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篇特点范文

2024-05-23

语篇特点范文(精选3篇)

语篇特点 第1篇

语篇通常指一系列连贯的话段或句子组成的语言整体, 而法律语篇指法律界通用的书面英语 (包括法律、法规、条例、规程、协定、判决等) , 尤其是指立法人员起草法律文件 (合同、章程、协议、契约等) 通常使用的语言。如需将法律语篇翻译成英文, 首先应了解中英法律语篇的特点。本人试从法律语篇宏观结构的固定性及微观表现形式的一致性出发, 探讨如何在法律语篇翻译的过程中选择恰当的翻译策略。

一、法律语篇的特点

从语篇结构这个层次上看, 中外立法语篇大致相同, 最突出的特点是它的高度程式化。整体结构形式上都采取了分条列款的方式, 内容都是由描写性成分过渡到规定性成分;由颁布命令或前言过渡到具体条文。其结构层次发展, 都是采用从宏观到微观;从总论、总则到条文;从重要条文到次要条文的语篇结构。这种程式化语篇是保持法律规范的庄严性及内容的严谨合理和准确规范的必要手段, 能使法律规范的内涵得到最充分的体现。程式化语篇还可以对特定的法律条文、专业术语及概括性词语设定具体的解释性语境, 以减少不法分子对法律条文进行曲解的可能性。以立法文件为例, 一般都包括序言、总则、附则、附件等大的框架, 每个大标题下又包括章、条、小节等条目。以THE BASIC LAW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为例:

(1) To lead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gion; (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由此可见, 在篇章结构上, 每一份合同都像一部法律一样构成一个严整的体系, 而不是把各个条款加以简单罗列。此外, 合同的各个要件多以条款的方式按照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顺序排列, 每个特定项目都处在一个结构严密完整的框架中 (李克兴;张新红, 2006) 。这就要求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译文行文方式, 而应在传达原文意义的基础上尽量在形式上与原文保持一致。

除了宏观结构上的固定性, 法律语篇的另一特点就是在微观表现形式上的一致性。微观表现形式指整个法律语篇的某个具体段落或部分的行文特点及规范;一致性指该部分下属条文、条款在形式上的统一性, 例如:统一采用条件句、动宾结构等。这一点在英语法律语篇中尤为突出。法律翻译属于科技翻译的一种, 有人认为科技翻译枯燥无味, 内容呆板, 毫无美感。其实, 如果仔细研究, 科技翻译同样也具有内容美与形式美。具体说来, 法律翻译中体现了对称美、流畅美、完整美的特点。因此, 译者在翻译时, 首先应将译文做到与原文的意义相符, 功能对等, 但也要尽量体现其美学倾向。此时, 一致性可以视为形式美的范畴, 其形式上的整齐、规则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特点。例:《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第31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 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

Government Procuremen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rticle 31

Under one of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goods or services may be procured through single-source procurement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Law:

(1) where goods or services can be procured from only one supplier;

(2) where goods or services cannot be procured from other suppliers due to an unforeseeable emergencies;or

(3) where consistency of the items or compatibility of the services procured requires…

上述译文将原文中列举的三种情况统一翻译成了由where引导的三个条件分句, 不仅准确传达了原文的含义, 做到了功能对等, 而且在形式上也做到了一致, 充分体现了对称美。可以说, 这是中英法律语篇的一个共同点。如果我们将其中一条翻译成短语, 而其他两条翻译成句子, 尽管原文意义和功能可能对等, 但至少形式上未体现出科技英语的美感, 也会让读者感到翻译的凌乱。

二、法律语篇的翻译策略

分析法律语篇的特点可为法律译者的翻译工作提供指导性思路。既然汉英法律语篇的宏观结构均较为固定, 那么在法律语篇汉英过程中, 就应从法律文本的这种固定性入手, 遵循其稳定的结构, 首先要做到准确地传达原文语义, 其次应尽量使原文的形式得以再现, 即译者采用规约的翻译策略。“规约”指限制、约束 (现代汉语词典, 1985:474) 。指译者应依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翻译。相反, 若将这种约定俗成的表现形式打散, 那么译文就会丧失法律原文的严谨性, 在行文风格上不能与原文保持基本的对等。可以说, 在某种程度上也使得原文的意义受到影响。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权法”) 的英译为例, 探析该翻译策略的有效性。例:

《物权法》整个文本由五篇共二百四十七条组成, 其主体框架非常清晰。在译文中, 这种稳定的结构不能破坏, 不能多一条也不能删除一条, 也不能对原文的章节顺序进行调整, 否则法律原文的逻辑及意义均会产生混乱。这是译者必须遵守的法律职责, 也是法律文本翻译对译者的基本要求之一。相比之下, 对于某些原文 (广告词、文学作品等) 的翻译, 译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删减或增益, 译者有较大的主动权。而法律翻译, 只有在保持原文的主体结构的前提下, 才能使译文的功能与原文实现对等。对于《物权法》主体结构的翻译, 译者在遵循规约的原则下再现了原文清晰、稳定的篇章结构。

然而, 采用规约的译法并非意味着法律文本翻译都具有机械性, 否则就很难使译文做到功能上的对等及表现形式上的整齐一致。在微观层面上, 为了追求表现形式的统一, 对于两种文本在篇章方面不相同的地方, 译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灵活的翻译策略, 使译文不仅在功能上实现对等, 还能在形式上保留原文严谨、规则的风格。

例:

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 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一)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 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译文1:

Article 106 In case a person unauthorized to dispose of a realty or chattel alienates the realty or chattel to an assignee, the owner is entitled to recover the realty or chattel…

(1) to accept the realty or chattel in good faith;

(2) to purchase the realty or chattel at a reasonable price;and

(3) in case registration is required by law, the alienated realty or chattel shall have been registered, while in case registration is not required, the delivery thereof shall have been accomplished…

该条款陈述了三种例外情况, 以清晰的方式罗列下来。译者将前两条译成“to do”结构, 由于第三条内容比较多, 不适合译成“to do”结构, 所以译成了完整的句子。这样, 三个小节形式未能统一, 即不符合法律英文的特点, 又失去了译文在形式上应有的美感。其原因不外乎是译者过于受到原文形式的牵制, 不敢灵活地对待。其实原文的这三个小节表述的三个条件, 译者完全可以通过增添一些必要内容, 将三个小节译成三个由“where”引导的平行条件句, 实现了微观形式上的一致性:

译文2:

Article 106 In case a person unauthorized to dispose of a realty or chattel alienates the realty or chattel to an assignee, the owner is entitled to recover the realty or chattel…

(1) where the assignee accepts the realty or chattel in good faith;

(2) where the assignee purchases the realty or chattel at a reasonable price;and

(3) where registration is required by law, the alienated realty or chattel shall have been registered, if not, the delivery thereof shall have been accomplished…

不管是采用规约的, 还是灵活的翻译策略, 法律文本译者均不可将两种译法机械地对立起来, 而应在翻译中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 将两种策略有机地统一起来。此外, 译者须要不断加强法学及语言知识的学习, 深入了解法律语篇的其他特征, 熟练掌握各种翻译技巧, 才能保证译文的准确传达原文含义及再现法律语言特有的语体风格。

摘要:关于法律文本的词汇及句法已有较多的论述, 但鲜有文章从语篇的角度探讨法律语篇及其翻译策略。现试从法律语篇宏观结构的固定性及微观形式的一致性出发, 阐述如何在法律语篇的翻译实践中选择恰当的翻译策略。

关键词:法律语篇,固定性及一致性,翻译策略

参考文献

[1]李克兴, 张新红.法律文本与法律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06.

[2]孙万彪.汉英法律翻译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4.

[3]孙懿华, 周广然.法律语言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4]肖云枢.法律英语模糊词语的应用与翻译[J].中国科技翻译, 2001, (1) :5-8.

[5]现代汉英词典[K].商务印书馆, 1987.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英译本[M].北京:北京大学法学院, 2008.

语篇&语篇教学&语篇意识知识小结 第2篇

一、语篇的定义:

广义上:语言学家哈里斯指出“语篇指的是实际使用的语言单位,是不完全受语法约束的在一定语境中表达完整语义的自然语言。”

狭义上:学者和一线教师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对语篇的定义是:用于小学英语教学的课文、对话、短文、故事甚至是歌曲、歌谣等语言学习材料都可以被称为语篇。

二、语篇教学

语篇教学就是将要学习的单词、词组、句型等知识放入到合适的语篇中整体理解和运用。

语篇形式可以是一则小故事、一篇小短文、一段对话或是一首小诗。

语篇教学提倡以语段和语境为主体带动词和句的学习。

教学模式:整体——局部——整体,即从段到句子再到词汇、语法点等语言知识点,最后落实到对所学语篇的整体理解和运用。

关键词:整体性

三、语篇教学之五语(语境、语量、语音、语法、语用)

在语境中学习,通过语量语境相结合,贯穿着语音和语法的学习,达成语用的教学目标。

语量是一节课的基本容量,语境是一节课的背景框架,语音和语法是一节课的方法和桥梁,而语用才是一节课的真正目的。

关键词:语用、语境

四、语篇教学之三个再构(基于教材的目标再构、基于主题的文本再构、基于语境的过程再构)

文本再构是对教材的开发和利用,在教材原有基础上进行语境的创设与文本的再创。文本再构不是为了增加文本的难度,而是要体现文本的适度,即通过提炼原本文的基本支架,再现语言的层层叠加,最后实现对原文本的整理理解和运用。

关键词:文本再构

四、语篇意识 学生意识、目标意识、文本意识、支架意识和情感意识。做到:

整体呈现:学习材料一定要整体输入,整体输出才是最有效的。

滚动复现:语篇要有滚动性,要及时加入相关的旧知。

语篇特点 第3篇

语域(register)这一说法首先由Thomas Bertram Reid在1956年提出,在20世纪60年代为语言学家所广泛应用于以区分“语言使用者引起的语言变异”和“语言的使用引起的语言变异”(徐小球,2010:141)。

语域理论(register theory)是系统功能语言学重要理论之一,可以上溯至伦敦学派的Malinowski和Firth,但是二人均未对语篇作出具体的分析。英国语言学家Halliday继承了Firth的语言理论,建构了一个较为完整的语域理论框架。简单来说,语域指的是我们使用的语言随着语境的变化而变化,受到语境的制约,并将决定语言特征的情景因素归纳为语场(field)、语旨(tenor)和语式(mode)三要素。它们共同决定情景语境的组成,称为“语域变体”(register variables)(贺小华、田建国、仵桂荣,2007:176)。

语场指的是社会行为、正在发生的事;主要指发生的社会行为性质,包括语言发生的环境、谈话的话题以及参与者与讲话者的整个活动(Thompson,2000:36)。语旨指的是角色结构,即谁参与了(活动);主要指参与者的性质以及他们的身份与角色;参与者之间是什么样的角色关系,包括各种永久性和暂时性关系;在对话中参与者的言语角色类型以及他们之间社会性重要关系的集合(Thompson,2000:36)。语式指的是语言活动的手段,即语言起什么作用;主要指参与者期望语言为他们在情景中做什么,包括交际渠道以及修辞方式,即语篇要达到的诸如劝说、说明、说教之类的效果(Thompson,2000:36)。语境的三要素确定意义的选择范围以及表达形式,共同构成语境这个符号结构的统一体,也就是说,它们既确定了一个语篇的语境,也确定了不同情景下所使用的合适语言特征———语域。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语域的变化。

二、计算机媒介语篇

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出现,带来了一种新的交际形式———“计算机媒介交际”(computer-mediated communication)(郑丹,2006:1)。计算机媒介交际是一种通过计算机媒介完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它包括非同步的交流,例如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电子公告板;同步的交流,例如网上聊天或者通过使用组软件、信息操纵,通过计算机和电子数据库操纵、恢复、储存的信息等(Ferris,1997)。Santoro认为,“广义上讲,计算机媒介交际实际上可以包括所有的计算机应用,例如作为数字分析程序的各种应用、远程感应系统,以及金融建模程序”(Ferris,1997)。

在各种计算机媒介交际形式中,电子邮件无疑是人们最熟悉和使用范围最广的。鉴于电子邮件使用方便、价格便宜和可及性(accessibility)的特点,它正在取代电话和传统信件而成为人与人交际最方便的方式(Fliss,2003)。

国内外学者都曾从语言学视角对电子邮件语篇进行过研究。例如,Ferrara,Brunner&Whittemore(1991),Ferris(1997),Fliss(2003),曾立(2003)、刘惠华(2004)、黄国文(2005)等。文章以韩礼德的语域理论为基础,通过对实际语料的分析,从语场、语旨、语式三个角度对比分析英文电子邮件语篇的特点,旨在深入探究这一新型语篇的特点,尝试揭示语言与文化和思维之间的关系。同时,提倡将语域理论应用到外语教学,特别是写作教学中,使学生能够生成符合语域特征的文本。

三、中英电子邮件语篇语域特点分析

本研究所选取的电子邮件为朋友之间往来的电子邮件。之所以选择这类电子邮件作为研究素材,一是由于在各类电子邮件中,朋友之间的电子邮件是使用最多的一种;二是因为这类电子邮件语篇中具有更多的语言形式变化。

作者共收集了54封英语本族语者之间以及英语本族语者与二语学习者之间的英文电子邮件作为研究的语料。邮件的写作者均为20—24岁的大学生,其中中国学生为英语专业本科学生。把大学生作为受试者,一是出于同一年龄群的考虑,二是出于知识结构和教育背景相似的考虑,使得研究更具有可比性。

我们将语料分为三组。第一组为外国大学生之间往来的电子邮件,第二组为外国大学生写给中国学生的电子邮件;第三组为中国英语专业的大学生写给外国朋友的电子邮件。通过对这三组语料的分析,我们发现了以下一些特点。

(一)语场分析

语场指正在谈论的事情,即话题(Hudson,2000)。一般来讲,不论是二语学习者,还是英语本族语者,朋友之间的电子邮件大多用于交换信息、分享经验以及表达情感等。依据雅各布逊的语言功能观(胡壮麟,2002:7),我们分析了英文朋友之间电子邮件的主要功能。

就话题内容来讲,英语本族语者和二语学习者所写的电子邮件是相似的,主要利用电子邮件表达:(1)所指功能:传达信息;(2)情感功能:表达态度、感觉和情感;(3)意动功能:通过指令和恳求说服和影响他人。

但就信息的表现形式来讲,中西电子邮件语篇差异较大。具体来讲,英语本族语者的电子邮件语篇的形式多样,可表现为便条、电报、通知、传统书信形式等,充分体现了电子邮件简便、快捷的特点;而中国学生所写的电子邮件类似短篇的书信形式。

(二)语旨分析

语旨指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按照参与者的社会地位和他们之间的角色关系,又可划分为个人语旨和功能语旨。个人语旨的变化可以产生不同正式程度的语体。而功能语旨的变化可以产生不同口气和态度的语域(Hunston,2000)。语旨特征常常借助词汇、句法手段得以实现。

1. 正式性

一般认为,朋友之间电子邮件的语言属于非正式语言,简单、口语化词汇和句式等经常可见。这些现象在我们收集到的语料中也可见到。但是就正式程度而言,中国大学生与外国大学生在语言表达上存在差异。

在外国学生的电子邮件语篇中存在大量的俚语(classy,stick my head in an oven,tickle your tummies,etc.)、缩略语(c u,cya,sms,cuz,B4,etc.)、表情符号(;-),:-(,,etc.)、拼写错误词语(gose for goes,progree for progress,etc.)、俗语(pan out,hey guys,mom,missy,dad,etc.)、非正式词语(hang out,whammies,etc.)、反应信号(um,eh,heh,wow,yeah,etc.)、评价性短语(you know,you see,oh well,take it easy,etc.)、简单句(i do.,I received it.,Thanks.,etc.)以及省略句(Just wanted to send you a few pictures,Can't wait to see you!)等。这些都是非正式语言。相比之下,中国大学生电子邮件语篇中的语言则正式得多。尽管我们也能发现一些拼写错误的单词、简单词、简单句以及省略句,但是总体来讲,中国大学生更倾向使用大词、复合句、从句,例如,inform,hesitate,however,I am sure that you are enjoying the happiness of being with your family now.,I wonder if you...等。总而言之,外国大学生电子邮件中的语言属于非正式语体,而中国大学生相对而言是正式语体。

2. 平等性

语旨涉及交际者的社会地位以及角色关系。说话者通过选择不同的称呼语来体现他与听话者的关系(Hudson,2000)。朋友之间的邮件往来理论上来讲应体现彼此之间的平等关系,事实是否如此呢?

笔者对搜集到的语料中说话者使用的称呼语进行调查,发现:

表中有两个数据(0%)值得我们注意,它们都出现于英语本族语者电子邮件往来之中。一是他们不使用姓作为称呼手段,而称呼对方姓是二语学习者电子邮件中常使用的称呼手段,几乎半数的邮件采用这一方式。二是英语本族语者之间不使用全名作为称呼手段。但是在他们与二语学习者交流时,称呼对方全名的情况不少(18%)。另外一个比较明显的差别出现在使用昵称称呼上。英语本族语者之间常使用昵称来称呼对方(21.7%),这种情况较少出现在他们与二语学习者的邮件之中(2%)。而二语学习者在与英语本族语者交流时,使用昵称的时候也不多(9.7%)。三组数据中,称呼对方名这一方式使用率都很高,尤其是在英语本族语者之间,使用率高达52.2%。三组数据中,不适用任何称呼形式的情况也是一种常见的形式。

对不同称呼语的选用,能够体现出在中外学生朋友之间交流中,双方对待交流者权力、地位的不同看法。使用全名或者直接使用姓氏称呼对方,表现的是交流中权利、地位的不平等。而使用对方名字来称呼对方,表明双方之间的亲密关系。使用昵称的话,亲密程度是最高的。英语本族语者较多地称呼二语学习者的全名,较少地使用昵称来称呼二语学习者,反映了其潜意识中拉开彼此之间的权利、地位距离,这可能是由于双方不同的英语水平层次造成的。在双方的书面交流中,我们发现了不使用任何称呼语的这种形式。一般来讲,当我们不确定如何称呼对方时,我们常常不采用任何称呼语或者用像good morning这样的问候语代替称呼语(Wardhaugh,2000)。

不同称呼语的使用,不同权利观念的体现,源于不同的文化背景。在一些文化中,例如,中国、日本等,人们注重权利关系;而在另外一些国家中,例如,英国、美国等,人们更倾向看重亲密关系。也就是说,中国人崇尚阶级或地位,而西方人寻求平等(郑丹,2006)。

(三)语式分析

语式指语言交际的渠道和媒介,包括书面语和口头语两大类(Hudson,2000)。然而,人类实践的沟通渠道并不是只有口语和书面两种形式,往往在这两者之间有很多的其他方式。

Crystal(2001),Fliss(2003)和刘惠华(2004)等都曾就电子语篇的语式进行过讨论。黄国文将电子语篇定义为“人们在电脑空间中进行的互动的、电子的、通过键盘输入信息并在荧屏上显示相应文本结构的交际形式”(黄国文,2005:1)。电子邮件是一种常见的电子语篇。学者们基本认同电子语篇是一种既不同于口语语篇和书面语篇的独特新型语篇类型,它既有口语语篇又有书面语篇的特点(黄国文,2005)。当人们通过计算机媒介进行交际时,一方面我们通过键盘打字,字保留在计算机屏幕上,此时,电子语篇具有书面语篇可储存和可视的功能;另一方面,朋友之间的电子邮件中会出现大量的口语化词汇、省略结构、快捷表达等,这又使电子语篇具有口语语篇的特点。因此,有人将电子语篇称为“交互书写语篇”(interactive written discourse)(Ferrara,Brunner&Whittemore,1991)。

然而,在对中外大学生的电子邮件进行分析后我们发现,中国大学生所写的电子邮件所体现的语式与外国大学生的语式是不同的。对外国学生的电子邮件语篇,其语式是一种新型的、兼有口语和书面语特点的语式。对英语本族语者来说,通过电子邮件交流就像是和人聊天一样,他们习惯于使用大量的口语词(pan out,guys,mom,dad,phew,missy,etc.)、俚语(classy,stick my head in an oven,tickle your tummies etc.)、反应信号(um,eh,heh,wow,yeah,etc.)、评价性短语(you know,you see,oh well,take it easy,etc.)、省略句(Just wanted to send you a few pictures,Can't wait to see you!,etc.)、祈使句和感叹句(not bad for a regular school day~~~~!!,Just imagine!,try to get used of it.),也有语法错误的句子以及语义歧异句等。

与此相比,中国大学生电子邮件语言的语式基本属于书面语。尽管他们也使用口语词、俚语、省略句、语法错误的句子等,但是纵观整体,他们更倾向于使用正式的书面语和句子(inform,hesitate,however,I wonder if you...,I am sure that...,etc.)。因此,笔者认为,中国大学生电子邮件的语式仍属于书面语,是以书面语为根本的;而外国大学生电子邮件的语式是介于口语与书面语之间的一种新型语式。

四、语域理论对外语教学的启示

通过对电子邮件语域特征的分析使我们认识到,不同的语篇类型对写作者有不同的要求。中英学生在电子语篇中所体现的差别,反映了中国学生对电子语篇的语域特征没有完全掌握。因此,在外语教学中,我们应提倡语域理论的融入,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在语言交际中语言运用是否得体比语言运用是否正确意义更大。

第一,在口语教学中,教师应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语域意识。教师应明确口语和书面语的特征,并指出在特定语域中使用特定的词语形式、音位标志和语言标志等,使学生对语篇的语旨有一定了解,包括交际双方的关系等;在具体的语篇中通过语义系统中的概念功能表达话语范围,人际功能表达话语基调,语篇功能表达话语方式。这样,无论是对演讲的训练还是口语的准确表达都有实际意义。

第二,在写作教学中,教师应一方面加强学生的语篇分析意识,让他们熟悉各种语类图式及其基本语言特征,了解各种语域变体,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并且分析作者为什么要表达这一意图以及如何达到写作目的;另一方面,想让学生把语篇意识转化为实际运用的能力还需要不断的练习。通过写作不同语体使学生掌握不同语篇的特点,这样才能生成得体的语篇,实现语言交际的意义和目的。

摘要:电子语篇是一种新型的语篇类型,其独特的词汇、语法、修辞等特点受到学者们广泛关注。对电子语篇的研究具有理论和应用的双重意义。文章以韩礼德的语域理论为依据,对比分析朋友之间英文电子邮件语篇在语场、语旨和语式上的异同点,揭示语言与文化和思维之间的关系。同时,语域理论对外语口语和写作教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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