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动因范文

2024-09-21

绩效动因范文(精选6篇)

绩效动因 第1篇

对于公司并购绩效的界定, 毛道维等认为, 并购绩效是指企业通过并购后是否能够取得规模经济效应、管理的协同效应, 突出企业的主核心竞争力, 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成长能力。彭志刚等认为, 企业的并购绩效可以分三个层次解读, 即宏观层次、中观层次和微观层次。宏观层次主要分析企业的并购活动是否有利于国有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 进而盘活国有资产。中观层次主要分析上市企业的并购活动对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影响和证券市场对企业并购活动产生的影响两方面。微观层次主要分析上市企业从事并购活动对自身产生的影响, 例如企业主营业务的扩张、产品结构和资产结构的优化升级、管理机制的转变及经营能力的提升等。李志学认为, 企业的并购绩效应该分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 同时还应该包括“效率”、“效益”两个方面。效率是指“是否正确做了事”, 并购是否如预期那样产生了经济效应和管理效应;效益是指“是否做了正确的事”, 即并购是否能增强企业的获利能力。笔者认为, 并购产生的“效益”其实是企业通过并购后导致企业运营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各项“效率”的提升而获取的。所以, 企业的并购活动是先产生“效率”进而获得“效益”。笔者认为, 企业并购最终的目的是获取效益, 而且并购产生的“效率”发挥作用需要一定的“释放期”。因而从事并购研究更应关注并购中长期的“效益”变化。

二、企业并购动因理论

并购动因是企业进行并购活动的起点, 并购绩效是企业并购活动的结果。研究并购绩效必须对于企业的并购动机有较为透彻的掌握。在企业并购活动中, 起到主要决策作用的是并购方的控股股东或者是企业的“内部人”———管理层。本文从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角度对传统的并购动因进行梳理总结, 再对当前我国并购市场主要参与主体的动机进行分析。

(一) 控股股东并购的理论动因

1、效率理论。效率理论被认为是西方理论界对于并购动因的主流理论观点。它从经济学的视角来审视企业间并购行为, 认为并购能够提高微观经济主体的效率, 继而实现潜在的社会效益, 是由于并购能够使企业获得某种形式的协同效应。主流的观点认为, 企业通过并购, 具有较高管理效率的企业将其过剩的管理资源转移到管理效率较低的被并购企业, 通过后者管理效率的提高获取正效应———管理协同效应;企业通过并购可以扩大经营规模, 更重要的是实现并购双方的优势互补, 降低整体成本, 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 取得经营协同效应;企业通过并购可以给企业带来财务增效的作用 (这种财务增效主要源于税收的节约、运营资本的减少、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等) , 取得财务协同效应。

2、交易费用理论。交易费用理论的理论基础为Case的现代企业理论和Williamson的资产专用理论。Case认为, 资源由市场价格机制的运作来进行配置是要产生成本的, 即交易费用 (寻找和发现交易对象的成本、了解交易价格的成本、讨价还价的成本、签订交易合同的成本、监督合同履行成本、制裁违约行为的成本等) , 而企业可以成为市场的替代物, 通过并购将原来外部市场交易内部化, 从而节约交易费用、获得收益。

3、市场价值低估理论。该理论认为, 在一个完整的资本市场, 当目标公司的市场价值因为某种原因而被低估时, 并购活动就很容易发生, 即目标公司价值的低估是并购的动因之一。该理论隐含一个假说前提, 市场不是有效率的。目标企业价值被低估的原因通常为以下几种: (1) 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未能将公司的发展潜力完全挖掘, 管理效率低效; (2) 并购公司掌握内幕消息, 知晓外部市场没有的、关于目标公司真实价值的内部消息, 因此他们很可能对目标公司股票的估价高于一般市场价格; (3) 通货膨胀造成企业资产市场价值低于重置成本, 公司价值被市场低估。通常使用托宾Q值来对公司价值进行估算, Q值为公司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的比值。当Q值<1时就表明企业的价值被低估了, 如当Q值为0.5时, 即便并购公司支付的并购成本为目标企业市值的1.5倍, 但总成本仅为目标企业重置成本的75%, 对并购企业而言仍有利可图。

4、市场势力理论。所谓市场势力, 就是公司对市场的控制能力, 是公司将产品价格提高到边际成本之上的能力。市场势力认为企业通过横向并购消除强有力的竞争者, 在扩大规模的同时提高自身占有的市场份额, 取得垄断或寡头地位, 这样公司便可以凭借自己的市场势力制定垄断价格, 获取并购收益。另外, 该理论提到的提高市场份额是提高企业相对于同行业的其他企业的, 规模是一种相对规模, 而非仅仅指企业规模绝对数量的扩张, 不然所谓的市场势力就与规模经济无异了。

(二) 管理层并购的理论动因

1、管理主义理论。该理论实证为委托-代理问题, 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不是完全吻合的。股东谋求的是企业价值最大化, 而管理层的目标除了获取报酬外, 还追求职位的晋升、社会声望的提高、闲暇时间的增加、优越的在职享受以及职位的稳定性等。实证研究表明, 管理层的报酬是公司规模的增函数, 因此管理层出于谋求自身利益而去通过并购扩大规模, 进而实现自身效益的最大化。管理层重视企业的增长率而忽视企业的实际投资收益率, 因而常常会做出对股东而言是无效甚至是负效应的并购决策。

2、自大假说。该理论由Roll (1986) 提出。该理论认为, 由于管理层的傲慢自大、盲目乐观, 过高的估计了目标企业的价值或者过于相信自身的管理整合能力, 从而支付的并购成本大大高于获取的并购收益。Roll的实证表明, 在这种情况下, 并购企业不会从并购中取得并购收益, 但是对目标企业而言却是有利的, 其获取了高于自身价值的并购溢价, 这部分财富实际上是从并购方股东向目标公司股东的简单转移。

3、自由现金流量理论。该理论是由Jensen (1986) 提出, 认为管理层掌握大量的自由现金流量时, 又缺乏有效的投资机会, 管理层出于自利目的, 往往将大量现金流投到低效甚至无效的项目, 扩大企业规模, 而非以股利形式返还给股东, 并购往往成为他们的第一选择。同时, Jenson自由现金流量引发的代理问题可以依靠两种外部力量予以解决:负债和并购市场。

(三) 中国并购市场中各主体实际动因。

当前, 我国并购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资委、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及外资。上述四类并购市场的参与主体主导或进行的并购活动背后的动机也具有各自的特点。

1、国资委。国资委主导国有企业尤其是势力雄厚的央企进行并购活动, 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国有经济现有的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将国有资本集中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企业和品牌。

2、国有控股企业。当前, 我国国有企业进行并购往往不是以市场为导向, 而是受国资委或当地政府“指导”从事的。尤其是央企的管理层, 在国资委倡导的央企必须进入行业前三的硬性压力下, 担心自己的企业被国资委边缘化, 才进行了企业的并购。市场因素在国有企业并购间起的作用甚微, 并购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并没有反映企业结构调整和并购双方企业主体的利益, 更多的是反映了管理层的利益。

对于非上市的国有企业而言, 其控股股东常常由于国资委主导的股权无偿划转而变更, 而一旦企业集团整体上市以后, 受制于相关证券法规和公众利益, 股权的无偿划转难以运作。各方利益得以巩固, 控股股东位置稳定, 管理层的利益也得到保证, 这也是国有企业通过并购谋求获得上市资格的重要动机。

3、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是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中重要的经济力量, 长久以来为国家经济的发展腾飞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 民营企业所能拥有或控制的生产要素十分有限, 在各行业中的竞争力与国有企业相比都有天壤之别。而伴随着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 国有资产也从一些行业退出, 集中于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 国家也在政策上鼓励民营企业并购国有企业的壳资源, 这为民营企业获取进入资本市场资格创造了条件。民营企业收购国有上市公司的动机包括资产注入、改变主营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 当前而言, 民营资本并购国有上市公司更多看重的还是获得资本运作的平台。

4、外资。从并购规模来看, 进入20世纪九十年代, 我国的外资并购规模呈现波浪式的上升, 总体上看, 外资并购规模是不断扩大的。尤其是2002年我国“入世”以后, 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更加便利, 外资并购无论数量还是金额都是大幅增长。外资并购中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 是看好中国市场的需求和生产制造的优势。中国经济十几年来持续稳定的增长, 对于外资而言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 他们希望通过并购中国上市公司分享到中国经济高速稳定发展的成果。外资企业在选择并购目标时多选择处于行业排头兵的国有企业, 而具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也往往初成为PE并购的主要目标。

摘要:当前, 财务学界对于并购的研究主要立足于企业进行并购的动机和企业并购后的绩效。本文主要是对并购绩效理论和并购动因理论进行系统梳理。

关键词:财务学,并购绩效,并购动因

参考文献

[1]黄中文.八大并购理论述评.生产力研究, 2004.5.

[2]李志刚, 陈守东, 刘志强.我国上市公司并购绩效分析.税务与经济, 2008.5.

绩效动因 第2篇

作为企业管理最重要的工具与手段之一, 企业绩效评价在战略管理、流程控制、激励实施、生产率提升、关键问题识别、目标责任制推行、促进内部沟通与组织学习、推动基于事实的决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企业绩效评价问题也因此备受企业界和理论界的关注。中外众多学者在这一领域进行了大量研究, 形成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成果。然而, 这些研究大多聚集于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及应用问题, 却忽略了一些基本事实:一方面, 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因素或内部组织因素的动态变化、企业战略目标和业务运作的动态调整, 设计和定义企业绩效评价系统的前提会发生变化;另一方面, 绩效评价实践中也存在着特定指标评价功能逐渐衰退、对绩效目标的相关性趋于丧失等现象。这些因素都会使得企业绩效评价系统面临着革新甚至更换的压力。只有克服绩效评价问题上的静态思路, 对企业绩效评价系统的动态适用性问题进行有效管理, 才能提升绩效评价活动的效率, 增进这一管理活动给企业带来的价值。为此, 必须对企业绩效评价系统在应用中的革新问题特别是革新的动因和过程进行深入考察。

二、企业绩效评价系统革新的策动因素分析

(一) 革新需求的初始来源

企业绩效评价系统服务于特定的“评价功能目标”, 如果企业绩效评价系统被认为没有很好地实现既定“评价功能目标”, 则将面临革新的可能性。这里以PMS0表示企业原有 (基期) 的绩效评价系统, PMS1表示革新后的绩效评价系统, Yd表示PMS0革新的初始需求, φ1表示“评价功能目标不变, PMS0经过多个评价期之后逐渐失效”;φ2表示“PMS0被证明依然有效, 但由于评价功能目标有变, 需要修正该系统”;φ3表示“PMS0经过多个评价期后逐渐失效与评价功能目标变化同时存在”;φ4表示“在技术层面上出现了被证明具有更好评价效果的评价模式, 准备搭便车”。这些因素在一定条件下都会策动企业绩效评价系统革新的发生。这里定义Yd取决于φ1、φ2、φ3、φ4四因素, 建立函数关系式:

进一步地, φ1、φ2、φ3、φ4四因素的出现, 又源于绩效评价的“环境因素”或“组织因素”的变化所导致“PMS0效力衰减”或“评价功能目标改变”等“失稳”现象。如果以ε表示“环境因素”, η表示“组织因素”, 可以将φ1、φ2、φ3、φ4改写为函数形式即φ1=φ1 (ε, η) , φ2=φ2 (ε, η) , φ3=φ3 (ε, η) , φ4=φ4 (ε, η) 则有:

如果要深入研究ε或η的变化对Yd的影响, 可以求相应的偏导数:

PMS0革新的初始需求, 是为了对ε和η所引起的φ1、φ2、φ3、φ4的变动做出反应, 更好地实现“绩效评价功能目标”, 提高这一重要管理工具的应用效率。

(二) 革新主体的主观取向与效用函数

PMS0革新的初始动因, 不但取决于Yd, 还取决于革新主体的主观取向。为了使问题简化, 这里将PMS0界定为企业内部业绩评价系统, 这里的“革新主体”是抽象意义上的, 与“革新客体”PMS0相对应。“革新主体”是否有真实的意愿推动PMS0的革新, 取决于这一过程能否带来正面效应。若以U代表“革新主体”的效用, Re代表显性收益 (PMS0中明确的收益) , Ri代表隐性收益 (PMS0中虽未明确但可以辨识的收益) , α代表显性收益受重视程度, β代表隐性收益受重视程度, (α>0, β>0, α+β=1, α与β取决于革新主体的偏好) 。K代表修正系数, 可以将U写作Cobb-Douglas函数的形式:

PMS0革新为PMS1, 也会给革新主体带来损失 (付出成本) 。定义Pn为革新主体的净收益, Tc为革新的总成本, U0为PMS0运作带来的效用, U1是预期新的评价系统PMS1运作所可能带来的效用, (其中各变量下标0, 1分别对应PMS0和PMS1) , 则有:

显然, 当Pn>0时, 革新主体有较大意愿支持PMS0革新;当Pn<0时, 革新主体参与PMS0革新很可能是被动的;当Pn=0时, 革新主体对PMS0的革新是中立的;为简化起见, 假定PMS0革新的初始动因D (策动因素) 仅取决于Yd、Pn, 则有:

三、企业绩效评价系统革新过程

有关变革或革新过程, 学者Kurt Lewin、Nadler、Tushman都有所论述, 如Lewin的三段论:解冻、移动到新状态、再冻结;Nadler的活化、拟具蓝图、实现三部曲等。笔者借鉴这些分析范式, 将企业绩效评价系统的革新过程划分为“策动”、“筹划”、“实施”、“实现”四阶段。如公式 (7) , “策动”取决于D=ф (Yd, Pn) 。“筹划”、“实施”是指革新主体权衡各种因素, 对革新的目标、途径、方式、时机等进行“顶层设计”并加以实施;“实现”则涵盖消除不利因素, 最终使得PMS1成功替代PMS0进入高效和良性运作。

(一) 策动

“环境因素”ε、“组织因素”η发生变化作用于φ1、φ2、φ3、φ4, 经后者传导对Yd、Pn产生影响, 由D=ф (Yd, Pn) , 革新策动力量产生。严格地讲, “策动”只是PMS0革新的“前奏”。按“策动”的初始动力来源, 又可将其划分为外源型策动和内源型策动, 分别记为Te、Ti, 很明显有D=ф (Yd, Pn) =Te+Ti。

根据以往研究结论, Ti在企业绩效评价系统革新策动动力源中占据决定性地位, 尤其是评价活动参与者的行为特别需要关注。

为了更深入了解Ti在革新“策动”过程中对Yd、Pn的影响, 可借助系统动力学模型研究Ti情形下PMS0的“因用而废”现象是如何产生革新策动力的。结合委托代理分析范式, 将问题简化为评价者 (委托人) 利用PMS0对被评价者 (代理人) 的绩效进行评价。代理人既可以选择按照委托人的期望付出努力, 亦可以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选择“投机取巧”, 而这也是一学习过程 (R1) 。同时, 代理人也会持续比较自身绩效和绩效目标之间的差距 (R2) , 考察是否存在“绩效鸿沟”以决定是否需要付出额外努力来消弭之 (R3) 。委托人对PMS0的运行进行监控, 以期发现存在的问题 (R5) , 并参照自己对问题的容忍度判断其严重性 (R4) , 如果他认为PMS0已经不能很好地实现评价目标, 革新PMS0才能解决其失效问题, 他会考虑和实施引入PMS1的相关问题 (R6) 。

(二) 筹划

PMS0革新为PMS1的“筹划”阶段首先是有关革新的范围、进程、途径等各方面的选择过程以及PMS1的设计。 (1) 革新的范围, 是指由PMS0革新为PMS1, 两者相比是整体性的转换还是局部调整。前者往往意味着评价模式的根本性改变, 后者只是对原来PMS0的一些构成要素 (如评价指标) 的小范围调整。 (2) 革新的进程, 是指由PMS0革新为PMS1, 是循序渐进过渡还是短时间内就发生根本性改变。前者属于“切香肠”式变革, 按照预先安排将转换内容置于不同时间段逐渐完成, 后者通过压缩进程, 在较短时间完成整体性改变, 这种方式有利于把握革新目标, 较快发挥PMS1的运作效率, 但这种“休克疗法”也可能激发各种阻碍因素, 使得革新过程遭遇意想不到的困难。 (3) 革新的路径, 主要是指PMS1的导入是创设式的还是移植式的。前者是指PMS1基本上以独立设计和独立建构为主, 其可行性在很大程度上只能依据理论分析, 缺乏成功案例可借鉴。后者指PMS1是从组织外移植, 一般已经实践检验, 尤其是经过了业界模范实践的检验, 企业因而选择“搭便车”。 (4) PMS1的设计, 在创设式途径下, 企业往往将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和企业战略目标作为设计PMS1的基础, 并考虑PMS0应用的反馈信息。在移植式途径下, 企业往往是以某种理论模型作为设计PMS1的基本出发点, 或借助咨询机构相对独立地给出PMS1。事实上, PMS1的设计对于革新的成功至关重要。拙劣的PMS1设计会严重影响其可接受性。那种仅仅依据某种框架, 简单地将原来的绩效指标重新打包的做法, 会使PMS1由于缺乏逻辑基础而难以在组织内立足。

(三) 实施

在PMS1的实施阶段, 革新主体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PMS1的生效: (1) 营造有利于PMS1实施的支持性的企业文化。通过宣传和培训等使得利益相关者对革新的动机、PMS1的实施要点得以充分了解, 有利于消除疑虑, 动员参与, 并营造“革新的紧迫感”, 这种“紧迫感”对PMS1的启动、运行和发挥效能会起到积极作用。 (2) 消除各种阻碍因素。阻碍因素比如PMS1的设计耗费太多的时间和资源, 巨大的工作量造成参与者的反感等。而PMS1在实施中高层的态度、设计者-使用者关系、个体对变革的反应方式、组织内的政治因素等在某种情况下都会产生阻碍因素。PMS1若要成功实施, 就必须集聚基本动力, 消除各种不利因素。 (3) 积极、有效、适时、清晰的沟通。充分沟通可以缓解革新过程中的紧张和压力, 赢得企业高层的持续支持、企业各层级的理解和广泛参与, 还有利于PMS1的效果得到及时认可, 因为革新项目本身会耗费组织一定的资源, 只有这一过程能被证实可以为企业带来价值, 企业才愿意继续为之分配资源, 并对革新的意义和前景达成共识, 将革新成果“固化”。

(四) 实现

PMS1成功取代PMS0, 其标志有:PMS1的优势得以显现;革新本身被组织上下认可;PMS1成为企业管理控制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很多情况下, PMS1仅仅在形式上取代了PMS0, 革新的实质性目标却没有实现, 从而最终导致革新结果不甚理想。其原因如下: (1) 程序负担:PMS1的使用与维护会增加特殊控制程序或额外任务, 使参与者偏离了工作重心和责任或带来过多的“人为制造的工作量”而被废止。 (2) 内在兼容性:企业内部缺乏持续支持PMS1的资源和能力, PMS1经过试用阶段后, 由于缺乏相应的实施和检测技术无法使得PMS1的使用成果“固化”。 (3) 信息激增:PMS1与其他管理系统重叠或冲突, 企业被超负荷的信息和数据所累, 出现“信息超载”, PMS1无法发挥期望的效用, 革新本身受到质疑。 (4) 乔治亚巨人综合症:PMS1运行的技术要求刻板或条件苛刻, 缺乏灵活性和扩展性。

四、PMS1成功实施的关键影响因素

可将PMS1最终能够成功实施, 取代PMS0的关键影响因素归结为策动因素D和决定PMS1最终落地并发挥效能的因素, 这些因素又可以划分为推动因素和阻碍因素, 前述的“策动因素”D=ф (Yd, Pn) =Te+Ti属于影响革新启动的推动因素。而决定PMS1最终落地并发挥效能的因素又可以从文化、人员、技能、系统与技术、方法与流程等方面进行分析。

从理论上讲, PMS1最终能够成功实施, 取决于推动因素和阻碍因素的相互作用。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决定了革新过程的表现形态和最终结果。这里将来自文化、人员、技能、系统与技术、方法与流程的推动力分别记为dc、dp、ds、dt、dm, 阻碍力记为bc、bp、bs、bt、bm, 根据前述分析, 影响PMS1最终成功实施的推动力还包括与革新“策动”有关的Te、Ti。

令F表示变革结果, 建立如下的关系式:

显然, 当F>0时, PMS1能够最终成功地取代PMS0。

换一种角度, 按照“动力”、“阻力”是来自企业内部还是外部, 将“动力”分为“外部动力DE”、“内部动力DI”、“内部策动力Ti”、“外部策动力Te”;将“阻力”分为“外部阻力BE”、“内部阻力BI”等。则可以将F写成另一种形式:

在式 (9) 中, 可以将DE+Te称为“外部总推动力”, DI+Ti称为“内部总推动力”。显然, F= (DE+Te-BE) + (DI+Ti-BI) >0是革新最终能够成功的必要条件。这实际上又包括三种情况:

其中式 (10) 表示PMS0革新为PMS1的外部总推动力大于外部阻力, 同时内部总推动力也大于内部阻力, 表明无论是环境因素还是组织因素, 都有利于PMS1的最终成功实施, 革新的预期效果好, 达到预期目标的可能性大。

式 (11) 的情况, PMS0革新为PMS1的一个有利条件是保持绩效评价系统的动态性适用性的必要性被广泛认可, 如果此时企业是自主创新的革新, 并能排除外部不利因素, 则PMS1实施的预期结果应该是积极的。而且如果PMS1的效能充分发挥, 则往往会成为一种“模范实践”。

式 (12) 的情况, PMS0革新为PMS1的过程, 就企业内部组织环境而言, 企业文化一般体现为非支持性的, 而人员、技能、信息系统和技术等也不尽如人意。此时PMS1的实施能最终实现, 往往是“强制性的制度变迁”,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高层的态度至关重要。

五、结论

对绩效评价系统进行前瞻性的动态管理, 以更好地实现企业绩效评价的“功能目标”, 提高企业绩效评价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在企业绩效评价系统逐渐失效或不能满足新的功能目标的情况下, 企业可对其进行“彻底的转换”或“局部的调整”。企业绩效评价系统在应用中的动态适用性问题应受到充分关注, 这需要克服绩效评价系统设计和应用中的静态思路, 积极主动地对组织因素和环境因素中与绩效评价有关的因素的动态变化做出反应, 对企业绩效评价系统这一重要管理工具进行前瞻性的动态管理, 以更好地实现企业绩效评价的“功能目标”, 确保评价活动给企业带来更大的价值。对革新主体而言, 可以根据策动、筹划、实施、实现各个环节的特点, 对革新过程中的文化、人员、技能、系统与技术、方法与流程等方面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管理, 因势利导给出综合性应对方案。当然, 这里的理论分析尤其是在探讨各种因素相互作用时, 往往简化为线性关系, 事实上, 各种因素之间更多地体现为非线性相互作用, 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参考文献

[1]刘静、董继刚:《企业绩效评价研究综述》, 《经济论坛》2012年第2期。

[2]陈收、毛育晖:《企业战略绩效评价研究述评》, 《财政研究》2011年第4期。

[3]杨鑫、金占明:《从个体特征到企业绩效》, 《管理学报》2011年第8期。

[4]孙佰清、董靖巍:《相对动态绩效评价方法的思想和最新研究进展》, 《中国软科学》2010年第11期。

[5]Mike Bourne and Andy Neely.Implementing Performance Measurement Systems:a Literature Review.Int.J.Business PerformanceManagement, 2003, 5 (1) .

[6]Mohammed Salloum.Explaining the Evolution of Performance Measures–A Dual Case-Study Approaches.Journal of Engineering, Project, and Production Management, 2013, 3 (2) .

绩效动因 第3篇

一、路径解读

苏宁电器主要通过两条路径来实现向苏宁云商的战略转型。第一是不断拓展经营品类, 实施“超电器化”战略;第二是持续强化科技创新, 转型云服务模式。

(一) “超电器化”, 拓展经营品类

苏宁在2009年提出“营销变革”, 尝试全品类经营、全渠道拓展, 推进营销及服务创新。随后, 苏宁通过公司电商业务即苏宁易购, 率先推进“超电器化”战略, 大力拓展非电器品类, 将产品延伸至百货、图书、母婴、虚拟产品等, 并计划向服装、箱包、鞋帽、化妆、体育、医疗、保健、家居、食品及户外等百货类商品拓展, 品类布局日趋完善。与此同时, 在线下实体店方面, 苏宁于2012年9月3日推出新一代实体门店“苏宁Expo超级店”, 去掉了品牌标识中的“电器”二字。苏宁超级店经营品类涵盖17大类, 在包含原有实体店销售的3C产品和家电的基础上, 增加了百货、日用、图书、金融、虚拟产品等, 实现了传统家电零售业态的全面突破, 真正实现了一站式购物, 意味着苏宁线下实体门店全面开启“超电器化”进程。

拓展品类可以更为有效的利用公司的经营资源, 从而提升公司业绩, 分散经营风险和扩大发展空间。具体地说, 第一, 拓展品类不仅可以降低新客户获取成本, 分摊物流成本, 而且能够增加边际效益, 从而提升品类毛利率, 实现公司业绩增长的最终目的。第二, 通过扩展经营范围可以避免环境的不利影响, 分散经营风险, 提高经营安全性。第三, 拓展品类可以扩大企业未来发展空间, 使公司未来发展更具灵活性, 且有利于企业抓住机遇, 向前景好的新兴行业转移。

(二) 走向云商, 实现商业模式转型

苏宁走向云商布局已久。2006年苏宁上线SAP系统, 依托信息系统的支撑, 建立内部共享服务平台;与此同时, 不断优化供应链, 提升管理效率;随后经过多年经营积累, 构建了面向内部员工的管理云、面向供应商的供应云以及面向消费者的消费云, 并逐步推进云服务模式的全面市场化运作。2013年2月20日, “苏宁电器”更名为“苏宁云商”标志着苏宁正式走向云商模式。云商模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 全面转型互联网零售而非仅将实体店与虚拟店融合, 从企业的底层结构和经营模式上实现向互联网公司的转型。第二, 打造基于企业自身能力和资源实现对供应链上游和消费者的物联网化服务。第三, 基于数据、信息的资源平台构建大数据时代管理。

云商模式的上述特征, 可为企业带来以下三方面的益处:一是云商模式要求实体店面与虚拟店面相互融合、协同合作, 将最大程度地发挥线上线下的协同效应, 提升经营效率;二是供应链效率的提高是零售行业发展的关键, 物联网的建立将使供应链效益得到极大的提高;三是大数据时代的管理能够使消费者随时掌握所购产品的信息、状态和所能享受的服务, 从而收获更好的体验效果。

二、动因分析

首先,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对其经营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其次, 自身业绩的下滑使其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最后, 苏宁长期经营积淀了战略转型的资源和能力, 这三方面共同作用将其推向了苏宁云商。

(一) 电子商务发展迅猛, 网购渠道分流线下

企业与环境之间同生共塑、相互依存, 处理环境与企业能力之间的关系也是战略管理的核心。因此, 我国网络购物的兴起是此次苏宁战略转型的外部动因。从2002年到2012年, 我国电子商务以爆发式的发展速度引起世人的瞩目, 国内电子商务领军企业也迅速成长, 除在2012年已突破1万亿交易额的阿里巴巴集团遥遥领先外, 在B2C电子商务领域排名第二的京东商城去年交易量已倍增至600亿元以上, 而去年苏宁在电子商务平台实际销售额仅为180亿元。在与天猫和京东商城的对峙中, 苏宁易购在B2C网络零售市场占有率仅为3.46%, 而前两者的份额分别为52.1%和22.3%。

(二) 收入增长趋缓, 业绩低于预期

企业业绩的好坏影响战略转型的可能性, 当业绩未达到预期时, 战略转型的可能性较大。苏宁业绩的下滑是造成此次战略转型的根本原因。笔者以2008年为基期, 计算2009年至2012年各项财务数据变动情况, 以此对苏宁近五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详见表1。

从表1中可以发现, 苏宁在2008年至2011年这四年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增长迅速。至2011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更是分别达到了2008年的188.17%和219.37%。反观2012年, 一方面营业收入仅同比增长了4.76%;另一方面利润总额却同比减少了53%之多。

(三) 具有远见的高管层, 较充分的转型积淀

根据科斯理论, 市场机制及企业高管层分别在企业内外起协调作用, 因此企业高管层也对战略转型起着主导作用。企业战略转型过程具有模糊、复杂和缺乏结构性的特征, 战略转型从本质上是一种选择与判断, 受其所在社会的局限、企业目标和偏好的约束, 尤其是高管层的意愿在决定企业战略和所采用的特定方法中起重要作用。苏宁在民营企业家张近东先生的带领下, 在短短10余年时间里从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家电批发商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家电连锁企业, 并完成了两次成功的战略转型。苏宁高管层在发现市场内外部变革后, 便毅然决定进行第三次战略转型。

在资源和能力方面, 苏宁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 具有较为充分的转型积淀, 拥有良好的战略转型发展基础。第一, 从2006年公司上线SAP系统至今, 苏宁一直注重持续强化科技创新, 具备转型云服务的技术基础。第二, 苏宁一直重视人才的引进, 储备了一批各有所长的人才, 具备战略转型的人才基础。第三, 苏宁众多线下门店以及苏宁超级店能够为顾客带来更好的用户体验, 成为了使其赶超天猫和京东商城等电商巨头的最大优势。第四, 苏宁在资金、信息及物流基础等方面具有先天优势。第五, 苏宁极高的品牌价值是推进战略转型的催化剂, 2012年苏宁品牌价值增长为815.68亿元, 连续多年领跑我国商业零售企业, 这无疑将加快其战略转型的进程。

三、战略转型绩效

针对战略转型绩效, 本文分别从财务绩效和市场绩效两方面进行研究。现阶段苏宁正处于战略转型的初期, 由于其转型初期成本过高等因素的存在, 导致财务指标往往不能客观反映转型绩效, 本文仅对苏宁此次转型的市场绩效进行分析, 采用调整的累计收益率考察其市场反应。即采用公告日前后股价变动事件分析方法, 考察事件前后各五个交易日的累积回报率的变化, 并将其与市场指数累计回报率进行比较和调整, 得到累计调整回报率, 即个股累计实际回报率减去市场指数累计实际回报率。本文的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 采用每日收盘价计算个股实际回报率;市场指数采用上证指数, 与前股价选择保持一致, 指数回报率也根据收盘指数进行计算。

本文通过资本市场对苏宁战略转型进程中的两个标志性事件———“变更LOGO事件”和“更名事件”的反应, 来观察苏宁战略转型的市场绩效。如前所述, 前者发生于2012年9月3日, 苏宁推出新一代实体门店“苏宁Expo超级店”, 并去掉品牌LOGO中的“电器”二字, 宣布其“超电器化”战略转型正式拉开序幕;后者发生于2013年2月20日, “苏宁电器”更名为“苏宁云商”, 宣告了转型云商模式的全面启动。考虑到苏宁电器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受市场关注度较高, 且企业正处于战略转型的敏感期, 市场能对其发生的事件在最短时间内做出反应, 所以将二者的事件期间设为[-5, 5], 即事件日前5到事件后5个交易日, 共计11个交易日。另外, 为了排除苏宁发生的其他事件产生的干扰, 本文将“更改LOGO事件”和“更名事件”的估计期确定为[-85, -6], 两个估计期间内均未发生其他潜在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

(一) 苏宁与深证A股指数日收益率对比

“更改LOGO事件”和“更名事件”期间, 苏宁与深证A股指数日收益率变动趋势分别见图1和2。

图1显示了在“更改LOGO事件”发生前后11个交易日内, 苏宁日实际收益率与深证A股指数回报率的变动趋势, 由相差不大到发生较大差异, 最后两者趋同。其中, 从事件日后开始的两日内, 苏宁日收益率变动幅度大幅超过深证A股收益率, 即在[0, 2]期间内其收益率远高于深证综合A股指数回报率, 此后二者逐渐趋同。这表明苏宁“更改LOGO事件”在证券市场上带来了短时间内的显著正向增长。图2“更名事件”中苏宁日收益率与深证A股指数回报率在事件期2013年2月6日至2013年2月26日11个交易期内, 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表明“更名事件”的市场反应程度较小。

笔者分别利用SPSS软件对两个事件期估计期内的Rt值和Rmt值进行回归分析, 得到的结果如表2所示。通过两个事件回归结果中的t值和F值可见, 两个事件中Rt和Rmt之间的线性关系均较为显著, 且R2均大于0.02, 说明两个模型的解释能力较好。

(二) 苏宁超额累积回报率

根据表2中线性关系列出的拟合模型, 分别计算出事件期内苏宁每天的超额回报率AR和超额累积回报率CAR的值, 详见表3。

从超额回报率和超额累积回报率来看, 一方面, “更改LOGO事件”的超额累积回报率在事件期内的变化明显, 在事件日前股价已呈现明显上行趋势, 事件日后的两日内股价更是大幅上涨。从-5日开始的时间期内, 超额累积收益率基本处于上升通道中, 直至2日达到最高点, 并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超额累积收益率从3日开始慢速下滑, 该趋势延续到5日后不再上升。另一方面, “更名事件”的超额累积收益率在事件发生日和第二日实现较高的增长, 其余期间的变化较小, 最后超额累积收益率的变动值仅达1.61%。由此可见, “更改LOGO事件”给公司带来了正面的市场影响, 而“更名事件”产生的市场反应较弱, 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两点结论, 一是苏宁“更改LO-GO事件”消息的发布属于重大利好消息, 对苏宁价值增值具有非常强烈的刺激作用, 市场在短期内的积极反应给股东带来了财富的增加;二是“更名事件”在市场上反应极小, 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更改LOGO事件”已经提前产生了利好反应, 另一方面是因为云商模式作为全球首创模式, 其未来发展不确定性较高。结合两大事件, 可以发现苏宁此次战略转型得到了资本市场的认可, 给股东带来了正的回报。

综上所述, 苏宁电器转型为苏宁云商主要通过两条路径:一是“超电器化”战略的实施, 实现销售商品的品类扩充;二是持续强化科技创新, 转型云服务模式。笔者认为, 苏宁战略转型最主要的动因一方面是为了应对电子商务的冲击, 走出业绩下滑的窘境;另一方面是由于苏宁早已完成了转型前的积淀, 能够最小化转型风险。通过事件研究法可以发现, 苏宁此次战略转型得到了市场的认可, 为股东创造了财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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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邓少军, 焦豪, 冯致等.复杂动态环境下企业战略转型的过程机制研究[J].科研管理, 2011, (1) .

[3] .贾书梅, 宋天和.低碳经济与企业战略转型[J].企业研究, 2010, (1) .

[4] .吕巍, 陈雨田.处在十字路口的战略管理及其为中国企业带来的机遇[J].管理世界, 2010, (12) .

[5] .吴兴杰.云计算技术打造智慧苏宁[J].企业管理, 2012, (6) .

绩效动因 第4篇

2009年10月我国在深市推出了创业板, 在其设立之后的近两年半的时间里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离职现象频现, 且有越演越烈之势!根据所收集的截至2011年7月31日的数据, 创业板上市公司中有105家企业存在高管人员离职现象, 离职的高管人数 (不包括监事会成员、证券事务代表等) 共有176人。高管辞职本属正常, 不过, 当高管辞职大量出现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时候, 问题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特别是当创业板上市公司原始股解禁来临的时候, 高管的辞职行为有理由让人们关注和思考以下问题:高管离职的背后动机或者真实原因到底是什么?创业板公司高管的频繁离职现象会给公司和资本市场造成怎样的负面影响?应当如何规范高管离职行为, 特别是对持有创业板上市公司原始股票的高管离职之后的减持套现行为应该如何才能有效监管……

在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的情况下, 由于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以及道德风险的存在, 委托代理问题就会出现。企业经理人与所有者的目标往往大相径庭, 二者的利益冲突不容小觑。为解决二者的利益冲突, 就需要通过契约的形式对经理人进行有效激励和约束。因此, 有必要对创业板高管薪酬和公司绩效的相关性进行研究, 以分析、评价创业板公司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及其与高管离职现象之间的关系。

二、文献回顾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 高管人员的薪酬激励问题就引起了各界学者广泛的关注与研究, 但由于研究时间的不同以及所选取的样本和指标的差异, 各方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

我国对高管薪酬激励问题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学者有张维迎、李增泉等。张维迎 (1999) 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出发, 认为当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契约不完备时, 资源配置就达不到帕累托的最优状态。为达到帕累托最优, 也就是让公司的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达到配置最优级, 可通过让经理人持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的途径, 将公司的经营业绩与经理人的个人利益联系在一起, 从而起到激励的作用。李增泉 (2000) 采用OLS回归对高管薪酬、持股比例、公司绩效以及地区差异进行了研究, 结果发现:我国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年度报酬与企业绩效不相关, 与企业规模显著相关, 并且不同地区之间有明显的差异。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以及国外高管激励问题研究的深入与推广, 我国的高管薪酬激励问题的研究也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了出来。

魏刚 (2000) 采用OLS回归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企业业绩的相关性进行论证并得出以下结论:高管报酬与公司业绩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与高管持股比例不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但与公司规模显著正相关。从而证实了我国高管薪酬的激励机制不是十分健全, 激励效果不明显。

陈志广 (2002) 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 认为我国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存在正相关关系。

胡铭 (2003) 对高管人员激励与公司业绩敏感性以及公司规模、国有股权比例进行了OLS回归, 结果发现高管报酬与公司绩效、高管持股比例的相关性均不显著, 而与公司规模却显著正相关。

谢德仁 (2004)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 认为经营者的激励问题是公司治理的主要问题。他认为解决委托代理理论长期激励问题的关键手段是股票期权。

贺燕雄 (2008) 以深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样本, 对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的相关性进行了实证检验, 研究发现高管的现金报酬与公司业绩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而高管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公司的业绩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这说明高管的年薪制能够对企业业绩的提高起到较强的正向激励作用, 而高管的持股比例则对企业业绩的提高未起到明显的激励效应。

杨玉凤 (2010) 等以2008年我国沪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 对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相关性进行了实证检验, 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均使用2008年与2007年的差分值计量。研究结果发现, 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公司会计业绩显著正相关, 而与市场业绩变动不显著负相关。

由于创业板开板时间短, 我国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业绩与高管薪酬相关性分析的研究还很少。魏乐 (2010) 在借鉴公司治理与企业绩效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 对首批37家创业板上市公司2009年的年度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 研究发现在所有治理因素中, 资产负债率与企业绩效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流通股比例与企业绩效显著负相关, 除此之外, 其他变量与企业绩效均无显著的相关性。王楠等 (2011) 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辞职现象进行了规范分析, 认为根本原因在于相关公司内部激励机制存在缺陷, 并从正向激励和负向激励两个方面提出了内部激励机制重构思路。

三、研究假设

(一) 指标选取、解释与研究假设

1.指标设计与解释。 (1) 高管薪酬指标。《年报准则》规定: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各项奖金、福利、补贴、住房津贴及其他津贴等。但是由于公司高管地位的特殊性以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巨大影响作用, 公司一般还会给予高管一定的股权激励。因此, 本文选取高管报告期报酬总额和高管持股比例分别作为高管的短期激励指标和长期激励指标。 (2) 公司绩效指标。选取每股收益EPS、每股净资产APS和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评价公司绩效的指标。 (3) 公司规模指标。选取资产总额TA和营业收入IC作为评价公司规模的指标。

2.研究假设。

假设1: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报告期报酬总额与公司绩效正相关。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业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高管的素质及其努力程度, 对高管实行短期激励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将其自身素质及其努力程度反映在高管的报告期报酬总额之中。而且激励作用越明显, 公司的业绩就可能越好。因此, 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的报告期报酬总额与公司业绩正相关。

假设2: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报告期报酬总额与公司规模正相关。

公司的规模越大, 所需要的高管层次及其综合管理素质要求也越高, 并且需要高管投入的精力也越大, 所以公司高管对其报酬总额的要求就越高。因此, 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报告期报酬总额与公司规模正相关。

假设3: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正相关。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 将高管的个人所得同公司的整体业绩相挂钩的股权激励是降低代理成本的有效措施。若高管在上市公司中的持股比例越高, 公司业绩对其自身利益的影响就越大, 其对公司业绩提高所付出的努力相应也会越多, 公司业绩显然也会越好。所以高管持股比例与创业板上市公司业绩正相关。

假设4: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规模正相关。

公司的规模越大, 其管理运行相对就越规范, 其所制定的高管的长期激励机制就可能越完善, 而且规模较大的公司也有实力给付公司高管更多的股权激励。所以, 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规模正相关。

(二)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截至2011年12月31日在深市创业板上市的289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在研究高管报告期报酬总额与公司绩效、公司规模的相关性时, 剔除高管报告期报酬总额和其他相关数据不可得的公司, 剩余246个有效样本;在研究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公司规模的相关性时, 剔除了高管持股和其他相关数据不可得的公司, 剩余49个有效样本。为了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以上述上市公司有效样本2011年的年报数据为基础进行描述性统计, 并运用Excel和SPSS16.0对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

四、实证分析

(一) 各变量描述性统计

根据表2不难看出:

1.无论是创业板高管的报告期报酬总额指标还是高管持股比例指标, 极大值和极小值之间以及二者与均值之间相差都比较大。这说明创业板高管之间的报告期报酬总额和股权激励差距悬殊, 这可能是由于所处行业和地区的不同所造成的。

2.代表公司绩效的每股盈余 (EPS) 指标, 其极大值2.47和极小值0.01相差比较悬殊, 但均值0.6394为正且接近于0, 这表明创业板公司平均盈利水平较低;净资产收益率 (ROE) 指标的极大值与极小值相差很大, 均值较小, 这说明创业板上市公司对股东投入资本的利用效率较低。净资产收益率 (ROE) 指标的标准差较大, 则说明创业板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是很稳定。

3.创业板上市公司之间的规模相差更是悬殊, 这可以通过资产总额指标和营业收入指标的极大值和极小值之间的差额以及标准差数值看出来。

(二) 各变量相关性分析

各变量相关性分析结果数据可参见表3和表4。

1.通过表3的Pearson相关系数矩阵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在代表公司绩效的三个指标中, 每股收益 (EPS) 和净资产收益率 (ROE) 与高管报告期报酬总额 (PAY) 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132和0.137, 在0.05的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关系。每股净资产 (APS) 与高管报告期报酬总额 (PAY) 的相关系数为0.095, 没有显著的相关性。这表明高管报告期报酬总额与公司绩效之间呈正相关关系, 但不是很显著。

(2) 资产总额 (TA) 和营业收入 (IC) 两指标代表着公司规模, 二者均与高管报告期报酬总额 (PAY) 在0.01的水平上显著相关, 相关系数分别为0.312和0.298。这说明高管报告期报酬总额与公司规模存在正相关的关系。

2.通过表4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公司规模的Pearson相关系数矩阵, 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每股收益 (EPS) 、每股净资产 (APS) 以及净资产收益率 (ROE) 三指标与高管持股比例 (SR) 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278、0.237和0.015, 与高管持股比例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假设3不成立。

(2) 资产总额 (TA) 和营业收入 (IC) 与高管持股比例 (SR) 之间也不存在正相关关系, 相关系数分别为0.198和-0.05, 假设4不成立。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 研究结论

1.创业板高管报告期报酬总额与公司绩效正相关, 证实假设1。

2.创业板高管报告期报酬总额与公司规模正相关, 证实假设2。

3.创业板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不相关, 否定假设3。

4.创业板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规模不相关, 否定假设4。

在上述直接研究结论基础上, 可进一步展开阐述:

首先, 创业板高管人员的报告期报酬总额同公司的短期业绩 (每股收益) 之间呈现较明显的正相关的关系。对主板市场近几年的研究表明, 两者之间从不存在明显的相关关系到相关性不明显再到相关性明显, 加之创业板的研究也表明二者之间有较强的相关关系, 说明主板及创业板市场都十分重视对高管的短期激励, 使高管的报告期报酬总额同公司绩效相挂钩。但是, 公司高管的持股比例却同公司的业绩并不存在明显的相关关系, 而且, 研究也发现创业板高管的持股并不普遍, 往往是董事长或是总经理持有大部分股份, 其他高管持股很少, 乃至不持股。已有资料显示, 上述176位离职高管中, 除去资料不全的13人外, 持股为0的高管有69人, 间接持股的高管有2人, 余下的92位离职高管均持有所在公司股票, 未持股离职高管占离职高管人数的42.33%。近半数的离职高管未得到股权等方面的长期激励, 这说明创业板公司对于高管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还不是很完善。

其次, 创业板高管人员的报告期报酬总额同公司规模正相关。这说明高管人员在承受公司规模扩大所要求的脑力及体力的额外支出上获得了相应的回报, 也如上文所述, 规模大的公司有能力支付高管的高额报酬。但是, 如表4所示, 高管的持股比例同公司规模之间存在负相关的关系, 说明创业板公司高管的长期激励措施与公司规模之间严重脱节, 创业板公司的长期激励机制迫切需要完善。

我们已经得出创业板上市公司长期激励机制不完善的结论, 那么, 创业板高管离职与公司不完善的长期激励机制是否有一定的关联呢?我们不排除此种原因。对接近半数的未持股高管离职现象的动因, 我们的解读如下:在创业板的造富示范效应下, 这些未持股高管大多数不再满足于每年十几万或数十万的工资薪酬, 但短期内又无望获得可观的股权激励, 因而, 可能更愿意跳至其他待上市公司获得低价原始股, 或辞职自己创业。而对余下的92位离职高管均持有所在公司股票, 他们离职的动因又是什么呢?业内专家分析提出, “创业板公司上市前股权激励方案过于短期化是造成上市一年中部分高管辞职的一大原因。”创业板公司上市前股改时, 大都实施了高管股权激励, 但在公司章程或股权激励计划中, 大都未设置长期化的后置约束条款。上市前, 股份不能流通, 所以不会出现离职减持问题;上市后, 高管股份的价值已高达几百万、数千万甚至上亿, 股权激励短期化的弊端开始显现, 引发了部分高管离职减持的问题。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离职原因包括:工作原因、退休、任期届满、辞职、解聘、健康原因、个人原因等。其中, 由于个人原因离职的所占比例最大, 达到34.71%, 其次有24.71%的高管离职是因为工作调动, 这两类相加其占比已经超过了半数接近六成。虽然高管们离职理由普遍是由于“个人原因和工作原因”, 但是高管们离职之后的大量股票减持事件已经将“醉翁之意不在酒”表露无遗。

通过以上分析, 我们可将高管离职动因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不完善, 致使部分高管的长期利益诉求得不到激励和满足从而促使其主动离职;另一类是由于创业板公司IPO前对部分高管实施的股权激励在IPO成功之后显现出的巨大造福效应, 导致部分高管采取主动离职以便后面减持套现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虽然高管离职的动因不尽相同, 但概括起来都可以归结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对于高管来说, 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似乎无可厚非, 但是其离职对其他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 、对公司乃至对整个创业板市场造成的影响却是不可估量的。首先, 对于其他股东而言, 高管的离职行为会向他们传递公司前景并不被看好的所谓利空信息, 如此就会直接影响他们的投资信心导致多米诺骨牌的“抛售”效应。其次,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 高管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核心人物, 高管离职所导致的管理层的变更会在一定期间内、一定程度上造成公司管理状态的混乱, 影响公司成长的稳定性。再次, 对于创业板市场而言, 个别上市公司高管的离职减持行为会产生一种“头羊”效应, 引发其他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仿效跟随, 进而向市场传递一种不好的信号, 如此一方面会加剧个股的解禁压力, 引起相关个股的剧烈波动, 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后续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IPO和再融资行为。

(二) 政策建议

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离职的动因以及部分离职行为对市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笔者提出以下几项政策建议。

1.完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长期激励机制。由上述实证研究可以看出, 创业板上市公司对高管人员的短期激励初见成效, 但其长期激励机制并不完善, 这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来改善。

(1) 进一步实施股权激励。从相关统计数据和研究发现, 我国创业板公司高管持股现象并不普遍, 公司缺乏对高管人员股权方面的长期激励, 这容易导致高管人员的短期行为。所以创业板公司应根据自身规模、业绩以及高管人员的能力给予高管人员相应的股权激励, 避免其贡献与报酬相脱节的现象。

(2) 期权激励。股票期权是现代企业中剩余索取权的一种制度安排, 是指企业所有者向经营者提供的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股份的权利。通过授予股票期权的方式将公司的一部分剩余索取权转让给高管人员, 使其与高管人员的控制权最大程度的对应起来, 高管人员的收益也可以通过股票的增值来实现。此外, 期权激励还会使高管人员的目标与所有者的目标相一致, 其激励的长期性和持久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高管人员的短期行为。

2.规范创业板高管的离职行为。高管的离职套现行为给上市公司、普通投资者和创业板市场造成的不利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这些影响, 有必要对高管的离职行为进行规范和控制。具体的政策建议如下:

(1) 加强高管减持本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目前, 创业板上市公司一般只在年报中披露高管薪酬总额的单方面信息, 而没有披露薪酬的形成过程、具体构成、发放时间、发放动机以及职务消费等详细信息。高管的薪酬不像其他财务指标那样方便找到, 而高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变动等方面的信息更是不易获得, 中小投资者很难了解与监督高管薪酬的合理性。在西方一些国家, 相关的监管机构已经开始制定严格的高管薪酬披露准则, 使公众可以方便地了解到高管薪酬的数据本身以及其形成过程和目的。我国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也可以仿效西方一些国家的做法, 制定适合我国国情及创业板特点的高管薪酬披露制度, 尤其是高管离职、减持本公司股票等方面的信息, 使投资者可以更好、更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更好地对其进行监督。

(2) 延长锁定期。为了控制创业板高管们离职潮涌,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下称深交所) 于2010年11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 《通知》要求, 高管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 (含第6个月)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 (含第7个月、第12个月)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但是, 从实际情况来看, 这并没有能够遏制住创业板高管的离职减持公司股份现象。基于此, 深交所应进一步延长锁定期, 给予创业板公司足够的成长发展的时间。此外, 深交所还可以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辞职后, 其转让股票的时间和数量由本公司股东大会来决定。这样就可以更好地规范高管的离职减持行为。

(3) 提高离职套现行为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高管离职套现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自然人股东将在公司上市之前取得的股权在公司上市后进行转让必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当前的规定对高管离职套现行为并未起到很大的约束作用, 可以考虑采用“累进税率”方法来提高创业板高管离职套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这也许能够对高管的离职套现行为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4) 完善立法监督体系。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只有《公司法》第142条, 《证券法》第47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4条和前文提及的深交所颁布的《通知》。现行法规对公司上市后短期内高管离职套现的规定和管理存在不足, 因此, 有必要通过立法监督体系的完善来进一步规范高管的离职行为。例如, 可以考虑由深交所制定规则, 要求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的高管承诺在公司连续盈利3年或5年之前,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能进行转让。

摘要:本文以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离职现象为契机, 立足于激励理论, 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公司绩效的相关性进行实证分析, 以检验创业板公司的激励机制是否完善以及其与高管离职现象之间的关系。本文选取截至2011年深交所上市的246家创业板公司为样本, 以每股收益 (EPS) 、每股净资产 (APS) 和净资产收益率 (ROE) 代表公司业绩, 以资产总额 (TA) 和营业收入 (IC) 指标代表公司规模, 应用SPSS统计软件检验了创业板公司高管报告期报酬总额及持股比例同公司业绩、公司规模的相关性。研究结果表明, 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报告期报酬总额同公司业绩、公司规模正相关, 但高管持股比例同公司业绩、公司规模不相关。以此为基础, 本文进一步分析总结出了创业板高管离职的主要动因, 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绩效动因 第5篇

一、关联并购的定义与形式

关联并购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关联并购通常在集团内部或者同一行政主管部门所管辖的范围内进行, 无论是资产定价还是股权定价, 往往不是通过市场供需双方的竞价来取得均衡, 定价及资产转让带有明显倾向性, 存在不公平交易的状况。相对来说, 非关联并购一般多为市场行为, 按照市场规律和法则来进行。

上市公司的关联并购大多通过母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或母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之间进行的资产、股权的置换、收购和转让等来实现。具体来说, 有以下方式:

第一, 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剥离给关联企业。一般是在上市公司出现经营困难、业绩滑坡时, 为了提升财务经营业绩、规避不良资产经营产生的亏损或损失, 上市公司会选择将不良资产剥离给关联企业, 摆脱经营负担, 整合优势资源, 来达到扭亏为盈的目的。

第二, 关联企业将优质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这种情况多发生在母公司控制的大型企业集团内部。控股公司通过将集团内部的优质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或与上市公司拥有的不良资产进行置换, 将不良资产留在非上市公司, 从而显著改善集团内上市公司的总体资产质量, 发挥对外竞争优势。

第三, 转让股权给关联方。除了进行资产置换的“易货交易”外, 有时基于税收或其他考虑, 上市公司也可以直接以高价将股权转让给大股东或大股东的其他关联方。当然大股东很少会付出真金白银的现金, 通常是记在账上的应收账款。这种方法可在短期内可以将亏损公司的账面利润调高, 使上市公司免于被ST、PT或被摘牌。

此外, 根据并购双方在业务和市场上的关系, 并购可以分为横向、纵向和混合三种形式。从并购方式来看, 在我国现阶段, 关联并购中横向并购数最多, 这可归因于近年来国家进行产业战略性调整, 国有企业加快改制步伐, 相关企业之间加速合并重组, 提升企业竞争力。

二、关联并购的动因与绩效分析

(一) 关联并购的一般动因

1. 经营协同效应

经营协同效应主要是指并购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效率方面带来的正向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效益。换言之, 并购后企业的总经营效益大于并购前各企业经营效益之和。这一作用主要表现在规模经济。一方面, 从工厂规模来看, 企业并购后对工厂资产进行从新整合, 达到最佳经济规模, 进而降低成本, 提高产品竞争优势;另一方面, 从企业规模来看, 企业并购后可将众多工厂置于同一企业管理之下, 便于调度资源、合理节约管理费用, 也利于集中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 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2. 财务协同效应

财务协同效应主要是指并购给企业的财务活动带来的经济效益, 这主要来自于税法、会计准则或证券交易的内在规定。比如, 根据我国现行企业税法关于亏损弥补的规定, 企业可以通过并购亏损的关联方来达到企业集团内部亏损的“跨企业”弥补, 减少税收支出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关联并购的财务协同效应还体现在预期效应上, 关联企业并购往往向市场传递了并购方效益良好的信号, 从而提高市场对企业股票的评价, 短期内拉动股票价格上涨。

3. 市场份额效应

市场份额是指企业产品在市场上所占份额, 体现了企业对市场的控制能力。关联企业在产品生产上往往具有一定的联系, 或是同类产品只在功效上有较小差异, 或是在处于产品生产的上下游关系。他们大多处于同一行业或是相近行业。通过对关联方并购, 企业可以在内部降低生产成本, 缩减生产流程, 加快存货周转;在外部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提升品牌竞争力。

4. 企业发展动机

在竞争性经济条件下, 企业只有不断发展才能保持和增强其市场地位, 立于不败之地。企业发展源于生产能力的扩大, 要么在内部投资新建, 要么并购行业内原有生产能力。企业进入新行业往往在生产成本、产品差异、生产技术等发面受到限制, 风险较大。而通过并购可以继承被并购方生产、销售、管理等优势, 打破进入新行业的壁垒, 从而降低企业发展的风险和成本。

(二) 我国企业关联并购的深层次原因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并购是一种普遍现象, 这种现象的存在有其深刻的原因。

第一, 在上市之初, 我国上市公司很多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国有企业将其优质资产剥离出来, 设立新的股份公司包装上市, 原企业改造为母公司集团, 这种剥离导致了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两块牌子, 一套人马”的格局比比皆是, 不可避免地发生各种关联并购和其他关联交易。

第二, 由于目前国内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 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及政府官员的利益对资本的自由流动构成了很大的障碍。出于对政绩和地方经济的考虑, 政府也加入到企业并购的漩涡中来, 更多地实施行政干预, 而关联方固有联系可以节约交易成本, 这些都进一步促成在市场环境下难以达成的交易的实现。

第三, 我国证券市场上, 由于对公司上市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 “壳资源”显得十分宝贵。关联并购可以短期内迅速改善上市公司业绩, 保住上市公司“壳资源”融资功能。

第四, 利用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对二级市场股票交易合法性、合规性等监管经验的缺乏和监管法律的不完善, 上市公司与一些机构联手运用关联并购达到操纵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非法牟利的目的。

(三) 关联并购的绩效分析

近年来, 学者们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关联并购研究发现:关联并购通常能够在短期内显著提升上市公司的财务业绩, 这主要通过资产的重新排列组合和财富转移来实现;长期来看, 绩效的改善则是源于并购后公司整合资源, 发挥优势, 提升发展、盈利和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三、我国上市公司关联并购产生的风险

关联并购在提升企业绩效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风险, 最主要的就是大股东的利益侵占。其表现有:大股东利用自身控股地位采取资产置换等手段实现利益输送、“掏空”上市公司;为取得配股资格、包装业绩, 上市公司通过关联并购进行利润操纵;为掩盖恶性关联交易, 披露失实会计信息, 误导中小投资者, 扰乱资本市场。究其原因, 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 股权结构的不合理性。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过于集中, 且国有股在总股本中占绝对优势, 非流通股比重相当大。公司控制权市场难以形成, 加之国有股控制权不明确, “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控股股东通过关联并购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严重。

第二, 关联并购活动的非市场化。并购本身是一种市场行为, 那么并购交易在交易机制上应该是市场取向的。但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并购实践来看, 关联并购活动很少遵循市场机制, 在资产处置和股权置换上带有明显的倾向性, 存在一定的不公平, 非市场化时有发生。

第三, 政府对股权的绝对控制。我国上市公司国有股和非流通股在很大程度上重合, 股权结构呈现出政府控制的特征, 对公司治理产生冲击。政府在一股独大的情况下多是指定代理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 给董事会的独立性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我国政府拥有人事决策权, 使得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经理收入不是由绩效而是由行政级别决定, 管理层不顾公司实际利益、盲目追求企业规模的扩大, 资产并购的关联交易居高不下。薪酬与公司绩效的脱离也降低了管理层对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抑制。

第四, 政府管理行为的不规范。作为市场监管者, 政府在企业并购中发挥引导作用, 制定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 促进资本流向优质企业, 促成并购成功是十分必要的。但是, 也存在基于政绩和经济指标的需要, 政府对关联并购过分直接干预, 进行“拉郎配”, 盲目促成关联并购实现。

四、我国关联并购的风险防范

第一, 完善企业并购的外部治理环境。我国证券市场的建立最初是为国企改革和筹资服务, 有很强的政治目的。整体上法律法规的建设落后于证券市场的发展水平, 再加上各级政府对关联并购实施的干预,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难以得到法律的实质性保护。因此, 应当将强法制建设, 规范各级政府行为, 完善并购的治理环境。

第二, 加强与关联方进行并购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虽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进行了严格的要求, 但在实践中, 关联交易形式复杂多变, 很多上市公司未能严格按要求披露关联方信息;另一方面, 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现象处罚力度远远不够, 这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非公平关联并购行为。

第三, 优化股权结构, 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公司的治理机制能够发挥对上市公司侵占性关联并购的抑制作用, 而完善公司治理首先要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状。股权制衡可通过增加控股股东数量和相互之间的制衡能力来实现。在此基础上, 还须进一步规范控股股东的行为, 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及对外提供担保、资金借用等问题, 防止通过利益输送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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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动因 第6篇

资产剥离是上市公司经营运作的主要形式之一, 被越来越多的企业运用。根据2010年2月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企业并购年鉴2009》数据统计, 2003至2009年我国上市公司共发生资产剥离重组事项4693起, 涉及的交易金额共计2710.5亿元。可以看出资产剥离已成为很多公司进行战略选择时着重考虑的因素之一。但是, 资产剥离是否真能达到提升企业业绩, 增加股东财富的效果, 学界对此所持的观点不一。本文试图通过单一案例的研究, 分析其资产剥离的动因和资产剥离前后绩效的对比, 观测资产剥离对上市公司绩效的提升是否有推动作用。

二, 案例概况

1. 基本情况介绍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上市, 主要经营三大业务板块:防务、光电材料与器件、光伏太阳能。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剥离掉的光伏产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都受到国内相关人员的高度关注。2011年11月, 75家国内的光伏企业在美国被立案调查。2012年10月, 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 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同年10月, 欧盟提交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业反补贴调查请求。因此, 2011年、2012年这段时间我国的光伏产业发展受到了重挫。与此相关的企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一些不良影响, 光电企业就是其中的企业之一。

2. 案例介绍

受国内光伏行业的不良影响, 光电企业的光伏业务最近三年都发生了较大的亏损, 光伏业务最近7年的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数据见表1。

通过表1可以看出, 在2007年到2010年, 光伏业务对光电企业而言都是盈利业务。从2011年到2013年, 连续3年亏损。在连年亏损的情况下, 通过阅读光电股份在2012年12月27日、2013年3月15日和2013年4月1日发布的公告, 我们了解到光电股份将其所持有的天达公司87.92%的股权转让给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并于2013年4月18日, 完成了天达公司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公告显示, 光电企业光伏业务的账面价值为5, 562.92万元, 并以8709.51万元的价格卖给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三、资产剥离经济动因分析

1. 产品生命周期模型分析

产品生命周期模型用于公司所处的产业环境进行分析, 这个模型将一个产业的发展阶段分为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当一个产业发展到衰退期的时候, 该产业中的企业经营战略目标将首先是防御, 获取最后的现金流, 并采用资产剥离的财务战略。光伏产业近些年来整体上并不景气, 而且从2011年到2013年光电企业的光伏业务连续三年亏损, 所以若用产品生命周期模型解读光电企业剥离资产的动因, 可以看出光伏业务已处在可产品生命周期的衰退期。这就可以解释光电企业进行资产剥离的动因。

2. 波士顿矩阵分析

波士顿矩阵用于分析与规划企业的产品组合, 将企业的产品分为明星业务、现金牛业务、问题业务和瘦狗业务。根据波士顿矩阵的原理, 一家企业的某些业务如果被划分为问题业务或者瘦狗业务, 企业可以采取放弃的战略, 也就是资产剥离的战略。对于光伏业务, 连年亏损, 若用波士顿矩阵进行分析, 可以看出光伏业务已处在了波士顿矩阵中的问题业务或者瘦狗业务, 而企业剥离出光伏业务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

3. 突出主业

部分企业采用资产剥离的战略是出于突出主业的考虑。当一家企业采用多元化经营 (尤其是离心多元化经营) 的方式进行发展时, 它自身的资源将会被分散到多个领域, 不利于主业的专业化发展。企业适当对部分产业进行资产剥离, 有助于企业将资源集中到优势产业上, 可以突出其主业。通过查看资料, 光电股份 (600184) 自上市以来, 主要有三大业务板块:防务、光电材料与器件、光伏太阳能, 而光伏业务最近三年连年巨额亏损, 其将光伏业务剥离出去后, 可以将主要资源投放于其他两个业务上, 进而提升企业的业绩, 所以光电企业资产剥离的动因可以用突出主业进行解释。

4. 信号传递理论分析

企业剥离其自身的一部分资产, 相当于是通过自身的行为给广大的利益相关者传递某种信号。企业的广大利益相关者大多长期关注着企业, 也对于企业所处的整个市场的发展走向通常有一个大体上的了解。此时, 企业对那部分广大利益相关者认为没有发展前景的业务进行资产剥离, 有助于传递出一个企业将有良好发展势头的信号。通过行业分析可以看出, 光伏产业近些年来在国内的发展形势不好, 市场对光伏产业持有比较保守的态度, 光电企业在此时将光伏业务剥离出企业, 可以在某些程度上是给市场传递一个较好的讯号。

5. 战略收缩

战略重组、外部经济环境变化、企业失去竞争优势等原因, 一家企业很可能采用总体战略中的收缩战略。收缩战略中的一种方式就是放弃战略, 其中的一种途径就是卖断, 是指母公司将其中的业务单位卖给另外一家公司, 从而断绝一切关系, 实现产权的彻底转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卖断这一做法和资产剥离是类似的。光电股份将其所持有的天达公司87.92%的股权转让给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其实就是战略收缩的一种方式。

四、资产剥离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国内外许多的学者对资产剥离行为给企业价值带来的影响进行了研究, 大多得出的结论是正确运用资产剥离这一战略能够给企业带来良好的作用。严复海, 吴晓静 (2010) 以200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研究, 得出了资产剥离行为确实能够为企业带来短期价值效应。相反, 也有研究发现资产剥离的短期绩效并不显著, 市场效应不明显 (金道政、王宏, 2005;) 。那么对于光电股份剥离光伏业务, 真的可以提升企业价值, 进而为股东创造财富吗?本文将通过分析资产剥离后的市场绩效和财务绩效来分析资产剥离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1. 市场绩效

事件研究法是研究在当前市场上某一个事件发生时, 股价是否产生波动以及是否会产生“超额收益率” (abnormal returns) , 的一种研究方法。本文通过事件研究法来考察光电股份资产剥离后的市场反应。本文以资产剥离首次公告日2012年12月27日为事件基准日 (t=0) , 采用市场指数调整模型 (以市场指数收益率为正常收益率) 计算超额收益率 (ARit)

式中:Rit为光电股份在t交易日的实际收益率;ARmt为t交易日的市场收益率。根据Kothari&Warner (2006) 研究显示, 事件喘口气选的过小或者过大都会影响到研究的结果。为此, 本文选择[-5, 5], [-10, 10], [-20, 20], [-30, 30]四个时间窗, 观察事件的累计超额收益率 (CAR) 。股价在[t1, t2]期间的累积超额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计算所得, 公司的股价在事件日[-5, 5], [-10, 10], [-20, 20], [-30, 30]四个时间窗口的对上证综指的CAR分别为-6.50%、-9.24%、-17.61%、-23.59%, CAR全部为负, 表明光电股份资产剥离并没有较好的正效应, 没有给中小股东提供较好的短期交易机会, 市场对剥离交易的反应并不是积极的, 总而言之, 从市场绩效来看, 光电企业的资产剥离业务没有达到提升企业绩效的效果。

2. 财务绩效

不理想的经营业绩是光电股份资产剥离的主要动因。那么剥离掉光伏业务真的提高财务绩效, 改善经营业绩了吗?

从财务角度, 通过两年中相应指标的对比, 可以看出, 公司的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净利率、和权益净利率相对于2012年都不同的下降了。总资产利润率降低了, 说明, 经过资产剥离, 企业的资产利用效益下降了, 整个企业的盈利能力也相应的降低了。权益净利率从0.3%下降为-18.01%, 下降的幅度很大, 这么高的下降幅度, 也间接的说明资产剥离后企业企业运用自有资本获取收益的能力恶化了, 对企业投资人、债权人的保证力度也下降了。

总体而言, 从财务绩效来看, 光电企业剥离掉光伏业务后并没有显著提升经营业绩, 说明资产剥离并没有达到其预计的效果。

五、结语及建议

当下, 资产剥离作为上市公司经营运作的主要形式之一, 被越来越多的企业运用。所以, 不管是企业自身还是相关部门都要加强资产剥离的管理。在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资产剥离行为时, 相关部门应当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1) 关注资产剥离行为是否涉关联方交易, 交易是否公平合理; (2) 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上市公司的资产剥离行为, 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杜绝盈余操纵行为;而对企业而言, 也要综合考虑自身和当前的市场状况进行资产剥离, 谨慎对待资产剥离这一战略选择。

通过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 光电股份剥离光伏业务, 公司股票的市场反应并不积极;从盈利能力来看, 资产剥离并没有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改善财务状况。这说明, 资产剥离并未提升企业价值, 增加股东财富。但是, 本文选择了资产剥离前后各一年的业绩进行对比分析, 从短期绩效来看, 资产剥离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并没有分析资产剥离后的长期业绩, 所以光电股份资产剥离对其业绩的后续影响, 有待于进一步的追踪研究。

摘要:作为上市公司经营运作的重要形式之一, 资产剥离这一手段在近些年来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所运用。大多数企业希望通过资产剥离最终提升企业业绩。但是资产剥离是否真能提升企业业绩, 还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研究发现, 光电股份的资产剥离并不能显著提升业绩和给股东创造财富。

关键词:资产剥离,动因,光伏产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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