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2024-07-26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研究(精选11篇)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第1篇

专项资金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下拨给高校或高校自行设立的除基本支出外用于专项工作或工程,并需要单独核算、单独考核的项目资金,主要包括高校基建、科研、重点学科建设以及实验基地建设等内容。

专项资金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只能按政策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2单独核算。 专项资金要按照要求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建立单独的项目管理办法。3政策性强。专项资金一般是在一定背景下为完成某项特定的任务或功能而提供的一种资金保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4高时效性。专项资金执行往往有很高的时效性,一般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完毕,按期完成项目,否则专项资金将予以扣减或收回。

2专项资金管理的内容和意义

专项资金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预算管理。年初高校将已经立项的项目支出预算纳入年度预算之中,对于突发项目年初没有纳入年度预算之中的通过申请追加项目资金预算。2预算执行管理。主要包括资金授权审批、项目执行、资金支付以及会计核算等内容。3绩效管理。项目绩效管理内容主要有项目决算、 结余资金的管理以及项目效益评价。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它为高校重点项目的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能够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改善高校教学、科研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促进高校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全民素质和综合国力,实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国家战略目标。

3高校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很多高校虽然按要求制定了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但执行不严格,各高校对项目的预算、执行、绩效评价随意性大。有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请过程中不重视预算编制,导致预算与决算严重不符,预算执行过程中没有完全遵循专款专用制度,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的现象时有发生。许多高校在项目实施后没有执行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以及相关的项目审计制度,项目资金缺乏有效监督,影响项目资金的科学利用和项目实施,浪费国家财政资源,阻碍教育事业及学校自身发展。

3.2项目资金执行的时效性不强

目前,各高校普遍存在预算执行缓慢的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项目管理不严,项目没有按进度执行,另一方面是由于财政支付系统项目资金的下达晚于项目实施。由于年中项目执行缓慢,造成年末剩余资金量大。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将根据上年的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重新核定下年预算控制数,这将影响学校下年的预算申请。为此,许多高校往往采取突击花钱、提前支付、资金转移等行为防止来年剩余资金被扣减或收回,这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也为之后的专项资金监管带来了隐患。

3.3项目管理者之间缺乏充分沟通

由于高校目前还没有统一的项目管理机构,与项目有关的管理部门之间相对独立,没有建立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机制,部门之间协调困难,导致信息传递不畅通,管理不到位。高校项目管理往往存在“重申请,轻管理”的现象,财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被弱化,部门之间各自为政,沟通不畅。例如,项目申请部门对项目进行独立申报,而财务部门并不了解有关信息。项目资金下达到财务部门却不知道归属哪个部门,延长资金下达到部门的实际时间。项目资金下达到部门后项目执行缺乏跟踪管理,容易导致项目负责人不清楚资金执行进度情况。项目结束后,财务基本不参与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无法获知项目结题信息,给项目的绩效评价造成隐患。

3.4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有待提升

专项资金能否合理、有效利用,项目成果能否发挥效益,关系到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许多高校没有对专项资金建立追踪跟进监督及绩效评价制度。对项目的执行,财务、审计部门没有参与其中,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标准也不够准确。有的高校甚至没有建立项目细化考核的标准和程序,考评组考评的标准和原则把握不严格,严重影响专项资金的高效、科学运用,影响项目的实施效果,不利于高校事业的发展。

4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措施

针对目前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使专项资金管理更加规范、科学,实现专项资金管理目标,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4.1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

高校应按国家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预算、取得、核算、审计、监督以及风险防范等管理制度,同时,高校的项目负责人与资金管理者要树立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认真遵照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依法取得、使用专项资金,不得私自挪用、挤占、截留专项资金,要保证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做到依法用款、合理科学用款,保证专项资金在执行的各个环节中的真实性、合法性,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4.2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时效

预算管理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前提,预算编制不科学将直接导致项目执行困难,从而难以实现项目执行目标。因此,专项资金的高效利用离不开科学预算。部门在项目申报时,应根据项目申报的论证资料、可行性分析编制详细的预算,以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项目资金到位后,财务部门要利用财务软件中的预算控制模块对项目支出进行分类控制,真正做到先预算后支出,专款专用。同时各高校应利用信息化手段主动定期或不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以利于项目负责人掌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负责部门按计划执行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时效。

4.3成立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完善岗位职能人员配备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高校需建立项目管理小组或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等专门管理机构,以避免产生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局面。主管领导主持全面工作,财务部门负责总体统筹,业务部门应设置相应的项目管理岗位,项目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具体进行填报程序,整合各部门力量,形成各部门协同共管的机制,从而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项目实施的执行水平。

4.4开展科学的项目跟踪监督审计工作

项目跟踪监督审计是实现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的重要保障和重要手段,监督检查应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环节,项目跟踪监督审计部门应包括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纪检部门以及项目管理部门。项目审计要做到法制化、责任化,科学指导项目资金立项、预算、核算及支出等过程中的审计监督,防范风险。为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合法,保证资金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绩效考评机制,通过精细化的绩效考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为以后项目资金的申报提供依据,同时也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充分使用到实处。对规范、科学、有效使用专项资金,并作出突出业绩、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应给予嘉奖、表彰。对于项目实施组织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项目管理委员会有权进行干预、阻止,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整改或收回项目资金,对于那些严重违法违纪人员应提交监察审计部门处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5结语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是一个系统、连续的工程,它需要各个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协作、齐抓共管配合完成,专项资金管理要从事前、 事中、事后的各个环节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申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结题等的监督,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激发项目管理者的工作热情,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规范项目实施行为,以加快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高校教育事业发展,为社会培养更多有效人才,实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提升全民素质和综合国力的国家战略目标。

摘要: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各高等学校的专项资金收入逐年增加,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科研事业的发展。但目前各高校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普遍存在执行慢、管理不严、缺乏绩效评估以及审计监督有待提升等问题,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对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从专项资金的基本概念,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几个方面展开论述,以期规范高校专项资金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专项资金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高等学校,专项资金,管理,审计监督

参考文献

[1]黄超.高校专项资金管理模式研究[J].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报,2015(2).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第2篇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是财政部和教育部为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原始创新水平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的重大举措。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文件精神,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06]288号),为加强和规范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目标要求,结合我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学校将紧紧围绕办学特色与优势学科,重点支持代表学科发展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体现前瞻性布局的创新研究和实践工作;尤其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优秀青年教师及在校研究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和具有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项目竞争前景的储备性和培育性项目。

第三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以科研项目形式实施,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由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单独设账,集中核算,实行追踪问效制,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遴选、经费使用与管理、项目运行考核等工作由东北林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全权负责。下设专门项目管理办公室,挂靠科技处,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分类: A类、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 B类、青年教师自主创新基金项目; C类、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基金项目; D类、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基金项目; E类、创新团队与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

第六条 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一1月1日为限,以下同)以下在读博士研究生,重点倾斜学校教师在职在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第七条 青年教师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主要用于资助35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的讲师(助研)或者取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开展自主选题、自由探索的科学创新活动;重点支持依托学校优势与特色学科或平台,具有稳定研究方向,能够融入科研创新团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创新人才。

第八条 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基金项目,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的讲师(助研)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教师开展的学科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能保持或提升科研持续发展能力的储备性研究,瞄准世界科学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的前瞻性研究,以及以科学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重大需求和地方区域建设需求为导向、以交叉科学和复杂体系研究为对象的交叉研究。

第九条 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基金项目,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从事学科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能保持或提升科研持续发展能力的储备性与创新性研究,并具备冲击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的培育潜质。

第十条 创新团队与重大培育资金项目,重点支持获得博士学位的40周岁以下副教授或45周岁以下教授,以组建科技创新团队和争取国家、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为目标,包含若干子课题,开展以科学前沿和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重大需求和地方区域建设需求为导向、以交叉科学和复杂体系研究为对象的培育项目。重点倾斜在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实验室、工程中心)工作,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稳定的人才队伍,有希望冲击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项目以及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创新群体的科研团队。

第十一条 项目申报条件及考核指标详见附件 第十二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不予资助项目的情况:

(1)不予资助与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省部级(含教育厅及市科技局)科技计划及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选题重复,或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的研究项目;

(2)不资助与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重复的研究项目(能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除外);

(3)不受理不符合年龄要求的申报人的项目申请;

(4)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基金不资助学校其他人才专项资助人选;(5)在研项目主持人在项目执行期内再次申报不予资助。

第十三条 在学校学术委员会下成立专业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议和遴选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专业评审委员会由同行专家及科研管理专家组成,人数一般为7-9人。项目申请人和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人员要求回避。

第十四条 专业评审委员会评议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没有疑议,学校再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送备案。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公示期质疑,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进行调查、复议和仲裁。

第十五条 项目组织与遴选每年一次,每人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类别申报,E类项目子课题申请人允许申报B至D类项目,但如果E类项目获得资助立项,其申请其它类别项目的资助资格自动取消。第十六条 在校博士研究生必须有导师推荐方可申报和承担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并且导师负有监管职责。

第十七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按规定程序确定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学校(法定代表人)与项目申请人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约定各方权责关系。签订项目任务书时,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提供根据项目任务书编制的项目研究分经费预算。

第十八条 项目任务书应当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时间期限、研究队伍(含外协单位)、考核指标、经费预算(含总预算与预算)等要素。任务书原则上不得变动。确需变动,需经校学术委员会指定的专家组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实行动态追踪管理,项目负责人需按提交进展报告,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情况总结报告。第二十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由于项目负责人的主观原因而不能正常运行和完成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有权终止项目,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研究有进展但经费不足的,项目负责人可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请追加研究经费。申请追加经费应按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立项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 项目执行期结束,未能完成考核指标,允许项目负责人申请延期一次,最大时限为一年。如仍未能完成考核要求,将取消其申报其它科研项目的资格,直至完成合同规定的计划任务指标。

第二十三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应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中英文及校内项目编号。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按校内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三章 经费使用

第二十五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与管理应有利于营造鼓励自主创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科研氛围,以提高学校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不搞平均分配,不搞照顾性分配。项目申报、项目初审、项目专家评议与评审、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进展与项目结题验收等均应采用公开、公正、合理的项目管理程序进行组织。

第二十六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项目的预算执行。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所资助的项目研究内容并按照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可开支范围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第二十七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开支范围包括:

(1)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消耗费用。

(2)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3)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及市内交通费。

(4)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学术交流、研讨、咨询以及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5)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论文论著出版费、版面费、文献资料检索费、图书资料购置费、专用软件购置费、专利申请与保护费等。

(6)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进行学术指导所发生的费用。(7)劳务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人员(如在校学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第二十八条 项目执行需要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二十九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不得列支的情况:

(1)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2)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

(3)不得分摊院所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含科研房屋占用费);(4)不得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谋取私利;

(5)不得提取管理费。

第三十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经费列支不合理、超出预算范围或预算执行情况不好,将视情节轻重,追究项目负责人相关责任,并缓拨或停拨后续项目经费,甚至追回前期拨款。

第三十一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研究经费分拨付,按5:3:2比例执行。首批经费于项目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拨付。

第三十二条 项目经费执行结算制度。项目执行,经费结余在经费的5%(含5%)以内,可结转到下一个执行,下一经费按合同规定金额拨付;结余经费在5-10%(含10%)以内,可结转到下一个执行,下一经费按合同规定拨款金额的70%拨付;结余经费超出10%,下一拨款不予拨付(停拨),项目可以继续执行,如无法继续执行,将收回结余经费,终止项目,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项目延期获得批准,但项目经费仍按照原计划要求执行。项目结题后,若经费结余超过项目总经费5%,则予以收回,并作为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

第三十三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经费的开支,由学校科研管 理部门处和财务管理部门共同审核。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与国家相关规定有冲突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及考核指标 附件:

东北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条件及考核指标

一、申报条件

(一)A类项目基本申报条件

1、申请人取得的科研业绩指标以近五年第一完成人(论文含通讯作者)为准(以下同)。

2、农学与理工学科:SCI、EI收录学术论文1篇或者在中国学术期刊榜(武汉大学,以下同)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3、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学术论文1篇或者ISTP和ISSHP收录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二)B类项目基本申报条件

1、农学与理工学科:SCI、EI收录学术论文1篇或者在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2、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学术论文1篇或者ISTP和ISSHP收录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三)C类项目基本申报条件

(1)农学与理工学科:要求主持省级(含哈尔滨市科技局)以上科研项目2项,主持项目累计可支配科研经费5万元,并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3篇(或SCI影响因子累计达3)或者在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

(2)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要求主持省教育厅以上级别软科学或哲学社会科学项目2项,主持项目累计可支配科研经费0.5万元,并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学术论文3篇或者ISTP和ISSHP收录以及 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

(四)D类项目基本申报条件

1、农学与理工学科:

(1)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省杰出青年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项资金项目、国家基金或973前期、973及863课题等项目2项,并发表学术论文SCI影响因子累计达10(或SCI、EI论文累计10篇);

(2)引进人才在本专业领域国际顶级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看《东北林业大学教学科研业绩津贴奖励办法》学科分类前10%的期刊),或发表学术论文SCI影响因子累计达15,或SCI、EI论文累计15篇,可以直接申报本项目。

2、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

(1)主持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项资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项,或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并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学术论文5篇,或者ISTP和ISSHP收录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篇。

(2)引进人才在本专业领域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学术论文8篇,或者ISTP和ISSHP收录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5篇,可以直接申报本项目。

(五)E类项目基本申报条件

1、农学与理工学科:

(1)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国家级项目(含课题、专题)2项,且累计可支配科研经费50万元;并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5篇(或SCI影响因子累计达5)或者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0篇。(2)培育资金项目至少应包含三个以上子课题,签订独立子课题合同,子课题负责人原则上要符合C类项目申请人资格。

2、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

(1)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国家级项目(含课题、专题)2项,且累计可支配科研经费10万元;并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学术论文5篇,或者ISTP和ISSHP收录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篇。

(2)培育资金项目至少应包含三个以上子课题,签订独立子课题合同,子课题负责人原则上要符合C类项目申请人资格。

二、考核指标

(一)A类项目结题基本要求

1、农学与理工学科:发表SCI收录学术论文1篇,或者EI收录学术论文及授权发明专利累计2篇(项),或者在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

2、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学术论文1篇,或者ISTP和ISSHP收录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

(二)B类项目结题基本要求

1、农学与理工学科:发表SCI收录学术论文1篇,或者EI收录学术论文及授权发明专利累计2篇(项),或者在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

2、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学术论文1篇,或者ISTP和ISSHP收录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

(三)C类项目结题基本要求

1、农学与理工学科:发表SCI收录学术论文2篇(单篇SCI影响因 子大于1.0),或者EI收录论文及授权发明专利累计3篇(项),或者在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2、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学术论文2篇,或者ISTP和ISSHP收录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教育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四)D类项目结题基本要求(任择其一)

1、农学与理工学科:

(1)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

(3)获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者获得“长江学者成就奖”;

(4)获得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才计划;(5)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省杰出青年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项、国家基金、或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课题等项目累计2项;

(6)在本专业领域国际顶级期刊发表高水平SCI学术论文1篇(参看《东北林业大学教学科研业绩津贴奖励办法》学科分类前10%的期刊)或发表SCI学术论文5篇(单篇SCI影响因子大于1.0),或者EI论文及授权发明专利累计8篇(项),或者在中国学术期刊榜A+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篇。

2、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

(1)获得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

(2)获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者获得“长江学者成就奖”;(3)获得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计划;

(4)获得教育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项等累计2项;

(5)在本专业领域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学术论文5篇,或者ISTP和ISSHP收录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篇。

(五)E类项目结题基本要求(任择其一)

1、农学与理工学科:(1)获得国家创新群体;(2)获得教育部创新团队;

(3)获得省部级重点项目累计科研经费100万元;

(4)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省杰出青年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项、国家基金、或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课题等项目累计3项;

(5)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及授权发明专利累计10篇(项)(单篇SCI影响因子大于1.0)或者在中国学术期刊榜A+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5篇。

2、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1)获得国家级文科基地;

(2)获得教育部创新团队或文科基地;

(3)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累计科研经费10万元;(4)获得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累计2项;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第3篇

关键词:基本科研业务费;高校;科研管理

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1)08—0040—02

为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原始创新水平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财政部、教育部从2008年起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并于当年投入经费1亿元,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14所高校进行了试点,从2009年起,基本科研业务费全面实施,国家财政投入15亿元,对92所中央高校进行了资助。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三年来,对于支持校青年教师和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特点

2008—2009年,财政部与教育部先后发布了《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这两个文件的要求来看,基本科研业务费具有如下特点:

1.支持自主创新。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等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方面的创新性研究项目,主要用于支持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特别是代表学科发展方向的基础研究和体现前瞻布局的研究工作。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目的是提高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所以在使用过程中将探索符合基础研究基本规律的科技资源配置方式与人员评价制度,并以此推动高校内部科技体制、管理机制的改革与创新,使高校能够建立起有利于自主创新、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制度与文化氛围。

2.支持青年教师。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对象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年龄在45岁及以下的专家学者。高校青年教师是未来国家科技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很多青年教师有志于、有能力从事创新性科学研究,但苦于没有经费支持而无法启动或难于开展持续深入的研究工作,基本科研业务费就是青年教师从事科研的种子基金、培育基金和启动基金,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前期培育,将为青年教师搭建获取国家其他渠道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桥梁,为青年教师迈过艰难的科研起步台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采用项目管理。高校是具体使用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主体,由高校根据本校基本科研需求统筹规划,自主选题、自主立项,并实施项目管理。对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项目管理有利于高校明确资助目标,强化立项评审,监督研究进程,监查资助绩效,是被其他经费证明行之有效的经费使用方法。高校可根据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年度预算,制定本校的立项指南,通过校内公开评议、公示等方式遴选项目。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的具体实施,学院、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的定期检查监督,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帮助,更有利于整合学校优势力量,推动青年教师快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4.严管经费使用。今后一段时期,国家财政将持续稳定对各中央高校拨付基本科研业务费,由各高校根据本校基本科研需求自主安排使用,但“自主安排”并不意味可平均分配,也不意味可以此提高科研人员的福利待遇,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必须符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有关财经和科研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除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外,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经费,不得偿还学校债务,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

二、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

1.分类管理,编制方案。要使用和管理好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首先,可对基本科研业务费分类别立项和管理,例如,下设自由探索计划、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学生科技创新计划等四类计划,自由探索计划主要资助各学院围绕本单位学科发展方向,自行组织项目进行科学研究,鼓励各学院组织理工结合、跨院系合作的项目;重大项目培育计划主要围绕学校优势和交叉新兴学科,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背景,着重培育重大项目立项;创新团队培育计划主要资助以优秀青年教师为主要成员,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前沿性研究方向组建的创新团队;学生科技创新计划主要支持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的科技创新活动。

2.健全机构,分工负责。成立必要的组织机构对于做好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工作也十分重要,通常需要设立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公室和基本科研业务费专家评议组三个机构。其中,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科技、财务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科技、财务、人事、资产、规划、学生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审定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重要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通常设在科技处,负责对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具体实施进行整体调控和统筹监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家评议组可从校学术委员会抽调人员组成,也可从各学院的教授会抽调人员组成,还可聘请校外专家组成,负责从技术专家角度对拟立项目进行评审,并对项目的进展和结题进行技术层面的审查。

3.申报项目,评审立项。基本科研业务费采用项目管理制,这使得评审立项成为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评审立项须遵循科学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如前所述,若按照分类管理,则评审立项也需分类进行。也就是说,可以将项目分为“学院管项目”和“学校管项目”两大类,自由探索计划项目的评审主要由二级学院组织进行,通常由学院制定本学院的项目申报指南和评审方案,报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公室批准后,由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按照指南和格式要求申报项目,学院组织本院专家或外请专家组成评议组,对所报项目进行审评,并对通过者予以立项;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和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的评审主要由学校组织进行,通常由学校根据科技发展规划以及重点支持领域制定项目申报指南,由各学院进行先期筛选,并向学校推荐申报,学校可组织本校专家或外请专家组成评议组,对所报项目进行审评,并对通过者予以立项。

4.督促检查,形成闭环。没有监督,必然导致经费使用效益不明显甚至产生腐败。因此,建立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制度,就显得格外重要。一方面,要对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另一方面,要对项目任务书中承诺的研究内容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对于经费检查,要由财务部门审查项目的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经费的使用是否与预算一致,经费的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每年度的经费使用率是否合理;对于项目检查,可分为四个层面,首先是自我检查,由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按部就班地推进项目研究,及时纠正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其次是学院检查,由学院从专业角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的进展,再次是学校检查,学校可聘请专家抽查或定期检查各类项目研究情况,最后是社会公众监督,受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项目均需在教育部指定网站登记公示,既接受教育部的随时检查,同时也受其他高校和社会公众监督。通过这些检查监督制度的实施,将快速发现、反馈并改正项目研究中出现的问题,从而形成闭环,促进项目的高质量完成。

三、需要注意的事项

1.查新。基本科研业务费鼓励和支持创新性研究,研究者申请立项时必须首先明确所做研究具备创新属性,所以申报者应对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检索、查新,避免与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竞争性选题重复,避免与企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同时,还应避免重复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

2.保密。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应该具有创新属性,其中不乏关于国际前沿的新领域、新问题或关乎国家国防利益的科学研究。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受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项目需要上网公示,所以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从申请立项到过程管理,再到结题验收,都必须时刻保持警醒的保密意识,同时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3.资产。使用基本科研业务费进行项目研究过程中,必然要购入小型设备、软件,必然要发表文章,申请专利,也就是说,项目研究过程中将形成一定数量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这些资产均需纳入高校资产管理范围,合理使用,认真维护,不得归为私有或擅自处置。

4.标注。教育部要求,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技术文件、专利等)均需标注,中英文标注分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这是很多研究人员容易忽略的问题,如果没有标注,研究成果很难认定为是受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需要引起注意。

基本科研业务费是国家为完善高校科研经费投入制度,提高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确保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的顺利实施,既有利于形成高校科研特色,培育原始创新,有利于实现科研经费结构向合理方向调整,又有助于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高校科研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从而为国家创新体系的完善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黄冬云.加强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思考[J].安徽农学通报,2008,(14):216.

[2]刘蓉蓉.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探讨[J].农业科技管理,2009,(1):18.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第4篇

一、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投入以来, 2010~2014年中央财政投入重庆三峡学院用于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与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人才培养等22个项目的专项资金共计5, 700万元,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校办学经费紧张的压力, 有效推动了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重庆三峡学院中央与地方共建项目中, 有古典文献学、中国语言文学、区域经济学等3个省级重点学科建设, 投入中央专项资金350万元;有库区建筑综合实验中心、信号检测与网络化信息处理实验中心、三峡库区污染控制技术专业实验室、现代电子智能仪器创新实验室、三峡库区农业生态安全实验中心、三峡库区盐气化工工程技术中心、机械自动化技术实验中心、输配供一体化电气工程及节能技术实验室、机械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工程结构与力学实验中心、三峡库区山地城镇园林园艺实验中心等11个教学实验平台, 投入中央专项资金3, 290万元;有三峡库区机电类人才实训中心、三峡库区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三峡库区运动训练及体育人才培训基地、三峡库区运动训练及体育人才培训基地、三峡库区水处理工程实训中心、化工过程工程实训中心等6个科研平台与专业能力实践基地, 投入中央专项资金1, 860万元;有高层次人才队伍与创新团队建设、高校教师应用能力培养平台等2个人才培养项目, 投入中央专项资金200万元。

截至目前, 2010~2013年度投入重庆三峡学院的4, 1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已全部使用, 主要用于各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等。2014年度投入的1, 600万元专项资金尚未使用, 但已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完成了项目设备的招标工作。 (表1)

二、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对缓解地方高校在优势学科建设、行业特色办学、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经费不足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 专项资金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却日益显露出来。

(一) 重前期申报、轻后期管理。

在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 地方高校办学经费不足十分明显, 地方高校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成为扩大办学资金的重要来源。因此, 为成功申报中央专项资金, 各地方高校绞尽脑汁、举全校之力, 不惜调动一切可以动用的社会资源。很多地方高校特别重视项目论证、申报和预算编制等前期环节, 却忽视后期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环节。以重庆三峡学院为例, 该校在中央专项资金的财务报销上对原始票据及凭证本身的合理、合规性要求较为严格, 而忽视了专项资金经费开支过程的监督管理。从而导致资金开支偏离预算、支出不实、挤占挪用、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等现象较为突出, 造成了中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上的本末倒置, 严重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 资金投入规模小、使用范围窄。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地方高校面临扩招后贷款建设新校区的债务负担沉重及在校生生均财政投入增长有限等压力, 而中央财政资金缺乏全面、统筹的支持政策, 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支持范围和投入重点都远远不能满足地方高校发展需要, 因此没有实质性解决和缓解地方高校发展中的资金难题。另外, 地方高校对中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较窄。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申报项目的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基础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等硬件建设, 而对机制创新、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等高校发展急需的软件建设支持较少, 与高校在实际发展中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三) 配套资金不足, 使用效率低下。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要求中央专项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达到1∶1的配套比例。地方财政配套比例主要用于支持项目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改造、支持项目持续发展经费的配套, 如大型仪器设备维护费等。然而, 诸多地方高校的配套资金远远达不到这一比例, 甚至在项目执行中, 由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落实或落实不及时, 导致项目建设无法按照规划的标准完成现象较为普遍。以重庆三峡学院为例, 2010~2014年, 中央专项资金投入高达5, 700万元, 而地方财政资金尚无投入, 只有学校自筹投入配套资金776万元, 配套比例为0.136, 远远低于规定的比例。另外, 由于资金管理不到位, 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三、完善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措施

(一) 完善项目申报与管理, 落实岗位责任制。

地方高校应高度重视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落实岗位责任制。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设立项目申报与管理的专门机构, 负责项目的日常申报与管理工作。具体而言, 在组织申报环节, 应统筹考虑学校发展规模和教学发展规划, 实行科学规划, 在此基础上拟定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的项目规划方案;另一方面加强相关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项目申报与管理制度、落实项目责任制度等。具体而言, 可采取“管、办分离”的原则, 定期组织召开会议, 通报项目执行情况, 审核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检查项目进展情况, 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 从而强化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 明确专项资金建设与使用内容。

中央专项资金的建设与使用内容主要应从省级重点学科、科研平台与专业能力建设、教学实验平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进行。在省 (市) 级重点学科建设与使用上, 应以经批准的省 (市) 级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项目为基础进行建设;在科研平台与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与使用上, 应重点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符合地方经济文化及社会发展需要的科研平台与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在教学实验平台建设与使用上, 应以特色专业为依托, 完善教学实验体系、教学大纲制定与修改等。大力支持承担全校性基础课程实验教学的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等;在人才队伍建设与使用上, 应优先进行人文社科基地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省 (市) 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

(三) 加强财务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近年来,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然而资金使用效率却不高。因此, 地方高校应制定中央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 并根据各项目特点制定出适合本项目的管理实施细则, 这就有利于从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上适应各类专项资金的要求, 同时也有利于对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实施规范化管理, 从而确保各类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具体而言: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下达高校后, 地方财政应按规定比例落实配套资金, 专项资金与配套资金均应列入地方高校财务预算计划, 实行统一管理和核算。财务部门应对各项目建立独立的项目号 (指标号) , 以便对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实施专户核算, 专款专用。

则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全过程实施会计核算和监督。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应设置总账, 并根据不同情况设置明细账进行会计核算。在财务报销时, 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的项目审批程序, 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专项资金开支, 有权拒绝受理。专项资金项目完成后, 财务部门必须整理出完整的会计资料并做出决算报告, 以便为不同使用者提供相关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1]刘长宏, 赵晗月, 李刚, 朱再明.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及管理实践研究[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 2015.1.

[2]王静安.高校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J].企业家天地, 2003.12.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第5篇

第一条 为加强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保持和提高中央级科研单位的开发研究实力和持续创新能力,促进科研单位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的来源主要为中央财政拨款,包括:

(一)根据科技拨款制度改革的规定,中央级科研单位减拨的事业费留给科技部(原国家科委)作为科技信贷与贴息资金的部分,以及转制科研单位减拨的事业费留在其原主管部门作为行业技术工作经费的部分;

(二)科技部将减拨事业费用作科技周转金的历年回收资金;

(三)上述资金的利息收入。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预算由科技部商财政部确定,并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中介机构在决策管理过程中的管理、评议和咨询作用。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安排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科学评估、择优支持、合理安排、专款专用。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

专项资金属科研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央级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包括1999年以后转制的原中央级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以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或工程技术为目标的应用开发研究工作。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支持的方式,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一般为50万-200万元。

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

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项目费和管理费。项目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管理费指为开展项目评估、项目管理等发生的支出,支出总数不超过当年专项资金安排总额的2%,由科技部管理和使用。

第七条 项目的申报条件

(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科技产业政策和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并经过充分论证;

(二)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匹配项目计划投入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首先落实资金来源;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为项目提供必需的条件,包括场所及其改扩建、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水电设施的使用、办公条件及行政管理等。

第八条 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于每年6月底之前向科技部申报项目,并提供如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预算书

申报单位应同时编制项目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来源预算包括拟申请的专项资金、申报单位自筹资金、从企业获得的资助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支出预算包括上述资金来源安排形成的各项支出,需按项目预算书要求详细列示。

4、项目承担单位上财务报告

5、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机构改革中进入企业(集团)、转为科技企业实行属地化管理、转为中介机构和转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的科研机构除外)

(二)科技部对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三)科技部、财政部将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委托指定的中介机构进行技术经济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技术创新性、实施条件、市场需求预测、经济效益预测及存在的风险等;并组织有关财务专家或委托有关机构对项目预算进行评估;

(四)科技部、财政部根据项目评估情况进行综合审评,确定当年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和支持额度;

(五)经批准的项目及其预算一般不作调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进行调整时,应按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

第九条 专项资金由科技部按经费管理渠道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条 由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属国有资产,由项目承担单位行使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一)专项资金要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

(二)专项资金要与单位匹配的自筹资金以及其他资金来源统筹安排,单独立项核算;

(三)专项资金项目的开发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科技部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及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在项目完成后的 2 年内向科技部报送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报告,科技部定期将上述报告汇总报财政部;

(五)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承担单位一般应在项目完成后的 2 年内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如发现成果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在必要情况下,科技部将要求承担单位无偿向有关应用领域的申请者授予使用权。

第十二条 监督与检查

(一)科技部、财政部将组织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三)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除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承担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外,科技部还将收回部分或全部资金,并根据情况采取取消申报单位以后的专项资金申报资格等措施;

(四)项目因故中止,科技部将根据具体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资金。

第十三条 在项目申报、审批过程中,一切接触申报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负有对申报项目保守秘密的义务。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第6篇

据了解,北京市教委每年投入专项资金近130万元,启动北京高校大学生自主创新推进项目,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进行创业辅导和培训,并帮助成熟的创业项目实现孵化,在中央民族大学、北京电影学院、北京服装学院等高校开办创业培训班,并组织企业家对30余支学生创业团队进行辅导。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高校结合人才培养特色和创业教育传统,依托高校科技园,搭建“实习、实践、就业、创业”基地,聚集了一批高素质大学生创业团队。

青海:将举办首届全省高校教师视频“微课”大赛

记者从青海省教育厅了解到,青海将举办首届高校教师微课大赛。高校教师们将通过视频微课,展示自己的教学水平和独有特色。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第7篇

一、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和招生人数的不断扩大, 政府更加重视对高等教育的专项资金投入, 惠及到越来越多的学校。然而, 在公共事业得到全面推进的同时, 高校的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出现一些不和谐现象, 贪污腐败事件、国有资产流失以及资金闲置等情况时有发生, 究其原因, 主要是由于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的缺失而造成的。目前, 许多高校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性, 预算管理意识淡薄, 资金支出随意性较大, 项目负责人与财务人员缺乏必要的沟通, 造成信息不对称, 经费拨付时间有时滞后, 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些高校在执行完项目任务后, 存在结余, 由于高校项目繁多, 疏于管理, 造成资金沉淀, 个别高校竟然挪用项目结余, 违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另外, 高校内部缺乏针对实际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和监管机制等。在这种情况下, 学校必须加强自身的专项资金管理力度, 提升资金的利用效率, 才能确保专项资金款项的有效使用, 实现高等教育学校应有的职能。

二、高校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问题

1.高校主观层面。 (1) 对专项资金管理重视不足。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直接取决于高校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然而, 当前专项资金管理现状是, 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对资金管理工作了解不够, 关注重点出现偏移, 重教学轻管理, 重收入轻支出, 仅仅认为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后工作便算完成, 而对于资金到位后的具体使用情况不够重视, 对资金的监控力度不严。 (2) 预算管理意识淡薄, 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预算往往成为资金申报时的装饰工具, 为了项目能够申报成功, 预算编制的依据往往不是学校实际的情况, 而是如何让预算表格看起来更符合需要, 加上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很少参与到项目申请过程之中, 使项目论证的科学性、合理性大打折扣。一旦项目获批, 到了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 会出现预算偏离, 甚至背离预算的情况时有发生, 预算此时就形同虚设, 经费支出的随意性较大。 (3) 财务管理职能并未得到充分发挥。有些高校管理人员未能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与财务人员缺乏必要的沟通, 导致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中, 仅仅是负责完成会计核算与资金支付等较为基础的管理工作, 不能了解项目的决策和实施环节, 只能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资金的支付业务, 进而财务人员无法判断项目实施进度, 更不能对资金实际达到的效益进行评判, 从而造成财务管理职能未能发挥很好的作用。 (4) 专项资金并未完全实现专户核算。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专款专用原则, 然而, 有些学校无视原则, 有意无意将学院、部门的日常经费以建设项目的名义转移到专项资金的使用上, 虽然分户, 但财务人员无法识别业务的实际用途, 只能按照审批流程记入相应项目, 使得专项资金无法按照实际用途进行单独核算。

2.高校客观层面。 (1) 专项资金拨付时间滞后, 造成突击花钱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种种原因, 专项资金实际拨付到高校时, 多为每年4、5月份之后, 而并不是跨年度。专项资金都规定了必须当年完成建设, 有的项目到结项验收时仍存在较大结余资金等问题。出于对未使用的专项资金被收回的担心, 高校在专项经费到达后, 便立即组织各类论证、招标、有些仪器、设备购置方案根本就不成熟, 或者实际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 但出于尽快将资金用完的考虑, 甚至来不及修改建设方案, 而购置了指标性能不符的设备, 造成部分资金浪费。 (2) 专项资金下达直至执行期间存在很多变化。比如购置实验室设备专项资金, 为了采购更加先进的设备但有可能因为时间的变化而导致设备已过时或不投产, 又或者价格发生差异, 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对专项项目建设的成效产生很大影响。

3.制度建设层面。 (1) 缺乏符合实际需求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尽管很多高校内部已经设立专项资金管理机制, 但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手段在实际应用上并不能符合当前项目。比如预算编制上设立大量招标课题, 几乎占到总经费的三分之二, 理论上应该是没问题, 但是现实中有些课题最后根本达不到结题条件, 撤项退回经费, 一方面造成资金沉淀, 另一方面几年下来延误了项目建设。 (2) 专项资金监管控制职能缺乏。专项资金的专项特殊性质决定了其不属于正常高校资金, 专项资金金额的来源特点, 使得其不能算高校正常资金, 高校为了更好建设校园需要的资金量远远不足, 这样容易形成高校管理者缺乏建设专项资金监管职能, 即使有监管职能, 也没有真正使用其控制职能。 (3) 绩效评价体系不健全, 监管不到位。由于专项资金来源的复杂性, 绩效评价标准难以统一, 评价指标缺乏可量化性, 很难对专项资金的社会效益和长远影响作出科学准确的评估, 可操作性不高, 这也就导致了监督机制难以发挥有效作用, 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不合理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三、优化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1.增强高校项目负责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视。每一个专项的设立都要都要经过申报、筛选审批到批准立项的过程, 每一笔专项资金的拨入都来之不易, 所以要让项目相关人员熟悉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和决算业务流程, 包括申报的资料、批复下来的正式文本、报账内容、项目期限。最后是项目绩效考核, 要充分做好各个阶段前期准备, 明确各个阶段的周期, 做到有始有终。另外要设立专项负责人奖罚制度, 对项目执行好、效果显著的负责人予以奖励, 对项目验收不合格、经费混乱的项目负责人扣除负责人津贴, 以此引起项目负责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视。

2.加强财务人员与高校项目负责人的沟通。财务人员不仅要完成专项资金日常账务的核销工作, 还应该肩负起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支出范围以及资金结余等方面的实时掌控, 并做到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一要每月做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表, 反馈到项目负责人, 使其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 妥善安排下月支出;二要遇到经费调整、政策变化等特殊事项, 项目负责人要及时与财务人员沟通, 以免信息不对称, 造成项目经费支出混乱, 验收不达标。

3.强化预算管理, 加强财务核算。针对高校专项资金预算只重编制、不重执行所造成的预算执行结果偏离、甚至背离预算的情况, 首先, 学校应成立专门的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 负责专项资金的申请、执行、验收审计及绩效评价, 严格控制专项资金预算支持, 提高预算的权威性、严肃性。其次, 开发、运用财务软件的项目管理功能, 按照专项资金项目批复的预算明细下达到财务系统里, 用预算指标来控制各类专项资金的支出, 加强专项资金核算的控制与监督, 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使实际支出符合预算要求。最后, 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 不定期进行支出分析, 及时掌握支出进度和结构, 根据预算偏差幅度, 分析偏离预算的主要原因, 必要时可调整预算, 杜绝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事件发生。

在会计核算规范上, 要对专项资金设立单独的经费卡, 实行专卡专用, 单独管理, 可将预算绑定到项目上, 在报账流程、票据审核、及时记账方面更加规范、严谨, 严格按照专项的预算编制执行财务支出。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第8篇

一、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一) 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总体原则根据省市共建高校项目的特点和公共财政管理与高校财务绩效指标要素的要求, 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总体要遵循财务、经济、技术、环境和社会福利 (公平) 等各方面的综合协调评估、简单与繁杂结合、定性与量化结合、重点与一般结合、动静完善的原则, 并在指标体系设计的评价标准上把预算标准 (目标值) 、历史标准、经验标准、行业标准与实际业绩有机地结合起来, 进行分析和评价。

(二) 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设计框架参照之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研究成果, 结合省市共建高校及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 构建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由实施内容、功能、资金管理、经济效益和公共效益五个指标构成;第二层次由项目的基本指标构成;第三层次为指标要素, 是对项目基本指标进行明确与细化, 是项目最基本指标 (表1) 。

(三) 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路径模式从世界范围看, 对于绩效评价, 越来越重视财务、经济、技术、环境和社会福利 (公平) 等各方面的综合协调评估。因此, 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内容也不断拓展, 由原来的3E拓展为5E。经济性指在财政公共支出中建立专项资金高效低耗的项目成本机制, 使其达到确保项目质量的条件下耗费资源的最小化, 即效益既定条件下的项目成本节约率;效率性是指专项资金投入和产出的教学、科研、服务或其他成果之间的关系, 即项目成本既定条件下的效益最大化;效果性是指项目所确定的目标实现的程度和实际取得的成果之间的关系, 即项目成本 (资源投入) 一定条件下的效益有无或者大小情况, 即是否实现了项目既定的目标;公平性原则关心的是“接受服务团体或个人是否都受到公平的待遇”, 是否有利于高等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社会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公平, 建立预算协调机制, 坚持“透明、公平、效率”原则, 不搞平均分配, 根据办学规模和发展现状, 以效率拉动公平, 确保较具发展优势的省市共建高校财务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优于欠发展高校;环保性主要是指省市共建高校发展规划与项目是否符合高等教育健康可持续循环发展与社会协调和谐的环保评估质量标准。5E相辅相成, 从共建专项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各要素, 系统、全面、综合地评价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的路径模式如图1。

(四) 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指标设计思路从“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的路径模式”可以看到, 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水平的指标最主要是共建高校专项资金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的资金管理与经济效益总指标, 其中, 资金管理指标主要体现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程序性以及专项资金的影响力, 这是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具有影响力的指标, 而最具影响力的指标当属经济效益指标, 这是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使用目标, 体现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投资项目投入使用对缩小本科教学评估指标标准的差距和带来国民接受高等教育的程度以及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发挥程度。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经济效益指标一般以投入产出效益基本指标反映, 而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投入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教学成果、科研成果以及基础设施、校舍建设等指标影响, 则是投入产出效益指标的具体量化指标。

(五) 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指标与判断标准说明具体如下:

(1) 资金管理指标。一是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指标, 主要是定性评价省市共建高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合规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以及资金违规比率, 以三个明细指标反映, 其一是预算执行情况, 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预算与计划相对比分析, 差距越小分值越高;其二是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可操作和程序性, 管理制度 (包括资金审付制度、人员管理制度、采购制度等) 的健全性、有效性、可操作和程序性越强, 对项目实施作用越大分值越高, 其三是项目违规资金比率, 项目违规资金比率是项目发生的违规金额与项目投资总额之比, 违规比率越小分值越高。二是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指标, 主要评价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以四个明细指标反映, 其一是专项资金到位率, 反映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到位资金之比, 比率越大分值越高;其二是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 评价各地政府对财政资金的配套能力和筹措能力, 是实际到位配套资金与计划到位配套资金之比, 比率越大分值越高;其三是项目成本节约率, 是项目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的差额与计划成本之比, 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节约超支系数小于0.9得0分;其四是工程资金欠付率, 是工程计划支付金额和工程实际支付金额的差额与工程计划支付金额之比, 欠付率越小分值越高。三是专项资金的影响力, 主要是通过专项资金的影响系数反映, 是项目总投资与项目专项资金之比, (专项资金的影响系数-1) ×分值, 系数越小, 说明各地政府对财政资金的配套能力和筹措能力不理想, 分值就越低。

(2) 经济效益指标。即投入产出效益基本指标, 根据高校的特点, 将其细分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教学成果、科研成果以及基础设施、校舍建设等17项小指标, 绩效评价时要根据实施项目的性质区别使用。基于省市共建高校基础薄弱的实际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 除了如收入增长率、总资产报酬率等日常财务指标外, 其他指标如学科建设、科研成果、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生均宿舍面积等指标, 以符合 (达到) 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指标的标准 (要求) 和基本满足高等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为评价参考系数, 符合 (达到) 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指标标准的得满分。

另外, 高校是社会公益性事业, 是以培养高层次人才为基础, 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己任, 因此, 高校的公共效益必须凸显, 教育贡献率等指标尤为重要。同时, 高校的发展和建设不能以牺牲和谐环境为代价, 环保指标需列为评价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的重要内容。

二、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综合评价分析

(一) 综合评价结果按照“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的路径模式”, 采用“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以总投资250万元, 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建设“人工宝石设计与检测实验室”为例进行评价。就财务管理指标评价分析:一是资金管理指标综合得分26分 (满分30分) , 说明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资金管理规范;二是项目专项资金到位率为60%, (其中省财政下拨专项资金150万元, 到位率为100%, 市财政专项配套资金0到位率) (无硬性定量, 制度缺陷) , 专项资金平均到位率为60%, 说明项目建设主要是靠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学校自筹, 地方财力紧张。而专项资金到位率低, 直接影响工程资金欠付率及其分值;三是经济效益指标综合得分16分 (满分20分) , 说明项目的各项评价指标较好, 该实验室建设, 既基本满足教学研究之需, 又为地方人工宝石产业建设提供了设计与检测服务。

(二) 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执行的时效性较差。按照有关程序, 省市共建高校每年6月底前向自治区财政厅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经过严格审核, 项目预算下达时间是当年秋季, 当年度, 有的项目来不及实施或在建工程, 给预算执行带来了难度, 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受到影响;二是项目预算专项资金标准相对较低, 以建设供配电系统工程为例, 预算投资696万元, 专项资金投入240万元, 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 学校需筹资456万元才能完成这个项目, 这给本来基础薄弱的新升本学校带来很大的资金压力。资金紧缺已成为省市共建高校“后发展劣势”和制约其发展的瓶颈问题;三是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 甚至无配套资金, 新升格的本科院校附属地方性, 而且多为经济欠发达地区, 地方财力有限, 配套资金到位率低, 影响了正常的工程建设进度;四是工程项目存在超支现象, 一方面可能是预算编制不科学, 另一方面, 可能是物价指数上涨, 或项目立项及招投标等一系列过程不规范、盲目扩大项目规模、缺乏基建内部控制制度等原因导致超支;五是缺乏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路径模式;六是政府及社会对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缺位。

(三) 完善措施一是以5E为导向, 加强省市共建高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适当提高专项资金预算标准, 敦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 确保项目的预算刚性和实现预期目标;二是建立健全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内控制度, 确保项目资金管理合理性、合规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防止资金违规;三是财政部研究制定《财政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规范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内容及合理应用, 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指导和规范全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成果, 科学调度、监管专项资金;四是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与市共建高等学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研究制定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路径模式;五是加强政府及社会对省市共建高校专项资金监管力度, 防止出现资金截留、挪用、滥用、预算与竣工滞后以及配套资金不及时到位等现象。

参考文献

[1]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与市共建高等学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财教〔2006〕71号。

[2]王晓洁、黎华亮:《公路专项资金财务评价指标设计及应用研究》, 《财会通讯》2008年第11期。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第9篇

一、现行高校专项资金绩效管理“逻辑模型”存在的缺陷

“逻辑模型”作为“绩效管理”技术方法的一种, 与“平衡计分卡”、“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技术手段, 共同构成绩效管理的方法体系。“逻辑模型”不仅可以为“绩效管理”本身在管理方法、技术手段的选择上提供思路, 也为减少管理成本, 提高管理效益起到过程控制作用。高校专项资金具有政策性强、目标明确的特点, 现有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模式, 主要围绕实现高校专项资金政策“任务”为绩效管理核心的一种管理模式。从其蕴含的项目管理“逻辑模型”看, 存在以下缺陷, 如图1所示:

其一, 从“逻辑模型”看, “逻辑模型”具有结构性的缺陷, 由于高校专项资金是一种“任务”型的管理模式, 其绩效目标是一种政府预设的指定目标, 使绩效管理仅对项目的产出结果进行达标性验收的行为, 而一项资金的投入, 不仅是任务的终结, 而应该发挥持续的效果。如果缺乏项目的后期影响的评价, 势必难以对专项资金的投入的全部成果进行客观的评价, 以致影响政策的科学性。

其二, 从“逻辑模型”看, 资源配置政策是一种“单向”政策, 即只考虑政府一方面的宏观效益目标, 未照顾到高校的实际需求、绩效成果及其他影响效益因素等, 因此, 其资源配置政策也必然具有片面性。另一方面, 作为提高专项资金效益的主要手段的“绩效评价”工具与资源配置事实脱节, 绩效评价变成一种过场, 起不到实质作用, 从而难以提高专项资金的效益。

其三, 从“逻辑模型”看, 管理系统缺乏中间协调环节, 导致信息反馈线路不畅, 系统灵活应变能力差。表现在高校执行项目过程中, 经常会因为环境变化、项目设计变更等情况的发生, 需要及时对计划进行变更。但由于专项资金的用途及预算规模固定, 计划很难迅速作出响应, 从而导致有些项目无法按原计划设施, 这是目前专项资金执行效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逻辑模型很容易发现现有绩效管理模式固有的缺陷, 因此, 在进行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 仅注重技术手段的选择, 不解决结构的问题, 不但不能提高管理效益, 反而耗费更多的成本。构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管理“逻辑模型”, 可以为诊断管理系统关键环节的缺失, 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提供有效工具。

二、基于结果的高校专项资金管理“逻辑模型”构建意义

为了改善高校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现状, 实现高校的绩效管理目标, 只有从构建合理的逻辑模型入手, 理清专项资金系统逻辑结构关系, 才能准确地把握资源投入、产出、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更好地发现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根本上找到解决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矛盾的手段, 提高专项资金配置效益。“逻辑模型”是关于组织如何进行工作的理论和基本假设的一副地图。它形象地展示了项目的结果 (既有短期又有长期) 、项目活动的过程, 以及项目的理论假设、原理等, 构成了一幅由起点、路线、路标和终极目的组成的地图。

基于结果的逻辑模型, 注重项目产生的最终结果, 其活动核心是围绕系统已经产生的绩效结果为起点, 从中找到绩效管理依据, 来构建事物层次间的因果逻辑关系, 从而达到最终实现最佳绩效为目标。即通过模型的设计可以形象地了解系统的控制过程, 清楚地把握通向结果的各个关键点, 从而在实践中运用各种手段达到预期的结果。

基于结果的逻辑模型, 有助于系统进行目标分层管理, 即在确定资源投入目标后, 按照产出、产效、影响等目标进行分层评价确定各层次的目标。从而, 解决了高校专项资金多种类、多目标评价的困难。以便对高校专项资金进行动态绩效评价, 促进各环节在关键时点、关键环节紧密围绕绩效目标进行动态的衔接, 达成系统自主反馈、自主协调、自主控制的有机整体。

三、基于结果的高校专项资金管理逻辑模型设计

针对现行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的逻辑模型蕴含的缺陷, 重新设计了新的逻辑模型 (如图2所示) 。与原有逻辑模型相比, 改进后的逻辑模型的设计, 重在强调结果对预算及过程的反馈作用, 强化了资源配置机制, 增加了产效和影响两个层次以弥补逻辑模型结构性的缺失;同时, 建立了信息整合、协调平台, 完善了中间协调管理环节, 提高了系统的灵活应变能力。

与图1相比, 图2所示的逻辑模型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

其一, 完善系统的资源配置机制, 提高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原来的资源投入环节, 只考虑了专项资金单个项目的立项论证, 客观上否定了专项资金的系统联系性。新逻辑模型, 把握专项资金运行的特点, 将高校专项资金的综合利用绩效作为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分配依据。高校专项资金的综合利用绩效不仅包括单个专项执行直接结果, 还全面反映了专项资金在高校的利用资金的综合能力, 更得到保障资源投入的安全性、效益性。

根据信息平台将全国高校财政专项总体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信息整合, 然后以此为依据研究拟定年度专项资源配置宏观政策、目标, 确定全国高校专项资金资源的总体规模与结构。各个高校根据政府的宏观政策的要求并结合高校发展的需要申报项目, 政府对该高校以往年度专项执行的结果、效益、高校的实际发展水平及需求, 结合本年项目申报的可行性评价数据, 进行专项资金综合利用效益评价, 形成综合绩效指数, 进而参与系统年度预算分配, 确定该校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的总量及结构。从逻辑模型看, 以高校专项资金综合利用的绩效结果为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分配基础。一方面, 保证了专项资金投放到最需要的高校;另一方面, 高校只有凭借专项资金的管理绩效结果才能获得最大资源, 减少了恶性竞争带来的资源浪费, 从而化解了资源配置的矛盾, 确保国家资源的宏观效益目标的实现。

其二, 完善中间协调管理环节, 提高系统的灵活应变能力。活动层面指高校接到专项任务后, 按照政府下达的专项计划组织实施的组织活动。根据原逻辑模型的缺陷, 新逻辑模型增加了系统实施全过程监督、控制环节, 并将监督到的情况通过信息平台反馈到政策制定中心, 从而可以随时掌握项目实施过程的风险及关键控制点, 理顺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 找出问题并迅速作出反映, 确保实施过程中始终能够保持与政府预算分配目标一致, 进而促进高校专项资金的实施。

实施内部全过程监督与控制, 不仅能够督促高校按制度、按计划实施, 防止违规、违法、违制的事项发生;同时, 由于建立了信息平台, 系统能及时反映各项目的实施进度与预算执行情况, 对项目实施过程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事项, 能够迅速做出反映, 因此, 有利于提高各项目的实施效率。

资源共享、信息共通的平台, 不仅为各高校之间建立横向、纵向联系提供了竞争的平台, 也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与管理提供依据, 为实现的最佳宏观效益创造基础。该信息反馈、整合平台不仅充当了系统的信息处理、调节器的作用, 通过该信息反馈、整合平台缩短了绩效管理目标与过程、结果之间的时空距离, 从而有助于把握好绩效控制系统的各个环节与过程的关键点, 实现一种动态的、系统的、自主的管理过程。

其三, 增加产效、影响环节, 弥补逻辑模型结构性的缺失。“产效”指由专项目投入等一系列活动产生的直接结果转化的间接收益, 反映高校对专项资金管理的效能, 主要考核项目投入对高校教育水平、科研水平、管理水平等产生的影响, 包括生产、管理成本下降, 生产、管理效率、高校整体效益提高等。“影响”指该专项资金的投入产生的直接与间接成果对学校长远发展以及对社会发展带来的驱动力, 反映高校自身利用资源的综合能力。项目经过一个建设规划期后, 在对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人才就业、科研水平等自身条件提高的基础上, 最终目标是能够产生对整个教育系统乃至社会的贡献。这个指标有利于促进专项资金投入形成长效机制, 防止短期争夺资源的投机行为, 弥补目前财政专项拨款仅以直接产出成果作为项目评价带来的不良后果。

以上逻辑模型直观而全面地描绘了以高校专项资金综合绩效结果为始点, 紧密围绕实现高校专项资金最优绩效为目标进行管理的系统过程。通过逻辑模型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专项资金资源配置政策的制定不仅要结合项目的直接产出成果, 还应全面地考虑项目的产效、影响以及系统其他环节, 才能实现资源的科学与合理配置。

参考文献

[1]〔美〕西奥多.H.波伊斯特著, 肖鸣政译:《公共与非营利组织绩效评价:方法与应用》,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财政部预算司:《中央部门预算编制指南》,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第10篇

关键词:高校,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

一、引言

高校科研专项资金通常是指由政府部门拨付、企业合作、社会公益机构捐赠及校内经费安排的具有规定科研项目或者其他特殊用途的非偿还性专用资金。高校科研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青年教师和在校学生开展科研工作,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不仅包括直接用于开展科研工作的费用,比如材料费用、试验费用、出版费用和劳务费用等,还包括和开展科研工作间接相关的费用,如会议费用和差旅费用等。

高校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尚处于起步阶段,绩效考评指标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性和特殊性相结合以及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从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两个层面构建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改善高校科研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

二、高校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存在的问题

(一)评价指标片面化

现在很多高校在科研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指标上,仅仅考核财务方面的指标,关于非财务方面的指标设计不全面,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无法实现实现高校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二)定量指标单一化

当前,高校建立的科研专项资金绩效指标的非财务部分大都是定性指标,而定性指标的考核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很大,考评结果难以让人信服,缺乏客观性,很难实现公平公正的要求。定量指标往往都局限于财务部分,仅仅依靠财务指标的定量考核很难体现出科研专项资金的真实绩效水平,具有片面性,而对于科研专项资金的其他方面缺乏具体的定量指标考评。

(三)指标体系不完善

与国外高校科研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体系相比,我国高校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起步晚,没有建立完善的绩效考评理论和指标体系,而且在考评过程中,没有运用具体的绩效考核理论和绩效考核方法评价,没有形成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考评体系,各高校科研专项资金的评价指标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无法真实的反映科研专项资金的整体绩效水平。

三、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指标确定的原则

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是建立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过程中应该遵循的三大原则。经济性是指用最少的成本去实现既定的目标,效率性是指用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产出结果,效果性是指实际取得结果和预期取得结果的差距。

(一)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

高校科研专项资金的支出评价指标,有的可以用数字进行衡量,比如参与科研项目的教师和学生发表的SSCI或CSSCI等核心期刊的论文数量,但是有的效益是无法用数字进行考量的,比如科研成果带来的社会效益,包括对生态环境的改善、对人口素质的提高程度等是无法用数字进行考量的,考核科研专项资金的社会效益要求高校建立相关的定性指标。

(二)全面性和特殊性相结合

因为高校科研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政府和企业,所以,科研结果代表的立场也会有所差距。比如政府拨款支持的科研项目可能更注重科研结果的社会效益,而企业赞助的资金更注重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所以,制定高校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指标时:第一,按照普遍性原则,制定通用的评价指标,体现了指标体系的全面性;第二,根据科研专项资金的性质和来源的不同,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指标衡量,体现特殊性。

(三)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

在制定高校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要遵循统一的标准,采用正确的方法确保评价指标的客观全面,在科学性的基础上,确保绩效考评指标的简便操作性,这样有利于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开展。

四、高校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的构建

基于上述三项原则,本文提出了高校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的两大主要层面——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

(一)业务指标

1. 目标完成度,包括资金的支出效果比、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科研项目进展速度。其中,资金支出效果比= 实际取得效果/ 计划达到的效果 ×100%,仪器设备利用率是指用专项科研资金购买的设备实际上使用的开机时长在总开机时长中的占比,用来评价仪器设备的配置是否科学合理。科研项目的进展速度主要用于评价科研工作是否分清轻重缓急,人员、资金及设备的配置能否顺利推动科研工作的开展。

2. 组织管理水平,包括管理制度、支撑条件保障和质量管理水平。科研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需要一定的管理制度作保障,只有建立了完善的制度,绩效评价工作才能有序开展。支撑条件保障主要是指完成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硬件保障,包括评价高校在开展科研工作时对科研工作人员、科研资金、科研技术、科研活动等各方面的支持力度。质量管理水平的评价指标主要包含对科研工作的财力、物力的实际考核,账实是否相符,确保科研资金的规范化使用。

3. 经济效益指标,主要包括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转换率和投入产出比,旨在尽可能的将科研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其中,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转化率= 已经成功转化为实际应用的科研成果数量/ 科研成果总数量 ×100%,投入产出比是实际取得的成果的总价值和实际付出的成本的总价值的比值。

4. 社会效益指标,主要是指科研成果对社会的发展贡献和对高校自身教学及工作的促进作用。对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包括科研项目的结果是否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是否有利于节能减排降耗,能否直接或者间接的改善公共设施与社会公共服务,能否提高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能力,能否提高人口健康水平。对高校自身的科研工作及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为参与科研项目的教师和学生发表的SSCI或CSSCI等核心期刊的论文数量,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获得的奖项情况等。

(二)财务指标

1. 项目经费预算与实际到位情况,即实际到位的科研项目经费与预算是否吻合,涵盖三个层次:完全吻合、基本吻合、不吻合。专项资金到位率是实际专项资金到位金额和预算总额的比值,专项资金到位率评价了上级主管部门能否按时按量将专项资金及时发放给高校。

2. 项目经费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包括三个层次:严格按照预算支出、基本按照预算支出和未按照预算支出,用来评价资金支出结构合理程度。预算支出完成率代表支出金额占专项资金到位总金额的比例,预算支出完成率用来评价资金支出的实际效率。资金违规率代表违规金额占专项资金到位总金额的比例,资金违规率用来反映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擅自挪用专项科研资金的现象。

五、结语

利用绩效管理理论对高校科研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考核与评价,有利于规范科研资金的使用,提高高校科研工作的水平。设置科学、全面、可操作的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是确保科研专项资金的效率性、经济性和效果性的前提条件。本文通过建立科研专项资金的财务指标和业务指标,从不同的角度衡量高校科研专项资金的绩效水平,有利于发挥绩效考评管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高校科研工作的进步与提高。

参考文献

[1]卿颖.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2]郑国芳.高校科研经费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贵州财经大学,2014.

专项资金管理研究 第11篇

专项资金分为发展性专项和事业性专项, 具体涵盖了国民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 其资金规模大, 资金使用效果影响范围广。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部门预算以来, 对资金使用单位来说, 规范的专项资金管理环节应包括: (1) 专项资金的预算环节。包括将专项资金预算纳入年度预算, 获得财政拨款;对未纳入预算的突发项目通过追加申请的方式争取财政专项。 (2) 专项资金的使用环节。包括资金授权审批、支付方式、支付金额等。 (3) 专项结束后的项目决算。包括结余资金的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等。 (4) 资金使用效果的绩效评价。然而, 当前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管理专项资金过程中, 还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财务控制意识薄弱, 财务角色被弱化

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对财务人员的重视程度不高, 多数单位财务人员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中只是承担了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等简单的服务性工作, 对具体的业务和决策了解的并不多, 也即财会人员对各活动的事前和事中的辅助控制作用没有体现出来。财务人员因而无法根据业务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支付, 只是简单的事后的票据报销, 不清楚资金使用中的用途、标准及结余。对于一些不按预算执行或随意改变支出用途资金, 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只有等发现后尽量予以协调、向财政请示调整专项预算, 而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使得监督往往流于形式, 缺乏应有的力度, 直接影响了财务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使管理手段相对弱化, 导致财务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2 专项资金分配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

近年来各地财政预算中普遍推行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方法, 基本上实行的是“人员经费按标准, 公用经费按定额, 专项经费按实际”。但对于专项资金如何按实际, 缺少明确的定论。换句话说, 就是专项资金分配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由于缺少对经济运行状况的科学预测和编制方法, 预算编制中的基数加增长的办法仍然存在, 没有实行完全意义上的“零基预算”。甚至有的只是将专项资金进行“切块”分配, 使得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时主观性强, 随意性大。一方面一些单位专项资金大量结余, 形成资金沉淀;另一方面一些专项事业资金又供给不足, 影响事业发展和政府职能的实现。

3 资金支出环节管理薄弱

(1) 由于财政拨款时间与项目实施时间的不一致性, 导致项目资金跟不上项目进展, 影响了项目的顺利进行, 甚至会导致资金管理失控。这一方面可能是财政有意滞留专项资金;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缺乏有效的机制来保证两者的进度一致。 (2) 有的单位专项资金的支出没有有效的控制和监督手段, 各项费用基本上是实报实销, 经办人员没有控制意识, 这在预算不够细化的情况下就很可能导致“合法浪费”的现象。 (3) 有的单位没有专项资金使用的正式详细的费用预算以及结算, 对于各科室上报的各类专项资金更多地只从数字上简单汇总, 用于应付上级部门的要求, 而没有从财务角度加以分析和利用, 特别是缺乏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以及相关同类专项使用标准的归纳和确定的了解, 如果能够通过费用预算进行专项资金支出控制, 并且对资金使用结余或者超支的原因进行进一步分析的话, 更有利于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

4 专款支出的开支范围不够明确

具体哪些开支能在专款中列支, 哪些不能在专款中列支, 文件规定只是一些大的原则, 在具体操作中没有明确规定。而实际情况比较复杂, 凭财会人员的理解去审核监督。一些单位则存在任意扩大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 列支办公设备购置费及招待费, 违背了专款专用原则, 也无形中造成了“合法浪费”的现象。 因此,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 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是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5 对策

(1)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预算法》, 充分认识到专项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是提高发展能力的重要保障, 确保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建立专项资金跟踪反馈制度, 项目安排在一定期限内未启动实施的, 专项资金必须上交。已完工项目结余资金也应及时上交, 以利统筹安排资金;属于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 应按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完工项目经工程决算审价后方予以核销。用专项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 纳入资产统一管理, 涉及政府采购、大宗材料采购的, 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强化财务控制意识, 准确定位财务人员角色。

将财务的职能定位于全面参与资金使用的决策与控制。要对财务室内部进行合理规范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界定以保证财务的职能得以有效的实现, 在此基础上, 财务人员应该参与到资金管理的全过程, 对于整个过程进行统筹规划, 根据“资金流到哪, 管理管到哪”的思想, 尤其是要加强对资金支出方面的管理, 保证资金使用的高效率。如让财务人员能及时了解项目进度, 据此有效的进行付款安排, 当然这需要整个单位提高对财务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积极配合。

(3) 细化预算编制, 拓宽专项资金管理方法。

增强预算本身的透明度, 就是要细化预算, 使预算支出落实到每一个项目和每项支出的每一款。资金使用单位在专项开展之前应制定尽量详尽的费用预算, 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应尽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 资金支出过程中应加强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的沟通, 使财务人员及时了解项目进度, 及时安排项目资金, 财政部门也应奉公执法, 不能无故滞留专项资金, 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项目完成后业务经办人员及时进行项目报销工作, 并进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分析, 形成专门项目决算, 阐明形成预算和决算差异的原因, 便于准确向财政部门汇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最后将专项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返还财政, 不能私自挪作他用。

(4) 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促进专项资金规范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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