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劳动关系

2024-08-22

非典型劳动关系(精选8篇)

非典型劳动关系 第1篇

我国劳动法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可知, 公务员与所属机关的关系、事业编制人员与所属事业单位的关系、现役军人和所属部队之间的关系、家庭用工关系、劳务关系等社会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不受劳动法调整。公务员与现役军人和普通劳动者存在客观差异, 分别由公务员法和军事法调整, 事业编制人员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 家庭用工与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 按雇工与雇主关系处理。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这种设置尊重客观事实, 符合我国实际需求。但现行劳动法律制度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也存在缺失之处, 只是一刀切地规定了劳动法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没有考虑到特殊环境下,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非典型性劳动关系的特殊性, 比如对于雇主与雇员身份混同、非法经营无照单位的用工、公司“高管”与公司、运动员与所属单位等特殊劳动关系, 劳动法的规定或存有立法空缺, 或适用起来有悖于立法目的与立法价值。劳动法对此应作出必要调整, 以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完善劳动法律制度。

二、劳动法对非典型劳动关系的适用

( 一) “无照”非法经营单位的用工关系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企业、个体等用人单位要求必须依法设立具有营业执照, 如果没有营业执照, 则不具有劳动法所调整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实践中经常有仲裁委员会因为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瑕疵拒绝受理劳动者与无照经营单位的劳动纠纷。但《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 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的不一致导致出现问题。

首先, 劳动者与无照经营单位工作关系是否是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依据现有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由于无照经营单位不符合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劳动者无法与其形成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 因此, 劳动者与无照经营单位工作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不受劳动法调整, 应当属于劳务关系。

其次, 劳动者与无照经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是否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护。由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瑕疵, 劳动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护, 属于一般民事雇佣的劳务协议。

最后,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如何适用, 涉及到两个问题, 一个是无照经营单位的劳动者依据九十三条享有哪些权利, 一个是如何实现九十三条所规定的权利。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可以向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主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 除此之外, 无法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其他规定, 如不适用社会保险的规定, 当出现“工伤”时, 适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请求无照单位履行支付义务产生争议, 是按劳动争议走“一裁两审”的特别程序, 还是走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 只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才适用该法, 用人单位再次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排斥, 劳动者虽然有93 条的规定, 但只能用93 条来起诉, 不能劳动仲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 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第五条规定,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 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 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解释三”的规定是合适的,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取缔后, 劳动者的损害很难从被处理单位得到赔偿, 要求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有利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劳动者与无照非法经营单位的用工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不受劳动法律制度调整, 但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93条, 在适用《劳动合同法》93 条时只能适用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规定, 不适用劳动法律制度其他规定, 在《劳动合同法》93 条所规定权利无法实现寻求法律救济时只能法院起诉, 不能劳动仲裁。

劳动法的相关制度有待完善。非法用工主体未取得营业执照即进行经营行为, 法律应该制裁其违法行为, 其劳动者没有过错, 不应当给予这部分劳动者差别法律待遇。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受雇于非法用工主体而推定劳动者主观过错, 从而将劳动者排除在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外, 对目前国内的就业形势以及劳动者地位来讲, 过于苛责劳动者。由于劳动者身份不同而在法律上给予实施同一行为的劳动者完全不同的差别待遇其结果会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发生扭曲, 增加劳动者之间的矛盾, 降低法律对调整社会的功能性。我国《劳动法》当初没有规范这些“非法用工关系”, 是由于历史原因所致, 可惜《劳动合同法》也仅仅是做了一个特别规定, 没有为非法用工关系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制度。应当解决这个现实问题, 改变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 以从属性和社会性作为劳动关系的衡量标准, 只要符合性质, 就应该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畴, 使劳动者合法权益获得更好的法律保护。

( 二) “雇主”与雇员身份混同的工作关系界定

现实中有很多劳动者身份复杂, 既受雇于用人单位的, 完成工作任务, 取得劳动报酬, 又是用人单位的股东或老板, 从用人单位处获得资本收益。对这部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工作关系, 由于出现了身份混同的现象, 难以明确是否由劳动法调整, 实践中有较大争议。

当身份混同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员工的名义对外承揽业务、提供服务、取得报酬时, 其身份代表的并非是用人单位的出资人、股东或老板, 而是作为用人单位的员工。此时, 行为人主体身份是劳动者, 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法予以调整。当行为人以出资人的身份参与用人单位利润分配取得其资本收益的时候, 如果单位具有独立性如公司, 则行为人主体是出资人, 和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独立, 如果单位不具有独立性, 如是个体工商户, 则此时行为人的身份就是用人单位, 行为人与用人单位身份融和, 当然, 无论单位是否具有独立性, 当行为人参与用人单位利润分配取得其资本收益的时候, 与用人单位的关系都不是劳动关系, 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

我国在起草《劳动法》的时候, 鉴于当时的立法水平和具体国情, 立法者对劳动者的界定作出了泛化的处理, 既没有界定出“自雇者”等特殊劳动者的范围, 对这部分人进行特殊调整, 也没有将本该属于雇主的投资者、代表资方进行管理的高级经营者排除在劳动法之外, 他们是劳动者和所有者身份的叠加, 自己雇自己, 是自己的老板, 也是自己的员工。对于他们, 法律既给予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收益保障, 也给予劳动法上的劳动者的属性[1]。依据现有法律规定, 这种处理应当是正确的。

当然, 我们也应该注意到, 当雇主与雇员身份混同时, 雇员的身份并未使其处于用人单位的独立面, 这些人与普通劳动者不同, 他们不但不处于需要保护的弱势地位, 相反, 雇员与雇主身份的叠加还增强了其地位的优势。把这部分人员纳入到劳动法的保护范围内, 劳动法就会出现某种“贵族化”的倾向, 这有违劳动法是保护弱势劳动者实现实质公平的本意。让这部分人员与普通劳动者一样适用劳动法, 对其他普通劳动者也不公平。另外当这部分人不领取工资, 不办理社会保险时, 是否违法, 普通劳动者放弃工资的行为不可能构成违法, 但如果这部分人不领取工资, 不办理社会保险时, 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强制要求领取报酬, 法律又有过分干涉之嫌。应当对这部分人员建立特殊的劳动法律制度, 以实现既保障这部分人员的利益, 又能够保障用人单位和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三) 公司“高管”与公司的工作关系界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界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特殊群体, 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关系具有与一般劳动者不同的特点。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具有双重性, 一方面, 高级管理人员是向雇主负责的管理方, 代表用人单位, 另一方面, 他们也受用人单位聘用, 接受用人单位的指令和管理。

企业高管人员不应成为劳动法倾斜保护的对象。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劳动者不作分类适用的制度安排, 是我国劳动法的一大缺陷。伴随着劳动者分化、分层进程, 把企业高管人员一样作为弱势群体施以倾斜保护, 这种盲目的保护, 产生了诸多扭曲的现象。首先, 一方面,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代表着企业与普通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企业也要与他们订立劳动合同, 而对于企业主要管理者而言, 由于他们本身就是企业的代表, 因而总是会出现他们自己与自己订立劳动合同的怪异现象, 部分居心不良者甚至能够利用这样的便利为自己获取不道德的利益; 其二, 一方面他们被赋予重要职责而获得丰厚的报酬, 另一方面, 他们又可以像普通劳动者一样获得相应倍数的加班工资, 甚至他们中的部分人还很乐意利用有利条件制造加班事实, 自我加班以获取超额利益; 第三, 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即便不胜任工作, 不能实现企业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时所期待的利益, 企业也不能直接将之解雇 ( 部分居心不良者甚至能够以自我解雇的方式制造被企业解雇的事实, 以牟取高额的经济补偿) , 另一方面, 他们又和普通劳动者一样, 享有不受制约的辞职权而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凡此种种, 不一而足。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与其雇用者之间更具有平等色彩, 因此, 对这一群体, 应当更多地参考用于调整平等主体间关系的民事法律制度。

现有规定没有设立一套对不同阶层的劳动者分类适用的规则,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劳动者一样作为弱势群体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倾斜保护。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

按照从属性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无疑属于劳动者的范围; 按照倾斜必要性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不应属于劳动者的范围。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劳动者不作分类适用的制度安排, 是我国劳动法的一大缺陷。

( 四) 运动员与所属单位的工作关系界定

体育运动员是否属于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呢, 我国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

我国体育运动的管理体制较为特殊, 有参加职业联赛的运动员, 也有参加奥运会的国家队, 有俱乐部的签约运动员, 还有各属性机关下管理的运动员。关系复杂很难梳理。

按照现行的劳动法规定, 参加职业联赛并与俱乐部签约的运动员应当属于劳动者范畴, 但由于行业习惯的特殊性, 运动员与所属单位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都有特殊性, 劳动报酬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和劳动合同的衔接也有必要特别规定, 现有的劳动法律制度无法胜任调整此关系的重任, 有待完善。

积极进行体育管理制度改革是合适的, 将运动员推入市场, 国家做必要的撤步, 逐渐把运动员纳入到劳动法调整范围, 并为此积极开展相关立法工作。

摘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劳动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但从司法实践来看, 现行劳动法律制度关于调整对象的规定存在缺失之处, 劳动法的规定能够适用一般的典型劳动关系, 但没有考虑到非典型性劳动关系的特殊性, 对于雇主与雇员身份混同、非法经营无照单位的用工、公司“高管”与公司、运动员与所属单位等特殊劳动关系, 劳动法的规定或存有立法空缺, 或有悖于立法目的与立法价值。劳动法对此应作出必要调整, 以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完善劳动法律制度。

关键词:劳动者,劳动关系,用人单位

参考文献

非典型航母的典型角色 第2篇

16DDH驱逐舰/护卫舰/航母

16DDH在日本被称为“直升机护卫舰”,原因是日本海上自卫队没有驱逐舰这一分类,所有驱逐舰都被划入护卫舰级。该级舰标准排水量1.35万吨,满载排水量1.6万吨,是日本现役榛名级驱逐舰的3倍,人员编制347名。舰型为类似航母的直通甲板设计,飞行甲板长195米,宽40米,甲板上共设4个直升机起降点,可同时起降3架反潜直升机和1架多用途直升机。最大载机量16架。舰上武备包括2座8联MK-41导弹垂直发射系统,可发射“改进型海麻雀”舰空导弹和“阿斯洛克”反潜导弹,2座三联鱼雷发射系统,及舰首尾2座“密集阵”近程防御系统。

此外,舰上还装备了FCS-3主动相控阵雷达,可自动识别200个不同方向目标,并同时攻击其中20个,舰首声呐罩内的OOS-XX声呐系统实现了低频化,探测距离比原来的声呐有了飞跃性提高。

动力系统采用4台LM-2500燃气轮机,功率10万马力,双轴推进,航速大于30节。16DDH整体方案具有准航母性质。在搭载不同类型直升机时可执行反潜、扫雷、对海打击、救援、海上指挥、应对恐怖袭击等任务。按计划,16DDH将搭载SH-60K改进型“海鹰”反潜直升机,执行警戒、监视、输送,救援等任务,机上新增加了低频吊放声呐,97式鱼雷反潜深弹等,反潜能力大大增强。未来有可能装备固定翼的垂直短距起降战斗机,正式升级为轻型航母。

“猎鲨”自卫队

不管是“八·八”还是“十·九”,日本海上自卫队(简称“海自”)都仍是一支着重与潜艇作战的海军。16DDH继续强化了这一点,它不是航母!至少暂时不是!

日本人很重视反潜,那是因为曾经吃过蔑视“偷袭”的亏。太平洋战争中被击沉的781万吨日本商船中,被潜艇击沉486万吨,占62%,在被击沉的50万吨舰艇中。被美军潜艇击沉的约13万吨,高达25.9%。日本因为海上交通线的阻断而丧失了持续作战能力。而对于目前战略资源90%以上依靠进口、每年通过海运输入物资6亿多吨、且严重依靠海外市场的日本来说,同样的灾难当然不想再次发生。

上世纪80年代初,海上自卫队为了达成1000海里护航目标,以实现“封锁护航”战略而设计出了目前众人所知的“八·八舰队”。当时的作战构想是以苏联潜艇为主要目标,应用了运筹学、建模计算等多种“高深学科”。从1985—1992年,日本海上自卫队陆续建成了4支“八·八舰队”,作为其机动反潜作战的主力。“八·八舰队”也成为日本护卫舰队的基本组成形式,反潜能力仅次于美国海军航母战斗群。

尽管如此,由于舰艇装备和兵力结构的限制,“八·八舰队”在遂行基于未来威胁的反潜作战时依然面临很多问题。诸如反潜兵力单位出动数量不足,每次一般只能出动1组4架直升机,难以完全覆盖所需搜索海域;两组直升机相继出动的时间间隔过大,每组直升机留空搜索时间仅为2小时,再次出动时间远大于2小时,因此难以确保反潜作战持续不断。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时间的推移,日本周边国家通过自行研制、引进技术生产等多种方式发展了一批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潜艇力量,尤其是配备AIP和先进武器的常规动力潜艇,对日本的海上安全构成了较大压力。由于没有航母和战斗航空兵,日本海上自卫队的反潜作战能力基本上还局限在航空自卫队的作战半径和1000海里交通线范围内。而且随着核潜艇和导弹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八·八舰队”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日益严峻的反潜作战需要。因此,日本海上自卫队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着手研制新一代直升机驱逐舰16DDH,用于取代日显老态的“榛名”号和“比睿”号。

甚低频“捕鯊”

日本政府在2000年12月批准的2001-2005年间《中期防卫力量发展计划》中,决定建造2艘标准排水量13500吨的直升机驱逐舰(代号16DDH)。2004年,日本国会批准了该计划,同年石川岛播磨重工集团切割第一块钢板并铺设龙骨,2007年8月23日,首舰“日向”号下水,预计2009年3月服役。该舰的角色定位是未来海上自卫队远洋反潜编队的旗舰,其16架的直升机搭载量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目前“八·八舰队”反潜机数量不足的问题(“榛名”号载机3架)。

加入16DDH后的新“八·八舰队”将仍由8艘驱逐舰构成。编队所有驱逐舰均装有球鼻首声纳(作用距离可达30链),以及“阿斯洛克”反潜导弹和MK-46反潜鱼雷(反潜导弹总数达124枚、反潜鱼雷总数48枚)。而且,除了16DDH直升机驱逐舰和2艘防空驱逐舰外,其余4艘舰上还装有新型的拖曳式线列阵声纳系统。

日本的舰壳声纳原来主要是OQS-3型以及更新型的OQS-5型,是日本以美国SQS-23型为基础研制的改进型,采用的工作方法是海底反射法和会聚区法,能探测搜索较远距离和深水层潜艇。而拖曳声纳主要是sQR-18型和OQR-1改进型可变深度甚低频拖曳阵列声纳,由水下听音器组成48×8阵列,通过捕捉潜艇发出的超声波,即可测定目标方位和距离,一般与直升机投掷的声纳浮标配合使用效果更好。

即将服役的16DDH则装有0QS-21大型舰壳低频声纳。该声呐由正面的圆柱状阵列和侧面的平面阵列组成,水声探测能力更加出色。不过16DDH并没有配备拖曳声呐,但应该不会对整个舰队的反潜作战产生太大影响。毕竟,其所搭载的反潜直升机才是真正的反潜尖兵。

新型SH-60K直升机加装了日本自行研制的先进低频主动声呐,其性能超过美国海军MH-60R直升机使用的AQS-22低频声响。该机还将配备逆合成孔径雷达,这种雷达通过解析目标反射的雷达波多普勒偏移,可以识别目标形状,并得到类似照片质量的高分辨率,对水面舰艇目标的搜索距离超过250公里。SH-60K入役后,肯定会显著提高海上自卫队空中对潜侦搜能力。

水下火网

按照日本海上自卫队公布的新“八·八舰队”构成方案,16DDH服役后将用于替换原有的直升机驱逐舰,现有3个层次的反潜作战体系得到保留,主要区别在于反潜兵力密度增加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反潜能力的提升。

编队反潜的第一层为舰载直升机,这也是变化最大的层次。全编队22架SH-60K担负搜潜、攻潜任务。其最大速度250公里/小时,最大航程1110公里,续航时间约4小时,可携带总计44枚MK-46-5型或日产97式鱼雷,以及550枚声纳浮标。其中97型鱼雷采用双航速(搜索阶段为低航速、攻击时为高航速)攻击高速,深潜目标。该型鱼雷增强了在浅水区

作战能力,而且其声制导系统可根据其他大型反潜平台的声呐反馈信号确定目标,有效地对付装有消声瓦的现代安静型潜艇。

第二层为“阿斯洛克”反潜导弹。“八·八舰队”的所有舰艇均装备有“阿斯洛克”反潜导弹,承担编队中程反潜任务,“阿斯洛克”的战斗部是MK-46-5鱼雷。导弹采用MK-112八联装箱式发射或MK-41系统垂直发射,飞行速度约0.8马赫,箱式发射型射程1.6-10公里,垂直发射型射程15-20公里。在16DDH、金刚、高波和村雨级驱逐舰上装备的“阿斯洛克”均为垂直发射型。金刚级有90个发射单元,一般装备反潜导弹16枚,高波级有32个单元,备弹16枚,村雨级的16个单元全部装备“阿斯洛克”,新型16DDH驱逐舰有16个发射单元,备弹12枚。其他驱逐舰和护卫舰则装备1座MK-112发射箱,备弹16枚。整个“八·八舰队”装备反潜导弹124枚。

第三层为MK-46型鱼雷。“八·八舰队”各舰都装有2具三联装鱼雷发射系统。MK-46鱼类根据航速和深度不同可攻击600-12000米深度范围内的水下目标。全编队共携带反潜鱼雷约48枚。

反潜作战时,新添了16DDH直升机驱逐舰的“八·八舰队”将一如既往采用舰机联合的搜潜方式对潜搜索。为了能够快速大面积搜索和攻击,反潜直升机一般3机为1组,其中2架负责搜潜,另1架随时准备攻潜。负责搜潜的三机呈倒三角队形,一般位于编队前3—10海里区域,有敌情威胁的翼侧搜索。声纳吊放时,反潜直升机悬停高度约13米,正常情况下悬停搜索26分钟后即飞向下一个悬停点。如果提供的情报准确,一般有4-5个回合即可测出目标位置。每组留空搜索时间2小时,一架直升机搜索的有效宽度正常为5海里,整个编队1小时就能清扫3000—4000平方海里海域,较之原先800-1000平方海里增加约3倍。发现判明敌潜艇后,引导另一架直升机或载舰实施攻潜,编队的机载或舰载反潜武器一次齐射的弹药数量,理论上即可将该潜艇击毁。

被动:伴随护航反潜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海上自卫队护卫舰队最核心的作战任务是战时确保东南、西南两条1000海里海上交通线的安全畅通,最主要的作战样式是对两条1000海里远洋国际航线的反潜护航作战。从历年的训练演习看,护卫舰队保交护航的基本反潜作战形式有两种,即伴随护航反潜和区域护航反潜。

伴随护航反潜是保护远洋航线最主要的方式,主要目的是在被保护目标周围形成无敌潜艇空间,而该空间是连续机动的。这就要求防御方向不能存在空白区,防御纵深要大,梯次要多,尤其在严重威胁方向。“八·八舰队”是日本海上自卫队实施伴随护航反潜最主要的兵力。

从理论计算和海上自卫队历年来的演习看,在实施伴随护航反潜时,日本海上自卫队一般将50艘左右的运输船只编成一个船队,再根据反潜兵力的数量和敌情威胁的大小,派出一定数量的舰艇组成编队(水面舰艇一般以“八·八舰队”建制出动)和反潜飞机一起伴随船队行动。通常情况下,一般是由P-3C大型反潜机在船队预定航线前方约100海里实施航线预警,由舰载反潜直升机编队在船队前方约40海里做前导搜索,水面舰艇在船队四周或前方组成半圆或环形警戒队形。有时,还在船队的前方或易受潜艇、飞机袭击的一侧增派一个舰艇搜索警戒编队。所有护航舰只的间隔都保持在舰用声纳和防空导弹的有效作用距离内。

16DDH服役后,将作为整个“八·八舰队”的楱心反潜力量,能够利用其先进的指挥控制系统和大量直升机组织严密的反潜网。在一般情况下,整个编队除了采取前置伞式和围置圆式护航队形外,将更多地采取由直升机参与的多层疏散式反潜队形。在这种队形内,舰与舰之间距离增大,相对于整个编队中心的阵位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区域,区域之间的海域由拖曳阵列声纳侦测范围覆盖,从而减少警戒同一半径的圆周所需舰艇数量。节省下来的舰艇将用于加强威胁严重的方向,从而形成大纵深、多梯次的反潜防御空间。为了增大反潜纵深,降低敌潜艇占领武器发射阵位,和提高抗击敌潜射反舰导弹的概率,16DDH及其它各舰所搭载的直升机将在编队外侧巡逻警戒。

原先“八·八舰队”每次用于前导搜索的直升机数量仅为2-3架,如果敌潜艇威胁程度较高或数量较多,一般只能采取遭遇点搜索或扇形搜索,很难保证准确捕捉目标。16DDH服役后,整个护卫队群的直升机数量将由原先的8架增加为22架,在不改变原有数学模型的基础上,未来将可派出6--9架直升机,除了遭遇点搜索或扇形搜索外,还可采取范围更广的圆形搜索,搜索区将扩大3-4倍,发现潜艇的概率也随之大幅上升。

当编队发现敌人潜艇征候与敌潜艇遭遇时,“·八舰队”将会立即抽调部分兵力组成搜索攻击小队实施反潜搜索,另一部分舰只继续护卫船队前进,或者船队停止前进,除留少数警戒兵力外,其余兵力迅速驶往目标区搜索攻击,并召唤附近海区的反潜飞机临空支援。

当反潜飞机发现可疑目标时,立即投放声纳浮标,对其跟踪搜索、识别定位和攻击。在向编队报告情况的同时,召唤附近海区的水面反潜舰艇实施联合反潜。在反潜兵力实施反潜搜索时,船队可依据敌情采取规避措施(如转向、变速或改走备用航线等)。当判定目标被击沉或消失时,攻击兵力迅速返回原阵位,继续护卫船队航行。

16DDH服役后,整个“八·八舰队”直升机数量高达22架,同时由于直升机的反应速度要高于水面舰艇,而1架直升机难以有效跟踪常规动力潜艇,2架直升机难以跟踪核动力潜艇,且2架以下的直升机难以占据有力的攻潜态势并获取较高毁伤概率,因此编队仍然将以3架反潜直升机为1个作战单元,但届时将派出数量最多可达3个机队共9架直升机前往目标区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对水面舰艇的需求,可以确保护航船队的安全。

主动:区域护航反潜

伴随护航虽是一种有效的护航手段,但终究是被动的防御性护航而且需要庞大的兵力。因此,在大量装备反潜巡逻机和载机驱逐舰,尤其是金刚级(包括改进型)驱逐舰的服役基本上解决了防空问题后,日本海上自卫队即开始着手加强区域护航作战能力。

一般情况下,区域护航反潜主要由反潜巡逻机与潜艇配合“八·八舰队”实施。潜艇通常设置固定的巡逻区,建立水下反潜幕,主要负责重点海区的水下反潜和巡逻控制,巡逻机则充分发挥速度快、机动性好、控制范围大的特点,负责对敌潜艇可能活动的海区和航线密集海域实施广域扫荡。“八·八舰队”则组成反潜突击群,负责对航线所经海域的海权控制和机动反潜。

在区域护航作战中,日本海上自卫队特别重视充分发挥现有的固定水下声监测设备、反潜巡逻机、反潜直升机、潜艇和水面舰艇的综合作战能力,充分利用岛链、海峡、水道等地形,建立有效的反潜封锁屏障。一旦发现敌情,以高速数据链联通调动相关反潜体系,迅速集中附近海

区的海空兵力协同作战,以确保敌方兵力不能进入舰船航行医,从而保障海一交通线安全。

16DDH服役后,虽然不会对现有区域护航作战战法构成颠覆。但是技术手段的改进在很大程度上将会改变具体战术运用。由于反潜直升机数量剧增,因此“八·八舰队”可根据作战需要灵活编组,同时避免了大范围搜潜时兵力捉襟见肘的窘境。比如将22架直升机分成3个机群,每个机群2支机队,每机队3架飞机,同时留有4架直升机作预留兵力,可以进行3个方向上的数次连续扇形搜索,或者1个方向上的反复高强度圆形搜索,提高整体搜潜攻潜能力。

如果反潜区域较大,则将整个编队作为一个整体检查搜索,也可将编队划分为2-3个小队,甚至给每艘舰艇指定区域,按区域进行网格坐标式搜查。若没有发现可疑目标,则在反潜区域外建立巡逻线,防止敌潜艇渗入。如果反潜区域不大,且护航目标较为重要,则应以16DDH为主派出直升机检查搜索区域,其余舰艇于反潜区域外建立巡逻线。

麻雀的内部结构微调

日本海上自卫队的“八·八舰队”是各国海军中最为典型的、以非航母水面舰艇为主的海上舰艇编队,具有相对固定的结构。目前其基本编成是1艘白根级驱逐舰;金刚级防空驱逐舰或旗风级、太刀风级防空导弹驱逐舰1艘;村雨级、高波级、朝雾级多用途驱逐舰共6艘。整个“八·八舰队”的专用防空、反潜、多用途战舰的比例为1比1比6,其中多用途驱逐舰主要也是承担反潜任务,因此反潜作战兵力所占比重达到7/8,结构相对失衡。

随着以16DDH直升机驱逐舰和爱宕级(金刚改进型)防空驱逐舰的建成服役,新型护卫舰队典型的战术队形应为:金刚级防牵驱逐舰居前,16DDH直升机驱逐舰任指挥舰居中,5艘多用途驱逐舰呈扇形配置在左右两侧,1艘爱宕级防空驱逐舰殿后,舰与舰之间距离保持20链,以保证舰载声纳可靠发现敌潜艇。

16DDH服役后,虽然反潜作战兵力所占比重仍然占到3/4,但是整个编队的搜潜攻潜将主要由反潜直升机担负,多用途驱逐舰则使用拖曳阵列声纳进行目标初步搜索和概略判别,这样水面舰艇的反潜作战压力大大减少,可以有效执行其他诸如反舰、近程防空等作战任务,应对更加激烈的海空对抗。

警惕“鼠”还是警惕“猫”

2008年3月26日,日本防卫省智库防卫研究所发布了一份题为《东亚战略概览2008》的,年度报告。该报告着重分析了日本周边的安保环境。报告认为,“中国最早可能于2010年建成航母”,中国海军战略正从面向日本列岛、台湾和菲律宾一线的第一岛链以内海域的“近海防御”,转向包括印度洋在内的“远海防御”。报告中特别强调中国潜艇部队近年来日益壮大,俄罗斯向中国已交付多艘基洛级潜艇,令日本“寝食不安”。

这种被美国海军点名警告“具有极高危险性”的潜艇噪音非常小,号称“大洋黑洞”。目前,除了美国特有的超低频声纳和水下声纳基阵之外,几乎难有其他手段探测到它的行踪。日本防卫省认为,如果不在大陆架浅水区寻找到基洛级潜艇的方位,一旦这种潜艇进入浩瀚的太平洋,再想搜寻将根本无从下手。

同时,在这份报告中日本防卫省还指出中国自身设计的宋级和元级常规潜艇正在批量建造,再加上093和094型新一代核潜艇,“水下作战力量已经远超日本”。防卫省认为,以目前日本护卫舰队的实力,应对数量庞大且技术不断提升的周边潜艇威胁已经力不从心了。

16DDH型直升机驱逐舰的陆续服役,以及更加先进的19DD多用途驱逐舰的研制,将极大地改善目前日本护卫舰队的作战能力。但即便如此,要想以4个护卫队群去直接挑战数十艘先进常规潜艇,甚至是技术更加先进的核潜艇,难度将是相当大的。因此,日本海上自卫队将主要把以16DDH为核心的护卫队群分置在几个关键水道,以单位海域上的反潜兵力密度覆盖来达成战略上封锁潜在对手的企图。

英语中动结构:典型非典型 第3篇

关键词:典型英语,非典型英语,中动结构

英语中中动结构特征主要包括家族相似或原型特征,而其中具有原型特征的中动结构则被称之为典型中动结构,而具有家族相似特征的中动结构则被称之为非典型中动结构。 本文整合了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成果,简要总结和梳理一下典型和非典型英语中动结构的相关内容。

一、英语中动结构简析

英语中动结构的基本特征分为句法特征与语义特征两种。其中英语中动结构句法特征为非事件性与描述性,故而中动词不像其他动词能够于时态上导致句子形式变化。英语中动结构语义特征为:主语非施事性、施事隐含和非事件性相关。其中主语非施事性相关指的是受事主语允许出现受事外如处所和工具类似的角色主语;施事隐含相关指的是语义层面上中动句中的谓语动词在逻辑上存在一个事件主语(施事角色),而在实际的句法上又不予体现。通常认为,该施事角色并没有具体指代,而是指向不确定的施事角色;非事件性相关,多数学者赞同EMC具备非事件性特征,简单而言,就是说中动句只表示状态和属性,而不表示事件,故而中动词没有形态上的变化,类似表状态的动词都不能在祈使句与现在进行时中使用。

二、典型英语的中动结构

典型英语的中动结构语义类型探析:基于表达语义范畴而言,典型英语中的中动结构主要分为两大类型,其分别是便捷性或事件易发生中动句和事物适意性中动句两类。该类中动结构在实践应用中其语用意义具有评价功能。

1.类型一:便捷性或事物易发性中动句。该类型的中动句,在典型英语表达中通常采用with no trouble、without any difficulty、effortlessly、easily等修辞词汇,而使用该类修辞的中动句是最为典型的中动句,因此很有必要从该类中动句开始来解析英语中动结构。

(1)Handle apricots gently because these fragile fruits bruise easily.

(2)Watch carefully because nuts burn easily.

(3)A good tent puts up in less than six minutes.

其中例句(1)和(2)中easily都表示便捷性,(3)中in less意思是不足什么什么,在句子中也表达了便捷性。

2.类型二:事物适意性中动句。该中动句主要用来表达某事物使用和操作的适意性,也可以说是灵便性或舒适性。该中动句中常用副词主要包括smithlty、comfortably、well等。

(1)The pack handles comfortably.

(2)These QRs close smoothly and firmly if you keep the pivot points lub ed.

其中例句(1)中comfortably表示舒服的,在句子中则在表达施事适意性中的舒适度,smoothly和firmly表示平稳和牢固的,也在表达某事物操作的适意性。

三、非典型英语中动结构

在认知语言学中认为语言是边界模糊且难以界定清楚的,简单而言,就是说语言本身没有所谓的共同特征和同质性。自然语言的使用者是人类,但并不独属于人类,也即自然语言有其特定的规律,而非单纯作为人类语言工具存在。 其特征主要为:范畴成员基本都有原型和家族相仿性特征, 简单而言就是成员拥有典型性特征。具有典型性特征成员还具有典型特征逐步衰减的趋势,也就是说,该典型特征成员存在于典型和边缘典型特征之间,是具有较宽范围的成员区间。具体到英语中动结构中,该特征依然存在,因此英语中动结构定义大致也可以进行这样粗略定义的。

在设计特点中动句被称之为中动句的原因在于,它本身和适意性及易发性都拥有和句子中动词、主语构成动宾结构的特征。而这种动宾结构特征,则被称之为中动句首要界定属性。第二个共同特征,则是该类型中动句都具有非事件性与通指性。在这两点共同特征之外,该类中动句不适用其他限制条件约束。因为该类句子不以表达实施动作与行为情状为目的,主要以表达主语特性为目的,故而不具有蕴涵施事,对于情景责任发生的归属主语也没有暗示作用。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是,该类句子的设计特点的中动结构在形态上具有自成一体的特征。

在事物适意性与事物便捷性和易发性两种中动句外,还有另外一个大类的中动句,该中动句主要表达事物设计特点,其修饰用语主要为独立结构、介词等复合型修饰用词。

1.Palyset folds up into a storage case with handle for easy carrying.

2.This dress buttons in the back.

其中例句1、2中使用的虽然都是介词短语,例句1使用的独立引用结构,例句2则表示了处所。

非典型猪瘟的防治 第4篇

1 流行特点

发病季节一般以春秋两季居多。发病日龄较小, 主要发生于90日龄以内的仔猪, 特别是30~60日龄的仔猪多见。发病率不高, 占易感猪的10%左右, 死亡率较高, 占发病数的70%左右, 散发流行跳跃式传播, 流行无规律。混合感染和并发症较多。

2 临床症状

猪群发病后一般无典型症状, 流行速度较慢, 发病较为温和。病猪体温升高, 一般稽留在40℃左右, 仔猪出生时基本正常, 10d左右突然发病, 停食, 消瘦, 体况较差, 体温升至40~41℃。精神不振, 大多腹下有轻度淤血, 四肢下部发绀, 呼吸急促, 似流感症状;尾巴干死;粪便呈灰、黄色, 恶臭。发病猪日龄越小, 病死率越高。母猪感染速度较慢, 呈散发, 一般没有临床症状, 属隐性感染, 但可以垂直传播给下一代, 主要表现在妊娠后期流产或死胎, 体温40℃左右, 少食、干燥、皮肤发白, 有的眼结膜充血、流泪, 有浆性鼻汁、尿液黄色, 有部分病猪四肢关节肿大、跛行, 触诊局部有波动感。

3 剖检变化

剖检时很难见到典型猪瘟的特征性病变, 淋巴结水肿是其主要特征, 出血, 切面外翻多汁;肺基本正常, 有少许出血点;脾脏表面有小米粒大小的灰白色坏死结, 边缘现少许暗红色出血性梗死灶;肾脏肿大, 有大小不一的出血点;喉头黏膜及扁桃体有出血点;胃肠黏膜呈卡他性溃症。

4 病因分析

经过实地调查, 发病猪群 (或产仔母猪) 都按免疫程序进行了猪瘟免疫, 经分析造成本病发生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4.1 免疫原因

现在使用的猪瘟疫苗免疫效果很好, 但在运输、保存、稀释、使用过程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降低疫苗的效价而影响免疫的效果。另外免疫操作不规范, 针头过短、过粗等原因, 都会降低免疫效价。

4.2 疾病因素

传染病是引起畜禽免疫力抑制的主要原因, 有些传染病可使动物体对其他病原的易感性增强, 对多种疫苗的免疫应答下降, 甚至导致免疫失效。有些病毒直接侵袭猪的淋巴器官和免疫细胞, 诱导某些细胞因子的释放, 激活抑制性细胞, 从而影响免疫效果。

4.3 药物因素

一般情况下, 使用弱毒疫苗前的一段时间内不得使用抗病毒药物, 对T、B淋巴细胞的转化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从而影响免疫效果。

4.4 饲养管理和饲料质量

现在的猪场饲养密度大, 通风不良, 导致个体免疫力下降。饲料发霉变质, 如黄曲霉等产生毒素抑制免疫应答。

5 防治措施

发现可疑疫情时, 应立即采集全血和病料送检, 以便及时作出准确的诊断。

5.1 确保免疫程序及操作到位

做好猪瘟的免疫注射是预防猪瘟的关键措施。选择正规厂家的疫苗, 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禁止用消毒液消毒针头, 防止打飞针。针对各自猪场的实际情况, 加强抗体监控, 根据母源抗体水平, 制定免疫程序。

5.2 加强饲养管理, 提高猪群抗病能力

要尽可能地采取自繁自养, 防止疫病传入。加强消毒、隔离等措施。控制饲养密度、温度、湿度, 加强通风和光照, 最好建造“阳光猪舍”, 为猪舍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提高猪群的健康水平, 严禁使用霉变饲料, 日粮要达到各种营养均衡。

5.3 注意药物的使用

非典型猪瘟的发病原因 第5篇

1 流行特点

非典型猪瘟多有散发性和地方性特征, 流行速度较慢, 发病较为温和。主要表现为潜伏感染或亚临床感染型 (临床上不表现症状, 但病毒在体内复制繁殖, 长期带毒, 成为猪瘟病毒持续性散播源头, 母猪的潜伏感染危害更为严重) 、垂直感染或胎盘感染型 (临床上表现为母猪繁殖障碍) 、免疫耐受或免疫力低下型 (对疫苗免疫应答差, 甚至多次免疫后抗体水平仍达不到期望保护水平) 。以哺乳仔猪及断奶前后仔猪多发病, 母猪表现繁殖障碍, 该病常与其他疾病如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圆环病毒病、猪伪狂犬病以及传染性胃肠炎等并发或继发。

2 临床症状

2.1 新生仔猪

新生仔猪多于1周龄内发病, 病猪精神沉郁、体弱、吮乳困难、拉黄色糊状稀便, 断而出现死亡;部分病猪在断奶前后有呕吐、震颤症状, 多以死亡转归, 病死率较高;幸存猪亦为僵猪, 无饲养价值。

2.2 断奶仔猪

病猪食欲降低或废绝、精神不振、体温升高 (41℃左右) , 呈稽留热, 衰弱、腹泻, 断而出现死亡, 病死率可达15%左右, 但少见急性死亡, 病程可达1个月以上;多数病猪腹部、四肢末端可见充血或轻度淤血或发绀, 耳朵尤其耳尖充血或发绀明显;部分病猪皮肤可见出血点或紫斑点或坏死痂。

2.3 怀孕母猪

出现流产、早产、死胎、木乃伊胎、弱仔或不发情、不孕等繁殖障碍症状。

3 剖检特点

多数感染非典型猪瘟的病猪出现典型猪瘟病变的示病几率较少, 且病变程度相对较轻, 综合表现为:淋巴结肿大, 但纵切面少见典型猪瘟示病病变的大理石样出血病变;脾脏不肿大, 少见边缘突出性出血性梗死;肾脏不肿胀, 苍白贫血, 表面多有散在且较为陈旧的小出血点, 纵切面可见肾乳头呈点状出血;会厌软骨少见出血;扁桃体充血或出血, 多见点状脓性病灶;膀胱粘膜少见典型猪瘟示病病变的出血点;盲肠与回肠交界附近可见个别雏形溃疡, 病程长的可见钮扣状溃疡;肺多不肿大, 有出血斑点;心脏浆膜和粘膜多有出血斑点;胃浆膜多有出血点, 胃底部黏膜多有充血或出血斑点或溃疡点;胆囊肿大, 胆汁浓稠。

4 诊断要点

根据病猪的免疫与用药情况, 初步判断该病是病毒性疾病, 再根据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症状、剖检病变, 结合病猪无明显呼吸道症状和神经症状等综合分析, 现场初步诊断为非典型猪瘟。采取脾、淋巴结、流产胎儿等病料进行RT-PCR猪瘟诊断试验, 得以确诊。

5 发生原因

5.1 免疫混乱, 免疫程序不科学

免疫程序的关键是排除母源抗体的干扰, 确定合理的首免日龄。有的猪场不结合实际情况, 采用常规免疫程序来进行免疫, 免疫效果不理想, 多种疫苗混合接种免疫, 疫苗间相互干扰, 导致抗原抗体发生中和, 保护抗体水平低下, 致使猪只发病。

5.2 母源抗体的干扰

感染猪瘟的带毒母猪, 病毒能通过胎盘屏障传给不同时期的胚胎, 母猪所产的后代出现木乃伊胎、死胎、弱仔, 其所产的仔猪不但长期带毒易产生免疫耐受, 而且遇到应激易发病。

如果没有给母猪做过猪瘟疫苗 (单联苗、二联苗或三联苗) 免疫, 哺乳期仔猪很可能就出现无名高热、便秘、皮肤发绀、喝脏水、食欲时好时坏及后期下痢的非典型猪瘟变化。

5.3 免疫抑制性疾病

1) 当被免疫猪患有猪繁殖与呼吸道综合征、伪狂犬病、圆环病毒病等疾病时, 机体免疫系统受到破坏, 猪的免疫力下降, 致使机体对猪瘟疫苗的免疫应答下降, 即使接种了猪瘟疫苗, 猪瘟的抗体不能达到需要的水平, 难以起到完全保护作用, 易发生非典型猪瘟。

2) 免疫期间使用免疫抑制药物, 如地塞米松和一些抗菌药物, 可导致免疫抑制;在免疫前后使用抗病毒药物、消毒药物会影响免疫效果, 所以在免疫前后2~3 d最好不要使用药物, 可投喂电解质, 维生素, 以减少应激增强免疫效果。

5.4 疫苗质量不合格

1) 疫苗保存和运输不当。绝大多数的疫苗必须在低温下保存运输, 如猪瘟疫苗应在-15℃条件下保存运输, 并严禁反复冻融。但基层经销售商大多用冰柜0℃保存, 反复冻融现象极其普遍, 疫苗的质量和效价也随之下降。

2) 疫苗稀释液不合格。稀释的比例不当或使用过期的稀释液, 不按疫苗的有效时间来注射, 导致免疫失败。

5.5 免疫技术不规范

1) 器械消毒不严。当注射器消毒不严遇到猪瘟潜伏期的猪只, 不但使注射器和针头带毒, 而且会造成整瓶稀释液或疫苗污染而使猪只带毒感染。

2) 免疫接种剂量不足。要选择合适的针头注射, 如果针头短而粗, 针孔大而浅的话, 疫苗注射在皮下脂肪层中, 影响机体对疫苗的吸收, 同时造成疫苗从针孔中向外流出, 减少有效疫苗剂量, 进入机体的抗原量不能刺激机体产生足够的抗体而获得免疫。

3) 消毒药品使用不当。注射疫苗时, 只用碘酊做局部消毒而不用酒精脱碘, 或碘酊使用过多、碘酊未干就急于注射疫苗, 使碘酊接触疫苗, 造成疫苗失活, 效价降低, 失去免疫效力。

5.6 饲养管理不规范

1) 病毒感染。一般情况下, 接种猪瘟疫苗后14 d才能产生免疫应答, 而在这段时间之内机体抗体没有产生或抗体效价较低, 如果此时猪场病毒污染严重, 对发病猪或病死猪处理不当, 暴露在强毒包围的环境中, 感染率极高;作为群体免疫应答的生物, 即使是频繁接种猪瘟疫苗, 免疫也不可能产生100%保护率, 因为群体中个体的免疫应答水平存在差异, 当强毒感染猪群后, 少数免疫不确实的个体就可能出现非典型猪瘟。

2) 营养不足。猪是通过摄取饲料中的营养物质来维持机体代谢和生长发育的。当营养物质缺乏时, 由于可造成机体抵抗力不同程度的下降, 影响抗体的产生和吞噬细胞的功能, 容易导致发病。通过提高猪群的蛋白质、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等水平, 提高饲料的质量, 提高断奶猪的采食量, 每天供给猪足够的饮水, 以提高猪群对其它病原体的抵抗力, 从而降低继发感染的发生率。猪体缺乏维生素E、维生素A和锌、铁、硒等微量元素, 或接种时患有某种疾病, 均会降低机体的免疫力, 可使猪只发病。

3) 饲料发霉变质。霉变饲料含有各种霉菌毒素, 可引起肝细胞的变性或坏死, 淋巴结出血水肿, 严重破坏机体免疫器官, 造成机体的免疫抑制。

4) 消毒防疫意识淡薄, 防疫措施形同虚设。控制猪瘟的流行, 预防接种固然是主要途径, 但也不能忽视综合性防治措施。农村养殖户普遍缺乏相关知识, 往往不对发病猪进行隔离封锁;有的将病死猪随意抛弃, 污染环境, 加快了病原的传播;还有的发病猪死后, 对周围环境和猪圈不进行消毒处理就引进新购入的猪, 结果把病毒传染给新购入的猪, 产生恶性循环。

5) 应激的发生。在仔猪断奶的时候换料和改变饲养环境, 使仔猪发生应激反应。应避免不必要的转群调栏, 改变饲料要逐渐进行。

6) 不实行自繁自养。从外地购进的仔猪, 由于未能了解此猪种健康的背景, 补种疫苗带有盲目性, 有可能造成该接种的时候不接种, 没必要的时候重复接种, 人为的减少或延长免疫间隔时间, 如果此时仔猪不幸感染猪瘟病毒, 就会表现出非典型猪瘟。

由于非典型猪瘟没有典型猪瘟的典型性, 所以要结合流行特点、临床症状、剖检病变等方面来诊断, 否则会造成误诊, 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引起猪只发生非典型猪瘟的主要原因是免疫混乱、免疫抑制性疾病、母源抗体的干扰及饲养管理, 所以应综合防制非典型猪瘟。对非典型猪瘟的发生和存在应有正确而充分的认识, 因它是由于机体免疫方面的问题及环境卫生引起的, 所以, 要有效的控制非典型猪瘟, 一定要理清思路, 提高对健康养殖的认识, 改善养殖环境, 优化养殖模式, 加强饲养管理, 制定切合实际的免疫方案, 尽量排除造成免疫抑制的因素, 及时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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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性猪瘟的诊断 第6篇

标准的实验室诊断程序是防控非典型性猪瘟的重要手段之一, 实验室诊断方法主要包括病毒及病毒抗原的检测和血清学检测两个方面。此诊断报告在实验室诊断中采用了猪瘟直接免疫荧光抗体试验和夹心ELISA的方法。

1 发病情况

2007年9月, 兰州市郊某中型猪场发生以主要感染1月龄以内仔猪的病例, 并在猪群中迅速传播。仔猪感染率为37.5%, 病死率达100%。发病仔猪达5~7头/窝, 多数发病仔猪呈急性经过 (一周之内) , 最终死亡。使用抗生素等药物或其它治疗方法, 均不见效果。

2 流行病学调查

该猪场主要以圈养式为主, 采取自繁自养的养殖方式。猪场圈舍设计、布局及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场内每周消毒一次, 保温较好, 但通风条件较差。猪场每年在春秋来临之季分别对猪群进行猪瘟、猪肺疫、口蹄疫等疫苗程序免疫。在发现此病后, 工作人员对猪场病猪、疑似感染猪进行隔离, 且每天进行严格消毒, 对未感染仔猪和母猪进行紧急疫苗接种 (猪瘟﹑猪肺疫﹑口蹄疫和猪呼吸与繁殖障碍疫苗) 和抗生素治疗。

3 临床症状

本次发病仔猪病程大致可划分为三期:早期表现为食欲略有下降, 身体消瘦、被毛粗乱, 精神萎顿;中期以上症状有所恢复, 发病仔猪腹下、鼻端、耳根和四肢内侧等部位出现针尖大小的出血点, 体温略有升高。两眼或单眼有结膜炎, 有多量黏液—脓性分泌物, 严重时眼睑完全被封。食欲正常, 没有便秘或腹泻等症状;病程后期 (3~5 d后) 原先出现红疹区的部位大面积起皮, 鼻端有溃烂现象, 四肢皮肤发绀, 耳朵、尾巴发生干性坏疽, 体温先是略有升高, 而后正常;表现为精神不振, 呆滞, 食欲减少, 进而停食, 突然死亡。母猪不表现明显的临床症状。

4 剖检变化

病死仔猪尸体剖检可见下颌淋巴结、腮下淋巴结、支气管淋巴结和肠系膜淋巴结周边都有肉眼几乎不可见的针尖大小出血点, 切面呈大理石样。扁桃体肿胀;肺脏、脾脏、胰脏、心房有不同程度的出血点;肾脏苍白, 也有针头大小出血点;胆汁为黄色, 呈糊状;小肠及其浆膜上有充血、出血;小肠内容物比正常略有干燥。仔猪肋骨肋软骨交界出现一条白线, 附近有出血带。

5 实验室诊断

5.1 猪瘟直接免疫荧光抗体试验

剖检病死仔猪, 取其扁桃体、肾脏、淋巴结等组织。速冻1 min后, 进行冰冻切片, 厚度为6 μm, 切片展贴于洁净载玻片上;经丙酮固定15 min后, 用PBS缓冲液漂洗, 自然风干;用猪瘟、猪细小病毒、猪病毒性腹泻的三价荧光抗体 (购自中国兽药检察所) 滴加于切片表面, 于37℃下作用0.5 h后, 轻漂洗, 自然干燥;封固盖片, 镜检。于荧光显微镜视野中, 可见组织上皮细胞浆内呈现黄色、绿色或黄绿色, 细胞核不着色, 细胞轮廓分明, 为猪瘟病毒感染阳性。

5.2 夹心ELISA

5.2.1 材料与方法:

猪瘟抗原诊断试剂盒 (购于美国IDEXX公司) ;已包被96孔微量滴定板;Sunrise酶标仪;Varian Cary50紫外分光光度计;超速离心机等;随机抽取5头患病仔猪的肝、脾、肾、淋巴结和血液;夹心ELISA诊断方法操作步骤见试剂盒说明书。

5.2.2 原理﹑计算及判定依据:

能与猪瘟病毒结合的多克隆血清 (包被反应板) 加待检样品, 充分结合后按先后顺序分别加猪瘟病毒特异性单抗、酶标抗体和底物, 最后观察颜色变化。在单一波长450 nm或双波长450 nm和620 nm处用Sunrise酶标仪测定各反应孔的OD值并计算结果。

计算:Corrected OD = Sample OD- Neg.control OD。

判定依据:为了确保试验的有效性, 阳性对照的平均OD值要大于0.500, 阴性对照的平均OD值要低于阳性对照的平均OD值的20%。

样品的修正吸光光度值大于0.300, 则为阳性;样品的修正吸光光度值小于0.200, 则为阴性;样品的修正吸光光度值介于0.200和0.300之间, 判定为可疑。

5.2.3 夹心ELISA诊断结果:

根据夹心ELISA的操作步骤, 得出OD值, 见表1。

实验有效性判定。阳性对照OD值0.803 > 0.5;阴性对照OD值0.091 < 0.803×20﹪ = 0.160 6。

故该试验有效。

判定样品修正值见表2。

由以上结果得出所检测病猪的肝脏、脾脏、肾脏、淋巴结、血液样品均为阳性, 即其肝脏、脾脏、肾脏、淋巴结、血液中猪瘟抗原阳性。

故实验室确诊此次病患流行为由CSFV引起的非典型性猪瘟。

6 讨论

CSF是猪的一种高度接触性传染病, 该传染病可分为急性、亚急性、慢性、非典型性和不明显型。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 临床症状不典型且病程变长的非典型性猪瘟成为该病的主要发生形式, 持续感染普遍存在, 疫苗的预防效果明显下降, 给本病的防制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和障碍。一般认为是猪感染了CSFV变异毒株后发生非典型性猪瘟, 这种变异毒株是在免疫压力下出现的毒力变异毒株。

6.1 病因

猪瘟病毒只有毒力强弱之分。当CSFV低毒株感染妊娠母猪时, 起初常不被发觉, 但病毒可侵袭子宫中的胎儿, 分娩时排出大量CSFV。在此次病例中, 虽没有产死胎和弱仔的现象。但据报道这种先天性感染的仔猪虽出生时正常, 保持健康, 几个月后会发病, 并且在此期间可作为病毒散布的持续感染来源而很难被辨认出来。

由于CSFV的某些毒株毒力性状不稳定, 通过猪体一代或多代后可使毒力增强, 所以很有可能使仔猪发病提前, 从而使发病期提前在一个月内。

针对本次病情, 调查得知, 该场场主所选用的猪瘟兔化弱毒疫苗购自于当地兽医防疫站。该苗虽然具有高度安全性和优良的免疫原性, 但由于以往评价疫苗免疫效果及制定免疫标准通常是以防止临床感染为标准。应用这一标准时, 常有部分猪免疫后, 抗体水平不能防止亚临床感染。尤其是亚临床感染的妊娠母猪, 虽无明显症状, 但却是CSFV的主要宿主, 不仅可以通过垂直传播传给仔猪, 并且可以通过公种猪对其它母猪进行水平传播, 从而将该病蔓延至整个猪场。

另外, 笔者认为, 养殖场户的免疫程序不合理导致了疫苗免疫合格率不高。 场主于仔猪20日龄以后才开始接种猪瘟疫苗, 而母猪乳中的母源抗体在产后15 d已开始下降, 期间出现一个猪瘟免疫空白期, 这对一个被CSFV污染的猪场是很危险的。

仔猪出生后注射了一系列的保健针、防疫针 (猪瘟﹑猪肺疫﹑口蹄疫和猪呼吸与繁殖障碍疫苗) , 从而使得仔猪应激太频繁, 很可能减弱仔猪产生抗体的机能, 降低预防接种的效果。

据场主介绍, 由于当时注射疫苗针头不足, 某些猪共同使用一个针头。该操作很容易将CSFV带入其它健康猪体内, 造成此病的快速蔓延。

在发生此病后, 场主采用了紧急接种和抗生素治疗相结合的策略。然而, 一般情况下, 使用弱毒疫苗前后一段时间, 不应使用抗菌药物。研究证明, 链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四环素、糖皮质激素等药物或对动物体内抗体的形成有抑制作用, 或对T、B 淋巴细胞的转化有明显抑制作用, 从而影响免疫效果。因此, 在免疫前后, 不可使用抗生素药物。

发病猪场位于市郊, 但场舍的通风设施不佳。其次, 饲料营养的合理调配也至关重要。该养猪场的饲料是从外地买回原料后自行配制, 饲草较单一, 应注意调剂的使用, 多加入青绿多汁饲料和骨粉等, 增加胡萝卜素和钙磷物质的含量, 以满足猪只的营养需要。

6.2 实验室诊断

猪瘟荧光抗体染色技术检测细胞内的病毒。它具有检测时间短、操作简便、结果直观、准确率高等特点。目前, 许多国家和地区已将该法作为执行消灭猪瘟规划的法定诊断方法, 也是我国实验室诊断猪瘟病毒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主要用于检测病毒抗原, 也可检测抗体。该技术的关键是制备高效价的高免疫血清, 从中提取IgG, 进行免疫荧光标记。

夹心ELISA具有灵敏性高、特异性强的优点, 目前已成为我国诊断CSFV最常用的诊断方法。然而由于该操作时间较长 (2 d) , 有时可能会延误猪场对该病的防治。目前, IDEXX公司生产的Herdchek猪瘟抗体ELISA试剂盒有快速和过夜两种模式, 快速模式3 h内出结果, 充分弥补了中和试验的不足之处。

6.3 防治措施

防治本病需坚持“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加强饲养管理, 健全防疫卫生制度, 严格执行卫生预防措施, 定期消毒, 严防病原传入;购买质量可靠的疫苗, 防止疫苗失效;防疫注射做到头头免疫。针对此次病例的特点, 笔者提几点综合防止措施。

净化猪场, 开展猪瘟的抗体检测, 及时检出低抗体的病猪, 淘汰隐性感染的母猪。通过免疫检测, 还能为制订合理的免疫程序提供可靠的依据。目前检测猪瘟抗体的方法很多, 常用的有ELISA 法和间接血凝法等。保证空怀母猪母源抗体不低于1∶64, 分娩母猪不低于1∶32。

规范免疫接种操作规程, 建立合理的免疫程序, 制定免疫程序的关键是如何排除母源抗体干扰, 确定合适的首免日龄。一般认为母源抗体效价降到1∶4~8 时是猪瘟疫苗首免的最佳时期。同时加大剂量亦可中和一定的母源抗体。可供参考的免疫剂量为:种猪4~5 头份;仔猪2~3 头份;仔猪母源抗体在1∶32 以上时, 以4头份疫苗剂量的免疫效果最佳。

其次, 猪场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自己的免疫程序。一般根据抗体的水平进行免疫注射。不能测抗体则可参考以下免疫方法:仔猪在20~25 日龄用猪瘟活苗进行首免, 每头仔猪接种2头份;60~70日龄用猪瘟活苗进行二免, 每头接种3~4头份;种猪在200~220日龄用猪瘟活苗进行三免, 接种4~6头份。种用成年公猪每年补防2次, 每次接种4~6头份。经产母猪在断奶时或配种前补防1次。

发现可疑疫情, 立即采集病料, 送至有关单位作抗体和抗原的检测。测定抗体水平是为本场建立合理的免疫程序提供科学的依据, 而测定抗原才可以发现病原, 确诊疾病。一旦确诊存在非典型猪瘟, 应立即对易感猪进行检疫, 并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体温高达41℃以上, 呼吸极度困难 (数种病并发感染) 为重病猪, 治疗无望应立即淘汰。二是体温略高, 约40℃左右, 全身体况尚好, 可用大剂量猪瘟活疫苗 (10~15 头份) 1次注射。继而用抗生素或磺胺类药物及维生素C肌肉注射, 以防继发细菌感染。三是体质健壮健康良好的仔猪为假定健康猪, 立即用5 头份猪瘟活疫苗补防1次。

非典型新城疫诊治一例 第7篇

1 病例介绍

2008年11月16日, 泰安宁阳县的一养殖户来山东农业大学兽医院給鸡就诊, 饲养蛋鸡4 000只, 日龄200 d, 40 d前饮了IV系新城疫疫苗, 3 d以前鸡群出现精神差, 采食下降, 产蛋率下降, 软壳蛋畸形蛋增多, 有轻微的呼吸道症状, 粪便比以前稀, 颜色未见异常, 尚未出现鸡的死亡。

2 剖检症状

病鸡见于粘膜卡他性炎症, 喉头和气管粘膜充血, 并不严重, 腺胃肿大比较明显, 内含有气体和粘液, 腺胃乳头及交界处均未见出血, 十二指肠后段淋巴滤泡肿涨, 卵泡充血, 输卵管卡他性炎。其他器官未出现病变。

3 诊断及诊断依据

诊断为非典型新城疫, 主要依据为腺胃肿大明显, 内含气体和粘液, 淋巴滤泡肿大 (示病症状) , 还出现呼吸道症状和排稀便。另外不排除混合感染大肠杆菌病, 以新城疫为主。出现的非典型鸡新城疫症状是免疫效果与病毒毒力抗争的结果。

4 治疗原则

病毒性疾病没有特效药, 关键靠预防免疫, 增强动物的抗病能力。出现病毒性疾病之后也要用抗生素防止继发细菌性疾病。IV系疫苗可以刺激机体产生干扰素, 组织抗原性也好, 点眼滴鼻产生抗体快 (靠近哈德氏腺) 。为防止疫苗刺激粘膜, 使抵抗力降低, 诱发喉炎等呼吸道病, 可提前用抗革兰氏阳性菌的抗生素。另外, 除禽流感用金刚烷胺效果较好外, 对病毒病特别是慢性非典型的, 中药是不错的解决方案。

5 防治措施

用IV系苗点眼或滴鼻或立即IV系苗饮水 (加脱脂牛奶效果更好) , 并在饲料中添加电解多维、广谱抗生素等。

除用IV系外, 可以紧急接种I系, 剂量增加1~3倍, 接种后3~4 d产生免疫力, 7~10 d后病情得以消除。同时注意加抗生素预防继发感染。

非典型劳动关系 第8篇

(一) 叙事结构:线性叙事

线性叙事作为一种经典的叙事结构在电影中有着丰富的体现, 与板块结构、套层结构、时空交错结构相比, 是一种不十分复杂却非常经典的一种结构。而这种叙事结构的特征则体现为“单一时间向度、因果逻辑、完整的叙事结构 (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 以及时空统一连续性的幻觉” (游飞) 【1】具体到悬疑电影中, 线性结构有助于观众梳理错综复杂的剧情, 同时时空连续性的幻觉也可以使观众更加投入剧情, 加强悬疑的效果。在希区柯克的电影中, 线性结构被大量运用, 希区柯克最为世人熟知的作品几乎都采用了这一结构。例如《三十九级台阶》中主人公汉纳一路逃亡最后成功组织国家机密外流, 再比如《辣手摧花》中随着时间和剧情的推进, 查理舅舅是杀人凶手这一事实逐渐被揭露等等。

(二) 叙事法则:好莱坞经典叙事法则

1.“红鲱鱼法则”

“红鲱鱼法则”的含义是电影中出现误导观众思路的诱饵, 在电影和推理小说中是一种常见的叙事法则。希区柯克在与特吕弗的谈话中提到, “在影片放映到三分之一的地方就杀死女明星, 这不合惯例。我呢, 就特意把她杀死, 因为这样一来谋杀就更出乎意料。”【2】

在悬疑电影中, 如果观众能够先于剧中人物或剧情了解故事的走向, 那么观影的快感就会受到影响, 而运用“红鲱鱼法则”, 希区柯克在电影中达到了控制观众、引领观众的理想效果。

2. 预叙法

预叙法是指“在某事发生之前便预示了它的某些方面。”【3】

预叙法在希区柯克的电影中体现在如下方面, 首先是对人物性格的暗示。在《惊魂记》中, 诺曼刚开始出现时是一个热情亲和的形象, 他热心得招呼Marion还邀请女主人公与他一起用餐。而其实诺曼是个有恋母情结和精神分裂症的精神病患者, 随后他在浴室中杀害了Marion。在凶杀发生之前, 导演就已经向我们暗示了诺曼的病态。当Marion走进诺曼的房间中, 看到了许多鸟类标本, 诺曼解释说他很喜欢标本。事实上, 诺曼一直对自己亲手杀死的母亲心怀愧疚, 所以他把母亲的尸体从坟墓中发掘出来, 在骷髅内装上稻草, 把母亲也做成了标本。而诺曼的恋母情结在这一段落中也有体现, 诺曼告诉Marion, 他认为“一个男孩儿最好的朋友就是他的母亲”, 诺曼对他的母亲确实怀有非常深切的情谊, 以至于最终有了代表母亲的分裂人格。

对人物性格暗示之外, 预叙法在希区柯克的电影中还表现为对一些细节的处理上。比如《39级台阶》这部充满强烈戏剧性的电影。男主人公汉纳因为被人误会是杀人凶手而踏上逃亡之路, 中途来到一家农舍, 农妇把自己丈夫每周做礼拜穿的大衣送给了汉纳, 汉纳在之后遭受枪击而免于一死正是因为大衣口袋中装着一本《圣经》为汉纳挡了子弹。

二、非类型化叙事

希区柯克的电影在体现与同时代好莱坞电影或同类型影片的共同之处外, 同样也有许多个性化的叙事内容。

(一) 将心理学运用于电影中

希区柯克关注弗洛伊德的学说主要表现在三部分, 偷窥、性变态和犯罪。 (赵琳燕) 【4】

希区柯克电影与心理学之间的联系被学者关注最多的当属精神分析学说。希区柯克的许多电影都与精神分析学说相关, 联系最紧密的例如《精神病患者》。这是一部与恋母情结有关的电影。影片中的贝茨·诺曼有着严重的恋母情结, 虽然母亲固执又霸道, 但是诺曼对母亲却怀有非常深厚的感情。即使在母亲的形象坍塌, 自己亲手杀了母亲后, 心怀愧疚的诺曼也把母亲的尸体挖出来, 填充稻草, 并自己分裂出第二人格造成母亲依然活着的假象。这种矛盾的心情导致了诺曼的精神分裂, 在珍妮特·李饰演的年轻女人来到贝茨旅馆后, 诺曼的第二人格—母亲出于对儿子爱慕年轻女子的嫉妒, 冲进浴室杀害了马连娜。而“杀父娶母”的俄狄浦斯情结在弗洛伊德的著作中有非常详细的阐释。也有学者认为“罪恶感的转移”是希区柯克电影世界的核心母题。【5】在这部电影中, 诺曼毫无疑问是杀死Marion的凶手, 但是从精神或者心理学的层面讲, 犯下杀人罪行的确实诺曼分裂出的人格—母亲, 这样一来其实诺曼又变成了无辜者。

(二) 关注人物命运而非真凶是谁

希区柯克认为, “神秘往往不包括悬念。例如在Whodnit (推理小说) 里, 悬念是不存在的, 而只有一种知性上的疑问。所以他只能引起一种缺乏激情的好奇, 而激情正是悬念观所必不可少的元素。”

在《辣手摧花》之中, 在故事发展到大概前三分之一处时, 外甥女查理已经被告知查理舅舅就是连续杀害多名有钱寡妇的杀人凶手, 随后的剧情不再是对杀人凶手的追问上, 而是两个查理的博弈上。外甥女查理希望查理舅舅离开小镇, 而坚信自己不会被告发的查理舅舅不仅拒绝离开, 还不停找机会杀查理灭口。在先后设计的楼梯断裂和将查理关在车库都失败后, 外甥女查理通过找到作为查理舅舅杀人罪证的钻石戒指反败为胜, 逼走了查理舅舅。整个故事的戏剧性和张力不在于追踪连续杀死寡妇的凶手, 而在于两个查理之间的斗智斗勇上。

摘要:希区柯克作为经历好莱坞三四十年代的黄金时代和新好莱坞两段重要时期的亲历者, 其电影作品在叙事上也兼具好莱坞经典叙事特征和作为“电影作者”的个人化风格。本文以上述两个方面的特征为坐标对希区柯克的电影叙事艺术进行分析解读。

关键词:好莱坞经典叙事,电影叙事

参考文献

[1]游飞.电影叙事结构:线性与逻辑[J], 北京电影学院学报.2010.4

[2]特吕弗.希区柯克与特吕弗对话录[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3]贝纳德·迪克.电影的剖析[M].圣马丁出版社, 1977

[4]赵琳燕.[J].影视评论.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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