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无理由范文

2024-06-25

训练无理由范文(精选4篇)

训练无理由 第1篇

近几个月, 一些大城市商品房降价的新闻不绝于耳。先是深圳的房价大幅走低, 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 不少楼盘纷纷降价促销, 进而带动南方几大城市的楼市跟进。最近, “地产龙头”万科又传来令人震惊的消息, 万科在深圳的项目进一步大幅降价, 其中, “万科城”的折扣为六五折, 而实际买卖中销售员给出的折扣为五五折, 如果购买的人多还可以更低;而“东方尊屿”的折扣为六折。这两个项目的降价幅度, 都创下了深圳楼盘的降价之最。

不久前, 位于上海松江北九亭的摩卡小城新推出的二房和三房房型, 打出了“买房送标致206轿车”的广告。从8月开始, 摩卡小城将促销活动由“买房送车”变成了“买房送装修”。变相降价促销的楼盘不仅仅限于摩卡小城, 而事实上, 现在几乎所有的打折促销形式都可以折现。如果不要赠送, 还可以直接从房价里抵扣相应的现金。这种以赠送名义的促销, 跟降价毫无区别。而一直被视为楼市风向标的上海豪宅市场, 也出现了价格松动迹象, 往常越卖越贵的豪宅楼盘, 已经有不止一个出现了打折销售的现象。

“降价”绝非个别开发商的行动, 也不是个别城市的现象。根据国家发改委与国家统计局联合调查的最新数据显示, 虽然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平均房价还在上涨, 但房价同比涨幅自今年2月起已持续回落6个月, 且回落速度有加快趋势。70个城市中, 包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等在内的17个城市房价环比下跌。

导致商品房降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开发商的资金链日趋紧张。由于近期楼市成交表现低迷, 开发商的日子不好过, 成交量的萎缩, 使得开发商资金回笼大幅减慢, 开发商不得不放下“身段”, 甚至顶着前期购房业主要求补偿的压力降价, 以期通过此举达到促销目的。由此可见, 从开发商的角度看, 降价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从宏观的视角解读, 在国际经济低迷的影响下, 中国经济在经过5年高速增长后, 开始出现了调整迹象。而政府持续几年的宏观调控, 必然导致房地产行业出现理性调整。房地产业经过10年高速成长, 各地房价都经历了飞升的阶段, 需要进入一个盘整期, 这有利于市场的成熟。

当前市场观望的气氛越来越浓厚, 消费者变得更加理性, 房价下降的心理预期越来越强。市场在调整, 降价也就不足为怪了。前不久, 业内还为市场是否出现拐点争论不休。以前国家出台的若干调控市场措施, 往往只存在短期效应, 之后楼市还会有一个反弹。但从现在的种种迹象看来, 市场正越来越像或者说越来越接近“拐点”了, 既往的“反弹”, 短期难见。

事实上, 一些大开发商还是反应非常敏锐的。上一次万科高调带头降价, 顺利地回收了大笔资金。这一次, 万科则选择了“低调”的方式, 悄然中降价销售, 目的就是尽快将手中的房子脱手, 积蓄“过冬”。大开发商的动向在某种程度上显示出了房地产业的走向, 接下来可能将会有更多的开发商跟进。

●无理由退房

自今年年初起, 面对日益趋冷的楼市, 许多地方掀起了一阵阵楼盘“打折风”, 尽管促销方式花样百出, 但实际效果却不尽人意。就在市场陷入僵局的时候, “无理由退房”上场了。

近日, 北京一楼盘推出了“无理由退房”的售房措施, 引起业界广泛关注。郑州一家开发商推出了“先让利 (让利10%) 、再保本回购 (三年后可将房产以购价118%的价格返售开发商) ”的售房措施, 更是在业界激起轩然大波。南京一家楼盘也打出了“3年无条件退房”的口号, 规定购买楼盘并签订“3年无条件退房”协议的客户, 满三年后可选择无条件退房, 退房时不仅可以拿回100%已付本金, 还可以获得购房本金24%的高额利息。与此同时, 南京另一家即将开盘的楼盘推出了“保价计划”的营销广告。开发商言称, 若一年内项目优惠幅度扩大, 由此产生的差额, 公司承诺按差额退还给业主。

据媒体报道, 目前至少已有长沙、合肥、潍坊等地开发商相继推出了“无理由退房”的措施, 另有不少开发商也表示不排除跟进的可能。

在楼市持续低迷的当下, 开发商推出的“无理由退房”措施是为了重树市场信心, 迫于资金压力的一种“自救”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说, 这只不过是一种病急乱投医的无奈之举。对于已现下行趋势的楼市而言, 此种营销措施只能是饮鸠止渴、于事无补。

首先, 在楼市未来扑朔迷离的今天, 做出“无理由退房”的承诺, 是开发商拼死一搏的不理性行为。如果房价出现大幅回落, 开发商是否能承担起这个风险, 值得怀疑。

其次, 若只将“无理由退房”作为一种营销手段, 买房人买不买账还有待市场检验。因为对于购房者来说, 他们需要注意“无理由退房”存在的合同风险以及开发商的经营风险。实际上, 很多业内人士都认为, “无理由退房”有可能只是一张“空头支票”。如果做出承诺的企业在未来几年内倒闭, 那么由谁来承担退房风险呢?

都市悄现“无理由离婚” 第2篇

不是因为性格不合,也不是因为某方有了外遇,双方对分手表现得平静而友好,完全没有以往离异者哭哭啼啼、苦大仇深的样子。这就是婚姻生活中慢慢凸显出来的一种新现象——“无理由离婚”。

【故事】易碎品,小心轻放

前些天偶然听说汉和英离婚了,我差点跌破眼镜,在我看来,凡是夫妻都有离婚的可能性,而汉和英是肯定没有的。

汉和英是当年我们大一最早进入状态的一对恋人,他们郎才女貌,只是门户有些不配,汉是闽西南土楼乡村农民的儿子,英是福州市一个处长的宝贝千金,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们的恋爱遇到了重重阻力,英的父母极力劝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软硬兼施,依然无法阻挡两个人的恋情如火如荼地发展。大四那年,英的父母不得不使出绝招,一边请学校出面给英做思想工作施加压力,一边花钱雇人把汉“修理”了一顿,谁知这反而更加坚定了英和汉永远在一起的信念。

毕业分配,英死缠硬磨不留福州,自己揣着档案和派遣单,跟着汉到他老家去了。他们被分配在乡下的一所中学里,开始了艰苦而幸福的婚姻生活。在这个物欲横流爱情贬值的时代,汉和英的爱情成了一种经典、一种样板,令人感叹不已。但是他们的裂痕很快出现了,汉是客家人,爱吃咸,煮菜的味道很重;英是福州人,爱吃甜,炒菜喜欢放糖。于是每天吃饭,总有一个人不大愉快。汉说你炒的菜太甜了,我吃不惯;英说你炒的菜太咸了,我也吃不惯。汉说假如你爱我,你应该随我的口味;英说假如你爱我,你为什么不跟我的口味。积怨日复一日加深,终于使婚姻不可避免地走向破裂。

父母的劝阻、学校的压力无法拆散他们,你不能不感叹爱情是强大的,但是如此强大的东西居然败于个人口味的差异,这又不能不让人觉得爱情是多么地脆弱。我想起在报纸上看过的一个故事,五十年代有一对相爱的男女,顶着处分撤职的压力,矢志不渝,后来他们一起被“流放”到遥远的大西北,在几十年艰难困苦的岁月里,他们相亲相爱同舟共济,从没红过一次脸吵过一次架。八十年代末,他们终于回到了魂牵梦绕的故乡,分到了一套房子,在布置新房时,他们在地砖颜色的选择上产生了不同看法,第一次吵了一场架,从此之后成为陌路。这就是爱情,强大而又脆弱,就像陶瓷,埋在地下,或者放在一个合适的地方,可能一千年一万年都不会损坏,但是只

要轻轻一摔,它就碎成了无数碎片,不可收拾。

【症状】非得给自己找个理由放弃鸡肋

“审美反差”让爱失落

吴女士28岁平面设计

恋爱时,我那么地爱他,爱得死去活来。可结婚四年后,生活的琐碎彻底磨去了我们的激情。加上两人工作都很忙碌,在一起吃顿饭都难,甚至连在同一张床上睡觉也是我来了你走,你来了我去,无形中我们的距离拉大了,他的形象在我心目中也变得越来越模糊。更可怕的是,我变得吹毛求疵了。他看电视的时候把腿翘在茶几上,我骂他。他吃饭的时候,拿起一个馒头又放下,我说,你想找个钻石出来啊?他看报纸的时候抖动着腿,我说你抽风啊!他当我的面打哈欠,我扔下一句,有点素质好不好。

这天,我依旧说着他,当我说到他是一个没用的男人时,他终于爆发了,像一头雄狮一样红着眼睛问我,你到底想怎样?

我当时气得说不出话来,好半天终于崩出两个字:离婚!几天后,他真的心平气和地和我去办了离婚手续。

对于我的婚姻突然死亡,闺中密友都很惊讶,当她们问我离婚的原因时,我真的又答不上来。是呀,为什么离婚呢?他没有外遇,收入稳定,客观来讲,脾气也不错……直到现在,我也不能为自己找到一个确凿的理由。

“婚后沉默”让家崩溃

吴争36岁IT公司业务总监

我和王丽结婚已经8年了,经历了从一开始卿卿我我,继而吵吵闹闹,而今既无风雨也无晴空的过程。婚后的生活平静而安逸,我的小肚腩开始鼓起来,头发慢慢脱落。而在我眼里曾经娇艳的妻子,也越来越不修边幅,不化妆不打扮,经常穿一身松松垮垮的棉衫。每天千篇一律的生活仿佛在提醒我们:婚姻不过如此,生活不过如此。

我每天下班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不假思索地打开电脑。吃完饭,端坐在电脑前看新闻、玩游戏,妻子则沉浸在冗长的电视剧情节里,家里的两部电器,垄断了我们之间的时间和空间。除了全托的女儿偶尔回来制造“爆破音”之外,我们之间安静极了,就像屋里两张摆在一起的沉默的沙发,日复一日。

好几次,我从刺激的网络游戏里回过神来,发现妻子已经蜷缩在电视机前的沙发上睡着了,看着妻子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一种莫名的惆怅涌上我的心头。共同生活8年了,我差点儿忘了妻子当初是多么清丽明媚的纯情女孩,两个人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但现在,我们分明是婚姻刻度盘上的两根呆板指针,寂寞地相伴,而又对寂寞浑然不觉,对彼此的交待只剩下循规蹈矩。

如此这般枯燥乏味的婚姻,终于在一个炎热的夏日走到了终点。那天没有空调、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游戏,我和妻子坐在沙发上,闷热的天气和令人窒息的沉寂,使两人都有一种想冲出“围城”的冲动。还是妻子一声“闷雷”先打破了沉默:“我们还是分开过吧。”没有任何铺垫,没说任何的理由。妻子的这样一颗“重磅炸弹”,似乎早在我的预料之中,我没有惊讶,倒觉得是一种解脱。我平静而坦然:“我也有这个想法,看来是不谋而合了。”

两个星期后,我们平静地结束了8年的婚姻。

“同性相斥”让爱停顿

林平29岁画师

我妻子是大学时候的同学,学生时代的浪漫爱情曾经是一段刻骨铭心的回忆。戒指套在了妻的手上,油盐酱醋茶的平凡日子便开始了。起初,两人还饶有兴趣地过着二人世界,但由于我们的性格、爱好等基本相同,日子久了,彼此就感觉对方太透明了,随着往日美好恋情的渐渐淡去,相互间的吸引力也随之消失,慢慢地都有腻了的感觉。就连我们以前的共同爱好——旅游,也不再一起同行。妻子甚至开玩笑说:“年年相同的路线,一路上相同的人说相同的话,实在没有新鲜感,倒不如租个异性陪游来得刺激。”我们也许还谈不上所谓的“貌合神离”、“同床异梦”,但我们不再彼此关注对方已是心照不宣的事实,我们对爱情都有相同的态度和取向:当爱的激情不再,宁愿保持自我也不要白开水般的婚姻。所以在我们怀疑我们的爱情是否存在的时候,我们选择了分手。我们在西餐厅共进了一次最后的晚餐,然后平静地到民政部门办妥了离婚手续。

与很多劳燕分飞的伴侣不同的是,我们尽管分了手,但还是朋友,在很多时候和场合还常常会见面,彼此的客气如初,互致问候,不像有些离婚者那样形同陌人。

【理由】什么让离婚成了“井喷”?

•对婚姻爱情的放任心态和爱情中我行我素的心理,把结婚和离婚都当成了一场游戏一场梦。

•由于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也由于人的生存变得越来越复杂化和多元化,两人长期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家的单调无聊致使外面世界的五彩缤纷,给婚姻中的人很大的诱惑和刺激。在这种刺激的长期诱惑下,人就如巴甫洛夫心理实验室里的那条狗,一见“离婚”肉骨头就“条件反射”地流口水。于是“离婚”便成了他们没有理由时最大的理由,为了离婚而离婚。

•心理学告诉我们,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由精神活动开始的,人天生就是爱情的奴隶。在此现代人对爱情抱有愈来愈大的期望,愈来愈强烈的欢乐要求的时候,婚姻哪怕只是无过错的婚姻,在某一些人眼里往往也会成为他(她)赢得“爱情”的障碍。“爱没了,就是一种离婚理由”,“为了寻找新的爱情本身就是最大的原离婚理由”。抽离了容忍、责任的爱情最终只能变成一场无言的结局,这难道不是现代人的悲哀吗?

【测试】你的性格容易离婚吗?

听从父母型 心理不成熟,当婚姻生活出现任何波动时,首先向自己的父母寻求支援和指示,却不与伴侣商量,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因而失去了夫妻之间的信任感。

多愁善感型以女性为多数,往往为生活上的一些小事情多愁善感,身体略有不适就不断为“想象出来”的疾病而诉苦抱怨,要引起伴侣的注意与关怀,往往弄巧成拙,引起伴侣的厌烦而分手。

浪漫型对婚姻充满幻想,认为婚后的生活要永远像恋爱时那样弥漫着梦幻般的激情。但是婚姻绝非他们想象的那样,而是要挑起建设家庭的重担,为共同的幸福付出最大的努力和必要的牺牲。一旦现实生活无法满足梦幻时,便会出现摩擦冲突。

挑剔型这种人往往对伴侣的言行不断按照自己的要求去挑剔,并会不厌其烦地唠叨与指责,使伴侣处于无地自容的地步。当伴侣被挑剔得忍无可忍时,便会造成婚姻破裂。

吝啬型这种人不但自己省吃俭用,还要求伴侣勤俭节约。为此,家庭生活中应有的享受、娱乐都被取消,甚至生活上必要的开支也随之减少,结果伴侣无法忍受这种苦行僧的生活而告吹。

宠爱型这种性格的人对伴侣过分迁就宠爱,大小事都一手包办,唯恐服侍不周到。长此以往,伴侣养成一种受宠的习惯,如偶然“侍奉不周”,便会成为婚姻战争的导火线。现在很多离婚者不需要什么理由了,如果非得找个理由,那或许是:我们在一起没有感觉。也许在我们看来,他们的婚姻至少是风平浪静的,是可以心平气和过下去的,但当事人却觉得快窒息了,想要逃离。他们在寻找一种理想的婚姻状态,他们采取的是一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做法:先断掉自己所有的退路之后,然后去找一条通向幸福的捷径。

【辩论】赞成篇VS反对篇

赞成篇

存在就有它的道理

方先生(公司职员):我觉得“无理由离婚”既然出现就有它的道理,其实现代人都活得很累,夫妻俩相亲相爱是一种享受,可如果感情没有了,何必还要死守着婚姻的空壳,这对夫妻双方都是一种无止境的折磨和煎熬,与其反目成仇还不如趁早好合好散,各自寻找新生活,对两个人都是一种解脱。过去,在人们眼里离婚是一个“短处”,是很不光彩的事。甚至还有人因为离婚而受到单位的处分或降级,简直让人不可思议。离婚是个人的隐私,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两人的世界已失去了对对方的感觉,婚姻没有意思,这时的婚姻已经病得不轻了,而且失去了自救能力,一味地讲责任、谈道德,除了维系可怜的关系外,已经不可能改善夫妻间的感情了。

是文明和理性的体现

崔明思(大学生):这种离婚方式在国外挺流行,英国有专门办理离婚的网站,夫妻双方办理离婚不去政府和教堂而是在网上就办了,有个网站还会给双方送去礼物表示祝贺。应该说夫妻是以双方的感情为基础的,离婚是两个成年人之间的事情,爱没了,本身就是一种离婚理由,这个理由就足够了。男女双方和和气气地分手,甚至还到酒店里吃顿离婚宴,分手后仍友好相处,我看这种方式对双方都没有伤害,相比过去男女离婚时苦大仇深的样子,“无理由离婚”标志着现代人的婚姻生活正趋向文明。

反对篇

不负责任的表现

张女士(律师):正如一位名人所说:婚姻是一个女人的第二次生命,如果说感情没了,拍拍屁股就走人,连一个理由都没有,岂不是太荒谬了吗?这不是对家庭极不负责任的做法吗?夫妻双方走入婚姻就形成了某种契约关系,你要中途退出也可以,但总得有一个充分的理由吧?冷静地讲,如果是双方自愿离婚,不想找理由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婚姻从甜蜜到苦涩不是一个理由就能说清楚的,一定要让双方都说出个“感情破裂”或“性格不合”也没必要。可是我们应该理解要个理由,不是目的而是一种制约手段。它的目的是要给双方一个冷静、慎重的思考机会。因为,有很多时候,离婚只是一时气头上的做法,还有的是有感情基础的,经过磨合,还是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所以,婚姻一旦出现了问题就草率分手,是一种逃避责任的做法。

希望它别蔓延

杨先生(媒体工作人员):我个人认为,既然是“无理由”,干嘛要离婚呢?如果无客观具体理由就贸然离婚,这是一种漠视婚姻、生活、家庭的态度。多年以后,彼此会不会为曾经不理智的决定而后悔呢?还有,如果没孩子,两个人想离就离,想合就合,这还没什么牵挂。如果有了小孩就不该再说句“无理由”就离婚了,如果为了自己的一时痛快,不顾及孩子就是一种很自私的表现,也是缺乏责任感的体现。真希望它别蔓延开来。

只是一个借口

肖女士(导游):离婚还要冠之以“无理由”离婚,这真是托辞和借口。当一种爱以一种婚姻的形式确立时,夫妻双方就有了一种责任和义务。我是一个步入婚姻之门不久的人,我觉得婚后生活更有现实感。它是实实在在的。因此,夫妻双方都应真正地进入角色,去精心打造一个“家”。而不是动不动就离婚,把婚姻当儿戏。现在的社会,诱惑太多,如果离婚连个理由都没有了,婚姻也太没保障,太脆弱了吧。

我只想说,无理由会成为伪君子们的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当事人一定要好好珍惜自己的婚姻,千万别相信什么“无理由离婚”,要是真正离了,其中的痛楚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冷眼】“无理由离婚”也许是种逃避

现在很多离婚者不需要什么理由了,如果非得找个理由,那或许是:我们在一起没有感觉。也许在我们看来,他们的婚姻至少是风平浪静的,是可以心平气和过下去的,但当事人却觉得快窒息了,想要逃离。他们在寻找一种理想的婚姻状态,他们采取的是一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做法:先断掉自己所有的退路之后,然后去找一条通向幸福的捷径。

但选择婚姻就像是射箭,无论你感觉自己瞄的多么准,再箭出去之后,它能否正中靶心,谁也不敢肯定。一些不可预知的小意外,常常令结果扑朔迷离。

结婚也充满了意外。我相信大多数男女在互赠钻戒的那一刻,肯定以为自己的婚姻会是圆满的。但后来,他可能变心了,她可能失去了如玉的容颜,这些在结婚前没有预想过的意外,一样样地凸现出来,让人措手不及。

其实,婚姻是一种有缺陷的生活,完美无缺的婚姻只存在于恋爱时遐想里。向往和追求美满精致的婚姻就像希望花园里的玫瑰全在一个清晨怒放,那是跟自己过不去。

破坏婚姻不如建设婚姻。许多被大家看好的婚姻因为当事人的漫不经心和吹毛求疵,可能很快就破裂了。而那些在众人眼力粗陋不堪的婚姻,因为两个人用心;细致;契而不舍地经营,就如一棵纤弱的树,后来居然能枝繁叶茂,郁郁葱葱。

7天无理由退货真的容易吗? 第3篇

“有理由”和“无理由”

要想实现7天无理由退货,首先要明白“有理由”和“无理由”这两种退货的区别。所谓“有理由退货”,主要是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商品出现货不对板这两种现象为主。出现上述问题时,消费者享受7天包退、15天包换的国家三包政策。至于退换货所产生的运费,则全部都由卖家承担。

反观“无理由退货”,则主要是消费者个人原因所导致的。诸如“收到货后不喜欢”、“实物不如照片好看”、“没啥原因就是后悔了”之类的理由,都属于无理由退货范畴。此种情况下,如果购买的是非包邮商品,消费者承担来回运费;如果是包邮商品,消费者只承担退货运费。

二者不能混淆

比如京东的7天无理由退货名头最响,很多用户在心中先入为主地形成了“既然商品支持无理由退货,在7天之内可以自由退掉的”想法。实际上并不是这么简单。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用户想通过“无理由”退掉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会有其他问题产生。

一些简单的外设如果存在问题,用户购买后想退换,其检测周期非常短,一般只有一两天就可以实现;而复杂的大型设备如电脑整机或者大型液晶显示器,虽然电商取货的周期十分快,但取决于具体品牌质保策略的不同以及厂商是否在京东售后部设置专员,其检测周期大不相同。比如笔者购买这台液晶显示器,因为连续的多个坏点问题想进行换货,但是由于返厂检测周期甚至可以达到10天,最终只能致电京东客服,想通过“无理由”方式退货。

电商对于“无理由”的要求是商品本身完好并且无质量问题,而且取货时并没有收取费用,所以这种因为正规退换流程时间较长想改为“无理由”退货是行不通的。好在厂商在京东售后部设置了专门的质检部门,最终问题得以在一周内解决(图1)。

需自理的退货运费

具体到退货运费,各个电商还有所不同。如果是天猫和淘宝,就需要消费者自行联系第三方快递公司并承担退货运费。而如果是京东和苏宁,则需要使用电商的自有物流完成退货。以京东的退货运费为例(图2),大件商品50元/件(包括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干衣机、电视柜、大件沙发、电器柜、床);中件商品30元/件(包括微波炉、饮水机、净水桶、机柜、机架、音响、燃气灶、热水器、洗碗机、消毒柜、油烟机、折叠床、电脑椅、鞋柜、电话桌、化妆台、餐桌、床垫、中型沙发、梯子、茶几);其余小件8元/件。如此看来,消费者在选择7天无理由退货之前,还需要多多考虑退货运费才行。至于苏宁,则是小件商品收取8元/件,大件商品收取30元/件(图3)。

除此之外,也有部分商品不属于国家7天无理由退货的范畴之内。以京东为例(图4),分别是:1.个人定作类商品;2.鲜活易腐类商品;3.在线下载或者您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类商品;5.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适宜退货,经您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相关电商链接(2015年5月版)

http://help.jd.com/user/issue/126-300.html

http://help.suning.com/page/id-290.htm

http://help.jd.com/user/issue/327-988.html

拆包需交折旧费

除了退货运费之外,消费者在实现无理由退货时往往还需要缴纳拆包费。以苏宁为例,虽然提供了高于国家法规的15天无理由退货服务,但是不得不说的是,消费者要想试机之后再退货,则需要缴纳15%的拆包费。按照苏宁官方的具体规定来说,其实就是拆箱之后的完整商品,无人为损坏,且附件零配件齐全,则需要缴纳15%的折价损失费(图5),才可退货。除此之外,其他电商也有类似的规定。比如说易迅,虽然没有在官网写明,但有很多网友反映,一旦拆包再退货,就需要收取10%的拆包费,这也是消费者不可回避的问题。

运费险还有黑名单

与其他电商所销售的商品有所不同,天猫和淘宝销售的商品通常都采用可复原包装设计。所以说,天猫和淘宝的规定也就更加宽松,只要是“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均可提供7天无理由退货,并且分毫不收取拆包费。除此之外,为了解决消费者的退货运费问题,天猫和淘宝还特别推出了“运费险”服务。消费者只需在购物时额外多花1元钱左右购买运费险(图6),那么一旦发生7天无理由退货,便可获赔12元的退货运费。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避免个别消费者在运费险与实付运费之间赚取差价,“运费险”也在近期开始建立黑名单制度。以个人体验为例(官方并未证实),通常一个月之内达到3次,就会被拉入运费险黑名单,被迫停用运费险一个月,下单时干脆就没有勾选运费险的选项了。

他们无理由要转让我的房子等二则 第4篇

生活中,难免有失意和烦恼;打拼路上,难免遭遇陷阱和惶恐。孤单的旅途中,你是否需要找个地方发泄心中苦闷?那么,欢迎来信讲述你的故事和烦恼。我们将免费为您刊登創业信息。

聆听你的心声,分享你的快乐,抚慰你的悲伤,我们愿做你忠实的心灵知音!

——主持人道道

E-mail:scydzz@163.com

他们无理由要转让我的房子

我是湖北郧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在1998年至2000年6月因违反信贷管理跨地区发放贷款96000元未能收回。2001年1月11日,郧西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批捕关押。期间,郧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了收回我经办发放的96000元贷款,便找我妻子邓某协商,要求将我所有的一层78.11□砖混结构住房作价抵还部分贷款。邓翠在未征得我的同意情况下,与郧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以我所有的78.11□房屋作价27000元抵还原告发放的未能收回来部分贷款,并将我的房产权证书交给了第三人。

2001年10月12日,第三人向郧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出申请,要求将我所有的78.11□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名下。郧西县房地产管理局于当月15日为第三人颁发了房屋产权证书。为此,我将县房地产管理局告上法庭。请问编辑,我能要回我的房子吗?他们的做法是否合理?

——烦躁的小丁

小丁你好!

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房屋登记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人的权属进行审查核实。郧西县房地产管理局为第三人郧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房屋转让登记时,未对房屋所有人进行审查核实,而以你妻子的申请和协议书将你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给第三人名下,其行为属违法行政。

分手了,房子她也要分一半

我和王某为筹备结婚,于2003年5月共同购买了一套价格49万余元的房产,并与房产公司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所购房屋的首付款和契税等由我支付,我还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了组合贷款30余万元。2004年,我们两人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经有关部门核准,房屋产权登记在我和王某两人名下。房屋交付后,我出资装修了房屋。但此后我们为琐事发生纠纷,感情破裂。分手后,我和王某多次协商处理共同购买的婚房未果。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根据房屋权共同共有的事实,分割系争房屋。分割方案为房屋可以归我所有,我须按目前平均价支付其一半即65万元。我不同意分割系争房屋,当初购买房屋是为了结婚,首付款和契税都是自己支付的,购买时王某提出要作为共同购买人,我是基于双方要成为夫妻的前提才同意的。但是现在双方恋爱关系已经终止,因此无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的角度,王某都不能对房屋享有权利。请问编辑,我的理由有道理吗?我是否真的要付给王某65万才能得到房子?

——寒心的伍华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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