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治理范文

2024-09-09

分析治理范文(精选12篇)

分析治理 第1篇

一、大学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关系的实质

有关研究表明,治理的概念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公共管理领域。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年对治理作出了如下的界定:治理是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经营管理相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机构和规章制度,以及种种非正式安排。治理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套规则条例,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的建立不以支配为基础,而以调和为基础;治理同时涉及公、私部门;治理并不意味着一种正式制度,而确实有赖于持续的相互作用[1]。根据这样一种解释,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其他社会机构,在其运转过程中都有一个治理问题,都存在一种治理结构,大学当然也不例外。

尽管治理的概念及有关治理的解释似乎在上个世纪90年代才开始流行于学术界,但是治理的实践,尤其是大学治理的实践或许在早期的大学已经存在。而且大学的治理从一开始就处于各种复杂的关系之中,受到来自大学内外的多种因素的影响。“自高等教育机构创建以来,它们与权力当局之间那些宗教的、政治的或者经济利益的关系问题总是表现得非常复杂,这些问题有些是临时性的,有些则是结构性的。它们引发了关于大学师生是否在教育、科学和管理方面拥有独立性的这一重要和持久的争论”[2]。

大学作为社会的教育机构、文化机构、研究机构,在其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中也许比其他社会机构更多地受到来自社会权威机构的影响与制约。在中世纪特定的社会环境下,对中世纪大学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首先当属教会。“在教皇英诺森三世和霍诺留斯三世任职期间,由于意识到像大学这样的新兴组织正在欧洲最为重要的学术中心蓬勃发展,他们发布了越来越详细的有关高等教育管理的法规,目的是对那些最有权威的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产生影响———这种改革不仅可以规范与这种刚刚出现的教师与学生这一群体的关系,也将涉及到学馆这种组织的每一个具体的细节”[3]。12世纪70~80年代,巴黎大学形成之初,由教师与学生结成的“团体”向教会提出了3项基本权利要求:录用新教师的权利;制定规范大学内部活动规则的权利;推选大学与外部权力机构交涉、出庭诉讼等的代表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原本是掌握在地方大法官和主教手中的。1231年,教皇颁发了“特许状”,同意大学“团体”拥有这些权利,巴黎大学遂成为教皇特许的自治机构[4]。

经历17~18世纪大学的“黑暗时期”之后,19世纪欧洲及美国大学进入了改革的时代。19世纪初德国柏林大学的建立、19世纪下半叶英国与美国大学的改革,使得大学一扫前一两百年的颓萎状态,实现了大学的近代化。大学近代化的显著特征之一是世俗化。世俗化在大学内部的主要表现是:神学院不再拥有中世纪大学时的优越地位,自然科学在大学课程中显得越来越重要,培养牧师不再是大学教育的主要目标等。在大学外部,随着近代国家的崛起,国家机构———政府取代教会成为影响与制约大学发展的权威机构。“在大多数国家,创建公共教育部的首要任务是将高等教育事务列为它们的行政管理职责”。“在学习的规章制度方面,教育的依赖性是十分显著的,它表现为政府要求建立国家标准,不仅是针对医学和法学的职前训练,而且还针对未来的文理学科教师而设定。而且,高等教育机构的现代化需要进行新学科的教学,并废除陈旧学科。在各种教学部门中,从19世纪到20世纪的政府干预逐步蔓延,甚至是势不可挡”[2]。

由上可知,以教会、政府等为代表的社会(权威)机构对大学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不仅影响大学的产生与发展,同时也影响大学的治理。完整的大学治理因此而由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两个部分构成。内部治理的主体是大学内的相关机构与人员(如董事会、校长、学术组织等),外部治理的主体则是与大学发展相关的社会(权威)机构,在现代大学治理结构中,外部治理的主体毫无疑问主要是政府。那么,如何理解大学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的关系呢?进一步说,大学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关系的实质是什么?根据治理的定义和大学治理的实际状况,可以这样认为,围绕着大学办学与发展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办学的权力、经费的筹措与分配、大学章程及规则的制定、大学的人事权力等形成了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之间的关系,其关系的实质就是大学治理权的分配和大学治理范围的划分。

二、大学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关系的结构

尽管大学治理由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两个部分组成或许是一种普遍现象,它不仅存在于几个世纪之前的传统大学中,而且在各国的现代大学制度中也可以看到;但是由于理念的差异、体制的分歧、传统的特性,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的关系在不同的大学治理框架内还是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区别。有些国家大学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的关系是显在的,有些国家大学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的关系是隐晦的;有些国家大学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之间的张力过强,有些国家大学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之间的张力较弱。如若从关系结构的角度加以分类,是否可以认为,大学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关系的结构主要存在着这样两种:即间接影响的结构与直接控制的结构。

所谓间接影响的结构,主要指在这种结构中大学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之间非权力等级关系,一般不存在外部主导内部的行政支配权,在大学的一些核心权力上(如办学权、人事权、规则制定权等)内部治理组织起决定性作用,或者说大学的治理权主要在大学内部。我们不妨以美国的大学治理为例,对这种间接影响结构的具体情形做一些概略的分析。

众所周知,美国的大学内部治理模式与欧洲不同,以董事会领导大学治理为其主要特征。“董事会的任务是治理(governance),在治理和管理(management)之间存在着一个不同的世界。治理包括:批准院校任务和目标;批准院校政策和程序;任命、审查和支持校长,以及对学科点、活动和资源的监督”[6]。美国大学的董事会领导治理模式有着悠久的传统与独特的理念。“今日美国大学制度的‘董事会管理方式’之特点,早在美国高等教育机构的草创时期,即17~18世纪殖民地时代的学院就打下了基础”[7]。哈佛学院是美国的第一所高等教育机构,1636年成立之初由一个设立委员会管理,1642年设立委员会改为“监督者委员会”(Board of Overseers),监督者委员会的成员都是校外人士,包括神职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总督、副总督以及其他地方官员)。监督者委员会管理着哈佛学院的一切事务,任命院长,管理财产,雇佣教师,制定规则等。可以这么认为,早期哈佛学院的监督者委员会制度就是美国大学的董事会领导治理模式的开端。独立战争之后,公立的高等教育机构开始出现。“布鲁贝克和鲁迪把托马斯·杰斐逊在1819年创立的弗吉尼亚大学指定为‘第一所真正的州立大学’”[6]。州立大学虽然在经费来源等方面不同于殖民地时期成立的私立学院,但是在学校的治理方式上两者却基本相同,即建立了董事会领导的治理模式。“与私立学院的董事会是学校设立母体(主要是宗教团体)之意愿的具体化机构一样,州立学院的董事会是州立学院的设立母体———州的意愿的具体化机构”[7]。州立大学建立董事会领导的治理模式体现了对公有财产实行“民众控制”(popular control)的美国民主主义理念,即对作为州的财产的州立大学必须实施州民代表的集团管理,董事会制度就是这种集团管理的具体体现。

那么,美国大学的外部治理对内部治理是如何施加间接影响的呢?其影响的基本途径或许就是大学董事会。美国大学董事会组成的一条基本原则是“外行支配”(layman control)。“美国大学董事会主要由外行人士组成,是颇具美国特色的机构,它与那些已控制着欧洲高等教育的教育部以及教师行会有着很大的差异”[6]。而州立大学与私立大学在董事会组成上的主要区别是州政府和议会在州立大学董事会的组成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州立大学“董事会成员是州长在州参议院的建议和同意下进行遴选的。在一些州,包括密歇根州,未来的董事会成员就像政党候选人一样通过选举产生”[6]。2002年美国的一项有关州高等教育机构董事会的报告表明,有25个州设有协调性的董事会(coordinating boards),8个州设有规划型的董事会(planning boards),15个州设有治理型的董事会(governing boards)。董事会成员基本上由州长任命,其数量最少7人,最多32人,平均13人。“各州中的高等教育机构的治理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州只有一个治理所有公立高等教育机构的治理系统,例如阿拉斯加州、佐治亚州和缅因州;一种是像得克萨斯州这样的州,每个高等教育机构拥有单独的治理型董事会”[6]。州立大学的董事会组成之后就独立行使有关大学治理的职权,如制定政策、选聘校长、决定预算等,以州政府为主体的外部机构对大学治理只能发挥些间接的影响。

在大学内外部治理的间接影响结构中,大学内部组织主要掌握着包括办学权、人事权、规则制定权等在内的大学治理权,这是基于大学自治的基本理念和长期实践。诚如布鲁贝克在《高等教育哲学》中所说:“自治是高深学问的最悠久的传统之一。”“失去了自治,高等教育就失去了精华。”[13]大学独立自主地决定选聘校长和教师、录取学生、制定章程与规则、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这些就是大学自治的基本内容。

所谓直接控制的结构,主要指在这种结构中大学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之间存在着权力等级关系,外部治理组织处于支配的地位,在大学的一些核心权力上外部治理组织(在很大程度上)起决定性作用,或者说大学的治理权主要在大学外部。在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大规模高等教育改革后形成的高等教育体制内,或许可以看到这种结构的一些具体表现。

20世纪50年代初,为了适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学习苏联经验,在高等教育领域内进行了一场以“院系调整”、建立有计划的人才培养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大学改革。改革之后建立了以集权管理为主要特征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在当时的政府文件中有着详细的说明。例如,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关于修订高等学校领导关系的决定》明确规定:“中央高等教育部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制,遵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全国高等教育的各项规定与指示,对全国高等学校(军事院校除外,以下同)实施统一的领导。凡中央高等教育部所颁布的有关全国高等教育的建设计划(包括高等学校的设立或停办、院系及专业设置、招生任务、基本建设任务)、财务计划、财务制度(包括预决算制度、经费开支标准、教师学生待遇等)、人事制度(包括人员任免、师资调配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生产实习规程,以及其他重要法规、指示或命令,全国高等学校均应执行。”[14]再如,1961年教育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中的有关规定是:“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行政上受教育部领导,党的工作受省、市、自治区党委领导。省、市、自治区党委和学校党委对这些学校的领导,应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教育部的各项有关规定办事。”“专业的设置、变更和取消,必须经过教育部批准。……学校必须按照教育部制订或者批准的教学方案、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工作。……专业设置、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稳定,不得轻易变动。课程和学科体系的重大改变,必须经过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的领导制度,是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高等学校的校长,是国家任命的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校务委员会和学校的经常工作。”[14]从上述这两个政府文件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从校长的任命到教师的调配、从专业的设置到课程的安排,从经费的计划到规则的制定,这些关乎大学治理的核心权力全部在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当然,这种大学内外部治理的直接控制结构不仅体现在政府的文件中,而且也贯彻到了大学治理的实践上。在直接控制结构中,大学与政府是在国家行政体制内的下级与上级的关系,政府的文件、指令是大学办学的基本依据,大学内部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不具有独立的大学治理权。

以上仅举两例来分析大学内外部治理关系的间接影响结构与直接控制结构,或许难免以偏概全。况且,在大学治理的复杂实践中,两种结构之分类本身恐怕也不能覆盖大学治理的全部实际状况。应该这样认为:间接影响结构与直接控制结构是大学内外部治理关系的两种典型的基本结构,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介于这两种结构之间的一些亚结构。两种结构的分析主要在于为进一步深入理解大学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的关系提供一种思路。

三、大学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关系的调整

有学者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扩大大学的权力、政府的直接控制向远程作业的转变、质量保障制度化成为世界大学治理发展的方向,但是基于已有的高等教育、政治结构的差异各国大学治理的发展过程是不一样的。”[16]确实,20世纪90年代以降,在一些国家的大学改革中,可以看到调整大学治理结构是改革的重要举措,只不过在不同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内大学治理结构以及大学内外部治理关系的调整方向、内容、方式是有区别的。

众所周知,国立大学法人化是进入21世纪以来日本高等教育改革的重头戏。日本高等教育研究学者天野郁夫认为:“法人化的实施,使日本国立大学迎来了其130余年历史发展上最大的变革期。”[17]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自2004年实施以来已经历了10多年。它给日本国立大学以及日本高等教育整体的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与长远的影响。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无论其起因如何,就其实质而言,是有关大学治理的改革。进一步说,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改变了日本国立大学的治理结构,改变了日本国立大学内外部治理的关系。“迄今为止的国立大学虽然政府对其有着各种各样依据大学特性的特别对待,但是本质上被定位于行政组织的一部分。因此,国立大学开展教育与研究活动的张力受到国家预算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的约束。”“为了脱离这种国家组织的框架,使国立大学在更大的自主性、自律性与自我负责的基础上更有创意地开展高水平教育与研究活动、造就富有个性色彩的大学,国立大学法人化十分必要。”[18]法人化改革之前,日本的国立大学从法律上讲是政府管辖下的一种行政组织,尽管基于大学自治的理念日本政府很少干涉大学的内部事务;法人化改革之后,国立大学从国家的行政框架下独立出来,成为法人机构,与政府在法律上建立了平等的权力关系。不仅如此,在大学治理方面,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使政府的治理方式发生了改变。“政府的新的方式就是,要求各国立大学法人根据各自学校的性质与特点以6年为一周期确定中期目标,制订中期计划,并征得文部科学省的认可。在一个周期结束之时,各大学有义务将中期目标与中期计划的实现及完成情况向文部科学省设置的国立大学法人评价委员会和设在总务省的独立行政法人评价委员会报告,接受评估。”[17]可以这样认为,法人化改革之前,由于国立大学是政府管辖下的行政组织,因此政府的大学治理主要依靠行政方式,尤其是在大学的经费预算和财政拨款方面;法人化改革之后,“目标—计划—评价—拨款”成为政府大学治理的新方式,即各国立大学依据各校的实际状况与社会需要制定发展目标与发展计划,独立的评价机构对各大学目标是否达成、计划是否实现进行评价,政府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对各国立大学的财政拨款数额。在这里,我们可以比较清晰地看到大学的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之间一种间接影响的关系结构。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发展的主要特征就是“改革”“开放”。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以来,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始终是高等教育改革的主要领域。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词则是“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正如《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所说的:“当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得过多的管理体制,在国家统一的教育方针和计划的指导下,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强高等学校同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文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同时,《高等教育法》还具体规定了高等学校在制定招生方案、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和使用由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等方面拥有自主权。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提出:“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上述3份不同时期的重要法律与政策文件对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意义与具体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如若从治理的角度来看,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质就是调整大学治理权与大学内外部治理的关系结构,将20世纪50~60年代体制下政府大学治理权的一部分下放给大学,使大学拥有部分的治理权。这样,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大学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的直接控制结构。

当然,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在推行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尽管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也是重要课题之一,但是我国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仍是“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得过多的管理体制”,“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即调整大学内外部治理的关系,进一步改变大学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的直接控制结构。这一大学治理的改革毫无疑问是艰巨的、深刻的,是所谓“深水区”的改革。其艰巨性与深刻性主要体现在改革将触及长期以来形成的“政府为大”的治理观念、“高度集权”的治理体制、“长官意志”的治理行为和“法治淡薄”的治理习惯。我们需要在大学治理的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深入探讨符合我国大学发展的“大学自治”理念、大学内外部治理的关系结构和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270-271.

[2][5]瓦尔特·吕埃格.欧洲大学史(第三卷)[M].张斌贤,等译.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14:87.92-94.

[3]希尔德·德·里德-西蒙斯.欧洲大学史(第一卷)[M].张斌贤,等译.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8:95.

[4]Jacques Verger著.中世の大学[M].大高顺雄,译.东京:みすず书房,1979.31-32.

[6][8][10][11][12]罗纳德·G.埃伦伯格.美国的大学治理[M].沈文钦,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9.36.3.6.38.

[7][9]高木英明.大学の法的地位と自治機関に関する研究[M].东京:多贺出版株式会社,1998:145.156.

[13]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王承绪,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28.

[14][15]上海市高等教育局研究室等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高等教育重要文献选编(上)[M].56、264-268.

[16]广田照幸,等.組織としての大学——役割や機能をどうみるか[M].东京:岩波书店,2013:79.

[17][19]天野郁夫.国立大学·法人化の行方:自立と格差のはざまで[M].东京:东信堂,2008:127.150.

治理慵懒散查摆分析材料 第2篇

按照县委、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局集中开展了治理“慵懒散”大讨论活动。通过本次活动,我针对自己在思想、政治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对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通过此次活动,我体会如下:

1、自身政治业务学习不够主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整改措施: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重点学习与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相关的业务知识,注重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增强业务素质和能力,履行好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职能,加强对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的监督管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整改措施: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思想认识上严要求,具体行动上高标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工作是一项面向社会的工作,是财政局的窗口,因此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从细节做起,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对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要热情周到,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不属于自己的工作范围内的事项要做好解释。严格限时办结制度,决不推诿扯皮。

3、对局里规定的规章制度遵守不够好。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局里制定的规章制度,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和擅离岗位,不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4、对局内制定的规章制度认识不够深刻。整改措施:学习好局内制定的规章制度,从严要求自己,时刻绷紧自己的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既要从工作上严要求自己,也要从纪律上严要求自己,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结合本次活动,我要克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拓宽工作路子,提高服务意识,干好本职工作,为全县财政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校园安全事件治理策略分析 第3篇

关键词:校园安全事件;治理策略

校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安全事件作为典型的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其对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1]。在法制社会背景下,校园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因此必须要加强校园治安工作,采取科学的治理策略,从而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

一、校园安全的影响因素分析

1.外因

影响校园安全的外部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焦点问题的转嫁。随着我国社会的深化改革,社会风险也随之增加,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基于这种现状,我国必须要对当代世界风险的本质具有充分认识,对风险社会的运作情况加以了解,制定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的社会政策,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预防社会矛盾问题向校园转移。二是多元文化的发展。我国在多元文化的冲击之下,人们的行为方式、思想观念以及价值规范出现了较大的差异性,并且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到来,各种国际因素相互交织,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不利于校园的安全管理。三是社会治安缺乏长效治理机制。只有保障基层基础工作的稳定和扎实,才能实现社会治安的长效综合治理[2]。因此在进行校园安全事件治理的过程中,必须要建立一体化、全方位的网络,积极与社会治安机制相结合,从而实现校园的长远发展。

2.内因

对于校园安全而言,由于师生健康素质、校舍安全工程、校园内部管理等多方面的影响,导致校园安全事件频发。一般而言,校园内部管理的不完善使其最为主要的影响因素,如育才中学发生的“12·7”踩踏事件。目前随着全社会对校园安全事件的广泛关注和参与,各大院校不断强化自身的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事件已经逐渐减少。

二、校园安全事件治理策略

1.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法制

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法制的过程中,首先应对积极采用《校园安全法》立法。我国应对特别立法程序加以尽快启动,制定校园安全法,并对地方政府和中央的投入情况加以监督,为学校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确保学校能对自身的法定职责进行认真履行,创设安全的法治环境。当然在《校园安全法》中,必须要对学校和政府的责任加以明确,应对安全辅导员、活动场所的充足以及教学网点进行科学配置,积极开展相关的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其次应对校长安全责任制加以完善。学校法人代表就是校长,其应全面负责学校物、财、人的安全,同时学校要建立完善的校长安全责任制,并设置相关的行政问责制度,保证治理的效果[3]。最后应对校园警察制度加以建立。目前社会治安情况对校园安全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校园保卫工作已经无法保障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我国可以建立校园警察制度,由当地公安机关的警员对校园保卫工作进行直接参与。

2.建立应急演练工作机制,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强化应急演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桑枣中学在汶川大地震中无一伤亡这一例子,无伤亡的主要原因就是该中学积极对学生进行了地震应急演练。一般进行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能够促使师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的增强,提高其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能力,有效减少事故伤害。此外,和谐的校园文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与育人理念落实在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等方面,并能够形成多层次和多角度的合力,为学生的成才提供服务,从而使校园安全事件出现的诱因加以消除,有效抑制安全事件,保证校园环境的安全性。

3.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教育

为了减少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必须要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对学生进行日常的安全防范教育,同时学生自身也务必要强化校园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其实许多校园安全事件都可以控制和预防,因此院校可以加大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加以重视,定期开展有关校园安全的活动,这样可以进一步加强教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的和谐稳定。

4.积极开展校园安全评估,建设“和谐校园”管理体制

一方面應对“和谐校园”建设进行科学建立。和谐是我国社会稳定发展的前提,建立“和谐校园”有利于保证校园的安全,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校长作为校园的主体,其必须要积极组织建立“和谐校园”,保证和谐校园的顺利创设,促进校园安全长效机制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应积极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由于当前缺乏完善的校园安全管理法制,必须要有效利用现有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积极开展校园安全评价与监督工作,保证学校和教育部门对校园公共安全的相关情况加以及时掌握[4]。此外,教育部门应成立应急管理咨询专家组,科学评估校园的安全隐患,对专家的指导和咨询作用加以充分发挥,从而促进教育体系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5.优化社会教育服务体系

多元化的社会价值以及错综复杂的社会信息,使得学校难以顺利进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目前,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时,不能仅仅使用传统的行政管理方法,必须要优化社会教育服务体系,对学生进行适当的引导和教育。这样才能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完善自我,从而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生活。

结束语:综上所述,由于多元文化的发展、社会焦点问题的转嫁、社会治安长效治理机制的缺乏、校园内部管理的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导致校园安全事件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校园的发展。基于这种情况,必须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法制,建立应急演练工作机制,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教育,积极开展校园安全评估,建设“和谐校园”管理体制,优化社会教育服务体系,从而有效治理校园安全事件,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任国友.治理校园安全事件的长效对策[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0,04:33-38.

[2]王丁一.校园突发治安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标准体系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4,10:8-10.

[3]陈晓燕.新媒体环境下高校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策略探析[J].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04:34-36+40.

分析治理 第4篇

1 我国农村环境的主要问题概述

社会由农业主导到工业主导转变过程中, 农村的产业结构和居住方式和居住习惯都有质的改变。在现代社会, 人们的生活质量大大改善, 产生大量生活垃圾。在农业生产过程中, 农业化肥、农药大量使用, 大量生产、生活污水出现。伴随经济不断发展, 城镇化水平也明显提高, 越来越多的农民居住更加集中, 但其配套的生活设施并没有跟上。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村环境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三农建设, 更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利益维护。就目前我国农村环境的情况而言, 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1 农业生产带来的环境污染

随着农业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 农药、农用化肥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虽然这些产品在利用过程中提升了农业生产水平, 增加了农业生产科技含量, 有效确保了粮食增收增产, 但化肥农药的使用污染了地下水、土壤和空气, 同时在使用过程中, 缺乏科学技术指导, 往往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1.2 居民生活带来的环境污染

目前我国农村日常生活中, 污染问题主要表现在:燃料废弃物、生活废水、污水、生活垃圾等。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依旧使用煤炭、秸秆、木柴作为家用燃料, 这些燃料的不恰当产生大量有害气体, 从而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我国农村每年有大量的生活垃圾产生, 这些垃圾在排放过程中, 并没有得到正常处理, 往往被随意丢弃, 从而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生活居住环境, 影响了农民的身体健康。

1.3 农民普遍缺乏环境保护意识

实际上, 很多农民并不具备环境保护意识, 比如垃圾随意丢弃、农药化肥使用等都已经成为其日常生活中的习惯, 在农民看来, 这些并不是环境污染行为。同时也不具备环境保护的相关习惯, 环境保护往往需要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 而对农民来说, 获得更多收入和更高品质生活, 才是其生活和发展的方向。意识是其日常生活和生产的指导和方向, 没有环境保护意识, 就会使得环境污染日益加重。

1.4 政府缺乏有关管理和系统投入

我国环境监管部门大多只配备到县区一级, 大量农村地区既没有环境保护机构, 也没有环境监管部门, 管理组织匮乏。缺乏环境保护和管理组织, 只能使得大多数地区环境治理工作不能有效开展。环境污染需要投入资金治理, 而环境保护和监管也需要资金支持, 我国日常环境保护过程中, 政府部门往往投入精力和资金有限, 也使得环境污染加重。

1.5 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的影响

目前,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是乡镇企业, 乡镇企业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心和支撑点, 对带动农村经济增长, 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起到了一定作用, 但乡镇企业大多具有分布散乱、工艺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程度高等特点, 粗放经营的发展模式, 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 危及到人民的日常生活, 也带来了一定的环境污染。

2 农村环境治理的相关对策建议

要想有效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就需要我们从问题的本质出发, 通过简单、有效的政策, 促进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有效开展。而治理对策在制定过程中就需要从实际出发, 要结合农村环境的具体情况, 提出环境治理的对策, 具体而言就是:

2.1 加大政府投入、构建完善环保体系

长期以来, 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始终不到位, 这与政府投入不足有很大关系。政府是环境治理工作的主导者, 通过财政、税收等多种方式进行资金投入, 不仅能够有限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还能从实质上改变农村环境问题。首先, 通过建设相关组织机构, 建立环境保护的管理协调机构, 从而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形成强有力的领导。其次通过资金投入, 为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提供扎实的资金保障。最后, 要广泛宣传, 合理引导, 通过多种媒体宣传渠道培养和树立环保意识。

2.2 推广科学合理经济发展模式

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往往是资源利用低、环境污染严重的发展模式, 而要想有效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就需要我们改变经济发展模式, 实现科学发展、经济发展。就需要建设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实现农民增收、农业生产协调发展, 确保生活水平提高与环境质量保障统一进步。

2.3 培养农民环保意识

农村环境问题想要有效解决, 离不开农民。治理农村环境问题的出发点和突破口只能是广大农民, 在之前的发展过程中, 广大农民重视经济收入, 而忽视了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投入, 这是环保意识缺乏的重要表现。要想从实质上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就需要我们重视培养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3 结论

农村环境问题不仅仅是发展问题, 还是民生问题。在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已经不是单一的发展问题, 实质上已经走向了复杂、多元的发展状态。农村环境关系到城市环境, 农村环境问题解决不合适, 将会使得整个社会发展朝着不利的方向发展。因此, 解决农村发展问题, 关系长远, 影响未来。

摘要: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而在农村建设中, 我们既要生产发展、人民致富, 同时还要建设村容整洁的农村环境。但在农村经济建设中, 一方面为了获取更大利益, 另一方面在建设过程中, 片面追求建设速度, 而忽视了在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不仅直接影响到人民的日常生活, 还关系到居民的生活和健康, 而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是让人们在享受发展带来的成果同时, 还要确保一定的生活质量, 这就对环境治理提出了一定要求和方向。本文拟从农村环境现状入手, 进而结合环境治理必要性, 为我国农村环境治理提出一定的解决措施, 同时构建对应的治理体系。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现状,治理体系

参考文献

[1]苏杨.新农村建设中应重视农村环境污染治理[J].红旗文稿, 2011, 11:14-17.

[2]刘晓东.关于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环保问题的思考[J].能源管理问题, 2012, 6:4-7.

瓦斯治理综合分析例会制度 第5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26号、晋政办发【2011】48号和吕政办发【2011】111号及柳政办发【2011】105号《关于进一

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和公司鑫安技发【2011】26号文件的通知,切实做好我矿的瓦斯治理工作,结

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1、瓦斯治理综合分析例会制度由技术矿长、通风矿长、通风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负责组织。

2、参会人员为:所有矿级领导和各科室、队组的相关负责人。

二、会议制度

1、每次会议要有专门的议题,做好会议记录。

2、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

允许。

5、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按我矿的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四、会议程序

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瓦斯防治及治理会议、文件精神。

2、分析、总结上阶段瓦斯治理、防治情况,研究布署下阶段瓦斯治理、防治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瓦斯防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瓦斯防治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有关瓦斯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

滇池治理的公共政策分析 第6篇

关键词:滇池 呈贡大学城 现状 围湖计划 政策分析 措施

一、滇池的概述及发展

滇池是云南省最大的淡水湖,素有“高原明珠”之美称的滇池,是昆明风景名胜的中心,湖岸线长约200公里;湖面面积近300平方公里,居云南省首位,湖水最大深度8米,平均深度5米,蓄水量15.7亿立方米,素称“五百里滇池”,是中国第六大内陆淡水湖。

在两三百年前,滇池的水域面积大约是目前的2~3倍,那时,昆明现在市区很多地方都是浩瀚的水面,翠湖曾经是滇池的一个小水湾,从潘家湾、董家湾、螺丝湾等地名就可以看出那时的水面所及,滇池路沿线全部在水底下。目前滇池流域面积大约3000平方米,生活在该流域的人口大约三百万,是云南省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

二、滇池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滇池现状。截止2008年,滇池几乎全湖富营养化,污染严重,2005年草海水质为劣Ⅴ类,综合营养指数76.1,属重度富营养状态,外海水质达到Ⅴ类地表水标准,综合营养指数62.5,属中度富营养化。主要入湖河道29条,水质大多为劣V类。

随着滇池流域内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数量急剧增长,滇池污染物产生量迅速增加。近年来总磷得到有效控制,入湖污染负荷量呈下降趋势,总氮基本持平,入湖污染负荷量稍有下降。

(二)滇池水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

1、流域经济快速增长,生产、生活污染排放超过环境容量,水环境压力不断加大;2、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排水管网不完善,入湖河流成为纳污河道;3、缺乏雨季行洪污水治理技术和措施;4、蓝藻水华持续爆发,严重影响滇池水环境功能;5、湖泊自净能力所剩无几,外海南北水质和水生态差异非常显著。

三、滇池治理的前景和意义

(一)滇池治理意义。

水面对一个地方的影响应从微观与宏观2方面来看。宏观方面:1、滇池是昆明能够发展为大城市的必备条件,这不仅因为有足够多的水源,而且丰富的水源是各种物产的最基本保障,周围的良田菜地,湖里的丰富水产(现在当然减少了),都是昆明能够成为大城市的前提。2、如此广大的水域,为昆明周边地下水提供源源不断的来源。3、对昆明的气候起到调节作用,昆明属于高原地形,一年四季都比较干燥,夏季阳光辐射很强烈,滇池的蒸发量可使大气中水气含量增加,达到调节气温的作用。

微观方面:生态系统是个非常复杂的结构,滇池及其多条河流的生态系统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带来意想不到的平衡作用,正常的时候容易被忽视,但一旦出现问题,很难逆转。可以说,没有滇池,就没有今天的昆明。

五、当前治理滇池的建议及对策

(一)滇池治理的特点。专家认为有五个特点。一是坚持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环湖截污工程,突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突出湖滨带建设和湿地恢复,突出加快外流域引水前期工程、突出内源污染治理,实行污染控制生态修复相结合,工程措施和监督管理相结合。二是坚持系统性,治理与管理并重的原则。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环境效益优先的原则。滇池水污染的控制与水环境的改善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四是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滇池治理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各负其责。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二)滇池治理的政策导向分析

1、改变滇池出水口,使昆明市主城区从上游转位到下游。由于滇池的天然出水口在西南部,滇池水就自然地自北向南流。但是,如果滇池出水口改到北部的草海,那么滇池水就会自南向北流,这样,昆明主城区就将从滇池的上游置换到下游。如此,昆明城区的污水就不会穿过整个滇池、进而污染滇池,且集中在北部的污水由于靠近出水口,就容易流出,能够有效避免污染物的过量沉积。

2、增加水资源总量,提高滇池水环境容量并保证生态用水。滇池水资源的严重缺乏致使河湖在一定程度上都失去了原有的生态服务功能,这也是滇池污染长时间以来难于有效治理的重要原因。因此,如果可以解决水资源匾乏这一问题,就能够为解决滇池的污染问题提供较好的基础条件。

3、在滇池北部重污染区和南部磷礦区设立软隔离带。晋宁磷矿区位于滇池南部, 在晋宁设立软隔离带可以防止其扩散污染滇池, 在软隔离带区域开展生态治理, 吸取水体中的氮、磷等物质,可以净化滇池水体。

4、恢复滇池流域生态环境。滇池流域植物的大量死亡和多种植物的灭绝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应该从本地湿地植物中抚育和优选一些抗污能力强、生长速度快、景观效果好的种类,为滇池湖滨带湿地生态景观的营建和改造提供苗木来源。

5、减少农村污染,实现农业生态长期良性循环。滇池周边农村农业污染问题是滇池污染久治无效的重要原因。

参考文献:

[1]宁骚.公共政策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刘连成.中国湖泊富营养化的现状分析[J].灾害化,1997 ,12(3) :61

[3]刘丽萍,陈静.底泥疏挖工程对草海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J].云南环境科学,1999 , (1) :11

分析治理 第7篇

一、公司治理机制中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能够解决代理问题的主要方式是公司治理, 而科学的公司治理又必须赖于良好的机制作为支撑。

在公司治理中有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两种。任何一种制度都应该具备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 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发挥作用。通过激励机制把代理问题中代理人的努力诱导出来, 通过约束机制来把代理人对委托人的利益侵占的问题压制在初期。但是, 现在我国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都很差, 需要改进。

激励机制就是以双赢的方式在一定的制度框架内为使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最大化利益都得以实现所作的制度安排。而激励机制最重要的是通过设计合理地经营者等相关利益者的目标和股东目标达到最大限度的统一, 将经营者等利益相关者对个人效能最大化的追求转化为对契约利润的最大化的追求, 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司的整体利益。

约束机制主要是根据对企业业绩对企业经营者各种行为的检查结果, 企业所有者或是对企业经营者做出公正的奖励惩罚决定。约束机制对企业经营者的行为的约束使得经营者不得不慎重考虑自己的各项决定, 防止自己的收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二、公司治理效率的衡量

公司治理效率的衡量一般都运用计量经济的方法, 用量化的办法来进行计量, 主要是对公司治理效率衡量指标的分析研究。

在国外, Volpin (2002) 发现, 在现在的学术理论中主要运用两种方法对公司治理效率进行相应的实证检验, 一种方法是的业绩评价主要跟其他公司的业绩作出比较, 另一种方法就是考察公司高管人员对业绩评价的作出的影响。在国内, 邵国良、王满四 (2004) 认为公司治理效率可以用治理效益的最大化或者用治理成本的最小化来表示。蔡吉甫、陈敏 (2005) 结合国情对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性质与管理层持股的关系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管理层持股作为一种激励机制, 在公司有效治理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且二者在形式上均与反映公司治理效率的变量Tobin’Q值呈现出倒U型的曲线关系。桑士俊、吴德胜、吕斐适 (2007) , 对公司治理成本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与分类, 对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治理系统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 并归纳了研究公司治理效率的方法。郑浩、王欣 (2008) 认为公司治理的绩效主要是指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公司治理机制的功能与目标就是在公司绩效最大化时如何做到公司治理的成本最小化。刘星、代彬、郝颖 (2012) 基于国有企业的高管变更视角分析了高管权力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有助于理解国有企业高管权力的经济后果, 并为当前有关国企公司治理和高管选聘体制改革的政策导向提供了经验启示。

三、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

良好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 为公司治理理结构更加合理提供了保证,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强化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

首先激励所有股东能够平等相处, 同时在制度约束董事的行为, 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为企业真正的服务, 而不是只为一己私利谋取利益, 能够为企业的整体战略考虑来监督自己的行为。

(二) 改革约束机制, 注重对个方面的约束机制的建设。

原来的机制建设主要集中在激励机制方面, 很少对约束机制有涉及, 现在的企业更加药考虑约束机制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 因为只有相应的约束才能使公司治理的执行力度得到保证。

(三) 健全绩效评价与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绩效评价是用来衡量公司治理效率的重要方法, 由于激励约束机制的引入, 对企业绩效评价的更加细化和具体, 同时这样更好地进行公司治理效率的计算, 一举两得。

(四) 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使股权集中度更加合理。

公司资本机构由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组成, 而财务杠杆对公司治理的效率有很大的影响, 所以要对不同行业控制权结构进行合理优化。

四、结论

建立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能够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同时降低公司的代理成本, 但是本文没有从量化的角度来进行二者的关系, 在以后的研究过程中, 应该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来进行激励约束机制与公司治理效率的关系研究, 这方面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扩展, 这样才能使得企业更好地发展。

摘要:由于经营权和所有权两权的分离, 代理成本问题在现代企业中越来越凸显出来, 而解决代理成本问题的主要方法是公司治理机制, 而公司治理的衡量标准是公司治理效率。本文阐述了公司治理机制的分类进行了分析, 同时在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阐述了如何通过实施相应的公司治理机制来有效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 最后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治理效率

参考文献

[1]邵国良, 王满四.公司治理机制与效率分析[J].系统工程, 2004 (12) .[1]邵国良, 王满四.公司治理机制与效率分析[J].系统工程, 2004 (12) .

[2]蔡吉甫, 陈敏.控制权性质、管理层持股和公司治理效率[J].产业经济研究, 2005 (3) .[2]蔡吉甫, 陈敏.控制权性质、管理层持股和公司治理效率[J].产业经济研究, 2005 (3) .

[3]桑士俊, 吴德胜, 吕斐适.公司治理机制与公司治理效率-基于公司治理成本的分析[J].会计研究, 2007 (6) .[3]桑士俊, 吴德胜, 吕斐适.公司治理机制与公司治理效率-基于公司治理成本的分析[J].会计研究, 2007 (6) .

[4]王军伟, 陆桂琴.公司治理效率述评及其引申[J].改革, 2011 (5) .[4]王军伟, 陆桂琴.公司治理效率述评及其引申[J].改革, 2011 (5) .

乡村社区治理现状分析 第8篇

关键词:乡村社区,治理,压力型体制,村民自治

一、“治理缺位”:乡村社区治理的新危机

1. 乡村治理资源的匮乏

第一, 乡村精英的流失。城乡差距的扩大, 使一些较为有知识、有文化、有能力的村民流向城市, 他们不再把希望寄托在农村和土地上, 而文化程度较低的妇女、儿童及老人则大多数留在了农村, 这导致乡村治理面临“人财物”的大量外流, 乡村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困难。人才的大量外流导致留守农民能力有限, 难以胜任村干部, 带领农村群众发家致富, 获取群众信任。这对农村村民民主制度的优越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同时, 也致使农村自治组织在民间的权威性受损, 不利于村民自治组织在农村治理结构中的功能发挥。

第二, 乡村公共物品缺失。首先, 对于软性公共物品而言, 农民的文化生活方式较为单一。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 大多数农民的经济意识增强, 农村老百姓关注的焦点更加集中于经济方面, 而文化消费的观念却相对淡薄。其次, 在硬件设施方面, 农民的需求很多, 其中最为渴盼的, 是搞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完善排灌坐标系;搞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防治耕地污染和水污染, 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搞好乡、村道路建设, 提升运输条件, 筑造致富之路等这些公共产品的建设。但在税费改革后, 乡镇政权的治理权能弱化, 乡镇财政勉强维系, 乡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和基础设施的建设难免因此而受到巨大的影响。

2. 乡村治理机制的不合理

第一, 村民利益表达机制不健全。村民参与政治的前提条件, 就是村民表达机制的完善。建立完善的表达机制, 有利于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农村社会结构也在税费改革后日趋分化, 导致了多元的利益诉求, 使得原有的村民利益表达机制难以适应农村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 从而对村民利益表达机制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村民的多元利益诉求一旦受损, 在缺乏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机制的情况下, 村民就会选择非制度化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比如“越级上访”“群体申诉”“暴力抗议”等群体性事件, 严重威胁着社会公共秩序的稳定。

第二, 农村“两委”权责关系定位不清。从制度安排的角度来考察, 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农村党支部的关系十分明确, 村党支部处于领导核心地位, 村委会在党支部领导下依法组织村民自治。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 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之间并不能够分工明确, 充分合作。有些党支部书记在工作中片面强调“一把手”地位, 而有些村委会成员又在工作中片面强调自治, 所以在思想和行动上两委经常不能统一, 甚至形成对抗, 严重影响工作, 也使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流于形式, 不利于农村的现代化建设。

二、“权能弱化”:乡村社区治理的新困境

税费改革成为新农村建设时期国家乡村治理的最大变化。而正如熊彼特所言:“财政上的变化是一切变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几乎“所有的变化都会在财政上有所反映”。农村税费改革的根本宗旨在于减轻农民负担, 而这次改革却直接触及了县乡村三级财税体制, 必然对乡镇政府的治理权力和治理能力造成深刻的影响。

(1) 财政基础发生变化, 对上级财政依赖性增强, 治理权力减弱。在免除农业税后, 尽管农民个体的税负大大减轻, 但乡镇政府由于体制外财政收入渠道的关闭, 而大大降低了其经济自主性, 政府自身面临着巨大的收支压力和债务缺口。乡镇基层政权的运行和基本治理更加依赖国家的财政转移支付和上级财政的资金支持, 基层政府的乡村治理权被无形地弱化了。

(2) “乡财县管”导致乡镇政权“财政空壳化”, 进一步弱化了乡镇治理能力。在税费改革之后, “乡财县管”的不信任体制, 非但没有让乡镇的财政困局有所改观, 反而令乡镇作为一级完整政府的财政基础基本上被瓦解了。乡镇一级的工资基本由县财政统一发放, 但县级财政并不配置乡镇的日常运转经费。因此, 免除农业税后, 乡镇财力反而出现了枯竭现象。而在另一方面, 资金的缺少并不意味着乡镇日常工作的减少, 乡镇财政“空壳化”的趋势加剧了乡镇财政危机。

(3) 财力枯竭权力萎缩, 乡镇职能转型缓慢。取消农业税后,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并没有解决乡镇政府的财政危机, 导致了基层政府无力为农民提供服务。另外, 乡村干部自身能力不足, 知识水平、管理能力、农业专业技术水平有限, 再加上乡村干部来源较杂, 既有国家干部也有企业职工, 既有正式聘用人员也有合同工等, 造成乡村干部内部结构不合理, 工作人员之间存在矛盾。这也影响了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型。

三、乡村社区治理困境的原因剖析

1. 压力型体制:乡村治理困境的深层因素

由压力型体制下派生出的催粮要款、完成上级指派任务成为了过去乡镇干部的主要工作职责, 而基本工作方法则是强制命令。在这种体制下, 乡镇干部显现出的执政思维和执政行为便是消极被动、僵硬专制。这在税费改革前表现为各种屡禁不止的非法集资和摊派, 以及地方政府对村民上访行为的大肆压制。而在后税费时代, 部分地方基层干部由于失去了收取税费的工作, 而产生失落和盲目, 出现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态势。

2. 法制悬浮:乡村治理困境的制度因素

虽然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所应行使的职权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有详细的规定, 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 乡镇政府的职能履行主要依据上级制定的干部管理办法以及各种考核制度。但上级各部门所制定的管理与考核办法和法定的职能内容是存在着巨大落差的。基层干部的行为准则就愈加脱离立法规定, 而更密切地围绕着那些与他们的发展和升迁有密切关系的考核办法。而在村级场域, 乡镇官员及村干部在推进村民自治依法开展的过程中却未能尽心尽力,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相关法律制度难以有效地嵌入村庄治理中。

3. 村民自治梗阻:乡村治理困境的决定因素

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而村民自治的运行梗阻不畅则导致我国乡村治理陷入了困境。

村民自治这一被寄予厚望的基层民主治理制度之所以运行不畅, 主要是由以下这三方面因素造成的。

第一, 村民自治委员会在某种程度上沦为基层政府完成行政分包任务的执行工具, 村民自治的实质在压力型体制下被扭曲, “许多地方的村委会并非名副其实的自治组织, 而成为名义上的自治、实际上的“准政府”组织。”这极大地弱化了村民自治权, 造成了村民的非制度化参与上升、农村“黑恶”势力猖獗、乡村自然生态恶化等一系列的乡村病症。

第二, 在当前的大转型时期, 随着乡村社会的利益多元化和意识多样化, 原有农村内部的“大一统”格局被打破, 村民自治失去了稳定的根基。村民的集体利益在改革开放后的市场经济浪潮中逐步分化, 村民分化为多个阶层, 集体意识在村民各自寻求出路的过程中被逐渐淡化。

第三, 随着社会整体流动性的增强, 乡村劳动力资源大量涌入城镇, 也导致了乡村精英的大量流失, 村民自治的人力资源被变相掏空。乡村干部的职位常常无人问津, 留下的村民也对村务冷漠应对, 乡村社会陷入了被遗弃的边缘。

参考文献

[1]周燕玲.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治理问题[J].商业经济, 2012 (5) .

[2]王锐.后税费的乡村治理困境[J].理论观察, 2009 (3) .

[3]郭泽保, 等.构建中国现代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路径选择——基于社会转型期存在的问题[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2009 (3) .

[4]吴理财, 李芝兰.乡镇财政及其改革初探——洪镇调查[J].中国农村观察, 2003 (4) :13.

[5]王丽.公民社会视角下的村民自治研究[J].理论探讨, 2012 (5) .

轧机振动分析与治理 第9篇

五机架是某钢厂酸轧机组的主体工艺设备, 高速轧制中常出现原因不明、表现形态多样的轧机振动现象, 如轧机颤振、轧件表面振纹、轧辊表面周期印痕等。这些现象一方面增加板带厚度误差、严重影响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加速辊面磨损、缩短换辊周期、增加设备运行维护的工作量和费用。轧机剧烈振动甚至造成大量的废品、断带、暴管漏油、轧机停产, 同时还对机械、液压和电气设备产生很大的破坏作用, 使吨钢成本居高不下, 严重威胁生产安全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 分析和解决轧机振动问题非常必要。

二、轧机振动的技术分析

按载荷传递系统的不同, 轧机上发生的振动现象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轧机主传动系统的扭转振动, 另一类是轧机垂直系统的纵振动。

1. 扭转振动分析

(1) 主传动轴动不平衡引起的扭转振动

五机架主传动轴的最大缺点就是在旋转运行中主传动轴和轧辊不在一个水平面上, 在传递扭矩时有一个偏转角, 再加联节轴内的顶锥、弧形齿磨损间隙增大, 传动轴系统的中间轴、齿轮轴的联轴节齿轮磨损使其间隙增大, 造成主传动轴和中间轴产生动不平衡, 连接轴上的最大扭矩值比正常轧制时的静态扭矩要大得多, 严重时会超过连接轴材料的强度, 引发轧机设备的破坏和轧机振动, 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2) 轧辊间打滑引起的扭转振动

扭转振动和轧辊辊隙的摩擦系数有关, 轧制速度升高, 则摩擦系数减小, 从而导致轧机扭转振动, 这种振动是一种自激振动行为。通过对各种类型轧机传动系统的扭转振动研究发现, 由于轧辊打滑, 上下轧辊力矩分配不均, 从而引起轧机扭转振动。

(3) 传动轴主电机电流谐波引起的扭转振动

技术人员在研究轧机带材振纹现象时分析了主回路电流谐波分量对轧机动力学系统工作的影响, 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①电流谐波分量形成谐波转矩直接驱动工作机械运动, 产生强迫振动。

②谐波电流经反馈回路作为一种干扰信号, 通过控制回路“放大”, 再作用于工作机械主体运动, 引起运动状态发生变化, 产生振动。

由此可见, 避免电流谐波分量的产生是改善机架扭转振动的关键因素。

2. 垂直振动分析

(1) 张力波动引起的自激振动

由于张力波动对轧制力的变化有着直接影响, 因而成为影响轧机振动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张力波动而导致轧机垂直振动的例子很多, 如某冷轧厂五机架冷连轧机曾发生160~170Hz的垂直振动, 使产品产生±10%的厚度波动。研究表明, 振动的原因在于轧辊垂直振动的位移与后张力的波动之间存在90°的相位差, 当轧制速度升高时, 受带钢厚度波动影响的后张力波动变大, 轧辊振动的振幅由于张力波动的相位延迟而增大, 从而发生自激振动。

(2) 轧辊摩擦和润滑引起的自激振动

在冷轧带钢生产中, 当轧制乳化液稳定性差、油膜不稳定时, 辊缝摩擦条件会发生变化, 从而导致轧制失稳产生振动。轧制液影响轧机振动的实质主要是轧制液影响轧制界面的摩擦状态, 由于轧制界面摩擦系数随轧制速度的非线性变化导致自激振动的发生。

(3) 轧辊缺陷等其他原因引起的垂直振动

在引起轧机垂直振动的原因中, 轧辊缺陷和轧辊轴承座与机架窗口间隙过大是主要因素。结构有缺陷或尺寸不合理的轧辊, 不但影响产品质量和设备的寿命, 而且会影响轧制过程的稳定性。研究表明:振动的激励可能源于在磨床振动状态下加工过的轧辊, 磨辊时在轧辊表面产生的振纹可能造成轧件上产生振纹, 轧制过程中, 当轧辊表面振纹的波长接近振动波长时, 可能激起轧机的振动。

(4) 液压压下系统原因引起的垂直振动

冷轧厂五机架25/18MPa液压系统泵站共用1个油箱, 要控制1~5架的压下、弯辊和平衡, 其压力和流量等参数都不能满足大压下量和高速轧制的要求, 当生产较高规格的带钢品种时, 压下能力不足以致偏斜, 伺服阀频繁动作造成轧机振动, 甚至带钢断带停产。产生故障的原因包括液压系统温升过高、油液变质变稀、内泄加剧、效率降低、元件产生热变形及液压元件损坏等。

三、改进方法及实施措施

1. 解决扭转振动措施

(1) 主传动轴改造

某钢厂的1700冷轧机组至投产运转以来, 因轧机主传动系统的传动轴弧形接轴发生强烈振动, 先后4次进行主传动轴改造。将五机架1、2、5的主传动轴进行了改造, 如图1所示。

此次1、2、5架的主传动轴改进了锥度盘和顶锥弹簧, 预顶力增大而且耐磨损, 主轴上还增加了安全销功能, 到目前该传动轴运行非常平稳, 有效地降低了传动轴的扭转振动。随后又实施了3、4架主传动轴改造, 改进了锥度盘和顶锥弹簧, 预顶力增大;并采用辊颈自导向和复合曲率齿形表面硬化工艺, 使其经久耐磨, 传动平稳, 延长了使用周期, 降低了因动不平衡引起的振动。

针对传动轴系统的中间轴、齿轮轴的联轴节齿轮磨损, 采取定期检查更换措施, 同时对弧形齿采用表面硬化工艺, 提高材料的强度, 增加弧形齿的抗磨性能。加强维护加油, 延长弧形齿的使用周期, 消除传动系统的振动源, 减少备件消耗, 达到降本增效目标。

(2) 调整3、4架工作辊的粗糙度

为避免轧机3、4架工作辊末期产生打滑现象, 消除3、4架3倍频次的振动报警, 修改操作规程, 规定生产厚度0.6mm以下的钢质SPCC冷硬卷、涂镀基板, 将3、4架工作辊粗糙度由原来的0.4±0.1μm修改为0.6±0.1μm, 使3、4架的振动得到改善。

(3) 采用6RA70装置减少电流谐波分量

针对主传动大电机电流谐波分量引起传动系统扭转振动的问题, 对五机架主传动大电机直流主传动控制系统进行改进, 新增1台TDC用于五机架直流传动控制系统以及和其他系统的通信。新TDC主要对直流传动的速度、张力、厚调等进行控制, 完善卷径计算、扁头定位等功能, 并和其他系统如压下、厚调、速度给定、全线协调以及二级机进行通信。在控制器与传动设备间采用PROFIBUS总线通信模式, 保证了快速数据交换, 避免了控制器与传动设备间的大量硬连线, 提高了控制系统的稳定性和控制精度。6RA70系列整流装置能有效的消除一定程度的电流谐波分量, 将谐波分量降到最低, 再加上TDC能对这些电流谐波分量产生的谐波转矩进行有效控制, 可以将谐波转矩对电机的影响降到最低。TDC和6RA70系列整流装置的配合使用, 有效地降低了轧机振动程度。

2. 解决轧机垂直振动的措施

(1) 平稳张力波动

在1~5架增加张力模块和厚度模块, 将需要添加和删除的模块、线路都一一标记出来, 认真细致接线, 校正信号, 在软件程序中找到相应的接收模块, 重新编辑地址、修改程序, 平稳了张力波动, 消除了轧机垂振隐患。

(2) 调整乳化液浓度

乳化液稳定性差, 轧制油附着性差和油膜强度不足是引起的自激振动的主要原因。采用含有机锌添加剂的乳化液, 降低乳化液浓度, 降低了轧机垂直振动系统发生自激振动的可能性。经调整乳液浓度 (乳化液浓度由2.75%调整至2.25%) , 降低轧辊表面粗糙度, 以及对轧辊表面进行喷砂处理, 增大轧制界面的摩擦系数及平整力, 使轧制过程的振动明显降低, 振纹明显减轻, 合格率提高40%以上。

(3) 改进轧辊及优化辊系

①对轧辊表面进行处理, 增大轧制界面的摩擦力。

②在工作辊轴承座出口侧与机架牌坊之间增加铜垫, 降低或消除轧辊轴承座与机架牌坊之间的间隙, 垫的材料选用较大阻尼特性的减振材料, 抑制滑动和冲击, 并适当增加工作辊偏移距离, 以增强辊系的稳定性。

③将轧机张力辊、转向辊和防皱辊重新找平、找正、修磨, 降低其转动偏心对前后张力大小的影响。

④将轧机上下工作辊重新找平、找正、修磨, 降低其转动偏心对前后张力大小的影响。

⑤通过重新修磨, 提高了张力辊、转向辊和防皱辊的形位精度, 降低了因形位误差产生的不稳定张力对振动的影响。

(4) 改造25MPa液压压下系统

①重新设计制造了1套新的压下泵站, 并增加1台液压泵加大系统流量。新系统采用恒压轴向变量柱塞泵 (9台、7用2备, 并配备相应4×32 L蓄能器站, 总容积128 L) , 泵直接与电机连接, 减少中间环节, 泵分布在一个油箱的周围 (面对面) , 而且泵的进油管直接与油箱连接, 节约空间。改型后的螺杆泵3G55X3-40具有非常好的吸入能力, 工作压力25MPa, 流量约90L/min, 功率45k W, 1 500r/min, 均比原泵的性能提高很多, 其设备正常运转的寿命也长, 故障率小, 维护和控制 (启动) 更加便捷, 尤其突出在间断性操作上。

②泵站阀台集中在一起, 采用板式, 与泵站分开, 减少振动对阀的影响;压下缸的活塞杆侧在正常工作时用0.5MPa的低压油, 以防止乳化液和灰尘进入油缸;在零位和换辊时用6MPa的压力油使油缸快速收回。此压力转换是通过减压站提供, 为了得到稳定的压力, 重新设计制造新的泵站减压阀台, 关键的减压阀, 溢流阀使用进口件, 以确保系统压力稳定。

③25MPa压下系统伺服阀移位改造, 解决了伺服阀因乳化液蒸汽腐蚀而故障频繁的问题, 伺服阀的使用寿命大大增加, 从以前的每年平均更换10余台减少到现在的1~2台, 大大降低了伺服阀的备件消耗, 仅备件费用一项每年可节约100多万元。其压力和流量等参数都能满足大压下量和高速轧制的要求。

四、结语

通过对五机架振动的技术攻关, 有效地降低了冷轧的生产成本和设备故障率, 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同时大幅度降低了备品配件的消耗, 减少了操作、维护人员的工作量, 各类生产及设备保产指标均完成, 满足了轧钢机连续生产的需要, 提高设备三率和生产作业率, 为轧钢厂生产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冷轧带钢表面振动纹的产生与控制[C].第八届中国钢铁年会论文.

低效井治理潜力分析 第10篇

关键词:低效井,治理,潜力分析

1 低效井基本概况

杜蒙分公司所管辖6个区块从1995年逐步开发。由于开发时间较长, 长关井、低效生产井越来越多, 开发难度越来越大。截止到2011年6月, 杜蒙共有采油井345口,

低效井1 0 8口, 占油井总数比例31.30%, 其中机采井36口, 提捞井72口, 平均单井射开砂岩厚度16.3m, 有效厚度9.3m, 合计日产液39.7t, 日产油10.9t, 含水72.54%, 产量占总区块的9.91%。累积产油量18.4107×104t。

截止到2011年6月份, 杜蒙分公司低效井共108口, 其中采出程度高剩余储量少导致低效6口;油层发育差, 控制储量少导致低效63口;层间、平面矛盾突出导致低效24口;断层遮挡导致低效8口;井筒堵塞导致低效1口;油层污染导致低效1口;注采关系不完善导致低效5口。高含水、问题故障井是下步低效井治理的重点。

2 低效井治理潜力分析

由于各区块地质条件和开发状况存在较大差别, 充分分析油井生产情况和形成原因, 进行个性化治理。治理的原则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 优先选择投入小效益大的井, 提高治理成功率。从235口低效井中优选出23口井具有治理价值, 占长关井总数比例11.02%, 治理后预计日增油7.2t。

2.1 卡堵见水层治理低效井

高含水关井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初期射开油水同层、水层、注入水导致层间矛盾引起的关井。针对注入水引起高含水关井治理选井的主要原则:油井具有良好的接替层, 采出程度较低, 物质基础较好的井。地层水引起的高含水井关井治理选井的主要原则:油井处于构造相对较高位置, 初期具有较高产能, 堵水后接替层物质基础好。按照以上选井原则, 优选出3口高含水关井的井进行治理。治理后预计日增油0.9t。

高西508区块由于初期注水强度大, 油井见水后未及时调整方案导致油井高含水, 古33-28井2001年投产, 射开PI6、PI7、PI8、PI10四个层, 初期日产油6.8t, 注水受效高峰期日产油14.6t。因受古32-28注水井PI8注水影响, 层间矛盾突出, 累计产油12971t。下步可对水淹层PI8机械堵水, 提高PI7层的采出程度, 措施后预计日增油0.5t。

古29-25井1995年投产, 射开PI6、P I 1 2、P I 1 5三个层, 受古3 0-2 6注水井P I12P I15影响, 含水升高, 关井前日产液0.8t, 日产油0.4t, 含水66%。累计产油0.6976t。下步可对与水井连通层P I12、PI15堵水, 提高PI6层得采出程度。

古81-66井初期日产液1.1t, 日产油1t, 2007年高含水。分析含水高的主要原因一是射开油水同层PI1、PI2, 二是该层受古83-66注水引起含水上升, 下步可以对PI1、2层堵水, 单采PI9层。

2.2 补孔潜力油层治理低效井

布木格油田58排以南葡萄花油层存在一些小型的透镜状或条带状砂体, 井网很难控制, 这些油层有些仍保持原始状态。从沉积单元看, 该类剩余油主要集中在PI2-2a、2-2c、3-1d、3-2a、3-2b流动单元。主要挖潜手段是:对应的油井补孔, 分析布66-28、67-28井PI3-1层为油层, 而且未射孔, 因此下步对布66-28、67-28井PI3-1进行补孔, 预计日增油1.8t。

金251区块金38-斜70井2006年7月26日投产, 射开GⅢ3、GⅢ7两个层, 目前日产液0.2t, 日产油0.1t, 综合分析该井静态资料, 该井GIII9砂岩1.6, 有效0.5, 分析为差油层、SII2砂岩1.6, 有效1.6分析为油层, 因此建议补孔GIII9、SII2层, 预计日增油0.2t。

2.3 酸化治理1口污染井

布53-16井1998年投产, 射开砂岩厚度9.0m, 有效厚度7.7m, 2007年检泵作业后变为高含水, 作业前日产液1.5t, 日产油1.3t, 含水14%。经分析怀疑作业队自己用不干净的水洗井, 导致油层污染, 因此建议下步对该井酸化处理, 预计日增油0.6t。

2.4 低效井治理经济效益评价

按照“立足优化, 突出效益, 没有效益的产量一吨也不要”的总体思想, 对低效井和长关井积极治理的同时, 需要将效益摆在第一位。首先对有治理潜力的低效井进行3年产量预测, 原油按65美元/桶, 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按6.41, 1吨=7.31桶, 吨油成本按1117.67元/吨计算, 对有潜力治理的井进行经济效益评价。

预测三年可累计增油7202吨, 油价为3046元/吨。总体效益为2193.5万元, 产出投入比为39.0:1, 投资回收期为40天

4 结论和建议

(1) 通过分析研究认为长关井主要为高含水、低产低能、套变等几种类型, 低效井主要为高含水、注采关系不完善、储层物性差和储层渗流条件变差等类型。

(2) 低效井治理重点放在所占比例大、由注入水引起的高含水长关井, 主要通过调堵结合等手段进行治理。

参考文献

[1]宫贵胜.低产低效井综合治理技术研究.大庆石油学院, 2006-06

[2]苏映宏等.胜利油区低效井对策研究.油气地质与采收率, 2000-01

海洋垃圾的污染及治理分析 第11篇

关键词:海洋垃圾;污染;治理

一、海洋垃圾污染的情况

现如今,海洋垃圾污染情况还比较严重,海洋垃圾的排放量虽然减少了,但是垃圾总量依旧没有减少,并且情况还呈现出更加严重的趋势,原本只是一些国家海岸的垃圾污染逐渐向全球范围内扩展。海洋垃圾中比较常见的有饮料瓶、塑料袋、食品包装袋、衣物等,海洋垃圾依旧是困扰全球的问题[1]。

造成海洋垃圾污染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人们对废弃物污染海洋的认识不足,认为所有物品丢入海洋中最后都会消失,于是经常会有游客将垃圾扔入到海洋中,海滩上出现了各种废弃物。一些漂浮物还可能在海浪的冲击下,漂到更远的海滩和海岸上,出现跨海域的污染。此外,人们在陆地或者任何地方丢弃的垃圾都可能通过雨、雪等形式进入海洋,由于海洋的地势比较低,一旦垃圾进入到海洋中,就很难被分解和转移。时间久了,会对整个海洋生态系统造成影响。

此外海洋中的过往船舶也存在着随意倾倒垃圾的现象。当前塑料渔网的抗腐蚀性、抗冲击性比较高,成本低,并且有很高的捕捞率,因此渔船大量的使用塑料渔网,一些破旧的塑料渔网就会被遗弃在海洋中,会对海洋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造成海洋垃圾的还有一个因素是水产业,水产业的浮标装置中会使用聚苯乙烯泡沫[2],漂浮装置老化、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等会进入海洋,成为海洋垃圾。同时水产养殖业也会产生大量的饲料垃圾袋,对海洋环境产生污染。

二、海洋垃圾污染的治理策略

1、加强宣传,提高人类的环保意识

做好宣传工作,使人们认识到海洋垃圾的危害,特别是对沿海居民和船员加强宣传,提高他们保护海洋的认识,能够使其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海洋保护工作中。不随意丢弃垃圾,日常生活中还要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可以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人们对海滩上的垃圾进行清理,使人们能够自觉养成清理和不扔垃圾的习惯,强化环保意识。同时号召在义务教育中增加海洋环保教育,使青少年从小树立海洋环保意识。

2、完善强制性法律法规的建设

当前海洋垃圾污染日渐严重,很多国家已经召开了学术会议对海洋垃圾污染问题进行讨论,并制定了相关的公约。从1985年开始,我国加入了国际海洋倾倒公约组织,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3],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海洋环境,但是由于海洋中的废弃物种类逐渐增加,海洋中垃圾数量并没有减少。因此为了更好地对人类行为进行控制,国家应逐步完善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对国民进行法律法规的教育,对于违反法律的行为要给予经济制裁,通过强制性的措施和惩罚机制对人们倾倒海洋垃圾的行为进行约束,使人为造成的海洋污染现象降到最低,保护海洋环境。

3、强化海洋环境的监测工作

在海洋环境监测中,应积极使用高新技术和仪器,如水生探测技术和卫星遥感遥测技术。水生探测技术中,声学多普勒海流剖面仪是最新的技术,主要有坐底式、拖曳式、直读式、船载式等探测方式,具有很高的自动化程度,能够从垂直剖面对海流的分布情况进行测量,测量的准确性和便利性比较强,已经被广泛的应用到海洋环境探测中。卫星遥感技术能够对海洋表层的水色、温度、波浪以及海流等信息进行测量,在海洋环境监测中使用比较广泛。卫星定位技术中还发展了现场观测技术,促进了海上现场探测技术的进步。利用现代化的监测技术手段,能够及时监管海洋环境,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保护海洋环境。

4、实现海洋环保技术的产业化发展

海洋环保技术是为了避免海洋环境污染,保护海洋生态平衡的技术。主要有海洋环境的监测预警技术,如卫星遥感、检测设备、无人值守站等。污染物控制技术,如废弃物的处理技术、溢油事故的处理技术等。环境无害化技术,如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少废、无废工艺技术。海洋生态恢复和整治技术等。海洋环保产业是以海洋环保技术为基础的,是一种经济产业,主要有海洋监测预警信息服务业、环保设备的制造业、污水垃圾处理厂等,在海洋环境治理中,需要使用环保技术,实现相关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5、海陆并重,实现海洋环境保护

海洋污染来自于陆地和海洋上,其中最为主要的是陆地,要改变海洋环境需要做好海陆并重。要对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以及总量进行控制,依据海洋区域的自净能力,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建立成分以及浓度控制体系,对入海的污染物数量、类型进行明确和控制。推行绿色的生态模式,科学发展农业以及养殖业,明确发展规模,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等,减少对海洋的污染。控制海上污染,对钻井平台以及船舶加强管理,建设海洋保护区,逐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结束语: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始终不懈努力。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提高对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视,减少海洋垃圾的倾倒,促进海洋实现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孙畅.海洋垃圾污染问题的国际法规制:成就、缺失与前路[D].吉林大学,2013.

[2]毛达.海洋垃圾污染及其治理的历史演变[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6:56-66.

[3]万本太.加强海洋垃圾污染防治 进一步推进海洋环保工作[J].环境保护,2008,19:59-61.

[4]高专.垃圾污染依然威胁海洋[J].世界海运,1994,06:38+37.

[5]李枝宏.我市介绍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经验[N].大连日报,2008-09-12A04.

市场诚信法律治理机制分析 第12篇

诚信即诚实守信,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原则。在我国, 诚与信是基本精神相通的两个概念, 《说文解字》中对二者的解释是:“诚, 信也”, “信, 诚也”。诚与信的结合, 就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人文理论与伦理规范。从道德范畴来讲, 诚实即待人要真诚老实, 不欺人不骗人。信用是指社会对一个人的信誉操守的评价程度, 讲信用者言必行, 行必果。“诚信”范畴流传至今, 它的含义虽然没有太大的变化, 主要指个人所具有的真心实意, 诚实守信的品质, 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 也指社会整体在制度与文化等方面所具有的一种真实无伪, 诚信无欺的环境状态。但实际上我们一直引以为骄傲的传统诚信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并不是一回事。中国传统的诚信只是对个人修养的倡导不是对社会所有成员的诚信要求, 它仅限于自然经济下封闭的亲人熟人小圈子关系, 而现代道德所讲的“诚信”, 是在社会公正原则指导下的“诚信”, 是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诚信”, 它特别看重行为主体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公共生活领域履行义务的社会信用。所以, 诚实信用作为基本的为人之道和重要的行为规范, 所反对的是欺诈、虚伪、反复无常, 它是个人立身处世所应具备的美德和价值追求, 也是社会合作所应具备的道德基础。从规范的角度来看, 它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 它通过“应当真诚遵守诺言”等一系列道德行为成为法律来指引、评价、纠正、教化人们在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领域的各种具体行为。从价值的角度看, 作为社会制度之一的法律, 应以实现社会的普遍诚信为目的之一, 并以诚信作为其内在的道德基础。在当代我国公正原则就是主张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确保公平和效率的最佳结合, 而当今社会信用危机的要害, 就在于逃避履行义务, 破坏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背离了社会公正。所以, 人们对诚信的呼唤, 说到底就是对社会公正的追求, 就是要建立以道德信用为基础的法律制度。

二、市场信用缺失的具体表现及消极后果

中国素有“礼仪之邦”、“诚信之邦”的美誉, “人而无信, 不知其可也”, “人无信不立”的古训也世代传承, 然而, 当今社会人们却越来越遭遇诚信缺失的无奈:假酒、毒米、陈馅月饼、虚开增值税发票、基金黑幕等等。

市场经济中的信用缺失将会导致许多消极的后果, 其一是损坏政府的信用形象, 政府是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者, 社会信用需要政府倡导、组织和垂范。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等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诚信度。其二是交易选择范围缩小, 交易的最佳选择机会容易丧失, 降低了资源配置的优化效果。交易本身的效率降低, 表现为交易费用的上升, 交易周期的延长, 经济纠纷的增多。它虽然并不直接构成总需求的不足, 但降低了经济运行的速度和效益。其三是造成不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 严重挫伤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信心和积极性。失信现象的蔓延, 致使社会公众的经济蒙受重大损失。其四是信用资源的浪费。在信用缺失的情况下, 根本谈不到信用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用环境的营造, 也不可能通过信息资源的利用来加快经济的发展。其五是影响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接轨, 既不利于我国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也不利于吸引国外公司来华投资。其六是影响整个社会相关制度的正常运作, 导致相应制度的扭曲, 甚至酿成民族危机。

三、目前已有的法律规制及存在缺陷分析

我国的《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专利法》等都明确规定了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规范。应当说, 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 这为规范市场行为, 激励守信, 惩治失信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范。然而, 为什么在已有法律规制的前提下还会出现“诚信危机”?究其本源, 在于每个世俗的人都有一种最大限度寻利的自然冲动, 这种冲动被两种基本的社会要素所规制, 那就是道德理性和法律强制。人在决定实施行为前, 往往需要把成本和利益进行理性计算。在道德、法律、利益上的徘徊, 为的是寻找一个可以使自己付出的成本和收益差最大的方法, 只要利益的诱惑大于可能受到的惩处, 就总有那些以身试法者的“前仆后继”, 他们并不想以等价交换获取利益, 而是以欺诈等低于等价的成本来获取利益, 一旦这些行为没有得到及时遏制而习以为常时, 诚信就开始失去存在的土壤, 结果将是市场秩序的混乱。立法者们试图通过一次次的修正法律来改变这种现象, 但却发现无论如何努力, 只要人们心存恶意, 总能找到规避的方法, 于是市场中道德规范的法律化意味着人们已不能完全依靠彼此的道德情感来维系人与人的联系, 必须使之成为一条强制性条款, 且奉为“帝王条款”。即便诚信原则被奉为“帝王条款”, 在遭遇执行不力时亦会面临新的问题。

四、市场诚信法律治理机制的建立

加强法制建设, 营造社会信用环境, 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契约经济, 也是法制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 法制是信用的保障。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正常的信用关系得以维系的保障。社会存在着不同层次和千差万别的主体利益, 人的思想、价值观、追求目标不一定都符合社会价值目标和群体的要求, 这就需要用法律规范调节各方面的行为, 参照发达国家的经验, 必须依靠法律的力量, 弥补法律空白, 尽可能把一切信用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 使信用关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的完善可以从制度上规范人们的行为, 促进社会信用的建立和完善, 从根本上说, 一定的信用主体只能在一定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来从事信用活动, 信用主体可以违背一定的信用规范而不受制裁, 但决不允许破坏一定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法律是社会信誉与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 应该让守信者因为守信而获得回报, 让失信者因为失信受到重创。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 出台了一批基本经济法律, 对信用的规范有所加强, 但整体系统性还不够, 还有未规范的空白领域, 法律意识有待增强, 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针对这一实际,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第一, 加强法制教育, 加大执法力度, 一切依法办事。要加大执法力度, 保证法律的权威和效果, 使法律在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和危机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真正把信用经济建立在坚实可靠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基础上。第二, 完善法律制度, 我国现有的《公司法》、《合同法》等, 仅对部分信用行为的债权保护提供了保证, 还不能涵盖全部信用行为, 对债务人履行义务的约束不完善且不具有强制性。因此, 必须尽快完善有关债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以确保信用关系中债权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并强制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要加快信用监管立法步伐, 强制公开信用数据, 保障数据公开的真实性, 规范信用数据的使用行为。第三, 建立市场经济的失信惩戒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对失信者应是一个实质性的打击, 社会上有不少失信行为, 特别是一些恶意失信行为, 主要原因是信用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不健全, 监督管理不到位, 失信违规成本小。要切实扭转这一状况, 就必须尽快建立失信惩罚机制, 运用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 依法加大失信惩罚的力度。第四, 建立一个信用评价法律制度体系。建立诚信系统, 完成信用测度与信用资信利益的财产权设计, 建立信用增减级制度, 建立信用公示制度才能使守信成为行为人的内部动力机制。从整个市场来看, 也可以降低交易费用, 促进信用秩序的维护和健康发展。从财产法的角度看, 我们已经建立了资本信用财产信用、人格信用制度, 但是为了降低交易费用, 信用的价值需要公共评价机制来完成。所以, 我们有必要参照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平信用报告法, 建立诚信系统, 解决信用的可评价性以及信用评价的可用性问题, 从而使市场的交易在健康、有序的状况下进行。

摘要: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信用的建立;但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却与诚信原则相背离。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当前应培养意识, 加强市场主体诚信道德建设, 加强法制建设, 营造社会信用环境, 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关键词:市场经济,市场诚信,道德规制,法律规制

参考文献

[1]郭梁, 秦良才, 效娅.关于完善我国信用法律制度的探讨[J].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 (5) .

[2]万敏.市场经济下的“道德诚信”与“法律诚信”[J].探索与争鸣, 2004, (6) .

[3]黄履香.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体系[J].探求, 2006,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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