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风险与消除

2024-06-23

商业银行的风险与消除(精选7篇)

商业银行的风险与消除 第1篇

一当前我国银行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

概括起来说, 当前我国的银行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 企业融资渠道过于集中。我国企业融资的主渠道是银行, 融资方式以间接融资为主, 企业融资渠道狭窄, 融资方式单一, 使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银行。由于目前银行以国有制为主, 所以银行风险及损失最终主要由国家承担。历史上每一次较大规模核销吊账贷款就是明显的表现。

第二, 法律制度严重滞后, 没有用法律的形式来规范人们在银行金融活动中的行为。笔者查阅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银行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刑法》中关于银行金融刑事犯罪专章及《商业银行法》等相关金融法律文书, 这些法律中只规定了对金融诈骗罪和内部人员违法发放贷款造成严重损失的法律责任追究。还没有哪一部法律规定了对借贷不还、恶意逃废债行为实施法律追究的条文, 政法部门相关人员对此也深有同感。由于法律制度严重滞后, 造成银行部门收贷、信息手段不硬, 说话不响, 并且缺乏可操作的强制措施。

第三, 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一些政府部门从狭隘的经济发展观出发, 偏袒甚至怂恿一些企业和个人逃废债。一些银行部门的同志反映, 如今实在不愿意打官司, 因为银行部门一旦对借款人上诉, 借款人从此再也不会理睬银行部门收贷收息, 一旦找上门, 他就会说“你们找我干什么, 找法院去”。这样就更增加了银行收贷收息的难度和经营成本, 加大了信贷资产的风险。

第四, 信用法制观念淡薄。一些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对逃废债和借贷不还行为不以为耻, 反以为荣, 错误地认为:“银行的钱是国家的, 是婆婆的奶, 大家都吮得。”有人以逃废、侵占银行部门资金为荣, 称能从银行贷到款的有手段, 贷到款又不还款的有本事。有的人用银行的贷款吃喝玩乐, 嫖赌逍遥, 购置固定资产和高档豪华用品, 将银行的钱据为己有。

二防范和化解银行金融风险的对策

对当前出现的各种银行金融风险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要坚决采取一系列防范和化解银行金融风险的对策, 用若干年时间逐步铲除各种银行金融风险的隐患, 保证国民经济能够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第一,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银行金融法律法规体系, 逐步形成有法必依, 违法必究, 执法必严的银行金融规范化、法制化法制环境。建议人民银行总行提请立法执法机关将恶意逃废债行为纳入犯罪范畴调整, 制定银行贷款法、合作银行金融法, 或者在《商业银行法》和《刑法》关于银行金融刑事犯罪专章中增加制裁、惩处、打击悬空、逃废、拖欠银行债权行为的法律条款, 明确借贷不还, 肆意挥霍信贷资金行为是侵占、贪污、挪用国家、集体财产的违法行为, 将追究法律刑事责任, 以从法律上规范借贷行为, 这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 加强中央银行的银行金融监管力量, 对银行金融机构实施规范化、系统化监管。要把中央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与各业务部门的管理职能结合起来, 形成分工协作、功能互补的中央银行大监管体系。加强对银行金融机构的企业法人监管和本外币业务的统一监管。尽快健全非现场监控和预警系统, 逐步实现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信息系统与中央银行监测系统的联网, 对银行金融机构的重要业务活动实施有效的监控。

第三, 推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 同时保留必要的信贷规模控制, 强化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调整银行资产结构, 适当增加高流动性资产, 大力发展商业票据业务, 通过贴现再贴现等来增强银行资金的流动性, 促使资产负债期限结构趋于对称。坚决抑制不良贷款的上升。一方面是堵, 防止银行债权的不正常流失;另一方面, 更要积极地疏导, 研究使不良资产流动和化解的办法。

第四, 加大股票投资风险的宣传力度与股市监管力度。严密监测股市走向, 改善股票二级市场的管理办法, 积极防范股市风险, 有关部门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 以及券商、新闻媒介要加大股市投资风险的宣传力度, 提高人们的风险意识。证券监管部门要严密监测股市动态, 及时引导股市合理走向。严把股票上市关,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要对股票发行计划管理建立更严格的监管和制约机制。

第五, 坚持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要完成国有商业银行与少数信托投资公司、人民银行与有关证券公司的脱钩。严禁银行资金进入股市。对于银行用信贷资金拆借资金买卖股票及其他直接投资, 通过占用银行资金买卖股票和用银行资金垫交股票交割清算资金的, 一经查处就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商业银行的风险与消除 第2篇

关键词:影子银行;发展融合;风险规避

一、影子银行及其作用

影子银行是一国金融深化的产物,是指那些拥有银行之实但却无银行之名的种类繁杂的各类银行以外的机构。迄今,对影子银行定义尚未达成共识,但两个特征为其所共有:一是拥有银行功能;二是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由于银行体系的金融供给不足,导致中国的影子银行大量滋生。在资本逐利的驱动下,影子银行大肆扩张,不断复制银行的核心业务,吞噬其经营领域,并与之不断融合,放贷量急剧膨胀。由于缺乏监管,客观上使得影子银行的资金趋于隐蔽化,风险难以把控。诸如温州民间借贷危机事件,凸现了影子银行的脆弱性,令人担忧。影子银行风险与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房地产信贷风险,被并列为中国银行业面临的三大主要风险。不过,也必须正视影子银行的积极作用,它已逐渐成为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有益的补充。

首先,发挥商业银行的替代效应。当商业银行的贷款难以满足市场需求时,影子银行通过创新的工具设计和风险分散安排,可能使原先不能完成的融资成为可能,从而提高了整个金融体系的服务能力和效率。

其次, 影子银行是解决银行常规渠道信贷投放不足的补充机制。巴曙松曾表示:影子银行是对银行体系的补充,并且效率比较高,需求也比较大。2011年以来,银根紧缩,供需加速失衡,越来越多资金跳离商业银行, 通过影子银行弥补了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的巨大缺口。影子银行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已成为解决银行常规渠道信贷投放不足的补充机制,是金融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三,利率市场化程度高。影子银行的贷款利率基本上是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可提高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对推进我国正规金融体系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起到了先行先试的作用。但影子银行的融资利率通常高于银行信贷利率。

二、商业银行与影子银行的相互融合

(一)商业银行正逐渐融入影子银行当中

“银行的影子”占据了影子银行的很大份额。所谓“银行的影子”,即商业银行参与的具有监管套利性质的业务,将表内资产转向表外,从而规避监管、牟取超额利益。 商业银行依靠利差收入的盈利模式正面临更大的挑战, 纷纷通过业务创新来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而影子银行创造出的巨大商业利润,诱使其纷纷进入该领域。正是由于银行内部的金融创新和分工细化,内生出影子银行部门,非银行机构才能够贴近商业银行丰富的客户、资金和项目资源,成为影子银行。银保合作、银担合作、银信合作、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甚至与地下钱庄私下串通等,使影子银行业务随之得到较快发展。商业银行直接或间接地支持影子银行的资金期限或流动性转换,成为它们融资中的中介机构。

分业经营原则与影子银行不能创造信用的属性,将促使二者在更广泛的领域互补合作。一是影子银行将承担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SIV(结构投资载体)和SPV(特殊目的载体)将负责转移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将业务移至表外交易,双方则建立合作和连带关系。二是商业银行作为资金和信用保障的代表,将为影子银行相关机构的产品提供信用增级服务,从而降低筹资成本。三是创新金融工具规避和降低风险,更加离不开双方互相联合创造。随着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交叉持股和业务合作与渗透的不断加深,金融体系的关联度也将越加增强。

(二)商业银行与影子银行相互融合中的主要表现形式

1. 银行表外理财产品。 信贷紧缩对银行的贷款能力产生显著抑制作用,商业银行通过理财产品绕过信贷规模管制,对借款企业间接实现了资金支持,在保留优质客户的同时将风险转嫁到投资者,扩大了中间业务规模,造成表外业务急速扩张。理财产品热销的同时,一度成为满足企业贷款需求的替代品。比如在房地产遭持续严厉的调控下,通过房地产融资理财产品项目,商业银行赚取代销手续费,信托公司赚取理财产品收费,房地产公司融来了巨额资金,实现了三赢格局。同时,特定时点发行超短期、短期理财产品也成为商业银行争夺存款来源的重要手段。理财产品体现了国外影子银行的诸多典型特征。例如,货币型或利率型产品类似于货币市场的存款账户,挂钩型产品相当于结构化金融工具,信贷类产品则相当于简易型的信贷资产支持票据,其他一些产品则具有私募基金的性质。

2. 银行委托贷款。法律禁止企业间的直接借贷,但以银行作为中介而实现借贷的委托贷款则不受禁止。对银行而言,委托贷款不是为单纯获得中间业务收入, 更重要的是可以稳定信贷客户资源和沉淀可观的存款。在信贷的畸形分配之下,不少经济实体搁置主业,异化为高利贷经营者,此行为隐含风险很大,对业绩支撑不具可持续性,但短期内却能给投资人带来可观的利润。 委托贷款业务正逐步演化为银行逃避信贷监管的手段。 商业银行将贷款按照基准利率甚至更低的利率贷给大企业, 大企业以高息发放委托贷款获得高利差。 大量银行贷款进入企业后,再流入社会融资链条,不断给高利贷补充血液,从而间接地使商业银行“反哺”影子银行。委托人和借款人的关系也不再紧密, 存在时空差异和信息不对称,需要银行管控风险,而商业银行作为受托人,收取手续费,不占用信贷额度,其监管角色被弱化。类似香溢融通、ST波导等上市公司已出现委托贷款逾期的案例。 部分商业银行甚至从单纯受托方变为主动为委托贷款供求双方牵线搭桥, 在表外实现资金供求的匹配,完成交易撮合。

3. 与其他机构主体的融合。 在银根持续收紧的背景下,担保公司、典当行等纷纷转行从事高利贷业务,而放贷的资金相当一部分来自银行。部分银行员工与外部人员串通,将信贷资金借出转贷牟利。部分银行通过暗中开设、 参股或实际控制的贷款中介机构或融资性担保公司发放贷款, 由这些机构或公司收取高额的手续费、中介费。部分企业利用信息和资信优势,从银行获取贷款后向其他企业高利转贷。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抓住时机, 加强与银行信贷部门、相关公司“合作”,做起了金融“掮客”的生意。部分担保公司利用被担保企业交纳的保证金,或者利用担保公司为银行拉存款等办法从银行获得低息贷款额度对外放贷。 正是众多的非银行机构交织在一起,吸收了大量银行资金和民间资金,形成巨大的民间借贷网络, 使得银行信贷资金成为一些地方高利贷资金的来源之一,助推了高利贷的恶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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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影子银行与商业银行融合中存在的风险及其规避策略

(一) 影子银行与商业银行融合中的风险

1. “银行的影子” 蕴含声誉风险和信用风险。表内业务表外化反映了银行业发展与监管体制之间的矛盾。理财产品蕴涵着多重风险,商业银行迫于竞争压力或出于急功近利,忽视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一味灌输低风险甚至无风险信息, 突出预期最大收益率。 一旦市场逆转,承诺的收益难以保证,银行为避免声誉损失, 被迫动用表内贷款偿还理财资金,因此,表外风险可能转嫁到表内。此外,由于委托方风险控制手段有限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 可能引发借款者道德风险。同时,随着银行主动参与委托贷款的交易撮合, 可能进一步放大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一旦借款者出现违约,则不仅委托方直接遭受损失, 银行也面临着委托贷款违约所出现的信用风险和声誉风险。

2. 加大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难度和市场的流动性风险。影子银行的发展减少了银行的储蓄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同时,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单个银行利用影子银行业务争取存款的行为是理性的,但“个体理性”的博弈形成了“集体非理性”,造成了存款波动性与成本上升的恶性循环,导致存贷期限错配问题更加严重,增加了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是一种系统性风险的萌芽。同时,银行系统和影子银行系统的相互作用极大地放大了杠杆的顺周期效应,增大了资产价格泡沫的风险,尤其是在二者均投资于相同资产之时。然而,当市场面临流动性不足时,会放大市场反应,又会加剧流动性的丧失。

3. 提高社会融资成本,引发“实体经济空心化”的风险。在高回报率的吸引下,大量企业沉醉于“以钱生钱”,缺乏进入实业的动机。上市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以及商业银行之中的相当部分错位,成为高利贷的推波助澜者,提高了融资成本,造成中小企业财务负担沉重,大大增加企业破产的风险,当利益链条较长时,会加剧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温州民间借贷危机便是如此。同时,影子银行偏离实体经济过多的金融交易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会造成经济泡沫,并且会对实体经济产生冲击。

4. 存在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 资金供需矛盾催生了各类借道理财和“创新”的影子银行活动,以及种种监管套利的行为。影子银行与银行体系的竞争与合作,导致了各自的业务界限被跨越,增加了银行系统的不稳定性。银行理财滋生于银行,与商业银行有着密切的“血缘”联系,且打通了房地产、股票市场、外汇市场和大宗商品市场的连接;部分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民间借贷;易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大企业从银行“搬运”信贷资金参与民间借贷。加之,影子银行的防控风险能力较弱,任一环节出现问题,势必对银行体系造成很大影响。而且,风险容易在金融机构之间相互传染,并在不同市场间传递,影响子银行的风险就可能演变为系统性风险。

5. 削弱宏观调控效果。 影子银行创造出各种各样的贷款和准货币, 不仅使市场的流动性风险大为增加,而且削弱了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的效力。一是商业银行迫于经营和监管的双重压力, 利用影子银行提高杠杆比率,规避信贷规模控制。二是影子银行业务吸收的资金不受存款准备金制度约束, 削弱了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对流动性的调控效果, 也造成的存款波动性加大, 增加了计提存款准备金的难度。三是加大了货币供应量统计监测的难度,影响了货币信贷形势分析和流动性研判,干扰了货币政策的制定。 四是影子银行业务弱化了的信贷结构调整的政策效果,将资金投放到国家严控信贷规模的房地产、“两高一资”(高耗能、高耗能和资源性产品出口)等行业。

(二)影子银行与商业银行融合的风险规避策略

总体思路是:“堵” 的监管方案难以赶上金融创新的步伐,应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策略,疏通社会资金在金融体制内外的循环, 避免资金链断裂衍生的系统性冲击。 一是理性地看待影子银行。 引导影子银行发展的阳光化、 规范化, 只要在有限的杠杆率之内,就应采取容忍态度。倘若禁止影子银行的发展, 会付出丧失金融效率的巨大代价,甚至会逼迫其转入地下,将越发隐蔽而更难监管。二是区别地看待影子银行。定期评估影子银行的风险水平,确定适当的监管方式和强度,并实行动态监管。对于影响小、风险低的采取市场自律、注册、监测等监管方式;对于影响大、风险高的则须纳入宏观审慎监管,实行严格监管, 例如商业银行参与以绕过货币监管为目的的带有明显衍生性质的影子银行业务。 其具体策略如下:

1. 建立健全金融立法, 为影子银行营造合理的生存发展空间。逐步完善监管法律法规,是解决影子银行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的主要途径。 当前中国金融法律框架尚不能对影子银行进行全面界定和监管, 急需加强和完善对银行理财产品、民间融资、资产证券化、 场外金融衍生品等各类影子银行业务监管的法律法规。 特别是加快制定民间融资法律规范的步伐, 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和规定, 进一步明确民间金融的监管主体, 打击非法集资和高利贷行为, 有序地发展小额贷款公司、 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典当行等准金融机构。同时,进一步研究“疏”的政策,如搭建全国性的标准化信贷资产转让平台, 放开资产证券化业务等, 使银行的需求能从正规的渠道得到有效满足。

2. 加大信息披露,增强影子银行经营透明度。影子银行的不透明一直是难以有效监管、难以评估系统性影响的重要原因。美国《2010年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 对影子银行监管强调的首要目标,就是全面提高信息透明度。信息披露机制应成为未来对影子银行的监管重点。 应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尽快实现统计标准的统一,定期汇总、分析并发布市场数据;设立责权明确的监管主体,负责监督影子银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立有效可行的信息披露激励和惩罚机制;同时,发挥信用评级机构在信息披露中的监督作用等。

3. 建立有效防火墙, 强化商业银行自身风险管理。一是对表外或证券化性质的业务提高资本金或拨备要求,建立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之间的防火墙,阻断二者的风险传导渠道;二是加强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严格限制银行机构对融资性中介机构直接或间接授信,禁止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金融活动,避免风险从民间金融体系传递至银行;三是加强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管理,禁止过度复杂的证券化和再证券化,严格控制杠杆率;四是限制信用评级人员从事信用咨询或顾问业务及其他可能影响评级公正的业务;五是完善影子银行公司治理,促进其持续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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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强化预防性监管,健全金融统计制度。一是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避免监管真空和多头监管。二是建立由中央银行负责宏观审慎监管,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微观审慎监管的框架,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三是规定杠杆率的动态调整机制,将杠杆率纳入宏观审慎性约束框架。四是建立逆周期资本充足性监管要求。五是提取一定的准备金,建立类似于“最后贷款人”的救助机构,引导经审查登记的影子银行办理商业保险。六是鼓励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以弥补政府监管的欠缺,例如信用评级机构。七是将金融统计对象范围由银行体系拓展至影子银行体系,完善银行与影子银行关联业务的统计制度,健全社会融资规模总量统计制度。同时,重新界定“货币发行权”监管范围,不断改进货币政策调节方式,提高宏观调控的准确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5. 循序渐进推动金融创新, 防范风险积聚与传递。在原始基础资产真实性的基础上,合理设计金融产品,稳步推向市场,同时将金融创新活动纳入法制和规范的框架中,防止其风险积聚。继续坚持“成本对称”原则,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与创新,使用杠杆比率以压缩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利用监管差异套利的空间并防范风险传递。缩短金融创新的链条, 原则上金融衍生品创新暂时只允许基于原生产品的一次创新, 不能基于衍生产品之上再次创新。不断提高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形成与银行体系“共生”的格局。

6. 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拓宽社会资金的投资渠道。影子银行的发展,源于利率管制,当官方利率价格信号失灵时,民间利率就会自动修正。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 使利率水平能够真实反映市场资金供求,可以将流失的资金吸引回正规银行系统,有效控制影子银行系统的进一步扩张。同时,进一步拓宽社会投融资渠道,加快发展直接融资市场,满足多元化投资需求。 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参与城信社和农信社改制或股权融资。发展完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在内的中小银行体系,发展专业于地域、专业于社区、专业于特色产品的“草根”银行体系。

参考文献:

[1]袁增霆. 中外影子银行体系的本质与监管[J]. 中国金融,2011(1):81-82.

[2]周莉萍. 影子银行体系的信用创造:机制、效应和应对思路[J]. 金融评论,2011(4):37-53.

[3]谭洪,涛蔡春. 影子银行影响金融稳定的内在机理[N].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11-24.

[4]卢川. 中国影子银行运行模式研究——基于银信合作视角[J]. 金融发展评论,2012(1):55-62.

(责任编辑:李丹;校对:郄彦平)

商业银行的风险与消除 第3篇

一、内保外贷业务的概述

内保外贷业务是指某国境内的商业银行为其境外的企业提供融资性涉外担保的业务, 即境内银行根据该境外企业在境内的总公司 (或是母公司) 的申请, 该企业的境内总公司 (申请人) 则需要向境内的商业银行提供并出具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反担保的前提, 为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 (借款人) 或参股企业出具保涵, 银行则保函传发至银行的境外分行或是境外具有授信额度的代理行, 由境外的相应机构给借款人提供融资服务。

内保外贷业务的特点:

(1) 满足了国家所倡导的“走出去”方针, 拓展我国企业在国外的融资渠道, 为企业国际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2) 简化了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所需要经历的流程; (3) 实现了境内企业和境内银行的“双赢”, 因为就企业而言, 可以获得融资, 而对境内银行来说, 内保外贷业务属于表外项目, 不会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内, 又能为中间业务增加收入。

二、内保外贷业务的风险

目前, 内保外贷业务受到来自国家的重视和关注, 不断的简化在操作流程的阻碍, 支持国内企业登上国际市场的舞台, 鼓励境内企业积极开展融资业务, 为海外市场拓宽和项目开展提供基础。而商业银行在内保外贷业务的好处也颇多, 因此也对该业务开展十分重视, 甚至各大商业银行都出现过内保外贷额度阶段性紧张的局面, 这就需要相关的从业人员对其中的风险引起高度的重视, 强化商业银行对这类型业务所产生风险的控制能力。而商业银行内保外贷业务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一) 政策风险

2010年以来, 我国商业银行的内保外贷业务得到迅速的发展, 甚至出现了井喷的现象。究其实质, 规模扩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外管局在政策上对企业限制的放宽, 但在逐步宽松的政策背后也预示着风险的加剧。虽然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该业务的发展中也不断表示会关注来自于市场的反馈和来自于政策的诉求, 强化在跨境担保业务中的数据统计监管, 督促非现场核查与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为今后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可兑换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除此以外, 内保外贷业务还需要受到外管局或相关部分的监管, 在其业务不断扩大, 所涉及事务逐渐复杂化的过程中, 也会存在相应的新政颁布, 导致该业务风险的变化。加上该内保外贷业务还涉及境外的部分主体, 境外的国家政策和局势的变动也会影响该业务的实际开展, 这说明其存在受到双重政策风险影响的可能。

(二) 操作风险

在目前看来, 内保外贷业务的发展势头良好, 但是其发展的时间还比较短, 整个业务的模式和日常运行都处于一个不断摸索、创新和变化的阶段, 尤其是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素质及法律法规认识程度等综合素质条件都还有待提高, 加上部分商业银行本身的内部控制就存在不少的漏洞和空隙, 映射到内保外贷的业务开展之后, 导致业务风险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剧。

值得一提的是, 内保外贷业务在近几年的发展之后, 其业务模式有了不少新的变化, 尤其是结构复杂化和系统化。例如:内保外债、内保外贷可转让、内保外贷证券化以及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内保外贷等形式。这些金融创新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不少的发展契机和利润空间, 但也带来了更多的风险, 在不断发展的金融市场中, 任何一个制度上的空隙都会成为风险爆发的漏洞, 给我国本就不成熟的商业银行风险控制制度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在对跨境担保工具、相关国际惯例以及风险控制措施时就有可能造成极大损失。或者是, 当一个不成熟的业务人员在开具跨境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时, 对可能存在的不利隐性条款没有引起足够的警惕性;对申请人、担保业务的交易背景调查不够详尽等都会为商业银行内保外贷业务带来风险。

(三) 信用风险

因为贷款涉及到境内和境内的多个金融机构, 因此, 其资金也涉及到两国之间相对汇率的变动问题, 一旦汇率发生变化, 那么在利益驱使下的企业难保不会做出损害信用的行为, 导致银行风险发生。例如:当人民币处于升值预期的背景之下, 境内企业以保证金在境内银行的信用担保之下, 以较低利息获得了境外的货币贷款, 而境内银行则得到存款规模的增加以及中间业务盈利的好处, 企业则借用人民币的升值预期降低了财务融资的成本, 境外银行则在这笔业务中获得了稳定的贷款利息;然而, 人民币的升值预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也就是说当人民币汇率变动预期为长期贬值, 企业则有可能就此放弃以人民币为担保的担保金, 转而保有高价值的境外货币资本贷款, 也不再按期归还, 因此, 这便构成了内保外贷业务的信用风险。

(四)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一个很大的概念, 这里所说的内保外贷市场风险主要包括了两个方面, 一是人民币价值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二是开展内保外贷的部分初衷没有实现, 以此业务扩大人民币在境外的利用率的远景出现了误差, 反而是境外资本以各种形式涌入内地, 造成我国政府的宏观调控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五) 套利风险

套利风险主要是源自利差套利和汇差套利两个方面, 前者是企业有目的的借助境外低成本资金, 在流入境内后获得高收益的套利模式, 这是基于境内存款利率高于境外信用外汇贷款利率的一种模式;后者则是受到人民币市场价值的波动而产生模式。汇差套利的影响比较巨大, 不仅仅会引发热钱的跨境流动, 更会使得该流入国的货币价值剧烈波动, 其影响完全展开之后不仅仅是对单个商业银行造成损失, 而是引发金融危机,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就是明显的例子。随着近几年来我国的内保外贷业务逐渐扩大, 也不可避免的造成了不少企业借此进行融资套利的渠道, 也使得不少的企业海外资金借此回流到国内。为了套取内保外贷业务的资金支持, 不少企业甚至通过对贸易背景和记录的伪造获取境内资金质押办理内保外贷, 随后借用海外关联公司在境外收取外币贷款, 在借用该公司的经常类项目以外汇来流入境内进行结汇工作, 如此不断的重复和循环, 借用两地之间的利差、汇差进行操作, 实现套利的非法目的。事实上, 这类做法很大程度的危害了境内外资金市场的正常运行, 也容易出发外汇储备压力造成风险。加上我国在政策和流程上的不断宽松化, 资金用途和目的地审查工作也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和简单的流程中完全审查出来, 资金的真实用途以及回流的可能行都较难把握。

三、商业银行内保外贷风险管理的策略

内保外贷业务固然是触发风险的重要渠道, 但其在我国企业开展国际化业务的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得到作用, 因此, 商业银行在进行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应当积极去应对风险, 而不是限制业务的开展, 以对内保外贷业务的谨慎态度来保持内保外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对于风险管理主要是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 加强商业银行内控制度中关于内保外贷的控制

首先, 商业银行完善自身在内控制度控制和管理上的缺陷, 在业务开展之前对必要信息进行严格比对和审查, 在业务发生后也要对业务涉及资金的流向进行严格的跟踪调查。尽管内保外贷的业务涉及到境外银行与境外企业, 也不能因此放松和忽略在业务发生与国外分支行或代理行的沟通、交流以及业务跟踪, 对风险进行严格的控制。

(二) 加强政策风险的防控

监管当局在政策制定上肯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需要跟着宏观环境的变化来, 因此, 商业银行需要有专项而专业的人员对国内外的政策和局势变动进行监视, 确保自身的利益能在变化的政策中抽离, 或是能在政策发生变化时积极应对。境内商业银行也应该积极与本国的外管局取得沟通和交流, 对新的业务登记、报送流程尽快熟悉, 一定要遵循国家外汇管理政策, 决不能违规办理业务。

(三) 合理开展内外业务, 主动化解风险隐患

业务的开展应当以银行整体利益为出发点, 采取合理、有效以及具有实践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境内分行要严格履行在融资性担保过程中的指标、客户评级、保证金比例、保证金监管及业务期限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不在不合理、不合规又没有特殊情况下对客户施行评级标准和保证金比例的变动措施, 更不能对保证金放松监管要求。境外分行要按申请用途发放贷款和支付款项, 主动加强境外被担保人账户资金监控以及经营情况的持续跟踪检查, 判断使用效果是否符合预期, 客户经营是否正常, 保证贷款支用符合监管规定, 杜绝贷款违规流向其他渠道。

(四) 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 严厉打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和违法犯罪活动

首先是我国的外汇局和人民银行从最高层面对非法行为进行规范, 制定完善业务制度来对此进行规范, 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监管机制, 避免监管中出现真空地带而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行。其次是海关、工商、税务以及公安等部门之间的通力协作, 构建并完善相应的共同监管机制, 对欺骗银行信贷资金、虚假贸易和虚假内保外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的打击和控制, 尤其是对非法交易资金的交割渠道和资本非法外逃的途径进行监管和控制, 维护我国市场经济的安全和稳定。

(五) 重视还款资金来源, 把握客户和项目的偿债能力

境内、外分行在受理内保外贷的业务申请时, 需要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判断, 同时对其真实目的进行审查, 确定其是否真的适合内保外贷业务的要求。境内分行更是要对其保函业务进行严格的比对, 在相应规定的指导下, 对业务申请客户的信用评级分析和保证金来源进行判断。境外分行则需要相互协同配合, 加强授信调查, 共享调查信息, 切实做到“了解你的客户”。

四、结束语

商业银行的内保外贷业务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之下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 也为我国企业登上世界舞台提供坚实的踏板。然而, 在其给企业和商业银行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触发了较多的风险, 商业银行应当本着积极的态度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 积极创新业务模式, 健康开展内保外贷业务, 促进自身发展。

参考文献

[1]孔彦.银行内保外贷业务的风险管理[J].中国外汇, 2014, 23:82-84.

[2]杜洋.浅析商业银行内保外贷业务的风险及对策[J].商, 2015, 25:166+164.

商业银行柜面操作风险的分析与思考 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柜面操作风险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已将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作为经营管理的重点,剖析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发生的多起大案要案,大多与柜面操作有关,可见柜面操作风险又是银行操作风险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柜面操作风险的防控对商业银行经营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对目前商业银行柜面操作风险的表现形式、风险点及如何防控进行分析与思考。

一、商业银行柜面操作风险的现状分析

商业银行的柜员操作风险是由于柜面操作失败引发的风险,源于内部操作流程的不完善、相关制度不适用、人为因素、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操作系统原因及外部欺诈等原因造成。主要有以下类型和表现形式:

1.由于管理不到位和制度不健全引发的操作风脸。柜面操作环节较多,由于操作流程设置、岗位分工不合理及内控措施不健全等原因势必造成柜面操作混乱,业务处理差错等,从而为不法分子提供生根的土壤。

2.由于主观原因引发的操作风险。主要表现为内部舞弊、内外勾结等。员工明知行内规章制度而去钻现行规章制度中的空子,采取违规操作或与外部人员勾结达到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的目的。如柜员为储户办理存入现金业务时,将收入资金不入账而非法占为已有;为客户提供上门收款服务时将收入的资金不入客户账在内部账务处理上将银行内部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直接窃取等主观故意行为,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直接风险。

3.由于柜员业务操作失误引发的操作风险。柜员业务水平不高或是银行对新上岗柜员培训不到位,使柜员在办理业务时非主观原因产生差错,如柜员在办理客户开立账户业务时或是办理网上银行签约时未先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客户身份进行核查而先予以力.理而后发现客户身份有疑点而引发的案件;柜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未能执行一笔一清的流程,在对前一客户存现时未全部点清即入柜,而后发现钱款不符,造成与客户纠纷案;柜员在办理收付款业务时不严格执行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的操作流程规定,在未对客户现金清点无误后即记账或是未先记付款人账户即对客户进行付款而造成银行业务差错或引发资金损失等。

4.由于外部欺诈引发的操作风险。银行前台每天都会面临着大量的客户,由于外部欺诈造成银行资金、人员损失的案件数不胜数。例如:客户采用克隆手段伪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汇票、见票即付的银行本票、支票等向银行申请贴现或提示付热客户通过技术手段伪造预留银行印鉴而临柜人员凭借人工验印手段而无法识别。此类风险一般具有金额较大,使用高科技手段而柜面操作人员不易识别的特征。

二、对柜面操作风险防控措施的思考

1.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并保证有效执行。完善柜面操作的内控制度,务求覆盖前台业务操作的所有环节和风险点,包括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建立科学的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岗位职责的分离,杜绝业务一手清现象。加强对前台业务的事前、事中控制,对重要岗位、重要业务环节加强授权管理,严禁超授权办理业务。突出营业主管人员的授权、监督职责,确保在业务管理上发挥防范风险的作用。设置科学的柜面操作业务流程,加强事后稽核,及时发现业务中的风险点。

2.建立科学的柜面操作风险识别、监督与评价体系。

(1)按照不同的柜面操作环节对柜面操作风险在事前进行识别,分析可能发生风险的所有环节,采用系统和人为控制的方法对风险进行预防。

(2)建立柜面操作风险预警和分析识别体系,对不同环节不同性质的柜面风险进行不同程度的预警,将预警信息及时完整地提供给不同的管理人员,以便管理人员对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3)建立柜面操作风险的监督机制。营业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设置专职检查督导人员,对柜面操作进行常规检查,采用现场检查或调阅录像方式对营业机构操作中的重点环节、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规范柜面操作,约束柜员行为,保证业务合规有序进行。

(4)对营业机构的操作风险建立适时、科学的评价体系

上级管理部门在辖内建立统一科学的操作风险指标评价体系,用文字、表格加以描述,通过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将各家营业机构的实际执行情况对照指标体系进行分析,按照既定的方法将考核结果予以量化,作为对基层营业机构领导人员、营业机构经营绩效、员工业绩考核的依据之一。

3.加强对员工履职的培训、考核力度。加强对新人行员工的培训、考核。对新人行员工必须经过严格、全面的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把好人员进行的第—关口。对营业机构的柜面操作人员建立长效的培训、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员工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考试及业务比武活动,在全行上下形成学习气氛浓厚的氛围。将对员工的考核情况计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晋升的主要依据。

4.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要害部位的控制。对涉及营业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及重要物品管理、会计印章、开销户等重要操作部位及操作环节实行重点监控。

(1)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管理。凡涉及现金、重空调拨、开销户、授权、集中处理汇划业务,同城票据交换、出售支票、会计业务对账等岗位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岗位轮换,有条件的可以跨机构轮换。通过岗位轮换、强制休假做好人员的岗位交接管理,及早发现风险。

(2)对金库、营业机构的现金柜员实行重点监控。通过远程录像、现场检查等形式对现金柜员、管库人员操作进行重点关注。对营业时间现金柜员If缶时离柜、营业终了现金柜员出入营业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现金柜员加强非营业时间的监控,对其思想动态和行为密切关注发现问题及时查找隐患避免酿成大祸。

商业银行的会计风险与防范 第5篇

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对于保证银行的稳定发展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和影响。会计是我国银行业的基础和保障,银行的业务核算、经营、业务发展预测分析等都属于会计的工作范畴。近些年,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经济却呈现出逐渐下滑的趋势,而金融案件对商业银行的冲击和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商业银行在实际运行中,采用先进的经营模式、经营制度和管理方法,对于提高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具有积极影响。商业银行实际运营的各个方面都与风险密切相关。而银行资金流动、运作、经营活动等都能够通过会计操作准确、客观、真实地展现出来。银行会计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真实、公允、客观的基本原则,严禁弄虚作假的行为出现。商业银行的信用和经营风险主要取决于会计工作的质量。所以,银行一定要将会计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将其作为重点防范和监控的对象。在进行商业银行会计风险控制时,要深入了解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风险管理和控制理论为指导,结合实践经验,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有规划、有目的的提高应对会计风险的能力,贯彻落实相关法律制度,推动银行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2 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发生的原因

2. 1 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由于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和环境的变化,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 银行的各类票据管理制度不规范、银行的主要表格欠完善、银行工作人员业务操作流程不规范、银行的监督和检查机制不健全等,尤其是部分银行管理人员认为内部控制就是整章建制。是稽核或管理层的事,与会计无关或关系不大,对会计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认识。部分会计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对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重视程度不够。甚至认为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手续太烦琐,没必要,从而以相互信任代替制度制约。

2.2 银行会计信息失真

在信贷资产质量方面,有些银行为了降低不良资产率,盲目发放贷款、签发票据以增大贷款基数,不按相关信贷管理制度和贷款标准来划分信贷资产,不能真实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在财务成果方面,有的银行为了完成上级任务,不按原则办事,利用应收付利息、其他应收付账款等隐藏成本或收入。或者将高息揽入的储蓄存款通过“发行债券”科目核算,以逃避利率检查。尤其是在年末,随意调整存款科目,造成存款数据、存款报表的混乱,以完成“效益”。

2.3 会计风险内控体系不健全

尽管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充分认识到内控体系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完成了内控制度体系的建设。然而,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在操作性、原则性、资源分配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多数银行尚未建立完善的会计风险内控体系,无法按照经济发展趋势进行调整,从而引发了一些不协调、相互冲突和矛盾的问题。银行部分业务的处理方法、会计业务核算方法、管理模式和制度与银行举措不匹配,使得内部不同部门、业务流程和环节发生冲突。上述问题导致银行与会计行业无法协调系统内部控制流程,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2.4 会计的监督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商业银行的会计管理工作对于商业银行的资金安全管理十分重要,而当前商业银行的风险存在也与商业银行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不完善具有重要的关系。通常来说,商业银行为了保障自身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必须强化会计的核算功能与会计的监督功能,以确保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可靠性。但是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很多的会计信息核算只是停留在表面,很多仅仅是对会计信息进行来源的审计,即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而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及时性与完整性却有所忽略,此外,商业银行缺乏健全的监督体系,也使得商业银行的会计监督功能最终流于形式,难以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受这些因素的综合影响,商业银行的会计风险难以得到有效的防范与快速的处理。

3 我国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对策

3. 1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要提高商业银行员工风险意识,具体做法: 银行要定期、分层次对员工进行会计风险防范培训,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商业银行要培育员工的内部培训和学习机制,定期组织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让会计人员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技能,提高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势下会计工作的需要。要对会计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筛选,要有针对性的对会计人员进行会计从业人员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会计人员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执行金融法律法规,使其认识到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严格控制会计风险,提高会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3.2 完善信息披露

首先,严格遵循信息发布从内向外的规律,绝不在发布信息前泄露信息。会计工作中面临的最大的风险就是信息泄露。在制定信息披露制度过程中,要以理论研究成果为指导,同时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出适应于银行发展的规章制度。此外,随着会计国际化进程的逐渐加快,银行还应该按照国际标准调整考核体系,修改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制度,妥善解决信息失真和信息披露的问题,确保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

3.3 建立健全会计规范体系

为了防范会计风险,商业银行需要完善会计规范体系,提高会计信息的规范化程度。会计规范包含了众多的内容,这些内容的简单罗列并不是会计规范体系,会计规范体系是将这些内容按照一定的逻辑和顺序进行排列组合形成的框架结构。会计规范体系的建立与健全不仅仅可以提高其逻辑性与层次性,为会计人员的工作创造更多的便利,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 还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会计人员如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会计法规体系的健全有利于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保证会计工作的合法性,这一方面可以提高会计工作者的素质,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会计风险的规避。

3.4 建立有效的银行会计监督检查机制

会计监督和检查机制的有效与否是决定商业银行能否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作为银行的控制方式,商业银行的会计控制离不开会计监督控制机制的协调。因此,商业银行要设立内部监督小组,对银行会计进行定期的检查,不仅要检查银行会计行为是否符合国家会计法规的要求,检查银行会计行为是否违背了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还要检查各类会计凭证是否正确填写以及会计人员是否严格依据会计法规。另外还要推动人员检查机制的完善,保证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定期检查银行内部的统计资料和各项报表资料,将所得信息进行分类、归纳以及整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每一笔会计业务的监督和监控都要到位,严格监督,避免出现人为和自然的会计风险。另外还要加强对会计内部人员的监督,避免会计人员的私下交易,保证会计工作的有效性和独立性。同时,会计审计部门也要不断丰富会计审计的内涵,促进会计审计方法的改进和发展,提高监督的有效性,真正做到规避会计风险。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商业银行业务品种的日益增多,加强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的原因、表现形式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防范对策和解决方法。

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

参考文献

[1]毛愫璜.商业银行会计风险成因分析与防范[J].时代金融,2013(5).

消除工作间风险 第6篇

风险评估

评估风险就是仔细研究在工作环境中, 有什么会对健康造成损害。以下为评估工作环境风险的问题。

问题与解决办法

家具

1. 办公桌的高度应与使用者相配合。除了一些特别的工作需要近距离审视外, 桌面不要太矮。因为这样会令使用者弯曲及拉紧背部, 引起背痛。过高的桌面则可能令使用者眼睛疲倦、肩膀及双臂疼痛。

改善方法

●一般桌面工作的高度应调校至手肘水平。如工作需要较好视力, 可把桌面稍微倾斜, 面向使用者。

●如桌子的高度与适当的工作高度相差不大, 可尝试调校座椅的高度。

2. 不同种类的座椅是为不同用途而设计的。除了使用适当的座椅外, 良好的坐姿亦有助于防止头痛、背痛、肩膀和双臂疼痛等, 亦避免疲劳。但每个人的体形不同, 设计不良的座椅难以让每个人调校至合适而又舒适的坐姿。选择时, 要注意座椅是否能轻易调校。

改善方法

●座椅的高度应能方便调校以配合个别人士的体形, 共用的座椅特别需要这项功能。

●可利用脚踏, 让双脚舒适地平放在稳固的平面上, 身体较矮小的人士尤其需要。

●为需要长时间站立工作的岗位提供高凳, 凳子需设有脚踏。

使用工作间:

1. 局促的桌面会令使用者处于不自然的工作姿势, 造成身心压力。

改善方法

●如无法转往较大的桌子上工作, 尝试重新摆放桌上的物件和拿走那些不常用的物件。

2. 适当地安排桌上的物件, 可令你工作更有效率和避免不良的工作姿势。

改善方法

●伸手拿取物件和操纵装置时, 要保持自然的姿势。

●把较常用的物件, 例如文具和电话放在就近的地方, 以避免经常伸展或扭动身体。

●展示品和指引可张挂于外围, 以便腾出更多工作空间。

3. 桌子下应有足够地方容纳双脚, 令使用者坐姿正确, 特别是身形较高大的人士。

改善方法

●不要在桌下贮存物件。大腿上方和脚前应有足够空间, 以容许双脚间歇活动。

4. 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会令你感到疲倦。

改善方法

●改变工作模式或间作小休和做轻量运动, 有助松弛身心和改善生产力。

●工作间应有足够空间让使用者间歇转动位置、站立或改变姿势。

5. 打字时, 长时间垂下头看文件会造成头痛。

改善方法

●使用文件夹把文件放于适当阅读或观看的高度。

保养及维修

1.坐着时过分用力推拉抽屉, 会令你的手臂和背部不适。

改善方法

●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 是否由于抽屉保养不善或设计不良。

●如属保养不善, 应立刻修理。

●如属设计不良, 例如没有路轨的抽屉, 应考虑购买设计良好的桌子。

●选择抽屉设有路轨, 容易推拉抽屉的办公桌。

●作为临时措施, 可以把经常使用的物品拿出, 不要摆放重物于有问题的抽屉内。

2.欠缺妥善保养的办公室家具容易影响员工健康。

改善方法

●如发现任何问题, 例如不稳定的座椅和损坏了的抽屉, 应尽快修理。

环境

1.工作间照明充足很重要。

改善方法

●一般办公室工作需要大约200〜500lux的光度。精确的工作可能需要更强的光度。

●灯光不应闪动和刺眼。如灯光刺眼, 应改变光源位置或调节光源, 或更改工作间的方位, 以消除刺眼的情况。

2.如工作间接近繁忙的通道, 使用者会经常受到滋扰。

改善方法

●使用屏风把工作间和走廊隔开。

●尽可能增加分隔空间。

3.流动的空气令人有清新感觉, 但气流太强, 会令人感到不适。

改善方法

●尝试调节气流或在空调系统的出风口加装空气散布器。

●重新调校空气调节系统, 令整个办公室的气流平均和轻柔地分布。

4.工作间的设计不当, 工作间的环境或工作本身出现问题, 往往是健康毛病的根源。

改善方法

●向使用者查询, 找出问题所在和加以改善。

资料及训练

要确保职员正确地使用设计良好的工作间, 企业应向他们提供资料和训练, 包括如何正确使用可调校的座椅、文件夹和电脑等。

改善方法

商业银行的风险与消除 第7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处理;风险

2003年以来,商业银行在传统性业务竞争日趋白热化,逐步开始考虑零售银行这一发展方向,在业务拓展方面中引入理财计划这一项目。特别是2004年10月个人理财产品—阳光理财B计划后由广大银行推出后,国内各大商业银行纷纷跟进,竞相向市场退出各具特色的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得以迅猛发展,根据问卷结果,笔者走访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目前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两种,一种是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另一种是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在35天—371天,收益率在4.6%—5.4%区间内,均为5万元起售,理财产品收入占中间收入的2%左右,且有逐年上升趋势。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

目前各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存在一定差异,但总的来说,根据理财产品的种类,分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由于银行承诺到期归还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相当于投资者获得了相对安全的投资担保,这类产品相对客户来说风险较小,属于银行自营业务,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为负债;非保本型理财产品,银行不承诺到期归还本金和收益,这类产品风险较大,一般在表外科目核算。理财产品到期后,理财收益与支出一般计入“手续费支出”、“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科目,同时商业银行按照理产品合同约定兑付本金和收益,借记理财资金科目,贷记客户存款类科目。目前各行尚未出现理财产品发生损失情况。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的影响及风险

根据人民银行的定义,理财计划(产品)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专业投资能力,按照既定的投资测量,归集投资者闲散资金,代理投资者集中进行投资的金融投资产品。理财产品不属于存款,因此不受人民银行利率管辖,由各发行银行自行定价,但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损失一般由投资者自己承担,且理财产品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无需纳入各商业银行一般存款范围,也就不须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进而可以绕过人民银行的监督,影响到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以至货币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

(一)理财产品存在期限错配,存在流动性风险

银行通过理财产品筹集的资金通常用于长期项目的投资,而客户购买理财产品期限相对较短,一旦现行市场利率提高或客户对理财产品预期发生变化,投资者停止购买理财产品,那么该长期项目可能因为无法获得后续资金来源而陷入资金链断裂困境,容易引发因资金错位错配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二)理财产品收益的不稳定性,易引发信用风险

部分商业银行理财没有严格按照产品进行核算,往往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持续募集资金,以期限错配等方式来保障收益,没有对单个理财产品按照规定实行独立核算,每只理财产品没有单独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还有些商业银行通过远高于市场利率的预期收益来吸引客户,但产品到期后,实际收益率却达不到产品说明书中的预期收益,为实现下次资金的顺利募集,部分商业银行通过违规转移内部收益等方式填补缺口,各种违规风险加大,自行承担信用风险。

(三)信息披露不充分,或存在道德风险

由于商业银行发售的多为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会计处理上主要体现杂表外业务上,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没有对表外业务的披露作出强制性规定,对于资金的投向、风险等信息,商业银行在对表外理财产品业务披露很少甚至不披露,而投资者也存在认识误区,认为理财产品如同定期存款是由银行发售的,银行有绝对的义务偿还本金和收益,而且银行是不会倒闭的,这就容易引发理财产品的道德风险。

(四)会计处理的标准不统一,或存在监管真空

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没有专门规定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且零散分布在相关规定中。各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上也存在很大差异,处理方式较随意和简单,人为操作空间大,财务人员对准则的理解、同业其他银行的核算方式、以及管理层意图都可能影响其具体会计处理方式、方法的选择。银行向客户销售理财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投入资金池中,通过表外业务的处理,这笔资金就从资产负债表转移到了表外,银行再将资金池里的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等部门进行投资,而这些资金往往被信托公司投向一些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得银行贷款的风险相对较高项目,如有色金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以及购买企业债,甚至投向中小企业或个人。加之银行表外业务披露透明度不高,对资金的来源和去向往往含糊带过,通过资金池的运作,商业银行有效逃避了人民银行的监管,而且也使得这部分资金流向实体经济,货币政策的正常传导机制被破坏。

参考文献:

[1]陈启明,任晓刚,齐娜.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思路及对策[J].金融纵横,2008(4):47-51.

[2]张拽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的风险分析及对策研究[J].经济视野,2014(18):258-258.

[3]薛恒敏.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核算解析[J].债券,2013(4):34-37.

[4]赵海荣,孙迎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规模、风险及监管[J].黑龙江金融,2013(7):46-48.

[5]王阳,孙仲宇.从财务角度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性[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 2008(14):69-70.

[6]曹飞.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会计处理的影响与风险分析[J].商业会计, 2015(14):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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