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购买力范文

2024-07-26

居民购买力范文(精选12篇)

居民购买力 第1篇

关键词:通货膨胀,居民购买力,CPI,GDP

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应该是2011年中国老百姓谈论最多的两个词汇。通货膨胀指在纸币流通条件下,因货币供给大于货币实际需求,也即现实购买力大于产出供给,导致货币贬值,而引起的一段时间内物价持续而普遍地上涨现象。其实质是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 (供远小于求) 。

事实上,目前人民币已经贬值,购买力大不如前。以高等教育、医疗等服务的购买力计算,今年的购买力只相当于五年前的几分之一。房地产市场上,据7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在内,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总体房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6.4%,但恐怕正在经历房地产价格恐慌的人,都会对这一数据抱怀疑态度。今年6月份,全国36个大中城市猪肉价格大幅上涨,每500克新鲜去骨后腿肉平均价格为9.78元,比上月上涨12.3%。有关部门调查显示:我国近七成消费者预期今年物价还将继续上涨,因此,居民对物价满意程度连续下滑。如何在通货膨胀如此明显的情况下,保持我国居民的购买力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1 我国的通货压力持续

通货膨胀主要表现为物价水平的普遍上涨,导致单位货币的购买力下降。而反应物价水平波动情况的最常用经济指标是居民消费价格指 (CPI) 。CPI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综合汇总计算的结果。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价格变动对城乡居民实际生活费支出的影响程度。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http://www.stats.gov.cn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公布的CPI数据,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至2010年开始我国的物价水平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尤其是今年我国的CPI一直都在高位运行。

目前以至“十二五”前期面临的通货膨胀,具有不同于以往的新特点。输入性通货膨胀、国内要素成本上升、投资需求旺盛和货币流动性过剩三个方面因素的叠加,是目前乃至“十二五”前期通货膨胀的主要成因。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内通货膨胀仍有可能维持较高水平。这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首先,外部价格传导、国内供给约束等因素对价格形成的冲击短期内难以改变。国际石油价格在高位震荡,生物能源发展和新兴市场经济体经济较快增长加大了粮食需求,也加剧了全球粮食供求紧张格局。加之国内土地资源总体有限,人口增长、消费结构升级以及工业用粮需求持续增加,国内农产品价格上行压力依然较大。其次,是通胀预期较高。央行的调查显示,2007年以来我国居民价格预期指数逐季走高。

此外,美国众议院当地时间8月1日通过了提高美国债务上限和削减赤字法案,避免美国政府出现违约。通过的法案内容包括提高美国债务上限至少2.1万亿美元,并在十年内削减赤字2.1万亿美元以上。专家认为,作为美国最大的债权国,我国虽然可以暂时解除美债违约警报。但美国再一次突破举债上限,意味着美元将继续面临贬值态势,将为全球和中国带来新一轮通胀压力。

2 居民购买力减弱的负面影响

我国的通货压力持续带来最显著的负面影响就是居民购买力大大减弱。当前,虽然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的生产大国,但并非消费大国;尽管有不少媒体报道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但中国的整体购买力仍然不强,消费仍显不足,中国经济的第一大驱动力仍然是投资,经济增长仍然主要依靠投资来拉动。因此,在分析与评估经济大势时,仍应客观看待近几年来我国居民收入与消费的增长情况,尤其对居民购买力和消费能力,需要作出理性客观的分析。

通货膨胀会导致物价上涨,使得全社会的财富缩水。它还会带来严重的财富再分配现象。通货膨胀还使固定资产增值,造福那些拥有许多固定资产的人,而普通工薪阶层却只能望洋兴叹。大部分人是受损的,尤其中低收入阶层是逃避不了的。由于中低收入群体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较大,因而他们的生活受CPI上涨影响更大,通货膨胀会给中低收入家庭带来相当大的困扰。所以,通货膨胀是一种财富的逆分配。

中国是世界上基尼系数最高的国家之一,中国有相当大的低收入家庭,他们的收入并不随人均GDP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的增长而增长。如果通货膨胀的势头得不到控制,对这些家庭的打击将会很大。根据上海市统计局的调查显示,通胀忧虑已经向中等收入家庭扩散,有一半居民正在节衣缩食。有著名经济学家称,我国百货业5、6月份销售由快速增长变成巨跌,通胀持续恶化使得实际财富缩水,打击购买力从而使得百货销售增长暴跌。还有专家预期,刺激消费的很多政策也将到期,这势必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增速。种种迹象表明,通胀如果得不到控制,将会给中国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3 如何保持我国居民的购买力

居民购买力的强弱及其实现过程顺利与否,是实现社会生产目的、确定消费政策、满足居民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重要前提。因此,购买力水平反映了市场所能提供的能量和容量,关系到内需的大小与潜在能量,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前途。本文认为,目前解决我国居民整体购买力不足的主要途径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改革收入分配格局,减少收入分配差距

中国改革正处于十字路口。近年来,劳动收入增长缓慢,贫富差距拉大,收入分配不公,社会上对不合理的高收入行业非常不满,普通老百姓的“被剥夺感”强烈,危及社会稳定;同时,劳动者收入偏低,居民消费率持续下降,也制约了我国经济的转型。

目前,中国人均GDP接近4000美元,已跻身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如何改变多年来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拉大,行业、区域等收入悬殊问题,如何解决劳动报酬严重偏低,防止财富向权力部门和垄断部门集中,是对决策者的严峻挑战。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中国的基尼系数已接近临界点。如果再计入“灰色收入”,中国的收入差距则早已陷入了警戒区。目前中低收入家庭占我国居民的比重相当大,通货膨胀的压力在这些家庭表现得更为明显,他们的生活水平已经大大降低。

贫富差距的扩大不仅损害经济增长的效率,也抑制了居民消费需求的空间,使中国巨大的潜在购买力难以充分释放。尽快改革我国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减少差距,提高中低收入家庭的购买力,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3.2 利用税收手段进行收入分配调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结果表明:即使按最保守的口径,中国各种税收加上非税收入,各级政府拿走了GDP的三分之一还要多。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不彻底,政府收入比重过高,导致居民的税负过重,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提高非常缓慢。当前中国宏观税负并不低,“十二五”期间,不能再提高,应稳定税收占我国GDP的比重,稳定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同时,合理调整财政收支的结构,让财政支出更多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收入差距。

今年,政府推行了个人所得说的改革,受到了广大工薪阶层的广泛关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今后我国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后,全国的缴税人数将减少约6000万,另外,据《个税起征点提至3500,不同收入人群受益表》显示,扣除三险一金后收入从3500元到20000元的工薪阶层每月可减税105元至480元不等。在这个物价持续高位运行、生活成本不断增加的时期,每月减少上百元的税金对于减轻广大工薪阶层的税负虽有一定缓解作用,但是,这种作用还是杯水车薪。在我国,居民的税负种类繁多,除了个人所得税之外,还有其他各种直接或间接税负。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税收中仅占7%,我国更多的税收是看不见的税收,隐蔽在商品价格之中。

有效的税制改革,应该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适当增加高收入群体的一些税负。

3.3 建立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与其他国家相比,明显偏低。2009年,我国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占财政收入比重仅为11%,而2006年德国达到56.7%,法国达到42.1%,美国达到35.24%。在发达国家,由于社会积累了足够的财富,他们对于低收入的弱势群体给予了较为充足的照顾。

而我国,因为还不富裕,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只能保证维持基本的生存与温饱。支出高、保障低,加大了居民的后顾之忧。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居民用于医疗保健的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是较高的。2003年以来,我国城镇居民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在逐年增加,由2003年的人均476元增加到2009年的856元,增长了79.8%,2009年医疗保健的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达到6.98%。高价位的药品,高额的医疗服务费使居民家庭的医疗支出加大,看病已成为居民的沉重负担。此外,住房、教育等的高额支出,也大大增加了居民的生活负担。

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使不少居民购买力降低,不得不谨慎消费。建立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发挥政府在社会财富再分配中的积极作用,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3.4 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让工资保持与经济同步增长

收入是消费的前提。从我国居民的情况看,工资性收入是城乡居民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 (有数据显示:在城镇,工薪收入占家庭收入来源的比重达到70%;在农村,农民工工资收入占到农民工家庭收入的40%) ,长期以来,低工资、低收入状况直接导致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长期低于经济增长速度,并成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主要障碍之一。

统计数据显示,1990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低于人均GDP增速。1991~200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5%,既分别低于同期GDP年均增长速度 (10.4%) 2.1和4.9个百分点,也分别低于同期国家财政收入年均增速 (18%) 9.7和13.1个百分点。

从全社会的资金流量来看,我国的劳动者报酬和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也慢于国民总收入增长,导致2000年以后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出现快速回落的现象。2000年以来,除了2001年和2007年两年劳动者报酬增速快于国民总收入外,其余6年劳动者报酬增速都慢于国民总收入。2000~2007年,居民财产净收入年均增长9.3%,低于同期国民总收入增长5.1个百分点。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较慢导致其占居民初次分配收入的比重由2000年的4.9%下降至2007年的4.1%。

居民收入长期低于经济增长,也慢于国民总收入的增长,大大抑制了居民的消费欲望,已成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主要障碍。建立工资随着CPI增加而提高的机制,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让工资保持与经济同步增长,是保持我国居民购买力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林兆木.“十二五”前期影响通货膨胀的因素[N].人民日报, 2011-08-03.

[2]吴婷, 梁敏.全会力推收入分配改革, 实质性举措有望尽快出台[N].上海证券报, 2010-10-19.

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 第2篇

【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登记为农业户口的当事人举证证明其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受害人事发时为农业户口,一审起诉前因正常的原因和正当的途径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当事人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可以认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地区居住一年以上:

(1)事发前至事故发生时已满一年的暂住证;

(2)城镇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

(3)城镇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书面证明且有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书面证明;

(4)受害人为产权人(包括共有人)的城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证明及在事发前实际入住此房的居住地居民委员会证明材料;

(5)事发前在城镇工作满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工资等其他原始证据;

(6)事发前在城镇工作满一年的雇佣证明及工资领取流水账目等原始证据;

居民购买力 第3篇

【关键词】收入结构;财产性收入;趋势分析

中图分类号:F0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9-0021-01

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市场化和国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影响我国社会可支配收入的重要影响因素。增加财产性收入,就需要把居民生活需要以外的“余钱”通过市场化方式转化为财产,提高了資源的利用效率。因此,对于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深入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 财产性收入的内涵

所谓财产性收入,在《新帕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上的解释是:“指金融资产和有形非生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资产供给他们支配,作为回报,从中获得的收入。它的主要形式有:利息、红利、地租等。”而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指标解释,财产性收入是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

2 武汉市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分析

(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扩大,财产性收入比重较低。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市经济快速发展,居民生活状况不断提升。如(表1)所示,从1992年到2006年武汉市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总收入是逐年稳步上升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92年的2 130.84元上涨到2006年的12 360.00元,平均每年增长速度达到13.38%,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也由1992年的1 291.90元上升到2006年的6 680.64元,平均每年增长速度为12.45%。但是城市和农村的收入水平有着明显的差距,而且这种差距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扩大的趋势。

可知各类收入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大到小依次为:工薪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其中,工薪收入比重由2001年的65.42%上涨到2006年的73.71%,增长了近10%,转移性收入的比重基本维持在30%左右,经营性净收入虽然占的比重较小但也明显的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唯有财产性收入所占的比重呈现出波动的下降趋势。

农村居民总收入的构成比重由大到小依次为:家庭经营性收入、劳动者报酬和居民财产性收入。其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生产方式的转变,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比重不断减少,从1992年的占总收入比重的86.59%到2006年的占总收入的70.43%,下降了16%。其中居民财产性收入占的比重很小而且时常波动,而近5年所占比重才显现出一个上升的趋势,但这个比重基本上还在2%以下,这与国外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的20%~30%的平均水平相差甚远。

(2)与我国发达城市相比,武汉城市居民财产性收入水平偏低,且增长呈现出阶段性变化1990~2006年武汉、上海和广州三个城市的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数据如(表2)。

3 政策启示

缩小收入差距,为广大群众获得财产性收入创造平等的机会是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前提。“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财产性收入是以人们拥有财产为前提,而财产又依赖于人们收入的高低。因此社会收入分配状况决定了人们从财产性收入中受益机会的大小。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实施城市支助农村,城乡协调发展,缩小收入差距,创造公平机会保障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提升。

参考文献:

居民购买力 第4篇

一、非居民企业直接转让居民企业

财税[2009]59号《通知》规定, 企业重组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办法和特殊性税务处理办法。一般性税务处理办法适用于一般企业重组, 是以股权变现为目的的, 在企业重组发生时, 就要确认资产、股权转让所得和损失, 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 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办法, 是指不是以股权变现为目的的企业重组, 在重组发生时, 对股权支付部分, 以企业资产、股权的原有成本为计税基础, 暂时不确认资产、股权转让所得和损失, 也就暂时不用纳税, 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以后履行。

(一) 一般税务处理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将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其中在我国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交纳预提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作为境内外所得的划分标准。所以, 此类跨境重组的收益来源于中国, 如果是以变现为目的, 那么应当采用一般税务处理方法, 应当按照居民企业计征企业所得税。

(二) 特殊税务处理

具体而言: (1) 特殊税务处理的一般要件。根据财税[2009]59号《通知》规定, 享受特殊重组待遇, 应满足第五条规定的境内特殊重组的五个条件: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 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 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2) 特殊税务处理的额外要件。根据财税[2009]59号《通知》规定, 如享受特殊重组待遇, 除了应当满足第五条规定的境内特殊重组的五个条件之外, 还应当符合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 没有因此造成以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 且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3年 (含3年) 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的条件。一是收购方为被收购方100%直接持股子公司。如某日本公司将持有的中国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位于韩国的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由于控制权没有发生变化, 可按股权成本价转让, 由于不产生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 不计征企业所得税。二是重组未导致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为了防止跨国集团利用重组避税, 导致我国税款流失, 财税[2009]59将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税负未发生变化作为适用特殊重组条件之一。由于我国与很多国家签订了税收双边协定, 可能导致不同国家实际税负有所不同。例如某日本公司将持有的中国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位于韩国的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根据中日双边税收协定, 日本公司转让中国公司股权所得, 中国有权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而根据中韩双边税收协定, 韩国公司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所得仅在韩国征税。因此, 该重组交易导致了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实际税负由10%变为零, 不能适用特殊重组, 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由于股权置抵达方式并购缺乏纳税资本充足的条件, 可以选择特殊税务处理。如果转让方把从受让方取得的股权予以变现, 已经不具备了选择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所以, 为了防止交易方以获得税收优惠为目的, 人为设计符合特殊重组条件的交易框架, 即特殊目的公司 (SPV) ) , 重组后再迅速变卖股权套现以避税, 财税[2009]59号《通知》强调转让方取得的受让方股权3年内不得转让。 (3) 特殊性企业重组以及对支付资金的要求。特殊性企业重组是指不改变经营资产性质和控制关系的重组, 不以股权变现为目的, 为了在税收管辖权与资产重组之间寻求平衡, 保持税收中性, 税法允许纳税人选择特别税务处理, 即将股权增值收益予以递延。税法规定, 在股权收购时, 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 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时, 才能选择特别税务处理。

二、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居民企业

所谓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居民企业是指境外投资方 (实际控制方) 通过转让中间控股公司的方式达到间接转让我国居民企业的目的。间接股权转让存在被重新定性的可能, 这种可能性存在于境外投资方 (实际控制人) 通过设于境外的中间控股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中国居民企业的模型中。境外投资方 (实际控制方) 有可能通过滥用组织形式等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 而不是基于合理的商业目的, 以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对此, 主管税务机关层报税务总局审核后可以按照经济实质对该股权转让交易重新定性, 否定被用作税收安排的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一旦中间控股公司的存在被否定, 中国税务机关即可要求境外投资者就转让中国居民公司的股权履行规定的申报及缴纳所得税的义务, 即意味着该交易会被视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份而适用相关的所得税处理原则。

(一) 肯定中间控股公司的存在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划分是否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以确定是否应该在中国大陆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外国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在国外, 那么其间接转让我国居民企业的行为不应当计征所得税。但是, 外国企业可能会通过滥用组织形式等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 以达到规避中国所得税的义务, 所以, 国税函[2009]698号《通知》规定, 境外投资方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 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下, 被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所在国 (地区) 实际税负低于12.5%;或被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所在国 (地区) 对其居民境外所得不征收所得税。应自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境外投资方与其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的关系;境外投资方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情况;境外投资方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与中国居民企业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的关系;境外投资方设立被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说明;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以证明前述间接转让行为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如果主管税务机关判定该跨国重组具有合理商业目的, 由于其交易来源地不在中国, 那么可以将重组所得的税收递延到该重组股权未来转让时。

(二) 否定中间控股公司的存在

根据698号文件规定, 如果主管税务机关判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 层报税务总局审核后, 可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对该股权转让交易重新定性, 否定被用作税收安排的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 (1) 一般税务处理。如果跨国重组不符合上述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 那么应当对该股权转让所得征收10%的好感提所得税。该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成本价是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 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2) 特殊税务处理。如果跨国重组符合上述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 那么可以对该股权转让选择特殊税务处理, 即将股权转让所得递延到该股权再次转让, 并且不符合特殊税务处理条件时。

参考文献

[1]樊竑:《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政策解读》, 《财会通讯》 (综合·上) 2010年第4期。

社区居民踊跃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第5篇

我市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召开后,社区社保站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对我社区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任务目标进行部署,将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到人,做到齐抓共管,确保足额完成今年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

连日来,社区社保站工作人员在辖区内集中发放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宣传资料,向社区居民详细讲解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要点,耐心解疑释惑,引导社区居民踊跃参保、号召居民早缴费,持续缴费,通过宣传增强了参保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意识。社区社保站通过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和政策问答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消除居民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误解,及时把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程序、缴费档次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户,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群众知晓率,让辖区广大居民都能够享受国家的好政策。

中国购买力 第6篇

在刚刚结束的纽约亚洲艺术周期间,为期4天的佳士得亚洲艺术春拍共取得6900万美元的成交额。佳士得亚洲艺术主席和国际主管乔纳森·史通(Jonathan Stone)说:“佳士得引领了纽约亚洲艺术周市场。”中国古代工匠精湛的手艺受到热烈追捧,如特别罕有的宜兴莲瓣式水丞和由黄花梨制成的顶级家具。

而苏富比欧洲及亚洲艺术副主席、亚洲区执行董事司徒河伟(Henry Howard-Sneyd)说:“我们在整个亚洲艺术周的拍卖共收获了6,180万美元,高出高位估价2,000多万美元。中国古代书画拍卖的佳绩再次奠定了纽约作为亚洲艺术市场全球中心的地位。”

毫无疑问,佳士得和苏富比的亚洲艺术周拍卖吸引了大量来自中国和西方的买家、收藏家和经销商。

与此同时,荷兰那个南部小城马斯特里赫特也迎来了TEFAF(欧洲艺术和古董博览会)25周年的生日,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古董博览会之一。可以说,主办方和欧洲古董商们是如此期盼着亚洲面孔的出现,以至于见到中国人就直接套近乎。展会主办方在“中国购买力”抵达的当天就举办了欢迎酒会,这在TEFAF 25年的历史上还是首次。事实上,中国购买力也没有让他们失望,3月20号,中国买家在短短5个小时内于现场购下了总价值约为3000万人民币的古董和珠宝,横扫了从珠宝到青铜器等跨越各种艺术门类的展位。

所以,TEFAF欧洲艺术基金会的报告有理由宣称,中国已取代美国,成为全球艺术品和古董的最大买家。从经销商和拍卖销售的综合数字来看,中国在全球艺术市场份额在2011年上升了7%,达到了30%,美国以29%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二。报告分析指出,不断增长的财富和充足的国内艺术品供应是中国艺术市场蓬勃发展的强劲动力。事实是在2010年中国艺术品市场的规模就已经超过了美国。

与纽约亚洲艺术周遥想呼应的是,3月26号结束的中国嘉德2012年首场四季拍卖会在北京以2.9亿元人民币的总成交额强势收槌,也进一步印证了中国市场的强势信心。此场拍卖的中国书画部分以2.3亿元的成交额、11个专场均高达80%的成交率华丽收场,为今春的拍卖市场增添了一抹亮色。

居民购买力 第7篇

1 高层居民楼内商家居民混杂现象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

据笔者调查了解, 当前在哈尔滨市, 一些居民楼尤其是高层楼宇, 商居混杂现象十分普遍, 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问题。以哈尔滨市南岗区一座高层居民楼为例, 原设计6层至28层的176户为居民住宅, 可是由于该楼地理位置较好, 又有两部电梯可运送货物, 致使一些商家纷纷到该楼落户, 现楼内共有41户居民将住房出租给他人作商服使用, 经营项目主要为美容美体、数码通讯及旅游、咨询公司等, 工作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川流不息, 不仅给大楼管理和业主居住带来极大不便, 同时也存在极不安全的消防隐患问题, 例如:

1.1 大楼的两部电梯 (其中一部为消防电梯)

是按照居民住宅的条件设置, 现在由于人流加大严重超标, 已经发生过几次滑梯故障, 所幸发现及时,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1.2 商家工作人员经常到楼道内吸烟, 该楼已经发生过电梯、垃圾箱着火的事件。

1.3 虽然物业管理单位加强了对消防设施的

管理, 但由于外来人员较多, 防不胜防, 经常出现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接口、阀门等组件被偷窃、损坏的现象。

1.4 经笔者到现场询问, 一些商家不懂得消防

安全基本常识, 不知道如何使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1.5 楼内商家在其经营场所存放大量的可燃

货物, 一旦发生火灾, 将导致火势迅速蔓延, 给扑救工作造成极大困难。

2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

2.1 消防法规体系不完善

目前, 我国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防技术标准对居民楼内居民、商家混杂现象应当如何监督管理没有明确规定。现行消防法律法规的内容滞后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 应当及时制订和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改稿对上述问题仍然没有明确规定, 这将造成公安消防部门和物业管理单位在监督管理上的法律空白。

该楼为一梯8户, 每户居民的建筑面积在100至180平方米之间, 业主与商家签订的大多数都是以一年为期限的短期合同, 业主由于认为是私人住宅, 将来如何使用尚未确定, 业主一般不会主动申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此外, 按照《黑龙江省消防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黑公通[2004]109号文件) 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对下列公众聚集场所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 应当依法进行检查: (一) 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或设置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高层建筑内及地下、半地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该楼租赁居民个人的商家, 虽然建筑面积超过了50平方米, 但是由于不是公共娱乐场所, 所以不需要到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消防行政许可。这些情况使公安消防部门难以及时掌握辖区列管单位的动态, 给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带来一定影响。

2.2 业主和商家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在当今社会的大环境下, 大多数业主和商家只注重经济效益, 忽视消防安全。经笔者调查发现, 由于商家和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缺少必要的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致使大楼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绝大多数业主和商家签订的租赁合同或协议中没有明确各自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以及明确各方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

二是由于经营空间狭小, 一些商家在室内堆放了大量的可燃货物, 无形中使整幢大楼增加了火灾荷载, 一旦发生火灾, 势必导致火势迅速蔓延, 给火灾扑救工作造成极大困难。

三是个别商家将较沉重的货物存放在公共疏散通道上, 占用和堵塞了消防通道, 给火灾逃生带来较大困难, 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四是一些商家缺乏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使用和维护知识。个别商家将灭火器锁在储藏室内, 影响灭火器的方便取用。多数商家在营业时, 对外来办事人员及流动人员偷盗、损坏公共通道上的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不管不问, 致使消防设施被损毁的事情经常发生, 给物业管理单位的经济造成了很大负担, 给火灾扑救和逃生带来很大困难。

商家和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不能有效履行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与我们从小缺少必要的消防常识教育, 全社会缺少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也有一定关系。

2.3 物业管理单位工作不到位

由于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缺失, 使得物业管理单位在对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中处于尴尬地位。一方面, 物业管理单位对商家和居民的消防违法行为只有告知权, 没有行政执法权。为进一步加强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哈尔滨市公安局和市房产住宅局于2006年12月联合下发了《哈尔滨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消防安全责任, 制作了物业管理单位对居民的《消防安全隐患告知书》, 在实际应用中起到了一些效果。但由于该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地位低下, 使物业管理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门对商家和居民的消防违法行为难以有效制约和制裁。另一方面, 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员消防素质较低, 流动性较大, 许多物业管理单位对商家、业主和本单位员工的消防教育培训不落实, 培训难以到位。

3 解决商家居民混杂现象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的探讨

3.1 尽快完善消防法规体系

笔者建议, 由政府牵头, 省市房产、安全、消防等部门组成专门班子进行实地调研, 尽快制定出台有关禁止商家居民混杂的地方性法规, 以规范楼房用途, 从源头上制止这种不安全现象的发生。

3.2 公安消防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消防监督职能

首先, 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对违法行为, 要抓典型, 依法实施处罚, 并大张旗鼓宣传, 以便教育广大群众。

其次, 应当对商家、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讲解在签订合同时如何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事项, 传授如何正确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 实地操作讲解灭火器、消防卷盘、室内消火栓的使用方法, 让他们掌握维护公共设施、保障疏散通道畅通等消防常识, 在平时生活工作中自觉地履行消防法定义务。

最后, 应当采取各种形式, 加强消防宣传, 提高业主消防意识。包括树公益广告牌、报纸、电视、横额、标语、墙报等与人民群众广泛接触的媒体, 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广大干部职工乐于接受的语言, 大力宣传《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火灾案例、违法经营受到处罚的典型案例等, 让消防意识深入人心。只有业主和商家的消防意识提高了, 消防工作才能转被动为主动。

3.3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消防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单位与业主和商家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 是委托与被委托的经济合同关系。业主和商家享有在管理中的决策权和监督权, 负有服从物业整体消防安全的管理、合理利用物业项目、确保消防安全、承担相应费用的消防安全管理义务。物业管理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业主委托合同的约定, 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及时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确保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业主及商家的监督。

此外, 针对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单位与建筑物产权所有单位之间, 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往往互相推诿、披皮, 致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请, 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状况,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指导业主和商家规定在订立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时, 应依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各自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要求各方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

总之, 高层居民楼内商家居民混杂在当前还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 这类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问题无法回避。只有根据场所的实际情况, 做到事前主动监督, 争取主动, 事后灵活运用消防法律和技术规范, 采取可靠、实用的消防措施, 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来赢得商家和业主的信赖和支持, 共同做好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 消防工作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责任编辑:王明荣

摘要:高层居民楼内商家居民混杂在当前还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 这类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问题无法回避。只有根据场所的实际情况, 做好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 消防工作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居民购买力 第8篇

2013年1月, 尤溪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正式启动意外伤害补充保险。

尤溪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县支公司达成协议, 通过向该公司统一投保的方式为我县参保居民代办意外伤害保险。此举进一步完善了尤溪县医疗保障制度。

根据规定, 凡参保居民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 导致身体受到伤害, 治疗产生的费用与医保补偿的差额将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差额超过1000元以上, 每人每年最高可获赔1000元;差额不足1000元, 按实际差额赔付。保障期限为投保当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 理赔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县支公司负责“一站式”服务, 通过转账方式将赔付款发放到参保居民个人账户。截至3月中旬, 已理赔821名参保居民15.73万元, 减轻了受意外伤害的群众负担。

居民购买力 第9篇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菊泉辖区内迁入居民所居住的5个居委和原住地居民所属的4个村委内30岁以上的常住社区居民(居住半年以上),共调查人占调查社区总人口的其中迁入居民人原住地居民906人,回收有效问卷1 790份,有效率为90.40%。

1.2 调查方法

按照菊泉辖区迁入人口和原住地居民的地域分布,选择新城区5个居委(迁入)的常住社区居民和原住地4个村委的常住居民。采用集中点调查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问卷的内容包括居民的一般情况,运动方式、锻炼次数、锻炼达标情况以及未锻炼原因等。

1.3 数据整理与分析

采用SPSS13.0软件进行数据导入、分析,主要采用频数分析、χ2检验等统计分析方法。

2 结果

2.1调查对象人口学特征和体育锻炼参与情况

迁入居民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达16.73%,原住地居民达11.68%,都属于老龄化社区。迁入的居民文化程度总体上要比原住地居民的文化程度高。调查对象中有956人参加体育锻炼,体育锻炼参与率为53.41%(956/1 790),其中迁入居民有515人,参与率53.87%;原住地居民441人,参与率46.13%,体育锻炼参与率迁入居民较原住地居民高(χ2=507.3,P<0.05)。

2.2 两类居民体育锻炼的情况比较

2.2.1 两类居民锻炼形式

表1显示:两类居民选择步行和跑步均超过半数。除此以外,由于原住地居民之间熟悉度较高,并且有活动中心,因此他们跳舞的比例较高;而迁入居民球类运动和气功锻炼比例较当地人为高。

2.2.2 两类居民锻炼频度达标

锻炼频度以每周锻炼3次以上为频度达标[1]。

表2显示:大部分居民每周锻炼次数在3次以上,迁入居民略多于原住地居民;原住地居民每周锻炼次数在3次以下的较迁入居民多,但总的两类居民锻炼频次差别无统计学意义。

(χ2=42.76,P<0.01)

(χ2=2.77,<0.05)

2.2.3 两类居民锻炼强度达标情况

锻炼强度达标:在运动后有微汗,轻度的肌肉酸疼,休息后即可恢复。次日精力充沛,有运动欲望,食欲和睡眠良好[3]。

表3显示:在锻炼的居民中每次都运动达标的有63人,达标率为6.59%;大多时间达标为66人,达标率为6.90%;偶尔达标者308人,占34.00%;从未达标者502人,占52.51%。居民锻炼达标的情况不容乐观,说明锻炼指导还没有到位。迁入居民中每次锻炼和大多数锻炼时间达标率比原住地居民的要高。

(2=26.83,<0.01)

2.2.4 两类居民不锻炼的原因分析

调查发现,居民不锻炼的原因主要是“没时间”和“不喜欢”,分别占59.01%和32.39%,尤其是原住地居民“没时间”的比例达63.50%,而迁入居民“不喜欢”的比例则达41.11%。还有部分因为身体不舒服而不参加体育锻炼活动。总之,这些原因都是可调整的,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详见表4。

3 讨论与建议

3.1 讨论分析

步行运动负荷量低,属于有氧运动,这种锻炼方式既经济又方便,不受场地的限制,比较受广大人群喜爱[2]。本调查也显示两类居民主要选择走路和跑步的锻炼形式。除此以外,由于原住地居民之间熟悉度较高,并且有活动中心,他们跳舞的比例也较高;而迁入居民则由于文化程度相对高些,还喜欢一些难度较高的锻炼项目如球类和气功。

在锻炼的频度达标方面,大部分居民每周锻炼次数在3次以上,迁入居民达标的比例较高,这与迁入居民有较强的锻炼意识有关。但调查发现居民锻炼强度达标的情况不容乐观,只有6.59%,说明居民锻炼的指导还没有到位,只是有锻炼的意识和行动但是没有达到运动的要求。迁入居民中每次锻炼和大多数锻炼时间强度达标的人数比原住地居民的要高。

调查发现,不锻炼的原因主要是没时间和不喜欢,分别占59.01%和32.39%,原住地居民“没时间”的比例达63.50%;迁入居民“不喜欢”的比例则达41.11%。没有时间的原因可能主要还是在家中承担很大一部分家务劳动而占用了居民们的锻炼时间;而不喜欢的原因主要是爱好兴趣受场地的限制,而抑制了其锻炼的兴趣。

3.2 建议

3.2.1 全社会行动,创造居民健身运动的良好环境

因为是新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和场地还很不完善,居民参加体育活动,没有场所、没有器材;居民要学习,没有校舍和师资队伍;这样在某些程度上也制约了居民参加体育健身的热情,不利于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为此,政府加大投入是解决以上问题的重要保障,使设施全面覆盖、功能全面整合,在建设一批老年活动室的基础上,还要建设健身房、体育场馆、运动场、文化娱乐设施等。政府职能部门要根据不同年龄人群,不同文化层次人群建立相关健身事业发展规划,体育系统应该派有关健身指导员到社区,进行具体指导,使居民的锻炼真正达到强身健体的效果。

3.2.2 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的运动俱乐部,培养居民锻炼的兴趣

要加强居民健康教育提高居民对体育锻炼重要性的认识;在社区广泛宣传体育锻炼的重要性时,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居民进行分区域指导,如在迁入居民中可以组织居民成立气功类、球类等各类俱乐部等满足居民活动需求;在原住地居民中因势利导组织舞蹈类俱乐部,同时选拔一些组员不断去动员身边的居民加入到活动中来。积极动员女性居民从家务中走出来,利用业余时间组织一些比较简单的运动如快走小组,既不耽误她们的日常劳作又能够到达锻炼的目的[4]。

3.2.3 加强科学指导,推广运动处方的实施

,水平。主要原因是社区体育锻炼缺乏科学的指导。为提供辖居民运动锻炼的效果,可以在各种社区健康知识讲座上不断讲解一些关于运动的达标内容。同时由社区医生根据两类居的经济结构和兴趣爱好制定出某些特定人群的运动处方,让区居民记录自己每次运动的一些基本情况,如:心率和感觉,后再通过医生对其变化进行调整,让居民真正体会到锻炼既悦了心情又强健了身体[5]。推行运动处方将进一步提升辖区民的健身参与率和锻炼达标率,最终为实现辖区内不同人群全面健康的目标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摘要:目的:了解迁入居民和原住地居民体育锻炼的现状,以对不同人群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并给予科学指导。方法:通过问卷调查,了解菊泉新城社区30岁及以上的迁入居民(包括5个居委)和原住地居民(4个村委)共计1 790人的锻炼情况。结果:调查对象中有956人参加体育锻炼,占调查总人数的56.24%,参与锻炼的迁入居民比原住地居民多。两类居民中均有半数左右选择步行和跑步的锻炼方式,原住地居民跳舞的比例较高,而迁入居民则以球类和气功居多。两类居民近半数锻炼频次在每周5次以上,迁入居民比例较高。居民锻炼强度达标的情况不容乐观,达标率仅6.59%。不锻炼的首位原因是“没时间”(59.01%),尤其是原住地居民(63.50%);其次是“不喜欢”(32.39%),尤其是迁入居民(41.11%)。结论:在不同人群开展多形式的运动小组,可以有针对性地培养居民锻炼的兴趣;推广个人运动处方是提升辖区居民健身参与率和锻炼达标率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人口导入区,原住地居民,体育锻炼

参考文献

[1]张秀华.中国老年人健康现状与老年人体育锻炼的研究综述[J].温州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26(2):103-107.

[2]肖柳红,钟华苏,王育珊.老年人生活方式与健康的相关因素与社区卫生服务对策[J].中国老年学杂志,1999,19(4):197-198.

[3]辛利,周毅.中国城市老年人体育生活方式的现状与发展趋势[J].中国体育科技,2001,37(3):20-21.

[4]周学荣,赵俊红,季六生,等.安徽省城市居民参与体育健身现状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体育科技,1999,35(6):2-4.

居民购买力 第10篇

关于居民住宅购买力的研究, 国内较集中的研究热点是对房价收入比的探讨。在房价收入比指标中, 涉及的主要元素是价格与收入, 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指标, 只能大致描述家庭收入与房价之间的关系。实践中对那些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的购房者, 仅用收入来度量住宅支付能力显然不具有说服力。与国内的研究相似, 国外学者起初也认为收入因素是度量住宅支付能力的全部, 如Janna等 (2006) 利用美国人口普查的微观数据采用局部均衡模型研究收入与住宅支付能力, 结果表明收入的减少导致了住房消费的缩减和缴纳房租后的收入剩余的缩减。后来随着金融领域的拓宽和金融工具的多样化发展, 抵押贷款等融资方式的出现, 使借贷资金的加入引起了注意。如Tilak等 (2008) 建立的支付能力函数, 解释变量不仅包括生命周期工资, 还包括抵押贷款利率和还贷金额;Jordan (2008) 认为购房支付能力包括货币资源 (是工资扣除纳税额的部分) 和应支付款项 (与房价、利率直接相关) ;Robert等 (2008) 进一步将住房支付能力分解为购买支付能力和偿款支付能力两个概念。回顾上述研究可见研究居民住宅购买力, 收入和借贷资金都是最重要因素。另外在研究过程中多数学者进行的是理论论述, 未能建立可操作的住宅购买力数学模型, 或者虽然有在模型上进行了尝试工作, 也因为得到的结果过于复杂而使政策制定者难以在实践中应用。

一、相关概念解释

收入既定条件:目前工薪收入在长期仍然是城市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而工薪收入是劳资双方协商后的既定量, 在短期内有粘性是既定收入。本文收入既定条件是指在当期工薪收入条件下研究城市居民住宅购买力, 不考虑意外获得等偶然因素。

城市居民住宅购买力:购买力是一单元货币能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数量, 体现等量货币换等量商品或服务, 是实际的货币支付能力。本文的城市居民住宅购买力概念内涵是城市居民的等量购房货币换等量住宅商品。

二、模型识别

实践中居民购房采用付全款或首付加贷款的货币支付方式, 可见:如果居民购房的货币支付方式为付全款, 居民的货币来源是储蓄;如果居民购房的货币支付方式为首付加贷款, 居民的货币来源是储蓄加上可贷资金。假定居民采用地货币支付方式为首付加贷款, 那么居民住宅购买力的函数关系表达形式如下式:

式中:A (Amount) 表示居民用于住宅购买的货币总额、M (Money) 表示居民储蓄、B (Borrow) 表示可贷资金。现在引入重要的价格要素, 即在购买力函数 (1) 式的等号两侧除以价格, 则得到第二个城市居民住宅购买力的函数关系式:

式中:S为以人均住宅面积为表征的居民住宅购买力, M/P为储蓄房价比, B/P为人均可贷资金房价比, P为住宅平均价格。

居民储蓄 (M) , 是指居民当期税后可支配收入与当期消费之间的差额, 储蓄房价比定义为人均储蓄存款额 (元) 与住宅销售价格 (元/平方米) 的比, 实际上表征了城市居民在当前储蓄水平当期住宅价格下的住宅购买力水平。可贷资金 (B) , 是指居民能够从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贷款方式筹集到的最大数额的资金。根据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城市居民住宅购买的月最大还款额等于50%月收入额。据此最大还款额和法定住房抵押贷款利率可推算人均可贷资金, 人均可贷资金除以房价则定义了可贷资金房价比, 根据可贷资金房价比数值直观察看居民借贷能力对应房价的相对变化情况。

三、模型建立

本文将研究对象设定为城市居民中首次购房者, 面积S的样本观测值采用年度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于1991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才初步形成, 样本数据年度区间为1991年至2007年, 具体数据见表1。

表1列出了我国1991-2007年期间人均储蓄、可贷资金、住宅价格和人均居住面积的有关数据资料。根据式 (2) , 用Y表示购买力面积, x1表示储蓄房价比, x2表示可贷资金房价比。采用EViews软件进行平稳性检验, 通过比较检验值和关键值可见三个序列均存在单位根, 是非平稳序列。对序列进行差分检验, 通过比较检验值和三个显著性水平下的关键值可见, 购买力面积序列、储蓄房价比序列、可贷资金房价比这三个序列都是二阶单整序列。为分析购买力面积、储蓄房价比、可贷资金房价比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 先作变量之间的回归, 估计结果如图1。

检验上述回归得到的残差序列的平稳性, 估计结果如图2。

通过比较检验值和关键值可见, 残差序列在置信水平5%和10%下显示平稳。储蓄房价比与购买力面积和可贷资金房价比通过协整检验。采用EViews软件建立误差修正模型, 得到估计结果如下图3。

根据误差修正模型估计结果图可写出误差修正模型, 整理后最终得到城市居民住宅购买力方程为:

上式中:S为以人均住宅面积表征的城市居民住宅购买力, M为人均居民储蓄余额, B为人均可贷资金, P为住宅平均价格, M/P为储蓄房价比, B/P为可贷资金房价比, u为误差项。由方程可见城市居民住宅购买力与储蓄房价比正相关, 储蓄房价比每增加一个单位, 居民购买力增加9.8个单位, 储蓄房价比的系数为正值显示虽然房价上涨的步伐较快, 但是居民的住宅购买力并未下降;而可贷资金房价比的系数为负值显示, 居民的贷款能力增长落后于房价的上涨步伐, 滞后于房价上涨的居民贷款融资能力或意愿拖累了住宅购买力的增长。

四、模型检验及应用

模型的R2=0.9827有很高的拟合优度。F统计量为227.8483, 大于显著水平0.05的临界值3.7389, 从而在95%的水平下方程通过显著性检验。给定一个显著性水平α=0.01下的t0.005=3.012, 对比模型中解释变量的显著性水平可见变量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从回归计算中得到置信区间为: (-1.649154, -0.773508) 、 (0.0839279, 0.1608801) 、 (0.0623137, 0.1409723) 、 (0.0467567, 1.1405893) , 置信区间都很小。自相关性检验:D.W.检验中模型的D.W.=1.864367, 取显著性水平0.01, 查表得dι=0.672, du=1.432, 可见du

应用购买力方程可预测以面积表征的2009年沈阳市城市居民住宅购买力。预测方法为:先将沈阳市2007年和2008年的人均居民储蓄余额、人均可贷资金、住宅平均价格、人均住宅面积相关数据代入购买力方程, 计算误差项;然后将得到的误差值和2008年、预测的2009年相关数据代入购买力方程, 计算结果即可视为以面积表征的2009年沈阳市城市居民住宅购买力。经计算2009年沈阳市城市居民住宅购买力预计为:人均住宅面积43.16平方米。

五、建议

政府对住宅市场的相关政策制定的目的在于, 通过宏观调控达到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价格稳定、并最终保障人民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 以储蓄房价比为表征的住宅购买力在我国住宅市场发展的历程中, 一直是增长的趋势;而居民住宅购买的融资能力日渐增强, 但近年来已经落后于房价的上涨步伐, 融资能力与居民月收入和贷款利率直接相关。综合影响储蓄和可贷资金的关键因素, 建议相关政策制定可注重以下两点:一是通过经济的发展, 增长方式的转变, 产业结构的调整, 增加就业, 稳定就业岗位, 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鼓励自主创业。二是保持灵活的利率政策, 进而影响社会资金供求状况, 以抵御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对我国住宅市场的冲击。继续坚持房贷优惠利率措施, 保护贷款人利益, 促进买方需求, 增加存量住宅销售;切实改善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居住状况, 加强购房补贴审查,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住宅市场中厂商的市场策略, 是厂商以居民住宅需要为出发点, 有计划地组织各项经营活动, 为居民提供满意的指摘商品和服务而实现盈利目标的过程。根据本文预测结果可知沈阳市2009年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约43.16平方米。若以个人为购房单位, 可以建筑面积45平方米左右为主力开发户型;若以三口之家为家庭购房标准单位, 可以建筑面积80—120平方米/户为主力开发户型。另外还应结合使用新概念营销方式, 如知识营销、网络营销、绿色营销个性化营销等方式, 带来更多的信息及更好的销售效果。

看清皮肤“新居民” 第11篇

危险的“居民”早处理

◎老年角化病:又称日光性角化病发病与长期日晒有关

多发于面部秃发的头顶部或手背等暴露部位。病损为黄豆至蚕豆大小的孤立的丘疹或结节状隆起表面粗糙质地较硬,覆以褐色或黑褐色痂皮,不易剥脱用力剥易出血。本病为癌前期病变可发展为鳞癌,应及早治疗。一旦病损处周围出现发红基底扩大或破溃出血症状,常为恶变的征兆,应立即诊治。

良性“居民”不必驱除

◎老年性血管瘤:又称宝石痣,为皮肤老化性病变。病损初为樱桃红色丘疹,以后增大呈半球形,高出皮肤表面,表面光滑,质地柔软,无痛痒感,好发于躯干,四肢的远端,随着年龄的增长其数目会逐渐增多。

◎睑黄瘤:为脂质沉积于眼睑所致,好发于中老年女性。病损初为一个或数个淡黄色的斑点,以后逐渐扩大,融合隆起而形成柔软的柠檬色斑块,表面光滑,无痛痒感。此病发展缓慢,很难治愈,但无碍健康。患者若伴有高脂血症,应进行降脂治疗。

◎老年性雀斑:此病与皮肤老化、日晒等有关,常发于中老年人的手背前臂等暴露部位。表现为褐色或黑色斑块,绿豆至杏仁大小,略高出皮肤表面,表面光滑,无痛痒感。雀斑的数目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多。此病无碍健康但应注意日常防晒。

◎老年性点状白斑:又称老年性白点病,是皮肤老化的一种表现,常见于躯干四肢等处。病损为绿豆至黄豆大小的瓷白色斑点,边界清楚,微微凹陷,无痛痒感。

可疑“新居民”多观察

◎老年斑老年性色素斑,是由脂褐素构成的。它是人体细胞在代谢过程中,因为高度交联难以溶解也无法通过细胞膜进入血液排出体外的东西,最终只能将细胞当作垃圾箱而不断堆积起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多,它可遍布于人体的所有组织中,甚至在人的心肌纤维脑,肝、肾上腺等重要器官的组织中,也有这种色素斑。科学研究的结果证明,它会加速细胞的老化,导致这些重要器官功能衰退。特别是对人类的脑细胞的影响很大,老年性神经官能症智力障碍健忘症早老症或黑蒙家族性白痴等均与它有关系。

◎老年疣老年疣又叫脂溢性角化病,常见于手背面颈、躯干等处。表现为芝麻大至黄豆大或更大的淡褐到深褐乃至黑色的皮疹,稍高出皮肤面,也可呈乳头状,境界清楚,表面常附有油脂性鳞屑,触之柔软不痛不痒。老年疣是一种良性表皮增生样改变,一般不会发生癌变但如在短期内皮损面积迅速扩大,或数目增多或伴有明显瘙痒,则有癌变可能,应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

抗氧化不仅仅是年轻人的事

科学家们研究发现,不少抗氧化剂,能阻断引起衰老的过氧化连锁反应,从而干扰褐色素的形成,而且可以延长寿命,有逆转衰老的功能。

◎适当参加体育活动,避免长时间目光暴晒和异常刺激。可采用防晒霜。

居民购买力 第12篇

1 价值观差异

以往学者经常说北美人是“个人主义 (individualism) ”的代名词, 以美国和加拿大人为首。但笔者认为此种说法过于笼统, 确切地说, 北美的欧裔居民才是崇尚个人主义的“典范”。加拿大的这些欧裔居民无论在学习、生活还是工作中, 善于表现自己, 我行我素, 唯我独尊, 很多时候将个人利益高高凌驾于集体利益至上。相反, 土著居民由于诸多历史的原因, 曾经长期共同地居住于“土著人居留地”, 他们吃穿一处, 同荣辱, 共患难, 养成了信奉者“集体主义 (collectivism) ”原则的文化。他们对于自己的集体有着非常强的归属感[1]。他们认为, 任何一个人的发展都不可能离开自己的集体, 一个部落的力量或者一个人的个人能力的提高都依靠于集体的凝聚力。正是由于这种对集体的忠诚和归属感, 很难看到某个土著人为了一己之力而背叛整个家族的利益。笔者在加期间, 就经常目睹成群的土著孩子在一起玩耍、上学、放学以及做功课。相反, 那些白人孩子却很难看到这样的情景, 他们常常独自一人坐在教室或者公交车的某个角落里看书、听音乐或者做着其他自己喜欢的事情。

正是这种价值观的差异, 造成了土著居民和欧裔居民之间的交流存在严重的障碍, 很少能看到一个白人孩子和一个红皮肤的土著孩子在一起玩耍, 更难见到一个白人小伙牵着一个土著姑娘的手在那里拍拖。婚姻问题更是如此, 他们之间的跨文化婚姻也经常以离婚而告终。笔者所居住的房子的隔壁就是一对跨文化婚姻, 一个土著小伙娶了一位欧裔女孩, 几乎每天晚上笔者都被他们无休止的争吵和打骂孩子的声音所搅得睡不着觉。相反楼上两户的那对白人夫妻和土著夫妻却十分的安静, 经常看到他们全家人和和睦睦、开开心心地在周末共同去乡间别墅度假。

2 时间观差异

对于土著居民来说, 他们重视的是“质量时间观 (qualitative) ”, 而对于欧裔居民, 他们信奉的是“数量时间观 (quantitative) ”。比如说, 当一位白人问一位土著老人是否一辈子都居住在“土著人居留地”, 他会这么回答你, “不, 现在不在那里了”。那位欧裔关注的是这位土著老人在居留地里居住的时间长短, 而这位老人关注的是现在已经不住在那个令人可怕的地方了, 言外之意是“我现在的时间过得很充实, 很愉快”。由此可见, 加拿大土著人看重的时间被利用的“合适性”, 而欧裔居民看重的是时间的长短。在这些欧裔居民所推崇的西方文化里, 时间就像一种“商品”, 可以被自由的买卖、借用、浪费、扼杀、弥补和取走。

对于一个土著居民来说, 他所关注的是我接下来所做事情花费的时间是否对我“现在”有意义, 而欧裔居民关注的是我花费的时间要有益于我的“将来”。简言之, 土著居民认为“将来”要服从于“现在”, 而欧裔居民认为“现在”要服从于“将来”。还可以这么说, 土著居民有着“圆形”时间观, 而欧裔居民有着“线形”时间观。欧裔居民将时间看成一条平线, 时间从线的这头移动到另一头, 并且时间和生命可以分为三个种类:过去、现在和将来。而土著居民则将世间万物看成一个周而复始的联系过程。他们认为, 时间是持续性和不可中断性的“圆圈”, 在这个圆圈中, 过去、现在和将来是永远相互关联着的。

3 家庭观差异

3.1 中心型家庭与延伸型家庭

加拿大欧裔居民的家庭观强调“中心型 (nuclear family) ”家庭, 而那些土生土长的土著居民则重视“延伸型 (extended family) ”家庭观。欧裔家庭成员包括:爸爸、妈妈、兄弟、姐妹以及爷爷奶奶。而土著家庭成员包括: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叔叔、舅舅、姑姑、姨妈、表弟、表妹、堂弟、堂妹以及姻亲。在土著人看来, 只有在这个传统大家庭里才能有安全感。土著人这种以学院划分家庭成员的传统文化与主流的加拿大欧裔居民家庭观有着极大的不同, 因为他们将叔叔、姑姑、表弟、表妹以及姻亲这些欧裔人认为不属于家庭成员的人都看成了自己整个家族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更有甚者, 某些土著人会将自己的邻居也当成自己的家人。因为从某种角度上说, 整个土著人与欧裔人的交往史就是一段土著人的屈辱史和受压迫史。每个土著孩子从小就被父母教育要去本能地、真诚地和快乐地帮助那些身边遭受厄运和灾难的土著同胞。

3.2 人人平等与长幼尊卑

西方人追求人人生来平等, 尤其是男女平等的信条, 这是时代进步的表现, 也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加拿大欧裔居民继承了他们西方先祖们的优秀品质, 在男女平等的问题上做的非常优秀。在家庭中, 无论是丈夫、妻子、男孩还是女孩, 都能做到相敬如宾, 彼此尊重, 比如说, “谢谢”、“请”、“麻烦你”或者“对不起”这些客套话经常挂在嘴边, 表现出了彼此互相尊重。还比如说, 家庭每做出任何重大决定之前, 必须要与孩子商量, 父母从来不拿孩子当孩子看, 把他们当成家庭中重要的一员, 民主思想渗透到家庭成员的每一个血管里[1]。

一千多年的打猎史和战争史赋予了土著男人自尊、骄傲、勇气和大男子主义。男人们的社会地位极大地影响了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 因为女人和孩子的食物还有安全感要靠男人的拼命才能够换来, 这也就为家庭中大男子主义埋下了伏笔。因此, 土著家庭中暴力现象远远高于欧裔家庭, 这也为社会不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土著孩子, 尤其是女孩, 从小就要受到来自父母的监督。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必须要符合传统的礼仪, 尤其对待老人更要表现出特殊的尊重。土著老人们的在家庭中的地位是非常高的, 他们被看成是智慧的拥有者、传统伦理道德的守护者和家庭贡献最突出者。他们和孩子的父母一样要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

4 对基督教信仰方式差异

在加拿大, 有很多人信仰基督教, 这其中就包括了绝大部分欧裔居民和一部分土著居民。虽然信奉的是同一种宗教, 然而他们对该教的信仰方式却大相径庭, 这也就造成了彼此之间的更多的不理解和矛盾加深, 甚至很多欧裔基督教徒认为这些土著信徒属于异教徒, 没有按照圣经的指示去信仰上帝, 属于邪恶的化身。造成这种误解的原因是他们对基督教有着不同的信仰方式:首先, 他们认为, 上帝的“宠儿”或者说是“上帝的选民”是土著人, 因为上帝用泥土创造了人, 而且泥土的颜色是红色的, 况且土著人的皮肤颜色就是红色, 所以他们才是真正的上帝的“宠儿”。相反, 欧裔居民按照圣经的解释, 认为以色列人才是上帝宠儿。其次, 欧裔居民在向上帝祈祷时, 表现出了安详和镇定的样子, 与之发生鲜明的对比的是, 土著居民则用一种“吵闹”的方式向上帝表达他们的虔诚:他们成群结队地点起火堆, 竖起火把, 穿着“花花绿绿的”的“异样服饰”, 脚上跳着欢快的太阳舞, 嘴上唱着土著语上帝歌曲, 并击打着非洲大鼓。这些土著人特有的向上帝礼拜和祈祷的方式使得那些自认为是“最虔诚”的欧裔基督信徒很难理解。

5 总结

进入21世纪, 加拿大政府更清楚地认识到, 在宣扬西方文化先进性的同时, 也应保留和弘扬当地土著文化, 只有这样, 才能让更多的欧裔居民感受和理解土著文化的意义和价值, 消除彼此之间根深蒂固的偏见思想, 以崭新和科学的视角来审视文化多元性的真正意义。

摘要:针对加拿大土著居民与欧裔居民的文化差异, 分析并阐述了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 旨在更好地借鉴和吸取加拿大文化中的优秀成果, 保护和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精髓。

关键词:文化,土著,欧裔,文化差异,加拿大

参考文献

[1]Em Griffin, A First Book at Communication Theory[M].The Mc Graw-Hill Companies, Inc, 2000.

[2]Richard Twiss, One Church Many Tribes[M].Wiconi International, Inc, 2008.

[3]胡文仲.不同文化之间的交际与外语教学[J].外语教学与研究, 1985 (4) .

[4]魏莉.保留和弘扬加拿大土著文化深层原因解析[J].世界民族, 201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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