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物流金融范文

2024-08-26

电子物流金融范文(精选8篇)

电子物流金融 第1篇

电子供应链金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 商业银行通过一系列电子化结算、融资、金融衍生产品与外部合作机构数据交换系统紧密联结, 为供应链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客户提供的一项集放款申请、收款确认、发货管理、库存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全流程在线供应链金融产品服务模式。

跟传统“供应链金融”相比, 电子供应链金融在技术手段、结算速度、融资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它以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和与之发生信息流和现金流的上下游企业作为关注与服务对象。电子供应链金融的存在, 使得银企之间的信息流进一步缩短, 资金流动速度更加快捷, 对于减轻企业财务管理成本以提升运营能力具有积极的作用。

2 电子金融与物流结合为中小企业打造全新服务模式

电子物流金融采用了全电子化方式对仓储物流进行管理, 实现多平台直达电子数据链, 视频电子数据链24小时互通, 多平台、多类型服务需求电子平台网上直接申请与核准 (包括订货、提货、仓储、加工、配送、金融、法律、销售等各要素) 。

一方面依托物流园管理平台, 整合经销商授信需求, 灵活运用货押、互保、托底采购、代购、保理、担保等手段, 结合电子系统进行融资管理, 引入了复合金融概念。

另一方面以物流中心为平台, 把经销商活动的各环节 (包括:工商、税收、商检、报关、保险、仓储、加工、配送、法规等各要素强制集约打包给各专业机构及部门, 各专业机构及部门与物流中心签订集约服务协议, 以实现各环节活动由零售性特点向批发性特点转变, 顺利降低成本、节约时间、提高盈利竞争力;并从另一个侧面加强对经销商的监控及了解, 反过来为他们提供更高效的服务, 引入复合物流概念。

复合物流还有一个重要环节, 就是货物运输和在途监控。仓储物流公司将铁路、公路、水路货运与三家公司签订紧密合作协议, 运输公司向仓储物流公司支付一定的保证金, 承接所有配送业务。一般货物运输采用GPS等手段监控, 重要货物运输可采用在途视频监控, 全程货物安全除保险外, 仓储物流公司对银行监控货物提供保证担保, 货物运输全流程细节信息进入系统存档。

在国内, 由于中小型企业存在着信用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所以融资渠道贫乏, 生产运营的发展资金压力大。电子物流金融的提出, 可以有效支持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活动。另外, 电子物流金融可以盘活企业暂时闲置的原材料和产品的资金占用, 优化企业资源。

3 电子物流金融服务优势

3.1 贸易融资电子化监管, 替代传统监管方式

经销商、监管方经营活动对商业银行全透明化, 银行监控电子化, 各方信息实时、有效互动。以货押为例, 通过软件控制, 商业银行远程发布放货指令前, 指定货物无法操作出库。结合视频系统监控, 有效杜绝了现有人力监管的种种弊端, 无须频繁巡库清点, 大大提高了效率, 降低了成本。

3.2 全流程封闭监管, 银行授信的贷前、贷中、贷后实现封闭监控

除了贷中的监管模式得到了革新, 更重要的是全流程的电子监控不仅仅是对货物的监控, 还包括对资金流、经营活动信息流的监控。金融机构对物流园内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貌了然于心, 加上仓储物流公司对客户工商、税务、法律等事务的代办业务, 综合了企业绝大部分有效信息, 这样金融机构对授信客户不再有诸多的信息障碍, 授信审批效率提高, 贷后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由此, 商业银行跳出了原来仅仅依靠企业报表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的传统, 从而有条件综合企业工商、税务、法律事务、资金流状况等综合信息, 创造出全新的贸易融资客户评级系统, 将贸易融资企业评级专业化向前推进一大步。

3.3 基于全电子化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创新

在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及通过电子技术手段实现有效监管后, 物流仓储企业园可以成为受商业银行可控的业务前端, 在整体担保项下, 结合全流程的物流配送, 供应链融资模式将有条件进行多重组合, 实现模式运用的灵活机动。

3.4 电子物流金融运作模式探讨

3.4.1 先票后货担保提货

新模式下, 向某钢厂订货可以采用多家物流园内客户集中采购, 以提高议价能力, 保障资源供给。金融机构集中向仓储物流公司授信, 由仓储物流公司集中向一家或多家钢厂订货。货款集中回笼到仓储物流公司, 由仓储物流公司联盟运输单位发运货物到最终用户, 系统自动对比核实资金回笼渠道和金额。

3.4.2 货押业务

仓储物流公司园区内货押物品指定地点存放, 动货指令由仓储物流公司及金融机构在线上发出, 系统自动计算及提示货押价值、授信敞口等信息, 为放货提供数据支持。下游客户需要货到付款的, 由仓储物流公司提供在途货押, 在客户收货点实现款到放货。

3.4.3 保理

大量的应收账款并非集中于大型下游客户, 而是集中在中小下游客户, 在仓储物流公司担保, 授信企业互保项下下游债务客户选择范围可适度扩大。

3.4.4 互保、联保

互保、联保的前提是客户间相互熟悉, 尤其是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了解。新模式下, 商业银行对物流仓储企业园区内企业通过电子系统进行全方位掌控, 有利于优选优质客户实施联保, 提高授信额度, 满足客户需求。

4 物流金融面临的风险分析

发展电子物流金融虽然能给金融物流提供商、供应链节点企业和商业银行多方达到“共赢”的效果, 但如何有效地分析、防范金融物流提供商所可能面临的风险是电子物流金融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金融物流提供商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

(1) 内部管理风险:这也是企业中普遍存在的风险之一。包括管理者素质不高、组织结构松散、企业文化陈旧老套、管理过程无计划性、无组织、无控制等。

(2) 运营风险:物流企业都会面临运营方面的风险。但从事金融业务的物流公司, 由于要深入客户产销供应链中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相对地扩大了运营范围, 也就增加了风险。从仓储、运输到与银行、企业之间的往来以及和客户供销商的接触, 运营风险无处不在。中国的物流运输业还处在粗放型的发展阶段, 因此运营风险不容忽视。

(3) 技术风险:电子物流金融提供商因缺乏足以支撑平台运营的技术能力而带来的风险。比如设备老旧、效能低下, 价值评估系统不完善或评估水平较低, 标准化程度低, 相关配套不全, 设备设施与系统之间缺少有效对接, 工作效率较低, 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造成信息不完整、业务不畅等。

(4) 市场风险:主要针对库存质物的保值能力。包括质物市场价格的波动, 金融汇率造成的变现能力改变等。

(5) 安全风险:金融物流提供商必须对质押物在库期发生的各种损失负责, 日常管理中应充分考虑仓库安全, 员工诚实尽职, 提单真实有效, 以及质物保存设施能否有效防止损坏、变质等问题。

(6) 环境风险:是指由于政策制度和经济环境的改变而引发的风险, 包括相关政策的适用性、新政策的出台、国内外经济的稳定性等。此外, 由于流动资产评估体系尚未建立, 各类评估方法、标准不尽相同, 导致质物价值较难与信贷资产一致。由于企业信用档案不健全, 质押制度也存在着标准仓单设置难、质押登记制度不健全、质物处理难等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会弱化了信用制度、担保保险制度转移、防范风险的效果。

(7) 法律风险:主要是合同的条款规定和对质物的所有权问题。由于金融物流业务会涉及多个主体, 质物所有权在各主体之间转移, 很容易产生所有权纠纷。另外, 我国《担保法》《、合同法》中涉及金融物流方面的条款较少, 在业务实施过程中缺乏相关指导性文件作参考, 从而影响了金融物流业的发展。

(8) 信用风险:包括货物的合法性、客户的诚信度等, 同时信用风险还与上述财务风险、运营风险、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等联系密切。在具体实施电子物流金融业务时, 应该结合上述的主要风险问题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

5 结语

电子物流金融加快了资金周转, 提升了流通领域服务的质量, 降低了物资积压消耗浪费, 在宏观经济中起到了杠杆作用。作为一种将“物流、资金流、电子信息流”完美结合的新型金融服务模式, 一方面, 物流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服务创新技术延伸至企业资金周转、存货管理、销售计划、生产计划等整个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 调动全球资源, 降低库存, 实现产、供、销、采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跟踪和管理, 物流信息更加准确、快速、有效, 为企业提供“一揽子”服务, 协助企业提高精益化管理水平, 进而全面提升企业行业竞争力。另一方面, 物流企业与商业银行一起为资金需求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拓展了商业银行业务范围, 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便利性。同时, 商业银行利用物流企业信息, 如自动化物流系统, 时时了解抵质押品的规格、型号、质量、价格、销售区域、销售商等, 了解商品现状, 降低商业银行风险。

从以上分析来看, 物流金融搭建了以商业银行、客户、物流、仓储以及其他业务合作企业“多方共赢”的业务合作模式。

参考文献

[1]李蔚田, 谭恒, 杨丽娜.物流金融[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3.

[2]李向文, 冯茹梅.物流与供应链金融[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

[3]付旭东.金融物流[M].新世界出版社, 2013.

物流金融的模式 第2篇

(发布时间:2009-1-14 23:35:00)

物流金融从广义上讲就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这些资金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款、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

1、垫付货款模式(1)

当UPS为发货人承运一批货物时,UPS首先代提货人预付一半货款;当提货人取货时则交付给UPS全部货款。UPS将另一半货款交付给发货人之前,产生了一个资金运动的时间差,即这部分资金在交付前有一个沉淀期。在资金的这个沉淀期内,UPS等于获得了一笔不用付息的资金。UPS用这一不用付息的资金从事贷款,而贷款对象仍为UPS的客户或者限于与快递业务相关的主体。在这里,这笔资金不仅充当交换的支付功能,而且具有了资本与资本运动的含义,而且这种资本的运动是紧密地服务于业务链的运动的。

1、垫付货款模式(2)

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区域、承销商等,要察看货权凭证原件,别真伪,这些工作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范畴,这时候银行离不开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协助。

一般情况下,商品是处于流动变化当中的,作为银行不 可能了解其天天变动的情况,安全库存水平也就是可以 融资的底线,但是如果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能够掌握商品分销环节,向银行提供商品流动的情况,则可以大大提 高这一限额。商品销售的网点分布、单点销量、平均进 货周期、结款信誉度,在信誉诚信体制尚未健全的情况 下,这些资料的取得依赖于第一线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资料,如果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有完善的信息系统,就可 以使整个资金周转过程透明化,使银行、生产商随时的得知商品的现有状况,更好的把握风险。

2、代收货款模式

垫付货款模式常见于BtoB业务中,而代收货款模式常见于BtoC业务,并且已经在发达地区的邮政系统和很多中小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中广泛开展。

3、融通仓

融通仓是一个以质押物资仓管与监管、价值评估、公共仓储、物流配送、拍卖为核心的综合性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它不仅为银企间的合作构架新桥梁,也将良好地融入企业供应链体系之中,成为中小企业重要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

融通仓业务主要有以下两种操作模式:仓单质押和保兑仓(买方信贷),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仓单质押业务先有货再有票,保兑仓业务先有票再有货。

(1)仓单质押模式一:在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采购与产成品销售普遍存在批量性和季节性特征,这类物资的库存往往占用了大量宝贵资金。融通仓借助其良好的仓储、配送和商贸条件,吸引

辐射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作为其第三方仓储中心,并帮助企业以存放于融通仓的动产获得金融机构的质押贷款融资。融通仓不仅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可信赖的质物监管,还帮助质押贷款主体双方良好地解决质物价值评估、拍卖等难题,并有效融入中小企业产销供应链当中,提供良好的第三方物流服务。

(2)仓单质押模式二:仓单质押模式二是在仓单质押模式一的基础上,对地理位置的一种拓展。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根据客户不同,整合社会仓库资源甚至是客户自身的仓库,就近进行质押监管,极大降低了客户的质押成本。

(3)仓单质押模式三:金融机构根据融通仓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授予融通仓一定的信贷额度,融通仓可以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由融通仓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金融机构则基本上不参与该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

该模式有利于企业更加便捷地获得融资,减少原先质押贷款中一些繁琐的环节;也有利于银行提高对质押贷款全过程监控的能力,更加灵活地开展质押贷款服务,优化其质押贷款的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降低贷款的风险。

物流金融中物流企业的作用 第3篇

信息筛选

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所有银行对于中小企业贷款都存在着筛选成本过大的问题,从而导致银行的风险识别成本较高,给中小企业贷款的动机不强。而物流企业作为中介则经常要与这些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打交道,哪些企业的经营状况如何,企业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等等通过物流企业对于中小企业主要购货渠道、货物数量、生产情况、产品数量、企业的主要销售对象及销售情况、支付货款的方式等监控,可以方便地获得客户企业的历史信息和实时信息。这些都是银行贷款前分析的重要内容,对银行的决策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物流企业专业化的行业分析,还会提高银行的贷前分析的准确性和效率。通过物流企业的这一筛选机制,银行贷前的筛选成本大大降低了,由此银行信贷动机就会加强,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就随之提高,并且由于银行与这类企业的信息结构的改善,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也会随之提高。

质押物的评估和管理

中小企业在进行融资时往往需要提供存货、应收账款、仓单等进行质押,但由于这些质押物因为流动性大、单位价值低等等原因导致质押物的确认和评估成本较高,管理难度较大,使得一般的金融机构往往望而却步,从而增大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而作为供应链上中间环节的物流企业则掌握着大量行业的交易信息,如该项货物每天的到货数量、库存数量、销售数量等等,因而掌握了比银行更充分更清晰的宏观及微观经济信息,更加容易对不同情况的质押物进行区别管理,提供给银行等贷款机构质押物价值的历史资料分析,定期的质押物价值报告等等,帮助银行和客户确定质押物的估价、抵押成数、抵押金额、贷款期限和变现等级等内容,缓解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与此同时,物流企业还可利用其网络优势和信息优势,接受银行委托对质押物进行监管,把质押物的管理与中小企业供应链整合起来,降低了银行贷后管理成本,帮助银行控制了风险。

信用增级

除了信息筛选和质押物评估与管理外,物流企业还可以通过帮助构筑平台,对其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进行信用增级。所谓信用增级就是物流企业作为联结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发挥的天然信息优势,通过资源的整合实现对中小企业信用级别的提升。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下,笔者认为应该主要发展以下几种模式。

物流企业参与的助贷机构。有实力的物流企业可以发挥自身网络优势联合成立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助贷机构,金融机构根据参与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等情况赋予其一定的信贷额度,而助贷机构则可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这些助贷机构直接同需要质押贷款的中小企业接触、沟通和谈判,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和仓储管理服务协议,即向中小企业提供质押融资的同时,为企业寄存的质物提供仓储管理服务和监管服务,从而将管理贷款和质押物仓储两项任务整合操作。这样,贷款企业与银行之间省去了银行的确认、协调和处理等许多环节,在保证金融机构信贷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质押贷款业务运作效率。

直接担保。由于物流企业可以比较清楚地知道其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和还贷能力,因此物流企业可以直接为中小企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间接地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扶持中小企业的壮大,自身通过为其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提升其竞争力,增加收入来源。

成立互保组织。由于大型物流企业连接的是大量的中小企业,单个中小企业尽管资产规模不大,但如果物流企业把其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都组织起来进行联保或互助担保,即互保组织内的全部或部分中小企业为其中某一个提供担保,则可以大大提升组织内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的信用,由于组织内企业相互之间的信誉压力、业务往来关系、相互帮助的需要等因素的作用,在贷款时得到组织内其他企业担保帮助的企业在贷款后违约的概率会大大降低。具体的做法可以灵活多样,可以是若干企业联合向物流企业担保,再由物流企业向金融机构担保,也可以是中小企业联合起来直接向金融机构担保,还可以组织动员信用较高的企业为暂时规模较小、信用级别较低的企业担保等等。

促进我国物流融资发展的建议

要提高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发展物流融资业务的积极性,发挥物流企业在物流融资中的筛选机制、信用增级等作用,必须对我国物流融资相关的制度环境进行完善,保证物流企业在其中的利益,从而促进我国物流融资的发展。

在法制环境上,2007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物权法》对担保、质押物权作了相关规定,扩大了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为物流融资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也为物流企业在信用增级过程中有关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但仍然有很多的更细一步的法律制度和相关基础设施需要尽快完善,比如与物流金融业务有关的详细具体且有针对性的法律规章制度亟待完善;公开、高效、统一的登记制度和电子化、网络化的物权公示系统需要建立和完善;违约后的处理机制需要进一步梳理,节约实现债权的成本,使债权人和担保人能够准确地预见执行所需的时间和费用以及处分担保品所收回的金额,比如明确确立优先权规则,建立专门的诉讼协调机构,扩大简易程序和非诉执行程序的适用范围,建立处理担保品的信息网络和专门市场,规范企业违约后担保品的处理流程和操作程序,从而有效降低业务的违约损失率。

在行业环境上,银行、物流企业和借款企业需要紧密合作,针对不同的物流融资业务模式制定规范标准的操作流程和细则;对参与物流融资业务的物流企业实行企业资质认定制度,以确保物流融资业务的监管水平;建立银行、物流企业和客户联网的信息网络,建立与物流融资业务相关的数据库,收集担保品、融资企业和相关行业的信息,并加大各大银行间的信息共享。

在业务基本要素方面,应放宽相关的法律和政策限制,扩大融资主体,以增加资金来源,加快综合经营推进步伐,使物流企业能深入开展物流融资业务,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物流企业在物流融资上的独特优势,减少交易成本,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实现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结合。各商业银行和物流企业还应积累和共享相关经验,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努力扩大担保品种范围,加大对于担保品种的选择、担保品价值评估和风险量度等方面的研究实践,以改变现阶段凭经验确定利率、质押率、贷款期限和平仓率等重要指标的方法,银行还应逐渐地引入西方的信用评级技术,从供应链整体和担保品所涉及的贸易关系方面考虑对物流融资业务进行动态风险控制。

物流金融在物流企业运用浅论 第4篇

据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统计, 2005年社会物流总额为48.1万亿元, 同比增长25.2%;2006年社会物流总额达59.6万亿元, 同比增长24%;2007年社会物流总额达73.9万亿元, 同比增长23.8%;2008年社会物流总额89.9万亿元, 同比增长19.5%;2009年社会物流总额96.65万亿元, 同比增长7.4%。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3月1日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 2010年中国社会物流总额125.4万亿元, 同比增长15%, 比2005年增长1.6倍, 年均增长21%[1]。

从上述数据可见, 物流需求在经济增长的带动下, 每年都以较高比例的速度增长, 然而物流企业的发展之路却充满着荆棘, 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困扰物流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物流企业急需寻找可靠的融资渠道来缓解转型的压力。

物流金融服务的引入恰好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它是物流企业的一种创新服务, 不仅使企业大大降低成本, 还是解决发展瓶颈的关键, 成为物流企业提高物流质量、加速供应链周转的有效途径, 同时物流金融的发展也为银行提供了较低风险下的利润增长点。

二、物流金融产生背景

“物流金融”是一个新的学科建设概念。物流金融在供应链中表现为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一种金融与物流集成式的新服务, 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物流、流通加工、融资、评估、监管、资产处理、金融咨询等[2]。

1. 物流金融是第三方物流企业提高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中国第三方物流企业数量每年以16%~25%的速度发展, 物流企业不仅要面对国内同行小、乱、杂的竞争环境, 还要面对国外巨头大、精、专的竞争。为了生存和发展, 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纷纷在物流活动中提供金融服务, 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例如, 中储物流从1999年就开始与银行合作, 开展仓单质押业务, 现已与十几家金融机构合作, 每年为客户融资10亿以上人民币[3]。物流金融的运用已经成为第三方物流面对挑战、提升实力的最有效的手段。

2. 物流金融是银行开发新利润空间的必然要求

目前, 银行的呆坏账比例居高不下、贷款资产质量不高, 提高贷款质量、控制贷款风险、发展新业务已成为银行关注的首要问题。通过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能够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成为银行业新的利润源泉。

3. 物流金融是企业集中主业、提高效率的必然要求

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 原材料与流动产品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 而金融服务的引入正好解决了在物流过程中的融资问题, 使企业能够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产品开发等核心业务方面, 有效地盘活了物流过程中的资金沉淀, 提高了企业核心产品的市场占有能力。同时, 通过金融服务的开展, 物流企业能更加有效地融入企业的供应链中, 有利于企业集中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4. 物流金融是供应链整合、实现“共赢”的必然要求

物流金融是推进供应链整合、提高整个供应链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措施, 对提高供应链的竞争能力具有很大的作用。在国际上, 不管是作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大型制造企业、承担供应链整体物流业务的大型物流企业, 还是承担供应链资金流服务的金融企业都积极参与了物流金融活动。在物流金融活动中, 这些企业既强化了自己的竞争地位, 又获得了巨大的利润。世界排名第一的船公司马士基、世界排名第一的快递公司UPS都是物流金融活动的积极参与者。物流金融已经成为这些超大型公司的最重要利润来源。在金融业, 法国巴黎银行、荷兰万贝银行等对大宗商品都可提供以销售收入支付采购贷款等融资服务。

我国正逐渐成为世界重要的制造业中心、采购中心, 国内的供应链日趋紧密, 与国际上的供应链合作也日益加强。为了提高供应链的竞争力, 我国更应该高速度全方位的推进物流金融业务。

三、物流金融在物流企业应用存在的问题

物流金融在中国发展迅速, 成为物流企业和金融企业拓展空间、增强竞争力的重要领域, “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结合”也从概念变成了现实。但尽管物流金融发展很快, 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 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帮助金融机构扩大了业务, 但其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具体如下:

1.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政策尚有限制。

1916年美国就颁布了美国仓库存贮法案, 并以此建立起一整套关于仓单质押的系统规则。1998年, 美国《统一商法典》按照担保功能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动产担保法律, 扩大了担保物范围以促进融资简便, 平衡不同权利人的利益, 高效率地执行担保权, 以避免担保权落空。在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推动下, 欧盟成员国中有22个国家通过了有关动产担保的法律。欧盟正倾向于接受美、加模式的动产担保制度, 并建立统一的动产担保权登记制度。但是, 我国法律规定第三方物流企业不可以并购银行。如何在不违背我国金融法规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和信用开展业务, 对物流企业来说依然是一个难题。例如, 许多物流公司代收货款的服务项目, 严格按照我国现行体制以及法律体系来说是不允许的。另外, 我国实施外汇管制, 国际快递公司即使在国内收到了货款, 也无法将代收的货款送到国外。因此, 在我国的外汇政策限制下, 第三方物流企业无法开展国际间的业务。

2. 物流金融服务业务流程不科学。

物流金融服务在中国发展时间不长, 还没有制定相对科学、合理、统一的作业规范, 物流企业和银行没有统一标准可以参照, 效率低下。同时, 物流企业、银行的信息化程度不高, 没有办法在实施物流金融业务时实现协同信息化, 及时进行信息的沟通和共享, 以及银行对业务的监管和客户对服务过程的跟踪, 影响了物流金融业务实施过程中对风险的反应、处理效率及客户的服务质量。

3. 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实力不足。

金融物流业务操作环节复杂, 能否顺利地开展金融物流服务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实力有很大的关系。第三方物流企业须具有以下条件:第一, 具备相当的资本和业务规模,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和金融信用;第二, 有强大的仓储服务能力和经验, 并能够承担必要的运输配送, 从而实现对货物的有效监管;第三, 具有完善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第四, 具有价值评估和货物销售、拍卖的资质, 这关系到货物价值的准确评估、及时变现, 是风险控制的重点[4]。而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金融物流服务才刚刚起步, 就企业自身规模实力而言远没有国际物流企业强大, 这给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全面开展金融物流服务带来了限制。

4. 金融机构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经验不足。

由于银行开展物流金融信贷的时间不长, 在贷款工具设计、资金筹集、风险管理方法和内部监控方面经验积累不足, 又受到各种制度、法律的瓶颈制约, 所以表现出信贷资金管道狭窄、筹资方式少、贷款工具缺乏灵活性、银行风险管理手段受到外部环境限制、内部监控系统还不完善等问题。同时, 物流企业在客户管理、货物所有权、仓单的调查和审核、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内部人员管理上也存在很大的问题, 欺诈风险和操作风险很大[5]。

5. 没有专门机构对物流企业进行监管。

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仓储企业必须是独立的, 信用良好、流程规范、管理严格, 对所储存商品, 要按国家等级标准进行数量测算和质量鉴定, 同时应有与客户、银行联网的信息网络。但由于目前我国对仓储企业没有资质认定, 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发挥作用, 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必然受到很大限制。

6. 物流金融信贷资金来源单一。

中国对金融业进行了严格的管制, 物流金融信贷资金只能来自商业银行, 物流公司是不能从事信贷业务的。同时在中国金融市场中, 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完全垄断市场, 民营资本很难进入正规金融市场, 致使物流金融信贷资金管道单一。商业银行创新能力不强, 利率缺乏灵活性, 使得物流金融信贷工具单一, 不能满足多样化的需求。

四、物流金融在物流企业应用发展对策

为了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不仅中小企业需要改进自身劣势, 提高融资能力, 更多的需要国家政策来改革目前的金融体制, 健全相应信贷支持体系, 制定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 调整税率, 拉动内需, 全方位、多层次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中国物流金融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 应采取以下措施:

1. 相关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第三方物流企业应与客户及银行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既可以帮助银行建立信用机制, 防范金融风险, 也可以和银行开展统一授信的方式提高物流金融效率。在物流企业的协助下, 银行机构建立征信公司, 或商业银行内部建立企业账户信用系统, 通过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信用管理, 降低金融风险, 或者银行把贷款额度直接授权给物流企业, 由物流企业根据客户需求和条件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结算。物流企业向银行按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信用担保, 并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 银行则基本上不参与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企业更便捷地获得融资, 银行提高了对质押贷款全过程的监控能力, 降低了金融风险, 实现多赢[6]。

2. 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

金融机构应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特性, 有针对性地开发多样化、个性化金融产品, 满足客户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金融机构要推进管理系统对物流业务信息流的实时处理, 做到及时供给和支持物流企业所用资金, 维护与物流企业良好的客户关系, 提高物流企业的满意度[7]。

3. 完善物流金融信贷资产流通机制。

建立和健全物流金融信贷资产流通转让机制, 以化解和分散物流金融信贷风险。加强标准仓单设计, 扩大仓单流通范围, 使得仓单能够及时在市场上流通转让;积极推进债权出售转让制度, 使得有关物流信贷资产能够在市场上出售转让。这样, 既有利于化解和分散风险, 也有助于加快物流企业或金融机构资金周转, 扩大物流金融业务量。

4. 加强物流金融人才培养。

针对中国物流金融人才紧缺的现状, 一方面, 积极进行先进的物流管理和物流技术、电子商务、金融、贸易经济、信息管理等知识的培训, 通过对物流从业人员, 进行长期培养与短期培训、学校培养与在职培训, 加强物流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等多种方式, 使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相结合;另一方面, 要形成较合理的物流人才教育培训系统, 培养复合型人才, 形成一定规模的研究生教育系统。通过多层面的教育与培训, 为中国培养出大量的各层次、各方面的物流专业人才[8]。

五、结论

在企业经济活动中, 经济运行过程总是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的统一。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由于在物流过程中占有大量的资金, 且生产需要大量资金, 迫切需要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 充分利用物流过程中的占用资金。从物流的角度来看, 物流活动不仅伴随着资金流动, 而且受资金流制约。资金流不仅决定着物流活动状况, 而且决定着整个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经济运行效率。由于第三方物流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 行业利润率越来越低, 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了提高竞争力, 需要进一步拓展为企业服务的能力, 而在物流活动中开展金融服务就是适应社会和企业的需求, 能为三方带去益处的一项业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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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魏文静.金融学视角下的物流金融结合模式[J].中国水运, 2006, (7) :11.

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金融模式研究 第5篇

1.1 研究背景

作为新兴的产业,物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持。但是,当前国内金融服务发展缓慢,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代物流的发展,一方面使物流企业不能为广大客户,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提供物流与金融集成化的综合服务,另一方面使企业物流资金周转率低下,原材料、半成品或产品不能“物畅其流”,影响了企业物流运作的效率。因此,我国的物流企业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就必须不断地进行业务创新,为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更全面周到的物流服务的同时,降低物流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将物流业与金融业结合在一起,进行业务创新,实现资金流与物流的更好结合,发展物流金融服务,这不仅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带来了新的利润源,而且会加速我国物流业的发展。但是,由于制度与体制方面的影响,目前物流金融服务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关于物流金融方面的研究还较少。通过对物流金融模式的研究,不仅能全面了解各种物流金融模式的业务流程及特点,也为后来企业选择合适的物流金融模式提出宝贵的建议,因此研究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金融模式是十分必要的。

1.2 研究综述

国内学者关于物流金融相关领域的研究最初主要是对“物资银行”、“仓单质押”、“保兑仓”等方面的探讨,然而这些研究主要是基于传统的金融服务展开的,未能从供应链、物流发展的角度探讨相应的金融服务问题。“融通仓”的出现,是物流金融领域的一项标志性成果。2002年2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罗齐和朱道立等人提出“融通仓”的概念和运作模式,随后系列相关研究成果推出。2004年5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邹小彭、唐元琦首次提出“物流金融”的概念,定义了它的内涵和外延,“物流金融”被正式确立为一个新的研究平台。至此,物流金融的研究对象、研究方向基本确立,并且与实践相结合归纳出了一系列的服务模式。物流金融领域的另一项标志性成果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出现与普及。物流银行业务是以产品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质押品要求的抵押或质押为授信条件,运用实力较强的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业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可以看出“物流银行”是“物资银行”业务的升华,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远程化和广泛性的特点。

本文旨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概括总结现阶段第三方物流企业主要物流金融模式业务流程、操作、及风险分析,通过比较分析。对已开展和即将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借鉴意见。

2 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金融主要模式业务流程

物流金融在物流产业中的职能将其划分为:代客结算、融通仓、进口信用证下未来货权抵(质)押三种主要模式。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可以结合自身条件进一步创新,选择适合本企业和服务企业的物流金融服务模式。

2.1 代客结算模式业务流程

代客结算模式又可以分为代收货款模式、替代采购(控货贸易)、银行垫付货款模式,见图1代收货款模式、图2替代采购(控货贸易)、图3银行垫付货款模式。

2.1.1 代收货款模式

代收货款是指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将货物送至收货方后,代发货方收取货款,并在一定时间内将货款返还发货方。在代收货款模式中,发货人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签订《委托配送和委托收款合同》,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每周向用户送货上门同时根据合同代收货款,每周或者每月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与发货人结清货款并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2.1.2 替代采购(控货贸易)模式

常用于B to B业务中,发货人委托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送货,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垫付扣除物流费用的部分或者全部货款,第三物流供应商向提货人交货,根据发货人的委托同时向提货人收取发货人的应收账款,最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与发货人结清货款。具体的操作流程如图2所示。

2.1.3 银行垫付货款模式

当然如果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没有雄厚的资会实力就需要引入银行作为第四方。在银行垫付货款模式中: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货人将货权转移给银行,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提供融资。当提货人向银行偿还货款后,银行向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发出放货指示,将货权还给提货人。当然,如果提货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间内向银行偿还货款,银行可以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拍卖掌握在银行手中的货物或者要求发货人承担回购义务。具体的操作流程如图3所示。

2.2 融通仓模式业务流程

融通仓是一个以质押物资仓管与监管、价值评估、公共仓储、物流配送、拍卖为核心的综合性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它不仅为银企间的合作构架新桥梁,也将良好地融入企业供应链体系之中,成为中小企业重要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融通仓主要有仓单质押和保兑仓(买方信贷)两种操作模式,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仓单质押业务先有货再有票,保兑仓业务先有票再有货。

2.2.1 动产抵/质押(静态)模式

所谓动产抵/质押(静态)模式是指货主(企业)把货物存储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具的货物仓储凭证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货物的价格向货主(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同时由第三方物流企业代理监管货物,这三者的关系中,第三方物流企业担当中间人和担保人的角色。具体流程如图4所示。

2.2.2 动产抵/质押(动态)模式

动产抵/质押(动态)模式是动产抵/质押(静态)模式的进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它简化了原先仓单质押的流程、提高了运作效率。金融机构根据融通仓仓储中心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授予融通仓仓储中心一定的信贷额度,融通仓仓储中心可以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由融通仓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金融机构则基本上不参与该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业务流程见图5。

2.2.3 保兑仓模式

保兑仓模式是仓单质押模式的一种延伸,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该款项应不少于经销商此次计划向制造商提货的价款),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货款,由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进行反担保。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根据掌控货物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银行给制造商开出承兑汇票后;制造商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这一过程中,制造商承担回购义务。具体的操作流程如图6所示。

3 进口信用证下未来货权抵(质)押模式业务流程

出口企业以赊销、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时,银行买进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并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企业资信评价、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等一系列的综合金融服务。

目前在我国,由于政策的限制,第三方物流企业不能直接开展进口信用证下未来货权抵(质)押业务,仍需通过银行从事这一业务。

4 主要物流金融业务模式比较分析

通过从物流资质需求、资金、风险、操作难度、利润方面,对主要物流金融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如表1所示。

因此,对于成立不久的物流企业,应该选择资质要求低,资金需求小,风险较低的但是能带来稳定收入的物流金融模式开展。例如代客结算模式中的代收货款和替代采购(控货贸易)就很适合这类的物流企业。

而对于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处于上升期的物流企业来说,应该积极地与银行合作,开展多种多样的银行资金参与的物流金融模式。融通仓模式中的动产抵/质押(静态)及动产抵/质押(动态)模式都是不错的选择。

对于发展成熟的物流企业来说,除了开展涵盖中小物流企业的物流金融模式以外,还应该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具有一定风险的物流金融业务。值得注意的是,要尽量避免开展高风险的物流金融业务,以免造成巨大损失。

5 总结

除以上三种主要模式以外,第三方物流提供的其他服务模式,如信用证开具、融资推荐等都可以看做是以上三种模式的延伸、附件和变形。针对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不同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的市场分析,应该合理的使用各种物流金融服务模式。物流企业和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能有效的分担资金压力和风险,在银行、金融机构介入的情况下,物流企业也更易开展多种大型物流金融业务。因此物流企业需要十分注意和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开展相关的物流金融业务。

总之,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应该针对市场现有的状况认真地分析和应对,合理使用物流金融的各种服务模式,这样才能够取得更多的利润,快速发展,应对跨国物流巨头的竞争。

参考文献

[1]王传松.物流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研究[D].广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9.

《金融物流》开始征订 第6篇

作者付旭东, 长期从事金融物流的实践、管理和领导工作, 此书是他对金融物流这一新兴业务实践的全面整理总结并上升到理论层面的结晶。本书由中国物资储运协会郑重推荐, 对金融和物流专业的高校师生亦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单价:56元/本

《金融物流》开始征订 第7篇

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金融物流》征订工作现已开始。全书概述了金融物流的沿革过程,金融物流的法律基础,我国金融物流的发展进程;对协议文本、质物品种、提货权利质押、动产监管、物流监管、业务考察、规范化操作、风险防控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展望了金融物流的发展趋势,囊括了金融物流最主要的内容,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物流体系。书中采用了大量的对比表格、流程图和风险案例,直观易懂,可操作性强,对实际工作和学术研究均具有指导意义。

作者付旭东,长期从事金融物流的实践、管理和领导工作,此书是他对金融物流这一新兴业务实践的全面整理总结并上升到理论层面的结晶。本书由中国物资储运协会郑重推荐,对金融和物流专业的高校师生亦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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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金融物流的金融产品创新研究 第8篇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打出“物流金融服务一体化, 银行企业合作嫁接者”的强势口号, 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国际贸易质押授信业务战略合作协议, 依靠第三方物流的强力支持, 建设银行将客户资源向上下游延伸, 为国际业务发展增添新的动力。中远物流通过开发金融物流业务, 将拓宽行业领域, 提升服务水平, 扩大客户资源, 进一步增强在物流行业的综合竞争力[1]。经调查, 国内开展金融物流业务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等在内的26家银行, 而且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深发、广发、招商和中信都将金融物流业务作为战略性选择纳入银行长期发展的业务。不难发现, 各大物流企业、银行都在竭力争取这块“金融物流”肥肉, 为企业发展创造价值增值。

(一) 金融物流

金融物流, 又称“物流金融”, “融资物流”, “融通仓”, “供应链金融”, “全程监管以及担保物管理”等[2]。虽然称谓有所不同, 但是核心内涵却是基本一致的。它是物流服务和金融服务相结合的产物, 即包括金融服务功能的物流服务, 主要指:在供应链中, 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一种金融与物流集成式的创新服务, 包括:物流、流通加工、融资、评估、监管、资产处理、金融咨询等, 不仅为客户提供了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物流与加工服务, 还为客户提供了直接或间接的金融服务, 提高了供应链的整体绩效以及企业的经营和资本运作效率[3]。

(二) 金融物流服务系统

第三方物流企业 (3PL) 作为供应链环节中连结上下游企业的桥梁, 是金融物流服务的提供者。一方面, 第三方物流企业利用自身或自身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 为融资企业与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合作平台, 协助中小型企业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提高企业运作效率;另一方面, 第三方物流企业掌握了融资企业较为详细的经营和管理状况, 为金融机构大大节省了信贷的监管成本, 减小了银行信用评估的难度, 从根本上解决了银行和融资企业的“想贷不敢贷”、“想借借不到”的尴尬。金融物流服务系统如下图所示[4]:

二、金融物流集成产品融资模式

所谓金融物流集成产品, 从广义上讲, 是以融资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 以流动商品仓储为基础, 涵盖融资企业信用整合与再造、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从狭义上说, 金融物流集成产品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缺乏固定可抵押资产的状况而设计的银行综合服务[5]。其主体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企业、融资企业、产业链主导企业等。商业银行为拓展业务, 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以获取超额利润, 中小企业急需解决融资困难的局面, 三方利益主体均希望可以有多种金融物流集成产品出现以帮助解决各方需要。目前金融物流主要包含以下几种融资模式:

(一) 存货融资模式

存货融资就是在货物运输或仓储过程中, 将货权转移给银行, 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提供融资, 包括基于权力质押和基于动产质押两种融资模式。

1. 基于权利质押的融资一仓单质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仓单可以作为权利凭证进行质押, 以仓单质押的, 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给质权人, 质押合同自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6]。融资企业、银行、物流企业签订三方协议, 协议质押对象、质押期间、仓储费用、质押比率等。融资企业把存货仓单交给银行, 并获得银行贷款。银行在质押期间可以不定期检查货物情况, 物流企业有义务向银行汇报货物情况。融资企业还款, 银行归还仓单给融资企业, 融资企业凭仓单提货。

2. 基于动产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

融资企业将其拥有的动产作为担保, 向银行出质, 同时将质押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动产资格的物流企业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款[7]。动产质押融资可以分为静态质押和滚动质押, 静态质押融资是融资企业将商品质押给银行, 并存放于物流公司监管下的仓库, 物流公司代银行占有和监管质物, 并向银行出具质押专用仓单或质物清单, 银行据此向借款人提供融资;滚动质押是在2011年第11期中旬刊 (总第462期) Times静态质押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更为便捷的物流融资方式, 其基本结构与静态质押类似, 区别在于滚动质押事先确定质押商品的最低要求值, 在质押期间超过最低要求值的部分可自由存入或提取, 同时允许质押物按照约定方式置换、流动、补新出旧。

(二) 应收账款融资

融资企业与还款企业进行货物交易, 融资企业收到货物购买方的应收帐款单据, 货物购买方成为还款企业, 融资企业将应收帐款单据质押给商业银行, 还款企业向银行出具应收帐款单据证明, 以及付款承诺书, 银行贷款给融资企业, 还款企业将应付账款金额支付到融资企业在银行指定的账号, 应收帐款质押合同注销。如下图 (3) 所示:

(三) 信用证结算方式中金融物流的运作模式

国际结算在金融物流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希望银行能够提供一体化的完整产品组合, 满足其货物和现金管理的各项需求。这里简单介绍有关信用证结算方式在金融物流中的应用[8]。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开证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基本当事人如下: (1) 开证申请人 (applicant) 。一般为进口商或中间商, 申请开证并交纳押金, 有验单、验货的权利; (2) 开证行 (issuingbank) 。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向出口商开出信用证, 一般为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 (3) 受益人 (beneficiar y) , 即出口商; (4) 通知行 (adver singbank) ; (5) 第三方物流企业 (3PL)

进口商在与出口商签订买卖合同后, 根据合同条款,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银行授信的物流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进口商交保证金或由物流企业提供担保。开证行应该是金融物流供应链中的节点银行。开证后, 开证行将信用证传递给出口方银行, 出口方银行收到信用证后审核信用证的真实性并通知出口商。出口商接受信用证后, 应立即发货, 取得装运单据交议付行/保兑行议付货款。出口方银行议付后, 寄单索汇。开证行接受单据, 通知进口商付款赎单。进口商如同意接受单据, 应将货款及应付手续费付给开证行, 此时, 开证行和进口商之间由于开立信用证而形成的契约关系就此终止。这种金融物流模式, 融资企业 (进口商) 的货物置于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库, 第三方物流企业拥有对货物的监管权, 通过与进口方签订合约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强大的中间力量为支撑, 大大减小了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 为融资企业和商业银行所广泛乐意接受[9]。

基于存货、应收账款以及信用证的金融物流融资模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但物流金融业务发展空间极大, 就像魔运作成本从而得到三方主体的认可,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三、新型金融物流实施模式—期货交割时的价值创造

国内的金融机构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也尝试推出了一些新型的金融产品, 以攫取这块“金融物流”处女地, 如华夏银行推出的物流金融产品组合包括:核定货值质押融资、非核定货值质押融资、货权质押融资、未来提货权仓储监管融资、未来提货权保税仓融资[10]。后两种就是期货交易与金融物流相结合的雏形, 以下探讨期货交割下的金融物流实施模式。

(一) 期货

期货, 英文名“Futures”, 指交易双方不必在买卖发生的初期就交收实货, 而是共同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时候交收实货。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这使得期货交割的金融物流融资具有天然的优势, 可以大大降低银行贷款业务的风险。

(二) 期货交易下的金融物流运作模式

1. 卖方客户受信的物流金融业务。

该模式是第三方物流企业以担保人的方式受银行委托代理监管货物, 银行根据标准仓单, 把贷款额度直接授信给交割库的卖方客户。假设期货交割方式是集中交割, 即所有到期合约在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过后一次性集中交割的交割方式, 其业务流程为:

卖方按照交易所规定组织入库, 仓库和质检机构检验, 交易所进行现场检查。检验合格后, 交割库向卖方开具标准仓单。卖方客户向银行提交有关资料, 质押标准仓单以申请授信额度。同时, 第三方物流企业以第三方担保人的方式受银行委托代理监管货物, 经银行有关审批部门核定授信额度, 与卖方客户和物流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在交割日, 买方交齐货款, 银行将标准仓单交至交易所, 交易所收买方货款付给银行, 收标准仓单过户给买方, 同时卖方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完成交割。

2. 买方客户受信的物流金融业务。

该模式是指第三方物流企业以担保人的方式受银行委托代理监管货物, 在最后交割日, 银行把全额货款差额额度直接授信给交割库的买方客户。与卖方客户受信不同的是, 银行提供的融资服务发生在交割日。银行为买方客户垫付货款差额, 并取得标准仓单。其业务流程为:

2011年第11期中旬刊 (总第462期) 时代Times买方客户向银行提交有关资料, 申请授信额度, 同时物流公司以第三方担保人的方式受银行委托代理监管货物, 经银行有关审批部门核定授信额度, 与买方客户和物流公司签订相关协议。银行为买方客户垫付货款差额交付交易所, 并取得标准仓单完成交割。买方客户一次或多次归还银行垫付款, 银行签发与每次归还金额等额的仓单分提单, 交割库凭银行签发的仓单分提单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向买方发货。

除了银行直接授信给卖方客户或买方客户以外, 银行也可以把贷款额度直接授权给第三方物流企业, 物流企业根据客户的需求和信用状况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交割, 这种统一授信模式可以降低银行的风险和成本。在交割过程中, 得到授权的物流企业代理银行向卖方客户或买方客户授信。

(三) 期货交割与金融物流服务相结合的优势

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11]。期货交割中使用的仓单为标准仓单, 标准仓单经交易所注册后生效。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和运作程序的规范化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 增加客户价值, 并且有利于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共同发展。

1.期货交割库是经交易所审定注册的, 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的指定交割地点。为保证和提高交割仓库的服务质量, 交易所应建立交割仓库自查、交易所抽查和年审制度。因此, 交割仓库无论是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还是偿付能力都更有保证, 加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委托监管, 大大降低了抵押物的监管风险。

2.开具标准仓单前, 交割库需将货物样本送至交易所指定的质检部门检验, 合格后才能由指定交割仓库申请注册标准仓单, 降低了质押产品的质量风险。

3.抵押物为期货, 期货市场发现价格波动和规避风险的能力稳定了质押产品的价格, 降低由于价格波动幅度过大而给银行带来市场不确定性风险。

4.在整个仓单形成环节和交割环节中, 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的参与和期货交割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共同约束融资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银行三方的行为, 降低违约风险, 也为期货交割中引入物流金融业务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法规支持。

四、结束语

将期货交割与金融物流相结合进行价值创造迎合了银行、第三方物流企业和融资企业三方的利益要求, 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和运作金融Finance NO.11, 2011 (CumulativetyNO.462) 程序的规范化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 增加客户价值。严格的期货交割流程降低了节约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质押仓单的成本, 降低了因仓单欠规范而产生的风险。另外, 有关期货严格的法律政策为金融物流实施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约束融资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银行三方的行为, 降低违约风险。笔者期待这种模式在未来可以被市场所认可和接受, 为三方主体创造价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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