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模标准范文

2024-07-14

土地规模标准范文(精选8篇)

土地规模标准 第1篇

1 土地流转和实施规模经营的基本情况

我区农业人口5.5万。耕地面积127万亩, 人均22.4亩。2012年, 全区土地流转面积35万亩, 适度规模经营面积72万亩, 涉及农户3433户。2013全区土地流转面积38万亩, 比上年增长10%, 适度模经营面积96万亩, 比上年增长33%。

2 土地流转, 规模经营的主要方式

2.1 流转方式多样化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转让。即在二轮土地承包期内将土地使用权及其它补贴转让给受让方。此种流转方式主要集中在山区乡。二是转包。大部分外出农户家庭采取了这种方式。即原承包户将全部耕地或部分转包给转入户。转包条件和利益双方自行达成协议。这种形式面积较大。三是出租。主要集中在平原乡。

2.2 经营模式以整村推进规模经营为主

2013年我区有五乡四村土地流转整村推进, 面积5万亩。这种规模经营方式主要是充分发挥大型农机具的主导作用, 有利于统耕统作, 节省人力、物力、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农业效益, 向标准化、规模化方向进展。

西岗子镇坤站村土地依据农机专业合作社, 走自愿联合互助之路, 一部分土地由农机专业合作社全部代耕, 另一部分则出租给水稻种植大户, 全村6470亩土地分为二部分, 即种植玉米和水稻, 人均收入在我区名列前茅。

2.3 连片种植经营

坤河乡坤河村, 2013年全村整村推进9300亩连片种植玉米。采取了“三统一”, 分户管理、粮食归己“有统有分”的经营方式, 告别了多年来一家一户种地的传统历史。

2.4 企业+农户模式

该模式即降低了生产成本, 增加了收入又发挥了大机械的作用, 同时将农民从耕种土地中转移出来, 从事第三产业。

3 土地流转, 实施规模经营的具体做法

3.1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我区近几年极力健全和完善土地流转服务组织, 形成了区乡两级土地流转组织, 积极筹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 并对土地流转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目前, 11个乡已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各村会计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信息员。

3.2 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

农经站积极配合财政金融等部门保障国家的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利用各种形式, 广泛宣传新时期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 深入解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确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组织保障和具体操作流程, 使整个工作合法化、透明化、公开化、群众化。

3.3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区乡农经部门对土地进行了系统的等级, 从源头上开始进行跟踪监督管理。首先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文本, 确保流转双方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不形成遗留问题, 维护社会稳定。其次是建立健全全区土地流转档案, 努力做好档案信息管理的完整、真实。

我们按照“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实施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要求, 建立健全了土地流转各项机制。以规范流转程序为重点, 完善土地流转运行机制, 推进土地流转的有序进行。对供求双方的流转申请, 组织专人认真审查, 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可进入流转市场。依法引导供求双方就土地的流转价格、年限以及权力、义务等进行平等协商。流转双方在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引导下, 签订统一制作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 并由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鉴证、归档管理、督促合同履约。

3.4 建立健全调解仲裁体系

土地流转矛盾纠纷的范围具有广泛性、纠纷主体具有多样性, 所以我区形成了一只业务素质较高的仲裁队伍, 由政府、经济、司法、妇联团体、农民等人员构建成操作性较强的土地纠纷仲裁机构, 为化解全区土地流转纠纷提供保障。同时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 及时调解、化解土地流转发生的纠纷案件, 使土地流转迈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摘要:目前, 黑河市爱辉区在推进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和实施规模经营中积极探索, 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 确保了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土地规模标准 第2篇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生产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22.023

面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国家允许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以转包、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为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顺利流转,促进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指明了方向。然而,农村的情况千差万别,各不相同。因此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调研先行,尊重民意,稳步推进。

1 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意义

1.1 优化农村耕地资源配置,促进耕地合理使用

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能够让广大农民放心到城市里经商与打工,这使广大农民既能增加日常的收入,又能防止已经承包的耕地大面积闲置荒芜,从而减少耕地资源浪费,充分有效的利用耕地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1.2 改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推动农业规模化、科技化发展

实现“大包干”以来,农业机械化程度低,生产效率不高、抗自然灾害能力和抗市场风险能力低,不能形成规模效益导致生产成本高。逐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仅可以使原土地经营权人得到较为丰厚的转让金,还可以使土地经营权的购买者扩大农作物种植规模,降低农作物的种植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也方便了农业科技新技术的推广以及农业机械化的普及。

1.3 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流转期限和流转方式。有效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推进农村地区耕地的确权与登记,让广大农民切实行使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力,从而维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

2 阻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因素

2.1 土地流转承包金逐年上涨

由于近年来农业生产合作社和种粮大户越来越多,推动土地流转承包的同时,也带动了土地承包金持续上涨,2010年较肥沃的土地承包价格是一亩地300元左右,到了2015年已经达到了一亩地550元,价格将近翻了一倍。这种情况就导致一些外出打工的农民宁可田地撂荒也不愿流转出去,即使是流转,也不签订长期土地经营权合同,只愿意签订一年或二年的短期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2.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透明、不规范

大多数农民一旦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意向,往往不知道怎样办理流转手续,也不知道向谁流转,找不到流转渠道,只能委托村干部或熟人办理。这种情况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流转,这样的运作方式容易导致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遭受损失,也让广大的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经营生产成本提高。

2.3 部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难以解决

当大规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后,大部分土地会集中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和种粮大户身上,但还有很多农民不愿外出打工或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这些农民就成了没有收入来源的失地农民,得到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转让金难以支撑起全家的日常支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在农村将难以找到适应的工作岗位,这种情况也限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3 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建议

3.1 规范土地流转市场,最大程度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利益

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要严格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检查与监管工作,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双方进行细致的调查,了解双方的基本经营情况,严格限制中间商介入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土地交易结束后,仔细检查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者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土地,所有检查记录写入档案装订保管。从而有效遏制不法中间商恶意炒地行为,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利益。

3.2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逐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当前形势下,许多村镇干部为了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完成相应目标,不断向农民施压,做农民思想工作的时候态度生硬,不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还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今后将严格监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确保流转过程是依法、公平、自愿、有偿的。各地村镇干部或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推动土地流转工作时,要注意工作态度,要本着为农民着想的原则,帮助农民解决后顾之忧,绝不允许外力去强推。

3.3 积极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培训,为农民再就业创造条件

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以后,就成了失地农民,仅靠土地流转金无法满足其生活开销,进入城区寻找工作机会成为必然。但社会在不断进步,城市里大多数工作岗位都需要用到一些科技含量较高的设备,而失地农民文化知识水平不高的问题就凸现出来,他们在城市的工作机会变得越来越少。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在推动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同时,就应积极联系有关部门,着手为失地农民提供培训机会,有针对性的精选培训课程,加大培训力度,联系中介机构和工厂企业,为失地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完善流转服务体系促进土地规模经营 第3篇

一、具体做法

1. 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决策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现有的农业生产是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之上的,导致许多先进农业技术和大型农机“无用武之地”,农业科技含量低、机械化水平不高,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固守田园,劳动生产率较低,土地经营成本大,单产效益低,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弱。如果保持现有的经营方式,固然解决了全县近10万农业人口的温饱问题,但是,全县的农业农村工作必将停滞不前,农民生活难以更好,农村面貌难以改观,农业生产难以提速,严重制约农业发展,传统农业的弊端日益凸显,迫切需要转变现行的农业生产方式,实施土地规模经营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是我们汲取许多国内外先进经营理念,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农场式经营的成功经验,结合绥滨县农业发展现状,经过调研论证、科学分析、实践检验,总结的切实可行的适合本县农业发展的生产经营方式,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是加快本县农业科技化、现代化进程的必经之路。

2. 政策支撑,奖励激励,鼓励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打破传统墨守成规的农业生产模式,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必然会受到部分农民的阻碍,因此,我们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撑规模经营工作开展,结合相应的奖励机制,鼓励推进土地规模经营。首先,加大项目扶持力度,整合各类支农项目,优先惠及土地规模经营,县财政、水利、农业、农机、农开、扶贫、国土等部门实施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农机购置、新技术应用推广等各类项目全部向土地规模经营重点倾斜,耕地面积3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优先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其次,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出台《土地规模经营整村推进试点村贷款方案》,协调金融部门,对实力强、资信好的规模经营主体,在信贷上给予倾斜;对耕地面积3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优先贷款,放宽贷款条件,延长贷款周期为三年。最后,实施奖励激励政策。土地规模经营整村推进村,全部享受农作物保险补贴;整村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成效显著的村,主要领导给予一定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并在选聘乡镇事业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设立土地规模经营“最佳乡镇”奖,对推进力度大、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乡镇进行表彰,并给予主要领导5万元奖励。

3. 产业带动,合作社联动,合力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由农户自行经营,种植分散,技术粗糙,严重制约全县农业发展。近年来,本县全力打破传统农业格局,按照“区域性布局、规模化发展、综合性配套”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水田开发战略,努力做到适宜地块全覆盖,至今,全县水稻种植面积110万亩,成功打造水稻生产专业县,随着水田的连片集中,涌现出许多种植大户,集中经营的土地不断增多,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转化,催生了一批水稻种植示范区。

现今,通过政策扶持,结合农民自愿,全县109个行政村,村村都有专业合作社。因此,我们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联结比较紧密、经营机制比较灵活、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等优势,以合作社为中介,引导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实现集中连片种植,发展规模经营。统一种子调配、统一配方施肥、统一农药技术服务,从整地、播种、中耕、植保到收获等各个环节,全部实现标准化作业,克服了以往分散经营的弊端,实现了标准化、规模化经营。

4. 政府重视,示范引导,强力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土地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工作,领导深入乡镇组织推进,乡干部进村指导推进,村干部入户宣传动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示范引导。提出了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边实践、边总结,边总结、边推进,经过干群的不懈努力,土地规模经营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二、下步工作重点

1. 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农民思想观念的解放程度决定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要通过制作电视专栏、召开座谈会、深入农户走访、算账对比等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国家的农村政策,宣传市场经济新形势,宣传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农民增收的好典型,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

2. 进一步规范流转程序

做好流转合同签订工作,及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经土地流转农户与经营主体双方将土地流转时间、价格、方式等洽谈一致后,由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依法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按规章制度进行鉴证及归档。及时办理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合同变更、解除、重订和经营权的确认工作。

3. 争取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

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探析 第4篇

关键词: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双营子乡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08.015

1 双营乡土地流转现状分析

1.1 双营乡土地流转的总体水平及流转情况

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一直呈现规模小、数量少、范围窄的特点,而且多是一种零星、分散式的流转。目前农业经营逐步成为投资的新领域,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纷纷进入农业领域创业开发,加速了农村土地的流转。根据对吉林省19个县(市)、340个村中3400个农户的抽样调查显示,人均流转土地0.29亩,占承包土地面积的6%,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但较之其他省份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在这当中双营乡的土地流转面积还处于初步的发展的阶段,整体上的发展还不均衡,双营乡下辖6个行政村,幅员面积4240公顷,农业人口16141人,耕地面积4036公顷,其中旱田3398公顷,水田637公顷。对于发展乡镇企业生产和农业投资经营的需求共有18平方公里流转的土地用于企业建设发展。

1.2 双营乡土地流转的总体特征

一是土地流转形式多样化,过去的土地流转主要在农户间进行,参与的主体主要是农户。现在,不单单是农户的种植需求要进行土地流转,而是有更多的单位参与到农村土地流转当中去,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都纷纷下乡租地、包地开发农业生产经营;二是土地流转规模小,双营乡同步于吉林省进行土地承包,流转规模从流转的当事人关系上来看,基本以农户相互熟悉了解居多,土地流转的面积小,且分散,没有集中连片形成规模。

1.3 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缺乏引导致,使土地使用方向改变,土地流转行为总体呈现自发性和随意性,私自流转的多。有的农村基层组织对于土地流转和使用,缺少长期规划,土地流转市场尚未完善。农民的流转对象选择余地小,流转信息不通畅,多以口头流转形式,即使有书面协议也是私下草拟的,在内容格式上不统一,存在法律效力上的风险,使得农户之间在土地流转中产生了大量纠纷,导致交易成本增高,农民的经济受到损害。农民获得了土地使用权及对承包土地自主经营权,一些本来种粮食的土地可能被流转为搞养殖业、花卉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甚至是进行房地产开发利用,从根本上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这是最危险的一种发展趋势。

2 双营乡农业规模经营现状分析

2.1 规模经营情况

吉林省农业规模化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已经成为引领和拉动吉林省农业经济发展的主导模式,规模经营面积达2.47万公顷,占流转面积的 48.7%,其中种粮大户1497户,经营面积1.8万公顷;股份经营6个,经营面积672公顷;农民专业合作社285个,经营面积4808公顷;农业龙头企业4家,经营面积767公顷。在双营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共50个,家庭农场8个。

2.2 规模经营模式

一是土地入股创办股份公司,合作社化发展,截止到2014年末,双营乡合作社发展到50家,涉及香瓜、水稻、油桃、农机等多项产业。农民与龙头企业、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以土地作为资本与企业合作,利用企业的资金优势,实现耕地的机械化、标准化、规模化的统一经营,同时吸纳农村劳动力在公司就业工作;二是兴办家庭农场,截至2014年,双营乡成立8个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的发展促进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使有限的土地释放出巨大能量的同时也极大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三是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在龙头企业带动下,农业企业与农户签订合作订单,企业为农民提供种子、化肥、技术等服务支持,最后以协议的价格进行指定回收,农户只需要提供土地进行种植,依靠企业的推动使一个村或一个区域达到规模化生产。

3 加快双营乡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对策

3.1 壮大龙头企业实行规模化经营

壮大龙头企业规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龙头企业的带动发展模式可以实现连片承租或整个自然村甚至是整乡的承租土地,通过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技术来实现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龙头企业要从长远利益出发,正确处理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和最低保护价收购等方式与基地农户建立起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利益的分配机制,以此达到长远的规模化经营发展。

3.2 构建完善土地流转平台,培育市场运作机制

土地流转交易与其他交易有很大不同,土地的交易涉及到多个产权主体的界定和经济利益,这就要求有完善的土地交易市场和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对将流转土地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地为转出方和承租方评估出土地质量和市场价格。这样不仅让双方感受到公平也使得政府对加强土地管理得到管理数据。完善的土地交易市场可以对价格的随意性和不合理性进行管控,避免市场交易主体利益受到侵犯。

农业土地规模化经营辩证探析 第5篇

1 分散经营的弊端及规模化经营的优势

当前, 我国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建立在一家一户基础上的独立、分散经营, 在实施之初, 有效地提升了生产者积极性, 促进了生产力发展。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生产要素的边际效益降低, 分散经营的弊端逐步显现, 农业比较效益低等消极因素不断放大, 生产者积极性下降, 出现农业生产副业化倾向, 阻碍了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 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已成必然趋势。分散经营的弊端及对应规模应用的优势如下。一是分散经营不利于机械作业, 阻碍了机械化大农业发展, 规模经营能充分发挥机械化优势。二是分散经营不利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规模经营能更好地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三是分散经营受制于单位土地投资容量小, 造成经营者收入低, 农业比较效益低的消极面被放大;规模经营虽不能扩大单位土地投资容量, 却能扩大经营者投资量, 从而为经营者带来较高的投资收益。四是分散经营难以实施标准化生产, 不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 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规模经营有利于实施标准化、品牌化, 市场竞争力优于分散经营, 能更好地实现农业产业化[1,2]。

2 对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辩证分析

2.1 对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认知偏差

国内很多学者及政府机构认为分散经营是阻碍土地经营收益和农民收入提高的主要因素, 而事实是无论从理论上看还是从现实看, 以分散经营为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对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土地分散经营或规模经营与单位土地的经营效益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土地经营效益的高低是由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与土地能否自由结合及劳动力和资本的边际效益决定的。在一定生产力条件下, 劳动力和资本的边际效益处于递增状态, 分散经营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 促使劳动力及资本与土地有效结合, 从而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和农民收入。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到现在, 农民收入的提高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充分说明分散经营在一定时期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 并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 当前土地经营规模扩大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也说明规模经营不是万能的, 若操作不当, 不仅会造成诸多社会问题, 更会影响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3,4]。

2.2 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条件

土地经营模式的选择实质上是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选择。当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经济水平较低时, 农业劳动力和资本的边际效益递增, 同时农业比较效益偏差不明显, 自然会吸引个体经营者和资本流向农业, 从而与土地有效结合, 促生了以农户为载体的分散经营。当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 农业劳动力和资本的边际效益达到顶点, 转而出现下降时, 土地对劳动力和资本的吸引力就下降, 加之社会经济发展迅速, 农业比较效益偏差变大, 农业劳动力和资本自然会流向其他比较效益大的行业, 这种情况下, 土地分散经营就失去了优势, 规模经营成为必然。扩大土地规模经营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2.1 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业劳动力和资本边际效益递减, 农户失去加大土地投入的动力, 并在比较效益的驱使下, 自愿放弃土地经营, 转而投向其他行业。

2.2.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

我国当前的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决定了农户的“恋土情结”。在没有更多的固定就业选择的情况下, 土地是农户最主要的生存保障, 若没有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农户不会放弃这一保障, 这就导致了很多农户宁愿使农业耕种成为副业也不愿流转土地, 从而出现了一方面农户粗放耕种甚至撂荒, 一方面有意进行土地规模化经营的个人和企业难以找到成方成片的规模土地。

2.2.3建立健全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和体系。

我国当前的制度和经济水平决定了土地和农户利益密切相关, 若没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和体系, 农户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农户流转土地自然忧虑重重, 土地规模经营也就难以成行。

2.2.4 农业劳动力素质提升。

农业劳动力素质的高低, 决定了农业生产率的高低。在分散经营条件下, 农户依靠经验就能获得较好的收成, 而在规模经营的大农业中, 若经营者和劳动力没有较高的素质, 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就难以实现, 同时又丧失了传统的精耕细作优势, 这必然会导致当前已经出现的规模化后产量下降、经营效益下降等现象。2.2.5农业机械化程度高。没有高度的机械化, 土地规模化经营就丧失了其根本优势, 其典型表现就是很多学者所提到的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问题, 若没有高度的机械化支撑, 由于灌溉、耕作等需要, 仍然需要田埂、沟渠, 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也就无从谈起。同时, 分散经营状态下, 农户的个人劳动力是不计成本的, 若没有高度的机械化水平, 土地规模经营中的劳动力成本将会导致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失去成本优势。

2.3 目前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是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 但其过程确是漫长而复杂的, 片面地否定分散经营、冒然地推进规模经营, 会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 进而影响农业现代化进程和社会和谐发展。目前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已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重视, 农业部部长韩长斌表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审慎稳妥推进, 一时看不清的不着急去动, 有点历史耐心, 不能操之过急, 深化农村改革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绝不动摇, 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 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 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这三条硬杠必须把握好”。目前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地方政府强制圈地、农民被上楼;高估土地规模经营效益, 产生规模经营泡沫;经营者素质不高, 专业人次缺乏;经营者目的繁杂, 存在套取国家奖补资金和土地指标现象。

3 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建议

尊重经济规律和农户意愿, 依靠市场和农村发展的内部力量逐步引导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杜绝“一刀切”、强制圈地等做法, 切实保护农民权益;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稳定就业选择;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为土地流转提供社会保障;规范土地流转制度, 保障农户土地权益, 为规模经营者提供稳定的经营基础;提高农业劳动力素质, 强化职业农民和规模经营者的培训, 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为规模经营提供专业的社会化服务;规范各类示范项目资金管理, 规范土地规模经营标准和考核标准, 杜绝套取奖补资金和土地指标现象。

参考文献

[1]杨世建.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冷思考[J].调研世界, 2011 (5) :41-44.

[2]童彬.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理论构建与制度创新研究:以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和制度构建为例[J].理论月刊, 2014 (8) :129-133.

[3]王良群.关于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必要性的思考[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4 (7) :89-90.

浅论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 第6篇

1 当前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土地连片流转难。由于长久以来农民的“恋地”情节, 一些农民不舍得离开自己多年耕种的土地, 造成连片土地流转中的“插花”现象, 难以形成规模的连片土地, 势必形成基础设施配套难、机械化作业难等问题。

二是土地流转期难以稳定。据统计调查, 新源县农户间自发的土地流转, 一般流转期限在1~3年, 农户不愿长期流转土地的原因, 一方面顾虑长期流转易失去土地, 另一方面因为土地承包价格在逐年上涨, 长期土地流转承包价格不好确定。在短期流转的情况下, 流入方对土地的投入意愿不高, 很少考虑土地的长期生产率, 着重于当前收益, 对生态农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三是土地流转不规范。目前, 新疆很多农村土地流转还处于自发无序状态, 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流转效益低的问题, 并且一般只有简单的书面合同, 甚至有些只是邻里间的口头协议, 极易发生土地纠纷。

2 规范土地流转的措施

一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因为历史遗留问题, 部分农户土地承包合同和实际耕种面积不符。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前, 要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根本性措施, 在做好二轮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的基础上, 组织开展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承包农户家庭成员等, 确保农村土地权属清晰、权责明确, 为农村土地流转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转变思想观念。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理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11月20日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将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意义、坚持的原则、政策措施等宣传到户到人。通过宣传, 让农民认识到传统粗放经营的农业极大地制约了现代农业发展, 造成生产成本高, 难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经济, 进而形成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共识。

三是培育典型, 示范带动。采取先行试点, 为开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供经验积累。把农民是否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尊重基层创造, 鼓励基层和农民群众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大胆探索和创新创造, 培育典型, 对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 及时总结推广。一直以来, 新源镇恰普河阿吾孜村致力于发展林果产业, 目前, 全村种植果树面积达到了133.33hm2, 但都是农户各自经营, 没有形成规模效应, 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效果不明显。在新源镇政府的大力推动下, 引进了上海明申集团新源县天禾农业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对新源镇林果业采摘园进行投资开发。2014年, 上海明申集团以1000元/667㎡的价格, 从农户手中流转土地14.67hm2, 计划建成一个13.33hm2的高标准林果业示范园, 种植桃子、李子、杏子、苹果、西莓、葡萄、核桃和美国大樱桃8个种类16个品种。下一步, 新源镇将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工作, 将恰普河阿吾孜村的土地逐渐流转给明申集团, 把农户从土地中解放出来, 同时借助明申集团的技术力量, 推广产业化示范, 推进农业规模经营, 实现“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 进而达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四是政府帮扶, 科学引导。强化政府的引导、扶持、服务、调控和监管作用, 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对农村规模土地流转的帮扶,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企业等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 要加强对农村大规模流转土地的水利、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投资环境, 以便于集约化经营和机械化生产。另外, 对转出土地的农户实行定额补贴、就业培训等鼓励措施。在恰普河阿吾孜村林果业示范园项目上, 新源镇政府筹集资金80余万元, 修建防渗渠1.8km, 铁艺围栏3.2km, 道路柏油硬化0.8km。

五是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服务。依托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开展乡镇土地管理信息收集登记发布、土地收益评估、合同签订鉴证、价格评估、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

3 土地流转中应把握的原则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 稳定农户承包权。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 保障了农民平等拥有最主要的农业生产资料,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制度特征。家庭承包制下农户获得的土地权利, 是由承包权和经营权组成的, 只有作为集体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才拥有土地承包权, 这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在要求。在土地流转过程中,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分离的, 流转的是土地经营权,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要确保在承包期内,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强迫农民放弃承包的土地, 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 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 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

二是以农牧民自愿为前提, 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明确指出, 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 以农民为主体, 政府扶持引导, 市场配置资源, 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在农村, 土地对于农民是安身立命之本, 大多数农民具有“恋地”情结, 一般采取“自家的地自家种”的家庭承包经营模式, 在土地流转工作中, 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将依法、公开、民主贯穿于流转的全过程, 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如果在连片土地流转中有个别农户实在不愿意流转的, 可通过协商, 给予置换其他地块。

三是耕地的属性不能改变。有些地方土地流转后相当一部分被用于发展所谓的观光农田, 而实际上真正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比例很小。另外, 还有些生产粮食的土地被用于发展经济作物或养殖业, 改变了土地的属性, 这就要求在土地流转中, 要保持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属性不能改变。

四是因地制宜, 坚持经营规模适度。要充分考虑各地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程度、农业机械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等因素, 对农村土地进行总体规划、功能分区, 因地制宜地确定本地区适度规模经营的标准, 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 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 兼顾效率与公平, 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推动农村土地在规模化经营中实现效益最大化。

五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以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另外, 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的风险保障基金制度, 由土地流入方预缴一定数额的流转基金, 防止因业主经营不当或不按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 损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六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监管。有关职能部门要随时了解掌握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主体、用途、面积等基本情况, 要确保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改变, 土地属性不改变, 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害, 土地的产出率不能降低。警惕和遏制土地流转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非农化”、乱占耕地、投机建房等问题。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妥善解决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矛盾, 维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政策举措, 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 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 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 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避免走弯路。

参考文献

[1]韩俊.准确把握土地流转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J].农村经营管理, 2014 (11) .

[2]韩俊.准确把握土地流转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J].云南农业, 2014 (12) .

代县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情况的调研 第7篇

1 上馆镇俊峰农场土地经营状况

1.1 土地流转情况

俊峰农场所在地是代县上馆镇五里村, 农业基础设施相对完善, 耕地集中, 适宜规模种植。因村里外出打工者居多, 2010年陈俊峰看准时机, 依法流转了17.33 hm2耕地;2013年初, 又流转了34 hm2耕地, 形成了目前51.33 hm2土地规模经营面积。俊峰农场采用转包方式流转这些耕地, 涉及农户112户, 并在县农经管理站的指导下签订了规范的流转合同, 土地的流转期限为2013年1月—2027年12月, 每0.067 hm2土地的流转补偿金额为200元, 每5年根据产量及市场行情进行流转价格调整。

1.2 生产经营活动

俊峰农场建成后, 先后投资35万元, 购置了大型农机具1套、铺膜下种施肥一体机1套、收获机1台、农用三轮车3辆, 分别用于施肥、下种、铺膜、耕地及运输, 基本实现了机械化作业。

深秋, 农场利用大型农机具对耕地进行深耕深松, 并使秸秆还田, 改善土壤的疏松度, 提高土地肥力。2012年, 因耕地土壤酸碱不平衡, 农场聘请市、县农业专家对耕地进行了测土配方施肥, 从根源上治理了土壤碱超标问题。

春季, 对耕地进行平整规划, 以便于播种、施肥、铺膜。从玉米下种、田间管理到粮食收割都由专业人员进行全程作业管理。

由于农场建设时间较短, 农场的耕地全部利用五里村的原有灌溉设施, 灌溉条件一般, 尤其在干旱季节显得更加突出, 不能保证及时浇灌。因此, 2014年农场筹集资金20万元, 打深井2眼, 配套相关设备,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彻底解决农田灌溉问题, 以确保51.33 hm2耕地农作物生长的需要。目前, 农场的经营发展方向是全面打造“俊峰”品牌有机玉米, 逐步实现绿色玉米种植向有机玉米种植的转变, 常规玉米向水果玉米、甜糯玉米等特色玉米发展, 单一粮食种植向深加工产业化一条龙方向转型。

1.3 效益情况

土地流转前, 每0.067 hm2耕地的产值为1 400元, 农户人均收入为4 730元;土地流转后, 产值达1 600元, 农户人均收入为5 800元。2013年, 俊峰农场玉米总产量75×104kg, 按价格2.16元/kg计, 总收入为155.44万元, 其中租地费用、田间管理费用, 以及种子、化肥、雇工等总费用为103.08万元, 实现纯收入52.36万元, 平均纯收入680元/0.067 hm2, 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土地流转后, 增产玉米50~100 kg/0.067 hm2。

实践证明, 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流转, 不但可以实现土地有效整合, 改善土壤结构, 而且可以致富一方百姓, 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2 山西沱兴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经营状况

山西沱兴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农产品开发、加工、销售为主的公司, 位于代县枣林镇沱阳村, 地处代县城东12.5 km处, 与段村、二十里铺村等接壤。公司始建于2012年, 注册资金200万元, 是一家以水稻培育、试验、改良、种植、推广、加工、销售为主的公司。

2.1 土地改造措施

沱阳村位于代县滹沱河两岸, 全部是下湿盐碱地, 其中有轻度盐碱地100 hm2, 中度盐碱地64.67 hm2, 以种植玉米作物为主。该村土壤理化性状差、板结严重、透水通气性能差, 土壤有机质含量低, 综合生产能力低。因此, 粮食单产逐年降低, 种植结构单一。该公司通过改良土壤, 现共有种植基地133.33 hm2, 其中75.33 hm2种植玉米和水稻等作物。通过应用打井洗盐、压减等工程措施来排水降盐, 降低地下水位, 减轻了盐碱危害;应用玉米秸秆粉碎还田、整秆还田和增施精制有机肥等培肥技术, 使土壤肥力提高一个等级;应用硫酸亚铁等化学改良技术, 改碱压盐, 改善土壤理化性状;通过示范基地建设, 全面推广工程、农艺、生物等中低产田改造主体技术, 带动耕地地力建设和肥料合理使用, 从而充分发挥耕地生产潜力, 减少不合理的化肥施用和结构调整的盲目性, 彻底告别示范区自然农业生产格局, 变劣势为优势, 变低产田为中、高产田, 提高了土地产出率, 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该公司购进了大型拖拉机、旋耕机等20多台农机具, 进行田间机械化作业, 提高了粮食生产效率。机械化田间作业的推广运用和精选优良品种, 提高了粮食产量, 增强了农业生产 (尤其是粮食生产) 的科技含量, 提高了土地生产经营水平。

2.2 取得的成果

山西沱兴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采用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模式, 实行土地统一管理, 推进水稻规模化生产, 在保证原料供给的同时, 促进了当地水稻生产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降低了市场风险, 提高了产品附加值, 达到了农民和公司双赢的目的。种植水稻, 既能治理当地水土, 改良环境问题, 改善土壤理化性状, 还能改变粮食种植结构单一的现状, 改善农产品品质, 保证广大城乡居民食品安全, 起到了土地经营的示范作用。同时, 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农业的发展, 增强了全县农业的市场竞争力。

2013年, 该公司收获水稻180 t, 玉米1 100 t, 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3 代县在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方面采取的措施

3.1 县政府出台政策, 支持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

2012年5月, 代县出台了《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代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 (1) 鼓励土地承包农户将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给经营大户或涉农企业, 投资经营农产品生产基地, 形成规模效益。 (2) 加大项目扶持力度。规模经营主体优先享受财政、农业等部门安排的优势农产品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专项补助项目。对经营面积66.67 hm2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符合立项条件的, 优先安排列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3) 落实农业生产配套用地政策。国土资源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因生产需要建造简易仓库、畜舍、晒场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临时性用地, 在不改变土地的权属和用途的前提下, 应视作农业生产用地, 到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2012年以来, 县政府连续两年为山西沱兴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土地承包和开发补助费40万元, 扶持土地规模经营发展。

3.2 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加强土地流转规范化建设

从2011年以来, 全县县、乡先后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大厅, 开展了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政策咨询、流转合同管理、合同鉴订等工作。目前, 有3个乡镇使用了全市统一的土地流转软件。

按照上级要求, 代县积极指导各乡镇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规范流转合同签订行为, 逐步引导、规范土地依法、合理、规模流转。2014年初, 代县及早为各乡镇发放了土地流转宣传资料, 提供了全省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规范文本。2013年3月, 通过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指导, 上馆镇五里村俊峰农场成功流转土地51.33 hm2, 签订规范流转合同112份。

县、乡两级土地流转中心的成立及健全, 为引导规范合理土地流转和实现规模化土地经营提供了交易平台, 为种植大户交流经验提供了场所, 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 增加了农民收入。调研结果充分说明, 引导土地合理流转是增加农民及村集体收入的有效方式之一。

4 结语

近年来, 代县农村土地经营纠纷矛盾较多, 主要原因是土地流转政策宣传还不很到位, 流转合同的签订存在随意性, 口头协议现象仍然存在, 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各级政府在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不大, 影响了农民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积极性。

土地规模经营对农资行业影响几何 第8篇

农资消费者逐步从单个的农民变成了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农资消费人群发生了变化。

农资生产、农资分销渠道将重新洗牌。比如,原来由于是分散经营,有1000户买农资,未来可能就是50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他们还会继续到终端农资店买农资吗?

土地流转的过程就是农资渠道各环节淘汰筛选的过程,适者生存,反之淘汰,农资经销将向两极发展,一方迅速做大做强,另一方淘汰出局。

目标客户的大幅度缩减将使传统的层级分销渠道变得毫无意义,分销级别也将变得模糊,渠道最终都会下沉到消费者这个环节。

农作物的集约化种植,使种植大户对农资的采购成本严格控制,传统的产品价格体系将被打破,产品的利润空间将呈下降趋势。

单一买卖农资产品的营销模式或将退出历史舞台,而将产品、服务、技术、物流融为一体的新型植保服务公司将大量出现,新型植保服务公司的内部分工会更明确,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和配送人员协同作战,在服务质量的深度与广度上,都会有质的飞跃。

那么,农资经销商如何应对土地规模经营带来的农资变革?

农资经销商首先要更新观念,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传统的经营理念已经落伍,谁能先知先觉,谁就能走到竞争对手的前面,谁就能在最后的竞争中取得优势。

当务之急,农资经销商要做大做强,锁定当前已经掌握的种植大户,谁手里的优势资源愈多,谁掌握的市场主动权就越大,土地流转的过程就是农资行业大鱼吃小鱼、快鱼吃慢鱼的过程,最终剩下来的都是实力强的农资经销商。

土地规模化后,农资生产企业中没实力、没特色、没品牌的厂家很快就会被淘汰掉,目前农资经销商要迅速整合优秀厂家的资源,谁占有的品牌产品、特色产品越多,谁就拥有 “金饭碗”。土地规模化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会更加关注进口产品和优秀厂家的品牌产品。

土地规模化后,在产品竞争的基础上,更多的是产品附加值的竞争,产品以外派生的服务项目会越来越多。技术服务营销是农资经销商的核心竞争力,帮助种植大户增产增收,增加土地收益率是技术服务营销的目标。

新的植保技术服务公司将取代现有的传统门店,公司将配备专职的技术服务队伍,工作的侧重点也将放在技术服务、物流配送服务上面。技术服务将是一个长期、定期的项目。

深层次的技术服务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与种植大户签订承包合同,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全部由植保公司提供,甚至是提供从种到收的一站式套餐服务,种植大户只是按每亩支付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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