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会计范文

2024-06-30

期货会计范文(精选12篇)

期货会计 第1篇

股指期货,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是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日期,按照预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

与多数衍生金融工具功能一样,股指期货也具有投机套利和套期保值两项功能,其中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包括:为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套期,具体做法是在期货市场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以期在股市价格走低时以股指期货盈利弥补股票现货减值造成的损失,从而锁定投资收益;为预期股票投资套期,具体做法是买进股指期货合约,以期在股市走高多支购股成本时以期货盈利弥补,从而锁定投资成本;对拟发行股票套期,具体做法是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以期在股市走低发行股票少收入现金时以期货盈利弥补,从而锁定发行收入。

二、股指期货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

(一)股指期货账面价值的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凡有衍生工具投资的企业,应设置“衍生工具”科目,企业取得衍生工具,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上述规范有一问题值得商榷,包括股指期货在内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即合约价值,假定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报价为2 000点,其合约价值=2 000点×300元/点=600 000元。但实际支付的金额远不到这一数额,上述分录规范中的“公允价值”,实际只是期货保证金或期权价款。

(二)持仓损益(浮动盈亏)的处理

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必须对期货合约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并调整合约保证金余额,缺额的要通知持仓人补交,作为股指期货客户的投资单位,不太可能每个交易日都对持仓期货进行重新计量,但一般应在每月末按结算机构通知的市价,对期货进行后续计量并调整保证金余额。投机套利的持仓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套期保值的持仓损益,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规定,属现金流量套期的无效部分或公允价值套期,计入当期损益;属现金流量套期的有效部分,先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套期工具终止确认时再转入投资收益或其他相关项目。

与套期工具的股指期货核算相适应,被套期项目存续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也应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

三、股指期货确认和计量的具体会计处理

(一)科目设置和持仓盈亏的计算

1. 科目设置。

凡有股指期货投资的企业,应设置“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将股指期货指定为套期工具的,相应地增设“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等科目。对于衍生工具,则用于核算股指期货保证金,按照《交易细则》的规定: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交易所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对其受托的交易会员进行结算,交易会员对其客户进行结算。限于篇幅本文只讨论作为交易客户的投资企业支付的交易保证金。

2. 持仓盈亏和平仓盈亏的计算。

持仓盈亏即持仓损益,指一定期间内股指期货因市场价格变动对投资者造成的利得或损失。其计算公式为:

买入股指合约的持仓盈亏=本期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格(即指数点,下同)×合约乘数×合约份数(手)-股指期货期末调整前账面余额

或=(本期最后交易日结算价格-上期最后交易日结算价格)×合约乘数×合约份数(手)

卖出股指期货的持仓盈亏=股指期货期末调整前账面余额-本期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格×合约乘数×合约份数(手)

或=(上期最后交易日结算价格-本期最后交易日结算价格)×合约乘数×合约份数(手)

以上公式计算结果为正数时,为持仓盈利;为负数时,为持仓亏损。

计算平仓盈亏,包括交割平仓的盈亏,与以上计算公式基本相同,不同点只是“本期最后交易日结算价格”应改为“平仓价格”。

(二)股指期货投机套利的账务处理

1. 初始确认(立仓)。

企业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应按支付的保证金,借记“衍生工具”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支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 后续计量(持仓)。

在以后的资产负债表日:(1)买入股指期货合约的,如果股市上扬(指股指期货市价,下同),应按持仓盈利,借记“衍生工具”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如果股市下跌,则应按持仓亏损作相反分录;如果因持仓亏损而按结算机构的通知追加保证金,则应借记“衍生工具”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如果股市上扬,应按持仓亏损,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衍生工具”科目;按结算机构通知追加保证金时,借记“衍生工具”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股市下跌,则应按持仓盈利,作相反分录。

3. 终止确认(平仓)。

股指期货以卖出或买入相同合约对冲平仓,或届期以现金交割平仓,除客户全部保证金余额不足交付平仓亏损及相关税费、需另外缴付结算准备金(分录同交付保证金)的情况外,平仓时一般客户都可以收回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平仓费用则可从应退保证金中扣除。因此:(1)确认平仓时,按实际收到的保证金,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平仓前股指期货的账面余额,贷记“衍生工具”科目,按其差额,贷(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2)同时,将原确认的持仓盈亏转入投资损益,借(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账务处理

1. 套期工具(股指期货)。

(1)立仓(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分录与以上套利立仓时相同。(2)将股指期货指定为套期工具时,按股指期货账面价值,借记“套期工具”科目,贷记“衍生工具”科目。(3)确认股指期货的持仓盈利(计算方法与套利时相同),借记“套期工具”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确认股指期货的持仓亏损,作相反分录;追加保证金时,借记“套期工具”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4)作为套期工具的股指期货因反向交易平仓或交割平仓的,其账务处理与套利基本相同,不同点是确认持仓盈亏时如果是将利得或损失计入资本公积的,在转出这些利得或损失的条件成立之前,平仓时确认的套期盈亏仍应计入或留在资本公积中。(5)预期交易套期时,在有效套期期间原计入资本公积的持仓损益不应转出,待预期交易发生时,再按规定转出,借(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或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等科目。

2. 被套期项目。

(1)将已存在项目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应按该项目的账面价值,借记“被套期项目”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2)在资产负债表日,也应以公允价值对被套期项目进行后续计量,产生利得的,借记“被套期项目”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产生损失时,则按损失金额作相反分录。(3)对被套期项目按正常程序终止确认的,应按取得的款项或应转为相应资产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按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贷记该科目;按其差额,贷(借)记“投资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然后,应结转相关的资本公积和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借(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或借)记“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

以上账务处理如果涉及被套期项目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还应作相应变动。

四、案例

上海W上市公司9月份计划在年底前买进N上市公司普通股5万股、估价为800万元的股票,但资金在三个月后才能到位,为防止资金到位前股价上涨加大投资成本,W公司于10月初买入下年3月到期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15手,买入时,该项股指期货价格为2000点(每点300元);10月底,股指期货指数为1999点;11月底,股指期货指数为2048点。12月中旬,W公司资金到位,公司以836万元买入N公司5万股股票(计入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同时以2090点价格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平仓。保证金、手续费分别为合约成交价的10%、5/万。试作相关计算及会计处理。

1.认定套期性质。(1)买入沪深300指数期货,属于为规避计划在三个月后发生的与买进股票相关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因此应认定为现金流量套期。(2)该项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的情况表明其符合准则规定的有效套期条件,因此其持仓盈亏应全部计入所有者权益。

2.计算相关数据。(1)买进股指期货合约应付:保证金=2 000×300×15×10%=90(万元);手续费=2 000×300×15×5/万=0.45(万元)。(2)10月份持仓盈利=1 999×300×15-9 000 000=-0.45 (万元)。(3)11月份持仓盈利=(2 048-1 999)×300×15=22.05(万元)。(4)12月份平仓盈利=(2 090-2 048)×300×15=18.90(万元)。(5)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应付手续费=2 090×300×15×5/万≈0.47(万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3.编制相关分录(见附表)。

金额单位:万元

注:①为“衍生工具——买入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科目;②为“套期工具——买入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科目;③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N股票套期)”科目;④平仓时应收回保证金(股指期货平仓前余额)=90-0.45+0.45+22.05+18.90-0.47=130.48(万元);⑤应转出冲减N公司股票成本的套期收益=(-0.45)+22.05+18.90=40.50(万元);⑤将套期费用转入股票成本;⑦买入N公司股票应计成本=836-40.50+0.92=796.42 (万元)。

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报告 第2篇

目前,我国的商品期货市场正逐渐走向规范,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期货交易对企业乃至整个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迫切需要对企业商品期货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

为了规范商品期货交易的会计核算,财政部于1997年10月颁布了《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对参与期货交易的企业的商品期货业务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规范,但该规定没有区分投机交易和套期保值交易。为了克服1997年颁布的《暂行规定》的局限性,财政部又于2000年10月颁布了三个有关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它们分别是《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期货交易所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补充规定》对企业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做了规范,而两个新的暂行规定分别对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的会计核算做了规定。这三个《暂行规定》和一个《补充规定》是我国目前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的依据。此外,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核算有着新的影响。这一点会在后文专门讨论。

企业期货业务的主要核算内容有: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支付和回收业务、期货合约的对冲平仓、实物交割、期货投资和交纳的席位占用费、支付交易手续费和年会费,以及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特殊处理。由于考虑到企业期货业务一般都采取委托期货经纪公司的方式,期货投资和交纳的席位费和支付年会费的情况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中。

1、缴存和划回保证金的处理方法

企业参与期货交易必须按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交纳保证金,按照规定,企业应设置“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向期货经纪公司划出和追加的用于办理期货业务的保证金。企业划出或追加的用于办理期货业务的保证金。企业划出或追加保证金时:

借:期货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划回保证金时应作相反分录。

2、对冲平仓时的处理办法 期货合约平仓了结时,企业应根据期货经纪机构的结算单据列明的盈亏金额入账,对实现的平仓赢利则:

借:期货保证金 贷:期货损益

若平仓发生亏损,则作相反分录。

3、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

办理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应在“期货保证金”科目下设置“套保合约”和“非套保合约”明细科目,分别核算企业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和投机业务买卖期货合约所占用的资金。同时办理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应当设置“递延套保损益”科目,核算企业在办理套保业务中所发生的手续费和结算盈亏。

企业因从事商品期货业务划出或追加保证金时,应做如下处理: 借:期货保证金非套保合约 贷:银行存款 划回保证金时,做相反分录。

企业开仓建立套保头寸或追加套保合约保证金时,应根据结算单据列明的金额,作如下分录:

借:期货保证金套保合约

贷:期货保证金套保合约(或银行存款)

如果现货交易尚未完成,套期保值合约已经平仓。此时,发生平仓盈利,则 借:期货保证金套保合约 贷:递延套保损益

如果是亏损,做相反分录。

套保合约上发生的手续费,应当按结算单据列明的金额: 借:递延套保损益

贷:期货保证金套保合约

企业套保合约了结,将套期保值实现的盈亏同被套保业务发生的成本相配比时,如果期货市场上的套期保值发生盈利,则: 借:递延套保损益 贷:存货

如果套保合约发生亏损,则作相反处理。

如果现货业务已经完成,套期保值合约应当立即平仓,并按上述方法处理。

相关规定

对于浮动盈亏,《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都只要求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表内不做确认。这种处理方法并没有将期货合约作为会计处理的对象。开仓时,并没有对期货合约本身进行确认,并用公允价值计量期货合约,也没有后续计量,更谈不上对浮动盈亏的确认,只是采用历史成本法对保证金如其他一些事项进行核算,实质上是一种保证金会计。这种只是对保证金进行简单核算的方法不能反映期货交易中包含的巨大风险及价值,也不能准确全面地反映期货交易对企业的影响。

2006年2月我国财政部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并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必将成为我国会计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新会计准则在诸多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其中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是最为显著的方面,也牵涉企业在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上的新变化。

对于公允价值(Fair Value),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定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9年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98段指出:“在公允价值定义中隐含着一项假定,即企业是持续经营的,不打算或不需要清算,不会大幅度缩减其经营规模,或按不利条件进行交易。因此,公允价值不是企业在强制性交易,非自愿清算或亏本销售中收到或支付的金额(IASC,1999)。”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00年2月颁布的第7号概念公告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当前的非强迫交易或非清算交易中,自愿双方之间进行资产(或负债)的买卖(或发生与清偿)的价格(FASB2000)。”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把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准则同时指出:“如果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显然,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即为市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例如企业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再如企业不作为有效套期保值工具的衍生工具,如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等。此外,企业可以基于风险管理需要或为消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会计确认和计量方面存在不一致情况等,直接指定某些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这些被列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报告价值即为市场价值,且其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期货交易方式

期货交易中,企业从事商品期货投资的主要方式有: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套期保值是指以回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的交易行为。套利在交易形式上与套期保值相同,区别是套期保值是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上同时买入卖出合约,而套利只是在期货市场上买卖合约。下面就这三种方式讨论一下在新的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概念后,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一)套期保值交易

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货市场当作转移价格风险的场所,利用期货合约作为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商品的临时替代物,对其现在买进准备以后售出商品或对将来需要买进商品的价格进行保险的交易活动。

企业面临的价格波动风险是担心未来某种商品的价格上涨,或是担心未来某种商品的价格下跌。因此,套期保值交易分为买入套期保值(买期保值)和卖出套期保值(卖期保值)。

1. 买入套期保值

预先在期货市场买入期货合约,其买入的商品品种、数量、交割月份与未来在现货市场买入的现货大致相同,即先开立期货多头头寸,日后在现货市场买入现货商品的同时,将期货市场持有的多头部位对冲平仓。为在现货市场买入的现货商品保值,用期货盈利来抵补现货市场因价格上涨所造成的损失,完成买期保值交易。

【例1】

某铜材加工厂的主要原料是阴极铜,2005年9月初铜的现货价格为35600元/吨,该厂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分析认为,近两个月阴极铜的现货价格仍要上涨,为了回避11月份购进500吨原料时价格上涨的风险,决定进行买入套期保值。9月5日以36100元/吨的价格买入500吨沪铜0511期货合约,到11月初,该厂在现货市场购进原料时价格已涨到38100元/吨,此时在期货市场价格升至38700元/吨,如此,买入套期保值情况如表1所示:

本例中,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变动产生的损失可由套期工具的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抵销,实际结果为1296000/1250000=104%。可采用套期会计处理如下:

(1)9月2日保证金的划转。非会员期货投资企业通过期货经纪公司代理进行期货投资业务,向期货经纪公司划付保证金时,依据实例1,保证金比例10%,手续费标准单边20元/手,估算保证金需要量约1810000元。

借: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1810000 贷:银行存款 1810000 若从期货经纪公司划回保证金,按照应划回的实际金额,作相反会计分录。

(2)9月5日开仓建立套期保值头寸。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当日结算单列明的金额)。借:买期保值合约——沪铜0511 1805000 贷: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1805000(500×〈36100×10%〉)支付交易手续费:

借:期货损益——手续费 2000 贷: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2000

(3)9月30日会计报表日的后续确认。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当月月结算单列明的金额)借: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65000 贷:资本公积——套期利得 65000(500×〈36230-36100〉)

(4)10月31日会计报表日的后续确认。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当月月结算单列明的金额)。借: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490000 贷:资本公积——套期利得 490000(500×〈37210-36230〉)

(5)11月5日预期交易实际发生,平仓终止套期保值交易。根据期货经纪公司当日结算单列明的金额: 借: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2550000 贷:买期保值合约——沪铜 0511 1805000 期货损益 745000(500×〈38700-37210〉)支付交易手续费:

借:期货损益——手续费 2000 贷: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2000

2.卖出套期保值

预先在期货市场上卖出与其将要在现货市场上卖出的现货商品品种一致、数量大致辞相等、交割日期相近的该商品期货合约。日后,在现货市场上实际卖出该种现货商品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对冲,回购预先卖出的期货合约,用对冲后的盈利弥补出售现货所发生的亏损,进而实现为在现货市场卖出的现货保值。【例2】

某电缆厂2004年3月末有库存铜芯电缆1000吨,平均成本为27500元/吨,最低目标销售价格29500元/吨。当时的现货市场电缆价格随着沪铜期价的下跌而下跌,已经跌到了29620元/吨。如果近期跌势持续,该厂库存电缆销售将无法实现其目标利润,于是决定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卖出套期保值。4月1日在期货市场上以28730元/吨期货价格卖出0405沪铜合约200手(每手5吨)空头持仓。4月9日该厂共计销售库存电缆400吨,平均销售价格28320元/吨,当日在期货市场以27570元/吨期货价格买入80手对冲所持空头合约进行平仓。4月19日该厂又销售库存电缆300吨,平均销售价格28250元/吨,当日在期货市场以27200元/吨期货价买入60手对冲所持空头合约进行平仓。4月28日该厂分别以25250元/吨和24790元/吨价格销售库存电缆200吨和100吨,并且同时等量的在期货市场上以24750元/吨和24130元/吨期货价格买入对所持空头合约对冲平仓。

分析可知,该厂通过套期保值交易抵消了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产生的亏损,该厂在4月份1000吨,库存电缆的实际销售价格为29671/元,完全避免了产品价格下降所产生的风险损失,实现了其预期销售的利润目标。因此符合采用套期会计处理方法的条件。

(1)4月1日卖出套期保值开仓交易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当日结算单列明的金额)。开仓

借:卖期保值合约——沪铜0405 2873000 贷: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2873000(1000×〈28730×10%〉)支付交易手续费:

借:期货损益——手续费 4000 贷: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4000

(2)4月9日对冲所持空头合约80手。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当日结算单列明的金额)平仓

借: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1613200 贷:卖期保值合约——沪铜0405 1149200 期货损益 464000(400×〈28730-27570〉)

借:期货损益——手续费 1600 贷: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1600

(3)4月19日对冲所持空头合约60手。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当日结算单列明的金额)。

平仓

借: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1320900 贷:卖期保值合约——沪铜0405 861900 期货损益 459000(300×〈28730-27200〉)借:期货损益——手续费 1200 贷: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200

(4)4月28日对冲所持空头合约60手。(根据期货经纪公司当日结算单列明的金额)

平仓

借: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1370600 贷:卖期保值合约——沪铜0405 574600 期货损益 796000(200×〈28730-24750〉)

借: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747300 贷:卖期保值合约——沪铜0405 287300 期货损益 460000(100×〈28730-24130〉)支付手续费

借:期货损益手续费 1200 贷: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1200

(二)套利交易

套利在本质上是期货市场的一种投机,但与一般单个合约的投机交易相比,风险较低,因为套利正是利用期货市场中有关价格失真的机会,并预测这种价格失真会最终消失,从中获取套利利润。因此,套利的风险是有限的,套利交易有助于使扭曲的期货市场价格恢复到正常水平。

【例4】

某粮食贸易商在2004年9月对基本面分析认为农产品呈现了显著的上升趋势,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强筋小麦合约体现了这一点,远期合约WS505对近期合约WS501高额升水,超过了历史平均持仓费,基于此该贸易商在10月20日入市套利交易。买入WS501强麦合约500手(5000吨)价格:1765元。同时卖出WS505强麦合约500手(5000吨)价格:1925元。价差:160元。准备在两个合约价差缩小到100元,盈利60元时平仓了结,或根据不同情况也可以选择交割履约。持仓至10月末,WS501强麦合约价格:1706元。WS505强麦合约价格:1829元。价差:123元。11月25日当两个合约价差缩小到95元时选择了获利平仓。卖出WS501强麦合约500手(5000吨)价格:1653元。买入WS505强麦合约500手(5000吨)价格:1748元。

相应会计处理如下:

(1)10月20日入市交易时。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当日结算单列明的金额)借:买入期货合约——强麦501 882500 贷: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882500 借:卖出期货合约——强麦505 962500 贷: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962500

(2)10月31日会计期末时。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当月月结算单列明的金额)借:期货损益——强麦501 295000 贷: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295000 借: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480000 贷:期货损益——强麦505 480000

(3)11月25日套利平仓时。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当日结算单列明的金额)。借: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617500 期货损益——强麦501 265000 贷:买入期货合约——强麦501 882500 借: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1367500 贷:卖出期货合约——强麦505 962500 期货损益——强麦505 405000

结论:

商品期货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是运用财务会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结合期货业务的特点,应用于参加期货交易企业的一门专业化会计。其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资金调拨、交易费用、保证金追加和收回、合约金额、套期保值确认、持仓盈亏和平仓盈亏等业务。企业从事期货交易的目的有两个,即套期保值和投机。套期保值和投机是截然不同的经济行为,因而不能用相同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期货会计的基本任务是如何正确地反映两类不同交易方式(套期保值和投机)带给企业的经济效用和在核算上的区别。

期货会计 第3篇

【关键词】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套期会计;会计准则

企业在利用商品期货进行投资时,需要对保值性做出详细测试,这样才能够避免发生严重的财务系统危机问题。风险管理正是企业财务工作能力的体系,基層会计工作人员更要培养这种风险防范意识,不断的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明确套期保值的基本准则。金融期货理财是大部分企业所选择的,在进行期间受市场经济风险影响严重,通过会计计算可以将风险隐患发生的几率降低,还能够帮助企业在投资期间做出正确的判断,尤其是同时需要开展多种投资计划时,加强会计处理十分重要,下面文章针对处理方法进行阐述。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会计核算内容

商品期货属于热门理财产品,消费者在选择合理的理财产品时,会考虑是否能够长时间保值。在进行会计核算统计时,也要针对此方面内容来进行。根据客户所投资的金额与时间,计算到期后的预期收益,同时还要分析投资期间市场环境问题,将风险引入其中,这样所得到的结果才更能贴近真实情况。通常情况下用户在进行商品期货购买时需要中间费用保障金,个人投资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收益,也可以体现在账目变化中。会计核算工作也是针对这些内容来进行的,并将最终的结果记录。

2.公允价值套期下的商品期货会计核算

在明确详细的资产或者负债情况时,可以对期货商品进行详细的计算,并在结果中体现出不同时期可能遇到的风险问题。这样能够更好的帮助投资者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可能会出现负债经营的情况,但投资建设计划不会受到影响。此时需要会计人员利用公允值对经营期间遇到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析,整理出具有可行性的预防方案,这样企业即使是在负债经营期间,也不会出现严重的财务危机问题。在证券公司购买相关的产品时,要有详细的支出与存入,方便对财务资金的使用方向做出统计测量。如果资金被套,保证金仍然是自由的,根据单位财务系统的承受能力,可以再进行其它方面的投资。当期货达到预期时间后,如果客户有继续投资理财的意愿,需要将本次的资金与利息全部结算清楚,这样才能够保障分析运算环节不会受到干扰。在投资期间,如果企业财务系统出现危机,流动现金不足需要对购买期货理财产品部分的资金进行提取。此时的收益要重新计算,并且存在违约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

3.现金流量套期下的商品期货会计核算

在对理财产品进行选择时,要考虑提前支出需要承担的相关费用。现金流动是在双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来完成的。现金支付前双方需要对所达成的交易进行再次检验,并在合同中将可能会发生争议的内容进行标注。理财期间内,严格按照合同流程来确定交易内容。证券公司只是中间交易环节,收取相关的手续费用。在银行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时,也需要对投资期间可能会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详细计算,这样才可以保障公司财务系统的稳定性。在购买理财产品期间,企业自身流动资金不能满足建设需求,出现借贷行为,这样要针对一段时间内的收益损失进行详细计算,并对资金的组成做出规划。避免造成企业严重的经济损失。套期工具终止确认时,将“套期工具——期货合约”科目余额转入“存出保证金”科目,并将“存出保证金”科目余额全部转出,转入“结算备付金”科目。将原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金额转入“投资收益”;将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转出。

二、商品期货套期会计的应用建议

1.加强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控制

针对理财期间可能会发生的风险问题,加强财务系统的管理能够起到防御的效果。会计人员在整理账目信息时,要将重要信息进行保存记录,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在开展任务期间,最频繁的接触到真实信息,对财务系统现状比较了解,因此企业在确定投资建设计划时,需要争取基层会计人员提出的建议。这样才能够保障企业财务系统为投资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

2.建立适用于套期保值部门的业绩评价标准

企业各部门职能均有其特殊性,业绩评价标准也应各不相同。套期保值部门的责任是设计套期保值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对套期保值管理部门来说,如果以成本、收入、利润等传统业绩评价指标来考核,具体操作层将产生投机赚取超额利润的动机,不利于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套期保值部门的工作重点是保证套期保值的有效性。因此,企业不能以期货市场上的利得或损失即套期保值盈亏作为考核标准,而应当根据企业完成套期保值策略情况及套期保值有效性等作为套期保值部门的业绩评价标准,这样的评价标准更能体现套期保值部门的工作特点和目标。

3.编制全面收益表揭示套期损益信息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要求各类套期均要披露套期关系、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风险的相关信息;针对现金流量套期,则要增加披露现金流量套期预期发生及其影响损益的时期、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等信息。套期会计方法把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果记入相同会计期间;编制全面收益表,可以充分揭示期货合约价格变动的风险。披露可以揭示会计处理未能揭示的风险,对会计处理进行补充。全面收益涵盖所有引起净资产变动的事项和情况,比利润能更好的反映净资产的变动,能解决现行利润表难以反映的一些收益。若要编制全面收益表,则应在利润表的基础上增加持有期货期间的损益。这样就能在不违背套期会计处理方法的前提下,全面揭示套期工具对企业经验成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简淑军.关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会计处理的探讨.《现代商业》2013(33).

[2]芮国民.企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与投机套利之会计处理.《财会月刊》2009(08).

[3]牛竹林.我国商品期货的会计核算探讨[j].中国证券期货,2009(3).

[4]续琴.商品期货淘气保值会计核算探讨.财会月刊.2009(23).

关于期货会计的探讨 第4篇

1.1 为国家有效地管理期货市场提供会计信息

在期货市场中的各交易主题是整个期货市场的微观个体, 各交易主体在期货交易中经营情况的好坏, 管理规范与否、经济效益的高低, 直接影响着整个期货市场的运行情况。在我国, 宏观经济决策所需要的大部分信息来源于会计信息, 没有会计提供的信息, 要对国民经济做出准确的判断是很难想象的。随着期货会计体系的建立和执行, 全面, 及时, 准确的取货会计信息, 和以此为基础建立的期货市场财务指标体系, 将使国家对期货市场的管理手段更加完善、有效。

1.2 为个交易主体的内部经营管理提供会计信息

期货交易主体内部经营管理的好坏, 直接影响到各交易主体的经济效益, 也可以说关系到各交易主体, 森之期货市场的前途和命运。会计是企业内部的重要信息系统, 会计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有助于决策者进行合理的决策, 有助于强化企业内部的管理。期货会计信息对各交易主体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 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1.3 为各交易主体的有关各方了解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会计信息

期货市场中的各交易主体在正常经营过程中, 处于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之中, 其经营活动与政府、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方面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政府有关部门处于市场监管的需要, 借助会计信息了解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机构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会员单位更关心期货交易所的经营及财务情况, 客户和期货经纪机构相互对对方的财务状况关心, 特别是各自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是关注的焦点。

2 投机的会计处理方法

投机的会计处理根据新准则的规定, 不作为有效套期的衍生工具, 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作为投机目的的期货合约, 在取得时应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 其交易费用记入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因持仓而形成的浮动盈亏应在发生当期确认为损益。

3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运用期货进行的套期保值可以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归属于特定风险的已确认资产或负债, 或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变动敞口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来源于某特定风险且影响企业损益。确定的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的不可撤消协议, 即签订了合同就不能随意更改, 由于更改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以至于为了降低未来确定承诺的风险而进行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特定风险, 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定, 对于符合套期工具条件的衍生工具, 在套期开始时, 通常应当将其整体或其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同时, 准则还对可以运用套期保值会计进行处理的范围作了界定, 弥补了目前我国对套期保值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缺陷。准则规定套期关系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能按照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报表中进行确认。包括企业对套期关系有明确指定, 套期高度有效, 能可靠计量且应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报表期间该套期高度有效。运用期货进行的套期保值, 其公允价值变动 (即利得和损失) 的会计处理取决于套期保值的类型。若属于公允价值套期, 期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例:2010年1月1日某上市公司决定采用期货合同对其拥有的库存商品A进行公允价值套期保值, 在期货市场上卖出了相同数量的商品A的期货合约, 初始保证金为4400元。套期开始日, 库存商品A账面价值40000元, 公允价值44000元, 2010年4月30日, 该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上升了5000元, 库存商品A的公允价值下降了3000元。

该例中, 套期工具为卖出的商品A的期货合同, 被套期项目为库存商品A。

(1) 2010年1月1日

(2) 2010年4月30日

确认套期工具利得时:

若属于现金流量套期的, 其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 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 企业可以选择下列方法处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应在该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转出, 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其他的现金流量套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 应当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

4 新会计准则下期货会计处理中存在问题

新准则中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中在有些地方需要用到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 因此还存在人为操纵的可能性。在现金流量套期保值中, 如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扣除有效套期部分为无效套期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则企业管理层为了完成业绩指标, 可以人为地控制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从而影响当期损益。又如在现金流量套期中, 预期交易随后形成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 对于原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的转出处理时, 可以选择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非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价值。这两种方法对当期损益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也存在一定人为操纵空间。再如停止应用套期会计处理方法而改用投机会计方法进行处理的条件中, 若管理当局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或企业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应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且对于预期的交易发生与否, 在一定程度上企业具有很大的主观陸;对套期关系的指定与撤销, 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策略, 企业有着很大的自主性, 使得企业可以运用将利得或损失从所有者权益转入当期损益来操纵企业的利润。

5 针对期货会计处理中存在问题解决建议

统一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规范。为了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必须要制定一套适合国情又有一定前瞻性的期货会计制度。在制定期货业会计制度时, 必须针对期货会计的特点。例如, 投资企业对期货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时, 应重视谨慎性原则、即时性原则和相关性原则。首先只要从财务安全角度考虑, 充分预计可能存在的风险, 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要加强对期货投资的监控, 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要加强对期货投资的监控, 及时掌握期货投资全过程的资金动态;会计信息不仅要考虑相关利益集团的需要, 而且要充分考虑影响期货合约价格的主要因素及其延续性, 考虑套期保值与投机利益的相对性。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 包括期货交易在内的衍生金融产品交易已经成为世界经济不可也不能忽视的力量。国家也相应加强了对金融期货市场的监管, 因此会计监督在期货市场的规范方面应该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期货、期货会计的概念开始, 论述了期货会计的作用, 会计处理方法以及信息披露的问题。

关键词:期货,期货会计,会计准则

参考文献

[1]徐洪才.期货投资学[M].北京: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 2008.

[2]韩艳.期货会计的相关问题分析[J].现代商业, 2007, 18.

对我国股指期货会计问题的思考 第5篇

一、对传统会计理论和实务的影响

(一)对现行财务会计确认的影响

对股指期货的确认有两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首先,在到期日前是否将股指期货所代表的权利或义务作为表内项目中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加以确认;其次,在财务报告日是否应将股指期货公允价值的变动确认为损益。

在传统财务会计理论中,收入、费用(成本)确认的基础包括权责发生制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和配比原则等,它们也都以“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为基础,而对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予确认。而股指期货交易则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为基础预先设定的一种标准合约交易。这种契约性交易在于“未来发生的交易、事项”。无论是套期保值的交易,还是投机套利的交易,其立足点都只在于未来期间合约的平仓交易行为。但按照现行会计要素理论,这种未来终止合约的最终交易却难以确认为会计要素,其资产、负债项目和损益项目也均无法在传统会计中得到确认。

股指期货是一种高收入与高风险并存的交易方式,在合约履行过程中,其价值在不断变化,如果等到履行合约时再确认股指期货所产生的高风险、高收益的会计信息,整个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就会有所下降,无法实现“决策有用性”这一会计目标。股指期货开仓交易,虽然形成交易者经济资源的流出,但按规定仅仅是极有限的交易佣金、印花税等能够确切计量的费用,但是,这种费用的支出并不是交易者的目的,交易者的真正目的在于合约开仓时的股票价格指数与合约平仓时的股票价格指数的差额所形成的资本利得。然而就会计实务而言,这种合约的未来平仓交易事项,对企业管理当局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更具重要性和相关性,这就给会计要素确认的理论和实务提出了新的问题。

(二)对现行财务会计计量的影响现行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是通过财务会计报告的形式。财务会计报告的核心是会计报表,而传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但是在充分揭示股指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会计信息方面,这些会计报表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1.传统的会计报表只记录能够用货币量化的信息,却很难准确估计期货交易未来变化的金额。

2.传统的会计报表有固定的报表格式、填列方式和报表项目,因此,很难反映企业从事的股指期货交易这一特殊的经济业务。

3.传统的会计报表反映的是一种以历史成本揭示的账面信息,而不能反映股指期货价格变动下的会计信息。

二、对传统财务会计相关理论与实务的改革

(一)对现行财务会计确认的改革

为了解决股指期货等衍生金融品交易给会计要素确认所带来的难题,使之能够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有关情况,就必须对现行会计理论中的有关“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进行重新界定。因此,为避免衍生金融工具成为游离于表外的重要项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32号准则中,提出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等新的会计要素。金融资产指下列资产:(1)现金;(2)从另一个企业收取现金或另一项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3)在潜在有利的条件下,与另一个企业交换金融工具的权利;(4)另一个企业的权益工具。金融负债指具有下列合同责任的负债:(1)向另一个企业交付现金或另一项金融资产;(2)在潜在不利的条件下,与另一个企业交换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新概念的提出,突破了传统会计要素定义的束缚,充分考虑了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所以,股指期货交易在记录和纳入会计报表过程中,需要通过三个阶段:(1)初始确认。是对股指期货的开仓交易进行确认;(2)后续确认。是在合约持仓期间,如果在财务报告期内,则应对股票指数的变动所导致的潜在资本利得或损失进行确认;(3)终止确认。是在合约平仓时,对股指期货交易进行的确认,即对已列入会计报表的股指期货何时从报表中予以消除的确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也提出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的两种情况:一是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给了其它企业,而且其所包含的成本和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二是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已经得到履行、清偿、撤销或者期满无效。

我国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财会14号)规定:“金融资产,指企业持有的现金、权益工具投资、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

合同权利,以及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金融负债,指企业向其他单位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以及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这一规定对会计要素中的资产和负债作了必要修正。第21条规定:“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第22条规定:“企业收取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第23条规定:“企业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解除时,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可以遵循这一规定,对于后续确认,可根据企业所在地区的衍生金融交易的状况和企业具体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况,结合重要性原则予以确认。

(二)对现行财务会计计量的改革

鉴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局限性和股指期货价值波动的特点,对股指期货交易的会计计量,应当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公允价值的优点,在于可以提供比传统的历史成本更相关、更易理解的信息。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中提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对于获得一致并相关的信息是必须的”观点。

我国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财会[]14号)第24条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成本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成本应当计入初始计量金额。”第26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该金融资产处置时可能发生的交易成本:(1)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公允价值计量;(2)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第27条规定:“企业对交易性金融负债,应当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其他负债应当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因此,我国的股指期货交易应按照该规定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三)对现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改革

以上相关分析说明,现行会计报表已难以充分地向现有或潜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关的包括股指期货交易的会计信息。因此,会计信息披露实务亦必须进行创新。

1.改革现有的会计报表结构及其编制方法

(1)改变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分类标准,变流动性分类为金融性、非金融性分类。

(2)可增编一些专门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报表的附表。根据风险的集中程度详细列明企业所持有的各种金融工具的情况,如金融工具的类别、特征、风险系数、持有目的、账面价值、到期日等以便投资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2.提升会计报表附注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地位

我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金融工具披露,是指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金融工具信息。企业所披露的金融工具信息,应当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重要影响,并对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分布和存在的不确定性作出评价,并规定了较为具体的披露内容。

表外会计信息的完善和利用将是充分披露会计信息、防范信息风险的发展趋势。因为绝大多数衍生金融工具只能作为表外项目长期存在于附注中,而衍生金融工具的高风险性及其对未来现金流量产生的重大影响,使得包含衍生金融工具的主要信息的报表附注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补充说明,而是与报表本身共同构成会计报表的基本的、主要的内容。因此,在表外附注中要充分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潜在风险,以便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价值的风险信息,使其尽可能减少信息风险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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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阎达五。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新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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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永鑫。衍生金融工具计量标准的选择[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3,(11)。

[5]唐海鸥。推出我国股指期货的会计学思考[J].财务与会计,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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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秀强,赵艳。股指期货及其会计处理[J].财务与会计,2003,(9)。

管理期货:股指期货时代的新选择 第6篇

了解期货的本质

作为—种投资工具,期货曾经有过太多的不光彩的一面,绝大多数人把期货与极度投机、赌博、一夜暴富以及倾家荡产等联系在一起。的确,期货可能产生上述结果,这与期货本身的特性有非常大的关系。总的来说,期货具有三大特征:T+0、做空和杠杆效用。

和股市的T+1交易规则不同,期货T+0的交易机制,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买进卖出,而且交易次数不受限制,这一机制为投资提供了良好的流动性。

和股票投资最大的区别在于,期货可以做空。所有的投资从根本上讲,只有做多才能获利。比如买人股票就是抛空钞票,买入美元就是看空人民币,抛空后,如果价格下降,顶多是减少了损失,而不会增加投资收益。只有在期货市场,做空也能带来收益。

不管是T+0,还是做空机制,本身并不会带来太多的收益,期货市场的很多传奇,最主要是和期货的杠杆交易特性有关。以股指期货为例,假设指数在3000点,一手股指期货按20%的保证金来计算,买入一手股指期货,动用的资金是18万元,却可以支配90万元现货。指数变动5%,对应保证金部分,将放大成25%的波动。但杠杆是双刃剑,很多人因为这个发家,也有很多人因为这个破产。

适应新的游戏规则

股指期货的推出,不管是短期还是长期,对股票市场的长期趋势都不会有根本性的影响,但对于个人投资者的影响却是非常深远的。

首先,股票资金将会出现分流。在股指期货推出之前,证券市场的资金主要在债券、股票以及打新股之间流动,经过多年发展,已经相对稳定。股指期货推出后,机构以及主力的一部分资金出去寻找新盈利点以及对冲的需求,并可能会被引导到股指期货市场,股票市场的存量资金将会受到影响。

其次,短期内市场波动将加大。期货作为一种对冲风险和价格发现的工具,对现货市场将会产生影响,特别是国内目前还有非常多的散户,一旦跟风,容易形成市场在短期内的宽幅震荡,股指期货推出后的市场表现也证实了这一点。

此外,资金盈利模式将会发生变化。主力资金能够同时在两个市场参与,既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做多获利,又可以通过在期货市场做空获利,所以市场走势将更加难以预测。

在新的游戏规则下,随着股市资金的分流,市场短期震荡将加大,随着资金盈利模式的变化,个人投资者在市场中获利的难度也将加大。

迎接绝对收益时代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股指期货的推出给个人投资者带来挑战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会,这个机会就是追求绝对收益的可能。

在没有股指期货的情况下,只有市场上涨才能挣钱,如果对后市不看好,只能绝对空仓,要做到这一点在实际操作中非常困难。要做绝对的收益,理论上要实现的可能性非常小。但有了股指期货后,通过一些市场策略,比如多空策略、期现套利等,可以获取接近无风险的稳定收益。比如在股指期货运行的第一个月,由于市场的非理性行为,导致期货和现货的价差达到了一个不合理的水平,结果吸引大量的套利资金涌入,短短20天,20亿元的套利资金就获得了超过4000万元的无风险利润。

对个人投资者来说,股指期货的推出,最重要的不是增加了一个新的赌场,而是增加了一个可以长期实现稳定复利增长的机会。那么个人投资者该如何参与这一市场呢?从国外的市场实践看,作为一个需要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交易系统支撑的投资领域,个人投资者可参与程度并不高,绝大多数人都通过由专业人士运营的管理期货(Management Future)的方式参与。

期货会计 第7篇

1.1 期货交易起源于现货交易

期货交易则是相对于现货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 它是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而进行的一种有组织的交易方式。

1.2 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对象不同

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制定的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的标准化的、受法律约束并规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收某一商品或金融资产的合约。

1.3 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交割方式不同

现货是现钱现货, 期货是合同交易, 也就是合同的相互转让。期货的交割是有期限的, 在到期以前是合同交易, 而到期日却是要兑现合同进行现货交割的。所以, 期货的大户机构往往是现货和期货都做的, 既可以套期保值也可以价格投机。

2 我国期货与现货会计处理方式的比较

现代期货市场出现以后, 从事期货交易的企业为了及时反映盈亏, 控制期货投资的风险, 必然要对期货交易进行会计计量和记录, 由此产生了商品期货会计。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本质上的不同决定了期货会计必然要独立于传统的财务会计。

2.1 会计要素确认方面的比较分析

期货交易在订立合约时, 虽然双方权利、义务已基本确定, 但交易并没有实际发生, 而且到期时可能通过平仓使这种权利义务解除。也就是说期货交易的权利和义务并未实际发生, 收入也尚未实现。按传统会计的确认标准, 现行会计不能反映未来的财务活动, 不能及时揭示未来交易的潜在风险, 不能反映期货交易的未实现持有损益。如果在期货合约履行时以实际价值确认损益, 则不能反映期货交易从签约到交易过程的风险, 同时也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期货合约不完全符合资产的定义和标准。

2.2 会计计量方面的比较分析

期货交易的对象是一种期货合约, 只需预付5%~10%左右的保证金, 就可以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期货由期货经纪商来交易, 合约期满时, 必须通过结算公司进行, 以现金方式对冲, 现货交割很少。所以期货合约在订立时实际的交易尚未发生只是产生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而且在未来不一定实际交割, 交易所涉及的金额也只是一个未来的金额。按传统会计的确认标准, 现行会计不能反映未来的财务活动不能及时揭示未来交易的潜在风险, 不能反映期货交易的未实现持有损益。如果在期货合约履行时以实际价值确认损益, 则不能反映期货交易从签约到交易过程的风险, 同时也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

2.3 会计信息披露的比较分析

期货交易的特点之一就是交易量大且频繁, 涉及的金额更是巨大, 对涉及期货业务的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但目前不能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上得到充分反映。在我国的《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中, 对期货会计披露进行了以下的详细规定和说明。

3 期货会计新增加会计科目及会计处理的说明

3.1 新增会计科目说明

在我国1997年颁布的《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中, 要求企业在开展商品期货业务时, 应在现行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主要增设以下会计科目: (1) “期货保证金”科目, 核算企业向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划出或追加的用于办理期货业务的保证金; (2) “期货损益”科目, 核算企业在办理期货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平仓盈亏和会员资格变动损益; (3) 在“长期投资”科目中设置“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明细科目; (4) “应收席位费”科目, 核算企业为取得基本席位之外的席位而交纳的席位占用费。 (5) 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设置“质押保证金”明细科目, 核算企业用质押品换取的期货保证金等等。

在2000年颁布的《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中补充说明如下:办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 应在“期货保证金”科目下设置“套保合约”和“非套保合约”明细科目, 分别核算企业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和非套期保值 (投机) 业务买、卖期货合约所占用的资金。

3.2 期货会计处理例解

“期货保证金”科目除了用于核算企业划出和追加的保证金外, 还用于办理企业与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的资金结算, 即企业与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的一切往来均通过“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

(1) 买入商品期货合约会计处理。例1某年A公司发生以下期货投资业务: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 存入资金20万元;2日买入大豆期货20手, 每手10吨, 2000元/吨, 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 交易手续费4元/手;11月30日结算价1970元/吨;12月31日将上述期货全部平仓, 平仓成交价1950元/吨, 交易手续费4元/手。

(1) 1日申请开立买卖账户时:

(2) 2日购买商品期货:

(3) 11月30日, 确认期货损益 ( (2000-1970) ×20×10)

(4) 12月31日, 将该种期货全部平仓, 并支付交易手续费以及确认损益:

对于此项期货交易, 企业是亏损的, 合计亏损10160元。

根据期货会计提供的信息, 便于国家监管部门有效地加强期货市场管理。期货市场中的各交易主体是整个期货市场的微观个体, 各交易主体在期货交易中经营情况的好坏、管理规范与否、经济效益的高低, 直接影响着整个期货市场的运行情况。

摘要:期货交易近年来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 它具有高风险、高收益且是未来交易事项的特点。期货交易的不断发展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转移风险和获取利润的机会, 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期货交易, 国家也相应加强了对期货市场的监管, 会计监督在期货市场的规范方面也应该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本质上的不同决定了期货会计必然独立于传统的财务会计。

关键词:期货会计,现货会计,期货保证金

参考文献

[1]章红霞.期货会计处理例解[J].财会通讯, 2008 (3) :65~66.

[2]余国杰, 刘丹.商品期货会计处理探讨[J].财会通信, 2008 (8) :58~58.

[3]孙盈.浅析期货交易对会计理论的影响[J].新疆金融, 2008 (5) :38~39.

[4]卿松.期货会计若干问题研究[J].财会月刊 (综合) , 2008 (12) :5~7.

[5]白晨曦.商品期货交易会计处理例解[J].财会通讯, 2007 (5) :44~45.

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构想 第8篇

关键词:期货合同,被套期项目,账户设置,列报

各国对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有不同的规定。 本文充分借鉴各国所长,对比研究《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33号— ——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的会计处 理 》 《 国际会计 准则第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我国 《 企业会计 准则第24号— ——套期保值》之后,对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提出以下构想。

一、期货合同业务的账户设置、会计处理和列报

(一)账户设置

设置“期货合同”“期货交易清算” “期货损益 ”“其他货币资金— ——期货保证金” 账户核算期货合同交易业务及期货合同公允价值变动。

“期货合同 ”科目 ,用于核算期货合约的价值。 该账户按照期货合同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设置明细账。 买入期货合同时,借记“期货合同”科目;卖出期货合同时,贷记“期货合同”科目。 买入期货合同价格上升、 卖出期货合同价格下降时,借记“期货合同”科目; 买入期货合同价格下降、 卖出期货合同价格上升时,贷记“期货合同”科目。 “期货合同”科目是共同类科目 。 期末余额表示尚未对冲平仓和合同价值, 借方余额表示尚未对冲平仓的买入期货合同价值, 贷方余额表示尚未对冲平仓的卖出期货合同价值。

“期货交易清算 ”科目 ,用于冲销期货合同价值。 是“期货合同”账户的备抵账户,与“期货合同”账户,相等金额、相反方向记录。两者的关系类似于代销商品业务中 “受托代销商品”和 “受托代销商品款”之间的关系。

“期货损益 ”(在套期保值业务中可设置“套期损益”)科目,用于核算期货合同价格变动形成的浮动盈亏和平仓盈亏,以及期货交易的手续费。买入期货合同价格上升、 卖出期货合同价格下降时,贷记“期货损益”科目;买入期货合同价格下降、 卖出期货合同价格上升时,借记“期货损益”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 ” 科目, 用于核算期货保证金变动及余额。支付期货交易初始保证金,及当保证金余额低于维持期货合同最低持仓量的保证金水平而补充保证金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科目;平仓,以及当保证金余额高于最低持仓量的保证金水平而转回部分保证金时,贷记“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科目。期货交易所采用每日结算制度,每个交易日结束之后,结算所根据期货合约公允价值, 对各交易所会员的当日浮动盈亏以现金结算。 期货合约价格有利变动时, 期货保证金账户收到期货合同浮动盈利,借记“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科目;期货合约价格不利变动时, 期货保证金账户支出期货合同浮动亏损,贷记“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科目。

(二)会计处理

期货合同业务的会计处理, 也就是期货投机套利活动的会计处理。 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则包含两部分内容: 期货合同业务的会计处理和被套期项目的会计处理。

本文以先买 后卖的期 货业务为 例,来说明期货合同业务的会计处理。 先卖后买的期货业务, 与先买后卖的期货业务在会计处理上完全相同,只调整买、卖期货合同业务的分录顺序。 (1)购入期货合同建仓时 ,按期货合约交易价格,借记“期货合同”科目,贷记 “期货交易清算 ”科目 ;同时按照初始保证金数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科目,按交易手续费,借记“期货损益”科目,按两者之和,贷记 “银行存款”科目。 (2)期货合同有利价格变动时,按期货价格变动金额,借记 “期货合同 ”科目 ,贷记 “期货损益 ”科目,同时按保证金账户增加金额,借记 “ 其他货币 资金 ———期货保证 金 ” 科目,贷记“期货交易清算”科目。 (3)期货合同不利价格变动时, 按期货价格变动金额,借记“期货损益”科目,贷记 “期货合同 ”科目 ,同时按保证金账户减少金额,借记“期货交易清算”科目, 贷记“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 科目。如需补充保证金数额,则还需按补充的保证金数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3)两个分录的处理结果,是“期货合同”“期货交易清算” 账户余额,在每一结算日,始终调整为期货合同的公允价值。 因此,平仓时, “期货合同 ”“期货交易清算 ” 账户余额,也正好等于期货合同的交易价格。 (4) 卖出期货合约平仓时 , 先按 (2)、 (3) 两个分录要求将期货合同价值调整至公允价值, 价格的有利变动或不利变动记入“期货损益”科目,再按卖出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借记“期货交易清算”科目,贷记“期货合同”科目, 按交易手续费,借记“期货损益”科目, 贷记“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 科目。如转回期货保证金余额,则还需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科目。

(三)列报

在上述会计处理设计下,由于“期货交易清算”账户是“期货合同”账户的备抵账户, 且两者各对应明细账金额相等,借贷相反,正好抵消为零。 因此,期货合同价值在账内核算,不在资产负债表表内列示, 但需要在金融资产的相关附注内披露期货合同的公允价值。资产负债表中只列示“期货保证金”余额,并在利润表中列示“期货损益”累计发生额。

二、被套期项目的账户设置、会计处理和列报

(一)账户设置

设置 “被套期项目”“套期损益” “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账户核算被套期项目及其公允价值变动。

“被套期项目 ”科目 ,用于核算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中, 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 该账户按照被套期项目原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类别设置明细账。 套期关系生效时,将被套期项目转入“被套期项目”科目,借记“被套期项目”科目,贷记其他资产科目,或借记其他负债科目,贷记“被套期项目”科目。当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时,调整“被套期项目”金额。 当公允价值上升时,借记资产类“被套期项目”科目,或贷记负债类“被套期项目”科目;当公允价值下降时,贷记资产类“被套期项目”, 或借记负债类“被套期项目”科目。

“套期损益”科目,用于核算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业务的利得和损失,既核算期货合同价格变动形成的浮动盈亏和平仓盈亏及期货交易的手续费(与投机套利业务中“期货损益”科目使用方法相同), 也核算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当资产类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上升、负债类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下降时, 贷记 “套期损益”科目; 当资产类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下降、 负债类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上升时,贷记“套期损益”科目。

“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科目, 用于核算现金流量套期保值的利得和损失。 当资产类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上升、 负债类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下降时,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当资产类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下降、 负债类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上升时,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二)会计处理

前文已经提到, 期货合同业务的会计处理和被套期项目的会计处理共同构成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 套期保值业务中, 期货合同业务的会计处理, 与投机套利业务的会计处理相同, 已在本文的前半部分做了详细的说明,本部分不再赘述,只对被套期项目的会计处理进行说明。

本文以对资产的套期保值业务为例,来说明被套期项目的会计处理。对负债的套期保值业务, 可比照对资产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1.公允价值套期保值 。 (1)套期关系生效, 将资产转入被套期项目时, 按原资产账面价值 ,借记“被套期项目”科目,贷记原资产科目。 原资产科目是指套期 关系形成前该 资产被划 分的资产 类别 ,如 :原材料 、库存商品、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 资产等。 (2)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上升时,按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额, 借记“被套期项目”科目,贷记“套期损益” 科目。 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下降时,则借贷相反记入相同科目。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均要求在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业务中, 对被套期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不管被套期项目在套期关系生效前, 是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甚至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亦或是其他资产。 这种会计处理要求, 可以使得账户余额在每个 结算日都能 反映期货合同 (即套期工具 )公允价值 、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 以及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 值变动抵消后 的累计净损 益,即套期组合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额, 从而可以判断套期关系的有效性。 (3) 套期关系终止, 将被套期项目转回原资产科目时,先按(2)分录要求将被套期项目调整至公允价值, 将价格变动记入“套期损益”科目,再按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 借记原资产科目, 贷记 “被套期项目”科目。 (4)结转套期损益余额, 按套期损益余额, 借记或贷记 “套期损益 ”科目 ,贷记或借记原资产价值变动影响科目。 原资产价值变动影响科目是指套期关系形成前该资产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计入的科目。 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资产的价值变动,记入资产科目。

上述结转套期损益余额的方法, 遵循了 “期货交易形成的套期损益应由被套期 保值项目及其 交易结果承 担”的原则,却没有区分资产类型,将套期损益都转入资产价值, 也没有直接将套期损益转入反映被套期项目交易的损益或资产科目。

采用本文所述的会计处理方法结转套期损益,有以下几个优点:一是在套期结束后,相同类型的资产,不管是否在持有期间被认定为一项被套期项目,其会计处理结果在形式上具有一致性; 二是进行现货交易或处置资产时, 相同类型的资产在交易时,不管是否进行套期保值, 会计处理保持一致性;三是使得因不同原因终止确认套期关系时(如因不满足被指定为被套期工具而提前终止确认,和因套期关系到期而终止确认两种不同的原因), 套期损益的会计处理可以保持一致性。

2.现金流量套期保值 。 对预期交易的套期保值, 由于被套期保值的项目是未发生且预期会发生的交易,因此在会计处理上不涉及确认 “被套期项目”科目。 因此,现金流量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 与投机套利业务的会计处理相似, 差别在于现金流量套期保值业务将期货合同(即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记入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科目, 在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 转入交易结果影响的损益或资产科目,或在确定预期交易不会发生时, 转入当期“期货损益”。 这是在借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基础上, 对现金流量套期保值 业务设计的 会计处理方 法。笔者认为,对预期交易进行套期保值, 期货合同价值变动对预期交易而言是未实现损益, 因此应该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而非当期损益。

(三)列报

股指期货投资的会计处理 第9篇

一、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资产投资会计科目的设置

投资者购买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资产投资, 往往出于投机目的, 因股指期货合约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因此, 投资者购买的股指期货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其他金融资产确认规定, 此时该项投资应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由于股指期货的交易单位是标的指数的点数与某一既定货币金额的乘积, 以交纳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持仓担保, 具有较高的杠杆性和风险。股指期货交易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 企业需要存入证券交易所一定比率的保证金做为持仓担保的履约保证金。另外, 股指期货要求每日无负债制度, 以现金结算是股指期货的一大特点, 要求投资者随时备有足够的现金, 随着现货市场上股票指数的变化, 保证金的数额也跟着变化, 因此期货交易所还会要求投资者存入一定的结算保证金。由于保证金制度的规定使股指期货在核算上与一般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有所不同, 需要增加设置“存出保证金”帐户, 下设“持仓保证金”和“结算保证金”两个明细科目, 该科目属于资产类。

二、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资产投资的会计处理

(1) 股指期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企业取得股指期货除必须通过“存出保证金”账户核算外, 其他的核算同取得的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一样, 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例]甲企业认为股市在未来一段时间会上涨, 为了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2010年6月3日决定参与买入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该企业于当日买入1份股指期货合约, 合约期限为3个月。假设股指期货的交易单位是标的指数的点数乘以1000, 保证金比率为10%。2010年6月3日, 甲企业买入1份股指期货合约时结算指数3553.6点, 期货合约价值3553600元, 期货交易所要求的保证金比率为10%, 则该企业需存入355360元作为持仓担保的履约保证金。另外, 该企业还要向证券交易所存入结算保证金, 假设比率为5%, 金额为177680元。

存入保证金:

借:存出保证金——持仓保证金355360

——结算保证金177680

贷:银行存款533040

购买股指期货合约: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355360

贷:存出保证金——持仓保证金355360

(2) 股指期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资产负债表日, 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一样, 股指期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金额的差额, 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核算。此外, 由于股指期货业务对结算保证金的要求, 因此还应同时核算追加和减少的结算保证金。

接上例, 2010年6月30日, 结算指数4031.5点, 期货合约价值4031500元。按10%保证金比率计算, 持仓保证金应为403150元, 应增加47790元 (403150-355360) 的持仓保证金;由于股票指数上涨, 股指期货合约获得477900元 (4031500-3553600) 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同时增加结算保证金, 持仓保证金和结算保证金可以进行结转。另外, 企业的结算保证金只要保持在期货交易所要求的比例, 多出的部分可以随时划出, 同样, 如果需要追加结算保证金, 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补足, 可能会被强制平仓。

追加持仓保证金: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7790

贷:存出保证金——持仓保证金47790

确认股指期货投资收益:

借:存出保证金——结算保证金4779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77900

结转保证金:

借:存出保证金——持仓保证金47790

贷:存出保证金——结算保证金47790

接上例, 2010年7月31日, 结算指数3895.1点, 期货合约价值3895100元。持仓保证金应为389510元, 应减少13640元 (403150-389510) 的持仓保证金;由于股票指数下跌, 股指期货合约遭受136400元 (4031500-3895100)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同时减少结算保证金, 并进行持仓保证金和结算保证金的结转。

转出持仓保证金:

借:存出保证金——持仓保证金1364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3640

确认股指期货投资损失: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36400

贷:存出保证金——结算保证金136400

结转保证金:

借:存出保证金——结算保证金13640

贷:存出保证金——持仓保证金13640

(3) 股指期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企业处置股指期货即售出平仓, 要核算追加持仓保证金和结算保证金, 同时计算投资收益。

接上例, 2010年8月25日, 结算指数4350.9点, 该企业认为获得了预期的投资收益, 决定出售平仓。此时, 期货合约价值4350900元, 持仓保证金应为435090元, 应增加45580元 (435090-389510) 的持仓保证金;由于股票指数上涨, 股指期货合约获得455800元 (4350900-38951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同时增加结算保证金, 该企业完成上述确认后, 再做售出平仓的会计处理。

追加持仓保证金: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5580

贷:存出保证金——持仓保证金45580

确认股指期货投资收益:

借:存出保证金——结算保证金4558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55800

售出股指期货平仓

借:存出保证金——持仓保证金43509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355360

——公允价值变动79730

确认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97300

贷:投资收益797300

三、股指期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 股指期货可以买空卖空。因为股指期货可以买空卖空, 投资者根据自己对证券市场的预期进行投资, 例中的投资者认为股市要上涨, 按当前指数买入股指期货, 是买空操作;若投资者认为股市要下跌, 可以做卖空处理, 这时指数下跌, 投资者获得投资收益, 笔者不再举例说明。

第二, 高杠杆性导致股指期货的投资收益或损失较高。与一般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同, 股指期货的收益是持仓合约的变动损益, 与持仓保证金无关。

第三, 高风险性要求随时进行保证金结算。由于高风险性, 期货交易所要求随时进行保证金结算, 如果需要追加结算保证金, 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补足, 可能会被强制平仓。但在会计核算中不可能每天都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通常选取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排污权期货会计处理问题探析 第10篇

一、排污权期货概述

(一)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定义和操作步骤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是指在一定区域内, 污染物排放总量一定的前提下, 污染者之间通过货币方式交易排污权, 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其操作步骤是:首先, 政府机构评估出一定区域满足环境要求的污染物最大允许排放量, 并将其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 (即排放权) 。其次, 政府用销售、出租、拍卖或馈赠等方式将这些排放权分配给企业。最后, 治理污染成本低的企业可以采用污染物处理技术, 降低本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 并将因技术改进而剩余的排污权在市场中出售而获利。治理成本高的企业则可以不治理或少治理, 不足的排污权从市场中购买。这样, 就形成了排污权交易市场, 排污权的价格是可变的, 但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是不变的, 如此就可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目标。

(二) 排污权期货的定义

排污权期货是指以排污权的配额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排污权期货交易是指交易者在特定的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方式成交, 承诺在未来特定日期或期间内, 以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特定数量的排污权的交易方式。在这个交易过程中涉及到商户 (投机者) 与排污权拥有者 (套期保值者) , 投机者买入排污权合约, 保值者出售合约, 买卖合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最终买卖排污权, 而是套期保值者将这个风险转移给愿意承担的投机者, 投机者则是承担这个风险的潜在收益大于潜在风险。

二、排污权交易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 排污权现货交易的风险性

由于排污权现货交易市场不具有套期保值、对投机者的规制机制以及各市场主体对风险管理能力的不对称性, 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众多风险, 如客户业务活动的环保风险、设备运营中的环保风险、客户融资的债务不履行风险、诉讼风险、公害风险、真实性的核查风险等等。尤其是在市场不够发达、技术检测方法和手段未达到一定水平的情况下这些风险很难得到有效的规避, 这些风险的存在可能使出售方获得的交易价格较低, 不能有效补偿自身治污的费用, 这就限制了交易规模, 也抑制了参与者的积极性。

(二) 排污权期货交易模式的功能

排污权期货交易模式具有价格发现、转移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等期货所具有的功能, 能极大地避免排污权现货交易的不足。首先, 排污权期货具有风险规避性, 随着国际上日益兴起的排污权交易市场, 该市场的风险越来越大, 这就需要引进排污权期货等衍生金融产品。排污权的价格高低差距很大, 引入相应的衍生工具有利于企业规避风险。其次, 排污权期货具有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机等市场功能, 由于现货与期货价格具有同步变动趋势因此存在套期保值的可能性, 在排污权现货交易市场和排污权期货交易市场做相反操作可以抵消风险, 当买进排污权时, 套期保值者就卖出排污权期货;价格上升时, 投机者就会卖出期货赚取差价, 价格下降时, 投机者放弃期货, 这样保值者就赚取保证金。最后, 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与价格稳定功能。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反映了未来一定期间内交易者对价格走势的预测, 其产生的价格具有真实性、超前性的特征, 这样有利于政府根据交易者对价格的预期制定相应的调控政策, 引导污染源调整生产规模与方向, 进而稳定市场交易与交易价格, 减少市场风险。

(三) 排污权期货市场对我国环保的作用

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量95%以上, 80%以上企业属于排污较大的企业, 但是我国中小企业存在融资困难, 管理发展模式粗放等问题, 因此在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时面临的一大难题让这些中小企业参与进来。中小企业不参与排污权交易很难实现排污权总量控制的目标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建立排污权期货市场为广大中小投资者提供了间接入市的机会, 通过期货市场专家理财形式避免了投资者直接承担期货市场的风险。通过这几年我国期权与期货的实践, 我国期货市场建设不断完善, 2007年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期货交易市场。我国在排污权交易已经为开展期货市场交易与服务具备了一定的基础, 因此在这些条件下我国推出排污权期货, 建立排污权期货市场具有可行性。

三、排污权期货的确认、计量与披露

(一) 排污权期货的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指出, 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也符合金融工具的要求。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 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排污权期货是期货合约的一种, 因此其确认也要符合金融工具的要求。初始确认, 当企业成为排污权期货合同的一方时, 应当确认一项衍生金融工具的增加。据此确认条件, 企业将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形成的权利或义务, 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合约持仓期间, 对在财务报告期内发生的排污权期货的价格变动所产生的潜在资本利得或损失进行确认。在合约平仓时, 合同权利或义务终止, 此时要对排污权期货进行终止确认。

(二) 排污权期货的计量与账务处理

排污权期货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一种,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中表明衍生金融工具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 而且是衍生金融工具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是熟悉市场情况的交易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资产进行交换买卖或债务清偿的价格, 公允价值来自于公平交易的市场, 能反映排污权期货合约价值的变动和价格变动的风险, 从而反映由于合约价值变化而产生的盈亏。排污权期货的公允价值是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化的, 企业根据排污权期货的公允价值变动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1. 排污权期货的初始计量。

当企业成为排污权期货合约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与保证金,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新会计准则规定凡是衍生工具投资的企业, 应设置“衍生工具”。当排污权期货计量时, 可在“衍生工具”科目下设一二级明细“排污权期货”进行账务处理。排污权期货合约的投资要求在一定的期货市场中, 其买卖也需在期货市场中开户, 存入保证金, 投资期间以保证金账户进行结算, 因此在存入保证金时, 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存入保证金”, 贷记“银行存款”。即当企业买入或卖出排污权期货时, 按照排污权期货的公允价值, 借记“衍生工具——排污权期货”, 发生的相关的交易税费, 借记“投资收益”, 按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存入保证金”等科目。

2. 排污权期货的后续计量。

排污权期货合约的价值在持有期间发生变动时, 企业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金融资产与存入保证金的账面价值, 其变动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期货的结算通常都是逐日进行, 交易所对当日的交易保证金进行结算, 如果账户保证金余额不足, 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足, 否则可能被强行平仓。在日后资产负债表日, 买入排污权期货合约, 排污权配额的市价上升, 则按其盈利, 借记“衍生工具——排污权期货 (公允价值变动) ”, 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果市价下降, 则按其亏损, 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记“衍生工具——排污权期货 (公允价值变动) ”。卖出排污权期货合约, 若排污权配额市价上涨, 则套期保值者亏损, 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记“衍生工具——排污权期货 (公允价值变动) ”, 若盈利则做相反分录。

3. 排污权期货的终止计量。

当企业平仓或交割时, 要对排污权期货合约进行终止确认与计量, 其账面价值与平仓或交割收到的对家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计量时, 按实际收到的保证金, 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存入保证金”等科目, 按终止前排污权期货的账面余额, 贷记“衍生工具——排污权期货”, 按其差额, 贷 (或借) 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时, 将原来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即借 (或贷) 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 (或借) 记“投资收益”。

(三) 排污权期货的披露

我国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没有做专门的规定, 主要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中。对于排污权期货这一新型的衍生金融工具, 未来披露其交易风险, 其表外披露应参照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披露。主要包括:排污权期货采用的会计政策、计量基础等信息;与套期保值相关的信息披露;与风险和风险管理有关的信息披露。

摘要:随着排污权交易在我国的全面推广, 加上期货市场的建设进程不断加快, 排污权期货的推出具有必然性和可行性, 本文分析了排污权期货的确认、计量及主要会计处理问题, 以期对我国排污权期货的会计核算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权期货,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1]吴健.排污权交易———环境容量管理制度创新 (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期货会计 第11篇

关键词:券商控股期货公司;股指期货;营销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2)01-0025-03

2010年4月16日,我国首个股指期货品种沪深300指数期货在中金所上市交易。由于券商、银行和各类基金的参与,期货行业结构开始呈现多元化趋势,行业格局面临重大调整。券商IB业务使券商控股期货公司可以利用券商丰厚的客户资源,银行中的理财中心客户也有投资股指期货的需求,期货公司开拓客户的渠道有了根本性变化。[1]券商背景期货公司应该通过与证券公司及商业银行的合作来拓宽营销渠道,通过提升服务水平和品牌影响力来建立核心竞争力,通过做到与客户共赢来实现期货公司的发展。

一、开展期证银合作,拓宽营销渠道

在我国仅有商品期货的情况下,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基本上在各自领域运行,业务合作关系极为有限。事实上,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在客户资源、营业场所、技术、人才和研发等方面具有期货公司难以比拟的优势,而期货公司恰恰在客户资源和营业网点方面非常薄弱。如果期货公司能与券商的各营业部、商业银行的广大网点进行合作,有效利用券商和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优势,将非常有利于期货公司扩大业务规模,降低运营成本。

(一)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的合作方式

“期证合作”是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依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利用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客户资源和硬件设施,结合期货公司的期货交易通道、风险控制经验和专业的期货品牌、声誉,为期货公司招揽客户、协助办理开户等,共享佣金收入的一种运作模式。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配合,为自己的客户提供与股指期货有关的咨询和服务,不仅能使自己从期货公司获得佣金收入,而且这也将成为证券公司重要的服务和竞争手段。

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券商参与股指期货的方式为通过做期货公司的介绍经纪商,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并收取佣金。[2]券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业务(即IB)可以使期货公司克服营业网点少、营销渠道和手段单一的不足,使得想要投资股指期货的客户可以直接在券商营业部办理开户等手续,而券商营业部有大量投资股指现货的客户,吸引这部分客户投资股指期货相对于以往开发商品期货交易客户要容易很多。

(二)期货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方式

“银期合作”是指期货公司与商业银行及其关联客户的配合与协作。目前,我国已经存在的银期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保证金存管、银期转账、银期通等业务,这种合作利用银行网络媒介,通过投资者自助式网络电子化操作,初步解决了客户与期货公司间的保证金快速调动问题。其中,开展最普遍的是银期保证金转账业务。2002年建行与中期期货公司的业务合作被期货界业内人士誉为“开辟了银期合作的先河”。

银行还可以通过个人居间模式与期货公司合作,即银行利用网点和客户资源的优势,将银行理财中心或私人银行中有期货理财需求的客户介绍给期货公司,期货公司为这些客户提供专业的、个性化的咨询、信息提供、投资方案设计服务,银行从期货公司获得佣金报酬。[3]这种模式不仅为银行扩大了利润来源,而且为期货公司开拓了新的营销渠道,有望使期货公司的客户数量大幅增长。

在只有商品期货的情况下,虽然银行也可以通过个人居间模式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并收取佣金报酬,但由于银行客户中有商品期货理财需求的客户非常有限,所以这项业务并没有真正展开。而股指期货有广

大的现货投资者群体,随着银行理财中心有大额存款客户的增多和客户投资理财意识的增强,这部分客户中有很大一部分想通过股指期货理财或保值的需求。市场基础的扩大,通过个人居间形式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将成为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而期货公司也将从中获得更多客户资源。

二、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服务

差异化、专业化和精细化

期货公司属于金融服务业,在现阶段不允许设立期货基金、不允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情况下,期货公司最基本的业务是经纪代理业务,即为投资者提供交易通道,把投资者的买卖指令传送到交易所撮合成交。这种服务本身是同质化的,各个期货公司基本没有差别。[4]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期货公司能否向投资者提供差别化的、专业化的、精细化的服务,对于开发和维护客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期货交易对投资者在知识技能和心理素质方面的高要求,决定了期货投资者对交易跑道之外的附加服务有强烈的需求。这些附加服务主要包括:期货公司把和交易品种相关的各类信息、资讯进行及时的搜集、整理、加工并迅速传递给客户,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准、专业化的投资咨询,为投资者的交易提供指导协助,为大客户、法人量身定做科学的投资方案并跟踪指导,及时就新品种和新规则为投资者提供全面深入的培训,采用各种方式加深与客户的感情沟通,等等。这些附加服务是一个期货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必须做得优于竞争对手。

差异化主要是指期货公司要着力在研发和服务上打造核心竞争力,使客户能体察到本公司与其他公司在服务上的差别。这就要对机构客户和个人大客户,按“按需定制,持续跟踪,不断改善”的流程提供优质的个性化贴身服务,对重要客户自始至终进行跟踪关注,对资金量较小的个人客户提供免费的行情信息发布、免费的咨询服务、无偿培训等。

专业化主要是指要有一支一流的研发团队,并能将研发与渠道开拓、投资咨询、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研发水平是一个期货经纪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最直接的体现,能否为客户提供对其有所帮助的咨询方案,将直接决定期货公司在竞争中能否生存下去。股指期货作为新的期货品种,在我国上市时间很短,期货公司现有研发人员和研发能力肯定不能满足要求。期货公司应抓紧时间招聘、选拔、储备股指期货专业人才,并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留住人才,着手组建股指期货研发团队,研究、观察、分析国内外股指期货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要对研发团队成员进行明确分工;要积极探索与证券研发部门的合作途径。商品期货的从业人员通常对证券市场涉及较少,对股票的估值体系研究更少,国内券商的研究实力远远高于期货公司,并掌握了大量股票交易信息。因此,如能把券商控股期货公司的研发资源与其券商股东的研发资源整合起来,将极大地提升期货公司的研发实力和竞争力。

精细化主要是指提高服务质量,注重细节。要搭建有效的沟通平台,通过网络、营业大厅、电话等方式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并以日评、周评、月评的方式向投资者传递研发成果。要定期将研发成果以杂志、报纸或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给已有的或潜在的机构客户或重点个人客户。

三、提升期货公司品牌影响力,

建立品牌忠诚度

美国市场营销学权威菲利浦•科特勒认为:“品牌是一个名字、名词、符号或设计,或是上述的总和。其目的是使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有别于其他竞争者。”在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品牌已经成为企业市场竞争的重要武器和拥有竞争优势的重要源泉。提升品牌影响力成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5]

品牌代表公司的形象,对想要开户的投资者来说,期货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大小是一个重要的考虑要素。目前期货公司正处于优胜劣汰的关键阶段。从期货公司未来发展的趋势看,服务竞争将逐步取代提供交易通道和降低手续费的竞争方式,成为在期货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的主要手段。公司要致力于实现与竞争对手在服务上差异化,突出个性化,逐步达到人性化服务目标。通过客户感知后的口碑宣传及公司采取的各种服务营销措施,最终树立期货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通过提供专业化、差异化和精细化的服务,建立起品牌的美誉度和忠诚度。同时,良好的品牌声誉,有助于降低客户对手续费的敏感,也有助于企业在市场上获得更好的竞争优势,从而可以使企业获得稳定发展。

四、加强风险防范,实现期货公司

与客户的双赢

由于期货交易风险较大,并且交易规则及投资策略都与股票交易有较大差别,如果投资者贸然进入,很可能会遭受较大损失,从而可能导致客户流失、法律纠纷、难以再吸引新客户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必须在开始阶段抬高进入门槛,在股指期货运行一段时间并且投资者对股指期货有一定的了解之后,再逐渐降低门槛,使更多投资者进入这个市场。 (下转第80页)

浅议股指期货的会计处理问题 第12篇

股指期货作为现代资本市场上最为主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之一,在防范市场系统性风险、稳定股票市场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股指期货本身所具有的杠杆性、高风险性和复杂性特征,使得股指期货的会计处理成为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本文在对股指期货含义和特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地分析了股指期货的会计处理问题。

一、股指期货的含义和特征

股指期货是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综合发展的产物,它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为基础资产,依据期货交易的规则,交易双方在未来到期日按约定的价格进行股票价格指数交易的合约。股指期货实行保证金制度,合约双方都需要向交易所缴纳5%-20%的保证金,并且在持仓期间维持最低保证金水平,在到期时进行现金交割。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股指期货具有以下两个特点:(1)杠杆性。由于股指期货实行保证金制度,其盈利或者亏损具有10倍至20倍的放大性,合约的高风险性使得企业一方面拥有获得高投机回报的机会,但同时也使得投机者面临巨大的投资风险甚至导致企业破产,所以对股指期货需进行认真的核算并详细披露。(2)现金交割。由于股票价格指数往往包含几百种股票,现货交割的难度太大,因此股指期货在到期时统一实行现金交割制度。在合约到期时,企业需要保持足够的流动性用于交割,避免出现流动性危机。

二、期货合约的会计处理

在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中,22、23、24以及37号准则对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列报等进行了一般性的规定,这些规定基本上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为股指期货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规范。但由于股指期货的复杂性,在实际的会计处理过程中还没有详细的会计处理程序可供参考,因此如何准确地对股指期货进行会计处理以真实、完整地反映实际的交易内容值得进一步探讨。

(一)股指期货的确认

按照股指期货交易的目的,可以将其分为投机套利股指期货和套期保值股指期货两类,对两类股指期货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1. 投机套利股指期货的确认

按照新会计准则第22号准则第24条的规定,当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约的一方(买方或卖方)时,应当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投机套利股指期货符合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的条件,因此,企业应当在订立投机套利股指期货合约时,将其确认为企业的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中,在“投资损益”科目中核算。

准则第25条规定,当投资者获得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金融资产已经转移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因此,当投机套利股指期货已经进行对冲平仓或现金交割时,应及时地进行终止确认。

2. 套期保值股指期货的确认

套期保值股指期货依据《第24号——套期保值准则》的规定,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确认。但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非常严格,必须同时满足具备套期书面文件、套期高度有效并且能够可靠计量、能够对套期有效性持续评价等五个条件,并且套期保值股指期货在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时核算较为复杂,包含主观判断因素。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在进行股指期货会计处理时,如果合约不能完全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最好将其划分为投机套利股指期货,依据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这样不仅会计处理较为简便,也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二)股指期货的计量

股票价格指数随股价的波动不断发生变化,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也处于不断的变化当中,因此股指期货的计量不仅包括初始计量和终止计量,而且包括在合约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对股指期货的计量。股指期货的计量因其类别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计量方法。

1. 股指期货的初始计量

投机套利股指期货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按期货合约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与合约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到当期损益中,在“投资损益”科目中核算。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佣金等。套期保值股指期货的初始计量也按合约的公允价值计量。

2. 股指期货持仓期间的计量

股指期货在持仓期间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根据合约类别的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其中投机套利股指期货在持仓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公允价值变动”科目中计量。

套期保值股指期货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三种,采用不同的持仓期间计量方法。其中公允价值套期合约的持仓期间计量与投机套利股指期货的计量方法相同,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还要对被套期项目的利得或损失进行计量,计入到当期损益中。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合约的持仓期间计量相同,按以下规定处理:(1)套期合约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中单列反映。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套期合约累计利得或损失和被套期项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中较低者确定。(2)套期合约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部分金额一般按从套期合约利得或损失中扣除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确定。

3. 股指期货的终止计量

股指期货对冲平仓或者进行现金交割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或者负债,结算收到的金额与金融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到当期损益中;合约持仓期间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部分转入到“投资损益”科目中,原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于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并且使得企业之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负债的,企业也可以选择将原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部分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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