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版权运营范文

2024-08-14

全版权运营范文(精选8篇)

全版权运营 第1篇

线上运营——在线用户微支付阅读

盛大文学以网络文学社区为平台 (旗下六个控股文学网站) , 采取UGC的文学生产方式, 读者自由阅读的模式, 微支付的付费方式, 完成原创文学的网络数字化“出版及销售”。

其中, UGC是“User Generated Content”的缩写, 翻译为“用户生产内容”。盛大文学将这种生产方式引入文学创作, 成为一种全新的文学商业模式。它打破了出版社传统的编辑审核再印书出版的旧模式。

读者自由阅读模式, 是读者在网络文学社区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喜欢的“帖子”进行阅读。同时读者还可以运用盛大文学社区中的工具“打赏” (认可作者的作品) “催更” (催促作者进行作品更新) 等工具直接与作者进行互动。

而关于微支付的付费方式, 是通过读者对作品的评级、打分及收藏率等后台数据信息统计, 盛大文学的编辑会发现投资价值, 签约作者。同时优秀的作品就可以在VIP专区上架, 进入收费阅读的阶段, 向读者收取3分钱千字——5分钱千字不等。

在线上领域, 根据艾瑞数据显示的2010年中国网络文学网站排名, 盛大文学旗下所控股的网络文学网站5家都榜上有名。根据用户停留时间显示, 盛大文学占据将近72%的市场份额。从营业收入数据来看, 盛大文学共占据接近61%的市场份额, 其旗下起点中文网一家占43%左右。

所以, 线上运营的在线微支付阅读这一板块作为盛大文学的内容来源及“起家盈利点”意义不容小视。

线上运营——无线阅读

盛大文学无线公司 (上海盛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是盛大文学旗下的全资子公司。盛起的组成, 可以看作为盛大文学在无线业务领域的重点动作。也是盛大文学为手机用户服务的无线阅读内容提供商。盛起通过与移动等运营商的合作和无线阅读运营平台, 向无线终端用户 (手机用户等) 提供无线阅读服务。

在平台提供上, 盛大文学无线公司提供起点中文网手机站、晋江原创网手机阅读门户站、手机原创平台等网站。同时, “盛大书童”“云中书城”等都是其公司为无线阅读读者精心打造的手机客户端阅读软件。

整合来看, 盛大文学的无线阅读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个是移动互联网的直接阅读。盛大文学与五个运营商合作, 提供四万多本书。以中国移动提供的无线阅读基地来讲, 有近一半都是来自于盛大文学。第二个是盛大文学在各种无线终端上的阅读应用。例如在安卓客户端, Bambook, Windows Phone等。同时还有APP渠道, WAP网站渠道等, 3G门户等。

线上运营——在线广告

在线广告作为盛大文学线上业务的第三项赢利点, 也不容小视。根据艾瑞研究显示, 在人均月度有效浏览时间和人均单日有效浏览时间指标方面, 网络文学网站要远高于其他网络服务网站。这一数据的披露, 就吸引了更多与网络文学相关的广告投放。数据显示, 盛大文学的在线广告收入增长迅速。盛大文学的2012年第一季度财报中, 显示盛大文学的广告额的增长达到119.2%, 达到1677万元人民币, 堪比2010年全年的在线广告收入。

线下运营——实体图书出版

2009年盛大创立聚石文华图书销售公司并收购华文天下, 由此进入线下出版和发行领域。至今, 盛大文学是中国最大的民营出版公司, 其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是北京中智博文图书发行公司 (2010年收购) , 主要出版社科类图书;第二是天津华文天下图书有限公司 (2009年收购) , 其探索了一整套畅销书运营模式并策划了大量优秀畅销书, 例如韩寒的系列作品等;第三是聚石文华图书公司 (2009年创立) , 主要运作于图书的策划出版及发行。分析盛大实体图书出版成功的原因, 主要亮点:盛大文学在网络文学行业占据最高的市场份额;其二, 由于盛大旗下的作者众多, 源源不断的内容使盛大文学保持着持续而旺盛的生命力。

根据盛大文学在2012年初提交的F-1财报显示, 盛大文学三家线下图书公司2011年销售图书2420万册。线下图书销售收入已高达2.63亿。

线下运营——版权转让及后续再开发

盛大文学的全版权运营理念在网络文学版权界是革命性的。这种理念打破了网络文学只活跃于网络的现象, 全方位、立体的为每一部优秀的网络作品进行后续版权的开发和包装, 极大的延伸了网络文学版权运营的产业链, 并带来了十分可观的经济收入。这种全版权的运营理念在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建设和其他相关网络文学版权开发上有极强的推广性和借鉴意义。一方面, 作家与盛大文学签约, 提供文学作品, 获得丰厚收益。而另一方面, 盛大文学通过协议拥有网络文学作品版权并通过自身手段将其包装运作, 极大化版权价值。

价值最大化, 这是盛大文学提出的全版权运营的一个重要目标和最终目的。因为盛大文学公司与其背后写手们知名作家们的相关共享性和联系性, 整个公司的最大价值也就意味着网络作者们可以得到的利益也可以最大化。在这种捆绑式的产业链下, 作家写手的写作激励将被进一步提高, 保证了原创文学作品的更新速度以及出产质量。而反过来又再次提高版权潜在价值, 促进盛大文学的全版权运营。

全版权运营 第2篇

虽然距今已将近十五年,但谈起墨色国际的创立和发展,总经理李雨珊仿佛是在讲述一件昨天刚刚发生的事情一样,事无巨细,均能娓娓道来。也难怪,对于这样一家成立之初只有自己一人,在经过十几年辛勤耕耘后终成业界代表的公司,其发展过程的艰辛以及运作的成功经验,李雨珊无疑最有发言权,也最记忆犹新。从单纯喜欢幾米的作品、想要让他被更多人知道的朴素初心开始,李雨珊以墨色国际为平台,一步步地将“幾米”塑造成了一个享誉国内外的品牌。

据李雨珊介绍,目前幾米品牌主要是围绕内容、对象、空间三大维度展开,首先就是围绕幾米作品本身的内容而延伸出去的作品,比如除了绘本之外,还有改编的影视剧、音乐剧、舞台剧,以及主题展览等,“这部分是幾米品牌的根本,是为了让大家关注、了解幾米作品本身的思想性、艺术性。”

第二种类型是根据幾米作品的元素、风格所设计的衍生商品,比如文具、寝具、家具等一般日用品,还有大型装置、公共艺术等,比如2013年墨色国际与台湾华航合作开发的“拥抱彩绘机”,就是以幾米作品《拥抱》为蓝本。“华航×幾米拥抱彩绘机”包括飞机彩绘、内装与备品的运用、机上杂志主题合作、赠品与外围商品的开发、深度行程套装结合、旅行的体验分享、推广台湾文创平台的建立等。机上布置了拥抱风格的抱枕、头垫布等用品,空服人员在侍餐时也会穿上白海豚与北极熊的拥抱围裙,空服人员围裙、首航纪念T恤等拥抱机周边商品也能在机上买到。“这类可以算是以幾米作品为风格的设计,从而树立起一种幾米风格的美学品味。”

而围绕空间所开发的商品,范围会更广,概念也更抽象,“可以是博物馆、艺术中心、乐园甚至是酒店”,而墨色目前正在筹备的是幾米概念店,“它是一个复合式的空间,结合了餐饮体验、展览空间、商品销售等。”

在这样明确的架构下,幾米品牌的开发和运营在持续并有条不紊地展开。而在这个成功的品牌背后,墨色国际对作家品牌运营的定位、策略和经验等,也是业界有志于此者所值得了解和借鉴的。

Interview对话

书香两岸 李雨珊

书香两岸(以下简称“书香”)

李雨珊(台湾墨色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简称“李”)

从保护作者开始

书香:您最初怎么会关注到幾米的作品?为什么想要将他打造成一个品牌?

李:我当时是在格林文化当行销企划,那时候幾米刚好到格林出书,出的第一本是《向左走,向右走》。当时台湾的情况是,畅销书基本上都是以小说、散文为主的文字书,而幾米的作品不是纯文字,而是有图像和文字。另一方面,网络开始流行,大家会在网站上留言,分享生活点滴或心得,我们也帮幾米做了一个网站,因此看到了不少读者的留言,才发现他的作品对于很多人来讲不只是一本书,而是能带给大家心灵上的寄托,或是更深层的人生态度和哲学。

而幾米之前生病,我也不知道他当时是不是完全恢复了健康。他只想很专心地做自己的创作,而畅销书作家需要常常去上节目、演讲,做很多宣传,他对这些事情没什么兴趣,只想在家里创作,跟家人相处。所以一开始我纯粹是想,有什么方法能够让他只做想做的事,同时又可以让他的作品被很多人看到。所以一开始的动机很简单,就是想要保护他,让他能够专心于自己的创作,同时让他的作品传播得更长远。

另外,我当时的工作也让我看到了出版社的困境,就是出版社和作者的关系。出版社要靠作者赚钱,所以作者的书如果红了的话,出版社当然希望他能够一直出书。可是我觉得,创作者需要有人协助他去规划,包括在创作上也能有所突破,可是创作本身就有高低潮的问题,所以怎么让创作者能够有更好的步骤或节奏来进行创作,这也是一个问题。

第三,就是我对国际市场的思考。十几年前华文在国际出版界还不是一个重要的语言,大家都是以英文书为主,对于台湾的出版社来讲,我们购买国外版权的经验非常多,可是卖出版权的经验非常少,很少有机会能够让全世界看到我们的华文作品。就算将版权卖去国外,但在那之后,对于作品在那个国家的操作或销售,实际上没有任何参与的可能。于是我就想,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协助台湾的出版在国际市场上更有机会?跟图书相比,当时台湾的电影或商品在国际上流通的机会是更多的,而幾米的作品既有文字也有图像,所以我觉得,幾米的作品如果有机会,是可以转换成不同的东西的,这样去接触国际市场是不是会有更多的可能性?

所以就是这三种环境和状况让我思考,有没有可能有不同的路可以走?这是大概的开始。但是无论如何,最重要的是我希望能够有更多人看到他的作品,分享从他的作品中得到的感动,这是初衷。

书香:这种做法有借鉴国外吗?有遇到困难吗?

李:其实国外很少有这种状况。因为当时据我们所知,国外通常都是以图像开始运作,譬如Disney或Hello Kitty,都是以动画或卡通为基础,再去运用和延伸,很少是以作者开始的。跟我们比较相似的是像日本的宫崎骏、手冢治虫,他们都是先有作品,然后再有相关的延伸。但是我们要参考他们的方式也很困难,因为我觉得当时一个很现实的状况,就是国外的出版市场是很大的,一本书可以卖很多不同语言的版本,等于是以全球为市场,很多创作者的收入很大一部分来自他的出版品,周边商品跟着出版品销售就够了。比如宫崎骏的一部动画电影的营收跟影响力是非常非常大的,手冢治虫的漫画也是连载的,而且日本市场本身对这种做法的接受度非常高。而我们当时才刚从台湾开始,书也还没有进入大陆市场,只在小小的台湾,要做到那么大的规模是很困难的,所以幾米品牌也是一步步做起来的。

当然,不是说今天我说幾米是个品牌,大家就这么觉得,品牌不能只是一个名字。品牌有几个很关键的因素,一是大家对这个品牌是不是有一个很清楚的印象,知道它的形象到底是什么;二是这个品牌的定位是什么。我们要经营这个品牌,是需要阶段性的发展的。所以一开始我们才会从图像运作,因为从广告或行销的角度看,幾米作品的图像跟某些品牌或商品结合,会有很好的操作可能。所以我们等于是让幾米的作品先跨出出版这个领域,因为看书的人也不多,所以我们透过网络传播和异业合作,让没看书的人也看到他的作品,并且认得他的图像风格,这是很重要的。

书香:这种整体的品牌运营,对于工作人员的配置有特别的要求吗?

李:我们基本上都会分部门,不太可能要求所有人会所有事情。但因为我们是文化创意产业,是把文化和产业连接起来的桥梁,因此就必须对两边都有了解。一个人不能只有商业头脑,却不懂他作品的内容或文化特质;可是如果你只是懂他的作品,却不知道商业的手段,或是产业是如何运作的,那也会缺乏怎么把它转化成产业的创意。所以其实我们就站在两边,我们有品牌发展的部门,负责的就是跟出版、影视改编、艺文展演有关的比较偏文化的东西,这个部门的人不能完全不懂产业这块的模式或架构。我们也有做行销业务的人,他们也不能只是在卖产品,而必须了解我们品牌的特质、调性,这样才能排除那些调性跟我们不合的,或是产品跟我们的作品精神有违背的案子。应该这样讲,不可能所有人都有办法兼顾所有方面,他可能会比较偏向哪一块的工作,可是不能完全没有对另一边的了解。

我们必须一直学习新的东西,当我们跨到不同领域的时候,如果对那个领域不懂,那根本没办法跟人家谈合作,也没办法去监控和管理这合作之后的效果。毕竟品牌是我们的,所以不管跟任何人合作,犯了任何的错,最终影响到的都是我们的品牌。所以我们必须要一直学习,这样的学习会遇到瓶颈,也有很大的挑战性,所以这是比较辛苦的部分。

以幾米的作品风格为核心

书香:幾米品牌中所涉及的那些领域,在策划过程中是如何考虑和确定的?

李:异业合作方面,主要是行销上的操作,就是看品牌和调性,比如烟的广告我们不会做,这是跟形象有关的;或是那件事情实际上跟幾米没有太大关系,也不太可能去做这种结合。我觉得第一要看产品的调性,第二是看操作的手法,因为广告会牵涉到主题和诉求,如果幾米的作品里面其实没有适合运用的元素,那我们就很难去跟它结合。

如果是商品的话就更直观了。商品就是透过设计把图像变成立体的东西或是运用到不同材质的制作上,比如寝具、皮垫、包袋类的东西。如果幾米的图像跟那个产品的结合,可以让它在跟同质性的产品摆在一起的时候,有比较好的风格或是突出的效果,那就说明彼此有互相帮助到。或是某个商品运用幾米的图像,会让人觉得“哦,原来幾米的图可以被这样运用”,我们也会觉得这是一个好的合作。

至于作品的改编,我们会看对方选择的是什么作品,为什么会选这个作品,他对这个作品有什么想法。假设一个导演想将某部作品改编成电影,那我们要了解这个导演以前拍过什么,他适合拍这样类型的东西吗,是什么样的电影公司,有什么样的预算来做这件事情……或是像剧场,幾米的作品因为文字不多,不太可能做成相声或话剧那种需要很多台词的类型,而是比较适合改编成音乐剧,或是需要把图像运用到场景或是投影效果上的剧作类型。

书香:那又要如何选择合作对象呢?

李:我一再强调,不管是做内容、商品还是行销操作,我们如果对幾米作品不了解,或是对合作方的情况不了解,那都很难跟人沟通合作。比如拍电影,如果你都没有在看电影,不知道现在都有哪些导演,他们都做过什么事情,那当他来找你谈的时候,你要怎么跟人家谈?或是说,今天有一家手机的品牌来找我们合作,你要知道他的品牌特性是什么,跟你有什么共鸣的地方,跟你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你能帮到他什么,他又能帮到你什么。我觉得这个其实是比合作条件更重要的,要先看能不能合作,再来看我们到底要合作什么,条件是什么,怎么做。我觉得这才是评估的顺序和步骤,而并不是说谁出的价钱比较高就跟谁合作,或是哪个品牌比较有名就跟谁合作。我也常跟同事讲,有时候不一定跟第一名合作就最好,因为它已经是第一名了嘛;而你跟第二名合作,有机会让它从第二名变成第一名,那更能体现你的品牌价值。

很多事情会有一定的流程和步骤,但是在这些架构之下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我们去评估和考虑。如果我们只是经纪人,那轻松很多,经纪其实有点像中介。可我们是在做品牌,并不只是在经纪一个人,或是一个人的案子,我们更多是代表幾米,是对他负责,对这个品牌负责的,所以我们可能比幾米本人更在乎这个品牌的形象。

书香:所以说,运营的最关键其实还是要把握住品牌的定位,是吗?

我国网络全版权运营发展衍变脉寻 第3篇

网络全版权运营在我国经历了一个萌芽、发展和运作机制不断完善的过程, 面对移动互联和4G时代来临、用户消费行为改变及代际更迭, 在当下面临更多的挑战和机遇。本文围绕网络版权运营的核心要素, 结合关键时点和典型案例, 对我国网络全版权运营的发展脉络进行系统梳理, 对未来的发展趋势做出分析和预测。

一、网络全版权运营的初兴

我国的网络版权运营经历了一个由自发到自觉的发展历程。在2000年前, 网络原创文学并未出现商业化运作, 网络版权运营概念也没有得到充分运用;2002年读写网开始网上收费并初获成功, 同年明杨·全球中文品书网成立并推出VIP收费制度。但二者都未得到持续发展, 辉煌过后便迅速衰落:一来受制于网民规模和使用习惯, 当时没有足够数量的付费用户支持网站发展运营;二来缺乏对作者利益的重视, 无法对作者形成持续创作激励, 一旦几本主要作品完结即陷入无书可看的境地。汲取二者教训, 其他网站逐渐积累读者和作者资源以培育市场。2003年, 各网站经营者感觉时机成熟, 先后推出VIP付费阅读制度, 开始激烈的竞争。2003年末, 起点中文网在网站流量飞速增长的基础上正式推出第一批VIP电子出版作品, 启动VIP会员计划, 开创了数字出版的新赢利模式。依靠VIP付费阅读制度, 选评作者、持续盈利以及防止盗版这三个重要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

2010年, 挟冯小刚年度同名贺岁片之势, 以纸质出版、线上阅读、手机阅读和手持阅读器阅读4种方式同时推出的作品《非诚勿扰》被认为是“‘全媒体’出版第一书”, 实现了运作理念上的一次突破。借助电影主创团队冯小刚、葛优、舒淇等各自的人气, 电影发行资源、线上线下图书出版资源和社会注意力资源得到了更大程度的整合, 《非诚勿扰》全媒体发行取得了不错的销售业绩, “非诚勿扰”不仅成为年度流行热词, 而且通过此次涵盖电影发行的全媒体传播赋予了特殊的含义, 其引发的社会话题效应直接催生出后来在江苏卫视热播的同名相亲节目《非诚勿扰》。但是, 虽然《非诚勿扰》的运作已经有了全版权运营的模式雏形, 当时参与各方只是在业务上彼此配合, 多个运营主体之间并未提前从战略上进行全版权运营的系统规划, 江苏卫视借势打造的火爆电视相亲栏目《非诚勿扰》就其实质而言, 可视为本次全媒体传播版权延伸产品, 该栏目为江苏卫视带来的滚滚财源, 但长江文艺出版社、中文在线等初始参与方却无缘分享。

二、网络文学与影视剧结缘——网络全版权运营的发展

网络文学与影视剧结缘也经历了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 这一过程与互联网用户基数的扩大和网络对社会生活的深度渗透密不可分。2004年, 根据一部风靡华语文学圈的网络小说《第一次亲密接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被搬上电视屏幕, 但反响平平;受制于网络用户人群规模, 直到2008年网络小说版权价值的线下开发仍然处于不冷不热的状态;2010年, 改编自网络小说《未央·沉浮》的《美人心计》和姚晨领衔的网络文学同名电视剧《和空姐一起的日子》获得不俗收视率, 方才催热了网络小说改编剧的市场。其后, 以《步步惊心》、《甄嬛传》热播热议为代表, 一股网络小说改编为影视剧的热潮应运而生。

网络小说传播与影视剧发行之间有着先天的内在契合:一是被选择改编网络小说通过长时间的在线连载已积攒起相当的人气, 该读者群体本身就构成后期影视剧的潜在粉丝;二是网络本身也提供了很好的沟通反馈机制, 通过点击量和用户行为轨迹数据挖掘可以对未来主流影视受众群体年龄、偏好和习惯有个总体勾勒, 方便在从网络文学到影视剧的二度加工过程中灵活调整, 因此网络小说改编为影视剧相较于原创性内容更具有市场保障;三是影视剧拍摄过程中制片方也会有意选择人气较高、粉丝效应明显的明星担纲主演, 实现网络小说粉丝群、网络作者粉丝群、主演明星粉丝群的叠加效应, 提升市场号召力。网络文学与影视剧大举结缘始自2010年也并非偶然。在此之前, 网络文学和影视作品分处两个相对独立的市场, 虽然在用户人群上有一定的重合度, 但缺少打通两个市场的桥梁媒介, 而且电视剧的主体受众渐渐出现老龄化趋势, 2009年微博作为一种新型社会化媒体问世并迅速风靡全国, 为两个市场的打通起到了关键作用。

仍以网络小说《步步惊心》的编播为例, 制片方开设官方微博, 主演明星们与粉丝展开多元互动并邀请刘嘉玲、苏有朋等剧外明星转发支持, 由此一度引发腾讯微博上7200万网友热议《步步惊心》的壮观场面。微博参与不仅提升了普通观众的用户体验, 而且引发了很好的话题效应和社会关注度, 其口碑营销和病毒式传播改变了以往的影视剧推广模式, 把年轻的网络人群重新吸引黏着到影视剧市场;对该剧拥有独家网络版权的PPTV借势推出同名网络专区, 电视播出平台湖南卫视也同步制作多档主演参与的综艺节目并密集播放多版本片花广告。丰富的网台互动、网剧互动、微博互动让《步步惊心》成为年度热议话题, 不仅捧红了刘诗诗等一众明星, 也大大提升了播出平台湖南卫视和PPTV的品牌价值、广告价值, 版权效益得到了更大化开发。但就当时的诸多方案设计而言, 整体立足点都还是围绕电视剧营销来做的, 并未从理念上真正上升到全版权运营的高度。

三、网络全版权运营操作模式的机制化与成熟化

在网络文学与影视剧结缘的探索过程中, 全版权运营手段逐渐走向成熟, 操作模式也不断机制化, 盛大文学的崛起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此。公司CEO侯小强指出, 盛大文学的核心就是运营版权, 围绕这个核心做两件事:一是充任版权的生产基地;二是整合各种资源做好版权分销。2009年, 盛大参照国外作家经纪人制度推出首批“十大金牌作家经纪人”, 开始了对“中国作家全版权运营机制”的探索之旅:从作者角度, 除了支付有吸引力的报酬并签订买断协议外, 还通过活动不断壮大作者群规模;从读者角度, 对在线文学作品采取更为灵活的电子付费阅读方式;从版权运营商角度, 致力于建立一个由多元业务组成的完整产业链, 将版权经营从网络延伸到实体书出版、动漫、影视、游戏、音乐等各个环节, 一次生产, 多次利用, 全版权获利;为鼓励原创, 根据趋势灵活调整激励政策。例如, 起点中文网依据版权销售成绩将影视、漫画、游戏等改编版权销售设置阶梯式分成比例, 销售金额越高, 作者的分成比例亦水涨船高;根据其“作者经纪人计划”, 作者可以享受专业化团队的服务包装、周边版权推广、粉丝维护管理、品牌包装等相关工作;针对非签约作者, 读者还可通过“支持作者”系统直接对心仪的任意作者进行鼓励和资助。

截止到2014年8月, 盛大文学已经占据整个原创文学市场73.2%的市场份额, 旗下除了起点中文网、红袖添香网等六大原创文学网站外, 还有“华文天下”等三家图书策划出版公司, 在影视等版权开发方面成绩也可圈可点。根据旗下版权作品改编的电视剧《小儿难养》收视率蝉联全国黄金档第一, 《裸婚时代》《步步惊心》位列同时段收视冠军;电影《搜索》《致青春》和《星辰变》《盘龙》《凡人修仙传》《斗破苍穹》等著名网游也都是根据盛大文学旗下作品改编而成。

四、互动娱乐时代网络全版权运营的理念创新与产业链延伸

4G时代渐行渐近, 手机取代电脑成为文化传播和消费的主流载体, 终端移动化和视频化引致用户文化消费行为的深层改变, 加上90后人群作为文化消费主流群体登上历史舞台, 都给全版权运营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围绕未来变革, 网络全版权运营在理念上也需要不断突破:

第一, 从以作品和创作者为中心转向以用户需求为中心, 不断提升平台黏性和用户黏性。过去的网络文学展示是以作品为中心, 包括在向移动端转型时, 一些APP阅读终端也只是着眼于移动阅读体验的优化, 但在用户黏性提升方面所做甚少。未来可以围绕用户需求, 在展现形式上涵盖漫画、有声阅读等形态, 同时尝试让网络文学的多形态展示平台也成为其他关联产品的导入入口, 如同一IP的文学产品与动漫、游戏产品的彼此导入。

第二, 从单个作品的全版权运营拓展至系列化产品的品牌化运营, 更加强调多渠道、多品牌的协同效应发挥, 实现互动娱乐多种产品形态的衍生版权最大化。

第三, 借助大数据挖掘技术, 围绕用户和市场需求进行产品定制。通过对既往产品点击率、关键字、作品题材风向等参数的研判, 结合读者阅读行为轨迹和读者群的人口社会学数据分析, 可以更好探测网络文学市场需求所在和用户价值大小 (深度用户还是浅度用户) , 以此作为下一轮产品开发、广告匹配投放、关联推荐及版权衍生产品形态确定的基础。

全版权运营 第4篇

一、版权资产管理的内容

版权是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一系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具有明显的财产属性,能够为权利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因而也是一种资产。版权资产是权利人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预期能带来经济利益的版权的财产权益和与版权有关权利的财产权益,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版权资产强调的是权利人享有的相应财产权利,而不是拥有享有版权的实物资产。例如,出版企业购买的一本图书是实物资产,属于有形资产,只有通过签订合同取得一部作品的某项财产权(如复制权或发行权)才能称其为该企业的版权资产。

版权资产管理是企业对所拥有的相关版权权利开展清查、登记、评估、统计、使用、流转等活动。版权资产管理的内容具体包括四个方面:法律管理、实务管理、价值管理和运营管理。法律管理是指对企业所购买和出售的版权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实务管理是指对版权资产权属进行清查与登记,价值管理是指对资产价值开展评估并将其纳入财务数据,运营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对拥有的版权资产进行运营并将其转化为经济价值。

做好版权资产管理将对我国的出版业有重要的作用:

(1)开展版权资产管理有利于壮大我国出版企业的资产规模,推动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文化企业的重要力量,我国出版企业拥有大量的作品资源,这些资源也是出版企业重要的版权资产,据估计“其价值和规模甚至会超过固定资产”,完善出版企业的版权资产管理,既能够保障出版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避免我国国有出版企业版权资产的流失,也是推动出版企业加快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2)加强版权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我国出版业的发展。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定义,“核心版权产业是完全从事创作、制作和制造、表演、广播、传播以及展览、销售和发行作品及其他受保护客体的产业”。出版业即属于核心版权产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版权作为资源,出版业将无法存在。因此,版权资产是出版企业获得经营收益的核心资源,也是反映出版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加强对版权资产的管理是促进我国出版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版权资产有效管理手段欠缺

1.出版企业版权资产规模小

根据《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报告(2014)》公布的数据,截至2013年底,全国国有文化企业资产总额2.2万亿元,其中版权等无形资产占比只有3%左右;中央文化企业中只有13.5%的企业建立了版权资产管理制度或开展版权资产运营,版权资产占无形资产的比例不到20%,直接通过版权资产运营获得收益的企业数量较少。我国出版企业亦是如此。以《2014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中流通市值排名靠前的7家出版上市公司为例,7家公司无形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在2%到11%不等,其中主要是土地使用权,约占到90%以上甚至更多;7家企业中将版权列为无形资产的只有4家,版权在无形资产中的比重在10%以下甚至不到1%。可以看出,我国出版企业的版权资产在整个企业资产中比重小,这反映出有些出版企业没有把版权作为重要的无形资产,这种情况与作为核心版权产业的企业属性不符。

表1 部分出版上市公司版权与无形资产的比重

2.开始探索建立版权资产管理制度

2009年中央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尤其是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全面展开,改革的方向是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设立于2011年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文资办”)具体负责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日常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涵盖产权登记转让交易、资产评估管理、重大事项监管、预算管理等各个方面,为我国出版业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版权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导。相关出版企业已开始进行了版权资产管理的探索,明确版权资产管理的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如电子工业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等明确总编室作为版权资产管理部门;人民教育出版社制定了《人民教育出版社著作权管理规定》《人民教育出版社著作权许可使用暂行规定》等。但大多数出版企业还没有建立版权资产管理制度,在资产管理上普遍存在“重有形、轻无形”的情况,对拥有的版权资产缺乏清晰、有效的管理,导致版权资产权属不清,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成为“沉默”的资产。

3.版权资产价值管理缺乏有效的手段

版权资产管理的另一难点在于价值管理,这也是导致版权资产管理难以开展的重要原因。一是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虽然对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做出了规定,但缺乏对知识产权的单项规定,对版权资产的价值管理可操作性不强,一定程度上造成出版企业的版权资产难以确定,导致企业的实际资产价值在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被低估。二是版权资产评估体系还不成熟,由于版权资产的无实物形态、价值不确定性、受市场影响大等特点,资产价值难以衡量,限制了出版企业的版权质押融资、版权证券化等活动的开展,制约了企业通过版权资源实现创新发展的动力。目前我国已在版权资产价值评估方面做出了一些尝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10年颁布了《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从基本要求、评估对象、评估操作要求、评估披露等方面系统规范了版权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和标准,推动了版权资产评估的规范化发展。2012年我国成立了首家专业版权评估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版权评估中心,并于同年完成全国最大一单版权质押融资案例的评估工作,帮助一家影视制作公司以11部电视剧的版权打包质押获得1亿元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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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版权资产运营逐渐受到重视

随着版权观念和意识的提升,我国出版企业开始把版权资产运营作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既注重开发和购买自有版权资源,扩大版权资产规模,又重视全版权产业链的运营,同时还积极开展版权引进和输出的工作,使版权资源能够实现最大限度的价值。如青岛出版集团通过近年《速成围棋》系列图书的出版,编辑出版了多品种、多层次的围棋图书,并吸引了包括《聂卫平全集》等一批名家名作版权落户集团,还组建了青版棋院,连续举办全国性围棋大赛,并借势延伸到少儿围棋的连锁培训,开发了“聪明围棋”线上产品,做到了版权资源的多层次运营。但我国大多数出版企业的版权资产运营还处在初级水平,出版业的版权资产运营仍然主要局限在“编、印、发”的传统环节,较少向数字领域、网络领域、影视领域、游戏领域等下游产业环节延伸和拓展。

三、加强对版权资产的管理和运用

加强对出版业的版权资产管理,既需要相关主管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做好版权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健全和完善资产清查、价值评估、财务核算等方面的方法和制度,又需要出版企业树立版权资产的观念,加强对版权资产的管理、保护和运用。

1.重视版权资产管理,开展版权资产清查工作

将版权资产管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范畴,文资监管和出版管理部门积极鼓励和组织各国有出版企业开展存量版权资产的清查工作,全面掌握国有出版企业版权资产的数量、种类、权属和使用等情况,摸清出版企业的版权资产家底,做好资产的清理和登记,对存量资产形成清晰的记录,对增量资产实现动态管理,进一步发现和掌握出版企业版权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情况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完善版权资产管理的制度和组织建设

监管部门应在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出版企业版权资产管理的相关指导意见,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版权资产会计核算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版权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作用支持出版企业加强版权资产管理。出版企业要建立以运营为导向、以管理为基础的版权资产管理机制,完善版权资产管理制度,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版权资产管理事务,并将版权资产进行会计记账处理。

3.利用新的技术手段管理版权资产

出版企业要积极利用新的技术手段,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对版权资产进行管理,建设版权资产管理平台,对企业版权资产进行系统梳理和动态跟踪,提高版权资产数据的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和运用能力,将版权资产的数据库与出版企业的生产活动相连接,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分析和挖掘受众需求,进行有效的版权产品推送,提高出版产品的针对性和互动性,变目标驱动型的传统出版模式为用户驱动型的新兴出版模式,促进版权资产的流转和开发。相关管理部门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发挥财政的引导示范带动作用,如加大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相关企业版权资产管理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励相关版权资产管理项目纳入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

4.通过版权运营提升版权资产的市场价值

出版企业应加大对版权资产的运营,以版权资产为出版经营活动的中心,将出版产业链由传统的图书生产向中下游领域拓展,覆盖创意、制作、改编、衍生品开发等各个产品层面,建立完整的版权资产管理运营链条,全面开发和利用版权资产的市场价值。在版权运营方式上,可以根据出版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管理模式,如在版权资产运营初期或对于运营能力较高的出版企业和对自身较重要的核心版权资产可以自主管理,而对于资产规模较小的出版企业或独立管理成本较高的历史存量版权资产则可以委托集体管理组织、代理机构等第三方机构代管,通过集约化运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作者单位系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

全版权运营 第5篇

关键词:盛大文学,全媒体,版权运营

从广义上看, 全媒体是指对媒介形态、媒介生产和传播的整合性应用。从狭义上看, 全媒体是指立足于现代技术的发展和媒介融合的传播观念, 综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 在媒介内容生产、媒介形态、传播渠道和传播方式、媒介运营模式、媒介营销观念等方面的整合性运用[1]。从这个意义上说, 全媒体应该是通往媒介融合的未来的一个途径, 是一种阶段性的战略[2]。

当前, 数字出版方兴未艾, 谁也不会否认其将是出版业未来发展的趋势[3]。纵观整个数字出版产业生态, 大体上存在着内容提供商、技术支持商和渠道运营商的三大经营主体和与之相对应的内容主导型、终端厂商主导型和运营商主导型的三大运营模式。在下文中, 笔者将以盛大文学为例, 对其作为一个运营商主导型的全媒体版权运营策略进行分析。

1 盛大文学的数字出版现状

盛大文学有限公司是盛大集团旗下文学业务板块的运营和管理实体。其通过整合国内网络原创文学资源, 推动纸质出版, 同时加强第三方版权内容的数字化运营, 推动数字出版, 并依托原创故事, 推动实体出版、影视、动漫、游戏等其他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

盛大从一家主营网络游戏的公司成为如今数字出版业的巨擘, 这其中离不开对数字出版行业发展走势的敏锐把控。首先, 从2004年试水网络出版市场后, 盛大便依靠其强大资本的驱动力, 几年内先后并购了一大批在国内较为领先的网络原创类文学网站。其后, 盛大继承和发展了在起点中文网下的VIP阅读模式, 通过作品签约、部分免费试阅到付费阅读的运营流程, 其本质是建立在作者发布、读者选择和平台商参与分成之上的“微支付”网络出版商业模式。再则, 在并购和经营的过程中, 盛大已经探索出了一套集生产创作、包装培养、发行销售为一体的较为成熟的网络在线出版机制, 并拥有了较为稳定的市场群。以上这些都为盛大下一步的全媒体版权运营策略做好了积淀。

2 盛大的全媒体版权运营模式

盛大文学的全方位、立体式营销格局, 从传播学的视角来看, 其综合运用了新技术和媒介融合的观念, 联合新旧媒体, 达到了对媒介形态、生产和传播的整合性应用。最终形成了对媒介内容资源“一次生产, 多次销售”的产业模式。不难看出, 盛大的这种全媒体经营策略, 其实质是建立在版权生产和分销上的全版权运营策略。其运营模式特点如下:

1) 利用原创文学网站生产版权和试水市场, 然后重点培养。上文已经提到, 盛大旗下的原创类文学网站拥有十分庞大的作者和读者市场, 再加之较为成熟的“微支付”付费阅读模式。盛大在版权生产的初期不仅揽获了大量优质的内容资源和忠实的受众, 且通过读者“真金白银”式的购买和阅读完成了对作品市场价值和前景的初探, 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作品培养, 大大降低了后期版权运作的投资和运营风险。在此网站刊载的初期阶段, 盛大完成了对作品的一次售卖。值得注意的是, 在网络出版的大背景下, 原创文学网站的媒介产品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内容为王”这样单一的视野, 文学作品创作中读者和作者的充分互动, 互联网交互性和共享性的优势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并以此形成了用户与媒体之间、用户与用户之间的牢固关系。同时, 这种双向性的读者参与作品生产的过程, 激发了受众一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改变了过去媒体产品生产单边化的重心, 大大提高了用户的忠诚度;

2) 选择具有市场潜力的一次产品, 进行版权的分销和再开发。在内容原创 (即版权生产) 的阶段完成后, 盛大挑选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作品并利用其在平台运营上的巨大优势进行版权在各个渠道的分销。在此阶段, 盛大文学对《步步惊心》的经营最具代表性。《步步惊心》本是一部由桐华创作的清穿小说, 2005年起由盛大文学旗下晋江原创网连载。在取得了较好的市场反馈和口碑之后, 盛大文学开始筹划线下实体出版, 小说先后于2006、2009、2011年出版和修订再版。2011年, 影视剧《步步惊心》先后在全国各大卫视播出, 大获全胜。除了通过其它渠道的分销版权之外, 盛大在云中书城及时推出了《步步惊心》小说的Bambook (盛大自主开发的阅读器) 、i Phone、Android等客户端的电子书售卖。至此, 围绕原创穿越小说《步步惊心》, 经过版权的分销和各大媒体平台的综合开发和利用, 盛大完成了传统纸质出版、在线付费阅读、电子书出版、影视剧改编以及其他众多衍生品的全方位传播和立体式的售卖格局, 形成了对产品内容资源的一次生产和多次销售;

3) 从运营商起家, 控制内容生产, 上下延伸整合产业链。从传统意义上来说, 盛大的版权运营策略应该属于数字出版产业生态中的运营商主导型模式。但稍加分析即可发现, 盛大从核心的版权运营出发, 着力向出版产业链上游延伸。其旗下原创文学网站作品创作的开放性和自由性, 从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传统纸质出版前期的印量和市场积货风险。仅凭这些门槛较低的原创网站, 盛大便能网罗一大批写作能手。网络化的编写发布平台使盛大轻松地越过了传统内容提供商这一环, 并打破了其长期对内容资源的垄断。同时, 盛大也正在努力延伸其出版下游产业链——提供阅读终端设备Bambook, 并希望借此契机整合自身资源优势 (前期或采用内置部分内容资源的方式) 与其它平台商和终端商抢夺电子书阅读的市场份额。从整体上来说, 盛大已经基本完成了对整个数字出版产业链条从上到下的全局布控。

4) 强大的资本运作能力和版权分销渠道, 掌握了产业模式的核心价值点。在全媒体运营策略下, 一个媒体的全媒体产品未必一定要完全通过自己的平台发布。主营游戏的盛大集团通过强大的资本运作完成其在网络文学和出版领域的业务拓展, 其模式核心是搭建了一个原创网络文学的版权生产和分销平台。除开盛大本身拥有的游戏、纸质书出版和电子书售卖等版权销售渠道外, 其还与其他媒体机构开展广泛的版权交易和合作, 保证作品内容资源在每一个渠道和每一种传播形态上得到最专业化的开发。与多年前传统意义上小说改编电视剧和其它媒体衍生产品不同的是, 盛大把握了海量且开放廉价的原创内容资源并率先通过付费阅读模式检验了其市场前景, 再则, 在版权分销的专业化、广泛化和产业链每一个环节的深度开发上, 传统的小说改编模式都难以望其项背。在上文中已经提到, 盛大虽然完成了对全局产业链的布控, 但其业务核心始终聚焦于版权的生产和分销上, 这一核心使得盛大牢牢抓住了全版权经营模式的核心价值点, 占据了与其他各种市场主体竞争中的主动优势, 获得较高的投入和产出比。

3 结论

综上, 盛大以游戏起家, 转向数字出版产业, 实现付费阅读到全版权运营对数字出版行业的整合。在整个经营过程中, 盛大牢牢把握了核心的原创内容资源, 并通过市场检验重点开发培养, 通过全版权的运营策略进行版权的分销和全媒体形态的传播, 在此基础上不断延伸产业链, 整合行业标准。其成功的经验对传统出版商向全媒体形态扩展有着重要的研究和借鉴意义。但值得注意的是, 盛大的全媒体版权模式运营背后也有着其多年网络媒体运营的经验和强大的资本驱动作为基础, 因而其运作模式也有具体情况下适用性。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要进行全媒体运营的探索, 还应结合自身实际, 在媒介融合大浪潮下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 积极实践探索适合自我的行业生存和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姚君喜, 刘春娟.“全媒体”概念辨析.新闻与传播研究, 1993 (6) .

[2]彭兰.如何从全媒体化走向媒介融合——对全媒体化业务四个关键问题的思考.新闻与写作, 2009 (7) .

数字环境下的版权运营 第6篇

是文化产业更是版权产业

你是否已经意识到, 一首众口传唱的歌曲, 一篇你在网络上下载的小说, 甚至一个儿童水壶上的喜羊羊卡通形象, 都凝结着作者的创意和权益。在数字信息技术的推动下, 彻底改变了作品的复制和传播方式, 创意无处不在, 技术如影随形, 版权已经渗透于人们生活的点滴。

从传统出版环境走向数字环境, 版权运营的重要性只增不减。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实施创新发展驱动战略, 推进创新型国家和文化强国建设, 要实现这一宏伟的战略目标, 作为推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战略资源暨核心要素的版权, 无疑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

版权和文化有天然的内在联系。发展文化, 脱离不了电影、音乐、书稿等各类优秀作品, 控制了作品的版权, 就控制了文化发展的核心资源。重视版权、保护版权, 有利于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 有利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说:“发展如果没有版权保护的制度支撑, 就会成为无源之水, 失去生存发展的基础, 对于当下蒸蒸日上的我国文化发展来说尤是如此。版权产业涉及文化领域的方方面面, 因此也成为发展文化产业的核心资源和推动文化资源资产化的关键要素。”

近年来, 大众对“文化产业”这一概念较为熟悉, 但对“版权产业”还比较陌生。版权产业是基于对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进行创作、复制、加工、销售、传播而形成的产品形态, 在此过程中, 作品的生产、传播者能够通过市场实现其价值, 而创作者也能够通过授权来获得作品的财产权。简单地说, 版权产业就是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智力作品进行经营和持续发展的产业。实际上, 美国最早提出了这个概念, 并于1959年发表了《美国版权产业的规模》研究报告。

如果说版权和文化是两个有交集的圆圈, 这个交合的部分主要包括书报刊、广播电视、电影、音乐、戏剧、舞蹈等艺术表演与其他娱乐业。有一些是属于文化但不是版权, 比如文化遗产、思想道德、自然环境等, 也有一些属于版权而非文化的领域, 比如软件、纺织、玩具制造和建筑外观设计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曾对版权产业和文化产业进行了界定, 并明确以版权为基础的产业和文化产业在很多情况下作为同义词使用。也有人说, 版权产业其实就是商业的和法律的意义上的文化产业。

版权产业是知识经济时代产业发展的“引擎”, 凡创新型国家都将其置于一个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0世纪被称为“美国世纪”, 美国的世纪起步始于影视业的腾飞。面对上世纪初的全球性经济大萧条, 美国电影业通过制度创新与文化、技术创新, 成为美国产业振兴与崛起的“引擎”。当今美国的版权产业与信息产业、飞机制造业并称为“朝阳产业”, 其软件、影视、图书等在国际文化市场具有绝对的优势;从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 日本的经济发展一直处于低谷, 被称为“失落的20年”。但在这期间, 日本的版权产业却并没有停步。以“美丽日本”为宣传形象的日本文化产业, 既包含动漫、时尚等流行文化产业, 也包含茶道、插花、建筑等传统文化产业, 尤其是日本的数字内容产业, 在全球依然处于领先的地位。版权产业成为日本经济复苏和产业振兴的“发动机”。在经历亚洲金融危机的重创之后, 韩国提出“创意韩国”的发展战略, 于1999年颁布了《文化产业促进法》, 通过十几年的发展, 现已成为世界第五大文化产业大国。版权产业是韩国经济转型发展的生力军和先行者。

阎晓宏说:“产业是知识经济的重要支柱和组成部分, 其发展水平被国际社会认为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基本标尺。在知识经济背景下的中国社会, 版权是能够极大增值的财富, 具有财富属性, 当大量智力成果不断涌现时, 就产生了被保护的诉求。此外, 我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也要求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承担更多责任。”

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曾说:“国外的历史证明, 文化可以做成大产业。”例如位于地球另一端的美国, 它的文化产业产值占到GDP的24%, 是出口的第一大产业, 它一个国家占全球文化产业的比重超过50%, 是真正的文化强国。而且, 美国前400大公司当中有72家是搞文化的企业。再看看中国两个邻国——日本和韩国。日本的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超过10%, 韩国的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也超过7%, 一个骑马舞点击量就超过20亿。从这些国家的历史和这些企业的历史来看, 文化是可以做成大产业的。

反观我国, 按照一般统计口径计算,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大概在5万亿元左右, 产值约占GDP的3.2%。照现在的速度发展下去, 2015年前后, 文化产业产值将占到整个GDP规模的5%左右。可以看到, 我国距离文化产业发达的国家、距离真正的文化强国还存在着客观的、不容忽视的差距。

“如果说世界上存在一种非常好的产品, 无须重复劳动就能获取经济效益, 那么它一定就是指文化产品。”故事会文化传媒公司董事长何承伟不无感慨地说道:“从经济角度来讲, 出版就是通过权益的转让来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发展出版业必须首先弄清自身的基本属性, 长处所在。”

何承伟也说到:“我国的出版产业往往着重于中间环节, 我们的脑海里始终存在一种僵化观念版权是作者的, 而我们做的仅仅是代加工工作。然后我们支付高额的稿费给作者, 再做成产品再发到下游, 这样两头付费很难从中盈利。而国外的出版商不仅仅是做中间环节, 它们致力于往上游延伸。”迪士尼公司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版权运营成就迪士尼的辉煌

“本片为华特·迪士尼公司版权所有, 不得翻录出版, 违者必究, 啊噢, 演出开始了!”如果你和我一样看着迪士尼公司的卡通作品长大, 就一定不会对上面那句话感到陌生。“版权”的概念, 就这样随着片头潜移默化地植入在观众的脑海当中, 它仿佛在告诫人们:“这部作品是用来赚钱的, 并且受到保护, 你用我的形象OK, 但你必须付我钱。”事实证明, 迪士尼公司强大的版权运营能力, 的确为其赚到了很多钱。

对于迪士尼来说, 成功的作品只是起点, 通过版权运营, 让创新成果源源不断地产生经济价值, 才是迪士尼王国得以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所在。

打造产业链

迪士尼版权运营的核心就是打造产业链, 而产业链的上游便是其所拥有的极具市场价值的众多经典卡通形象。尤其是作为迪士尼象征的米老鼠, 被业界一致誉为版权价值链延伸的鼻祖与经典。

1929年, 华特·迪士尼收取了一个家具商300美元, 允许其把米老鼠的形象印在写字桌上, 由此开创了动画形象的特许经营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 迪士尼动漫形象的特许经营范围已经扩及家具、玩具、手表、服装等诸多领域。如今, 迪士尼在全球拥有4000多个特许经营权的商家, 产品范围极广。而且凭借品牌优势, 迪士尼收取了更高的版税。

除了开创特许经营模式并大获成功外, 迪士尼延伸产业链条上最为经典的当属主题公园。1955年, 迪士尼集团以经典的动画形象和影片情景为主题, 把动画世界和游乐园巧妙结合, 推出洛杉矶迪士尼乐园并获巨大成功。如今, 迪士尼主题乐园已扩展到美国多个地方以及日本、法国、中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每年为迪士尼增加营收过百亿美元, 成为迪士尼最重要的营收与利润支柱之一。

在主题公园经营方面, 迪士尼更是显示出了知识产权运营的高超手段。据了解, 建成于1982年的日本东京迪士尼采用许可授权模式, 由日本东方土地公司负责经营。迪士尼公司仅作为顾问和授权方的角色, 向该公司收取角色和肖像版权费。

在香港迪士尼乐园的合作经营模式中, 香港特区政府持股57%, 迪士尼持股43%, 香港迪士尼每年需支付给美国迪士尼高额的管理费和特许费。换句话说, 即使香港迪士尼项目经营不善, 美国迪士尼仍能凭借知识产权收取可观的特许费;如果项目产生利润, 美国迪士尼还会以知识产权投入获得43%的股权收益。

产业联动实现利益最大化

在每推出一部新片之前, 迪士尼都会调动产业链条上所有的环节进行宣传与包装, 把原创内容运作进每一个环节, 实现利益最大化。其中, 《歌舞青春》便是最好的例证之一。

2006年初, 迪士尼频道推出电视电影《歌舞青春》。实际上, 来自这部影片的收入仅仅是一小部分, 几乎产业链条上的所有部门都从这部影片中获得了丰富的收益。

迪士尼旗下的影视娱乐、主题公园与游乐场、消费品、互联网与销售部门都参与到《歌舞青春》价值链的打造中。迪士尼乐园和游船中增加了《歌舞青春》的现场演出。影视娱乐部门抓住时机推出《歌舞青春》演员的专辑、自传等;舞台音乐剧也在全美各大城市进行校园巡演。

诸如音乐原声CD及DVD、T恤、文具、海报以及各种装饰品等也获得热销。同时, 迪士尼还向美国学校出售《歌舞青春》校园演出权, 获得许可的学生可以在自己的学校舞台上扮演《歌舞青春》中的角色。迪士尼的互联网部门也适时推出了《歌舞青春》的官方网站。

实际上, 几乎每一个创新文化产品出现之后, 都可以在相关的产业形成巨大的联动效果, 这已经成为迪士尼经典的操作模式。同时, 迪士尼并不拘泥于根据原创作品打造产业链, 而是通过跨平台进行整合营销, 比如《加勒比海盗》就是从迪士尼乐园的一个游乐项目演变成为全球大卖的系列电影的。

“卖出去”与“买进来”相结合

不仅把自己的经典动画形象“卖出去”, 获取高额利润, 近年来, 迪士尼还加紧并购步伐, 把极具开发价值的内容“买回来”, 不断充实自身的内容库并扩展传播平台。

2006年, 通过换股方式, 迪士尼以74亿美元收购当时属于乔布斯的皮克斯公司。通过这一收购, 迪士尼将差点成为竞争对手的皮克斯拉回到自己的阵线, 并为自身注入了新鲜血液, 在3D动画上拥有了强大实力。

2009年8月, 迪士尼耗资42亿美元收购了美国最重要的动漫公司惊奇娱乐。惊奇旗下的蜘蛛侠、X战警等动漫角色被迪士尼收入麾下, 与米老鼠、白雪公主一样, 成为迪士尼大家族中的一员。另外, 惊奇娱乐还有5000多个角色尚未被拍成电影, 对于有着娴熟的造星经验的迪士尼来说, 这些动画角色是尚未挖掘的金矿。这5000多个角色大大丰富了迪士尼的内容库, 随时有可能浮出水面, 成为迪士尼下一个赚钱工具。

如今, 迪士尼又把收购的触角延伸到中国。2011年, 迪士尼与广州新原动力动漫形象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衍生产品的全球授权协议, 迪士尼成为“喜羊羊”衍生产品的总授权商。协议规定迪士尼消费品部旗下所有产品品类均可生产相关产品, 包括玩具、文具、食品、保健品及出版物等。双方的合作, 不仅为“喜羊羊”衍生产品开发及进军国际市场铺平了道路, 也让迪士尼进一步丰富了自身的产业链, 并进一步打开了中国市场。

抢占数字时代先机

在不断充实产业链的同时, 迪士尼也不断扩展传播平台, 以期在数字时代占得先机。

迪士尼还是首家将节目出售给苹果旗下i Tunes网络音乐商店并提供下载的企业。用户可以通过该网站把迪士尼热门电视剧下载到个人电脑上, 从而随时随地的观看。在开始销售的第一周内, 迪士尼便通过i Tunes销售了12.5万部电影, 获得了100万美元的销售收入。迪士尼总裁罗伯特·埃格高度评价这项服务, 他说:“这也是一个我们今后发展方向的一个极好示范, 我们可以把拥有的大量节目资源通过各种渠道出售获得更多的利润。”

2009年, 迪士尼又以近3500万美元入股最热门的视频网站Hulu, 把更多的创意和内容通过网络平台展现给全世界的观众。

如今, 迪士尼通过一系列大规模投资与战略性并购, 拥有出版社、杂志社、报社、广播电视、电影院、网站、唱片公司、主题公园, 业务覆盖全球近170个国家和地区, 涉及几乎所有的版权领域。

每一部优秀作品都是一次产业开发, 正是娴熟的知识产权运营理念和运营模式, 成就了迪士尼的辉煌, 也引领着这艘庞大的传媒航母去开发下一座宝藏。

当数字时代来敲门

数字时代给版权领域带来的最大冲击使它彻底改变了作品的生产和传播方式。北京版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CEO陈一宏表示:“今天大环境实际上很简单, 我们已经步入了数字化和网络化的时代, 在数字化的时代下, 我从媒体的角度来看, 信息的生产和传播呈现出两次分散两次聚合的明显特征。也就是说信源越来越分散, 但是内容要产生价值一定要通过聚合, 所以产生了物理聚合和逻辑聚合, 同时又产生了渠道分散, 最后一次聚合是服务聚合, 应该说以苹果为代表的第一次聚合是基于终端的多媒体聚合。大家很难想到在苹果出现之前我们能用一个设备既能看电视又能看新闻又可以看杂志又可以互动又可以打电话, 我相信未来一个服务聚合就是基于用户的多终端的聚合, 也就是说最终我们的服务是面向人的。这是第一个特点。”

他继续阐述道:“第二个特点就是在现在的社会化生产模式下生产和传播的界线已经非常模糊, 生产即传播, 传播即生产, 我们很多内容是在传播的过程中不断增加新的东西, 实际上是一种生产过程。应该说它成本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所以这一点上我们看到, 必然会导致媒体商业模式的巨大变革。”

进而作品的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呈现出许多新特点, 新挑战。首先, 新的产业链的结构, 催生了新的角色和分工。传统媒体的很多功能已经被分散到社会的各个环节, 所以分工更细、更专业。就是因为参加一个内容的创造和传播, 参与的人多了, 环节多了, 所以版权管理的复杂性就愈发凸显。另外, 我们已经进入了全媒体时代即人人参与内容创作的时代, 作品的创作和版权的运营、管理、保护出现了非常明确的社会化趋势。还有, 移动化和智能化趋势明显, 现代生活中, 每个人手中都拿着各种类型的移动终端, 无限网络的覆盖保证人们时时在线, 使移动化、即时性的内容得以获取和传播。

在这种新形势之下, 版权作为市场主体, 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资源, 如何拓展其利用方式, 实现其市场价值, 更成为保证产业健康发展的强力引擎和重要的基础支撑。

近几年来, 版权运营模式方面, 无论是在法律层面、技术层面、经营管理层面等等方面都催生了许多创新变化, 有些变化甚至是革命性的。如何构造适应网络化、数字化版权交易, 版权授权模式以及版权保护模式, 积极探索新的方式和手段, 来维护和平衡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促进产业发展, 是需要我们共同探讨和不断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我们可以看到, 业内众多机构在尝试和努力, 试图探索出一条数字时代的版权运营新道路。

版权印:“让创作有价, 让使用简单”

“版权云”作为一种新型的数字版权流通平台, 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大众面前, 并为人们所熟悉。过去一年, 在众多版权机构的共同努力下, “版权云”也取得了可喜的进展。由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联合北京版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共同发布的版权银行核心技术体系“版权印”, 也在今年第二届中国 (北京) 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精彩亮相。目前, 北京版银正与新华社中国图片社等机构合作, 运用“版权印”机制打造中国影像版权银行。

从目前情况来看, 图片资源需求的持续增长、市场规模的不断放大、海量图片资源处于散沙状态一直未得到充分的开发与利用, 因此, 如何整理、挖掘与有效利用这些海量图片, 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这不仅是图片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 也是珍贵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

图片需求和生产能力同步高速增长造成图片的“海量生产、高速传播与传统的版权授权复杂低效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传统的图片授权许可模式制约了图片资源的利用与传播效率, 从而影响了图片资源的持续获利能力。尽管市场上已经有了众多的图片管理与集中的图片交易平台, 但其管理模式与授权许可的交易模式都较为陈旧, 并无法适应新环境下的各类版权使用需求, 尤其是其版权的快速授权问题, 并没有特别的解决方法。解决数字化、网络化环境下海量图片版权的管理问题, 仅凭技术手段与法规是远远不够的, 必须要从模式上入手, 找到切实可行而且一定是高效率、低成本的解决路径。

北京版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CEO陈一宏提出:“我们经过近三年的研究与探索, 总结并提出了一套全新的商业模式, 就是通过技术、服务与模式的集成创新, 实现‘所见即所用、所用即授权’的版权快速授权, 从根本上解决海量版权的有序流通问题。也就是, 通过设计一个机制:版权印机制;一套服务:公示、认证与增信服务;一个平台:版权印平台。构建一个灵活、高效、安全、标准的图片版权保护与流通环境, 从而达到保护图片资源、促进版权流通, 发挥版权价值, 创造版权收益的目标。”

版权印平台完全不同于传统图片集中交易平台, 版权印平台是一种创新的图片管理与交易模式, 是一种基于分布式自主管理与自主运营、充分利用现有各类互联网服务平台的新型集约化服务平台

“版权印”机制的核心价值在于让作品和版权不再分离, 是将作品信息、载体信息、版权信息、授权规则、价格等进行统一封装, 并以图标、代码、URL链接、二维码、数字水印等数字化形式与作品紧密绑定, 使版权信息在作品发布、流转、交易等过程中实时可见、可查与可用。版权作品的原作者可以通过版权印宣示自己的权利、制定授权规则和授权价格;版权使用者可通过版权印及时了解这些信息, 从而规范使用者对版权作品的使用行为, 实现版权作品的有序流通。“版权印”机制将晦涩难懂的法律语言转变为简单易用的业务语言, 使得人人皆懂、人人会用;从而使印刷品、门户、社区等作品流通的媒介成为授权与交易平台。

与目前市场上的图片资源交易平台不同, 该平台真正支持图片版权资源的自主管理与自主运营。在自主管理的基础上, 让全互联网平台成为可发布、可交易的前端媒介, 同时针对使用人的各类需求, 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用户端的集约化。

陈一宏指出, “版权印”平台的一个创新之处还在于, 用户不仅可以自主配置、自主管理与自主运营属于自己的图片版权资源, 利用平台提供的业务规则、专业软件工具、系统支撑平台、技术接口集等, 管理并运营自己的图片版权资产, 而且可以随时调配版权资产、调整版权运营策略、制定版权交易价格和方式、构建上下游产业链及合作与集约运营网络。同时, 用户可以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传播渠道进行图片传播, 包括自己运营的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社区、论坛等。这样, 任何人只要看到图片内容, 就能同时浏览其携带的版权信息及授权规则, 并可实现在线授权与交易。

为确保图片版权授权与交易的合法性与安全性, “版权印”平台同时利用技术和社会化手段, 双管齐下, 依托规范的版权交易信用认证体系, 引入各专业机构的专业服务, 提供从资源公示、认证、备案、保险等一系列专业服务。

“新环境需要新模式与新方法, 要从根本上解决数字化、网络化环境下的图片版权流通问题, 就必须要有全局视野, 必须要有系统性的思维。版权管理不能仅解决权利人的利益保护问题, 更要重视全新环境下的使用需求”, 北京版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CEO陈一宏非常坚定, 不管采用何种管理模式, 其目的就是“让创作有价, 让使用简单”。

盛大文学的“迪士尼梦想”

“版权的生产, 就像栽种果园一样, 我们给它最好的土壤、最优质的肥料。然后会收获很大很漂亮的果子, 同时, 我做的另外一件事就是在看护好果子的同时, 将这些果子通过各种形式分销出去。”盛大文学CEO侯小强就版权运营提出了自己的模式。

盛大文学CEO侯小强曾多次表示, 版权问题是盛大文学走向盈利的最大一块绊脚石。正因为如此, 他押宝在“一次生产、多次使用”的全版权运营模式上。这样的版权输出, 也是陈天桥“占据产业链上游”计划的一部分。

盛大文学商业模式的核心在于建立一条生态链, 在这个生态环境中, 吸引更多的优秀作者来创作更多的优秀作品。通过整合国内优秀的网络原创文学力量, 构建国内最大的网络原创文学平台, 塑造自己的品牌, 全方位传播作品, 进而形成发展的良性循环。依托其天然的版权资源优势, 盛大文学开始了“全版权运营机制”的大展拳脚, 侯小强表示:“盛大文学这几年做了几件事情:1、整合了网络文学网站, 将付费阅读规模做大。2、产业链扩张, 有线下出版 (中国第一大民营出版群) , 有无线阅读 (占据主要的无线阅读市场) , 版权授权 (在拍的影视近百部) 。3、今年将做产业链延伸, 做编剧, 声优, 漫画家。4、打击盗版。今年会投入更大力量打击盗版。”充分挖掘中国原创文学的文化创意产能, 从而推动产业发展。

盛大文学在2012年的版权运营方面的成就有目共睹。传播渠道除了互联网阅读和移动互联网阅读, 将其改编成实体书籍、影视作品、网络游戏, 甚至开发与作品相关的周边衍生产品等。盛大文学出售影视版权的多部小说已经改编成影视作品亮相银屏并饱受赞誉, 如《美人心计》《步步惊心》《裸婚时代》《搜索》等。借助自身平台优势, 不断向海外输出原创文学、影视及网络游戏改编作品等, 在不断向世界展示其自身的文化底蕴和版权运营优势的同时, 也在逐步成为中国文化对外输出的重要载体。

与此同时, 盛大文学的创新平台将文学内容的创作与消费转变成一种互动模式, 既消除了发布文学内容的障碍, 又激励了作者的创作和创业灵感, 从而使他们的文学作品触角延伸的更加广阔。纵观盛大文学的全版权运营策略, 上游有起点中文网等各原创网站的内容资源整合, 中游拥有“云中书城”, 下游有手机阅读等无线业务。盛大文学在丰富着网民阅读生活的同时, 也在丰富着其成熟的商业模式。

电子付费阅读是盛大文学的最大收入来源, 而其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是一直猖獗的盗版现象。据统计, 互联网上网络文学作品盗版和正版比例高达9:1, 从盛大最受欢迎的前10部小说的百度搜索结果来看, 盗版比例高达99%。对于靠卖一千字几分钱为生的网络文学商业模式来说, 盗版是最大的威胁, 而这又是整个网络文学行业绕不开的话题。

“美国有人开了个汽车厂, 很快旁边就会有修理厂、汽车旅馆、汽车工培训公司等出现来做配套, 而在中国, 有人开了第一个汽车厂, 很快就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汽车厂, 大家都陷入恶性竞争。”盛大文学CEO侯小强对盗版市场猖獗现象如是调侃。

侯小强表示, “如果环境改善, 中国完全有可能在数字出版领域打造出一个比亚马逊更伟大的公司。”在互联网视频领域, 盗版现象已有所遏制。相信, 在数字出版领域, 版权环境也同样能够有所改善。盛大文学也一直呼吁正在讨论修改中的新著作权法能够更充分地考虑遏制网络数字出版领域的侵权现象, 侯小强表示, “无论是互联网还是移动互联网, 只要盗版存在, 我们就将斗争到底。”2013年盛大文学将继续执行零容忍政策, 加大对低俗、盗版信息的打击力度。尤其在移动互联网市场盗版率上升的严峻形势下, 盛大文学将在借助法律手段积极维权的同时, 参考与搜索平台的合作模式, 共同促进原创文学产业的良性发展。

盛大文学在积极推动数字环境下版权保护的同时, 也率先探索出了一套成熟的版权运营模式, 在营造有利于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环境道路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前沿作用。

侯小强表示, “如果环境改善, 中国完全有可能在数字出版领域打造出一个比亚马逊更伟大的公司。”在互联网视频领域, 盗版现象已有所遏制。相信, 在数字出版领域, 版权环境也同样能够有所改善。盛大文学也一直呼吁正在讨论修改中的新著作权法能够更充分地考虑遏制网络数字出版领域的侵权现象, 侯小强表示, “无论是互联网还是移动互联网, 只要盗版存在, 我们就将斗争到底。”2013年盛大文学将继续执行零容忍政策, 加大对低俗、盗版信息的打击力度。尤其在移动互联网市场盗版率上升的严峻形势下, 盛大文学将在借助法律手段积极维权的同时, 参考与搜索平台的合作模式, 共同促进原创文学产业的良性发展。

盛大文学在积极推动数字环境下版权保护的同时, 也率先探索出了一套成熟的版权运营模式, 在营造有利于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环境道路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前沿作用。

以版权为纽带, 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

2013年5月29日, 第二届中国 (北京) 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 (以下简称:京交会) “国际文化版权贸易专业大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 国家商务部副部长崇泉致辞,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北京市政府、中央文资办、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北京市新闻出版 (版权) 局、北京市东城区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了大会。

大会分为“中国版权的国际化之路”、“数字环境下的版权授权运营模式”两个议题进行。

在第一个议题“中国版权的国际化之路”的大会上,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韩国文化院金辰坤院长、北京市新闻出版 (版权) 局副局长王野霏和北京市东城区副区长许汇、国际出版电讯委员会主席Vincent Baby进行了大会发言。另外,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总裁助理马润生、中国作家出版社社长葛笑政和国际授权基金秘书长郭羿承在演讲中分别就中国影视、文学、艺术国际化发展前景进行了分享。

大会第二个议题“数字环境下的版权授权运营模式”更是充满前沿性, 在数字环境下如何建设规范高效的版权流通环境和版权交易平台成为与会嘉宾的热门话题。随着移动互联的发展, 手机阅读、手机视频、微博、微信等通讯和娱乐方式的普及, 版权的创造和使用越来越频繁, 参与的人群越来越多, 版权需求越来越分散, 传播分享越来越多, 而同时版权价值如何实现和保护, 授权如何简捷和规范, 这为版权流通环境、授权规则和交易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国际出版电讯委员会主席文森特、全国中文新闻信息标准化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武国卫、北京版银科技CEO陈一宏、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董事长殷秩松等与会嘉宾从版权信息标准、公共服务建设、运营模式创新等角度, 对数字环境下的版权开发运营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大会的议题和演讲中清晰地传递出这样一个理念, 基于版权印——机器可识读的版权标识这样的核心机制, 建设版权交易电子化公共服务平台, 构建新型版权流通环境, 进而以各细分领域行业龙头机构为主力, 开创版权集约化运营模式, 打造版权银行集群, 各方协力推动数字环境下的版权交易变革。这样一个清晰的图景, 让与会的产业人士都非常兴奋, 纷纷表示了肯定和表达了参与其中的强烈愿望。

在下午论坛中, 同时举行了中国贸易报社与北京东方嘉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就“中国国际贸易文化产业促进中心项目”的签约仪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副会长张伟、总局版权管理司汤兆志副司长、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副司长吕继坚、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绍坚、北京市国际贸易促进会副会长林彬、北京市东城区副区长陈之常等领导出席了下午的论坛并见证了签约议式。

全版权运营 第7篇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关于博客、网络交易平台、视频分享、用户侵权案例和搜索服务案例(音乐、图片、快照、竞价排名等)以及诉讼的发展变化引发新的纠纷时有发生。在题为“降低版权运营风险、依托协会建立纠纷监测和调解网络”的报告中,王斌对中国互联网界的典型版权纠纷案例进行了分析,就如何降低版权运营风险进行了专业讲解。王斌认为,通过建立预防机制、与版权机构建立合作模式、以及依托协会建立纠纷监测和调解网络,可以降低版权运营风险。他表示,此次培训会的目的是希望各网络运营商在正常经营中了解法律风险,关注相关侵权案件,随时调整运营模式,做好法律风险规范。

靳彦学在题为“有关法律法规介绍及网络服务商案例分析”的报告,对网络侵权涉及的法律法规,文字、音乐、影视作品等涉及的权利属性做了讲述,希望各网络运营商关注《信息网络版权保护条例》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

四川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杨蜀璋表示,下一步中国互联网协会将建立版权联盟专委会,加强和内容服务商在网络版权和运营风险防范方面信息的通报与沟通,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处理相关权益问题。通过举办这次讲座,省互联网协会将向会员定期发送《风向标》行业简报,让内容服务商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化。

谋求版权集约化运营刻不容缓等 第8篇

版权为何需要集约化运营?中国版权协会副秘书长、中国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董事长殷秩松表示,一是版权的创造越来越容易,参与的人群越来越多,海量的版权价值参差不齐;二是版权需求越来越分散,传播分享越来越多;三是文化商品和数字内容越来越成为主要的消费领域,版权集约化运营成为各企业竞争的焦点;四是数字环境下,版权从创造到消费,整个链条的分化和融合越来越明确,节点的专业化集成也成为趋势。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也表示,版权集约化运营是当务之急,推动版权集约化运营平台的发展,是促进市场规范化、效益规模化的有效方式,是促进文化生产要素流动与重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是突破传统模式发展瓶颈的革新手段,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电子书靠什么赢得消费者?

《光明日报》报道:纵观国内屯子书市场,企业多在电子书的硬件上竞争,而内容平台却缺乏建设。《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中明确提到,电子书原创内容显得不足,而产业链中相关标准缺失,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突出。电子书卖的是电子产品,但是更重要的是书所承载的内容。

经过几年的发展,世界电子书领军产品——美国亚马逊Kindle的形态日趋完善,不但可以购书、读书、查字典、添加标记、添加笔记,还能将笔记同步到社交网络与别人分享等等。业内人士认为,Kindle的成功乃是亚马逊平台的成功,依靠内容平台而不是贩卖电子终端似乎才是立足之道。

《2011-2012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指出,未来,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可能迎来四大发展趋势:随着传统出版单位参与度的提高与大型网络投送平台的进入,电子书将迎来高速增长;伴随着4G网络的发展,数字出版将在移动互联时代跃上新高度;在智能语音技术、显示技术、云服务等新技术的大范围应用的未来几年,数字出版的科技水平与信息化水平也将得以推动;数字终端将走向网络化、智能化与融合化。

唯此,电子书产业才能一方面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一方面还可以创造出新的需求、刺激新的消费。

网购折扣大“倒逼”高价位

《齐鲁晚报》报道:业内图书大多数是根据印张来定价,近几年随着纸张成本的上涨,图书价格也有所上涨。排除材料涨价等客观因素,业内人士表示,近些年图书定价有走高的趋势,只是定价体现的是“虚高”,图书的实际售价依然不高。

为什么是“虚高”呢?图书策划人王文鹏告诉记者,之所以现在有这么多图书定价走高,与图书的销售渠道多元化有关系。“从网络书店流行起来之后,图书销售渠道开始分离,除了传统的主渠道、二渠道,网络书店也占了很大的份额。随着销售渠道的竞争日益激烈,图书销售的利润下滑,从而形成‘倒逼’出版社的情况。有些出版社会提高图书定价以给网络书店和实体书店更大的折扣,而当折扣一定的时候,图书定价高一点,利润就高一点。”

王文鹏的这个说法,也得到了业内的证实。有业内人士称,网店的恶性降价实际上催生了出版社图书的大幅提价,以中华书局为例,近两年的新版重印图书,涨价都在三分之一左右。导致出版社图书大幅度涨价的原因在于,网店恶性压制出版社批销价格,迫使出版社在定价方面不得不做大的提升。

数字童书“叫座”尚需时日

《北京晨报》报道:接力出版社近日一款儿童数字应用程序“第一次发现”系列之《瓢虫》,在国内首份针对苹果平台上儿童应用程序的专项排名——《2012年度十佳儿童App排名》中,位列第八名。产品中,孩子们通过喂瓢虫吃东西,让瓢虫展翅而飞,给瓢虫指引方向等互动操作,可了解瓢虫的生活习性。形成了将纸质童书多媒体化、游戏化的寓教于乐。该产品采用了仿3D技术、多点触控、重力感应等多项数字出版技术,由于引进费用和本土化加工的成本较高,用户付费购买习惯尚未养成等现实情况,现阶段还处于赔本状态,面临叫好不叫座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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