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

2024-08-03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精选12篇)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 第1篇

1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相关性分析

税收筹划即为采用减税、免税、不征税、税率差异、退税等多种方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对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合理安排与统筹规划,来最大程度的达到“节税”目的。当前财务管理的内容主要有筹资、投资、营运资金、股利分配等四方面。因此税收筹划工作其实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构成内容,和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多项决策均存在十分紧密的相关性,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联系,它们的本质目标是完全一致的。第一,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构成内容,财务管理可借助于企业的投资、筹资等内容有效地控制加强企业的收支管理,从而给企业带来客观的经济收益。第二,对于税收筹划工作的合理化开展将能够极大地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促使企业的资金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能够实现企业资金的高效应用。第三,税收筹划能使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享受到最低的税收支出,其主要的应用价值即为减小企业的税收支出,促使企业的资金结构能够得以最优化运用,这些同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是完全相同的。通过将税收筹划工作与财务管理工作的配合应用,能促使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决策之时具备更加准确的依据来源,能够更有效地保障企业经济活动决策的合理性。

2 税收筹划对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义

2.1 保障效益最大化

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目标即为利用合理的财务分析、预测、决策以及计划等多种财务手段来达到企业经营效益的最大化。而税收筹划的目标是为了获取税收效益,进而促使企业最终能获得最大的经营总收益,因此这两者在本质目的上是完全相同的。第一,税收筹划工作的高效开展促使企业的投资与筹资性风险得到了显著降低,能够使得企业的资金运作达到更加科学、高效的应用,促使企业的每一份资金投入都能够被最大化的利用。第二,合理性的税收筹划工作能够确保企业价值得以最大化的达成,能够确保企业在合法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降低税收支出,这不但能够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增加企业的利润总额,而且还能给企业的筹资、投资等活动提供可靠的决策性依据,使得企业开展的经营活动风险得以有效降低,保障了企业的利润收益和效益的最大化。第三,通过开展税收筹划工作还可有效提升企业的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并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综合水平能力,提升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当中所作出的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并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2.2 确保经济稳定、持久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取得持续、稳定的发展是企业众多经营目标当中最为关键的一点,同企业所取得经济收益相比,企业能够取得长久、稳定的发展更加关键。而税收筹划工作的有序开展则能够极大地推动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促使企业不盲目地为了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而陷入税收陷阱,通过对税收筹划工作的合理开展能使企业有效地规避风险,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扫清障碍。此外,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当中通过对税收筹划的合理运用,还可十分显著的提升企业的盈利与偿债能力,推动企业对资金的合理化应用。如在企业进行筹资之时,运用税收筹划工作所具备的独特优势来对企业的资金筹集作出合理化的规划,能够有效地避免由于流动性资金不足而导致企业发生贷款偿还危机,可以显著地提升企业的偿还能力,进而保障企业的稳定、持久发展。

3 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实践活动中的应用

3.1 在筹资方面的运用

资金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企业规模扩张、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企业的筹资与融资环境相对复杂,并且融资的方式也越来越趋于多元化,利用税收筹划的有效开展,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能显著地增强企业的利润盈利能力。在企业进行资金筹集的多种渠道中,无论是通过上市融资还是发行债券亦或是其他方式,均存在一定的利弊,而通过税收筹划则可以最大程度地促使企业避免出现此类筹资性风险,为企业挑选出最为合理的筹资方案,从而有效提升企业的整体营运能力,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减小企业的经营性风险。

3.2 在投资方面的运用

与筹资方面相似,目前现代化的企业投资也表现出了明显的多元化发展方向,例如许多的兼并投资案例,在某一行业或是地区设立相关的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借助于税收筹划工作的有效实施可以合理地应用许多优惠性的税收政策,选取适宜的投资环境及方式,将会对投资收益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通过税收筹划能够促使企业在资本投入中取得最大化的利润。如在企业进行扩张投资时,企业的连续性投资行为能够促使企业的纳税日期得以延迟,并促使企业能够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取得最大化的利润收入。另外,税收筹划工作还可促使企业的财务决策行为更加地趋于合理化,能够为企业的长久发展带来新的机会,并使得企业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取得最大化的经济收益,从而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利润。例如,企业可在国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之时大力投资国家所重点扶持的产业项目,从而便能享受到相关的国家优惠政策甚至得到国家的财政性补贴,起到降低税收支出增加利润收益的作用,并能够十分有效地保障并增加企业的投资收益。

3.3 在其他方面的运用

税收筹划在上述两方面的应用能够十分有效地提升企业的经营性管理收入,并促使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另外,税收筹划工作在企业的其他方面同样也有着广泛的运用。例如,配合税收筹划工作在企业所需的相关资源市场售价较低时,可以适当的扩大购入库存,并选取合理的计价方式,能够促使由于物价的改变所导致的税负改变得以有效的稳定。并且,在一些企业的资产折旧当中合理化地应用税收筹划,科学性地选取资产折旧或是分摊的方法,能够达到隐性避税的作用,进而使得企业的资金周转状况也能得到缓解,促使企业的财务结构得到持续性的合理优化,并最终促使企业的资金利用率能够达到最佳化的应用,使得企业的利润获取能力得以显著的提升。总之,在企业财务管理当中应用合理的税收筹划策略,并将企业的长久、稳定发展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通过多方位、多角度开展税收筹划工作,能够促使企业的税收支出得以最优化。

4 结语

总而言之,将税收筹划应用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当中,能够给企业的日常财务决策提供更为详尽的参考依据,并使得企业的经营性风险也能够得到明显的降低。然而应当予以重视的是税收筹划工作不能单纯局限在个别税种的高低上,而应重点考量到企业的整体税负负担,同时还要考虑到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发展,即便是缴纳税收的绝对额增加了,税负提升了,但从长远来看,资本的回报率是提升的,这也是可取的。就目前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来看依然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因此应当在将税收筹划运用于企业财务管理整体规划时要做到科学、合理的运用。而且,对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相关税收筹划问题,企业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尽可能地促使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够为企业带来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增加企业的利润收入及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杨焕玲.企业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相关性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4(6).

[2]刘百芳,刘洋.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原则及其应用[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学报,2014(12).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 第2篇

2008年第15期

北京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 Beijing Dachengfanglue Taxpayer Club 本资料内容主要选自报纸、杂志及网络 免费资料,仅供俱乐部会员阅读学习

目 录

(2008年第15期 总字第四十二期)

2008年8月1日

1、以物抵账的纳税筹划-----------------------3

2、先抵扣再转出获得资金时间价值-------------4

3、分立废旧物资收购部门的案例分析-----------6

4、优惠大门向“核定”纳税人徐徐打开---------7

5、企业捐赠实物的税务处理------------------14

6、企业对外捐赠的财税处理与差异------------16

7、从现金账户中发现问题--------------------18

8、金融企业三类呆账损失可税前扣除----------21

9、金融资产转移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三)--26

一、税收筹划

以物抵账的纳税筹划

案例:

1999年6月,某市一家水泥厂以每吨200元(含税价)的价格销售给一家建筑公司5000吨水泥,价款共计100万元。因该家建筑公司资金紧张,无力支付货款,建筑公司表示愿用其闲臵的一幢办公楼(市场价格为100万元)抵顶所欠水泥厂的货款。水泥厂为不受损失,初步同意接受该抵顶方案,并欲将该办公楼以市场价对外销售,以此收回建筑公司所欠的货款。

分析:

若水泥厂先用债权抵顶换得建筑公司办公楼的产权,对于建筑公司来说,其用不动产产权抵账,视同销售不动产,应就此行为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水泥厂将来销售这幢办公楼以收回账款,对水泥厂来说再次发生销售不动产行为,依照规定,同样缴纳以下税费:

营业税:100×5%=5万元

城建税:5×7%=0.35万元

教育费附加=5×3%=0.15万元

(假定不考虑印花税、契税等税种)

以上三种税费合计共5.5万元。

若水泥厂采用这个方案,可收回100万元的账款,但另需额外付出5.5万元的税费。因此,水泥厂需改变收账方式,建议水泥厂与建筑公司达成协议,水泥厂帮助建筑公司联系办公楼买主,然后建筑公司用售房款来偿还其欠水泥厂的账款。经多方联系,建筑公司找到了买主,建筑公司取得售楼款后随即清偿了水泥厂的账款,水泥厂得以全额收回账款。

在本例中,债权人——水泥厂通过行为方式转换,将收账过程中,不动产产权转让次数由两次变为一次,从而减少了在收账过程中不必要的税费支出。(来源:中国税网)

先抵扣再转出获得资金时间价值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针对这一规定,纳税人应当注意专用发票认证抵扣的时间限制,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购进工程物资处理例如:2006年1月,甲公司购进一批工程物资,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价款为30万元,税额为5.1万元。因为购进的是工程物资,甲公司未到税务机关申请认证抵扣。2006年5月工程完工,甲公司将剩余的11.7万元(含税)工程物资按账面价值对外出售。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1.购进工程物资时,借记工程物资35.1万元;贷记银行存款35.1万元。

2.工程领用时,借记在建工程23.4万元;贷记工程物资23.4万元。

3.出售工程物资时,借记银行存款11.7万元;贷记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元。借记其他业务支出11.7万元;贷记工程物资11.7万元。

由于购进工程物资取得的专用发票已经超过认证抵扣期限,不得再申请抵扣进项税额。因此,甲公司出售工程物资应负担的增值税为1.7万元。

筹划方案:甲公司购进工程物资时,可先作为原材料入账,同时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税务机关认证抵扣,工程领用时再作进项税额转出。甲公司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1.购进工程物资时,借记原材料3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万元;贷记银行存款35.1万元。

2.工程领用时,借记在建工程23.4万元;贷记原材料2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万元。

3.出售工程物资时,借记银行存款11.7万元;贷记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元。借记其他业务支出10万元;贷记原材料10万元。

筹划后,出售工程物资应负担的增值税为0(1.7+3.4-5.1)。此外,先认证抵扣再作进项税额转出,可能会推迟部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超过认证抵扣期限的补救措施

如果由于某些原因,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90天内申请认证抵扣,那么这部分进项税额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在增加增值税负担的同时加大了进货成本,降低了利润。笔者认为,对超过认证抵扣期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超过90天未认证的专用发票,可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一起退还开票企业,由开票企业先以退回的发票为依据开具一张红字发票,并将收到的原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联后面,然后立即开具一张同样内容的正数发票。按上述方案不会增加开票方收入和销项税额,但是接受方收到新的专用发票又重新拥有了申请认证抵扣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税法对货物销售退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有明确规定,而且有些地区对重新开票行为作了限制性规定,纳税人应当事先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得到认可后才可按上述方法处理。

(来源:中国税网)

分立废旧物资收购部门的案例分析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04月29日发布的•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1第078号),自2001年5月1日起,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根据以上规定,使用废旧物资进行生产的企业可以将原来属于企业内部的收购部门进行独立,以适用以上的抵扣规定。

例如,某造纸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该企业的主要业务是将废纸经脱墨等程序加工成日用纸制品。长期以来,企业有大量原材料来源于民间收购者。由于对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的抵扣票据,企业长期有大量原材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前述的抵扣规定,该企业为了抵扣进项税额,也曾改为从当地正规的废旧物资经营单位收购废纸,并由其开具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发票。但由于收购价格较高,企业虽然增值税负担有所下降,但利润总额并未有明显提高。

笔者的建议是,该造纸厂应采取企业分立的方式,将原来的收购部门分立为一个废纸收购企业,并使该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这样,新企业属于专门经营废旧物资的企业,可以为造纸厂开具合格的发票,造纸厂就可以按照买价和10%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同时,根据前述的税收法规,废旧物资经营企业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来源:中国税网)

优惠大门向“核定”纳税人徐徐打开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办法‣取消了原•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中“核定征收纳税人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的规定,因此不少纳税人致电询问,核定征收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可以享受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

随着•办法‣的发布和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政策大门已向核定征收纳税人徐徐打开。但是目前,核定征收纳税人享受具体税收优惠的条件和程序尚未明确,核定征收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还处在政策层面,如何落实还得等待。

核定征收纳税人多年与税收优惠无缘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信息产业部等部门公布的数据,到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其中,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达到430多万户,个体经营户达到3800多万户。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大部分小企业被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纳税人主要包括: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臵但未设臵账簿的;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账目设臵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等。

2000年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明确,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纳税人按规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间或优惠政策到期后3年内,如出现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应追回因享受优惠政策而减免的税款。

有关专家表示,之所以对这些小企业实行核定征收的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主要原因就在于这些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难以准确核算收入和费用,达不到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要求,无法计算相应的成本扣除。另外,不让核定征收企业享受税收优惠,也是为了鼓励和督促小企业建账健制。

由于上述规定,多年来核定征收纳税人与企业所得税优惠无缘:虽然属于新办企业,但不能享受减免税优惠;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也不能享受就业再就业优惠等等。比如,记者的一位朋友2005年初成立了一家信息咨询公司,招聘了4名下岗职工做业务员。这位朋友知道一些税收政策,认为新办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1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招聘4名下岗职工做业务员,达到了享受减免税的条件,于是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但税务机关认为,公司仅聘请了一名代账会计负责记账,账簿设臵比较简单,大量的收入不开具发票,一些费用支出也没有相应合法单据入账,甚至有些支出没有入账,因而成本核算不准确,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税务机关对其采取核定征收的方法征收所得税,每月缴纳企业所得税2000元。税收优惠必须是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企业才能享受,朋友的公司最终没有享受到企业所得税优惠。

•办法‣给核定纳税人带来希望

•办法‣是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的,•办法‣中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方法等内容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基本一致。其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一是规定了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适用情形,调整了应税所得率幅度标准。二是明确规定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办法‣,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这就意味着,对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将不采取核定征收办法。三是取消了过去核定征收纳税人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核定征收纳税人也可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有关专家认为,取消过去核定征收纳税人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的规定是•办法‣的最大亮点,其为核定征收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带来了希望。

•办法‣为什么要取消核定征收纳税人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的规定呢?主要原因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公布和实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过去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绝大部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被取消,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实际上已所剩无几。

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企业所得税法‣在税收优惠一章中专门规定了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税率比25%的法定税率低了5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既然•企业所得税法‣专门规定了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低税率优惠,就应该让小型微利企业切实享受到优惠。然而现实情况是大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纳税人,如果仍然保留核定征收纳税人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几乎就成了一句空话,很多小型微利企业仍然无法享受到税法规定的优惠。因此,•办法‣取消核定征收纳税人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的规定就成为必然。

此外,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是安排就业的重要渠道。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出台了就业和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规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招用1名下岗职工每年可扣除4000元税款,对一些小型企业还是有吸引力的。但是,由于核定征收纳税人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影响了企业招聘下岗职工的积极性,这是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不足。

核定纳税人如何享受优惠亟待明确

虽然•办法‣按规定已从1月1日开始实施,但是记者从一些基层税务机关了解到,由于核定征收纳税人享受具体税收优惠的条件和程序尚未明确,核定征收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还停留在讨论和研究层面,核定征收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仍然困难重重。

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现行仍然执行的优惠政策看,核定征收纳税人有望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的减免税政策,以及企业购臵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优惠政策等。

纳税人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税法都规定了较为明确的条件,而这些条件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存在矛盾,如何理解和执行仍然存在问题。

比如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之一就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30万元是企业经过收入、成本、费用核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还是税务机关通过一定方式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办法‣规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两种。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是指税务机关通过核定企业应税所得率,通过计算公式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税率,得出企业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有两个: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形: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对于不属于以上情形的,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方式。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是指由税务机关通过一定方法直接核定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核定方法包括: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在采取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方式,一般并不明确核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那么,怎么判断企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呢?规定还不明确。

目前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做法是,如果企业2007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则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20%的税率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到年终再看企业是否确实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进行调整。如果年终企业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则企业需要补缴少缴的企业所得税。享受这种政策的企业大多还是适用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从税法的规定看,核定征收纳税人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从实际看,绝大多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比如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需要企业能够规范财务制度,准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因此,无论从企业规范发展,逐步做大的角度,还是从获得税收优惠的角度出发,企业应努力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配备专业会计人员,设臵账簿,并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进行收入、成本核算,才能最大限度获取政策的支持。(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邹国金)

二、财务管理

企业捐赠实物的税务处理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照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流转税及所得税。捐赠行为所发生的支出,除符合税法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按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扣除外,其他捐赠支出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一个纳税年度计算,为资产负债表日。

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使用的当天。视同销售计税价格的确定,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消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用于其他方面的”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与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实物移送使用的当天。

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对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或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孙宏伟)

企业对外捐赠的财税处理与差异

近日,国内众多企业纷纷对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伸出援助之手,企业发生的对外捐赠,就企业所得税而言,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有明确规定,在此仅对捐赠的财税处理差异分析如下。

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与旧税法相比较,新规定发生了两大方面的调整变化:一是提高了内资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即由原来内资企业(金融保险业除外)不超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3%,外资企业没有限制,改为内外资企业均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表明了国家进一步加大税收支持社会公益性捐赠的力度。同时,借鉴国际通用作法,将旧对外资企业捐赠税前扣除从无比例限制统一到12%的比例上,实行内外资企业一致的政策。

二是改变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计算基础,即由原来内资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改为年度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是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但不能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得出的利润总额,根据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后,才能作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企业对外捐赠时还需要注意,只有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才允许税前扣除,纳税人直接向捐赠对象进行的捐赠和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至于本次对四川的捐赠是否有特殊规定,还要看国家财税主管部门的文件。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流转税及所得税。

会计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章第二十七条: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相应的,捐赠资产也是企业非日常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该支出不分公益救济性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一律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即不管税法如何界定,会计处理都作为企业的支出在当年会计利润中扣除。

对外捐赠引起企业的库存商品等资产流出事项(虽然税法是作为视同销售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销售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企业不会因为捐赠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利润。因此会计核算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企业涉及捐出固定资产的,应首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对捐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发生的清理费用,相关税费等进行归集,最后将其余额转入“营业外支出”的借方。如果企业对捐出资产已计提了减值准备的,捐出资产会计核算还必须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财税差异由于存在企业直接对外捐赠和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的区别,在会计上按捐赠全额及相关税费计入“营业外支出”,而税法规定了符合条件的捐赠税前扣除的比例限制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形成了捐赠扣除的会计和税法规定之间的永久性差异,这种差异一经形成就应按照税法规定的数额税前扣除,超过税法规定扣除部分,直接调增捐赠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例:2008年,某企业将自产产品1000件(成本单价100元,单位售价150元)通过减灾委员会向地震灾区捐赠。当年度不包括以上捐赠业务的利润总额为5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增值税税率17%,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对外捐赠时的账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12.55万元贷:库存商品1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万元。

本年利润=50-12.55=37.45万元,税法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37.45×12%=4.494万元,纳税调增额=12.55-4.494=8.056万元,企业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7.45+8.056)×25%=11.3765万元。

从现金账户中发现问题

新•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库存现金”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库存现金的增加和减少。

从日常对库存现金科目核算的实际情况来看,该科目可能与税收有关联的事项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一是用现金支付或购臵可以在税前扣除(或分期扣除)的费用或资产;二是用现金支付应纳税金;三是以现金的形式取得应税业务收入或其他应税收入。企业如果在这三个方面的核算中出现异常,则可能影响到对税收核算的正确性。本文介绍的案例就是从发现库存现金账户红字余额及核算异常等情况入手,发现了企业存在的重大偷税问题。

案例:笔者曾检查一家汽配公司,发现该公司现金日记账除月末余额外,月度中各日的余额均未结出,有的还有红字余额。仔细查看后发现尽管账面上按序时记载,但有4个月出现了连续十几笔业务都是记录现金增加或减少的情形,且收支日期与记账日期不符,这说明该企业没有对现金收支进行日清、序时和及时记账,笔者要求当场盘点现金,但出纳员的票据、现金借条及现金都对不上。记得当天有笔业务是:前一天账面上的现金余额加上借款当天取现的总额只有6万多元,但企业却支付了一张以购货名义抵库的185万元借条,这明显是入不敷出,出纳无言以对。在笔者一再追问之下,最后出纳拿出了他个人名下的一张信用卡,在索取到该卡的交易明细后终于查明隐瞒销售收入偷逃增值税的真实情况。

原来该公司在被检查年度隐瞒了客户用现金购货的900多万元销售收入,平时均由出纳存入该信用卡,由于隐瞒了大量收入,降低了增值税税负,该公司就通过控制增值税发票入账抵扣的办法来调节,致使该公司全年仅缴纳30多万元增值税。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税务机关不仅对该汽配公司追缴了所偷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而且按规定加收了滞纳金,还决定对其所偷税款给予1倍罚款的处罚。另外,由于该公司所偷税额超过1万元,且偷税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10%以上,已达到应移送司法机关的标准,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分析: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现金检查不仅有很大的技巧,而且也可能从中发现大问题,不能忽视。需特别注意的是,一些存在偷税行为的企业虽然很容易将账外账与总账分开,如将两本账上的收入或往来分开,但很难做到账外账与总账没有一丝关联,而这种关联绝大多数情况就体现在资金的使用上,往往是总账没钱时到账外账上拿,账外账没钱时,又到总账上取,这就造成总账现金核算的混乱,从而露出蛛丝马迹。

如果被检查企业存在偷税问题,则很可能出现在正常会计核算情况下不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形。如异常的会计对应科目,异常的账务处理,异常的红字余额,异常的凭证附件等等。对这些异常情况,税务稽查人员一定要勤于思考和分析,不仅要善于分析其来龙去脉,而且还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从中发现线索并揭示问题。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刘志耕,姚华祖)金融企业三类呆账损失可税前扣除

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工作进入倒计时。近期,不少金融企业财务人员向江西省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询问,哪些呆账损失可以税前扣除,认定呆账损失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税前扣除时需要注意哪些政策规定。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及相关政策,12366咨询员进行了详细解答。

可以税前扣除的三类呆账损失

第一,符合五种情形的债权或股权,经认定、审批后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8‟264号文件明确规定,金融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以认定为呆账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1.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同时又无其他债务承担人,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法律追溯失效,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金融企业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2.金融企业经批准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招标等市场方式出售、转让股权、债权,其出售转让价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3.金融企业因内部人员操作不当、金融案件原因形成的损失,经法院裁决后应由金融企业承担的金额或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年以上仍无法追回的金额;4.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银行承担的净损失,经法院裁决后应由金融企业承担的金额或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年以上仍无法追回的金额;5.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逾期3年以上,且经金融企业诉诸法律,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经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后,符合•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05‟第13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情形的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9号)及•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2‟第4号)规定,下列债权或者股权不得作为呆账损失税前扣除:1.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不论何种原因,未按期偿还的金融企业债权;2.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者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3.行政干预逃废或者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4.金融企业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5.金融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6.其他不应当核销的金融企业债权或者股权。

第二,符合五种情形的银行卡透支款项,经认定、审批后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8‟264号文件规定,金融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银行卡透支款项,可以认定为呆账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1.持卡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财产经法定清偿后,未能还清的透支款项;2.持卡人和担保人死亡或依法宣告失踪或者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款项;3.经诉讼或仲裁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4.持卡人和担保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经有关部门批准关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以其财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透支款项;5.5000元以下,经追索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

第三,符合两种情形的助学贷款,经认定、审批后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8‟264号文件规定,金融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助学贷款,可以认定为呆账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1.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能力或劳动力,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依法处臵其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及借款人的私有财产,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未能归还的贷款;2.经诉讼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在依法处臵其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及借款人的私有财产,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未能归还的贷款。

税前扣除应注意相关政策规定

呆账损失进行税前扣除要注意以下几项政策规定,提供相关外部合法证据和证明材料:

第一,国税函„2008‟264号文件规定,金融企业上述已作为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债权或损失,在以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金融企业收回的尚未在税前扣除的呆账,超过本金的部分,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前符合上述规定的金融企业呆账损失按本通知规定执行,这主要涉及国家税务总局令„2002‟第4号文件,相关政策变化务必加以注意。金融企业在申报扣除上述呆账损失时,必须按要求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及证明材料、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据及证明材料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及证明材料等能够证明呆账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和证明材料。

第二,国税发„2007‟9号文件规定,金融企业呆账损失必须通过税务师事务所的鉴证审核。即由税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财产的存在并为申报企业所有。同时,对于符合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呆账损失,应当由税务师事务所按照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或净损失,确认税前扣除的呆账损失的具体金额。

第三,•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金融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呆账损失,应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及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适当延期申报。金融企业申报税前扣除呆账损失时,须同时报送以下相关文件、资料:

(一)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报告。基本内容包括:借款人、担保人和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贷款发放及使用情况和投资情况,形成呆账的主要原因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和结果,借款人或被投资企业、担保人财产清算、清偿和分配情况,贷款或投资人受偿及损失情况,申请税前扣除金额等。

(二)贷款和投资合同、发放贷款和投资凭证及相关材料。

(三)政府、法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保险企业等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金融企业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第四,根据国税发„2007‟9号文件规定,金融企业发生符合税法规定的各类呆账损失,由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涉税鉴证时,应提供或取得•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所规定上述

(二)至

(四)项证明材料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或取得相关证明材料:①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②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民法通则‣及其有关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④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市、区)及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⑤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金融企业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⑥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金融企业仍无法收回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⑦由于上述①至⑥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⑧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①至⑦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垫款的相关证明材料;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投资权的金融企业的对外投资,由于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的,经金融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股权的相关证明材料;⑩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银行承担的净损失的相关证明材料。

另外,12366咨询员提醒,金融企业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或取得相关证明材料:一是助学贷款逾期后,银行在确定的有效追索期内,并依法处臵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和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贷款的相关证明材料;二是金融企业发生的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不含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账款)的相关证明材料;三是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柳兵,黄晓燕,何启菲)

金融资产转移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三)一、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的计量与税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也就是说,当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应当将满足终止确认的部分从企业的账户及资产负债表上予以转销,并确认此项转移损益。为确定应从企业的账户及资产负债表上转销部分的金额,企业应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各自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存在一项因提供服务而确认的服务资产的,应将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同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也是指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此时,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企业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分配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时,需要确定未终止确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按相对公允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进行分摊。具体而言,未终止确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1)企业出售过与未终止确认部分类似的金融资产,或发生过与未终止确认部分有关的其他市场交易的,应当按照最近实际交易价格确定。(2)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最近市场上也没有与其有关的实际交易价格的,应当按照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公允价值扣除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后的余额确定。该金融资产整体的公允价值确实难以合理确定的,按照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扣除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后的余额确定。

在税务处理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并已计入收入总额的,应与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未终止确认部分按照收入与扣除相配比的原则,合理分摊投资资产的成本。未终止确认部分金融资产的成本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二、金融资产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的计量和税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企业保留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表明企业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不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不应当将其从企业的账户及资产负债表上予以转销。此时,企业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因资产转移而收到的对价,视同企业的融资借款,应当在收到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需要注意的是,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应当分别计量,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此时,所转移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应在反映企业所保留的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进行计量,即如果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对相关负债的计量应当使所转移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企业保留的权利和义务的摊余成本;如果所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对相关负债的计量应当使所转移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企业保留的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但是,如果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在税务处理上,金融资产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的计量由于没有计入收入总额确认为应税收入,所以其会计处理对企业所得税处理没有影响。

三、继续涉入条件下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与税务处理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根据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企业所确认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充分反映企业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通过担保方式继续涉入在

会计处理上,企业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应当在转移日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同时按照财务担保金额和财务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之和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这里的财务担保金额,是指企业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财务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通常是指提供担保而收取的费用,如果财务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确定,则应当视同其等于零。在随后的会计期间,财务担保合同的初始确认金额应当在该财务担保合同期间内按照时间比例摊销,并按照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为各期收入。因担保形成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在税务处理上,企业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暂不应改变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未确认为应税收入的,金融资产转移损失不得扣除。在随后的会计期间,财务担保合同的初始确认金额应当在该财务担保合同期间内按照时间比例摊销,按照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为各期收入,计入收入总额的,可配比摊销扣除。但因担保形成的资产的账面价值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在计提时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2.附期权合同并且所转移金融资产按摊余成本计量方式下的继续涉入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因卖出一项看跌期权或持有一项看涨期权,使所转移金融资产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且按照摊余成本计量该金融资产的,应当在转移日按照收到的对价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所转移金融资产在期权到期日的摊余成本和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继续涉入所形成负债的账面价值。相关期权行权的,应当在行权时,将继续涉入形成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因卖出一项看跌期权或持有一项看涨期权,使所转移金融资产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暂不应改变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期权行权的,应当在行权时,分别确认收入总额与税前扣除额。

3.持有看涨期权、出售看跌期权、附上下期权且所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方式下的继续涉入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因持有一项看涨期权、卖出一项看跌期权、卖出一项看跌期权和购入一项看涨期权(即上下期权)使所转移金融资产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的,应当在转移日仍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或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期权行权价格之间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

浅议企业税收筹划与税务风险管理 第3篇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税务风险;管理

一、前言

税收筹划是经营企业利用税收政策所提供的选择机会,对所经营或投资的财务活动进行科学的规划的活动,其核心目的在于在合理的范畴内达到有效的节税效果。税收筹划结果直接体现在纳税人规避风险的同时获得税后收益的最大化,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应对竞争激烈的经济市场环境中,依靠税收筹划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无疑是增强企业在经济市场竞争力的一个有力手段。反之,若筹划不当则不仅会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制约企业的健康发展。本文中就现阶段税收筹划的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并以分析结果为核心,提出了关于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应对策略,希望为企业税收筹划专业提升提供有力参考。

二、税收筹划概念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发生前通过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组织形式、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策划,采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方法,规避、减轻、转移、推迟纳税以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

税收筹划的概念可以从两个方面予以分析,也就是广义下的概念与狭义下的概念。其中,广义下的税收筹划所指的是企业经营者也就是纳税人在不偏离税法规定的基础上,利用有效渠道,对自身所经营的或参与投资的经营活动进行合理的规划,以此达到少缴税款的效果,这其中一系列的财务管理活动都被称为税收筹划行为。广义下的税收筹划概念,更为关注的是税收筹划的基础是不能脱离税法,税收筹划的核心目的是少缴或缓缴税款。

狭义下的税收筹划概念所指的是纳税人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基础上,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作为前提,利用税法所提供的税收优惠,对自己所经营的或参与投资的财务活动进行合理规划,以此实现节税目的,在此期间的一系列行为被称之为税收筹划行为。狭义下的税收筹划概念,更为凸显的是税收筹划的目的是节税,但期间采取的一切手段需要在税收法律的范围内,主要是基于政府税收政策所实现的一系列节税行为。

三、税收筹划风险方向

1.基于税收政策认知不清导致的风险

基于企业管理者自身素质的问题或管理观念等问题,导致企业在税收筹划问题上存在着一定错误的认知,由此做出了一些错误的战略方向或战略措施。期间也有部分企业管理者错误的认知税收筹划就是与税务部门协调关系,导致其不会投入过多的关注,而是将其完全寄托于经办人员或领导方面,进行一些拉关系,甚至是行贿等不良行为。另外,也有部分企业管理者认为,税收筹划是达到降低税收或逃税的手段,偏离了税收筹划的实际价值。企业内的税收事项众多,包括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同时也包括具有经济往来的相关企业,而财务部门的主要任务则是纳税环节。基于此,仅依靠财务部门是不能够完全做好税收筹划工作的,需要企业参与人员的共同协作。

2.基于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下,国家为推动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在特定时期内会颁布与其相适应的促进经济增长的减税或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这是国家所实施的针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行为。国家税收政策会基于国内经济的发展形势不断的做出调整,确保税收政策的时效性,使其能够更为符合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税收筹划是预先筹划行为,针对任何一项税收的筹划都需要一个周期,在此期间内,可能税收政策作出了全新的调整,而这种变化使得正在进行的税收筹划不再适合,因此导致了相关风险的存在。

3.基于税收筹划目的不清导致的风险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而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中,企业的战略目标自然也存在着差异性,税收筹划是为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服务的活动。基于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其方式与目的不符合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或不符合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企业便会以为实施了不合理的税收筹划手段而扰乱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与管理秩序,因而导致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而这种紊乱问题的出现很容易导致企业面临巨大的经营风险。

4.基于财务人员缺乏税收筹划能力导致的风险

多数企业的经营范畴较为广泛,所涉及到的经营业务众多,而不同税种的计税方法与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差异性,需要筹划人员明确掌握现行的税法政策与国家阶段内所提出的税收优惠政策。就对现阶段内部分筹划人员的观察看来,普遍存在专业素质不足与风险意识不足等问题,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常出现对税收优惠政策精神认知不清而造成事实上的偷税行为。税收筹划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因此具备税收筹划的综合型专业人才有限,导致其面对政府全新推出的税收优惠政策时出现认知不清等问题。

四、税收筹划风险管理对策

1.强化对税收筹划与风险的认知

在企业内部强化对税收筹划与风险的认知可从两个方面予以实现:第一,企业管理层需要首先树立必须依法纳税的观念,这是确保顺利实现税收筹划的基础条件,也是硬性标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绝不是实现逃税或漏税的工具,而是在税法允许的基础上,合法的有效的进行节税。第二,当前,我国税收制度尚不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具有着时效性与区域性的限制,基于此,需要企业管理层及时的学习与掌握税收政策,在明确掌握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精神后,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

2.促进与税务机关的协作

纳税人在实施某一个项目的税收筹划阶段,如不能够充分的明确或掌握税收政策的实质内涵,即便是在某个环节出现了方向性的错误都会导致整个筹划行为的失败。因此,就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的企业而言,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都具有着一定的适用范围,包括企业类型、注册地点、特定人员比例等方面的标准,纳税人想利用这些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则必须要明确其具体的要求,避免出现税务筹划风险。针对此,需要企业内部树立一个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包括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认知、应用等。

4.加强对税收筹划人员的培训

税收筹划属于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必须要确保其严谨性与可靠性,而税收筹划的参与人员对此起到重要影响作用,需要加强对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培养。税务筹划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同时需要具备对经济前景的预测能力以及项目统筹能力。税务人员专业素质的提升,一方面依靠于个人的努力。另一个方面便是企业的后期培养,因此,在企业内部开展税收人员培训具有重要意义。

五、结论

综合上文所述,税收筹划是一种在税法允许的情况前提下,通过合理的手段所进行的一种节税行为,现阶段税收筹划基于企业管理层认知不清、筹划人员自身素质不足等问题,导致税收筹划存在着诸多的风险。针对此类风险在本文中提出可经由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加强对税收人员的培训、促进与税务机关的协作等措施予以控制或改善。

参考文献:

[1]陈志丽.浅议如何完善企业税收筹划防范企业税收风险[J].财经界(学术版),2015,02(03):269.

[2]韩定虎.企业税收筹划与税务稽查、税务风险评估审计矛盾的解决浅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5,09(21):268-269.

[3]陈祥福.浅议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及税务风险防范[J].东方企业文化,2015,09(21):38.

[4]袁爱文.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方法与风险防范分析[J].当代经济,2016,07(05):84-86.

[5]曾文芳.浅议企业税收筹划中涉税风险防范策略[J].财经界(学术版),2014,09(16):262.

浅谈企业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 第4篇

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有着重要地位, 所以企业财务的管理必须现代化、科学化。为了使企业的财务目标得以实现, 财务管理人员必须运用科学严谨的理论知识, 为企业购置资产, 以及为企业进行融资和财务管理。税收在当今的企业财务管理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它是企业重要经济和实施财务决策的参考依据。为了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 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和税收策划。

一、税收筹划的独特性以及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部分, 税收筹划即财务工作人员根据我国的税收法律, 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 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规划, 进行的一些安排, 使企业自身税收最小化, 为企业获得最大的利益。税收筹划的主要优点分为以下几点:

(一) 税收筹划即运用财务管理人员的自身知识进行的一种合理的理财行为, 从而达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税收筹划首先是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 财务管理人员对项目的投资以及投资收益的考虑, 在投资时投资者为了减低税收可以适应的减低税收的支出部分, 使项目的利益最大化, 在当今, 税收的形式多样, 企业的经营不仅仅只是所得税, 所以税收筹划主要是就企业的涉税税种进行主要的研究。在研究中, 主要就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模式进行研究, 以及目前企业应缴纳的税收与当前企业的财务预算想结合, 进行相应合理的财务经营安排, 为企业创造最大利益。

(二) 税收筹划的前期规划性

为了调整我国的宏观经济, 政府把当前的税收进行了明细划分。为了使企业和投资者采用合法的税收行为, 当今政府在税收的征收上实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但是由于纳税人行业的多样、纳税时间不同, 以及地域等一些其他原因, 税收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企业其本身就具有多方面的投资, 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则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投资状况和经营状况进行相应的选择, 合理规划税赋。但是由于税收筹划具有提前规划的特点, 如果企业没有提前规划, 已经有涉税的行为, 则应按照当前的税收政策积极纳税。

(三) 税收筹划的合法性

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人员通过认真研究与对比当前的税收法律, 所制定的一种提前规划。其本身是具有合法性的, 合理的税收筹划是企业与政府互利互赢的一种行为, 就企业来说, 企业在税收上进行提前规划, 可以使企业面临更好的选择, 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最大化自身利益。就国家来说, 企业通过合理的手段进行合理规划, 可以避免一些利用当前的税收法律漏洞, 结合自身行业特点进行的一些避税行为。合理的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通过对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了解, 进行的合理规划, 具有长期行, 在促进企业的发展上起着积极的因素, 从而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

(四) 企业具有多项选择性

由于当前税收优惠政策受行业和地域差异等因素影响, 税收的优惠政策各有不同, 企业可能根据自身的经营模式以及负债的情况, 优化改革自身的投资结构。根据我国的纳税政策, 选择企业自身适合的机构设置, 企业还可以通过各个行业纳税高低进行比较, 选择有利于企业的经营模式, 这些选择都决定着企业的纳税多少和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只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认真的比较和推敲, 选择最佳的路径作为企业的经营目标, 才能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带来最大的利益。

二、实施税收规划的重要性

利益最大化, 是每个企业所追求的重要目标。因此, 合理的运用当前国家的税收法律, 采取的正当的理财手段, 将会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收益。企业可以在筹集资金, 投资, 以及经营模式和收益中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合理的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避税, 使企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税收损失。

税收成本是每个企业的财务重要组成部分, 树立良好的税收筹划意识是十分重要的, 一个良好的纳税方案, 往往都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利益, 自近年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以来, 税收制度不断的完善, 税收法律越来越系统化。为当前财务人员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行性环境和良好的制度保障。

三、企业财务管理实施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案

(一) 优化企业筹集资金的渠道选择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资金筹集渠道, 其中主要的分为: (1) 向一些专门的金融机构借贷。 (2) 向一些非金融性质的机构借贷或者向一些资金充足的企业借款。 (3) 企业通过向社会发放一些企业债券, 或者发放股票的形式来集资。 (4) 企业自身内部举行集资活动。以上集资行为, 就纳税方面来分析, 企业内部举行的集资活动的税负是最少的。

(二) 确定企业债务的比例

为了降低企业的风险, 企业应充分考虑筹资的渠道和税收的问题, 确定债务和权益资金的比例问题。就企业筹集资金的完全程度来说, 债务资金的完全系数相对较小, 在债务到期时, 如果企业不能按时归还本金, 企业有可能会面临破产的问题, 权益资金较债务资金相对来说, 使用的时间比较长一些, 而且对企业来说股息的负担也不大, 相比债务资金来说比较的安全。但是从资金成本来看, 债务资金相对权益资金更加的合理。债务资金的利息能够在税前扣除, 是企业可以节省一部分的税务支出。而股息作为权益资金的成本, 按照规定只能从企业的税后利润进行支付。因此, 合理的分配企业的债务比例, 才能从整体上减低企业的税负, 增加企业的利润。

(三) 对投资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投资是每个企业的财务管理重要部分, 合理的投资会为企业带来良好的收益, 为了能在投资中为企业获取利润。首先, 财务管理人员在对企业的投资中一定要对投资中所产生的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在投资时投资者应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分析, 明确投资目标, 选准投资的行业与区域。目前, 我国在很多的行业对税收都有税收优惠政策, 所以在投资前, 财务管理人员应对这些行业的税收优惠进行了解, 尽可能选一些具有税收优惠的行业和地区进行投资。其次, 我国对企业的组织形式的不同所收取的企业所得税也是不一样的, 所以企业应对组织方式的所得税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就目前而言, 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分为以下三大类: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以及独资企业。在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里面又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两类。换种说法就是母公司与子公司两类。我国对于不同的企业组织有着不同的税收政策, 所以在最初企业成立时, 投资人必须考虑到以后企业的发展问题。就一般情况而言, 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比较适合目前的中小型企业。但随着企业的发展, 当企业的规模加大时, 企业会有相应的子公司或者是分公司的出现, 分公司的法人是不能独立的, 且对于分公司国家是没有相对的优惠政策, 而子公司则不一样, 子公司与总公司的财政是分别独立存在的, 子公司可以有独立的法人, 而且能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所以企业在成立时, 投资者应对企业的组成形式全面考虑。

(四) 对于企业的经营进行税收筹划

为了避免一些企业利用法律的漏洞, 例如, 一些企业通过对其他费用的收取减低销售额, 偷税漏税, 我国的税法将企业经营中的其他费用与企业的销售额列在了一起, 以防止企业的偷税漏税。所以投资者在经营中, 可以合理地处理价外费用, 巧妙的拆分业务, 从而减轻企业营业中所产生的税收是十分重要的。

(五) 合理的对分配过程中产生的税收进行筹划

由于目前我国的法律在公司积累利润方面没有限制性的规定, 所以对于股利方面, 企业可以实行限制性的支付, 可通过一些合理措施使股票的价格上涨, 减少股利的所得税, 为企业股东赢取最大利益。企业的资本积累主要是依靠企业税后的利润, 企业的税收利润主要包括, 企业的实际收入、公积资本以及企业暂时未分配利润。如果企业能对这些资金进行合理的再投资, 可以享受到国家的相应优惠政策, 所以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这些优势进, 制度合理的再投资计划。

四、结束语

税收筹划, 既以遵纪守法为前提的“合理避税”。任何税收筹划都必须建立在符合我国的法律和税法规定的基础上, 企业在生产经营, 或者是投资理财前, 都应该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这样才能使企业投资人的利益最大化, 正确的税收筹划, 有利于增强各个企业的竞争, 增加企业的收入, 从而推动我国整体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施荣晗.国有上市公司高管特征与公司税收筹划关系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 2012.

[2]仝书峰.基于财务管理视角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 2012.

房地产财务管理与税收 第5篇

房地产行业最近数年发展极为迅速,逐渐成为影响国民经济的产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国家不断推出的调控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开发初期进行财务预算管理,包括:销售预测和盈利预测、税收筹划、资金预测。

销售预测是在对市场总体情况进行了解和把握后,做出的预计销售额。那么对市场总体情况进行了解又包括:销售情况、价格、区域分布、其他主要发展商情况等;

盈利预测是建立在销售预测和成本费用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判断项目可行性的重要环节。盈利预测的精确度是决定了项目能否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同样盈利预测的精确度是由销售预测和成本费用预测决定的。因此他们是环环相扣的,一个环节的偏差,可能会带来整个项目的失败。

税收筹划是建立在销售预测和盈利预测的基础上的。为什么说它是建立在前两个预测以上呢?因为,只有知道了项目的收入情况和盈利情况才能有针对性的筹划。并且房地产行业所涉及的税种和税收政策较多,不同的税收筹划不仅是税款缴纳的多与少,还是影响企业资金链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一个好的税收筹划方案,应在税收收益、资金链和税收风险三个方面进行考虑并且采取不同的财务核算方法和项目开发方案产生的税收支出差异会很大。

资金预测是房地产行业一个最重要的环节。房地产行业作为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其资金的筹集使用以及分配方面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链是紧张的、脆弱的。一旦预测不准,轻则会导致项目难以进行,重则会导致企业无法经营。08年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不少房地产企业没有及时进行应对,导致资金链断裂企业破产。合理的资金管理和利用对于企业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都起到了保障作用。

其次,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中期进行预算差异管理。由于,项目前期的财务预算是建立在很多预测和假设基础上的。因此,项目实际经营情况和预测数据会有差距,这时应及时关注引起差异情况和对项目预测产生的影响。并对财务核算和税收筹划方案进行调整。以保证企业项目能够顺利完成并实现前期预测的经营目标。

再次,财务管理工作对企业快速增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现在大多企业的快速发展不仅仅是依靠企业自身发展,而是依靠财务管理的资本运作、上市等手段,使企业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房地产行业也是如此。对于财务管理现在已经在企业经营决策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同样也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税务筹划与财务风险管控 第6篇

【关键词】税务筹划;财务风险;税收制度

一、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税收制度也在日益完善。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按照现有的税收政策体系,制定相应的税务筹划,从而避免一定的财务风险。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财务风险也日益复杂,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突发性,因此对财务风险管控的难度系数也逐渐增加。如何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从而避免一定的财务风险,是企业当今面临的问题之一。

二、税务筹划与财务风险掌控的关系

企业在税务筹划中,如果未能按照现有的税收政策,使企业实际的纳税行为与应该达到的标准存在较大的差距,就会导致一定的财务风险。财务风险既包括直接利益的损失,如税务机关责成企业缴纳税收滞纳金以及相应的罚款,企业不能享受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等,也包括间接利益的损失,如企业因漏税避税等不法行为,遭到税务机关的处罚,造成消极的社会影响,影响企业形象与声誉等。财务风险通常容易给企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在税务筹划中,必须做好相应的筹划,从而能够有效的避免企业的财务风险。

三、企业税务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税务筹划制度不健全

在部分企业的税务管理框架中,通常存在组织机构设置不当、成员职责分工不明确的问题。在企业的管理中,尤其是较大的集团企业管理中,如果未能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缺乏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全面的税务筹划,仅仅是依靠财务管理部门的会计人员兼职担当,就难以做到对企业税务的系统筹划。企业内部各部门如果存在职责分工不明确的情况,一旦出现涉税问题时,管理部门便难以进行相应的追究。

2.企业成员财务风险意识和税务知识不足

在当前经济发展的大潮下,国家的税收政策更新也相应加快。而部分企业领导却难以意识到政策的变化,未能及时地掌握最新税收政策的信息。企业员工缺乏相应的税务培训,财务风险意识不足,对国家的税收政策难以做到深刻透彻的理解,从而造成企业税务筹划的相应滞后,未能及时跟上国家税收政策的步伐,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

3.企业税务筹划和税务处理不当

随着国家税收制度的日益健全,部分企业也开始意识到税务筹划的重要性。然而,企业内部的税务筹划人员通常由于自身对相关税收、法律、经济等知识的储备不足,对国家的税收政策和当地的税务机关的税收计划难以做到透彻的理解,从而造成企业税务筹划以失败告终。此外,部分企业在关联交易或重大交易中,如果税务处理的不恰当,未能做到与税收主管部门做到充分沟通,便容易成为当地税务机关的稽查对象,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

四、避免财务风险的应对策略

1.完善企业税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机构

企业在执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应将企业的税务风险纳入到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中,依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建立完善的企业税务管理制度。针对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不当、成员职责分工不明确的问题,应科学的设置税收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专门负责企业的税务筹划,并制定相应的应对财务风险的策略。做到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遇到税务问题的情况能够及时准确的加以追究,从而尽量避免各部门的税务风险,保证企业税务制度的贯彻落实。

2.强化企业人员的财务风险意识,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全面了解

企业部分领导应强化税务风险的意识,及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从而对企业的税务筹划做到相应调整,避免政策风险。针对企业员工,加强相关税收政策知识的培训,阐明企业活动与税收政策的联系,强化企业员工的税收风险意识,在企业的工作中能够做到遵从意识,自觉地避免相应的财务风险,在企业内部建立自觉避免税务风险的良好氛围。税务筹划人员应不断增强自己相应的知识储备,加深对国家政策的理解,从而更好地进行税务筹划。

3.加强对企业税务筹划的管理

在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中,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将纳税申报、税款支付、税务资料管理、会计核算等各个操作环节予以集中管理,既能提高管理效率,又能减少相应的管理成本。针对相关的税务风险,予以充分的识别与评估。以企业的活动流程为线索,逐条梳理相关的税务情况,从而分析各种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发生条件,形成较为系统的风险识别体系。针对关联交易与重大交易,应对交易实质进行深入调查,识别潜在的财务风险,从而做到对税务的恰当处理。

五、结语

在现代的企业管理中,企业必须逐渐重视税务筹划的重要地位,通过完善企业税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机构,强化企业人员的财务风险意识,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全面了解,注重对企业税务筹划的管理等措施,从而对企业税务进行系统的筹划,避免企业内部潜在的各种财务风险,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毕玉华.浅谈企业并购税务筹划及财务风险的应对[J].经营管理者,2015,03(22):27.

[2]赵万涛.集团化财务管理代理模式的探讨和运用[J].财经界(学术版),2013,05(02):147-149.

税收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相关性 第7篇

一、税收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相关性分析

(1) 目标的相关性。企业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基本目标均体现于减轻企业自身的负担以获取经济利益最大化。税收筹划本质上属于财务管理范畴。企业税收筹划的一切选择和安排均应围绕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进行。即在筹划纳税方案时, 必须综合考虑给社会所带来的利益以及企业的收益。因此, 决策者在选择筹划方案的时候, 不能一味追求纳税负担和成本的减少, 必须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同时, 税收筹划也对财务管理的目标产生影响, 主要包括多种纳税方案、税收利益以及经营理财中纳税对于企业偿债能力的影响等。

(2) 环境的相关性。财务管理的环境包括政治、法律、文化、经济等与企业理财相关的所有因素。税收筹划贯穿在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 财务管理环境直接着影响企业的既定目标, 影响着筹划的最终效果, 包括税收筹划的投资、筹资、分配和经营等四个方面。因此, 税收筹划的理财环境依赖于良好的企业财务管理环境。如此一来, 一方面可以为财务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与机遇, 包括选择有效的筹资对象, 或者提供有利的投资项目;另一方面对企业诸如规定成本开支范围、增加税负等方面的财务管理活动提出制约和挑战。

(3) 对象的相关性。财务管理的对象为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现金及其流转, 也可涉及成本、收入和利润。税收筹划的对象主要是企业的应纳税额, 通过企业多项税款资金的合理筹划实现纳税额度的减少。因此, 企业的应纳税金应该体现为现金流量的一部分, 但表现出一种“刚性”约束, 税法要求企业的法定税款必须以现金形式及时、足额进行缴纳。如果企业由于现金拮据而无法按期足额支付税款, 将严重损害企业的市场形象和长远利益。

(4) 内容的相关性。从税收和理财的角度分析, 税收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筹资、投资、利润分配、资产重组等方面的内容都具有重要的影响。总而言之, 税收筹划贯穿于财务管理的每一个过程当中, 税收筹划也融合于财务管理的各项内容当中。因此, 税收筹划内容的研究必须与财务管理的全过程相结合。

(5) 职能的相关性。财务管理的职能体现为财务人员的决策、计划和控制。税收筹划职能主要体现为在企业降低税收负担、增加利润的基础上, 获得竞争能力及企业信誉的提升。通过正确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 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降低了税收负担, 节省了企业成本, 增加了企业的利润, 增强了企业的竞争能力。税收筹划是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财务规划当中体现作用, 并在财务控制过程中落实。因此, 税收筹划活动的开展离不开纳税人的规划、分析以及监控。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1) 企业筹资与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根据财务管理的理论, 企业在筹资时, 应适度权衡权益资金和借入资金的利弊, 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前提下合理确定两者之间的比例, 保持财务风险和筹资成本的最佳配合。同时, 融资租赁作为企业特殊的筹资渠道, 必须选择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方案。

此外, 在企业的投资过程中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的优化选择, 包括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对内投资行为的税收筹划, 以及企业组织形式、企业投资对象、投资结构、投资地区以及投资行业项目等对外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2) 企业利润及其分配的税收筹划。谋取利润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主要目的。企业利润及其利润分配的管理都涉及到纳税问题, 为实现受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 企业必须采用一系列的手段和方法, 在此环节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企业利润的税收筹划包括利润优惠税率的税收筹划、税前利润盈亏弥补的税收筹划以及获利起始年度的税收筹划。所采用的措施包括充分利用“两免三减半”的政策优惠, 延长申报经营期, 或者采用.利润再投资的方式进行节税的筹划等。

(3) 企业资产重组过程的税收筹划。企业资产重组包括企业分立、合并等, 税收筹划并非我国企业资产重组的首要目的, 但企业管理者应充分重视资产重组在税收筹划方面的突出作用。重组后的企业可以利用我国税负区差异采取改变经营地点、设立分支机构等措施, 或者通过直接投资方式与外商合办企业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还可以通过利用法律规定的时间差相应调整企业的纳税期限, 最终实现合理的税负分配。

三、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理论在税收筹划中的运用

财务风险客观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而税收筹划作为一项系统工程, 也蕴涵着一定的风险。当前, 只有把财务风险管理的理论灵活有效地应用于税收筹划的风险当中, 才能达到规避风险的最终目的。税收筹划风险内容主要包括政策风险、操作风险、资金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执法风险等。筹划人应当针对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主要包括确立正确的风险意识, 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保证企业合法税收筹划方案与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的趋同性;全面权衡税收筹划的综合性, 防止由于税收筹划方案顾此失彼所导致的失败。

参考文献

[1]王珍义.税收筹划风险及其防范[J].经济问题, 2004, (1) :23.

[2]李剑峰.财务管理的十大误区[J].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7:180-205.

企业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相关性探析 第8篇

1企业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的相关性分析

1.1内容关联性

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包括筹资活动、经营活动、 投资活动以及股利分配四个板块。这四个板块对税收筹划的制定具有重要影响。一般在筹资活动中,由于筹资方式不同,税收法规对其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管理与筹划时,必须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融资方式[2]。此外,在进行新的投资时,必须要确保节税和投资净收益的最大化,综合考虑投资地点、投资行业以及投资方式等方面。在进行生产生活经营时,要想有效增加筹划的空间,可以选择恰当的会计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税收政策会制约利润分配以及累计盈余。总的来说,税收筹划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各环节,并与财务管理的内容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1.2职能统一性

税收筹划在财务决策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要对各方面的税收信息进行收集,并充分利用决策理论与方针,从而确保财务决策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一般而言,税收筹划是企业进行财务规划以及预算的具体表现,税收筹划与财务规划彼此影响, 相互促进,财务规划对税收筹划具有指导和制约作用,税收筹划又为财务规划服务,以财务控制为依据而进行。企业的财务控制有利于税收筹划方案的贯彻落实,因此在实施税收筹划方案的过程中,必须要对纳税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对税金的支出进行监督; 同时要以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不断调整和完善税收筹划方案,确保企业经营的顺利进行[3]。

1.3目标递进性

税收筹划作为理财活动和策划活动,从学科角度而言,税收筹划结合了税务会计以及财务学的相关知识; 从目标和作用角度而言,其属于财务学。税收筹划作为理财活动,在实际活动中,贯穿于财务管理的全过程; 同时在选择和设计税收筹划的方案时,其往往以财务管理的最高目标为依据而进行。一般来说,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以及方向,是由财务管理目标决定,其必须要服务于财务管理目标。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的目标时,必须要确保其层次性与科学性,与财务管理目标相契合,从而有效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1.4经济活动融合互动性

税收筹划的技术性以及政策性较强,其与企业财务管理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要想保证税收筹划执行效果的提高,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在财务管理中及时有效纳入税收筹划,并利用各环节的互动,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此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要有效保证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之间的融合互动,由于财务活动会在一定程度上受税收政策的影响,因此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往往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产生直接影响。一般而言, 税收筹划的提高会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进步,同时财务管理的实施有利于税收方案的改进。

2财务管理理念在税收筹划中的具体应用

2.1成本收益

一般税收筹划在获得一定的税收效益时,也必须要付出一定的成本,税收筹划成本包括直接成本、机会成本以及风险成本三部分。直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了使税收款项节省而消耗的财力、物力以及人力,其主要包括税收方案的实施成本以及设计成本。机会成本是指企业在实施某一项税收筹划方案时,对其他税收筹划方案的最大效益加以放弃,具体而言,不同的筹划方案会有不同的优势,如果选择一种筹划方案,则必须要失去其他筹划方案的优势。风险成本是指企业税收筹划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因失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前,必须要以经营成本为依据,合理选择和使用税收筹划方案和筹划方式,对比分析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案,确保其预期效益高于筹划成本,从而实现良好的筹划效益。

2.2货币时间价值与延期纳税

一般货币时间价值是指在资金周转过程中,时间增长时,货币价值会相应增值。货币时间价值理念广泛应用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如净现值法以及内含报酬律法等。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有效应用货币时间价值,在不改变纳税总额的基础上,初期上缴较少的税款,后期上缴较多的税款,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2.3风险分析与控制

税收筹划虽然有利于企业的节税收益,但是也会使企业承担一定的风险。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能会面临不成功的风险。如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税务机关在认定税收筹划时存在的风险、错位运用和执行税收优惠规定、错误理解税收政策等。如果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不重视这些风险,结果往往会背离最初预测的目标, 因此企业必须要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确保筹划方案的顺利实施。由于风险具有不确定性,经营环境具有多样性以及复杂性,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要加强风险控制,对筹划风险保持警惕性。此外,企业可以建立相应地税收预警系统,确保系统科学、高效地运行,从而对税务政策的执行情况、企业经营的状况、税收政策的变动情况等进行深入分析,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有效规避风险。企业要想保证税收筹划的顺利进行,必须要建立和完善预警控制体系,加强风险控制,提高税收筹划的实施效果。

3结论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 第9篇

随着社会经济的深入发展, 国内诸多学界学者、专家对财务管理的理论研究历时已久, 也取得了一定的理论体系。把财务管理有关理论嵌入至对税收筹划中来, 能够更加便于税收筹划理论体系的健全与完善, 进而为企业做出更好的指导作用。当前, 很多企业生产和经营的一系列环节都牵涉到财务管理上的技能与知识, 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地位愈发重要, 是企业管理无法或缺的构成要件。税收, 是企业设计财务决策的十分关键的权衡因素, 对企业实现资金利用最大化有很大影响。

二、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相关性

1. 目标的一致性

税收筹划的目标通常受到财务管理目标的制约, 其目标走向随着财务管理的变化而改变, 税收筹划需要同财务管理目标一样, 服从确保企业总体价值得到发展的目标前提。落实到具体单元, 则是要持续减轻税负、争取资金时间价值[1]。企业总体目标必然是通过众多子目标循序渐进地完成的, 得到税收筹划收益便是其中之一。因此, 税收筹划还应当按照财务管理的需求反复调整, 究其原因在于税收收益的取得是基于企业总体成本提高与收益下降为代价的。换言之, 税收筹划决不可单纯地迷信减轻税收负担, 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一定要全面权衡筹划成本与筹划收益, 按照成本效益的纲领性原则择取出可以给企业创造价值最大化的筹划方案。

2. 职能的协作性

第一, 税收筹划和财务规划从行为上来说是一致的。税收筹划包括了对某一时段的财务预算及相关规划, 财务规划则属于其中的过程, 它的指导意义制约力了税收筹划的开展。因此, 在开展税收筹划过程中, 必须要全景式地权衡, 不仅应当重视各个税种税负的高低, 还应当站在企业战略的高度的视域来判断企业整体税负水平。第二, 税收筹划是财务决策的一个范畴, 更需以财务决策的相关理论和办法作为指导, 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第三, 财务控制能够确保税收筹划的进行。财务控制主要是通过管理手段组织财务活动, 从而监控财务规划的进展。相较于税收筹划而言, 同样应当行驶行之有效的监控方法, 创设对应的组织体系、考核体系、奖励机制等来确保其方案的合理进行, 确保目标的实现。

3. 环境的相互性

财务管理环境主要分成内部和外部两种, 前者是说企业经营与管理水平, 后者则为市场与社会。财务管理内外部环境所对财务管理执行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这也是企业财务管理得以存在的载体与财务运转的重要舞台。故而, 在财务管理期间, 必须要反复审视与判断财务管理所处的现实环境, 认清当前现状, 预估其未来走势, 辨识内外部环境中存在的有利因素并加以利用。同样, 面对不利因素, 就需要最大限度上协调适应, 最终以助帮助企业完成最佳的财务决策, 推动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税收筹划汲取财务管理功能的应用

1. 税法环境的保障

一方面, 因税法存在侧重不同纳税主体的情况, 使企业所享有的待遇也不尽相同, 因而企业便可通过这一差异展开税收筹划。特别对于一些有着差异税负的相关企业, 便能够应用其中差异, 从而降低企业税负为导向来转移利润, 实现高水平的税收筹划。另一方面, 随着我国税法在不断健全与完善, 可以肯定的是, 税法无法详尽地明确涉税的全部环境, 是一个逐渐健全的过程, 在内容上不能做到尽善尽美, 从客观上给企业实施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现阶段, 国家与地方为了推动本地经济, 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整体上己形成了圆转的优惠系统。

2. 财会行为的变通性

财务决策是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职能, 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办法则又是财务决策的职能。现阶段, 国内尚存大量会计政策, 企业则可合理的通过税收, 审查自身生产经营水平, 合规、合法的选择可以让税负达到最小值的会计政策[2]。国内相关的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之间存在部分差异, 涉及到的实务指导思想则是认定双方分离的原则, 如果两者发生不一致, 则要根据会计制度展开常规核算, 计缴税款时就一定要重头调整。一旦肯定了二者差异, 而且在现有的税收政策中, 企业就可尽可能地通过会计处理手段更加的灵活地实施税收筹划。

3. 财务管理地位为税收筹划提供的便利

如今的企业利润来源早已不单单是进货、销货这两个环境中, 而是逐渐延伸到了成本控制与可利用资金增加等诸多环节。尤其是后者, 更加引起企业广泛关注。财务管理, 已经更加频繁的参与到了企业的经营决策中, 其重要性得到了进一步彰显, 在投资理财上是开展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怎样控制税收成本是企业成本控制阶段的重中之重, 这就让税收筹划有着更为广阔和大规模的市场需求。税收筹划重点是在完善的会计核算基础上上所实施的对资金流的谋划, 受此影响, 企业如若要更加有效实施税收筹划, 就一定要确保财务会计制度的完善与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持续提高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高效的税收筹划要求企业财会从业者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以及确保财会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 上述条件的完善直接影响了企业经营管理整体水平。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全球化市场竞争的加剧,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已经成为企业财务管理中无法或缺的重要部分, 为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保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提供了有效途径。如今, 很多企业已认识到了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地位, 这也势必为企业实施税收筹划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段超.基于现代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对策的分析[J].商, 2014, 23 (25) :143.

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及其管理与控制 第10篇

一、企业税收筹划特点

对于企业税收筹划来说, 非常有利于企业实现良好的理财, 在众多企业理财手段中, 占据十分重要地位。特别是企业在开展各项投资减少过程中, 为实现各项环节良好运营分配, 纳税人需明晰自身职责所在, 注重各项事务预先安排, 同时加强各项事务统筹规划工作。只有通过这样, 才能真正有助于企业税收利益, 并不断降低税收方面存在的负担, 从而真正有利于企业效益增进。同时, 税收筹划为实现良好开展, 应切实遵循相关法规政策, 力求通过合理有效手段进行。应有效避免统筹规划阶段出现违法乱纪等一系列不良现象, 这样才能真正促进企业实现良好经济利益。

总体上讲, 税收筹划工作并不是一项简单的项目, 在开展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实际特点:第一, 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特点。合法性通常主要指, 税收筹划应按照正确法律程序进行, 有效减少偷税漏税现象。第二, 税收筹划存在事前性特点。在税收筹划工作开展前, 需做好准备工作, 并注重各项环节的统筹安排, 同时应充分明确纳税义务。第三, 税收筹划存在明显目的性特点。税收筹划本身不能盲目, 应预先制定一定计划, 编制税收筹划方案, 然后才能根据计划与方案开展。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特点

概括来说, 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 其面临风险存在典型下述特点:第一, 综合性及系统性特点。税收筹划过程中, 产生的风险来源于各项经营活动, 只有经过不同风险转化作用, 才最终形成筹划风险。第二, 可变性及时效性特点。税收筹划过程中, 必须借助于特定经济条件, 例如社会环境、政策或者企业环境等。一旦环境变化, 税收筹划同样变化。第三, 层次性及多样性特点。税收筹划工作较为复杂, 存在着范围广、周期长以及规模大特点, 这就造成了引起的风险种类不同现象。第四, 普遍性及客观性特点。税收筹划过程中, 各项环节都有可能出现风险, 并且风险普遍存在客观性特点。

三、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风险

1. 税收筹划阶段面临的人员风险

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 因而需要专业程度较高的财务人员进行。如果财务人员素质欠缺, 存在专业知识不过关的问题, 容易引起税收筹划风险问题。部分财务人员工作过程中, 不能有计划、有针对性进行, 缺乏企业文化的融入和理解, 并不能有效掌握企业业务, 这样容易引起纳税方案编制不完善、不准确等问题, 不利于企业实现良好战略决策, 同时造成税收筹划存在一系列风险。从企业本质角度来说, 企业为实现良好发展需要不同部门相互沟通配合, 财务人员应注重同采购人员以及销售人员合作, 如果不能开展有效沟通, 同样导致收收筹划存在较大风险。

2. 税收筹划成本方面存在的风险

税收筹划开展之前, 企业需认真考虑市场情况, 并按照自身情况, 制定合理有效筹划方案。筹划方案编制阶段, 应充分考虑筹划成本, 实现筹划成本良好控制, 避免成本过高引起的风险。鉴于税收筹划具有鲜明范围广的特点, 为实现良好筹划管理, 还需聘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指导, 但是出于成本的角度容易引起代理费、咨询费一系列额外费用。另外, 税收筹划办公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税收筹划人员同其他部门协调过程中, 还会产生协调费用, 另外还有工资费、追缴罚款费用等。因此筹划成本问题带来的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

3. 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出于企业经营的角度考虑, 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资金收入支出难免会引起风险, 战略决策方面也可能导致风险。企业经营所引起税收筹划风险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 基于外部因素考虑, 税收筹划主要受到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条件变化或者企业竞争一系列因素影响。相较于内部因素而言, 外部因素通常还存在难以控制的特点。基于内部因素考虑, 企业不同环节工作实施、企业部门协调、人员安排等诸多因素都有可能导致风险。具体来说, 企业为实现良好的生产经营, 还应充分考虑到国家税收政策造成的影响, 如果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 国家不能对企业进行良好的税收优惠, 同样会使企业自身存在诸多方面的风险。

四、针对于税收筹划风险采取的管控措施

1. 注重财务人员素质水平的培养

考虑到现阶段税收筹划人员综合素质普遍有所欠缺, 企业应注重其素质水平的不断提升。为此, 企业应从两方面做起, 使团队建设工作有效开展。一方面, 企业需注重财务人员培训及管理, 并制定完善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注重财务人员考核和激励, 不仅提高财务人员积极性, 而且促进其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另一方面, 企业还应积极实行人才战略, 注重税收筹划方面专业性人才能引入, 并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家进行指导, 这样才能真正促进税收筹划顺利开展。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培训过程中, 一方面应加强其专业素质水平, 另一方面还要培养税收筹划人员其他综合素质, 例如应充分了解企业文化, 熟悉业务程序, 掌握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等。此外, 财务人员应清醒的意识到, 税收筹划还需加强同其他部门合作, 因而应同销售部门及采购部门等协同合作, 彼此之间共同监督和管理, 共同实现良好的风险管控。

2. 着眼于成本效益, 不断加强临界点筹划工作

通常对于税收筹划来说, 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成本和效益不能实现有机统一, 彼此之间存在一定矛盾。所以, 为充分解决存在的矛盾, 实现良好的税收筹划, 需从成本及效益两方面入手。与此同时, 企业需不断加强临界点筹划工作, 通过找出成本效益之间临界点, 力求实现税收筹划充分起到良好效果, 同时促进风险管理及控制。企业应按照自身特点, 加强筹划方案编制。编制人员应力求公平公正分析实际, 做好企业成本核算, 同时加强企业效益判断, 调节好成本和效益关系, 充分解决存在的矛盾。

3. 做好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针对目前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税收筹划风险, 应不断解决经营管理方面问题, 为此需做好下面几点:第一, 企业除重视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外, 还需加强税收筹划等工作重视, 从财务管控着手, 实现税收筹划风险有效规避。第二, 企业应同税务机关密切合作, 认真听取税务机关建议, 及时了解掌握相关税务政策, 这样才能促进税收筹划方案更具实效, 将风险降到最低。第三, 企业应积极聘请具有多年税收筹划经验的专家学者开展座谈会, 积极向专家请教, 通过专家科学合理指导作用, 使税收筹划风险真正得到管理和控制。

五、结语

本文浅要探讨企业税收筹划阶段主要存在风险, 并就如何加强风险管控进行一定分析。只有充分借助于合理有效税收筹划工作, 才能切实促进企业实现良好的理财, 税收成本实现控制, 并有利于企业效益实现增长。但是, 税收筹划本身较为复杂, 企业如果财务人员素质不高、成本控制不当或者经营管理不善都极有可能造成风险。因此, 应采取科学有效管控措施, 促进税收筹划风险科学规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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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婧.新会计准则下对企业税收筹划的思考[J].中国经贸, 2015, (7) :230-230.

[4]胡绍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税收筹划与税收筹划风险[J].中国商贸, 2012, (23) :89-91.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 第11篇

【关键词】税务筹划;会计处理;财务管理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不断提升,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这种的环境中企业不断发展和成熟,管理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程度的提升,给税务筹划提供了一个更好的操作平台。并且,我国法制也将会更加完善,纳税人根据法律纳税的思想也会不断的提升,税务机关按照的法律执行的意识也会逐渐提升,给税务筹划提供一个较好的外部环境,使其不管在理论方面还是务实方面都能够更好的发展。下面将基于多个视角对于税务筹划和会计处理以及财务管理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阐述。

一、基于利益博弈角度分析税务筹划和会计处理以及财务管理的关系

1.利益抗衡

企业在利益抗衡等级当中和利益有关人员的利益博弈是最激烈的,不只是经济方面存在较大的支出或者是收益,并且还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企业税务筹划活动,可以给企业获得稅收收益,但是也存在着些许风险,在利益抗衡级别当中,企业税务筹划活动重点博弈对象是由税务部门作为代表的政府部门,在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金融机构种类的债权人有权展厅继续提供款项,并且可以提前将贷款项收回,而因为业务往来产生的在劝人通常进行再无重组,尽可能的减低自己的损失。企业财务管理活动重点就是筹集和使用资金还有利益分配这些,在利益抗衡级别当中重点的博弈对象就是外面的被收购和兼并以及合并的这类企业。

2.利益联系

利益联系指的是一方利益的增加和减少变化造成另一方利益随之减少或者增加的改变,但是通常不会造成除了经济方面以外的后果,企业税务筹划活动一般牵连到交易企业税务收入和支出的情况,在筹划的过程中会对交易企业抵扣利益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

3.利益影响

所谓的利益影响指的就是其中一方利益变化对于另一方变化造成影响,并不完全是反方向的改变。企业的税务筹划和会计处理以及财务管理在这方面一致性较强。税务筹划活动利益博弈重点对象包括企业的所有者和股东以及雇员还有业务往来的企业,而企业会计处理与财务管理活动重点对象包括企业的所有者和固定以及雇员。由此可见,仅在利益博弈程度最浅的利益影响级别上面三者表现的更加一致,而利益博弈程度较深的利益影响级别以上三者表现的不是特别一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二、管理思维角度分析税务筹划和会计处理以及财务管理之间的关系

流程管理英文称作是process management,流程管理属于一种将标准化的构造端到端的卓越业务流程当作核心,将持续的提升组织业务绩效当作目标的系统化的方式,分成识别需要和设计程序以及执行与优化,还有再造这4个时期。会计出纳仅是对业务流程的体现和对经济结果的归纳,属于整个税务筹划活动当中的一个步骤。税收政策和筹划是在在流程当中得到了实际的应用,会计处理既能够展现出税务筹划的结果。

可以将税务筹划的流程分成预计实现目标和业务性质决定、采用方案交易的对象、经济业务发生(这里经济业务包含包括谈判、合同的订立等)财务处理,还有纳税申报等过程。而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含资金筹备和使用以及回收和配置管理这些。在财务管理当中,企业的资金运动属于主要的对象,对于经营活动价值抽象。拆屋管理关系不到税务筹划活动当中的谈判和合同签订以及档案管理这些工作,站在这个角度去看,把税务筹划全部归纳到拆屋管理将会减慢税务筹划的程序,导致不注重别的重要筹划步骤,让税务筹划离开业务程序,进而加强其筹划的色彩。

三、相关法律规定角度分析税务筹划和会计处理以及财务管理之间的关系

税务筹划和会计处理二者受到法律方面较大的约束,和财务管理相关,其合理性要求较高。税收方面的法律以及会计法和会计专责这些对于税务筹划以及会计处理将会造成交叉性的影响。但是财务管理主要是受到企业财务通则的约束,因此说税务筹划和会计处理在受到相关法律规定影响这方面的一致性比财务管理受到法律规定的影响要高很多。这个方面阐述了产物筹划和会计处理二者之间的紧密关系,还有就是也代表把税务筹划单纯的归纳到财务管理将会减弱符合规定性标准在纳税人意识方面的体现。

四、结束语

通过本文从多个视角对税务筹划和会计处理以及财务管理对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的分析和阐述,使我们了解到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不断提升,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这种的环境中企业不断发展和成熟,管理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程度的提升,给税务筹划提供了一个更好的操作平台。想要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必须要清楚税务筹划和会计处理还有财务管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并且对其进行仔细的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提升税务筹划的可行性,让其能够给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希望通过本文从多个视角对于税收筹划和会计处理以及财务管理之间关系的分析,能够企业提高企业的税收筹划水平,加快企业发展的速度。

参考文献:

[1]高俊伟.多角度探讨税务筹划与会计处理、财务管理的关系[J].企业导报,2012,04:117.

[2]乔兵.企业合并的会计、税务处理及税务筹划[D].东北财经大学,2013,09:215-216.

[3]李芬.新会计准则下盈余管理与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关系[D].青岛理工大学,2012,09:18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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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 第12篇

这个手段有两方面的划分:利用对项目的操纵进行利润的调节, 也叫做是管理应计英语;利用操纵真实的活动对于利润进行调节, 就被称作是真实的盈余管理。然而在合并两税之后, 中国上市公司能不能在综合两种管理方式的前提下, 选择比较合适的手段进行管理, 达到税收筹划的有关效果呢?在国内已经有的研究来说, 很少有从这个角度进行研究的。我们将税率不变动的公司作为参考, 对于税收筹划的税率变化的两种盈余方式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可以发现, 税率下降的公司仅仅是在一年之内进行应计的盈余管理, 而并不是通过真实的管理手段展开筹划。而税收上升公司因为有五年的过渡时间, 并没有比较明显的一些盈余管理, 无论是哪种盈余管理方式, 都是讲不通的成本收益作为基础来展现的企业利用盈余管理来展开税收筹划的一些做法。筹划如同是一种投资决策, 企业在选择的过程中指挥选择收益比较高的。所以说我们也得到了与现在的研究不同的结论, 也就是说在税收制度的改革过程中, 税率下降的公司通常采用的是应计盈余管理手段, 而上升的公司则没有进行盈余管理。相对于国外的同种类研究来说, 通常背景是法定税率比较单一的, 我们将税率的不同变化作为基础, 相对于国外的一些研究来说更加全面。

1 文献概述以及扩展

国外将避税作为基础的盈余管理方式之中, 有非常大的内容属于行为研究, 而其基础一般是美国在1986年所颁布的有关法案。在美国进行的改革过程中, 美国公司的所得税率得到了降低, 从百分之四十六降低到百分之四十, 而且在一年之后又减到了百分之三十四。因为减税的有关方案是之前就制定好的, 具有一定的固定性特点, 那么税务经理就能够通过收益的递延或者说其他方法使税收成本降低。很多研究的结果与这个推测都是相符合的, 比方说Uuen-they (1994) 、Schole等人的研究。

另外还有很多文献内容对于其他国家所进行的盈余管理, 以及依照税制变化展开的管理进行了研究。马来西亚1990年的时候颁布的减税法案, Adhikari等 (2005) 进行了研究, 证明大型的一些公司存在递延收益的一些方法。而Monem (2003) 对于某公司对于税率变化而进行的一些盈余管理行为进行了研究, 这个国家在1990年之前对于这个行业的公司是不需要所得税的征收的, 但是在91年的时候就开始征收百分之三十九的所得税了。而在研究过程中发现, 这个企业在86年到90年期间虽然因为一些政治问题没有展开会计盈余管理, 但是却展开了真实活动的盈余管理, 也就是加速了企业的工作效率过程。

对于我国在有关税收筹划的过程中所进行的盈余管理的有关研究进行观察可以发现, 很少有企业采用真实盈余管理的方法得到收益的降低。这是由于在一定情况下, 税收筹划得到的收益并不多, 而真实盈余管理成本比较高, 企业通常不会加以考虑, 仅仅只是利用对于短期应计项目的操纵达到一定的效果。而且假如说节税得到的利益不大的话, 甚至比应计盈余管理的利益还要小的话, 企业也就不会采取有关手段进行税负的节省。

国内已经有一些人对于有关公司在两税合并之后所采取的一些方法进行了研究, 比方说王跃堂等 (2009) 在研究07年以及06年的数据之中, 对于一些应计盈余管理进行了研究, 发现一些公司如果说税率降低的话, 通常是通过一些短期的项目进行比较明显的盈余管理, 而对于税率上升的一些公司所进行的管理并不明显。然而他们没有对于中国上市公司是否会进行真实的盈余管理展开考察。

那么对于中国上市公司是否会采用真实的盈余管理方法节省税负呢?李增福等人在2011年的时候探索了这方面的内容。他们发现一些税率比较低的公司会利用应计盈余管理的方法进行收益的递延, 然而却不会采用真实盈余管理的方法, 这和之前等人的研究结果是相同的。然而如果说有的公司税率上升的话, 则会通过真实盈余管理的方式提前对于收益进行确定, 但是却不会采用应急盈余管理的方法。不过因为这些研究在选取样本的时候都没有考虑如果出现母子公司税率不同的问题, 导致公司会采取不同的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所以其结果的可靠与否并不能确定。

因此中国上市公司为了获得避税的效果, 而进行盈余管理的一些方法应当继续研究, 所以说我们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 应当参照国外的一些方法, 从而能够得到比较可靠的结论。

2 研究假说

对于一些税率下降的公司来说, 因为下降的幅度比较大, 应得到的利润从2007年延后到之后可能会得到以下的好处:首先就是将来可能有着更低的税率, 为企业节省更多的金额;第二在推迟所得税的过程中, 能够赚到货币的时间价值, 也就是说如果甲公司在零七年和零八年应当缴纳一亿元的赋税, 法定税率为百分之三十三以及百分之二十五, 但是利用盈余管理的方法把零七年应当缴纳的零点三亿延后到零八年的话, 只需要缴纳两千三百万以及三千二百五十万的税款。假如说贴现率有0.1的话, 那么公司就能够得到三百万的收入。所以说对于税率下降的公司来说, 进行盈余管理来筹划税收的动机相对来说更强。我们的观点是企业都会选择前面一个部分, 因为在避税收益为三百万的前提下, 应当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成本的管理。对于应急盈余管理来说, 由于零七年进行利润下调, 下调利润通常不会引起监管部门以及审计师的大量关注。所以说应计盈余管理有着相对来说更低的成本, 而如果说企业采用的是真实盈余管理的方法, 会使其正常经营产生改变, 从而可能会导致长期的一些副作用。换句话来说, 真实盈余管理有着相对更高的成本。在收益已经确定的基础上, 企业会选择成本比较低的方法进行盈余管理。所以我们也提出例子:在零七年进行所得税改革之后, 一些税率降低的企业为了节约相应的成本, 一般会利用应计盈余管理的方法进行收入的递延。

而针对一些税率上升的企业来说, 我们对于其税收筹划行为的预测可能不准确, 因为企业对于税率上升的企业给了三年到五年的过度时间, 税率变化也没有较大的幅度, 而且速度也比较慢。所以说利用盈余操控并不能得到明显的收益。如果乙公司在零七年和零八年的时候应税利润也是一亿元, 而税率分别是百分之十五以及百分之十八, 本身在零七和零八年的时候要缴纳一千五百万和一千八百万的税款, 然而通过盈余管理, 把零八年的三千万提前到了零七年, 就需要缴纳一千九百五十万以及一千二百六十万的税款, 假如说贴现率也是零点一的话, 那么通过税收筹划仅仅可以让公司得到四十万的金额。所以说对于税率上升的一些公司来说, 因为过渡期的时间较长, 税率上升也不是非常明显, 所以说盈余管理的方法并不能带来更多的收益。而且如果说采用相应方式的话, 会提高有关方面的成本, 因此人们假定这些公司不会采用有关盈余管理成本, 所以有了第二条假说。

本文税率变化的一些例子都是来自国泰安数据库以及Wind资讯, 初选样本是零八年末的A股1801家上市公司, 有着如下方面的选择程序:第一是考虑母子公司可能有着不同的税率, 而税率的变化可能会引导其方向不同。所以说将样本公司进行划分, 依照母子公司的不同进行划分。另外去除了零七年的一些所得税未知的公司, 最终得到了七百多家研究样本, 其中分为税率降低、提升以及不便的样本。

通过单变量分析能够了解到, 我们得到的一些确切证据是税率下降的公司会利用应计项目对于零七年的利润进行操纵, 但是我们没有办法证明税率上升所影响的一些盈余管理行为。

3 多元回归结果

为了不被极端值产生影响, 对于之前一切的连续变量都进行百分之一的处理。在报告之中对于零七年的数据展开了多元回归, 被解释变量作为DAL的时候, TD通常在百分之一的水平上是负值, 这就说明税率降低的公司通常会利用应急盈余管理把零七年的利润递延到下一年。而TU的系数并不明显, 也就是说税率升高的公司并没有明显的行为。然而如果被解释变量作为真实的指标的时候, 不管是TU或者TD都没有统计的显著性, 也就是说无论公司是税率升高还是降低, 真实活动盈余都没有比较明显的行为。

4 结论和讨论

在实施新税法的时候, 影响了企业的净利润以及所得税费用。本文将这种背景作为基础, 对于企业的税率改变是否会利用应计项目操控以及真实活动盈余展开一定的盈余管理, 使企业得到更多的利润。本文通过零七年到零八年之间的有关数据, 利用有关变量分析以及回归模型对于不同公司所进行的税率盈余管理展开一定的比较。结果证明, 税率降低的公司应当通过管理方式递延零七年的利润, 而税率升高的公司没有明显的项目行为能够产生更多的利润。

研究证明,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有一定的成本的, 所以说研究者在研究的过程中也要对于成本进行关注, 否则研究是存在缺憾的, 而研究结论也有可能是不正确的。另外对于制定政策的人来说, 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也要考虑企业展开税收筹划的一些成本。假如说企业可以在低成本的前提下进行筹划, 抵消影响的话, 那么制定政策的人就要限制有关筹划行为;而相反的情况下, 政策的制定者就不用对这种行为有较多限制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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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增福, 董志强, 连玉君.应计项目盈余管理还是真实活动盈余管理-基于我国2007年所得税改革的研究巨J习.管理世界, 2011, (1) :12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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