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体系范文

2024-07-22

流通体系范文(精选11篇)

流通体系 第1篇

一、我省农机流通行业的现状

截至目前, 我省国有农机流通企业基本完成了改制工作, 形成了以民营农机流通企业为主体, 农机有形市场和农机生产企业销售部门组成的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并存的流通格局。由于农机流通是微利行业, 因而这个行业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其他商贸行业。山东是全国农机产销第一大省, 有2000多家流通企业, 但销售过千万元的不过百家, 销售过亿元的不超过20家, 存在企业规模较小、市场秩序乱、经营设施差、专业人才缺等问题。

二、我省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设的思路和目标

(一) 思路:在全省范围内培育农机流通龙头企业, 扶持有影响力的区域性有形农机市场, 推动其做大做强, 做出服务品牌。然后, 以形成服务品牌的企业为依托, 在全省开展连锁经营, 整合提升现有的农机营销网络, 解决农机流通企业小、散、乱、差、缺的问题, 初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农机流通体系。

(二) 目标:到2020年, 在全省建成15个大型农机流通龙头企业 (其中, 10个大型连锁企业, 5个区域性农机中心市场) , 40个县级农机销售服务中心, 100个乡镇农机连锁加盟店。通过实施农机服务品牌工程, 在全省形成集团化、集约化的区域性农机流通中心。通过开展总经销、总代理、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统一售后服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形成规模化经营和过硬的服务品牌, 使“质优价实, 服务到家”成为现实。基本实现农机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无市场, 农民购买农机配件不出乡、购买大型农机具不出县、维修保养有专业人员管的设想。具体布局为:

建设10个大型连锁企业:以销售过亿元基础好、优势强的农机流通企业为龙头, 以“规范管理、规范品牌、规范服务”为重点, 采用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中心店+连锁加盟店的建设模式, 按照经济区域建设农机销售中心、物流中心、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

建设5个区域性农机有形中心市场:要建成品牌农机产品交易中心, 农机信息交流中心, 农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展示中心, 农机物流配送中心和大型农机产品服务中心。

建设40个县级农机销售服务中心:要建设成为辐射本县及周边的农机销售中心, 配件供应中心, 农机信息中心和维修保养中心。

建设100个乡镇连锁加盟店:采用“自建加特许加盟”的方式, 以中心乡镇作为经营区域建设农机连锁店。

三、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设所需的扶持政策及措施

1.明确农机流通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 充分发挥省农机流通协会的作用, 切实加强对农机流通行业的监管和指导。只有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 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2.完善农机流通企业减免税政策。 (1) 建议继续免征农机经营增值税, 并将农用水泵、拖车、电动机、农机维修配件和排灌用柴油机纳入免征增值税范围。 (2) 建议将农机流通企业所得税税率降到10%~15%。 (3) 建议对大型农机流通龙头企业的用地, 给予优惠政策, 减免有关税费。

3.建议国家农业发展银行对列入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设的企业给予优惠的信贷支持。

4.建立农机流通市场准入制度, 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设打好基础。建议有关部门授权省农机流通协会,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农机营销企业开业条件、等级划分及行业市场要求》国家标准, 明确农机流通企业从事大中型农机和小型农机、维修配件经营在资金、场地、人员及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基本条件, 以规范农机市场。

5.建立农机流通企业基础经营设施改造专项资金, 用于支持实现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设的目标, 重点扶持15个大型农机流通龙头企业 (每年2000万元, 可参照过去省财政拨付省农机集团总公司简易建筑费的模式) , 专款专用。

江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第2篇

项目申报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60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商务秩字〔2016〕4号)及《江门市加快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江商务市场〔2017〕43号)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省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我市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对象

(一)在本市登记注册的生猪屠宰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猪屠宰量每日达到500头以上,机械化屠宰程度较高,信息化管理基础较好,经济效益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二)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大型肉类蔬菜批发市场(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年交易额达到10亿元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三)在本市登记注册的肉类蔬菜配送企业,正常经营且经济效益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二)江门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单位)的项目资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确定肉类蔬菜流通追溯节点建设项目,同时在江门市商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江门市商务局认定给予财政补贴企业(单位)名单和项目清单。

四、项目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

1.封面:须标明申报单位(加盖公章)、申报项目名称和申报时间。

2.材料目录清单。

3.江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4.项目申报单位简介,近两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实施计划。

5.项目建设承诺书(见附件2)。

6.其他材料:项目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纳税证明(国税和地税),如无,则提供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需纳税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项目申报材料一式4份,装订成册,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市商务局。

2.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有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3.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受理时限。以江门市商务局正式印发申报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材料,材料送达江门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管理科(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联系人:林禹城,电话:3501898)。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按照本申报指南,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做好宣传、指导及审核工作。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

(三)肉类蔬菜追溯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建设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各节点建设内容能够达到有关考核评估测评标准。

流通体系 第3篇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体系 物流信息 功能

一、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出现的矛盾

1.农产品流通体系跟现在的经济发展阶段不一致、不对称,跟小农特征不相符。前几年出现“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等网络流行词,都直指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这一问题。2011年又出现了山东大白菜和内蒙古土豆滞销,这些都暴露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深层次问题。一方面是存在政策上、制度上的缺陷,这是根本问题。比如,批发市场没有法律上的规章制度,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协会等都没有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小生产和大市场存在矛盾且现阶段难以调和。我们要正视这些事实,探索出构建较为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方式。

2.信息化建设的落后,让农产品滞销产生了连带效应。一个大城市农产品价格上涨,很可能导致全国农产品价格上涨,这种传导性、放大性被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现在农产品的生产和农户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仍然处于20年前的水平,不管是政府还是中问环节,各个层次对农户销售信息都严重滞后。但是有一点要认识到,农产品价格波动是有规律性的,因为农业是一个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交织的产业。

3.要通过政策导向来保护农民利益。在工业化中期阶段,人均GDPl.5万美元之前人们对农产品消费仍处在刚性增长阶段。但是,人均GDP过了1.5万美元之后,消费成熟了,刚性增长不再存在,波动就不是很明显。在这期问,只要我们对各种农产品的消费还在继续慢慢增长,那就意味着整个农产品价格周期性波动、整体性攀升趋势的不利局面无法从根本上扭转,这个阶段就是要理性应对农产品价格不断上涨。并且,这个阶段让我们处在两难的困境。一方面,在城镇化、工业化加快发展的阶段,由于生产资料等农业成本在这期问属于上升阶段,农业成本上升不可逆转,比较利益会有所下降。但是,另一方面,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务农的积极性至关重要,这就要通过政策导向保护农民利益。

二、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原因分析

目前来讲,我们要保证物价水平整体稳定,尤其是当前农产品流通压力比较大的时候,保持农产品市场稳定是一个调控目标。只要有足够的调控能力,物价小幅度上涨也是可以承受的。要保证农产品价格穩定,最关键的是要有结构性补贴政策,要实行区别对象补贴,比如说对城市低收人群体、一些敏感群体,包括高校学生、农民工等,化解价格上涨给他们带来的一些矛盾。如果CPI控制得太严,对宏观经济反而不利。农产品流通体系有一个自我修复的功能和过程,人为干预后反而波动更加频繁,而且波动幅度更大。

另外,现阶段,农产品金融化现象明显。农产品金融化是指农产品除了一般的商品属性外,更多地体现在投资品属性上。现在,很多农产品都脱离了正常的供需轨道,有的进入了非使用的链条,比如说用玉米做运营的燃料乙醇,跟石油、农产品、能源价格挂钩,于是更多的农产品转到燃料执照领域。这些并不是需求增加导致市场失衡和价格上涨,而是非传统因素影响导致农产品价格高涨。这就是农产品金融化。很多游资、投机资本在美元贬值背景下,为了避险,投资能源、贵金属、农产品,一轮一轮、一波一波,这种能源化、金融化对农产品市场造成非传统冲击,加上近几年以来,有些全球性极端自然灾害,导致市场预期越来越复杂,整个农产品市场波动、价格变化、流通体系的脆弱性全部暴露出来。

因此,对于政府来说,保持农产品市场稳定是对农产品流通体系提出的新要求和更高要求。

三、借鉴经验,建设批发市场

从国内来看,比如批发市场,改革丌放初期通过参照口本、美国的模式和制度设计出我国的批发市场模式,改革丌放30多年,这套市场体系仍然没有完善,有必要参考一些成熟的国家,学习它们保持农产品流通高效的方式。批发市场的灵魂是交易制度。以口本批发市场为例,口本德川时代丌始建立批发商主导的农产品流通体系,1923年,口本颁布法律,形成批发市场制度,废除秘密交易和对手交易。目前,我国的流通体系有这样几个问题:

1.没有形成市场规则。我国的批发市场起点并不低。80年代我们借鉴口本、美国70年代的批发市场的框架,但是并没有形成市场规则,基本上交易规则都是对手交易,没有及时调整。整个流通业态体系和流通方式,没有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转移升级,所以现在流通暴露这么多矛盾和问题,实际上与它本身内在运行跟不上发展阶段有关系。

2.从政府角度来看,突出表现在政策法规比较滞后,政府对于如何提供市场服务没有找到方向。2004年以前,中央没有关于农产品市场流通的专项政策;2004年开始中央有了关于农产品市场流通的专门条文;2006年开始推行“新网工程”。在这么庞大的生产系统中和整个农业、产业、“三农”问题上,把流通放在薄弱环节,过去重生产、轻流通的指导方式还在延续。

3.批发市场和合作组织密不可分。如果有批发市场的话,农户必须联合起来,如果不联合起来,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就会产生价格波动。进一步分析,现在整个体系存在系统缺陷,整个流通市场主体都是博弈状态,互相恶性竞争,成千上万流通主体竞争,最后还是以剥夺农民利益为代价的。而且,现在很多批发市场都是用地产丌发来赚取摊位费和租金,没有公益性定位。口本20世纪二三十年代批发市场就已经有了公益性定位,政府出资占1/3。

4.整个市场风险管理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期货交易严重滞后。这几年呈现出来的价格波动比较大的农产品基本上都没有风险管理机制,从市场角度没有期货交易的贡献机制,另外从自然风险没有保险机制。

四、对策及建议

针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存在的问题,有两方面建议:第一,政策法规、框架建设应加快完善。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组织是长期研究的课题,时不我待。另外,急需对现行的批发市场改造升级。一定要拿出市场规制、交易制度、标准法律法规等的相应计划。我们要有公益性市场的安排,还要完善期货交易市场、健全农产品风险管理机制。

流通企业如何构建内部控制体系 第4篇

近几年来, 国内商品流通行业以自己独特的姿态傲立于经济市场中, 然而, 随着商品流通企业的大肆扩张, 国际经济交流的频繁, 国外很多大型企业纷纷看中了中国这个大市场, 他们的大量加盟, 使国内流通企业受到排挤, 再加上国内商品流通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本身就不完善, 这就让企业更加难以前进, 也让国内多家企业和经济学家们更紧迫地探讨内控, 以期改善流通企业长存的问题。所谓流通企业内部控制, 是指流通企业为保证和加强企业的正常经营而采取的相关必要性管理措施, 一方面, 它能够利用企业所订立的各种相关制度来规范各个不同单位部门, 以便于他们为了共同的经营目标积极努力地发挥各个部门的才能和团队作用, 最终获得较大的收益。另一方面, 内部控制不仅能够制约各项经营项目, 也能够监督企业管理人员包括部门职员的工作情况, 并进行考核、评估及奖励, 获得更大的工作效益, 使整个企业作业有条不紊。

统观整个流通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 最先起于上个世纪40年代以前的“内部牵制”, 继而发展到上世纪4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的内部控制时期, 主要由美国审计委员会首次提出内部控制这个概念, 随后发展和完善了内部控制的制度。直至上世纪90年代, 美国COSO委员会正式定义内部控制。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 内部控制制度的起步更是步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后尘, 最先起于上世纪90年代, 由国家颁发了相应的法规用于企业的内部控制。然而, 中国的市场更加迫切要求国内企业要有完善的内部控制, 而我国也正逐渐地借鉴国外企业的内控方针政策, 并结合国内企业的发展情况积极主动地研讨。

二、流通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一) 内控意识弱

企业虽然制定了条条纲要, 然而很多制度都是作为摆设, 只是简单地将它规划出来, 随便往墙上一贴便了事。这样不仅导致内控制度成了表面文章, 也进一步反映内控在企业内部是极其地不受重视, 企业人员对内控意识很浅薄。尤其应指责那些靠关系进入企业管理层的高干, 这些人往往没有经过专业培训, 也不了解企业文化, 只知一味地奉承上级领导, 受下级蛊惑, 这样的管理人员因为本身的专业素质就不够, 所以, 对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更是毫无所知。

(二) 企业机构设置存在不合理性

随着企业的发展时间加长, 企业内部要是没有很好的约束机制, 则很容易使企业原地踏步, 很难前进。我国大部分企业领导者忽视企业各个经营环节的衔接性, 没有及时地制定出符合部门需求的规章制度, 也没有重视内部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导致企业在紧急的情况下容易出现局面混乱。

(三) 流通企业的监控力度不够

流通企业的商品流动量大, 各个部门的跨越也比较大, 这样很难全面地进行全盘监督。有些部门人员难免会存在混水摸鱼的心态。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主要是由部门的财务、会计和审计所承担, 不少流通企业的财务、会计和审计存在着分工不均等、职权不明确的现象。财务部门和会计部门往往不清楚自己的服务对象, 不明确是对企业领导者的监督还是对企业关系人的监督, 甚至企业为了简化工作, 由会计人员兼做财务, 这样不仅加重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也易造成部门混乱, 职权不明的现象。而审计部门, 作为财务和会计的再审, 对下含糊, 对上搪塞, 根本就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

(四) 存货和货币资金管理模式不健全

我国大多数的流通企业主要是存货过多, 销量不高, 存货的收支、结算等工序较繁琐, 也给企业带来较大的风险。而货币资金管理则一方面体现在企业管理层人员对资金管理的知识匮乏, 无法有效运用资金, 使部分资金流失, 加重企业的经营难度。另一方面, 因为没有健全的资金管理模式, 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 企业内部信息资源无法共享, 甚至失真, 最终致使企业领导者无法做出正确的决策以适应企业的发展。

三、如何构建内部控制体系

(一) 努力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效果是构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石

1. 构建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是一把双刃剑, 好的管理制度往往能够推动企业的进步, 使企业在市场中游刃有余。

2. 提升企业领导人和职员的素质。

良好的职业素质, 正确认识世界观和价值观往往对企业有推波助澜的作用。良好的职业素质要求企业内部各层人员能有较高的职业操守, 坚守内控制度规范, 以负责的态度和真诚的作风创造良好的业绩, 推动企业的进步。

3. 划清各个单位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是企业内部分工条理的体现。

每个单位部门和工作人员都应该清楚地明白自己在企业中的作用和地位, 努力做到本质本分, 使单位与单位之间环环相扣, 协调配合, 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甚至可以将重要的岗位定期进行工作人员的轮换, 这样可以使部门之间相互监督, 防止少数舞弊行为出现。

4. 构建良好的信息交流体系。

流通企业跨越地域往往比较大, 集中性不强, 这就需要借助于网络, 加强各个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 使企业员工和管理人员及时了解企业内外情况, 及时做出信息的回馈和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提高企业内部制度的实施效果。

5. 做好选贤任能、惜才、爱才、育才的工作。

公司人员的才能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 企业只有加强内部员工培训、考评等相关政策, 做到唯才是举, 聘用才德兼备的能人, 定期淘汰虚职人员。才能完善企业内控制度, 提升内控制度的实施效果。

(二) 适当的监督和及时的评价不仅可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也是构建健全的企业内控不可或缺的条件

加强市场的监督管理, 一方面能够促进各商品的销售, 提高销售业绩;另一方面能够提高企业对管理制度的重视程度, 使企业内部控制不再是纸上谈兵, 成为对企业有重要价值的管理制度。及时的评价有利于企业内部的发展, 一方面, 不仅可以加强对企业职员的管理, 调动职员的工作积极性, 做到奖罚分明, 对高业绩的工作人员及时地鼓励, 能够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对业绩有待提升的职员, 也能够规范他们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另一方面, 及时的评价有助于企业各成员之间相互配合, 集中性地讨论问题, 提出解决方案。

(二) 企业内控创新是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良药

“创新”一词是对所有行业亘古不变的代言词。国外流通企业的内部控制发展早, 比较完善, 但国内内部控制起步晚, 比较脆弱。虽然竭力地学习国外, 但仍应结合国内流通企业的发展, 市场的需求提出适合自己企业的发展, 而不是一味地照搬照抄。所以, 提出具有创新意义的内部控制制度将极力地推进企业的发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创新点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理念的创新。这包括企业的文化内涵, 企业的文化代表的是整个企业的风气, 好的企业作风总是能标新立异, 独具魅力;也包括企业的管理理念, 人性化的企业管理, 总能迎合企业职员的喜好, 使职员发挥最大的工作效率。二是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流通企业部门多、分散广, 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管理体系, 针对部门的需求和特点创造出合理的制度方案, 不仅能够加强企业单位部门的管理, 而且各单位部门有自己的创新管理制度, 对企业整体的管理也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三是企业组织管理的创新。可根据流通企业的大小, 提出“直线型管理”或“分散型管理”, 进一步加强企业各个环节的接触性, 巩固部门的团结性。

总之, 流通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发展潮流中, 应该找准自己的切入点, 加大可持续发展战略, 适应全球化的市场竞争需要, 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制度, 加强企业机构设施, 提升企业经营者综合能力, 开创新的管理特点,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使企业在全球化经济市场中站稳脚跟, 求得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毅.论医药流通企业的内部控制设计及其完善[J].企业管理, 2009 (3) :81-82

[2]李世千, 娄鲲鹏.农业企业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问题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 2011 (5) :192-194

流通体系 第5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精神,近日,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农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机流通领域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意见》指出,农机流通领域要以建设农机现代流通体系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合理规划布局,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健全农机流通网络,提升农机售后服务功能和水平,规范农机市场秩序,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明确,通过5到10年时间,农机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农村乡镇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形成以大型农机流通企业为主导,农机专业市场为依托,农机品牌店、销售服务中心为支撑,乡镇农机销售和服务网点为基础,布局合理、经营规范、运作高效、发展协调的农机现代流通体系。

《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农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农机流通服务品牌工程,完善农机销售和服务网络,培育大型农机流通企业,推动农机专业市场发展,推进售后服务社会化和专业化,加快农机流通信息化进程,促进农机循环消费和回收利用。

《意见》要求,各地商务部门要加强农机流通行业管理,将农机流通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制订农机流通行业有关法规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农机流通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农机流通行业统计制度,加强行业信用建设,推动农机流通业诚信自律。

《意见》强调,各地要完善相关政策扶持措施,积极争取多渠道资金,支持完善农机销售和服务网络,加强农机专业市场、配送中心、信息采集发布系统和区域性售后服务中心等农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流通体系 第6篇

(一)台湾农业概况

台湾位于亚热带地区,地狭人稠,土地总面积近3.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300余万。现有耕地面积1290万亩,农户78万户,农业人口400多万人,农业劳动力74万个,专业农户年纯收入约100万新台币,人均纯收入19.5万新台币。种植业中粮食作物以稻米为主,种植面积540万亩,产量200多万吨;水果面积345万亩,产量260万吨;蔬菜种植面积255万亩,产量300万吨,主要种类超过90种。此外,台湾的畜牧业、渔业也非常发达。

据台湾交流单位介绍,台湾农业六十多年来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

1. 战后农业恢复阶段(1945年至1953年)。

台湾农业在二次大战中遭受破坏。战后为应对大陆来台人数剧增,粮食需要剧增的压力,台湾当局及时调整农业政策,大力恢复农业生产:(1)实行土地改革,使耕者有其田。如1949年实施耕地三七五减租,1951年实施公地放领,1953年公布《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使自耕农所占比例由改革前约三分之一,迅速提高到改革后的三分之二。(2)致力于修复农田水利设施、增加化学肥料供应、提供改良品种、改进耕作技术。(3)进行农、渔会改组,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使农渔会具有推广、供销及信用等业务。上述措施使农业生产达到战前最高水准,稻米、甘薯、花生、小麦等粮食作物产量都有显著增长。

2. 农业快速发展阶段(1954年至1967年)。

1953年开始,台湾当局确定了“以农培养工业,以工业带动农业的”经济发展战略。先后推行了“综合性养猪计划”、“农牧综合发展计划”,创办“统一农贷计划”,发布“农业推广实施办法”等来刺激农业发展。另一方面为加速农业部门资金转移至非农业部门,积极扶持工业,先后实施了“肥料换谷制度”、“田赋征收实物条例”及“随赋收购稻谷办法”等,使农业剩余转化为工业资金。台湾经济在农业的带动下,由起飞迈向转型,经济增长率由7%跃升至10%。

3. 农工并重阶段(1968年至1983年)。

工商业逐渐主导经济的增长后,农业政策逐渐由促进生产,如“农业生产改进措施”、“加速农业机械化方案”转为对农业扶持、补偿农民和加强农村建设,如颁布《农业发展条例》、实施“稻米保证价格收购制度”、“提高农民所得加强农村建设方案”、“加强基层建设提高农民所得方案”及“第二阶段农地改革方案”。这一时期,农业增长率大致维持在2%以上。但由于工业部门成长速度相对更快,农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降到了7%。

4. 农业调整、转型阶段(1984年至1990年)。

80年代初期出现了严重的稻米生产过剩问题,因此调整生产结构成为本阶段的重要农政措施。1984年起执行稻田转作计划,抑制稻谷、甘蔗生产,发展的农产品有饲料玉米、高粱、大豆等,以及资本和技术密集的产品,如养殖渔业、远洋渔业、乳业等。至1996年稻米产销实现了接近平衡。期间,还推出了“改善农业结构提高农民的所得方案”、“第二阶段农地改革方案”、“农产运销改进方案”等政策。

5. 发展生态农业阶段(1991年至今)。

为适应贸易自由化及重视自然生态保护的世界趋势,1991年颁布了“农业综合调整方案”,强调从人力、土地、市场、技术、组织、渔业、福利及生态保护等方面发展生产、生活、生态农业。1998年实施“跨世纪农业建设方案”,施政目标为“发展效率与安定的现代化农业、建设富裕与自然的富丽农渔村、追求有信心与尊严的农渔民福祉”。

通过考察,台湾基本完成了过去重视“量”的增加而转向“质”的提升,将农业发展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环境的改善相结合,实现“生产、生活与生态”的良性循环。

(二)台湾农产品批发市场

台湾农产品批发市场自1973年开始建设,有近40多年的发展历史。目前台湾共有批发市场158个,其中有2个综合性批发市场,68个水果蔬菜市场,23个家禽、肉品市场,65个水产品市场。台湾各镇区域均设有不同种类的农产品批发贸易市场,可谓品种齐全、网络健全、花卉、蔬果、肉鱼货等鲜活农产品主要通过批发市场来交易。

台湾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上,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政府主导的公用事业”。

在台湾,农产品批发市场被定性为公用事业,主要是体现社会公益性,发挥信息引导、质量监管、仓储和集散等功能,实现农产品交易价格形成的公平公正透明,促进农民增收,保证居民买到质量安全物美价廉的农产品。因此,各级“政府”对批发市场的建设高度重视和积极扶持。一是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土地,通常由“政府”低价租让给批发市场的经营者。即使是私有土地,也先由“政府”出面征用,再转给批发市场。二是“政府”注资投入。如台北农产运销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2亿元新台币,其中公股占45.52%(其中行政院农业委员会22.76%,台北市政府22.76%),民股占54.48%(其中农产品贩运商20.05%,农产品生产运销合作社9.58%,各级农会24.85%)。高雄农产品批发市场是由高雄市政府出资49%和高雄市农会出资51%共同组成的。三是免税减费。台湾对农产品的交易实行免税,农产品进场交易的费用也很低。如台北农产运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第一、第二果蔬批发市场收取3%的交易费,高雄果菜运销股份有限公司按青果3.2%,蔬菜3.6%收取。四是市场建成运营后,明确由独立的市场法人统一进行市场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实行微利经营,经营者只能依靠开发农产品产业链其它环节获取一定利润,如连锁配送等,其他部门和机构不得入场干预,避免多头管理。

2. 健全的法律法规。

台湾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农产品营销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农产品市场交易法》、《农产品市场交易法施行细则》、《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等,还有与市场运作和管理紧密相关的《农会法》、《农民团体共同运销辅导奖励办法》、《农产品分级包装标准与实施办法》、《农产品贩运商辅导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涉及到批发市场建设、管理和运行的方方面面,明确了批发市场的性质、主管机关和运作方式。

3. 统一的建设规划。

台湾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按照统一规划,经过审批依法成立。台湾《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果菜市场每乡、镇、市、区各设一处;家畜(肉品)、家禽市场每县、市各设一处;渔市场每一渔会区域各设一处,在直辖市区内设立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人口每满50万人各设一处为原则。在提出这些基本原则的同时,还规定:各地方主管机关“得视实际需要报请中央主管机关核定增减或与邻区合并设立之”。也就是要求“行政院农委会”进行市场数量的调整和布局规划,从而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4. 积极推动拍卖交易。

台北第一、第二果蔬批发市场、高雄果菜运销股份有限公司等果蔬市场,都推行拍卖制度,并采用现代化的电子设备,改变了人工竞价方式,减少了“菜霸”等恶势力操控市场的可能,克服了管理者与交易者“暗箱操作”等人为因素的干扰,对维护市场秩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如台北农产运销股份有限公司的两个果菜批发市场,每日交易数量约1200吨,水果约700吨,75%的蔬菜和50%的水果实现了电脑化无线竞价拍卖。

5. 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首先是对进入市场购销的供货商和承销商实现严格的准入制度。供应必须是果菜生产者、农民团体、果菜运销商,经审核才能取得供应人资格。供应人在市场有统一的编码,有完备的资料,能够清楚供货商的基本情况,能确切地知道商品的来源;承销人必须是持有营业执照的果菜批发商、零售商、果菜加工企业、果菜运销商,经审核后成为承销人。市场对每个承销人都建立了信用档案,对违法经营的承销商将勒令其退出市场经营。

6. 批发市场依法提供价格行情查询服务。

台湾《农产品市场交易法》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规定:交易数量和价格要公示,经营者要配合有关调查,向交易者提供服务。根据这些规定,大型果菜花卉批发市场普遍提供了多种形式的信息服务。如台北农产运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市场交易数量、价格及等级、规格等信息都及时导入果菜行情系统,提供语音查询、传真下载和网上浏览服务。

(三)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

台湾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农产品安全管理体系,保证了台湾消费者的安全。

1. 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职责明确,体系健全。

台湾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分别由“农业委员会”、“卫生署”和“标准检验局”三个部门负责,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前的检验工作由“农业委员会”负责,市场销售的农产品的检验则“卫生署”负责,进口产品的检验由“标准检验局”负责。“农业委员会”下设农业实验所和农药物毒物研究所,负责全省的农药安全管理工作;

2. 比较完善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比较完善的检验检测保障体系。

目前台湾涉及农产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有:《蔬果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市场交易法》、《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农药使用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管理法》、《畜牧法》、《农药残留检测要点》等。

为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台湾在全省设有8个农药监测中心,14个农药检测站;同时在各乡农会、合作社、合作农场、果菜市场、超市设置了80多个农药残留生化检验站。畜产会设立了畜产品药物残留检验实验室,并负责培训屠宰检验检查工作。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所需人员、检测工作经费均由“财政”列支,由台湾“财政”支持,购置先进仪器设备,配备技术人员以及工作试验室,经费充足,不需要靠收费或创收来维持其正常运转。

3. 严格市场准入,就地销毁制度和申诉制度。

台湾对进入批发市场的果蔬产品实行快速检测(生化法)与化学分析检测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为方便市场交易,在主要的果蔬产地、批发市场和超级市场,均设立了农药残留检测站,对产地及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实施快速检测。对快速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一律就地销毁,并通知生产者加强产地管理。快速检测不合格产品的样品要同时送“政府”指定的专业检测机构,采用化学分析方法进行准确定量检测。如果送检的样品经化学分析方法检测合格,市场要对快速检测误判而销毁的产品给予补偿。补偿资金由财政部门建立的风险基金支付。如果送检的样品经化学分析方法检测确定不合格,政府部门将立案调查,查清事实后,通过法程序,将对责任人处以高额罚款和坐牢。

4. 从分级包装入手,建立农产品地追溯制度。

目前台湾进入市场的主要果蔬产品均依据标准进行了分级包装,在产品包装上注明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编号)、产品等级、供应市场等。通过分级包装,一方面使得好的产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建立了品牌和信誉,购买者一看包装便知其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如果产品经检测发现质量问题,通过其包装所标注内容,便可直接追溯到该批产品的生产者,并直接影响其产品的市场信誉。

5. 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建立农产品品牌和信誉。

台湾十分重视农产品的生产过程管理,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认为这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和关键环节。目前在果蔬方面已经推行了GAP(吉园圃)、CAS(优良农产品0认证,在畜牧方面推行了ISO、HACCP和GMP认证。通过质量认证,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树立了品牌产品在市场中的信誉。

(四)台湾的农会

台湾农会是最大的农民团体,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发展,兼具经济、政治、教育及社会的实际操作功能,通常被称为多功能的团体。70年代中期,台湾制定了《农会法》,为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其后经过多次修正完善。

1农会的性质、宗旨、任务。

台湾《农会法》规定,农会系社团法人,以“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知识技能,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加生产收益,改善农民生活,发展农村经济”为宗旨,其主管机关在行政院为农委会,在地方为各级政府。《农会法》规定农会承担的主要任务有21项,涵盖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各个方面,政府鼓励农民加入农会等各类农民团体,如加入农会可以享受政府的项目支持和灾害救济,年满65岁可以领取政府养老金等,不加入农民团休的个体农户则不能享受。

2. 农会的组织机构。

台湾农会分乡(镇、市、区)农会、县(市)农会、全台湾农会3个组织层次,属于社区性合作经济组吸引人。各级农会均以行政区域为其组织区域,并冠以本区域名称。上级农会以其下级农会为会员并对其进行业务辅导。各级农会可视工作需要,报经主管机关核准设立办事处。乡(镇、市、区)以下按实际需要设农事小组,作为农会的基层单位;必要时,也可按会员从事产业的不同设立“班”,如水稻产销班、香蕉产销班。这种专业性质的“产销班”在台湾各地普遍存在,对各类农产品的生产销售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农会设理事、监事,分别组成理事会、监事会,理事、监事均从会员(代表)中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负责人由理事、监事选举产生,称为理事长和常务监事,分别负责召集理事会议和监事会议。

3农会经营运作。

农会经费来源主要有农会自办企业收入、入会费、常年会费、向社会筹集的事业资金、农业推广经费募集收入、所属农业金融机关(即农会信用部)上缴、政府补助费、农会各种事业盈余等。入会费和常年会费的标准由务农会自定,其他各项费和的筹集办法另有具体规定。

农会可以利用其筹集到的经费办经济事业、金融事业、保险事业及农技推广事业等各类实体,如台南县农会,在台湾就有农产品加工厂、旅行社等实体,在厦门台湾水果市场开设了销售点。但这些实体都独立核算,每年编造年度预决算,报告会员(代表)大会,并报主管机关备查。年度决算后,这些实体除提了本实体公积金外,剩余部分应缴约农会,视为农会总盈余统一进行分配。

二、对大陆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思考

(一)正确定位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性质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产物,随着我国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主要的交易平台,成为城镇居民不可或缺的市政基础设施。因此,我们必须吸收台湾及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理念,把城镇农产品批发市场视同城镇市政基础设施,视同公用事业来对待,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1.在批发市场的土地征用上要按实行国家划拨或低价转让、减免税收等办法,降低市场建设成本。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近年建设的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的“台湾农产品中转集散分拔中心”,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的“厦门(闽台)花卉批发物流中心”等市场用地,全部为政府无偿划拨,值得各地借鉴。2.加大国家财政扶持力度,继续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换代、完善市场功能,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引入电子商务,拍卖等先进营销手段。3.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税费减免,减轻市场和经营销户的税费负担。目前,应对我国经济建设转型期农产品批发市场过度私营化问题着手开展调研,要抓紧明确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定位,充分发挥其社会公益性,逐步优化当前农产品批发市场体制的发展方向。

(二)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台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也曾面临与大陆相似的问题。上一世纪80年代后期,其不合格产品的比例一度高达30%以上。以后台湾采取的一系列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对我们很有启发。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完善相关质量标准体系。特别是要加快统一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等的制、修订工作,满足开展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的需要。2.逐步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要从生产基地和市场入手,建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等市场准入程度。3.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因产品制宜,提高检验检测工作水平。要学习台湾的经验,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赋予农产品批发市场销毁不合格农产品的权利,同时,建立两级检测制度,并由国家财政拨款建立风险基金,以补偿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速检测误差而销毁的农产品的损失。

(三)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台湾农会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兼具农民与政府之间、农民与市场之间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台湾农业的发展、农村经济的繁荣都离不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近年来,我国各地的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产品协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还存在着组织化程度低、组织网络不健全、服务功能不完善等问题,不能满足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借鉴台湾的做法,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从政策、资金、人才、培训等方面提供支持,推动农业经济组织的持续发展和制度创新。

(四)加强两岸农产品流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流通体系 第7篇

农村消费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 我国农村消费品零售额3.5万亿元, 比2003年增长了94.1%;农民居民家庭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660.7元, 比2003年增长了88.4%;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交通通讯、文化教育娱乐、医疗保健支出分别为1598.7元、211.8元、678.8元、174.0元、360.2元、314.5元和246.0元, 比2003年分别增长了80.4%、92.0%、120.1%、113.0%、121.7%、33.4%和112.4%。

农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2008年, 我国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3.7%, 比2003年降低了1.9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年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交通通讯、医疗保健支出在总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1.5%、2.9%、6.1%和4.2%, 比2003年分别提高了1.3、0.2、0.7和0.4个百分点。

2009年, 农村消费市场增长速度进一步加快, 前4个月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万亿元, 同比增长16.9%, 比城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2.8个百分点, 增幅首次超过城市。农村市场对全国消费市场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但从流通的角度来看, 当前搞活农村流通、扩大农村消费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方面农村消费环境差制约了农民消费需求的释放。从网点上看, 尽管近年来国家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全国累计建设了26万家农家店, 但目前只覆盖全国49%的乡镇和33%行政村, 传统的“夫妻店”、小卖部仍是我国农村零售网点的主体。从物流设施看, 我国农村市场点多、面广、线长, 加之长期以来, 我国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太多, 农村物流基础设施薄弱, 使得农村商品物流成本相对较高。

另一方面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制约了农民购买力的提高。近年来, 我国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 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4761元, 比2003年增长了81.6%。但城乡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2008年, 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为11020元, 比2003年扩大了88.4%。同时, 城乡消费差距仍在扩大, 2008年城乡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绝对差距为3.1万亿元, 比2003年扩大了125.9%。金融危机以来, 大量农民工返乡, 农民非农收入增长压力进一步加大。

一、我国农村流通网络现状

1、农村传统经营网络残缺不全, 分散度过高, 农民买难卖难矛盾十分突出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国内市场基本上是三足鼎立, 按照行业部门分工, 供销社、粮食系统和商业系统各自形成了以行政为主导、按计划调控的三大经营网络体系。传统经营网络系统虽庞大, 但由于上下之间没有产权纽带和资产关系, 导致似有实无网点虽然健全, 但由于点未能连成线, 线未能织成网, 导致形联实散;企业虽然数量众多, 但由于缺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导致单打独斗、各自为战, 市场竞争能力不强。

近年来, 随着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正逐步引入我国农村市场并快速发展。然而, 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 现代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尚不占主导地位, 农民买难卖难问题仍十分突出。

2、地区网络结构不合理, 差异大, 发展不协调, 城乡网络资源分布很不均衡

现阶段我国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方面还面临许多新问题。从妥善处理地区、城乡关系来说, 首先应该把城乡协调发展的主体或者说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使其生活得到改善, 利益得到保护。近些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增收问题, 连续几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 把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突出问题来抓, 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来促进农民增收。但从目前情况看, 经济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仍很大。另外,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差距也较大。

影响农民增收的不利因素很多, 比较突出的是农村消费品价格涨幅过快, 而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地区差异大, 城乡网络资源分布不均衡。

首先, 从地区网络发展看, 东南沿海地区的消费品市场发育很快,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多种经营方式和业态形式促进了消费品市场的发展与繁荣。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落后, 消费品市场发育相对迟缓, 新型流通方式和市场发育较少, 吸引内资和外资的条件相对较弱。因此, 东南沿海与中西部市场发育程度和发展水平差距较大。

其次, 从城乡网络分布看, 受城市整体规划等方面的影响, 长期以来在基础设施建设中重城市、轻农村, 在工作中重生产、轻流通, 大型的现代化商业网点主要集中在城市中心, 农村市场建设投入严重不足, 商业网点布局不合理, 数量少且分散。

3、现代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规模小、比重低, 农民消费环境亟需改善

在城市, 大型综合超市、连锁便利店、电视购物、网上商店等新型业态发展迅速。但是, 大多数农村生产、生活资料市场中新型业态发展滞后, 业态单一, 经营网点数量不多, 经营方式落后, 经营主体大多是个体户或私营业主, 经营场所大多是传统的小店铺, 甚至在乡镇一级也少有超市和连锁经营店。

4、网络基础设施投入明显不足, 功能不完善, 难以满足农民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

一是现代化的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和仓储建设等基础设施发展缓慢, 影响现代流通整体水平的提升, 难以推进现代化的流通方式和管理方式;二是信息化设施、技术水平和信息资源落后, 农村现代流通业的发展缺乏相适应的信息化的平台支撑。

因此, 完善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 运用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改造和提升农村流通网络, 能够较好地克服农村商业网点小且分散的弱点, 解决经营者无法大批量进货所造成的商品成本高的问题。同时, 通过超市下乡带动农产品进城, 构建稳定的农产品流通渠道, 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另外, 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将有助于进一步挖掘农村消费潜力, 引导和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有效扩大内需, 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二、农村流通网络改造和建设的思路

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是指利用现代流通形式和现代管理方式构建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现代流通形式主要指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和超市、专卖店等新型零售业态;现代管理方式指连接不同零售网点使之形成一体化经营的资金、商品、物流、信息等管理方法和技术。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建设分为两个层次:改造传统业态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改造传统业态是基础, 必须首先改造和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的基础设施, 才能使之符合现代流通的要求;引进先进管理技术是手段, 只有引进了先进的管理技术, 使不同业态的网点有效连接, 才能最终形成网络。

农村流通网络改造和建设要充分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 顺应多样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方式, 选择富有发展潜力、适合地区市场特点的商业组织形式和流通业态, 通过多种形式整合资源, 构建多样化的网络形态。

第一, 加大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要加大投入力度, 拓宽投资渠道,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村流通领域。要继续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 特别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力度, 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检验检测系统、仓储和运输等设施建设和改造, 努力健全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卫生的全国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要扶持化肥集中产区和粮食主产区建设农业生产资料仓储、码头与运输等物流基础设施, 配套完善技术服务体系, 形成具有辐射带动功能的区域性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配送中心, 构建支撑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的配送和技术服务平台。要积极发展以鲜活农产品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冷链物流系统, 提高农产品冷藏保鲜能力与市场供应能力。要加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整合现有信息资源, 建立起能为农产品流通提供健全、快捷、灵敏、安全和可靠的信息服务, 有效地进行农产品市场交易信息采集、加工、整理和发布工作, 增强产品市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第二, 进一步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要推动交易方式、服务功能、管理制度、经营技术的创新, 全面推进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生活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要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创新流通方式, 推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标准化和经营规范化, 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品牌农产品。要积极引导、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产销联盟, 建立农产品“从农田到城市”的直达快速通道, 降低物流运输费用, 促进鲜活农产品跨地区流通, 形成畅通、便捷、低成本的城乡农产品物流网络。要建立健全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农资流通体系, 提高大型连锁化农资流通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进入农业生产资料流通领域。要鼓励农资经营企业把农资经营与农资科技服务结合起来, 指导农民科学合理施肥用药, 提高农资施用效能。要加强农村日用品连锁配送经营网络建设, 积极发展农村日用品超市, 完善农村大件和耐用消费品销售与维修服务体系。

第三, 积极发展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加快培育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 积极发展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 对于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克服小规模生产经营和大生产的矛盾, 促进农民增收, 具有重要意义。从国际上看, 农业发展比较成功的国家和地区, 流通以及流通组织大都在农业发展中承担了重要角色。以丹麦为例, 丹麦农业集农、工、商一体化, 种植、饲养、加工、销售、科研、检疫一条龙, 各个环节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只有约8万人从事农业生产, 多数人则从事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等相关环节的工作, 但生产的农产品却能满足1500万人消费。丹麦农业发展较好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农业合作社的建立, 通过这些合作社, 农民得到生产资料, 同时出售农产品。合作社则把农民出售的农产品加工成农副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合作社把土地和市场连接了起来, 成为产、供、销之间的纽带, 较好地解决了小规模生产经营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又如日本十分重视发挥农协的作用, 农协的主要职能包括:统一购进农业生产资料和销售农产品, 开展金融、贷款、保险业务等。农协的存在有效地保证了农产品的稳定供给, 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促进了农民增收。而近几年蓬勃发展起来的适合都市农业的新型流通组织——农产品直卖所, 又为很多农户开辟了新的增收渠道。我们应积极借鉴国际有益经验, 通过培养流通主体, 加快流通中介组织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要采取财税、金融等措施, 鼓励各类工商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 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和农产品、农资经营, 培育一批大型涉农商贸企业集团。要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运销企业、进出口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大型食品连锁超市的扶持力度, 以市场为依托, 组织农产品运销协会, 大力发展农民物流合作组织, 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鼓励“生产基地+农户”、“公司+农户”、“配送中心+农户”等模式的发展, 培育、提高市场主体的组织化程度, 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运销组织以及代理商、中间批发商等中介组织。

参考文献

[1]、陈丽芬, 我国农村市场体系现状及发展趋势[J], 农业展望, 2008 (01)

[2]、吴书博, 方俊芝, 建立健全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民收入增长[J], 商场现代化, 2007 (494期)

[3]、邹蓝, 产能过剩背景下的农村市场[N], 深圳商报, 2006 (02/15)

流通体系 第8篇

1 新疆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发展的现状

1.1 新疆农村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 新疆农村消费结构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新疆县及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177.5亿元, 比2000年增长了2.1倍, 比1978年增长了52.5倍 。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动下, 已建立起年交易额500万元以上的各类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134个, 年交易总量27亿吨, 年交易总额180亿元, 新型的交易方式和流通业态逐步提升, 已建设和改造了6838多家“农家店”, 覆盖了新疆70%的乡镇和45%的村, 基本形成了以城市总店为龙头, 以乡镇店面为骨干, 以村级网络为基础的农村经营格局。

1.2 新疆农村市场体系逐渐发育成熟

目前, 新疆农村除了传统的集市贸易市场外, 各种综合生产、专业生产以及批发市场, 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 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初步形成了大中小并存, 高中低档并举, 产地与销地相衔接, 城市与农村相互补充, 批发与零售相结合的农产品市场网络格局。市场交易日趋繁荣, 集散效应逐渐凸显。

1.3 新疆农村市场营销模式发生变化

现在新疆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中, 已由过去的食杂店和夫妻店等发展成超级市场、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网络营销等新型零售业态。农产品交易由过去单纯依赖集贸市场扩展到采用专业批发、“订单”购销、拍卖和期货交易等现代方式。农产品综合市场、专业生产、连锁配送等发展势头良好, 如自治区供销社的“农家乐”和“家家乐”的连锁配送, 遍布全疆各地, 为农牧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提供了方便、安全和实惠。

1.4 新疆农村市场主体呈多元化趋势

目前已形成以数量众多的个体工商户、经纪人为基础, 以供销合作社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 以大中型现代流通企业为龙头的格局。农村流通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和农产品运销大户是目前新疆农产品流通的核心主体。据自治区工商局有关资料显示, 截至2009年, 新疆从事农产品购销经营活动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达7000余个, 专门从事营销、信息、储运、加工、劳动力中介等农村经纪人有1768户, 经纪业务量达到100多亿元。农村市场流通主体的多元化在帮助农牧区解决“卖难”和“买难”问题以及助农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5 新疆农村市场营销环境得以明显改善

近些年, 国家和自治区投入了大量人、财、物, 对新疆农牧区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建设, 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扩大消费创造了较好的条件。同时, 国家和自治区还建立了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 促进了农产品的供需平衡和市场稳定, 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涉农商贸企业采取了扶持政策,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整顿和规范了农村市场竞争秩序, 加大了农牧民消费权益的保护力度。

但是, 新疆农村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一是城乡市场规模发展呈不平衡趋势。目前, 新疆农村人口占全疆总人口的60.9%, 而农村居民市场消费份额尚不足1/3。二是农村市场体系还不尽完善。新疆广大农村市场建设不足, 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买难”和“卖难”现象, 给农牧民的日常生产和消费带来不便。三是新疆农村现代物流发展缓慢。大多数商品分销层次多, 周转速度快, 流通费用高。四是宏观管理欠缺, 市场监管滞后。新疆农村市场的培育和管理涉及多个部门, 但总体上缺乏统一协调和配合, 难以形成合力。

2 加快新疆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的思路

2.1 加强新疆农村流通网络建设

根据新疆县、乡、村市场消费环境、消费层次、消费群体的特殊性, 通过示范引导、自愿进入的方式, 逐步以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经营方式改造、整合农村传统的流通网络。鼓励有实力的零售企业运用特许经营、销售代理等方式, 改造“夫妻店”、“代销店”等农村消费品传统经营网点, 尽快形成以城市为依托、县城为重点、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 城乡互动的新型日用消费品零售网络, 疏通日用消费品进入农村市场的渠道, 把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日用消费品销往农村市场, 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丰富的日用工业消费品、更加舒适的消费环境以及更加完善的服务, 让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样高质量的商品与服务, 提高农民消费欲望, 激活农村消费市场。

2.2 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扩大农民消费需求

将新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及新农村建设规划中, 从制度层面对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加大投入力度, 拓宽投资渠道,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交通、电力、通信、自来水、仓储设施、检验检测等基础设施建设, 为农用车辆、家用电器、通信电信、计算机等产品进入农村市场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继续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建设, 拓展“万村千乡”的网络功能, 增强“农家店”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开展符合农村特点的假日消费、节日消费和旅游消费活动, 不断创新消费形式和消费内容。积极探索发展农村消费信贷, 提高农民消费能力, 活跃农村消费市场。

2.3 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 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在新疆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中, 政府担当重要的作用。首先, 政府要对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进行宏观调控, 保障农产品流通的建设具有适当速度与合理规模, 优化农村市场的行业与地区结构。发挥公共财政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 从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 对重点发展领域、重点市场主体、最大建设项目和南疆等贫困地区实施倾斜, 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型工业化相适应的, 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其次, 加大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 消除地区封锁、部门垄断行为, 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流通秩序, 培育农村市场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市场监管, 规范交易行为, 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农村, 严厉查处不正当交易和竞争行为, 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 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最后, 政府各部门在培育农村市场流通体系中, 既不能缺位, 也不能越位, 但要学会补位, 要协同作战, 形成合力。

2.4 引导农民消费, 转变消费观念

消费观念影响甚至决定人们的消费行为。在新疆农村地区, 传统的“量入而出”、“节俭第一”和“无债一身轻”等消费观念根深蒂固, 已经成为当前开拓新疆农村消费市场的重要思想障碍, 在微观上引发了农民保守型与积累型的消费行为, 在宏观上则弱化了国家刺激需求和鼓励消费等政策的积极效果。因此, 引导农民尽快转变陈旧落后的消费观念, 树立崭新型消费观念, 让农民学会理性消费, 敢于花今天的钱, 同时也不怕花明天的钱。另外, 要加强对农民的消费引导, 使农户提高消费能力, 树立科学消费、健康消费的思想意识。

2.5 瞄准目标市场, 制定营销策略

新疆农村消费市场前景广阔、潜力很大, 但它有着不同于城市市场的独特的消费特点。因此工商企业必须针对农村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消费文化和消费心理, 科学地制定和实施营销组合策略。

(1) 产品策略。

销往农村的商品必须品种对路, 质量过硬, 性能适合, 结构功能简便。一是要根据农村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农民消费心理, 新产品开发应该增强基本功能, 减少不必要的功能, 大大降低成本。二是产品的包装设计应采用农民熟悉的形象, 同时企业设计的包装也应该符合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和少数民族的习俗习惯。

(2) 价格策略。

工商企业主要应采取低价或平价策略, 广泛渗透, 尽快为市场所接受, 并借助于农村巨大的市场容量与需求潜力的优势, 大批量销售, 不断降低成本, 薄利多销, 以多取胜, 获得长期、稳定的市场, 在农民心目中牢固树立起品牌形象。

(3) 分销渠道策略。

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分布广泛的供销社网点, 也可与农村经纪人结合, 加强与他们合作, 利用其网点多、分布广、与农民联系紧密的优势, 把产品通过供销社或农民经纪人分销到农民手中。要加快农村连锁商业的发展, 建立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

(4) 促销沟通策略。

针对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的“眼见为实, 耳听为虚”的心态, 信息传播要抓住其特点, 有所选择, 有所创新。要努力挖掘意见领袖 (有使用经验的农民) 的作用, 通过引导他们消费行为的示范, 带动其他农民购买。针对农村消费者, 可采用举办展销会、交易会、大篷车下乡等形式, 方便农民购买。对大件耐用消费品, 采用现场操作示范的形式, 教农民掌握操作技能, 方便农民使用。还可考虑分期付款的形式, 或者以物易物的支付方式, 以满足经济能力有限的农村消费者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玉芬.完善农村市场流通体系, 挖掘农村消费潜力的相关举措[J].改革与开放, 2010 (8) .

流通体系 第9篇

一、陕西省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现状

(一) 各级政府扶持力度不断加大

近年来, 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村流通市场体系建设资金投入, 中央财政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农超对接”、“农产品流通综合试点”等项目, 以及采取增加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国债资金等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省市县财政也相应安排了一定的配套资金, 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销售网点建设, 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村流通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据统计, 2010—2012年中省财政累计投入农村流通市场体系建设资金超过10亿元。

(二) 农村消费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农村消费理念不断更新, 消费结构更趋合理, 农村市场消费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全省县以下 (不含城区)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 430.38亿元, 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 383.75亿元的32.6%;全省农村现有各类商业零售网点15.2万家, 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总额达到了360亿元。农村市场的扩大, 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农村市场将是今后扩大内需、促进新一轮经济增长最具潜力的地方。

(三) 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网络初步形成

陕西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农超 (校、厂) 对接”、“农产品流通综合试点”等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逐步完善了全省从产地批发到销地批发再到零售终端的各类流通网点基础设施, 形成了中心城市、县、镇三位一体的农产品购销网络。截止2012年, 全省农产品交易市场已发展到1682个, 具有一定规模的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58个, 其中交易额超亿元的批发市场达到40多个, 超亿元的农贸市场达16个。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镇超工程”已经累计建成标准化农家店31 826个, 其中直营店3 138个, 加盟店28 688个, 配送中心134个, 乡镇商贸中心27个, 乡镇标准化超市175个, 购置配送车辆 (叉车) 156台, 项目实施区域覆盖了全省有农业人口的县 (区) 、98%的乡镇和75%的行政村, 初步构建了一张覆盖面较广的、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网络。

(四) 农村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呈现多元化

目前全省农村既有传统的集贸市场、各种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市场等有形市场, 也有产销直接对接的无形市场;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小型超市、便利店等现代流通方式和业态也开始从城市走向农村。农村多种流通方式和业态并存, 不仅为农民创造了方便、安全和实惠的消费环境, 而且更新了农村消费理念, 促进了农村消费升级, 扩大了农村消费。

(五) 农村市场参与主体呈多元化格局

农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大户和农村流通合作组织是目前农产品流通的核心主体。据统计, 目前全省有从事农产品购销经营活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超过上千个, 从事农产品流通、科技、信息等服务活动的农村经纪人上万人。农资经营已形成由供销社、农资流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农业“三站”、个体工商户等多种市场主体、多种流通渠道共同参与的格局。

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 城乡市场规模差距进一步扩大

2002年全省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5.01亿元, 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4.5%, 而县及县以下为322.64亿元, 占35.5%。随着陕西经济的快速发展, 城市市场规模迅速扩展, 到2012年, 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2 953.37亿元, 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7.4%, 而县及县以下为1 430.38亿元, 占32.6%。10年间, 虽然农村消费的增速逐渐加快, 但是城乡市场规模差距仍然继续扩大。从长期趋势看,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 城乡市场规模差距仍将持续一定的时期。

(二) 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不完整

受农村人口流动的影响, 边远地区农村“人口空心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人口数量的骤减, 消费能力的下降, 使商贸流通企业在规划其商业网点建设时, 更多地关注中心城市、城镇周边人口稠密的区域, 忽视了边远地区的农村, 从而使商业网点的布局不够合理, 网络不够完整。同时, 受农村商品配送成本高的影响, 边远一些的网点商品配送困难, 商品销售价格高于城市。

(三) 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较为落后

目前, 在全省农村流通体系中, 传统流通方式仍居于主导地位, 现代流通业态和经营方式发展缓慢。农村市场实行连锁经营的交易额占农村总交易额的比重不足10%, 夫妻店、食杂店仍然是农村生活消费品流通的主要形式, 农村商品流通的信息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 电子商务交易技术采用率较低。

(四) 农村流通基础设施较差

经过多年的努力, 全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但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建设滞后的问题依然严重, 如农村人均商业面积仅为城市的1/10, 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道路, 供水等基础设施陈旧, 电子信息、冷藏等设备设施不完善, 服务功能单一, 大部分批发市场缺乏信息服务、质量检测、交易结算、安全监控、垃圾处理等配套服务设施。一些与促进农民增收关系十分密切的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慢、数量少;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只是一个简单的交易大棚, 道路、排污等基础设施十分简陋, 尤其缺乏贮藏保鲜的冷链系统和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 信息化设施更为落后。调查表明, 目前只有41.7%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有冷库, 11.1%的配备了冷藏车, 12.9%的有陈列冷柜。全省果品的鲜果贮藏能力仅占总产量的45%, 而且以低档冷库为主, 符合国际标准要求的气调、冷藏保鲜库不足贮藏能力的10%, 造成每年苹果销售期过于集中, 果品贮藏中损耗较大, 效益受损, 尤其不能满足国内外大客商长年均衡供货的要求。

(五) 农村市场流通主体规模小、实力弱, 大市场与小生产的矛盾突出

目前农村市场流通主体大多是个体商户、运销农户和经纪人, 经营条件简陋, 经营方式落后, 专业化水平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虽然数量不少, 但规模小、实力弱、市场覆盖率低。承担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建设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镇超工程”承办企业都是当地商贸流通龙头企业, 注册资本基本上也就200万元左右。由于中、省实施惠农政策, 这些企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但规模有限, 实力不足, 还起不到市场主导地位的作用。

(六) 农村市场管理环节问题较多

农村市场重复建设和市场监管缺失并存, 有的地区市场布局过多、浪费严重, 存在着“有场无市”或“空壳市场”的现象。而有的地区市场建设严重不足, 沿街叫卖、占道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市场管理落后, 重收费、轻服务、乱涨价、欺行霸市的现象突出;市场监管不严, 农村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的重灾区, 劣质商品流通问题比较突出, 农民消费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三、健全和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思路

(一) 发展以三级市场体系为基础的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

1、打造提升县域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辐射带动功能。

建设以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为核心的县域商贸中心, 形成基本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消费需求的新型商圈, 带动县域商贸服务业发展。积极引导、扶持流通企业建设、改造面向农村市场的商品配送中心, 实现全县范围商品配送基本覆盖。

2、提升乡镇商业设施水平, 建设标准化的直营连锁店、乡镇商贸中心和农贸市场。

以大中型连锁流通企业、品牌企业为依托, 以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为手段, 建设标准化直营连锁店、乡镇商贸中心和农贸市场, 提高农村消费便利化、安全化水平。

3、发展农村新型社区生活服务业。

适应城镇化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居住方式的新变化, 建设服务项目适度集中、各具特色的新型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区, 拓展服务领域, 充实服务功能, 便利居民日常生活, 拉动居民服务消费。

(二) 发展以产销对接为基础的农产品流通网络

1、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

按照“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 扶优汰劣”的要求, 调整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结构, 优化交易环境, 提高流通效率, 构筑与当地农业发展、居民生活需要相适应的农产品流通骨干体系。

2、鼓励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和第三方物流。

鼓励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快发展冷链物流技术, 重点完善冷藏、仓储、运输、零售终端设施。大力发展农产品第三方物流, 鼓励物流外包, 提高农产品物流专业化水平。

3、搭建农超对接的流通平台。

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对接, 拓宽对接渠道, 创新对接机制, 构建多元、长效、稳定的产销对接新模式。

4、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拓展农产品外销渠道, 扩大农产品出口。

(三) 发展以农资店为基础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

1、发展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

鼓励通过兼并、联合等方式, 做大做强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规范流通秩序, 提升农资店服务水平, 大力推行品牌化、连锁化经营。

2、完善农业生产资料配送服务体系。

发展以县区配送中心为支撑的县、乡 (镇) 、村多级配送网络, 形成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营销保障体系。鼓励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建立质量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流通过程质量管理, 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技术控制。

3、探索农业生产资料信用销售模式。

探索开展以大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为核心, 以银行消费信贷为基础, 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基本对象的农业生产资料信用销售模式, 建立农业生产资料信用销售示范区, 形成农业生产资料服务消费新模式。

(四) 发展以普及电子商务应用为主线的信息服务网络

1、建设农村市场新型交易服务平台。

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使用电子商务,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对象开展网上营销服务。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平台, 以农家店和农资店为窗口, 提供市场供求信息、农产品生产与深加工技术指导和农民就业创业等服务。

2、改善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体系。

建立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 改进信息采集技术手段, 加强农村市场供应与需求的走势分析预测, 提高农村市场预测预警能力。

3、完善农村流通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强化对生活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的质量监督, 健全检验检测机构, 扩大检验检测范围,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运用信息化手段, 建立并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4、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业。

做大做强农村商业银行, 积极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 拓宽农村流通业融资渠道。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面向农村流通企业的信贷担保, 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 鼓励保险行业及代理公司拓展农村市场, 为农业生产、生活提供保险服务。

四、促进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财税政策建议

(一) 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

1、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将农村流通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给予支持。重点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镇超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等工程。二是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 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检验检测系统、仓储和运输等设施建设和改造, 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卫生的全国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积极发展以鲜活农产品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冷链物流系统, 提高农产品冷藏保鲜能力与市场均衡供应能力。三是扶持农业生产资料仓储、运输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配套完善信息与技术服务体系, 形成具有辐射带动功能的区域性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配送中心, 构建支撑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的配送、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平台。四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以政府为投资主体, 通过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加强农产品信息系统、批发市场、仓储、交通运输条件和工具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2、落实税费政策。

落实西部大开发、关天经济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对用于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进口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免征新鲜农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减免涉农流通企业所得税。落实国家有关下放审批权限和清理乱收费各项规定, 适当减免农产品批零市场的租金、摊位费、管理费等费用, 继续扩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和品种, 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政策。

(二) 支持构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创新投融资机制, 着力解决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资金短缺问题。一是支持涉农金融主体建设, 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如小额贷款公司) , 鼓励和引导其把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方面的业务作为重点。加强信贷支持, 在信贷增量中保持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对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户的信贷支持。二是采取财政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担保机构, 为农产品流通主体 (如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中小流通企业) 提供融资担保。三是设立流通产业发展基金。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多渠道投入等方式设立流通产业发展基金, 支持大型农村流通企业扩大流通规模, 完善农村网络布局以及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四是积极搭建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投资平台, 通过政府参股, 吸收有实力的企业组建农村流通投资平台, 支持农村流通企业、经济合作社等建设。

(三) 大力支持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方式

建议出台鼓励性财税政策, 以及整合相关资金, 支持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推动交易方式、服务功能、管理制度、经营技术的创新, 推进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生活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标准化和经营规范化, 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品牌农产品;积极引导、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产销联盟。建立农产品“从农田到城市”直达快速通道, 清除城乡流通壁垒, 降低物流运输费用, 促进鲜活农产品跨地区流通, 形成畅通、便捷、低成本的城乡农产品物流网络;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农资流通体系, 提高大型连锁化农资流通企业的市场占有率。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进入农业生产资料流通, 建立以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为枢纽、以农资超市和便民店为终端的新型供应体制;加强农村日用品连锁配送经营网络建设, 积极发展农村日用品超市, 优化农民购物环境。

(四) 积极支持培育农村流通主体

采取财政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 积极支持培育和发展农村流通合作组织, 支持农民跨区域成立农产品产销合作组织;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 支持其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培育和引导一批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以直接投资或特许加盟的方式将现代流通方式由城市延伸到农村;支持中小型农村流通企业发展, 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人才培训、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

(五) 加大农村市场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力度

支持加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整合现有信息资源, 采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信息传播手段, 采取多种信息服务方式, 建立起既能为农民提供农产品交易服务, 又能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的信息平台。支持加强农村市场预测预警分析, 建立农村市场突发事件应急调控快速反应机制, 创新信贷服务模式, 探索部门或单位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信贷方式, 满足流通企业资金需要。

课题单位:陕西省农村财政研究会

陕西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摘要:近年来, 陕西省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农村流通网络初步形成。农村流通体系在开拓农村市场, 扩大农村消费, 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消费引导生产的作用, 提高了保障市场供应的能力, 但农村流通网络不健全、流通基础设施差、流通成本高、农副产品进城难以及农村下乡产品质量差等问题依然突出, 因此, 研究如何利用财税政策杠杆作用, 促进和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对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 实现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于构建浙江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思考 第10篇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体系;浙江

创新现代农村发展模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亟需研究的课题,而以构建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切入点和重要载体,实现在市场经济体制激励约束下的农产品贸易国内外流通,是盘活农村各要素、加速农村资源开发利用和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途径。

1.浙江农产品流通的现状

1.1 农产品流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农产品流通,不仅关系到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农民的增产增收,城镇居民的消费,还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浙江农产品资源十分丰富,是一个农、林、牧、渔各业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农业区域,大众农产品齐全,特色农产品繁多,蕴藏着巨大的开发潜力,浙江农业生产中的蔬菜、茶叶、果品、食用菌、桑蚕茧、水产品、竹木制品等产品产量名列全国前茅,商品率高。茶、茧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拳头农产品具有一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1.2 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产品流通格局已基本形成

经过多年的深化改革,浙江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基本打破了流通行业垄断和区域条块分割的局面,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多渠道、多经济成份、多经营方式、多经营环节的农产品流通格局。商、供、粮等国有农产品经营企业,已基本完成企业改制,注入了新的活力。中小型民营企业也积极加入农产品流通行业,并涌现了一批利用外资规模较大的外向型企业,同时,还拥有数十万农产品贩销户大军。

1.3 效益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力促进了农产品流通

近年来,浙江省通过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效益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发展名、特、新、优农产品,初步形成了粮油、水产品、茧丝绸、果品、竹林、畜禽、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等主导产业。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大量兴起;建成了一大批特色农业基地和农业示范园区。随着效益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提高了浙江农产品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上的占有额,提高了农业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带动力。

2.浙江农产品流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从总体上分析,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低,管理落后,经营粗放,竞争力不强等状况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不能适应加入WTO后应对国际农产品市场的激烈竞争,也影响了浙江的“新农村”建设。当前,影响和制约浙江农产品流通的因素和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政府重视不够,宏观调控手段不力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各级政府十分重视。但是,普遍存在着重生产轻流通的现象。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和短缺经济年代中形成的抓农业就是抓粮食、抓粮食就是抓产量的封闭观念和做法还没有完全改变,生产与流通严重脱节,对农业市场化、国际化趋势了解不多。现有农产品流通政策、法律、法规体系及市场体系、质量标准体系和市场信息体系不健全,没有为农产品流通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政府缺乏对全省农产品流通长远的、整体的规划,对农产品流通企业的支持和扶持力度不够,更缺少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

与对农业生产的投入相比,对农产品流通的投入明显偏少。同时,农产品多渠道流通格局形成后,如何加强价格调控、风险规避、质量保证体系和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等缺少行之有效的政策与措施,市场规范化程度低。对农产品流通人才的培养没有摆上议事日程,农产品流通经营管理人员、营销人员素质普遍不高,难以适应流通的现代化发展趋势。

2.2 组织化程度低,流通渠道不畅

根据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特点,农产品流通必须形成网络密布、分工有序、组织严密的营销体系,才能做到货畅其流,充分发挥农产品资源的效益。然而,近年来,浙江农产品卖难现象时有发生。同时,还有不少耕地撂荒,农产品生产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资源优势未能充分转化为商品优势。分析其根本原因是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流通组织化程度低。从浙江经济普查的结果看,除少数农产品外贸企业外,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专业化程度低,缺乏深购远销能力,难以做到农产品“大进大出”,制约了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浙江各地有不少农贸市场销售规模很大,但基本上是由各自独立的经营户组成,没有形成有一定抗风险能力的经济联合体,市场辐射能力有限。受传统体制的影响,农产品产销脱节,农、工、贸企业间缺乏有效的分工合作。现有农产品流通产业协会组织、流通组织化程度低,企业规模小、经济力量弱,没有规模优势。农产品流通,缺少龙头企业和组织严密的营销组织体系。

2.3 营销方式落后,经营粗放化

浙江大量农产品靠贩销户自发组织,分散经营,盲目性大。各类农贸市场虽然有一定的数量和规模,但其功能只是为经营户提供了一个经营场地,大多数设施简陋,脏乱现象普遍存在,经营档次较低,商品质量欠佳,交易方式传统,品牌农产品缺乏原产地保护措施,导致市场秩序混乱。营销方式落后,缺少深加工和精加工,农产品产量的75%以上以鲜销为主,附加值不高。如电子商务、连销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没有得到很好的推广和运用。绿色营销理念淡薄,具有传统优势的茶叶、蜂产品、食用菌等农产品在出口中常遭遇“绿色壁垒”的威胁。

2.4 基础设施薄弱,物流效率低下

农产品流通自身具有数量大、品种多、体积大、价值低、季节性强、技术要求高等特点。然而,目前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普遍薄弱,农产品专用仓库、冷藏库、保鲜库严重不足。技术含量高、上规模的农产品仓储设施基本没有。由于缺少快速高效的物流体系,缺少专业运输工具,不少农产品,特别是生鲜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耗大,不少农产品只能地产地销。浙江农产品加工转化程度低、比例不到25%。如目前全省食品消费量约900亿元(不含鲜销),而食品工业总产值只有400多亿元,不足消费量的一半。肉制品加工只有肉类总产量的7%左右,水果加工量只有总产量的9%左右,蔬菜加工只有总产量的6%左右。使食品加工业由80年代的全国第五位退到了现在的第9位。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程度低,物流成本居高不下,严重制约了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

3.构建浙江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战略规划

3.1 以产业化为依托构建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

要解决农产品的出路问题,既不能走传统的供销社老路,也不能单靠“公司+农户”一种模式。在各类农产品的经营中,农民最关心的是农产品的出路和价格。为确保农产品出路,维护农民利益,应由从事同一产品或产业的农户和企业,自行组织专业农副产品产销协会,如粮食产销协会、水果产销协会、水产养殖业产销协会等,以现有的浙西南蚕桑、浙东南蔬菜、浙北油菜、浙中茶果等产业带为依托,以产品为纽带,以市场为目标,结成指导生产、推广技术、协调关系、连结市场、组织营销的利益共同体。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将农业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通过产业链的整合,以延伸农村产业链条,拓展农产品市场半径,形成网络化的社会生产模式,以产业利润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各种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加、运销大户参于农产品经营,形成紧密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以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同时,以现代生产手段、生产技术,以产业链的形式将农村不同领域中劳动力、土地、科技、金融等要素相互融合,使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甚至物流等各环节走向一体化,形成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3.2 以标准化为理念建立现代农产品流通的有序规则

标准化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的全过程,是一系列技术活动和规则的组成,从实质上讲,标准化是一项遵循经济规律的市场经济活动。随着我国农村由传统自然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化,农村生产从源头到最终产品,都需要以标准化为基础。标准化不仅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需要,更是现代农村的一个重要特征,代表着现代农村发展的方向,成为现代农业的新理念。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一要扩大优质农产品的生产量,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建立一批“三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使农民通过生产优质、安全的农产品达到增收的目的。二要全面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加快与农产品质量相关的品种、产地环境、生产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与安全、包装标识与贮运、检测检疫技术等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县质检机构为龙头,乡镇质检机构为骨干,大宗农产品检测为依据,覆盖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每个环节的农产品质检体系。三是抓好农产品市场的法规体系建设。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抓紧制订农产品市场的地方性法规,从法律法规上规范企业化的农产品市场组织和交易行为,促使入市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在此基础上促进浙江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立。

3.3 以金融保险为核心建立农产品流通的扶持与保障体系

资金融通困难以及农业发展资源禀赋的先天不足,制约了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的扩大及各类经营组织实力的提升。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迫切需要地方政府相关政策的推动与支持,对于公益性或事业性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应由财政拨款;经营性项目的建设,应通过市场化运作,通过招商引资,鼓励和引导国内外有实力的工商企业进行投资。政府在政策、信贷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和扶持。同时,大力发展农村现代金融业。一是要发展银行、信用等金融组织,重点支持信用、效益好的龙头企业和农户,使资金发挥作用,滚动发展;二是要发展农村保险业,因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自然灾害频繁,农业现代化程度不高,抗灾能力弱,客观上需要通过保险来转移风险,如由政府设立农业产业化风险基金,保险公司参与风险担保,在市场价格发生波动时,政府动用基金对农户或龙头企业进行部分价格补贴以达到稳定渠道合作关系,弱化市场和自然风险对合作关系的负面影响,完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

4.推进浙江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策略措施

4.1 以产业化发展方向规范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是发展农产品流通的基础和资源保证。浙江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建设要根据各县市的区域农业发展规划,凭借自身资源和市场优势,发展主导产业,培育特色品种、优良品种和错季上市的品种,通过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能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使农产品生产基地成为发展效益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一是扶持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促进农业和基地、农户的有效联结,强化企业对农产品基地建设的带动作用;二是加强对农民的组织和引导。现在农产品基地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都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有关,在搞好生产布局、安排生产计划、发展订单农业中,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管理办法,加强规范管理,吸收基地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三是着力抓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开发,努力提高农产品基地建设过程中的科技应用水平,克服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经营相互脱节的弊端,建立农业科研、推广、生产一体化新机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四是加强对基地农户的技术培训,重点提高规模化基地种养大户的科技素质,培养一批骨干农民。

4.2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物流配套系统

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系统,对于具有易腐性、单位体积大、经济价值低等特点的农产品来说至关重要。发达国家便捷的交通网、完善的服务体系和配送系统、有效的保鲜设备、快速的信息处理网络,为农产品实现货畅其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发展农产品物流配送系统是一种必然趋势,因此,必须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系统。因民营企业经营灵活,劳动用工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均可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自主决定和调整,因此,依托民营物流企业的竞争优势发展浙江农产品物流业是关键。面对目前浙江农产品物流发展处于初期阶段,物流企业应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办法,打破所有制、地域、行业界限,加快培育一批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立足集中打造内带农户,外联国际、国内市场的果菜业发展平台,建成集商品集散、仓储保鲜、加工运输、信息传递、农资服务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从而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形成农村增效、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4.3 以现代流通方式拓展国内外零售市场

以现代流通方式拓展国内农产品零售市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逐步把网络延伸到城市社区,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直接向超市、社区菜市场、便利店等配送产品。经过3-5年的经营,逐渐形成超市、便利店直接从产地采购各类农产品,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努力提高农产品在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零售业态的中的经营比重,以现代流通方式拓展国内农产品零售市场。其次,积极调整农产品出口结构,着力扩大精深加工、高附加值、特色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出口,努力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重点扶持蔬菜、茶叶、果品、食用菌、水产品、竹木制品等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同时,扶持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密切关注和及时通报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动态,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改进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加强农产品出口信用宣传,强化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加强对外谈判和交涉,打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4.4 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组建农产品营销公司

目前国内市场存在着农产品进超市难、超市采购农产品难的“两难”现象,究其原因:一是超市经营农产品需要品种齐全、长期、稳定的供应商,而浙江目前经营农产品的企业虽很多,但经营规模小、品种少,缺少相应的品牌推广能力。以麦德龙超市为例,其经营的农产品品种达五六百种之多,而浙江多数农产品经营企业通常只有四五个品种,超市要跟数十家企业打交道,同时必须保证每一家企业都能长期稳定地供应优质货源才能满足对麦德龙超市的供货。二是由于农产品进超市“门槛”太高,超市不仅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还要收取进场费、条码费,卖不出去的农产品又要被超市退回,卖出去的农产品也要二、三个月后才结帐,一来二去就只能走传统的市场销售之路。解决“两难”问题的根本途径是以经营农产品的龙头企业为核心,把品牌蔬菜、品牌水果、品牌水产品等企业各自的拳头产品链接起来,实施强强联合,组建成农产品营销公司或营销集团,形成一个大的供货系统,以满足大型连锁超市尤其是跨国连锁超市对农产品经营的供货要求。也只有大型的农产品营销公司才具备对各类农产品可根据连锁超市的经营需求进行分拣、包装及深加工的功能。因此,组建大型的农产品营销公司是实现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的根本途径之一。

总之,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构建既要适应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的发展潮流,又要因地制宜,在充分发挥现有条件与设施的基础上逐渐推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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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浙江经济普查年鉴(2004年)相关数据资料[M].

中韩农产品流通体系比较研究 第11篇

我国作为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大国, 亟需构建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伴随着农产品流通体系实践的开展和相关政策的实施, 学术界对其给予了很多的关注。其中有关中韩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研究主要有:俞菊生等 (2007) 认为韩国农产品市场流通体制更接近中国的实际, 因此应借鉴韩国经验。张黔珍 (2011) 提出需借鉴国外先进的建设经验来推进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发展。朱霖等 (2012) 对韩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状况进行分析, 进而对中国流通体系建设提出改善意见。甘小冰等 (2013) 在借鉴了美日韩经验的基础上, 提出了生鲜供应链一体化模式。但以上研究对农产品流通主体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研究较少, 因此本文主要借鉴韩国在流通主体、流通渠道、批发市场等方面的成功经验, 以提供完善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政策建议。

二、中韩农产品流通体系现状

(一) 中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现状

1. 中国农产品流通的主体。

中国大部分地区现代化农产品流通发展起步较晚, 农民往往是以个体形式参与到农产品流通体系中, 因此造成了竞争力较低的现状。为了加速农产品流通, 广大小农户成立了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提高了农业的组织化程度, 有利于促进产销对接, 稳定农产品价格。但中国农民合作组织往往数量少、规模小, 经济实力较弱, 从而导致资本积累慢, 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差, 很难形成产品规模和提高产品质量。由于市场竞争力有限, 其在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中还不能发挥带动作用。

2. 中国农产品流通渠道。

经过多年的发展, 中国基本形成了农民家庭、农业合作社、各类批发零售企业等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 以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为主导、农超对接等新型产销对接模式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流通格局。适应了现阶段我国农产品生产规模小、生产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不高的特点。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和中心环节, 承担着70%以上农产品的集散、交易和分拨功能。

3. 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属性。

目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已有4500多家, 农产品批发市场对于提高农民收入, 缓解城市菜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直按照“企业来办, 谁投资, 谁受益”的模式运营, 这种模式使得我国农产品流通活跃起来, 农产品供需市场旺盛, 农民收入水平提高, 城市居民“菜篮子”工程得到很好的改善, 但同时企业盈利化最大化的本质也不可避免的造成了农产品批发市场收费环节多、收费高的现状, 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缺失。

4. 中国农产品流通监管。

尽管我国农产品流通不断完善, 但是目前尚无详尽的法律法规对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运营等进行约束和规范。由于农产品流通管理分属不同部门, 造成分工不明确、职能重复交叉、政策协调困难。在多部门管理体制下, 政府对农产品流通的监管职能明显弱化, 批发市场公益性职能不清、食品安全监管难、农产品价格波动大等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 韩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现状

1. 韩国农产品流通主体。

韩国农民协会在农产品流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的很多政策措施都靠农民协会来贯彻实施, 如韩国水果蔬菜流通协会, 简称“青果人协会”, 就是一个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全国性行业组织。青果人协会首先要保证协会会员的利益, 按照协会成员利益最大化做出决策, 其次青果人协会对协会会员的行为又有一定的制约性, 避免个人利益倾向。通过这样一个行业组织使得韩国农产品流通体系不断完善, 高度利益集中的组织模式完善了韩国农产品流通领域。

2. 韩国农产品流通渠道。

韩国农产品流通渠道要经过产地流通组织、批发市场和消费市场三个环节。产地流通组织是从生产商那里直接收集农产品, 经过加工过程进行销售。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在韩国政府的主导下发展的, 1976年, 韩国国会通过的《关于农水产品流通及其价格安定的法律》 (简称《农安法》)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各方面做出明文规定。在消费市场, 主要包括生协、农贸市场、零售店、大型超市和餐饮企业五类主体。

3. 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属性。

韩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根据规模大小和政府投入资金的比例可以分为:公营批发市场、一般法定批发市场、民营批发市场。公营批发市场的建设资金全部由政府承担, 市场建成后由政府统一管理;一般法定批发市场的建设资金政府和投资者共同承担, 组建管理团队进行管理;民营批发市场政府不出资, 由个人或公司投资兴办, 但是政府给予建设指导和后期运营监管。

4. 韩国农产品流通监管。

韩国政府在1951年出台了《中央批发市场法》, 对促进农产品流通, 保障基本供给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此后在此基础上, 逐渐修改为《农水产品批发市场法》、《农水产品流通及价格安定法》, 以上法律明确了保障农产品流通体系正常运转的措施。

三、中韩农产品流通体系比较分析

(一) 中韩农产品流通主体比较

韩国农产品流通的主体是农协, 农协有效地维护了生产者利益, 减少了小生产的盲目性, 保证稳定均衡的供给。中国农产品流通的主体是农户, 生产者没有完全的市场信息, 生产相对比较盲目, 批发商的收购只是纯粹的交易关系, 生产者参与批发市场流通的程度较低, 不能对市场的需求做出及时地反映, 进而不利于农产品的流通。

(二) 中韩农产品流通渠道比较

中韩两国的农产品一般都通过收购、批发、零售三个阶段到达消费者手中, 农产品流通渠道主要环节都是批发市场, 但是韩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更加简洁, 中国农产品流通“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严重。一方面, 生产者位于农产品流通的始点, 一家一户生产和销售, 导致了农产品卖难、农户增产不增收。另一方面, 由于社区零售网点少、缺乏公益性菜市场导致城市居民买菜贵、买菜难问题。

(三) 中韩农产品批发市场属性比较

通过分析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模式特点, 我们可以看到批发市场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作为公益事业来建设。目前我国忽视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属性, 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要求提高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的认识, 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但如何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 并没有详细的建设思路和具体的支持政策。

(四) 中韩农产品流通法律法规比较。

韩国十分重视农产品流通法规建设, 1976年12月31日颁发了《农水产品流通及价格安定法》, 1997年制定了《农产品流通改革具体推荐对策》, 这些法规标准对规范流通秩序、稳定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处于起步阶段, 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 一些已有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

四、借鉴韩国经验完善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

(一) 出台经销商组织化、规模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我国政府要出台鼓励现有流通主体组织化发展的具体措施, 实现农产品流通组织规模创新, 引导个体经营者向法人化、企业化经营转型, 提高流通组织的市场集中度, 在组织规模扩张的基础上实现流通效益的增长。今后大力发展农民生产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经销商的规模化水平, 培养一批合作社带头人, 发展一支强大的农产品流通主体队伍, 帮助农业流通组织引进现代化管理模式, 提高流通组织的商业化水平。

(二) 不断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

借鉴韩国的经验可以发现,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核心。因此我国政府应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导作用, 加强政府对批发市场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充分考虑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区域性特征、基础实施、消费者的文化差异, 从整体角度规划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 以构造全国性的批发市场网络。

(三) 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

2012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投资入股、产权置换、公建配套、回购回租等方式, 建设一批非营利性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我国农产品流通应该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的主渠道作用, 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投入, 支持对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整合和改造升级, 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建设, 增强政府对农产品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

(四) 完善政府、法律法规的作用

借鉴韩国的经验, 我们发现, 在农产品流通体系运行过程中, 需要法律法规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我国提出了建设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随后必须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性质、市场建设主体、投资方式及运行模式做出相应的规定, 并由主管部门依法提出实施细则, 以指导实际操作。

摘要:“蒜你狠”、“豆你玩”等现象的出现反映了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韩国与中国的农产品流通有许多相似之处, 因此本文通过对中韩两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现状的考察, 找出两国农产品流通的异同点, 探讨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 这对完善中国农产品流通体系、提高流通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渠道

参考文献

[1]俞菊生.王勇.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发展趋势研究.中国市场.2007 (5)

[2]张黔珍.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中国集体经济.2011 (5)

[3]朱霖、权承九.韩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研究.浙江农业学报.201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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