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模式范文

2024-07-20

医疗保障模式范文(精选12篇)

医疗保障模式 第1篇

关键词:医疗设备,维护保障,管理模式

0 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 大量的现代科技成果迅速被应用到医学领域中, 具有尖端科技的医疗设备已经成为诊治患者必不可少的工具。然而,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 由于运行环境、人为操作、自身损耗等各种因素的存在, 必然会引起技术状况的不断变化。因此, 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保障和运行支持工作, 保证设备始终处于最佳技术状态, 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 为临床诊治和医疗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提升医院的综合效益[1]。

1 医疗器械维修服务策略

现代医疗设备是高技术密集型产品, 因此其维护保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就目前情况来看, 国内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维护保障业务开展方式和方法尚处在各自为政的时代, 自行维修、委托社会力量、购买厂商保修、请厂商公司帮助维修等多种形式并存[2]。医院之间、维修工程师之间相互协作情况还很少, 这不仅直接限制了工程技术人员之间的交流, 阻碍了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 同时也间接地提高了维修费用和延长了维修时间, 影响医院医疗设备使用效能的发挥[3], 这给医疗机构决策者和设备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课题:怎样才能发挥行业作用和专业优势, 调动从业工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学科发展, 对医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与支持?建立集约维修模式是解决这一问题的科学途径。

集约维修是与分散型和松散型相对的医疗设备维护保障管理模式。

所谓分散型管理是指由专人专职负责大型设备运行的方法, 维护人员往往从形式上脱离了设备科的日常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松散型管理是指工程技术人员在行政上集中管理, 但业务工作划分个人或分组承担[4]。分散型和松散型管理模式, 优点是责任明确, 缺点是协作性差, 不利于统一管理和协调作业。

所谓集约维护保障就是调动各种能动因素, 综合设计、优化配置、合理使用, 建立和完善整体化、系统化、全方位的医疗设备维护保障服务体系, 达到提高服务能力和维护保障服务质量的目的。在医院医疗设备维护保障管理过程中, 具体要求是以战略管理指导业务开展;以加强综合质量管理提高经营效益;以发挥技术优势、统筹规划、整体协调、成本控制、任务分配等提高服务能力;以优化组织和运行结构、强化目标责任和量化考核提升管理水平。

2 基于集约管理模式的医疗设备维修服务方案

集约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有效方法之一。集约, 即指集合人力、物力、财力、管理等生产要素, 进行统一优化配置, 以节俭、约束、高效为价值取向, 达到降低成本、高效管理的目的。在医疗设备维护保障管理中引入集约化, 主要从2个方面贯彻管理意图。

2.1 管理一体化

集约型维修的核心是实现维修服务一体化管理, 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

(1) 建立对医疗设备维护保障资源信息的系统化管理。医疗设备高度体现着生物医学工程学科的交叉性和技术前沿性特征, 一名维修人员能够同时掌握所有设备的维护保障技术是不现实的。医疗设备维护保障信息的统筹化管理, 不仅是维护保障工作的技术需要, 而且能为组织管理与业务指标考核提供依据, 同时还为设备可靠性评价与开展质量控制提供重要基础。建立对医疗设备维护保障资源的系统化管理, 实现信息集中与共享, 是集约维修模式的关键基础。

(2) 实现对维修工程技术人力资源的整体化管理。目前, 我国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维护保障业务多数仍处于计划经济下的管理模式, 造成投入多、产出少、成本高、效益低的粗放经营, 维护保障服务的总体能力与技术水平等级较低。对维护保障技术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建立合理高效的管理机制、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使人力资源管理与组织合理和完善, 体现制度化、公开化、开放化原则, 以集约、信息、理性的管理方式代替传统的感性、粗放、人治性管理, 将公开、平等、竞争原则引入各个岗位, 形成以激励、制约、上进、创优为主流的运行氛围, 同时, 工程技术人员能够共同攻关, 协同工作。总之, 充分调动工程技术人员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是设备维修集约管理模式的核心。

2.2 指标目标化

维护保障业务管理指标的目标化是集约型维修管理落实的重要保证, 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即制度规范化、技术标准化、手段信息化。

2.2.1 管理制度规范化

医疗器械维修属于新兴产业, 在一些方面尚欠成熟。当前行业内的不规范甚至乱象严重影响其健康发展和社会价值的体现。卫生部出台《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在政策及临床医疗安全质量上的要求不断提高, 在医院管理体制逐步健全的形势下, 医疗设备维修保养管理规范和制度也应走向完善。操作规范和制度建立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重视和加强对医院维修机构的领导与建设。把医疗设备维护保障提升到医院运营基础支撑的高度。

(2) 建立人员准入制度。应参照国外医院维修机构管理规则, 由受过生物医学工程 (BME) 高等教育, 至少是经过专门训练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相应维护保障工作。

(3) 制定管理制度。规划并制定实施故障维修及日常维护、质量控制、风险评估等基础业务开展的办法与要求。

(4) 建立资源集约管理与应用机制。再造设备维护保障流程、改进业务方法、提高维修质量、降低维修成本, 以提升设备使用效能来实现综合管理效益。

2.2.2 操作技术标准化

标准化的定义: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 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条款的活动。医疗设备维护保障标准化的意义在于减少争议, 改进方法、过程和服务, 打破壁垒, 促进技术合作[5]。在运行和管理规范的基础上, 应建立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与技术标准。

标准化首先需要选择对象, 医疗设备维护保障工作涉及设备种类复杂, 内容繁多, 不可能也没有必要都搞标准和规范, 应在设备类别和工作环节上择其主要和关键者。医疗设备维护保障的标准化, 应主要针对高危、大型、复杂、高新技术设备, 如大型复杂治疗 (含非介入性手术) 设备、影像诊断设备、临床急救设备、生命支持设备等。

医疗器械维修业实现标准化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1) 从业人员技术层次评定。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和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 方可从事对应技术层次的维护保障工作。

(2) 操作技术原则。对现代医疗设备维护保障的操作技术原则要从工作内容分别说明: (1) 维修:包括确认故障性质、损坏程度、可修复性以及维修效果的方法和手段。计划性、预防性例行维护中安全有效性指标的检测, 损坏设备修理前后技术特性的检测比较, 其所用方法和物质技术手段 (仪器、工具) ;故障、损坏确认办法和原则;维修责任的确认;维修所用原材料、元器件合格合法性的确认;修复后的质量检测与评价等。 (2) 保养:建立巡查制度下的分级分类工作要求, 包括运行环境和条件检查, 日常保养和一、二级预防性检修等。 (3) 质量控制:构建装备维护保障—质量保证双轨机制, 建立医院医疗设备的质量管理办法和控制流程的执行方案, 完善维修后和定期装备质量检测环节。 (4) 风险评估:设计和建立医疗设备个体化质量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办法。

(3) 行业自律守则。其中包含外修定价程序与原则。

2.2.3 业务手段信息化

设计和开发信息化支持系统和服务平台, 提高流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质量。

3 效益评测

医疗设备维修集约化管理已在我院实施近2 a, 2 a间, 我院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体系, 制定了规章制度, 搭建了管理系统平台, 在以下几个方面管理效果明显:

(1) 集约化管理便于设备维护中信息资源的充分调动和利用。

(2) 集约化管理便于人力资源和技术效能的集中和协调, 更有助于鼓励和发挥工程师的能动性。

(3) 集约化管理便于统筹安排维修保障任务, 更利于为临床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

(4) 集约化管理便于统筹安排设备维护保养与保障经费。

经统计, 通过采用集约化管理模式, 我院设备维修的平均响应时间和维修所需时间均大幅降低, 设备维护保障的年综合成本仅占到设备资产总值1.2%以下, 大型医疗设备年综合完好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大型设备成本效益分析显示, 我院设备综合效益持续提升, 实现了医疗设备资产效益的高水平发展。

4 结语

集约化管理是在对医院医疗设备管理模式的长期摸索和研究中总结出的一套适合现代化医疗设备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 该管理模式着重于资源和信息的统一调度和共享, 相信随着医疗设备管理模式的不断改革和创新以及医学工程师队伍理论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医疗设备管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参考文献

[1]丘奂阳.医院设备维修服务模式改革的探讨[J].医疗装备, 2007, 20 (7) :24-25.

[2]彭明辰.临床医学工程学科建设之我见[J].中国医疗设备, 2009, 24 (1) :116-117.

[3]赵杰宇, 甫喜文, 李俊礼, 等.关于加强医院医学工程学科建设的思考[J].医疗卫生装备, 2006, 27 (9) :76-78.

[4]杨斌, 张美, 庞晏庆.在医疗设备维修工作中如何利用互联网资源[J].医疗卫生装备, 2005, 26 (8) :85-86.

规范医疗行为 保障医疗安全 第2篇

ZHZHDY 我国卫生事业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在改革过程中由于相关的医疗改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跟不上卫生事业与时俱进的改革步伐,医疗管理措施与卫生事业改革不相配套,而带来了一些弊端。从卫生部对我省“百日安全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检查情况来看,暴露出部分医疗机构、部分医务人员仍然对医疗安全缺乏足够的重视,医院管理松懈,存在较多的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患者作为消费者,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同时由于科学的进步及医疗水平的提高,患者对医疗效果期望值增高,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引发的医疗纠纷日益增多。客观来说,医疗纠纷的发生有很多方面的原因,医院要完全杜绝医疗纠纷是不可能的,但尽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不值得或可控的纠纷是完全可以的。

一、医疗纠纷的分类

(一)医疗过失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医疗差错。

(二)非医疗过失纠纷。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 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1、因服务态度、医疗费用、后勤服务等方面引致的医患矛盾。服务态度生硬或解答询问态度粗暴引起的纠纷:有的医务人员不体谅病人的焦虑心情,对病人的询问很不耐烦,或出言不逊,恶语伤人,造成病人和家的不信任。一旦病情复杂多变出现意外,如做过敏试验致死、心律失常发生突然猝死或注射一支链霉素致耳聋等,本来构不成医疗事故,但由于医患关系紧张而引起纠纷。

2、在医患之间拨弄挑起的医疗纠纷:有少数医务人员为了泄私愤,图报复,抬高自己,压制别人;或为了个人利益利用某些同行出现的失误,有意歪曲事实,妄加评估,到处游说;或为了病员及家属出谋划策,传递信息,甚至将病员病历私自窃走或复制,造成假象借以挑起事端。在遇到的部分难处理的医纠纷中,一定程度上与这些不负责任的卑劣行为有关。这种行为危害极大,要坚决严明纪律,严加惩处。

3、对医疗事故不做实事求是的处理激发的医疗纠纷:当发生了事故差错,如果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公开检讨错误,承担责任,取得对方谅解,就有可能使将要发生的纠纷消除。如果回避矛盾,推卸责任,蒙骗病员,推出不管;或怕家属无休止地纠缠,怕影响医院声誉,怕失去个人的尊严,而对应负的责任遮遮掩掩,结果使事态扩大,矛盾激化。

4、乱开诊断证明书引起的纠纷:医院个别工作人员,由于老同学、老同事、老相识,或受他人之托,开人情假,出具假诊断证明书。如 有的因交通肇事被轧伤,托人情在开诊断证明时把伤情写重,长期不上班,给肇事者造成长期经济负担;有的伤势很重,而肇事者或单位托人把伤情写得很轻。一张不实的诊断证明或人情假条,往往给医院造成不可解脱的纠纷。

一旦医疗纠纷形成,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医院或科室,一是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二是在社会上造成负面效应,三是直接经济损失造成医疗资源的无效耗费。

二、抓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把重点放在预防,并重视对医疗纠纷的处理,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抓好安全预防,防患于未然

第一、提高各级医务人员的素质,医务人员是医院的主体,医务人员是接触患者的首要当事人,提高了医务人员综合素质就从源头上堵住了纠纷发生的漏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使医务人员把“救死扶伤”奉为天职,做到理解、同情、关心、爱护和尊重患者。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应该加强与病人的沟通交流,耐心向病人解释病情;努力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包括礼貌性语言、解释性语言、安慰性语言、保护性语言;定期征询病人意见,完善病人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来信、来访、电话等投诉,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在各个服务环节大力开展“四心服务”,即解释耐心、检查细心、治疗精心、听意见虚心。对医务人员收红包、捞回扣现象要发现一个,查出一个,处理一个,决不手软。

第二,加强法制教育,现代社会,人们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患 者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广大医务工作者更应熟知相关法律来保护自己要加强学习《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使广大医务工作者明白怎样工作才合法。第三,强化安全意识,定期安排医疗纠纷防范知识讲座,组织典型病例分析讨论,做到医疗事故、差错标准人人皆知。第四,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医务工作者不仅要有良好的医德,同时也应有优良的技术。医师的技术水平提高后,许多并发症可避免,许多危急病情可平安度过。

(二)健全医疗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是科学管理的结晶,是各级各类人员的行为准则。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对于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意义重大。因此,要求各级各类医护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在医疗活动中得以执行。完善和加强急诊患者首诊负责制,危重患者报告与管理制度,死亡病例,疑难病例,术前病例讨论制度,疑难手术审批等制度,保证医疗过程按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进行。

(三)加强对重点部门的管理

急诊科、门诊、儿科、妇产科等重点科室有的属于窗口单位,有的急危重患者较多,发生纠纷的机率也较大,对此这些科室重点防范,加强检查督促。

(四)狠抓病历书写质量及管理

病历作为医疗档案,是整个医疗行为的真实记录,具有法律效应,当纠纷或事故发生时,它是医疗事故鉴定及司法鉴定的主要依据,尤其是在举证责任倒臵的今天,病历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对病历重要性的学习,使医护人员充分认识到每份医疗文书的重要性和法律意义,严格按规范书写、及时完成,并且各类文书要完整。同时还要加强病案管理,对病历的收集、整理、归档一定要专人负责保管,严格病历借用制度,保证病历的安全、客观、真实、完整。

(五)认真履行必要的告知、签字义务

医务人员要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同时也是在保护医护人员自己的医疗行为。病人入院后须进行一系列告知、签字,如入院告知、病情告知、治疗风险告知、特殊检查、病情危重、等,而且须让患者签字为证,通过告知,遵循了知情同意原则,同时在医疗纠纷发生时,是帮助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书证,有利于“举证责任倒臵”。

(六)强化医疗安全的部门管理

医疗安全作为医院质控的重要内容,职能在医务科。医务科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患者和家属对医疗投诉的接待工作,健全医疗投诉、纠纷登记制度,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同时在接待各类投诉和纠纷时,工作人员要能识别事故的性质、纠纷的“苗头”,及时客观地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及时汇报院领导,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简捷的方式使纠纷消除在萌牙状态。

(七)抓重点防范环节

在医院的运行中,虽然医疗纠纷无孔不入,但风险发生的概率迥然不同,因此对一些纠纷的高发点或关键环节,如总值班、急诊科、输 血科、妇产科、骨科等高风险科室要重点防范,严把入口关、技术关,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护送制、抢救制、会诊制及报告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八)实行医疗质量奖罚制度

每月对医院各科室的医疗质量,根据检查结果,写出总结并反馈到科室,奖罚条款清晰,具有可操作性。对质量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质量不达标者给予罚款。凡是因医疗缺陷造成的医疗纠纷给予患者经济补偿者,当事科室必须承担一定的费用,并和个人晋升挂钩,由此加强各级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

医疗保障模式 第3篇

摘要:我国商业保险自21世纪初期开始进行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探索,各地的实践先后形成了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的“委托管理模式”“保险合同模式”“共保联办模式”等,每种模式均有其特色与优势,也存在瑕疵与不足。未来的“政保合作”方向应是“双重一体化委托管理模式”,即: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商业保险以“委托管理模式”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保险合同模式”参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行“基本+大病”一体化管理。

关键词:商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障;政保合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江阴模式;湛江模式;平谷模式

中图分类号:F840.625;F840.6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8131(2014)05005207

一、引言

我国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的实践,肇起于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经办管理服务,因此,有关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的研究主要也是聚焦于该问题而展开。具体而言,现有相关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以下几方面:孙瑞蕊等(2008)、王世泽等(2009)、秦炜等(2010)分析了新农合引入商业保险的必要性;张学增等(2006)对商业保险介入新农合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卫敏(2005)、王天鹅(2007)、易丽芳(2007)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完善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具体实施方式;丁少群(2009)、余雷(2010)则就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可能面临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从研究深度而言,上述成果对于深入了解社会医疗保障领域如何进一步加强“政保合作”大有裨益;但从研究广度而言,还只是从宏观层面分析了商业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障合作的价值与意义,而对于现有的各种合作模式优缺点的分析和比较,以及应确立怎样的合作方向、下一步应该如何进一步深化双方的合作关系等,则关注较少。有鉴于此,本文在总结目前我国各地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比较了不同模式在医疗风险保障机制、保险公司的盈利渠道与盈利方式、政府与保险公司的角色定位等方面的不同,分析了不同模式的特色与优势、瑕疵与不足,并就下一步如何构建合理的“政保关系”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为我国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尤其是完善正着手实施推广的“大病保险”运行机制与经营模式,提供理论指导与实践借鉴。吴海波,何冲: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的现实模式与发展方向

二、我国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的三种模式

我国各地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2001年。当年,太平洋保险江阴支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承接其新农合经办管理业务。此后至2005年年底,全国有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和中华联合等 6 家保险公司,在江苏、河南、福建、浙江、广东、山东、山西、新疆等 8 个省(区)的 68 个县(市、区)开展了社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高广颖 等,2007),创办了“厦门模式”“台州模式”“洛阳模式”“新乡模式”“番禺模式”等多种“政(政府)保(保险公司)合作”模式。2006年以后,在国务院及相关部的推动下,尤其是人保健康等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参与,使得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各种新的合作模式,如“湛江模式”“太仓模式”“平谷模式”等,更是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社会医疗保障领域“政保合作”的典范。

这些模式不仅名称各异,而且还带有一定的地方特色,同时又与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密切相关,但总体看来,大致可以归为以下三大类:

1.委托管理模式

摘要:我国商业保险自21世纪初期开始进行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探索,各地的实践先后形成了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的“委托管理模式”“保险合同模式”“共保联办模式”等,每种模式均有其特色与优势,也存在瑕疵与不足。未来的“政保合作”方向应是“双重一体化委托管理模式”,即: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商业保险以“委托管理模式”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保险合同模式”参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行“基本+大病”一体化管理。

关键词:商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障;政保合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江阴模式;湛江模式;平谷模式

中图分类号:F840.625;F840.6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8131(2014)05005207

一、引言

我国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的实践,肇起于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经办管理服务,因此,有关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的研究主要也是聚焦于该问题而展开。具体而言,现有相关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以下几方面:孙瑞蕊等(2008)、王世泽等(2009)、秦炜等(2010)分析了新农合引入商业保险的必要性;张学增等(2006)对商业保险介入新农合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卫敏(2005)、王天鹅(2007)、易丽芳(2007)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完善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具体实施方式;丁少群(2009)、余雷(2010)则就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可能面临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从研究深度而言,上述成果对于深入了解社会医疗保障领域如何进一步加强“政保合作”大有裨益;但从研究广度而言,还只是从宏观层面分析了商业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障合作的价值与意义,而对于现有的各种合作模式优缺点的分析和比较,以及应确立怎样的合作方向、下一步应该如何进一步深化双方的合作关系等,则关注较少。有鉴于此,本文在总结目前我国各地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比较了不同模式在医疗风险保障机制、保险公司的盈利渠道与盈利方式、政府与保险公司的角色定位等方面的不同,分析了不同模式的特色与优势、瑕疵与不足,并就下一步如何构建合理的“政保关系”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为我国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尤其是完善正着手实施推广的“大病保险”运行机制与经营模式,提供理论指导与实践借鉴。吴海波,何冲: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的现实模式与发展方向

二、我国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的三种模式

我国各地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2001年。当年,太平洋保险江阴支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承接其新农合经办管理业务。此后至2005年年底,全国有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和中华联合等 6 家保险公司,在江苏、河南、福建、浙江、广东、山东、山西、新疆等 8 个省(区)的 68 个县(市、区)开展了社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高广颖 等,2007),创办了“厦门模式”“台州模式”“洛阳模式”“新乡模式”“番禺模式”等多种“政(政府)保(保险公司)合作”模式。2006年以后,在国务院及相关部的推动下,尤其是人保健康等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参与,使得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各种新的合作模式,如“湛江模式”“太仓模式”“平谷模式”等,更是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社会医疗保障领域“政保合作”的典范。

这些模式不仅名称各异,而且还带有一定的地方特色,同时又与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密切相关,但总体看来,大致可以归为以下三大类:

1.委托管理模式

摘要:我国商业保险自21世纪初期开始进行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探索,各地的实践先后形成了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的“委托管理模式”“保险合同模式”“共保联办模式”等,每种模式均有其特色与优势,也存在瑕疵与不足。未来的“政保合作”方向应是“双重一体化委托管理模式”,即: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商业保险以“委托管理模式”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保险合同模式”参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行“基本+大病”一体化管理。

关键词:商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障;政保合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江阴模式;湛江模式;平谷模式

中图分类号:F840.625;F840.6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8131(2014)05005207

一、引言

我国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的实践,肇起于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经办管理服务,因此,有关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的研究主要也是聚焦于该问题而展开。具体而言,现有相关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以下几方面:孙瑞蕊等(2008)、王世泽等(2009)、秦炜等(2010)分析了新农合引入商业保险的必要性;张学增等(2006)对商业保险介入新农合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卫敏(2005)、王天鹅(2007)、易丽芳(2007)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完善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具体实施方式;丁少群(2009)、余雷(2010)则就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可能面临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从研究深度而言,上述成果对于深入了解社会医疗保障领域如何进一步加强“政保合作”大有裨益;但从研究广度而言,还只是从宏观层面分析了商业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障合作的价值与意义,而对于现有的各种合作模式优缺点的分析和比较,以及应确立怎样的合作方向、下一步应该如何进一步深化双方的合作关系等,则关注较少。有鉴于此,本文在总结目前我国各地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比较了不同模式在医疗风险保障机制、保险公司的盈利渠道与盈利方式、政府与保险公司的角色定位等方面的不同,分析了不同模式的特色与优势、瑕疵与不足,并就下一步如何构建合理的“政保关系”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为我国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尤其是完善正着手实施推广的“大病保险”运行机制与经营模式,提供理论指导与实践借鉴。吴海波,何冲: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的现实模式与发展方向

二、我国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的三种模式

我国各地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2001年。当年,太平洋保险江阴支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承接其新农合经办管理业务。此后至2005年年底,全国有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和中华联合等 6 家保险公司,在江苏、河南、福建、浙江、广东、山东、山西、新疆等 8 个省(区)的 68 个县(市、区)开展了社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高广颖 等,2007),创办了“厦门模式”“台州模式”“洛阳模式”“新乡模式”“番禺模式”等多种“政(政府)保(保险公司)合作”模式。2006年以后,在国务院及相关部的推动下,尤其是人保健康等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参与,使得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各种新的合作模式,如“湛江模式”“太仓模式”“平谷模式”等,更是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社会医疗保障领域“政保合作”的典范。

这些模式不仅名称各异,而且还带有一定的地方特色,同时又与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密切相关,但总体看来,大致可以归为以下三大类:

医疗保障模式 第4篇

1. 普惠性医疗保障模式

普惠性医疗保障模式是一种政府主导型医疗保障模式, 以英国、加拿大、瑞典为代表。该模式卫生资源配置具有较高的计划性, 其基金主要来自税收, 以国家预算拨款形式分配医疗机构;政府直接参与医疗的计划、管理、分配和医疗服务的提供。国家开办公立医院提供医疗服务, 公共医疗服务机构为全体国民提供基本上免费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性高, 社会性好, 公平性强。由于高度计划性, 市场机制难于发挥作用。存在卫生资源配置效率低、卫生机制缺乏活力、供需双方缺乏费用意识、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

2. 社会医疗保障模式

社会医疗保障模式是国家以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险方式, 有德国、法国、日本等。该模式的医疗保险基金采用多种渠道筹集的, 医疗保障服务通过医疗保险机构来实施管理和提供。医疗经费由医疗保险组织筹集和支付, 资金筹集有法律保证。但供方和需方缺乏有力度的制约机制, 采用以支定收, 以收定付, 导致收支循环上升, 保险费上升。没有基金积累, 不能解决代际转移问题。

3. 市场医疗保障模式

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医疗保障模式, 通过市场来筹集费用和提供服务, 对保险机构、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 保险公司承办, 筹资不是强制的, 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市场竞争调节, 卖方包括私人保险公司或民间医疗保险组织, 买方包括企业、团体、政府、个人。资金来源于参保者个人及雇主交纳的保险费。商业医疗保险机构以营利为目的, 对投保人进行风险选择, 风险大的人群和老年体弱多病者被排除在外或交纳更高保费, 公平性较差。

4、储蓄医疗保障模式

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储蓄医疗保障模式通过立法, 强制性地由雇主或雇主与雇员双方共同缴费, 以雇员的名义建立保健储蓄账户, 用于支付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该种模式通过法律形式强制储蓄, 纵向积累基金, 有利于提高费用意识, 减少浪费。

上述模式各有长短, 呈现出各自特色。

二、国外城乡医疗保障统筹发展模式比较

1. 从覆盖范围上, 普惠性医疗保障模式较广

普惠性医疗保障模式制度覆盖全体国民, 只要是本国常驻人口均可以享受基本上免费的医疗服务, 覆盖范围是四种模式中最广的。社会医疗保障模式通过立法强制居民参加医疗保险, 覆盖面较广, 但没有覆盖全体国民。如德国有88%的居民参加国家强制性法定医疗保险, 10%的居民选择了私人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障模式以商业健康保险为主, 政府健康保险为辅, 覆盖范围有限。2010年, 美国私人和政府健康保险计划覆盖了80%以上的人群。其中政府健康保险包括医疗照顾和医疗援助, 参保人数分别为3 590万人和2 790万人。截至2008年底, 美国大约有15.4%的人没有医疗保险。

2. 从筹资模式上, 社会医疗保障模式更有保障

社会医疗保障模式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 参保和缴费具有强制性和法定性。如德国医疗保险参加法定保险的被保险人包括其家属和孩子, 在患病或需要医疗救助时, 不论家庭经济状况如何, 都可以得到及时治疗, 而且全部免费或大部分免费, 该模式的保障程度更高。与之相比, 普惠性医疗保障模式虽然覆盖率和公平性较高, 但由于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医疗服务价格等缺乏市场调节机制, 居民的医疗需求往往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据英国“国家医疗保健服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1月, 有两万多名病患在急诊室候诊的时间达到4~12小时。仅伦敦地区, 平均就有两百多名病患无法及时获得所需要的医疗服务。

3. 从支付方式上, 储蓄医疗保障模式节约医疗资源

储蓄医疗保障模式与普惠性医疗保障模式一样, 都对全体国民实行统一的医疗保健, 但前者强调以个人责任为基础。如新加坡医疗保障制度由保健储蓄计划、健保双全计划和保健基金计划三部分组成, 其中以保健储蓄计划为主体。保健储蓄计划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个人储蓄账户 (个人账户) , 平时的医疗费用支出基本由个人账户支付, 可以全家使用, 账户资金还可以继承, 并且不收遗产税。该模式有利于提高个人的费用意识和责任感, 促使人们审慎地利用医疗服务, [1]更有利于节约医疗资源。

三、国外城乡医疗保障统筹发展模式提供的启示

1. 建立有效约束机制, 控制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在各国的增长速度都超过经济增长, 在美国更是占到GDP的17%之多, 国外探索出了一些有效的医疗费用控制方式, 可以为我国医保费用控制提供经验, 如英国全科医生角色设置;美国运用监督机制, 对医疗服务供需方实行调控;德国费用控制从供方入手 (如可选择门诊手术) , 以达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也可以借鉴实施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的费用控制的激励机制, 抑制医疗费用的上涨。

2. 扩大保障范围的同时, 注重公平性

英国医疗保障模式具有更高的可及性和平等性, 这与英国从未改变城乡一体化的核心原则有关。与英国统一的服务模式相比, 中国医疗保险体系被分成三个不同的体系, 三种不同的体系还采用了三种不同的管理系统。这种多部门、零散的医疗保险制度既不利于社会统筹也不利于筹资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 它大幅削弱了中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可及性和公平性。[2]因此, 应在全国范围以普惠为基本目标, 所有国民不分城乡、不论经济收入和是否从业, 均纳入覆盖范围, 实现覆盖范围的公平, 在此基础上, 还要实现制度准入公平、缴费标准公平、筹资公平、享受待遇的公平。

3. 政府要负担起医疗保障的主要责任

以英国、美国、德国、新加坡所代表的四种医疗保障制度, 尽管因城乡特点不同但在城乡医疗保障统筹发展过程中, 根据各自的国情, 政府都承担了不同的责任。如制度建立、资金提供、协调各方利益、控制医药费用等等。我国城乡医疗保障发展水平很不平衡, 尤其是农村医疗保障水平偏低, 因此我国实现城乡医疗保障统筹发展过程中, 政府要担负起主要责任, 要完善政府筹资、用人、绩效考评和监督等机制, 为农村实施统一的全国范围的医疗保障, 最终达到全体国民享有平等的医疗保障权利。

4. 健全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制度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各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 我国虽然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但不健全, 缺少有效筹集机制, 救助资金不足, 救助标准较低,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差异大。健全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制度, 可以借鉴国际经验, 如资助低收入的边缘群体参加医疗保险;对虽然参加了医疗保障计划, 但仍无力负担自付费用的患者, 予以救助, 实现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的无缝衔接, 提高资金有效利用率和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实现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统一、救助办法统一、救助标准统一。[3]

此外, 很多发达国普遍重视预防保健服务, 并将预防保健费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也值得我国借鉴。我国要逐步加大预防保健服务, “将预防性保健计划、家庭医疗保健以及自我保健与病人教育计划作为健康维护与预防的重要方法, 强化个人的责任意识。”[4]“实现医疗保障和预防保健服务的横向连接”。[5]

参考文献

[1]张晓, 丁婷婷, 胡汉辉.几个典型医疗保险模式国家筹资改革比较[J].中国医疗保险, 2010 (10) .

[2]SHI QIUYI, SSU ZHAOLIN.Comparison of the medical security system between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hina[J].Chinese Medical Journal, 2014, 127 (10) :1977-1983.

[3]李长远, 张举国.国外医疗保障制度城乡统筹发展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理论导刊, 2014 (11) :102-105.

[4]张文刚.美国凯撒医院的健康管理模式[J].健康管理, 2010 (8) :78-8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看农村医疗保障 第5篇

从古塘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看农村医疗保障

摘要:我国农村保障医疗问题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社会公平或道义的问题,更是一个需要重视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笔者在调研古塘乡农村合作医疗及周边新化县等地方的基础上,探讨分析了试点中暴露出来的诸多制度和运行中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文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以促进合作医疗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与情况得出:农民参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保大病为主,降低了农民的受益面;规定定点医院,农民选择余地较小;农民经济负担没有从根本上减轻。因此提出通过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扩大定点医院范围,加强立法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等对策,更好地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古塘乡;制度设计;问题;对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 农民自愿参加, 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 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它是惠及我国亿万农民的一项新制度, 其目的是减轻农民经济负担, 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想途径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从2003 年在涟源市古塘乡开展以来, 较大地促进了农村医疗水平的提高, 减轻了参合农民的医疗负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就,目前探讨影响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赤脚医生,对农村的合作医疗有着深该的认识和感情,下面结合我的观察及从外了解的情况做如下的分析:

1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古塘乡落山村的土地被分到各家各户,农民经营自主权越来越大,乡村组织在农业生产和分配上的权力弱化,集体经济被削弱,致使过去依托集体经济的合作医疗失去了资金来源。在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下,2003年由于多数农民受经条件的制约,思想上的多种顾虑,对参加合作医疗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古塘乡落山村这一年收10元村就举债垫付了3元(以前其中7元可以直接通过门诊使用群众可以接受)。目前,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外部环境不配套可以说是其制约的主要因素。在探讨农民的医疗保障时,我们不仅要分析规范这一特定活动的规则——即合作医疗制度本身,还应该了解该规则,即如何在更大的制度环境中运作。制度结构的关联性构成了合作医疗制度运行变迁的制度环境。制度结构中每一安排的改变都可能会引起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而无规则的改变必然导致制度结构中所有安排的变迁[1] [2]。

1.2政府投入不足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是典型的公共物品,政府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资金,地方财政每年按人均不低于10元给予补助。这是国家首次在文件中明确具体出资额度,表明国家对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政府资助的数额比较少,产生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少额的补助对于解决农民看病的医药费无异于杯水车薪。同时,地方财政中省、市、县(区)三级的出资额度没有清晰的界定,导致出资额的随意性。二是古塘乡卫生院的设备、技术条件较差,要看较大较急的病就需要花费上百元的租车费去35公里外的涟源市级医院看病,这样不仅加大了农民负担也有可能耽误合适的医疗时间。所以政府应该适当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3]。

1.3农民收入水平低下

古塘乡落山村经济不发达,农村居民的收入普遍较低,古塘乡2010年人均收入为2154元。在收入低下的情况下,农民很难有多余的钱为自己的健康买单。在当前我国农村中,农民对合作医疗“潜在” 1

需求不足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民对合作医疗的需求于农民的预期收入程度是相关的,在当前农民收入缓慢增长的情况下,加上农民对自身健康难以预期心理,致使农民不太愿意参加合作医疗[4]。尤其在古塘乡有些农民家庭劳力少、收入来源少,只能维持基本生活保障,健康的保障可能是一种奢侈。

1.4资金来源有限,影响制度的可持续性

在新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中央及各级政府承担了主要责任。国务院新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决定,2008 年每位参合农民的筹资标准提高到100 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 元,地方财政补助40元(可分2 年到位),农民个人筹资标准20 元(可分2 年到位)。[4]但新农村合作医疗在总体上存在筹资水平和保障能力都较低的问题。由于中国农业基础总体上仍较薄弱,农村地广人多,所以即使政府财政每年拨付了巨额资金,但分摊到个人,人均水平仍很低。而且,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庞大的社会福利工程,最终将成为政府的一项沉重的财政开支。因此,扩大资金来源、广开筹资渠道应成为这一制度建设的重要议题[5]。

1.5补报模式不尽合理,影响制度的公平性

中国的医疗政策重城轻乡,医疗资源分配不公平,这已成为中国卫生体系最突出、最关键的问题。目前我国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主要是“削峰填谷”,即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但新制度的公平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如新制度主张保“大病”与“住院”,轻“小病”与“门诊”,带来了“鼓励生病、生大病,鼓励住院、高消费”等负面影响。相对而言,对农民健康威胁更为普遍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如果只负责大病统筹而疏于对小病的防治和保健,必定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的医疗保障状况。据估算,享受大病补贴的仅为总参合人数的5%左右,其余95%的参合农民只得到“两枚硬币”(每位参合农民每年交费10元以后,可以享受门诊费用12 元,也即只得到2 元补贴)。即使统筹水平提高到100 元,每位参合农民也只能在门诊享受4 元的补贴,在当今药价虚高不下(有些同一种药在药房与其他地方价格不同)的情况下,区区4 元钱简直是杯水车薪。这样的制度设计显然有失公平,有悖“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的执政理念。这就会导致两种情况:或者因从新制度中得不到预期的实惠而对新农村合作医疗产生怀疑,进而产生“淡出效应”;或者诱发农民“小病大医”,造成医疗费支出急剧上升,其结局一样是削弱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基础,进而影响制度的可持续性[6]。

调查显示,合作医疗有一部分人因享受到合作医疗的好处,对合作医疗的热情升高,因而参加人数越来越多。这种现象在“只保住院”的合作医疗模式中较为常见。但新农村合作医疗药品报销目录中规定范围过窄、药品品种功效过于陈旧、起付线过高、转诊难、专病专报而不能合并治疗并报销等情况,给广大农民和医疗机构带来诸多不便,影响参合农民的利益和参合积极性。

1.6基金管理不完善,影响制度的有效性

首先,有些地方的患者与医疗机构合谋套取资金的事情时有发生,暴露出资金管理的体制漏洞[7]。比如,以给参合农民几百元不等的免费药品为诱饵,借用其相关证件来编造假住院手续;以患者名义更换处方并大肆虚开药费;低价收购那些未参保者的票据,然后通过各种途径报销套现等。这些现象都在严重地侵蚀着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其次,其他有些定点医院药价虚高,剥夺了参合农民的利益。目前,不少医疗机构已经成为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超级吸纳器”,其能量远远大于筹资力度和农民的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速度,这已构成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威胁。[5]不少农民反映:定点医院开出的药品价格往往要高出普通药店同类药品的10%~200%不等,再加上乱检查、大处方等,使参合农民通过报销所获补偿被虚高的药价和不合理的费用所抵消[8]。有关人士认为,在新农村合作医疗中获益最多的应该是乡镇医院———它一方面从国家获得了大笔的补贴资金用于改善医院的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提高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另一方面又从广大参合农民的口袋里攫取了不少的利益,参合农民仅仅是名义上的受益者。这种状况有违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初衷,亟待扭转。

1.7统筹层次偏低,影响制度的有效运行

2003 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尤其是农村劳动力的频繁跨区流动已成必然之势。但目前的情况是,国家一方面要求所有公民包括农民工要进入医疗保障体系;另一方面,整个医疗保障体制又被人为地切割成条条块块,且统筹层次仅限于县、乡一级,致使县域之间就医、就诊困难重重,既限制了人们的就医选择权,又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就医成本。在各自的医疗“势力范围”内,各医疗机构为了保证其利益最大化,往往会借制度之名千方百计将患者禁锢在自己的范围之内。

通常情况下,统筹层次越低,基金的积累量也就越小,抗风险能力也就越弱。改革前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情况是,参合人只能在一个公社,甚至一个大队范围内就医、就诊,保障能力极其低下。就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来讲,在制度运行的初期,统筹层次低一些有利于管理和操作;但随着制度的日渐成熟与完善,过低的统筹层次必将成为新制度发展的障碍。

2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应策略

2.1加大宣传力度

使农民充分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的认识、疑虑和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和风险共担意识。乡、村一级干部的宣传落实情况尤其重要,因为他们直接与农民打交道。与农民接触最多,对农民所思所想最了解,也最透彻,宣传中更能做到对症下药,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9]。

2.2积极探索稳定的筹资渠道

按现行分税制度,财力分布呈逐级向上集中态势。所以,不能仅依赖中央财政来提高对贫困地区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各省级财政要承担起主要责任。另外,地方政府应开发其他资金来源、拓宽筹资渠道:可以尝试同基金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合作,也可以通过媒介广泛宣传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性,鼓励各种形式的捐赠。

2.3因地制宜分区域、分阶段加快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体系

统一标准的全国范围的社会保障目前很难实现,要因地制宜,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有所侧重和区别。基本条件具备的富裕地区应采取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服务网络。医疗保障体制建设应纳入一体化发展,农民的健康保障体制可以向城镇过渡,直至结合;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可在发展和完善现行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向医疗保险制度过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作的深入,再全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而对于欠发达的地区,目前重点是根据自愿的原则建立合作医疗保险。

2.4科学、合理地设置与管理经办机构

农村卫生机构设置不应该与行政体聚焦新农村制相对应。应根据地理环境、病人流向等客观因素,结合乡撤并、卫生院产权制度等相关配套改革,撤并重复设置的卫生院。调整乡卫生院的规模、功能和布局,整合卫生资源。充分满足广大农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10]。

2.5坚持普通疾病就近医疗等简化手续原则

按照普通疾病就近解决原则,至少在乡一级卫生院有配套的基本医疗硬件设备。为更好实现就近原则,可以采取如下措施:改进用人机制,不断提高学历、水平;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强化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管理工作能力,建立定期考核制度等。同时在报付合作医疗费的时的手续应减少到最少,现今采取在医院直报是可行的,但要加强有关监管。

2.6加强基金监管,广开筹资渠道

一方面,要加大违规违纪处罚力度,提高违规违纪的犯罪成本。从财经管理风险的角度讲,任何一笔专项基金在发放或传输途中,都可能遭到一定程度的消耗或“线损”。因此,必须对那些事关国计民生的基金实施“高压传输”,有了这法律的“高压线”,才能令那些对农民救命钱垂涎欲滴者望而却步[11]。要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制度,使邻里之间相互了解、共守规则。另一方面,要扩大资金来源,广开筹资渠道。首先,在保证中央政府投资增量不减的情况下,适当加大地方政府的投资比重。当前的投资结构总体是“上大下小、上重下轻”,这不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其次,可以发挥商业保险和有关慈善组织的作用。在加强管理的情况下,也可以引进境外相关组织参与进来,还可以考虑发行彩票来募集资金。目前,一些地方正在着手改“种粮直补”为“参合直补”,以提高农民参合的积极性,这一做法亦值得借鉴。

2.7调整补偿模式,提高补偿比例

鉴于当前农村居民就医主要还是以非住院的老年性疾病和慢性病为主,因此在筹资额度增加的情况下,应调整补偿方案,适当加大小病和慢性病的补偿额度,以提高农民获益程度。如将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补偿比例、封顶线等都适当调高,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的住院、门诊、慢性病补偿均不设起付线(即零起付线),专门设立100 万元大病救助基金,对于恶性肿瘤、尿毒症、糖尿病和器官移植等特殊疾病增加补助额度[12]。

建议参合农民在本县(市、区)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现场结报医疗费用。对于采取参合农民就医时先垫后报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采取由医疗机构先垫付费用、然后定期到新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兑付的办法。

2.8增强公益性质,取消定点医院,引入市场机制

建立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不仅要让参合农民有钱看病、有地方看病,还要让农民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卫生

事业的主要责任是维护和增进全民健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是通过治病而取经济收益。因此,农村卫生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公益性质,对参合农民实行零利润或微利润,切实把药费、诊疗费等降下来。同时,还要为参合农民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在确保农民看得起病的同时,还有帮其树立健康观念,培养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这是降低疾病发生率、减少医药费用开支以及减轻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进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村和谐度的重要一环[13]。

强调公益性,并不是不要竞争。当前的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一级)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缺乏激励性,其服务水平、服务质量难以满足农村患者的要求。所以,要取消定点医疗结构,同时政府也要更注重药价、药源、药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卫生服务事业。鼓励企业、团体和个人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兴办农村乡镇一级的卫生机构,增加参合农民就医的选择机会。

2.9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城乡对接

2007 年《国务院批转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要求,在“十一五”期间,要“统筹城乡、区域卫生协调发展,统筹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协调发展,建设适应人民健康需求、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群之间卫生服务差距,努力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目标”。

3结语

增加投资、强化监管是保证新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运行的基础。一是建议政府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尤其是对贫困农村地区卫生领域的投资力度。对广大农民的健康投资就相当于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的消费信心,从而也有利于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二是从医疗机构和患者两方面同时入手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力度。三是要做好医疗卫生领域投入与产出的测算评估工作。任何一项投入如果不与其产生的绩效挂钩都将是盲目的,最终也是难以为继的。

“小康”的关键在于“健康”。没有农民的健康也就没有全面的小康,同时这也是民心所向的民生工程。农村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但又是最薄弱的环节。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重大民生工程。我们要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来解决新问题;要克服“大功告成”、制度已经定型的松懈思想,防止重蹈历史的覆辙;要注重新制度覆盖面的扩展和投放资金的合理使用,注重新制度推行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

古塘乡的群众多次跟笔者说现在的国家真的好,甚至还有些老农对笔者说再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时代了,这不仅仅是群众的心里话这也是对古塘乡农村合作医疗等相关政策的深深肯定。

参考文献

真正的医疗保障尚未开始 第6篇

尽管“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未成定局,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却扎扎实实落地,这让人们心中的天平会不会就此一边倒?

退休人员缴医保,凭什么?

2015最后一天,《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中国经济最大潜力在于改革》。鉴于作者楼继伟国家财政部部长的身份,刊文杂志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刊这两条显而易见的特殊原因,虽然文中提到退休人员缴费医保只有16个字,但却在媒体和舆论中炸开了锅。

“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合理分担、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整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结合新型城镇化,办好乡、村医院,真正建立有序分级诊疗格局。”

主流媒体和专家的表态还是相对理智和客观的,但是网友则显得不那么买账,各种激愤之语随处可见。

缴费制度是“下错药”

“我不赞成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的做法。”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认为,目前来说,企业和个人的缴费压力太大,迫切需要改革,但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制度是“下错药”。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朱俊生认为,改革的真正逻辑首先是反思,近年来各统筹地区的医保基金日益捉襟见肘,是因为缴费过少吗?“如果做一个世界范围的比较,中国的医保或者说社保缴费率,并不算低。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说基金亏空是因为缴费少,进而提高缴费覆盖率。”

有媒体为民请命,提出“为了减轻医保压力,国企上缴的红利以及国有资本划归社保是否可以再多一点?那些享受着超高医疗资源和福利的群体,能否尽量压缩一点?”。

有媒体表示:“已经退休又体弱多病的弱势群体。政府已经通过法律给予他们的承诺和心理预期,应当保持稳定可信。制度改革可以在区分新人旧人的基础上,渐进、稳妥地完成。”

改革需要科学的配套政策

有社保专家认为现行《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让退休人员也缴纳医保费,有“出尔反尔”之嫌,应该建立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并配套其他医疗保险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认为,医保基金的开源必须考虑到我国老年人收入水平等问题,下一步不能再继续降低老年人的收入,因此必须同步配合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不如进行系统的改革

也有媒体认为:与其研究退休人员医保缴费,不如研究系统改革办法。比如,研究和规范最低缴费年限,建议延长就业人群的最低缴费年限,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还有人建议直接取消个人账户,认为“现在的医保个人账户大多被用于变相购买各种日用品,花费那么大的行政成本,先一个个收上来,转个弯存入医保个人账户,就让参保者都变着法取出去,实在是吃饱了撑的。”

那些务实派

财经类媒体划拉起了“算盘”:以2015年底全国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每月2250元为基数,按照当前8%的医保总费率(单位缴费6%、个人缴费2%),退休人员需要缴纳的平均额度为每人每月180元。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医疗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表示,退休人员可以交一部分费用,但必须划定收入水平,对于低收入者应该进行减免。

当然,如何杜绝挪用医保资金的犯罪行为,完善监管,提高医保制度的运行效率, 从节流上做好文章也是大家纷纷提及的意见。

有意义的商业险仍然“缺席”

2014年,中国健康险总保费达到1587亿元,过去5年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4%,但是这种势头并非可持续。在2014年的保费中,700多亿是定额赔付产品(以重疾险为主),另有700多亿为企业企补产品,在医保范围内或很有限的医保范围之上提供部分医疗保障。真正提供健康保障的产品在中国还很少,或者局限于高端市场无法被大部分人接受,因此,真正的保障还远未开始。

目前推动市场增长的局部保障产品有几个共同特征。第一,保障的程度低而且有局限,不能在医保基础之上提供有力的保护。第二,没有生病后的服务介入,主要是和条件匹配然后被动理赔。比如灾难性疾病发生时获得一笔钱,但是无法享受任何医疗服务或帮助去治愈疾病,这种保障只是财务上的(而且还不够)。第三,保险公司并没有把重心放在和用户的长期关系建立上。无论是重疾险还是企业企补产品,市场价格战都很严重,用户(个人或企业)经常换保险供应商,保险公司一味追求价格取胜,市场没有真正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去长期留住这些用户。因此,整个市场缺乏真正有保障和服务功能的产品,是中国健康险发展不可持续的主要风险。

在除去上面两部分的剩下的几十亿元健康险市场中,大部分是保费较高的高端医疗险,这部分产品从外籍人士起家,现在逐渐扩展到本土富裕人群,但由于价格因素以及就医网路偏重昂贵私立医院,很难成为市场主流,未来也没有办法成为健康险的主力。

因此从产品和保障的角度来看,真正能让中国市场上的广大用户获得除了医保之外的医疗保障的产品还没有真正出现。

nlc202309040525

发展的土壤很薄弱

中国的医保方向是普适性,先保证广度,再考虑深度。这种广覆盖的原则下,商业保险可能生存的空间就是在医保无法覆盖的地方提供额外保障,以及提供体制内医疗服务所无法提供的差异化服务。在这种土壤下,商业化运作本身就是补充的形式,但目前缺乏推动消费者或企业购买的动力——税收上的优惠。比方说,中国其实有大量的中小企业主,他们游离在医保外或给自己缴纳医保的水平很低,不能保障他们和其家庭的医疗风险。但税收方面优惠的土壤还不具备,因此很难给这些人动力去购买补充保险。 因此,缺乏良好的土壤给予购买者动力,保障型的健康险很难真正发展起来。

团险的市场很薄弱

一个成熟的健康险市场的团险比例大概可以占到40%以上。团险比个险容易控制风险以及防范逆选择,一个成熟的团险市场意味着需要成熟的渠道和专业的销售人员去销售产品。这种渠道相比电话、银保、个人代理人、网络等手段更为专业,可以销售更为复杂的产品(如全方位保障产品),而不是目前中国市场上出售的大部分简单局限的产品。正因为中国缺乏成熟保障产品的根基,而且对企业端购买保险作为福利的支持土壤也很弱,所以整体才没有出现成熟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模式,以至于整体健康险的大方向仍然往风险较高的个险在发展。

服务作用难发挥

健康险在目前的医疗大环境里只能重产品,后端的服务很难真正跟上发挥作用。这背后有两个原因。第一,中国的医院相对商业支付方处于绝对的优势,并不存在需要从商业保险带客流的问题。即便是公立医院的VIP部门也已经非常拥挤,从高端医疗保险带量并不是他们首要的考虑。第二,中国公立体系内的医疗服务定价被严重低估,低服务费无法支撑医生的薪酬,因此整个体系转向从药品获利。这种定价长期已经在用户心中植根,用户愿意为药品付钱而不是服务,因此体制外以诊金为核心的服务模式还没有发展起来,缺乏这样体制外的医疗服务市场,也导致商业保险没有找到真正能有效帮助其控制费用的服务方,而体制内的机构和商业保险无论信息还是服务上都是不通的,商业保险没有办法形成其影响力。

因此,短期内商业保险仍然不得不把核心放在产品设计上,在后端的服务上,在目前的大环境下是很难影响医生和医院的。这直接限制了商业健康险保障类产品的发展。

总结来看,中国的健康险仍然处于早期在产品设计和服务模式上不断试水的阶段,目前市场上能够为用户提供真正医疗风险和财务风险保障的产品还没有出现,整个土壤也并不利于真正有医疗保障理念、懂得保障产品和服务的专业提供商和销售方的发展。因此,目前来看,真正的有保障意义的商业健康险还远未开场。

国外如何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作为健康服务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康保险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预防疾病风险的主要方式,也是许多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国情不同,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也不尽相同,但在各国医疗改革中,商业保险的参与度不断提高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势。

法国:覆盖面广 理赔率高

法国是世界上医疗福利最好的国家之一。根据法国1958年宪法的规定,“医疗权利,人人享有,老幼妇孺,从优从先”,而法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口号也由此而来,“人人有权接受医疗服务”。目前,法国已经形成了覆盖率高达99%的医疗健康保险体系。

一般来说,民众的医疗健康保险可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保险两种。基本医疗保险是覆盖面最广的保险,能够报销受保人看病费用的70%。剩下的30%则属于补充保险的范畴,可根据个人的经济条件和身体状况选择参保与否。此外,法国医疗保险体系还专门对30种严重疾病实行国家承保的全免费治疗服务,包括艾滋病、帕金森氏综合症、心血管疾病、心脏病、部分恶性肿瘤等。按照这一规定,即便身无分文,一旦患上上述疾病,也可以在任意一家公立医院享受免费的医疗服务。

除了全民医保外,法国医疗保险的另外一个特点是,境外就医,保险依然有效。根据法国卫生部的文件,法国社会保险在包括美国、英国、德国等很多国家都适用。也就是说,如果在法国以外的国家看病,只要保存好当地的看病发票,就可以在回国后找到具有翻译资质的公司翻译票据,而后拿着发票和翻译件去报销。由于法国医疗保险的高报销比例和高覆盖率,法国的医保体制成为民众满意度最高的医疗制度之一。法国这种全民医保的福利固然显而易见,但也正因为此,法国财政也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根据法国相关机构综合统计的数据显示,法国医疗服务支出占整个社会福利开支的34.6%,是仅次于养老保险的第二大开支项目。

韩国:细致完备 费率较低

韩国的健康保险制度始于1977年,经过多年的发展,韩国已基本建立起覆盖全民的国民健康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的健康保障体系,有效起到了增进国民的健康和促进社会发展、稳定的作用。

在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建立和运行初期,韩国曾并行存在多个医保系统,公民根据个人职业和居住地域选择投保不同的医保系统。1998年10月,韩国将227个地区医疗保险组合与公务员和教职员工医疗保险系统合并,成立了国民医疗保险管理公团。2000年7月,韩国政府又将国民医疗保险管理公团与139个单位医疗保险组合合并,成立了非盈利性质的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最终统一了医保体系。

韩国国民健康保险体系的参保人员分为职工参保者和地区参保者。前者针对有资方雇用的人群,后者是无资方雇用的自由职业人群,也包括5人以下微型单位的员工。国民健康保险的保费费率并非整齐划一,而是根据个人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国民健康保险上一年度的整体理赔费率每年进行调整。以2014年为例,韩国职场参保者月平均保险费为9.41万韩元,地区参保者月平均保险费为8.25万韩元,较2013年保费上调率为1.7%。这已是连续3年保费上调率保持在3%以下。相对于普通韩国人每月三四百万韩元的收入,保费费率是比较低的。

韩国国民健康保险的优点是1人投保,全家受益,投保人向上两代和向下两代的家庭成员都可以享受健康保险的保障。如此便宜的保险,理赔率却是非常之高,根据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韩国诊疗费总额为47.8万亿韩元,而公团理赔支出为35.7万亿韩元,理赔率达74.7%。如果对这个理赔率还不满意,可以选择加入一般商业健康保险,40岁以内加入的人群每月保费基本都不超过1万韩元,这样一来,一般住院和门诊费用将基本免费。目前一般韩国人都会选择同时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和一般商业保险两个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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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困难群体及特殊病种病人,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制度还设计了专门的优惠保障政策。对于癌症患者、韩国保健福祉部公告的138种疑难病症患者以及重度烧伤患者,可通过单独申报,获得大幅度的医疗费用减免优惠。例如,癌症患者和疑难病症患者,以及重度烧伤患者可分别在5年和最多一年半的“特例病症”期间,只需承担5%的医疗费用。此外,心脏和脑血管疾病患者自接受手术日开始,无需申报登记便可自动成为“特例病人”。在术后住院的30天内,同样可享受95%的医疗费用减免。

美国:内容丰富 竞争激烈

美国是商业健康保险最发达的国家,由雇主和个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是美国基本健康保障体系的核心。美国商务部统计局今年9月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美国拥有健康保险的居民占总人口的比例为86.6%,其中64.2%(2.01亿人)拥有商业健康保险,1.69亿人由雇主支付保险金,3450万人直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商业健康保险在美国社会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直接与间接为美国创造了就业机会超过1000万个。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商业健康保险经历了一段快速发展期。据统计,美国商业健康保险2006年的保费收入达到7234亿美元,比1960年增长了121.6倍。

美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业内竞争非常激烈,专业化程度较高。据统计,在过去40年,全美商业保险公司的管理费仅为总保费的12%左右,管理费用占保费的比例较低。此外,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类型多样、种类繁多,主要集中在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其保障内容较为丰富全面。如医疗保险不仅包括住院、急诊、处方药、牙科、眼科、体检和免疫,还包括精神健康和家庭护理等内容。

美国商业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模式以管理式医疗为主,主要包括健康维护组织(HMO)、优先医疗服务组织(PPO)、记点服务计划(POS)、专有提供者组织(EPO)等,其中PPO最为流行,占据多数市场份额。

美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经常作为一种非工资福利,多由雇主为雇员支付保险金,以团体购买为主。根据美国商务部统计局的最新数据,2013年,由雇主为员工购买的保险占商业健康保险的53.9%。

但是,美国以商业健康保险为主的体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保险覆盖面不足,保障程度受限。2013年,仍有4200万美国人没有任何健康保险,占总人口的13.4%。此外,还有3800万人所拥有的健康保险保障程度有限。二是医疗费用昂贵。美国的医疗费用高涨,原因在于医疗体系过度市场化、商业化,政府无力控制商业化的医疗服务机构,大笔医疗费用成了商业保险公司和大型医药企业的超额利润,高医疗费已严重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导致部分中小企业亏损。

奥地利:产品多样 赔付便捷

在奥地利,医疗保险分为公立医保和商业医保两种。其中公立医疗保险是在奥地利居住的必要条件,所有在奥地利长期居住的人,包括本国公民和外国居民都必须缴纳公立医疗保险。特别是对于在奥地利居住的外国人,缴纳公立医疗保险是获得长期居住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

奥地利公立医疗保险的费用不高,公立医保公司会根据家庭的收入水平确定一个家庭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用。这一费用大致在家庭净收入的十分之一左右。以此为基础,人们可以享受到绝大部分基础医疗服务。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公立医保已经能够解决日常生活中大部分的医疗健康问题。

但是很多的奥地利人仍然会选择在公立医疗保险之外再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因此奥地利的商业医疗保险更多地被称为“医疗补充保险”。统计显示,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奥地利人会选择额外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公共医疗保险的补充。

商业医疗保险对于奥地利人来说更多地意味着医疗保险覆盖的范围更大,并能够在享受医疗健康服务时获得额外的服务或就诊更加方便。例如,一些专科私人医生只接收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的患者,这些患者还可以在住院时享受到更好的服务,例如单间病房、更好的餐饮服务等。奥地利的商业医保划分较细,可适应各类人群的不同需求,这些细分产品使奥地利的商业医疗保险更具灵活性,对客户也更具吸引力。例如有些商业医疗保险专门针对自由职业者等人群开发了“住院赔付”的业务:在住院期间保险公司每天会支付给个人一定的补偿金用来补偿其住院期间无法营业造成的损失。

可以说,奥地利的公共医保体系为全民医疗保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虽然一部分人并不愿意接受强制医保的模式,但其在奥地利医疗体系中发挥的作用不可否认。因此,商业医疗保险对奥地利居民而言,更多的是一种额外保障,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来源:健康界 村夫日记

经济日报

医疗保障模式 第7篇

1 全面了解地震基本常识,客观、全面地评估震区的灾情

地震是指岩石圈在内力作用下突然发生破裂,地球内能以地震波的形式强烈释放出来,从而引起一定范围内地面震动现象。它有震级和裂度之分,地震震级即地震的级别,是根据地震时释放能量的大小而定的。一次地震释放的能量越多,地震级别就越大。有专家表示,此次地震形成原因较特殊,是由大陆板块内部能量释放造成,相当于252颗当年美国向广岛投放核弹爆炸的威力[2]。地震烈度是用来反映地震时对地面和建筑物影响程度的一个概念,是根据人对地震的感觉和地面及地面上建筑物等受到的破坏程度确定的。地震的裂度和震级的关系是,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但同一地震在不同地区的烈度大小不一样。如果把地震比作炸弹爆炸,显然,炸弹装的炸药越多,爆炸产生的能量越大,破坏力越大;离炸弹爆炸的地点越远,受到的破坏就越小。震级越大,烈度越高;距震源越远,烈度就越低。地面上的各点中,震中附近离震源最近,烈度自然就最高。对于同一个地震震中距相同的不同地点,地震烈度也可能不同[3]。而且,沿震源活跃频繁的板块或走向的板块,裂度和震级就较大,因此地震具有方向性和地域性。只有全面了解这些地震的基本常识,才能对地震灾区的灾情有一个较为客观、全面的评估。

2 针对地震爆发的突发性、方向性、不确定性等特点,各级应建立抗震救灾应急预案

预测地震的发生是一个世界性科学难题,而地震本身具有突发性、方向性等特点,而且它的破坏性极大,在时间、地点、规模、性质等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不确定性,救援工作必须反应迅速,措施确切。这就要求各级医疗主管政府部门应根据国家卫生部出台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全国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援卫生防疫防病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针对性强的《抗震救灾医疗保障预案》及较为全面的医疗资源配置计划,使救灾工作流程化、规范化、职责化[4]。平时,这些医务工作者、医疗卫生装备、药品器材都分散在各级医疗单位或仓库中,如各种抢险救灾医疗队、医疗所,它们编设有一定数量的医疗人员、一定规模的医疗卫生装备和一定基数的药品器材。一旦有地震、雪崩、洪水、冰冻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时,立即启动突发性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把这些医务工作者、医疗装备、药品器材抽组组建应急医疗分队,或者把整建制的机动卫勤分队抽编成抗震救灾医疗分队,直接开赴灾区进行救灾活动等。这样做的好处是:(1)在灾难发生后,大家不必手忙脚乱地临时制定计划,而是立即启动现成的抢险救灾应急预案;(2)可大大地节省抢救生命的“黄金时间”,从而真正实现“拉得出,展得开,冲得上,救得下,治得好”。

3 针对地震的地域性、方向性等特点,整合力量,合理布局,宏观调控

地震具有地域性、方向性等特点,所以救援指挥机构应根据灾情评估专家组对地震灾区毁坏做出的评估报告,制定出切实可行、客观合理的行动计划,宏观调控辖区内医疗力量的配置。评估报告内容应包括:地震源精确的经纬度,地震波及到的省、市范围内灾民的生命伤亡状况和财产损失程度,以及震前灾民的主要生活来源和经济状况。救援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的评估报告,立即修改和完善本级的应急预案,形成此次的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应为:将辖区内各种技术水平、装备水平、来源等不同的医疗队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有效地整合起来;对医疗人员、医疗卫生装备进行分门别类的编组,库存的药品器械进行及时更新和补充;合理调配“战略、战役、战术”各层面的卫生救援力量,受灾较重地区应调整工作能力强、专业技术精的医疗队,针对地震综合挤压伤、骨折等外伤,应增强骨外科的技术力量;在救援力量不足的紧急时刻,可适当招集当地条件合适的志愿者加以补充;将先进的、自动化的、便携的医疗装备调配到担负任务较重的灾区和医疗分队;将整个灾区划成若干个责任区,分区分片、宏观调控,必要时可展开远程医学诊断等技术支援;军、地联合救援的组织协调指挥时,必须明确各自具体负责范围和承担任务;充分发挥各自卫生救援力量的特点和优势,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救援效益[5];还要防止由于力量布局重置、任务交叉导致的救灾资源浪费以及救援实施低效等问题。

4 依据行动计划、医疗分队具体落实医疗资源的紧急配置

地震发生后,各方面的医疗救援力量快速到达灾区,应充分发挥分队优势,在医疗资源配置上不应一次性向第一线投送,应按照“分级救治”的原则进行配置。地方二级以下、部队中心医院以下医疗机构医疗队应主要承担一线救治任务,可抽调部分军队高级医学专家指导检伤分类;地方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军队军医大学附属医院、军区总院医疗队应主要在灾区周边区域担任二线救治任务,包括展开野战医院、医疗所或依托地方医院开展工作,机动卫勤力量原则上应当成建制配属;远离灾区的后方医院应作为三线救治机构,早期投入灾区伤员的确定性治疗[6]。各基层医疗分队接到前方灾情评估报告后,依据本级的应急预案,具体落实行动计划。了解前线流行病学等临床报告,确定本医疗救援队的规模大小。在医疗卫生装备上的侧重点是除颤监护仪、电动吸引器、急救无创呼吸机、血液透析机等急救设备;还有麻醉机、心电监护仪、有创呼吸机、各种手术器械等手术设备,尤其是清创用小无菌手术包;此外如野战X线车、移动式B超、心电图机、灭菌消毒锅、血液生化分析仪等辅助设备也必不可少。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方面,应根据本医疗队展开床位数量情况来具体确定应携带或配备耗材的种类和药品的数量。

总之,地震、雪崩、洪水等自然灾害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灾害来临时还没有做好准备。所以,要建立一种长期的预防应急机制,各级医疗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及时、全面、客观地评估灾情,整合力量,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有限的医疗资源,抢占先机,提高救援效率,发挥人装结合的最大效能,提高医疗分队的保障力度,才能更好地为灾区人民服务。

摘要:简述了地震的突发性、方向性、不确定性等基本常识。反映了个别受灾点医疗资源严重浪费情况。提出建立长效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统筹规划,分区分片,宏观调控,合理配置有限的医疗资源,提高保障力,以保护广大灾民的生命和财产,从而更好地为灾区服务。

关键词:地震,配置,医疗资源,保障力

参考文献

[1]苏均平.5·12抗震救灾工作对军队机动卫勤分队建设的启示[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08,15(6):507.

[2]李曙光.汶川地震一线卫生装备的应用与启示[J].医疗卫生装备,2008,29(8):74.

[3]中新网2008-5-13电.专家:汶川地震威力极大相当于252颗炸广岛核弹[EB/OL].(2008-5-13)[2008-12-20].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05-13/1247160.shtm/.

[4]杨国斌,易学明.基于抗震救灾医疗救援的军队医疗应急准备[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08,15(7):611.

[5]张雁灵.关于重大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的思考与建议[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08,15(7):601.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探析 第8篇

1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

2003年1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 建立政府组织、引导、支持, 农民自愿参加, 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 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并开始在全国试点推广。我们的目标是到2010年, 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目标。截止到2005年底, 全国有678个县 (市、区) 开展了试点工作, 占县 (市、区) 总数的23.7%, 覆盖农业人口2.36亿人,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为1.79亿人, 参与率75.8%。

虽然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成效初显, 但未从根本上改变农民以土地为依托, 以家庭保障为主体的制度。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农村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趋势, 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日趋弱化, 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农民可支配收入用于医疗费用的比例有限, 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却大大超过了农民的承受能力, 使得农民家庭的自我保障能力越来越低。

2 当前存在的问题

2.1 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 覆盖面低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整体覆盖面过于狭窄, 占总人口的75.0%的农村居民中, 只有不到10%的参保率。影响农民积极性的因素有很多:一是新型的合作医疗强调“自愿原则”, 这给广大人民群众有很大的选择空间, 导致了许多农民家庭选择老弱病残者参加而健康者不愿意参加。二是现行的合作医疗保障补偿水平低, 受益面与受益率低。三是农民对政府、对政策的不信任。

2.2 政府职能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中的缺失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良好运行是离不开政府财政支持的。国家财政在卫生事业费中用于农村医疗保障的补助费1979年是1亿元人民币, 到了1992年, 下降到了3500万元, 仅为卫生事业费的0.4%, 农民人均不到4分钱。1998年, 全国的卫生总费用为776亿元, 而用于农村的仅为92.5亿元, 政府对农业卫生投入比重下降至6.6%。同期农民个人直接支付费用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 还有物价上涨的因素使农民负担更严峻的支付压力。2002年, 占总人口75.0%的农民大约只享受了中央政府社会保障支出的10%。

2.3 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有限, 服务方式不够便捷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普遍存在着乡村医护人员长期得不到培训, 人员流失严重, 医疗手段不多, 服务能力不高的问题。在农村小病就诊率较低, 需要就诊的多数病人病情已经较重, 他们最盼望的就是医生出诊上门看病。但目前农村医疗机构通讯设施不全, 大多实行的是坐等病人上门求诊的被动服务方式, 出诊巡诊较少。较为危重疑难的病人即使送往基层医疗机构, 受技术等的限制也只能进行简单处理, 难以解决根本问题。

2.4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定位低, 资金统筹缺乏可持续性

目前,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村一级试行, 以村为单位, 抗风险能力差。这对于基金筹集而言就显得层次太低, 不可能形成具有经济规模的参保人群。另一方面, 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使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投入职责基本上落在了县乡财政身上。许多地方乡镇政权多是负债运转, 一旦外部行政推动力有所松动, 合作医疗的资金筹集就缺乏可持续性。

2.5 组织机构不健全, 缺乏科学、规范化的管理

从总体上看, 农村医疗费用的保障水平很低, 且报销手续和程序过于复杂。一般都是医疗费用先自己垫付, 然后再通过市、乡镇 (街道) 、村层层统一结算, 经审核后统一结报, 然后逐级返回。手续繁杂, 报销周期相对较长, 成本较高, 报销费用事先不可确定。同时要求参保农民在生病时必须到定点医院和卫生院接受治疗, 这使农民缺少一种自由选择权。

3 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 必须立足农村社会现状, 从发展农村经济的全局着眼, 从解决农民切身利益问题着手, 全力提供周到、便捷、经济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切实把农民的医疗保健问题落到实处。

3.1 加强宣传教育, 努力提高农村医疗保障的覆盖面

基层地方政府特别是村镇领导干部要通过现实中发生在农民周围的因病致贫和参加医疗保障减轻家里负担的典型事例,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 深入到各农户家中, 进行广泛细致的宣传教育, 促使农民尽快了解农村医疗保障的内容和意义, 增强农民互助共济意识, 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3.2 明确政府职责, 政府应该多投资, 多给予实质性的政策、资金支持

医疗卫生是典型的准公共物品, 如果单纯由市场机制来提供, 无法保证其效率公平, 必须由政府部门介入。因此决定了农村医疗保障需要政府来保证有效供给, 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加强立法。从制度上保证农村居民对公共卫生产品的获得。二是制度政策。政策是制度建立的基础, 政府要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上升为政府行为。三是加强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 完善农村公共卫生保障体系, 使农民获得基本医疗保障照顾。

3.3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

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是保证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进行的物质载体, 也是农村医疗保障的重要力量。因此需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 双管齐下:一是改善农民主要利用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如房屋、设备等外在物质条件;二是加强提高其技术水平, 加大对农村医务人员的培训, 特别是加强农村全科医生的教育培养, 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技能, 从而使小病不出乡村, 能方便就医。

3.4 因地制宜, 保障资金的有效供给

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 所以各地应因地制宜, 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不同层次和水平的医疗保障制度。目前, 我国卫生费用占整个GDP的比重不足6%, 且这一比例还在缓慢下降,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 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资金投入。因此必须保证医疗资金的有效供给:首先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 其次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民基层的转移支付力度, 最后充分利用民间力量多方筹集医疗救助资金, 以及其他资金来源, 大力开展民间救助事业。

3.5 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管理和监督

目前, 医疗服务质量和药品高价是导致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主要原因。为此, 首先应建立健全专门的、独立的监督管理部门, 形成医疗服务和药品流通的竞争机制。其次, 我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严重不合理, 农村卫生资源也是短缺 (设施能力不强) 与过剩 (服务人员与网点散乱, 规模失控并存) 。因此, 要合理布局卫生资源, 切实减低医疗费用。最后要尽量简化报销手续, 缩短报销周期, 使农民能早日报销医药费, 无后顾之忧。

参考文献

[1]魏常友.郑小华.阎正民.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4.8

[2]楚明锟.宋朝丽.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出路何在.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报.2006.1

医疗保障模式 第9篇

早在1998年, 随着《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颁布, 公费医疗制度就开始改革了, 说那时是新闻人们都理解。为什么时隔10年多之后, 当平谷区试点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保制度时又成了新闻呢?

一、社会对改革的心态更理性

经过30多年的改革洗礼, 人们对改革所持的心态更加理性。

在为改革的先行者喝彩的同时, 也为后来的改革者鼓劲加油。这是理性的表现之一。分析当时众多媒体的报道和评论, 称道的、鼓励的、献计献策的是主流。如有的媒体称平谷的做法“是破冰之举, 是顺势而为”;有的媒体称“平谷改革公费医疗制度是医保制度改革的后起之秀, 让人眼前一亮”;还有些媒体为平谷的改革提建议, 出实招, 如在新旧制度交替过程中待遇就高不就低、设置一个过渡期, 走出去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等等。总之, 轰动性的新闻报道对平谷的改革起到了鼓劲加油的作用。

在走向全民医保的进程中, 人们既关注一直没有制度保障的城镇居民, 也关注仍处在旧制度中的人群。这是理性的又一表现。就全国来看, 绝大部分地区已经将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计数据显示, 2008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1.5亿人,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0.36亿人。根据统计, 全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大约为0.4亿人, 说明90%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已经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只有10%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然在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尽管目前仍然实行公费医疗制度的单位和人群只是极少数, 但却是全民医保制度所要求的不可遗漏、不可或缺的对象。正如有的媒体在评论中所说的, “我国新型全民医保制度, 其覆盖对象包括城乡全体居民, 一个也不能少。平谷主动改革旧制度, 一步跨入全民医保, 令人高兴和欣慰。”

二、改革公费医疗制度能够提高保障水平

调查显示, 平谷区公费医疗并轨医保后, 医疗保障水平并没有降低。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险规定, 参保人及单位每月各按照职工缴费工资的2%和10%缴纳相关费用, 职工个人缴费直接进入个人账户, 单位缴费则按照职工年龄不同, 分比例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账户。在报销比例方面, 根据实施方案, 则由以前的最高80%提高到目前的最高99.1%, 并且建立了补充保险, 以提高参保人的待遇水平。

并轨后, 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通过个人账户支付, 超过起付线1800元的费用按50%至80%的比例报销, 年限额2万元。其中, 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再通过补充保险报销50%。住院费用根据医院等级按85%至99.1%比例报销, 年限额7万元;7万元以上部分由大额互助金支付70%, 年限额10万元, 总计每年门诊、急诊与住院最高支付额累计为19万元。另外, 长期居外的公费医疗人员可异地就医, 同样享受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以上分析表明, 改革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水平并未降低。

反观公费医疗, 其“单位保障”的局限性日趋明显。公费医疗在财政经费来源上属于“人头包干”制, 超支的经费大部分要由单位承担。由于不同单位的经费情况不同、人员结构不同、疾病风险不同, 存在着“苦乐不均”的情况。有的单位曾经出现工资发放困难现象, 又谈何按时足额报销医药费?因此, 为了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医疗待遇得到充分保障, 走社会保险之路势在必行, 也势在可行。

三、改革公费医疗制度有利于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医疗保障模式 第10篇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11年发布的统计报告, 通过对191个成员国家 (地区) 2008年医疗卫生支出结构以及资金来源的分析, 将各国医疗保障制度划分为四大类型:一是以个人支出为主 (即私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达50%以上) 的国家 (地区) 有62个;二是以社会保险为主的国家 (地区) 有31个, 这类国家的广义政府支出 (包括财政的卫生支出和社会医疗保险支出) 占卫生总费用的50%以上, 其中社会保险占广义政府支出的60%以上;三是以财政支出为主的国家 (地区) 有89个, 这类国家的广义政府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50%以上, 其中财政支出占广义政府支出的60%以上;四是社会保险和财政支出并重的国家 (地区) 有9个, 这类国家的广义政府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50%以上, 其中财政支出占广义政府支出的40%-59%。在上述四种类型中, 以财政支出为主的国家 (地区) 占总数的46.6%, 其中以福利为主的许多国家提供全民免费医疗;其他三类国家 (地区) 合计占总数的53.4%, 这些国家 (地区) 都没有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因此, 全民免费医疗并非当代世界各国医疗保障的主流模式。

与国外相比,2009年中国广义政府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62.6%,其中社会医疗保险支出占广义政府支出的56.1%,属于以上第四类国家。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不具备实行全民免费医疗的经济实力。不仅如此,一些福利国家依靠财政提供全民免费医疗,不仅陷入财政负担过重而难以承受、经济发展受到影响的困境,而且存在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等方面的问题。因此,中国在努力实现全民医保的同时要引以为戒。按照党中央制定的“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坚持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以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为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浅议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第11篇

关键词:社会保障;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现状;政策与措施.

近年来,“三农”问题一直是人民、社会乃至整个国家关注的焦点之一。对于农民来说,“看病难”的问题成了他们主要担忧的问题。它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农村各地区安定和谐的氛围,成为了引发各类社会问题的“导火线”。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而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也是更好的解决“看病难”问题的必要手段。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保证,也是国家现代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更好的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前提,是了解我国目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只有充分了解它“缺”在哪里,我们才能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措施,以推动该制度不断向前发展。那么,目前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究竟存在哪些缺陷和问题呢?.一、.农村医疗保障立法滞后;二、农村医疗保障法律监督与实施机制薄弱;三、农村医疗保障资金缺乏;四、农村医疗保障认识上的偏差;五、农村医疗保障受到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

针对上述发现的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缺陷问题,特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与措施:

1.加快关于农村医疗保障的立法工作,完善相关专门性法律的规定。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一部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与此相关的其他专门性法规的立法也比较落后。立法机关应当积极完善相关法律,综合多方面因素制定《社会保障法》,做到有法可依,才能够真正解决“看病难”的问题,才能够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此外,针对医疗保障问题的特殊性问题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增强其强制性与适用性。通过法律、政策与行政手段来共同规范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行,更好的为广大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2.完善農村医疗保障法律监督与实施机制,努力做到透明化、法制化。加大对于医疗保障基金筹措和运作的监督,防止出现资金管理混乱,个别地方违规投资和违法使用资金的现象发生,制定惩治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突出的挪用、挤占、截留、或浪费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3.加大对农村医疗保障资金的投入。政府应当将恢复与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心化为实际行动,加大国家财政对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资金投入,使该制度有足够的财力去实施推行。

4.加大关于农村医疗保障的宣传力度。建立专门的农村医疗保障信息普及站点,通过发放宣传册等途径使农民跟多的了解到该制度,提高他们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对国家的政策建立十足的信心。

防控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 第12篇

我院近年来借医院管理年检查的契机, 从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意识培养、环节质量控制等方面入手, 使医院感染管理质量乘风破浪, 扬帆远航。

1 领导重视是舵

医院是一个特殊的环境, 担负着防病治病的特殊使命, 而医院感染又贯穿于疾病诊疗的全过程, 由于旧的运作体系中没有预防感染的成本预算或极低, 而新的有效的医院感染预防方法, 成本越来越高而且不能直接产生效益。因此, 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医院不想重视又不得不重视的问题。作为全省经济实力最差的地区和医院, 我院领导本着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 一方面率先抽调了年富力强的儿科和脑外科护士长及高年资内科副主任医生组建了感染管理科, 在医院感染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并由儿科主任出身的业务副院长直接分管, 4年隶属关系不变。由于长期深入科室检查, 耳听目染, 分管领导对我国医院感染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各科室的现状、潜在危险性及改进方法了如指掌, 能充分采纳感染管理科提出的各种建议, 争取得到医院的支持。另一方面将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归属同一名副院长分管, 组成了院长领导下集诊疗、护理、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核心团队, 每月定期召开例会, 汇报工作, 提出下月计划及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 在核心团队的共同参与下, 使本来需要广大医务人员共同参与的医院感染管理由单兵作战变为集团作战, 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几年来在院领导的支持下, 我院投入巨资完善了接台内窥镜灭菌设备、各科洗手感应器及洗手液, 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设备, 改建了规范的口腔诊疗门诊、新生儿病房、脑外科ICU、血透室, 新建了传染病区, 现在正以高标准建设医院整体住院大楼。

2 制度建设是帆

医院感染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是医院感染管理的指南, 如何将其落实在广大医务人员的日常工作中离不开制度的约束。我院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及《湖北省医院管理评审标准》等, 编写完成了医院感染管理手册:内容分为职责及制度、各科医院感染管理措施、医院感染基本知识、医院感染相关文件共四章171页。建立健全了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流程, 将医院感染管理质量纳入科主任管理责任制及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范畴。设置了科内医院感染管理记录本, 出台了医院感染单项奖惩管理办法;将医院感染管理上的一些薄弱环节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为六个项目实行单项处罚, 一项不合格扣款20元, 并纳入季度考核计分, 通报批评。对于季度检查总分前三名的科室给予200元奖励。年终感染管理及监测综合评分按等级给予各科监测员奖励。通过以上措施, 极大地提高了科主任、护士长、医生、护士的主观能动性和自觉性。

3 意识培养是桨

医院感染管理科为赋予一定管理职能的业务科室, 协调相关部门, 具体负责全院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管理与监督。因此医院感染管理的执行人是科主任、护士长及全体医务人员。有院领导的重视、管理制度的约束, 还必须有广大医务人员的认同才能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而医院感染的控制与预防知识在我国医学教育中几乎是零, 要提高医务人员的预防控制意识是一项长远的工程, 必须充分发挥科主任、护士长的作用。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既要有专业技术知识, 又要有法制管理意识, 既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 又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既要有协调管理应对能力, 又要有真抓实干的敬业奉献精神。根据各科室诊疗特点, 用专业的眼光发现消毒灭菌中的问题、感染漏报的问题、无菌意识不强的问题等等, 与科主任、护士长不间断沟通, 或以整改意见书及医院工作简报形式, 提出整改要求。从保护医务人员与患者安全的双重责任出发, 作为医疗骨干及科室责任人要会带头并要求下属执行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定, 参与并组织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自动申请购买必需的消毒灭菌用品, 分担了感染管理科主任争取设备的难处。在科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 使医院感染的各项措施如清洁、消毒、灭菌、无菌技术、洗手技术、医院感染监测、污水污物处理、抗生素合理应用、医院感染知识培训等始终贯穿于医务人员的日常诊疗护理工作中。

4 环节质量控制是扬帆远航的船

医院感染管理环节质量控制从医院感染发病率, 清洁、消毒灭菌合格率两方面入手:

4.1医院感染控制的最终目标是降低医院内感染, 通过监测各科室医院感染基础发病率、目标监测及前瞻性监测外科术后伤口感染、脑外科气管切开后及老年患者下呼吸道感染、新生儿医院内感染等, 能更深入地了解诊疗护理过程、消毒灭菌隔离过程中医院感染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用监测数据说话, 使院领导、科主任、护士长充分认识到潜在的危险性, 改进的必要性。如2006年目标监测脑外科气管切开患者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后, 为了减少院内感染的发生, 2007年开设了重症监护病房, 规范了病区陪护管理, 1年来, 气管切开感染率由58.57%下降到38%, 下降了20.57个百分点, 达到了控制和预防感染发生的预期目标。2007年目标监测新生儿病房的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后, 2008年开设了无陪新生儿病房、隔离新生儿病房, 规范了人流物流管理、医务人员手卫生、新生儿用品消毒灭菌的环节质量控制, 使医院感染发生率由8%下降到4%, 提高了极低出生体重儿存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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