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打击范文

2024-05-16

防范和打击范文(精选6篇)

防范和打击 第1篇

2004年5月31日下午3时10分, A方作业人员在槽顶上部施工, B方为赶施工进度, 私自安排人员进入未交付B方施工的槽体内作业, 王某某被槽顶高空一坠落的楔形状角铁弹起砸伤面部, 几分钟后救护车将受伤的王某某送医院进行治疗。本次事故造成王某某左面部颧骨粉碎性骨折, 住院治疗长达一年之久, 左眼视力也大幅度下降, B方为此花费了大量的费用和精力。事后, 基建管理部严格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事故原因

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是B方作业施工队伍在没有经过基建管理部及有关人员许可的情况下, 为了赶工期, 私自进入未交付B方施工的槽体内进行施工, 上下交叉作业, 造成王某某面部受伤。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槽体内部的下方人孔门没有进行防护。A方应该悬挂“禁止进入”安全警示牌, 安排专人监护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引发该事故的间接原因是由于基建项目管理部, 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第40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 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A方和B方没有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上下交叉作业缺乏统一的指挥与协调工作, 导致施工队伍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没有做好自保、联保、互保。

防范措施

明确交叉作业项目的各方要求

对交叉作业项目, 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第40条的要求, 管理方要组织施工队伍签定安全管理协议, 明确双方责任, 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管, 确保施工安全。所以基建项目部及施工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制定立体交叉作业的可靠安全作业方案, 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自保、联保、互保。加大施工队伍现场安全管理力度, 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以及安全职责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 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负责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 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 应当立即制止。施工单位还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做好危险辨识与防范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HSE管理体系, 开展好项目作业前的危害辨识与控制工作, 对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作业和程序必须制定和落实预防措施;施工方、监督管理方、项目所在单位要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 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并经常互相沟通, 确保项目的建设安全;作业前制定应急对策, 便于事故发生后得以快速有效处理。

加大审核监督力度

如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 第2篇

恐怖活动对人的心理影响是巨大的。它像是一场地震,震中心的是在恐怖活动中不幸遇难的受害者和他们的家人,然后是受伤幸存者、事件亲历者、居住在事发附近的市民……直到余震波及因媒体传播而心有余悸的普通你我,越近震中心,受害越深。

恐怖活动破坏了秩序感和控制感。

人们关于生活和社会的一个重要信念是,它是有序和可控的。这是我们安全感的基础。我们当然知道有暴力犯罪存在,但总是心存这样的信念:只要远离是非、不与人结怨、行事小心谨慎,就能够避免成为暴力犯罪的受害者。但恐怖活动破坏了这种信念。恐怖活动的受害者是随机的。你根本不知道危险何时会发生、因为什么发生。危险无迹可寻,你成了被命运摆弄的布娃娃,做什么或不做什么,都无法避免。你只能竖起耳朵、睁大眼睛,警惕地关注周围的风吹草动。没有控制感和安全感,我们就没法设想更远的未来,我们的目标会变得虚无,生活会失去意义,也很容易陷入抑郁、焦躁、愤怒和恐惧。个人的恐惧会成为群体的恐惧,群体的恐惧又可能加深个体的恐惧。恐惧情绪下,谣言更可能被产生和传播。在昆明火车站遭袭后不久,就出现了很多各地发生暴力事件的谣言。这正是社会弥漫的恐惧情绪的证据。

恐怖活动会引发戒备和敌意。

也许地震、火山爆发等天灾会导致更大的伤亡,但恐怖活动却可能造成更大的伤害。和天灾不同,恐怖活动来自于人对他人的恶意。来自于人的恶意会动摇我们对他人和社会的信任,一旦伤害形成,会引发更多的仇恨,也更难被放下。

恐怖分子会以极端偏执的方式区分敌我,以民族和宗教之名拉拢信徒、树立敌人。在恐怖活动之后,这种简单的敌我思维可能会被受害者复制。在受到威胁时,出于防御本能,人更容易根据刻板印象做敌我的区分。

恐怖活动向社会传播了暴戾之气。

记得2001年,美国遭受911攻击的时候,还有国人在庆幸中好奇发问“为什么中国没有恐怖主义?”近几年,恐怖活动在中国社会频发,我们已经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恐怖主义的危害。恐怖主义是民族、阶层、国家之间利益冲突的极端表现。这次由东突分裂分子策划的暴恐案件,正是这种民族矛盾的体现。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民族矛盾,中国社会当前还存在很多错综复杂的利益冲突和矛盾。虽然国家正极力疏通底层人民表达诉求的渠道,但仍有一些人积怨颇深。这些人和恐怖分子在目标和利益诉求上有很大差异。却很容易受恐怖活动感染和启发,做出极端行为。而媒体的报道又常常成为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活广告。2010年,中国忽然涌现多起针对幼儿园小朋友的恶性伤害事件,这些施暴者的行为惊人相似,显然是相互影响。2013年7月,山东市民冀中星携带自制爆炸装置,到北京首都机场引爆,虽然他并无伤人意图,行动本身却是受恐怖活动启发。可以说,恐怖活动在全社会范围内传播暴戾之气,让一些性格本身就有些偏执的普通人,在表达利益诉求时,自然地把极端的恐怖活动当作一个选项。

面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给反恐行动提出的新挑战,世界各国都有积极应对的责任。各国在加强国内反恐行动,加大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力度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要在国际上通力联合,形成并完善应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策略。

首先是要建立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联合国机制。为了应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全球化蔓延的变化,以及铲除国际恐怖义犯罪根源的需要,一方面需要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全球化合作以及采取整体性措施,另一方面则不能仅凭军事镇压,而必须借助于政治的方法和手段。当今,在实现上述目标中最具核心和权威价值的组织当属联合国。联合国不仅是当今最大的全球性政府间国际组织,也是最具政治解决独到优势的国际组织,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上,能够发挥最为关键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各国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积极合作的基础上,国际社会应当确立以联合国为主导的反恐国际机制,将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纳入联合国集体运作的轨道。同时,必须打破以“美国为主导,边缘联合国”的反恐国际机制的现状。因为“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发展,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形成了制约。

其次进一步完善与相关国家的双边合作或者多边合作。恐怖主义的全球化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仅靠某一个国家的力量已经不能对付,任何国家都有义务反恐。为有效制裁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一些地区积极签订了区域范围内的防止恐怖主义公约。

防范和打击 第3篇

涉油犯罪案件居高不下

大庆油田是中国最大的陆上油田和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地处大庆西部,采油九厂敖古拉作业区、葡西作业区、龙虎泡作业区的作业井、输油管道等星罗棋布于杜尔伯特县境内。近几年来,由于经济欠发达,作业区周围农村人口居多,且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加之作业区地域广阔、油田保卫人力不足,给一些不法之徒可乘之机,涉油犯罪呈逐年上升势头。

2011年度,杜尔伯特县检察院公诉科共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44件218人,比2010年度件数和人数分别减少了4%和6.1%,其中涉油类刑事案件50件105人,同比增长13.6%和29.6%,占全年案件的34.7%,占全年人数的48.2%。

据统计,在杜尔伯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涉油案件所占比重最大、涉案人员最广、涉案金额最多、社会影响最大。2011年度,杜尔伯特县检察院公诉科共审查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34件63人,其中涉油的为32件61人,占此类案件总数的94.1%,占涉油类刑事案件的64%;盗窃案件26件49人,其中涉油为12件33人,占此类案件总数的46.2%,占涉油类刑事案件的2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件4件8人,全部为涉油案件,占涉油类刑事案件的8%;职务侵占案件3件6人,其中涉油的为2件3人,占此类案件总数的66.7%,占涉油类刑事案件的4%。

總体上看,涉油案金额巨大。2008年涉案金额为157.9万多元,2011年涉案金额为133.3万多元。

涉油犯罪向组织化专业化发展

人数多、农民多,跨乡镇、跨地区团伙作案多。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涉案人员开始不满足于单独作案、零散作案,而是向集团化的共同犯罪方向发展。2008年,在33件涉油案件中有15件为3人以上共同犯罪,到了2011年有18件为3人以上共同犯罪,而且出现了11人的团伙作案。其中无业人员与农民占90%以上,跨乡镇、跨区县团伙作案占40%。

共同犯罪成员内部分工明确,成员相对固定,体现出一定的组织性、团伙性。涉油犯罪大都人数众多,因此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有踩点、打眼、放油、销赃等具体实施犯罪的行为犯,有提供工具、望风的帮助犯。组织者在实施犯罪前将各参与者的职责划分清楚,犯罪开始后,行为人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整个犯罪过程“紧张有序”。 从盗油到卖油、从卖油到收油、从收油到炼油,各环节紧密联系,环环相扣,使得涉案原油在各个环节的停留时间大大缩短,司法行政机关往往会因此而收集不到物证,给案件的破获带来了巨大的难度和挑战。另外,在共同犯罪团伙中积极参加、起主要作用的成员相对固定,体现出一定的组织性、团伙性。

作案范围由原来的村边地头扩展到油区腹地。近年来,犯罪分子不满足于在自己村边地头小坑小沟内小规模的涉油犯罪,已将作案地点扩展到输油管线、井口等油田物资密集的地方。通过对上述几年涉油案件犯罪地点的调查,以输油管线、井口等地作为犯罪地点的占全部涉油犯罪案件的69.6%。

作案工具机械化,作案手段智能化,反抓捕能力增强。目前犯罪分子已由原来的手捧、勺舀逐步趋向于破坏输油管线、井口,利用抽油泵、专业打孔栽阀工具盗放原油。另外作案工具也由小推车、丝袋子转为油罐车、奶罐车,更为甚者使用专业性厢式货车增加了作案的隐蔽性。根据对近两年涉油案件的统计,使用上述机动车实施涉油案件的占95.1%。另外通过对多起较大规模涉油犯罪进行分析发现,犯罪者为防止被抓获,使用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互相联系,并出动多辆机动车在重要路口望风的情况比较普遍。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增强,涉油犯罪分子越来越狡猾,有时甚至声东击西,谎报军情。如2010年3月,大庆油田分局接到报警电话,说有人在采油九厂葡西作业区第四采油队英51-13-10井盗窃原油,该队立即派员出警,到了现场扑了一个空。实际上犯罪分子却在采油九厂敖古拉作业区外围队杜44-13井盗窃原油。

销赃渠道扩展。目前犯罪分子已由就地销赃扩展到向周边地区销赃,近至齐齐哈尔、肇东,远的甚至跨省销到辽宁、河北等地,且购销渠道畅通。在近两年的涉油犯罪案件中,犯罪得逞后销赃到周边县区的占71.4%。由于油价攀升、原油货源短缺,在暴利的引诱下,非法收油窝点往往是清理、整顿、摧毁过后不久就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受利益驱使,有的化工厂、炼油厂也只收原油、不问来路,无形中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方便,犯罪得逞后销赃到周边县区的比例占涉案原油总数的80%。

涉油犯罪猖獗原因众多

地域特点是杜尔伯特县涉油犯罪占较大比例的主要原因。杜尔伯特县境的大庆采油九厂,有的井架就在农民的田间地头,这就为附近居住的村民实施涉油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另外,由于靠近村庄,也为实施涉油犯罪提供了较为隐蔽的作案地点。

利益趋动、法制观念淡薄,使不少人不惜以身试法,走上犯罪道路。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一些人找到了致富门路,过上了小康生活,但在经济不发达的一些农村,绝大多数农民由于没有技术、缺乏本钱,温饱问题虽然解决了,但生活却并不富裕。面对涉油暴利,加上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以及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错误思想驱使,一些人逐步滑入犯罪的深渊。

作案工具容易取得,作案方法简单,技术含量小。涉油案件中,大多数作案工具为扳手、丝袋子,复杂一点的就是准备卡子、手摇钻、阀门等栽阀作案工具。2010年4月中旬,李某等5人蹿至大庆方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杜蒙分公司布一联合站至2号干线中转室输油管线6公里处(杜蒙县敖林乡南约2公里),杨某在现场附近遛道望风,李某等4人用铁锹将输油管线挖出后,梁某用钳子将包在输油管线上的黄色保温层撕掉,李某将卡子卡在输油管线上,之后又伙同梁某用手摇钻将管线钻漏,放出原油后,关好阀门。李某等4人用铁锹将管线埋好,撤离了现场,整个过程仅3个小时左右。

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据统计,杜尔伯特县2011年度的被起诉的涉油犯罪人员总数为126人中,比重最高的是初中学历,有69人,占总人数的54.8%;比重次高的学历为小学,有42人,占总人数的33.3%;最高学历为专科,有3人,且都为职务犯罪,占总人数的2.4%;中专学历3人,占总人数的2.4%;文盲5人,占总人数的4.0%;高中学历4人,占总人数的3.1%。

“市场”需求量大。随着农业现代化不断深入,现在几乎农村户户都有拖拉机、农用四轮车,这些车的用油需要到距离农村住户十几甚至几十公里之外的加油站取得,并且现金支付不能赊账。“小烧”(非法炼制的柴油)则有很多优点,犯罪分子送货上门,可以赊账,费用要比加油站便宜一半。

多途径防范打击涉油犯罪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油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当地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应当结合实际, 利用“六五”普法、“五进七讲”、检察联络室等载体,通过发放涉油犯罪宣传材料、到涉油案件多发村庄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涉油犯罪的危害性、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罚性,以及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影响和后果,通过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广大村民要遵纪守法,提高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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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涉油犯罪的特点是涉案人员复杂,时合时聚,有分有合,居住分散偏远,流动人口多,流动性大等。作为打击涉油犯罪的主力军,政法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总结研究涉油案件的发案特点和规律,明确责任,各自分工,相互配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联合办案,制订相应的办案制度,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务求快侦快结,真正做到对涉油类刑事案件的专项整治、联合严打。严厉惩处包庇犯罪分子的有关人员。同时,还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要动员乡镇村屯民兵组织、治保组织、调解组织、妇女组织,看好身边的人,管好身边的物,办好身边的事。

三是运用科技手段建立涉油案件信息库。针对涉油犯罪分子具有团伙作案、流动分散、重复作案、案发后逃窜等特点,为及时有效打击涉油犯罪,防止漏网之鱼,有必要运用建立涉油案件信息库手段加大打击力度。杜尔伯特县检察院于2011年建立了涉油犯罪人员、在逃人员信息库,该信息库将2008年至今所有涉油案件信息录入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涉嫌的犯罪事实等,建立了犯罪人员、在逃人员数据档案。在以后受理案件时,首先将受理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在信息库中进行检索、查询,便于掌握犯罪人员是否有前科,如果属于在逃人员可及时予以追诉,保证第一时间发现漏罪、漏犯。新受理的涉油案件也及时录入信息库,使信息库数据不断充实、更新。如杜尔伯特县检察院公诉科在2012年1月22日,在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一件四人涉嫌盗窃案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邰某、王某时,发现自然人信息中没有犯罪前科,但在涉油犯罪人员、在逃人员信息库检索查询,发现此2人有过犯罪记录,针对这一情况,公诉科第一时间通知公安机关补查重报,及时有效地对移送审查起诉前的侦查行为进行了法律监督,保证了案件质量。

为严厉打击涉油类刑事犯罪活动,检察机关应紧紧把握重点打击、宽严相济、法理结合的原则,认真开展涉油类刑事案件量刑建议工作。对性质恶劣以及涉油案件的主犯,在量刑建议中按照法定刑上限或接近上限从重处理,坚决杜绝以罚代刑。对于没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的犯罪分子,尤其是主犯,建议从严、从重量刑,坚决打击、强势遏制涉油类刑事犯罪的嚣张气焰。

五是加大油区的巡逻力度,使涉油犯罪分子无机可乘。在公路上加强对运油车辆的检查,对无证运油的车辆严格处理。公安机关、油田护厂队、护矿队要密切配合,形成天罗地网,使涉油犯罪分子无机可乘。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对原油回收单位要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对非法收购原油窝点要坚决取缔。

六是正确适用并发挥缓刑、管制刑種的作用。把初犯和参与、分赃较少者,与多次盗窃、积极参加、牟取巨额利润者区别开来,针对前者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特点,作好其认罪伏法工作的同时,大胆适用缓刑和管制,防止他们因长期羁押而与其他犯罪分子交叉感染,沾染不良习惯或交流犯罪技巧。这样也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避免犯罪分子因长期羁押造成的再社会化困难。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第4篇

根据区打非办《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问题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通知》(区打非办函【2018】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关山初级中学防范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魏王峰(校长)

副组长:边

涛(党支部书记)杨军峰(工会主席)

成 员:冯鹏飞 张晓宁 李雪草 李建设 李安定 胡小进 王

威 牟少伟

薛建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稳处,由冯鹏飞任办公室主任,组员为李安定 李雪草 王

威 牟少伟 薛建利。

一、工作职责

(一)领导全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学习关于处置非集资的方针和政策。

(二)研究建立全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快速反应、风险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

(三)建立快速、有效、稳妥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督促和指导全校有关部门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和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和处置突发、重大非法集资案件,防范群体性和恶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制度及要求

(一)适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精神及要求,通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检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遇突发、重大非法集资事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处理。

防范和打击 第5篇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种子质量显著提高,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为粮食生产十连增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品种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行为在某些地方较为突出,损害了农民利益,也损害了品种权人合法权益,不但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严重挫伤了我国种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会议强调,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要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的原则,以玉米、水稻为重点作物,以制种基地和案件高发区为主战场,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认真梳理案件线索,集中力量,退出一批问题品种,吊销一批种子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坚决捣毁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不法分子。

一是严查重点品种。农业部和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审定品种进行全面清查,加大品种退出力度,坚决退出没有生产面积、存在重大缺陷、未及时上交标准样品的品种,坚决打掉套牌侵权种子的“外壳”,切实解决品种“多乱杂”问题。二是严查重点地区。抓好种子生产基地的管理,加大对基地调出种子的监管,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不得调出,并严肃处理。明年,在播种和收获前两个关键时期,进行拉网式检查。三是严查重点企业。对历年抽检中发现有套牌侵权行为、群众举报投诉较多、拒绝抽检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监管其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坚决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处理。四是严查大案要案。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查处大案要案。做到信息共享,做好“两法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对公安、工商部门查处的案件,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检测或田间鉴定。

防范和打击 第6篇

长期以来,吉林省始终高度重视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特别是近年来连续开展了“种子质量管理年”、“品种管理年”、“种子执法年”、“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活动,加大了种子管理和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种子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种子质量不断提高、自有品种的占有率有所上升,为我省粮食连续增产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与此同时,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在我省仍然重打未灭、屡禁未止,仍然是困扰我省种业发展的一个顽症,损害了农民利益,也损害了品种权人合法权益,不但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严重挫伤了我国种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本次专项行动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的原则,以玉米、水稻为重点品种,以制种基地和种子集散地为重点地区,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认真梳理案件线索,坚决退出一批问题品种,吊销一批违法企业种子许可证,捣毁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不法分子。重点做好七项工作:

一是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农业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种子企业进行严格的自查自纠,存在侵权套牌、制假售假行为的企业,要在1周内全部收回违法种子,自行转商处理,主动消除违法影响。二是深入开展种子市场整顿。加强种子经营门店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种子集中交易市场、集散地、营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对直销入户比例较高的乡村,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倒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种子来源及购销发票等内容。三是全面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各地要对辖区内的种子质量进行动态检测,新进种子要随时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召回;对涉嫌侵权套牌和造假的种子,要及时送交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在扩大海南种植规模的同时,加强对疑似问题有针对性的取样。四是严格生产经营主体监管。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加强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加强对门店的备案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五是切实加强品种管理。不但要退出没有生产面积、存在重大缺陷、未上交标准样品的品种,还要退出那些用于套牌的品种。六是全面开展基地清查活动。要加强种子源头管理,省内种子基地要加强生产许可管理,深入基地查资质、查合同、查品种、查质量。省外基地的种子要查来源、看标签、抽质量、验真实。七是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农业部门要主动联合工商、公安部门,及时交换案件查处信息,共同开展案件查处。对涉及面较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采取联合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限期办理,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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