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规划管理范文

2024-09-06

国土规划管理范文(精选12篇)

国土规划管理 第1篇

从法律角度讲, 所谓国土资源, 是指国家领土主权范围内全部资源的总和。国土资源涵盖范围极大, 涉及社会、自然和经济活动等多个层面, 具体包括土地资源、矿物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海洋资源等多种形式。我国是陆地大国, 广袤的国土面积为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保障提供了巨大的资源。可以说, 国土资源的规模和质量, 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底蕴和发展空间, 是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动力。现代社会, 国际形势日趋复杂, 国家间竞争激烈。国土资源是衡量一个国家竞争力强弱的关键性指标。当前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经济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 产业结构调整逐渐深入, 经济上行压力加大。在这种形势下, 加强国土资源的规划管理研究, 对于充分、集约、高效利用我国国土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1 开展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国土资源是国家开展经济、社会、文化活动, 保障民生, 保护国防安全的基础性资源。我国是国土资源大国, 更是人口大国, 经济的发展和民生的保障对于国土资源的依赖性极高。做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 是保障国土资源利用效率, 充分实现国土资源应有作用的前提要件。只有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 推动社会、环境、资源、人口及经济的协调运转, 才能够实现国家繁荣富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生活幸福的根本目标。反之, 如果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不到位, 开发利用活动混乱, 不仅会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 还有可能给国家发展和社会秩序造成巨大损害, 最终危及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的生存空间。国土资源规划管理, 是国家为正确、高效、科学使用国土资源所进行的重要前置工作, 通过对国土资源的统筹安排, 满足国家经济、社会、文化、民生各方面对国土资源的使用需求, 从而推动社会各方面的顺畅发展。

2 当前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发展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现阶段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 社会各界对于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的重视程度日益加深, 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事业实现了飞速发展, 特别是在法律制度保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一系列国土资源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纷纷出台, 夯实了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法律保障, 为更好地开展国土资源规划管理, 确保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与此同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国土资源由国家统一规划管理的模式和市场经济由市场承担要素调控的经济运行模式二者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其中最常见的问题有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国家征用土地建设与园林保护间存在的矛盾等。上述问题的存在, 不仅给国土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带来负面影响, 更在宏观层面制约了我国经济建设活动的顺畅发展。

2.2 现阶段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2.1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改革开放以后,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 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注入了强大动能, 推动了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进展。但总体而言, 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发展时间尚短, 体系还不完善, 在很多地方还存在缺陷和不足。随着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经济生产活动复杂程度的加深, 传统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的模式在优化国土资源配置、科学高效依法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方面的乏力日渐凸显, 已经不再适用于当前复杂的市场发展环境。违法、违规的用地、乱开采资源的现象层出不穷。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体系保障, 国土资源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此外, 相关配套措施、制度、办法的陈旧和缺乏, 也是限制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因素。

2.2.2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法律保障有待加强。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涉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 其顺利实施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几年来, 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部分基础性法律相继出台实施, 在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积极效能。但和实际发展需求相比, 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法制保障还很薄弱, 尽管宏观方面有所明确, 但在具体执行环节还亟待完善。实际工作中, 由于缺乏具体实施办法导致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推进缓慢、质量不高的问题比比皆是。特别是在土地征用方面, 生产用地和农业用地之间的冲突, 开发区建设和拆迁户之间的冲突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秩序稳定和谐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无不和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法制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对于实际问题缺乏明确、细致的规定有关。

2.2.3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的实施力度有待加强。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作为一项实践性工作, 其工作重点在于抓好具体落实。我国国土面积广袤, 国土规划管理工作十分繁重。但由于缺乏足够重视, 工作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较为有限, 而且不同地区间的管理力度差异很大。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南方地区和北方地区的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在实际实施过程中, 经常受到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 国土资源规划为地方经济发展让路的事件屡见不鲜。国家国土部门编制的同一规划不能得到有效实施, 大量资源遭受不当开发, 既造成巨额浪费, 又给当地自然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从长远和整体角度看, 都是十分不利的。

3 做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3.1 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体制机制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的基本问题是体制的问题。要改善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 首先就要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从国家对国土资源的整体开发利用出发, 统筹社会、经济、资源、人口等多方面的实际情况, 构建完善的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体系。针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方面, 设立专项应对机制, 深入挖掘、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利用、管理体系的功能和作用, 健全监管机制, 更好地进行资源合理利用方面的监控管理。

3.2 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规划管理法律保障体系

针对现阶段国土资源规划管理法制保障薄弱的问题, 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下大力气做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法律保障工作, 将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整体纳入国家法律体系中, 通过立法的手段明确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职责、权限, 完善具体业务的规范流程和执行细则。在制定法律细则时, 要充分考虑各地区的特点, 务求贴近实际, 具有高度的可执行性。

3.3 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的实施力度

政府管理部门要从国家的长远发展角度出发, 充分认识到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创新思维, 开拓多种渠道, 积极谋求妥善解决现实矛盾的科学方法, 落实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同一规划和管理, 真正做到科学发展。

4 结束语

进入新的世纪, 国际、国内形势日趋复杂。做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 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要用科学的眼光看待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通过各方面的努力, 积极稳妥地处理国土资源开采、土地征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各种矛盾, 从而促进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间的协调发展。

摘要:国土资源是维护人们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资源。科学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是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在国家活动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文章围绕国土资源规划管理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阐述了做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分析了当前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关键词:国土资源,规划,措施

参考文献

[1]卢孝忠.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J].科技致富向导, 2011, 8 (22) :149-152.

[2]贺庚祖.对加强国土资源规划行政管理的几点看法[J].科技与企业, 2012, 16 (5) :172-174.

国土规划管理 第2篇

为发挥原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机构改革、职能整合的优势,打造精简高效的行政审批流程,按照上海成为“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地区之一”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推进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建设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改革原则

(一)依法合规。按照法定职责,审批主体不变,审批部门职责不变,审批法律关系不变,梳理法定事项,结合市委课题研究成果,再造审批流程。

(二)公开透明。管理要求事先告知,管理过程公开透明,积极推进公众参与,配套建立诚信体系。

(三)提高效率。简化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创新管理方式,加快审批进度。

(四)强化服务。减少行政层次,管理重心下沉,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

二、改革思路

(一)审批事项“能并不串”,压缩审批时间。内部发挥规土整合优势,建设项目同一管理阶段的审批事项实行“同步受理、简化收件、并联审批、一次取件”;加强政府服务,在土地出让、设计方案审批等关键环节搭建服务平台,加强协调,一站领证。

(二)审批权限“能合不分”,减少交叉审批。根据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在完善规划编制和建立统一信息平台的基础上,除涉及市级投资管理部门批准的市属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高能耗高污染产业项目、市批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外,进一步将项目审批事权下放区(县)。

(三)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审批效能。明确审批条件,推进格式化和标准化审批。提高信息化技术应用和资源共享水平,推行在线审批和网上监管。

(四)加快推进告知承诺制度建设,加强审批过程监督制约。根据《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试行办法》的原则,对符合规划且没有重大公共安全危害的项目,加快推进告知承诺制度。对于审批申报和实施建设中不诚信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通报相关资质管理部门联合查处,并列入不诚信名单向社会公布,限制其房地产或设计市场准入。

三、改革内容

(一)管理阶段

建设项目的行政管理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土地供应和设计要求管理。在此阶段,明确项目建设的基本条件(包括规划、土地、资金、环保、地质等各项参数),并在土地出让合同或规划条件中充分告知,明示相关管理要求。

第二阶段: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在此阶段,结合建设项目设计的逐步深化,对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进行审核。其中,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类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合并为“设计文件审查”。在设计方案阶段,确定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和建筑高度,协调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利害相关人的关系,并按照规定组织公众参与;在初步设计阶段,明确工程设计各专业规范的要求,解决配套设施的接入和设计深化;在施工图阶段,落实所有设计规定及相关审核要求,是建筑施工所依据的详细图纸,据此可以进行现场施工。

第三阶段:建设过程监管。在此阶段,确保各项管理要求的实施和落实。对建设单位是否按图施工进行监管,对土地出让受让人是否履约进行监督。

(二)审批流程

针对不同的投资审批方式(审批、核准、备案)和土地供应方式(招拍挂出让、协议出让、划拨),建设项目按照以下流程审批(附流程图):

1.土地储备流程(审批制);

2.招拍挂出让流程(核准和备案制);

3.协议出让流程(核准和备案制);

4.划拨项目流程1(审批制);

5.划拨项目流程2(核准制);

6.划拨项目流程3(备案制);

7.自有土地项目流程1(审批制);

8.自有土地项目流程2(核准制);

9.自有土地项目流程3(备案制)。

土地租赁参照土地出让流程办理。重大项目绿色通道程序另行制定。

(三)主要改革措施

1.同步受理,改串联为并联

项目在同一报批阶段涉及的规划和土地的审批事项,可实行同步受理、简化收件、并联审批、一次取件。包括:第一阶段划拨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地名申请同步,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审批同步;第二阶段的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同步;第三阶段的城建档案竣工验收和规划竣工验收、地名标志查验、土地验收同步。

建设单位可同时填写不同事项的申请表;相同的申请材料(如资质证明材料等)可只提交1份;受理后通过内部分工并联审批;同步受理事项的办理结果仍应依照法定顺序分别作出,审批通过后,一并送达申请人。

2.搭建平台,协调跨部门工作衔接

在具有综合管理功能的环节搭建管理平台,由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并联审批和办理报批,“一站领证”。

(1)土地供应和核定规划设计要求环节

①招拍挂出让

第一、土地招拍挂入市准备

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土地供应计划完成地块储备后,向地块所在市、区(县)招拍挂办公室提出公开出让申请。市、区(县)招拍挂办公室根据审批权限组织落实地块出让前的征询等相关工作。

土地招拍挂入市准备工作实行“分部门、分步骤、同级询、格式化”征询。市、区(县)招拍挂办公室向同级相关管理部门书面征询意见。各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管理职责提出地块开发的技术参数、5 控制指标等建设管理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市、区(县)招拍挂办公室。

分部门征询:土地招拍挂出让的征询部门分两类,第一类为必询部门,包括投资、产业、规划、环保、建设、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绿化市容、交通港口、水务、文管、消防、民防、卫生防疫、交警等职能相关管理部门。第二类为选询部门,根据建设项目不同区位、类型和设施配套等不同情况,还可以征询轨道交通、河港、铁路、航空、军事、供电、燃气、电信、气象、安监、安保、测量标志、抗震等部门。

其中,针对本市投资审批由多个部门管理的现状,经营性项目除征询发展改革委的意见外,大卖场等大型商业服务设施项目还需征询商务委的意见(其中宾馆项目还需征询旅游局的意见,加油站项目、产业类项目还需征询经济信息化委的意见)。

针对管线配套由多个部门管理的现状,实行“归口征询”。住宅项目征询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的意见,特定区域(黄浦江沿岸地区、苏州河沿岸地区、世博会规划区、虹桥枢纽、临港、洋山、长兴岛)和各工业区范围内的项目征询有关管委会等综合管理机构的意见,其他项目征询各区(县)建设交通委(中心城区市政配套局、市政署)的意见。

分步骤征询:在征询部门意见时,采取两次征询,首先征询投资或产业、规划管理部门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取得意见后,将规划条件、土地条件、投资产业意见以及地形图等相关材料一并送其它部门征询意见,其他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

同级征询:凡属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让的土地,由区(县)招拍挂办公室向区(县)级职能部门发送《征求意见表》,区(县)级职能部门负责填写,并及时反馈。若审批权限超过区(县)级职能部门的,应由区(县)级职能部门及时转报市级职能部门,并负责将市级职能部门的回复意见反馈区(县)招拍挂办公室。凡属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让的土地,由市招拍挂办公室负责征询和出让前期等工作。

格式化征询:明确分用途、分部门的格式化征询内容,并作为土地出让必要的建设条件。各部门在接到征询意见函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逾期视作同意土地出让且不参加设计方案审查。其中,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特殊项目,如需延长审批时间应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规划国土部门。

第二、组织实施招拍挂

实施预申请。区(县)招拍挂办公室根据预申请计划,完成相关征询工作,在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各项技术参数,由地块所在地的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核定后,报市招拍挂办公 7 室。市招拍挂办公室对符合预申请条件的地块及时启动预申请程序,市土地交易市场按照预申请试行办法及具体操作流程编制、发布预申请公告,接受预申请,安排出让时间。

若预申请公告地块条件不发生变化,正式公告期可缩短;若发生变化,正式公告期应不少于20日。

编制、确定出让方案。市、区(县)招拍挂办公室根据汇总意见,以及土地价格评估报告,编制出让方案,由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报请市、区(县)政府批准。

出让方案经批准同意后,市、区(县)招拍挂办公室向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审批。

建设用地审批。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审批。

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区(县)招拍挂办公室向市土地交易市场申请地块入市交易。市土地交易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对区(县)招拍挂办公室递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并报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

发布出让公告。出让人编制完成出让文件后,及时通过土地交易市场、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网站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招标拍卖挂 8 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并在相关报刊上发布相应告知信息。

实施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市土地交易市场应按照规定受理投标(竞买)申请、资格确认,发放出让文件,实施具体的交易活动,发布出让结果等。

签订出让合同。中标人(竞得人)确定后,市土地交易市场向中标人(竞得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和《成交确认书》。出让人与中标人(竞得人)可当场签订《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外资的,中标人(竞得人)及时向商务部门申请备案(备案期限另行制定),并在备案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

出让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按照相关规定成立项目公司的,可与出让人签订补充出让合同,调整受让人主体。

后续事项。出让活动结束后,受让人凭出让合同等资料,办理设计方案审批,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凭《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相关权证。

②协议出让

申请。意向用地者应向市或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征询、预审。市或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核定规划条件;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及用地规模等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预审意见及批复。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意向用地者应提交评估结果等文件。

编制协议出让方案。市或区(县)规划国土管理部门应根据出让计划、城市规划和意向用地者申请的用地类型、规模等,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报市或区(县)政府批准。

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征收的,应按照审批权限,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市或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应根据拟出让地块的条件和土地市场情况,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组织拟出让地块市场评估,并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协议出让底价,并报市或区(县)政府批准。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市或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依据经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和底价,与意向用地者就土地出让价格等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市或区(县)规划国土管理部门应与意向用地者签订。

公示。《意向书》签订后,市或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将意向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拟出让价格等内容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

签订出让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市或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市或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后续事项。受让人凭出让合同等资料,办理设计方案审批,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凭《建设用地批准书》等资料,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相关权证。

③划拨

申请及预审批复。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可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批准权限的市或区(县)政府批准,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单位应提交评估结果等文件。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类型按照规定提出申请:

属审批制的,建设单位应持投资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提出选址意见书及用地申请。市或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同时,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 度计划及用地规模等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土地预审,提出预审意见及批复。

属核准制的,建设单位应直接向有审批权限的市或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提出选址意见书及用地申请。市或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同时,根据投资部门意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及用地规模等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土地预审,提出预审意见及批复。

属备案制的,建设单位应持投资管理部门的备案意见等相关材料,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核定规划条件及用地申请。市或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在核定规划条件的同时,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及用地规模等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土地预审,提出预审意见及批复。

建设单位取得投资部门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制项目为核准批复)后,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审批。

编制供地方案及报批。市或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应对项目用地进行审查,拟订供地方案,并报有批准权限的市或区(县)政府批准。涉及农用地转用、征收的,应按照审批权限,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后续事项。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向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核发《划拨决定书》,凭《划拨决定书》等资料,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环节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联审批的操作办法和审批要求如下:

编制。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中“方案设计”的要求,编制建筑设计方案。

咨询。为提高设计成果质量,加强批前服务协调,建设单位在建筑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可以向市或者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规划咨询,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收件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出具书面咨询意见。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建设用地范围及面积、用地性质、建设工程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指标,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界、建筑日照、建筑高度等是否符合详细规划、地块规划条件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供指导,出具书面咨询意见,使建筑设计方案符合并联审批报送条件。咨询的时间不计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批时限。

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咨询环节出具的书面咨询意见中,明确告知建设单位是否需办理该建设工程的地名申报手续。

送审。建设单位应按照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核定规划条件时被告知的参与审批部门的名单,分别填写申请表,将需相关管理部门审查的材料分袋包装,如有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意见的一并附上,送规划土地管理部门。

受理。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收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公共审批平台运转电子申请表,并向相关管理部门转送建设单位送审的材料。相关管理部门在4个工作日内对送审材料进行预审,材料符合要求的,各相关管理部门应正式受理,并将受理结果反馈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向规划土地管理部门书面反馈补正材料通知,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当日转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补正材料直接送各相关管理部门,并告知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各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后正式受理,并反馈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各相关管理部门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按照视作同意受理。建设单位逾期未补正材料的,作退件处理。建设单位再次申报修改后的建筑设计方案审批时,可不再提交与修改内容无关的材料。

审理。相关管理部门应在正式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各自专业审查意见书面反馈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建设单位作局部调整后再予批准的,应在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当日转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将调整资料直接送相关管理部门,相关管理部门在再次收到资料后,应告知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并可相应延期10个工作日向规划 土地管理部门反馈最终审批意见。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或对方案总平面设计布局作较大调整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规划土地管理部门中止审批时间,并在中止情形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反馈最终审批意见。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按照视作同意处理。

规划公示。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在批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内容向公众公开展示、听取公众意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0日,反馈意见的截止期不得少于公示后的7日,对反馈意见的处理时限不超过7日。公示的时间、反馈意见及其处理时间,均不计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核时限。

审核意见。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应综合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同时附上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存在不同意见的,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可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综合协调。综合协调时,可邀请建设单位和审查不同意的相关管理部门一起参加,对建筑设计方案中分歧部分进行专题研究。经过综合协调,对建筑设计方案中的总平面布局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有关专业管理技术要求尚未达标的,相关管理部门应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明确相关整改要求,由建设单位承诺在下阶段审批中达标,并向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总平面布局的书面意见;对建筑设计方案中的总平面设计不能达成一致意 见的,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应作出审核不同意的意见,相关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均由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转送建设单位。

3.分类管理,改革审批方式

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减免或简化部分事项的审批。主要有:

地质灾害评价目录式管理。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明确地质灾害评价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一般建设项目,非易发区的大部分项目免于地质灾害评价。同时简化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价的程序,推行标准化、格式化评估。

简易建设项目免于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小型建(构)筑物项目(但可能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建设项目除外)、工业区内标准厂房、普通仓库工程、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大修工程(但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除外)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或核发选址意见书、核定规划条件时,应告知建设单位规划条件、后续仍需审查的相关管理部门和其他应尽事项,并注明“本项目在签定告知承诺书后,免于设计方案审核”。建设单位签署告知承诺书后,免于审核设计方案。原审核设计方案时应呈报表现的内容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在施工图的总平面图中应予落实,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一并审核。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相关行政审批衔接

各有关管理部门要积极研究与本办法实施配套的各项专业标准和管理规范,进一步落实管理程序的衔接。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地区实际,推进和落实区(县)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细化实施办法及操作规程

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完善格式化审批规范,并加快信息化建设,结合区(县)机构改革的进程,加大培训力度,并积极做好改革的督促落实工作。

土地储备流程图(审批制)

招拍挂出让流程图(核准和备案制)

协议出让流程图(核准和备案制)

划拨项目流程图一(审批制)

划拨项目流程图二(核准制)

划拨项目流程图三(备案制)

自有土地项目流程图一(审批制)

自有土地项目流程图二(核准制)

国土规划管理 第3篇

关键词: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可持续发展;有效途径

土地、水、矿产等都是重要的国土资源,能否实现对其合理利用,直接关系着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自建国以来,我国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程度有所增加,极大的带动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然而受到众多因素制约,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还面临较多问题,亟需加强对国土資源的规划、管理,有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国土资源开发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水资源污染严重,用水短缺

水是生命之源,同时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合理利用水资源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当前我国的水资源污染十分严重,水量短缺对社会的生产和生活都产生了消极影响。首先,我国国土面积较大,地区之间存在较大的地域差异,加之季节性变化影响,使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受阻,导致很多地区不断发生干旱、洪涝等灾害。其次,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尤其是工业污染,造成地表水资源出现了严重污染状况,水资源质量难以保证,最后,地下水开发过度,致使部分地区出现了地面沉降、裂缝、坍塌等问题,对社会发展带来不利[1]。

(二)水土流失严重,耕地面积日渐减少

我国是农业大国,耕地是农业发展的基石,但是随着农药的广泛使用,加之水土流失严重影响,我国的耕地面积日渐减少。根据不完全统计表示,耕地面积的减少量达到了年均2000 ,对我国摩纳哥也发展带来严峻挑战。究其原因,发现耕地面积减少受三方面因素影响:一是森林遭受破坏,致使水土流失,当前38%国土面积存在水土流失现象。二是土地出现荒漠化,造成耕地面积越来越少。三是受到农药污染和工业污染,土地沙化、退化、碱化等越来越严重,草地面积减少。

(三)我国存在严重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具有强大的破坏力,一旦发生将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时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伤亡,同时地质灾害的存在,也严重影响了我国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当前,地质灾害多以地震、泥石流、滑坡为主,造成的伤亡十分惨重,尤其是地震灾害,在近几年时常发生,并且规模十分庞大,造成重大的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

(四)矿产资源存在浪费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受到重视,无论是规模上还是数量上,矿产资源都有所增加。随之而来的则是矿产资源的供需矛盾,并在近几年日渐严重,出现了严重浪费现象,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矿产资源的耗费数量庞大。除此之外,矿产开采一般选择露天进行,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石、废渣等对土地产生了严重破坏,加剧了生态环境的进一步破坏。

(五)海洋资源过度开发严重

海洋资源也是我国国土资源的重要形式,合理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至关重要。然而,近海渔业却存在严重的过度开发现象,不仅带来了海洋灾害,同时海洋污染也十分严重,其重要表现有:第一,由于过度发开利用,珊瑚礁资源近乎灭绝,珊瑚礁资源越来越稀有。第二,海洋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污油、废水、废渣等,引发近海出现赤潮。第三,海洋的过度开发造成海洋生物多样性降低,导致海洋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海洋自身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从而导致近海流域频繁发生海洋灾害[2]。

二、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念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并不表示要严格断绝对国土资源的综合利用,而是以科学发展的观念,对现有国土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安排,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只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国土资源的规划与管理,才能有效的促进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物质基础。

(二)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法律建设

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特征,完善法律建设为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法律保障,可以提高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的实效性。首先,国家要加强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法规建设,对原有的法律条例加以补充,使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完善。其次,各单位和企业应遵纪守法,对制定的相关法律严格执行,提高自身法律意识。

(三)加强对耕地资源的规划控制

当前,耕地面积的急剧减少对我国经济将产生重要影响,加强对耕地资源的规划控制至关重要。首先,制定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目标,对现有的耕地资源加强保护,实现对其有效的总体控制,尽可能的控制耕地面积的日渐减少。其次,有计划是进行耕地开发,对遭受破坏的耕地进行修复,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将原有林地、牧地等恢复,逐渐增大耕地面积。最后,对建设用地进行规划,当前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对于土地的使用也日渐增多,如果不能及时的对其进行规划和控制,会带来不必要的土地浪费[3]。

(四)相关政府部门应增大监管力度

近几年来,我国的国土资源法律体系已经不断的得到完善,但是仍有较多的违纪现象发生,比如说草地过度放牧、海洋过度开发等,为了提高法律效力,应完善相应的监管体系,相关政府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于严重违纪企业或单位,应给予严重惩罚。

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的国土资源规划存在一定的问题,水资源污染严重、耕地面积日渐减少、地质灾害频发、矿产资源存在浪费、海洋资源过度开发等,因此应加强对国土资源的规划与管理,通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念、完善法律建设、加强对耕地资源的规划控制、增大监管力度等方式,促进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文丽. 强化国土资源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J]. 科技风,2015,08:246.

[2]王雷. 关于如何加强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工作的研究[J]. 城建档案,2015,05:28-29.

国土规划管理 第4篇

1 区域特色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规划

1.1 铝产业发展现状

百色市处于桂西资源富集区, 铝土矿、煤、锰矿、石油、金、铜、锑等查明资源储量在广西占有重要位置, 目前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种有31种, 矿区及重要矿床 (点) 共158处, 达小型规模以上97处, 具有优势的矿产资源有:铝土矿、煤矿、锰矿和金矿, 其中铝土矿资源特别丰富, 横贯百色市德保、靖西、那坡等县和越南谅山、高平的铝土矿脉, 仅中方境内储量就超过60亿吨, 约占全国的60%。百色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已形成较大规模, 2009年底铝土矿开采1230万吨、氧化铝500万吨、电解铝60万吨、铝材加工43万吨及碳素52万吨、烧碱20万吨的年生产能力, 至2011年, 当年完成氧化铝产量529.21万吨、电解铝产量41.71万吨、铝材产量71.26万吨、碳素产量50.63万吨、烧碱产量18.05万吨, 实现工业产值365.16亿元, 铝产业在百色这座新兴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中已成为支柱产业。

1.2 铝产业发展的战略定位

2011年7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复广西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同意设立广西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广西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是以百色铝土矿资源和现有产业为基础, 以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 以机制创新和技术进步为支撑, 以节约资源和合理利用为突破口, 通过构建生态型铝产业链, 提升节能减排水平, 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建设产业优势突出、协作配套完善、资源利用集约、生态环境优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 计划到2015年, 示范基地氧化铝年产能1000万吨, 铝水年产能370万吨, 铝加工年产能370万吨, 新增配套热电装机415万千瓦, 赤泥综合利用年处理能力1100万吨, 工业总产值1800亿元左右, 工业增加值650亿元左右, 达到或超过国家批复要求。

2 制约铝产业发展的因素分析

2.1 土地和矿产资源利用特点和目标需求

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在在其主要指标中采矿损失率、矿山复垦率、氧化铝 (电解铝) 吨产占地面积等, 对区域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中采矿损失率至2015年必须小于6%, 矿山复垦率至2015年必须达到100%, 氧化铝吨产占地至2015年必须小于0.7平方米, 电解铝吨产占地至2015年必须小于2平方米, 而以上指标在2008年分别只达8%、60%、0.99平方米和3平方米。按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最低值计算, 要完成示范基地的验收, 促进百色铝产业的快速发展, 那么至2015年, 全市氧化铝和电解铝主体工程就需要用地1040公顷, 未来三年平均每年需要用地346公顷以上, 需要每年开采铝土矿石1500万吨以上, 为实现该目标全市的铝土矿的勘查和开采还必须实现主体整合。

2.2 土地和矿产开发利用的限制条件

(1) 年度计划用地指标偏紧。2010年自治区下达的年度计划用地指标为526公顷, 其中农用地指标369公顷、耕地指标217公顷、未利用地指标157公顷, 实际全年安排用地指标总量为429公顷, 其中农用地指标353公顷、耕地指标216公顷、未利用地指标73公顷, 安排量占下达总量的81.56%、95.66%、99.54%和46.49%, 基本平衡。而2011年自治区下达的年度计划用地指标总量仅为440公顷, 其中农用地指标334公顷、耕地指标190公顷、未利用地106公顷[1], 但是实际项目用地申请总量约577公顷, 其中农用地550公顷、耕地368公顷、未利用地30公顷, 全年指标申请总量、占用农用地量和占用耕地量分别超出下达量的31.13%、64.67%和93.68%, 只有未利用地指标需求没有超出。到了2012年, 预计全年铝产业及配套项目用地的指标申请量将达到700公顷左右, 而2012年自治区下达给百色的年度计划用地指标总量只有395公顷, 其中农用地指标314公顷, 耕地指标181公顷[2], 指标总量比2011年减少了10%左右, 用地指标持续呈现结构性紧缺问题。因此, 要确保生态型铝产业项目用地, 保障形势十分严峻。

(2) 矿产开发和调控形势严峻。一方面, 百色市矿业权设置和优化任务重。截止2010年底, 全市有效采矿权为291个, 其中国有地勘单位拥有探矿权76个, 社会拥有探矿权215个;全市有效采矿权497个, 其中部级发证6个, 省级发证67个, 市级发证32个, 县级发证392个;矿权的设置每年还有所增加, 但根据《百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8-2015年) 》, 至2015年全市探矿权数控制在220个以内, 采矿权数控制在470个以内。另一方面,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面还存不少难题。一是地质勘查工作滞后, 勘查程度低。二是由于历史原因, 探矿权设置过多, 圈而不探和以采代探现象多。三是矿产开发集约化程度不高, 结构单一, 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四是矿产资源开发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依据《百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8-2015年) 》, 至2015年, 主要矿产铝土矿必须新增矿产地8处, 铝土矿、煤矿、锰矿等主要矿种总产量达3339万吨, 占74%以上;平均采选综合回收率提高到65%, 平均采选综合回收率达76%以上, 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达到43%以上, 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45%以上;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达到45%以上;由此可见矿产资源要达到科学利用的任务还比较重, 实际需求和刚性控制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并存, 无形中也加重了确保完成生态型铝产业发展目标的难度。

3 国土规划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

3.1 统筹安排计划用地指标, 争取有利政策支持

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下达和使用是对国家对区域用地总量和用地结构的调节和控制, 统筹安排好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不仅是保障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要求, 也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主要任务, 需要说明的是, 在国家下达的用地指标从严从紧的总体趋势下, 重要的不仅仅是节流, 更重要的是要开源, 是要充分利用能够利用一切有利条件, 争取上级部门在政策上的倾斜和照顾。

3.2 严格土地和矿产规划管理

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是促进区域铝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是区域建设项目用地和用矿的法律依据, 是统筹区域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 编好用好“两规”是国土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实际上也是为保障项目用地和用矿的先行条件, 项目用地预审和用矿会审的重要依据就是“两规”。

4 国土规划管理工作的创新措施

4.1 建立部门联合机制, 突出重点保障铝产业项目用地

2011年百色市年度计划用地指标量仅次于南宁、柳州和桂林, 排全区第四, 但全年建设项目申请用地的情况反映出全市用地供需矛盾严重, 年度计划指标申请量超出年初预期, 加上铝产业发展势头迅猛, 加剧了对土地供给的压力, 为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经主动与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等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协商, 建立了建设项目部门联席制度, 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通过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又获得自治区追加和奖励用地指标282公顷, 其中生态型铝产业用地约110公顷左右, 极大的缓解了区域用地指标困难的局面。2012年年初, 国土、发改、工信等部门又通过部门联合筛选, 掌握了一批条件成熟的生态型铝产业及配套项目, 由市政府专题向自治区申请专项用地保障, 申请用地600公顷。可以说部门联合、政府主导的用地指标申请、管理机制大大的提高了区域项目用地保障能力, 为铝产业项目用地提供了有效的支撑。

4.2 及时把握政策动向, 勇于创新, 不断拓展项目用地渠道

(1) 紧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国家为解决农村建设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双扩张, 占用耕地资源量大的问题而提出的一项旨在结合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动趋势, 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减平衡, 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 耕地资源有所增长的用地政策。该政策在广西推广后, 百色市国土规划管理部门立刻行动, 在第一时间摸清家底, 总结得出百色市废弃工矿地、废弃公路、废弃村庄等农村建设用地潜力较大的特点, 一方面这样的地块整理复垦的成本相对低, 亩均在10000元以内就可以完成复垦, 难度也不大, 在用地平衡后还可以少量的增加耕地数量, 另一方面项目立项后可先使用50%的用地周转指标, 这类指标不用缴纳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每一亩用地可以减少10万元左右的费用, 极大的减轻了项目用地成本, 而且先行使用周转指标的地块在出让后获得出让收益, 又为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提供了资金保障, 可操作性强。因此, 2010年和2011年百色市国土规划管理工作重点就是推动这项工作的实施, 不仅成为了解决区域用地指标紧缺, 特别是解决铝产业及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指标紧缺的重要手段。通过不懈的努力, 全市形成了国土、财政、建设等多部门合作, 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 强力推进项目实施。截止2011年底, 百色市共获批准立项项目15个, 总面积528公顷, 位居广西前列。

(2) 争取低丘缓坡综合利用试点。在2012年年初, 广西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利用国家试点申报工作, 百色市国土规划部门及时把握政策动向, 争取市政府和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低丘缓坡综合利用国家试点的申报, 短短的一个月已形成详实的申报材料, 并初步确定了两个比较有把握的试点县申报, 而这两个县又是百色铝产业发展的龙头县, 铝产业工业产值占全市半数以上, 如果能够顺利申报, 就能够很大程度上破解产业项目用地瓶颈, 促进产业更快发展。可以说及时把握政策动向, 勇于创新, 不断拓展项目用地渠道是保障百色生态型铝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4.3 提前介入, 主动服务, 严格审批

为保障项目用地前期用地和用矿规划审查的及时通过, 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的工作方式, 在年初就积极与市、县发改、工信等部门对接, 并主动与项目业主联系, 掌握全年项目用地的形势, 按项目轻重缓急, 罗列用地时序, 做到心中有数;在办理用地和用矿审查时严格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用地定额指标规定, 核定用地规模, 特别是对于铝产业用地实行双保控制, 实地踏勘和考察验证结合总体用地数据分析, 即保证生产需要, 又保证做到节约集约用地。对于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缓慢, 影响项目用地的, 及时发出建议函, 及时汇报, 将项目用地和用矿的前提条件向上级和业主说明, 分清责任, 做到将有限的指标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4.4 加快推进国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在2010年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批的基础上, 目前百色市乡镇 (街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均已上报审批, 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已全部公布实施, 进入规划备案程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和实施工作领先于全区其他市 (县) , 排名第一, 为我市生态型铝产业项目用地和用矿奠定了规划基础, 具有重要的行政审批和产业指导作用。

4.5 依据新政策, 严格矿业权管理

在探矿权管理方面, 2009年以来, 依据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对全市探矿权设置进行了最严格的管理, 不再受理以先行方式登记的探矿权新立申请, 原则上全部按照探矿权年度出让计划实行招拍挂方式取得, 至2011年, 全市探矿权已由2009年底的410个减少至291个, 今后随着政策的进一步实施, 区域勘查布局将进一步优化。在采矿权管理方面, 全市实行缴纳土地复垦费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 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不予通过年检。此外, 全市还积极开展矿业权整合优化, 将多、散的探矿权和采矿权逐步优化缩并, 提高了探矿效率和采矿效率, 保证了区域矿产资源有效合理的利用。

5 创新国土规划管理工作的建议

5.1 把握经济发展形势, 紧抓核心工作内容

对于国土规划管理工作来说, 首先必须要牢牢把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和主要产业, 脱离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大环境要求, 工作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 事倍功半, 在此基础上在深入分析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遇到的资源保障瓶颈是新增问题还是存量问题, 是否并存, 理清思路。其次是要紧紧抓住核心工作不放松, 国土规划管理工作的核心就是努力争取项目用地指标、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两者相辅相成, 没有用地需求的规划是空洞的规划, 没有规划的用地需求也是悬空的需求。因此, 国土规划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千方百计保障项目用地不放松、必须坚持严格实施规划不放松。

5.2 构建部门联合、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

在年度用地计划用地指标紧缺的情况下, 国土规划管理者必须认真领会国家用地和用矿新政策, 不断结合地方土地和矿产资源禀赋条件, 在国家新的政策当中找准自己的落脚点和突破口, 并要特别注重形成多部门联合, 政府主导的资源保障体制, 形成土地和矿产资源大家管、大家用的良好局面, 这样既避免了单一部门信息来源少, 协调能力有限的问题, 也分担了资源保障的压力, 可以成为其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值得借鉴的模式。

5.3 细分工作, 突出重点, 团结创新

国土规划管理工作牵头万绪, 包括用地指标的统筹安排、土地和矿产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国家用地和用矿新政策的落实、矿业权的投放审查以及各种日常管理事项, 而在市、县级国土规划管理部门当中往往是人员有限, 特别是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工作压力很大。这就要求各级国土规划管理者必须做到细分工作、统筹安排、突出重点, 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个人, 统筹安排人员和时间, 适当放权, 并突出重点的抓工作, 特别是重点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在紧张的工作中还要注意团结和创新, 培养团队精神和创新精神, 给工作带来活力, 只有热爱工作, 向往工作, 才能做好工作。

6 结语

总的来说, 国土规划管理工作创新核心还是用地和用矿指标的争取和规划实施问题, 其他都是围绕这项核心内容开展, 通过工作实践证明, 卓有成效的国土规划管理创新工作不仅在系统内部获得了好评, 也为系统工作在市层面上获得了认可, 更重要的是以创新促发展的路子为区域特色资源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

参考文献

[1]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发 (2011) 51号.关于下达2011年全区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z].南宁.2011.

国土规划管理 第5篇

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

(2018年3月)

按照市委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解决委领导班子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谱写首都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篇章。

2.整改原则。一是坚持首善标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规划国土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的意识,自觉从国家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工作,从严要求,高标准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比较突出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推动新老问题一起解决,使干部受教育、工作见成效。三是坚持领导带头。委领导班子要以上率下,加强统筹协调,带头推进整改落实,推动新时代首都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取得新进步。

二、整改主要内容、责任分工与时限要求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的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解领会不深刻不透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二是不善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深入推动总体规划的落实上思路还不够开阔,措施还不够有效。

整改目标: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政治责任和自觉追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整改措施: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发挥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龙头作用,严格落实市委《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意见》和我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实施办法》,加强集中宣讲、专题研讨,深化认识。抓住“关键少数”与全员覆盖相结合,通过班子成员带头宣讲、专家辅导报告、处级干部党务干部集中脱产培训等方式深化学习领会,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责任领导:张维、刘轩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人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坚持从更高的政治站位上思考研究工作。贯彻“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政治要求,不断深化对“规划国土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的认识,从政治上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把思路从规划国土工作自身、从具体项目的局限中解放出来,从中央决策、国家战略的高度研究制定综合政策,从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角度整体思考推进工作。

责任领导:张维、刘轩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解决政治站位不高、党员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等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走在前、作表率。重视群团组织作用发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认真做好向城市副中心搬迁和分局、委属单位整合组建中的思想工作,促进队伍融合凝聚,增强队伍活力,激发干事

创业的动力和热情。

责任领导:张维、刘轩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人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4.创新规划实施体制机制。实行全域规划管控,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控制线,严控建设用地规模,实现生态用地动态增长。建立各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严格落实拆建比、拆占比,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年度减量30平方公里以上。以第三方评估方式实施年度城市体检,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问责,坚决维护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责任领导:师宏亚、施卫良 牵头部门:总体规划处、调控处 配合部门:市规划院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5.抓好规划体系和重点任务落地。按照“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布局编制分区规划,强化控规管理,深入开展城市设计导则、标准和政策规范研究制定工作,实现多规合一,全域管控。同步开展好物流、公共服务、地下空间和人防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绿地系统等规划,增强城市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保证城市安全

高效运行。编制核心区控规,抓好长安街及其延长线规划管控和综合整治。配合制定中轴线申遗综合整治规划实施计划。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编制统筹腾退空间再利用规划,提升首都功能保障服务能力。抓紧编制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等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强化多点支撑作用。编制浅山区保护规划,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将浅山区建设成首都生态文明示范区。编制完成“三城一区”规划,促进协同联动发展。推进北京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形成规划编制成果上报市政府。

责任领导:谢俊奇、施卫良 牵头部门:总体规划处

配合部门:详细规划处、城市设计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村镇规划处、市政设施工程管理处、市规划院、各分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二)在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方面的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在紧紧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等重大工作中,没有真正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去整体思考推进。面对全市规划国土领域存在 的热点舆情高发及重大风险隐患,“责任田”意识欠缺,责任制落实不力。在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上缺乏前瞻性,对规划国土整合工作的顶层设计集体研究得不够,对相关体制机制进行调整完善不及时。

整改目标:按照“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落实好中央决策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抓好“三件大事”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任务。

整改措施:

1.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各项任务。以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资源空间布局调整为抓手,加强薄弱地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引导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有序转移。坚定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以“控新生、拆既有”为目标,确保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全年计划拆除违法建设4000万平方米以上,腾退占地3974公顷(其中用于留白增绿1986公顷)。

责任领导:谢俊奇、周旭峰

牵头部门:详细规划处、专项治理协调处 配合部门:市规划院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加快推进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完成好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通州区总体规划编制、上报及发布工作。积极促进

城市副中心形成完善的城市综合功能,全面增强副中心的综合承载力和吸引力。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

责任领导:施卫良 牵头部门:副中心规划处

配合部门:副中心综合处、副中心督察处、市规划院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着眼于京津冀更大的空间疏解功能谋发展。充分发挥北京“一核”作用,推动雄安新区和城市副中心两翼联动,带动城乡统筹和一体化发展。主动加强规划对接、政策衔接,全力支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加快推进京津冀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消除市域内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推进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推动临空经济区起步区建设。统筹划定生态功能区,构建京津冀一体化的生态安全格局。

责任领导:周楠森、施卫良

牵头部门:综合交通工程管理处、轨道交通工程管理处、总体规划处

配合部门:市规划院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4.积极做好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加强对重大事件的舆情监控,充分发挥规划国土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

互联网媒体作用,及时发声,做好舆论引导。

责任领导:丁晓 牵头部门:研究室

配合部门:各相关处室、各分局、各委属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5.抓好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顶层设计。系统梳理、深入分析机构整合后的运转情况,优化完善行政审批流程。积极稳妥地完成分局整合,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构建覆盖城乡的三级联动执法体系,建立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规划国土管理体制。

责任领导:刘轩、周旭峰 牵头部门:人事处、法制处

配合部门:各相关处室、各分局、各委属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在对党忠诚老实方面的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抓纪律规矩执行的力度不够,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思想认识没有真正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到全委每一名干部;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个别党支部活动存在“三化”倾向,党费管理不够规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弱化。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狠抓“关键少数”,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党的建设,全面建设“五有”基层党组织。

整改措施:

1.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做深做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核查工作,对不如实报告的加大提醒、函询和惩处力度。严格规范处级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涉及规划国土业务范围的一律按规定“退出”或对干部职务进行调整。严肃查处规矩意识淡薄,无视党的纪律的相关问题,使党员干部受到警示、教育和震慑。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强化纪律约束,养成纪律自觉。

责任领导:张维、刘轩 牵头部门:人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加强党内制度规范建设。针对当前基层党组织存在的较为集中的问题,研究制定《委党组实施党的工作问责程序》、《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规则》、《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的规定》、《加强分局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强化对工作标准和程序的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逐条逐项指导检查规范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事。

责任领导:张维、刘轩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在全系统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集中进行机关党委和委属单位党组织组建换届工作,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力量。全面实施支部工作“一规一表一册一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建设“五有”支部为目标,夯实组织基础。针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薄弱环节,推动制度规范落实到基层、贯彻到支部,支部评星定级、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全覆盖。

责任领导:张维、刘轩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4.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检查指导。完善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制定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各级责任,着力解决好“书记抓,抓书记”的问题。将基层党组织落实制度规范、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情况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委党组专题听取述职汇报。总结先进支部工作法,整顿软弱涣散支部,通过相互学习、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形成抓党建工作的合力。领导干部要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的要求,按分管部门指导基层党组织生活,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全面严起来实起来。

责任领导:张维、刘轩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四)在担当负责方面的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作为不够,履行服务中央的职责不到位,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发挥不够;二是攻坚克难的担当不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不坚决。规划刚性不足、弹性过大,规划条件调整和变更频次颇高,执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力度不够,违法违规占地频发,历史遗留违法用地问题大量积压,执法立案结案率不高。

整改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树立“四个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整改措施:

1.充分发挥首规委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并发布《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会议保障、专家咨询、督察督办、规划管理协调、首都规划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办理、首都规划建设重要情况通报、城市规划建设重要问题研究等工作机制,并推动各项机制有效运转。

责任领导:曹跃进

牵头部门:秘书处 配合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进一步完善控规管理制度。按照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效率的原则,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划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继承原有制度框架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研究制订新的控规维护管理规定。以开展新一轮控规编制为契机,严格落实新总规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切实减重、减负、减量发展的原则,组织各区政府开展中心城区和新城城区新一轮控规编制工作,编制工作中充分考虑社会发展和公众需求,增强控规科学性和权威性,从严控制控规调整。

责任领导:谢俊奇、施卫良 牵头部门:详细规划处、总体规划处 配合部门:相关分局、市规划院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加强监督执法,维护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坚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发展和集约高效利用。深入开展规划和国土资源督察工作,进一步完善督察工作体制机制,提高监督工作效能。研究规划核验标准,加大过程监督力度。运用扣减政府收益政策推动新生违法“零增长”,加强重

大典型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落实浅山区新增违法用地建设管控政策,进一步完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持续强化执法履职考评,逐步构建全市规划国土资源执法“三级监管责任”网格化管理体系。

责任领导:周旭峰

牵头部门:市规划和国土资源执法总队 配合部门:相关分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五)在纠正“四风”不止步方面的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一是宗旨意识不强,工作效能不高。对“放管服”改革理解不深入、落实不彻底。“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会风文风问题比较突出。委系统内部、机关处室之间经常、反复地用文件部署落实工作,大量工作时间消耗在内部的文来文往中;三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实。领导班子成员跟着市领导去调研的多、自己下去调研得少;解决具体项目问题的被动式调研多,主动查找问题、听取意见的实地调研少;到基层班子成员中调研多,深入一般干部群众中调研少。

整改目标: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调查研究,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整改措施:

1.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

僚主义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办法,抓好《市规划国土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责任领导:刘轩、张亚芹 牵头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各处室、各分局、委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在全系统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大讨论活动。继续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以及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国土部要求推进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责任领导:刘轩、张亚芹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处室、各分局、委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贯彻落实总书记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指示,通过调查研究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把责任和工作抓实,越是难度大、见效慢的越要抓在手上,不弃微末,不舍寸功。要把调查研究作为立足新时代、开拓新

局面、开辟新境界的战略举措来把握,作为改作风、增本领、强队伍的重大任务来落实。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局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亲自主持一项课题调研;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忧问题,关注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中深层次问题,每年至少要开展一项课题调研。调查研究要会选题、会聚焦、会结合实际工作,要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经济发展规律、产业发展规律,既注重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又关注历史遗留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通过调查研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委领导班子带队,深入分局和国土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基层一线单位,掌握基层队伍建设和干部思想的实际情况,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和业务工作,协调解决实际困难。领导干部不仅要“身入”基层,更要“心到”基层,直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所想、所急、所盼,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和困难。

责任领导:刘轩、丁晓 牵头部门:研究室、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各相关处室、相关分局、委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六)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方面的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检查、逐级传导压力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二是权力大诱惑多,存在比较高的廉政风险。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针对性、现实性不强。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防控廉政风险,加强监督检查,抓早抓小,防止违规、腐败案件发生。

整改措施:

1.不断强化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严格执行《委党组工作规则(试行)》,按照党组议事清单,定期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确定党组会议题,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审议。

责任领导:张维、刘轩、何凤英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以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为重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规定和工作安排具体落实到人、落实到事。

责任领导:张维、刘轩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加强工作部署与督促检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部署重点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责任。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对重点环节、重要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张维、刘轩、何凤英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4.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明确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结合廉政责任书的签订,要求各处室、各委属单位、各分局紧密结合规划国土工作特点,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特性,结合岗位职责和业务工作流程进一步认真梳理查找风险点,切实制定好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责任领导:张维、刘轩、何凤英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5.加强日常教育提醒。综合运用日常教育提醒的手段,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时刻强化廉洁自律的意识。抓住重要节日节点,开展廉政提醒教育,对“三公”经费使用、公车管理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责任领导:张维、刘轩、何凤英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6.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委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所分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支持各级纪检部门开展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责任领导:张维、刘轩、何凤英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驻委纪检监察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工作在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党组书记、主任张维同志总牵头、总负责。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分别负责落实有关整改工作,牵头领导要积极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各牵头部门要对照各自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帐,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各配合部门要按要求配合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确保整改工作与推动首都规划和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统筹,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用整改落实推动工作开展,用实际工作检验整改成效。要采取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协调推进的方式,对涉

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整改落实事项,牵头领导要加强指导,牵头部门要积极协调,涉及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整改工作协同推进、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国土规划管理 第6篇

由于我国立法规划活动起步较晚,走上稳定轨道的时间不长,对立法规划的研究和理论指导也不充分。这些原因导致了我国国土资源立法规划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不足,缺乏科学的规划设计和体系化的建设思路,使得国土资源立法较为零乱,甚至严重影响了法律实施的效果。

立法规划发展中的问题

立法规划是由有权主体在职权范围内,为达到一定目的,按照一定原则,通过一定程序,运用一定技术,编制的准备用以实施的关于立法工作的设想和部署。 目前我国国土资源立法规划的发展出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法治化程度低。在国土资源立法的地位、编制权限、主体、程序、原则、内容、范围、时限等主要方面缺乏科学系统的规范,导致许多立法者和立法工作人员对立法规划问题认识有限,重视不够,工作起来比较盲目,造成编制立法计划的随意性较大。

其次,项目的来源渠道比较单一。国土资源立法机关或者综合性行政机关编制立法规划时,大多数立法项目均由政府职能部门提出,因而造成行政管理立法比重过大,立法规划难以从全局出发合理确立立法项目。

第三,资源投入紧缺,规划质量不高。由于立法项目的来源、经费、技术力量十分有限,造成立法主体只能在有权主体提交的立法项目中选择,选择余地有限,编制过程比较被动,往往将有关主题提交的立法项目汇总便成为立法规划,从而难以达成立法规划的整体宗旨。

第四,调研、分析、论证不够充分和深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民主程度不够。这造成国土资源立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结合不够紧密。

第五,反映立法变动的立法项目不足。所谓立法变动就是在法的清理基础上对不适应国土资源法律关系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设立立法修改项目和废止项目。在目前我国国土资源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的历史背景下,变动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重要性愈加凸显,这一现实要求必须反映到国土资源立法规划中去。

缺少规划致国土立法“碎片化”

由于立法规划开展的不足,导致国土资源法治建设面临着不少障碍。

首先,立法缺少总体指导。我国国土资源法治建设头绪众多,但在总体层面上缺少从立法目标、任务、方向、战略等方面进行明确指引的纲领性规划。这就使国土资源立法者很难从国土资源法治建设面临的重重问题中区分轻重缓急,很难明确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如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立法调整的需要,影响了国土资源立法工作的有序推进和健康发展。

其次,碎片化现象严重。现行的国土资源立法尚未形成完整的科学体系,多为单项法规,缺少基本法的统领,呈现为彼此孤立的法群状态,在实践中无法自行解决法律间自身的矛盾与冲突。

这些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可以从一个着眼点上提纲契领地加以改善和化解,那就是要明确和坚持国土资源立法规划的三项基本原则:法治原则、可行原则、科学原则。法治原则是指编制和实施国土资源立法规划应当有法的依据,或者不与现行法相抵触。可行原则是指编制和实施国土资源立法规划要充分考虑规划在未来实践中变为现实的程度。科学原则是指编制和实施国土资源立法规划要合乎客观规律的要求,作出最佳选择,具有科学性。

(本文节选自《国土资源法律评价报告 2013》,作者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国土规划管理 第7篇

据统计, 我国法律授权的规划至少有80多种, 省市县三级政府编制的各级各种规划有上千种, 由于价值观取向、部门利益不同、专业限制和沟通不畅等原因, 导致规划不协调的问题。其中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的有四个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和城市规划, 主要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主导编制。

在各级政府的日常管理中, 又以国土部门编制的土地利用规划和规划部门编制的城市规划最具可操作性和实施性。由于不同的价值取向、编制主体导致两者容易脱节, 但两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国土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规划依据都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核心内容都是土地的合理利用。但研究的对象、范围、实施年限、方法、步骤各有侧重, 规划深度也悬殊较大。在土地利用上, 城市规划和国土规划是点和面、局部和整体的关系。国土规划对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具有制约作用, 城市规划是国土规划在城市范围的深化细化。

因此, 这两项规划编制的衔接和协调 (也即“两规合一”问题) 尤为重要。本文从前几年开展的全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编制中的具体实践出发, 探讨规划编制中国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两规合一”。

2 国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工作重点

国土规划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各业各类用地、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和强化土地宏观调控。规划不强调建设用地的增量, 强调的是规划期末的总量控制。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主要围绕三大类用地 (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 的布局安排为主要任务展开。其中农用地规划以基本农田保护区和耕地保有量的划定为重点, 建设用地规划以城乡建设用地和交通水利用地的规模控制、指标落实为重点, 其它用地的规划重点是落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土地利用专项规划首先必须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划、交通水利用地规划、其它建设用地规划、农用地规划、其它用地规划这六项专项规划。

城市规划的基本内容是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根据区域规划等上层次空间规划的要求, 制定城市发展战略, 预测城市发展规模, 选择城市用地布局和发展方向, 按照工程技术和环境的要求, 综合安排各项工程设施, 提出近期控制引导措施。

城市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层面。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 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 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合理利用城市土地, 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两规合一”主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层面上展开。

3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 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2008年颁布的《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则规定的更为具体。其中, 第八条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应当采用统一的人口数据和用地规模现状数据。”第十五条规定“城乡、交通、能源、水利、矿产资源、环境保护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 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 应当及时调整和修改。前款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 在编制阶段应当就用地规模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4“两规合一”的主要方面

⑴人口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人口预测应当与城市规划相协调, 应当采用一致的人口现状数据, 规划期末人口预测也应该与城市规划的人口规模预测一致。因为在明确的行政区域范围 (具体到市、县、乡镇一级) , 两项规划的规划区范围是一致的。因此, 两项规划采用的现状人口基础数据、规划期末总人口, 也应该是一致的。

⑵建设用地规模。关于这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有明确表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 建设用地规模包括三方面:建设用地总规模 (即各项建设用地的规模之和)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不含交通水利用地和其它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中扣除农村居民点用地后的建设用地规模) 。

由于两项规划的土地用途分类不同, 国土规划的用地分为三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其它用地, 城市规划的用地分为两类——城市建设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 因此在具体的规划编制中能够衔接的仅是建设用地总规模。

⑶空间管制。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规划是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特色, 其主要内容是划定建设用地边界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区域 (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同时, 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 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同时应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 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城市规划的控制开发区域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致, 城市规划划定的“三区” (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 范围应当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相衔接。

⑷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确定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明确中心城区和城镇建设用地区的范围也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重要内容之一。在城市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和城镇建设用地区范围内,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应当以城市规划为依据, 应当按照城市规划确定各项用地布局。

⑸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确定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要涉及到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安排, 两者应该在项目选址、用地规模上协调一致。

⑹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均需要编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的近期建设规划, 两者应该在规划年限、建设用地规模、重点项目安排、重点区域分布等方面协调一致。

5 案例

图1为佛山市某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与城市总体规划 (局部) 。从现状图上可以看出, 沿河两岸基本为建设用地。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 沿河两岸为城市绿带和城市道路 (结合河堤建设) 。现状沿河两岸的建设用地显然不符合城市规划, 而且这部分建设用地中有些甚至是已确权并有土地证的。

从土地利用规划图 (图2) 中可以看出, 沿河两岸的土地利用布局与城市规划是相衔接的。国土规划依据城市规划, 对于不符合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 规划不予保留, 规划为农用地 (注:受建设用地规模限制, 此部分用地规划为一般农用地) 。

6 小结

国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都是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空间管理, 但研究的对象、范围、实施年限、方法、步骤各有侧重, 规划深度也悬殊较大。在实际规划操作中, 国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在用地分类与划分标准、规划统计口径、规划工作路线以及规划技术方法等许多方面都存在着明显差异, 造成两个规划在土地开发利用与保护等方面出现较大的矛盾和不协调之处。

关于城市规划与国土规划的关系, 在地域覆盖上, 城市规划包含在国土规划之中。但在城市规划区内, 国土规划承认城市规划特殊的法定地位;在法定地位上, 城市规划略高于国土规划;在实际操作中, 城市规划明显逊于国土规划, 后者否定了前者的特殊地位。

参考文献

[1]李德华.城市规划原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6.

[2]牛凤瑞.城市学概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8

[3]陈烈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理论与实践.北京:科学出版社, 1995

国土规划管理 第8篇

规范空间开发秩序, 优化空间开发格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现阶段国土空间开发追求的理念, 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出台正是追求这一理念的体现。但目前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规划模式导致了我国国土规划中忽略以生态为基础的整体性规划思想。因此, 亟需总结国外先进国家和地区规划的经验教训, 建立和完善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寻求国土开发过程中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平衡, 实现国土开发环境的优化与可持续发展。作为世界上国土空间规划成功典范, 荷兰在国土规划中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经验, 通过对其国土空间规划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生态性规划思想的学习和借鉴, 对于人均用地极为紧张而又必须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中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系统创造宜居环境的我国而言, 无疑具有积极的启发和借鉴价值。

一、荷兰概况与其国土空间规划背景分析

荷兰位于欧洲西部, 国土总面积为41864平方公里, 地形平坦且水患较多, 居民80%居住在人口2万以上的都市化地区, 由于国土面积狭小, 人口密度超过400人/平方公里, 是世界上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国家之一。为了解决国土面积狭小和人口分布过分集中的问题, 荷兰政府很早就十分重视国土空间整治与规划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荷兰实行出口导向的经济政策, 制造业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主要通过海路从国外进口, 产品和劳务也主要输往国外, 促使许多经济活动如石油化工、银行、保险等进一步向靠近海港的兰斯塔德集中。战后荷兰人口迅速增长, 农业实现机械化, 出现了大量的失业现象。许多青年人开始到经济迅速扩张的西部地区去就业, 人口的迅速涌入加剧了西部地区特别是大城市的失业和住房短缺状况。经济政策和人口迁移致使当时人口和经济活动主要集中在由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和乌德勒支等城市组成的兰斯塔德地区, 也即西部环状城市群带 (1) 。

二、荷兰国土空间规划历程、目标和主要内容梳理

(一) 规划机构的设置与兰斯塔德发展纲要的起草

针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0世纪50年代初, 中央政府就成立了国家西部工作委员会, 旨在从全国国土整治的角度, 寻求解决西部地区国土存在的问题, 委员会由三大部门人员构成, 设立秘书处专门负责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指导。西部工作委员会成立以后, 紧接着于1958年起草和制定了兰斯塔德发展纲要, 其核心内容包括继承和保护原有的环状城市带风貌;在不同城市之间建立“绿色缓冲带” (也称绿心) 隔离城镇;保护城市圈内的中心农业地带;提出今后的城市发展重点向外围拓展。该纲要提出优先发展兰斯塔德地区, 把该地区打造成一个多中心的绿心大都市, 这为其够提供比其他地区更有吸引力的工作岗位和居住条件提供了制度的保障。兰斯塔德发展纲要最突出的贡献在于提出了多中心绿心大都市的思想, 该思想成为后来荷兰历次国土空间规划的灵魂, 但是该纲要过分强调集中开发兰斯塔德战略也为后来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 历次国土规划报告的编制和实施分析

1.第一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适时诞生。兰斯塔德发展纲要在提出之初是符合荷兰实际的,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 该纲要过分强调兰斯塔德的重要性而忽视了其他地区的发展的弊端就显现出来, 特别是由于人口和经济活动不断向兰斯塔德集中, 导致了荷兰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加剧。这种不平衡的直接后果就是兰斯塔德迅速增长而兰斯塔德以外的边远地区发展缓慢。针对上述的问题, 荷兰政府于1960年制定了第一个国土空间规划, 其出发点就是要把统筹兼顾公平与效率 (1) 目标结合起来, 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 在规划中提出要调整全国人口的分布, 适当地分散兰斯塔德地区的人口和就业岗位, 同时在全国实行公共设施均等化, 改善落后地区。另外, 把全国一些重要的经济部门如跨国公司等集中到兰斯塔德地区, 形成集聚效应。规划报告编制后, 在追求高速经济增长目标的刺激下, 兰斯塔德地区进行了经济的大规模建设和扩张, 包括中心城市的内城改造和更新, 以及在深水航运河道沿岸开发新区。

2.第二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迅速出台。荷兰在1966年逆城市化就初见端倪, 这一时期, 伴随着私家车的迅速增多和城市交通网络的持续改善, 加上城市快速扩张造成城市环境质量的下降, 城市的居民都期望迁到城市圈内的中心绿地和城市郊区的小村庄, 单家独户的住宅成了许多城市居民梦寐以求的目标。为了应对迅速蔓延的逆城市化趋势, 进一步促进兰斯塔德地区人口和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 荷兰政府组织编写了第二次国土空间规划。第二次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提出建立交通走廊, 在交通干线的两边向外扩散即实行轴线开发方案, 同时提出发展兰斯塔德的南、北两个城市翼 (2) 的构想, 这次规划把荷兰作为西欧大城市群区的一部分。同时, 对兰斯塔德地区的人口实行调整, 中央政府在进行人口和就业岗位的疏散过程中, 采取了“有集中的分散”原则, 有效解决了城市环境恶化和因人口增多建造住房而破坏城市原有布局问题。此外, 对城市的绿心地带, 进行了专门的保护, 保留原有的绿化特色。

3.第三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顺利开展。经过第二次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兰斯塔德地区人口大量疏散, 一些中心城市的人口规模出现持续下降的势头, 随着城市郊区化的推进, 大量的城市中产阶层逐步迁移到小城镇甚至乡村地区, 兰斯塔德地区城市出现衰退迹象。于是, 荷兰前后耗时10年编制第三次空间规划, 这次规划由总体报告、城市地区报告和乡村地区报告三个部分构成。此次空间规划的宗旨是“有选择的经济增长”, 提出城镇优先发展的原则, 实行有控制的人口疏散政策, 防止城市经济的衰退。在此规划中, 荷兰政府首先提出把城市区域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一个重要概念, 并把城市区域定义为中心城市与其周围的增长中心按照交通原则有机连接起来的整体。规划编制后, 荷兰各级政府接着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城市更新和村镇更新, 包括商业区规划和旧房改造等, 不断改善城市的居住环境, 提高城市和村镇生活质量。

4.第四次国土空间规划的成功编制。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 国际国内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 欧盟的发展, 欧洲经济区的建立, 荷兰的国土规划需要紧跟时代的步伐, 在这种背景下, 荷兰政府开始着手编制新第四次国土空间规划。与前三次规划相比这次规划呈现出鲜明的特点:一是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把日常生活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提高以及空间结构的优化放在突出位置;二是站在新的高度来看待兰斯塔德在全国的重要性, 提出要发挥该地区对全国的辐射作用, 同时强调要重视中央、省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垂直合作以及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的横向合作。在此次规划中, 荷兰政府提出打造一个以比兰斯塔德绿心地带更为开阔的农业地区为中心的中部城市圈。这个城市圈由阿姆斯特丹、海牙、鹿特丹、艾恩德霍芬等众多城市组成, 逐步把经济核心区由兰斯塔德扩大到包括海尔德兰和北布拉邦特省的地区, 在中部城市圈中, 包括荷兰的首都阿姆斯特丹和港口鹿特丹以及政府和众多国际机构所在地的海牙。荷兰政府依托这三个城市彼此临近, 职能分工明确的优势, 大力吸引外来资金的直接投资和跨国企业的进驻, 形成颇具国际竞争力的大都市群。此外, 规划还特别提出加大对港口和交通干线的支持和建设力度, 提倡与比利时的跨国高速铁路建设, 在国内的主要中心城市, 加大对内城中的中心车站和中央商业区的改造, 为吸引外资流入和跨国公司进驻创造一流的环境。

5.第五次国土空间规划的最终形成。21世纪初开始, 欧盟不断得到扩大和发展, 国家间的合作不断加强, 在欧洲区域一体化进程的推动和刺激下, 荷兰内阁政府于2000年12月15日签署了标题为“创造空间, 共享空间”的《荷兰第五次国家空间规划政策文件概要 (2000—2020) 》, 旨在指导荷兰未来30年空间开发。这次空间规划是对荷兰空间发展提供指导的战略性政策文本, 该文本分析了过去荷兰的社会和空间变化, 对荷兰未来的住房、基础设施、自然环境、空地、农业、水域等各种国土空间需求趋势进行了预测和展望, 确定了重大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 提出了不同地区的空间发展目标, 描述了各个地区的空间发展蓝图, 构建了省、市当局进行具体空间布局和设计方案决策的政策框架。继续注重提高空间质量, 引导经济社会活动对空间的使用是这次规划的基本出发点和主要目标, 此次规划概要把荷兰的国土空间规划推向新的高度, 它使荷兰的规划从针对过去, 关注现在转移到同时放眼未来上来。因此, 这次规划更具前瞻性, 是对过去规划的突破和创新。此外, 这次规划比较重视空间功能区的细化, 使用了层次分析法, 将荷兰空间分为基础层、网络层和应用层三个层次, 认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将影响这三个层次, 并产生对空间的不同需求和对空间规划的不同要求。

资料来源:根据杨伟名主编《发展规划的理论和实践》256页内容整理

三、荷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协调机制及实施政策初探

(一) 空间规划体系

荷兰的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悠久, 体系完善, 俨然一个系统工程。从第一次国土空间规划开始就形成了国家、省和地方政府三级的规划格局 (表1) , 各级政府制定战略规划, 形成国家空间规划、省区域规划和市结构规划, 其中省级规划是整个战略规划体系的关键所在, 一方面起着国家和市级规划的衔接作用, 另一方面又要指导市级规划符合省级空间发展政策。

(二) 空间规划的协调机制

在荷兰分权的行政体制下, 保持各级政府乃至各部门之间国土规划政策的协调是保证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 荷兰国土规划的协调形式, 既包括中央、省和地方政府间的垂直协调, 也包括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水平协调, 二者相辅相成, 缺一不可, 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协调的主要手段和措施具体包括设立专门协调机构, 实行广泛的群众参与, 建立监察机构, 加强中央控制。协调机制中比较有特色的是公众参与和实行监察员制度。

1.广泛的公众参与。荷兰政府在制定国土规划重大决策的过程中, 十分强调和重视公众参与, 认真听取和反映公众意见。广泛的公众参与包括三种方式:第一种是政府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向人民大众公布政府意图和初步规划, 每个公民都可以向有关部门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第二种是由相关部长举行行政评议会议, 征求各省、市政府部门和其他机构的意见;最后一种就是通过国土规划委员会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意见听取会, 最大限度地了解和听取公众意见, 通过把公众意见提交国会讨论通过, 反映人民意愿。

2.实行监察员制度。为了保证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和规划中提出政策的有效落实, 荷兰政府采取专门的监察制度, 在国土空间规划局设立5个监察员, 负责全国的国土规划监督工作。国土规划法赋予监察员向省国土规划委员会和市政府部门提出国土规划方面的建议的权利, 监察员制度建立起中央与省、市政府之间一种重要联系, 保证省和地方政府的规划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

(三) 空间规划的实施政策

1.法律政策。荷兰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政策主要体现在空间规划法及地方政府法这两部法律上, 空间规划法赋予国土委员会监察员的监督权和咨询权, 地方政府法主要是让制定的规划政策具有法律效力来保证空间规划的实施。此外内阁政府每两年要发布一个具体的实施规划, 并公布政府预算, 提交议会审议, 并且每两年向议会下议院汇报该规划的实施情况, 这些制度和措施都很好地把国土空间规划纳入法制的轨道, 有效地保证了规划的实施。

2.财政金融政策。规划的实施需要有资金投入来支撑。荷兰政府除了采取国家投资外, 还编制可行的政府财政预算作为引导资金, 其目的在于改善现有的待完善的条件, 并引导空间状况有明显恶化趋势的地区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实际上, 荷兰政府从第四次国家空间规划开始, 增加了一个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之间契约性质的附件, 规定了为实现国家空间规划, 中央政府必须向省级政府提供的财政支持以及省市政府该实现的绩效。目前, 总体来看, 空间规划相关的政府投资大约占政府总支出的9.4%、GNP的2.3%左右, 有效地保证了国土规划的实施。

3.产业政策。为有效保证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 荷兰政府一直采取比较严格的产业区位政策。政府规定各种产业活动的区位选择必须要符合国土规划特别是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企业的新建或扩建所需要的区位只能在政府规划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在农村地区, 通常情况下不允许用于发展工业, 即使是农民闲置的房产也不例外。农业生产是广大农村地区最主要的经济活动, 乡村绿地、自然景观则受到特别的保护。特别是在兰斯塔德的绿心和绿色缓冲带, 人口增长和城镇扩展受到政府严格控制。按照政府的规划文本, 绿心附近只能用于发展农牧业、园艺业、防护林和娱乐设施建设。政府通过购置土地和发展休闲产业来加强和保护兰斯塔德绿心和绿色缓冲带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

四、荷兰国土空间规划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现阶段还处于国土空间规划的起步期, 随着我国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报告的出台, 我国的的国土空间规划才引起人们关注, 但是作为第一部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文本, 因其经验的不足难免有其缺陷性。俗话说“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荷兰的系统性开放空间规划在如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开放空间环境质量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经验。我们可以认真学习并吸取其理念内核, 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 创造出具有鲜明地域性生态与文化特色的城市开放空间, 不断完善和改进我国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一) 改变规划理念, 转变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规划模式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 我国各种规划经过多年实践, 逐步走向正轨, 但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规划模式始终没有发生改变, 许多规划受到一些地方官员的干预, 成了追求政绩的工具, 土地利用规划也缺乏以生态为基础的整体性规划思想。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 土地资源极其缺乏, 急需节约集约用地, 这一点和荷兰具有相似性。我们要立即转变以经济为导向的规划模式, 认真汲取荷兰整体性和系统性规划思想, 将国土空间规划转变到注重规划的整体性、体系化和融于自然的地域性上来。此外, 我国也需要学习和借鉴荷兰城乡规划体系, 尤其是荷兰是人均用地极为紧张的国家, 如何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中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系统创造宜居环境这样一个命题而言, 对我国具有积极借鉴意义。

(二) 学习荷兰注重国土空间的系统化、网络化建设的规划思路

国土空间规划不仅仅是简单地划定优化、限制、禁止开发区, 而是要注重系统化、网络化建设, 规划不仅仅是简单的局部区域环境的改善, 更重要的是建立各地区整体性绿化分布格局, 建立大中小不同规模、成体系的绿化网络。荷兰的国土空间规划采取系统化的规划思路, 以绿化和运河为载体, 通过点、线、面和网络化系统组织开放空间, 改善城市中心区的生态环境, 极大地提高了城市生态与环境的综合效益。系统性的优越性在于采用了网络化的覆盖系统, 使绿化空间在城市区域内的分布具有均好性, 方便市民就近便捷地使用, 从而最大效率地提高绿化开放空间的综合效益, 更大范围地发挥城市的生态效应。我国的主题功能区在对优化开发区的规划过程中可以借鉴荷兰绿心思想, 在城市圈之间建立绿色缓冲带, 避免重蹈荷兰兰斯塔德地区因集中开发而导致环境恶化的覆辙。

(三)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规划的有机联系, 建立相互配合的规划体制

我国国土空间的系统化规划与城市整体规划应该密不可分的, 而不能孤立地进行城市规划, 我们需要从整体性角度考虑全国主题功能区规划在城市整体规划的地位、影响及作用, 保障与其他规划配合的可实施性。我国幅员广阔, 在经济建设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 应将提高环境质量放在突出位置, 通过发展新城和完善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等有效措施适当控制城市规模, 避免特大城市的过分膨胀, 从而在城镇之间组织大面积绿化带加以隔离和连接, 使城市更大范围地融于自然绿化之中。这一点, 荷兰的成功案例是我们应该认真考虑并结合我国实情适当加以利用的。

(四) 注重空间规划的生态性建设, 把规划与自然有机融合

纵观荷兰的国土空间规划, 最大特色在于强调地域的自然生态性, 保持浓郁的自然特色。进行城市自然生态性建设是面向21世纪未来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 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我国在这方面还做得较差, 国土空间规划建设中普遍存在盲目铺大草坪、砌混凝土河床等现象, 不注重生态自身的规律, 忽视生态环境保护, 更谈不上关注动植物等物种的多样性等生态学基本问题。荷兰关于城市生态性保持及建设生态廊道等措施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经验, 笔者真诚希望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在进行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 充分认识到保护生态的重要性, 把国土规划建设融入到自然界中, 共同建设和保护我们人类共有的家园。

摘要:荷兰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悠久, 特点鲜明, 在欧洲乃至世界独树一帜, 其规划思想和追求的生态理念对世界规划界产生深远影响。荷兰人多地少, 人均用地极为紧张, 如何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是国家发展诉求, 这与我国国情相似, 因此荷兰国土空间规划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为此, 文章从荷兰国土空间规划的背景入手, 对历次规划的内容和目标作了梳理和分析, 并对规划的实施协调机制和保障政策作了介绍和思考, 最后提出我国可以从规划理念、规划模式、规划体制和系统、规划的公众参与等方面参考和借鉴荷兰经验, 从而完善和优化国土空间规划。

关键词:背景与历程,程序与系统,协调与政策,启示,荷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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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http://ghjh.mwr.gov.cn/xxyj/sxk/200402/t20040224_21081.html.

[5].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R].国发[2010]46号, 2010, 1-130.

[6].王佐.荷兰开放空间系统性规划思想及启示[J].规划师, 2008, 24 (11) :90-93.

[7].Valk, A.V.D.The Dutch planning experience[J].Landscape and Urban Planning.2002, 58 (2-4) :201-210.

[8].Priemus, H, From a Layers Approach towards a Network Approach:A Dutch Contributions to Spatial[J].Planning, Practice&Research, 2004, 19 (3) :267-283.

国土资源规划与可持续发展 第9篇

1 国土资源的基础地位以及重要作用

自然资源主要包括土地、矿产、海洋、水、森林、草原、生物、气候以及能源等多种资源。人们的生活、生产与自然资源紧密相关, 不管创造的财富属于那类, 它们最先的出发点都是自然资源。资源是安民兴邦重要的前提, 也是国际民生根本的依托, 更是我国战略安全最基本的保障。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的组建, 使得矿产、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都得到了合理利用。温家宝总理曾经说过:“我们已经将自然资源中的大部分资源, 从陆地到海洋、从土地到矿产实行了统一、集中管理。”标志着我国资源资源管理已经进入全新的阶段, 国土资源部主要肩负着对自然资源的管理职能。

2 我国国土资源的主要贡献以及现状

我国丰富的土地资源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也解决了我国人口剧增所引起的粮食问题, 确保了社会的安全稳定。据相关资料显示, 2011 年我国可耕地面积约有12761.58 公顷, 占我国陆地总面积13.4%。我国也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 如《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等, 我国也在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所面临的问题, 首先, 人和土地之间的矛盾日益激烈, 国土资源保证度持续降低;其次, 能够开发的后备土地资源较为匮乏;再次, 开发利用不科学, 对土地资源造成一种浪费;最后, 我国土地退化以及损毁特别严重, 生态环境也遭到了极大的破坏。

3 国土资源规划应该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

合理规划国土资源, 能够体现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于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需求, 保障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合理规划国土资源, 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在新形势下, 对我国国土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因此, 国土资源的合理规划应该将可持续发展作为主要指导思想, 应该合理处理环境保护、社会发展以及土地资源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想让国土资源规划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 要满足以下五项要求, 首先, 转变国土规划主导性思想, 合理规划国土资源, 要将可持续发展理念作为主要的指导思想, 把指令性规划转变成为指导性规划, 把计划型规划转变成引导型和市场型规划;第二, 要改变国土资源规划的具体内容, 把土地利用变成开发、保护和利用三者有机结合的一种全新体制;第三, 改变国土资源规划的方式, 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改变成公平和效率同等重要, 把政府包办、管理所有事项转变为政府引导公众参与模式;第四, 将国内资源规划转变为向国际发展, 能够积极的参与到国际竞争之中;最后, 转变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的模式, 将被动执行转变为主动参与的发展模式。

4 国土资源科学规划以及可持续发展策略

首先, 要做好土地资源的规划工作, 对国土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的同时, 也应该保护好土地资源。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对土地资源进行总体规划, 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开发体系, 确保对国土资源做好切实有效的规划, 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的有效率;其次, 要增强矿产资源的规划工作, 国家应该从矿产的资源开发、地质勘探以及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入手, 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策略, 使矿产开发逐渐由粗放型向着节约型转变, 完善矿产开发的相关制度, 使得开发和保护并行, 切实做好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第三, 要有计划、有序的开展资源规划, 要遵守“先试点, 后推进”原则, 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 选取不同的土地资源规划试点, 要以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理念, 详细的安排试点规划工作, 大力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性利用;第四, 健全国土资源规划法律法规, 我国某些地区对于土地开发无节制, 甚至严重浪费等问题, 应该建立健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法律, 加强对国土资源开发的监督监管力度。也要健全国土资源规划制度以及项目考察制度, 从而确保规划工作能够正常进行;最后, 加强国土资源开发技术创新, 研究出一项全新的资源开发技术, 大力促进资源科学开发、合理利用的力度, 要将最新研究成果投入到国土资源开发之中, 如此才能最大程度的提升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率。合理规划国土资源, 使其实现可持续开发利用, 要处理好以下关系:

1) 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持续以及健康的发展, 发展的前提是生存, 而发展便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若发展要以破坏环境为前提, 这种发展将会失去长久性, 同时也削弱了人类的根基。社会发展应该在资源良性循环的前提下进行, 发展不能以浪费资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 资源开发和保护应该要以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基础。

2) 要能够正确处理我国国土资源目前、长远两者间的关系。国土资源若发生变化, 定会影响到其长远发展, 当今的发展要综合考虑到国土资源未来发展空间, 合理利用国土资源, 既要满足现阶段需求, 又不可以对后代满足需求造成一定的影响。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 应该着重围绕人口和环境间的矛盾, 不仅要把握住当前, 更要将目光放长远, 处理好国土资源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

3) 要能够处理好局部以及全局两者之间的关系。可持续发展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 可持续发展自身的艰巨性以及长期性决定国土资源合理规划要具备全局观念、系统观念以及整体观念, 要充分考虑到局部和全局两者的关系, 不要因为局部资源的运用, 便忽略了对整个地区的合理利用, 要对整体进行统筹规划, 要因地制宜, 突出重点综合考虑。

4) 要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国土资源之间的关系。如果资源的开发是建立在环境污染以及破坏生态的基础上, 将会导致可持续性发展丧失环境以及资源基础的支撑力。在处理环境保护以及资源利用的问题上, 应该坚持“在开发中保护, 在保护中开发”原则, 要着手实际, 尊重生态以及自然规律, 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改善生态环境, 进而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 最终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将科技作为导向, 将开源和节流作为突破点, 以高效利用资源作为重要保障, 这样才能处理好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的关系。

5 结论

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 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有着推进性的作用, 我国国土资源的科学规划以及可持续发展, 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我们要对国土资源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为我国国土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做出重要贡献。

摘要:国土资源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根本, 是人类发展和生存最基本的条件。我国国土资源丰富, 但均分到个人就相形见绌, 土地资源的利用形势也十分紧张。如此便需要对我国国土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实施可持续发展策略, 保证国土资源合理、有效的利用, 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土资源,规划,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潘文灿.国土资源规划与可持续发展[J].中国地质矿产经济, 2012 (12) .

[2]戴亚东.国土资源及可持续发展[J].城乡规划, 2015 (14) .

新时期国土规划的重要性及发展研究 第10篇

一、国土规划的重要性及发展研究

1) 一种客观存在的规划类型。国土规划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规划类型。目前, 我国经济高速发展, 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 国土规划也随之发生了改变。这是因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会细化到区域和城市的发展, 国土的开发利用也影响着具体的空间规划布局。所以, 制定以及实施国土规划策略已经成为国家以及地方政府需要认真分析探讨的重要决策。从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出发, 以科学合理的角度统筹规划, 为国家经济、社会、环境带来效益。

2) 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基本国策,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国土资源是我国人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影响着我国经济繁荣以及社会发展的步伐, 所以, 进行科学合理的国土规划是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 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注重资源的空间布局, 以解决可持续发展与资源配置为主导, 分步骤落实具体空间内的规划, 实现资源的合理运用。协调好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四者的关系, 因地制宜, 发挥地区的优势, 促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3) 解决国土资源重大战略问题重要途径。国土规划是解决国土资源重大战略问题的重要途径, 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确定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开发利用国土资源, 总体部署资源产业化的重大项目以及国土建设活动, 用具有实效性的政策以及措施迎接特色社会主义的到来。只有协调好资源、环境与国土规划的关系,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土资源中的重大战略问题, 实现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兼顾。

4) 促进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手段。在尊重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与自然规律的基础上, 国土规划能够促进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规划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设计实施的, 是具有一定约束力的机制, 受到国家保护, 以为人民服务, 提升综合国力为最终目标, 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以, 在国土规划的过程中, 具体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方向目标, 明确资源开发的过程, 部署时间与空间的进度安排, 保护生态环境, 合理协调资源的空间布局, 使区域经济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

5) 推进资源管理方式转变的主要步骤。推进资源管理方式转变的主要步骤, 适应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国土资源管理不仅关乎综合国力的提升, 更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国土资源, 就必须侧重于目的实现, 改变目前强调监督管理的现状;就必须侧重于部门集中化管理, 改善多部门管理下的乱、散缺陷;就必须侧重于质量、数量以及生态保护的全面管理, 拒绝片面化追求, 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的效益提高。

二、我国国土规划发展历程与概况

我国国土规划始于上世纪80年代, 起步较晚, 为了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间的关系, 促进国力的增强, 就必须做好国土规划工作。目前, 国土规划以其优秀的成绩已经遍布各区域城市, 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奠定了基础。但是, 在这强大生命力的昭显下, 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 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矛盾, 势必会影响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所以, 要深刻认识国土规划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从历史发展的概况出发, 有效开展国土规划工作, 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明确国土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 细化到各区域规划, 使其协调统一, 加快我国社会主义进程。

三、新时期我国国土规划发展战略探讨

1) 重视顶层设计。重视顶层设计是国土规划过程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分析区域发展现状以及历程, 分析国土规划中的潜在矛盾, 明确解决路径, 规划战略措施。在顶层设计的过程中做好基础调研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首先, 加强规划对象的沟通交流, 明确规划方向, 以解决实际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满足区域发展需求。其次, 剖析主要矛盾与国土规划间的切入点, 合理引导规划策略的实施。最后, 科学分析规划情况, 预测规划结果。只有将计划中的每一步骤都作出判断, 才能更好地把握进度方向, 明确区域的功能定位。

2) 充分发挥国土优势。国土资源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财富, 充分发挥国土优势, 实现国土资源的有效利用。首先, 发挥资源环境优势。通过实地调查, 分析资源分配特征与资源环境的承载力度, 落实国土规划的科学理论基础。其次, 发挥资源与空间管理优势。立足自然资源的开发现状, 通过土地管制、资源配额供给等策略实施, 满足地区资源自给自足, 实现国土空间优化的目标。最后, 发挥部门联合优势。国土规划是各部门分析讨论的热点内容, 通过中国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等科研组织联合开展国土规划研究, 提高国土规划实施水平, 增强我国国土规划施行力量。

3) 科学划分国土空间。国土空间是国土规划过程中的基础元素, 通过科学划分国土空间, 落实各项目标, 引导重大建设部署与配套的完善。目前, 我国的国土空间划分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 与其他空间的协调仍存在不够顺畅的问题。综合设计空间利用与分配, 从全局利益出发, 处理好各地区之间、各部门之间、地区与部门之间以及区内与区外之间四方面的关系, 实施差别化战略, 加强空间管制, 促进我国国土格局有序稳定开发。

4) 体现区域特征。土地的界划形成区域, 为了加强新时期我国国土规划发展战略, 就必须保障具体区域的战略实施, 因地制宜, 体现区域特征, 展现区域优势。细化资源开发与空间部署, 根据区域内潜在的问题进行方向调整, 以规划地区的自然、经济、社会、技术等条件和特点及其在全国所处的地位出发, 扬长避短。研究区域特征, 统筹规划资源优化配置与发挥区域优势的战略结合, 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需制宜, 制定优势互补、和谐发展的国土规划策略, 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相结合的新目标。

四、结语

新时期, 我国的国土规划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发生着一些变化, 应采取有效的发展战略, 及时解决不利于国家发展的潜在问题, 为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摘要:国土规划是一个国家比较全面、长远、综合的发展构想, 通过明确资源综合开发的目标、方向和步骤, 达到国土有效开发利用的目的。本文从分析国土规划的重要性及发展研究出发, 细数我国国土规划的发展历程与概况, 探讨新时期我国国土规划发展战略, 为国家经济布局的确定奠定基础。

关键词:国土规划,新时期,重要性

参考文献

[1]郝庆, 孟旭光等.新时期国土规划编制环境分析及开展建议.经济地理, 2010.

[2]方刨琳.区域发展战略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2.

建设用地适宜性与国土资源规划 第11篇

【关键词】建设用地,适宜性,国土资源规划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很多地区的经济发展受到土地的制约,特别在大城市,城市经济的总体发展规划与土地整体规划经常相互冲突、相互矛盾,此时就需要政府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作用,做好城市用地的合理开发利用,做好国土资源的开发规划,逐步缓解城市人口激增、土地资源紧缺带来的问题,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目前建筑用地适宜性与国土资源规划的现状

在城市建设中,我国目前的城市总体规划主要是通过研究建筑用地的适宜性来合理利用各项用地,其重点是土地建设用地的总体规划;而发达国家的侧重点主要放在城市的总体发展规划,其中不但包含了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而且还包含财政规划、城镇化体系规划、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性区域发展规划等等。可见我国的规划主要集中在一个方面、尚不全面,因此还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规划体系为己所用,达到全面规划城市的目的。

三、建设用地适宜性协调机制

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重点是要全面掌握我国国土资源的现状,必须明确资源综合开发的目标、方向、步骤、重点等,把建筑用地适宜性评价引入到国土资源规划当中,做到把区域建设用地的质量、成本与效益三者联系起来,对区域的国土资源的潜力综合分析,对区域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建筑规模、用地利用的限制条件等要明确。

建设用地适宜性是采用评价土地资源用于建设时的利用方式是否适宜达到土地高效利用的目的,即如果这种利用方式适宜的话,适宜的程度怎样,利用方式的局限性在哪,优势在哪、劣势在哪等综合分析这些因素。在国土资源开发过程中会有经济、社会、环保的限制因素,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会将这些因素通过控制土地开发利用来体现,适宜开发的土地应加强开发强度或集中开发,不适宜开发的土地,应该加强保护,然后纳入到国土资源规划的宏观管理与微观控制中。

从宏观来讲,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城市,应该专注于土地易于开发、适宜等级高以及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区域优先开发,然后以此为平台来带动其他区域的后续开发,从而不断缩小不同区域的居民生活水平。相关部门要对建设用地的开发进行扶持,帮助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加大投入,有目的的培养出一个产业集群,然后带动周围协同发展;从微观来讲,通过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相关部门能够清楚用于建设用地的资源配置特点,做到合理规划,降低政府盲目的对建设用地进行强大的行政干预;合理的对城市用地进行布局,有计划、有目标的对区域不合理的布局进行梳理,实现土地利用最大化,最终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四、国土资源规划

政府在出台的文件中强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要协调进行,城市用地规模要小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模,而事实上,两者即存在包含关系又互相制约,要达到两者的平衡很难做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标控制仅仅是建筑用地指标由上向下的控制,这其中缺点很多,比如会出现规划缺乏弹性,土地利用结构难以优化、很难引进大的招商引资以及新增土地开发剧增等等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规划难以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于是只能频繁更改规划,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降低;此外,目前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对农田实施保护,强调减少对农田的占用,而当下的问题是政府并没有明确哪些土地可以被建设项目利用,于是规划人员不敢乱占用土地,最后导致无地可用的结果。

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就是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前提下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是可持续发展、协调性发展、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要求。目前国土资源有限,而随着人口的增长、工业的发展对土地资源需求的提升,如何合理的解决这个问题成为目前政府面临的一个难题。目前的措施是政府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状况制定不同的国土资源利用战略目标。依据国外经验,优化国土开发格局主要是根据本国的基本情况,以保护环境为基础,综合协调经济发展与国土资源的矛盾,减少国土资源利用的过疏或过密问题。

目前我国正在规划的区域众多,由于疏于管理,某些区域的规划盲目扩大规划的范围与空间,导致相近距离区域的规划与之矛盾,无形中增加了整体规划编制与实施的难度,降低规划的权威。在我国现行体系下,除了矿产资源与土地利用有完善的规划外,其他方面尚没有系统的规划,此外若区域规划与经济发展相矛盾,一般前者被忽略。

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必须加快规划体制改革的步伐,以加强规划综合管理为起点,协调各区域空间规划。国土资源规划作为一种战略性的空间规划,应该综合协调好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区域规划,尽量提高土地利用率。

目前我国国土资源规划方案还没出台,各部门也在努力构建国土资源规划体系。但是目前可以依据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来协调各个规划关系,有利于加快构建国土资源规划科学体系。

五、对我国建设用地适宜性与国土资源规划的发展分析

其一,建设用地适宜性与国土资源规划是一种从宏观到微观的问题。首先分析区域资源的供给情况,然后预测区域的需求情况,最后把土地指标依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分给下级单位,要求必须对土地资源合理开发,达到土地总体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协调发展的目的;其二,依据区域当前土地利用现状以及现有土地资源的实际应用,不断完善土地资源开发的相关控制指标,并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到实际用地规划中,依据实际经济状况确定供给规模;其三,严格按照国家国土资源局颁布的相关条例来开发利用土地;其四,针对我国某些区域国土无限制开发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加快土地改革的速度。国家应该制定出统筹全局的土地开发管理制度,同时各级单位还要细化每一条制度,对开发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并写入规定,形成一个自上而下、整体到部分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

六、结束语

目前我国关于建设用地适宜性与国土资源规划的体系尚未形成,所以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方案。此外,各部门应该对土地资源的开发方向、目标、重点、步骤等十分清楚,做到依据区域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开发土地,对于开发中出现的问题注意总结并应用到下一次的土地开发实际工作中去。总之,在土地开发过程中,注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各区域的协调发展,构建社会发展与国土资源规划协调进行的新模式。

参考文献

韩玉林. 努力把握国土资源工作规律特点切实做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和开发[J]. 党史纵横. 2004(03)

国土规划管理 第12篇

关键词:新时期国土规划,重要性,特点

我国进入小康社会以来,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踏入了新的发展进程[1]。新时期, 我国面临着新的挑战, 对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人口、资源和环境等问题都需要进行科学的规划, 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国土规划需要为这些新时期发展任务提供足够的后备资源, 因此, 国土规划的任务更加艰巨。

1 新时期国土规划的重要性

我国国土资源辽阔, 人口众多, 国土资源的规划面临着客观的问题[2]。东北地区位于我国东北部分区域, 东北三省分别为辽宁省、黑龙江省和吉林省。我国的东北地区是新中国的工作地区的摇篮, 它是我国在新中国建立之后的主要工业基地。东北地区的矿业经济十分发达, 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1.1 国土规划是保护国土资源的重要手段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 规划是政府进行政治、经济等管理的重要途径, 属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国土规划需要保护自然资源不受破坏, 并且要尊重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 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能来对国土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布局, 来真正达到对国土资源的保护。国土开发需要在相关法律的规定下进行, 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政府能够保护并促进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 并指导资源的合理开发, 在具体的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切实保护国土资源。国土资源的规划过程中, 能够对国土资源的方向和重点等实现具体化, 对于如何开发资源以及时间和尺度上的安排都会有十分具体。

1.2 国土规划是解决国土资源问题的重要方法

环境和资源问题是关系到国家长远发展的重要问题。国土资源对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保障作用, 推动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土资源规划能够通过对生产力空间和国土资源的合理布局以及对重大项目的科学部署等方面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环境等之间的关系。它能够从空间上解决国土资源的问题, 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3 国土规划有利于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需要国土规划推波助澜, 而且保护国土资源又是我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家策略[3]。我国人口众多, 国土资源相对来说比较匮乏, 根据这个基本国情, 国土资源规划是促进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 经济虽然经济获得了快速的发展, 但是资源遭受到了巨大的破坏, 环境不断恶化, 严重影响我国的长远发展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国土规划能够有利于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2 新时期国土规划的特点

2.1 国土资源逐渐实现均衡发展

我国在以前的发展战略中实行赶超的战略, 对于国土资源的开发都是以重点地区为主要的开发战略的, 能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虽然该区域的经济获得了快速的发展, 却也出现了一些消极的影响。例如在这些重点发展区域形成了城市群, 资源过度开发, 国土资源严重失衡。我国东北地区也是如此, 重工业城市发展迅速, 形成了大范围的工业城市群, 这样使得该区域的国土资源严重不平衡, 对环境的破坏也是无法挽回的, 不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 新时期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的特点要走向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战略能够有效缩小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 加快一些落后地区的发展, 这对于践行社会主义本质有实质性的意义。

2.2 可持续发展成为国土规划的主要思想

新时期, 我国国土规划的主要思想是可持续发展, 提倡对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和建设, 从而改善生态环境现状。国土规划需要不断地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并提高环境的承载力, 来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 且不能损害后代发展的需求, 要做好科学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 保护国土资源的开发和运用。生态环境建设在新时期的国土规划中是最为主要的发展方向, 必须将实现经济社会和人口环境的协调发展作为国土规划的重要发展宗旨。在我国的东北地区, 由于其为我国主要的工业发展基地, 而工业发展大量需要资源的支持, 因此其更加需要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 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 保护环境。

2.3 增加科技创新

新时期要增加国土资源开发相关的科技水平的创新, 这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积极的意义。国土规划作为一项十分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它主要包含着对国土资源的调查、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和效益评价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生产力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等, 所有这些方面都对科学技术水平有很高的要求。因此, 新时期需要创新科技, 以促进国土资源的合理运用, 优化国土资源的合理布局, 加快国土资源的信息化建设。我国的东北地区资源开发的频率十分高, 因此其对于科技水平的运用也需要得到重视。一些重点开发资源需要进行开发前的预先估测和对资源规划进行动态协调, 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优化东北地区国土资源的开发和运用, 有利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

3 结束语

新时期, 我国经济的发展对国土资源的规划有了新的要求, 有利于实现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笔者主要分析了我国新时期对于国土资源规划的重要性和国土规划的特点, 发现我国目前对于国土资源的开发和运用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那个发展。因此, 我国应该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中科学规划国土资源, 以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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