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路径

2024-08-07

新型城镇化路径(精选12篇)

新型城镇化路径 第1篇

一、现有城镇化发展路径面临的问题

从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路径来看, 概括起来有三种。第一种路径是特大中城市依靠向郊区征地不断发展其中心城区推动城镇化发展。尽管特大中城市的中心城区还有一定的向郊区发展空间和人口吸纳能力, 但其中心城区的发展已受土地、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城市公共服务能力等因素的制约, 出现城市环境污染、高楼林立与棚户区并存、交通拥堵等城市病。因此从总体上来看, 特大中城市的中心城区规模的扩大和人口承载能力的提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 其中心城区吸纳人口的能力是有限的。第二种路径是通过农民工的市民化推动城镇化发展。由于我国优质教育资源稀缺, 大量优质教育资源集中配置在城市, 部分农民进城成为市民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子女在城市享有优质的教育。但这部分人并没有放弃其过去赖以生存的土地, 一年中农忙时仍然回归土地,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从中获得收益。农闲时就在城镇务工获取收入。这部分农民进城成为市民充其量只能称得上半市民化。第三种路径是通过增加小城镇数量和扩大小城镇人口承载能力推动城镇化发展。但是小城镇的土地大部分属于集体性质的而不能流转, 城市等级化管理导致小城镇缺乏竞争力, 小城镇税收中的大部分都要上缴, 留给自身发展的资金较少, 所以小城镇难以解决城镇建设、外来人口的就业和住房等问题, 缺乏成长起来的基础。

以上三种发展路径, 不管是那一种都面临城镇内部二元结构导致的伪城镇化、农民工或进城农民家庭人员与市民在基本公共服务上的非均等化等问题。

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路径

(一) 放开城镇户籍制度

目前放开城镇户籍制度, 并非一步到位, 要因地制宜, 分步消除城乡户籍差异, 有效促进人口在城镇之间合理、有序的流动。

放开城镇户籍制度, 具体可以分五种情况考虑。 (1) 严格控制落户。只有在特大城市工作10年以上并且对住房拥有产权的非市民化务工农民及其家属可落户特大城市。 (2) 设定合理落户条件。对在大城市工作10年以上或者工作5年以上并且对住房拥有产权的非市民化务工农民及其家属可落户大城市。 (3) 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只要有稳定工作或者对住房拥有产权的非市民化务工农民及其家属可落户中等城市。同时根据中等城市建设进程和新增人口承载能力, 逐步放开还未进城务工的农业人口落户中等城市的条件。 (4)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对现有小城镇非市民化务工农民及其家属的落户, 只要他们愿意就可直接落户小城镇。同时小城镇要率先进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全面改革, 彻底清除影响农业人口直接落户小城镇的各种障碍。 (5) 鼓励就近落户。对不符合在特大城市或大城市落户条件的非市民化务工农民及其家属的户口可以鼓励落户到特大城市或大城市周边的中小城镇。同时可以考虑采取适度、有效的户籍鼓励政策, 引导农业人口主要在就近的小城镇落户。

(二) 放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 积极放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 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进行流转, 主要用于城镇的工业新区、第三产业发展区、居民住宅小区的建设, 以及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园区的建设等。

当然要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顺利地流转起来, 一是要进行确权, 实现农民土地权益的有形、实物和合法化。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要用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是要在全国各地加快建立统一的土地流转交易市场。这样使确权后的土地, 有自由流转交易的场所。从而通过市场行为, 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一方面能从根本上解决现行城镇建设用地靠征地方式存在的比较突出的征地补偿矛盾。另一方面能使进城务工农民或市民化后, 自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交易, 例如通过入股将土地流转给现代农业企业等以定期获得投资收益, 或者通过出让将土地流转出去以一次性获得收益, 从而盘活土地资源, 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 以产业集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城镇化发展是建立在产业发展基础上的, 不能脱离产业的发展而发展。农民进城从农业人口转变成非农业人口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就业问题, 只有城镇为进城农民提供了就业岗位, 农民才有可能常住城镇, 才有市民化的要求, 这是城镇化的基础。而进城农民要就业, 城镇就必须要有产业的发展, 实现产业与城镇化的良性互动, 新型城镇化才能真正推进。

为此在城镇要重点实施集聚式发展策略, 引导产业向特、大、中城市、特别是小城镇集聚发展, 从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这种集聚式发展可以分为二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加快特、大、中城市的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集聚发展, 不断提升特、大、中城市的城镇化质量。第二层次是要立足地方特色资源和已有的产业基础, 加快小城镇的产业集聚发展, 以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四) 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体系

要从制度上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及其家属市民化后在就业、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实现均等化和全覆盖, 这样就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体系。一是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就业制度, 确保市民化后的每个人都能通过平等竞争获得均等的就业机会。二是要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制度, 确保市民化后的每个人有同等权力享受同等条件的职业培训教育、随迁子女享受同等教育权利。三是要建立健全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制度, 确保市民化后的每个人有平等享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权力。四是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 确保市民化后的每个人享受同等待遇的社会保障。

(五) 以特大中城市为主导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

一是要以特大中城市为主导, 因地制宜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合理布局产业、商贸、生活区域, 促进城区人口、居住、产业、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二是要以特大中城市为主导, 优化城市的产业结构, 推动产业结构整体升级, 促进新型产业向城区集聚。三是要以特大中城市为主导, 进一步加强城市之间的通力合作, 发挥各自的相对优势和互补合力, 扩大城市的影响力。四是要以特大中城市为主导, 不断提升城市软实力、聚散功能和综合实力, 充分发挥特大中城市对其周边小城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六) 以小城镇为重点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

小城镇在吸纳人口方面, 特别是将当地农业人口转化成城镇人口, 提高城镇化率方面有着其自身独特优势。其独特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相对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而言, 小城镇由于可用于城区规模扩大的规划土地资源相对充足, 再加上有比较好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在原有小城镇人口容量基础上增加1-5倍左右的人口容量是可行的, 是在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的。二是小城镇主要是吸纳当地农业人口进城成为永久性居民, 他们在生活习惯、文化品味、人际交流方式等方面与小城镇市民更接近, 有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小城镇。三是小城镇的就业门槛从总体上来看相对于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普遍要低一些, 有利于当地农业人口进城成为永久性居民后有更多的机会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充分发挥他们的生存技能。四是小城镇的物价水平 (特别是住房价格) 相对于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普遍要低, 这种相对低的生活成本有利于当地农业人口进城成为永久性居民后更容易安居下来。

因此, 要重点加快小城镇建设, 以小城镇为重点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在资源、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 对小城镇进行合理规划, 扩大城区规模, 最大限度地增加城区人口容量, 采取合理的制度安排, 制定优惠政策, 吸引更多的小城镇周边农业人口自愿选择成为小城镇市民。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农业人口集中流入特大城市、大城市和中等城市, 实现农业人口合理流入不同层次的城市, 有效解决“城市病”, 充分发挥小城镇在实现新型城镇化中的重要作用。要通过商业楼盘和住宅等开发将资金输入小城镇, 并进行制度安排, 减少小城镇的税收上缴, 给小城镇发展留出更多的资金, 以满足小城镇建设的资金需要。同时, 在小城镇的规划中, 可以考虑通过中央、地方一定的财政、税收支持, 鼓励社会资本和愿意进城的农民集资参与, 引导人口和资本在规划区域聚集, 通过小城镇的第三产业发展来带动小城镇建设, 为新型城镇化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摘要:我国现有城镇化发展路径面临伪城镇化、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等问题。为此可按照以放开城镇户籍制度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为先导、产业集聚发展为基础、建立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为保障、特大中城市为主导、小城镇为重点的发展路径来推动新型城镇化有序、高质量地发展, 实现业的城镇化、居的城镇化、人的城镇化的和谐统一。

关键词:现有城镇化问题,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

参考文献

[1]简新华.破除提高城镇化质量的制度障碍[N].人民日报, 2014-01-19 (005) .

探索沅陵发展新型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第2篇

作者:卢新仁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456更新时间:2009-8-20

如何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响应全市构筑商贸物流中心,着力推进沅陵新型城镇化。我认为必须结合沅陵城镇化发展的实际,立足县情,坚持“四个加快”的发展思路,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富民强县为目标,努力构建和谐沅陵、小康沅陵。

一、我县城镇化发展的主要问题

我县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着城镇化水平的差异。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319国道为连线的官庄、马底驿、凉水井、麻溪铺、筲箕湾城镇带;以沅水为主轴的五强溪、沅陵镇、乌宿、明溪口城镇带;以“沅五”公路为连接线的朱红溪、大合坪、七甲坪城镇带。目前,我县城镇化的主要问题是:

(一)城镇化起步晚、水平低。1978年全国有城市193个,建制镇2850个,城 市化水平为17.5%,我县仅有县城为建制镇,城镇人口占6.6%,比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均15.6%低9个百分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城市化进入了一个较快发展的时期,城市数量和规模增加,城市发展的质量不断提升,城市整体功能逐步完善,小城镇发展异军突起,2006年,我国城镇人口5.4亿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43%,人均GDP达到1390美元,城市总数增加到661个,其中20万以下的小城市320个,全国建制镇1988万多个,全省城镇化水平38.7%,全市城镇化水平31.1%,而我县城镇化水平只有28.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3个百分点,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2009年,我县城镇化水平只有32.9%,怀化市达到35%。全省提出城镇化水平2010年要达到45%。我县的城镇化水平相差较大。

(二)城镇化与工业化相互脱离。我县的城镇化水平始终落后于工业发展的水平,不仅过去如此,现在也没有太大的改变。如“十五”时期,我县工业增加值年平均递增

达到11.4%,而城镇人口年均递增1.5%左右。2007年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9.56%,而城镇化水平只有30%。

(三)城镇化发展环境是独特的城乡二元结构。二元结构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具有的基本特征之一,但我县二元结构受计划经济影响和优先发展工业战略的制约,加之在计划时期因“三线建设”而聚集了城镇人口,后因受经济调整“军转民”的影响,三个军工企业迁离沅陵,产生了城乡彼此封闭,各自循环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使城镇化的原动力不足。

(四)依托工业企业建镇,城镇缺乏活力。官庄依托原湘西金矿,麻溪铺依托五二、五三厂,凉水井依托县办企业,五强溪依托电站,明溪口则是因修建凤滩电站而建镇的,各镇并不是依托本地资源,在发展产业的同时,提高城镇化。我县城镇主要是依赖外力,借住工厂优势而建设的。

(五)政策导向作用对城镇化的影响十分明显。无论是城镇规模和区域分布的指导方针,还是城镇的设置体制和产业布局,以及对城镇人口的管理等方面,均由政府决定。由此形成的政策导向,使得我县的城镇化进程受到人为因素的调控和制约。

(六)城镇化水平差距大。我县东部的集镇平均建成面积为1平方公里左右,平均人口在1万人左右,而南部、北部的镇人口规模都在5000人以下,建成面积不足0.5平方公里,有的是“镇级的架子,乡村的样子”。

二、我县新型城镇化路径选择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与以往走过的城镇化道路相比,借鉴外地经验,具有自身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路径选择应是:

(一)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适度同步发展。在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的选择方面,既要纠正过去城镇化滞后的缺陷,又要防止部分发展中国家和东部、沿海地区出现的“过度城市化”的偏差,力求实现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适度同步发展。要改变将城镇化等同于城镇建设、增加城镇人口,扩大城镇规模的认识,防止单纯以基本建设的方式推进城镇化,防止过多的行政干预手段强制推进城镇化。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城镇发展的诸多现实矛盾,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

(二)切实提高农民集聚财富的能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目前,城乡差距大,农民收入低,最主要的原因是农民集聚财富的能力弱。因此,要通过职业技术培训渠道,快速提高。

(三)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农村富有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我们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走向现代化,就要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按照“政策引导、有序流动、加强管理、改善服务”的方针,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各方面工作。鼓励农村居民到乡镇所在地和交通相对便捷的公路沿线建房。引导鼓励在外务工人员回乡购房,引导目前生存条件恶劣的边远山村农民逐步向城镇移民搬迁。

(四)处理好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占用和土地流转问题。土地问题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从当前的情况看,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土地征占和土地流转这两个问题。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占用是难免的,但要防止盲目滥占。要做好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必要占用的土地要给予农民或被拆迁户合理的补偿,防止开发商侵占农民的利益。土地流转是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土地规模化要与国家有关政策对接,要与县情和城镇化进程相适应。

(五)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大中产阶层的比重。世界银行认为,国家GDP达到1万亿美元时,是一个标志性台阶,意味着财富积聚将步入新的航道。美国的GDP总量在1970达到1万亿美元;日本的GDP总量在1978年达到了1万亿美元;我国的GDP总量在2000年达到了1万亿美元。美国当时的城市化率超过87%,日本的城市化率是64%,而我国的城市化率仅为36%,而我县的城镇化率远远低于全国、全省、全市的平均水平,2000年只有19.4%,2007年全县城镇化率是30%,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7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665元。研究我国城乡问题的美国经济学会会长盖尔·约翰逊曾指出,日本经济起飞的过程中,农业人口下降了65%,美国经济起飞过程中,农业人口下降了72%,而中国在1985年至1995年间,从农业人口转移出去的,即使包括临时流动人口在内也不超过10%,2000年至2007年期间,我县每年平均从农业人口转移出去的只有5000人左右。这将大大限制我县经济总量的进一步扩张,我县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已成为新一轮财富增长必需面对和解决的大问题。而要实现新型城镇化战略,需尽快加大中产阶层的比重,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六)培植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道路。构筑开放、流动、有序、互补的城镇体系是解决我县“县城不强、城镇不优”的根本举措,由于我县人口众多,地域广阔,不能只搞集中型的城市化,因为不可能让大部分人都集中到县城居住;由于乡集镇缺乏规模效益和集聚效益,也不能只发展分散型的小城镇化。因此,在特色的城镇化类型上,比较适合选择集中型与分散性相结合,据点式与网络式相结合,县级城市与区域中心城镇协调发展的多元化的城镇化发展道路,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要着眼于把县城打造成为常德、怀化、张家界、湘西自治州、安化等市州县周边区域性物流中心、特色农产品加工中心和历史文化旅游中心,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县

城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镇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更好地推动新型城镇化。

(七)市场推动、政府导向的城镇化道路。我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在实现机制上,既不能走过去的老路,也不能照搬国外的模式。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选择由市场推动与政府导向相结合、政府发动型城镇化与民间发动型城镇化相结合的方式,既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又充分利用民间的巨大潜力和市场促进效率提高的优势。

新型城镇化的现实路径探索 第3篇

一、新型城镇化的内涵与特征

城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近现代以来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的引擎。城镇化是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从而使城镇规模扩大,城镇数量增加的历史过程。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河南城镇化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受全国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和本身固有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等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城镇化水平仍比较低,其进程滞后于工业化,造成了 “三化”发展不协调、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等问题。根据城镇化的发展规律和要求,河南提出了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促进“三化”协调发展的理念。所谓新型城镇化就是以促进产业和人口向城镇集聚为核心,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手段,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过程。这一过程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促进产业集聚,推进产城融合;二是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实现农民市民化;三是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培育区域增长极;四是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纳入城镇体系,进行一体化布局。

从其内涵可以看出,新型城镇化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更加注重城乡统筹、产城互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与传统城镇化相比,新型城镇化具有以下6个方面特征:一是由原来主要依赖工业化向结合农业现代化、现代服务业等多力支撑转变;二是从原来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向同时提升城市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使之宜居宜业转变;三是由原来重城轻乡、城乡分割向城乡一体化发展转变;四是由原来粗放式用地、用能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转变;五是由原来主要依靠中心城市带动,向既发挥中心城市带动作用又强调城市群、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转变;六是从原来重单项改革突破向户籍、保障、就业等综合配套体制改革转变。

可见,河南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的概念和内涵,提升了新型城镇化的功能、地位和作用,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符合当前河南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发展任务的现实要求。这一战略举措的实施,必将有力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客观必然性

(一)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加快城镇化进程,可以增加城镇人口,扩大消费;可以拉动投资,推动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可以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可谓一举多得。可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实现河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最大的内生动力和坚实支撑,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和关键环节,更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持久性强大动力。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途径

河南是一个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农业人口众多,农业和农村发展长期滞后,根本原因在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及其所派生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尚未打破,由此导致农村生产要素持续流失、资源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通过推进新型城镇化,逐步建立起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既是推进河南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当务之急,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三)推进新型城镇化是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必然结果

进入新世纪以来,河南城镇化发展和城市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城市综合实力不强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城镇粗放式发展的状况尚未根本改變。河南城镇化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正逐步缩小,但仍低于沿海和全国平均水平;城市规模小、实力弱的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数量少,中心城市的竞争力、辐射力和带动力不强。根据国际经验,城镇化率由30%提高到60%的阶段,是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目前河南城镇化率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因此,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构建新型城镇体系,才能不断提升全省城镇化水平,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持久动力。

(四)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依据省情作出的重要战略选择

目前,河南的基本省情主要特征表现在:人多地少,“三农”问题突出,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大,资源环境压力重,区域内发展不平衡等。基于此,只有推进新型城镇化,走集约型城镇化道路,加快城镇化由粗放增长向集约高效发展转变,由城乡分割向城乡融合转变,由项目带动向统筹推动转变,促进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空间结构、文化观念转型,才能实现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相互促进、共同繁荣。

三、推进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建议

(一)构建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

构建以中原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省域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与农村社区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形成合理的城镇规模等级结构和职能,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大中城市对城镇和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而且有利于城乡融合。

构建新型城镇体系,一要突出发展郑汴都市区。高起点规划、高速度建设、高水平管理,尽快吸引要素聚集,成为组团式、网络化的复合型城镇密集区,提升辐射带动功能,放大整体优势,增强发展活力,争取早日成为河南进入世界的枢纽和世界进入河南的门户。二要着力培育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地区性中心城市。按照规模做大、实力做强、功能做优、环境做美的原则,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发展,壮大其他各省辖市规模,增强聚集要素和辐射带动地区发展作用,使之成为各区域空间组织的核心。三要注重建设各具特色的县级市和县城。通过建设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积极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壮大支柱产业,提高吸引力、竞争力,尽快成为对周围地区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中等城市。四要积极发展产业基础好的小城镇。各地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选择那些有非农产业基础、发展前景好的小城镇,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使之尽快成为各具特色的小城市。五要整合发展新型农村社区。积极推广新密、舞钢、潢川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经验,按照“规划先行、就业为本、农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迁村并城”、“迁村并镇”,有条件的“迁村并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使之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促进农村发展的增长点。

(二)建立三次产业融合互动的现代产业体系

建立三次产业融合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既是解决河南省当前三次产业自身发展问题的突破口,也是化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实现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

建立三次产业融合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一是搞好区域产业布局。根据城乡的不同特质和发展优势,合理分工、互促共进,使城乡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支撑的经济建设联系。中心城市作为区域的发展极,重点发展都市农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中小城市以生产性功能为主,充当中心城市向农村扩散经济技术能量的中介和农村向城市聚集各种要素的节点;农村以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农业生产支撑大中小城市对资源和要素的需求,获取农业经营的规模效益和城市化发展的整体效益。二是加快三次产业融合互动发展。通过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构建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加快城乡间资本、信息和技术市场一体化建设、完善城乡统一的商品市场,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促进生产要素在产业间合理流动;树立农工贸一体化的产业链意识,大力扶持农业专业化组织和产业化龙头企业,构建农工贸产业链,加强产业纵向互动;强化整体规划、完善基础设施、拓展产业联系,打造特色产业园区,发挥园区的聚集效应、扩散效应、催化效应和辐射效应,搭建三次产业互动发展平台;加快三次产业的资金融合、技术融合、产品融合,促进三次产业横向互动。最终促进三次产业在城乡之间的广泛融合,为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内在动力和产业支撑,促进城乡经济共同繁荣。

(三)创立一套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制度体系

新型城镇化引领,实质上是城乡两个系统在经济、社会、人口、空间、生态等诸多基本要素交融与协调发展的过程。而这种交融与协调与城乡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相联系,科学、合理的城乡政策和制度供给直接决定了交融和协调的广度与深度。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城乡制度创新上,立足全局、大胆创新,建立一套有利于全面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制度体系,为城乡经济社会的全面繁荣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是搞好确权,让农民充分享受到农地流转的收益;二是破解户籍约束,加快农民市民化;三是推进教育、卫生、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建立现代民生保障体系;四是创新城乡产权制度、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和城乡财税金融制度,实现城乡资源有效配置。

【本文是河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构建中原经济区发展战略研究”(编号112400410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探讨 第4篇

关键词:村镇规化,村镇联动,新农村建设

村镇与城市在社会经济、历史文化、人口结构和价值观念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村镇以第一产业为主, 城市以第二、三产业为主。 不同的产业结构决定了其生活条件的差异。 前者居住适宜分散, 以利于就近耕作和防护农作物的安全;后者适宜集中, 以方便信息、物资的交流及各生产部门生产工序和产品间的密切配合。

1 村镇体系规化现状与存在问题

1.1 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当前, 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很大程度地影响了农村的发展, 不科学的垃圾处理方式给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留下了严重后患, 同时也威胁了城市和农村饮用水的安全。 主要表现有:农业生态环境恶化, 耕地减少, 土壤环境质量下降;水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地表水、河流和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固体废弃物处置不到位, 垃圾随处倾倒, 不定时清运、处理, 环卫设施设置不到位等等。

1.2 村落分布散而密

这种分散的特征是由传统的耕作方式决定的也与农村长期以来单一的主导产业———农业生产的规模直接相关。 虽然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耕作方式和规模都有了很大改变, 但农村形态的调整还需很长时间。

这种分散的村落分布还带来了一系列的“农村病”, 尽管村庄密集, 但居住条件欠佳, 由于达不到合理的规模, 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水平低下设施配备不健全, 生活不方便;同时由于占地多, 浪费多, 加上不少人口外出打工经商, 很多村屯成了只有老人和孩子留守的“空巢村”。

1.3 人居环境恶劣, 基础设施不完善

居住形式保持着典型的农村传统风俗习惯———庭院式布局。 大多数家庭都在庭院中养殖, 尽管家庭养殖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但“人畜混杂”容易引起疫情的发生, 对村民的身体健康形成威胁。 村庄缺乏规划指导, 给水、排污、电力、电讯、绿化等都缺乏规划布置, 配套性与共享性差。 普遍存在路面不硬、污水乱排、电线乱拉等现象。

1.4 剩余农村劳动力仍较丰富

农村人少地多, 虽然近年来农村劳动力已有大量转移, 但剩余农村劳动力仍然相当多。 随着农业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推进, 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进一步释放出来。 对农村城镇化而言, 既是一种“推力”, 也是一种“压力”。

1.5 产业结构不合理

村镇在工业化、后工业化的冲击下也必然向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发展, 使土地、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开发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 这种转化的结果, 促使乡村地区也形成了一、二、三产业并存的经济结构。 农村的一、二、三产业始终以农林牧渔及其加工为主, 与城市生产以工业为主的结构形成鲜明的对比。 农业产业化是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桥梁。 由于农业长期处于低效益状态, 农业生产专业水平低, 农产品加工水平低, 大多数地区生产的各类农产品1 / 3 以原料外销, 只有1 / 3 进行初加工。 农业生产盲目性大、生产成本高, 难以形成分散农产与市场的对接。 这是因为缺少专业组织带动, 直接阻碍了产业化进程, 制约着农业生产的发展。

2 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路径

2.1 强化4 项保障, 推进要素聚集

规划先行。 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 坚持规划先行, 高起点谋划, 高标准运作。 —方面要求各示范镇立足实际, 统筹考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历史文化和民居风俗等因素, 认真做好示范镇 (重点镇)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镇村联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联动建设规划、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等4 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大力推进规划全覆盖。

项目带动。 为确保镇村联动建设发展工作真正成为一项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 各示范镇应把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设施作为这项工作的主要内容, 制订《示范镇镇村联动建设发展工作指引》, 以此为指导开展建设工作。

资金保障。 各示范镇通过实施土地运作, 应完成不少于一定数目农亩增减挂钩任务, 新增的建设用地和土地拍卖所得全部用于示范镇建设, 市、县两级不予调控。

动态评估。 上级政府派出督察小组, 对各个示范镇每月不少于1 次督察, 确保镇村联动建设发展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推进。 对成效明显的示范镇进行表彰, 并对其主要领导在选拔任用上予以优先考虑, 从而形成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2.2 细化4 项标准, 严格务实操作

各示范镇从“地上、田上、墙上、头上”4 个方面作文章, 努力丰富镇村联动建设发展工作的内涵。

“地上”就是建立村产业新体系, 重点抓好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及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等项目。

“田上”就是大力发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 加快构建现代镇村产业新体系, 重点抓好农业专业合作社、农田水利设施标准建设等项目。

“墙上”就是做好集镇、联动村房屋的立面整治和美化亮化工作。 按照建筑特色化、街道景观化、管线规范化、明亮化、设施标准化、绿化花化的要求对集镇周边及沿线重点村庄提升建筑风貌、优化景观布局、完善配套设, 形成一镇一品、一村一貌的独特风格。

“头上”就是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凸显战斗堡垒作用, 真正让基层组织做为广大人民群众致富的领头雁和素质提升的催化剂。 各示范镇在每个村庄推选出有威信、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村理事成员管理集体事务, 形成镇政府牵头、村委会实施、理事配合、群众齐参与的工作格局。

3 结论

新型城镇化路径 第5篇

城镇化的主体是谁?城镇化的方式是什么?城镇化过程中的问题有哪些?„„湖北省两会上,围绕着城镇化的话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建议地方政府打破与城镇化发展不相适应的制度瓶颈,释放制度红利以推进湖北新型城镇化建设。

湖北省省长王国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湖北省城镇化率已达到53.5%,开始进入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新时代。在卢斌代表看来,当前湖北省尚处于城市型社会的初级阶段,在经过以工业、投资主导的城镇化建设初始阶段后,应该逐步过渡到以消费为支撑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应该从制度上保障核心经济要素的城乡流动,让城镇化成为“城市与农村的大合唱”。

一、推进城镇化是实现湖北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湖北城镇化的理论分析)

在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中指出,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实现湖北省“十二五”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这是因为,推进城镇化是实现湖北跨越式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推动力。

1.提高城镇化率可以引发新的消费需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的发展必须依赖于需求、投资及出口三驾马车的拉动,但需求的拉动是其根本,若需求不足,经济便会缺乏内在动力。我国的经济包括湖北在内目前处于买方市场,有效需求的不足,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增长。扩大需求是一个十分有效的途径。推进城镇化发展,有利于大批农民进入城市,变农民消费为市民消费。同时,城镇化的发展能够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通过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使农村潜在的消费需求变为现实的有效需求。

2.提高城镇化率可以激发新的投资需求。

城镇人口的增加,可以带来城镇包括交通、供水、供电、通信、文化娱乐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多方面投资需求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可以拉动建筑

业、建材业、运输业等的增长,扩大生产消费需求。

3.提高城镇化水平能够推动服务业发展。

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注重于发展服务业,且相互促进。城镇化的发展不仅能够推动以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发展,也能够推动以商贸、餐饮、旅游等为主要内容的消费型服务业和以金融、保险、物流等为主要内容的生产型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服务业也可以创造大量就业机会,是解决和扩大劳动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消化城镇化带来的大量富余劳动力,从而进一步促进城镇化的发展。

所以,城镇化将成为扩大内需的巨大动力,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湖北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将进一步发挥城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提高全省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尤其在当前,湖北省建设进入了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城镇化进程,对湖北省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4.城镇化建设是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的突破口。

经济发展环境包括软环境和硬环境两个方面。硬环境的优劣与否,对一个县而言,主要体现在县城的市容市貌上。而市容市貌的改善,必须通过城镇建设才能实现。我省从治理县城脏、乱、差入手,确立了“以治脏来治懒,以治懒来治愚,以治愚来治贫,以治贫而致富”的指导思想,按照“领导重视,宣传到位,疏堵结合,严管重罚,持之以恒”的20字方针,制定了一套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城镇建设方案,推行了“四大班子领导包片、县直单位一把手包路、每条街路都有单位负责全天保洁”的责任制,做到路路有人值勤监督,天天有人清扫卫生,确保了大街小巷、街容市貌的卫生整洁。实施了亮化工程,每条街道、每个社区都设置了路灯,在主要交通路口安装了红绿灯。通过城镇建设,扭转了脏乱差的局面,实现了绿化、亮化、美化,面貌大为改观,在为城镇居民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的同时,大大优化了经济发展的硬环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事实证明,从城镇建设入手,就选准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突破口,投入少,见效快,效果好。

二、湖北城镇化的现状及特征

城镇化率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湖北省的城镇化水平有了较大发展,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不到20%上升为2008年的45.2%,位居全国十五位,在中部六省中位居第一,但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湖北城镇化发展仍具有较大潜力。

湖北省城镇化发展具有以下的特点:

1.城镇数量较多,城镇化水平不高。

目前,我省有设市城市36个,建制镇735个,城市数量居全国第5位。城镇化水平用“五普”口径计算为41.7%,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上说,新增城镇基本上都是由整县(乡)建市(镇)而形成的,明显存在着“小城(镇)区、大农村”的特征,发展水平相对较低。

2.城镇空间分布东密西疏,主要城市沿交通干线集聚。

以丹江口—远安—宜昌—宜都一线为界,西部面积超过全省的40%,而设市城市的数量不足20%,建制镇数量仅占23%。而东部不但城镇数量多、密度高、规模大,而且还出现了武汉—鄂州(黄冈)—黄石城市连绵区(雏形)。此外,从单个城市看,全省城镇大多沿高速公路、铁路及长江、汉水等交通干线分布,这些交通干线附近,既是全省经济开发和生产力布局的主要地带,也是城镇分布和发展的主要轴线。

3.城镇规模结构两头大、中间小,首位度高。

全省城镇人口主要分布在特大城市武汉和众多中小城市,而且中间缺少100—200万人的城市。武汉的人口规模是第二位城市的6倍多,首位度之高在全国亦不多见。一方面,这种状况有合理性的一面。因为武汉不仅是湖北的省会,而且是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其地位比较特殊,需要有足够的规模和实力;另一方面,也有不合理的一面,它说明我省其它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尚不具备中心城市应有的综合型、多功能的职能,难以带动所辖区域的发展。对于一些市管县的城市来说,“小马拉大车”的现象依然存在。

4.城镇面貌有较大改观,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

改革开放后,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我省的城镇基础设施发展很快,长期困扰的行路难、饮水难、入厕难、乘车难、住房难等问题得到有效改观,而且大部分城市的供水能力、少数城市的道路设施水平已适当超前,位居全国前列;就省域内城镇共享的基础设施而言,也有很大的发展,特别是高速公路、区域性供电设施等更是发展迅猛,从而增强了城镇间的相互联系,当然,也有不少指标排名靠后,尤其是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仅有污水处理厂21座,年处理量为2.5亿M,其集中处理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3个百分点,距离国家的要求还相差甚远。

三、湖北城镇化建设的问题

1.城市空间结构不合理。

湖北省的城市首位度为3.79,大于正常值2,武汉市“一城独大”,宜昌市和襄樊市这

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区域辐射力不够,从而也导致了湖北省城镇化的空间不均衡性。具体表现为:一是我省城镇空间布局不尽合理。东密西疏特点十分明显,城镇主要沿交通干线或长江汉水集聚,东部城镇数量多、密度高、规模大,而西部城镇少,规模小。二是大中小城市与城镇的布局不够合理。缺乏梯次推进的发展格局,制约了城市的协调稳健发展。三是二级城市规模偏小。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比较,我省二级城市的规模偏小,市区非农业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几乎没有(襄樊90万、宜昌70万),而江苏有5个,山东有4个,广东有5个。县城以下城镇人口总数为828万人,占全省城镇人口比重为30%。

2.城镇体系不健全,城镇数量多但质量不高。

中心市区周围缺乏城市群的支撑,这也是武汉区位优势突出而经济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湖北省平原地区和西部山区城镇布局松散,小城镇体系层次不分明。我省城镇数量在全国位居前列,但大中城市数量少,小城镇数量多,发展质量不高。除武汉市外,其它城市人口均未达到100万。县城规模一般在10万人左右,建制镇平均人口不到一万人,其中规模效益较差的小城市和小城镇比重超过了40%。城镇规模过小,使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因配置成本高而难以配置,导致城镇化质量不高。

3.异地城镇化趋向明显。

2000年后我省人口外迁规模急剧扩大,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之差(即净流出人口)由2001年的298.7万人增至2010年的462万人。究其原因:一是工业化推进速度不快,产业发展对城镇化的带动作用有限。从2001年到2010年的10年中,湖北工业占全省GDP的比重仅提高了8.5个百分点,城镇化率仅提高了6.2个百分点;二是湖北的优势制造业属非劳动密集型产业,客观上造成了吸纳就业能力偏弱的现状,导致本省就业岗位提供不足。从2001年到2010年的10年中,全省非农产业就业比重仅提高了1.6个百分点;三是薪酬不高,湖北的就业人员工资相对沿海发达地区明显偏低。

4.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利用问题突出。

城市发展和建设占用土地的速度过快,1990—2005年,我省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了1.4倍,但城镇人口仅增长88%,土地扩张快于人口增长。“十五”期间,我省新增城镇建设用地68万亩,城市人均建设用地达130多平方米,高于100平方米的国家标准30%。城市用地规模弹性系数远高于1.12的合理水平。在城镇用地迅速增长的同时,农村基建用地也在增加,“十五”期间新增村庄用地47万亩,2004年,全国村庄建设用地2.48亿亩,按当年农业人口计算,人均村庄用地218平方米,高出国家定额最高值150m2的45.3%。2004年与1996年相比,我省乡村人口减少了11%,而农村居民点用地反而增加了1.7%。土地闲置浪费严重,据统计,到1996年底,我省共闲置土地14.75万亩,占实际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8%,其中耕地9.2万亩,占闲置面积54%。我省政府明文限制农用地过快转化为建设用地,并要求实现占补平衡,但土地违法事件屡禁不止,土地缺乏规划,已有的规划和规则没有很好地执行。我省现有的财税制度使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协调,而现有的土地征用制度不能抑制地方政府的征地冲动,土地不仅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而且成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和砝码,在城市化过程中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和保护缺乏制度保证,这严重威胁到我省粮食安全并导致城市扩展空间的紧张。

四、湖北城镇化城镇化建设的途径分析

1.县域城镇化是湖北城镇化的重点方向。

长期以来,中国的城市化模式,一方学者主张以大城市为主,一方主张以小城镇为主,双方各执一词,理由都很充分;又有学者干脆提出“宜大则大、宜小则小”的折中说法。

推进中国城市化的实质,是把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转变为有就业、有住所、有社会福利和高素质的市民,并且逐步成为中等收入者。实际的情况是,简单的大城市发展模式走不下去。在现存资源配置条件下,具备资金、知识条件的群体大量涌进大城市,这使其进入门槛越来越高。特别是土地资源有限而购房需求旺盛,大城市住房价格快速上涨,交通、教育、卫生条件也难以适应。虽然大城市就业机会多,但生活成本高,农民工在新的发展机会和保证生活质量之间、政府在接纳外来人口和有效提供公共服务之间,都面临两难选择。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着城市发展的进程。同样,小城镇模式也走到尽头。遍地开花式的小城镇,造成土地资源大量浪费、能源利用效率低下,也带来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国际市场的变化,更使中小企业难以增加就业机会。人口达不到规模经济的要求,服务业也难以持续发展。这就造成,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转移人口“落不下”,而在小城镇,则“没人去”。由此可见,湖北即不能单独走大城市城镇化道路,也不能单独走小城镇的城镇化道路。走发展县城以下中小城市的县域城镇化道路应为湖北城镇化的重点方向。

2.县域城镇化的载体要以县城为重点,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镇级市”,扩权强镇。

截至2009年低,湖北省拥有20万(按城镇化率统计口径)以上的县城仅为10个;10-20万人口的为11个;接近10万人的为19个;5万人的为12个,不足5万人的为10个;建制镇平均人口不到l万人。规模效益较差的小城市和小城镇比重超过4 0%,由此导致全省城镇化率低。城镇规模过小,难以发挥其在城镇化过程中的集聚效应和拉动作用,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资源难以得到有效配置。因此,湖北县域城镇化要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好、潜力大的少数建制镇。由于我国县建制的长期存在,县城作为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不管是基础设施还是产业均已有一定的基础,加快县城建设对于推进城镇化进程具有事半功倍之效。首先可适当扩大县城规模。统筹城乡发展,将县城周边乡镇有计划、有步骤地纳入县城范围,以扩大县城规模,增强县城实力。其次要加强县城规划,明确其功能定位,增强产业集聚和对县域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

同时,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镇级市”,扩权强镇。所谓建立“镇级市”,就是把几个规模比较大的镇,按照城市的功能来建设和管理,实质上就是强镇扩权,解决乡镇责大权小的问题。“镇级市”的建立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要选择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经济聚集程度较高、人口相对集中、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小城镇。同时,成为“镇级市”以后,必须具备一定的城市功能。如产业结构、人口结构、社会结构上都要发生根本性变化,而不仅仅“镇” 为“市” 名称的更换。同时,“镇级市”应是相对独立的一级城市财政,能够承担起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公共财政投入经费支出。概况来说,镇级市的概念主要是让镇级政府承担起建设城市的职能,由镇级政府承担起县级管理的能力,解决城镇责大权小的问题,推动城镇向城市转型。设立镇级市意义重大,镇改为市,可以使它的功能比传统的镇更大,这样就可以提高城镇聚集人口和发展经济的能力。“镇级市”的本质是赋予城镇城市建设的能力,从而实现剩余劳动力的城镇化和本土化。

2011年3月,中央编办对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进行实地考察,此番考察后,该镇将正式被列为城镇化国家行政体制改革试点镇,也就是被媒体称为的“镇级市”改革试点、湖北省同时接受检验的还有汉川市马口镇。在2011年湖北省建设系统一次会议上透露,将选择镇区户籍人口在5万人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重点中心镇,开展“镇级市”试点,未来五年有望出现一批“镇级市”。

“镇级市”的提出并不是新的名词,国内的许多城市早就开始了强镇扩权的道路,如浙江、广东、山东省,并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又有议案提出应该完善我国设立县级市的标准,把人口、经济、财政、税收以及城市建设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县(镇)适度改设为市。并提出,建设“镇级市”要下放权力、做好规划,按照中小城市的目标进行规划、建设、管理。这意味着,国内首次将“镇级市”进入官方文件。湖北镇级市的建立,应积极吸收他们的经验,少走弯路。要加强对“镇级市“的理解,解放思想,协调县与“镇级市”之间的关系,积极探索给“镇级市”扩权,同时要理性推进“镇级市”,因地制宜,差别发展。

3.不断推进县域城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

要逐步完善县城和小城镇(尤其是重点镇)的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中小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城镇园林绿化建设,不断改善其人居环境。同时要扩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多方筹集资金,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只有不断改善县城和小城镇的硬件环境,才能够提高其招商引资力度,也才能吸引农民向城镇聚集居住。

4.要积极加快推进完善县域城镇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县域城镇化的目的是为了吸纳更多有条件的农民进入县城和小城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除进入城镇农民的后顾之忧,是非常关键的问题。要从湖北的实际出发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使进城的农民在就医、教育、养老、失业救济等方面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同时还应尽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只有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才能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积极支持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流动,进入平等竞争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5.要积极争取县域城镇化政策支持。

从新型城镇化路径解读县域经济 第6篇

解读中国县域经济的变化,必须深度了解2013年中国新型城镇化路径顶层设计的思路。

结合三中全会的决议,未来新型城镇化路径设计的原则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之前,城镇化表现出来的是半城镇化,也就是2亿多农民工尽管工作生活在城市,但大部分群体没有享受应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医疗、养老等在内,出现了农民工与市民之间较大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到2012年底,全国户籍城镇化率只有35%左右,远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52.57%。

——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之前的城镇化过程中,政府干了很多市场该干的事,结果出现了很多“鬼城”,也推高了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而三中全会后,政府将进一步简政放权,放松管制。在城镇化领域,会鼓励更多市场主体进入之前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中。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通过土地流转、抵押等方式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而推动农民收入提升,可以最终实现城镇化从最大的内需潜力变成真正的内需。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构筑更有利于城镇化走质量型路径的财税体制。通过财税制度改革,为县级政府建立起可持续的税收来源,也可以避免其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改变之前土地城镇化远高过人口城镇化的局面。通过财税制度改革,也可以激励地方政府将城市打造得更宜居,吸引更多人来居住,从而提高自身税源。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这将有利于扭转之前县域经济发展中走的粗放路径,也有利于有资源的县域经济获得更多的生态补偿资金。

三中全会的决定,是对2013年中国新型城镇化路径设计总过程的一次权威定性。过去的一年中,对待新型城镇化的路径设计的落实和理解,在中国的县级政府层面中表现出来了三种态度:

一是迷茫。一方面,县级政府认为很多制度改革的权力在中央政府,县级政府很难有大的突破,于是等中央政府出台政策后才考虑动手;另一方面,对于技术进步和管理提升这种质量型城镇化的路径,找不到升级的办法和路径。该类型的地方政府,多分布在思想比较保守、经济实力较弱的中西部地区。

二是装糊涂。一些县级政府对于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思想是明白的,但却采取了片面解读方式。比如,刻意将投资大跃进、房地产化、人为造新城等老模式装到“新型城镇化”的筐里,开始走新一轮的圈地型城镇化老路。这种城镇化路径的异化,是当前中国政府推行新型城镇化最大的挑战之一,如果处理不当,很有可能大范围偏离新型城镇化的初衷。该类型的县级政府,遍布各地,比重不小。

三是先行先试。一些县级政府深刻认识到之前的城镇化路径难以为继,于是结合自身资源和特点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主要体现在土地流转、宅基地交易、宅基地换社保、户籍改革中的居住证改革,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改革、开征房产税、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加大混合社区建设、扩大镇级政府的自主权等多个方面。但这种类型的地方政府总体数量较少,还未形成主流。

2013年,新型城镇化还在路径的顶层设计过程中。新型城镇化路径对于县域经济的影响总体上还是平稳的,老路径的城镇化依旧是主体。但三中全会后,新型城镇化的路径以及具体政策将快速推进,接下来将对县域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首先,县域经济会日益分化。随着市场主导,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县改市等城镇化路径予以落实,县域经济间会因为自身资源和条件的不同加速洗牌,人口和产业将聚焦到更适合发展的县域或市域,2852个县域经济会出现“二八原则”,大部分的县域经济会保持平稳或者萎缩,小部分县域经济会得到加强。

其次,城市群会成为主体形态,在城市群范围内的县域经济会得到做强做大的机会,得到更多的资源聚焦和外溢的机会。而非城市群外的县域经济,具有旅游文化、矿产、口岸、空气等特色资源,有足够人口规模的,在交通节点和国土安全的县域,会有成长空间,而其他县域经济可能会进入到瓶颈期。

最后,未来的县域经济会更多地遵循产业支撑的规律来发展,而现在的产业支撑日益表现出产业链、产业集群特点。具有这种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县域经济,会得到更好发展,反之会萎缩。

总体而言,新型城镇化更关注城乡一体化。实现农民、农业、城市、政府、集体多赢路径的县域经济,可能会培育出新的产业支撑点。县域经济将不仅是过去单一的规模化发展道路,也将形成小而精的发展格局。(支点杂志2014年1月刊)

苏州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研究 第7篇

城镇化是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 是衡量一个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首次明确提出努力走出一条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新型城镇化被提到新的高度,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 实现人口城镇化、经济城镇化、社会城镇化的同步发展。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融入到城镇化建设的全过程。2014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年) 》,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1]。江苏省也相继出台了《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 (2014~2020年) 》。新型城镇化是以科学发展思想为指导的现代城镇发展观, 是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 是城乡一体的城镇化, 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相比, 有明显的变化 (如表1) , 新型城镇化的“新”表现在, 更加重视城镇化质量的提升, 推进适度规模的城镇化, 是健康的城镇化;强调在政府的引导下, 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 要求各级政府、企业、居民均参与城镇化的建设;强调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生活方式等多方面由“乡”到“城”的转变, 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的障碍, 实现城乡互补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苏州城镇化发展的现状

(一) 苏州城镇化发展取得的成效。

苏州位于长三角核心腹地, 人口密集, 经济发展迅速。苏州作为江苏省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 始终把城镇化建设摆在重要的战略地位,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目前苏州城镇化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已超过国家城镇化发展水平, 但部分指标尚未达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标准 (如表2) 。

1. 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30多年来, 苏州城镇经济经历了乡镇经济的蓬勃发展、开发区的建设发展及外部经济的驱动, 推动了苏州城镇化的进程, 目前已进入提升质量为主的城镇化发展阶段, 苏州城镇化率从2007年65.60%上升到2012年的72.31%, 远远超过全国城镇化率52.57%的平均水平, 城镇化率伴随着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中非农产业的增长而不断提升。

2. 城镇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012年苏州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和进出口总额均位居江苏省首位, 三大产业结构由2007年的2.0:62.1:35.9转变为2012年的1.6:54.2:44.2, 非农产业比重已占98.4%, 产业结构呈现出“二、三、一”的产业格局, 苏州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649.90亿元, 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1年增长12.9%, 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11年增长12.6%, 城乡收入之比缩小到1.93:1, 城乡差距逐渐缩小;全市55个城镇中, 财政收入超过10亿元的有32个镇, 5~10亿元的有17个镇, 仅6个镇财政收入低于5亿元, 城镇综合经济竞争力显著提升 (如表3) 。

数据来源:2013苏州统计年鉴及2012年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数据来源:历年苏州统计年鉴。

3. 城镇布局日益优化。

撤县建市、乡镇撤并到撤市设区的过程也是苏州不断加快城镇化的过程, 新的行政区划调整后, 城镇功能不断完善, 苏州打造“一核四城”的新格局, 目前新一轮的镇村布局规划已完成, 中心城市的首位度有所提高, 人口、产业、空间、资源在城市的发展中得到更优化的组合。目前55个建制镇, 镇域面积不断扩大, 建成区面积也大幅增加, 有46个镇的建成区面积超过5km2, 其中超过10km2的有25个镇。城镇总人口规模较大, 其中有26个镇超过10万人, 5~10万的有25个镇。苏州在“三置换、三集中”的措施下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48%的农民实现集中居住, 90%的工业企业进入工业园, 88%的承包耕地实现规模经营, 城乡空间布局不断优化, 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中小城镇互联互补, 城市功能和形态日趋完善。此外, 城镇的要素聚集能力与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促进了城镇、工业、农业、居住、生态、水系等规划和布局, 城镇空间格局日益优化。

4. 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2012年苏州完成基础设施投资908亿元, 比2011年增长18.8%。公共交通服务多元化, 人均道路面积31.29m2, 苏州是国内首个运营轨道交通的地级市, 目前轨道交通已开通两条线, 城乡客运一体化覆盖率达到90%, 行政村农村客运班车通车率达到100%;镇级文体活动中心实现全覆盖, 90%的行政村建成公益性文化设施;90%以上的村镇建立了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全市城乡社区卫生机构覆盖率达10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均超过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 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实现社保城乡并轨的地区, 各项城乡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

(二) 苏州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 中心城区对全域的辐射带动作用有待增强。

苏州中心城区首位度不高, 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和集聚度不高,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镇对农村人口的吸纳能力及非农就业状况。2012年苏州六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的44.31%, 中心城区的优势不明显, 中心城区的辐射作用和集聚能力不强制约着苏州城镇化的发展。

2. 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

从产业结构上看, 苏州整个市域产业发展均呈现“二、三、一”的产业结构, 市区第三产业比第二产业低7.8%, 县级市表现更为突出, 其中昆山达到20.7%, 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 苏州长期维持着“制造业主导型”的产业结构 (如表4) , 这种现象在苏州各镇中表现更为突出, 除了少数商贸和旅游型小城镇, 许多小城镇虽然经济实力比较强, 人口规模比较大, 但第三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占的比重偏低。

数据来源:2013苏州统计年鉴。

3. 城镇特色不鲜明。

基于便利的交通条件和受到都市圈的辐射作用, 苏州成了上海等地产业转移、技术与产品的主要扩散地。由于地区间文化资源条件相近, 苏州城镇形成了类似的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近年来, 虽然苏州各市区均加快了对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 但仍存在乡镇产业发展模式粗放, 有些地区片面地认为城镇化建设就是单纯搞建设或房地产开发, 一味强调要土地、要资金, 片面追求速度和规模, 忽略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软实力的提升[2]。城镇产业分工不明确, 各地的产业发展方向也趋于相似, 产业结构同构现象严重, 致使城镇缺乏特色。

4. 城镇发展体制机制不健全。

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制度、财税金融及行政管理等制度, 导致城乡利益失衡, 制约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阻碍着苏州城乡发展的一体化。如苏州户籍制度改革仍没有实现城乡一体化, 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未实现城乡统一。苏州部分城镇管理体制与发展规模程度不相适宜, 有些镇人口和经济规模较大, 责任大、权力小, 造成办事效率低、城镇管理困难, 影响着城镇再发展。部分城镇虽然设立较多的各类机构, 但大部分属上级部门垂直领导, 上下级的职责关系不明确, 且各自为政, 使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规划很难有效地贯彻实施。

三、苏州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路径

目前苏州已经由高速发展阶段进入到质量提升为主的城镇化发展阶段, 以提升质量为导向推进新型城镇化成为苏州城镇化发展的关键。从突出规划引领、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深化体制改革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多方面, 探索具有苏州特色的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子, 打造新型城镇化新优势。

(一) 突出规划引领, 优化城镇空间结构。

综合考虑苏州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现有的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及地域特色, 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集聚集约、低碳生态的原则, 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 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合理控制城镇发展边界, 从苏州中心城区、县级市、中心镇、农村新型社区四个层面, 科学构筑布局合理、功能互补、与区域发展协调配套的网络化城镇体系, 明确各个层面的功能定位, 充分吸纳和利用区域的各种资源要素, 高度重视被撤并乡镇的资源整合, 有针对性地整合和增强城镇功能, 大力提升城镇化质量, 增强城镇集聚力, 促进城镇紧凑发展, 进而实现城镇的有序发展, 优化城镇空间结构,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强化中心城区的综合服务功能, 增强中心城区对全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使县域经济成为苏州发展的强大支撑;小城镇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战略节点, 科学编制发展规划, 明确功能定位, 走产业立镇、特色兴镇之路, 建设高品质的特色型小城镇;按照多种模式、多元发展、突显特色的要求, 加快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 推动农村城镇化的发展。

(二) 推进产城融合, 促进产业结构协调发展,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

产业发展与城镇化存在紧密的联系, 培育合适的产业组织是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动力源泉[3]。同时, 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合理的产业结构能对城镇化发展有很好的支撑作用。苏州坚持以“以产强城、以城引产、产城一体”的发展理念, 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 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统一, 要加强城镇发展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 形成点轴结合、轴向带动、功能配套、集聚高效的产业布局, 强化产城互动的体制机制建设, 以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基地为载体, 发展产业集群, 大力推进产城融合;强化产业支撑, 加快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导向、先进制造业为基础、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特色的城乡布局合理的现代产业体系, 重视科技的创新与应用, 大力推进新兴产业的同时, 加快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 积极探索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新机制, 充分发挥城镇比较优势, 协同周边地区, 联合推进城乡产业融合, 提升区域经济整体实力。同时, 城镇发展要以市场为导向, 传承和培育城镇文化特色, 保护城镇特色风貌, 明确城镇特色主题, 培育城镇主导产业, 构筑城镇产业集群, 避免雷同发展, 突出城镇特色。

(三) 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提高城镇发展的综合承载力。

苏州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 要按照设施配套、生活便利的原则, 加快城镇供排水、供电、供气、交通、信息、市场基础设施“六张网”向周边延伸, 教育、卫生、文体、社保、安居、安全公共服务“六张网”向农村覆盖[4]。积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覆盖, 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一批事关城乡均衡发展和民生福祉的重大项目, 进一步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 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加快建立覆盖城乡、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服务齐全的可持续的城乡社会服务体系, 形成城乡社区“15分钟公共服务圈”;积极构建城乡一体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城乡体育设施, 尽快实现城乡“10分钟体育健身圈”的全覆盖, 尽快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并轨。

(四) 深化改革和完善城镇体制机制, 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苏州要创新城镇管理理念, 优化城镇管理的体制机制, 提高城镇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在政府的引导下, 依托市场运作机制, 着力改革与新型城镇化发展不相适应的体制, 消除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城乡二元分治的弊端, 破除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度障碍, 进一步完善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政策环境;要加快推进户籍管理、财政金融、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形成有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度环境。如强化资金支撑, 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 增加城镇建设融资渠道;积极推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 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走出“有责无权, 有事难管”的困境, 合理划分中心城区、县级市、镇的职责和权利, 积极探索“区镇合一”、“强镇扩权”的有效途径, 实现城镇管理的科学高效化,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五)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之路。

苏州的城镇化建设不仅要关注民生, 造福城乡人民, 更要以生态环境建设为着力点, 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 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生态建设的典范[5]。苏州要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全过程, 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优先, 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 注重资源的集约利用,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镇建设运营模式。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和考核体系, 合理对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生态建设, 建立多元化的生态投入保障机制;加大生态文明理念教育, 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和渠道;健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 不断创新体制机制, 做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 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 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 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共同发展, 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年) [EB/OL].http://www.gov.cn/zhengce/2014-03/16/content_2640075.htm

[2] .张建春, 王英.苏州城镇化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对策[J].经济研究, 2010, 27:105~117

[3] .仇保兴.我国城镇化的特征、动力与规划调控[J].城市发展研究, 2003, 10 (1) :4~10

[4] .陶宏.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城乡一体化[J].经济建设, 2013, 7 :47~49

新型城镇化良性发展的路径探讨 第8篇

1 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及其历史背景

从经济学角度来说, 城镇化被解说为“:农村人口比重下降和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为具象化的表现, 产业结构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型, 社会的构成由农村社会转向城镇社会, 人类生活环境由农村转向城镇的多元演进过程, 此之为城镇化的本质。”然而, 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又是起源于何处, 如何转变的呢?城镇化来源于社会转型。在农村社会的后期, 经济发展较快, 城市化率的提高, 对农业不重视导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积累。剩余的劳动力为了生存就要寻找新的获取经济来源的地点, 劳动力转移压力也由此增加。因此, 就出现了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的基本特征是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城乡一体化, 统筹兼顾城乡间发展, 集约节约为基本特征, 要求是尊重历史与现实, 主动协调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以和谐发展为宗旨, 不断累积城镇化发展所需要的增量动力, 扩大内需潜力, 互帮互助, 共同发展的城镇化。但我国经济增长方式比较单一, 在2008年“金融海啸”的影响后, 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出了更快的要求, 与原有依靠对外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方式相比, 通过对内进行结构创新来拉动内需实现经济增长的方式更具战略意义和前瞻性[1]。我国不仅是全球最大的产品加工厂, 同样也是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 带动中小企业的成长, 有利于产业链的形成, 增加居民购买力, 带动区域经济水平不断攀升, 具有非凡的历史意义。

2 推行新型城镇化良性发展所面临的难题

在对新事物的研究中, 不能孤立片面理解和改变他们, 而应该是融入到发展历史和趋势, 经济社会和全人类中去思考问题。发展新型城镇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逻辑, 离不开历史的演化规律, 也同样逃脱不了空间和物质水平的限制。

2.1 中国型城镇化水平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从1978年至2014年, 我国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4.77%, 2014年末城镇常住人口7.5亿, 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为53.7%, 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却只达到36%左右, 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 并且低于发展中国家60%的发展水平。

我国目前有1.1亿流动人口, 暂住人口却达到50%以上, 2.2产城融合无法互赢互利

产城融合提出了很多年, 但却一直没有实现, 一味地建新区, 大量地占用土地却没有产业的支撑。而且不能同时兼顾, 不考虑未来发展所面临挑战的工业区, 住宅及其他配套问题, 也会导致人才流失, 发展不完善。

2.3 资源配置不合理, 农民和城镇职工出现“隔阂”

新型城镇化实现的形式是将城与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利用工业化大发展的契机促进农业现代化, 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共同发展有利于带动周边乡村的发展, 然而许多地方在强调发展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同时, 忽略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工业用地挤占耕地, 导致大量劳动力闲置甚至外流, 农田撂荒现象愈演愈烈, 形成恶性循坏[3]。这就是将城乡硬性分割之后, 孤立地看待问题, 导致乡村利益减损的恶果。当前我国耕地面积只有十六亿亩左右。同时, 由于国内城镇化制度的推进“, 失业”农民剧增, 粮食产量大幅降低, 使农村流失大量年轻劳动力, 土地和劳动力的不合理配置使我国的粮食产业形势十分严峻。

3 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与机制的完善路径

新型城镇化进程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准则, 尊重客观事实, 尊重客观规律, 优化布局合理分配资源, 城镇之间互帮互助, 共同发展, 合理传承社会文明, 在不导致悠久历史文脉消失的情况下, 推进绿色低碳城镇发展。

3.1 全面推进户籍改革

党的十八大针对新型城镇化户籍改革提出目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 常驻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推行新型城镇化就要让城镇化从全方位、多层次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实现一系列由“乡”到“城”的转变才是关键。加快城镇人员户籍制度的改革, 逐渐形成对农户市民化分类。新型城镇化的建设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 不仅要积极借鉴和参考国外城镇化发展的先进案例, 从中汲取经验, 并要从实际出发, 探索拥有中国特色的时代发展之路;既要从整体全局出发, 确立宏观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需要, 也要考虑到各地区之间的差异, 建立灵活的体制结构, 兼顾各个具体的利益主体。户籍改革和教育改革是推进镇级小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一要分类引导, 针对有意愿进城的人员向城市转移, 努力为其提供与城市居民平等的身份和待遇, 享受城镇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针对没有意愿进城的农户, 要在保障其农民权益不受减损的同时协调城乡矛盾, 坚持走城镇化道路。二要循序渐进, 积极探索有利机制, 尽量地降低落户门槛, 引导人口有序流动。教育体制改革要着眼于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增加政府资金在教育方面的投入, 实现教育资源的公共化;用于民办学校的农民工子女的财政补贴应扩大, 并且增加教师的收入, 人才才不至于流失, 确保公平享有教育资源, 为“后方”农民工解决后顾之忧, 大力推动小城镇“两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社会和谐安定, 早日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

3.2 产城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在这样一个仍在发展的过程中, 有着十三亿人口的大国, 要实现城市化, 这是人类发展史上的第一次。粗放型的经济、人地之间的矛盾、非合理的土地扩张的旧路, 不能再走了, 也走不通了, 正确的方向是开辟一个新的城镇化道路。古雅典有一位叫本雅力士的政治学家也曾经说过“, 城市, 让生活更美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是城市化演变的一个重要过程, 而城市化必然以工农商业作为经济基础。所谓没有经济基础就没有上层建筑, 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科学合理的产业支撑, 否则都是空中楼阁。各地区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之间的结构调整, 形成有序的产业链和产业带[2], 做大做强本地区特色产业, 通过减少小企业审批等步骤所带来的成本和损耗, 坚实本地区的经济基础, 切实增强地区经济实力, 并以此带动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存就业环境和富余劳动力转移。例如, 在2013年上海某一个著名的酒店举行了“引领行业整合, 创造幸福生活”作为中心的会议, 是中国第一个新型城镇化产城融合的案例。

3.3 城乡共同发展

李克强总理曾提出要努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合理分配水资源, 增加园林绿化的程度, 提升乡镇的功能和品质。镇级市的发展繁荣必须要以城乡共同发展为前提, 依靠改革与创新, 全面深化教育领域和医疗卫生领域改革, 保证最基础的民生工程, 为广大农民工解决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后顾之忧, 使广大镇级市居民过上幼有所学, 长有所用, 老有所养, 病有所医的市民生活。我们国家幅员辽阔, 人口众多, 各地区之间地理环境和人文坏境各有不同, 相对灵活机动性强的制度和政策往往具有较高的可执行力, 有助于赋予各个地区更为活跃的发展空间, 迎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也有助于增加企业对于风险的预判能力和风险过后企业整体的生存能力, 更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增长。但要想达到国家对镇级市的定位, 在整个城镇化建设中起主导作用的各地区政府应当以农村作为城镇发展的强大动力源泉和最坚实的后盾, 合理利用可配置资源, 改善乡村空间布局, 以城带乡促进城乡共同发展, 完善农村制度, 着力发展城乡交通, 修建水泥路促进城乡沟通和改造公路危桥, 保障居民人身安全。通过城市和工业产业反哺农业,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从而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摘要:新型城镇化依托于城市化发展的大背景之下, 城市化是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镇化是城市化过程中的必经之路。党的十七大召开, 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明确了方向和目标;十八大召开后, 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明确提出了20142020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计划。要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 走出属于中国的特色城镇化道路, 本文围绕新型城镇化的产生和背景, 提出发展新型城镇化当下所面临的困难, 并深入地分析其良性发展途径。

关键词: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

参考文献

[1]青舟.在深化改革中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J].城市观察, 2013, 12 (20) .

[2]郑风田.城镇化健康发展需要新机制[J].中国科技财富, 2014 (02) .

[3]王新正.城乡一体化和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研究[J].品牌月刊, 2014 (09) .

[4]张占斌.城镇化需在体制机制改革上有突破[J].投资北京, 2013 (05) .

[5]黄桂婵, 胡卫东.我国传统城镇化的特征与新型城镇化的路径探讨[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3 (06) .

[6]张星, 李建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动因与推进路径探讨[J].中国住宅设施, 2014 (06) .

[7]杨仪青.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国外经验和模式及中国的路径选择[J].农业现代化研究, 2013 (04) .

新型城镇化路径 第9篇

关键词:协同发展,路径,新型城镇化,新型农业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 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1) 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客观要求。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 是实现“新四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路径, 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关键, 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由之路。

1 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农业现代化的“新”

新时期、新阶段, 中国的发展达到了新的水平, 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同时, 也面临着新的发展瓶颈。以投资和出口带动中国发展明显后劲不足, 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升级, 合理配置城乡资源迫在眉睫。通过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协同发展来推动投资、消费、出口同步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概念, 而是“新型”的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1.1 新型城镇化的“新”

型城镇化是相对于传统城镇化而言的。传统城镇化以牺牲农村的利益为代价单线发展城市, 新型城镇化重视城乡统筹发展;传统城镇化只注重片面发在而忽略全面发展, 新型城镇化重视推动人口、自热、资源、环境、社会的协调发展;传统城镇化只注重社会的发展而忽略人的发展, 新型城镇化既重视社会的发展, 更重视人的发展和人的城镇化, 强调以人为本;传统城镇化是不可持续的发展, 新型城镇化是绿色、可持续的发展。新型城镇化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经济问题, 而是关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综合问题。

1.2 新型农业现代化的“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 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新型农业现代化成为破除这一障碍的主要着力点。农业现代化是一个相对动态的概念, 新型农业现代化更是建立在新的历史阶段的现实基础之上的结果。新型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紧密联系, 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关系到中国现代化能否最终实现, 关系到整个中国经济的转型和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新型农业现代化不单单是农业、农村的现代化, 也是农民的现代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不单单是农村自身的发展, 而是和城镇协同发展, 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新型农业现代化不仅仅是单方面的经济发展, 而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的协同发展。中国的新型农业现代化要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 以新型工业化为支撑, 以信息化为链接, 以现代农业科技为基本内容。

2 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农业现代化的“新”关系

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但二者之间又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新时期, 二者有着更加紧密的“新”关系。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也对工业化和信息化产生影响。

2.1 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共有的“新”

面临“新”时代条件。在面临全球化和信息化新环境的同时, 中国还存在着“三农”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2) , 这是促进农村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 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 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中国的文明发展之路步入崭新的阶段,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提出, 要求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 摆脱片面、单一、局部发展的困境。

产生“新”社会阶层。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与科技要素的渗入, 新的社会阶层诞生。一部分走出农村的农民转化为市民阶层, 面临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这一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 既是新型城镇化要解决的问题, 也是新型农业现代化面临的课题。不是所有到城市务工的农民都能够实现市民化。同时, 留在农村的人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科学素养, 最终实现自身的现代化。因此, 新型城镇化开始注重人的城镇化或农民工市民化, 新型农业现代化也要重视人的现代化。

遭遇“新”生态困境。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 都面临着新的生态困境。自然资源、能源的耗损、气候的恶化、环境的破坏、国土资源的流失、耕地面积的减少等都是当前生态建设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这些问题既是新型城镇化要应对的难题, 也是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 新型城镇和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协同发展, 必须探索一条可行的绿色发展道路。

2.2 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辞旧迎新”

传统意义上的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各自发展, 单向运行, 协调性差。发展不但互补性少, 反而有冲突。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固有矛盾促使城乡发展极不均衡;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无序涌入城市, 增大城市承载力;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倾斜阻碍农村经济发展;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 城乡差距拉大。新时期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迎来“新”契机。一方面, 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 有利于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顺利实现;另一方面, 新型农业现代化能够释放大量农村劳动力, 从而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多劳动力资源, 同时, 新型城镇化则通过合理吸收农村剩余人口, 用城市先进技术改造传统农业, 有利于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既有利于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转移剩余劳动力, 也有利于推动城市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3 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新”路径

新型城镇化是高效、包容、可持续的城镇化。高效的城镇化是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城城之间、城市内部优化配置, 增强城市创新能力, 实现城镇化的集聚效应, 这就要求城乡协调发展;包容的城镇化是让全体人民公平参与发展、公平分享城镇化的成果;可持续的城镇化是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 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形成绿色消费模式, 增强绿色保障能力,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面临共同的生态困境, 城市和农村要在各自的领域里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共同进退、协同发展。实现新型农业现代化必须实现技术在农业上的大规模应用, 而实现这种发展的技术绝大多数来自城市;实现新型农业现代化必须实现农业的信息化, 这就要求加快农业信息化和城市信息化进程;实现新型农业现代化要推动农业经营向产业化发展, 实现农业经营的产业化与城市工业的产业化协同发展;实现新型农业现代化要求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合理配置资源, 不能单纯的在城市或者农村, 必须统筹发展。

3.1 政策路径: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政策支持

国家政策是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宏观路径。一方面, 科技能够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先进化、机械化、信息化发展, 有利于农业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换, 从而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支撑。因此, 科技政策的推出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另一方面, 财政政策的支持对农业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 政府在协调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时, 可以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在增加农业财政支出, 增加农民财政补贴的同时, 进一步完善新型城镇化发展体系, 扩大城镇公共服务面, 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发展体系。此外, 财政政策要向农村倾斜, 给与农民自主创业的财政支持, 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合理配置资源, 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3.2 制度路径: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保障点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发展中国家实现工业化进程不可逾越的难题, 也是中国经济发展长期面临的困境。城乡二元制度是中国特有的现象, 这就构成了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制度障碍。因此, 要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 首要的就是克服制度缺失, 从制度上入手。

加快推进相关制度改革。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面临着许多共同的制度困境。2014年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年) 》指出, 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目标要在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因此, 二者的协同发展不是某一方面的制度改革就能完成的, 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解决的是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落户问题, 此外, 还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相关的医疗、社会保障等问题。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城镇化的进程中, 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农村的土地占用问题。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有扩张土地的需求, 但要基于一定的政策和制度, 合理、有效的占用农村土地。土地问题一直是各方利益集中体现的焦点, 城市扩张, 农业现代化的推进, 尤其是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必然要提高土地的使用率, 形成规模效应。但是, 土地征用、占用等问题常常出现, 农民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因此, 土地制度改革势在必行。要在保护耕地和节约土地资源的前提下, 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 妥善解决新型城镇化发展所需的土地问题, 通过租赁、拍卖、转让等方式, 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 或以入股的方式使农民充分享有土地增值的收益。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农民从农村来到城市, 首要的问题就是能否享有和城市人员一样的社会保障。根据国家政策, 鼓励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养老保险。长期在城市工作的农民也应让其参加城市养老保险。此外, 最低生活保障是每一个人渴望享有的待遇。城镇化进程中已经在城市落户农民, 应为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要求尽快拓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

3.3 主体路径: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主体要素

中国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无论是新型城镇化还是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人。人是主体要素, 只有实现人的城镇化和现代化, 才能最终实现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因此, 培育新型主体, 既是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也是促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重要途径。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主体主要是指企业和个人。无论是新型城镇化的实现, 还是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二者之间最关键的因素就是人。只有实现人的城镇化, 才能推动整个国家的城镇化进程;同样, 人的城镇化有利于推进人的现代化, 只有这样, 才能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只有通过人这一主体的自身发展, 才能最终实现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

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的硬件条件可以由国家和社会提供, 软件要素则必须依赖于人自身的发展。无论是转移到城市的农民, 还是留在农村的农民, 都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农民。到城市的农民面临着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 留在农村的农民面临的则是自我素养提升的问题。农民在转为市民的过程中, 发生最大变化的是生活方式、生产方式, 思想观念, 而这些改变是潜移默化的, 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社会环境的熏陶和影响。农民大多文化水平较低, 无论是来到城市的, 还是在留在农村的, 因此, 有必要针对他们的选择, 采取适当的措施。一方面, 城市要提供适当的岗位, 结合城镇的绿化、环保、卫生、交通、便民服务等事业, 形成城乡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良性互动;另一方面, 要有针对性地提供培训的机会, 整合教育资源, 增强农民的就业技能与科技能力。

3.4 推动路径: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动力平台

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实质就是要实现城乡良性互动, 这就要建立二者协同发展互动机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点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要实现与农村的良性互动, 就要结合当地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 因地制宜地发展相关产业, 如旅游、物流、加工等。当然, 农业的发展也要配合城镇的发展, 从而加快实现新型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实现, 必须找到二者良性互动的动力支撑, 因此, 要建立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动力平台。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工业化进程中, 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充分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 制造了新的投资和消费需求, 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形成城镇化发展的新动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方面, 工业化的发展带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为新型农业现代化提供动力, 用工业化发展的模式带动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提高农业产业化品质;另一方面, 工业产业升级为城镇化良性发展提供动力, 以产业升级拉动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注释

11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Z].人民出版社, 2013, 11:11.

我国新型城镇化路径选择及对策研究 第10篇

一、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意义

1.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中国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 数亿农民转化为城市人口会释放更大的市场需求。这种情况下, 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经济还具有很大的上升空间。然而,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重要阶段, 只有稳步发展新型城镇化才能促进经济稳步增长, 保证城市居民的就业环境, 为我国经济转型创造良好环境。因此, 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迫在眉睫, 也终将成为国民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支柱。

2.消除二元结构的根本出路。由于城市偏向政策和城乡要素难以自由流动, 造成的城乡收入差距过大, 出现了双二元结构等诸多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是城镇化滞后、城镇化质量不高造成的, 必须依靠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才能解决。通过推进城镇化, 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农村居民人均资源占有量会大幅度增加, 有利于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化、市场化水平, 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解决农业增长、农村稳定、农民增收问题。城镇化还可推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3.化解资源危机的重要保障。中国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上升阶段, 同时也面临两个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是十三亿人口泱泱大国正努力实现现代化, 这在人类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此情况下, 必须将长期立足点放在扩大内需上, 把“四化协调”发展和城镇化这个最大内需潜力逐步释放出来。同时, 要有相应的供给作支撑, 通过创新驱动, 提升产业层次, 补足服务业等短板, 提高发展质量效益, 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二是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要保护好环境、节约资源, 实现绿色发展, 难度之大也前所未有。从历史上看, 发展与环境是推进现代化中的一对矛盾。中国如何处理好这对矛盾, 没有先例可循, 这也是基本民生, 必须有新作为, 努力破解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瓶颈”制约, 探索出协调发展的新路。基于以上两个前所未有的挑战, 中国必须摒弃传统城镇化的发展模式, 探求新型城镇化道路, 充分协调好城镇化与工业化和农业化之间的关系, 做到互相支撑, 互相促进。

二、我国新型城镇化路径实施

1.以人为本, 迁转同时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终归要落在人的身上, 根据国家政策, 新型城镇化进程要以人为本, 一切行动要以人为核心。然而, 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最关键的是要将迁转工作同时进行, 即居住地域的转移和人口职业的转变同时实现。不仅要使得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 同时要完成农村人口职业城市化的转变。农村人口从户籍角度成为城镇人口, 同时能获取一份城镇职业, 不仅对转移人口的生活提供了保障, 而且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打下了基础。

2.协调发展, 合理规划空间。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 必然要将一部分农村人口推向城市, 占据城市空间。盲目的推进城镇化, 不考虑城市空间的合理分配, 必然会给城市发展带来压力, 甚至迫使城市发展出现停滞现象。中国作为大规模国家, 应该进行城市布局合理规划, 避免城市出现分割性障碍, 力求达到城市一体化管理。基于城市规模不同, 要提倡走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市集群化道路, 避免出现某个规模城市过度发展。城乡一体化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道路, 力争实现工业化、农业化以及城镇化的整体化发展。

3.产城联动, 经济持续发展。我国经济发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尤其要提升第二产业的经济优势地位, 提高其市场和国际竞争力, 以此来为城镇人口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通过良好的就业岗位吸纳各个领域的专业人才, 促进城市经济稳步发展, 同时促进新型城镇化的有效推进。农业现代化在经济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能够为城市人口转移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基于此, 我国应该高度重视产业化和城镇化联动发展, 保证经济和城镇化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4.绿色发展, 合理保护环境。传统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存在一定的弊端, 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阻碍了新型城镇化绿色环保的健康发展。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必须提前进行系统规划, 边发展边治理, 坚决不能再走先发展后治理的道路, 导致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修复面临巨大的困难。城镇化发展中提倡生态节能道路, 发展城镇化的同时将环境污染降到最低, 采用先进循环技术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城镇化进程中的垃圾进行集中或者分部处理, 确保污染物得到及时消灭。对于资源利用进行科学规划, 避免一次性大规模开采, 形成资源良性循环利用机制, 确保城镇化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5.创新驱动, 科技引领未来。中国新型城镇化进程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 在国家政策的正确引导下, 也离不开高端技术的大力支持。伴随着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与创新, 我国应果断摒弃传统发展路径, 积极探索科技创新驱动路径。新型城镇化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驱动, 科技创新离不开高等教育, 所以我国要继续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力度, 不断提升国民知识储备, 积极培育各个领域的高端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为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和人才保障。

三、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对策

1.建立科学完善的新型城镇化管理制度。新型城镇化发展不单纯是城镇的发展, 涉及到多个领域, 需要科学完善的新型城镇化管理制度作为依据。我国目前大力提倡发展新型城镇化, 但是没有形成明确的管理制度, 致使在城镇化实施过程中没有统一制度可以遵循, 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带来了诸多阻碍。基于此情况, 中央政府应该积极设立专门机构进行制度设定, 与国家关于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政策相匹配, 共同为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提供政策和制度支撑。

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必然要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 而且基础设施的数量和功能要满足不断增长的城镇人口。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存在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情况, 现有设施不能够满足城镇人口的使用需求, 给新型城镇人口的生活休闲带来了诸多不便。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积极招商引资, 带动企业一起加入到基础设施建设的行列。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网络, 利用网络信息化对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和建设状况进行实际反馈。

新型城镇化路径 第11篇

一、新型城镇化何以必须进行顶层设计

无论我们是否能够自觉地对城镇化道路进行设计,城镇化都已经成为现代化过程中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城镇人口就已经超过了农村人口,到2013年年底,城镇人口更是达到了全国总人口比重的53.73%。这就不仅在量的层次上实现了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变,同时,也在质的层面上推动了整个城镇化道路由“人口转移型”向“结构转换型”的转化,使得我国的城镇化发展进入了一个相当关键的历史时期。但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人均发展水平过低、资源环境出现明显的破坏、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来回迁徙等一系列问题都在我国特殊的国情与文化背景下成为城镇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

与此同时,通过对其他国家在城镇化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的探讨,我国也不断地从其他国家的城镇化过程中看到了在类似的城镇化发展阶段存在的各种问题及其处理不当的后果,诸如“拉美陷阱”“中等收入陷阱”“停滞不前”“社会动荡”等关键词也成为探讨城镇化道路不可回避的词语。吸取各个国家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力求避免其他国家已经出现的城镇化过程中的问题,也成为我国城镇化发展道路的一种理性选择。

在这样的背景下,能否进一步把握城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自觉地选择一条适合我国国情与发展需要的城镇化道路显然成为一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首先,是否能够针对我国的城镇化道路进行长远的、系统的设计;其次,究竟应该在何种层面上进行这一城镇化道路的设计。而所谓顶层设计,作为一个源于大型工程技术领域的设计理念,其基本的内涵就是要求“综合采用系统论、整体论、全面论、结构论的方法体系,从对象的最高端开始对其进行总体性设计、战略性构想、宏观性规划”。事实上,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们的党和政府也早已注意到了引进顶层设计理念的重要意义,把握了顶层设计的基本思想,不断强调要“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要加强改革顶层设计”。而今,如果将顶层设计这一理念结合于我国当前的城镇化道路选择,无疑就更好地体现了对于城镇化道路的全面自觉,必然成为能否进一步把握城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自觉地选择一条适合我国国情与发展需要的城镇化道路的标志。可以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虽然并没有直接使用顶层设计这一概念,但事实上,无论是就其内容和方法而言,还是就其战略意义而言,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我国新型城镇化道路正在不断地进行着新的顶层设计。

简而言之,对新型城镇化道路进行系统的顶层设计,已经成为我国城镇化道路的理性选择。

二、我国新型城镇化道路顶层设计的基本内核

虽然顶层设计这一概念进入中央文件的时间并不太长,但事实上,由于辩证法传统和科学发展观等的提出,我们的党和政府其实一直都在对我国的发展道路进行系统的顶层设计。可以说,在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新型城镇化道路之前,党和政府就已经不断地对我国的城镇化道路进行了顶层设计。由此,结合历次对于城镇化道路的设计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思想,以党的十八大报告的相关论述为依托,我们不难看到,这一顶层设计的基本内核。可以说,在整个设计中,我国党和政府之所以要强调“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在根本上,就是要走出一条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道路,而这一道路,无疑是一条更多的在城镇化的质的意义上进行设计的道路,是一个依托现代化发展的过程,离开片面的空间扩张、城市规模扩大而更加注重以提升城市内在概念和公共服务等内涵型目标为中心的城镇化道路。

这一城镇化道路实质上存在着三大内核:

第一,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而不是片面地追求城镇化的规模。这一点,不仅是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的体现,也是进一步发动人的主体能动性、推动城镇化永续发展的要求,更是充分尊重不断增加的城镇化居民的发展需求和推动城乡一体、新老居民服务均等化、实现发展公平的具体体现。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已有大批乡村人口进入城市,城镇人口比重已经远远超过了乡村人口的比重并在不断增加。但是,仅仅是城镇人口比例的提高显然并不能在根本上解决城镇化的问题,城镇化必须是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进一步发展、农业现代化进一步推动,进而使得转移人口通过享受现代化成果而成为城镇居民、也为城镇化发展作出贡献的过程,而不是简单地进行居民转移或者城乡人口结构调整的过程。因而,在这样的一种新的城镇化过程中,人自身的发展就必然成为城镇化最为核心的理念。而在整个城镇化的道路上,需要解决的显然不仅是不断增加的城镇人的质的提高、城镇对于新居民的心理认同和融入,还必须通过各种途径进一步改善城乡关系、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全民生活水平和素质的提高,使得乡村也在本质意义上成为一种乡村风格的城镇并在本质意义上真正地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必须高效、高质与和谐。所谓“高效”,就是不仅要通过信息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推动,达到城镇化与现代化的良性互动,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和发展成果加速城乡一体化的融合,在现代化的基础上形成最优化的城乡一体化整体,在城镇化过程中实现公共服务的现代理念、现代效率,进而达到优质高效的目标;同时,更是要适应现代化社会的飞速发展,加快城镇化的效率,取得最好的效益。所谓“高质”,则必须是在城镇化的质量上做文章,从片面地扩大城镇规模、简单的人口转移等粗放型增长方式向集约化的结构转换型、质量提高型的发展方式进行转变,走城镇化的质量之路。而所谓和谐,则必须是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的基础上,实现人的城镇化发展与环境的生态化发展的协调,实现发展过程中城镇与乡村的协调,实现城镇新老居民的协调,在不断推进的城镇化与资源利用的“低碳”化相协调发展的道路上实现公共服务的协调,进而达到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目的。

第三,新型城镇化必须因地制宜,基于本地特色,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城镇化当然离不开合理的城镇体系。中国共产党人的特点就是讲究国情与特色,就是充分利用辩证法理论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而,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结合地区与时代特点,实施开放、有序、可持续、多向度的科学发展,按照具体情况和发展步骤来选择相应的发展模式,形成符合地区特点和发展需要的城镇体系显然是新型城镇化道路顶层设计的应有之义。而也只有在因地制宜的前提下,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才能够获得真正的物质依据。

三、新型城镇化道路顶层设计的实现路径

(一)必须在深入理解的基础上形成新型城镇化的新理念

新型城镇化道路新就新在它不仅是一条崭新的城镇化道路,还在于它是统筹了包括整个社会、现实的个人、生态环境等各种因素在内的系统与长远的规划,涉及了一系列新的发展理念。由此,为了更好地实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顶层设计,就必须在充分理解这一顶层设计的基本内核的基础上形成一系列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理念。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以人为本的人居城市发展理念、生态和谐的低碳发展理念、智能高效的无形网络城市发展理念。

就以人为本的人居城市发展理念而言,在新的城镇化过程中,除了一般意义上的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显然,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必须根据适宜人的居住和发展来统筹规划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基本职能,而更重要的则是通过对于居民的提高和政治、经济与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城市社区的基本功能,实现城市内部和新的移民在城市内部的心理认同和情感归属,使得不断流动的居民能够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更好地融入日益变化的新的生活。

就生态和谐的低碳发展理念而言,则必须按照生态文明的发展要求,结合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在城镇化过程中严格执行城市生态发展、低碳发展的目标,规范和引导城镇居民在节能、低碳、环保的理念下更好地工作与生活,实现经济高度发展、社会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生态良性循环四者的高度和谐和统一。

就智能高效的无形网络城市发展理念而言,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城镇化建设的目标显然不仅仅是发展出一批实体性的城市,而是必须通过城镇化的发展,达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使得城市周边地区都享受到城市发展的成果。因而,这里的高效、优质的基本取向应该是通过数字化和信息化,通过信息、技术、人流、物流、资金等各个方面跨越行政区划边界和地理边界的新理念来形成一种区别于有形地理界线的原有城市概念的无形网络城市。在此基础上,有形的实体城市的面积可能只有几十平方公里,但是,由城市本身发展而形成的影响力、辐射力则会通过对周边地区的影响跨越行政区划的边界,使之成为城市网络中心,在其周边形成一个无形网络城市。如北京对保定、张家口、唐山、廊坊等周边地区的直接影响就使得受影响的这些地区与北京的联系远超其与石家庄的联系,形成了一种新的横向的无形网络城市。而就我国大力推行的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而言,这种无形网络城市的发展显然具有更为深刻的实践意义。至于在城市内部形成的无形网络,则不仅需要考虑信息交流的问题,还必须通过调整人与人的关系,达到内部发展的和谐和外部的城市认同,通过无形的关系网络达到城市居民的整体和谐,进而共享城镇化的发展成果。

(二)必须按照顶层设计的目标和思路形成具体的城镇化发展规划

任何顶层设计的实现都必须通过基本的实践,只有把整个宏观设计的目标与方略形成具体的行动,才可能真正实现这一顶层设计。但是,在以往的城镇化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已经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而一些城市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同时,却往往由于缺乏统一而长远的系统规划而引发了新的问题,整个城镇化的过程不能体现新的思路和新的成果。因而,这就更加要求我们在解决已经出现的问题时,必须按照顶层设计的目标和思路形成具体的城镇化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目标与方略,既注意问题的针对性和具体性,也要以长远规划和通盘统筹的方法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现有问题,更要按照顶层设计的目标和思路形成具体的城镇化发展规划,避免在发展道路上出现根本性问题。

(三)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基于本地特色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

形成符合地区特点和发展需要的城镇体系无疑是城镇化道路的基本依托,西方发达国家成功城市的特点之一就是形成了具有鲜明的自身文化内涵和本地特色、有自己的标志性建筑物而且有规划得非常好的城镇体系。基于我国广大地域中不同城市自身具有的不同特点和发展取向,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具体的实践中就更需要基于本地特色,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比如东部地区城镇化主要是自下而上的小城镇自行发展、许多农民自己创业成立工业园,带动本地区的发展,形成了小城镇数量多、体系完备、联成一片的局面,对此,就可以以不断发展的小城镇为依托,结合地方特色加以引导,更好地通过协调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来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城镇体系;而西部地区民营经济不发达,更多的是由政府发动自上而下进行,很多地区小城镇发展很不健全,对此,可以发挥现有城市的特色优势,逐步形成城市辐射带,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至于合理的城镇体系的具体形成,则显然更需要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生态发展容量和产业布局进行系统的规划,进而突出鲜明的本地特色和文化内涵。

(四)必须打造独特的主导产业来支撑城镇化的发展

一个城市究竟能不能最终获得成功,归根结底还需要依靠主导产业的发展,而这也是新型城镇化道路强调城镇化必须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相协调的原因之一。但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是,许多城市、尤其是中小城市在发展中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没有产业支撑,更谈不上独特的产业支撑。因而,为了更好地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道路,我们必须依据“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的顶层设计,结合各个地区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地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主导产业。

总之,为了更好地实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顶层设计,就必须在理解其基本内核的基础上形成一系列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理念,同时,通过一系列具体规划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效实施。

新型城镇化路径 第12篇

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国的关注热点, 在今年的两会中, 再次被着重强调。不管是农村的发展, 农业的保护, 还是农民的幸福, 都是国家政策上的重点。可城乡差距却仍在不断扩大, 这为中国梦的实现无疑是增加了难度, 所以缩小城乡差距, 促进城乡一体化迫在眉睫。

创业已然成为了当下最火热的一种行为, 作为社会相对底层的农民, 由于信息的缺乏、资金的不足、政策的缺少、技术的落后, 导致了农村农民创业遇到了很多的阻碍。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 农村微创业对农村“三农”发展有重要意义, 是当代中国“强国”方略下的重要内容, 引起了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并积极作出对应。

本文考虑农村微创业的可行性与发展趋势,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 探索不同层次的交互与递进关系, 建立符合现实意义且行之有效的农村微创业路径选择模型, 并给予合理的建议并加以实际应用。

二、研究设计

作为创业的一种类型, 它具有创业的一般特性。本文通过构建路径选择模型, 对八大因素进行不同组合, 形成不同人格 (内部和外部结合) , 并提供不同路径选择。

(一) 路径选择影响因素

本文基于大量文献和研究, 提炼农村微创业路径选择的影响因素, 并从内部、外部两个层次展开。具体把性格、经济收入、学习接受能力、工具使用情况, 作为影响路径选择的内部因素;把政府政策、基础设施、创业培训、金融支持, 作为影响路径选择的外部因素。

1、性格:

该指标反映农村农民在自身素质上的差异, 同时反映他们在微创业过程中对机遇、困难、风险的把握控制能力。性格越全面, 对事物的处理, 应变能力越强。

2、经济收入:

该指标反映农村农民在微创业过程中, 可以进行投资的基础, 也是他们可以承担风险能力的一种表现。经济收入越高, 可以投入资金越多, 可以承担风险越大。

3、学习接受能力:

该指标反映农民在微创业过程中, 遇到新事物的时候能通过学习来进行接受。接受能力越强, 创业过程中能更好地发现新事物并进行吸收。

4、工具使用情况:

该指标反映农民在微创业过程中脑设备、智能移动设备、互联网工具等使用情况。工具使用情况越好, 则可以更好的创新。

5、政府政策:

该指标反映政府为创业提供服务、支持和帮助。农村政府政策越好, 农民微创业获得的有利条件越多, 更有利于发展。

6、基础设施:

该指标反映基础设施的差异影响了农村创业中资源的可获取性。农村基础设施越完善, 农民微创业可利用资源越多。

7、创业培训:

该指标反映教育和培训是创业活动得以开展的必要条件, 也是创业者将潜在的商业机会变为现实的基础。相关微创业的创业培训越频繁, 越重视, 微创业可行性越强。

8、金融支持:

该指标反映资金上的支持对于创业是必须的行为, 只有资金充足农民才可以更好地将想法付诸行动, 只有资金的流动才可以带动农村发展。相关微创业的金融支持越多, 农村微创业更易展开。

三、模型、数据与分析

(一) 路径选择模型

路径选择模型, 通过收集影响农村微创业的八大因素, 并进行数据分析, 整理得出适合农村微创业的路径。本文通过问卷调查获得400份有效数据, 通过excel进行建模。模型公式:Path Index (路径指标) =A1B1+A2B2+A3B3+…+A8B8, A为单个影响因素占全部影响因素的比例, 该指标用于体现不同因素在八大影响因素中的重要程度。B为单个因素在农民心中的影响情况, 该指标用于体现不同因素对于农民的重要程度。由于所得数据过小, 所以需要再不改变结果的情况下, 进行适当变形得:Path Index’=Int (A1B1+A2B2+A3B3+…+A8B8-1) *100。

(二) Path Index数据分析

根据路径选择模型, 需要得到单个影响因素占全部影响因素的比例。经过样本数据整理得出, 性格、经济收入、学习接受能力、工具使用能力分别有227、336、256、119人, 占比依次为7.09%、10.50%、8.00%、3.72%;政府政策、基础设施、创业培训、金融支持分别为有265、127、245、78人, 占比依次为8.28%、3.97%、7.66%、2.44%; (备注:影响比例=有影响数/总人数*400*8) 得出结论:单个影响因素占全部影响因素的比例相对平均, 经济收入影响最大, 性格、学习接受能力、政府政策、创业培训影响较大, 工具使用情况、基础设施、金融支持影响相对较小, 这个结果对于后期的分析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单个影响因素占全部影响因素的比例, 得到Path Index及Path Index’, 并根据Path Index’, 做出正态分布图进行路径选择。 (见图1)

(三) 路径选择

1、Path Index’分布在[1, 37], 根据公式可知, 指标值越小, A比例越低, B值越低。

由此推断, 指标值在[1, 37], 样本工具使用能力越弱, 基础设施越差, 金融支持越少, 这类微创业者, 不能很好的使用智能设备和互联网, 周围的交通、建筑等基础设施较差, 外来的金融支持品种较少, 外来投资资金流入少, 他们更适合选择“线下型”这一路径。

2、Path Index’分布在[93, 121], 根据公式可知, 指标值越大, A比例越高, B值越大。

由此推断, 指标值在[93, 121], 样本性格越外向积极有冒险精神, 经济能力越强, 学习接受能力越强, 政府政策越全面, 创业培训越多, 这类微创业者, 可以更好地发现机会、控制风险、享受政策, 他们更适合选择“线上线下结合型”这一路径。

3、Path Index’分布在[38, 92], 根据公式可知, 指标值越大, A比例越高, B值越小。

或者A比例越低, B值越高。由此推断, 指标值在[38, 92], 样本性格越内向冒险精神缺少, 经济能力越小, 学习接受能力越低, 政府政策越不全面, 创业培训越少, 工具使用能力越强, 基础设施越完善, 金融支持越多样。针对性格内向, 经济能力越小, 工具使用能力越强, 基础设施越好的, 金融支持越多, 适合选择“线上型”这一路径。针对学习接受能力越低, 政府政策越少, 创业培训越少, 适合选择“线下型”这一路径。

四、政策建议

本文认为, 要更好地进行农村微创业路径选择, 需要针对不同路径提出不同建议。以下为本文所研究的线上型、线下型、线上线下结合型三种路径的政策建议。

(一) 针对线上型:建立农村微创业文化, 加快完善农村相关基础建设。建立农村相关创业文化, 形成一个全面、完善的文化体系, 让志同道合的创业者可以相互交流、相互合作。同时需要不断加快完善农村相关基础建设, 包括物流网络、交通网络、信息网络等。提高线上农产品的发货速度、发货质量, 改善产品售后服务, 不断提升客户购物体验。同时促进外来资金的流入, 为农村微创业的发展提供经济基础。

(二) 针对线下型:加强农产品科学种植培训, 建立线下销售体系。需要提供科学的种植方法, 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 提高产品竞争力。线下销售需要考虑资金链运转, 农村农民资金量相对较少, 很难形成规模化经济。所以需要建立线下销售体系, 通过收购个体农产品, 形成规模化经济, 打造专属于当地农村农产品品牌。

(三) 针对线上线下型:转变政府职能, 重点关注有潜力创业人群。创造宽松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提供高水平的公共服务。提高政府对农村的财政支出比重包括增加在农村微创业中的资金扶持、加强创业培训和市场信息咨询等。

本文仅从内部和外部两大层面, 其中的八大因素对农村微创业的路径选择进行了实证分析, 未来还可在以下方面开展进一步研究:1、基于内部和外部层面, 对影响农村微创业路径选择的因素继续增加, 并通过区域间的对比, 探讨不同地区不同因素的影响程度。2、在我国农村微创业的发展过程中, 不断完善路径指标, 为后续提供更全面的路径选择。3、在现有农村微创业相关研究基础上, 继续从不同角度出发探究微创业的实际应用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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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姚士谋, 张平, 余成, 等.李阿琳.中国新型城镇化理论与实践问题[J].地理科学.2014, 34 (6) :64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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