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办法范文

2024-09-13

维修办法范文(精选7篇)

维修办法 第1篇

1 农机维修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对于那些新购买的农机, 农机手要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相关的操作和保养, 先检查农机各个部位所安装的零件是否紧固。一般情况下, 新买回来的农机具部分零部件松动, 在使用之前都要对其进行零部件的紧固, 新购买的农机在运行之前是需要磨合的。磨合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农机的相关性能, 让农机能够进入到最佳的状态, 这样才能够有效地发挥农机作用, 但是农机手在检查维修农机的时候却经常会犯一些错误。

1.1 润滑油的更换

(1) 在更换润滑油的时候没有及时的清理油道。由于新购买的农机具中含有一部分的润滑机油, 而且油中的机械杂质比较多, 当农机具在试运行的时候如果没有及时的清洗油道, 就有可能会导致零部件受到损坏, 还有可能会出现报轴的事故出现。

(2) 用齿轮油代替机油。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因为机油就是机车液力制动系统传递压力的一个关键性的介质, 如果用齿轮油去代替它的话, 那么传动齿轮就不会挂上油膜。使得整个润滑的效果有所下降, 有的机手还用刹车油去代替机油, 这样的做法会产生沉淀, 系统的橡胶会出现膨胀的现象, 很有可能造成制动失灵, 最终导致整个农机具的各个部件都没能发挥自身的作用。

(3) 在安装气缸垫的时候涂黄油润滑。这种做法是非常危险的, 因为黄油在遇到高温的时候, 有一部分黄油会出现失流, 使得缸盖与机体表面之间产生一定的缝隙, 而农机具高温高压的内部燃气还会冲击缝隙, 最终造成气缸损坏, 再有就是黄油长时间处于高温状态下会产生大量的积碳, 这些积碳会使缸垫老化变质, 缩短缸垫的使用寿命。

1.2 电器设备的维修

机手在维修电器设备的时候也有很多错误的操作, 比如说, 电解液在配置的时候一般都是要用玻璃容器或者是陶瓷进行盛装的, 而有的机手在配置电解液的时候却用金属容器, 还有的机手在车上维修电器设备的时候, 在没有卸下电池线的情况下就进行修理, 这样做是非常危险的,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火线搭铁引起火花伤人。还有的机手在稀释浓硫酸的时候将水直接倒入浓硫酸当中, 这样做会让浓硫酸飞溅起来烧伤人, 正确的做法是将浓硫酸缓慢倒入水中, 这样才能够真正的做到稀释浓硫酸。

1.3 制动器的维修

在农机的维修当中, 制动器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位, 我们要根据制动器出现故障的原因来对其进行维修处理。在维修制动器的时候, 大多数人都习惯手动制动器和脚动制动器同时进行维修, 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这样做不仅不会修好制动器, 而且还会出现安全事故, 我们在维修制动器的时候一定要将农机固定在相对平稳的地方, 对手动制动机和脚动制动机要进行分别维修。

1.4 对悬挂机具的维修

农机的悬挂机具是用来与动力机械连接的, 人们在维修悬挂机具的时候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有的维修人员在对悬挂机进行维修的时候并没有将悬挂机具放在地上进行维修, 而有的维修人员还会犯更加严重的错误, 在农机具还没有停机就进行维修, 这样的维修行为很容易造成维修人员的伤害。一般正确的维修方法是先将农机停机之后, 固定悬挂机具, 然后再对悬挂机具具体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和维修, 检查出问题之后再采取正确的方法来进行有效维修, 这样不仅可以很好的修复悬挂机具中存在的问题, 还可以保证维修人员的自身安全。

1.5 维修传动轴的错误操作

用手或其他物体伸向传动部位;机器运转中摘挂皮带, 调整皮带张紧度或用手拉拽皮带而夹伤手指。

1.6 焊接贮油容器的错误操作

焊修油箱时贮油容器清洗不彻底, 造成油箱爆炸事故。焊前清洗残油的方法是用热的咸水, 反复清洁2~3次后, 再放净晾干 (1天左右) , 且不能用高压空气吹干, 防止产生静电火花。施焊中, 还要将所有箱盖打开。

2 操作方面出现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2.1 对离合的操作

离合是正常启动农机具的最基本的步骤, 只有正确的操作离合器才能够确保农机的稳定运行, 如果操作不当, 很容易造成农机熄火。一般农机手的不当操作离合是在农机刚起步的时候就迅速松开了离合器, 此时是需要加大油门来促使农机前进, 如果此时油门加大不及时, 就会出现熄火现象。一般正确的做法是在农机开始起步的时候缓慢的增加油门, 同时缓慢的抬起离合器, 这种做法其实跟所有的驾驶机车的做法是一样的, 当农机正常行驶之后再松开离合器。

2.2 突然加大油门

有些人对农机的正确使用不是特别的了解, 认为一般对的操作只是加大油门提高农机的速度和效率。这样的操作方法是不正确的, 突然加大油门会过多的消耗油料, 农机的启运喷孔很容易出现堵塞的现象, 使得农机出现故障, 而且还会严重的影响到农机的使用寿命, 耽误生产作业。因此要求我们的农机手要在使用农机之前详细的查看农机使用说明书, 这样出现故障的几率才会小一些。

3 加强农机管理的对策

农机操作人员在操作的过程中要严格的遵守操作规程, 对农机进行合理的操作, 此外还要确保农机具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在用完农机具之后还要对其进行全面的清理, 对各个零部件进行详细的检查, 部件与部件之间要做好润滑。除此之外, 还要考虑到农机具与农机具之间的合理配置, 尽量避免小马拉大车或大马拉小车的现象。

摘要:在农机具的使用过程当中, 对农机进行维修是常有的事情, 而农机操作失误也是比较常见的问题, 了解和掌握农机具的正确维修也是农机手必备的常识, 由于目前大部分农机具使用者都缺乏正确使用的常识和常规的维护经验, 如果平时没有保养好农机具, 会造成零部件的损坏, 从而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本文将针对这一情况对农机维修以及操作的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 并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

关键词:农机维修,农机操作,分析

参考文献

[1]徐熙文, 张庆芝.夏季拖拉机的使用保养方法[J].农机使用与维修, 2010 (2) :37.

维修基金应急解决办法 第2篇

雨季来临,部分小区的顶楼和把山居民因屋顶漏雨、墙体渗漏而闹心——想用维修基金修房,苦于报批程序繁琐,难解燃眉之急。8月10日,记者从市房产局小区管理办公室得到消息,年末沈阳将出台维修基金应急管理办法。届时,小区再遇到屋面漏雨、墙体渗漏、地下给排水管线损坏、楼内给水共用管线爆裂、小区窨井外溢、楼内共用电路发生故障等严重影响住用功能的故障,都将纳入应急维修范围之内,房产部门可以简化审批手续,迅速启用维修基金。现状 启用维修基金必过“双2/3”“红线”

住房维修基金是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2000年6月,国家对维修基金作出新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按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基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维修基金专户存储,享有活期利率。

沈阳市房屋维修基金2000年6月收取初期,是按总购房款2.5%交纳。两年后调整为“每平方米高于2300元的住宅,按2300元标准的房屋总价的2.5%收取;每平方米低于2300元的住宅,按实际房价的2.5%收取”。

为了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维修基金使用有严格程序,并不是想用就能用。一般来说,小区业主想要启动和使用维修基金,首先需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该小区或住宅楼建立了维修基金账号;损坏的部位必须是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必须是在保修期满以后;商品房小区必须组建业主委员会,由委托的物业公司在业主大会的监督下启动和使用维修资金。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要经过六个既定步骤才能启用维修资金。具体说,当住宅的业主发现房屋出现漏雨等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物业企业要首先进行勘查,并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维修申请报告、开发建设单位《住宅质量保证书》、工程预算书等资料。资料齐备后,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将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也可采取业主意见书面调查等形式)对资料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业主大会决议,在小区内公示5天。

物业公司5天后将公示照片、业主委员会对公示意见反馈情况说明、业主意见调查表等材料报到所在区的小区办审核。区小区办实地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方可实施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或改造。对于单个项目资金在5万元以上的较大工程,建议业主委员会通过社会专业部门对工程造价进行预、决算审验。

值得注意的是,启用维修基金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就是不但要占小区2/3以上户数的业主同意,而且还要同意户数的业主居住的房屋面积加起来占小区总房屋面积达到2/3以上,即“双2/3”原则。

困惑 维修基金难解“燃眉之急”

近两年,每逢雨季来临,家住铁西区保工街七马路附近某花园小区的李先生就一筹莫展。他家住的是小区顶楼,近四五年屋顶总漏雨。为了房屋维修,他三天两头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说,动用维修基金得经过2/3以上业主同意。前几年,小区有业主委员会的时候,由于很多非顶楼居民抱着“反正我家不漏”的想法而不同意动用维修基金,业主大会一直没开上。而这两年,小区业主委员会“黄了”,更没人召集业主开会,动用维修基金就更没指望了。

记者调查发现,现实生活中,真正想要启用维修基金很难。其中2/3以上业主是否同意,成为维修基金最终能否动用的关键。如果同意的业主没达到2/3,维修基金就不能用。现实情况是,一些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许多小区很难召集所有业主参加业主大会。由于屋顶漏雨只涉及顶层住户,即使有人参会也很难让2/3的业主同意动用维修基金。有些小区入住率尚未达到2/3,即使有紧急情况,这笔钱也动不了。

“现在老百姓都说修房难,最大的障碍不是„没钱修‟,而是„有钱修不了‟。”记者从市房产局小区办了解到,目前,沈阳市商品房维修基金已达44.3亿元,使用1.2亿元。

据介绍,维修基金使用率不高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房屋使用期限一般在50年左右,沈阳市从2000年才开始收取维修基金,现在还没到使用高峰。而另一个重要原因不是房屋不需要维修,而是难获大多数业主同意。

操作 既要简化程序又要严格审批

为及时解决居民房屋漏雨、墙体渗漏、管线爆裂等紧急难题,沈阳市人大代表曾提议,房产部门应灵活掌握《物权法》关于“只有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才可简化维修资金审批手续”的规定,将屋面漏雨、墙体渗漏等纳入紧急情况之中。可以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不必经过2/3以上业主同意,可以直接启动维修基金”。

因为“召开业主大会程序比较复杂,应该先救急。”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处长陈全表示,把屋顶漏雨等严重影响住房功能的情况,列入紧急情况范围内,有利于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据市房产局小区办负责人杨洪仲介绍,现在他们正在起草维修基金应急管理办法,具体实施细则正在制定并经有关部门审议后,预计年末即可实施。届时,再遇到应急情况,直接到房产部门审批,迅速启用维修基金。

据了解,为了保证维修基金使用安全,即便是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基金,也要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这样才能避免业主利益受损。“审批的环节是必不可少的,审批程序应该方便快捷,这样才能及时解决居民难题。”

注醇装置维修成本高的解决办法 第3篇

【关键字】注醇装置;维修成本;降低;工作效率

1、注醇装置的的使用现状

目前该气田采用高压集中注醇的工艺方法防止气井井筒和地面采气管线中水合物的生成,此项工作主要由集气站内的小注醇泵來完成,但在供气高峰期为保证正常生产,通常使用移动式注醇装置加注甲醇以满足流量和速度的要求。

另外,所有气井和部分生产井分别需要定期加注缓蚀剂和泡排剂,由于两种介质粘度大、管线长,站内加注易造成损坏站内注醇泵凡尔、加注速度慢等不利状况,况且通过站内加注泡排剂还会降低地面管线甲醇浓度而达不到防治水合物的效果,所以缓蚀剂和泡排剂的加注必须使用车载式移动注醇装置来实现。

保障大队共有5套注醇装置,承担着上述甲醇、缓蚀剂及泡排剂等药品的加注任务。但是,随着使用频率的增加,加上单井道路路况复杂,颠簸大,的注醇装置故障率和维修次数快速增长。

通过查阅维修记录,由于维修次数过多,小组抽查4至5月注醇装置发生故障及维修费用情况,统计分析得出平均每月发生故障13次,月平均维修总费用为6975元。

2、维修成本高的原因分析

(1)水箱结构不合理,质量差,装置运行时因震动较大导致水箱被震裂而漏水,焊接维修频次多,维修费用高。

(2)甲醇罐和注醇泵之间为硬连接,震动时连接管件及注醇泵下凡尔、膜片容易损坏,更换维修费用高。

(3)排气管为铸铁材质,比较重,摆动幅度大,与发动机连接处易被震裂。

(4)发动机为进口汽油发动机,故障率高,配件贵难购买,难维修。

3、解决办法

(1)重新焊接固定支架,支架和水箱之间加装橡胶垫子或减震块。

(2)将甲醇罐出口和注醇泵之间由硬连接改为软连接。

(3)将排气管材质由铸铁改为铸铝,管子中间加装波纹管,一方面摆动幅度会减小,另一方面可起到一定的缓震作用;并将排气管与发动机连接处改为不锈钢材质,抗震性强。

(4)将进口汽油发动机改为国产柴油发动机。柴油发动机结构简单,结实耐用,故障少,配件便宜,维修成本低。

技术改造结束后,小组成员抽查10至12月的维修项目及费用情况,平均每月维修4次,平均费用1062元。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关注该注醇装置的维修费用情况。

据统计,本次改造共投入成本9290元,维修费用由活动前的平均6975元/月控制在平均1062元/月,低于目标值平均1800元/月,达到了活动目标,每月可节省成本5913元,维修成本大大降低,节约了项目部生产成本。

4、结论

综上所述,弄清注醇装置的结构及工作原理,对于解决注醇装置维修成本高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从而使得技术改造后的注醇装置运行时震动大的情况下维修频次及单次维修费用大大地降低。

参考文献

汽车维修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 第4篇

关键词:汽车维修,问题,对策与建议

1 对我国汽车维修行业现状的分析

近年来, 在迅猛发展的汽车制造工业引领下, 中国汽车维修业如雨后春笋般地蓬勃发展起来。然而, 由于我国汽车维修行业发展过快, 缺乏统一的管理, 汽车维修行业散乱现象比较严重。

1.1 我国汽车维修行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下, 我国汽车生产量也进入到了快速发展的阶段。有专家称, 我国汽车企业年生产量和销售量一直保持着20%以上的增长速度。汽车业的发展, 必然带动了维修行业的发展。广阔的维修市场吸引了大批投资者的眼球, 因而就出现了汽车维修企业快速增多的现象。但由于大部分汽车维修企业缺乏人才、不善管理, 使我国汽车维修企业难以发展壮大。

1.2 国外汽车维修企业不断渗入, 加大了维修行业的竞争力度

加入世贸组织后, 我国允许国外汽修企业进入我国市场, 汽车维修市场和众多行业一样全面放开。国外汽车维修企业的进入, 可以将他们的资金、管理经验和维修技术带入我国, 提高我国汽车维修市场的活力和质量, 但也对我国自有的维修行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2 我国汽车维修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 以及高新技术的投入, 汽车性能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更新。这样的形势, 既给汽车维修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也对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我国的汽车维修业起步晚, 发展快, 在发展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诸多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

2.1 汽车维修业人才缺失

由于我国汽车维修业起步晚, 起点低, 现有的汽车维修专业人才较少, 大部分维修师傅是从修车厂走出来的技术工人, 没有经过严格的技能培训, 他们凭的是工作经验和实践操作技术, 对高性能汽车的原理和构造一无所知, 这样的维修队伍根本满足不了汽车维修行业发展的需求。

2.2 缺乏有效的科学的合理的管理

目前, 许多汽车维修企业不善管理, 而且独立经营, 没有形成规模效应, 没有建立合理、科学的管理体系。虽然近年政府对汽车维修行业进行了整合和治理, 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但汽车维修行业散乱的特性, 决定了他们难以将科学的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2.3 维修技术和手段相对较低

如今大部分汽车都具备着机电一体化装备, 近年来微电子技术、电子控制技术广泛应用于汽车制造领域。面对这样高性能、高技术的汽车, 我国现有的汽车维修人才队伍根本与之不相适应。他们所掌握的技术和技能满足不了高性能汽车的维修需要。

3 推动我国汽车维修行业快速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汽车业的发展, 要求维修业必须跟上。我国汽车产品性能和质量的提高, 加之国外汽车的涌入, 对维修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 必须加强维修业的管理, 促使其快速发展, 与汽车业发展的形势相适应。

3.1 政府要加强引导和管理, 促进汽车维修市场规范

我国汽车维修行业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 起步较晚、起点较低, 管理经验不足, 从而导致了我国汽车维修业处于混乱的市场竞争秩序之中。要加强对现有维修企业的管理、进行有效的整合, 组建技术力量雄厚、管理先进、实力强大的集团公司, 引领国内汽车维修业的发展。同时, 还要制订政策, 运用法律法规整合治理现有的维修市场, 达到合理有序的竞争, 以政策和管理为先导, 营造积极、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 从而把我国汽车维修业推向科学的轨道。

3.2 壮大汽车维修人才队伍

针对我国目前汽车维修企业严重缺少专业技术人才的现状, 要采取多种措施, 加大汽车维修人才的培养力度, 努力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汽车维修人才。一方面, 要加大对现有人才的培训, 提高他们的基本技能和维修水平;另一方面, 要充分发挥职业学校的优势, 针对汽车发展的形势需要, 增设新的专业和教学内容, 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实用人才。同时,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尝试着高薪聘请国外的汽车维修人才, 解决好人才不足的问题。

3.3 联合起来, 走合作发展之路

从现在汽车维修市场的情况看, 车辆进入维修厂的目的除了要进行维修外, 有的是为了进行日常的保养, 针对此种情况, 要加大汽车维修企业的整合力度, 走联合发展的道路, 组建实力雄厚、服务全面的大型汽车维修公司, 在一家汽修企业就能够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这样不仅可以提高维修企业服务功能和技术水平, 还能够提高维修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抵抗国外维修企业的市场冲击。

4 结语

汽车业的发展对汽车维修行业的要求非常高, 推动汽车维修行业的发展必须从有效的管理入手, 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规范维修市场秩序;加大维修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确保人才的需求, 提高维修行业的技术水平, 满足现代现车发展的技术要求。

参考文献

[1]张和国.关于汽车维修若干问题的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 2009 (3) .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5篇

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安全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 1 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商品住宅和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财政主管部门、市审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期间的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工作。

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区县管理部负责本辖区内商品住宅和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交存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物业管理区域 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独立式住宅、非住宅为5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非住宅为100元/平方米;高层住宅、非住宅为200元/平方米。

本办法所称的多层住宅、非住宅是指地上结构最高层数为六层以下(含六层)的建筑;高层住宅、非住宅是指地上结构最高层数为七层以上(含七层)的建筑。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的业主交 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经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市审计主管部门和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共同决定,由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委托本市一家商业银行,作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委托本市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预售商品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前,将未售出房屋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售后公有住房的业主及售房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预售商品住宅的建设单位、售后公有住房的业主和售房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登记部门不予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专户管理银行、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售房单位应当出具由市财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第十五条 经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委员会可以在本市一家商业银行开立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向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申请划转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

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业主委员会应当与开户银行、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发生本办法规定的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 新、改造时,同意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修并从维修工程涉及的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付相应费用的授权协议书。

第十六条 开立业主大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业主大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使用信汇凭证或电汇凭证结算,不得支取现金,不得使用其他票据或者结算凭证。用于支付维修及更新、改造工程费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只能支付到约定的施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账户中。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应当接受所在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不得擅自变更开户银行。确需变更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决定,并按照首次开户办法重新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只能委托开户银行购买一级市场国债,禁止其它任何有风险的理财或投资,以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售后公有住房不含售房单位交存部分)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专户管理银行、业主大会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向分户账面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业主发出续交通知。业主应当在接到续交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续交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到专户管理银行、业主大会开户银行。

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续交方案应当在管理规约中予以明确;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续交后的分户账面余额不得低于首期交存的额度。

第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前,商品住宅、已售公有住房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交存标准、交存方案进行补建。

业主未按规定补建、续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交纳,也可以依据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 使用

第二十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包括:

(一)屋面防水层破损,顶层房间渗漏的;

(二)楼房外墙出现雨水渗漏,引起外墙内表面浸湿;

(三)地下室出现渗漏、积水的;

(四)楼房外墙外装饰层出现裂缝、脱落或空鼓率超过国家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五)增加保温层、建筑保温层出现破损或脱落,或建筑保温不良引起外墙内表面出现潮湿、结露、结霜或霉变;

(六)外墙及楼梯间、公共走廊涂饰层出现开裂、锈渍、起泡、翘皮、脱落、污染的;

(七)公共区域窗台、门廊挑檐、楼梯踏步及扶手、维护墙、院门等出现破损的;

(八)公共区域门窗或窗纱普遍破损的;

(九)其它情况。

第二十二条 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包括:

(一)电梯主要部件需要进行维修或更换的;

(二)二次供水系统设备部件磨损、锈蚀严重的;

(三)避雷设施不满足安全要求的;

(四)配电设备部分电缆、电线、配电箱(柜)内元件损坏的;

(五)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部分设备、部件损坏严重的;

(六)楼内排水(排污)设备出现故障,给、排水管道漏水、锈蚀严重、排污泵锈蚀或其他设备损坏的;

(七)其他情况。

第二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专属一个单元业主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该单元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专属一个楼层业主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该楼层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涉及多个楼幢的,由各楼幢按照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每个楼幢的费用,按照该楼幢全体业主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按照本条第(二)项的原则进行分摊。

第二十五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第二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区、县建委(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列支;其中,使用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区、县房改管理部门申请列支;

(五)区、县建委(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房改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区县管理部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区县管理部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第二十七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臵办法等;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五)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区、县建委(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备案;使用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区、县房改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区、县建委(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房改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六)业主委员会向开户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使用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区、县房改管理部门向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区县管理部发出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七)业主大会开户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第二十八条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合理使用,鼓励业主聘请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工程监理机构对工程预算进行评估及对工程进行监理。

第二十九条 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办理;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的规定办理。

前款所称的紧急情况一般包括:

(一)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四)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五)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的。

工程完工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可以由社区居委会召集业主代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出具工程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企业持相关材料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条 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等紧急情况,未按规定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区、县建委(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可以组织代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应当从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区、县建委(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代修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组织相关专业部门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二)由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就工程事 项出具相关证明;

(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制作工程预算并经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

(四)区、县建委(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房改管理部门将工程费用分摊至相关业主明细帐户;

(五)区、县建委(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房改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区县管理部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区县管理部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第三十一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属于物业服务内容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养护费用。

第三十二条 下列资金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二)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四)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持房屋权属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到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区县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划至业主委员会开立的专用账户的,受让人应当到业主大会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业主大会开户银行后,业主补建、续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退款、业主信息变更等日常业务由开户银行办理。

第三十五条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第三十六条 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将代管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区、县设账管理,并定期向各区、县人民政府通报该 区、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划转和使用情况。

第三十七条 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业主大会开户银行核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下列情况: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

(二)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

(三)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

(四)其他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公布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核。

第三十八条 专户管理银行、业主大会开户银行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发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单。

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对资金账户变化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开户银行进行复核。

专户管理银行、业主大会开户银行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查询制度,接受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其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增值收益和账面余额的查询。

第三十九条 代管期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市审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四十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应当执 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市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代管期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四十一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的购领、使用、保存、核销管理,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市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依照本办法中商品住宅的有关规定执行。

维修办法 第6篇

1.1 对运转过程中的变电设备进行巡视

变电系统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应随时在运转过程中进行例行巡视检查, 主要检查设备在运转过程中是否出现异常情况, 是否存在运行安全隐患, 设备是否出现局部或部分绝缘老化, 有没有其他杂物掉落或依附于设备, 设备周围是否会存在人为因素或其他因素的影响。确保将各种隐患消灭于萌芽阶段, 使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具体的巡视方法可以分为三种:

第一, 日常例行巡视。日常例行巡视是指坚持每天进行巡视, 一定要严格地按照巡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巡视, 一般情况下, 每天要进行三次, 这三次巡视主要包含交接班巡视、高峰负荷巡视、夜间闭灯巡视。在巡视的过程中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并按时做好巡视检查的记录。

第二, 设定具体时间进行周期性巡视。周期性巡视由于中间间隔时间长, 一定要做好全面的检查工作, 在检查的过程中要做到全面和细致, 并同时对巡视的内容和结果作好一定的记录。

第三, 特殊情况巡视。特殊情况的巡视过程一般是有针对性的进行巡视, 如针对变电设备的某一个运转环节, 或者某一个运转周期, 当然在要求和规定上都与平时巡视及定期巡视不同。特殊情况巡视有时也会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和要求进行巡视, 比如设备超负荷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恶劣气候或天气突变、事故跳闸、设备异常运行或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设备经过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设备初投入运行、按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及重大节假日等情况。

1.2 变电设备巡视过程中具体的施行方法

在对变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过程中, 掌握一定的巡视方法对于变电运行维修工作是非常有用也是非常关键的。在没有先进的巡视方法取代传统的巡视方法前, 巡视工作主要采取目测检查法、耳听判断法、鼻嗅判断法、触试检查法、用仪器检测等方法。目测检查法是指用人的眼睛检查能看得见的设备部位, 主要是利用设备外观的异常变化来发现设备中出现的问题。耳听判断法主要是依靠耳朵或借助于听音器械来判断在设备运行的过程中有没有出现异常的响声。鼻嗅判断法主要是通过人的嗅觉来判断在设备运行的过程中有没有特殊气味的产生。触试检查法主要是用手来摸试设备非带电部分 (如变压器的外壳、电机的外壳) , 检查设备的温度是否有异常升高。仪器检测的方法主要是借助测温仪器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 是发现设备过热最有效的方法, 目前使用较广。

2 变电设备出现问题的主要因素和解决办法

2.1 变电设备产生的主要问题

A.变电运行维护人员在巡视时路线不明确, 导致巡视设备不到位, 路线不明确且不合理, 在设备检查上有死角和盲区。在外界因素上可能由于工作地点进行扩建, 有些盲区尚不明确, 或者变电运行维修人员交接不及时, 不能快速熟悉整个变电设备应巡视的重点位置, 因此, 如果变电工作场所进行扩建应及时标明路线, 并做好巡视路标, 防止盲区的出现, 工作人员在交接时应做到全面、细致, 避免重要巡视区域的遗漏。

B.变电运行维护人员巡视设备盲目, 没有绝对侧重点。由于变电站内的设备比较多, 占用的面积较大, 一般情况下巡视的时间比较长, 如果每次都巡视同样的地方而不针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天气变化情况对巡视的地方进行及时的调整, 极易造成大的损失, 从而使巡视工作的效率大打折扣。

C.在变电运行管理工作上不遵循具体的规章制度。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工作区域中, 规章制度只是挂在墙上的摆设, 没有具体落实, 从而导致规章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2.2 解决办法

变电运行维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科学认真地对待巡视工作, 制定合理的巡视路线图, 根据设备的分布情况, 制定详细的巡视路线, 确保做到巡视时不遗漏、不重复, 巡视路面平整、通畅、无障碍物。当变电站扩建, 设备改造换型和新设备投运时, 应及时修订设备巡视路线图。巡视时要分清主次, 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应当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及时调整策略。

3 结束语

在电力事业飞速发展的今天, 电力设备在不断的更新, 这对变电运行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 提高变电运行维护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和素质也迫在眉睫。电力企业更应注重对相应人员的定期培训, 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水平, 提高及时发现问题的能力, 彻底消除一切变电运行过程中的隐患, 从而保证供电的可靠性。

摘要:随着电力系统的不断发展, 作为电力系统中的主要分支, 变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无论是对国家单位, 还是对人民的生活用电都有着重大的影响, 因此, 确保变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是非常重要的。本研究总结出变电维修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维修办法 第7篇

大多数的医疗设备都离不开安全、稳定的电源, 且很大一部分为开关电源。由于医疗设备本身的特殊性, 使得设备开关电源的互换性较差, 这给维修工作增添了一定的难度。所以, 了解并掌握医疗设备开关电源的基本工作原理尤为重要。开关电源一般都是由主回路和控制回路两部分构成, 其中主回路是将交流电网中的电能传递给负载的回路, 而控制回路则是按照输入/输出条件对主回路工作状态进行控制的回路。目前, 大部分医疗设备开关电源中的控制回路都是集成化电路, 也被称之为集成控制器。由于医疗设备开关电源中应用了集成控制器, 从而使得开关电源控制组件的数量大幅度减少, 开关电源的结构和工作程序也随之简化, 进一步提高了电源本身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医疗设备开关电源中包括以下元器件:开关变压器、输出整流等等。开关电源的具体工作原理如下:交流电源输入并经过整流滤波之后转换为直流电源, 通过PWM信号控制开关管, 将转换后的直流电源直接加至开关变压器的初级上, 随后开关变压器的次级会感应出高频电压, 再经过整流滤波后供给负载, 输出部分利用一定的电路反馈给控制电路, 对PWM的占空比进行控制, 以此来达到稳定输出的目的。图1为医疗设备开关电源的工作原理。

从图1中可以清楚的看到, 由开关变压器和开关元件所构成的功率变换电路是整个开关电源的核心组成部分, 其中开关变压器需要承受高频工作状态, 所以一般会采用比较特殊的合金磁芯进行制作, 而开关元件则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自动激发式开关元件, 另一类是被动式开关元件。开关电源的控制方式有以下三种:脉宽调制、脉频调制以及混合调制, 图1中给出的是最为常见的脉宽调制。利用相应的调制组件可以对脉冲的宽度和频率进行控制, 从而为整个电路提供矩形脉冲序列。医疗设备的种类相对比较多, 并且医疗设备开关电源的电路样式也均不相同, 但是这些开关电源的工作原理却是相通的, 并且主要结构也非常相似, 大体上可将开关电源的回路分为三个部分, 即整流电路、线路滤波器、浪涌电流抑制电路。在这三个部分当中, 整流电路的作用最为明显, 它能够将输入电路中的交流电转换为供设备使用的直流电, 滤波器主要起衰减高频干扰的作用, 浪涌电流抑制电路的主要作用是抑制线路中的浪涌电流。

2 医疗设备开关电源的常见故障问题分析

2.1 故障分类

根据开关电源的元件损坏可将其故障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电感性、电容性以及电阻性器件损坏引起的故障;功率半导体元器件损坏引起的故障;光电耦合器损坏引起的故障;晶振、风扇等电源硬件设备损坏引起的故障。

按照开关电源的工作流程又可将其故障分为以下几种类型:PWM电路故障;DC转换器故障;交流输入故障;驱动电路故障。上述故障仅仅是医疗设备开关电源最为常见的几种故障类型。

2.2 故障成因

医疗设备开关电源的故障成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由于输入电路产生出直流高压, 从而导致二极管损坏, 严重时还会造成功率管损坏;当输入电路当中的高压滤波电容漏电量超限时, 会造成开关电源本身的负载能力降低, 严重时会导致电源启动限流的电阻被烧损;如果高压滤波电容失效或是高频变压器的次级绕组的整流二极管过热, 则会引起波纹电压增大, 由此容易造成整机异常;由于功率开关管损坏, 造成振荡器停止工作, 致使无直流电流输出;因光电耦合器或是电压调整部分损坏, 导致开关电源自稳功能丧失, 从而使得电压输出不稳定, 这样一来可会造成整机工作异常;由于输出端的负载或是空载电流过小, 或是某一路输出发生故障, 致使电源启动后立即进入到保护状态, 造成各路直流无输出。

3 医疗设备开关电源的维修办法

3.1 维修要点

3.1.1 在对医疗设备的开关电源进行维修前, 要先熟悉其基本工作原理, 并能看懂电路图, 然后按照开关电源的功能将之分解为若干个基本单元, 再绘制出结构框架图, 以此来作为故障维修时的主要参考依据, 这样有助于快速查明故障问题的发生原因, 进而对故障位置进行准确判断, 有利于提高维修速度。

3.1.2 维修过程中, 可以在开关电源板的输出端接入一个匹配的假负载, 如大功率电阻, 这样做能够排除负载故障对开关电源的影响, 还可以解除轻载保护, 同时还能有效避免开关管因饱和时间过长而损坏, 最为重要的是, 可以防止维修过程中输出电压过高导致负载损坏的情况发生。

3.1.3 在对开关电源进行检修时, 应当先对电源板进行观察, 看是否有明显的元件损坏情况, 随后再对保险管进行检查, 看有无熔断、漏液或是电阻损坏等情况, 完成上述步骤之后, 便可对元件的损坏原因进行分析, 由此判断出导致故障的具体原因, 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维修。采用这样的方法对开关电源进行维修, 不但能够加快速度, 而且还能简化流程, 有利于维修效率的提高。

3.1.4 先加电, 然后对各组的输出电压进行测量, 若是电压显示正常, 则表明开关电源正常, 负载电路出现故障;如果某个输出支路异常, 则可判断故障发生在该支路上, 此时只需要对该支路进行维修即可消除故障, 使开关电源恢复工作。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医疗设备的开关电源的工作频率大多都在几十到上千赫兹不等, 所以不能使用普通管代替脉冲整流管, 若是输出电压均偏高或是偏低, 则应当对电源的稳压电路进行重点检查, 具体包括放大电路、耦合电路、取样电路以及调制电路

3.1.5 若输出电压全部偏低, 则应当先对开关管的集电极电压进行测量, 如果该电压达不到300V, 那么表明市电的整流滤波电路当中的某个元件损坏, 一般更换该元件便可消除故障问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在对熔断丝进行更换前, 应当查明导致熔断的具体原因, 若是短路故障引起的熔断, 需要先消除短路, 否则即使更换熔断丝, 也还存在熔断的风险。由于滤波电容故障相对比较隐蔽, 尤其是在其容量减小时, 集电极电压的下降幅度不太明显, 使用万用表很难准确判断, 而采用示波器则能够更加直观地观察到故障问题, 这是因为在情况下, 交流成分会显著增大。

3.1.6 如果开关电源的集电极电压正常, 那么应当对开关管进行重点检测, 确定是开关管损坏引起的故障问题时, 需要对其进行更换。在更换前, 要对开关管的保护电路进行认真检查, 以免因保护电路失效造成开关管损坏。同时, 还应当对负载电路进行检查, 借此来排除因负载故障导致开关管过载损坏的情况。此外, 在维修时, 还应当充分考虑到脉宽调制电路中的保护, 如启动保护电路、稳压保护电路等。

3.1.7 如果开关电源的开关管正常, 那么需要判断是激励电路还是保护电路发生故障, 具体的判断方法如下:先加电, 然后对输出电压进行测量, 若是电压先有后无, 则表示保护电路起作用, 若是并未出现电压, 则说明激励或是保护电路出现故障, 此时可检测电路是否能够产生开关脉冲, 并观察脉冲幅度和频率有无异常。通常情况下, 激励电阻中的启动电容及电阻在正常工作状态时是从300V中获得启动电流, 所以比较容易出现损坏, 此类情况占激励电路故障的70%以上。

3.1.8 当医疗设备的开关电源出现高压过流时, 为了避免故障进一步扩大, 会以断电的方式对其进行保护, 这样一来会增大维修难度, 所以在检修时, 必须先准确判断出保护类型, 具体方法如下:使用示波器对保护电流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测, 排除保护电路中元件故障后, 便可继续对故障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在检测的过程中,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不可随意断开保护电路, 以免造成故障扩大的情况发生。

3.2 维修实例

实例1:某型号的婴儿保温箱, 当温度达到设定值后仍然继续升温, 故障提示信息为“E013”, 查看该设备的维修手册, 提示为“Header not Switching off”, 排除热控开关故障后, 判断为光电耦合器性能不良引起的故障, 随后对该器件进行了更换, 保温箱恢复正常工作。

实例2:某型号的超声乳化仪通电开机后操作面板无任何显示, 开关电源发出“吱吱”声, 此时可初步判断为电源有保护动作。该开关电源采用了UC3842和UC3854等PWM IC, 各个IC电流检测段全部提示存在过电流, 并且各个供电端电压存在跳变现象。排除PWM IC及其外围电路损坏后, 对功率器件进行了重点检查, 结果发现, 其中一路电源的开关管被击穿, 更换开关管后, 又对其外围电路进行了检查, 发现与该开关管相连接的高压电容也被击穿, 随后对该电容进行更换并通电, 主+24V输出正常, 整机工作稳定。

结语

总而言之, 医疗设备的开关电源种类较多, 虽然它们的工作原理都大体相同, 但却不可以互相替代, 同时, 医疗设备的频繁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开关电源故障的可能性, 一旦开关电源发生故障, 会造成医疗设备失灵。为此, 必须采取正确的维修方法对故障进行处理, 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故障, 使设备恢复正常工作。

摘要:本文首先阐述了医疗设备开关电源的基本工作原理, 进而分析了医疗设备开关电源的常见故障问题,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医疗设备开关电源的维修办法。期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对提高医疗设备开关电源的维修效率和质量有所帮助。

关键词:医疗设备,开关电源,故障,维修

参考文献

[1]林国祥, 刘亚芹, 苏重清.谈电源频率和相序的改变对医疗设备的影响[J].医疗设备信息, 2012 (07) .

[2]刘宇静, 王丹.浅谈医疗设备中交流稳压电源的合理配置与使用[J].医疗装备, 2011 (04) .

[3]张启.一种经济型医疗设备通用高频数字开关电源设计[J].电源技术应用, 2011 (08) .

[4]彭润, 颜乐先, 尹军.医院开展医疗设备电气安全检测的探讨[J].医疗卫生装备, 2012 (11) .

[5]郑嘉羽.交流净化稳压电源在医疗设备中的合理配置与使用[J].医疗设备信息, 2012 (10) .

[6]李明.张红鹰.加强供电电源管理来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故障率[J].中国医学装备, 2012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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