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服务现状

2024-07-04

中国养老服务现状(精选12篇)

中国养老服务现状 第1篇

1 淄博市人口老龄化及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

1.1 淄博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及与全国总体水平的比较

淄博市于1987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08年年底, 淄博市60岁以上老年人有64.8万, 老年人口所占比例为15.5%, 每年按3.2%的速度增长, 据预测, 到2010年年底, 淄博市老年人口数将达71万左右, 老年人口所占比例将达18.8%。从全国范围来看, 2000年政府宣布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 60岁以上老年人有1.32亿, 老年人口所占比例为10.04%, 每年按3.3%的速度增长, 据预测, 到2010年年底, 全国老年人口数将达1.73亿, 老年人口所占比例将达12.56%[1]。由此可见, 淄博市明显超前于全国平均水平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 且老年人口所占比例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淄博市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

1.2 淄博市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

目前, 淄博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68所, 床位12 920张。其中, 各类老年公寓75所, 床位7 288张, 实际入住老人有5 302人, 平均入住率为72.7%;敬老院有92所, 床位5 571张, 供养“五保”老人5 235人;另有市级社会福利院1所, 安置城区“三无”老人61人。另外, 还出现了“居家养老”的养老模式。从2008年开始, 淄博市组织社区志愿者免费为500名居住在城区60岁以上、具有所居住社区常住户口的“三无”老人、无固定收入的困难优抚对象、低保家庭中无人照顾的老人、90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和百岁老人, 开展每天1小时入户服务和每天送一袋奶的“福彩社区助老献爱心活动”。

从养老机构的归属来看可将其分为:政府主办和社会兴办。由政府主办的养老机构, 受民政局的领导, 是由政府投资兴办, 对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兴办的养老机构, 通常由社区、村民委员会、企业和个人进行投资, 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无论是政府主办还是社会兴办, 都必须具有淄博市民政部门颁发的淄博市养老服务机构职业许可证。

在入住民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中, 所占比重最大的2个年龄段为70~79岁和80~89岁, 分别占入住人员总数的33%和31%, 总计达到64%, 是机构养老的主体。

1.3 淄博市老年人居住现状及居住意愿调查结果 (见表1、表2)

注:本题为多项选择题

在居住意愿的调查中, 有许多老年人选择了2个及2个以上排他性选项, 说明老年人在选择养老住所时的犹豫心理。这一方面体现了中国老年人传统的顾家心态, 顾及子女的脸面, 担心让子女背负不孝顺的名声;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老年人对目前养老机构的不信任, 包括认为其设施不完善、服务和护理不到位、担心自己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等。再者, 养老机构特别是民办机构收费较高, 政府对养老的投入不足也是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望而却步的重要原因。

表1显示, 城市老年人比农村老年人更愿意入住养老机构, 一是与城乡观念差别有关, 二是因为城市老年人经济收入较高, 城市中养老机构设施更为健全且服务质量更高。另外, 在调查中还发现, 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 寡居老年人比夫妻双方都健在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比例更高;年龄较大的老年人 (70岁以上) 的入住比例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寡居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往往生活自理能力下降甚至丧失, 需要更多的照顾。

1.4 淄博市老龄事业相关政策法规

为促进淄博市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 淄博市陆续制定出台了《淄博市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淄博市社会养老机构星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另外,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出台文件, 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实行政府性资金补贴与政策优惠。

2 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淄博市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到:淄博市老龄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 主要表现在:老龄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老龄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法规政策不够健全。

(2) 淄博市养老机构规模小, 硬件设施基本属于低档次, 中档次少有, 淄博市无一家高档次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一般是由旧的建筑改造而成, 房型结构、居住面积、楼梯和无障碍设施、照明及卫生洗浴等硬件设施都难以满足老年人行动、住宿的特殊需求。

(3) 养老机构没有正规的检验和医疗设备, 不能满足老年人身体健康的需求。

(4)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 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低, 很多人甚至没有参加过正规的岗前培训, 往往是就业后边干边学, 服务质量及整体管理水平难以满足老年人的特殊要求。

(5) 就现有的养老机构来看, 其仅限于对老年人日常生活的照料和对老年人躯体健康的关注, 缺乏对老年人精神和心理的慰藉, 这需要更多的心理工作者、义工和志愿者的参与。

3 今后开展社会养老工作的初步想法

3.1 养老机构的专业人员培训

对养老机构专业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是养老机构实现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将养老护理员规定为一个技术工种, 需要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在我国, 老年专业教育起步较晚, 我校在临床、护理专业开设老年医学、护理相关课程的选修课才2~3年。目前, 不论是从养老行业亟待规范的角度, 还是从人才市场需求的角度来看, 加强老年专业教育已经迫在眉睫。首先应该把老年专业教育作为成人教育的一部分, 积极与民政部门合作, 集中对目前养老机构或社区的管理人员进行老年社会学、老年心理学、老年经济学、老年护理学等专业课程的培训。第二, 相关院校应尽早开设老年专业。老年学研究实际上已经涉及人文社会学科的所有领域, 包括基础学科如老年医学、衰老生物学、社会老年学、老年心理学、老年经济学、体育老年学等。第三, 在口腔、药剂、财会、法律、管理、建筑设计、外语等专业开设老年专业选修课程, 以便使学生在未来各自的专业实践中具备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的能力。

3.2 建设集康复养老、教育、培训于一体的示范性养老基地

目前, 国内发达城市以国办养老机构市场化运行机制改革为重点, 坚持政府主导, 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积极推动国办养老机构的示范、辐射作用。淄博市是一座老龄化程度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的较大城市, 淄博市政府对养老问题高度重视, 在《淄博市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确定, “十一五”末, 建成2~3所市级示范性老年公寓, 每个区 (县) 至少建成1所示范性老年公寓, 城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城市老年人口总数的4%, 达1万张以上;农村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农村老年人口总数的2.5%, 达1万张以上, 淄博市适龄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率达到70%以上, 基本实现老年人的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

3.3 使更多师生员工关注老年事业, 为社会奉献爱心

组织师生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在社会中广泛宣传符合时代特点的养老思想, 尤其是通过宣传唤起医疗卫生行业对养老事业的关注。一方面, 呼吁在每个大型综合性医院建立医护型养老病房, 满足患病老人的养老需求;另一方面, 应在社会养老机构和医院、医务人员之间建立一条方便、快捷的通道, 解除在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及其子女的后顾之忧。

随着养老事业社会化进程的逐步推进, 社会上将有越来越多的个人和企业、组织、机构参与到这项事业中来, 但是, 不论是什么样的运作方式, 养老事业都必然带有明显的社会福利性和社会公益性色彩, 需要每一位参与者都有一颗奉献于社会的仁爱之心。

参考文献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现状调研报告 第2篇

养老问题既是一个重要民生问题,也是一个重大发展问题,人口老龄化将成为未来时期我国基本的国情特征,“人口红利”将转变为“人口债务”,XX年底,全县户籍总人口为31.5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3.91万人,占总人口的12.4%;80岁以上老人有3910人,占总人数的1.24%;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3.13万人,占老年人口80%。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加速,更多的中青年人离开农村、离开父母外出务工,使农村空巢老人日益增多。到XX年底,我县将有空巢老人1.4万左右,占老年人口总数的35.8%,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必将给我县养老事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

一、我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近年来,我县在合市镇大耿村、左坊镇清江村、陆坊乡陆坊村、秀谷镇徐坊村等村开展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工作。一方面,一些行动方便的老年人可以走出家门到居家养老服务站享受娱乐、健身等服务,消除了孤独感;另一方面,为有些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进行上门服务,让老年人在家中享受到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出台、制度建 立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还存在着不足。

一是在政策扶持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要充分利用农村大院、依托村委会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并制定了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奖补政策,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补10万元左右。而我县还没出台相应配套的政策性文件,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致使我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发展不够快、规模不够大。

二是在制度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健全。我县居家养老方面的制度不健全,尤其在管理制度、服务对象建档制度、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考评制度和调研制度等方面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影响了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业的管理,目前,我县居家养老服务行业还没有真正地走上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轨道。

三是在服务水平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县共有居家养老中心4个,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常养老服务,但在服务水平方面参差不齐,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基本上靠政府行政手段和志愿者“雷锋”式服务开展工作。而居家养老作为目前养老的主要方式,缺乏日间照料、精神慰籍、中午配餐等养老服务的项目,不能更好地满足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家庭亟需的家政服务需求。

四是在关爱空巢老人方面有待新探索。我县在关爱空巢老人方面历来重视,如:空巢老人可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参加有益身心的活动,需要吃中饭的,中心为空巢老人提供2元的餐费补贴、为空巢老人开展义诊、为空巢老人每月无偿理发、不定期为空巢老人免费维修水、电、气灶、家用电器等,但还不能满足空巢老人需求,目前,我县在关爱空巢老人一块没有出台专门的政策文件,空巢老人作为新时期农村老人的主体部分,应该得到更加有效的重视,在关爱空巢老人方面还有待探索和创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制定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明确服务项目;制定各项具体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做到服务行为规范化;制定社会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办法,全面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登记评定、标准引导和信息化管理等,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使老年人享受到更规范、更有效的服务。

二是夯实基础,抓好新一批居家养老点建设。进一步发展好一批新的农村居家养老村,目前,琅琚镇厚山村、XX乡靖思村、浒湾镇彭家村、合市镇田南村、对桥镇旸田村、黄 通乡前门村等村现都在建设当中。

三是加大投入,壮大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队伍。鼓励和引导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提高农村居家养老资金筹资能力,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基金,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爱心捐助为居家养老服务筹集更多的资金,重点扶持发展一批专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是拓宽思维,深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转换思维模式,改变居家养老的观念,增强社会主体感和责任感,努力扩大服务覆盖面,依托现有的各类资源,以服务站为基础,以结对服务为主流,搞好居家养老服务。

三、相关意见建议:

1、进一步细化农村居家养老的扶持政策,把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列入财政的经常性预算项目,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基金,鼓励企业、社会贤达捐助养老事业,形成“政府资金+社会资本+慈善捐助资金”的养老资金筹措机制;根据服务容量、服务质量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将从事相关服务的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从而促进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2、进一步利用就业再就业培训的相关政策和资源,加大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知识技能培训力度,逐步实现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

3、进一步科学谋划养老事业,整合各种养老资源。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投入资金、培育市场、营造环境等方面科学谋划为老服务。

发达国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现状 第3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养老服务 体系

人口老龄化乃至高龄化早已成为一个世界范围内的人口发展趋势,而我国作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快速增长的老年人口以及未富先老的社会现实,对社会养老服务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社会压力,如何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世界各国在结合自己的国情以及养老产业的发展基础上,衍生创新出了多种新式的养老模式,本文通过对其分析,希望对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所裨益。

法国作为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在养老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相对于其他西欧国家,法国老年人口比重高,总供养系数大,人口预期寿命长,法定领取退休金年龄低[1]。法国政府采取的措施是:(1)增加用于老年人的支出;(2)鼓励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3)鼓励生育减缓人口老龄化速度;(4)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在养老设施上,法国人忌称养老院,而称公共机构,这种为老年人提供居住方便的福利设施,大体上可分为四类,即收容所、老年公寓、护理院和中长期医疗医院[2]。对低收入的老年人,国家还给予福利费予以补贴[3]。收容所设在社区,使老年人不脱离社会。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承受能力、个人喜好等有所不同,采取的养老模式就有所不同,应根据老年人的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健康级别,建立不同的养老模式。

美国是1944年成为老年型国家,老龄化发展速度比法国和瑞典快,比日本和英国慢,在西方工业国家中处于中等水平[2]。美国的家庭属于核心型,三代同堂的很少,不到家庭总数的3%,但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仅占老年人数的5%[2]。目前美国已经形成了主要由“专门建设的养老社区”和“自然形成的养老社区”并存的格局,专门建设的养老社区可以是地产商人开发而来,也可以是地方政府运用市场手段规划建设而来;自然形成的养老社区多为具名自发形成,青年人口成年后不断迁出,老年人口比例逐渐上升,该社区便逐渐过渡到老年社区。美国设有强制性老年保险、老年医疗保险、老年医疗救助、老年人养护之家、养老院、老年公寓,收患慢性病的老人、家中无人照顾和护理的老人,对老年人退休后的再就业给予鼓励和帮助[4]。顺应社会需求,1987年联邦政府通过了《养老院改革法案》,详尽规范了养老机构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程序[5]。美国的康复设施鉴定委员会和全美日间照料协会于1999年联合颁布了日间照料服务标准,对服务的内容和标准都作了明确规定[6]。通过出台明确的标准,一方面保障了养老服务的质量,另一方面也规避了养老机构和人员的风险,解除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后顾之忧。在养老的信息化建设方面,美国正在推广的家庭紧急救助系统就是很好的应用。该系统由一个与互联网连接的电脑、电视界面、电话和一系列传感器组成。这些传感器被精心放置在老人活动的关键地点,如浴室、厨房、入口和卧室,用来监视老人家中情况并记录他们的行为。如果家里一段时间没动静或房门传感器在一定时间内一直关闭,系统就会向家人发出警报。通过电视界面,家人可观察老人的情况,并给老人发送信息。

英国推行“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政策,英国在20世纪20年代末继法国、瑞典和挪威之后进入老年型国家[2]。在英国,老年人享受公费医疗,有专门为老年人设置的“老年人医院”,英国的医疗机构与社区结合,配备老年人健康访问员,按照医师的建议与指导定期到老年人家中探视,提供医疗、康复、营养等方面的建议[2]。此外还有家庭服务员,提供饮食服务,开办老年人俱乐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等等,充分考虑老年人多层次的需求。英国的政府保障性护理院占护理院总数的17%[7]。但是养老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家庭、社会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有些国家已在探索给予因照顾老人而不能工作的家庭成员一定的补贴或提供弹性工作机会等,在英国,私人部门兴办的养老机构占到养老机构总数的60%左右,还有大量的私营企业从事着社区的日间养老照料服务[8]。此外,社会上还有大量的志愿者,包括慈善机构和个人。2001年,英国有590万志愿护理者,其中大部分属于社区志愿组织。志愿服务形成了许多种形式,如互助型养老、储蓄型养老等[6]。

在工业发达国家中,日本是进入老年型社会最晚的国家[9],但是在成为老年型国家之后,迅速发展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并有持续升高的趋势[10]。日本政府于1986年发表《后生白皮书》要求建立以个人自立、自助为基础,家庭和社会为依托,国家为后援的“健全社会”。1995年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审议会在《重新构建社会保障体制》的报告中,正式引入护理保险,保障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要。日本老人的家庭观念很重,日本政府以居家养老、宅居看护为发展方向,构建具有日本特色的“居家养老”模式,产生了兼顾各年龄段老年人需求的新型社区文化[11]。由政府出资,培训10万家庭护理员,负责看护老人、处理家务;普及托老所,提供短期入住、看护、治疗;设立70亿日元的长寿福利社会基金,推出“银色住宅计划”,开发了一批低价位的“三代同堂”式住宅,对愿意入住的家庭,提供优惠贷款[11]。健全高龄雇佣的政策体系,对雇佣高龄者的企业或公司,发给“继续雇佣奖金”;延长法定退休年龄,1986年,日本通过“稳定老年职工就业法”,将老年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延长到65岁,对脑力劳动者,有条件者可延长至70岁。高龄者不仅是消费者,而且是生产者、创造者。从日本的养老模式可以看出,家庭是养老的载体,社会共同服务是养老的内涵,以家庭为基础的多元化养老形式逐渐成为日本养老的趋势。

参考文献:

[1]腾翀,高飞,尚红等.国外社区养老服务现状与启示[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6(5):73-75.

[2]吴来苏.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方式——推进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方式[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12(1):1-5.

[3]纪宁,孙东.法国发展养老服务业 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的启示与借鉴[J].中国经贸导刊,2010,(23):32-35.

[4]马荣真.试析美国养老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7(3):21-22.

[5]张卫国.美国养老社区研究[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2,(5):136-149.

[6]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课题组.完善北京市养老模式体系政策研究[J].前线,2009,(9):43-45.

[7]邓英.英国养老保障体制改革及对中国的启示[D].西南财经大学,2007.

[8]张建霞.英国私人养老制度的四维分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报,2012,26(2):24-27.

[9]杨文杰,陈丽莎,韦玮等.日本社区老年服务体系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当代世界,2010,(6):61-63.

[10]李新伟.日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及其启示[J].现代日本经济,2002,(4):44-47.

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现状分析 第4篇

关键词:老龄化,社区养老,社区服务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根据国际标准,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60岁以上的人口总数超过该地区人口总数的10%或者是65岁的老年人口总数超过总人口的7%时, 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也在2000年的时候, 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超过了7%, 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这是中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和社会文化发展产生的必然结果。而且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还呈现出未富先老, 老龄人口基数大, 增长速度快的特点。

人口老龄化的日趋加重, 如何养老?怎样养老?这一些列的问题扼需解决。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包括物质和精神上的需要, 我国政府努力加快老年人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 加快发展社区养老, 不断完善居家养老, 积极筹建机构养老, 力求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建立起一个以居家养老为主, 社区养老为辅, 机构养老为沟通桥梁的多元的现代养老体系。

二、我国当前社区养老现状

社区养老是指老年人在自己所居住的社区内获得养老服务, 不同于居住在养老机构, 社区养老要求老年人依然居住在自己的家中, 但通过社区内兴建养老基础设施和提供养老服务等来满足老年人的年老后的养老需求。这一模式既不同于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不走出家门, 也不同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寄居在外。不管是从老年人的心理慰藉还是从老人的照顾服务的角度来看, 社区养老无疑是很好的选择。

但是当前我国社区养老服务依然曾在在诸多的不足之处。

(一) 社区养老覆盖范围有限, 地区差异明显

社区养老得以进行的基础是在社区, 但我国的社区建设不甚完善, 社区功能的发挥也是良莠不齐。有的社区发展建设完善, 社区资金来源充足, 服务设施完备, 服务的项目齐全, 能够充分的发挥社区在养老方面的作用。尤其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则更为显著。相反, 有的社区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社区的发展水平有限, 设施落后, 水平低, 无法满足老年人在社区内养老的切实需求。同时也存在在养老设施建设不完善, 相关的娱乐、医疗、和文化设施的建设上也存在着诸多的差异。这些也进一步抑制的社区养老在养老方面的功能发挥。

(二) 社区养老的供需紧张, 矛盾多样

社区养老在现实实践过程中存在着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即养老需求的日益膨胀和社区提供养老资源的不足之间的矛盾。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后, 首先面临的就是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 中国的家庭结构模式也呈现出“1-2-4”的形式, 及一对夫妇抚养一个孩子和四个老人, 先不考虑在精力和家庭对养老上的投入是否能得到满足, 单单考虑社区内为着一个家庭的四个老人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就是一个很大压力, 社区面临着服务设施投入, 资金上的投入, 以及管理运作和服务人员培训的各个方面压力的加剧。在家庭和社区资金投入方面依然面临着资金投入的拉锯和管理运作等方面的矛盾的增加。

(三) 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的底下, 需求层次不明晰

近年来, 我国的社区养老模式备受关注和推崇, 各地的社区养老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养老服务的质量差强人意, 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真正需求。

社区的医疗卫生水平, 娱乐文化设施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服务水平低, 程度有限的局限性。除此之外, 对老年人的需求没有具体明确的分层, 皆是一概而论。如:对老年人并没有分为55~60;60~65;65~70;70岁以上的这种年龄上的区分, 相应的也没有对了不同年龄的老年人的服务进行重新划定区分。毕竟适合60岁老年人的健身设施和娱乐方式并不适合80岁的老人。这也是当前社区养老值得关注和改进的方面。

(四) 社区养老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发展受限

我国长期以来社会养老资金的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和福利彩票等。基于这样单一的资金来源渠道, 社区养老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也抑制了社区养老的作用的发挥。

三、促进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

(一) 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在社区养老方面的法律建设是很欠缺的。相比于其他的发达国家如:日本的《社会福利士和看护福利士法》、《老人福利法》和《老人保健法》等。美国的《老人福利法》《社区法》、《社会工作协会伦理纲要》等。相比之下我国至今只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而真正关于社区养老的系统性的法律法规却是有限的。所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是势在必行的。

(二) 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我国当前的筹资渠道过于单一化, 长久的依赖政府的财政支持和福利彩票是不利于社区养老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拓宽渠道, 筹资多元化, 充分发挥家庭, 社会, 政府在社区养老中的作用。同时允许私人部门的介入也是社区养老的一个发展的方向。

(三) 充分的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老年人退休后就意味着其推出了劳动了市场, 但是老年人退休并不意味着其社会价值的减弱。因此在人力资源的开发方面, 老年人的人力济源的开发我们应该尤为关注。使老有所用, 老有所为, 社区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其合适的岗位或者机会, 充分的发挥老年人的才智和作用。进而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的配置, 同时对老年人来说也是精神和物质上的慰藉, 有助于老人安度晚年。

(四) 注重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

我国出于解决就业和就近安置就业的目的, 社区内的服务人员多为本社区的失业人员。对工作人员而言在本社区工作其工作热情高涨, 但因为其之前来自各行各业所以其服务质量也就层次不齐, 因此加强社区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非常重要。增强服务意识, 树立服务观念, 改进服务方式, 培育一批专职专业的服务人才必将是我国社区养老的发展新趋势。

我国社区养老建设任重而道远, 更加需要我们的不断探索和改进, 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国的养老体系。

参考文献

[1]朱传一.开拓互助组合养老的新模式[J].中国社会工作, 1997 (1) .

[2]王海燕.发展城市社区养老应对人口老龄化[J].理论学刊, 2002 (5) .

中国养老院现状分析 第5篇

TIME:2011/6/16 9:44:08 CTR: 36

在中国社会老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的今天,怎样才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陈伟鸿和著名财经评论员马光远、张鸿共同评论。

张鸿:没有相关部门关注过养老院的管理

这个事最可怕的不是我们觉得很震惊、很愤怒,这种行为令人发指,而是经过一系列报道以后,相关人等,包括这个护工对它的漠然和习以为常。这个护工已经62岁了,按说他也是一个需要照料的老人了,但是他几乎每天凌晨三四点都要起来把他照顾的老人打一顿。现在的问题就是,我们觉得不正常的事,在他看来很正常,因为这个事已经被举报过,家属举报过,然后还在发生。后续的报道里,记者走访了很多家养老院,有一个养老院就说,“我们好,我们坏,哪个部门管过我们?”

马光远:目前相关部门包括养老院应承担何种责任仍无定论

其实这个事本身不是一个个案,两年前,我们栏目就报道过长春的养老院里虐待老人的事。2010年,《中国之声》对济南市的一家养老院虐待老人也做过报道。现在,河南郑州的虐待老人的护工被刑拘了,按照法律,他现在最起码已经构成了伤害罪,也有可能涉嫌其他的一些罪名,那么别的一些部门,包括民政部门、养老院本身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到现在依然没有说。

此前,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日趋严重,但养老护理人员不论是规模还是专业水平都不能适应这种严峻的现实,目前最少需要1000万名养老护理人员。中国社科院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达1.69亿,养老床位250万张,仅占老年人口的1.5%,也就是说中国1000名老人中只有15人拥有养老床位,而发达国家是70人。

张鸿:公立养老院入院难 民营养老院生存困难

其实养老院和入托难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性,首先是公办的少,比如,现在郑州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00万,但它只有40家养老院,床位是5000张左右,这远远不能满足要求,而且这40家里只有3家是公办的。公办的相对来说规模会大一点,也便宜一些,而且条件符合要求,医生、护士以及相关的配套人员的培训也都能到位。

民营的养老院为什么会生存困难?第一,它门槛高,这样就导致大量的民营养老院处在灰色地带,因为他没法拿到那个资质证明,按照床位数、人均居住的平米数以及人员相关硬件的门槛,如果投资,是很难达到的,尤其是在社区一级的地带里,他就不能拿到相应的补贴,因为补贴也是按照规模来的。比如50张以上床位,才能够一个床位一年拿到3000块钱的补贴,而且这个补贴更多的也都是在公立养老院里才能拿到,所以相对来说,优势的资源都集中在公立,但是公立的少,所以大多数的只能去忍受。包括我们看到的这个老人,他家属原来就知道有虐待,但查了好多家,也发现普遍存在这种问题,所以只能上这个养老院。

马光远:现在面临的就是公共服务的短缺问题

整个的社会化养老呈现出三个短缺:第一,是相关法律短缺,比如现在出了这个事以后,这个养老机构有什么责任?监管机构有什么责任?我们现在回到法律里都找不到什么法律依据,我仅仅找到一个就是,1999年民政部出台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但是我按照这个《办法》去追究这些人的责任,根本找不到一点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对办养老院应该承担的责任、标准、用人素质等等都没有相关的规定;第二,2009年,民政部表示,目前全国的养老床位短缺。在发达国家,床位跟老人的比例是5%到7%,我们是1.5%左右;第三是护理人员非常少。按照老龄化程度,目前我们最少需要护理人员1000万,但是真正的从事这个职业的人员只有22万,在这22万里,真正持证上岗的只有2万人,这个缺口比例是相当大的。那么在人员缺失、法律缺失、机构缺失的情况下,这些老人目前受到的一个情况,也就是即使知道老人受了虐待,即使知道这个养老院不太好,也没有别的选择。整个来讲,我们在告别了物质短缺的时代以后,现在面临的就是公共服务的短缺问题。

姚远:兴办养老院的入门标准太低 国家的相关政策落实不够

民办养老机构从建立之初,基础就不是特别牢靠,养老院入门的标准太低,或者说在入门时的执行力度不够,有很多资质、条件、管理水平都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就进入了养老行业。养老机构在运行的时候,由于经费的紧张,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落实不够,造成了它们低成本的运行,所以本来应该达到一个较高的服务水平,结果现在因为经费的问题以及各方面的原因,养老院就达不到这个标准。最后就是对已有的一些规章制度落实补足。

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哪种方式更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如何更好实现?

“劳我以少壮,息我以衰老”,据预测,2014年全国老龄人口将达到2亿,每7个人中就有一名老年人,让老人安然养老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托老所”让居家养老更方便。在苏州二郎巷社区就有这样的老年日托,老人们白天在这里休闲聚会,享受丰盛的午餐,晚上再回到各自家里,可谓是乐在其中。

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今年,我们还要把居家养老的发展争取全市全覆盖。

上海松江的朱良才老人投资6000多万元建起了一家非盈利性的专业护理养老机构,有床位380张。

朱良才(上海亲清老年护理院养老院院长):我们开养老院给社会减轻负担,给国家减轻负担。

“虚拟养老院”备受老年人欢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的虚拟养老院通过接待中心、呼叫指挥中心和管理服务中心组成了一套完整的服务系统,城关区的张效鹂老人儿女不在身边,老伴又有病,他们老两口的生活主要是靠虚拟养老院照料。

马光远:养老的社会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按照专家的预测,到2050年,中国真正进入到所谓的重度老龄化的阶段,到这个阶段以后,中国的老龄人口是4个多亿,这在全球人口里排第三位了,而且基本上3个人里有1个是老人。到这个阶段以后,如果单纯依靠家庭来养老,肯定是不现实的,那么养老的社会化是一个大趋势,而且是不可逆转的一个趋势。

我们一定要严格界定社会化与市场化的区别,现在来看,郑州40个养老院里,只有三家是公办的,这说明我们在整个养老的福利事业里,政府投入太少。在现在政府投入不足,整个社会力量投入有很多困难的情况下,有些人选择以房养老,但有房子的人毕竟有限,所以我们在探索这个方向的时候,一定要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一方面我们通过政策的鼓励,让社会力量觉得有钱可赚。同时政府要加大投入,如果政府不投入,那么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尴尬局面。

张鸿:居家养老可以用财政拨款来撬动 建议在社区建立相关的养老配套设施

我身边就有很多年轻的朋友,他们担心有一天在外地的父母老了,怎么办?那就得在北京买房,因为孩子的事业在北京,现在房价又那么高,那就不得不选择集中养老,就是养老院。很多老年人的观念也一时半会儿改不过来,但是这却是他们一个不得不选择、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

现在的情况是,公办的挤不进去;盈利的又太贵,那就只能居家养老,所以政府要提供的不仅仅是养老院这种集中养老方式。居家养老也可以用财政拨款来撬动。比如我租一个房子给父母,在我上班以后,老人能有餐桌,社区有专人服务,就是在社区建立相关的养老配套设施,这样年轻人的压力就会小很多。

周孝正:集中养老模式不适合中国国情 家庭养老仍是主要养老形式

集中养老模式不适合中国的国情,我们主张家庭养老,仍是我国主要养老形式,一定要注重亲情,我们绝对不能把老人都推到养老院,因为养老院的发展有个过程。养老院是把老人凑在一块,它有很多很多的问题。比如,老人就不可能有天伦之乐,作为它的补充社区养老,也就是一个小区有几十栋楼,一般来讲,老人应该居家,社区应该配上一些医疗的办法。比如社区有一个医疗站,如果老人需要抢救了,他一按铃,就可以进去,还应该把老人组织起来,这就是政府的责任了,因为老人的家可能是空巢家庭,他的孩子不在,那么别的老人的孩子可能没有走,让他们调剂,这是基层社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

张鸿:我们需要有遍地开花的社区养老院 要用更多的投入来撬动周边配套的养老服务 让更多的社会资金考虑到养老的需求

当我们看到这种现象之后,我们除了愤怒以外,其实还有一个隐隐的担忧就是,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怎么办?我们不仅是个人要考虑,政府更要考虑。第一,我们需要明白,养老其实是一个家门口的需求,按照中国传统的观念,老人都不大愿意离开自己的家,哪怕和孩子不在一室,但是能住得很近都很好。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有更多的遍地开花的社区边的养老院,我们要用更多的投入来撬动周边的配套的养老的服务,让更多的社会的资金包括一些开发商在建房子的时候,能够考虑到养老的需求。

马光远:让老人有尊严的活着是发展经济和社会存在的最根本目的

大连市养老机构服务现状及对策研究 第6篇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机构;服务;大连市

一、各级养老机构现状归纳分析

1.大连市养老机构级别现状

所调研的大连工人养老院、大连西岗松山颐养院属于一级养老机构;甘井子区长久养老院、大连市中山区春和养老机构、大连市春阳养老院属于二级养老机构,一级养老机构的数量显著小于二级养老机构。

2.对于性质上为民营同时受到国家补助的养老机构服务的现状

这类养老机构性质上属于民营,但是由于所入住的成员的收入水平小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即一定程度上享有国家的补贴以及资助,因此这些民营的养老机构的性质又不再属于全民营。

这类养老机构的特征如下:首先,这些成员所属的群体大致包括以下三种:①身体上有一定残疾的;②有一定精神疾病的。比如:老年痴呆症患者;③没有子女和老伴的孤寡老人。其次,他们的收入来源比较单一。最后,他们的医疗卫生服务偏差,缺乏专业的医疗团队。他们所谓的护工也只懂得照顾他们的吃和住,而对于医疗知识知之甚少,更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或者学习,老人生病了也只能到就近的医院就医。

3.对于性质上为全民营养老机构服务的现状

这类养老机构的出资人为一个或者两个,对于各个全民营的养老机构,根据其出资人出资额以及针对的目标的群体,可以把这类养老机构分为高、中、低三档。第一,高档的全民营机构目标群体是收入或者社会地位比较高的老年人。这类机构有统一规范的服务体系,不仅能够满足生活上的需求,还注重老年人的精神愉悦;这类机构甚至引用了国外的先进运营模式。第二,中等的养老机构的目标群体是退休的工薪阶层。这类机构的各项服务体系比较完善,能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比较重视老年人精神层面的需求;运营管理模式比较传统。第三,低档的养老机构,目标群体为没有儿女的孤寡老人,以及收入比较低、没人照顾的老年人。这类机构没有政府资金支持,缺乏系统的服务体系,仅仅关注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

二、大连市养老机构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

尽管近几年养老机构发展较快,但就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对于养老机构的界定、设施、人员构成、服务内容、居住环境等相关指标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行业标准;养老机构的发展参差不齐,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也无法进行有效监督。

2.资金来源渠道少,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对于大连市性质为全民营的养老机构其资金来源主要是起初的投资人的投入资本以及后期的经营收入;对于性质上为民营同时受到国家补助的这类养老机构,其资金来源少部分来自于国家的补助,但扶持力度不足,大部分还是来自养老机构所有人的资金投入与经营收入。

3.服务人员综合素质普遍不高,知识结构不合理

大连市现存的养老机构内部的工作人员的教育水平不高,大部分的护工文化水平为初中或者以下水平,没有受过统一的培训,仅仅提供基本的日常生活服务。少部分的一级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受过高等的教育,但是不是科班出身,但是接受了统一的培训。

三、促进大连市养老机构发展的对策建议

1、形成可复制的行业标准以及的“标准的买卖”

何为可复制的标准?鉴于一级养老机构运营模式比较前卫和科学,可以形成自己整套的管理模式与标准体系,而二级养老公寓就可以选择性借鉴一级养老公寓的发展模式,来完善自己的经营。

政府的助力,有助于目标实现。第一,政府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发展较好的养老机构的负责人参与到标准的制定工作中来;第二,政府可以直接参与标准的买卖,即出资向发展较好机构购买这套标准体系,无偿或者有偿的卖给一些发展状况不是很好的养老机构。

2.鼓励民间资本介入

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但国家财力有限,应以国家政策为基础,在财力支撑下,吸引民营资本。尽管当前养老产业市场化还处于探索和朦胧期,但是相信民营资本的投入能够拨云见日。

3.着手储备人力资源

在走访的过程中,经济学中,在劳动力市场,有个术语,叫做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摩擦失业。而在走访养老院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一些以及养老机构,提供8000多一个月的薪金,可能仍然雇佣不到满意的雇工,究其原因,是劳动力供给出现了问题,应该是劳动力市场确实缺乏这样的人才,因此,国家在投入教育时,应该去注意设立这样的养老扶植学科门类,来储备这样一批人才以备后用。

四、关于助力大连市养老机构服务进一步提升的一些思考。

1.高瞻远瞩,提前预防

当前的中国,每6人就有1个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即使国家推出了二胎制度,老龄化速度依然不会立刻减慢,几年以后,每6人中就可能有2个、3个甚至4个老年人,鉴于养老问题涉及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如果一个国家的养老问题处理不好,往往会引起社会动荡。所以,我们应该做到高瞻远瞩,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颁布相关的法律、做出相关的制度探索,形成可复制的标准),提早做好养老机构的制度完善工作,提前预防,避免社会问题出现。

2.老有所为,再创辉煌

(1)每个人一生当中都会面临生、老、病、死,而对于正处于“老”这个阶段的老年人来说,他们可能做出如下两个选择之一。

第一种选择,发挥余热,再创辉煌。年轻时,文化水平、收入水平比较高,他们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并且为社会创造过不可磨灭的价值;老年时,他们内心的激情丝毫没有减少,他们渴望参加各种以另一种方式继续实现自己的价值;

第二种选择,成为累赘,虚度终日。年轻时,他们文化水平,收入水平较低,同样为社会创造了很大的价值,而他们是为谋生而生活,生活比较单一,不太注意自身精神层面的价值实现。

(2)养老机构如何助力“老有所为?

养老机构可以提供让老年人发挥余热的平台,比如,提供成立老年人合唱团、夕阳红大舞台、书法比赛等,并且参加社会巡演。让他们获得精神愉悦的同时,为社会带来价值。

3.形成发展产业链,带来联动价值

老年群体是社会中一个重要而且数量颇多的群体,相对于其他群体而言,他们也拥有各种需求,包括精神层面的和物质层面的,因此,养老行业不是单纯的一个孤立的行业,它是和其他与衣食住行相关产业联动的产业,如果能形成养老行业发展的产业链,无疑能够带来社会经济的发展。(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 高岩,李玲.机构养老服务研究文献综述[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1,07:47-49.

[2] 李晓静,娄凤兰.日本养老机构见闻及启示[J].中华护理教育,2012,03:144-145.

[3] 李云凤.公办民营式养老机构运营模式研究[D].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3.

[4] 刘晓梅,纪晓岚.我国养老机构发展的对策与建议——基于浙江省嘉善养老机构的调查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2,02:23-27.

[5] 潘丰.国办养老机构运营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3.

中国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建议 第7篇

本部分在介绍了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的基础上介绍了社区养老服务的含义及功能。

(一) 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中国于1999年成为人口老龄化国家。联合国统计结果显示, 到2012年底中国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94亿人, 并且仍在以每年1000万的速度增加。美国学者泰德·费雪曼指出:“如果这些超过60岁的中国老人自己组成一个国家, 则将成为世界第三大国, 仅次于印度和中国本身。”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现实要求有强大的养老服务体系做支撑, 但是目前中国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 虽然正在建立并完善各种养老模式, 积极推广“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模式, 但是在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服务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多元主体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体制和机制尚未建立, 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成为最大短板, 专业养护人员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诸多问题需要学术界和管理部门加大研究和管理力度, 寻找更多适合的解决方法。

(二) 社区养老服务的含义及功能

目前中国的养老模式主要有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随着社会的发展, 社区养老已经作为一种具有发展前景的养老模式引起了各界的关注, 社区养老是以家庭养老为主, 以机构养老为辅的方式, 它吸收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方式的优点和可操作性, 利用社区的先天优势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结合在一起。老人居住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 由社区提供各种专业的养老服务, 既满足了老年人不愿离开家的条件, 又能使养老具有保障。因为在那里不仅有专业的服务人员和娱乐设施, 而且由于时空条件的先天优势, 这里还有老伙伴的欢笑声, 有独立的活动空间和居家的优势。很多社区还能为老人提供担当社区志愿者的机会, 通过各种社区活动, 老人们可以实现潜在的人力资源优势和价值, 更好地满足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求。可见, 社区养老已经成为人们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依托。

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 中国的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 如在养老服务内容上, 从单一的打扫卫生进入到全面的生活照料;服务频率上, 从一周或一月开展一次增变为每天进行的必要工作;服务人员构成上, 从单一的社区居民志愿服务变为以专业服务人员为主、社区居民参与为辅的合作模式。但社区养老服务在取得成绩的同时, 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 基层政府部门重视程度不够

近年来, 国务院为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分别颁布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006-2010年)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年) 》等一系列文件, 但由于上级没有将养老事业发展作为基层政府考核的指标等原因, 导致部分基层政府并未完全落实中央精神, 特别是在老年服务机构税收和社区老年服务政策性补助等方面没有提供有力支持。

税收上, 目前仅有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等地对国家老年产业税收政策落实较好, 东北地区也仅哈尔滨、大连等较为发达的城市有所涉及;而就内容方面, 基本由企业 (个人) 所得税、自用房产 (土地、车船)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的减、免构成, 有形式简单、类别单一、覆盖范围狭隘等特点。政策性补助上, 大部分地区都做到了一定的落实, 但在补助与其他政策的联系、地区间合作等方面却缺失严重, 特别是社区医疗与医保的挂钩、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用品与医保范围的对比、异地医保的报销、地区间养老优势互补的合作等方面十分欠缺。

(二) 社区养老覆盖不全面

根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 民政部表示到2015年社区养老服务的提供要达到基本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至少50%的农村社区。目前, 社区养老在各大中小城市都已开始大力发展起来, 在城市内部覆盖上, 大城市的绝大多数社区都具备部分养老服务功能, 中小城市则略有欠缺, 其社区养老服务分布主要依靠所在政治分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周边企事业单位经营规模决定。可喜的是, 各城市的社区养老服务事业都已受到重视, 发展前景有望。

相反, 我国大部分村镇仍在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与建设起步上缺失严重, 包括城郊结合部周边经济条件较为富裕的农村社区。其主要原因来自资金、人员与意识等方面。首先, 资金的严重匮乏是导致农村地区社区养老服务无法开展的最直接原因, 有很多农村老人连最低生活保障金都难以及时兑现;其次,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养护人员存在着下乡的心理障碍, 而农村自身人员的科学、文化素质又过低, 这导致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因人才缺失而无法开展;再次, 农村居民自身对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观念意识落后, 还未认识到社区养老存在的必要性与大势所趋, 这导致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缺乏起步推动力。

(三) 养老服务内容单一

目前, 只有上海、杭州、北京、广州、厦门等较为发达省市的部分大型社区能够提供内容较为丰富完整的养老服务, 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医疗卫生、棋牌娱乐、出行保障四个方面, 而大部分社区所提供的服务连这些方面都不能做到, 有的仅包括最低生活照料保障与医疗卫生支持。

其实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这一目标包括多个方面, 一些老年学家提出了3M理论, 即认为老年人的共同需求主包括精神需求 (Mental或Mind) 、物质需求 (Money) 和医疗需求 (Medicare) 三类, 这为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结构思路。根据这一理论可以将养老服务的内容设计为心理问题的调解、政策信息的咨询、社会新闻的普及、兴趣爱好的培养等重要内容, 其原因在于:一是心理问题的解决能使老年人脱离亚健康状态, 以豁达的心态安度晚年, 同时也能消除社会隐患, 避免老年人因心里郁结的发展形成对全社会的不满而危害社会;二是政策信息咨询的提供, 能有效保障老年群体的各项权益, 不因缺乏了解而被不法分子利用;三是社会新闻的普及, 能使老年群体了解社会, 生活不脱离现实, 增强社会参与意识;四是兴趣爱好的培养能使老年群体生活充实, 加强交流。而这四个方面无论在开展规模的要求还是开展质量的要求上都最合适在社区里进行, 这就为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了天然的条件, 同时也对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创新提出了挑战。

(四) 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资金匮乏

目前社区养老服务主要依靠单一的集资方式, 即款项全部由社区居民、周边企事业单位捐赠和老年人所在家庭自费构成。在不受利益驱动的条件下, 企业单纯依靠社会责任感所给予的捐献款项普遍具有数额较小的特点, 且老年人家庭自费与社区捐赠皆为个人行为, 对整个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来说支撑力不足。

政府资金供给的不足和企事业单位捐赠数额小是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资金匮乏的主要原因。政府方面, 财政性资金主导缺乏。目前, 政府在资金方面的扶持主要依靠养老产业税收上的减免而非直接的资金供给, 这一做法的间接性使政府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上的推动缺乏坚实稳定的物质基础;同时, 政府并未设置固定的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专项扶持款。而企事业方面缺乏多样化的融资渠道, 主要形式是企业冠名设立基金, 社区养老与各大基金会直接挂钩, 银行信贷款项数额的约束进一步放宽, 风险投资商进入, BOT项目融资在社区养老产业上进行等。尽管在不断创新, 但是效果不够理想, 相对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所需要的资金来说还是杯水车薪。

(五) 行业发展无秩序, 管理方式落后

目前, 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并未对社区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进行严格的监督, 除缺少相关行政条例外, 立法缺失也是一大漏洞。这一情况导致了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过程中消费群体不信任、生产服务群体不规范的局面。根据对各地方政府行政命令的查询, 目前仅上海市、北京市、深圳市、浙江省和广州、江苏、海南省的经济政治枢纽城市出台了相关的规范办法, 而青岛市仅有暂行办法, 南宁市仅规范了收费问题。其中, 只有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出台的规范办法内容详细落实到了每项服务、管理部门、具体建筑设备等, 并要求建立各项档案, 按时上报政府管理。

这些规范办法中, 一般强调社区养老组织为非营利性机构, 进行低偿或无偿服务, 这违反了市场经济的规律, 不利于整个产业的形成与发展, 同时也阻碍了这一服务事业的资金获取、健康发展;且在服务费用规定上, 强调低偿与无偿, 未落实到具体数额, 不利于正式实施。另一方面, 这些方案中的处罚设定皆为整改、撤销、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处罚力度过轻, 落实到个人时则没有具体惩罚办法, 等同于没有处罚, 完全起不到规范作用。对于其他大部分规范办法还未出台的城市, 仅有一小部分在地方人大和政协上提出了议案, 情况不容乐观。法律方面, 尽管众多学者、专业媒体都撰文强调社区养老立法的重要性与迫切性, 政府对于社区养老仍没有确立统一的管理法规, 仅有地方标准, 而大部分为社区养老提供支持的机构并未达到政府标准, 没有登记在册, 不受到约束。

(六) 服务质量低下

目前, 时常出现的虐老事件, 照料不当致死事件等相关社会问题说明了不论是单纯照料老年人的护理人员还是对老年人进行生理心理健康全面监护的专业人员, 都缺乏专业、深厚的服务知识, 服务人员素质、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据调查, 目前专门从事老年照料服务的工作人员主要由中年下岗女职工、外来务工女性、拥有初中或以下学历的青年人构成, 这一部分人群普遍具有文化素质低、对工作的认同感低, 未来职业期望低的“三低”特征, 且其中大部分都没有长期从事这一行业的计划, 分析可见, 这一群体特征决定其中大部分人并不适合从事老年服务工作, 这也是服务质量低下的一大原因。

大部分服务人员都没有经过专业的老年照料培训也是服务质量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一现象的存在主要受四大因素影响:第一, 目前没有经过政府认证的大型专业培训机构存在, 培训主要以小型综合教育机构与社区培训为主, 前者提供的培训并不专业, 不能确保所授知识的正确性与及时性, 后者难以邀请到具有专业医疗护理、心理学等方面的高等学历的老师, 培训缺乏权威性, 且培训内容单一, 缺乏系统性。第二, 国家未设立专业的老年服务人员资格认证, 不利于区分服务人员的层级, 安排合适的工作。第三, 政府未设立免费的培训课程, 服务人员在自费经过培训后, 不参加资格考试、不拥有官方的结业证书, 不受认可, 导致服务人员参加培训的意识与积极性低。第四, 社区与专业院校合作机制未建立。一方面, 专业院校毕业的较为专业的服务人员由于社区方面不参与院校招聘会将不会进入社区工作;另一方面, 社区也无法利用专业院校的教师资源对所招收的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此外, 我国提供高等教育的大学本科与专科院校并未设立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 这是服务质量低下的一大原因。老年群体在生理、心理上的特殊性要求专业服务人员必须了解这一群体, 所学知识立足于这一群体, 特别是老年人抵抗力低下、代谢滞缓、心血管脆弱、神经反应缓慢、心理承受力弱等特点要求专业人员在提供各项服务时必须进行特殊考虑, 而目前我国各高等教育院校毕业的专业人员由于专业知识限制对老年群体的特殊护理不够熟悉, 无法提供最为正确的服务。

三、对中国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

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需要各界共同努力完成, 在其中, 政府和社区起着重要的推动和保证作用, 因此本文将主要从政府和社区的角度提出相关建议。

(一) 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养老政策

政府应该成立专项小组定期到地方走访, 调研了解养老政策落实情况, 例如社区养老服务产业的总规模大小与发展幅度, 地方政府与社区在养老服务上合作项目的数量与质量, 政府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的资金占比情况, 地方政府有无成立专门部门等, 并将养老事业的发展状况列为地方参与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借此督促地方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

地方政府也要制定相关地方政策。一方面, 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程度作为考核社区工作的重要标准之一, 力求因地制宜、公平公正, 如根据社区住户数量和老年人数量共同确定养老服务需求规模及人员供给情况, 并以此为基础对现实工作开展进行调查, 评定各社区养老工作是否到位, 适当树立典型和样板。另一方面, 确立激励机制, 对工作优秀的社区进行适当奖励或授予荣誉, 可以通过授予锦旗, 网站、公示板通报表扬或对表现优秀的社区给予发展奖励;同时, 惩罚忽视该项重要工作的社区, 同样通过通报批评等方式, 并将地方政府下发的批评报告贴于社区公告栏告知本社区所有住户, 必要时要及时更换负责人员。

(二) 提高社区对发展养老服务重要性的认识

社区应树立正确的观念, 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重要性的认识, 理解其对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例如, 对社区内部即周边老年人家庭进行走访, 了解其生活现状, 询问老年人在晚年生活中的困惑与困难, 调查其迫切需求, 特别针对辖区内五保及困难家庭老年人进行特殊关怀, 深刻体会自己的工作对这一群体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同时,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举办社区老年摄影展, 让社区居民从摄影作品中了解专属于老年人的困境与幸福, 使社区居民认识到良好社区养老服务对老年人晚年幸福的重要性, 并在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实践发展中, 对社区加以监督。

(三) 拓展养老服务发展的资金来源

政府方面应该增加拨款的数额, 支持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如鼓励银行等公立机构加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 为相关企业降低贷款利率;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公益性捐款与投资;利用政府的传媒渠道, 通过公益宣传片的传播和报纸杂志公益广告的刊登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使其增加对社区养老服务投资, 形成一个由众多企业组成的、大企业带动小企业的、完整的服务网络。政府通过政策的设立降低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参与者的生产成本, 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刊登、播放公益广告时, 进行合理的广告植入, 为热心公益的企业进行宣传, 为企业降低广告费用、公关支出等。

社区通过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重要性的宣传, 加强居民的重视程度;通过在社区为周边企事业单位宣传或组织社区居民到周边人口聚集地为相关企业进行宣传赢得企业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资金投入;成立专门的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基金, 专款专项、定期保量地为社区养老服务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

(四) 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设立相关的政策法规来规范养老行业的发展, 例如, 社区养老服务的相关从业人员必须进过专业培训, 并由权威机构授予正规结业证书, 进行严格的体检、考核、服务质量的跟踪等工作。对于社区发展不规范的行为、服务人员服务质量低劣的行为要及时查处, 必要时要处以罚款, 管理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 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首先从人员的来源方面进行努力, 要求相关高校设立老年服务专业, 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专业人才, 如设立老年心理学、老年护理学等专业。另一方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还要设立不同等级和专业的资格认证考试, 严把行业准入关。在社区方面, 由社区统一招收服务人员, 进行登记、管理、培训, 再统一分配到老年人居所, 规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通过发放问卷或社区走访等方式评价服务人员的工作水平与服务态度, 并对该类服务人员进行调整、筛选、再培训。

参考文献

[1]陈杰.推动民办养老产业健康发展[J].商业环境, 2009,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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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美]泰德·费雪曼.当世界又老又穷:全球人口老化大冲击[M].台湾:天下远见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居家养老服务的劳动力市场现状 第8篇

关键词:居家养老,劳动力市场,流动性,问题及对策

一、引言

早在1979年, 上海市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就已达到10.07%, 是最早步入老龄化的城市, 较全国步入老龄化社会提前了20年。严峻的老龄化形势使得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但传统的两种养老方式———家庭养老、机构养老, 都无法应对急剧增加的养老需求。上海自2001年起开始推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助老服务市场低工资、低流动性的现状, 说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及其影响, 就该问题的解决并给出政策建议。

二、居家养老服务劳动力市场的现状分析

(一) 居家养老服务市场面临“低工资陷阱”

1. 助老服务人员的工资构成

助老服务人员主要分为“万人就业类”和“非万人就业类”, 其中“万人就业类”助老服务人员指的是通过“万人就业项目”实现再就业的助老服务人员, “非万人就业类”助老人员是相对于“万人就业类”助老人员而言的。两类服务员的工资构成有很大区别。“万人就业类”助老服务员的收入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一是劳动保障部门每月发给助老服务员岗位补贴585元;二是民政部门每月发给助老服务员岗位补贴125元;三是一般情况下助老服务员每月按每小时12.5元 (1) 获得助老服务劳务费, 劳动所得每月在500———1000元之间;四是劳动部门为助老服务员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等。综上所述, 目前“万人就业类”服务员的每月净收入一般为1200—2000元之间。而“非万人就业类”助老服务人员的薪金所得主要依靠12.5元/时的小时工资, 采取多劳多得的办法支付助老服务费, 没有政府的福利补贴及社会保障, 收入水平缺乏稳定性。

2. 助老服务员低工资的原因分析

(1) 工资的决定因素

巴伦和布莱克 (Barron and Black) 认为企业规模是影响工资的高低的重要因素, 一般情况下, 大企业为降低工人离职带给企业培训投入等方面的成本损失往往会支付“高于市场均衡水平的工资”;必要的人力资本投入会带来劳动市场的回报, 穆利克和鲁宾斯坦 (Mulligan and Rubinstein) 指出不仅“男性工人的人力资本得到较好回报, 女性人力资本回报也在上升”, 根据边际生产率工资理论不难理解, 在人力资本带来边际生产率提高的前提下, 企业就应该按“劳动的边际生产力来支付工资”;当然, 决定工资水平最根本的因素还是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关系, 在劳动力需求有限, 又能保证供给的条件下, 会对工资的上调产生抑制作用。

(2) 助老服务员低工资的现实原因

首先, 助老服务员的自身特征决定其保留工资低 (2) 。田永坡 (2010) 利用北京市的调查资料说明存在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情况下, 影响保留工资的主要因素是户籍制度、性别和年龄等个人特征、教育技能等人力资本水平。由于助老服务人员部分为外来务工人员, 年龄段在40-50岁之间, 教育水平有限, 只能选择在次级劳动市场就业, 所要求的保留工资不高。

其次, 助老服务员的需求量有限。目前, 政府对其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责任定位是保持“托底”作用, 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人数量有限。此外, 补贴根据老人身体状况“轻度”“中度”“重度”的不同享受相应标准的补贴额。每月享受的补贴额根据助老服务人员的小时工资折算成补贴服务的小时数。一般情况下, 每个助老服务员可服务3-4个老人。综上, 由于享受助老服务补贴的人数有限, 补贴额度不高且以小时数计算服务量, 每个助老服务员可以应对几个老人, 总体上助老服务员的需求量不高。

(二) 居家养老服务市场流动性有限

1. 助老服务市场的人员结构

截止至2013年4月6日之前, 上海市某区助老服务人员共计6539人, 其中“万人就业类”服务员283人, 占服务员总数的4.33%;“非万人就业类”服务员6256人, 占服务员总数的95.67%, 其中, 外来务工人员1848人, 占“非万人就业类”服务员比重29.54%, 退休或聘用人员4408人, 占“非万人就业类”服务员比重70.46%, 其中属“自助式”服务员1775人, 占“非万人就业类”服务员比重28.37%。

由此可以看出, “非万人就业类”助老服务员主要由外来务工人员、退休或聘用人员 (包括“自助式”服务员) 构成, 从而这两类助老服务员流动性的强弱决定了整个助老服务市场的流动性。

2. 助老服务市场劳动者流动性有限的原因

首先, 为减少工作搜寻时间, 保证稳定的工作来源, 外来务工人员倾向于进入助老服务市场。高哲理 (2010) 利用中国居民收入分配课题组2003年初所做的全国范围的住户抽样调查的样本数据分析表明76.85%的农民工在两周内第一次在所在城市找到第一份工作, 一个月内全部能够找到工作, 2002年内农民工在城镇的工作搜寻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进城务工人员工作的搜寻时间之所以都比较短, 是因为大部分进城务工人员所携带的资金额数量有限, “周转资金” (1) 的限制性强, 同时, 助老服务市场对劳动者的年龄、户籍、受教育程度等基本没有条件约束, 进入门槛低, 成为外来务工者比较理想的就业选择。在后期, 随着“周转资金”限制的减弱、工作搜寻信息的增加, 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可能会流出助老服务市场, 但是, 随着外来务工人员不断涌入城市, 一方面, 新的务工人员同样会出于“周转资金”、进入门槛等方面的考虑流入该市场, 另一方面, 外来务工人员占“非万人就业类”服务员的比重为29.54%, 其流动性虽对整个助老服务市场影响有限。

其次, 出于自身条件、心理成本以及“工作归属感”等方面的考虑, 退休或聘用人员整体的流动性不强。退休或聘用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内退休人员、“万人就业类”退休人员 (2) 、“自助式”助老服务员及“外来媳”。退休或聘用人员的低流动性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 受心理成本及自身条件的约束, 社区内退休居民愿意从事助老服务工作

有些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与家政服务公司合作, 区内有助老服务意向的居民可以通过家政公司从事助老服务的工作。对部分区内退休人员而言, 一方面, 无需重新适应工作环境, 工作搜寻的心理成本低;另一方面, 自有的年龄情况、工作精力及教育程度等因素的限制, 从事其他行业的难度比较大, 从事助老服务工作反而是其最优的选择。

(2) “工作归属感” (3) 成为“万人就业类”退休人员留在助老服务市场的重要动因

一方面, 退休人员长期从事助老服务工作, 相应的工作技能业已形成, 能够自如地驾驭助老服务工作, 另一方面, 由于实行“助老包户”, 服务人员与被服务者建立起比较稳固的感情基础, 形成良性的信任依赖关系, 相互间实现认同与尊重。“万人就业类”助老服务员退休后继续从事助老工作, 不仅可以扩大收入来源, 而且也是自我认同的一种体现。

(3) 部分助老服务员属于“自助式”或“外来媳”, 自然“沉淀”在助老服务市场。“自助式”是指父母符合助老服务补贴的条件, 子女可以作为特殊的助老服务人员为父母提供助老服务, 并领取助老服务补贴。“外来媳”是指嫁到当地的外地女子。“自助式”可以说是助老服务的一种创新, 这种助老形式一方面兼顾了子女的赡养义务与工作问题, 另一方面也便于助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最大程度地满足老人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也正是由于“自助式”将赡养义务与子女工作相结合, 使这部分助老服务人员几乎没有流动性。此外, 多数“外来媳”文化层次不高, 很难找到较为理想的工作。在社区内从事助老服务工作既解决了工作问题, 获得了稳定的工资收入, 也方便其料理家中事务, 从而“沉积”在助老服务市场中。

综上, 受搜寻时间和搜寻成本对外出务工人员的限制, 助老服务者的自身素质、“工作归属感”等原因以及“自助式”、“外来媳”助老服务员的“沉淀”效果使得助老服务市场的流动性相对较弱。

三、助老服务市场现状引致的问题及对策

(一) 无法满足助老服务市场的实际需求

上海市某区的资料显示, 截至2013年3月, 享受助老服务补贴的老人以“轻度” (4) 及90岁以上高龄老人为主, “中度” (5) 次之。对于“轻度”老人, 总的服务内容给其带来的实际效用不大, 对“中度”“重度”及高龄老人, 急需的是康复类治疗、精神慰藉等服务, 对从业人员专业技能素养有较高要求, 而助老服务市场的服务人员绝大多数没有接受过长期专业的技能培训。

为解决上述问题, 应将小时工资与受服务对象的自理能力相挂钩, 激励助老服务员自觉进行人力资本储备, 提高专业服务能力。

(二) 不利于助老服务员素质的提高

助老服务质量的提高需要长期的专业培训, 但目前对助老服务员的培训多为短期培训, 且在低工资、低流动性的市场条件下, 助老服务员自发进行人力资本投入的动力不足。

为解决上述问题, 首先, 建立长期培训机制, 对助老服务员进行专业培训, 并由政府承担培训费用;其次, 通过设定学历、从业资格证等手段抬高助老服务市场的进入门槛, 将不具备专业技能的劳动者排除在该市场之外。

四、结语

本文主要分析了居家养老服务劳动力市场工资地位徘徊, 流动性有限的现状, 并说明了该现状对高素质服务员招聘、助老服务质量提高等方面的影响, 最后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文章的创新之处在于以居家养老服务这样一个小众的劳动力市场为研究对象, 从其结构特点解读为何该市场劳动力的流动性是有限的, 而不是像以往多数人认为的那样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当然, 文章还有很多不足之处, 需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1]田永坡.劳动力市场分割与保留工资决定[J].人口与经济, 2010 (05) :23-24.

[2]高哲理.农民工工作搜寻行为研究[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 2010:14-16.

[3]姚先国等.效率工资理论的微观假定及其对报酬激励的启示[J].广东社会科学, 2004 (06) :62-63.

[4]丁守海.工资问题的研究新进展[N].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11 (10) :51-53.

[5]刘永仁.工资水平及其决定因素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0:5-6.

中国农村养老资源现状分析 第9篇

一、农村养老资源的现状

在中国,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放慢, 城乡之间收入差距逐步扩大, 农村问题有所突出。在社会经济转轨、人口转变和城市化多等重背景下, 农村养老资源供给的转变以及农村新时期的养老体制的缺乏, 导致了养老风险越来越大。按照国际贫困线标准法, 2005年农村贫困老年人口数为2785万人, 城市为896万人。

我国农村养老资源的现状如下:

1.子女数量的减少, 劳动力流动的加强导致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不足。在我国农村子女仍旧作为养老供给主体。而我国在70年代以来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 使得农村家庭子女数量减少, 孩子的负担加重, 从而造成了养老资源的分配不均。

2.老年人在家庭中的财产决策地位下降从而对子女养老行为的约束力减弱。在改革开放的潮流下, 农村青年的大量务工以及土地的荒废, 从而使农村的老年人无法获得足够的资源。

3.各户土地占有量的减少以及带来的收益下降, 难以维持整个农村的家庭运作。近年来农产品成本收益的减少使土地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逐渐降低, 从而减少了农村的养老资源。

中国农村养老资源的现状令人担心, 养老资源的缺失困扰了中国的经济发展, 我们应该分析中国农村养老资源缺失的原因, 只有找到原因才有利于我们解决问题。

二、我国农村养老资源缺失原因探析

以下我们分析我国农村养老资源缺失的原因, 从而为农村养老资源的整合提供一些个人的见解。主要通过三方面的分析从而对养老资源的欠缺有更深的认识。

(一) 农村从业人员增长率低于全体就业人员增长率

正常情况下, 资源与就业成正比例, 高就业所带动的经济收入的增加则会使养老资源更加丰富, 相反的话养老资源缺乏。那么, 我们可以从我国城乡从业人员就业状况来分析我国现阶段农村养老资源问题。

从表1可以了解到, 我国农村就业人员的增长率远远低于总就业人员增长率, 更低于城乡就业人员增长率。我们都知道农村养老资源由从业人员来提供, 更加地凸显了我国农村养老资源的不足。从表中分析看, 城乡就业人员增长率的变动趋势, 两者增长率的逐步差异是呈放大趋势, 可以大胆推断今后我国农村的养老资源欠缺将越来越严重, 并且会一步步地阻碍我们的现代化建设。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国家信息中心等, 中经网数据中心整理。

(二) 行业就业人员户口构成造成农村养老资源欠缺

在中国不同的行业中, 其就业人员户口分布也是不一样的, 一些行业就业人员户口在本地的可能多些, 而另外一些行业就业人员户口在本地相对少一些。大量存在的论据也体现了我国农村养老资源不足, 为此我们必须进行有效的预防。

(三) 就业人员年龄构成农村养老资源欠缺

一般认为, 每个人在青壮年时期收入比较丰厚, 处于黄金的养老金阶段。而在老年是处于不产生养老资源的阶段, 这正好与莫迪里安尼的生命周期理论相辅相成。我们结合农村的就业人员年龄来分析养老资源, 从而有效地分析一下养老资源。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轻易地得出, 农村的劳动者在五个年龄时期比较集中。

通过上面的分析,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国农村养老资源的欠缺, 所以应该增加农村养老资源的供给。

摘要:本文从农村养老资源的现状出发, 对农村养老资源缺失进行分析。使读者通过本文的分析更加了解中国农村的养老资源, 从而使中国农村养老资源得到最大发挥。

天津市养老机构康复服务现状研究 第10篇

为增强老年群体康复意识及促进老年康复服务的开展, 课题组以天津市养老机构为主要研究点, 在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的支持配合下, 于2010年5开始, 随机抽取天津市6区46所养老机构, 对康复服务开展情况、满足老年人需求情况、康复服务项目设置情况及康复服务工作面临的问题等方面进行问卷调查及访谈。将养老机构分为技术护理照顾型、中级护理照顾型、一般照顾型, 并进行了对比研究。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研对象

本次调查选定天津市和平区、河西区、河东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养老机构为调研对象, 每区随机抽取8家养老机构, 共发放问卷48份, 回收有效问卷46份。

1.2 调研内容

课题组成员与专家共同研究确定调研内容, 包括养老机构内老年康复服务开展情况、满足老年人需求情况、养老康复服务项目及开展养老康复服务面临的问题等。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5.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以χ2检验比较技术护理照顾型、中级护理照顾型、一般照顾型养老机构间提供康复服务情况的差别。

2 结果

2.1 调研对象基本情况 (见表1)

共发放48份问卷, 回收有效问卷46份, 46家养老机构基本情况无显著性差异。

注:χ2=0.657, P>0.05

2.2 康复服务开展情况 (见表2)

依据天津市养老机构康复服务大体水平, 将康复服务开展情况分为已开展和未开展, 已开展又分为只开展理疗和综合开展运动治疗、作业治疗与理疗。

注:χ2=24.173, P<0.01

表2显示, 综合开展运动治疗、作业治疗与理疗康复服务的养老机构仅占13.0%, 只开展理疗服务的养老机构也仅占13.0%, 而未开展康复服务的养老机构占73.9%, 差异显著 (P<0.01) 。另外, 技术护理照顾型养老机构康复服务开展情况较好, 开展康复服务的占80.0%, 而一般照顾型养老机构开展康复服务的仅占6.7%。

2.3 满足老年人康复需求情况 (见表3)

注:χ2=1.171, P=0.424

对已开展康复服务的12家养老机构进行能否满足老年人康复需求的调研, 发现其中66.7%的养老机构不能满足该需求, 仅33.3%的能基本满足, 没有能完全满足老年人康复需求的养老机构。

2.4 康复服务需求情况 (见表4)

对各养老机构康复服务需求的调查结果显示, 选择糖尿病、高血压、慢阻肺等慢性病康复服务的养老机构占73.9%;选择脑血管疾病及后遗症与老年性生理退化疾病康复服务的都占69.6%;选择骨关节病、骨质疏松、颈腰椎病康复服务的占56.5%;选择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康复服务占52.2%。3种不同功能养老机构间康复服务对象分布无显著性差异 (P>0.05)

2.5 开展康复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见表5)

结果显示, 在养老机构开展康复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中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偏低占89.1%, 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占45.7%, 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占32.6%, 康复训练场地及器械不够占28.3%, 缺乏行业管理标准占21.7%。

3 讨论

3.1 天津市养老机构开展康复服务情况不容乐观

开展康复服务及相关能力训练, 既能节约医疗费用支出, 又能缓解社会压力[4], 因此, 养老机构非常有必要开展。但从调查结果看, 天津市养老机构康复服务开展率低, 只有26.1%的养老机构开展了康复服务, 且其中一半仅是提供一些最基本的理疗或简单的康复训练, 以传统理疗、中医按摩为主, 正规的运动、作业治疗很少开展, 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康复需求, 康复服务开展情况不容乐观。

3.2 天津市养老机构开展康复服务领域单一

从调研结果看, 康复服务多集中在慢性疾病的康复上, 如脑血管疾病及后遗症等。国外养老机构开展的康复服务除疾病康复外, 还包括精神康复、生活自理康复等;康复服务内容是多层面的, 在重视疾病康复的同时, 重视预防、功能康复和健康促进, 重视身体健康、心理卫生、精神健康、社会适应和生活质量;康复服务形式也是多样的, 如心脏康复既有单纯的运动训练, 又有结合康复教育、不良生活方式干预和运动的综合训练。因此, 我国老年康复服务急需拓展领域。另外, 养老机构虽然开展了慢性病康复服务, 但康复手段尚处于初级阶段。以呼吸康复为例, 仅局限于慢阻肺 (COPD) 的康复[5], 缺乏规范化评定与治疗, 缺乏明确的运动处方, 多采用呼吸和呼吸肌训练, 很少使用无创通气、营养、心理支持等手段;而国外关于呼吸康复有一套完整规范的程序, 包括资金保障, 医师介入, 项目推荐和协调, 运动测试, 培训及相关设施配备, 应急设备、措施、项目实施地点的选择等。此外, 该康复程序还包括对患者疾病的宣传和不良生活方式的劝阻、气促原因的确定、清除肺脏分泌物的方法、营养支持、训练指导、供氧设备的使用。由于情绪障碍同疾病的高致残率呈正相关, 因此对心理康复也很重视。

与国外相比, 我国现阶段养老机构康复服务开展领域、形式、内容及深度都亟待提高。

3.3 天津市养老机构开展康复服务面临诸多问题

由于老年康复服务对象具有需求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 因此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过硬的专业技能、良好的素质[6]。目前我国大部分养老机构不能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和康复服务, 这也是很多老年人不愿到养老机构养老的重要原因。而养老机构之所以不能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和康复服务, 主要是因为缺乏相应的人才。从调研结果来看, 天津市养老机构康复服务面临的关键问题是人才问题, 即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和技能偏低、专业化水平低等。因此, 要加强老年康复人才培养, 通过再培训等手段提高在岗人员技能水平;也可以通过提高待遇吸引人才等方式增加人才数量、提高人才质量, 加快康复人才队伍建设[7]。在许多发达国家, 养老机构会根据老年人特点, 在其经常出入的场所安装康复器械, 为其配置各种助行器以及可以调节高度的洗脸盆和扶手坐便器;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还提供可推、坐排便的多功能轮椅, 甚至配备生物反馈仪、脑循环治疗仪、低波治疗仪、超短波治疗仪等。而国内目前对影响老年人日常生活的骨关节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后遗症的系统康复治疗和功能训练设施配置尚不完善或基本没有[8]。因此, 应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 提高我国养老机构老年康复服务水平。

摘要:目的 为增强老年群体康复意识及促进老年康复服务的开展, 调查天津市养老机构康复服务现状。方法 采用调查问卷对天津市6区46家养老机构的老年康复服务开展情况、满足老年康复需求情况、康复服务对象及开展老年康复服务面临的问题等进行调查。结果 在康复服务开展情况方面, 73.9%的养老机构未开展, 且不同功能养老机构间存在显著性差异 (P<0.01) ;已开展康复服务的养老机构中, 66.7%的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各养老机构康复服务需求主要是糖尿病、高血压、慢阻肺等慢性病的康复服务, 养老机构开展康复服务面临的问题有: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偏低 (89.1%) , 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够 (45.7%) , 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32.6%) , 康复训练场地及器械不够 (28.2%) , 缺乏行业管理标准 (21.7%) 。结论 天津市养老机构康复服务开展情况不容乐观;服务对象单一, 需不断拓宽老年康复服务领域;养老机构康复服务工作开展面临诸多问题, 人才稀缺成为限制康复服务发展的瓶颈, 只有政府加大重视及扶持力度才能发挥养老机构在养老康复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关键词:养老机构,康复服务,老年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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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崔玄, 李玲, 陈秋霖, 等.老龄化对医疗卫生体系的挑战[J].中国市场, 2011 (16) :56-59.

[3]励建安, 万春晓.内脏疾病康复现状[J].中国实用内科杂志, 2012, 32 (9) :650-652.

[4]胡坚勇, 陈丽娜.我国老龄化社会对康复需求的伦理学思考[J].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0, 23 (6) :13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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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管国富.常州社区老年人慢病康复养老服务基本情况及建议[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 2011, 22 (4) :101-103.

[7]尹宪明, 王琼.苏州市养老护理院康复服务现状与需求[J].中国老年学杂志, 2012 (32) :4574-4575.

中国养老服务现状 第11篇

关键词:PPP;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公共部门;私人部门

一、 中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

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社会整体以单位制为主,人口受地域限制流动较少,且老龄人口所占总人口数并不多。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以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自己提供养老服务,仅有少数的孤寡老人进入城镇的养老院或农村的"五保户"福利院由政府集中供养。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并不明显,也并未引起民众与政府的关注。随着我国老龄化加速发展以及老年群体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无论从总体数量还是多样化方面都难以满足现有老年群体的需求。养老服务的供给与需求矛盾逐渐引起了各方关注。目前主要形成了三种主要的养老方式,即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其中高达96%~97%的老年人主要采用的是社区居家养老方式。

居家养老这一用词正式出现在2000年2月13日的《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一文中,之后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文件和学术研究就更加丰富起来。居家养老与传统的家庭养老有着很大的区别,传统的家庭养老资金来源仅为子女或亲戚,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上,服务供给主要由老年人的子女家属提供;而现代的居家养老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老年人的退休金、子女的供养、政府的补贴甚至社会志愿力量的提供,服务供给也来源于社区、政府、以及市场等多主体。居家养老是传统家庭养老的补充与扩展,不仅仅依靠家庭内部力量,而是由家庭、政府、社区、市场多方参与,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多种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方式 。通常意义上的社区养老是指在社区内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该社区可覆盖范围内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包括日间照料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卫生医疗保健服务等上门或社区照料等服务,社区养老实际上是居家养老服务的补充与支撑,总是相伴相行,界限相对模糊,所以在本文中将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现状放在一起一并分析。

自从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国家不断关注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截止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框架,服务供给方式主要有设施服务建设、上门服务和社区定点服务供给,服务供给内容主要包括家政服务、医疗护理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等 ,全国各地如上海、北京、南京、宁波以及浙江、长沙等地区都积极探索并建立起了比较规范化、标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1. 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服务标准。自从20世纪初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社会各方便更加重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措施,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2008年01月29日年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2010年11月民政部《老年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根据各社区老龄化程度的不同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分为一、二、三类,并制定了各类日间照料中心应该设置的各类用房的面积及需要提供的基本服务,为各地区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提供了基础标准。2015年2月3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联合发《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通过政府购买、评估认证等方式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

这些法规与标准的颁布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建设与发展的方向,同时形成有力的政策支撑,使这一市场的发展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参,进一步理清了政府、市场及个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应扮演的角色。即在政府的主导下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共同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2. 我国已陆续建立起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场所,满足了部分老年群体的需求。民政部《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底我国有94 110个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其中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共18 927个,互助型的养老设施40 357个;目前各类养老床位总共577.8万张,达到每千民老年人27.2张的水平,相较于与2013年上升了11.5%,其中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数为187.5万张,全国范围内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共1 018 962人,占当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的0.5%,占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的8.1%,可见国家以保障高龄、失能或低收入等弱势老年群体为主,大部分老年群体并未享受养老服务补贴。

近年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由于各地区名称差异统计机构并未单独统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通常以更宽泛的社区服务机构的数据说明近年来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迅速。2014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显示从2006年~2011年全国社区服务机构从12.5万个增长到16万个,年平均增长率为5.16%,而2012年比2011年增长了11.1%,2013年比2012年增长了26%,也就是说2011年以来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社区服务机构建设方面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截至到2013年我国社区服务机构覆盖率也仅为36.9%,其中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率为75.4%,城乡发展不均衡现象凸显 。

3. 各个地区因地制宜已形成多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总体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运行管理机制。北京市自2015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条例从可操作性出发对居家养老服务应该包含的内容以及各级政府、居民委员会、涉及到的各方社会部门需要承担的职能与工作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北京市海淀区在北京市较先试点社区居家养老,积极在各个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超市,并于2013年5月2日选择在海淀区双榆树南里二区社区作为试点与北京市慈爱嘉养老服务公司合作,启动了“社区养老助残服务体制创新试点”,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由政府提供厂房、并配备相应的照料、康复、活动设施,通过招标引入慈爱嘉一类的养老服务公司,并与居委会联合与入驻机构共享小区内老年人的各类信息,进行综合评估汇总。为入驻机构减低运营成本促使其服务更加物美价廉,根据北京市“九养”政策和海淀区的区政策对高龄或有严重困难的老年人进行补贴,但由过去发放助老券补人头的方法转变为现在补机构的方法,并对养老服务的提供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评估。此试点开展至今得到了小区内住户的认同,也受到了老年群体的欢迎。

上海市由于其老龄化程度的严重性也很早就开始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截止2014年末,社区助老服务社共224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81家,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576家 。整体呈现网格化布局,整合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仍以政府为主导,运用现代信息化科技,引进社会力量,尝试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如万科、爱护照、礼爱等多家企业相继进入社区养老服务领域。以静安区为例,政府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投入逐年增加,政府引导,引进了多家民办非企业,已基本形成区、街道、小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网络,三个层级各司其职,区级乐龄助老服务社把握各类政府购买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服务项目的引进;街道级的助老服务社、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区域范围内老年群体提供各类上门照护服务;小区内的乐龄家园助老服务站主要面向本小区内的老年对象,提供基础养老服务。并形成了一套规范化的评估体系,委托上海市老年学学会从日常评估、老年人服务质量满意度和覆盖面这三类指标为基础对服务机构进行独立的第三方评估 ,更加有利于养老服务规范化有竞争力的积极健康发展。

二、 中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1.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需失衡。近年来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及老年群体生活水平提高引起的养老服务需求更加多样化,都使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逐渐凸显。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多样性方面的供给都不能满足现有广大老年群体的需求。根据CGSS2011年度中国老年人状况追踪调查数据显示常见的几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需求差都在30%左右,其中老年人需求较为强烈的上门护理、上门看病的服务项目,需求差分别为34.2%和41.8%。辅助康复、帮助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等服务项目的需求差也达到36.3%、24.8% 。全国范围内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项目以老年社区餐桌、帮助老年就近就医等项目为主,主要还集中在饮食、健康这一基本生活需求层面,文化娱乐沟通交流等精神层面的服务仍然较少。但即便是基本生活需求服务也主要集中在发展较为完善的社区中,全国范围内需求远远大于供给。

2.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筹资渠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大致包括政府投入、用者付费以及社会资本。尽管国家层面已经颁布相关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行业,但由于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时间短、经验不足,发展也较为缓慢,各个地区仍处于不断探索的阶段。截止2013年社区服务机构覆盖率仅为36.9%。大部分仍然以政府投入为主,但仅仅依靠政府专项基金和社区自筹资金对于修建较为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远远不够的。资金投入的不足就必然导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缺乏、相关服务人员偏少以及服务项目单一规模较少,难以形成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所以下一步应该积极探索公私合营(PPP)模式的发展,解决资金投入不足和筹资渠道单一的问题。

3.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整体水平参差不齐。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中主要包括社区管理人员、专职服务人员和志愿者 。社区管理人员主要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制定相关服务规章制度、管理建设相关服务设施及项目以及与相关企业合作等事项。由于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近几年发展迅速导致部分社区管理人员并没有很及时的跟上步伐,存在思想观念落后,发展相关服务项目保守等问题。专职服务人员方面则存在专业化水平较低,持相关岗位资格证人数占比极少,如养老护理员和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等,由于该岗位社会地位及工资都处于较低水平、导致从事者多为文化程度较低、缺乏专业知识与技能的人员。志愿者队伍在我国任何一个领域都没有形成规模化、规范化运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也不例外,仅能当做不定期的补充力量,短时间很难建设完备。但是服务人员作为直接接触老人的一线人员是决定整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能否保质保量运行的关键所在,这一队伍整体水平的参差不齐直接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甚至难以运行下去。所以将来必须要探索如何快速有效的建立起一支较为专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三、 PPP模式应用于中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探索

1. PPP模式应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的优势。PPP模式是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的缩写,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私人部门与政府合作参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提供早已有之,但PPP模式作为一个专业术语被国内广泛应用出现在近几年中,就目前而言PPP模式的概念在国内外尚未完全统一,一般认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PPP模式一般认为是公共部门与私人部分就某项公共产品与服务建设所达成的合作关系,狭义的PPP模式则一般是指多种项目模式总称,如BOT、PFI、TOT等多种融资模式,其更强调的是在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等。本文认为不能单纯的把PPP模式看做是一种融资方式,而是一种大概念的公私合作的运营管理模式,是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通过责任分担机制、利益共享机制和相关的监督机制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准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能促使合作者获得较各方独自行动更为有利结果的一种方式。

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还未完全建立起来,整体供需失衡、资金不足、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等问题都可以尝试引进PPP模式进行解决。对于政府、社区而言,仅仅依靠政府的资金投入与各种管理是很难满足越来越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更加不可能提升服务的种类与质量,从而导致96%~97%的老年群体不能很好的享受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而PPP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并且交予专门的养老服务公司提供服务必然会提高服务供给效率,走向更加专业化的道路。对于私人部门而言,针对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投资风险大、回本慢、利润低等问题,加之之前政府对于进入养老服务业的企业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一些企业不敢或不想进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而PPP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私人部门单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风险,对于一些已有场地、设施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还可以通过出租等方式,减低私人部门前期的建设投入,帮助其提高利润率。所以PPP应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优势明显,在厘清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各自承担的责任与风险的前提下,发挥各自的优势规避各自的缺陷,从而获得较任易一方单独供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都更为有利的结果。

2. 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在PPP模式中的分工与合作。公共部门首先要创造良好的PPP运行的法律环境与政策环境,尽量立法先行,合理界定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在具体合作中得责任问题,使运行过程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其次政府作为主导主体,担负着引导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朝着健康规范方向发展的重大责任。所以在选择合作的私人部门时要确保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科学招标,选择最为合适的私人部门进行合作。最后,对于养老服务这一具有公益性的行业,公共部门要进行监督监察的职责,建立起一套可量化可操作性的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既为私人部门在提供养老服务时提供服务水平标准参考,也为最后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合同验收时形成统一标准,并在全程进行紧密监督。当然在质量评估环节也可引进独立第三方评估机制,以便评估更加具有独立性、公正性。

私人部门则首先要摆正心态,认识到养老服务业本身所具有的公益性的特点,利润空间有限,不能以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心态进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其次要走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路线,不断提升完善专业水平与技能,培养聘用专业人才,扩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项目,采用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管理效率 。

PPP模式合理应用于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将会形成双赢的成果,目前部分先进地区已经开始尝试,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优先开展实施,多以老年服务餐桌和上门康复护理等基础项目为主,政府、社区大多承担了建设服务平台,提供社区老年档案信息,给予优惠政策及补贴,挑选合适的私人部门进行合作的职责,取得了一些值得学习的经验。未来我们应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继续探索将PPP模式应用于中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各个利益主体更为清晰的责任边界,完善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优势,做到项目运行过程中职责清晰,定位明确,各司其职。根据各个社区的不同情况灵活运用服务外包、特许经营、BOT等更为具体化的PPP形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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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郜凯英(1988-),女,汉族,山西省晋城市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

中国养老服务现状 第12篇

(一) 老年人口越来越多, 空巢家庭与日剧增。六普数据显示, 我国人口老年化速度加快, 60岁以上人口占13.26%, 其中65岁以上占8.8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 比重分别上升2.93和1.91个百分比。据测算, 2010年全国65岁以上空巢老人有4150万人, 未来将呈上升趋势, 近十年来, 80岁以上高龄老人增加了近一倍, 重度老年化的趋势日益明显。此外, 老年人群体随着年龄增加, 慢性病患病率呈现上升趋势。我国老年人口呈现出增速快、高龄化、病残化的现状并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这样的现状势必会给社会发展造成很大的压力。另外, 家庭规模的小型化, 家庭结构的核心化, 人口流动的加速等都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发起了挑战, 使机构养老成为一种日趋重要的选择。

(二) 老年人对于养老的需求日趋多元化。中国社会的急剧变迁导致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量将逐步增大, 并且多层次、 多元化的机构养老市场也在逐步扩大。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了著名的需求层次理论。他认为人的需求依次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感情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 人的五种需求像阶梯一样, 从低到高按层次逐级递升, 当某一层级需要得到满足后, 这种需求就不再成为推动个体行为的动力了。作为老年人群体, 他们首先要满足的是基本的生活照料, 包括日常的起居、基本的医疗护理等, 从这个方面来看, 当前绝大多数老年机构都能满足入住老人这一方面的共同需求, 但是, 从中我们也可以发现, 这些基本的生活照料需求固然重要, 但不是老年人的唯一需求。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来看, 这些都是低层次的需要, 而对于老年人来说, 他们除了这些低层次的需求外还有理解、尊重、自我实现的需要。而在当前老年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和工作中, 这些需求的满足是相当匮乏的。

(三) 机构养老自身所具有的独特优势。翟德华、陶立群指出, 机构养老方式的优势在于:服务专业化;居住环境好;无障碍设计;休闲时间多, 集体生活能排解孤独;减轻子女负担;符合老人独立生活的尊严感, 甚至有再婚选择的可能。潘金洪认为, 入住养老院主要有以下优势:1.可以减少孤独。2生活有安全感。3.减轻家庭养老压力。4.提高老年生活质量。此外, 养老机构可以向老人提供专业化、高效的老龄服务, 尤其是临终老人, 在养老机构可以得到更多关怀和专业护理。.

二、有关机构养老的发展现状及其主要问题的研究

我国关于机构养老现状及问题的研究近几年来呈现不断增多的趋势。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层面:

(一) 地区发展不平衡, 主要表现在城乡间的差距。张国平指出, 常熟的机构养老开始形成城乡同步、分层分块管理新格局。但马红在湖南慈利县的研究中提到, 有些乡镇还没有建立敬老院, 农村有些新建的敬老院因缺乏资金而没有相应的配套设施。

(二) 机构养老总体供应量不足和入住率不高。一方面, 总体的供养量不足, 穆光宗在《我国机构养老发展的困境与对策》中指出, 我国机构养老供不应求但资源利用率不高, 按照国际标准“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50张”测算, 全国老年人共需养老床位800万张, 而目前仅有266.2万张, 床位缺口达近540万张, 远远不能适应机构养老的发展需要。李民通过对北京的养老机构的实地调查指出, 北京市养老机构的平均床位数为72张, 只有个别养老机构达到500张床位的规模, 半数的养老机构的床位低于32张。许华岑在《居家养老为主, 机构养老为辅》研究结果表明, 我国养老机构总数多, 就床位来说, 不足老年人数的0.86%, 较之于国际标准相差甚远。另外, 满足老年人迫切需要的护理型需求得不到满足, 何文炯等对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等地的调研发现, 对于老年人需求量最大的护理服务, 大多数养老机构都无法提供, 或者护理服务能力很弱, 护理型养老机构的床位数不到浙江省养老机构总床位的20%。而另一方面, 某些地区的入住率不高。孙树菡在《我国社会机构养老发展探讨》的调查结果显示, 被调查的22所养老机构, 入住率最高为93. 57%, 最低为5882%, 多数都在60%至70%左右。

(三) 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住养老人对机构的养老服务, 特别是对机构的医疗护理服务、生活照料服务、精神文化生活和心理慰籍服务有着强烈的需求。与这种需求相适应, 机构养老的硬件设施、技术含量、服务水准应大幅度提高, 尤其是专业化服务水平。然而, 我国目前机构养老服务仍然面临着不少困境, 距离老人身心的实际需要和发达国家的先进标准有很大差距, 服务质量亟待提高。一是工作人员大多是非专业人员, 而且很少参加职业培训。廖敏在《养老机构发展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中指出, 工作人员大都缺乏专业培训, 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 临时人员占一定比例, 整体文化水平偏低, 综合素质较低。二是我国养老机构服务功能、结构、内容单一, 服务水平不高, 老年人的康复护理需求得不到满足, 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难以满足。穆光宗在《我国机构养老发展的困境与对策》中指出, 我国的机构养、护、医、送四大功能分离。农村的大部分机构只保障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 即包吃包住, 医疗护理方面欠缺, 很少关注老人的实际需求, 尤其是心理和精神慰藉层面。

(四) 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穆光宗在《我国机构养老发展的困境与对策》中指出专业、负责的老年护工和管理人才短缺, 预计到2015年, 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16亿, 约占总人口的16.7%, 其中需要长期照料和护理的老年人将占到19.6% , 近400万。假定按照1:4 的护理人员配置, 需要1000万护理人员, 但持证者现在只有2万左右。不仅如此, 护理人员的周转率非常高, 很多老年公寓的人员周转率高达100%, 个别老年公寓甚至高达140%, 政府部门需要有相关的行业职业规划, 一些专业学校应在此方面加强人才培养。许爱花在《社会工作视阈下的机构养老服务》中指出专业服务人员严重短缺。现有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 一般都是农村来的临时工或下岗女工, 文化素质偏低, 未经过专业培训, 缺乏基本技能, 只能从事一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例如:给老人喂饭、 送水、清洗等。一些养老机构中的从业人员甚至身兼数职, 服务意识淡薄。机构住养老人很难在机构养老中体会到与其他养老模式有别的专业服务, 例如:康复、保健、精神慰藉服务等。

三、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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