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2024-07-11

农村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精选12篇)

农村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第1篇

存在的问题

农村低压电网点多、面广、线路长, 且具有随意性、集中性、分散性、隐蔽性、季节性、不安全因素多等特点。现阶段农村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 临时用电计量装置数量严重不足。目前在临时用电的实际管理中, 往往由用户自行提供计量装置, 但这些计量装置通常比较破旧, 即使是新的也大多没有经过计量部门的检验。虽然近年来电力企业为规范临时用电管理, 特别是对临时建房用电, 不断加大投入力度, 配置临时用电计量装置, 免费供群众使用, 但由于农村临时用电用户较多, 现有临时计量装置远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同时, 由于农村建筑施工人员紧张, 一所房屋从开始建设到结束的时间往往较长, 有的甚至长达1年, 这也导致了临时计量箱被长期占用, 影响了临时计量箱的利用率。

第二, 临时用电私拉乱结、安全措施不完善现象严重。在农村建房、浇水等临时用电的过程中, 私拉乱接现象较为严重。尤其在大旱之际, 农民抗旱用电迫切, 甚至于忽视或抗拒电力企业对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 由此引发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第三, 很多用户安全用电意识淡薄、用电常识贫乏。有的用户为省钱在夜间偷偷挂钩用电, 结果却导致自身伤亡;还有些用户明知导线或设备存在隐患, 又舍不得投资更换, 在使用中, 保护器跳闸频繁, 由于用电心切, 就直接人为破坏保护器, 使其失去保护作用, 埋下了安全隐患。

应对措施

笔者认为应该通过以下工作加强农村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临时用电安全协议 第2篇

发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分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护双方各类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安全、确保本工程安全、顺利地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 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的需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根据以上国家、地方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提供合格、有效的a级配电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范围是现场a级配电系统的用电配置,a级配电以下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按标准实施安全管理。

3、甲方严格检查标准,并有权对乙方区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设施和用电设施实行监督检查,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用电区域实行断电措施,或没收不符合安全用电的设施和设备,有停电权、处罚权和责令整改权。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工和不听指令的维修人员给予罚款、开除或撤换职务。

5、甲方具有对乙方施工区域用电设施实行工程监控、检查、验收的职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国家、地方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用电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对所承包的上述工程的临时用电安全负责。乙方单位不服从甲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委派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临时用电管理,会同甲方对施工管辖区域内的一、二级配电的管理和维护及检修。

4、乙方对二级以下配电设施和日常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乙方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每日检查,杜绝一切违章用电行为和违章接用电器设备、设施。

5、乙方必须从甲方安装的二级电箱内接用电源,现场一切用电设施都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视为违规。

6、乙方如因工程需要增加二级配电箱和电源设施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电源点接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借接,否则视为违规。

7、乙方自备的电气组件、用电器材、漏电开关、各类闸箱、线缆、用电设施、各类手动电器工具、用具、各类中小型机械在使用前必须申报甲方以及甲方认为必要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应定期对上述工具、器件、机械等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必须维修或更换,保证其始终处于安全的作业状态。

8、乙方所有用电设备、设施均须达到三级控制,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漏电保护,且末级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各类线路均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类闸箱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乙方委派的电工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相应的技术素质,报甲方同意后方可上岗作业,所涉及人员的作业资格证原件由甲方留存至该项目竣工。严禁无证人员擅自做操。严禁酒后或带病操作,否则视为违规。

10、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的内容、形式,在进场施工前对每一位参与上述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及考核。施工期间,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对参与施工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与安全技术交底,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行为和个人提出批评及处理。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临时增加的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所有施工人员的培训及考核记录的原件应交甲方备案。

11、乙方电器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12、乙方负责加强施工人员宿舍、自用仓库等临时设施的用电管理,确保安全。

13、乙方委派 为乙方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人。

14、乙方人员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全力做好人员救治、事故的善后、处理等工作,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15、因乙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对参与该项目施工的乙方各类人员实施安全监管,造成乙方施工人员违章用电、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违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经确认是乙方责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责任。

三、具体要求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并扣紧下颌带。

2、现场严禁吸烟。

3、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非持证电工不得擅自为机电设施接电,不得擅自拉(接)电源线,不得私自拆改、变卖电气元件。一经发现,从重处罚违规者本人及相关责任人,如由此造成伤亡或其它事故,或给甲方造成相应损失,影响工程进度的,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6、电焊机必须使用专用开关箱,内设电焊机二次侧触电保护器,焊把线和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使用钢筋、架管等做地线,电焊机一、二次侧保护罩必须齐全。

7、电焊机应搭设防雨、防砸、防潮棚,并单独设置开关箱,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 开关,外壳应做接地保护,焊把线应绝缘良好无破损。

8、电焊工施焊时,必须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做到持证上岗,施工前必须到甲方开动火证,同时将上岗证交甲方备存。无动火证和上岗证者不得施焊。

9、电焊工要按操作规程施焊,电焊机一、二次线符合规定(一次侧不得超过3M,二次侧不得超过30M),必须装有防护罩,并且要双线到位,严禁借路。

10、进场施工前,乙方负责派人对现场小型手动电器的使用条件进行检查并登记检查 结果;开工后,乙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上述机具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测结果,确保机具正常、安全使用。检查内容包括:机具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保护零线应使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芯橡皮线,其截面不得小于1.5mm2,其芯颜色为黄、绿双色。如有不符合临电规定的现象要停工、停电。

11、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 作、维修的物品。施工现场配电箱护栏周围1米之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配电箱护栏上严禁悬挂金属构件。

12、乙方自带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本项目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施工现场所有分包队伍自带的三级开关箱、施工活动箱必须按临时用电规范要求,统一配置。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关箱、手提活动箱必须完好、整齐,必须按规范要求接线。

13、使用电气设施应做到下班拉闸,人走关灯。

14、用电人员要使用电源时,必须提前申请,经乙方现场电气负责人同意,由现场电工指定或拉接电源后,方可使用,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气设施。用电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好电气设施,如使用当中发生故障应立即由现场已备案的专职电工维修,不得私自拆、改、卸电气设备。

15、使用砂轮机时应在作业周围设防护挡板,防护挡板应为 材质,且应随时保护好砂轮机的电源线。砂轮机使用者操作时应配戴手套及必要护具。

16、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一类手持电动工具。现场使用碘钨灯时,必须可靠固定后使用,且碘钨灯的距地高度不得底于3m,并有防雨、防砸设施,作好接地保护线。楼内、室内照明严禁使用碘钨灯。

1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两芯线、双绞线,碘钨灯必须设专用接地螺丝,单相设备必须使用三芯线,三相设备必须使用五芯线。

18、使用打夯机和振动棒时,操作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设备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19、使用时,插座、插头应完整无损。不得私自拆改插头及电源线。电源线应从配电箱底部进线,且先拉断开关再插插头。

20、各分包队伍使用的电缆必须悬挂,严禁电缆拖地或直接在钢筋、架管上敷设。

21、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烧水必须在甲方指定位置的食堂使用热水器完成,严禁工人在宿舍内使用“热的快”烧水。

22、工人宿舍电扇必须安装在甲方指定的位置,严禁施工人员私拉乱接小电扇。

23、冬季施工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褥子和电炉子,分包队伍可自己配备功率不大于1000W的电暖器,并使用有产品合格证的电源线、插座。

24、非专职维修电工严禁私自拉闸断电。

25、生活区各分包单位食堂配电箱必须安装电度表,严禁偷、漏电行为。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违反以上条例或违反安全用电规范而造成事故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外,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违反国家、部委、地方及甲方关于安全用电、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甲方即可下达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还需抄送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处以强制停工和经济处罚等处罚。

2、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服和接受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凡违反安全用电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甲方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班组、个人,均自觉接受甲方按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问题严重或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4、乙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被处罚的罚金,应按时现金交付,不能从施工款中扣除。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截止时自然终止。

2、本协议应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签订。

3、如有施工中需要,且本协议中未约定的内容,甲乙双方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

章:

期:

乙方负责人: 盖

章: 日

关于农村临时用电规范化管理的研究 第3篇

前言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在农村经济建设全面发展的同时,农村临时用电也逐步增多,许多农户为了节省一些费用,在临时用电上长期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接电模式,一些电力管理部门由于监管体制的不到位,造成了部分用电管理体制存在漏洞,这也给农村临时用电问题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据有关数据先,在我国每年的农村触电死亡事故中,有百分之九十左右都是因为临时用电而造成的,因此,农村临时用电的规范化问题应当值得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与关注。

一般情况下,临时申请用电需要申请、签订合同、施工与验收、临时用户缴费、使用期满后进行拆除以及专人管理等六个步骤,作为临时用电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的六个步骤,在一定的发展时期内,这也给农村临时用电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存在一定的有利之处。然而,由于相应的监管体制的不到位,部分资金无法短时期建立施工阶段以及施工成本的日益提升,部分农户在使用短时期临时用电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的私自接线问题,这些问题也应当成为下一阶段农村临时用电规范化管理所要关注的关键性问题。

一、如何完善农村临时用电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创新安全用电制度

目前,在造成农村临时用电的不安全因素中,农户经常使用一些老旧的导线,在没有专业电工进行指导的情况下,私自进行安装,特别是在不进行闸刀关闭的情况下进行安装接线,极其容易造成一些触电危险事故的发生。由于临时用电申请步骤较为复杂、用电成本较高,一些农户为了进一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不得不进行私自安装。因此,有关部门在用电制度上可以进行进一步地创新,农村基层供电企业应当以满足农户用电服务需求为主,不应当一切以盈利为目的。特别是基层相关供电部门,可以积极开展宣传服务,创新用电制度,改变原有的申请临时用电模式,进行一些用电设备的租赁业务,这些业务的开展可以有效地缓解临时用电中设备需求问题,真正解决广大农户的根本切身性问题。

(二)投入有效资金设备

只有配备足够的设备,才能取得便捷的服务机制,为了进一步满足广大农户的用电需求,需要从农村供电基础模式上进行创新与投入。在现今基层供电模式中,不同类型设备中会见的有效使用、电能表、电能感应器、电流保护器等一些细节设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有关基层供电维护部门需要时刻对这些细节设备问题加以重视,不断加大日常的资金维护力度,加大设备资金投入,这样才能实现快捷便利的服务机制。同时,由于临时用电的时效性,需要对用户的需求进行一些现场办公,在现场安装的过程中,需要同时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综合维护,以便在最大程度上确保设备的有效运行。农户在完成临时用电申请后续后,相关基层供电部门为了降低农户的租金负担,可以适当改变原有的押金模式,实行租金模式,按照天数和具体的用电量来进行收费,在临时用电结束后,供电人员可以拆除用电设备,结算相关费用,在租用过程中由于人为损坏的设备,可按照相关协议进行协调与赔偿。

(三)健全规范管理制度

在规范农村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建立起科学的租赁制度,在租赁期间,为了维护设备的二次利用,需要对设备责任管理具体到个人。同时,基层有关供电部门需要对专业的租赁设备进行入账管理,统一进行协议性设备安装。对于整个用电过程,需要对用电责任进行进一步地明确,可以按照区划进行责任归属划分,对于责任区所在范围内的临时用电规划需要明确管理与安全监督机制。有关行政部门,需要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考察,例如原有的后期定点维护制度,可以进行进一步地细化,改变定位维护为主,实行“年包”制度,按照一年两次划分的模式进行区域协调。由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用电量越来越大,针对一些大型的用电客户或者企业型客户,可以简化相关的管理步骤,按照现代化体系进行划分,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节约成本,提升效益,取得双方的互惠互利。

(四)加强基础设备建设

由于在临时供电的过程中,需要对架空线路进行足够地划分,特别是对于立杆的要求十分重要,在具体的立杆建设过程中,低压线路要求不低于100mm,部分高压电路则要求150mm,一般情况下,电杆的深度需要在1.5m左右,并且还要按照电杆的长短进一步加深埋地深度。农村临时用电的线路原则上不应当超过500m,这也是由于导线与线路的5m间距范围所决定的。如果在电杆下有一些材料堆放地话,还需要加深2m左右的高度。不过,由于农户的需求一般为低压线路,因此,在高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与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之间还可以根本具体的实际情况适当加宽一两百米左右。这些基本的建设要求必须要满足科学的设计标准,这是维护临时用电安全与规范化的关键性因素。

二、浅析农村临时用电规范化管理总结

本文通过对农村临时用电规范化管理要求的具体分析,提出相应的科学的解决措施,从理论加实践的角度出发,为农村临时用电规范化要求提供相应的参考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鄢爱林.农村临时用电管理的“丰城实践”[J].农电管理,2007,12:37.

[2]孔令文.農村临时用电管理(一)[J].农村电工,2011,02:47.

[3]临时用电的管理与优化[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9,08:77-79.

规范农村临时用电四措施 第4篇

由于一些农民安全用电意识淡薄, 法制观念不强, 在建房、排灌等临时用电过程中, 经常存在私拉乱接等违规用电现象, 埋下了诸多安全隐患。为切实加强农村临时用电管理, 保障农民人身安全, 维护电网可靠运行, 国网江西崇仁县供电公司采取如下几项措施, 规范农村临时用电, 效果良好。

一是加强安全用电宣传, 通过发放安全用电宣传单、宣传画册等, 主动向农户进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 使广大客户掌握更多的临时用电知识, 讲解安全用电方法, 要求其自觉按规定要求用电。二是严格执行临时用电报装流程, 要求农户用电前, 必须向供电所提出申请, 供电所安排电工进行现场勘察, 确定用电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后接电。三是提升服务质效, 根据农户需要和区域状况, 针对性采取用电保障措施, 对集中居住的, 设立集中抽水点;对分散居住的, 提供临时便民配电箱, 全部安装计量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四是加强农户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全检查, 对动作性能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下达整改通知, 要求农户及时更换, 并加大巡视检查力度, 杜绝违章用电现象, 防范触电事故发生。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第5篇

甲方(发包方):上海汇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上海兴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称:

龙南佳苑公共租赁房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海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用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1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监守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签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上海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1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确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错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a)

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b)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化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c)

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签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相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第6篇

关键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在建筑工程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为高效稳定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随着建筑业的蓬勃发展,现代建筑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目前在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中,由于建筑施工现场各种电气设备工作和运行环境相对恶劣,作业人员综合素质良莠不齐,用电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很容易发生临时用电的触电事故,不仅给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危害,而且也阻碍了工程施工项目的正常进度,给施工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为了能有效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应当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管理。

一、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管理不完善

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准备阶段没有按照技术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在施工中没有按照组织设计要求执行。同时,现场电工及用电人员没有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操作人员不懂用电知识或用电技术,检修设备时操作错误,手触及设备或设备元件的带电部位,用湿手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使用非专业工具检修设备等,自我防范意识较差。

(二)配电箱系统的设置不规范

在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规范中,施工临时用电系统设计为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而且明确规定总配电箱应设计在靠近供电电源附近,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的集中区域,但在施工过程中我们仍发现,多数建筑现场,除了总配电箱有合理的设置外,分配电箱等并没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如有的将开关箱、分配电箱混用,这样一旦发生漏电危险后,分配电箱起不到跳闸保护的作用,不但降低了临时用电供电技术的可靠性,还会危及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用电设备与保护零线间连接不牢

在实际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设备专用保护零线连接出现不牢固现象,如临时用电系统安装人员不仔细,只是简单将保护零线与设备接地体进行简单连接,并且没有经过严格的临时用电验收就投入实际运用过程中,就很容易造成设备保护零线接线不妥当,使设备外壳出现带电或当设备发生漏电时失去安全保护等现象发生,导致施工人员在施工用电过程中出现触电事故。

(四)施工现场用电线路敷设混乱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建筑施工现场线路敷设基本上都不规范,线路过金属结构没采取与金属结构相隔离的措施;架空线路绞合在一起;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线或电缆随意拖拉,到处乱拉乱拄,既没有架空也没采取保护措施,甚至有的电线或电缆还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使用多用插座等现象普遍存在。

(五)用电监督不全

目前大部分建筑施工工地都缺乏具备专业技能的电力施工技术人员,这样就导致了施工设备无法得到正常运行,损害设备,减少设备的使用寿命;其次,这些技术人员对施工临时用电的记录也不完善,缺乏针对性;而且一些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很多都是不真实的,很多都只是为了应付安全监督而假造的。假资料的存在,未能及时为往后临时用电的情况提供一个真实的数据,由此带来安全隐患,不堪设想。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一)规范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上级专业系统管理部门审核,经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通过强制执行上述规定,可以较好地提高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二)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安全用电

(1)保护接地:保护接地是指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如果人体触及此外壳时,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则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流入大地,而流经人体的电流很小。

(2)保护接零: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

(3)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而且两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和额定剩余电流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4)安全电压: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

(5)电气设备安全措施: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配电箱内的电器应要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6)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或沿墙、电杆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要大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大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三)安全用电组织管理措施

(1)将安全生产贯彻并落实到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将安全意识灌注到施工人员的脑子里,加深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将安全生产的责任具体落实到相关人员身上,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2)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用电安全的工地管理措施,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3)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4)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为了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

(5)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录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6)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7)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8)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9)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电工必须经考核,并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与此同时,施工现场的其他用电人员也要通过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施工工地用电知识的普及,项目部管理人员要重视工地用电的安全,增加安全教育中的安全用电知识内容;教育有关操作人员正确使用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提高预防触电的防范意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综上所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是多变的、复杂的,但只要我们针对其中的主要环节,加强控制、检查,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用电,,相信我们一定能消除用电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保证项目得以正常顺利完工,充分发挥出建筑工程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李金龙.浅谈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及措施【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23).

【2】娄裕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浅谈【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8).

临时用电管理“六必须” 第7篇

河南省鹿邑县电业局为了有效保证临时用电的安全可靠, 增强临时用电管理的实效性, 用“六必须”来规范临时用电管理, 取得了良好成效, 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低压业扩报装流程》, 用户报装手续填写规范;二是临时用电安装必须符合《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要求, 低压配电箱安装时对地距离不能小于1.8 m;三是临时用电必须按规程要求规范装表计量 (动力生产用户不允许只安装一块单相电能表计量) , 严禁按房间建筑面积和按房间数量收费;四是临时用电配电设施 (低压刀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等) 必须安装齐全,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经试验) 动作灵敏可靠, 运行良好;五是临时用电必须签订《低压临时用电安全合同》;六是临时用电用户信息必须输入营销MIS, 严禁估抄、漏抄, 每月按时抄表、持票收费。

临时用电管理的“获嘉模式” 第8篇

1 临时用电管理难在哪儿

临时用电的最大特点就是“临时”:施工现场是临时的, 建成竣工就转移;施工人员是临时的, 人员流动性大。用电量变化大、设备位置不确定、作业环境差, 这些特点增加了临时用电的管理难度。

营业管理上容易出现漏洞。一些抄收人员或农电工对部分临时用户没有建立用户档案, 也不抄表, 造成用电不收费, 电量流失, 线损偏高。有的客户图省事、省钱, 不愿花钱买电表, 不办理临时用电手续。对此, 个别农电工就实行包户、包费, 不装表计量, 造成核算无依据。还有的私下进行电源转供, 一方便利, 一方得利, 却不知容易引起客户投诉。

在安全上, 由于临时用电时间短, 而报装环节不畅, 用电者嫌办理手续麻烦, 不但不愿花钱购表, 甚至还出现私自接线用电现象。这样一来容易引发电力事故, 造成纠纷, 在用电安全上埋下了隐患。

2“借、租、调、帮”解难题

为了加强临时用电管理, 获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出台了《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完善了工作流程, 规定凡是临时用电业务, 须由客户提报临时用电申请, 与供电所签订供、用电协议, 并由供电所填写低压计量业务工作单, 在营销管理系统中建立该客户的临时用电管理档案, 做到翔实、准确、完整。同时, 该公司在规范临时用电业扩报装的基础上, 加强对临时用电户的稽查力度, 对临时用电户进行实地检查和现场监督, 确保临时用电户安全可靠用电。另外, 该公司还通过“借、租、调、帮”的方式, 将临时用电管理化难为易。

(1) 借。前两年, 获嘉县临时用电户的设备都是由客户七拼八凑凑起来的, 规格不一、陈旧老化, 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又存在不小的计量漏洞。还有客户抱怨:“为盖个房子, 还得专门买一块三相动力表, 房子盖好了, 表没啥用了, 有点儿浪费。”针对这种情况, 该公司专门采购了300多块三相动力表, 配备到各营业厅供临时用电客户无偿使用。这项便民措施一经出台, 立即赢得了客户的普遍欢迎。基建等临时用电客户在办理用电手续时, 只需交付电表押金, 就可以无偿使用, 完全节省了购买三相动力表的花销。客户临时用电完毕办理结算手续后, 押金足额退还。

(2) 租。针对一些公路、桥梁等大型项目建设用电和企业前期施工建设用电, 该公司实施变压器租赁业务, 把闲置的变压器租给客户, 并安装预付费表, 租赁期最高为2年, 到期后客户可购买也可归还。

(3) 调。农村灌溉用电为季节性用电, 一年中, 农灌变压器的有效利用时间很少, 大部分处于闲置或空载运行状态, 这就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机会。该公司创造性地对农灌变压器进行资源整合。农闲季节, 供电所人员组织农电工把农灌变压器及时收网, 放置在供电所或村委会集中看管;农忙灌溉季节, 重新安装使用。这种做法, 既防止了农用变压器被盗, 又有利于农忙灌溉时候变压器集中调配, 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4) 帮。对一些用电大户、重点企业、招商引资企业, 该公司一事一议, 采取“帮”的办法, 解决企业临时用电难题。一是“借”变压器, 解决暂时困难;二是尽可能地把电力工程周期压缩到最短, 并且在施工费用上依据政策实行“减、缓、免”。

3 客户满意效果好

2年多来, 获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规范临时用电管理, 取得了显著效果。

(1) 从安全上消除了隐患。报装环节规范后, 杜绝了临时用电的私接乱扯现象。

(2) 有利于经营管理工作, 杜绝了无表用电, 消灭了从前的包户制、包费制, 核算有依据, 增加了用电收费透明度, 杜绝了乱收费现象。

(3) 理顺了报装环节, 使报装流程管理更实用, 操作更科学。加上实施便民措施, 服务到位, 客户满意, 投诉大大减少。

浅析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9篇

由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飞速发展, 临时用电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在城郊结合区域, 随处可见基建工地采用临时用电进行施工。临时用电是指小型基建工地、农田基本建设和抗旱、排涝等用电, 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为了进一步提高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水平, 我们应切实增强临时用电标准规范的能力, 减少和消除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隐患, 确保施工用电安全。现就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措施谈几点看法。

2 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措施

2.1 开展临时用电安全宣传

通过利用广播、网络传媒、电视报道等大型媒体进行宣传。制作一些小册子、张贴临时用电宣传画。做好全方位的宣传工作, 不留死角。并结合实地情况, 不定期对临时用电触电事故进行宣传, 以案例说法。总之, 通过采取这些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使临时用电知识达到家喻户晓, 能有效的遏制临时用电不安全现象, 提高用户临时用电安全意识和依法用电的自觉性。

2.2 强化临时用电安全责任意识

临时用电架好后, 有些用户只顾生产施工, 没有很好的采取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如三相四线乱拉乱挂、配电变压器安全距离不足、消防器材未配备。同时用电这块也没有明确专人管理, 这些稍有不慎, 都会酿成触电、火灾等后果。一定要让这些用户思想上认识到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2.3 科学管理临时用电

凡属于临时性用电, 用电单位或个人应向供电所办理申请手续, 经同意双方签订供用电协议并装设计量表后, 方可用电。与用户签订临时用电合同协议时, 要注明有关条款, 如临时性用电一律不得转供电, 用电结束, 供电所将拆除临时用电装置, 不允许将临时用电直接转为正式用电。把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供电企业管理体系之中, 建立长效机制, 在安全处罚管理办法中增加有关规定。制定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确保各级人员责任到位, 使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4 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其内容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资料;临时用电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检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定期检查复查记录;电工维修记录等。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 或设备总容量在50k W及50k W以上者, 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 应编制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总监批准后才能实施。施工现场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机械须做保护接零, 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同时还要安装与之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 装设隔离开关。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 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蕊橡皮护套软电缆。电焊机必须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塔吊、井字架等机械设备, 应安装防雷装置, 避雷针长度应为1至2米。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 但应保证电气连接。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总配电室, 总配电室应用砖砌墙体、顶部浇筑钢筋砼或其它防火绝缘材料, 室内要干燥、通风及常温, 耐火等级不少于3级, 总配电箱隔离开关内的熔体额定电流必须小于供电部门安装的RT0熔体额定电流。总配电箱面板应装设电压表并带有监视三相电压的切换开关及各相电流表, 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米, 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后面、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设置砂箱及绝缘灭火器。变压器在塔吊回转半径范围内或脚手架、井字架等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距离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时, 必须制定外电防护措施, 设置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 在现场悬挂警示标志牌。搭设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防护措施工作, 应在工地高压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后, 送电前进行, 严禁带电作业。外电防护必须选用绝缘材料, 严禁使用导电材料。施工现场从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技术继续教育培训。

2.5 提高电路保护措施

每个电箱的电源进线端首先要设置隔离开关, 有可看见的、明显的、有一定间隔的断路点的开关器件。电箱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干线连接, 保护零线严禁由一个电箱引至另一电箱。连接方式应加线耳螺栓压接, 不得缠绕绞接, 有多路分支线时应通过铜排连接。绿/黄双色线是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 在任何情况下不准用其作负荷线, 380v/220v电源线应使用五芯橡套电缆, 不许用四芯电缆外敷一根保护零线。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2.6 严把临时用电材料关

不少临时用电单位在采购电气设备时贪图便宜, 没有到购买性能好的导线和设备, 如漏电保护器灵敏性差经常出现拒动、导线绝缘较差造成过热、短路, 计量装置质量不合格出现计量不准确等。我们应对临时用电设备、材料生产厂家、产品质量、使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 不能让不合格的用电设备带电。

2.7 做好临时用电线路敷设

供电线路宜采用砼杆, 安装五位街码架设 (砼杆埋深宜为杆长1/10+0.6米) 或穿管埋地。架空线路要按照黄、绿、红 (相线) , 蓝色 (工作零线) , 黄/绿线 (保护零线) 的顺序由上至下依次排列。为了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三相五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即“三相五线制”, 工作零线 (N线) 要与保护零线 (PE线) 分开, 不能混接, “PE”线应由变压器工作接地线引出, 或总配电室的工作零线引出, 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工作零线处引。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 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2.8 照明临时用电

一般场所的照明用电, 宜选用额定电压220伏的电源供电, 隧道、地下室、在建工程楼道、移动照明电压不应大于36伏;特别潮湿的作业面, 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伏。应用胶柄手提灯, 电源线必须采用橡套绝缘电缆。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及漏电保护器。固定式电箱的底部与地面垂直高度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分配电箱, 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0.6米装设在固定的金属支架上。临时办公与生活设施用电, 线路架设必须整齐规范, 导线应作套管保护, 杜绝随意私拉乱接, 室内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2.4米, 并应充分做好漏电保护措施。

结束语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 切实解决好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问题不容忽视, 我们应根据国家电力系统对临时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 通过分析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 以及需要加强管理和消除隐患的措施。不断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 有效提高用电客户的安全用电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大临时用电管理力度, 严禁私拉乱接出现, 做好漏电保护措施, 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确保临时用电安全。

参考文献

[1]毛南美.浅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本规定[J].建筑安全, 2010, 7.

浅谈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第10篇

1 接地、接零保护。

1.1施工用电应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 其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1.1施工现场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时, 应将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 并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1.1.2在供电端为三相四线供电的接零保护 (TN) 系统中, 应将进户处的中性线 (N) 线重复接地, 并同时由接地点另引出保护零线 (PE线) , 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1.2施工用电保护接零与重复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2.1在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 (PE线) 连接。1.2.2保护零线应自专用变压器、发电机和中性点处, 或配电室、总配电箱进线处的中性线 (N线) 上引出。1.2.3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绝缘导线,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1.2.4保护零线 (PE线) 必须与工作零线 (N线) 相隔离, 严禁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混用。1.2.5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控制开关或熔断器。1.2.6保护零线的截面不应小于对应工作零线截面。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的多股绝缘铜线。1.3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点不得少于三处, 应分别设置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 以及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连接, 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重复接地的作用:1.3.1降低漏电设备对地电压;1.3.2降低三相不平衡时零线上出现的电压;1.3.3当零线发生断线时, 减轻事故的危害性;1.3.4缩短漏电事故时间;1.3.5改善线路的防雷性能。重复接地的要求: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体应用2根以上的角钢、钢管或圆钢, 不得用铝导体或螺纹钢。两接地体间的水平距离以5m为宜, 接地体以2.5m长较好, 接地极坦深以顶端距地≥0.6m为宜。1.4注意事项。1.4.1从总配电箱处重复接地以后, 不许在线路或设备的任何点与工作零线连接。不允许经过任何开关。当配电箱或开关内设端子板时, 工作零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箱体之间采取绝缘措施。1.4.2施工用电移动或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严禁于地面上拖拉。1.4.3施工用电开关箱应实行“一机一闸”制, 不得设置分路开关。总配电箱、开关柜中还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2 漏电保护。

2.1施工用电应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临时用电规范规定施工现场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即设置总配电箱或室内总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装置, 这样可以实现分级分段的漏电保护, 又能大大提高用电的安全性, 还能快速检测出漏电的部位。2.2漏电保护器的选择。2.2.1在开关箱 (末级) 内的漏电保护器,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场所时,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2.2.2总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 (I) 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 (t) 的乘积不应大30MA.S (I.T≤30MA.s) 。2.3注意事项:2.3.1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 (厚度为1.2~2.0mm) 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质配电箱、开关箱及木质电器安装板。2.3.2安装漏电开关的用电设备, 接零保护仍不可少。因漏电开关也有一定缺陷:一是它是只能保护单相触电, 当人同时触及两相时或其中一相和工作零线时, 漏电开关不起保护作用;二是当漏电电流小于漏电开关额定动作电流时, 漏电开关不动作, 而且其他相再发生漏电时由于零序电流互感器是因流进流出电流不平衡才会动作, 所以其他相的电流要大于额定动作电流才会动作。2.3.3保护零线不得穿过漏电开关, 保护零线必须跨接到第一级漏电开关前侧 (进线端) 的零线或接零干线上。

建筑施工中的临时用电安全 第11篇

1.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危险隐患分析

1.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全面

针对性不强,不能指导施工,只是凭经验架设线路,造成用电不合理,甚至留下安全隐患。

1.2没有悬挂警示标牌

部分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没有采取防护措施,防护屏障上没有悬挂警示标牌,防护材料不符合要求,没有采用绝缘材料,难以阻止坚硬物品的穿越。

1.3照明系统随意设置

工地工棚大多数低矮,线路高度小于2.4m 的没有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未采用专用回路,电线采用软线,破皮老化,绝缘差;照明线路及灯具随意搭设;生活用电私拉乱接等现象较多。

1.4配电线路架设不合理

配电线路直接架设在外脚手架或井字架上;电缆线路埋设深度较浅,上下左右侧未敷设不少于50mm 厚的细纱,埋地电缆引出地面2 m 至地下0.2m 处未加保护套管;电缆线路拖地,私拉乱接;接头防水性能差;电杆没有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电杆杆径细,埋地深度浅,档距超过规定;电杆的终端杆、转角杆没有加装平衡拉线,电杆上缺少绝缘子,横担上线路排列混乱等。

1.5部分工地接零保护不规范

保护零线没有引到开关箱,用电设备不带电的外露部分,保护零线没有重复接地或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接地电阻没有进行摇表测试;保护零线选用的材料未采用绿/黄双色线加以标识区别。

1.6用电安全意识淡薄

操作人员不懂电气知识或用电技术,乱摆弄电器、乱接电器、乱拉电线、玩弄带电电器、胡乱修理电器;检修设备时,操作错误,接线时误将火线接到外壳上;用湿手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用棒等代替绝缘工具操作跃格式熔断器,用刀、剪割剪带电导线;过于接近高压设备或在高压线处作业而误触高压导线等。

1.7没有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用电系统比较混乱,配电箱、开关箱采用的材料材质差、隐患多;箱体设置位置不当,周围乱堆建筑材料,操作维修极不方便;箱体尺寸小,箱内电器紧靠;箱内没有装设隔离开关;电器装置安装在木板上;电器裸露,破损较多,特别是部分闸刀缺少闸盖,操作极不方便,也不安全;配电箱、开关箱标识不清,箱体引出线随意,箱体无防雨措施,雨水极易进入箱体;一闸多用,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较远。

2.建筑施工工地的用电安全措施

2.1完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及以上时,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现场勘测、负荷计算、变电所设计、配电线路设计、配电装置设计、接地设计、防雷设计、外电防护措施、安全用电与电气防火措施、施工用电工程设计施工图等内容。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建设方提供的电源位置;弄清满足建筑施工所需要的机具设备的数量、容量及现场布置情况;查看建设方提供的有关地下管线位置图及场地建设规划总平面图;确定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的位置、线路敷设方式及供电线路的接线方式。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位置的设置原则,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便使电能损耗、电压损失、有色金属消耗量接近最小,进出线方便;避免设在多尘、低洼积水、妨碍车辆行走及施工的地方。架空线路成本低,安装容易,维护检修方便,易于发现和排除故障,适用于不跨越建筑物及施工现场,不影响吊车行走及垂直运输、车辆行驶的场所。电缆线路则适用于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的机电设备,需跨越建筑物或妨碍施工不能用架空线路的场所。

2.2加强用电安全组织管理,建立临时用电档案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档案包括单独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审批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包括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向安装、维修临时用电工程的电工和各种设备的用电人员分别进行交底的文字内容,交底内容必须有针对性和完整性,并有交底双方人员的签名及日期。安全验收和检查资料,包括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表;电器设备的调试、测试和检验资料(主要是设备绝缘和性能完好情况);电阻值定期测试记录;定期检查表等。

3.关于配电箱及其接线问题的分析

临时用电系统应采取“ 三级控制, 两极保护” 系统, 即采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控制, 分级配电 同时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分别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保护在正常情况下用电设备只能从开关箱中接线,而在实际中, 有些施工单位因为某个用电设备与分配电箱比较近就直接丛分配电箱中接线使用,这是不安全的。

根据《安全规范》规定 导线从电杆引下进入配电箱应采用穿管保护并从箱底进线, 在保护管上端做防水弯头些施工现场却直接在电杆下加横担, 采用瓷瓶配线引下直接从上方引入。导线进出箱体不加护套, 不设防水弯头。这种做法是切不可取的,同时在施工现场上,我们还经常见到接线随意性强,配电箱平时没上锁或有上锁但钥匙不是专人管理,进出线混乱不分路成束,不加保护管, 长短不齐, 乱成一團乱接电源, 电源线直接钩在刀开关上,箱内接线不规范, 导线削头太长, 导体外露, “ 鸡爪线” 现象严重,箱内布线和电器开关布设不符要求,刀开关瓷盖掉失或螺帽不全,一闸多机, 甚至越过漏电保护器直接接刀开关上,一个漏电保护器下配多个插座箱,内残留电线头、残熔体小工具等等, 甚至堆放鞋帽、食品等杂物,已拆下的负荷线仍甩在箱内, 裸露线头靠近开关电器。

照明及配线问题施工现场照明的特点是点多, 面广, 移动性、临时性强, 使现场照明用电管理难度大, 易发生事故,在潮湿场所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采用移动式照明场合的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且不能用自藕式变压器变压, 另潮湿场所还应该采用密闭型防水防尘具。然而我们看到的是, 在粉底抹灰阶段, 其地面极其潮湿, 工人不切断电源就拿着绑在木条上的碘钨灯随意挂插或斜放着, 便动手干活了,手持式照明线路不离地敷设, 随意放在地上乱拖乱拉,过道处不穿管保护, 斗车就在上面来来往往, 甚至有的工地采用铝芯护套线、花线作电源线,有的导线和照明灯具绑在铁丝上、铁架上、树权上。照明线老化现象严重, 绝缘层破损,照明线中间有接头, 接头处又不加保护,照明线路不设开关箱, 也不设闸刀开关, 而把照明线路直接挂在其他设备的闸刀上, 或照明线路跳过漏电保护器而连接在闸刀开关上。工地临时设施内照明线路布设太低, 随意破口接头, 象蜘蛛网般拉线, 甚至有人在其上面挂晒衣物等等。这些违规观象屡见不鲜, 隐患不少, 急需引起施工单位高度重视

4.结语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在建筑施工中用电作为动力,可以开动各种建筑机械、可用于焊接、切割和在冬季对混凝土进行电热法养护等,还可用于照明、信号、警报、通讯和测量等。但是,电又对人们构成一定的威胁。触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电气还可能毁坏用电设备或引起火灾,尤其是建筑施工中用电设备都是临时设施,露天作业和潮湿作业环境多,加上建筑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等实际情况,从而使建筑施工用电安全问题更加突出。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第12篇

近年房地产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迅速发展,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科技的发展, 原先主要依靠人力完成的工作方式在逐渐转变, 施工现场的机械化程度和自动化程度不断提升,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及负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 这就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问题也趋于普遍。由于目前施工企业对临时用电工程普遍缺乏重视, 且管理缺位, 导致作业人员触电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因此,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问题愈渐突出, 成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1,2]。

1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特点

目前, 对于有关供配电工程的规范标准很多,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甚至一些大型企业有自己的企业标准;农业、矿业、工业等各个行业也都有各自的供用电规范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用电贯穿于项目建设的整个周期, 犹如建筑施工现场的“经脉”, 保障了整个项目建设施工进度的持续性。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具有临时性、危险性、流动性、负荷时变性等特点, 目前主要执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以下简称《规范》) , 它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露天作业的开放性、施工周期短的流动性, 场地布置的局限性以及用电人员多样化的复杂性等综合特点制定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复杂、人员工种多、用电设备多、用电系统呈网状布置临时性的特点, 也决定了临时用电工程与外界联系紧密, 基本为暴露式、开放式模式。

2 临时用电事故类型及分析

2.1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是指电流通过人体内部, 使肌肉非自主地发生痉挛性收缩造成的伤害, 严重时会破坏人的心脏、肺部以及神经系统的工作, 危及生命的伤害。建筑施工现场的触电事故主要是由于临近外电线路作业、配电线路绝缘不良、违反停送电规程、电气设备安装和使用运行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等。触电事故一般情况下均属于个体事故, 不容易引起群死或群伤, 从而被相关用电人员忽视。

2.2 电气火灾事故

电气火灾事故是由于施工现场配电装置、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等发生故障释放大量能量, 如高温、电弧、电火花碰触易燃易爆物体, 以及非故障性释放的能量, 如电热器具、碘钨灯等的炽热表面, 在具备燃烧条件下达到燃点从而引燃本体或其他可燃物而造成的火灾, 也包括由雷电和静电引起的火灾。电气火灾事故不仅会引起剧烈燃烧, 而且达到爆炸条件造成的爆炸所带来的二次伤害更加可怕, 容易造成大规模的群死群伤及重大财产损失。如“11.15”上海静安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由于电焊作业引燃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材料,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

3.1 临时用电系统构成

《规范》已经明确“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 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 必须符合采用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这是整个建筑施工临时用电行业标准的核心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实质包含电源系统 (变压器、发电机) 、配电装置 (各类电箱、隔离开关、熔断器或断路器、漏电保护器、电气仪表等) 、配电线路等几大部分。电源系统的作用是提供电力能源;配电装置的作用是安全保护、监控、计量;配电线路的作用是输送电力能源。

3.2 临时用电系统保护功能

按照规范要求, 除了接通与分断常规功能外, 临时用电系统实质通过隔离保护、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这四大主要保护功能实现基本的配电安全。这四大安全保护功能是通过各级电箱配电装置中的以下几个关键装置实现的:即起电源隔离分段作用的隔离开关、起过载和短路保护作用的熔断器或断路器、起漏电保护作用的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开关箱中电气配电装置必须要满足 (如图1所示) 的基本功能并保证选用合格的参数, 才能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打下基础, 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最主要的核心。

上述四大保护作用是依次要保三类“生命”, 即电工的生命、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以及用电人员的生命。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 实现这几大安全功能的保护装置也在革新, 目前施工现场常用的几种功能性的集成装置有普通漏电断路器 (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功能) 、熔断器式隔离开关 (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隔离保护功能) 、DZ20系列透明塑料外壳式断路器 (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隔离保护功能) , 塑料透明外壳式漏电断路器等 (具备隔离保护、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功能) 。不论装置形式如何变化, 其实现的保护功能实际上都是等效的, 只要严格按照各级电箱的保护功能配置要求设置即可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

4.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主要安全隐患分析

目前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 每年因建筑施工直接导致的死亡人员高达千人, 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惨重。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作为一项临时性设施, 其随意性大, 就更加不被重视。根据目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现状, 主要存在以下重大问题:

4.1.1 未采用三级配电

《规范》强制规定必须采用三级配电, 逐级保护, 线路布置清晰, 便于维护管理。目前施工现场存在较多问题的主要是设备, 很多未设置专用末端开关箱, 不能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现场用电人员为图方便, 配电箱设置多孔插座, 设备直接接入分配电箱, 或违规从分电箱进线端或其它地方分支接线, 更有甚者从总配电箱接入用电设备。

4.1.2 忽视漏电保护装置

二级漏电保护, 即总配电箱, 开关箱内的两级漏电保护系统, 其是用电人员生命的重要保障。实际应用中, 总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基本可达到要求, 但末端开关箱的漏电保护装置往往被忽视, 或者保护装置失效, 形同虚设。同时, 施工现场所用的漏电保护装置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及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参数配置不正确, 导致发生漏电事故时不能有效切断电路电流, 给用电人员的生命带来隐患。

4.1.3 TN-S保护系统存在隐患

TN-S保护系统的核心就是保护零线 (PE线) , PE线本身严禁工作电流通过, 只是漏电电流的通路。PE线与漏电保护装置相互配合, 是保障施工现场用电人员生命极其重要的后防线。PE线应从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正常临时用电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外露的金属外壳均应与PE线有效电气连接, PE线最终应与用电设备金属外壳连接。当设备发生单相碰壳事故时, 以形成漏电电流通路, 及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启动保护功能, 避免设备金属外壳带电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实际应用中, 最大的隐患就是PE线存在在源头处就未于工作接地线或电源侧进线零线有效连接的情况, 或者在后续线路设置中PE线只是形式上的存在, 配电线路中间部分断线未连续, 在终端未与设备金属外壳连接, 完全背离了TN-S系统的本质。

4.1.4 接地接零存在安全隐患

(1) 重复接地设置不规范, 忽视重复接地的作用。重复接地是TN系统中PE线除在总配电箱处做接地外, 还必须在配电系统中间和末端处接地, 一般不少于3处, 重复接地越多越安全, 多个重复接地相当于一个并联系统, 重复接地越多, 所有重复接地等效电阻值就越小。重复接地能缩短故障持续时间, 减轻相、零线反接的危险性, 同时能减小PE零线断线发生的触电危险。图2、图3显示了重复接地在PE线发生断线时的作用 (图中虚线为单相碰壳短路电路回路) 。在没有重复接地的情况下, 一旦PE线发生断线, 在断线点后只要有一台用电设备发生单相绝缘破坏外壳带电, 其它设备上都存在近似于相电压 (220 V) 的对地电压, 人员触碰带电设备外壳极易发生触电事故。而重复接地时, 即使PE线断线, 当断线点后设备发生单相碰壳短路, 后续外壳设备均带电、人员触碰带电设备外壳, 因重复接地电阻值 (不大于10Ω) 远小于人体电阻值 (约1 000Ω) , 大部分电流均通过重复接地形成回路, 减小人员触电风险。

(2) 接地装置不规范, 如电箱处的重复接地线直接连接至配电箱体作为接地装置, 或是接地体采用螺纹钢 (与土壤接触不良, 电阻值不稳定) 等材料, 接地电阻值不满足技术要求, 造成整个重复接地系统安全性降低。

(3) 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混用。保护接地是TT系统中设备的金属外壳直接接地的方式。如图4所示, 当TN-S系统中出现两者混用时, 即TT系统与TN系统混用, 这时一旦保护接地的设备发生单相碰壳或漏电时, 会使中性点接地线电位升高, 造成所有采用保护接零的设备外带电呈现110 V的对地电压, 构成人员触电危险。

4.1.5 配电线路隐患

由于建筑施工场地局限及交叉作业等影响, 目前大多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设置均显凌乱, 施工现场各类线路纵横交错, 沿地面明设或者随意搭设在脚手架、树干上的情况比比皆是。环境及施工机械的影响, 极易造成线路老化、损伤, 导致绝缘破坏产生漏电触电事故。

4.1.6 外电线路安全防护隐患

建筑工程施工的特殊性, 其经常在临近外电线路附近作业, 特别是市区或者居民集中区, 外电线路产生的隐患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建筑施工中主要问题有在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高压线下进行施工、在高压线正下方设置加工场地、临近外电线路作业、现场主要运输道路穿越外电线路等, 既不具备安全施工的条件又缺少必要的防护措施。如2013年12月3日发生在江苏南通的事故, 某施工企业在承建的家具仓库工程中, 临近220 KV高压线进行基坑模板的吊装作业, 当吊车吊臂旋转经过上方220 KV高压线时, 突然引发高压火球击穿附近仓库门窗进而引燃存储的席梦思, 火势迅速蔓延, 经消防部门先后调集8个中队、28台消防车、117名消防员, 经过近2个小时的奋力扑救才将大火扑灭。这起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但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 200万元。

4.1.7 电焊机使用隐患

电焊机械容易引发触电及火灾事故。电焊机有其特殊性, 电焊机输出电压与输出电流之间存在一个陡降的外特性关系, 一般引弧时二次侧电压高、电流小, 引弧稳定焊接条件下呈现低电压, 大电流 (达100 m A) 的特点, 因此电焊机空载时二次侧具有极大的危险性。电焊机的空载电压 (一般达到50~90 V) 高于人体安全电压36 V, 尽管如此, 安全防护仍不能引起重视。假设当电焊机空载电压为70 V时, 人体电阻值为1 200Ω, 则通过人体的电流为58.3 m A。根据相关研究, 当通过人体的电流达到10 m A人就会有痛苦感觉, 当电流达到50 m A并超过1 s时, 人体就会致颤死亡。因此, 对于电焊机而言, 除因在一次侧设置漏电保护器外, 二次侧必须装设空载降压保护, 而根据《规范》如采用JZ型弧焊机触电保护器, 可以兼做一次侧和二次侧的触电保护。同时, 电焊作业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采取必须的消防保护措施, 避免引起火灾事故。

4.1.8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存在问题

手用电动工具作为施工现场操作人员最容易接触到的工具, 如一般家庭所使用的一些家用电器, 安全问题不容易引起重视, 但是因手持式电动工具发生的事故却屡见不鲜。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隐患问题:插头缺少保护触头、施工现场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为两芯线基本都缺少保护接零线、手持电动工具操作者未配置绝缘防护用品等。

除以上几种主要安全隐患外,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还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 如线路敷设及保护、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及习惯性违章方面等方面。

4.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4.2.1 确保实现临时用电的“1234”基本法则

做到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化, 必须符合《规范》基本要求, 做到“1234”的基本原则。“1”即是一根生命线PE线, PE线作为漏电电流的通路, 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人员安全的重要保障, 也是TN-S系统的核心, 没有PE线的保护, 或者PE线发生故障, 就会极大的增加触电风险;“2”即是二级漏电保护, 总电箱、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装置与PE线是一对不可或缺的, 两者共同作用, 保护用电人员的安全;“3”即是三级配电, 线路层次清晰, 便于检查维修, 一旦发生故障可不影响其它分路继续运行;“4”即四大保护功能, 隔离开关的电源隔离分段保护、熔断器或断路器的过载和短路保护、漏电保护器的漏电保护, 通过各级不同的配电装置分别实现这4个功能, 也就能体现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保护核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1234”基本法则相当于电脑的CPU, 是整个临时用电系统的内核, 通过保障内核功能正常运转, 才能保障各类用电人员的基本生命安全及电气设备的安全。

4.2.2 提高施工现场用电人员的整体素质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迅速发展, 施工现场机械化、自动化技术的不断提高, 建筑业发展对施工人员高要求与施工人员总体技术素质偏低的矛盾日益突出。据统计, 目前从事建筑业的工人群体年龄普遍都在45~60周岁, 这类人员基本都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 职业技术水平不高。即使是专业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 很多也是通过人传人的学徒方式继承下来, 没有经过供配电技术的系统学习, 因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习惯性错误做法及观念一直存在。另一种是技术错位, 一些长期从事其它行业电气工作的电工进入建筑行业后, 以原有行业的标准继续从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工作, 导致与建筑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要求产生错位, 而且不能及时纠正错误。施工现场项目各类管理人员虽然都是从事建筑行业, 但大多缺乏电力知识的系统学习及实践经验, 这就造成在临时用电安全上层管理上的弱势地位。

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必须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水平, 特别是对TN-S临时用电系统的基本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的培养。应采取层级分类学习管理的方式, 如电工必须要有系统知识的学习, 用电人员必须要知道临时用电常见的危险点及预防措施, 管理人员必须要熟悉临时用电系统的基本构成, 从而能迅速发现重大隐患点。

4.2.3 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日常管理

临时用电工程是整个建筑工程的灵魂, 现代化的施工离不开电力能源, 加强对电力能源使用的安全管理, 是基础性工作。在施工进场前, 施工方就应该合理规划临时用电系统的布置, 通过持续性和阶段性重点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加强对临时用电现场管理, 并经常开展宣传教育, 提高相关用电人员的安全意识。

4.2.4 加强临时用电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

(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制度。临时用电组织设计阶段, 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项目安全管理的总体框架, 落实临时用电管理政策, 严格执行“编制、审核、审批”的程序, 杜绝无方案施工、不按方案施工的现象, 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补充上相关的资料, 并建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电工人员的信息畅通沟通等机制。

(2) 临时用电设施的使用验收制度。临时用电设施使用前必须经过编制、审核、批准及使用单位或部门共同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3) 临时用电设施专人巡检保养制度。由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的复杂、多变性, 临时用电设施会发生经常性变化, 容易发生自然性或人为性的损害, 一些配电装置也会因使用而发生故障或损耗。必须落实专人, 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开展日常巡检、保养, 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4) 定期检查制度。《规范》已明确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 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项目部和施工企业均因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可结合施工现场定期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临时用电安全的检查, 保证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 施工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 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无证上岗的查处力度, 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证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6) 安全技术交底和岗位教育培训制度。对施工现场所有用电人员均应做到交底到位、教育培训到位, 提高岗位人员用电安全意识。

5 结语

临时用电工程作为现代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使用与运行安全直接关系到作业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对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 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基础。在严格按照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的前提下, 加强用电人员的安全意识, 避免发生用电事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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