卷烟零售户提供的服务类型和企业服务窗口的工作内容, 监测互联网上接受服务的客户对服务的反馈信息。

4) 品牌推广及市场相关。针对卷烟的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活动获取互联网相关的品牌效应和营销结果信息反馈等信息, 根据卷烟品牌关键字的搜索, 搜集分析相关的网络舆情事件。

5) 制贩假烟、私烟、非法交易相关。针对互联网上制造假烟、贩卖假烟私烟、非法假烟私烟交易等信息进行及时发现, 获取相关信息, 给专卖部门提供打假打私线索。

6) 烟草制品质量相关。针对烟草制品质量问题在互联网搜集和烟草制品质量相关的信息, 对监督烟草制品质量和保障卷烟质量提供市场反馈信息。

7) 投资、采购、土建、技改招投标相关。有关烟草行业企业进行投资、采购、土建、技改等项目时, 在网络上与此相关的信息的搜集并进行舆情分析。

8) 党风贪腐相关。

针对烟草行业企业的官员贪腐问题进行信息搜集, 便于分析网络舆情发展过程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 烟草专卖管理舆情分析结果关联与融合问题

多数据源进行多维度分析, 要使多数据源上的分析结果进行相互验证和关联, 使多维度的分析结果进行融合展现, 从而获取舆情热点发展的全貌。当发现一个舆情热点的时候, 他想知道这个舆情热点的起源、发展扩散路线, 关联到的活跃人物, 以及在哪些社会圈子比较关注等等。舆情热点出现一般是由多个数据源互动形成的, 需要对多数据源上的数据进行交叉验证, 从而尽早发现热点, 掌握热点事件的全貌, 对该事件涉及到的人、媒体、圈子等进行综合展现分析, 需要发展一种基于协调的计算展示模型。

(四) 烟草专卖管理舆情海量数据处理问题

如何对海量的数据进行存储, 如何对海量数据及时有效的处理, 如何使系统的架构能够随着数据规模增大而自动扩展, 都是海量数据处理面临的挑战性问题, 也是舆情监测的关键。

(五) 烟草专卖管理舆情引导与处置问题

在网络舆情发现后, 怎样控制舆论信息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 处置不当可能导致舆情传播的结果朝预期相反的方向发展, 最终导致失控。

四、如何做好烟草专卖管理网络舆情监测及导控工作的思考

基于上文对烟草专卖管理中互联网舆论的特点以及目前网络舆情监测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下面将阐述笔者对烟草专卖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及导控工作方面的观点。互联网舆情监测工作是烟草行业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工作内容, 必须将该工作提上日程并重视, 及早发现, 及时处理, 使网络舆情事件处于可控范围内。怎样获取第一手的和自身相关的网络舆情信息至关重要, 下文将从舆情采集与发现、舆情跟踪分析与研判、舆情导控与处置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舆情采集与发现

互联网舆情监测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监测的需求, 也就是前面谈到的监测维度对互联网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数据采集, 在采集到的数据中进行分析与筛选, 得到符合关键字条件的信息, 从而达到监测的目的。

对互联网信息的数据采集要求达到全面、及时、准确三个指标。信息全面是相对而言的, 监测者不可能将全世界的网络媒体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所以定向维度的设定就很关键, 监测者应分析监测目标维度, 围绕该维度进行监测范围的设定, 定向监测一些网络媒体, 由于监测者投入的数据采集服务器资源有限, 所以在有限资源的基础上做到准确及时的采集到相对全面网媒的信息就显得至关重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借助专业的数据运营服务公司的资源, 在此基础上采用云计算技术的网络数据采集机制, 做到采集的覆盖面更广。解决多数据源融合的问题, 必须组建专门的研发小组进行蜘蛛采集程序的不断升级与更新, 针对新出现的及改变的网页结构做出相应的修改, 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升级, 保证数据采集的有效性。

(二) 舆情跟踪分析与研判

采集到数据通过关键字过滤, 将命中的舆情信息分类, 便于舆情监测人员对舆情信息的管理, 并且对逐条舆情信息进行评分预警, 根据预设置的舆情关键字权重与评分算法进行舆情评估, 得出舆情信息分值, 分值越高的舆情信息是需要舆情监测人员重点跟踪的。舆情信息的跟踪分析, 要通过舆情信息的属性进行分析, 如:舆情在某段时间内全国各省各地网络媒体传播的分布态势、舆情在各类网络媒体上的分布态势、时间段内网络媒体对舆情的反馈热度曲线等分析。根据该条舆情的发表主体进行虚拟身份定位, 该主体时间段内在互联网上活动的轨迹及活跃程度进行分析, 便于舆情监测人员掌握发表主体的思想行为轨迹。舆情监测人员将舆情的分析结果组织成舆情简报, 舆情简报包含了该舆情信息的基本要素和跟踪分析的图表, 一目了然, 给决策层对舆情处置的研判提供了数据依据。通过对舆情的聚焦、对事件的聚焦、对人物的聚焦, 让舆情监测人员实时的可以了解当前舆情处于什么态势, 分布情况是否处于可控状态, 是否有群体极化现象发生, 充分跟踪了解舆情的走势可以增强舆情监测人员应对舆情的信心。

(三) 舆情导控与处置

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方法也可比作舆情处置的软着陆。这种处理方式的重点在于引导策略的制定, 引导策略制定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舆情处置的效果, 如果引导不善或策略没有随着舆情的态势发展进行及时的调整也可能会偏离舆情处置的最终目标。舆情引导方法就是利用虚拟身份库中的虚拟身份对舆情发表评论, 将舆情导向引入预定的轨道, 但除方法以外更重要的是根据舆情研判之前的舆情跟踪分析报表来综合考虑, 确定引导思想及编撰引导语言, 同时需要考虑长期引导策略, 需要不断的灌输围绕中心思想的言论, 使得舆论参与者由对立变为理解, 由理解变为支持, 用正面的言论淹没负面的攻击。

引入危机公关机制, 扩大对外宣传, 树立企业品牌, 促进沟通协调、减少负面报道。在舆情处置的过程中, 制定危机公关政策及程序来获得公众的谅解和接纳, 在企业形象受损程度最小的范围内对舆情进行导控和处置。

网络舆情的处置除了软着陆外, 还有硬着陆, 也就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干预, 有些舆情是处于某种不正当的目的而恶意诽谤, 如果舆情危害到社会稳定, 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处置。可将舆情简报提交给公安网监进行报案, 与公安网监协同联动共同打击网络散布谣言恶意诽谤的犯罪。

五、结论

综上所述, 舆情监测与管理工作是近几年新兴的领域, 截至目前为止没有一劳永逸的方法可以完全将网络舆论掌握在可控范围内, 根据互联网及烟草专卖管理的特点, 对网络舆情的管理单靠人为监测是远远达不到既定目标的, 必须依靠网络技术手段和有效的管理机制, 才能在特定的监测维度上对网络舆论进行掌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需建设符合烟草行业监控维度需求的、有针对性的、全面覆盖的网络舆情监控工具, 在监测工具的帮助下, 制定一套网络舆情管理及处置的管理方案, 工具配合管理才能更有效的监测网络舆情, 在第一时间发现和烟草行业企业相关的舆情信息, 更好的为零售户服务, 真正做到真正做到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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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曾润喜.我国网络舆情研究与发展现状分析[J].图书馆学研究, 2009.

[4]姜胜洪.网络舆情热点的形成与发展, 现状及舆论引导[J].理论月刊,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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