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转方法范文

2024-07-24

结转方法范文(精选9篇)

结转方法 第1篇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结转方法选择的原则

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所以在会计期间内无论使用哪种方法确定其成本都对期末账面价值和当期损益没有影响。

笔者认为, 企业可以根据其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频率和财务监管要求, 采用适合于自身的成本结转方法, 但方法一经确定, 不要轻易变更, 除非有特殊情况表明其他方法更加合理, 以保持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性。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结转方法的选择与比较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企业的一项流动资产, 企业购进和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流转环节类似于存货的购进与发出, 因此, 其成本结转方法可以借鉴存货发出环节的成本计价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结合各种方法的特点, 笔者认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应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进行成本结转。企业购进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按种类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对于一次购进、一次或分批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毫无疑问, 出售时可以直接按照其初始购入成本进行结转;而对于分批购进、分批出售, 而且在持有期间可能发生送股情况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每次购进时其成本都是不同的, 部分出售时应如何进行成本结转呢?下面笔者对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结转中的运用进行介绍和比较。

1. 先进先出法结转成本。

在实际工作中, 交易费用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来说数额极小, 对损益以及资产价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因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其作为投资费用处理, 直接计入投资收益, 不构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入账成本。因此, 笔者在案例设计中将省略交易费用, 同时也不考虑交易性金融资产入账成本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以便清晰反映成本结转的会计处理。

例:2008年11月6日某企业购入某股票10 000股, 每股购买价格5元。11月8日又购入10 000股, 每股购买价格6元。12月12日, 出售该股票15 000股, 当日该股票市价每股8元。采用先进先出法结转已售股票的成本。

(1) 购进时的会计处理:2008年11月6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50 000;贷:银行存款50 000。2008年11月8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60 000;贷:银行存款60 000。

(2) 出售时的会计处理:2008年12月12日, 借:银行存款120 0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80 000 (50 000+30 000) , 投资收益40 000。

这种处理方法类似于企业发出存货时的先进先出法, 先购进的股票先售出。该方法适用于交易不频繁的股票。若频繁交易某种股票, 则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核算的工作量将较大, 而且不便于获得股票的平均交易成本, 不利于财务部门对投资风险的控制。

2. 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如果企业频繁交易某种股票, 多次购入多次出售, 而持仓部分的股票有多个交易价格, 那么, 如果按照初始交易成本结转就太繁琐了, 工作量较大。此时, 企业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来结转成本, 每次购入时都计算出加权平均单位成本。采用这种方法并不影响当期损益, 但能够清晰反映企业所持股票的单位成本, 便于对股票市价与成本进行对比, 直观地反映是盈利还是亏损 (该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与在每次购入时股票交易界面反映的平均价格是不同的, 是不包含手续费的单纯的股票购买成本) 。如根据上例交易, 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会计处理。

(1) 2008年11月6日和11月8日的购入股票会计处理方法与上述相同。

(2) 2008年11月8日购入股票后, 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为5.5元。

(3) 2008年12月12日出售股票, 借:银行存款120 0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82 500, 投资收益37 500。

3. 两种成本结转方法对期末账面价值和当期损益的影响。

交易性金融资产以赚取价差为目的。为了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预计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 其在资产负债表日应以公允价值计量, 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假设2008年12月31日, 该股票的市价为每股7.5元。下面分别采用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进行会计处理。

(1) 先进先出法:持仓股数5 000股, 每股成本6元。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7 500 (5 000×1.5)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 500。

(2) 加权平均法:持仓股数5 000股, 每股平均成本5.5元。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 000 (5 000×2)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 000。

无论采用哪种方法结转成本, 都对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当期损益没有影响。

4. 两种成本结转方法下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

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假设2009年1月15日, 该企业将所持股票全部出售, 市价为每股7元。

(1) 先进先出法:借:银行存款35 000, 投资收益2 5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30 000、———公允价值变动7 500。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 500;贷:投资收益7 500。

(2) 加权平均法:借:银行存款35 000, 投资收益2 5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7500、———公允价值变动10000。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 000;贷:投资收益10 000。

5. 两种成本结转方法会计处理结果的比较。

存货成本结转的税务处理方法 第2篇

法条

第十五条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释义

本条是关于存货成本结转的具体规定。

本条是新增加的条款,原内资、外资税法在实施细则中对此有具体规定。本法中之所以新增此条款,一方面因为存货成本构成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作出税收上的规定,有利于贯彻收入成本配比的原则,保证税收收入的均衡入库;另一方面,存货成本的结转也是资产税务处理的重要一环,对其进行明确,有利于资产税务处理条款的完整性。另外,我国2006年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对存货成本结转的具体方法也重新进行了明确,为协调税法与会计的差异,减少税收管理成本与纳税遵从成本,也有必要对存货的成本结转进行重新明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劳务的成本,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金也应当予以结转。

税法上也允许企业按照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并在税前扣除,但不允许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结转已售存货的成本。这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第一,后进先出法主要是基于一个通货膨胀的市场环境下,物价迅速上涨,存货流动速度较慢,为了使存货结转成本更接近现行成本从而达到与现行收入相配比而采取的一种稳健的成本结转方法,以减少虚增利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物价变动的影响。但使用后进先出法,由于加大了当期存货的成本,在减少了虚增利润的同时,也降低了当期的企业所得税贡献。

第二,后进先出法的采用主要是基于一个通货膨胀的经济环境,但是,当前全球价格指数已呈现出明显的持续下降趋势,世界经济面临日益增大的通货紧缩危险。这主要是因为:

(1)信息技术革命极大地促进了产业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降低生产成本和增加产出供给的同时,必然导致产品的相对价格不断下降。

(2)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国际产业分工和转移模式出现新的变化,全球范围内的竞争日趋激烈,生产能力的扩张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得许多产品的价格难以上涨。

(3)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全球贫富差距扩大,加剧了总需求不足的矛盾,是造成全球通货紧缩趋势的一个重要原因。

(4)许多国家长期奉行以反通货膨胀为首要目标的宏观经济政策,在有效地降低了全球通

货膨胀率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目前全球一般价格水平走势低迷的局面。

第三,后进先出法在消除通货膨胀影响方面并不是一种理想的方法。因为随着企业的连续经营,存货不断流转,以前购进的存货成本可能要等到若干年之后才能得以结转,而若干年之后,这些存货的价值很可能已经面目全非了,这实际上并不利于对存货的管理。

结转方法 第3篇

一、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选择软件实施方案

企业可以根据供应链管理系统中核算模块启用与否及售出产品成本的计价方法不同选择不同的实施方案。

1. 利用总账自动转账功能实现销售成本结转。

如果企业启用了总账系统, 但没有启用核算模块, 销售成本的结转只能在总账系统进行。或者结转售出产品成本的计价方法为加权平均法, 存货种类又较少, 则可以选择此方案。在该方案下, 销售成本结转的凭证在总账系统自动生成, 并可在总账系统修改及删除, 可以准确、快捷地实现销售成本的自动结转。优点是涉及模块少, 操作简便易行, 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较低。缺点是获得存货销售成本的信息较少, 不便对销售成本进行深入分析。

2. 利用核算模块完成销售成本结转。

如果企业启用了总账系统与核算模块, 结转售出产品成本的计价方法要求采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方法中任何一种方法, 存货种类较多, 则可以利用核算模块实现销售成本的自动结转。要注意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既可在总账系统进行, 也可在核算模块进行。但如果是其他成本计价方法只能在核算模块进行了。在该方案下, 销售成本结转的凭证在核算模块自动生成, 并自动传递至总账系统, 但不可在总账系统修改及删除, 要想修改及删除必须在生成凭证的原核算模块中进行。利用核算模块, 可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处理, 及时查询存货出入库情况, 了解分析各种存货账表。

用友T3供应链管理系统, 包括采购、销售、库存、核算四个模块。其中核算模块主要针对企业收发业务, 核算企业存货的入库成本、出库成本和结余成本, 反映和监督存货的收发、领退和保管情况;反映和监督存货资金的占用情况。核算模块既可以与采购、销售、库存集成使用, 也可以只与库存联合使用, 还可以单独使用。核算模块的功能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针对各种出入库单据进行记账、制单, 生成有关存货出入库的会计凭证;二是对已复核的客户、供应商单据如采购发票、销售发票、核销单据等进行制单, 生成有关的往来业务凭证。该方案的优点是获得销售成本信息较多, 能够充分满足用户需求, 适用于不同的成本计价方法;缺点是业务处理比较复杂, 需要进行许多相关设置, 对财会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本文主要以启用总账、核算两个模块为例进行分析。

二、不同方案下的软件环境设置

假定某商业企业成本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 有两种库存商品 (1 405) :圆钢12、圆钢14, 计量单位为吨。圆钢12:期初3吨、单价3 000元, 本期采购入库7吨、单价3 100元, 本期售出2吨, 售价3500元;圆钢14:期初4吨、单价4 000元, 本期采购入库6吨、单价4 100元, 本期售出3吨、售价4 200元。经计算圆钢12平均成本应为3 070元, 总成本6 140元;圆钢14平均成本应为4 060元, 总成本12 180元。

1. 在总账系统自动结转销售成本。

(1) 会计科目设置。销售成本结转是每月月末根据商品销售数量和商品的平均单价计算各类商品销售成本并进行结转。商品销售数量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加权平均单价等于期初及本期入库的金额与数量之比, 来源于“库存商品”科目。销售成本等于销售数量与加权平均单价之积, 销售成本科目为“主营业务成本”。所以这三个科目设置时, 要求其下属明细科目相同 (包括计量单位) , 且都需要进行数量核算, 否则不能使用销售成本的自动结转功能。这三个科目可以用“成批复制”命令来实现三个科目的完全对应。具体操作方法为:先在“会计科目”窗口中增加“库存商品”的两个下级科目“圆钢12”、“圆钢14”, 完成后退回到该窗口;然后执行“编辑”菜单中的“成批复制”命令, 在“成批复制”对话框中输入源科目“库存商品”和目标科目“主营业务收入”的编码, 并选择数量核算, 确认后两个科目的下级明细相同。用同样方法设置“主营业务成本”。

(2) 转账定义。在总账系统中, 执行“期末/转账定义/销售成本结转”命令, 弹出“销售成本结转设置”对话框, 在对话框中录入三个一级科目的编码。若录入一级科目编码, 生成凭证时下级明细会全部生成, 若录入一个明细科目, 则只会生成该明细科目的会计分录。

(3) 转账生成。在总账系统中, 执行“期末/转账生成/销售成本结转”命令, 弹出“转账生成”对话框, 选择“销售成本结转”, 若出入库凭证未记账, 还要选择“包含未记账凭证”, 单击“确定”, 弹出“销售成本结转一览表” (图1) , 再单击“确定”后生成凭证并保存。凭证借方为“主营业务成本”, 贷方为“库存商品”, 圆钢12金额为6 140元, 圆钢14金额为12 180元。

提示:若“销售成本结转一览表”中销售数量没有显示或者不对, 则说明取得收入的凭证在录入时没有录入数量, 或录入有误。若库存数量不对, 则有可能是期初录入数量, 或者本期入库数量录入有误。销售数量有误, 那么应转数量也就错了。

2. 在核算模块中自动结转销售成本。在该方案下, 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设置:

(1) 启用核算模块。以账套主管身份登录“系统管理”, 执行“账套/启用”, 不仅启用“总账”, 还要启用“核算”。

(2) 设置会计科目。“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三个一级科目均进行数量核算, 计量单位均为吨, 均选择“项目核算”辅助核算。选择“项目核算”后, 这三个科目均无须增加下级科目, 日后维护会计科目比第一种方案简单, 只要维护一次商品目录即可使三个科目的下级科目一一对应。

(3) 建立存货档案, 设置“存货核算”项目大类。如果存货要分类, 可先设置存货分类, 再设置存货档案。如果不分类管理, 可直接设置存货档案 (如图2所示) 。

图2存货档案

设置“存货核算”项目大类:执行“基础设置/基础档案初始化/项目档案”命令, 弹出“项目档案”对话框, 单击“增加”按钮, 选择“使用存货目录定义项目” (如图3所示) 后, 单击“完成”。此时系统自动以存货目录为项目建立了项目目录。接着按该项目大类设置核算科目为上述三个科目。

(4) 设置仓库档案。在基础设置中, 设置仓库档案。仓库假定为01总库, 采用全月平均法即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

(5) 核算期初记账。期初余额既要在总账系统录入, 还要在核算系统录入。执行“核算/期初数据/期初余额”, 选择仓库 (如01总库) , 录入存货信息 (如图4所示) 。

(6) 设置存货科目及对方科目。存货科目设定为“库存商品”, 存货对方科目设置要根据出入库类型不同设置不同科目, 如采购入库对方科目假定为“银行存款”, 销售出库对方科目为“主营业务成本”。执行“核算/科目设置”。

(7) 出入库单记账。出入库单在填写时出入库类别、存货信息要正确, 出库单上只写出库数量。否则影响售出产品成本的计算。如果购销存管理与核算系统同时启用, 则出入库单由其他模块完成, 核算模块就不用再录入了。出入库单记账是将各种出入库单据记入存货明细账等。执行“核算管理正常单据记账”命令, 弹出“正常单据记账”对话框, 选择仓库、单据类型后“确定”, 系统弹出正常单据记账列表 (如图5所示) , 选择单据后点击“记账”。提示:记账后的单据不能修改和删除, 若记账后发现单据有误, 在本月未结账状态下, 可以取消记账后进行修改操作, 但是如果已记账单据已经生成凭证, 那么只能先删除凭证后, 才能取消记账。

(8) 月末处理。通过月末处理功能由系统自动计算本期存货的平均单价以及出库成本。执行“核算管理/月末处理/选择仓库/确定/确定”, 弹出“成本计算表” (如图6所示) , 随后进行二次确定完成成本计算。

(9) 生成凭证。执行“核算管理/购销单据制单/选择”, 弹出“查询条件”对话框, 勾选出入库单后, “确认”, 弹出“选择单据”对话框, 点击“全选/确定”, 弹出“生成凭证”对话框 (如图7所示) , 单击“生成”按钮, 则生成凭证。

三、不同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 会计科目设置。

两种方案会计科目设置不一样, 方案一需要在会计科目表中分别增加三个科目的下级明细科目, 而且必须结构相同, 均需要数量核算。方案二不必在科目表中分别增加三个科目的下级明细科目, 只需要将其一级科目设置为项目核算, 并进行数量核算, 至于下级明细需在存货档案中录入一次即可, 当增加存货核算项目大类后, 系统自动将存货档案目录作为项目目录。

2. 期初余额录入。

方案一只需要在总账系统录入期初余额即可, 录入时既要录入金额, 又要录入数量。如果数量没有录入, 直接影响加权平均成本的计算, 导致结转销售成本有误。方案二既要在总账系统录入, 还要在核算系统录入, 两者录入方法相同, 数据必须一致。核算系统录入余额后必须进行期初记账操作, 否则无法开展日常业务处理。注:如果启用核算系统的同时也启用了库存系统, 期初余额可在这两个系统中的任何一个录入及期初记账。

3. 出入库单填写。

方案一无法填写出入库单, 存货入库需手工填制入库会计分录, 分录中库存商品科目一定要填写入库数量, 如果不填, 期末无法计算加权平均成本。本期售出产品, 只填制取得销售收入的会计分录, 而且在录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时一定要填写售出数量, 否则期末自动结转售出成本时, 提示结转数量为零, 无法结转。方案二需填写出入库单, 出入库单上出入库类型一定要对, 否则生成凭证有误。销售出库单上只填写售出数量即可, 单位成本需进行月末处理后方可自动生成。出入库凭证不用手工填制, 全部自动生成。注:如果同时启用了购销存管理与核算系统, 入库单在采购系统填制或生成, 销售出库单在库存系统填制或生成。

4. 会计凭证生成。

方案一在转账定义时可只录入一级科目, 不必录入明细科目, 系统会自动按明细生成凭证。生成销售成本凭证前要先将入库凭证审核记账, 以便正确计算售出产品成本。如果未记账, 那么在转账生成时一定要选择包含未记账凭证选项。方案二要想生成售出产品成本, 必须先将出入库单进行“正常单据记账”, 其次进行“月末处理”, 最后通过“购销单据制单”生成售出产品成本的会计分录。注:入库单生成凭证不必进行“月末处理”, 只有出库单生成凭证才需要进行“月末处理”, 自动生成“成本计算表”。

参考文献

[1] .高建立, 周晓娜, 李志香.用友ERP-U8环境下应收款业务处理方法探讨.财会月刊, 2012;1

销售成本结转流程 第4篇

直接材料、直接工费(工资)

——生产成本

(完工后)—库存商品(售出后)—主营业务成本

制造费用(分摊至)——生产成本

相关分录及计算办法:

1、材料领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或个别计价)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2、计提工资

借:生产成本(工人)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及辅助工人)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4、分摊制造费用(按生产工人工时或按机器工时或材料消耗数量或产品产量)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5、结转完工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6、结转售出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销售成本不能随便提取,应该按销售产品的成本结转。也就是产成品的单位成本*产成品的销售数量。

如,产成品单价50元,销售价每件80元,销售500件,会计分录:

(1)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 40000(80*50)

贷:销售收入 34188.03(40000/1.17)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5811.97(34188.03*17%)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销售成本 25000(50*500)

贷:产成品 25000

(3)月末,结转销售成本时

结转方法 第5篇

在多年的成本会计教学过程中, 总有一个小小的知识点令我思考, 这就是综合逐步结转分步法中的成本还原方法。因为在进行成本还原时, 总是涉及到多个步骤, 所以对讲授者来说不容易表达, 对听讲者来说不容易理解。究其原因, 主要是只用文字讲述这一内容不直观。我思考着用直观的图示方式来表达这一内容, 经过多次的教学试验, 效果较好。有了直观的图示方式, 一方面对讲授者来说容易表达, 另一方面对听讲者来说容易理解。在此将这一教学方法与同行交流。

2 方法介绍

成本还原的方法就是指从最后一个核算步骤起, 自后向前将各核算步骤所耗用的上一步骤半成品的综合成本, 逐步分解、还原成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原始成本项目, 直到第一个核算步骤为止;然后再将各核算步骤的相同成本项目的金额加以汇总, 从而求得按原始成本项目反映的产成品成本的资料。在进行成本还原时, 有n个核算步骤就要还原n-1次[1]。

下面以三个核算步骤的产品成本核算为例来介绍该方法, 三个以上核算步骤的产品成本核算同理可以类比之, 而且核算步骤越多, 该方法的优越性就越明显。

例如某企业甲产品的材料为生产开始时一次性投入, 甲产品需要经过三个步骤加工完成, 先由第一步骤加工出A半成品直接交给第二步骤, 再由第二步骤加工成B半成品直接交给第三步骤, 最后由第三步骤加工成甲产成品。成本核算采用综合逐步结转分步法, 成本核算也分为这三个步骤, 各步骤的成本项目均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个成本项目。通过计算各步骤完工半成品成本或产成品成本如表1所示的代号 (圈内数字表示核算步骤序号, 脚号表示成本项目序号) 。

注:上表中的②1是第二步骤为生产完工B半成品成本②合而耗用的A半成品成本, ③1是第三步骤为生产完工甲产成品成本③合而耗用的B半成品成本。

可见③1不是第三步骤为生产完工甲产成品成本③合而耗用的直接材料, 而是一个综合成本, 即是为生产完工甲产成品成本③合而在第一步骤和第二步骤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综合金额。这样的核算结果不能满足有关成本分析的需要, 所以要进行成本还原, 从而求得按原始成本项目反映的产成品成本, 以便满足有关成本分析的需要。

将上例成本还原的过程可用图1直观地表示:

第一次, 将完工的甲产成品成本③合中耗用的B半成品成本③1还原分解, 还原分解成为生产出B半成品成本③1而在第二步骤耗用的A半成品成本②1′、直接人工②2′和制造费用②3′。

第二次, 再将为生产出B半成品成本③1在第二步骤耗用的A半成品成本②1′还原分解, 还原分解成为生产出A半成品成本②1′而在第一步骤耗用的直接材料①1′、直接人工①2′和制造费用①3′。

还原后甲产成品成本中各原始成本项目的金额的汇总为:

直接材料=①1′

直接人工=①2′+②2′+ ③2

制造费用=①3′+②3′+③3

进行成本还原的有关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2]:

2.1 成本项目结构法

按本月上一个步骤所完工的半成品的成本结构进行还原。即从最后一个步骤起, 把各步骤所耗用的上一个步骤半成品的综合成本, 按本月上一个步骤所完工的半成品的成本结构 (即各成本项目所占的比重) 进行还原分解。

用以上代号演示该种方法的成本还原过程如下:

第一次,

③1× (②1÷②合) = ②1′

③1× (②2÷②合) =②2′

③1× (②3÷②合) = ②3′

第二次,

②1′× (①1÷①合) =①1′

②1′× (①2÷①合) =①2′

②1′× (①3÷①合) = ①3′

2.2 成本还原分配率法

按各步骤所耗用的半成品成本合计与本月生产该种半成品的成本合计的比率即还原分配率进行还原。其公式如下:

(1) 某步骤成本还原分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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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半成品成本还原为某成本项目金额

=本月上一步骤所完工半成品成本中该成本项目金额×该步骤成本还原分配率

用以上代号演示该种方法的成本还原过程如下:

第一次,

(③1÷②合) ×②1 =②1′

(③1÷②合) ×②2=②2′

(③1÷②合) ×②3 = ②3′

第二次,

(②1′÷①合) ×①1=①1′

(②1′÷①合) ×①2=①2′

(②1′÷①合) ×①3=①3′

从以上演示可见, 以上两种方法只是计算上的调整变换, 其实质是一样的。

3 实例操作 (只采用成本项目结构法进行操作)

例如上例企业采用综合逐步结转分步法计算出各步骤完工半成品成本或产成品成本如表2所示:

其成本还原过程如下:

第一次,

22374.00× (16930.80÷24611.40) =15391.64

22374.00× (3139.20÷24611.40) =2853.82

22374.00× (4541.40÷24611.40) =4128.55

第二次,

15391.64× (15520.00÷19752.00) =12093.88

15391.64× (2009.60÷19752.00) =1565.97

15391.64× (2222.40÷19752.00) =1731.79

还原后甲产成品成本中各原始成本项目的金额汇总为:

直接材料=12093.88

直接人工=1565.97+2853.82+ 3458.00=7877.79

制造费用=1731.79+4128.55+2580.00=8440.34

合计=28412

参考文献

[1]徐政旦, 等.成本会计[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1994:320-321.

结转方法 第6篇

一、现行平行结转分步法的基本特点和具体计算过程与步骤

平行结转分步法的基本特点可以归结为如下四点:第一,平行结转分步法的各个生产步骤的成本计算对象产品在该步骤所发生的成本,即应计入最终产品的成本份额,半成品成本不在各步骤的成本计算范围内。第二,平行结转分步法的成本计算期是按月份进行的,即是会计周期。第三,各个生产步骤之间不需要进行产品成本的结转,而是产品完工入库时,各个步骤同时将所归集的成本,同时结转到产成品成本中去。第四,因为是连续生产,存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问题,各步骤在计算成本份额时,需要将该步骤所归集的成本费用在本步骤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采用一定的办法来进行分配。

平行结转分步法的基本计算过程与步骤:

首先,按照产品品种法的成本计算程序,设置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总账和产品各个生产步骤的明细账。

接着,各个步骤在生产费用发生时,编制各类费用分配表和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各个步骤产品成本明细账[1]。

第三步,采用适当的方法,将各个步骤产品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生产费用和成本,在该步骤的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并计算出本步骤完工半成品的总成本及其单位成本。

第四步,计算各个步骤计入最终完工产品的份额。先确定最终完工产品耗用本步骤半成品的数量,然后乘以本步骤半成品的单位成本,计算得出本步骤应转入最终完工产品的“份额”,与其他步骤的份额同时平行结转到最终完工产品成本的明细账中。

第五步,计算最终产成品的成本。将各生产步骤平行结转到产成品明细账的“份额”进行汇总,即可求出最终产品的总成本及其单位成本。

二、现行平行结转分步法的优势与不足

经过长时间的企业的实际应用检验,平行结转分步法的优势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

第一,各个生产步骤归集成本明晰,各步骤的成本计算在月末可以同时进行,而不需要等待上一步骤的半成品成本计算完之后的再结转,这样可以加快成本计算工作的进行,节约了时间。

第二,最终产成品计算简单明了,把各个步骤的成本按照份额汇总即可,而且能够反映产品成本的原始项目构成,利于进一步的成本分析和考核工作。

第三,与逐步结转分步法相比较,更能体现分步法的特征,更加直接地反映了各个步骤的成本情况。

但是平行结转分步法还存在不足之处:

第一,半成品成本数据无法及时获取,各步骤成本的结转与实物结转不能同时进行,因而不能及时获得半成品成本的数据。

第二,各步骤成本计算略显复杂,耗时费力。每一个生产步骤都要不断计算并汇总成本,还要在本步骤内的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生产费用。

第三,成本计算各步骤成本明显,但无法反映各期成本的变化情况。每一期成本计算出来之后,从其本身无法反映其是否合理,也不能反映与其他各期的成本变化情况。

三、对平行结转分步法进行创新的思路———定额平行结转分步法

以上所总结的平行结转分步法的优势要继续保持,但是对于平行结转分步法的缺陷之处就要采取措施进一步改善。平行结转分步法的三个缺点:半成品成本数据无法及时获取、各步骤成本计算略显复杂、无法反映各期成本的变化情况,完全可以通过在现有的平行结转分步法的基础上,加入定额来一一克服。

所谓定额,是指某种单位产品或某项单位工作中所消耗的直接人工、直接材料、间接人工和材料的事先预计的额度。定额是企业对自身产品的生产情况,成本的发生情况,费用的分配情况进行细致深入的研究和调查之后,再采取经验估计法、统计分析法、类推比较法、技术测定法[2]等其中的一种方法或者是几种方法的综合运用之后,计算确定的产品成本的在比较理想的条件下,机器设备正常良好运转,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正常的合理的成本数额。

在定额平行结转分步法下,所要确定的定额比较多,细分下来包括三类:直接材料定额、直接人工定额和定额工时、制造费用定额,另外还要分别确定各个步骤完工产品的成本定额与在产品定额。这些定额是在一般定额方法中都有的,定额平行结转分步法与其他不同的地方在于需要确定各个步骤的三类成本定额,这样定额的制定就要更加细致,也相对来说复杂一些。但是定额确定之后就可以很好地弥补现行平行结转分步法的不足。

在平行结转分步法下,定额确定之后,就可以确定企业产品的各个步骤的半成品成本以及最终产品的成本。各个步骤的半成品成本只需要把之前步骤的定额成本汇总即可。最终产品成本则是把每个步骤的定额成本相加计算得出[3]。

在平行结转分步法下,定额确定之后,在各个月份的成本计算中主要计算各个步骤的即期成本,对于在产品成本的计算,如果在产品完工程度基本相同,而且各期变动不大的话,就可以采取按照在产品定额成本计算的方法,从而简化了成本计算步骤与程序,使得计算不那么复杂。

在平行结转分步法下,定额确定之后,各期就可以以定额为基础,对各期的实际成本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判断成本的完成情况是否合理,及时找出脱离定额的原因,并且及时修正。

四、定额平行结转分步法的处理程序

定额平行结转分步法在现行的平行结转分步法的基础上,在处理程序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变。定额平行结转分步法的处理程序可以分为如下八个步骤:

第一步,定额的确定。企业需要根据一系列的产品成本数据,采取一定的办法确定各个步骤的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直接材料定额、直接人工定额、定额工时和制造费用定额,累积步骤汇总为半成品定额成本,所有步骤定额相加为产成品定额成本。

第二步,生产发生的费用的审核。对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需要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主管部门以及本企业的有关制度规范的规定进行非常严格的细致审核,确定费用的合理性与归属。

第三步,明细账的设置。定额平行结转分步法的成本计算对象是产品生产的各个步骤,因此需要根据步骤设置明细账,并为了计算明晰,需要在步骤明细账下,设置成本项目明细账。

第四步,生产发生的要素费用的分配。对于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进行审核之后,再进一步根据用途分配进入各个步骤明细。

第五步,产品计算综合费用的分配。企业所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损失类账户所归集的费用,需要在最后在各个步骤以及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第六步,把所归集的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定额平行结转分步法下,由于是连续性生产,肯定存在在产品,因此需要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费用。在这种方法下,可以简化计算,按照在产品定额成本来计算在产品成本。

第七步,计算产品的实际的总成本与单位成本。定额平行结转分步法下,在最后平行计算在产品成本,计算定额成本和实际成本。

第八步,产品的定额成本与实际成本的比较分析。定额平行结转分步法的关键的一步就是把产品的定额成本与实际成本的比较分析,以便进一步判断实际成本的合理性,并进一步分析与定额的差额,再分析产生的原因,利于进行企业成本的有效管理。

五、结论

存货跌价准备结转思考 第7篇

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销售, 但也不排除其他的用途, 比如可以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债务重组、用于对外投资、在建工程、用作集体福利等。那么对于存货状态发生改变 (比如生产领用) 或存货退出企业 (比如销售、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 应该对存货跌价准备如何进行处理。《企业会计准则2006》没有给出具体的答案。以往的注册会计师教材《会计》以及2007年《中级会计实务》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 做出如下介绍: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 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 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企业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转出的存货, 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应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可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因销售、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

产交易应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

那么以其他方式减少的存货是否应该结转存货跌价准备。有人认为不应该结转, 比如有的习题册通过相关的习题明确表示:因生产领用的存货不用结转存货跌价准备, 对此笔者认为不妥。《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第34条规定:“当存货被销售的时候, 这些存货的账面价值应当在收入确认的当期被确认为费用”。第35条规定:“一些存货可能被分配到其他资产的账户中去, 比如作为自建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组成部分。以这种方式分配到其他资产中的存货, 在其他资产的使用寿命内被确认为费用”。第34条中的“账面价值”是用存货的“账面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得来的, 那么对已经销售的存货结转存货转跌价准备的做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是相一致的。第35条中的“其他资产”不限于“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也可以是存货、无形资产等等;“在其他资产的使用寿命内被确认为费用”的意思是被减少的存货要记入到其他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到底是存货的“账面余额”还是存货的“账面价值”被计入到其他资产的账面价值中, 国际会计准则没有予以明确的规定。但根据对第34条的理解以及对历史成本的理解, 笔者认为存货数量减少的时候, 应把与之相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结转出去, 将存货的历史成本结转到相关损益或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去。根据会计的计量属性可知, “历史成本”是个相对的成本概念, 当前环境下某项资产的历史成本可能是过去环境下该资产的可变现净值, 而当前环境下某项资产若以可变现净值计量, 则与其相对应的可变现净值就是未来环境下该项资产的历史成本。即对于领用或退出之后剩余的存货, 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之前所对应的账面价值应是其历史成本, 现举例加以说明。

[例1]某企业期初结存甲材料200吨, 账面余额200万元, 期初“存货跌价准备”账户贷方余额为2.5万元;本期购入甲材料40吨, 实际成本为45万元;本期领用150吨用于生产乙产品;期末估计该种材料可变现净值为91万元。要求:做领用甲材料以及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分录。

笔者认为领用甲材料生产乙产品, 应将甲材料的历史成本结转到乙产品的生产成本中去, 应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出于简化核算可以如同前述公式那样仅限于先进先出法的假设。以先进先出法和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为例,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1) 假定该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生产领用的甲材料的实际成本

其中, 冲减的账面余额

应冲减的减值准备=2.5200×150=1.875 (万元) 。

会计处理分录

借:生产成本——乙1481250

存货跌价准备——甲18750

贷:原材料——甲1500000

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前甲材料的账面余额

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前存货跌价准备的账面余额

期末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处理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33750

贷:存货跌价准备——甲33750

(2) 假定该企业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生产领用的甲材料的实际成本

其中, 应冲减的账面余额应冲减的减值准备 (万元) 分录:

借:生产成本——乙1512500

存货跌价准备——甲18750

贷:原材料——甲1531250

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前甲材料的账面余额

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前存货跌价准备的账面余额

期末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91.875-91-0.625=0.25 (万元) 会计处理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2500

贷:存货跌价准备——甲2500

个别认定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道理同此, 即分别计算账面余额和跌价准备, 最关键的是出于简化核算的目的,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应采用先进先出法。

如果此题把“生产领用”改为“在建工程领用”、“发放福利领用”等, 核算同此, 只不过需要将领用的甲材料的实际历史成本相应的结转到“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账户中去。至于乙在产品或乙产成品, 期末同样要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予以计量。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级会计实务》,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浅析结转业务的会计核算 第8篇

一、生产过程结转业务的会计核算

(一) 制造费用结转

在制造成本法下, 产品的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在生产过程中, 设置“生产成本”账户来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 包括生产各种产品、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企业发生的直接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的借方, 企业平时发生的间接费用先计入“制造费用”的借方, 期末时, 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因此, 期末结转制造费用时, 借记“生产成本”的相关明细科目, 贷记“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例1]31日, 分配结转本月制造费用17610元到甲产品、乙产品的生产成本中 (按甲产品、乙产品的生产工时进行分配, 其中甲产品生产工时为300工时、乙产品生产工时为200工时) 。

(二) 完工产品成本结转

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是产品生产完工验收入库。对完工入库的产成品, 企业设置“库存商品”账户, 该账户用来核算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 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因此, 当产品完工入库时, 应将其生产成本从“生产成本”账户转入“库存商品”账户, 结转完工产品成本即借记“库存商品”的相关明细科目, 贷记“生产成本”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生产成本”账户结转后如有余额表示本期尚未完工的在产品的成本。

[例2]31日, 本月生产的甲产品和乙产品全部完工入库, 结转本月生产完工验收入库产品的生产成本。

二、供应过程及销售过程中结转业务会计核算

(一) 供应过程中材料采购成本结转

在供应过程中, 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 设置两个账户来记录材料的采购成本。一是“在途物资”账户:核算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已到达但尚未入库的各种材料物资的采购成本, 借方登记企业购入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贷方登记验收入库的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二是“原材料”账户:核算企业库存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 借方登记验收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 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因此, 当企业购入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入库时应将其采购成本计入“在途物资”的借方, 验收入库后应结转材料的采购成本。即借记“原材料”, 贷记“在途物资”。

以甲工业企业 (一般纳税人) 2007年12月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例说明各个结转业务的会计核算如下:

[例3]4日, 从乙企业购入A材料200吨, 单价50元, 增值税税率17%, 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材料尚未到达。

[例4]6日, 上述购入的A材料已到, 并验收入库。

(二) 销售过程中已销产品成本结转

企业在销售过程中, 设置“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因此, 企业已确认销售的产品成本, 应从“库存商品”账户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即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贷记“库存商品”。

[例5]31日, 结转本月销售甲产品销售成本12769.80元。

三、利润形成与分配过程中结转业务的会计核算

(一) 期末收益类账户结转

期末时, 企业为了核算当期实现的净利润 (或发生的净亏损) , 设置“本年利润”账户, 该账户借方登记期末从“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损益类账户中费用类账户的转入数;贷方登记期末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损益类账户中收益类账户的转入数。因此, 期末时应将收益类账户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即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 贷记“本年利润”。期末收益类账户结转后无余额。

[例6]31日, 结转本月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24000元, 其他业务收入20000元、营业外收入8000元。

(二) 期末费用类账户结转

同样, 为了计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 (或发生的净亏损) , 期末时需要将损益类中的费用类账户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即借记“本年利润”, 贷记“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营业费用”、“所得税费用”等。期末费用类账户结转后无余额。

当所有收益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时, “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合计数减去借方合计数后, 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例7]31日, 结转本月主营业务成本12769.80元、其他业务成本10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340元、营业外支出2000元、管理费用9312元、财务费用1000元、销售费用5452元。

[例8]31日, 结转本月已缴纳的所得税费用2781.55元。

(三) 年终本年利润结转

年度终了, 企业应将“本年利润”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 该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 (或亏损的弥补) 和历年分配 (或弥补) 后的余额。若“本年利润”账户为贷方余额, 结转时借记“本年利润”, 贷记“利润分配”;若“本年利润”账户为借方余额, 结转时借记“利润分配”, 贷记“本年利润”。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例9]31日, 计算并结转本月的“本年利润”账户余额

(四) 年终结转利润分配

年度终了, 企业按照一定程序分配净利润后, 应将“利润分配”账户的各个明细账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结转后, “利润分配”账户只有“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有余额, 其他明细账账户均无余额。结转时, 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应付股利”等明细账户。

[例10]31日, 企业净利润8344.65元, 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按照5%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按照净利润的50%计算应付投资者利润。

[例11]31日, 结转“利润分配”各个明细账余额。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余额=8344.65-5424.03=2920.6 (元)

上述各结转业务的会计核算之间不是独立的, 而是有联系的, 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图1表示: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深加工结转贸易政策辨析 第9篇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中, 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一种或者多种贸易形式, 诸如:一般贸易、转口贸易、深加工结转贸易等等。下面我们针对当前一些企业开展的深加工结转贸易进行阐述与分析。

二、管理部门政策及各自侧重点不同

(一) 部门政策依据

海关目前实行进料深加工结转政策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及相关海关政策。

财税部门目前对深加工结在全国范围没有统一的政策出台, 这也是造成国内各地区深加工结转贸易税收政策的不一致性的主要原因。

外汇管理部门目前对进料深加工结转收结汇主要是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售付汇及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01]64号) 及其近年来关于深加工结转收付汇一些调整政策。

(二) 海关政策及监管难度

现阶段, 一方面, 海关对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的监管主要是依靠企业申报和通过对申报单证进行审核实现的。由于加工贸易结转货物的物流同国内普通货物的物流一样, 不需要海关加施封志, 不使用海关监管的车辆, 不进海关监管场所, 所以海关对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实际货物进行监控存在一定的难度。

走私企业利用海关对加工贸易结转货物难以监管的缺点, 实施“假结转、真内销”的走私行为。走私企业通过办理深加工结转手续, 核销加工贸易手册, 并将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牟利, 偷逃国家税款, 一些假结转情况也存在。

另一方面,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加工贸易企业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且实行商品分类管理和企业分类管理。

(三) 现行税收政策及存在问题

深加工结转货物在国内结转环节视同内销开具增值税发票, 操作过程将出现以下问题:税务部门根据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风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深加工结转货物根据此条例规定, 内销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在管理上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来监控产品的国内结转, "一单一票"的管理。由此以来, 一是对上游企业转出的产品是海关监管的保税货物, 没有进项税用来抵扣, 只有转出时在税务部门的监管下开具的销项税额;二是对下游企业其转入时是税务部门监管下开具的进项税额, 出口时是海关监管下免税货物, 没有销项税额, 两种管理方式的不同, 造成了进出口企业税负不均。深加工结转货物在国内结转环节视同内销开具增值税发票征税的弊端, 如果实行征税政策, 企业避免转厂征税的负担, 我国相当部分的加工贸易企业的产品被迫进行“一日出境游”。既严重加大我国口岸货物进出口的压力, 同时增加企业产品的运输成本;也产生双重税赋的问题。即企业在加工贸易转厂环节需交纳与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值的保证金, 再在下一道转厂环节征税, 将产生双重税赋的问题;其次对出口退税造成更大的压力和影响。

深加工国内结转实施“环环免税”的政策, 对于国内深加工结转的层层结转的每一个结转环节都视同“出口”, 实行各个环节免税的政策。深加工国内结转实施“环环免税”的政策弊端, (1) 对深加工结转货物实行道道免税政策, 即实行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加工费免税, 而对国产料件进项税额计入成本, 不能退税。这样不利于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料件; (2) 不利于鼓励一般贸易出口; (3) 不利于税收管理。

(四) 外汇管理政策

外汇结算:深加工结转上、下游企业之间可比照进出口贸易以外汇结算, 并按规定办理进口付汇和出口收汇等外汇核销手续。

按照《深加工结转售付汇及核销操作程序》规定, 对经海关批准来料转进料、进料转进料的情况, 外汇指定银行可以凭经核对无误的正本进口报关单、正本出口报关单复印件、结转合同、进口付汇核销单等单证, 为转入方企业办理有关售付汇或境内外汇划转手续。

外汇核销:随着“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实施, 在深加工结转的报关业务中, 海关要求“一张报关单对应一张外汇核销单”, 即料件转出方必须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核销。深加工结转企业之间必须以外汇结算, 并办理相应的外汇核销手续。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却有许多不便之处, 主要表现在:深加工结转涉及的售付汇、收汇环节较多, 且手续繁琐。一方面, 转入方企业需要凭各种有效单据到银行办理售汇申请、购汇、划转等手续;另一方面, 转出方企业需要凭各种有效单据到银行办理结汇或入账、领取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等手续, 为企业开展深加工贸易带来诸多不便之处。

三、对策建议

(一) 海关管理方面

一方面简化申请备案环节和手续, 提高深加工结转的效率.利用网络和计算机技术, 在H2000和电子口岸上开发深加工结转管理系统, 通过外部网 (电子口岸) 与H2000的连接.实现对深加工结转实行网络审批、备案、实时监控等监管手段。目前此系统已建立。系统建立后既不需企业频繁地往返海关办理手续, 可节约企业运营时间和成本, 提高企业管理和经济效益, 又减轻海关的单证审核压力, 提高工作效率和审核质量, 达到双赢的目的;另一方面, 完善收发货登记和管理, 使结转信息能及时共享。在建立深加工结转管理系统中, 考虑建立对企业收发货单实行自动登记管理, 并与申请表和报关单衔接起来。即企业申请结转什么, 才可收发什么, 最后方可申报什么, 由计算机自动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对, 同时增加数据查询平台。这并非只是增加了一个简单的查询平台或查询功能, 实际上是解决长期以来结转的数据流和物流不能同步的问题和单货分离的问题。

(二) 税收管理方面

应该将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问题置于改革和完善加工贸易总体政策大背景下, 并将税收政策与有效管理相结合, 实行分类管理。一是进一步落实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政策定位, 充分发挥其区域封闭管理的优势。为根本解决深加工结转问题, 建议按优惠最大化原则, 统一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政策;二是对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以外的资信好、规模大、高新技术加工贸易企业, 建议比照目前钢材“以产顶进”政策, 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实行列名企业管理, 对这些列名企业进行深加工结转的加工 (销售) 增值部分及使用国产原材料部分予以免税, 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加工出口, 由税务部门照章补税;三是对开展国家鼓励的产业目录的、资信好、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 继续按现行规定办理深加工结转手续, 即:对进口料件由海关保税监管, 税务部门对结转环节不征收增值税, 对使用国产料件的不予以退税。

(三) 外汇管理

深加工结转业务过程中采取外汇结算更有利于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外汇进行有效管理, 同时加强了与海关管理措施的配合。同时外汇管理部门要不断改进核销流程, 从而简化深加工结转外汇核销的工作量。一方面, 进一步完善深加工结转业务外汇法规, 鉴于深加工结转业务的特殊性、复杂性, 为了便于企业、银行、外汇局操作, 应完善现行有关深加工结转业务外汇法规;另一方面, 外汇局应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 外汇局核销人员应认真掌握有关政策规定, 出口核销经办人员要了解与业务相关的进口付汇核销管理规定, 进口核销经办人员也要了解与掌握与业务相关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规定, 这样才能准确解答银行、企业的咨询, 提高监管水平和服务工作的效率, 起到促进、支持对外贸易发展的作用。

四、结语

深加工贸易政策性强, 涉及环节多, 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配合, 尽快实现部门间加工贸易审批、备案、核销等计算机全国联网, 共同做好加工贸易管理工作和深加工结转的信息监管力度。利用现代信息传输和监管手段, 对于申报的电子信息与出口单证的比对管理。结转产品在国内多环节流通, 严格比对管理十分必要。从转出和转入结转手续的办理, 到产品的实际出口, 企业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在海关监管下实际转交产品或出口, 海关和税务部门应通过联网进行数据信息传输, 采取联合监管方式。

政策是对市场的反映, 必须与时俱进, 才能促进发展。深加工结转贸易政策应该从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现状出发, 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 促进深加工贸易充分发挥其技术升级、产业升级和加长产业链的潜力, 从而有利于深加工结转贸易全面稳定持续地发展。

摘要:全国有一半左右的加工贸易企业涉及深加工结转业务,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问题, 多年来一直受到众多加工贸易企业关注, 反响很大, 其中既有涉及海关和外汇管理, 也有税收政策及其征管问题。结合当前国内深加工结转贸易中出现的情况和现状进行剖析, 提出有关深加工结转贸易海关、税收、外汇管理政策方面的对策建议。从而得出结论:深加工结转贸易政策应该从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现状出发, 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 只有在政策统一、稳定的前提下, 才能更好地促进深加工结转贸易全面稳定、持续地发展。

关键词:深加工结转,存在问题,政策,探索,对策与建议

参考文献

[1]安保华, 钱国强.宏业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实行新办法[J].中国海关, 200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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