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染源范文

2024-06-24

生活污染源范文(精选12篇)

生活污染源 第1篇

1.1 水文地理

小东江是鉴江的二级支流, 袂花江的一级支流。它由发源于高州市官庄岭西的小东江和发源于高州市红花岭的泗水河在茂名市区北面的莲塘高车汇合而成。小东江干流穿过茂名市区后, 至新坡镇合水与支流白沙河汇合。继续往南流经茂名市茂南区镇盛镇, 在吴川石碧进入湛江地域。小东江全长67公里, 河床宽30-120米, 流域集雨面积1142平方公里, 城区以上河段集雨面积623.5平方公里。历史最大洪峰1510m3/s, 最小流量0.08m3/s, , 多年平均流量17.6m3/s, 多年平均年径流量4.11亿m3。白沙河全长35.4公里, 流域集雨面积234.6平方公里, 河床宽10-30米, 水量约为小东江流量的三分之一。

1.2 水质现状评估

小东江水质监测3个断面, 市区上游山阁断面, 市区下游镇盛断面、石碧断面, 2006年小东江监测的3个断面仅山阁断面达到水质目标类别, 其余2个断面都未能达到水质目标类别, 3个断面中山阁断面水质最好, 镇盛断面水质最差。

2006年小东江全河年均值超标的污染物是氨氮, 共有2个断面年均值超标, 分别是0.93、0.46倍;3个断面中有2个断面的第1位污染物是粪大肠菌群;各个断面超标的污染物主要有氨氮、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总磷, 超标率较高的是氨氮和粪大肠菌群, 最高达66.7%和50.0%。

2006年小东江水质监测结果见表1, 小东江水质评价结果见表2。

由评价结果显示, 小东江水质特征污染物由过去的石油类、挥发酚转变为目前的粪大肠菌群和氨氮, 小东江主要污染源由过去的石油化工源演变为目前的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并举。

2 流域污染源调查分析

通过对小东江流域沿岸城镇的生活污染源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源实地调查、资料收集以及排污系数计算, 掌握小东江流域沿岸可进行综合整治的生活污染物排放情况, 为综合整治工程提供设计依据。

2.1 小东江流域沿岸城镇生活污染源分析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生活污染源排放系数, 计算出小东江流域沿岸城镇生活污染源排放情况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出, 小东江流域沿岸城镇可进行综合整治的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753.787万吨/年, 目前茂名市生活污水厂已处理部分市区生活污水, 除去已处理的市区部分生活污水, 剩余需进行综合整治的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1096.635万吨/年。

2.2 禽畜养殖污染调查

沿岸规模化养殖场不分畜禽全部转化为猪的存栏量约为3.528万头, 换算关系全部按《广东省水环境容量核定与允许排放总量分配实施工作方案》中的规定执行。目前养殖场的污染治理主要是采用渣液分离, 废渣回收再利用。废水经简单处理后直接排放。

3 水环境容量测算和压力分析

3.1 容量测算水域范围。

水环境容量测算水域范围主要包括白沙河、泗水河和小东江。

3.2 容量测算控制断面及测算结果

各河水环境容量核定的水域控制单元及各控制单元的理想水环境容量详见表4。

3.3 压力分析

3.3.1 小东江上游泗水镇至山阁镇河段明显受到生活污染源影响。泗水镇至分界镇河段, 由于河流水量小, COD与NH3-N水质已超过Ⅲ*类水质标准值, 致使河流中的COD与NH3-N水环境容量超过310.106t/a、109.59t/a;分界镇至山阁镇河段, NH3-N水质已超过Ⅲ类水质标准值, 致使河流中的NH3-N水环境容量超过263.082t/a。

3.3.2 小东江上游山阁镇至钟鼓渡河段虽受到生活污染源影响, 但河水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值要求。河段中COD与NH3-N水环境容量还有914.135t/a、82.381t/a。

3.3.3 小东江中游钟鼓渡至乌石闸河段水质符合Ⅳ类水质标准值要求。河段中COD与NH3-N水环境容量只有197.54t/a、5.56t/a。

3.3.4 小东江下游乌石闸至交界断面河段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值要求。河段中COD与NH3-N水环境容量只有51.83t/a、1.30t/a。

3.3.5 泗水河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值要求。河段中COD与NH3-N水环境容量只有76.02t/a、1.89t/a。

3.3.6 白沙河水质不符合Ⅲ类/Ⅳ类水质标准值要求。从NH3-N浓度4.853~7.186mg/L可以看出整条白沙河已受到生活污染源严重污染。石鼓镇至金塘镇河段必须削减COD、NH3-N水环境容量50.808t/a、180.942t/a;金塘镇至公馆镇河段必须削减COD、NH3-N水环境容量456.28t/a、209.909t/a;公馆镇至东江口河段必须削减COD、NH3-N水环境容量899.827t/a、163.928t/a。

根据以上分析, 白沙河受到生活污染源影响压力最大;其次是小东江上游泗水镇至山阁镇河段;泗水河和小东江中下游钟鼓渡至交界断面受到生活污染源影响压力较小。*《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 规划和措施

小东江沿途流经泗水镇、分界镇、山阁镇、金山开发区、金塘镇、公馆镇、新华街道办、镇盛镇、螯头镇和市区 (高山镇、新坡镇纳入市区) 。拟规划。

4.1 在沿岸墟镇 (8个) 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本规划对处理规模小于3000吨/日的乡镇拟选择适合广大农村、中小城市的污水处理人工湿地处理技术 (2) 。对于处理规模为10000吨/日的污水处理厂拟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工艺。

4.2 在沿岸乡镇10个大中型养殖场建设污水处理厂。采用技术成熟的内循环水压式沼气池 (3) , 加氧化沟工艺。

4.3 对沿岸10万户农村住户进行改厕、改灶工程和沼气利用工程。

4.4 开展沿岸农村创建生态示范村工程。

经治理后的废水达DB44/56-2003《茂名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I时段一级标准排放。

5 结论

小东江的主要污染源由过去的石油化工源演变为目前的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并举, 治理重心也应转移, 必须加大生活源治理的投入。

通过本规划治理工程的实施, 初步估算, 治理设施每年可削减主要污染物:COD--1652 t/a, BOD--421 t/a, NH3-N-501.44 t/a。规划工程能极大改善小东江水质, 促进小东江生态恢复, 从而可使小东江水质达到规定标准。

摘要:本文通过对小东江水环境现状及容量分析, 小东江主要污染源由过去的石油化工源演变为目前的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并举的形式, 从而确定了对沿岸城镇生活污染源综合整治规划。

关键词:小东江,污染,综合整治

参考文献

[1]《茂名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茂名市环境保护局2006.09.

[2]人工湿地处理技术及其研究进展.丁玲沈耀良.江苏环境科技.2006年02期.

[3]规模化猪场粪污处理工艺的研究.李长生路旭吴冰.农业工程学报.1997年S1期.

海水被污染了,我们怎么生活 第2篇

海水被污染了,我们怎么生活正文:

海水被污染了,我们怎么生活海水被污染了,我们怎么生活

南开大学附属小学 6(2) 谢丹林

个春天的早晨,海鸥妈妈走到小海鸥的床前说:“快醒醒,今天天气特别好,我带你去海上找吃的。”小海鸥一听非常高兴,立即起床跟着它的.妈妈飞向大海。

那天,晴空万里、风平浪静,它们不停地在海面上飞来飞去,寻找海里的食物。远方有一艘大油轮自西向东的开了过来,越走越近。这时,油轮上发出“轰”的一声巨响,接着油轮里的石油很快的流了出来,它们立即飞回到岸上去。

海水被污染了,海鸥妈妈很着急,它对小海鸥说:“油轮里流出来的石油漂浮在海面上,海里的鱼虾不能在这里生存下去了,我们也不能再在这里捕食了。”小海鸥忙问:“那我们以后可怎么生活呀?”接着就大哭起来。海鸥妈妈一看,耐心地说:“别怕,现在我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报警,请海上清洁队赶快来清除海上的污染。”小海鸥一听高兴地跳了起来,说:“太好啦!我现在就去打报警电话。”

小海鸥急忙跑回家里,拿起电话按了紧急呼救铃,电话里有人说:“我是海上清洁队,是谁打来的电话?”小海鸥回答说:“叔叔,我是东海岸的小海鸥,我们家门前的大海里,有一艘巨型油轮触焦了,许多、许多的石油都流到了大海里------”。没等小海鸥说完,海上清洁队就说:“我们马上出发,去你们那里救援。”

小海鸥走出家门,跑到妈妈跟前大声地说:“有救了,海上清洁队马上就来,帮我们清除海水里的石油,这样我们可以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了。”海鸥妈妈连忙夸奖了小海鸥,说他长大了、懂事了,独立生活能力也一天比一天的多了。

摒弃生活中的污染 第3篇

夹竹桃(红花、白花、黄花),可散发有毒气体,令人昏昏欲睡,郁闷气喘。马缨丹(又名如意花),枝叶可散发有毒气体,且有强烈臭味。郁金香,可散发有毒气体,令人头晕脑胀,头发加快脱落。夜来香,可散发强烈刺激性气体,对高血压、心脏病患者,造成不适并加重病情。洋绣球,可散发微小颗粒,让人皮肤过敏。松柏类,散发出来的芳香味,对肠胃有刺激性,久闻影响食欲,并可使孕妇恶心。百合花,可散发香味,久闻使人神经兴奋,可引起失眠。报春花和风信子,可散发花粉,致皮肤过敏,过敏体质者应避之。紫荆花,可散发花粉,可诱发哮喘病。天竺葵,可散发有毒气体,令人气喘、胸闷、恶心、头晕。

含毒观赏植物有一些观赏植物,局部或全株有毒,观赏不妨,但不可触摸,不可误食,否则可使人中毒,会造成严重后果。对于这一类植物,一般不建议用于家庭观赏植物。这类植物包括:

水仙花,鳞茎汁液有毒,对皮肤有刺激性,误食可致肠炎。一串红(西洋红),花朵有毒。一品红,全株有毒,误食可致死。马蹄莲,花朵有毒,误食可致昏迷。虞美人,全株有毒,果实剧毒,误食产生神经中毒,并可致死。夹竹桃,汁液有毒,误食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症状,可致死。曼陀罗(大花、红花),全株有毒,果实剧毒,误食产生神经中毒,并可致死。照山白(小花杜鹃),全株有剧毒,幼叶最毒,春季尤烈。南天竹,全株有毒,误食可致全身抽搐、昏迷。万年青,汁液有毒,可致皮肤奇痒,误食可致口腔、咽喉和肠胃肿痛,并损伤声带,汁液溅入眼睛,可引起角膜混浊。紫藤,种子、皮和茎有毒,误食可致肠炎,并可致死。含羞草,有毒,接触多可致头发脱落。杜鹃花(黄色、白色),花朵有毒,误食可致呼吸困难,四肢麻木,并可致死。

健康观赏植物许多观赏植物除了绿化和观赏功能外,还具有吸收有毒气体,净化空气的健康作用。其中吊兰就是净花空气的能手,可吸收氮氧化物、甲烷、甲醛、苯类、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过氧化氯等多种有害气体。此外,具净化空气作用的植物还包括:

肾蕨、贯众、月季、玫瑰、紫薇、丁香、玉兰、桂花、金绿萝、芦荟、鸭跖草、耳蕨、仙人掌、虎皮兰、虎尾兰、龙舌兰、凤梨、仙人球、令箭荷花、县花、宝石花、肥厚景天、紫花景天、常青藤、铁树、菊花、红鹳花、石榴花、米兰、龙血树、白芷花等。

抗辐射观赏植物有的观赏植物具有吸收电磁辐射的作用。在家庭中或办公室中摆放这些植物,可有效减少各种电器电子产品产生的电磁辐射污染。这些植物包括:仙人掌、宝石花、景天等多肉植物。

驱虫杀菌观赏植物有的植物具有特殊的香气或气味,对人无害,而蚊子、蟑螂、苍蝇等害虫闻到也会避而远之。这些特殊的香气或气味,有的还可以抑制或杀灭细菌和病毒。这些植物包括:

生活污染源 第4篇

为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在财政部的支持下, 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测算项目研究。以此基础编写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污染源产排污量的核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产排污系数简介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包括城镇居民生活源、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院、机动车等5部分内容。该手册共分为4个分册。该手册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污染物产生量与排放量的核算与校核。

以住宿餐饮业污染源普查表 (全国通用调查表) 为例, 若某住宿业已填报了年用水总量Qa, 需用行业污水量校核系数来校核Qa, 用以下计算公式进行校核:

Wd=fQa/365N (1)

式中:Wd为日均硬件污水量, t/ (床位·d) ;Qa为年用水总量, t/a;f为排水系数, 住宿业取值0.92;N为企业的硬件数量, 住宿业为床位数。

如果计算所得的单个住宿业企业Wd数值位于住宿业表单所给的校核系数范围内, 则污水量按用水量的92%计算, 公式如下:

Wa=fQa (2)

式中:Wa为污水量, t/a。

如果Wd值不在住宿业表单所给的校核系数范围内, 则按该表中的污水量核算系数计算该住宿业的污水量, 公式如下:

Wa=365FhN (3)

式中:Fh为污水量核算系数, t (/床位·d)

住宿业污染物产生量用以下计算公式进行核算:

Gc=365FcN/1000 (4)

式中:Gc为污染物产生量, kg/a;Fc为污染物产污系数, g (/床位·d) 。

住宿餐饮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用以下计算公式进行核算:

Gp=365FpN/1000 (5)

式中:Gp为污染物排放量, kg/a;Fp为污染物排污系数, g (/床位·d) 。

2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在污染源普查中的应用实例

本文以沈阳市皇姑区某酒店为例分析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在污染源普查中的应用。

该酒店床位数为746张, 年平均入住率为60%, 酒店用水量为252.1t/d, 污水处理采用化粪池初级处理方式, 设施处理能力为300t/d, 污水实际处理量为300t/d。该酒店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污染源普查步骤如下:

第一步, 依据住宿业产排污系数使用说明, 住宿业综合考虑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酒店的入住率、气候特点和生活习惯, 将全国划分为3个区域, 皇姑区属于“一区”;按规模等级, 该酒店床位数746张, 为“大型”;另外, 根据营业特点确定其属住宿业中的“旅游饭店”为小类。

第二步, 根据前面确定的区域、规模和行业小类, 由系数表单查得其对应的污水量核算系数和校核系数, 同时查得沈阳市皇姑区某酒店对应的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 见表1和表2。

第三步, 对该酒店填报的用水量进行校核, 判断其是否合理。据该酒店填报的用水量折算的污水排放系数Wd= (fQa) /365N= (252.1×365×0.92) / (365×746) =0.31t/[ (床位·d) ], 位于校核系数范围 (0.08~0.80) 之内, 数据可信;否则数据不可信, 如果不可信则应该按照公式 (3) 进行计算。

第四步, 根据表2查得的该酒店各系数指标的产污系数计算污染物产生量。

年污水产生量:252.1×365×0.92=84655.18t (注:若前面校核结果该酒店用水量不可信, 则年污水产生量应根据污水量核算系数进行计算:0.32t (/ (床位·d) ×365d×746床位=87132.8 (t) ) ;

年垃圾产生量:0.40kg (/床位·d) ×365d×746床位=108916kg;

年化学需氧量产生量:60g (/床位·d) ×365d×746床位=16337.4kg;

年总磷产生量:0.77g/ (床位·d) ×365d×746床位=209.7kg;

年总氮产生量:8.10g/ (床位·d) ×365d×746床位=2205.5kg;

年氨氮产生量:5.70g/ (床位·d) ×365d×746床位=1552.1kg。

第五步, 该酒店污水处理方式采用化粪池初级处理方式, 属预处理设施, 由表2查得的该污水处理方式对应的排污系数, 计算其污染物排放量如下:

年污水排放量:即年污水产生量;

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2g/ (床位·d) ×365d×746床位=11436.2kg;

年总磷排放量:0.65g (/床位·d) ×365d×746床位=177kg;

年总氮排放量:7.29g/ (床位·d) ×365d×746床位=1985kg;

年氨氮排放量:5.70g/ (床位·d) ×365d×746床位=1552.1kg。

3 结语

通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在沈阳市皇姑区的应用实例可以看出, 产排污系数给污染源普查中每一个具体的污染源的产污量和排污量的计算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普查得到的污染源底册和污染物指标数据, 建立健全了各类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取得了一些很有价值的经验。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J].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06]36号) , 2007, 5, (29) .

治理生活噪声污染的通告 第5篇

一、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二、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方式制造噪声。

三、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娱乐及其他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和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坚决杜绝噪声污染;禁止在住宅区、居民集中区、文教区和休闲疗养区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加工等活动。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造成噪声污染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噪声污染整治,共同防治城市噪声污染。

举 报 电 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

浅谈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 第6篇

【关键词】农村环境;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环卫设施

我县经过十多年的新農村建设,农村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群众物质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是由于管理、经费的不足和农民的认识的不足,农村垃圾污染日益加重,垃圾乱倒,污水到处流的状况还较,这不仅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整洁干净,还严重影响群众的工作和生活。

一、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现状

(一)垃圾处置不当,乱丢乱倒的现象严重

据调查了解,农村垃圾大致分为四类:一是可回收垃圾,如金属、塑料、玻璃、废纸;二是有机质垃圾,如剩菜、菜根菜叶、杂草等;三是有毒害垃圾,如废旧电池、灯管等;四是“白色污染”由城市向农村蔓延,大量发泡包装塑料、塑料袋以及破损废弃的农用薄膜都被作为垃圾随意丢弃。五是建筑、装修垃圾等。在调查时发现,很多地方根本就没将垃圾分类,而是胡乱地堆放在一起。更有甚者,有的农户将垃圾倒入垃圾圈圈外。西瓜皮、鸡蛋壳、塑料袋等垃圾成堆,馊臭难闻、苍蝇乱飞。

(二)“四无”村较多,村级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还处于缺失状态

据调查,全县还有不少村处于“四无”现状:无专职(或兼职)的环卫人员、无固定的垃圾收集点、无垃圾清运工具、无处理垃圾(或填埋或沤泡)的专用场地。有些村即使有垃圾池(圈),但缺乏清运垃圾的工具,所以垃圾清运不及时,致使垃圾池或垃圾圈形同虚设。

(三)柴草与杂物堆放无序,焚烧现象严重

据调查,不少农户堆放柴草、杂物呈杂乱无序的状态。农民焚烧垃圾、稻草、秸杆、棉杆现象也比较普遍。特别是每年收获油菜时,农户焚烧秸杆的浓烟弥漫,不仅严重污染我县的空气质量,且严重影响到周围地区。

(四)还有农户尚未改厕,粪污较为突出

随着农民居住条件的改善,有许多农户已用上卫生厕所,实现了“即冲即净”。但污水大多随下水道流入沟渠,导致水污染。尤其是未改厕的农户,其粪便污染突出,成为了蚊虫的繁殖与聚集地,加速了疾病的传播,有害于农民的身体健康。

(五)畜粪治污仍未到位,污染比较严重

据调查,我县仍有一部分养猪大户没进行粪污整治;也未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每年向周围排放大量的畜粪及废弃物,对周边的水源、土壤、空气和作物等造成严重污染,成为牲畜疫病、寄生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传染源,对当地农民生存环境和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威胁。

二、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成因

(一)农民认识不足,部分乡村引导不力

调查时发现,一些村干部甚至有个别乡镇领导认为,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是家庭琐事,乡村管不过来。还有一些基层干部群众哼着一句顺口溜:“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这其中既有无奈,也有无所谓。所以呈现出“屋内现代化,屋外脏乱差”的状况。调查中还了解到,许多村民还没有定点投放垃圾的观念,也没有建垃圾池(圈)的习惯,更没有为垃圾分拣的意识。这对乡村整治生活垃圾污染造成了很大难度。

(二)经费投入不足,环卫设施建设滞后

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期被视为一项公益性事业,其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在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农村经济还相对较困难的情况下,垃圾处理经费的投入严重不足,环卫设施建设随之滞后。这已成为制约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瓶颈。整治垃圾方面的筹资难,已成为许多乡村无法跨越的障碍。

(三)垃圾呈批量化、毒害化趋势,增加了整治垃圾污染的难度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生产方式的转变,农村垃圾在数量上呈现了批量化、在构成上呈现了毒害化的趋势。过去,农村垃圾主要是一些容易腐烂的菜叶瓜皮,现在的农村垃圾却成了塑料袋、废电池、农膜、农药瓶、工业废品、腐败植物的混合体,特别是由于大量使用塑料,导致垃圾中不可降解物所占比例迅速增加。随着无法降解的垃圾越积越多,农村垃圾正呈现出毒害化发展的趋势,大大地增加了农村整治垃圾污染的难度。由于农村养殖业的发展,批量产生的禽畜粪便以及宰杀后的废弃物无法消化,也成了有害垃圾,对农村环境造成极大危害,更加增添了乡村治理垃圾污染的难度。

(四)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农村整治生活垃圾污染缺乏刚性

对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我国已有多部法律法规提出了具体要求,但对农村垃圾的处理几乎没有一部法律法规硬性规定,到目前为止,我省在这一块的法规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三、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地改善我县农村的村容村貌,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是一项有益于农民身体健康的长期性公益事业,也是一项加强新农村建设的惠民工程。县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必要性与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增强治理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将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专门班子抓紧抓好。各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第一线,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做到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二)切实加大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投入力度

当前,我县各村在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方面,普遍存在投入严重不足、环卫基础设施缺乏的问题。要采取“政府投一点、向上争一点、群众集一点(指村民一事一议集资)”的办法筹措资金,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到“每村有专(兼)职的环卫人员、有固定的垃圾收集点、有垃圾清运工具、有处理垃圾专用场地”,以确保整治生活垃圾污染的工作长期、有序进行。

(三)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形成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合力

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需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县乡(镇)、县农办、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畜牧水产局等各有关部门对此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全县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合力。

(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整治好农村生活垃圾污染

建议全县各村采取“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全民参与、就地消化”的措施,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乡(镇)村要建立和完善指导、监督、奖惩的长效机制,引导和督促农户整治好房前屋后及责任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确保乡(镇)村整洁、卫生。

作者简介:李冬生(1960-),男,江西丰城人,中共江西省永修县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及宣讲。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与污染防治 第7篇

1.1 民众参与的积极性低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与防治离不开人们环保意识的建立和习惯的养成, 建设好清洁文明的城市需要城市中的每个人来共同完成。然而目前我国的城市居民在参与垃圾处理和污染防治上还没有较高的积极性, 大家对于城市垃圾的处理都有着事不关己的态度。首先, 城市居民们没有认识到城市垃圾处理与污染防治的重要性, 在生活过程中对于垃圾的处理往往都过于随意。在这方面台湾的城市居民相对于大陆的居民的认识要更高, 他们在对垃圾的处理上都有着较高的意识, 并且减少垃圾的产生和污染物的控制也是居民们应尽的义务。同时, 城市垃圾在处理的过程中也会形成一个产业链, 并且能够创造出很多的就业岗位, 对于经济效益的提高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而积极的参与到生活垃圾的处理中也能够为社会做出相应的贡献。

1.2 进行处理的方式方法不正确

以往城市垃圾的处理通常都是采用先发展后治理的办法, 而这种处理方式的成本高, 同时也会造成严重的浪费。在发达国家, 大多采用的是预防与治理并行的管理办法, 通过防治与处理结合的方式能够更好的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 并且对于提高经济效益也有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在这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大多数都只还以治理为主要目标, 忽略了预防的重要作用, 并且在垃圾的回收和使用上也没有完整的体系, 从而造成城市垃圾的防与治错位的现象发生, 这种现象的存在也说明了我国在对城市垃圾处理的方法方法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形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内容:首先,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发展的过程中, 城市人口也越来越多, 很多粗放型经济的发展也造成了很多城市垃圾的产生, 并且也严重的浪费了社会资源, 城市垃圾的处理成本也相对提高。其次, 居民在环保意识上还相对薄弱。很多人对于城市垃圾的处理和环保也有了一定的认识, 但是这种认识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 有些人甚至已经形成了一种乱丢垃圾的坏习惯, 并且对于垃圾的处理也没有清楚的认识。最后, 城市中没有相对健全的垃圾预防制度。在城市生活中, 垃圾的处理需要有一定的制度规范, 这样才能够让城市居民有一个具体的标准, 从而参照相应的标准来进行垃圾的处理和环境的保护, 而目前我国对于这方面还没有健全的法规和制度, 这也就间接的造成人们环保意识低的现象。

1.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产业化程度低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产业化程度仍比较低, 这就造成了有些城市生活垃圾随意丢放、随意处理的现象比较突出, 生活垃圾处理的安全性、彻底性不足, 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回收、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衔接不够紧密, 难以形成规范、高效、科学的垃圾处理运行模式。例如, 在美国纽约把垃圾处理称为“垃圾管理”, 据统计, 美国纽约每年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00万吨, 平均5磅/人/天。美国纽约的垃圾管理公司, 专门负责美国纽约境内的垃圾回收及运输。此外, 美国纽约公民手中都有一本明确的垃圾回收要求, 上面标明什么垃圾可回收, 什么垃圾不可回收。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分别由不同的公司负责处理, 一旦居民把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相混合, 丢弃者就将面临法律惩罚。从美国纽约市的垃圾回收处理经验来看, 实现垃圾回收及处理的产业化运行模式是大势所趋。在产业化运行过程中, 政府、企业、公众、法律体系等都是推动这一产业模式运行的各种必备要素。

2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与污染防治的综合对策探析

2.1 唤醒公众的环保意识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根源在于居民的日常生活习惯和粗放式消费模式, 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与污染防治, 就必须从根本上唤醒公众的环保意识, 改变粗放式消费模式。由于我国不同城市之间, 或者同一城市内, 居民式知识水平与综合素质存在较大差别, 因此在帮助居民树立环保意识工作中, 应做到有的放矢。一方面, 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传播手段, 宣传节约、环保理念, 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另一方面, 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培训教育活动, 深入学校、党政机关、社团, 进一步提升行政职能部门与知识分子群体的环保意识, 发挥行政职能部门与知识分子的纵向宣传带动作用。增加社会媒体对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现象的曝光度, 发挥媒体的监督与宣传功效, 影响和带动居民增强环保意识及理念。

2.2 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产业化运营

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产业化运营, 就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 从20世纪80年代起, 欧美开始倡导和鼓励私人部门积极参与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营, 取得了较好成效。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与完善, 许多由政府包办的公益事业通过市场化改革取得了较大成效。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产业化运营, 从根本上说, 是要通过政府公共政策的推动, 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模式企业化、产品生产标准化、管理方式现代化, 有序竞争的现代市场发展机制。

2.3 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市场法律法规体系

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中, 应进一步从源头控制的角度, 设计相应的法律制度, 规范人们的行为, 杜绝因不必要的消费浪费而造成的环境破坏。同时, 要建立相应的执法监督部门, 配备专业人员, 保证配备人员的各项待遇, 使建立起的各项法律法规, 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确保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增强法律法规的实效性。

2.4 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处理, 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 实施生活垃圾的分类化, 并有针对性地通过相应处理手段, 实施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例如, 美国把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家庭废弃物、食物残留、废纸废料、皮革橡胶等几大类。根据垃圾的不同种类, 分别采取再次利用、就地堆肥、焚烧发电、卫生填埋等几种渠道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处理。

结束语

城市的发展建设离不开一个清洁的环境, 发展文明城市需要靠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来实现, 因此对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与污染防治不仅要靠政府部门来完成, 同时也需要城市居民的相互配合, 这样才能够更好的起到预防和治理的双重效果。

摘要: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发展的过程中, 城市人口也随之不断增长, 而人口的加剧增长也使城市中的生活垃圾越来越多, 并且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因此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与污染的防治也成了人们重点关心的内容。从城市垃圾处理的问题入手详细说明防治城市垃圾和污染的几点办法和措施。

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措施探讨 第8篇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持续增长。2006年以前,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平均以每年4.8%的速度快速增长, 2006年后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速放缓, 平均增长率维持在1.5%左右 (见图1) 。据统计, 1999年末全国668个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约1.14亿吨, 建成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695座, 全年生活垃圾处理量为7241.1万吨, 处理率63%左右。到2011年末, 全国657座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已达到1.64亿吨。根据已建成的垃圾处理设施数量和处理能力测算, 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79.7%。过去几十年, 我国大量城市生活垃圾曾经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 对环境造成巨大危害。近年来, 该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但直到2011年末, 全国城市生活垃圾中仍有大约20.3%的比例采用堆放和简易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 无害化处理处置能力相对不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存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2 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环境影响

2.1 对土壤的污染

生活垃圾的露天堆放或者简易填埋, 需要占用大量土地, 加剧了土地资源的紧缺。生活垃圾及其渗滤液中所含有害物质会改变土壤的性质和结构, 并将对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动产生影响。这些有害成分的存在, 不仅妨碍植物根系的发育和生长, 而且还会在植物体内蓄积, 通过食物链危及人体健康。

2.2 对大气的污染

生活垃圾在堆存和处理处置过程中会产生有害气体, 如果不加以妥善处理, 将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例如, 露天堆放的生活垃圾会由于有机组分的分解而产生沼气, 一方面沼气中的氨气、硫化氢、甲硫醇等气体的扩散会造成恶臭影响, 另一方面, 沼气中的主要成分甲烷是一种温室气体, 其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1倍, 而甲烷在空气中含量达到5%~15%时很容易发生爆炸, 对生命安全造成很大威胁。另外, 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酸性气体、二恶英等, 也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细微颗粒和粉尘随风飞扬, 也是污染大气环境的因素之一。

2.3 对水体的污染

生活垃圾对水体的污染途径有直接污染和间接污染两种, 前者是向水体直接倾倒生活垃圾, 从而导致水体的直接污染, 严重危害水生生物的生存条件;后者是生活垃圾堆积过程中, 经过自身分解和雨水浸淋产生的渗滤液进入江河、湖泊和渗入地下而导致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的污染。

3 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先后联合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00年)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 (2010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 (2011年) 等文件, 对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更好地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 结合以上文件的主要内容提出了以下四点措施:

3.1 加强源头减量化。

重视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 减少过度包装, 加大宣传, 倡导节约和低碳的消费模式, 从源头控制生活垃圾产生。通过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 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全生命周期促进生活垃圾减量。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 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 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改进燃料结构, 推广使用城市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减少灰渣产生。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 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3.2 提高资源化水平。

综合利用, 变废为宝。发展循环经济,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提高生活垃圾中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材料回收利用率, 提高生活垃圾中有机成分和热能的利用水平, 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根据生活垃圾特性、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和政策措施, 动员社区及家庭积极参与, 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开展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 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厨余垃圾, 建立高水分有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循环利用。

3.3选择适用的无害化技术。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要求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土地资源紧缺、人口密度高、生活垃圾热值满足要求的城市要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生活垃圾管理水平较高、分类回收可降解有机垃圾的城市可采用生物处理技术, 土地资源和污染控制条件较好的城市可采用卫生填埋处理技术。

3.4 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提高设施运行水平。填埋设施运营中要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方案, 实行分区域逐层填埋作业, 缩小作业面, 控制设施周边的垃圾异味, 防止废液渗漏和填埋气体无序排放。焚烧设施运营中要足额使用石灰、活性炭等辅助材料, 去除烟气中的酸性物质、重金属离子、二恶英等污染物, 保证烟气达标排放。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安装排放自动监测系统和超标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 有效应对设施故障、事故、进场垃圾量剧增等突发情况。

4 结论与建议

做好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工作对于节约土地资源、减少生活垃圾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 不仅需要结合具体情况采取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污染防治技术进行末端无害化处理处置, 更需要从城市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化、提高分类收集和资源化水平、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通过对多种污染防治措施的系统化应用和不断优化, 逐步解决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较快和处理处置能力相对不足的问题。

摘要: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增长较快, 无害化处理处置能力相对不足。城市生活垃圾未经处理或者处理处置不当会对土壤、大气、水体等自然环境造成污染。针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提出了加强源头减量化、提高资源化水平、选择适用的无害化技术、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水平等多项措施。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参考文献

[1]蒋建国.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 (第二版)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2.

[2]安帅.浅析固体废物污染现状及治理.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2 (06) :5.

[3]赖吾生.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探讨.化学工程与装备, 2012 (11) :15.

[4]吴靖, 刘洪鹏, 兰婧.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方法综述.中国科技信息, 2011 (03) :1.

生活污染源 第9篇

关键词:垃圾处理,防治污染,垃圾焚烧,焚烧炉,电除尘

引言

经济的发展, 特别是工业生产的繁荣, 促进了社会文明的进步, 人们生活水平得以不断改善, 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 现代化大生产也给自然环境带来了沉重压力。城市生活每天产生的大量垃圾如果没有妥善处理, 就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进而影响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因此, 必须高度重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妥善解决垃圾处理所带来的种种负面问题, 从而维护现代城市和谐、稳定、健康的发展秩序。当前城市垃圾普遍采用的方法是焚烧处理。这其中, 绝大多数焚烧后的产物对周边环境和大气具有污染作用, 不能直接排放, 必须予以科学、规范的处理。由于城市垃圾组成复杂, 焚烧过后产生的废弃产物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不同性质的垃圾焚烧后形成的废弃物性质、特点各不一样。在进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产物处理工作时, 不能搞一刀切, 必须根据焚烧产物的具体特点选择适宜的方法、措施加以妥善处理, 将其危害性、污染能力降低到允许范围内再进行排放。

1 现阶段我国城市垃圾处理主要措施

城市垃圾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涉及到社会的多个层面, 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首先, 在国家层面, 政府主管部门要通过立法的手段, 完善城市垃圾处理法律保障体系建设, 用法律的强制力约束组织或个人关于城市垃圾处理的行为, 防止因为处置不当造成污染扩散。其中最突出的一项就是做好垃圾分类处理, 从源头抓好城市垃圾管理, 为后续垃圾处理工作铺平道路。二是要完善城市垃圾处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城市垃圾数量大, 来源多, 单纯依靠政府进行处理效率不高, 而其也会牵扯政府太多的力量, 影响政府在其它方面的工作。为此, 要建立城市垃圾处理市场机制, 政府要充分发挥行政管理部门的组织、引导作用, 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到垃圾处理领域中, 形成政府搭台, 企业唱戏的经营模式, 走出一条城市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市场化新路。三是坚决执行“谁污染, 谁付费”的垃圾处理原则, 将垃圾处理的责任明确到位, 同时, 加强垃圾处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全力维护垃圾处理市场的秩序稳定。四是加大垃圾处理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类媒体, 大力宣传城市垃圾科学处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强化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营造全社会正确处理垃圾的良好氛围。从本质上来说, 现代城市垃圾处理的过程就是一种资源高效利用的过程。新型城市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在这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该项技术通过实施生物反应器填埋, 将渗滤液处理量控制在较低水平, 有效缩减了垃圾处理成本, 提高垃圾处理经济效益水平。需要注意的是, 垃圾焚烧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含有氯化氢、含氮、含硫氧化物的烟尘, 这些物质在自然条件下会形成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性作用的产物, 必须在要经过严格的程序予以去除, 然后方可加以排放。此外, 烟尘中所含的二英和重金属物质也是重大污染源, 必须纳入处理范围内。

2 城市垃圾焚烧产物的特点及处理技术概述

2.1 城市垃圾焚烧的气体产物特点及相关处理技术

城市生活垃圾来源众多, 材质各异, 使用焚烧法进行处理, 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及烟尘, 垃圾处理工作中的一项关键任务就是处理好这些有害物质, 防止其扩散进入周围环境, 造成更大范围的污染。常见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灰尘、含氮氧化物、含硫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和二英等。针对这些有害物质, 国家出台了相关处理标准, 并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了排放标准, 确保执行力度。

这些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 既是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约束规范, 又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研发、设备设计制造指明了方向。在实际工作中, 相关垃圾焚烧处理工艺都要以这些规范文件为标准进行设计、开发。在处理含氮氧化物时, 常使用二段燃烧法和排气再循环法进行处理, 以控制含氮氧化物的产生。硫元素以各种形式广泛存在于各个种类的垃圾中, 其含量较少, 一般伴随氯化氢同步去除。酸性气体是垃圾焚烧后的常见产物, 处理方法有湿式、半干式、干式等多种方法。湿式处理是采用碱水洗气的方法, 将待处理含酸废弃引入碱性溶液, 利用酸碱中和反应消除废弃中的酸性组分。由于洗液具有较强的腐蚀性, 所以必须严格挑选材质性质稳定、质量合格的容器作为反应装置。此外, 洗气后生成的废液也必须经过处理才能排放, 增加了工作量, 使工艺更加复杂。由于湿式法的上述缺陷, 近些年来干式或半干式处理法应用较多。该法以碳酸钙、消石灰粉或泥浆为主要洗气介质, 避免后续废液的大量形成。但干式或半干式法对于含硫氧化物处理效果不是很理想。经过研究发现, 如果废气中含有氯化氢, 加入消石灰后废气中含硫化合物的含量就会大幅下降。技术人员利用这个机理改进处理方法, 极大地提高了废气中硫的处理效率。另外, 处理过程中生成的产物可以利用后续除尘器回收再利用, 提高了资源使用效率。重金属处理是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中的重要环节。如果处理不好, 重金属会以微粒的形式分散进入空气中, 造成污染, 威胁周边生态环境。近几年来, 随着除尘设备性能的提高, 重金属微粒除尘不再成为难题, 消除效果越来越好。

2.2 垃圾焚烧飞灰产物特点及处理技术

飞灰是垃圾焚烧后又一主要产物, 其浓度与垃圾焚烧时的具体条件有着直接联系。飞灰颗粒大小范围较广, 尤其以亚微米粒径级别的灰尘处理难度大。这个粒径的灰尘往往会富集金属颗粒, 需要使用电除尘和或袋除尘法加以处理。

3 焚烧炉除尘技术特点

除尘器种类较多, 当前常见的除尘设备包括旋风除尘、电除尘、洗涤器、颗粒层除尘、袋除尘等多种类型。在选择除尘设备时, 要根据具体除尘需求, 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的因素, 选择最适宜的种类和规格。从垃圾焚烧炉除尘的角度来讲, 电除尘和袋除尘是较为常用的两种方法。

3.1 电除尘技术

电除尘具有效率高、损耗小、便于管理维护的特点, 其缺点电除尘的高温环境容易生成二英, 形成新的污染源。

3.2 袋除尘技术

袋除尘技术在我国南方已经发展了十多年, 该技术以滤布为主要过滤设备, 设备简单, 操作方便, 缺陷在于滤袋的使用时间有限。

4 结束语

城市垃圾处理是现代城市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其完成质量和城市生活质量密切相关, 甚至影响到城市长期发展水平。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逐步加快, 城市数量和规模逐年上升,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不仅要考虑到环境保护方面的影响因素, 尽可能避免污染物超标排放, 损坏周边生态环境, 还要考虑到垃圾处理过程中的经济效益问题, 要通过先进技术, 充分开发垃圾处理产物的利用价值, 变废为宝, 提高垃圾处理经济效益水平, 促进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 为更好地开展城市垃圾处理, 推动城市健康发展做好保障。

参考文献

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 第10篇

1 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供给现状

1.1 以垃圾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农村 “家园清洁行动”

从2006 年开始, 福建省每年对100 个以上镇 (乡) 、1 000个以上建制村的垃圾污染进行治理, 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河道两侧、村道里弄的垃圾, 加大投入对村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进行改善, 健全农村垃圾清运和处理机制, 同时针对农村污水排放的问题, 积极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2]。截至2012年, 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实现福建省乡镇、建制村全面覆盖, 7年累计投入28.15 亿元, 建成乡镇垃圾处理设施1 222 座, 其中垃圾焖烧炉490 座、填埋场170 座、转运站562 座, 建设垃圾池8.8 万个, 专职聘请了村、镇2 级保洁员共4.6 万人, 日收运或处理村、镇2 级垃圾共1.91 万t, 超过30%的村镇实现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 同时还建成使用的城乡污水处理厂11 座, 日处理污水规模达到13 万t, 在建乡镇污水处理厂58 座, 日处理规模达到了78 万t, 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了21%[3]。

1.2 以区域治理为重点, 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福建省实施了以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为重点的“水源清洁”工程、以整治集中连片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为重点的“家园清洁”工程[4]、以整治农村畜禽养殖和面源污染为重点的“田园清洁”示范工程。截至2013 年3 月底, 共完成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的水源地防护设施295 套、水源地污染源治理设施290 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 365 套、配套管网1 172.9 km, 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13 414 套;共购置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垃圾箱、池83 141 个、垃圾收集转运车3 038 辆, 建成垃圾转运站213 座、 垃圾处理设施58 个[5]; 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集中处理设施47 处、分户处理设施7 671 套;示范项目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合计达到18.1 万t/d, 年处理污水量6 594 万t, 年CODCr减排量7 254 t, 氨氮减排量907 t。

2 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福建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但现有的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成效仍不适应农村现阶段发展的需求, 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生活污染整治面有待扩展, 对推动面上其他村庄开展整治工作力度不大, 未形成连线成片规模效应。二是推进村庄整治进度不平衡, 有的地方高度重视, 涌现出的示范点多, 整治面广, 成效也突出;有的地方只是一般部署, 花的力气不大, 成效不明显。三是整治资金筹措难, 专项资金投入不足。近几年来, 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农村污染的治理, 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上投入的资金逐年增加, 但由于农村点多面广的特点, 造成具体到乡村的资金十分有限。四是农村污水处理项目进展滞后, 收集难、处理难问题尚未取得突破, 污水、垃圾治理和村庄管理还未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 整治建设成果难以得到长期巩固。五是不少村庄整治建设缺乏产业支撑, “生态带动经济、环境促进增收”的双赢局面尚未形成。

3 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的影响因素

3.1 政府重视和政策引导

2012 年3 月, 福建省政府出台了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的指导意见》, 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了统一部署, 要求以落实“七好”为工作要求, 治理规划建设无序、环境“脏、乱、差”和配套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打造一批房屋美观、环境整洁、配套完善、自然生态的宜居新村, 明显改善村庄景观面貌[6]。2012—2013 年, 共完成393 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涌现出了一大批示范典型村庄, 各级共投入村庄环境整治资金逾100 亿元, 实行资源整合, 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各地还通过招商引资等途径,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 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村庄环境整治,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地方结对共建, 形成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3.2 村庄自然特征

根据调查, 影响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染防治设施供给的村庄特征主要有:村庄所处的地理位置、村民居住的密集程度、村集体收入状况以及在上级政府部门工作的本村人数。村民居住得越密集, 集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就会越多, 生活垃圾问题越容易显现出来, 村民对垃圾处理公共物品的需求就会越大越急切;同时, 居住地分散, 进行生活垃圾治理公共物品供给的平均成本就越低, 也就越有可能进行治污设施供给。另外, 如果在上级政府部门工作的人数越多, 该村便越有可能得到上级政府的政策倾斜, 获得更多的污染治理资金[7]。除此之外, 位于交通干线两侧的村庄, 作为地方发展的有效宣传平台, 是地方重点投资建设的地区;位于水源地的村庄, 生活垃圾的有效治理不仅关系到村庄自身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还会影响到河流下流区域人们的生活条件甚至身体健康;还有一些因为自然风光或是人文历史具有休闲观光、旅游功能的污染防治设施较完备。

3.3 村民的认知

生活垃圾治理中, 村干部和村民对生活垃圾的危害和垃圾治理重要性认识不足,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参与者作用的发挥, 甚至会阻碍生活垃圾的治理效果。虽然村民在生活污染治理过程中支出很小, 但由于大多数村民认识不到环境治理的重要性, 在农村的田间地头很容易见到“无主垃圾”。如果村民乱倒垃圾是其理性结果, 那就说明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好的非正式制度也是影响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的重要因素。

4 构建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机制的思路

4.1 明确以政府为主导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供给主体

从福建省农村环境管理来看, 农村对于生活污染治理工作起步晚、起点比较低, 涉及到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不够完善, 监管体系不够健全, 缺少政策和资金支持, 市场化程度低, 因此应发挥政府在治污设施供给中的主导作用。各县 (市、区) 结合城乡统筹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 按照“城乡统筹、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经济适用”的要求, 编制县 (市、区) 域村镇生活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结合乡镇规划, 编制建制镇、乡集镇生活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明确村庄生活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内容, 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同时, 要加大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力度, 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杠杆作用,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补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经费, 采用“一事一议”政策解决部分资金问题[8]。村级组织要结合各自特点, 征求民主意见进行村规民约制定和完善, 对卫生保洁制度、设施运营管理制度等也要针对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明确工作职责, 加强检查督促, 建立长效机制。

4.2 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生活污染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途径, 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逐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保障机制[8]对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具有积极作用。在城镇化水平发展较慢、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山区农村地区, 可由私人企业承包农村日常生活垃圾的清运与打扫, 通过市场的组织运行, 以市场的竞争机制提高治污的效果, 并通过基层政府的招投标形式, 或者特许经营的方式监管合适的农村垃圾收运组织和污水处理企业。在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和设区市郊区农村人口集聚度较大, 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 具备较好的条件推行农村生活污染的第三方治理。

4.3 加大培训和技术指导力度, 提高农村村民的环保意识

加强乡镇规划员、大学生村官、村两委负责人等专业知识培训, 重点是组织开展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培训, 提高基层组织有效实施村庄规划建设和加强环境治理等能力水平。 积极组织高校、科研单位等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庄开展“点对点”技术指导, 建立技术帮扶机制。通过新媒体扩大宣传范围, 多形式地丰富宣传内容, 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污水合理排放等的环保宣传力度, 进一步提高农村村民的环保意识, 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使村民懂得“谁产生, 谁负责”的道理。

4.4 按村庄人口规模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垃圾模式

农村污染治理根据村级常住人口规模的情况进行分类分级处理, 根据福建省村级人口分布的情况, 大致分为3类, 常住人口数在3 万人以上的为一类, 常住人口数在5 000~30 000 人之间的为二类, 常住人口数在5 000 人以下的为三类。据2010 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 福建省一类村有15 个, 二类村1 759 个, 三类村15 053 个, 具体人口分布如表1 所示。

4.4.1 常住人口规模为一类的农村环境治理。 人口规模达到一类的农村地区, 采用有机垃圾和无机垃圾分类收集方式。无机垃圾可结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执行 “村收集—镇运输—县 (市) 处理”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 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厨余等有机垃圾分开收集堆肥, 分类收集的有机垃圾物可采用静态堆肥或能源型生态模式 (如秸秆气化、沼气发酵) 处理[9]。

4.4.2 常住人口规模为二类的农村环境治理。 政府提供资金为村民配备垃圾桶或垃圾池, 在村组人口较为密集的地方建设垃圾分类处理池, 在乡镇出资建立垃圾中转站[10]。首先, 由住户初次回收垃圾, 由收运公司上门收集垃圾;各行政村负责垃圾收集设施, 清运车辆定时清运各收集点的垃圾至镇 (街) 级垃圾中转站;各镇 (街) 负责建设镇 (街) 级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 将垃圾清运至县 (市) 级压缩中转站或无害化处理场;县 (市) 环卫部门负责建设县 (市) 级环卫基础设施和管辖范围内的垃圾清运以及县 (市) 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工作[11]。

4.4.3 常住人口规模为三类的农村环境治理。 对于人口密度属于三类、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农村, 采用源头分类分散处理的方式。首先, 村民要对生活垃圾进行源头的分门别类, 由废品回收人员上门收购可回收的垃圾, 这样可以大大减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的投入和运营成本, 而厨余垃圾、灰土垃圾采用就地消纳确保不出村或镇, 防止污染扩散, 杜绝了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剩余的少部分不可回收垃圾进入分散式村镇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12]。

摘要:农村生活污染不仅影响了人民的生活生产, 也影响了生态环境的保护, 更制约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整体进程。本文从分析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的现状入手, 分析污染治理的问题和影响因素, 针对性地提出关于政府、市场、人才培养、分类治理的对策, 以期对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起到借鉴作用。

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染,现状,治理对策,福建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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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沈卫建.我省农村将开展家园清洁行动[N].福建科技报, 2006-10-27.

[3]人民网.福建省副省长陈冬在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暨乡村旅游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EB/OL]. (2014-04-30) [2015-10-19].http://news.163.com/14/0430/17/9R3K0BFI00014JB6.html.

[4]罗勇安.我市启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N].闽北日报, 2010-10-26.

[5]陈元勇.福建省城镇化进程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思考[J].福建论坛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14 (3) :13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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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吴量亮.村镇污水垃圾处理投运市场放开[N].安徽日报, 2014-08-29.

[9]曹晓君.农村生活环境治理公共产品供给与模式选择:以江苏省宜兴县、盐城市为例[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 2010.

[10]郑凤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研究[J].吉首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3 (3) :52-56.

[11]潘志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策研究[J].环境卫生工程, 2013 (1) :58-59.

日常生活中你不知道的光污染 第11篇

光污染泛指影响自然环境,对人类正常生活、工作、休息和娱乐带来不利影响,损害人们观察物体的能力,引起人体不舒适感和损害人体健康的各种光。人的眼睛由于瞳孔的调节作用,对于一定范围内的光辐射都能适应,但光辐射增至一定量时,将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这称为“光污染”。从波长十纳米至一毫米的光辐射,即紫外辐射、可见光和红外辐射,在不同的条件下都可能成为光污染源。

光污染藏在哪里

强灯光:宝宝常常喜欢盯着灯光目不转睛地看,如果家中的照明用灯、装饰灯、射灯太亮,他的眼睛会受不了。现在的建筑物和景观照明往往也非常刺眼,特别是那种从下向上照射的地灯,对宝宝的吸引力比较大,而伤害也更严重。另外,夜间的车灯、霓虹灯也需要小心,不能盯着看。在给宝宝照相时,要尽量少用或不用闪光灯。宝宝看书需要照明时,最好使用护眼灯。

电视、电脑、iPad、手机:这些常用的电子产品不但屏幕本身发出的光对宝宝的眼睛有伤害,而且不停闪烁、快速变化的画面也容易造成眼疲劳,宝宝不应该长时间使用,即使使用也要保持一定距离。

强烈的反光:现在很多高大的建筑物表面都有玻璃幕墙,汽车也越来越多,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表面非常光滑,因此反射的太阳光非常刺眼。妈妈要注意防止这类强反光直接射入宝宝的眼睛。还有些强反光妈妈容易忽略,如光滑地面或家具表面的反光,白色物体的反光、水面反光。所以,家中最好不使用非常光滑的大理石或玻璃地面,家具也尽量不使用玻璃面的;宝宝的卧室、游戏室的墙面尽量不涂成纯白色;冬季晴天时外出,不要在雪地停留太长时间;在海边度假玩耍时,要带上遮阳帽和太阳镜。

浴霸:在洗澡时,妈妈最担心的是宝宝受凉,却忽略了浴霸的强烈光线对宝宝的伤害,尤其是仰面躺在浴盆里的小宝宝,千万不能面对着光源。

烟花:烟花燃放时发出的光非常强,宝宝不能长时间看,更不能长时间近距离看。如果宝宝喜欢看烟花,爸爸妈妈可以让他在室内隔着玻璃看一会儿。

激光笔:父母不要用激光笔逗宝宝玩儿,尤其不要让他自己拿着激光笔玩儿,一旦激光直射宝宝眼睛,可能造成永久性伤害。

电焊光:电焊时产生的强烈光线中,紫外线的强度非常高,如果宝宝盯着电焊光看,可引起电光性眼炎。遇到电焊作业时,妈妈要立刻抱宝宝离开。

光污染对宝宝的伤害有哪些

对黄斑的伤害:黄斑是人眼视网膜上视觉最敏锐的区域,一旦黄斑发生病变,视力就会明显下降,甚至可能导致失明。对黄斑伤害最大的是蓝光,而生活中很多光源都包含蓝光成分,比如太阳光、灯光、电脑显示器、iPad、大屏幕手机等,都能对宝宝的眼睛造成伤害。

婴幼儿的眼睛最容易受到蓝光伤害,因为宝宝年龄越小,眼睛的晶状体就越清澈透明,难以过滤蓝光。两岁以下的宝宝,大约70%~80%的蓝光可以穿透晶状体到达视网膜;2~10岁的儿童,大约60%~70%的蓝光会照射到视网膜。而且蓝光对眼睛的损伤是逐渐积累形成的,短时间内难以发现。

对角膜的伤害:角膜是位于人的黑眼球表面的一层透明膜,光线通过这里照射进眼睛,在视网膜成像后,我们才能看见周围的世界。如果角膜损伤了,对视力的影响非常大。强烈的日光、灯光、激光都可能伤害宝宝的角膜。

对晶状体的伤害:白内障就是晶状体浑浊造成的,后天性白内障一般发生在老年人中,看似与宝宝没关系,但是父母应该知道,眼睛受到紫外线(太阳光就含有紫外线)照射是导致后天性白内障的原因之一,这种伤害比较缓慢,需要长期的积累。如果宝宝从小不注意防止紫外线照射眼睛,步入老年后就可能比其他人容易发生白内障。

日光也要注意防护

日光虽然不能算光污染,但直射入眼睛对宝宝也极为不利,尤其是日光非常强烈的时候。无论冬夏,妈妈带宝宝外出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不妨给宝宝戴个遮阳帽。宝宝晒太阳时也要防止太阳光直接照在面部。

对大一些的宝宝,父母要告诉他千万不能拿着放大镜对着太阳看,因为放大镜有聚光作用,在阳光下用放大镜可以将纸片点燃,其热量可想而知。看太阳本来就伤眼睛,如果隔着放大镜看太阳,能立即烧伤宝宝的眼睛,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美国爸爸的十条家训

1.必须对见到的人先打招呼,受到别人任何恩惠和帮助必须口头或者书面表示感谢,做了给别人添麻烦的事情一定要当场道歉。

2.公共场合(除了可以放开玩儿的地方以外)说话音量控制在不让第三个人听到。

3.不愿意告诉爸爸的事情,你可以只告诉妈妈;不愿意告诉妈妈的事情,你可以只告诉爸爸。但是不能对两者都不说。

4.不许撒谎骗人,否则你会失去朋友家人最宝贵的信任,让你后悔一生。

5.如果不能避免打架,不许用工具和牙,也不许戳眼睛,除此以外可以狠狠地打,而且爸爸希望你能打赢。

6.掉在地上的硬币可以拣起来拿回家积攒起来,但是钱包却不能据为己有。

7.别人真诚款待你吃东西,如果你不喜欢的话可以说“我吃饱了”,但是绝对不能说“很难吃”。

8.任何食物和东西都是有生命的,绝对不能想吃就吃,想扔就扔。

9.有必要时遵从集体和权威的意见,但内心一定要保持自己的想法。

10.每个人都和他的名字长相一样,都是不同的,用不着和别人比较。

最后,最最重要的原则:你感觉到危险和有必要的时候,你可以无视对方,大声地喊叫,还可以撒谎、咬人、戳人的眼睛、偷东西、打坏任何贵重的东西,你听说过的任何规矩都不用遵守,因为你的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的法律防治 第12篇

一、城市生活垃圾的概念

城市垃圾作为城市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物, 归属于一般废物, 指在人们从事日常生活中的活动或者是从事服务于日常生活的活动, 如商业活动, 旅游活动和娱乐活动等, 因为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以及法律或是政策法规中视为城市垃圾的废物, 人们最常见的生活垃圾有厨房废物、垃圾残渣、灰尘、人畜排泄物等废弃的物质。[1]根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按照其来源可分为居民垃圾、商业垃圾和街道清洁垃圾等, 居民垃圾是指在从事日常生活活动中居民所丢弃的废物; 商业垃圾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和社团组织等单位产生的废弃物; 街道清洁垃圾来源于清扫马路、街道路面时产生的灰土、树枝树叶及产品包装物等废弃物。

大量的生活垃圾不仅影响着市容市貌, 还会产生很大的危害, 就我国的生活垃圾而言, 其特点主要包括: 第一, 多样性。随着人们生活物质的不断丰富, 城市生活垃圾不仅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等可回收垃圾, 废弃的灯管、废旧电池和温度计等有害垃圾, 还包括剩饭菜、易腐食品、树叶花支等可堆肥垃圾。[2]第二, 资源性。众所周知, 垃圾是被放错位置的资源。垃圾可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获取新的价值, 变废为宝。第三, 危害性。生活垃圾的大量聚集, 不但会对土壤产生污染, 还会对水体和空气产生污染, 这最终又会影响到的人自身的健康, 因此加强对生活垃圾污染的防治迫在眉睫。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规制上的不足

目前, 国内就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已构建起比较完整的法律系统, 但在这些立法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制度的不健全, 程序的漏洞, 严重影响着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工作。就我国目前的立法而言, 其仍存在如下问题:

( 一)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效用低

20 世纪90 年代, 我国开始尝试垃圾收费制度, 垃圾收费制度不仅可以解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问题; 同时有助于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 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 最重要的是, 其可以培育环境卫生服务市场, 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上, 吸纳足够的资金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和资源化利用。

就垃圾收收费制度, 我国立法中还存在很大了不足。首先, 征收城市生活垃圾的法律依据欠缺。目前, 我国关于垃圾收费的主要依据还来源于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 ( 以下简称《通知》) , 该通知仅属国家政策, 效力层次低; 没有全国性的关于垃圾收费的具体法律规定。《通知》中规定, 垃圾处理费的具体征收办法可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对具体的征收额度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容易滋生政府随意定价、乱收费等现象。其次, 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的标准较低。本应按照垃圾清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成本确定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费用, 但是, 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垃圾收费体系, 这使得收取的垃圾处理费还不足以弥补垃圾处理的成本。最后, 收费方式不科学合理。目前我国对垃圾费的征收方式上主要采取的是定额征收, 也就是以户或者人头的方式来征收, 垃圾排放量的多少不是计费标准。这样的计费方式对减少垃圾排放作用不大, 无法体现出垃圾收费制度的公平性。我国立法上关于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种种弊端, 使得垃圾收费制度在规制广大民众的“扔”垃圾的行为上难以产生高效能。

( 二)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公众参与制度不足

城市要谋求发展, 就必须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来解决日益枯竭的资源问题。将垃圾转化为资源的过程中公众是不可或缺的主体。但公众参与到垃圾资源化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是垃圾回收法律制度的缺失。关于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问题仅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有着模糊的规定, 这使得在现实生活中公众缺乏垃圾资源化法律意识, 在参与资源化的态度上并不积极。其次, 公众参与垃圾资源化管理的法律制度不足。从2007 年6 月的北京市六里屯事件、2009 年11月, 广州市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事件到2012 年1 月北京西二旗事件, 越来越多的公众开始关注和试图参与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的管理, 但法律中参与主体不明确、参与途径单一化使得公众在参与资源化管理中往往采取抗议、游行示威、静坐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3]因此, 就垃圾资源化的公众参与而言, 我国的法律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 三) 政府在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防治中的职责不明

我国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上主要采用的是政府运营模式, 政府在城市垃圾污染防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鉴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工作非常复杂, 政府各部门职责明确和严格执法就成了污染防治工作的必要前提。但我国目前立法中对各级政府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所履行的职责范围并没有具体明确规定, 几乎也没有关于政府及政府部门间合作的相关事项, 立法中仅对各政府职能部门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规定, 并且这些规定都较为笼统, 没有具体工作内容和范围的界定, 在进行垃圾污染防治管理的过程中极易出现各个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的情况。[4]以上的情形使得我国在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比较被动。

三、完善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规制的建议

(一) 实施全面可行的垃圾收费制度

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政策的实施, 这样不但能解决政府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资金来源问题, 还可以加强我国居民的环保意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完善需要做到的几点: 第一, 应当完善垃圾收费制度的相关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垃圾收费制度。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我国垃圾收费制度的具体征收范围、征收额度和征收标准。在此基础上, 政府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征收范围、征收额度和征收标准等。第二, 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方式。实现由定额收费向按量收费的转化。对于城市生活垃圾按量收费需要着重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首先, 要充分考虑垃圾处理的成本。如果处理成本过低, 会直接影响垃圾处理商的利润, 从而影响垃圾处理的市场化。其次, 要考虑各地居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定价过高, 会影响居民缴费的积极性, 甚至可能出现“非法倾倒”的现象; 定价过低, 又会出现难以弥补垃圾处理成本的问题。

(二) 完善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的公众参与制度

1.建立具体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

虽然我国目前在各城市中也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但是其成果并不显著。要尽快制订出相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来, 使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有制度的保障, 从而更好更有效地管理垃圾分类工作。首先, 创设回收标志。政府可以要求商家在生产商品时, 对那些可以回收的商品在其包装上设置有回收的标志, 这样消费者就清楚明白那些商品是具有有回收价值的, 有利于垃圾的分类回收利用。其次, 宣传提倡生活垃圾分类, 实行奖惩制度。政府要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 使广大居民认识到垃圾分类不仅可以保护生活的环境, 也可以得到实质的优惠。其次, 在法律中设置相关的奖惩制度, 对遵守垃圾分类的居民进行奖励, 而不遵守垃圾分类的居民则进行相关的惩罚。

2. 完善公众参与垃圾资源化管理法律制度

首先, 政府可以以座谈会的方式了解民众对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意见。其次政府应当完善涉及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的听证制度, 比如说垃圾收费价格听证制度。在明确具体的参与主体、完善参与路径和参与程序的基础上, 让公众能够切实得参于相关政策的制定中。加大公众的参与, 使垃圾收费制度公开化、透明化。调动市民参与讨论的积极性, 制订科学合理的垃圾收费政策。

( 三) 明确政府垃圾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

城市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重大而复杂, 完善的立法体系必不可少, 但更需政府及相关部门等做好其本职工作。这就需要进一步的明确政府垃圾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关于细化政府具体职责的规定方面, 首先应当通过立法的途径对政府职能进行细化, 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的权力和义务; 其次, 还应当通过立法明确政府部门间相互合作、相互配合时的具体职权范围。只有明确政府部门在配合时各自具体的职责范围, 才不至于出现各个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的情况。[5]

摘要:近年来,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日趋严重, 就城市垃圾污染问题而言, 需要法律对污染行为进行规制。本文针对我国城市垃圾污染日益严重的现状, 通过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试图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法律防治工作提供些许建议。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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