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体系范文

2024-05-29

利益体系范文(精选10篇)

利益体系 第1篇

关键词:农民利益表达困境,政治体系,影响

一、农民利益表达困境不利于政治稳定

“政治稳定是指一国政治体系的连续性和有序性, 包括政权体系的稳定, 国家权力结构的稳定和政治过程的有序发展。一般而言, 政治稳定表现为政局稳定, 社会公正, 政府运转民主高效, 公民政治参与有序”。乡村是国家政治体系中最底层的政治单元和社区共同体的统称, 它承载着国家长治久安的重任, 国家的政策法令是否有效关键在于乡村, 乡村的动荡、失序直接危及国家政权的稳定。在当前转型期的农村地区, 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 各种矛盾纷至沓来, 农民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补偿问题, 农村基层官员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等, 这些都直接激化了本来就存在的矛盾, 随着农民维权意识的觉醒, 他们必然会采取一定的方式把内心的愤懑与不满发泄出来, 如果缺少了合理的利益表达渠道, 即社会学家科塞笔下的“安全阀机制”, 农民就可能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如游行示威甚至是自杀来表达自己的情绪, 从而完成“现实性冲突”向“非现实性冲突”的转变。而这种非现实性冲突的危害更大, 它是不指向冲突对象的发泄敌对情绪的行动, 往往是由于现实性对立不允许表达时发生的转移。当相互对立的利益或相互敌对的情绪受到压制时候, 往往会产生两种结果, 结果之一就是把敌对情绪从真正的根源中转移出来, 从其他渠道发泄;压制冲突的结果之二就是导致相互关系的终结。由于过去连续积累起相当多的紧张与敌视, 因此一旦爆发冲突, 这些长期被压抑的紧张与敌视会激烈地爆发出来。正是从这个层面上讲, 为农民利益表达开辟制度化的渠道就充当一种安全阀的功效。根据科塞的观点, 这种安全阀可以释放被封闭的敌对情绪, 转移目标, 从而将乡村社会的矛盾与冲突通过利益表达这种途径分散开来, 而不至于充当压倒乡村政治稳定的“最后一根稻草”。从这个层面上讲, 农民利益的表达也有利于国家的政治稳定。一旦缺少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机制, 农民往往会寻求一些非制度化表达渠道。目前我国农民非制度化的参与有逐渐扩大的趋势, 其表现方式主要有行贿、越级上访、写大字报、抗议、集体上访、甚至暴力攻击执法人员、冲击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等, 这一系列非理性的政治参与严重干扰了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尤其是对基层政府, 因为这类行为主要面向基层政府, 处于维护秩序的需要, 一些基层政府往往会出动军警维护秩序, 最后结局是“双输”收场, 无论是对政府还是对农民来讲都会付出极大的代价。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农民利益表达困境影响政治合法性

农民利益表达的滞胀往往容易导致政治资源的流失, 引起政治体系的合法性危机。“政治合法性就是社会成员基于某种价值信仰而对政治统治的正当性所表示的认可, 是政府基于被民众认可的原则来实施统治的正统或正当性。它既是统治者阐述其统治权力来源的正当理由, 也是被统治者自愿接受其统治的价值依据。”按照马克思⋅韦伯的说法, 合法统治有三种类型, 即传统型统治、个人魅力型统治以及法理型统治。合法性是政治体系存在、持续、稳定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是任何一种有效的统治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过去主要是从历史的必然性论述其合法性来源的, 认为它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伴随着社会的转型, 靠传统的个人魅力型人物或用意识形态来获取政治体系合法性资源的方式渐已失效。为回应这种新的变化趋势, 执政党逐渐从传统获取合法型的渠道转向新的渠道,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一个基本的价值取向, 也是获取合法性的最主要的一个来源。而要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就必须做到“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 全心全意为了群众, 解决群众的切身难题, 满足他们的利益需求。而要达到这一点, 畅通有序的利益表达就是其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没有畅通的利益表达, 我们的党就会失去联系群众的纽带, 谈“执政为民”就是一句空话。“一个政权的合法性与成熟度在于它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民众的利益需要, 而利益表达是满足民众利益需要的前提条件, 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有助于培养民众对政府的服从、忠诚与合作, 取得他们对政治系统运行的支持和配合。”按照伊斯顿的说法, 系统成员对政治系统的支持可区分为“特定支持”和“散布性支持”两类, 前者主要是由某种特定诱因引起的, 如通过利益和需求的满足带来这种支持, 而散布性支持主要来自成员对政治系统的合法性信仰, 政治系统要获得广大农民的支持都离不开对其利益的满足, 只有让广大农民能够把自己的呼声通过各种渠道流入我们党的决策通道之中, 我们的党才会赢得丰富的合法性资源, 也才能稳固在乡村的执政地位。伴随着现代化的推进和意识的觉醒, 农民对自身利益的关注也较以前更为强烈, 他们对自身的利益寄予了很大的期望, 但事实上, 农民的很多利益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如愿以偿, 其结果势必会让广大农民大失所望, 政府在农村的政治信任也将伴随着农民预期的落空而流失掉。尤其是农民通过一些制度化的渠道去表达自己利益却无功而返时, 更容易让基层政府的政治信任流失。

三、农民利益表达困境不利于政府决策

农民利益表达的困境也降低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一般来讲, 一个科学的决策必须能够兼顾到各个阶层的利益, 在决策的制定过程中能够听取不同的意见, 广泛的吸纳公众的参与。按照戴维⋅伊斯顿的政治系统理论, 政治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 它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 公共政策是政治系统的产出, 是对周围环境所作出的反应。我们把环境对政治系统的影响称为输入, 也即要求或支持, 是公共政策的起点。人们要想实现以自我为核心的目标, 就必然要向那些具有当局地位的人提出要求。要求输入政治系统后, 经过转换过程, 通过对要求进行加工和整理, 作出决策, 成为政治系统的政策输出, 从而对社会作权威性的价值分配。随着政治系统的输出和政策的实施, 政治系统又反馈于环境, 进而有可能产生新的要求, 而这种新的要求又将进一步导致政治系统的新一轮的政策输出。在政治系统循环往复、不断运动过程中, 公共政策源源不断地产生出来。伊斯顿在其模型中提到的要求和支持就等同于利益表达。可见, 政府政策的制订离不开群众的利益表达, 而利益的表达离不开民众的参与, 民众参与政治又可以影响作为价值权威分配的公共政策。“民主的政治参与可以在国家和社会之间稳妥地矫正政府的行动与公民的意愿和选择之间的矛盾, 为了体制的正常运转, 政府需要从社会上得到有连贯性的信息和活力的补充, 否则政治体制便难以维持。政治参与将把这种信息和活力注入政治体制。公民通过政治参与, 表达自己对公共财富和价值分配的意愿和选择, 并施加压力, 使政府的行为不至于与公民的意愿和选择发生矛盾, 从而左右政府的决策。”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民主化的推进, 利益表达的机制逐渐得到完善, 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 最明显的就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出现了困境, 他们的呼声被强势群体所淹没, 这样作为政治系统的输出产品公共政策就不能均衡地代表各个阶层的利益, 结果就使得本该呈“正态分布”的政策而呈现“偏态分布”, 极大地导致政策的不公, 违背了科学化的原则。在一个缺乏有效利益表达机制的政治系统里, 必定会造成决策者在决策时候由于信息不全或失真带来的决策失误。作为一个拥有十亿多农民的农业大国, 充分尊重他们的利益诉求让他们能有序地表达他们的利益是科学民主决策的需要。只有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候平衡各个阶层的利益, 尤其是尊重广大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 才能降低政策执行的成本, 改变政策目标扭曲及执行难的现状。

参考文献

[1][美]塞缪尔亨廷顿著, 李盛平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华夏出版社, 1988:352.

[2]杨正喜, 唐鸣.论新时期农民利益机制的构建[J], 政治学研究, 2006, (2) .

[3]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1:337.

[4]张凤阳.政治哲学关键词[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6:325.

[5]薛洪生.当代农民的利益表达与农村稳定—以农民主体性文化视角论社会和谐的构建[J],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08, (2) .

利益体系 第2篇

内容摘要:在城镇化进程中,保障失地农民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笔者认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构建补偿、就业、社会保障“三位一体”的失地农民利益保障体系。

关键词:失地农民 补偿 就业 社会保障

保障失地农民利益的重要性

保障失地农民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构建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题中应有之义。立足我国国情,深刻认识失地农民问题在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性,对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农民是推进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主力军,也是城镇化建设的受益者。积极发展小城镇,使农民“离土不离乡”,是中国特色城镇化的主要形式。农民应该从城镇化建设中受益。其次,城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为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发展空间和经济腹地,城镇化建设推动着农村的物质文明建设。保障失地农民利益,调动他们参与城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次,保障失地农民利益是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在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中,充分认识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性,特别是保障失地农民利益,关注失地农民的生活、就业、社会保障等民计民生问题,直接关系着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当前失地农民安置方式及其弊端

当前我国各地现行的失地农民安置方式主要有:货币安置、征地费入股安置、保险基金安置、留地安置、调地安置、低保安置等,其中货币安置方式所占的比重在85%以上。现行失地农民安置方式存在的主要弊端如下:

安置方式单一。目前,各地对失地农民普遍采取的是一次性货币安置的方式,即失地农民在一次性全额领取安置补助费后,自主择业,自行解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货币安置的优点在于操作简单,农民心理上容易接受。一个明显的缺陷是不利于失地农民尤其是大龄失地农民的就业。

失地又失业问题严重。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失地无业问题较为严重。就业最困难的主要有三类群体:其一是大龄失地农民。这部分人多以农业生产为主,现在没有了田地,由于年龄、文化、体力、技能等限制,转业十分困难。其二是失地前完全依赖土地为生的纯农民。对于他们来说,失地就意味着失业,大多数人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其三是生活在远郊和偏远地区的失地农民。相对于分布在城乡结合部或经济发达地区的失地农民,这部分人的就业机会和就业选择性要小;隐性失业现象极为普遍。调查显示,2005年底河南省被调查的7.2万劳动年龄段征地农转非人员中,已获得就业安置的2.65万人,仅占36.8%,其余的都是自谋出路;就业转失业比例过高。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和企业的转制、兼并和倒闭,过去已实现“招工安置”或“就业安置”的失地农民,大多被裁减或失业回村。.安置不当导致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土地被征用后收入减少的农户,大多是传统农业地区的纯农业户。他们除了农业生产活动外,基本没有其它的生产经营活动,耕地减少后收入自然也随着下降。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低。在自谋职业的失地农民中,自己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的尚不到1/3,而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参保率更低。

构建我国失地农民利益保障体系

(一)构建失地农民利益保障体系的基本思路

要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构建补偿、就业、社会保障“三位一体”的失地农民利益保障体系,即:改革和完善土地征用制度,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提高补偿标准,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就业优先”原则,改变传统安置方式,按照“市场引导就业、培训促进就业、社会帮助就业、政府扶持就业、个人自主择业”的思路,加大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就业服务力度,帮助失地农民实现再就业;以“土地换保障”为原则,以被征地所承载农民安置的实际社会成本为依据,构建政府主导型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失地农民分享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成果的长效运行机制,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构建补偿、就业、社会保障充分的失地农民利益保障体系

1.改革土地征用制度,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给予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土地法》,严格控制农用土地被征用。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对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将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统一起来,在空间上更有效地保护农田,并且更合理地使用城市土地。

以保障农民权益为核心,改革征地制度。集体所有的土地在法律上应与国有土地产权地位平等。必须完善有关法律,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完整性和与国有土地产权的平等性。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包括土地在内的集体资产核资折股,量化到农民个人,组建村级股份合作社,让每一个村民拥有一份相应的股权;保证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动用征地权。土地出售的价格和相关赔偿条款也必须经由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政府不能利用国家或政府的强制力专门为一般营利企业去取得土地,政府只有为“公共目的”才动用强制性的征地权;创新土地出让金制度,遏制政府滥用征地权力。土地出让金的获取应恢复其地租的经济学本质,即地方政府可以出卖土地,但出让土地的收益按该土地使用总的期限分期获取。这样既可以从经济上约束政府征地的冲动,又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该土地的开发和建设成本,有利于土地的健康开发和更加合理地拉动经济的发展;给予农民公平的补偿。我国是按征用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以征地前耕地若干年的产值为标准,征地补偿费明显偏低。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征地补偿必须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不能以侵害农民利益为代价降低建设成本。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应当包括对生产资料的补偿和对生活保障的补偿;完善征地程序,保证在征用农民土地过程中土地权利人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允许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流转。在明晰产权、强化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土地市场进行交易,做到“两种产权、一个市场”,统一管理,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样用途、同等价格、同等收益的目标。允许和鼓励农民以租赁、参股等办法、参与土地收益的二次分配,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2.坚持就业优先原则。就业保障是失地农民最有效的保障方式。坚持把就业放在首位,实行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政府应制定积极有效的就业政策,以就业服务、培训为主要内容,凡是劳动年龄段内的失地农民,均可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享受就业培训、择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改变先培训、后就业的模式,采取先就业、后培训。由企业与学校或培训机构签定培训用工协议,培训费用由政府、企业共同负担,农民经培训后应聘上岗;运用社会保障政策调节和缓解就业压力。在促进就业的前提下,辅之以必要的社会保障手段,遵循“以土地换保障”的原则,帮助失地农民中年龄较大、文化较低的就业特困群体,解除他们的后

顾之忧。

努力提高失地农民的素质和技能。提高失地农民自身的素质和技能是最终解决就业问题的出发点。各地要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建立健全培训体系,以失地农民的需要为出发点,运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全面提高失地农民的素质和技能,使之逐步树立竞争意识,使培训与就业活动紧密联系,做到有的放矢。

构建有效、畅通的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各级政府和社会要多方采取措施,增加投入,加强一体化的城乡劳动力市场软、硬件建设,创造有利于失地农民就业的机制和环境。其具体的组织形式就是大力发展失地农民就业中介组织,避免失地农民就业信息不灵、盲目性大、影响劳动力合理流动的现象。同时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创业服务中心,并与当地培训、企业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等建立密切的联系,鼓励失地农民走自主创业之路,为失地农民创业提供有利环境。

(三)构建政府主导型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构建政府主导型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应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合理设计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精心构筑运行平台,积极引导企业、个人、社会等多方面力量参与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失地农民社会安全网。

1.设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应形成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分担机制,同时充分调动其他社会资源作为有益的补充。征地中土地补偿安置费以及土地转用后的增值收益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来源。为此,必须改革现行的有关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为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提供法律上的依据;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设计必须考虑基金投资运营问题,确保未来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可以交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并引入竞争机制来促进基金的保值增值;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必须汲取经验教训,加强基金的监管。首先需要尽快建立健全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监管。其次,必须依法赋予监督主体的监管职责。目前,可以县级为单位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待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联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促进基金更好地保值增值。

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内容。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失地农民是社会弱势群体,享有最低生活保障是他们作为国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必须重视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建立。对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各地可参照本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程度由政府统一制定缴费标准以及最低生活补偿标准;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由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两部分组成,个人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补偿费、增值费和集体资金,地方政府根据集体经济实力确定集体与个人的出资比例;社会统筹部分由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的百分比给予专项财政补贴。超过劳动年龄和丧失劳动力 的人,在一次性交足保险金后,可以直接享受养老保险;在劳动年龄内的失地农民,没有就业之前,由地方政府安排一定年限的就业过渡金,征地补偿费出一部分,集体和政府按一定比例出大部分;就业后转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其个人帐户资金按实际转移,交费年限既可按比例折算,也可以补足差额后按实计算;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险。实行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相结合,鼓励个人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凡是个人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的均享受统筹基金。个人帐户部分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享受的额度按照不同的等级交纳。

参考文献:

1.卢海元.土地换保障:妥善安置失地农民的基本思想[J].中国农村观察,2003

利益体系 第3篇

【关键词】高职教育;利益相关者;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化和大众化,高职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规模经济理论认为,如果高职教育超出适度规模范围,就会出现规模不经济和规模收益递减情况。现阶段,因高职教育市场逐步转变为买方市场,高职院校面临着优质资源不足、社会认可不够、毕业生出路受阻等问题。再由于课程体系和专业设置同质,许多院校处在激烈生源竞争中。因利益相关者理论满足高职教育伦理和社会责任要求,对高职教育服务质量评价需考虑到多元化的利益相关者。而如何以利益相关者角度制定合理有效的高职教育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一、高职教育服务的利益相关者和教育服务质量评价主体

1.利益相关者

英国学者弗里曼在1984年提出利益相关者理论。他认为,所有的公司发展均需要各利益相关者参与和投入。企业追求利益相关者整体利益,而并非是某主体利益。如果是利益相关者,需具有三大基本条件,即影响力、合法性和迫切性。而以这三大基本条件的拥有程度划分,又成了三种类型,只拥有一个条件的称为潜在的利益相关者、具备两种条件的称为预期的利益相关者、具备三种条件的称为权威性利益相关者。

2.教育服务质量评价主体

以利益相关者角度出发,高职教育服务质量的评价方式有自我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学生评价和督导评价五类,由此形成不同类评价主体。因为各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有区别,各主体评价出发点和侧重点也有差异。以不同评价主体利益相关性,再从评价主体和教学质量影响、不同侧重点、不同视角出发,剖析各评价主体。

二、高职教育服务质量评价的不足之处

目前,我国现行的高职教育服务质量评价,只限制于职业教育内部的系统内部评价,没有政府、投资人、中介机构的参与。评价方法也是量化评价,在质性研究方面的客观研究较少。评价指标体系内忽略了教育过程中的有价值目标,没有对事实中难测验方式展示出职业教育特性评价。该技术性要素评定、区分和鉴别的评价标准和活动,未显示出评价标准中促进教育发展的作用。评价初衷目的和评价结果难以吻合。

1.局限在内部行政评估

我国高职教育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主体是教育系统内部行政评估。内部行政评估在高职教育发展初期阶段,有利于高职教育改革和发展,也促进了高职院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但由于内部行政评估的评估内容简单、主体单一、过程封闭,致使服务质量评估难以促进发展、激发活力,引起社会各界的质疑。

2.功利、实用型的评价价值取向

高职教育服务质量评价多借鉴普通高等教育的评价模式,未突出职业教育特性。在评价内容方面,注重功利、实用型的专业知识,缺乏专业岗位特征的质量评价标准。比如高职院校中学生考试成绩、修课数目,没有表现出高职教育个性差异。虽然利于量化和测量,却由于缺乏质性掩盖了高职教育中的实质性内涵。

3.注重内部利益相关者评价

培训和教育过程中,包含许多利益主体。各利益主体都希望维护和争取自身利益。职业教育系统中,教育对象的职业人是直接受益者。高职院校在教育过程中获得经济利益,是职业教育价值取向,也是教育基本诉求。观察职业教育的外部范围,社会用人单位、企业都是职业教育获益对象。而在职业教育服务质量评价中,只限于职业学校、教育对象等内部利益相关者。教育对象和学校的利益居于首位,却很少关注外部利益相关者。内部利益相关者高职教育服务质量评价缺少社会评价体系,使得职业教育机构利益变为唯一追求,搁置了外部的利益相关者。这样的做法会加剧评价标准的方向力量滋长。

三、利益相关者高职教育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设想

在高职教育中,服务质量评价具有引领和导向作用。教育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要构建在契合职业教育的实践任务中,利益相关者教育服务质量评价以多元利益相关者利益着手,构建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1.以多元化利益相关者评价着手,实现内外部评价的统一

高职教育服务质量评价要以利益相关者角度构建,不仅要包括学校发展和自身建设评价、教师和学生显性层面评价、隐性层面评价,也要有内外部利益者的诸多因素。倘若没有企业和行业主体性参与,很难体现出职业教育功能和本质。职业教育办学是面向社会的,也是面向企业和行业。企业和行业参与到高职教育的发展过程中。高职教育的专业结构、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都要由社会产业发展、经济发展、岗位需要来确定。

2.以职业特性评价标准理念着手,以职业要求和职业属性为基点

构建高职教育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要考虑到评价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不能忽略教育活动的系统性和整体性,考虑到教育活动的影响程度、效益和结果,并考虑教育活动内主体的工作能力、方法和态度。服务质量评价需从人的价值、教育价值和社会价值方面加以反映和表达。高职教育服务质量评价应当涵盖价值必然性、价值规范和价值存在这三层次评价标准。评价标准要反映出教学结果的质性特征,且具有全面性。通过评价,公众要能明白高职教育中涉及利益相关者的方面,技术层面也要有可操作性和现实可行性。

3.构建全面、完善的评价方法,质性评价和量化评价结合

高职教育需适应社会结构变化和调整现实需要,教育和培养出来的人才要能满足社会产业和经济的发展之需。利益相关者有很多,而构建利益相关者高职教育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时,评价方法需保证隐性评价和显性评价统一,质性评价和量化评价结合,让评价结果更为完善、合理和全面。比较容易量化的显性方面,比如实践职业能力、知识技能、就业率和设计投资,可进行量化评价。而难以量化隐性方面,比如人才技能结构、职业知识、教育培养标准、社会岗位需要程度,都要归入质性评价中。

四、结束语

利益相关者高职教育服务质量评价,对职业教育影响评价、职业人利益评价,也对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职业结构变化进行评价。教育服务质量评价中,关系到了显的教学结果,也涉及了隐性教学品质。以利益相关者角度对高职教育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能够将高职教学引向利益相关者正当利益方向,使得高职教学质量评价成为高职教学的系统化判别、考量、评定整体。这也是当代高职教学工作者和实践者的责任。

参考文献:

[1]张荣光,胡锡琴,骆毓燕等.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高校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构建[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0(6):101-104

[2]刘春花.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再思考——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28(2):117-120

[3]黄浩岚.高职教育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的若干问题[J].教育与职业 ,2013,(21):5-8

利益体系 第4篇

一、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效应

效应 (Effect) 是指在有限环境下, 一些因素和一些结果而构成的一种因果现象。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效应, 就是指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各种政策和制度安排所发生作用的结果, 即经济社会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政策和制度安排作出的反应。一般而言,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能增进经济福利, 因为对粮食主产区进行利益补偿, 会促进粮食增产, 由此产生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结合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所涉及的多元主体和区域的特性, 其效应大致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 规模经济效应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 有利于调动种田能手、种粮大户、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粮食生产积极性, 在有效避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后农地撂荒、解决务农劳动力结构性短缺问题的同时, 加速推进农地有序稳妥流转, 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实现土地连片、集约、规模经营, 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 催生农业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的“规模效应”, 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 资源整合效应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 有利于更系统地整合强农惠农、富农兴农政策, 并统筹调动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农业企业、主产区政府等方方面面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更加注重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 更加注重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 更加注重粮食生产效益, 不断提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配置效率, 并自觉围绕农业和粮食生产延长产业链条, 加强农产品深加工,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形成集生产、收储、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大农业经营格局。

(三) 区域协作效应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 有利于发展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 促进粮食产销衔接, 深化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的产销协作。由于这种协作既涉及粮食主产省和主销省的省际协作, 也涉及省内地区之间的粮食产销合作, 所以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有利于强化区域间建立在基于比较优势的区域分工基础上的协作配合, 打破区域行政壁垒和市场封锁,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市场化进程。

(四) 空间转移效应

农业是粮食主产区的传统资源优势, 面向市场发展起来的农产品深加工和食品工业, 是农业、工业和商业的联结点, 也是农业生产价值的再延续, 是衔接产区、销区利益的重要环节。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既有利于推动主销区粮食工贸企业在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和收购基地, 也有利于推动主产区粮食企业在主销区粮食市场经销粮食, 建立集收储、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粮食经营企业。因此,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有利于加速涉农产业的空间转移, 促进涉农资源的空间优化配置。

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效应评价内容

(一) 经济效应

即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能否以较低的补偿投入和管理成本获得较多的产出。因为它贯穿于利益补偿的物资筹集、预算、拨付、使用等全过程, 所以对整个利益补偿起着核心的影响。具体而言, 从产出角度看, 经济效率体现在粮食生产投入和产量、农民收入、主产区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 以及主产区涉农企业经营效益的提升等方面, 这是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直接效果。粮食生产投入和产量, 主要考察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能否调动农民种粮、地方政府重农抓粮以及涉农企业联结农民农业的积极性;农民收入, 主要考察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能否有效促进农民增收;主产区政府财政收入, 主要考察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能否有效增进粮食主产区政府的财政收入, 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主产区涉农企业经营效益, 主要考察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能否有效推动农业企业建立起紧密联结农民和农业的机制。

当然, 经济效应也应体现在对投入成本的衡量。尽管当前尚未建立起系统完整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但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行为和相关政策已经运行。所以, 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投入成本, 虽然可能难以精确衡量, 但应在利益补偿的实践中予以高度关注。这种成本主要体现在转换成本和交易成本两个方面。

转换成本是从补偿物资的筹集到拨付、从拨付到使用再到真正用于预算用途的成本, 即一般所言的各个环节不同程度的“跑冒滴漏”。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将农民和主产区政府、企业等受偿主体的偏好和支付意愿转化为对利益补偿明确需求量所需的成本;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物资筹集所需的安排成本和监督成本, 以及各级财政配套物资进行有机衔接所需的成本;规范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各环节的行为所需的成本;基层执行中将利益补偿转化为有效的产品和服务所需的成本。

交易成本是与协调、信息和策略行为相关的转换成本的增加。它又包含三个方面的成本:各级财政间、财政与农民间以及农民之间协商、监督和执行所需的协调成本;搜集和整理信息以及由于时空变量和一般科学原则知识的缺乏或无效混合发生错误所需的信息成本;由于信息、权力及其他资源的不对称, 以别人付出代价来谋取个人收益, 造成转换成本增加, 从而形成策略成本, 常见的有搭便车、回避责任、寻租、腐败 (或欺诈) 、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

(二) 社会公平

即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能否有效缩小区域之间和产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文明素质。利益补偿作为政府职能的直接体现, 其制度构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公平的目标, 尤其对于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而言, 更应如此。然而, 有专家断言“从免费服务中受益最多的常常是中产阶级和富人, 而不是穷人” (1) , 因此必须注重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社会公平, 要以粮食主产区农民生活水平和文明素质的绝对进步和相对提升为尺度, 妥善处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不平衡问题。利益补偿既要鼓励主销区向主产区提供直接补偿, 更要注重为相对落后地区的主产区创造有利的发展条件和环境, 将利益补偿与激励当地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相结合, 增强主产区内生发展能力。

(三) 生态效应

即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能否遏制各类污染、保护农村生态、改善人居环境, 至少不应对农村生态带来新的威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粮食主产区, 由于工业化步伐相对滞后, 所以工业污染也相对较少, 生态环境较为良好, 但同时也要认识到, 这些地区的生态也较为脆弱。因此, 利益补偿应在保护当地生态的基础上, 依据科学规划, 对各类有待支持的建设项目加强环境评估, 避免因盲目支持新上项目而给当地生态带来恶果。

三、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效应评价现状

目前, 有关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效应的评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耕地保护的补偿效应。如牛海鹏 (2011) 结合农户问卷调查, 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效应进行了系统分析, 认为耕地利用生态社会效益的外部性是耕地非农化的根本原因, 而构建耕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则是抑制耕地非农化的根本途径, 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方式、补偿标准是影响其补偿效应的重要因素。朱红波 (2007) 运用对比分析法和数据包络分析法对我国耕地保护政策运行的效果与效率进行分析, 结果表明,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耕地保有量政策没有得到有效实施, 而非农建设占补平衡政策的实施情况则较好, 在政策运行效率方面, 1999—2004年间, 只有1999年耕地保护政策是有效的, 2003年只有黑龙江、江苏、广西、贵州、甘肃和宁夏6省 (区) 的耕地保护政策是有效的。

二是农业补贴的补偿效应。钟甫宁等 (2008) 认为农民原有的土地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三位一体角色的分化, 导致农民拥有的资源在数量和结构上的巨大差别, 并由此导致各种农业政策不同的收入分配效应;熊娜、陈池波、杜辉 (2011) 分析了农业补贴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挤出效应”;孙峰、吕永刚 (2012) 分析了我国农业补贴政策在中西部地区的增收效应, 认为地理环境状况和农村区位条件的差异, 是影响农业补贴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孙顺强、耿辉霞、李亚 (2012) 结合社会调查, 从粮食生产补贴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压力、粮食直接补贴的分级负担可能带来的后果、直接补贴对刺激粮食生产的有效性及对其他农产品生产的影响5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粮食生产直接补贴的后效应。

三是产销协作的补偿效应。陈群华、孙强 (2008) 认为产销合作实现了粮食资源有效配置, 增强了跨区域粮食流动, 促进了粮食物流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吴志华、胡非凡 (2010) 认为粮食产销协作有助于克服种粮大户的生产成本偏高、粮食贸易与物流合同履约率偏低、粮食产销的横向合作不足、纵向层次不高等问题;龚锡强 (2011) 分析了“粮食产销合作社”模式, 认为粮食产销合作社有助于推动农商互利共赢。

综上可见, 尽管现有的研究从不同的角度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行为或政策的效应进行了分析或评价, 但缺乏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所涉及的区域、产业、主体和方式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综合的考察和评价, 亟须增强利益补偿效应评价的系统性和综合性。

四、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效应评价体系

(一) 指标设置基本原则

1. 科学性。

指标概念清晰, 指标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效应的影响具有明确意义。指标体系力求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 能够真实、客观反映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进程、水平和质量, 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以定量为主。

2. 系统性。

指标构成要反映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效应的主要方面, 能够涵盖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城镇化、居民生活、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 且经济效应、社会效应、生态效应等各方面的指标数量及其权重要均衡协调。

3. 独立性。

严格地讲, 指标系统中应排除相关密切的指标, 只有选用相互独立的指标才能获得最优的区划方案。因此, 进行评价之前需作指标间的相关性检验, 剔除相关系数大的一些指标, 保留独立性强的指标。

4. 合理性。

根据评价指标与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相关程度的差异, 给予不同的权重, 能够体现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进程、水平和质量的重要内容, 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效应有重要影响的指标赋予较高的权重。

5. 操作性。

只有可操作的或可执行的评价体系才是有价值的。在兼顾指标代表性和可获取性基础上, 兼顾行政区域的完整性, 做到数据来源可靠、指标定义明确、理论依据充分, 指标可采集、可量化、可对比。一些对效应评价有一定价值但缺乏数据支持的指标, 则可考虑采用描述性指标替代或另行说明。

6. 动态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指标体系的指标、权重等也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 为便于评价和比较, 评价体系要解决不同指标之间不能简单汇总计算的问题, 以更好地发挥指导实际的作用。

(二) 指标体系主要内容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多因素组成的复杂系统, 经济、社会、自然资源与环境各个子系统既相互独立又彼此关联, 各个子系统由多层次组成, 彼此之间也是相互独立、相互关联的。考虑到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内涵, 结合其所涉及的主体、区域、产业实际,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效应评价指标体系由农业现代化水平、工业化水平、城镇化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5个二级指标, 18个三级指标组成 (见表1) 。

(三) 评价方法

1. 变量处理。

由于参加排序的指标为不同经济内容的数据, 而且计量单位也不同, 因此首先要进行无量纲化处理。为了使无量纲化后的指数处于比较科学的、且为我们所熟悉的0~1之间, 正指标采取 (最高值—最低值) 作为最大差幅, 每个区域数值与最低数值的差幅与最大差幅对比, 得到各区域该指标的标准化指数或单项指数;逆指标采取 (最低值—最高值) 作为最大差幅, 每个区域数值与最高数值的差幅与最大差幅对比, 得到各区域该指标的标准化指数或单项指数。按照这种方法计算的单项指数排序结果与单项指标排序结果是一致的, 消除了不同指标间不能简单汇总计算的问题。

2. 综合评价。

综合指数为各单项指标的标准化指数与该指标权重的乘积之和。具体计算公式为:

各区域的综合位次按照综合指数的大小位次进行排列。

3. 聚类分析。

在分析利益补偿的阶段时, 需采用聚类分析 (Cluster Analysis) 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效应进行评价。聚类分析是根据研究对象的特征对研究对象进行分类的多元分析技术的总称。聚类分析是应用最广泛的分类技术, 它把性质相近的个体归位一类, 使得同一类中的个体具有高度的同质性, 不同类之间的个体具有高度的异质性。聚类分析的大部分应用都属于探测性研究, 最终结果是产生研究对象的分类。

采用模糊聚类分析的方法, 至少应包括以下4个步骤:首先, 根据研究的目的选择合适的聚类变量;第二步, 计算相似性;第三步, 选定聚类方法进行聚类;最后, 对结果进行解释和验证。

4. 选择变量。

因为聚类分析是根据所选定的变量对研究对象进行分类, 聚类的结果仅仅反映了所选定变量定义的数据结构, 所以变量的选择在聚类分析中非常重要。一般来说, 选择哪些变量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支持, 但实践中往往缺乏这样强有力的理论基础, 研究者一般是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和所研究问题的特征人为地选择一些变量。这些变量应该具有以下特点:一要和聚类分析的目标密切相关;二要反映分类对象的特征;三是在不同研究对象上的值具有明显差异;四是变量之间不应该高度相关。

选择变量时要注意克服“加入尽可能多的变量”这种错误倾向, 并不是加入的变量越多, 得到的结果越客观。所以, 聚类分析应该只根据在研究对象上有显著差别的那些变量进行分类。因此, 研究者需要对聚类结果不断进行检验, 剔除在不同类之间没有显著差别的变量。此外, 还应注意的是, 所选择的变量之间不应高度相关。因此, 要将表1中的所述变量分析, 确保变量之间低相关。

五、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效应评价体系运用

效应评价是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运行科学化的重要保障, 构建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效应评价体系, 就是为了全面衡量利益补偿的区域福利效应、科学评价利益补偿程度、合理划分利益补偿阶段。

(一) 衡量利益补偿的区域福利效应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区域福利效应, 主要是指由于要素在区域间转移所产生的本地市场放大效应和循环累积因果关系所产生的财富转移效应, 如由于资本的流入提高了当地实际收入水平的财富转移效应等。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效应评价体系, 就是要衡量由于利益补偿而给粮食主产区所带来的区域福利效应, 如对粮食主产区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居民生活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等所带来的效应, 并分析利益补偿在哪些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的区域福利效应更直接更有效。

(二) 评价利益补偿程度

由于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涉及不同区域的农民、企业、政府等以及产业等主体, 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不尽一致, 尤其是在对待利益补偿程度的问题上, 不同主体的感受和表达可能截然不同。因此,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既要体现公平, 也要体现效率, 利益补偿并非越多越好, 而是存在社会最优均衡水平的问题。根据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效应评价体系, 可以对利益补偿的相对程度进行测算, 并将其分为不足、适中和过度等, 从中观察利益补偿的薄弱环节。这是提高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科学性的重要环节, 也是决定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力度和节奏的重要参考。

(三) 划分利益补偿阶段

补偿资源的有限性, 决定了其必须得到合理而高效的配置。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除了与其所处的补偿程度有关外, 还须体现在与其所处的补偿阶段相匹配。根据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效应评价体系, 利用聚类分析方法, 可以将不同地区的利益补偿状况分为初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 每一阶段对应不同的补偿重点、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等, 以增强利益补偿的针对性, 优化配置补偿资源, 提高利益补偿的效率和效益。

摘要:效应评价是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运行科学化的重要保障。本文根据利益补偿行为或政策涉及区域、产业、主体、方式等多层面内容的特征, 主要探讨如何科学构建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效应评价体系, 以综合衡量利益补偿的区域福利效应, 系统评价利益补偿程度, 合理划分利益补偿阶段, 动态调控利益补偿行为, 实现补偿资源的优化配置, 切实提高利益补偿的效率和效益。

利益体系 第5篇

工 作 总 结

“十一五”时期,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省、黄石市下发的相关优惠政策及文件精神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提倡亲民惠民、优质服务,不断探索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为切实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我市积极构建和完善了奖、优、免、扶、保、助、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现将我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在省、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在全面实施国家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的基础上,以维护合法权益,关心群众生活疾苦,满足群众需要为出发点,大力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富裕奔小康,子女健康能成才,医疗养老有保障,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重要性

当今,虽然群众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有了很大转变,但生男孩、生两个孩子的思想仍普遍存在。我市人口计生委在省、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在加大工作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利益机制的导向作用,通过给予计划生育家庭一定的奖励和政策倾斜,特别是2008年国家、省、市再次出台关于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的试行,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进一步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给予的关怀、温暖。

(二)统筹兼顾,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是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成。我市从实际出发并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丰富、创新和发展,立足 1

实际,推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开展工作中主要做到“五”个注重:

1、注重更新理念。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的理念推动新发展,实现新的突破。我市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放到全局工作中去思考、去把握、去推动,做到投入与效益、速度与质量、结果与过程相统一,促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始终坚持群众利益优先,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在利益导向政策的规划、实施、落实过程中,以推动群众利益、倾听群众呼声、尊重群众意见、树立统筹协调理念,区别不同情况,统筹好双女户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以及农村和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

2、注重社会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我市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已经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对各项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资格确认具备条件、兑现办法等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告诉群众,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

3、注重抓关键。我市在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建设中,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方面在落实奖励优惠政策中,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和最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集中财力,引导群众按政策规定生育,而不是千方百计去超生,在出生性别上做到顺其自然,而不是挖空心思进行选择;另一方面,对行之有效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措施和方法,党委政府把它提升到制度层面,使其具有稳定性。

4、注重搞好协调。我市比较注重普惠性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保证它们之间相互支持、相互兼容,不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吃亏。

5、注重抓好落实。我市人口计生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确保每项政策都能兑现,都能落到实处。坚持合法合规、阳光操作、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操作公开、享受人群公开,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严格政策兑现、不打折扣、足额发放到位,注重抓好有关部门优惠政策的兑现,主动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建立相关配套政策,使之可操作可落实。严格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将监督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制定了一系列建立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文件

我市先后制定和印发了《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利益导向机制的若干意见》(冶发[2008]19号)、《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冶发[2010]7号)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构建了我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格局,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落实和制度化提供了政策保障。

(四)严格兑现各项优惠政策

1、严格兑现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特别是从2008年起以几个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为试点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20元/年,并逐步扩大范围,近三年,我市为8429户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费271.62万元。

2、完善和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综合运用各项社会经济政策,鼓励计划生育,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有改革发展的成果。今年我市对511户农村落实结扎措施的二女户6000元和189户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10000元奖励,并每年确定60户住房改造对象每户给予20000元奖励,共发放615.6万元。民政部门在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中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卫生部门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个人出资部分由政府负担。教育部门继续落实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子女中考加分政策,近三年共有130户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生双女家庭子女在中招中享受加10至30分不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实施“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时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在就业培训、农业新技术推广、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等方面,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予以优先优惠等。

3、完善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制度,继续实施全市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进家庭服务“民心工程”及对计划生育家庭减免各方面的费用。利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充分整合现有的计生、卫生等服务资源,依托计划生育季服务制度为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咨询、妇科疾病普查普治等生殖健康免费服务。我市还积极采取措施,对计划生育家庭减免学杂费、医疗费、水电费、农资费等各方面的费用,切实减轻计划生育家庭的负担。按照“居住地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提供与现居住地同样的免费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4、对农村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或落实结扎措施的二女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行优先进行扶持、优先安排项目、优先进行培训、优先提供技术,帮扶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贫困家庭发展生产,实现脱贫致富。对享受农村低保和实行计划生育低收入家庭遇到突发性临时困难,按规定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临时救助,缓解他们基本生活困难。

5、继续实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农村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父母,按每人每月60元,年人均7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切实缓解他们的养老压力。今年我局对新增奖扶对象46人进行了复核、审批、建档,已按期录入上报;对全市23户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人员办理了特别奖励,均录入上报。

二、存在问题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逐步建立完善及推行,在实践效果中取得了非常明显的社会效果。但是,这个机制刚刚建立,正处在初步探索阶段,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认识不足的问题。存有浓厚的“重罚轻奖、重制约轻引导”的思想倾向,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思路没有得到很好的转变。尤其是在落实奖励费、建立免费服务、救助计生弱势群体等政策落实上缺乏主动性,甚至认为是计生部门找事做。

(二)相关政策支持不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赋予了20多个部门的相关职责,有些文件只对相关部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没有具体标明有利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实施的措施。

(三)资金问题。目前我国虽然在政策上加大了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倾斜,但在经济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有较大的差距,所以筹集资金凸显困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协调各相关部门统筹运用经济社会资源,在实施项目规划、就业安排、拆迁安臵、扶贫开发、合作医疗、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农民工培训、贴息贷款、困难救助等政策措施时,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并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养老、独生子女安康,计生手术平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保障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救助、帮扶和奖励扶助制度,不断完善我市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利益体系 第6篇

近年来,随着电子产品的普及及更新周期的缩短,堆积如山的电子废弃物成为人们关注的新焦点之一。世界各国处理报废电子电气产品的负担越来越重,同时电子废弃物给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日益显现。

电子废弃物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电子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如铅、汞、镉等重金属元素,不正规的回收处理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些物质既可对生态环境造成直接污染,也可在土壤或水环境中富集,最终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影响人类生存与健康。另一方面,电子废弃物具有很高的再生利用价值,可资源化程度很高,不回收会造成大量资源的流失。电子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塑料和金属,尤其是稀有金属具有很高的价值,如果采用合理的再生技术,能获得大量纯度较高的再生材料,可直接在新产品的制造中使用,从而减少对自然原材料的需求,有效保护自然资源。但是,如果回收体系不规范,无法充分回收资源,同时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并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我国的广东贵屿镇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原始的拆解、处理方式给当地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用烧烤获取电路板上的电容等电子元件,大量的毒烟直接排放到空气中;用酸洗获得各种贵重金属,废渣、废液随地倾倒,导致贵屿大部分的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已经不能饮用,各种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由于长时间接触有毒气体,从业者的健康遭到极大损害,大部分患有皮肤、神经系统等方面的疾病,93%的人有眩晕或头痛症状[1]。而作坊式的回收处理方式带来的另一个后果是大量可再生利用的材料被随意抛弃,他们通常只是提取出少量价值较高的材料如金、铜等,剩下的则被视为垃圾丢弃,造成大量资源的流失。

发达国家对电子废弃物的回收管理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管理模式。本文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对发达国家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进行剖析,旨在为我国建立合理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寻找参考依据。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萌芽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比如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1963年,斯坦福研究院的学者给出的定义是:对企业来说存在这样的个人或群体,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企业就无法生存[2]。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企业间竞争的日趋激烈,人们逐渐认识到,早期从“是否影响企业生存”的角度界定利益相关者的方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1983年,美国经济学家弗里曼(Freeman)给出了一个广义的利益相关者定义[3]。他认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能够影响组织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组织目标实现过程所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该定义不仅把影响组织目标的个人和群体视为利益相关者,同时也把被组织在实现其目标过程中采取的行动所影响的个人和群体看作利益相关者,正式将当地社区、政府部门、环境本保护主义等实体纳入利益相关者管理的研究范畴,大大扩展了利益相关者的内涵。

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实际上指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现实的管理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系统或网络背景下进行的,单一主体的单个行动往往难以取得最优的绩效。因此,在管理实践中首先要识别出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在此基础上注重考察不同主体相互作用的方式与程度以及它们对管理目标的影响[4]。

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体系中涉及的各个组织或群体来自不同行业和部门,具有分散性和复杂性。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体系的利益相关者是指在电子废弃物回收过程中,任何可以影响其回收的或被其回收过程所影响的群体或个人。这些组织或群体各有其目标和利益指向,很多时候这些目标和利益指向是相互冲突、难以协调和动态变化的,如果能够整合各参与方的分散力量和资源,则可以形成协同效应,促进电子废弃物的有效回收。而利益相关者理论正具有整合这些分散力量和资源机制的价值[5]。

二、利益相关者与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本思想,识别主要的利益相关者是构建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体系的重要步骤,同时还要明确各利益相关者在回收管理体系中分别承担什么责任。一个有效的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体系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权责明确:(1)电子废弃物回收的物质责任由谁承担,即谁回收、谁运输、谁处理等?(2)经济责任如何分担?(3)管理责任由谁承担?(4)历史废弃物及孤儿产品如何处理?下面通过对荷兰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的剖析,提取在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体系中涉及的主要利益相关者以及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分担情况。

(一) 荷兰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

荷兰是欧洲电子废弃物管理立法和实践开展较早的国家[6]。在欧盟相关指令出台前,1998年4月21日,荷兰就已颁布实施了《白色家电和棕色家电法令》,其要求近似于欧盟电子电气废弃物(Waste Electronic & Electrical Equipments,简称WEEE)指令的规定,采用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核心的管理模式。经过1999年和2002年的两次修订,基本将所有的电子电气产品都纳入管理范围。欧盟双指令(WEEE指令和RoHS指令)发布后,荷兰顺利完成了双指令的本国法律转换,分别于2004年7月6日和7月19日通过了《WEEE管理法令》和《WEEE管理办法》。

荷兰的废旧家电回收主要归属于NVMP系统,NVMP系统是荷兰金属和电子产品处置协会依据1998年荷兰的《白色家电和棕色家电法令》建立的。截至2005年10月,加入NVMP的制造商/进口商会员有1 350家,几乎涵盖全部的大、小家电市场。NVMP系统运作十分有效,2001年的人均收集率达4.13千克/年,已经达到欧盟WEEE指令规定的回收再生目标。

NVMP目前实行可见收费。消费者在购买新产品时支付可见的回收处理费用,即在新产品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明码标出处理费用,可单独标注在价签上,截止时间之后(大家电在2013年1月13日之前,其他家电在2011年1月13日之前),不允许收取可见费用,回收处理费用由生产企业负责,收费标准与品牌、重量、体积或价格无关,每种产品类型收费固定。零售商收到回收费用后,将资金通过常规支付方式划转给生产商,生产商每两个月根据产品种类和销售数量向NVMP基金会缴纳处理费用。这种“养老金”模式的收费方式也可较容易地把历史废物及孤儿产品纳入回收管理体系。图1简单描述了NVMP系统中的物质和资金流向。

消费者可通过两种渠道免费交付废旧家电,一是通过零售商来实现,二是直接送至市政指定回收点。这样的组织形式为零售商的以旧换新业务留下空间,可以继续保留他们早先拥有的客户源和维修业务。

另外,制造商/进口商还负有以下的信息责任:在产品投放市场一年内,制造商/进口商应向维修商、维护商以及处理机构提供有关该新产品再利用、再循环以及处理的相关信息,所提供的信息中应包括产品使用的零部件和材料以及有毒物质或特殊物质的位置;向政府管理部门提供计划,详细阐明将如何履行自己的回收责任和义务(包括退出荷兰市场后采取的相应措施)。每年7月1日之前,制造商/进口商必须向政府管理部门报告是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二)主要利益相关者分析

从案例研究中可见,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中涉及多个利益相关者(如图2所示),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零售商、处理商、消费者及政府管理部门等多个主体都参与到项目中,并在项目实施中承担相应的责任,发挥各自的作用。

1.生产商

家电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是家电回收管理的物质责任、经济责任及信息责任的主要承担者。随着SA8000和ISO14000等企业社会责任体系逐渐嵌入国际市场规则,多数企业已经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是“现实的要求”[7],更多的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将受到重视,企业决策时必须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要求,自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通过界定废旧家电回收的责任归属,有助于解决废旧家电的环境污染,促进生产商改进产品设计,在保证企业竞争力的同时,提升企业形象。

2.零售商

零售商是连接生产商和消费者的纽带,在一些回收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可承担主要的回收责任。另外,利用新产品销售网络进行废旧家电回收还可降低整个管理体系的成本。

3.消费者

消费者是废旧家电的提供者,在回收管理体系中处于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废旧家电能否实现充分的回收和再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费者是否积极配合。对于消费者在废旧家电回收中经济责任的分担,目前可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收取可见费用(购买新产品时单独支付或废弃产品时支付);另一种是隐性收费(生产商支付回收处理费用,但通过产品价格将部分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4.处理商

处理商的利益直接受到废旧家电持有者行为的影响。这是因为,处理商是否有货源取决于废旧家电持有者是否将废旧家电交给回收部门。由于回收率高,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处理企业能从销售再生产品中获得收益,而我国正规的处理企业通常面临因货源不足而无米下锅的尴尬境地。

5.政府

政府在调整产业结构、引导行业发展等方面,具有难以替代的作用。政府可以通过特许经营、示范工程、税收优惠等政策施加影响,保证废旧家电回收行业的顺利发展[8]。同时,政府对经济活动的适度干预,可以纠正人们行为的“外部不经济性”,以维护社会的总体利益。

6.第三方组织

在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中,通常由被称作生产者责任组织(Producer Responsibility Organizations,简称PROs)的第三方组织负责管理体系的日常运作及管理。PROs是非营利性质的组织,由生产商或行业协会联合组成,代表签约生产商履行废旧家电回收的责任和义务。

三、对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设计的启示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规范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废旧家电回收和处理基本上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自发进行的,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如图3所示。废旧家电的无序回收,以及原始落后的拆解处理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情况十分严重。因此,在建立规范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的过程中,还必须考虑废弃物管理的可持续性。而可持续的废弃物管理必须是:经济可承受的、社会可接受的、环境有效果的[9]。这说明建立的废弃物管理体系必须以一个可接受的成本、大多数人可接受的方式运作,同时尽可能地减小环境负荷。

因此,我国在建立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时,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法规、政策明确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义务,逐步建立可持续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

首先,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引进是建立有效回收管理体系的基本条件,通过法规、政策明确生产商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主要由生产企业负责进行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做法是不可行的,因为在我国相当一部分生产企业,无论是在技术方面,还是回收网络方面,都没有能力来组织其生命周期末端产品的回收和处理。另外,我国地域辽阔,产品分布的范围很广,如果让每个生产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产品的回收体系来承担产品的回收责任,将产品收集后长途运输到其处理中心,不仅是不经济的,也是不现实的。即使在发达国家,也通常是由生产商联合成立的生产者责任组织来代替签约生产商履行废旧家电的回收和处理责任。在我国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作用较小的情况下,可由政府部门代替生产者责任组织,负责回收体系的运作和管理。

其次,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经济责任完全由生产商承担也不切实际。但是,由消费者为废旧家电回收和处理直接支付一定费用的做法同样行不通。在我国,废旧家电的持有者在废弃家用电器时不仅不需支付费用,反而可以得到补偿。因此,我国对废旧家电回收的经济责任可通过责任分担的方式,由各利益相关者按比例分担。对于消费者应支付的部分,可直接将该部分费用包含在产品售价中[10],这虽然会略微增加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但总体上可行性强,便于操作实施。

另外,政府的干预是必需的,并且应该是持续的,尤其在我国还没有关于家电回收相关法规的情况下。虽然在2004年发布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提出建立废旧家电多元化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实行生产者责任制,国家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回收处理企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国家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等具体规定。到目前为止,该条例依然没有付诸实施。因此,政府可通过税收、禁令、处罚等措施,引导我国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最后,可持续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需要多数人的信任和支持。我国大多数的居民认为废旧家电仍是有价值的商品,同时存在大量游走收购的小商小贩,导致大量的废旧家电流入不正规的回收渠道。即使有相关法律为依据,但检查违规行为的难度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废旧家电的持有者需要得到经济上的激励或服务上的满意才能履行责任。因此,在充分了解居民的参与意愿,找出居民参与废旧家电回收的关键影响因素的基础上,设计出合适的激励机制,对于建立可持续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束语

我国目前保有的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多数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进入家庭的,按正常使用期为10-15年计算,我国已经迎来家电更新换代的高峰期。而目前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管理比较混乱,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大部分废旧家电流入不正规的回收处理渠道,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从发达国家的电子废弃物管理实践中可以看出,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需要管理体系中各利益相关者的相互配合,才能建立有效的回收管理体系。我国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可以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识别出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通过相关法规、政策明确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

摘要:电子产品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废旧电器,如何回收并有效处理是各国面临的新问题之一。所以只有将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废旧家电回收管理结合起来,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对发达国家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进行剖析,才能为我国建立可持续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提供参考。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电子废弃物,管理体系,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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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体系 第7篇

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启动以来, 我国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 但毕竟该工程的覆盖范围有限, 对大部分农村流通市场来说, “小、弱、旧、乱、高、差”及“三边交易” (路边、河边、桥边) 等问题还普遍存在, 农村流通市场秩序混乱, 商品质量没有保证, 流通成本居高不下, 农产品销售网络不够健全, 产品竞争力较弱, 致使农民利益难以保证, 效用水平无法实现最大化。

1 农村流通体系的现状分析

自1990年以来, 全国各地农民收入均有很大提高, 尤其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人均纯收入增长较快。但大部分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民人均收入普遍较低, 尤其贵州、甘肃等偏远地区增幅相对缓慢, 人均纯收入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见表1) 。究其原因, 农村流通体系在区域间的不平衡发展是诸多因素之一。

截至2006年3月, 农村流通市场发展连锁企业2491家, 同期增加近100家, 其中83%的连锁和配送企业及其经营网点分布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市场, 农产品销售比重平均达到超市经营额的40%。但这些成果主要分布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 对大部分农村流通市场来说, “小、弱、旧、乱、高、差”及“三边交易”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农村市场经营主体规模小、实力弱, 经营能力有限;市场载体不完善, 经营方式陈旧;市场秩序混乱, 流通成本较高;农民市场观念薄弱, 市场诚信度较差;信息网络不健全, 政策执行不到位等, 这些均严重制约了农民利益的最大化。

2 现行农村流通体系对农民利益影响的经济学分析

2.1 流通体系落后导致农民效用水平下降

(1) 基数效用论分析。本部分主要从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两方面来分析农民作为商品需求方和农产品供应方的利益增减问题。依据西方经济学中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定义, 二者在图形中分别表示为需求曲线、供给曲线与价格曲线所围成的面积。

①对农民消费者剩余进行分析。如图1所示, Pd=f (Q) 为反需求函数。假设现行农村流通体系较为健全, 流通效率较高, 则流通成本较低, 此时商品价格为P1, 商品需求量为Q1, 农民的消费者剩余为:

现由于农村流通体系不够健全, 流通成本较高, 商品价格随之由P1上升到P2, 商品需求量由Q1下降到Q2, 此时农民的消费者剩余为:

由此可知, 由于流通体系的不健全, 导致了农民购买消费品的消费者剩余由a+b+c减少到a, 农民的利益受损b+c。

②对农民生产者剩余进行分析。由于农村基础设施较差, 产销脱节, 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要么数量上受到损耗, 直接减少农民利益;要么质量上遭到损失, 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 市场价格下降。假设农产品起始价格为P1, 供给量为Q1, 现由于流通不畅, 市场价格下将为P2, 根据供求原理, 供给量随之减少到Q2, 分析过程同上, 农民生产者剩余由原来的e+f减少到现在的f, 如图2。

当然, 在某些情况下, 由于农民生产农产品不同于其他生产者可以随时调整生产要素, 并且农产品生产周期又较长, 一些农产品的市场供给量并不能对市场价格变化迅速做出反应。比如生鲜蔬菜一旦产出, 由于其价值较低, 保管难度较大, 在现有农村储存设施下, 不管市场条件多么不利, 都只能尽可能快地售出, 其当期市场供给量并未减少, 但农民利益却还是受损了, 并且来年该产品的市场供给量和市场价格究竟如何变化, 农民利益是否可以改善还是无法保证。

(2) 序数效用论分析。本部分主要利用预算线和无差异曲线两个工具来分析。无差异曲线表示能给消费者带来相同效用水平或满足程度的两种商品的所有组合, 在下文中代表农民所能达到的效用水平。

预算线表示在消费者收入和商品价格给定的条件下, 消费者的全部收入所能够买到的两种商品的各种组合, 代表农民的实际购买能力。其方程为:P1X+P2Y=I或 X斜率 式中:X, Y, ——两种消费商品;P1, P2, ——商品。X, Y的价格;I——农民的收入;

当一种商品的价格发生变化时, 会对消费者产生两种影响:一是使消费者的实际收入水平发生变化;二是使商品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二者均改变消费者对该种商品的需求量。

①对农民作为需求方进行分析。如图3所示, 农民购买两种商品X和Y, 最初的预算线为B1, 此时消费者能达到的最大效用水平可表示为无差异曲线U1, B1与U1相切于a点, a点是此时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均衡点。现由于商品X的流通成本较高, 导致价格上升, 预算线的斜率绝对值变大, 在上图中表现为预算线由B1移动到B2, B2只能与另一条代表较低效用水平的无差异曲线U2相切于b点, b点即是商品X价格上升后农民效用最大化的均衡点。比较a, b两点, 商品X的需求量减少了X3X1, 这是商品X的价格上升所引起的总效应, 农民的效用水平从U1下降到了U2。

现做一条补偿预算线B3, 用来表示以假设的货币收入的增减维持消费者的实际收入水平不变。B3与B2平行, 并与无差异曲线U1相切于c点, 表示假设的货币的增加刚好使农民回到了原有的效用水平, 即剔除了实际收入水平变化对农民效用的影响, X2X1就是实际收入水平变化对农民效用的影响, 即替代效应, X3X2则为收入效应。二者均为负, 农民总效用水平下降。

同时, 农民的需求得不到有效供应, 也直接导致效用水平无法实现最大化。由于流通体系落后, 农民需求不能达到“四适” (适时、适地、适品、适量) 供应, 预算线只能与代表较低效用水平的无差异曲线相交, 农民消费效用无法实现最大化。

②对农民作为供给方进行分析。如图4所示, 当农民作为供给方时, 农产品的出售受阻使得农民收入I下降, 预算线由B1平行左移到B2。农民的效用最大化的均衡点只能在b而达不到a, 效用水平只能达到U2而无法达到U1。

2.2 农民信息不完全引发农村流通市场失灵

西方经济学指出, 任何一种改变都不能使现有状况变得更好的时候就是达到了帕累托最优, 当市场无法实现帕累托最优的时候也就出现了市场失灵。本部分主要通过需求曲线向右上方倾斜的异常现象来分析市场效率。

由于农村流通体系不完善, 小商小贩在利益的驱使下, 必然会经营一些假冒伪劣商品。而农民对产品质量的信息掌握不充分, 除了保修期限及品牌效应之外, 便会根据商品的“价值”来衡量自己的消费。这里的“价值”是指每单位价格上商品的平均质量, 下文仅从此角度进行分析。

商品的平均质量是针对某种质量不统一的商品来说的, 与商品的价格正相关, 并且价格对平均质量的影响遵从边际递减规律, 因而商品的价格——质量曲线是一条向右上方倾斜并且上凸的曲线, 商品的“价值”即是价格——质量曲线在相应价格水平上的点到原点的连线斜率, 显然在曲线拐点对应的价格水平 (设为P0) 时商品的“价值”达到最大, 之前随商品价格的上升而上升, 之后随商品价格的上升而下降。农民的消费与商品的“价值”正相关, 因而在P0前, 农民消费量随商品价格的上升而增加, 需求曲线向右上方倾斜;在P0点后, 随商品价格的上升而减少, 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这样在最高点P0之前就出现了需求曲线的异常现象 (如图5) 。但信息不完全只是出现在消费者一方, S1和S2还是平行的。

当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中右下方倾斜的一段相交时, 市场无任何异常。但与P0点以下的部分相交时将出现市场失灵。此时供求均衡的市场价格为P2, 但它并不是最优价格。因为将P2稍微提高一些, 由于需求曲线向右上方倾斜, 产量将会增加, 同时在这个较高的产量水平上, 需求价格高于市场价格, 消费者和生产者均获得了更大的利益。但如果价格水平高过P0, 产量将会将少, 消费者和生产者都会受损, 因此最优价格为P0。但在此价格水平上, 供给却是大于需求的, 市场并未达到帕累托最优。因为在此时的产量水平Q0上, 需求价格高于供给价格, 社会的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 从社会的角度来说, 价格水平为P0时造成了较低的产量 (为Q0而非Q2) , 社会利益受到损失, 农民利益也必将受损。

3 制约农民利益最大化的主要原因

(1) 农村基础设施较差、物流体系不健全。目前, 物流成本在世界发达国家基本控制在10%, 而我国一般高达18.6%, 农村则会更高, 这些高成本最终必然转嫁到农民身上。同时农民需求得不到完全有效的供应, 也将导致农民消费者剩余减少。另外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 将导致农民生产者剩余减少。

(2) 农村市场流通体系不健全。目前活跃于农村市场的主要还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夫妻店、杂货店等, 这些个体工商业户大都分散经营, 实力较弱, 经营范围有限。同时一些耐用消费品在农村市场的服务网络不完善, 售后服务无法保证, 致使农民即使有钱也不敢大胆消费, 效用水平在其经济承受能力之内无法实现最大化。

(3) 农村市场秩序混乱。市场管理落后, 法律法规难以落实, 地方监管力度不够, 导致信用体系缺失, 各类欺诈敲诈行为时有发生, 市场上商品质量参差不齐, 农民对信息掌握不充分, 市场效率较低, 农民利益必然受损。

4 提高农民利益水平的对策建议

(1) 加快物流体系建设。在当今国际物流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强劲产业的时代, 物流业作为“第三利润源泉”, 在我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在物流建设相对落后的农村更是如此。为此, 政府要加大财政投资力度,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引导农民及流通主体增强物流观念, 提高农民需求品的供应效率, 保障农产品销售渠道畅通。

(2) 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及中间组织。中间组织上接市场、下联农户, 便于市场信息传达, 利于实现分散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的有机结合。政府应大力引进和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市场流通主体, 对其实行优惠政策, 实现农村投资主体多元化, 促进资金回流。同时充分利用农村供销合作社的传统优势, 带动特色产业开发, 实现创新发展。

(3) 规范农村市场经营秩序。加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加大地方监管力度, 严厉制裁各类欺诈敲诈行为。同时加强农业科研和教育事业的投资, 培养引进素质较高的管理人才, 鼓励和引导农村经营主体学习先进的市场管理理念, 增强农民的消费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减少甚至杜绝由于信用体系的缺失对农民利益所造成的损失。

摘要: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 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 农村流通体系是影响农民利益的重要因素之一。但目前我国农村流通体系尚不健全, 流通方式仍较传统, “三边交易”现象普遍存在, 假冒伪劣情况时有发生, 这均对农民利益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对此, 本文旨在运用经济学效用论和市场失灵理论进行分析, 指出制约农民利益水平最大化的原因, 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流通体系,农民利益,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无差异曲线

参考文献

[1]文启湘.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J) .湘潭大学学报, 2007 (31)

[2]王新利, 吕火花.农村流通体系对农村消费的影响 (J) .农业经济问题, 200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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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贺珍瑞.关于构建现代化农村市场体系的思考 (J) .农业.农村.农民, 2007 (3)

利益体系 第8篇

关键词:内部利益相关者,内部控制分类构建

一、内部控制的发展过程

早在公元前3600年-3200年就已经出现内部控制活动, 但内部控制的思想大约产生于18世纪产业革命以后, 主要原因是企业规模和资本规模的扩大。20世纪初, 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内部控制愈加重要, 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COSO委员会在《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对内部控制的定义是:一个受董事会、管理者和其他人员影响的过程, 这个过程的目的是为下列目标提供保障——经营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遵守法律法规。2004年COSO委员会将内部控制细化为“内部环境、目标制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映、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八个要素, 并引起了“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要以环境为设计起点还是以目标为设计起点”的讨论。有学者试图从内部控制的五个目标:“ (1) 企业战略; (2) 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3) 财务会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 (4) 资产的安全完整; (5)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出发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 其结果如何尚未可知。但是即使对内部控制的组成要素进行细化, 整个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依然是从要素上来考虑, 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构建框架, 内部控制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内部利益相关者概念的引入

目前被广泛认识的企业的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仅从这个角度考虑的话, 为了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股东可以尽可能利用手中的职权为自身谋利益, 甚至, 为了自身利益不惜去侵占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显然单纯强调股东价值最大化并不能使企业很好地运营,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也就不能建立在这种企业理论之上。

走向另一个极端。美国学者詹森和麦克林 (1976) 将企业定义为一组契约的达成。他们认为, 企业是基于利益相关者之间一系列契约而形成的, 但是这种理论很难划分企业的边界, 如果将企业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包括在企业的边界之内, 将企业的目标定义为实现所有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 显然这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概念, 一是这个概念所涉及的范围极其庞大, 根本无法界定;二是这些利益相关者很多对企业的一系列制度没有决策权, 显然有决定权的决策者并不会过分在意他们的利益。因此, 介于这种缺陷性, 这种理论也就无法为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提供理论支持。

考虑到上述两种理论的局限性, 笔者认为王竹泉 (2008) 提出的内部利益相关者理论更具有参考性。他按照是否参与企业的集体选择将利益相关者分为两大类:内部利益相关者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相对于外部利益相关者, 内部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的集体选择, 是企业战略、政策、管理制度的制定者, 也是企业价值的分享者。这样企业的目标就相应的发生了变化, 企业的目标是“实现内部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因此, 相应地, 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将以实现内部利益相关者整体的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

三、内部利益相关者类型与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构建

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的一种制度, 其必定与企业的环境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 因此内部控制的构建要以企业所处的环境为立足点。只有以企业所处的环境为立足点, 内部控制才能达到它的目标。本文按照企业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类别的不同将企业划分为六类:1.内部利益相关者只包括股东;2.包括股东和债权人;3.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层;4.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层和员工;5.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层、员工、供应商和客户;6.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层、员工、供应商和客户、政府。下文将针对六类不同内部利益相关者讨论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

(一)

当企业的内部利益相关者只包括原有股东时, 从风险管理者的角度看, 将公司的内部风险称为固有风险, 那么企业的风险函数可以表示为:F=企业固有风险。在针对内部风险构建内部控制时, 可以将内部控制划分为治理控制和管理控制, 治理控制主要是针对管理层的, 管理控制主要针对员工的。由于管理层对企业重大的和决定性的影响, 并且其绩效衡量难以定量化、具有滞后性, 因此治理控制应以激励机制为主。当然, 治理控制以激励为主并不意味着没有监督机制。单纯的激励机制可能导致管理层为达到治理层所设定的目标而采取片面、短视甚至舞弊的行为, 因此必须辅以适当的监督机制。

对于重要的员工, 比如公司核心的研发人员等, 他们是企业重要的人力资本, 他们的表现对企业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 并且由于他们是人力市场上的稀缺资源, 很容易为其他企业所追捧, 对企业形成竞争, 因此对他们也需要实行激励机制。

(二)

当企业的债权人也成为内部利益相关者时, 内部利益相关者扩大了, 包括股东和债权人, 企业面临的内部风险不再像以前一样, 一方面, 债权人持股会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 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另一方面, 内部利益相关者不但要关注原有的内部风险, 而且要关注债务是否能及时偿还、债权人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内部风险函数不妨表示为:F=企业固有风险+债务违约风险-债权人持股降低的财务风险。为了实现内部利益相关者价值的最大化, 内部控制此时可能更加倾向于对现金流的控制, 保证有足够的现金来偿还债务;另外, 在投资项目的选择上, 内部控制也会增加更多的关注, 防止企业不恰当地投资风险过高的项目以侵犯债权人的利益。

(三)

在上述基础上, 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层时, 内部利益相关者的边界再次扩大。在这种情况下, 由于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了管理层, 或者简化一点说, 企业的管理层持有了企业股权, 亦或说, 股东持有企业股权的同时参与企业的管理, 企业的股东追求的目标将与管理层的目标变得更为一致, 这样企业将有效地降低代理成本, 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另外, 需要说明的是, 管理层持股的最主要目的是激励管理层, 它所产生的融资效应既不是企业的根本目的, 其效果也相当微弱, 此处忽略不计。企业内部风险函数可以表示为:F=企业固有风险+债务信用风险-债券人持股降低的财务风险-管理层持股降低的代理风险。基于企业内部风险的变化, 为更好地实现内部利益相关者价值的最大化,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可以适当降低在代理关系中的投入, 从而节省企业成本。

(四)

在债权人、管理层持股的基础上, 如果通过各种方式, 企业员工也参与企业的集体选择时, 又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此时的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层和员工。首先, 需要说明的是, 在众多情况下, 员工持股的目的不尽相同, 但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企业处于财务困境、融资困难等情形时, 出于企业融资的需要, 企业会实行员工持股计划;二是企业为了达到更高的经营效率和效果, 对员工进行激励,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因此, 从企业风险管理的角度, 一般说来, 员工持股有助于减少企业的财务风险, 同时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效果。企业的内部风险函数可以表示为:F=企业固有风险+债务信用风险-债券人持股降低的财务风险-管理层持股降低的代理风险-员工持股降低的财务风险-员工持股降低的经营风险。相应地, 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中, 企业可以适当的减少对财务风险的关注和对经营活动的控制, 这样内部控制的压力会相应的降低。

(五)

更进一步, 当企业的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层、员工、供应商和客户时。如前述一样, 企业的内部风险会再次发生变化。供应商持股毫无疑问会减轻企业的供货风险和销售风险 (都属于经营风险) 。同时, 由于商业信用是企业筹资的重要来源, 对企业的营运资本和整体财务状况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供应商和客户持股会使商业信用在三者之间的分配更有效率, 减轻企业的财务风险。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企业的内部风险函数可以表示为:F=企业固有风险+债务信用风险-债券人持股降低的财务风险-管理层持股降低的代理风险-员工持股降低的财务风险-员工持股降低的经营风险-供应商和客户持股降低的供货和销售风险 (经营风险) -商业信用合理配置降低的财务风险。在内部控制的构建上, 应当减轻对供应链的控制, 从而节约内部控制成本, 实现“成本效益”原则。

(六)

最后, 我们将讨论当企业的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层、员工、供应商和客户、政府时企业内部风险的状况。当政府成为企业的内部利益相关者时 (国有企业即是这种情况) , 就像我们在其他文献中所看到的, 受托责任的履行将是内部控制构建关注的重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国民经济是否具有导向性作用是我们长谈不休的话题, 也是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改革面临的最大难题。此时的企业内部风险函数可以表示为:F=企业固有风险+债务信用风险-债券人持股降低的财务风险-管理层持股降低的代理风险-员工持股降低的财务风险-员工持股降低的经营风险-供应商和客户持股降低的供货和销售风险 (经营风险) -商业信用合理配置降低的财务风险+国有资产增加的受托责任风险+国民经济是否起导向性作用的风险。内部控制的构建不但受到企业原有内部利益相关者的干预, 还会受到国资委甚至民众的监督。更多的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对整个国民经济起导向性作用的措施将会被考虑到内部控制的构建中。

四、总结

内部控制在企业中地位日益凸显, 然而, 目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尚都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要想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 就必须首先界定企业的目标, 以此作为理论和实践的基础。同时, 由于企业内部利益相关者类型的不同, 在内部控制的构建中就需要考虑将企业进行分类, 从而有针对性的构建内部控制体系。

参考文献

[1]王竹泉.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定位[J].会计之友, 2008 (03) .

[2]闫达五, 杨有红.内部控制框架的构建[J].会计研究, 2001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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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体系 第9篇

公司治理中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鼓励利益相关者适当的参与公司治理已经成为广泛接受的观点。1 9 9 9年发布O E C D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公司治理原则中对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等做出了规定, 但目前在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中利益相关者满意度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的指标体系尚未健全, 本文拟定利益相关者满意的定义、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构建利益相关者满意度指标体系、并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法结合实证分析验证了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旨在为利益相关者策略提供更为全面的决策支持。

一、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的内涵界定

公司治理中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鼓励利益相关者的适当参与已经成为广泛接受的观点。美国学者安索夫 (1965) 认为要制定一个理想的企业目标, 必须平衡考虑企业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冲突的索取权, 他们可能包括管理者、工人、股东、供应商及分销商等;弗里曼 (1984) 认为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 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人, 这个概念强调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关系;克拉克森则认为利益相关者以及在企业中投入了一些实物资本、人力资本、财务资本或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并由此而承担了某些形式的风险, 这个表述不仅强调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关系, 也强调了专用性投资;贾生华、陈宏辉 (2002) 提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在企业中进行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 并承担了一定风险的个体和群体, 其活动能够影响, 甚至于改变企业目标的实现, 或者受到企业实现其目标过程的影响, 这一概念既强调专用性投资, 又强调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关联性, 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万建华 (1998) 、李心合 (2001) 从企业利益相关者合作性和威胁性两个维度将对利益相关者做了细分研究, 他们认为利益相关者可以分为混合型、支持型、反对型、边缘型四类。利益相关者掌握着企业需要的资源, 没有他们的合作企业将无法持续发展, 本文综合考虑了股东、债权人、供应商、消费者、管理人员、员工、政府、社区、分销商这九类利益相关者作为本文研究的主体。

将利益相关者纳入公司治理能使企业更关注企业长期价值的最大化, 消除了经营者单纯追求短期收益最大化的委托代理风险。当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维护时, 利益相关者满意度高, 他们将愈加关注企业的发展, 从而有利于企业塑造良好的声誉和独特的组织文化, 最终形成企业无形的、有价值的、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无形资产, 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通常意义上, 顾客满意是指顾客通过对一个产品或服务的感知效果 (或结果) 与其期望值相比较后, 所形成的愉悦或失望的感觉状态。顾客是利益相关者之一, 据此, 本文认为利益相关者满意度 (SSD, Stakeholder satisfaction degree) 是指承担了一定风险的利益相关者通过对企业进行了一定的专用性资源投资与相互影响的过程中感知效果 (或结果) 与其期望值相比较后, 所形成的愉悦或失望的感觉的情感体验程度。利益相关者满意度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是利益相关者期望值与最终实际值之间的匹配程度。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值与其付出的成本与风险相关, 付出的成本越高, 风险越高, 期望值越高;利益相关者参与程度越高, 付出的努力越多, 利益相关者满意度越高。

二、利益相关者满意度测评体系的构建

利益相关者掌握企业需要的资源, 他们对企业采取是合作还是威胁的态度都取决于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满意程度。企业必须度量利益相关者满意度, 并根据满意程度选择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策略。利益相关者满意指标是指用以测量利益相关者满意程度的一组被结构化的因素, 尽可能全面地反映影响利益相关者满意度评价的所有因素。根据指标体系评价出来的结果直接关系到企业利益相关者策略的制定与执行, 设计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的指标如图所示。

1. 股东。

股东投入的资本金是企业资产初始的重要来源, 股东是企业最终利润的拥有者, 也是企业风险的终极承担者。其满意度包括:风险、投资回报率、净资产保值增值率。

2.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制定组织的目标、战略;监督协调掌握组织的大政方针并评价整个组织的绩效;贯彻执行组织制定的重大决策、监督和协调基层系统的工作;还直接指挥和监督现场作业活动、保证各项任务的有效完成。其满意度指标综合后主要包括:企业认同度、福利与薪水激励、个性化需求。

3. 债权人。

外部融资是企业需求资金的一个重要的渠道, 企业的债权人主要为银行等, 其满意度指标主要有:利息、风险、流动比率。

4. 消费者。

一个企业的产品只有实现消费者利益最大化, 才会赢得消费者满意度;其满意度指标为产品满足需求程度、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性能、产品的性价比、售后服务水平与企业对消费者的忠诚程度。

5. 员工。

企业正是通过员工向市场提供其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并最终为企业所有者创造价值。员工满意度的指标为培训晋升的机制与机会、安全工作的环境、丰厚的劳动报酬和激励措施、适当的劳动强度、企业归宿幸福感。

6. 政府。

政府为企业创造了适应的环境, 提供制度和资源;企业为政府提供税收和政绩。政府满意度指标主要体现为:资源利用率、税收、劳动就业贡献、劳动生产率、法律法规执行度。

7. 供应商。

企业需要上游供应商提供充足的原材料来生产出市场所需要的产品, 供应商满意度高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其满意度指标主要提现为:付款效率、订单量与周期、合作效率。

8. 分销商。

分销商需要企业提供充足的产品来供应市场的需求获得销售利润, 并及时把产品销售到消费者手中, 并及时反馈消费者的需求与建议。其满意度指标为:产品性价比、利润回报率、合作效率。

9. 社区。

社区是指企业所处的一定的区域, 它是企业存在的自然根基, 也是企业发展的社会根基。社区的满意度指标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度、参与活动度、社区共建度。

三、糊综合评价方法

利益相关者满意状态是一种具有模糊性的心理体验, 可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其评价。模糊综合评价法是对受多种因素影响的事物做出全面评价的一种十分有效的多因素决策方法。运用模糊综合评价可以满足利益相关者满意度多指标、多层次分析的需要, 具体步骤如下:

1. 建立利益相关者满意度分析的评价因素集U={U1, U2, …, Un}, 满足 再对Ui进行划分为Ui={Ui1, Ui2, …, Uij, …, Uim}。

2. 计算各因素集中各因素的权重。设因素集U、Ui权重向量分别为A、Ai, 则A= (a1, a2, …, an) , 其中ai∈[0, 1]且其中aji∈[0,1]且

3. 建立利益相关者满意度评语等级集V={v1, v2, …, vj, …, vk}评价集是以总评价的各种可能的结果为元素所组成的集合。

4. 构建最低层次的因素子集的模糊评价矩阵。设Ui为最低层次的因素子集, 先对Ui中各个因素做单因素评价, 从第i个因素对j个评语等级Vj的隶属度rij得出其的单因素评价集ri= (ri1, ri2, …rij) 把Ui中j个单因素评价集作为行即得Ui的模糊评价矩阵Rij。隶属度Rij值通过模糊统计方法求得。即 , fij为第j个因素被评为第j个评语等级Vj的总次数。

5. 对最低层因素子集Ui进行模糊综合评价。设Ui的模糊综合评价集为Bi=Aio Ri= (bi1, bi2, …bij) , 其中:“o”表示广义模糊合成运算, 为兼顾各种因素的影响, 本文选用加权平均型算子来计算。

6. 模糊综合评价。将最低层的模糊综合评价结果Bi综合在一起, 构成上一层次的模糊评价矩阵Ri= (Bi1, Bi2, …, Bim) T, 采用相同的模糊将Ri和权重向量Ai模糊合成, 计算出该层次因素集U评价结果B, 构成更高一层的模糊评价矩阵R= (B1, B2, …, Bn) T, 则得U的最终评级结果B为:B=Ao R= (bi, b2, …bn) , 利用最大隶属度原则, 最大的Bj对应的评语等级Vj即为最佳评价结果。

7. 去模糊化处理。将模糊评级结果B单点映射到闭区间[0, 100]得到评价结果的实数分值且且

四、实证研究

对某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满意度评测, 在专家讨论与广泛的利益相关者调查的基础上, 建立如表1所示的利益相关者满意度评价隶属度与权重计算表。采用五级标度法, 建立评语等级集V={满意、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

根据调查的数据计算基本因素满意度的因素评价集, 构成因子集的模糊评价矩阵, 利用Bi=AioRi对各子因素子集的模糊评价综合评价。如因素子集U1 (股东) 的模糊综合评价集:

同理求得其他因素子集Ui, 构建利益相关者满意度模糊评价矩阵R, 结合其对应的权重向量, 可得该企业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的最终评价结果:

= (0.292536 0.320272 0.259334 0.086153 0.041705) , 由最大隶属度原则, 该公司的利益相关者满意的总体水平“较满意”。

为了方便清楚了解每一个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的满意程度, 运用去模糊化处理, 将评价结果转化为直观的利益相关者满意度分值。股东满意度分值:U1=B1·H= (0.474 0.363 0.128 0.035 0) * (100 75 50 25 0) =76.85, 同理, 管理人员U2=71.195、债权人U3=72.725、消费者U4=75.03、员工U5=44.585、政府U6=74.95、代理商U7=62.225、供应商U8=69.395、社区U9=70.9875, 通过比较分值不难看出, 该企业的员工满意度比较低。同理该企业的总体利益相关者满意度分值U=68.39453。

五、结束语

利益相关者满意度指标是可一个多层的综合多因素评价的指标体系, 可以根据企业与行业自身的特点, 结合专家讨论和广泛的发放调查表来建立指标体系。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来对利益相关者满意度进行评价, 不但可以把指标体系中影响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的多重因素进行全面的考虑, 而且还保留了各层次评级指标的全部信息, 其评价结果能直接量化为具体的分值, 有助于企业更好的去上期环比或与同行纵比, 并为提高利益相关者满意度提供更多更全面的决策支持。

摘要:利益相关者掌握着企业需要的资源, 对企业采取是合作还是威胁的态度都取决于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满意程度。本文通过界定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的概念, 构建了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的测评体系;在分析各层测评指标的基础上, 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实现对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的测评, 实证结果表明模型可行有效。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满意度,模糊综合评价

参考文献

[1]陈宏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与实证研究[D].浙江大学博士论文, 2003

[2]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统计科学研究中心满意度评估系统应用研究课题组.顾客满意度综述[J].中国食品质量报, 2003, 7:12~18

[3]李心合:面向可持续发展的利益相关者管理[J].当代财经, 2001, 194 (1) :66~70

[4]万建华戴志望陈建:利益相关者管理[M].上海:海天出版社, 1998

[5]吴玲贺红梅: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利益相关者分类及其实证研究[J].四川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5, 141 (6) :34~38

利益体系 第10篇

一、文献回顾

1. 社会责任理论

“企业社会责任”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 概念是由英国学者Oliver Sheldom于1923年最早提出的。他在《管理的哲学》中指出, 工业的目标不仅仅是生产商品, 所采取的政策应当是有助于社会福利的, 要创造人们眼中有价值的商品, 还应当把最高的道德标准作为管理的准则, 从而促进社会正义的提高, 他第一次把道德和企业的经营联系起来。直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形成了两大流派:古典观点和社会经济学观点。古典观点主张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利润最大化, 这一观点最有代表性的支持者是Milton Friedman。另一种是社会经济学观点, 主张对包括股东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 (如股东、债权人、消费者、员工、社区等) 负责, 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主要有Drucker、Archie B.Carroll、Keith Davis、Stephen P.Robb ins等人。1979年, Ca rrol在《公司绩效的三维概念模型》中提出了一个三维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模型, 他阐述了社会责任绩效与经济目标的一致性, 认为企业不仅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而且还有道德和慈善的责任。在1991年, 他形象地提出了“社会责任金字塔” (Pyramid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模型:最底层是经济责任, 依次是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

2. 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依靠企业来实现其个人目标, 而企业也依靠他们来维持生存。1984年, Edward Freeman在《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管理分析方法》一书中, 明确提出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是指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为综合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而进行的管理活动。它包括政府、员工、债权人、供应商、消费者、竞争者、地方社区等。Wheeler和Sillanpaa (1997) 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分类, 把在企业中拥有直接权益的, 对企业的成功起着直接影响作用的, 归为主要的利益相关者, 包括:股东、投资者、消费者、员工和管理者;把对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地位方面产生极大影响力的, 归为次要的利益相关者, 包括:政府和监督机构、社会压力群体、媒体和学术评论者、贸易团体、竞争者。2010年11月1日,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 a rd iza tion) 26000《社会责任指南》, 共提出了7项社会责任核心主题:尊重人权、关心员工、爱护环境、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社会及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3. 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We lford (2000) 对欧洲和亚洲的企业社会责任实施情况进行比较, 提出了包括企业内部表现、外部表现、公告、公民职责和权利四个维度的社会责任评级指标体系。其中, 内部表现主要是针对员工和雇员的;外部表现主要是针对供应商、环保、社区、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公告主要是指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情况;公民职责和权利主要指对社会责任的支持和宣传, 实现可持续发展。独立调查和评级机构KLD (Kinder, Lydenberg, Domini&Co.Inc) 作为独立测量企业社会责任的数据库, 主要从公司治理、产品、对雇员的支持、环境保护、社区支持、多样化政策和海外运营人权保护七个维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评价。

无论是在企业界还是学术界,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一直都是关注的焦点, 目前在互联网行业的实证研究涉及的还很少。本文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础上, 对网络媒体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构建进行探讨。

二、网络媒体社会责任内容

网络媒体是指, 以有线网、无线网或手机网等网络为载体, 通过电脑、移动电话及PSP等可上网装置, 将信息以文字、声音、图像等多种形式来传播, 并提供信息交流、反馈及交易等相关服务的网站平台 (胜丹, 2009) 。根据网络媒体信息传播的及时性、海量性、全球性、互动性等特点, 它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容主要有如下六个方面。

1. 对政府的责任

网络媒体公司和其他企业区别的关键在, 它是一个传播的媒介, 而且传播范围之广泛比传统媒体更甚, 因此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时缴税显得尤为重要。而且要积极配合政府政策, 大力宣扬社会主义价值观, 促进社会文明。

2. 对股东的责任

古典经济学观点认为, 股东只关心财务方面的回报和公司是否持续盈利。同时也认为企业的经济利益是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社会责任, 公司只有在实现经济利益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其他责任。

3. 对合作商的责任

与传统企业不同的是, 网络媒体公司通过各类信息的传播, 吸引用户的点击, 形成一个很庞大的用户群, 很多企业就会在网站上投放广告, 这种和广告商之间的合作是网络媒体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当然它的合作商还有很多, 比如视频网站, 其合作商就包括有广告公司、影视公司、电视台、企业等等, 如果能够做到互利共赢则可大大降低经营成本。同时, 网络媒体公司也要严格履行遵守合约内容, 对合作商进行监督等职责。

4. 对员工的责任

网络媒体是一个技术含量极高, 涉及的范围极广的一个行业, 对员工的社会责任直接决定了这个公司的发展。首先, 要履行对员工的经济责任, 提供合理的薪酬福利;其次, 对员工进行培训, 以适应工作日新月异的变化;第三, 关注员工的职业生涯, 给员工提供一个宽广的发展平台;最后, 尊重员工, 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员工。

5. 对网民的责任

首先, 网络媒体公司应该代表民众履行监督职能, 监督政府的执政能力、监督企业的道德经营, 监督社会舆论。其次, 网络媒体还肩负着向社会传递信息责任, 它所传达的信息首先应该是真实的, 其次应该是正面的、积极的, 这样更有利于民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第三, 还要保障网民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当利益受到侵害时的赔偿权, 提高民众的满意度。

6. 对社会的责任

企业具有社会属性,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能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网络媒体公司作为信息推广的平台, 其慈善理念将会带动全社会公民的慈善行为。比如现在新浪微博的微公益, 其推广成本低, 组织成本低, 传播十分迅速, 最重要的是参与公益事业的门槛也很低, 可全民进行参与, “围观”即力量。这些公益事件看似很小, 但人人参与“微公益”的背后是中国公民社会兴起的“大格局”。

网络媒体公司同其他的企业相比, 技术含量相对较高, 涉及的领域较广, 合作商体系十分庞大, 对它们的监督和管理难度也相对较高。同时为提高消费者 (网民) 的满意度, 在传播真实信息的同时, 进行不断的技术创新是生存的根本, 在技术研发的投入上比重较大。通过网络媒体信息传播, 呼吁全社会关注公益事业, 投身公益事业, 对构建一个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三、网络媒体社会责任评价指标

根据上文网络媒体社会责任评价内容的分析, 结合国内外研究, 考虑数据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可获得性, 对社会责任指标进行量化处理。

对政府的责任主要体现在纳税额上, 可以用所得税税率进行评价, 该指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网络媒体公司的经营状况, 以及对国家贡献的大小;对股东主要是体现在获利上, 可以用股利支付率、净资产利润率来衡量, 能够有效的判断该公司是否能够给股东获得持续的收益;对合作商的责任可以用应付账款周转率来衡量, 该指标能够准确的反应对合作商资金的占用情况;对员工的经济责任可以通过工资福利率进行衡量, 还可以通过员工的离职率、教育投入额等来衡量员工的满意度和受培训情况;要保障网民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 提高网民的满意度, 可以通过研发投入率和新产品贡献率来衡量, 网民的权益可以通过投诉率进行衡量;任何企业都是在社会中生存的, 对社会的责任主要可以通过社会捐赠支出率进行衡量, 该指标能够正确反映网络媒体公司对社会的回馈情况。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四、结论

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研究在我国还处于初步阶段, 由于网络媒体信息传播的及时性、海量性、全球性、互动性, 它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更加重大。本文在研究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础上, 构建的网络媒体公司社会责任指标体系, 对于后续实证研究起到很大的作用。通过对网络媒体社会责任的评价可以更有效的提高它们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 对于传播真实的信息和正确的价值观十分重要。

摘要:鉴于网络媒体信息传播的特殊性以及社会责任现状, 本文在研究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础上, 从政府、股东、合作商、员工、网民、社会的角度进行深入分析, 构建出网络媒体社会责任评价内容, 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客观性、科学性和可获得性原则选取相关的评价指标。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网络媒体,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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