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和预防腐败

2024-05-15

惩治和预防腐败(精选11篇)

惩治和预防腐败 第1篇

1 司法腐败的主体、方式和时空范围

1.1 司法腐败的主体是司法人员

司法腐败是司法活动中的各种腐败行为和现象, 是司法机构和司法人员利用司法权谋取或者保护不正当的私人利益、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 以及实现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不难看出能够实施司法腐败行为的主体只能是具有司法权的司法机构和司法人员。因为司法机构是国家的公权利机构, 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 法律无法追究这种机构主体的法律责任, 而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主体中也没有这类主体的规定。因而承担责任的主体是机构中从事腐败行为的司法人员, 所以司法腐败主体只能是司法人员因为只有司法人员手中才有司法权才有可能在运用司法权过程中违纪、违法, 才会有搞司法腐败的前提条件。在我国的司法体制当中, 司法活动包括依法追究刑事犯罪的刑事诉讼活动和民事以及行政诉讼活动。而在这些活动当中司法权的行使者包括法官, 检查官, 以及从事侦查活动和执行逮捕的公安、安全、海关侦察人员。这些人员在履行司法职权过程中的腐败才属于司法腐败, 而与司法权行使无关的行为不属于司法腐败。而只有这些主体才能成为司法腐败的主体。

1.2 司法腐败的方式是司法人员违法违规运用司法权

司法腐败是把本应该依法行使的司法权附加上了不应该有的条件。由于追求非法而恶性的目标从而让公正的司法权背离了它应该去的方向, 形成了司法权的不当和违法运用, 往往让公正保障者变成了不公正的维护者。司法权本来是国家权利无偿为社会公众进行服务的, 而极少数司法人员却把其当成了谋取私利和保障非法利益的工具。因而司法腐败的方式其实质就是不合法律程序运用司法权的行为。通常主要表现为如下:一是包庇犯罪, 逃避制裁。二是降格处理, 以罚代刑。三是利益驱动, 玩忽职守。四是滥用职权, 刑讯逼供。五是重罪轻判、适用缓刑过于随意。六是不依法执行刑罚。而这些行为大都是司法人员以获得相关当事人的非常利益为目的。

1.3 司法腐败的时空范围是司法人员行使司法权的整个过程

司法腐败是司法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腐败[2]。实施这种违法行为是在启动司法程序过程中, 也就是在从事司法公务活动当中。法律对司法腐败行为预防和惩治只能限于从事司法活动的时空范围。而不应该是工作以外的个人生活当中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有义务在其工作的时空范围内坚守工作职责, 履行法律义务, 法律和制度应该对其行使司法权作出严格要求。而至于工作之外应该属于个人私生活的范围。因为司法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以后有权利去追求法律允许的个人生活, 有从事一个公民应该有的社交活动的权利, 也有追求个性化生活的自由。

2 司法腐败的成因分析

2.1 监督缺失是造成司法腐败的重要原因

一是权力监督缺乏力度。根据我们宪法规定, 人大对司法的权力监督的形式限于司法机关向同级人大汇报工作和同级人大对个案进行监督。而这种监督往往起不到切实的监督作用。面对来势汹汹的腐败现象而言, 这种监督明显缺少力度。二是法律监督难以凑效。检察权对司法法律监督因体制架构的特点和实质很难发挥作用。试想检察机关的公诉行为一方面要由法院做出最终评判, 而同时检察机关又要去监督这个最终的权威者, 这本身就非常困难。三是舆论监督软弱虚化。这些年来新闻舆论特别是网络切实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引起司法机关本身高度重视, 也起到一定的作用, 但是因为舆论要受制于权利的制约而让舆论监督受到很大的限制, 所以很多法律上本来能够公开的事项往往会被权力所压制, 从而使这种大众传媒难以更好地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2.2 熟人社会浓厚的人情意识是造成司法腐败的文化土壤

中华民族是重情重义的民族, 每个人做事总要讲人情关系, 从而在一个熟人社会里形成了办事寻人帮忙的惯性思维。不管做什么事情总要找个熟人, 托个关系, 从而形成一种做任何事情都要找关系的习惯思维。这种习惯思维往往会在司法运行当中得到体现。当一个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以后, 双方当事人都会去找人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去操作。这就自然而然地为扭曲司法的公正提供了可能。而一部分经受不住诱惑的司法人员就会钻入当事人所设的圈套, 从而滋生腐败, 让本来公正的天平失去平衡。

2.3 部分司法人员法律素养的低下是司法腐败产生的重要原因

司法本来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它需要法律素养非常高的司法人员来从事这项工作。而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 由于法律人才的缺乏而让很多本来没有足够法律知识的人从事司法工作。司法机关在实际生活中担当了党和政府维护稳定的工具。而并没有充分体现它的居中、公正、职业化的特点和职能。而这种历史痕迹往往会影响到我们现在职业化司法队员的建设。司法职业的法律人应该把法律作为评判是非的标准, 用对法律的高度信仰去努力用司法权利呵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没有相当法律素养的司法人员往往缺少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公平正义的深刻认识, 他 (她) 往往会用法律工具主义的思维去运作司法权, 当面临着巨大的诱惑时很有可能让司法权行使走向反面。

2.4 行政干预司法是形成司法腐败的体制原因

在我国的政治体制当中, 司法权和行政权都产生于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权利机关。然而在实际当中政府的地位明显高于司法, 我国政府除了行使属于政府的行政管理权之外, 政府同时也从人事和财政上控制着司法机关。而行政机关在现实当中往往会成为司法机关的被告。所以面对如此强势的被告, 司法权是很无耐的, 所以我们虽然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出台了行政诉讼法, 而行政诉讼的实践是很不理想的。民告官在现实中确实是很难。控制司法机关人权和财权的政府官员当然更有优越感, 而其实在有些的司法腐败案当中, 个别政府官员本身是司法腐败的犯罪同伙。所以政府干预司法成了司法面临最大的困惑, 也是司法滋生腐败的体制土壤。

2.5 经费不足是造成司法腐败的直接诱因

我们党提出科学发展观以来, 人民法院奉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减免了许多以前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而这部分费用是司法机关运作司法权的重要经费支撑, 而当取消这些收费项目之后国家财政又不能足够地增补这部分空缺。从而使一些地方法院会变相地寻求解决经济困难的办法。这无形中为司法腐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因为司法运作当中要有经费的支出, 而司法机关又不是营利赚钱单位, 侦查人员破案, 法官调查取证这要投入人力和物力, 这都要经费来保障。所以当办案经费不足而又让其必须办案的情况下, 就会必然让一部分人想到利用司法权进行创收来解决困难, 腐败也就应运而生了。

2.6 司法业绩考核机制的不合理也是滋生司法腐败的重要诱因

为确保人的生命权, 我们实现命案必破的原则, 有些地方规定了司法人员办案的必须完成的指标和数量。以结案的数量来考核司法人员。这必然会在现实中造成为突业绩而轻视法律甚至轻视人权的现象。现实当中发生的杀人犯坐牢十多年后被害人却居然复活的个案就是例证部分司法人员采取钓鱼执法陷害无故也都是这种不合理的考核机制所致。

2.7 司法的权威还没有在全社会真正建立

司法是法治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应该在全社会具有神圣而崇高的权威。这种权威来自于人们对法律的信仰。而由于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在建设中, 全社会没有形成对法律权威的统一认识, 特别是一部分领导干部法律工具主义思想严重影响着法律权威和司法权威的树立。司法人员本身缺少对自身崇高地位的认识, 感觉不到从事司法工作的神圣和崇高。甚至有些司法人员本身感觉到司法并不是纯净天地, 而把司法权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这种不健康的社会环境氛围缺失对司法权的正确的心理定位, 不利于廉洁司法人员的培养, 也不利于净化司法的环境。

3 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的对策与思考

1)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切实实现权力机关对司法的有效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司法制度的基石。要实现司法公正, 预防司法腐败就要切实实现人大这个权利机关对司法的有效监督。要细化监督的形式, 强化监督力度, 改变目前这种单一的监督方式, 创新切实可行的监督形式。要用权利制约权利, 强化人大的权利, 完善人大制度, 探索人大能够有效监督司法权的新途经。实现权力机关对司法机关的有效监督。

2)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优化司法环境。一是建立法律职业人才流动制度、异地任职制度[3]。防止熟人社会对司法的影响, 更好的实现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二是加强廉政司法文化建设, 营造良好的司法氛围, 树立司法官员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三是创新司法人员考核机制, 形成健康的激励机制和严格的处罚机制, 让司法的工作机制更加科学, 更具活力。四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规范司法行为,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3) 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职业化司法队伍。一是加强对在职司法人员的培训, 不断提高司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二是实行案件合格考核制度, 对于不会办案和作风不好的司法人员要坚决调出司法队伍。三是严把司法机关的进人关。把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优秀人才吸纳进司法队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不断完善, 公、检、法、律师之间应该建立一种人才的合理进出、选拔、任用制度。三是提高司法人员的待遇维护司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地位, 形成全社会对司法的良好评价。四是从优秀的律师和检察官当中选取法官, 不断提高法官综合业务能力。

4) 加大对司法的经费投入, 为司法公正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撑。司法公正也是要靠物质来保障。国家要不断地加大对司法的经费投入, 加强司法机关硬件建设, 满足司法人员培训和办案所需的经费。切实消除现实中司法创收的不正常现象, 确保司法公正。

5)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消除行政对司法的干预。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制度的前提下推行政治体制改革。改变政府对司法的人权与财权双重控制的体制, 笔者认为可以探索人大控制司法的人权和财权的制度形式。人大是人民的代表组成的国家权利机关, 司法权的人权和财权交给国家权利机关应该可行的。这样不仅会强化人大对司法的监督, 而且会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干预司法的体制问题。

6)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体系。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性文件, 是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重大举措。要严格查处司法领域的腐败分子, 以强有力的法律手段清除司法领域的害群之马, 树立司法的公信力。用公正的司法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要把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纳入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当中, 司法腐败其实质还是官员的腐败, 所以官员的腐败不消除, 司法的腐败也就不会消除。

我们相信, 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当, 一定会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有效地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 让司法公正的阳光照亮神州大地, 让每一个民众感受公平与正义的温暖春天

摘要:司法腐败, 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利用法律赋予的司法权力, 在履行司法职权的过程中违反法律, 执法犯法的行为。它不仅破坏了法律秩序, 而且动摇了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切实有效地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 对于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司法腐败,成因,对策

参考文献

[1]田雨, 杨维汉.预防惩治司法腐败, 提高司法公信力[EB/OL].http://www.sina.com.cn2008.12.03 07:58法制日报.

[2]喻中.司法腐败的概念、根源及其治理[EB/OL].法制现代化网, 2006-11-14.

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策略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和谐社会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改进作风、严厉惩处,在初步建立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再经过五年的努力,全面建立起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使党风政风明显改进,消极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基本建成较为完善并具有大桥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扎实推进 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加强教育引导,建立健全拒腐防变的教育长效机制

1、认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1)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党员中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2)扎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专题作风教育活动,把廉政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广大党员坚持党性原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继承优良传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宗旨意识、忧患意识和反腐倡廉意识。(3)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至少两次邀请市纪委领导、镇主要领导为全镇机关干部、党员上廉政党课。(4)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党风党纪教育。充分运用“乡土教材”和典型案例,以身边的正反典型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4、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形势宣传,完善镇政府网站建设,设立廉政教育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镇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全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范畴。充分发挥各类宣传教育工具的作用,形成宣传教育合力。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各办间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增强合力。

三、严格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源头防范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11、深化党务、政务、村务、校务公开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村务、校务公开的形式、内容、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1)制定党务公开工作意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制度,提高党组织工作透明度。(2)深化完善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逐步推行网上公开。(3)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实现村务公开工作标准化管理,利用上墙、上网、上明白纸等多渠道进行公开。(4)继续加强对校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的监督,扩大公开面。

四、强化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

五、注重改善民生,建立健全以民为本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8、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按照“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总战略的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把作风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机制、作风建设预警机制、领导干部联系群众长效机制、机关效能与政府服务提升机制、行政经费节约使用机制、作风建设监督评议和奖惩激励机制、作风建设组织领导机制等。

六、坚决惩治腐败,建立健全以查促防的案件惩处机制

21、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提出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认真落实案件公开审理和案件通报制度,发挥以查促教、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查促管,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以查促建,找准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

七、切实加强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领导

22、健全组织领导网络。(1)镇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上级和 的《实施方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2)镇党委已成立了大桥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 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群年任办公室主任。各党组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自觉地把落实惩防体系相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严格检查、狠抓落实。

惩治和预防腐败 第3篇

关键词: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10)-05-0011-002

自人类出现了私有财产制度,腐败就作为社会顽疾而与阶级及国家相伴相随,现已成为一种世界性公害。党的十七大正式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我国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起步,至今已走过了30年的历程。一大批理论研究者在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成果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运用多种理论,从多个视角进行了诸多重要探索,涌现了众多理论成果。

一、关于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

何勇等认为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加强党的建设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任务。何增科认为,构建这一体系是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提高对各级党委和政府问责度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破除腐败魔咒、走出政权兴亡周期律的必由之路。林尚立认为建这一体系是政治体系得以健全和巩固的内在要求,也是国家政权的基本使命。

二、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历程

窦效民等、过勇认为我国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体经历了建国初期(1949年10月-1966年4月)、“文化大革命”时期及其后期(1966年5月-1978年11月)、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12月-1992年9月)、深化改革开放时期(1992年10月-2002年10月)、当前阶段(2002年11月至今)五个时期,林尚立认为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反腐体系建设战略实现了从政治运动式的阶段性反腐逐渐转向制度性的长效性反腐的重大转变。这个转变至今经历了上世纪的80年代的恢复法纪阶段;90年代建章立制阶段和综合治理体系阶段。胡鞍钢认为,目前我国的反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已实现从“治标”到“标本兼治”,再到“以治本为主”的思路转变。

三、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国外经验

季正矩、宋振国、李秀峰认为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以体制制度建设为根本,消除孕育腐败的温床;以法治腐,跳出治乱循环圈;以权制权,监督和约束权力;以官员自律教育与高薪养廉来减少腐败的诱因和动机;以重建社会道德,提高民众素质为反腐支点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成功经验。他们还认为应积极采纳透明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国、欧盟等国际组织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合理化建议。

四、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成就

何增科认为,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廉政制度体系中的机构性支柱已经全部建立,廉政规则体系初具规模。何勇认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以来,我国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党动手抓反腐倡廉的局面已进一步形成。过勇认为尽管中国的国家廉政体系还存在一些不足,但总的来说是行之有效的,是符合中国国情和现阶段发展要求的,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仍将继续保持,中国的国家廉政体系也将作为一种独特的模式,供其他国家参考和借鉴。

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何勇认为目前还有一些地区和部门思想上重视不够、工作指导不够及时有力、有些措施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制度执行不得力。李光认为还存在廉政机构缺乏独立性、廉政法制结构不合理、人事行政制度弊端较大等问题。何增科认为我国目前廉政制度体系的各个机构性支柱的发展不平衡,与机构性支柱相适应的核心规则存在严重缺失,选举问责和分权制衡的横向问责机制不健全。过勇认为,举报接受和处理系统不封闭、政府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薄弱、检察机关和法院易陷入司法权力地方化、预防工作专业化程度不高、对行贿者和受贿者的惩处力度差异较大、政府部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高等问题。黄伟认为我国目前预防腐败立法层次不高、不系统、缺乏操作性等问题。刘启君等认为该体系尚未将公职人员行政不作为、任人唯亲等行为作为治理对象纳入。

六、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原则与方向

任建明认为要以改革的精神,勇于探索的态度来建设反腐体系,否则就很有可能走到形式主义的路子上去。毕远佞认为必须坚持原则性和创造性,注意总结和吸收国外反腐败的成功经验,结合行业特点,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何勇认为,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为依据,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把这些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重在建设。何增科认为,完善纵向和横向的问责机制、加强各个廉政机构支柱的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各个廉政支柱所需要的核心规则,应当成为下一步努力的重点;林尚立认为随着法治国家的建设和公民社会的成长,将逐步形成政党领导下的多元行动中心反腐败体系。

七、关于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

何增科、过勇对体系的目标模式与有效性标准、体系框架、行动计划等做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他们认为要制定现代国家廉政制度体系建设总体战略,树立整体改革观,同时突出工作重点;要完善纵向和横向的权力问责机制,解决权力监督制约的闭合性问题;要加强廉政法规制度建设,解决廉政核心规则的缺失问题;要加强廉政机构性支柱的能力建设,解决廉政支柱发展失衡的问题;要增强廉政制度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透明度和参与度,提高廉政制度建设质量,并提出了一揽子方案。

八、关于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现机制

1.腐败惩治机制。何勇认为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王明高认为应采取“特别方略”惩治腐败。2.法律机制。黄伟认为,要抓紧制定《预防腐败法》;林喆从廉政法制及施行策略角度进行了深入讨论;刘启君等认为要从法律上保障检察机关的预防监督权;李文发认为要制定《国家公职人员道德法》;慕平等认为要通畅《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我国的顺利实施。3.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林喆、张穹等认为要通过健全民主政治运行机制、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行政体制、公职人员的从政道德建设、舆论监督机制予以强化权力运行的宏观监督机制。4.思想教育机制。庄伟华认为在个体层面要构建道德治腐的内在养成机制;制度层面,要构建外在保障机制;监督层面,要构建社会参与机制。苏满满从腐败心理预防的视角进行了专门研究。5.廉政文化建设机制。胡美星认为可通过建立健全廉政文化的德治体系、价值体系、推广体系、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来整体推进;王其康认为要注重氛围建设;阎现章提出构建廉政传播学。6.国际合作机制。张智辉等认为争取与更多的发达国家签署引渡协议、灵活运用引渡制度中的量刑承诺追逃追赃;王明高、何丹认为必须建立公民信用保障号码制度、健全出入境管理制度、创设 “证纹一致”制度、完善护照管理制度预防贪官外逃。7.评估预警机制。何增科建立了体系评估矩阵、腐败与治理状况的诊断性分析框架和腐败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徐拥军等认为要建立权威性的中立性的腐败测度机构,构建完善的腐败测度方法体系,开展有效的腐败测度工作;李成言初步构建了腐败预警机制模型。

七、简要评述

通观我国对此问题的研究,我认为,国内研究虽然取得了令人振奋的进展,但亦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薄弱环节:一是对如何以加强党建来推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研究不够。目前主要是从以国家政权为中心,基于宪法、法律与反腐败基本制度建设的视角着手的,但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论现在还是未来,都必然是以政党为中心来构建,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如何从我国的这一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制定出“党建反腐”的系列措施缺乏深入研究。二是对如何实现预防与惩治腐败各子体系之间的有机协调与统一研究不够。当前的研究主要着墨于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设计与基本体系建设,但对在体系建设中如何实现不同系统、不同部门、不同子体系之间的协调统一尚缺乏深入研究。三是对预防与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各措施落实的管理保障措施研究不够。当前学界对各种预防与惩治腐败的具体对策研究比较深入,但对如何使这些措施与制度真正执行到位、落到实处的管理保障机制缺乏研究。下一步的研究应在吸收国外优秀成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上述关键领域与薄弱环节开展攻关研究,尽快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集约高效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之路。

参考文献:

[1]何勇.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N].人民日报,2009-10-23

[2]何增科.建构现代国家廉政制度体系--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问题研究[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年第3期。

[3]林尚立.以政党为中心:中国反腐败体系的建构及其基本框架[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9年第4期。

[4]窦效民,王良启.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历程[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5]过勇:中国国家廉政体系研究[M].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年版。

[6]胡鞍钢.中国:挑战腐败[M].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7]季正矩.通往廉洁之路:中外反腐败的经验与教训研究[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

[8]宋振国等.各国廉政建设比较研究[M].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版。

[9]李秀峰.廉政体系的国际比较[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10]何增科.“腐败与治理状况的测量、评估、诊断和预警”研究访谈[N].检察日报,2009-1-15。

[11]过勇.改进和完善我国反腐败体制机制的政策建议[J].中国监察,2009年第11期.

[12]李光.当代中国廉政制度的变迁与创新问题研究[D].华中师大博士学位论文,2003,4.

[13]何增科.中国目前廉政制度体系总体状况及其有效性评估[J].学习与实践,2009年第5期。

[14]黄伟.从国外预防腐败法律制度看我国预防腐败法律体系的构建[D].复旦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

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4篇

关键词:惩防体系,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 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 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求, 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形势和任务, 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惩防体系建设要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个方面整体推进。

一、建立完善的反腐倡廉的教育机制

加强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特别是拒腐防变教育是第一道防线。要采取多种形式, 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一是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 他们拒腐防变能力的强弱, 影响甚至决定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所以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党的优良作风教育、廉洁自律教育, 形成一支富有凝聚力战斗力的优秀干部队伍。二是要加强全党、全社会反腐倡廉教育, 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以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 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建立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邓小平曾说过“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弊端, 妨碍甚至严重妨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发挥。”他认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坏的制度使好人于坏事, 好的制度使坏人干不成坏事。所以, 从根本上反腐防腐, 还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大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一) 制定制度要以实事求是为原则。

要在制度建设时, 认真分析、调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 掌握腐败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要和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统一起来, 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反腐做法, 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的法规制度。

(二) 制定制度要以制约领导干部的权力为核心。

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 既相互适应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加强对权力运行规范化管理, 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三) 严格监督反腐制度的执行。

再好的制度, 不去执行, 也会形同虚设, 各级党政领导要狠抓贯彻落实, 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 甚至破坏制度的现象。

三、建立完善对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机制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绝对权力产生绝对腐败, 这是被无数事实证明了的真理。现实中存在大量腐败现象, 都与缺乏监督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完善有关。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使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

一是对权力授予过程进行监督。考察干部要全面深入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 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要对权力运行结果加强监督。要建立问责制, 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及失职、渎职等行为追究领导责任。

三是要形成监督的合力。充分发挥审计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作用;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的作用;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四、加大惩处力度,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胡锦涛在中纪委三次会议中指出, “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惩治腐败, 必须从严。惩治有力, 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严格依法惩治腐败, 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现实需要。运用反面典型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引以为戒, 颇具震慑力, 达到“查办一个案件, 教育一大批”的效果。

一是要以查办领导干部案件为重点, 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 索贿受贿、循私舞弊等案件。

二是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证、征地拆迁、专项基金和资金监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 严格执纪, 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第5篇

1.权力具有腐化作用。正确 错误

2.领导良好的工作作风不能代替制度的作用。正确 错误

3.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不仅是一个贯穿始终的内容,更起到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正确 错误

4.机制不好,好人也会犯错误。正确 错误

5.一个好的制度,它应该是防患于未然,惩治于已然。正确 错误

6.思想道德教育可以套用其他制度和方法。正确 错误

7.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只需要重视新制度的创立和研究,不需要对已经不适于社会发展的法律和制度及时改废。正确 错误

8.加强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核心是权力观的教育。正确 错误

9.绝对的权力并不一定导致绝对的腐败。正确 错误

10.反腐倡廉建设属于政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关系不大。正确 错误

二、单选题(15 道)

1.在现代社会中,“腐败”一般是指()腐败

A.思想 B.作风 C.权力 D.能力

2.从本质上说,腐败是()的产物。

A.利己主义 B.剥削思想 C.封建残余思想 D.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

3.党的()决定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A.十六大

B.十六届三中全会 C.十六届四中全会 D.十七大

4.反腐倡廉教育的根本是()A.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B.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C.树立马克恩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D.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5.对那些私欲无度的贪官来讲,任何()都是有限的。

A.物质 B.奖金 C.薪俸 D.报酬

6.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A.全党全社会 B.广大群众 C.全体党员干部 D.全体公民

7.权力腐败对于党和国家组织肌体的腐蚀以及()的败坏是不言而喻的

A.社会组织 B.社会风气 C.社会秩序 D.社会治安

8.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核心内容是()的问题。

A.为谁服务 B.世界观 C.权力观 D.人生观

9.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作为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

A.反对主观主义 B.反对宗派主义 C.反对自由主义 D.反腐倡廉

10.()年要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

A.2008 B.2010 C.2012 D.2014 11.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中,()是根本,起决定性作用。

A.金钱观 B.人生观 C.价值观 D.世界观

12.没有(),仅以道德教化来维持廉洁是不够的。

A.制度 B.纪律 C.惩罚 D.打击

13.执政党的()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A.党风和廉政 B.组织 C.党员 D.纪律

14.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A.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B.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C.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D.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15.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是()A.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B.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C.加强社会主义思想政治建设? D.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建设

三、多选题(10 道)

1.制度问题具有()

A.根本性 B.全局性 C.稳定性 D.长期性

2.要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必须做到()。

A.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制度的重要性 B.必须完善对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 C.必须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 D.必须解决好国际司法协助问题

3.只有拥有公权力的()才有腐败的条件。

A.团体 B.岗位 C.部门 D.人员

4.我们要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需要着重解决以下()个方面的问题。A.制度的设计必须切合实际

B.要及时地对法律和制度进行力改废

C.对于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必须要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D.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5.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

A.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体系 B.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 C.全民参与的监督机制 D.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

6.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包括()

A.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B.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C.党务公开制度

D.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制度

7.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终极目标是()

A.制度的全面 B.制度的配套 C.完善的工作机构 D.高效的运作机制

8.廉政文化的基本特征是()

A.先进性 B.传承性 C.群众性 D.广泛性

9.反腐倡廉建设是十七大在党的四大建设的基础上新增加的一项建设,党的四大建设是指()。

A.思想建设 B.组织建设 C.制度建设 D.作风建设

10.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特点是()

惩治和预防腐败 第6篇

一、企业惩防体系建设要体现反腐倡廉战略性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战略选择。全面推进这一科学体系建设, 必须树立战略眼光和超前意识, 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走势, 科学规划, 明确目标, 始终做到有的放矢。

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到国有企业改革和健康发展的前提下进行思考和谋划, 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从生产第一线到市场营销、物资采购、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入手, 系统性的开展工作, 通过部署、检查、监督、考核等办法, 参与到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环节之中, 不断探索和拓宽保障国有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坚决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 注重治本是重点

反腐倡廉、惩防并举, 重在预防。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要在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二者并举的基础上同时进行, 要将“惩治”与“预防”有机的结合到一起, 做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通过认真地调研和分析, 我们认为国有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 要将反腐倡廉工作的着重点放在预防腐败上, 通过法律法规和完善的制度, 有效的监督和严格的考核, 责任的落实和奖惩的兑现, 通过对生产、经营、管理过程的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把影响国有企业生产和发展的不良苗头消灭于萌芽之中, 避免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同时要广泛利用舆论宣传、警示教育、民主监督等方式, 让想搞腐败的人无处搞腐败、无法搞腐败, 腐败就不会产生, 危害就不会形成。预防腐败的效果要好于惩治腐败, 惩治腐败是针对已经发生的腐败事件, 处理的是“表”的问题;预防腐败针对的是尚未形成的不良苗头, 解决的是“本”的问题。所以, 我们认为国有企业开展的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 更重要的是做好预防, 注重治本。

三、坚持两手抓、两手硬, 形成惩治与预防的合力

以查促教、以查促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是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有效工作方法。在实际工作中, 我们要形成“严打击、重预防”的态势, 把打击和预防腐败斗争作为两个互相依存的组成部分。惩治是遏制腐败现象的有效手段, 当腐败现象发生时, 我们就要依法严惩, 不留情, 惩一儆百, 决不姑息。同时要注重预防和制度建设,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打击是手段, 预防才是目的, 只有坚持两手抓、两手硬, 正确地把握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的关系, 形成惩治与预防的合力, 才能取得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整体效能, 才能达到既打击少数腐败分子, 又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目的。

四、健全宣传、教育、惩处并重工作体系, 构筑企业风险防御体系

国有企业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要针对行业、单位特点开展。要以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观念为导向, 以加强对领导人员、管理人员以及重要岗位人员廉政教育为重点, 通过教育与管理, 监督与惩防, 构筑反腐倡廉与企业风险相结合的防御体系, 提升国有企业廉洁从业风险意识。让反腐倡廉工作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让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深入。

五、正确处理好惩防关系, 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情况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企业作为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 工作的重点是市场营销、物资采购、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所以, 国企应认真按照省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部署,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特点, 围绕企业重点工作开展惩防体系建设, 采取多种措施, 标本兼治, 才能达到实效。

(一) 紧紧围绕企业生产和经营重点开展工作

1、开展效能监察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效能监察工作是惩防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效能监察同企业管理层工作目标基本相同, 贴近生产经营和管理, 领导和部门易于接受。通过效能监察工作还可以深入细致地进行调研, 分析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查找问题, 分清责任, 落实整改措施, 堵塞管理漏洞。

2、强化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的监督。企业物资采购资金占企业生产成本比重较大, 对产品成本有着直接影响, 采购工作又是焦点, 接触各个厂商的机会较多, 是重点监督的部门。在目前买方市场条件下, 物资相对过剩, 给企业实行比价采购创造了条件。要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 开展物价调查, 掌握工作主动, 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应进行公开招标、集体议价、跟踪比价, 严把质量关, 实行动态跟踪监督, 着力降低生产成本。

(二) 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

1、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开展活动, 保证监督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国有企业的经营者管理和支配的是国有资产, 对管理者的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应得到加强。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只能增强, 不能削弱, 只有增强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 才能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职能。

2、在惩防体系建设中还要着重抓好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和“六创建”工作。要搞好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 搞好稳妥推进与重点突破的有机结合, 搞好改革与创新的有机结合。发挥工会组织和群众监督的力量, 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厂务公开制度。

(三) 强化警示宣传教育

惩治和预防腐败 第7篇

一、腐败现象的根本原因

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引起了全党、全国人民密切地关注和深刻思考:这一问题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从客观方面看主要有:

1. 我国是一个封建历史很长的国家, 新中国的建立、对小生产完成改造后的时间还不长, 又经历了“文革”十年内乱。

专制主义、等级观念、特权思想在人们头脑中尚有相当影响, 那种“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遗毒, 对党内、政府内的一些意志薄弱者难免产生消极影响。

2. 我们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生产力比较落后, 社会产品还不丰富, 人民的生活水平还不高。

金钱与物质产品对人们还颇具诱惑力。

3. 现在我们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 是建国以来所没有的, 许多问题是伴随改革开放而来的。

资产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难以避免地渗透进来, 可能侵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侵蚀一部分党员、干部的灵魂。

从主观方面看主要有:

1.党从领导武装斗争转为在和平环境下执政, 这一客观条件, 容易使党内滋生贪图安逸享乐的思想。我们这些年在改革开放过程中, 重视经济工作和物质生产, 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党的思想作风建设, 放松了精神文明建设, 使一些党员、干部免疫力低下, 个人主义膨胀, 在权力和金钱面前倒下去。

2.我们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体制转换时期, 新旧交替中暴露出碰撞、无序、失控等弊端, 而相应的政策、制度跟不上、不配套, 造成了许多空档和漏洞, 使腐败行为有了可乘之机。对于合法与违法, 罪与非罪的界限弄不清楚, 促成了一些腐败行为。

3.执纪执法不严。一个政权的存在, 随着时间的推移, 必然会形成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 特别是亲缘关系、裙带关系、友情关系等等。执政者在处理社会各种问题中, 就看能否以法制为准则, 策公办事。一些地方和部门往往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 腐败现象屡禁不止。

就我党的历史来看, 半个多世纪来历经坎坷, 非但没有倒下去, 而且愈益强盛,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党自身。只要我们党自己不倒下去, 任何力量也奈何不了我们的。所以说, 腐败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内因。从深层次看, 社会思想教育乏力、监督制约制度无力、执纪执法不力, 乃是当前腐败现象屡禁屡犯、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

二、坚持科学发展, 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 促进勤政廉政

建国以来, 我党经历过一次次的重大问题和挫折,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一次又一次得以化解, 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今天, 我们又面临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此, 我们“要站在完成党执政兴国使命的高度, 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体现到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 落实到引领中国发展进步、更好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来, 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为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要深刻领会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十分注重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 反腐败斗争、勤政廉政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卓有成效。体制不断创新, 党的执政能力得到加强,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 我们应清醒地看到, 腐败仍是阻碍和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毒瘤, 不断侵蚀党的肌体, 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若不能有效遏制, 将会危及党的生命。因此, 坚持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 必须抓紧抓好抓落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定信心, 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党的紧迫感, 增强拒腐防变和保持自身先进性的责任感, 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胡锦涛总书记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强调指出, 全党同志要进一步深刻理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 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 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 更加注重治本, 更加注重预防, 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人要坚持科学发展观, 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民本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清形势, 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自觉加强世界观的改造,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切实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 坚持拒腐防变警钟常鸣。要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高度出发, 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 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 拓展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三、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强化廉政监督

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思路,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求, 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 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 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 制定和实施落实党内民主的具体措施, 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做到关口前移, 防范在先, 重点抓好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与监督。落实职代会制度, 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主渠道作用。落实好厂务公开, 开好厂务质询会, 自觉接受党内外人士监督。建立和落实廉政谈话制度, 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 增强廉洁意识, 规范从政行为。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并进行网络化管理和公示, 确保对干部的监督有效到位。切实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收入及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落到实处, 使领导干部本人廉洁自律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有机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及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确保对领导干部监督到位。坚持用制度强化管理, 管好干部, 努力形成一种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惩治和预防腐败 第8篇

关键词:腐败,信息,信息共享机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腐败的实质是滥用委托权力为自己或相关利益者谋取私利的行为, 在腐败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因素, 就是腐败的主体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证明, 信息不对称是腐败发生的重要原因。“在现代社会, 信息是一种重要的资源, 信息的缺乏, 和其他人为制造的稀缺性资源一样, 都导致了寻租。”[1]在我国, “政府是信息最主要的生产者、使用者和发布者, 掌握了3000多个政府信息数据库, 近80%的信息资源。”[2]因此, 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构建信息共享机制, 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效性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信息共享机制的内涵、要素与功能

1. 信息共享机制的内涵。

信息共享机制, 就是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框架内, 通过科学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收集、分析、应用反腐败信息, 从中发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 把握腐败行为的苗头和动向, 进而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和环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及时调整反腐败工作重点, 研究制定反腐败的新战略的各种要素、方法和手段的有机体系。

2. 信息共享机制的要素。

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息共享机制包括信息收集机制、信息分析机制和信息应用机制三个要素。 (1) 信息收集机制。信息收集是构建信息共享机制的基础, 只有掌握真实、全面的信息, 才能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运行状况作出准确的分析、判断, 才能及时发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并对即将要发生的问题作出准确的判断。 (2) 信息分析机制。对所收集到的廉情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判断, 作出科学的预测, 剖析问题发生的性质和根源, 研究解决办法, 这是构建信息共享机制的关键环节。要建立健全反腐败信息分析制度, 对反腐败信息进行综合的定量和定性分析, 以全面准确的指标体系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状况、运行规律、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 力求评价的科学性、数量化、精确化, 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依据, 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针对性。 (3) 信息应用机制。根据分析评判所得出的预警情况, 针对可能会发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问题, 采取有力措施, 防范问题发生, 或者及时解决党员干部中已经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逐步形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的机制, 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这是构建信息共享机制的根本目的。

3. 信息共享机制的功能。

信息共享机制的构建应定位在建立具有四种功能的运行机制上:一是及时提醒功能。通过收集、分析各类信息, 能够发现处于潜伏期的异常信息, 并对指标异常变化具有报警功能。二是科学预测功能。通过对获取的各类信息作出科学的分析和综合评价, 能够预测到不廉洁行为的结果或后果, 从而增强反腐败工作的预见性。三是有效防范功能。通过信息共享机制提供的腐败风险预警信息, 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 规范执法行为, 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四是提供决策功能。根据反腐败信息分析结果, 一方面针对个别问题, 制定应急工作预案, 堵塞漏洞, 另一方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明确反腐倡廉工作重点, 制定具有前瞻性的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措施。

二、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应用信息共享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 信息共享机制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迫切需要。

滋生蔓延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就是权力的行使缺少公开性和透明度, 导致了大量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因此, 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大力推行信息技术, 着力构建新型的反腐倡廉信息机制, 改善权力运行的方式, 避免出现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信息公开和反馈的过程就是实现公民知情权的过程, 这个过程会增大公民参与政治过程的几率, 增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力度, 从而有助于减少腐败行为。“应修改各种阻碍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 建立透明、公开、权威的政府信息披露机制, 使公众及时获得有效的政府信息。”[3]

2.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日益完善为信息共享机制提供了技术平台。

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电子政务的迅速发展, 为公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便捷的渠道, 拉近了党与人民的距离, 有效缓解了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矛盾。“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 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 才不会人亡政息。”[4]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在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 如何利用信息化加强监督管理、进行监管创新, 如何把反腐倡廉与现代信息技术有机地结合起来, 以更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以及如何监督政府廉政建设和促进政府效能提高, 成为被社会广泛关注的课题。可以说,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日益完善为信息共享机制的构建与应用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技术平台。信息共享机制可以紧紧围绕“人、财、物”三个核心问题, 抓住易发多发消极腐败现象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进行重点项目的立项攻关, 逐步建立较为规范、完整的防范系统。通过设置精确的数值表现和预警指标, 广泛地收集各方面信息, 进行汇总、综合、分析和反馈, 建立测评预警信息网和信息资料库, 提高反腐败工作的前瞻性、预警性。

三、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1. 整体设计、系统规划。

信息共享机制的构建, 是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与创新, 是一项系统工程, 应该依据系统科学的整体性原则, 应总体部署、整体推进。中央颁布实施了《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把反腐败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 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更加注重方式方法创新。信息共享机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信息技术将会激发出“源头防腐”、“制度治腐”、“系统除腐”的合力, 实现预防腐败的前瞻性、发现腐败的及时性、打击腐败的精确性、震慑腐败的长效性。坚持把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突破口。整体设计, 可以最大限度整合力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系统规划就是要深入调研,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 总结推广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推动制定科学、严密、有效、管用的科技反腐规划。

2. 密切协作、资源共享。

在信息共享机制的构建和应用中, 要注重对目标任务的分化和落实, 党委要加强统一领导, 做到党政齐抓共管, 业务和技术部门各负其责, 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要建立各方面的联系沟通、信息反馈机制, 及时协调和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讲究方法, 调动职能部门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合力作用;要整合部门、条线反腐倡廉科技创新资源, 建立反腐倡廉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有效机制;要组织开展科技反腐交流与合作, 吸收借鉴有益经验。

3. 利用网络、把握舆情。

网络具有及时性、便捷性、广泛性等优势, 是现代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工具, 也是信息传播的主要媒介, 能够成为信息共享机制的主要载体。“电子化使得信息的传递更加灵便和快捷, 从而避免了信息的失真和迟延。”[5]从1999年中国“政府上网工程”启动到2006年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正式开通, 再到2010年的微博问政……“网络问政”越来越多地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 网络问政主体越来越广泛, 越来越多的公共事务管理部门加入到问政队伍中来, 截至2010年, 全国www.gov.cn域名下的政府网站已经超过3万个, 100%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省级政府、95%以上的地市级地方政府、85%以上的区县级地方政府建成了政府网站。[6]利用网络增强反腐败工作覆盖面和时效性, 及时了解把握舆情情况, 准确判断反腐倡廉建设的发展趋势, 使反腐败工作具有主动性、前瞻性。

4. 推动创新、注重应用。

以电子政务信息为依托, 以行政电子监察为纽带, 延伸监督监控的范围和领域, 建设纪检监察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和数据信息库;加强通讯技术、财会审计技术、影像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应用, 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的监控。在政府权力运行、资金运作的过程中设置科技监督屏障, 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建立廉洁从政信息档案, 在执法执纪机关广泛使用先进的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加强监督和办案工作, 在党纪执法监督和行政权力运行部门之间建立起跨地域、跨部门的监控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要抓住重点, 分清主次, 梯次推进。在工作的起始阶段, 要重点围绕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三公”部门, 突出对重大事项、重要人事安排的决策、执行过程的技术监督, 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具体行政管理事项等方面入手, 找准突破口, 建设样品工程, 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5. 加大投入、完善保障。

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和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应用, 还要加大资金、技术的投入, 相关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 有规划、分步骤、多层次地逐步实施。同时, 应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在行政管理、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 积极创造条件, 让更多的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借鉴先进的反腐理念和技术手段, 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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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和预防腐败 第9篇

关键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勤政廉政,问题与现象,手段与措施

1. 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发展现状分析

1.1 我国现如今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的发展现状

现今我国的总体发展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 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逐渐走进了人民的生活中, 对人民的生活进行着推动与影响, 随着时代的发展, 对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的认识工作也应进行优化与改进。新形势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应该由新式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措施来满足。虽然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自身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在积极探索发展上的新问题, 但是在解决方法上仍旧是老一套老手段, 对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的管理与改革来说也造成了负面影响, 而且对于勤政廉政问题做不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处理原则, 使得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理论与我国的国民民生现状不能很好地结合考虑, 使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勤政廉政问题变得缺乏生机与活力, 因此对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的思考与研究已迫在眉睫。

1.2 发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研究的重要意义

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正在飞速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 在保证了物质生活满足的同时, 我国现如今对精神与思想生活越来越重视, 满足人民的精神需要也是我国重要的发展目标之一。在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研究中对精神方面的重要性更加明显, 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是在我国的学习与生活中解决我国人民思想问题, 培养人民高尚思想的重要途径, 优秀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历程能够增加我国内部人民的凝聚力与发展力, 对培养我国优秀的“四有”人才有着重大的作用。然而在思想高度开放的今天, 老套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问题研究手段已经落伍, 亟需进行改革与创新, 在不改变原有思路的情况下, 改变方式, 让研究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中的工作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创新。

2. 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现象

2.1 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的手段落后, 难以起到效果

影响我国基层单位勤政廉政问题工作发展的最根本原因就是手段与技术落后, 导致勤政廉政问题研究的作用不显著。而且勤政廉政问题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没能进行及时的更新换代, 老化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工作队伍造成了工作手段落后, 因此在新时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中, 工作队伍建设也要加入新鲜血液与力量, 全面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的发展。

2.2 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没有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处事原则

对于不同地区的经济情况与发展情况, 各地区的生活水平的基本建设程度也不同步, 因此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应该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实施手段。但是现如今在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研究工作中, 明显存在着“一把搂”的状况, 对于我国的政治情况与政治文件的学习, 所有勤政廉政问题的研究工作都使用“灌输式”的方法, 没有结合各地区自身人民生活水平的发展现状来进行分析, 使得勤政廉政问题工作的僵化, 影响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正常进行。

2.3 对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的组织不力,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困难

由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上级领导部门的管理力度不足, 以及对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发展不全面, 勤政廉政问题调查与研究工作手段过于老化, 枯燥无味, 导致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产生阻碍作用, 使得我国的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进行极其困难。

3. 探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手段与措施

3.1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现如今我国人民勤政廉政问题的发展核心

在我国人民勤政廉政问题中, 利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理论进行工作指导, 会让我国人民思想工作产生质的变化,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能够为我国勤政廉政问题研究提供专业的政治理论基础, 而且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也能对我国人民勤政廉政问题提供专业的监督与指导, 能真正提高我国人民的思想生活水平, 优化我国勤政廉政问题根本的发展。在对我国勤政廉政问题的研究中,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理论遵循着最系统, 最科学的依据, 是我国人民研究勤政廉政问题的发展核心与重点。

3.2 优化我国人民生活的整体水平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研究的根本任务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研究为我国人民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保证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理论领导的正确性, 是培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廉政人才的重要方式, 这也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问题研究的根本任务。只有将提高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研究的起步点, 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着想, 培养我国人民的专业政治思想与理念, 为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新鲜人才, 培养高素质高水准的“四有”专业人才。

3.3 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研究为我国的整体工作的发展提供建议

在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研究中, 主要任务是为我国公务人员进行教育, 在教育的过程中, 不断发现我国人民思想生活上的新动向与新问题, 由工作人员进行总结, 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发展勤政廉政研究工作提出意见, 提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研究工作的建议, 并且在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的进行中, 不断进行探索,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的理论体系与实践系统, 保证勤政廉政问题工作水平与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进度的同步发展, 让我国人民的思想教育水平得到质的飞跃, 确立我国新一代人才的过硬的理论基础。因此注重我国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研究的互补性, 不断提出工作建议, 完善工作的手段与措施。

4. 分析加强勤政廉政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4.1正确认识当今时代主题的变化, 结合时代发展, 进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的改革与创新。当今我国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的发展必须要结合当前形势, 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研究的进步与发展, 所以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研究随着时代发展而改革是势在必行。

4.2明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勤政廉政问题的发展目标, 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问题研究工作的力度。将发展我国人民的全面素质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勤政廉政问题创新的目标, 利用不同的载体与工具, 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勤政廉政问题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并且在这过程中要注意提升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员工的专业水平, 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勤政廉政问题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大大提高。因此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为我国人民服务的准则, 围绕我国人民的具体情况发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勤政廉政问题研究, 真正做到以人民为本的发展理念。

4.3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威力, 加大力度宣传组织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大众媒体是人民喜闻乐见的娱乐方式之一, 把握住大众媒体这一宣传渠道, 可以很有力的进行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的宣传。我国大众媒体的发展迅速, 民众对大众媒体信息的依靠率高, 通过大众媒体的宣传能力, 有机的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精髓融入其中, 让人民在大众媒体的渲染与熏陶下, 对勤政廉政问题研究的进程能够得到大幅度的发展,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进行中, 一定要充分利用大众媒体这一渠道, 全面发展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与勤政廉政问题研究工作, 改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研究工作状况。

结束语

随着我国我国人民经济的不断发展, 应重视我国的整体思想水平提升,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勤政廉政问题的研究工作也应当得到适当的发展, 由于我国近年来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宣传与推进, 勤政廉政理论的重要作用也愈发凸现出来, 所以我国人民勤政廉政问题管理部门应该重视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理论的实施, 为我国塑造优秀思想的专业型人才, 推动我国全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实行, 促进我国勤政廉政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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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和预防腐败 第10篇

摘要:审计监督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为完善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制度支撑和根本保证,有力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工作顺利开展。

关键词:内部审计;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支撑;学术腐败;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小金库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4)04-0118-05

一、内部审计是惩治和预防高校腐败的制度支撑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明确提出了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实践也证明内部出现弊端和腐败问题,很多是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和管理上有漏洞造成的。

内部审计通过对高校内部控制制度评审,针对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财产保护、预算、运营分析和绩效考评等控制流程,采取调查了解、询问、观察等方法,再对经营业务记录资料进行测试,发现内部控制制度中的薄弱环节或失控点,了解是否已造成损失,是否有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是否已存在腐败现象。通过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手续和程序,建立起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环环相扣的严密内控制度网络,覆盖相关部位和环节,不留下任何空白和盲区,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价,并找出未被识别的主要风险,从监督防范风险的角度为管理者当好参谋。这也是制度反腐的重要举措之一,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对高校的廉政建设起到监督作用。

内部审计通过对高校内部控制制度评审,还可以促进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类岗位、各个环节和各类人员的职责,保证制度和程序在实际工作中得以真正落实。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高校所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国有资产被侵占或重大损失的案件屡有发生,高校中科研经费管理失查、失范,开会与出国出访中的公费私用、公款旅游,技术成果转让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学术腐败行为等,除了要加强廉政建设,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干部定期轮换交流制度,彻底消除隐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腐败。

二、内部审计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保障

内部审计依靠其存在于高校内部的独特优势,将内部审计渗透和贯穿于高校内部的各项经济活动之中。它通过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将预防腐败的措施寓于各项经济活动之中,未雨绸缪,预防在先,使经济决策更加完善。一方面通过内部审计查找制度和管理的漏洞,在及时反馈各类审计信息的同时,提出在制度完善、加强管理、健全机制等方面的建议,使被审计对象增强依法合规意识,完善制度,堵塞体制、制度、控制的缺陷,杜绝屡查屡犯。另一方面实现审计关口前移,推行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与事后审计相结合,通过对国家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部门规章、制度、办法的实施和履行情况进行审核,也促使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提高依法按规办事的自觉性。促进其决策水平的提高,防止权力滥用,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各种腐败的温床,为预防腐败提供根本保障。

内部审计通过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从而促使建立健全防止权力滥用的有效机制。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财务收支、重大经营决策、内部控制执行、个人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价,通过定量分析领导干部的工作绩效,正确评价其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经济责任,并把干部经济责任上的审计制度与行政责任上的效能监察制度日常化、规范化,不仅坚持“逢离必审”,而且积极推行“先审后离”“先审后任”,以避免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不仅坚持任期审计,而且积极推行任中审计,把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以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同时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增强了干部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防微杜渐,帮助领导干部树立财经法纪观念,增强履职责任意识、廉洁从政意识,这对建立健全防止权力滥用的有效机制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三、内部审计是反腐治本工作的助推器

内部审计主要通过审核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监督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适当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对本单位的情况最熟悉、最了解,知道哪些地方是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最容易产生腐败问题,同时还能够直接听到群众的声音、群众的反映,掌握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因此,内部审计既可以在例行审计中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又可以围绕一些问题开展专项调查或进行专项审计,如:高校基建工程项目中腐败问题比较严重,内部审计通过对工程预决算审计监督,参与合同谈判,通过查阅合同履行的结果以及资金的拨付、使用等管理程序,全程介入对工程立项、设计、合同、预算、招投标、开工、施工过程、竣工决算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监督,层层把关并注重发现案件线索,深挖工程招标、材料采购、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揭露和查处其中管理上的腐败问题,可以更好地督促和监督各个工程项目部门严格执行管理程序,从源头上杜绝由于管理混乱而造成的工程造价失真,杜绝领导干部在工程结算环节利用职权干预工程价款结算,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对于预防腐败、及时惩治腐败行为、减少损失非常关键。

内部审计通过分析高校内部的财务资料和相关信息,查找线索及时查出贪污、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等经济违法行为,并能及时将这些违纪违规和腐败问题一一披露。并对审计出来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进行通报,既能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造成压力,促使其整改落实审计意见,又能对其他单位和经济责任人起到教育和威慑作用,极大地增强了审计防腐威慑力,避免“秋后算账”,发挥治本作用。

总之,及时发现和惩治腐败既是高校反腐倡廉的需要内容也是审计部门的重要职责,在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责的同时,应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逐步形成易于揭露和有效治理腐败的长效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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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和预防腐败 第11篇

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将审计监督纳入了反腐倡廉的监督机制, 并强调指出, 要强化审计监督, 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

高职院校内部审计不同于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 它是这些外部审计的延伸和扩大。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的职责就是对学院自身的各项经济管理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查错防弊的同时更注重为改善学院管理水平和提高办学效益提供建议。因此, 内部审计不仅是高职院校内部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且也是国家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作为处在高职院校反腐倡廉第一线的内部审计部门, 应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促进办学效益的实现。

二、内部审计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

(一) 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 促进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的健全完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两办规定要求, 应稳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并将各地区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的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在内部审计中监督职能就要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进行扩展, 重点关注权力行使与责任落实, 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促进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 推动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

(二) 发现和揭露问题, 助力推进反腐败治本工作

在高职院校开展反腐败工作的过程中, 内部审计作为“先行者”可以协助外部审计力量起到查错纠弊、揭露营私舞弊、违法乱纪的作用。内审部门熟悉学院内部的情况, 清楚哪些是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风险点, 同时内审人员与学院内部的教职工熟悉, 沟通容易, 有利于掌握有价值的线索。由于具备这些优势, 内部审计可以抓住重点的推进全面监督, 为高职院校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 加强内部控制, 有效预防腐败现象

我国的高职院校还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 相应的管理制度也需要同步完善, 如果仅仅追求学院规模扩张而忽略内部控制, 则极易出现腐败违纪现象。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是其内部控制机制的重要构成, 它在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的同时也对内部控制机制是否有效运转实施监督。高职院校通过开展内部审计, 不仅可以促进各项工作流程的规范, 还可以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 使内控机制充分发挥作用。

三、高职院校内部审计作用充分发挥的路径

(一) 正确定位, 深入开展反腐败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应该既不“高靠”于国家审计, 又不“低就”于社会审计, 立足内部、发扬优势、突出特色。明确定位后, 才能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作用。目前, 高校审计多限于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事后审计, 而对事前、事中的跟踪审计的重视程度不高, 甚至没有开展过具备反腐败性质的不定期审计。因此, 高职院校的反腐败内部审计要从单纯的事后监督转为以事前预防为主, 实现传统的“集中整顿、专项治理”审计方法的转变, 针对腐败多发的重点领域、部门、项目进行“打防结合”的反腐败, 并且保持审计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扩展内审监督功能,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 高职院校内部审计要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

近年来, 高职院校在加强内控管理方面不断探索, 在人事、财务、基建、采购、资产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 建立了多项制度和办法, 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但是, 工作中发现, 以下3个领域仍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 是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关注点。

1. 科研经费的使用及管理

近年高职院校的科研经费的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但由于学院目前对科研经费普遍缺乏系统的运行规范, 部分课题组科研经费使用的随意性较大, 在科研课题和项目的管理环节中容易出现违纪现象。这些行为造成了国家财政资金的损失, 也提高了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腐败行为发生的风险。

2. 国有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部分高职院校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不够严格, 购置、管理、使用、处置资产手续不完备, 资产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国有资产使用和管理处理不当, 很容易滋生和隐匿腐败行为, 给窥视国有资产的人以可乘之机。

3. 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

近年高职院校规模扩张也使得基建投资项目增多, 同时也增加了腐败行为发生的风险, 这是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关注点。要规范高职院校的基建管理工作, 必须改变高职院校中的仅注重竣工结算的审计方法, 将审计关口前移, 实行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过程造价控制, 才能控制建设成本, 抑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 将内审监督职能与防治腐败目标紧密结合

1. 以财务收支审计为重点

高职院校的内审既要全面覆盖, 也要突出重点。在实施财务收支审计过程中, 一方面, 注重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业务的审查;另一方面, 注重抓好资金管理审计, 监督好资金的使用, 消除经济犯罪和产生腐败的土壤。财务收支审计可以全面检查学院各项资产、负债和收入、支出核算的真实情况, 确保财务资金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执行,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进而实现对学院经济活动的有效监督。

2. 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在基于财务审计的基础上, 明确个人经济责任, 有利于防范和揭露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 经济责任审计着眼于防范, 促进学院内的领导干部提高自我约束和依法行政能力, 实质上是对领导干部的保护, 这一点与高职院校廉政建设的目的是一致的。此外, 应积极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实现监督关口前移, 防患于未然。

3. 深入推进专项审计

内部审计部门除了对学院的经济活动, 实施全面监督外, 还必须有针对性的对涉及重要经济事项的具体环节或领域实施专项审计。依据各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 从财务、后勤、科研等涉及人财物的重要部门着手, 以事前防范为基础, 把好预算审查关;以事中跟踪审计为主, 把好资金使用关;以事后结算审计为辅, 把好核算、结算关。通过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审计, 达到规范经济行为、保护学院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

4. 内部审计预警指标体系的构建

高职院校反腐败要坚持“注重预防”的根本方针, 内部审计通过其特有的技术方法和手段, 可以有效实现对经济活动的事前监督、事中过程跟踪, 及时发现存在的风险隐患, 从而达到预防腐败的目的。为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对腐败问题的预防和揭露作用, 应该建立一套科学的高职院校的反腐败审计预警系统, 其中能否正确对反腐败问题预警的关键是制定好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建立应服务于审计的信息系统, 进而通过推进审计信息化的建设提高对腐败的预警质量。为此, 应通过建立量化廉政测评指标和廉政指数, 对学院内各部门的反腐倡廉情况进行定量检测和做出客观评价, 及时发现和揭露存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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