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传承范文

2024-09-20

遗产传承范文(精选12篇)

遗产传承 第1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高职教育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到来, 各高职院校的竞争形势也愈演愈烈。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形成独特的办学特色已成为高职院校发展的当务之急。云南省作为民族文化大省, 其独特、多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给本省的高职院校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 必将为云南地区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的活力和支撑力。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界定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一种历史的符号记忆, 也是体现民族个性和民族精神的“活化石”。然而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严重的冲击。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高职院校来说, 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学习和研究民族文化和民族教育的有利资源, 尝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整合成为一门特色课程, 对于提高少数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核心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高职院校应当认识到自身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的独特地位, 充分发挥保护与传承文化的桥梁作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高职校园的意义

(一) 高职院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意义

高职院校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场之一, 是职业教育的“地方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土性”的完美结合, 云南地区的高职院校可以通过挖掘、整合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总结区域内传统民族文化特点, 不断丰富和完善特色课程建设。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后继乏人的困境, 以云南省傣族慢轮制陶技艺为例, 云南有长达四千余年的制陶史,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景洪曼斗寨、勐罕曼峦站寨、勐海曼扎寨及勐龙寨等地均保留着较为完整的傣族传统制陶技艺。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深入, 传统的傣族陶器已开始走向衰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针对这一现象开设了陶艺设计与制作课程, 课程中强调民族性与地方区域文化在教学实践中的融合, 针对市场需求进行课程内容设置、调整, 以期适应社会需求从而打破了传统的师傅带徒弟的“作坊式”传授, 取而代之的是高职院校的“课堂式”教授。高职院校已成为本土文化资源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平台。

(二) 非物质文化对高职院校发展的意义

1. 文化传承是高职教育事业发展的内在需要。

无论是普通高校还是高职院校, 从其出发点来看都是基于知识的传授, 它们只是在实际的教学中侧重点有所不同。针对民族文化丰富的云南地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较好的课程来源, 与普通的文化传承相比, 它与高职教育的结合更加密切。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着浓烈的本土化气息, 而且它本身也有很好的实践性把它开发成特色课程, 不仅提高了学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自觉, 更重要的是丰富了高职院校的课程内容, 提升了其核心竞争力。

2. 非物质文化是丰富云南省高职院校校园文化的重要手段。

校园文化作为学校教育活动的途径和内容是与大学生的道德情操、知识技能、思维方式、心理素质和文化结构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的。我国的高职院校具有本土性的特点。所以, 高职院校的校园文化不仅要反映学校的教育理念, 还要反映出地方文化特色。我国的高职院校大都起步较晚, 缺乏深厚的历史和文化积淀。作为云南省的高职院校, 最大的优势就是民族文化底蕴的深厚, 高职院校应该基于这种现实, 积极整理本土的优秀文化资源, 提炼其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 进一步丰富了校园文化, 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的文化自觉。

3. 非遗传承人成为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优秀师资力量的短缺是高职院校面临的最大困境。在少数民族地区, 提高高职师资力量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师资队伍的多元化发展, 根据地方特色, 提高兼职教师的比重, 聘请一些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高职院校中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通过这些经验丰富的民间艺人的言传身教, 在教与学的过程中, 直接的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和内在价值, 不仅最大程度的培养了优秀的传承人, 而且为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结构提供了重要的师资来源。

三、高职院校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途径

(一) 特色课程的开发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课堂, 首先应该考虑其是否具有可行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民俗文化, 其自身所内涵的价值丰富, 并不缺乏其教育功能。而现有的课程很少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 难以满足企业和学习者的需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 笔者认为, 应该在课程开发阶段综合非遗传承人的意见, 考虑此专业开发的可行性, 然后对社会用人单位进行市场调研, 制定课程目标, 借鉴国内与此相类似专业的经验, 确定课程门类, 并确定其课程的具体课时分配。随后, 我们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 选择恰当的授课方式。在课程实施环境开发上, 要充分利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优势, 与当地的相关企业进行沟通和合作, 使课程开发更有实践性。

(二) 社团活动的开展

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高职院校的社团形式各式各样, 但却少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类似社团的出现。开展此类社团能够加深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例如:围绕这些非遗文化进行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和学术交流活动、定期的出版一些刊物和报纸、借助暑期、寒假等假期, 深入到非遗所在地区去进行实践活动。还可以组织学生走出课堂, 从而加深对非物质文化的理解。

(三) 理论研究的深入

目前学术界更多倾向于理论上的研究, “非遗”热的兴起无疑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较好的研究课题来源, 同时高校学者的加入, 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高职院校应该将理论研究与现实运用相结合, 建立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 同时与周围的社区、学校联合设立研究场所, 不但学校的科研工作者要加强其研究, 还要让更多的研究机构学者走近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 举办广泛的交流活动

交流活动是高职院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最直接的传承桥梁。各高职院校可每学年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同时, 各高职院校还可以相互参观, 也为各校提供交流平台, 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当然高职院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交流不应单单停留在单个地区举行, 还应主动与其他地区的高职院校多进行沟通和交流, 借鉴其优势, 提升自身水平。除此之外, 高职院校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交互性、快捷性, 开办文化论坛等网站, 让学生不受时空和地域限制进行交流。

四、总结

总体来讲,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云南地区高职院校的发展密切相关, 如果能够将两者很好的结合, 无论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还是云南地区高职院校的发展都是大有裨益的。这种理念不仅能调动各少数民族地区高职院校办学的积极性, 还在习得技艺的同时传承了民族文化。这将是云南高等职业院校发展过程中一次独特并创新的尝试, 最终使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得以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 录·申报规定[R].2000.

[2]黄明东, 刘光临.西部高等教育要走特色发展之路[N].光明 日报, 2004.

[3]傣族慢轮制陶技艺[EB/OL].2011- 10- 02 (6) . http://www.ihchina.cn.

[4]雷久相.用优秀的校园文化提升高职核心竞争力[J].中国职 业技术教育, 2007.

[5]黄艳芳.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 版社, 2010.

[6]李重阳.浅谈地方大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的地 位和作用[J].科教文汇, 2009.

论大众传播的社会遗产传承功能 第2篇

广告1201宋小顺 1219200111 大众传播就是大规模的媒介组织向大范围的受众传递大批量的信息的过程,大众传播有很多功能,拉斯维尔认为大众传播有三种功能,即环境监测功能,社会协调功能和社会遗产传承功能。我来论证其中的一点即社会遗产传承功能。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建立在继承和创新的基础上的,前人的智慧通过口头传播,文字,图片,声音,符号等各种方式记录下来并传给后代,后代才能在前人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完善,发展和创造。在古代社会大众传播媒介还不发达的时候,社会知识的传承主要靠书本和师徒教授,传播范围小,内容变化大,很多知识因为受古代传男不传女思想而湮没,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到了近代,随着报刊,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真正的大众传播时代来临。

大众传播的社会遗产传承功能就是指社会遗产在大众传播媒介的广泛传播下能得到更好的传承,它与古代的文化传播有很大的区别。

1,大众传播产生在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它服务于资产阶级,而这个阶级比较广泛,而古代的文化传播是产生于农业经济时代,服务于王公贵族阶层,受众面小。

2,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让文化遗产传播的成本更低,因而可以传播到普通民众家里,这也是大众传播的“大众”之意,而社会遗产就产生存在于民间,因而社会遗产的传承度能更高。古代文化传播一般只有上层阶级才能享受,很容易产生断层。3,大中传播因为面向大众传播,所以传播内容丰富多彩。4,大众传播能保存大量的社会遗产,并转化为各种形式,保存效果好。

上面四条是大众传播的特点,可能你会问;为什么大众传播要有社会遗产传承功能呢?下面我来详细介绍。

1,文化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特征之一,而人类要延续发展,文化就要能传承发展,大众传播面向的是大众,大众需要什么媒介就会传播什么,社会遗产是先辈知识的结晶,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瑰宝,深受大众喜爱。

2,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遗产是区别于其他国家或民族的标志,通过大众传播能起到凝聚人心,弘扬爱国精神的作用,在战时更是如此,因此政府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来治理一个国家。国家推广普通话,写汉字就是大众传播社会遗产传承功能的应用。通过大众传播提升文化软实力。

3,经济的发展已经越来越依靠文化创意产业,而文化创意来源于社会遗产,因此大众传播就是更多的传播社会遗产。

文化遗产活态传承 第3篇

遥想当年,昆曲阳春白雪,受到当时中高阶层人们的热爱。可是问题随之而来,自晚明时期,昆曲因常在封建贵族及宫廷中演出,日益脱离人民,脱离现实,形式主义的倾向日趋严重,至光绪年间,昆剧开始没落。

工作后,我曾有幸采访到一些昆曲名家,也走进了苏州五亩园昆剧传习所,这让我进一步了解到昆曲的历史与传承,和它在当代的发展现状。如今的昆曲生存环境好不好?在祖国文化大繁荣的背景下,昆曲的起死回生本来面临大好机遇。可是偏偏各地昆剧团仍然需要大量的资金保障才得以为继,而且民间的热度自青春版《牡丹亭》后就迅速回落。

从文化角度来讲,昆曲能有今天的生存状态实属不易。毕竟社会生活、语言习惯的改变,使人们接受、理解昆曲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困难。相比较而言,京剧虽然也面临重大挑战,但其群众基础深厚,而且现代京戏的创作也易于传播。在京剧日益大众化发展的同时,我们不难发现昆曲在走高端路线发展的老路。

其实现在的精英阶层和古代的精英阶层已不大相同,明清时期的精英大多指文人官员,他们在欣赏昆曲上不存在困难,甚至还会学唱。如今则不然,精英阶层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文化遗产不被理解,所以昆曲的演出前景似乎并不明朗。我们该做的是,在大中小学的教育里就让孩子们认识和感受昆曲,还要打造更多贴近群众的剧目,这才叫传承。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商业支撑,但别让过度商业化把文化淹死。文化创造的主体是人民,它服务的对象也是人民。

关心保护传承人发展民族文化遗产 第4篇

1 目前非遗保护中的主要问题

非遗的保护中提出的一个新的重要社会命题, 就是只有很好的关心保护传承人, 才能发展民族文化遗产。但是, 目前的现状, 并不尽人意,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组织与开展传承和展示活动困难

许多优秀的民间艺术队日常疏于管理, 人员分散, 年龄小的不愿学, 年轻的外出务工, 年龄大的力不从心。目前, 长葛共有民间传统艺术团队上百支, 但一些优秀的文化项目, 如:“老虎舞”“铜器舞”“肘搁”“逮蝴蝶”等, 人员组织起来难度很大, 加上传承人已经年老体衰, 很难展示原来艺术的风茂。

1.2 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

有些传承人为了保护传承文化遗产, 不惜倾其家中所有制作道具, 拖着老腿病体奔走呼号, 召集组织新老艺人参加活动, 传艺带徒, 其难度艰辛可想而知。他们凭借对民间艺术的热爱, 对保护优秀传统文化遗产的执着, 苦苦坚守, 无怨无悔。那些为传承这些艺术, 呕心沥血, 直至献出生命的传承人, 让人每每想起不由为之动容落泪。但一些靠外出打工养家糊口的年轻艺人出于生计的需要就往往考虑经济效益, 自然会提出一些生活补助等要求, 如不满足, 就不愿意传承这项活动。社团原有的新服装道具由于年代久大都破旧或破损遗失缺乏经费, 很难传承发展这些活动。还有其它一些不可预知的因素, 都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当然, 各地政府部门对非遗产保护工作都日渐重视, 积极组织节民间艺术大赛和展演, 从组织领导上大力支持, 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经费扶持, 但这只是杯水车薪。对项目支持不够, 致使传承人情绪低落, 热情减退。

1.3 名录项目和传承人保护缺乏长效机制

最近几年, 国家先后公布了几批重点保护项目, 并给予了一定的经费扶持, 这一定程度激起了“申遗热”。但是, 对于一些基层来说, 申报国家项目难, 在项目的挖掘整理上缺乏高专业的指导, 往往是盲目跟风, 浪费财力。各级政府应该履行的保护职责不能很好实施。对传承人重视不够, 支持关心不够。除国家级项目外, 其他级别的项目很少有经费扶持, 更别提传承人的待遇。长葛市省级非遗保护项目世莲花灯舞的唯一传承人张庭树, 为传承好这一优秀的民间艺术, 自筹资金制作灯笼服装, 传教学生, 潜心研究, 深入挖掘, 其执着精神感动了许多人, 但是一涉及具体的传承和展示活动, 往往就会矛盾丛生, 举步维艰, 其传承的积极性一次次遭到冷遇。因此, 组织这些项目开展传承和展示活动十分棘手复杂, 困难多多, 阻力重重。如果是从上到下都予以应有的扶持, 保障其日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相信这些项目定会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1.4 保护工作不平衡, 导致传承人被忽略遗忘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着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文学、传统技艺、传统习俗、民间医药等, 这些项目着重的是社会效益和文化传承, 几乎很少产生经济收入, 不但不能吸引群众的参与, 而且还难以引起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它的一次活动一次展演都需要一定的消费支出。而在具体的保护中, 往往那些有实体的文化项目很受有关部门偏爱和扶持。对这些文化娱乐习俗等项目缺乏必需的经费支持和政策扶持。即使被列为“非遗”项目, 其传承人也不被重视。因此, 目前许多地方一些有经济效益的文化项目在政策引导扶持下是越来越红火, 如禹州钧瓷、洧川豆腐等几年间冲出国门, 走向世界。而一些民间艺术类等项目仍停留在原地, 得不到传承创新发展。如:“老虎舞”虽为河南独一无二的非遗项目, 表演又很有特色, 但却不被重视, 传承人被冷落到无人问津的地步。

1.5 非遗保护意识淡薄, 传承人不被重视

目前, 在非遗保护中, 存在着严重的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现象。许多地方在申报项目时踌躇满志, 大谈规划设想, 重项目不重视传承人, 不惜投入人力物力。但一旦申报成功, 就束之高阁, 完事大吉, 很少有采取持续可发展的保护传承措施。还有一些地方和个人对非遗保护的认识和实施中有误区, 常常把它同文化旅游开发相提并论。调研挖掘项目、考虑思路同经济效益相挂钩, 强调的不是传承保护, 而是开发和效益。当然, 一些非遗项目如果有产业项目的加入, 会得到更加有力的保护。如建立“葛天氏乐舞团”, 把葛天氏乐舞、莲花灯舞、老虎舞、狮子舞、铜器舞等这些优秀的特色民间艺术揉搓进去, 通过举办培训班、建立传习所、展示馆, 利用传承人的辅导学习, 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保护和学习, 就不失为一种好的举措。但是, 不能主次颠倒, 急功近利, 要从发展的长远目标稳步推进。

鉴于以上情况, 我们必须坚持抢救与保护并存, 保护与传承同步、传承与创新并举, 传承做主导, 主导带团队, 团队促传承, 充分利用传承人的作用, 实行优化循环。

2 非遗保护的具体措施

2.1 从基层抓起, 建立并落实优秀传承人的扶持政策

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生生不息, 主要依靠那些身怀绝技、绝艺的传承人一代代传下来。因此, 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十分重要。目前, 民间文化传承人每分钟都在消失, 民间文化项目每分都在消亡, 加强非遗保护时不我待。保护非遗项目说的就是保护传承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明确规定, 传承人享受人民政府规定的补助经费, 开展传承活动有困难的可申请政府部门予以扶持。各级政府应当从场所、经费等方面采取措施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为此, 要从两方面进行支持, 积极落实国家扶持政策。一是维护其生存和发展;二是满足和提高其精神追求。尤其是对那些生活条件有困难的艺人, 就要采取给予他们生活补贴, 使他们衣食基本无忧;对有些没有经济负担的传承人, 可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和荣誉嘉奖, 增强其传承记忆的责任感。不能只是国家级项目有扶持, 从县市级到省级项目都应有完善的保护机制, 将传承经费和项目补贴逐级予以落实, 调动传承人的积极性, 为其传承研究工作提供坚实可靠保障, 避免因资金困难而半途而废, 使非遗项目日落月沉。

2.2 加强优秀文化遗产项目的新生代传承队伍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 它是渗透在血脉中的文化, 是以人为载体、长在人身上的活体遗产, 因人而生、因人而传。传承人的可培育性和可大量“复制”性, 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巨大潜力和明显优势所在。当前, 不仅传承人的自然“减员”让人无奈, “非遗”后继乏人的局面更令人忧心忡忡。长葛市原来有6名省级传承人, 现在有1名已离世, 有两名年老多病, 几乎难以自理。受主客观因素影响, 其他县市级传承人大多也不能有效开展传承工作。年龄问题、文化水平、业务能力, 都受到局限。所以, 积极培育文化传承新生力量, 制定传承人带徒传技计划和学艺者的激励政策, 加强与学校、科研单位、民间协会和社团组织等的密切协作, 把优秀的民间文化艺术纳入到各级各类学校、培训班的教育课程, 酌情开设特色专业班和培训班, 适当融入时代因素, 使古老的传统艺术在创新的起点上获得新的突破, 开展长期稳定的传承教学活动, 使非遗走进校园, 普及社会, 薪火代代相传, 生生不息。

2.3 加强项目传承基地和生态保护基地建设, 为传承人提供发展环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应区别对待。一是对那些侧重社会效益的民间艺术、民间文学等项目应重点资金扶持, 并建设专门传承场所和基地。如:“莲花灯舞”“老虎舞”“陈实传说”“钟繇传说”等项目应扶持建立展示馆传习所或传承基地。对那些至今仍在批量生产的传统技艺有一定效益的项目可从原生态保护上予以扶持, 如“大周黄蜡”“南席小磨油”等, 应引导其向规范化、合作化发展, 提高文化内涵, 活态、规模经营。目前, 传承人在开展项目传承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除资金外就是场所问题。尤其是那些濒临消亡的项目几乎都没有可以传承或展示的场所。如“长葛绒生产技艺”由于被现代的机械化所代替, 缺乏必须的房屋场地, 为数不多的几名传承人长期以来难以进行实际保护活动, 处于遗忘状态。许多民间艺术如老虎舞等都在村头大街上进行排练, 道具服装堆放在艺人家里。因此, 一方面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非遗工作, 加大资金投入, 切实加强传承基地传习所等硬件建设, 一方面要发挥民间力量, 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项目活态传承工作, 促进创新发展。更要重视扶持传承人, 为其提供宽畅的活动空间

2.4 加强传承队伍培训, 提高其政治思想文化素质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都明确规定了传承人的权利与义务。但是某些传承人在具体工作中受市场经济和不良的价值观影响, 缺乏责任意识, 功利和金钱思想严重, 一提传承活动, 就讲价钱, 要报酬, 甚至把传承人当作谋生的一种手段。还有些人和地方把所掌握的文化项目当成私有财产, 极力排斥外传学习, 给传承工作造成了严重困难。因此, 必须采取多种形式,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 举办传承人培训学习班, 引导其增强责任担当意识, 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民族传统, 踏踏实实做好传承工作。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交流, 进行技能比赛活动, 推广、发展、提高、创新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 并在工作中促使其不断提升完善自我。

2.5 强化工作队伍建设, 提升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

由于非遗保护工作是2006年新兴的一项文化工作, 是新的社会学科命题, 各级尤其是基层十分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才, 在实际的工作中往往盲目茫然, 效率不高, 事倍功半;当前许多基层文化部门缺乏必要的非遗保护机构, 或者有名无实 (许多地方是挂靠在文化馆, 无专门编制和经费、人员) , 对传承人队伍更是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办法, 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矛盾问题丛生, 推诿扯皮现象不断。再加上一些许多工作人员业务不精, 缺乏抓铁有痕、蚂蚁啃骨头精神, 工作抓不到点上, 步子走不到鼓点上, 效率达不到标点上。因此, 要做好非遗保护工作, 关键时传承人的队伍建设。中央省市应出台相应的机构专门设立和经费保障政策方案, 坚持每年举办长短相结合的专业培训班, 及时不断地向基层灌入新知识, 开拓新思路, 培育新思维。并要经常开展各地之间的非遗工作现场交流学习活动, 做到有的放矢, 行知合一。角楼推广, 互相学习, 相互促进。同时还要建立重点项目、重点传承人分包联系机制, 促进非遗保护工作责任化、制度化、常态化。

2.6 加强政府领导和部门合作

非遗保护是一项庞杂、全面系统化文化工程, 需要社会各层面关注去参与。目前, 非遗保护工作停留在文化部门牵头、文化馆孤军奋战、传承人自由活动不正规、不协调的层面。要加强与新闻媒体, 地方志办、文联等研究机构、学校、社团、企业等多部门多种社会力量合作, 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市志研究、教学科研、专家学者、文学艺术、民间文化等多方力量, 提高全社会共同保护非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重视关心传承人的队伍。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提出“建设文化强国、美丽中国”, 在全国上下掀起了加强文化建设的热潮。企业文化、校园文化、乡村文化等进入新一轮发展中。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这些事业息息相关, 互为渗透。因此, 在政府加大对非遗项目组织领导和财政扶持的基础上, 加强与这些部门和工作的协调合作, 发挥传承人带头兵的骨干作用, 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协调, 势必会使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得以发展和弘扬, 使我们优秀的文化艺术传承人得到更好的保护。

失去一个优秀的文化遗产老艺人?意味着一个优秀的传统文化遗产消亡, 也等于失去了一座博物馆。加强对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老艺人的保护、扶持和支持是各级政府和每一个文化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和对待的问题。相信, 有了各级领导和政府的鼎力支持, 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在传承人的奋发作为下, 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走得更远更好更辉煌。

摘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县级文化馆不可推卸的社会职责。长葛市地处中原腹地, 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淀深厚, 有历史继承渊源, “莲花灯舞”“老虎舞”“陈实传说”“钟繇传说”“大周黄蜡”“南席小磨油”等“非遗”项目独具地方特色, 是珍贵的地方文化财富。长葛市文化馆在“非遗”保护实践中深感受传统观念制约, 加之缺乏有效保护手段和措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尤其对传承人的保护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本文了分析我市目前“非遗”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探究了其产生的根源, 提出了“非遗”保护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措施

参考文献

[1]杨洪林, 姚伟钧.乡村文化精英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江西社会科学, 2011 (9) :187-192.

[2]吕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应急管理困境与对策[J].图书与情报, 2012 (4) :133-137.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作职责 第5篇

1.根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保护方针,积极参与保护项目的保护传承具体工作。

2.根据非遗保护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县文广新局组织的非遗保护工作的宣传、表演、展览等活动。

3.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带徒传艺,培养新人。每个传承人要带有1名以上专(兼)职学徒,学徒从事或定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要建立学徒学习资料档案和传承计划,加强对学徒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技艺、道德均衡发展的传承人。

4.根据非遗交流、推广和宣传保护工作的需要,积极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供与保护项目有关的实物展品与文字资料等。

5.积极采取措施,完整地保存该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原始资料、实物。

6.每年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交当年传承工作总结。

窖池:前工业时代的遗产与传承 第6篇

在他最初来到营沟头的时候,这里还是位于泸州城南一条很深很长的小巷子,自明清以来泸州城里最好的酒坊都聚集在这条巷子里,而温永盛位于小巷的最尽头。据老人说,这里共有60多口窖池。他们烤酒的香味在营沟里面到处都闻得着,偶尔打破酒坛,老窖酒遍街流淌,要香几天。

1944年农历三月初六,温吉成正式拜负责16个温家窖池的瓦块(相当于酿酒的总工程师)罗金庭为师。他所接续的,是一段已经延续了近四百年的传统——明代时期,舒氏“舒聚源”就在这里建造了窖池,经历了舒家八代人的传承,最后因搬迁,把窖池卖给了温家,这几口老窖池才改名“温永盛”。温永盛糟房自1869年以来,由10个窖池发展到了32个窖池。

温永盛经历了十四代,直到解放后才公私合营。而温吉成就是公私合营前,温永盛“最后的烤酒师傅”。他站在老窖之侧,就像一块硬币的两面。以温吉成为代表的是从明清到民国一代代酿酒工人,他们手摸脚踏,口尝心品,用经验和记忆酿造着美酒;而他们身边的老窖则在他们的打理之下,默默地聚集孕育着酿酒微生物,一年年发酵着醇香美酒。地上的人和地下的微生物数百年来的“共生”,才将泸州老窖传承至今。

五百年窖池

酿酒业的物质文化遗产因素往往蕴涵于生产、消费环节,如酿酒所需各类移动与不可移动器具。传统原辅料属于可移动器具,而炉灶、晾堂、曲坯房等则属不可移动器具。这其中最能够影响泸州酒特点的,就是老窖池。

走进位于营沟头的国宝窖池厂房,被屋外的暑气蒸腾的身体首先感到一阵沁人肌肤的清凉,以及迎面扑来的浓浓酒香。在偌大的大厅内,80多口窖池错落有致,靠左边4口窖池两两并列形成一个井字,长方体,深六尺,宽六尺,长丈许,编号1、2、3、4,这就是始于明代的国宝窖池。

这里80多口老窖池,就包括当时温永盛的老窖。温吉成曾经在这里从一个普通酿酒工人,成为“二把掀”(师傅不在场时的技术负责人)以至于成为“瓦块”。到1951年,酒类归入国家专营,1953年酒业是私私联营社,温永盛参加了联营社。1956年进入公私联营,变成老窖曲酒厂。温吉成先任酒专卖公司主任,后任酒专卖公司副经理,直到退休后还在泸州县市传播酿酒经验,一直没有离开他心爱的老窖。

如今,泸州老窖窖池群不仅仅是温家的那十几口,而是包括4口位于城区的老窖池和1600多口分布于城区及周边县的百年以上的老窖池。2006年,四川泸州大曲老窖池群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2007年,泸州老窖位于泸州江阳区、龙马潭区等地的1615口百年原生态窖池群落及其相应的15处老窖酿酒作坊成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些百年以上窖池群及其白酒作坊,在清代至民国初年建立。这些窖池星罗棋布,将整个泸州城包围起来,而它们的存在也延续着泸州作为酒城活生生的生命,让整个城市氤氲着明清时代的酒香。

温吉成还记得,温家的老窖是用从距城5公里的五渡溪运来的黄泥建造的。筑窖的黄泥色泽金黄,绵软细腻,不含砂石杂土,特别富于黏性;窖池要上大下小,一般窖池的平均容积为10立方米,但以6~8立方米的为最好。建造窖池时,在窖壁上钉楠竹制的竹钉,竹头缠苎麻丝,钉入窖以三角形钉成横列,另用黄水加绵软、细腻的黄泥踩柔,搭于窖壁,要涂10厘米厚厚的一层。

新窖使用七八个月后,黄泥由黄变乌色,再经约两年时间,逐渐变成灰白色,泥质由绵软变得脆硬;再经过20 余年,泥质重新变软,脆度却进一步增强,泥色由乌白转变为乌黑,并出现红绿等颜色,开始产生一种浓郁的香味。此后年复一年,窖香越来越浓,酒质越来越好。但作为工业遗产最重要物质载体的老窖,并不仅仅是那几口泥窖,而是老窖池及其中孕育几百年的微生物群。川南俗谚说,“千年老窖万年糟,酒好须得窖池老”。酿酒的关键是微生物,酒的香气实际上是微生物新陈代谢的产物,只有周而复始,不间断的酿造过程,才能使窖池中的微生物逐渐形成一个庞大的群体。老窖池和一般窖池的微生物差异就是它的梭状芽孢杆菌特别丰富,四百年的老窖,微生物的种类非常繁多,目前国内检测出来的微生物数量达到600种以上。因此为了养窖,每次入窖前,酿酒师傅都会将一部分辛苦酿出的成品酒重新倒回窖池,以利于微生物的培养。

这窖泥是不能离开本土的,“别说是日本,就是到中国北方,泥窖窖池的培育也不容易成功。”泸州老窖的酿酒技艺传承人赖高淮说,这跟川南特有的土壤环境有关。这里森林覆盖率高,土壤酸碱适度,丘陵、河滩土壤保水性良好。这样,窖内发酵产生的浆水不外泄,而渗入窖泥中的水分又足以满足微生物生命活动对水分和营养的需要,是制作窖池的上等黄泥。这正是老窖池作为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可移动性”。

技艺传承

1999年,泸州在窖址所在的营沟头建立了国窖广场,将这里低矮糟坊改造成了空旷厂房,甑桶、天锅都是使用传统的木质器物,每道工艺环节也都按照传统技艺。架高的二层空间设置了走廊供人俯瞰,酿酒工艺每个环节都一览无余。

若去参观泸州老窖国窖窖池的生产,首先会注意到在国宝窖池的工作间中央竖立着一尊径一米左右的木甑桶,其下伸出一根细细的竹管,管中缓缓流出老窖酿造的原酒,晶莹剔透、酒劲冲鼻,度数最高可达70度。而旁边一些工人正在使用木轮叽咕车运送一筐筐母糟,准备将其拌粮然后上甑进行蒸馏,在老窖池旁边零散放置的一些用具——木瓢、木叉子、木爬梳、木桶、竹制酒敞子、竹编芭蕉扇、石磨、酒海、漏斗、曲坯盒、酒缸、酒瓮都古色古香,留着手工打造和长时间使用的痕迹。他们口口相传的泸州老窖“传统酿制技艺”,在2008年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虽然温吉成已经不亲自参与老窖工作多年,如今在国窖工段工作的酿酒师傅们,都曾受益于温吉成或直接或间接的指点——他担任瓦块的时候积累的技术经验正是泸州老窖“传统酿制技艺”的精华。这些酿酒师傅们一手一脚酿出好酒的时候,或许没有想到他们的工作蕴涵的文化遗产意义,也没有想到作为中国蒸馏酒三大品种之一的泸型酒,背后隐藏着的中国蒸馏酒发展的历史。事实上,利用酒曲进行发酵的中国蒸馏酒是世界三大蒸馏酒之一,目前世界遗产中,有5项与酿酒直接相关的“世界遗产”,其中4项是葡萄酒,1项是烈性酒,独独没有中国蒸馏酒。

中国酿造酒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中期以前,《宋史》里记述的一种“腊酿蒸鬻、候夏而出”的“大酒”,其生产地包括唯夔(今重庆奉节)、建(今四川宜宾)、开(今重庆开县)、施(今湖北省恩施)、泸(今四川泸州)、黔(今四川汶川)、涪(今重庆涪陵)、黎(今四川汉源)、威(今四川汶川)等地,凡酿(酒所需)用秫(高粱)、糯(米)、粟(小米)、黍(玉米)、麦等,及曲(药法酒式),皆从水土所宜。可见宋代时,泸州人已经掌握了大酒,也就是蒸馏酒的制作方法,而提到的高粱、麦及酒曲,正是现在泸型酒酿造的重要组成部分。

泸型酒的酿造工艺涉及到原辅料的发展演变、酿酒所需各类传统器具的演进以及酿酒逐渐积累的经验技艺,共同构成泸州老窖作为工业遗产的文化部分,这种酿造技艺在一代代工人身上通过口口相传,与老窖这一物质载体相辅相成。

从史料中可以看出,随着酿造技艺的更替演进,酿酒工具得以不断更新,比如酿酒设备中的晾堂与窖池。自四川出现蒸馏酒,民间多采用夯实黄泥地作晾堂。清中期后由于糠壳用量加大,酒糟含水量增加,为防酒中泥味加重,随后产生砖、石板晾堂。至于窖池,则是酿酒的重要发酵容器,川酒窖池大体分三类,即小曲酒窖池、酱香型酒的碎石酒窖池和浓香型酒的泥窖池,其中浓香型酒窖池具有常年连续使用的特点。以窖池发酵定不是自古即有,但此方法创于何时,目前无定论,有王炎先生“晋代起源说”和泸州老窖“明代洪熙年制作”两种说法。至于甑子、漏斗、曲坯盒、酒缸等工具,已难以考证出它们诞生的年代和历经的变迁,但它们的存在,就是历史积淀的实体所在。

川酒传统酿造技艺历史悠久, 贯穿于酒业酿造工艺流程,它们还反映有许多非物质性的内容,这些内容是靠师徒间长期口授身传,而非定性或定量语言所能描述。从1956年到1957年,国家轻工业部曾经派酒类专家进厂和工人师傅暨这些烤酒匠一起同吃同住同工作,对泸州老窖的酿造工艺从头至尾做了详细的记载。他们发现,酿酒工艺多达十几道工序,每个环节差一点点,都会影响酒的质量。酿酒纯粹是一种经验的艺术,传承靠世代师徒间的口传身授和心领神会。

在酒香缭绕的酿酒车间里,工人们依然沿用手工操作的古老传统,装窖、踩甑、上甑,每一步都专心细致,有条不紊;“续甑混蒸”“加回减糠”,名目繁多的工艺令人眼花缭乱,但酿酒师傅们对其心领神悟,如同了悟自己的掌纹,因而穿梭自如,游刃有余。

泸州如今已然现代化,但是在老城的某些角落,还能寻到老泸州的痕迹——在枇杷沟附近,有一条已经被水泥路面覆盖的小桥,沿着桥边的小路走上去,绕过几座小房子便出现一条甬道,甬道旁边高高的墙上还看得出基部一块块青砂条石垒——周围居住老人说,这就是明代泸州城的城墙。如今这城墙就像老泸州的生活一样,被深深地压在了新墙下面。但这团氤氲的酒香,应该可以将一古一今两个泸州串联起来。

平日泸州溽热而潮湿的空气里似乎总是蒸腾着酒香——在泸州市中心不到4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分布着近万口酿酒窖池,时刻不停地发酵。因此对于泸州,酒业不是一个“温永盛”或者“舒聚源”,而有上万口酒窖、几千家酒坊以及丰富的酿酒文化作为支撑。

根据《下塔吉尔条约》,广义的工业遗产还包括工艺流程、生产技能和与其相关的文化表现形式。目前唯一一项酿酒有关的工业遗产:墨西哥的“特基拉地区的龙舌兰种植区和早期的龙舌兰酒酿造设施遗址”就可看出遗产文化中包含着一个地区、一个国家酿造文化与地理环境的结合与发展。这一点在泸州一样可以得到体现:通过泸州老窖,人们可以一瞥古代泸州地区的农业、交通以及经济发展情况,甚至可见当时的气候特点、移民影响。

泸州闷热而潮湿的气候易于酒的酿造——据冯健考证,即使在中国气候较为寒冷的唐宋、明清时期,江阳(泸州古称)地区气候仍较暖湿润,适宜荔枝、余甘及橄榄等南亚热带乔木植物和水稻等农作物的生长。长年封闭和湿热气候适于酿酒微生物繁衍,因此这一带制作的大曲,皮薄、菌丝分布均匀,有益微生物种类繁多,为酿制优质酒提供充足“动力”。

泸州酒业的繁荣,与其地理位置有关。泸州靠近云南、贵州,少数民族和汉族杂居,是通往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交通枢纽。北宋时期实行由完全控制生产酒和生产曲的严厉的“榷酤”制度,而对川南的少数民族地区则宽松得多,允许购买曲院所造的曲自由酿造,这种宽松大大激发了泸州地区酒业的发展。此外,川酒遍地开花的一个重要阶段是明末清初“湖广填四川”之后,外地移引进新的农作物及新品种,如早熟水稻品种、玉米、薯类等,同时也带来精耕细作的耕作方式,为酿酒提供了农业基础。而四川的粮食作物品种也是泸型酒诞生的原因之一——高粱是今天泸型酒酿酒主原料。从文献记载看,四川至迟在晋代即有高粱生产,至明朝,除眉州和盆地东部夔州府外,叙府和泸州已是高粱主产区。到清代,高粱种植范围扩大到盆地及川西南汉族农业区,但以盆南川江沿岸最为密集,因此泸型酒选用泸州本地“泸高粱”为原料。一部泸州酒史就是一部酿酒原辅料在川的种植史、普及史。

据张学君先生研究,川酒历史格局的形成与川境内水陆交通、商贸网络和城镇的兴起密切相关。金沙江段、长江三峡段、川滇永宁道、川黔赤水河道、綦江及乌江河段从明初到清中期都在进行大规模浚通,至乾隆年间,运输能力得以明显加强。随着川米、川盐、滇铜、黔铅等大宗省际贸易的驱动,商品性农业空前活跃,川酒流通有了广阔的销售市场。川酒作坊和销售点大多分布于长江上游的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等沿江城镇,而泸州作为四川“成、渝、泸、万”四大商业口岸之一,是长江上重要的商业码头,舒聚源等作坊也正是沿江分布。因此,泸型酒的发展历史中,还不可或缺地写下水运这一曾住在四川沿江人民生活的重要交通运输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意义 第7篇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消亡灭绝的速度快, 破坏程度严重, 给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灭绝, 往往伴随着现代工业文明和农业文明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而发生, 大量传统民间工艺, 由于不适应大工业时代的生产和消费规模, 或者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 逐渐失传, 那些手工操作器具渐渐褪变为房前屋后或田间地头的摆设, 我们甚至只能到博物馆去感受它们的本来面貌了。各种原本独属各地区的民间风俗, 也因为失去社会土壤和传承圈子, 逐渐被五花八门的西方节俗所替代。这些都使文化传承的断裂显得特别突出。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严重破坏, 除了历史上的政治因素、军事因素、社会意识等原因外, 当下主要表现为商业经济对文化遗产的杀鸡取卵式的开发利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改头换面、圈养扭曲, 商业化、舞台化的情况特别突出。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传承模式也需要改进。传统的传承模式基本上是以地缘传承、亲缘传承和业缘传承为主要纽带。由于交通不便、语言不通等多方面原因, 地缘传承只能在地域之间进行;亲缘传承往往受限于血缘关系, 在亲族之间代代相传, 有时还要遵守一些特别的规约, 比如传男不传女, 传嫡系不传远亲等;业缘传承主要体现为师徒之间的言传身教, 在有限的传承条件下, 一位师傅不可能亲手带出大批的徒弟, 而且业缘传承特别讲究派系,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这些传统的传承形式, 不能适应当代中国的社会发展对文化建设的要求, 不能适应人们更积极主动的文化消费需求, 因此, 有必要找到一些新的传承方式或渠道, 有效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危机, 同时也可以使它们以更生态的方式, 服务于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

目前, 如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传承和科学的开发利用, 成为当下中国文化建设事业的重要课题。各级政府也正在想方设法对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发掘、保护和开发利用。近五年来, 在教育部、文化部以及一些相关部门的协同倡导之下, 充分利用现代教育体系, “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的宏观思路显山露水, 在多省市和地区形成决策, 并开始了积极推行的进程。

2006年, 教育部、中宣部把每年9月定为“传承月”, 希望在青少年中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2008年, 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表示,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各省市和地区的教育部门、文化部门积极地支持、鼓励、帮助各级学校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教育体系。比如成都、绍兴、铁岭、温州苍南、恩施等地都在中小学校园中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由于这些活动选取了当地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并且采取了孩子们乐于接受的形式, 所以它们普遍受到了孩子们的热烈欢迎。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大学校园的情况也值得关注。比如中央美术学院、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和职业学校, 都相继将各地精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请进校园。一些民族院校更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继承与开发为己任, 催生出一大批成果。

可以看出,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 不能仅仅视为趋势或潮流, 更应视为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弘扬与学校教育形成良性互动的有效举措。它既合符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保护和传承, 让更多青少年了解并热爱祖国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 并在此基础上自觉承担起文化传承重任的目的, 也有利于丰富校园文化, 将深层次的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角度而言, 校园传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这首先表现为传承模式可以获得突破和更新。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可能选择一种相比于传统的地缘传承、亲缘传承、业缘传承更丰富、更灵活的方式, 更多样的传承渠道和更稳定的传承场所。传统的传承方式受限于民间自发或自律的口耳相传、言传身教的形式, 走进校园之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可以利用现代教育资源, 以多媒体、幻灯、展板、集体表演、组织竞赛等更多样化的形式进行传承。在传承渠道的突破方面, 由于我们的部分中学和所有的高校, 生源对象突破了地域限制, 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不再受限于地域关系, 而且, 被置于现代教育体制中的师生传授, 也不再受限于血缘关系和传统的业缘关系, 这都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传播和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至于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场所, 主要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亭台坊间, 其中绝大多数传承场所必将被现代文明所覆盖, 这就要求我们积极开拓新的传承场所, 相对稳定的校园环境显然占据优势。虽然校园并不能完全替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传承场所, 但仍然是一种在目前而言可以选择的较好方案。

其次, 非物质文化的校园传承, 在传承人的更新换代方面, 也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中小学校园要对所有未成年人进行普及教育, 大学校园则承担着培养各种高级专门人才的任务。青少年对于事物的好奇心浓烈, 对于感兴趣的事物勇于探索, 接受能力也很强, 如能通过校园的管理机制, 可以迅速地组建富于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基地或团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有效地渗透到各级学校的教学实践中, 将极大地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的培养和择优。比如,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长梁乡的丝弦锣鼓, 面临后续无人的危险, 长梁乡便鼓励部分学校传授丝弦锣鼓, 并在民族小学设立丝弦锣鼓传承基地, 培养出了一批极具潜力的丝弦锣鼓继承人, 长梁丝弦锣鼓, 也因为孩子们的精彩演出而声名大振。在校园里培养传承人, 还有一个潜在的优势值得关注, 受到多年文化教育的青少年, 将来有可能创造性地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 他们有可能超越老一代的传承人, 使我国古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更新的可能。

从发展教育事业的角度来说,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 对于我们的教育事业也将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我国的教育改革, 主要围绕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而进行, 如何建立起一个优化的课堂内外的教学体系, 有效地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各方面人才, 是教育工作者思考的重要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 将在这个巨大的人才培养工程中起到不可小视的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 有利于增进青少年对祖国优秀文化遗产的认知, 并增强青少年的民族自豪感。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来中华各民族生存智慧的结晶和生命精神的积淀, 当求知欲旺盛的青少年接触到那些优秀的民族文化时, 将可能被它们丰富的形式、杰出的成就以及意义非凡的内在价值所震动, 民族自豪感也会油然而生, 从而产生对祖国的文化遗产进行积极认知、深入学习并一步探索研究的兴趣。这对于激发青少年的民族意识和民族认同感, 增强祖国大家庭的民族凝聚力, 都具有不可忽视的酵化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 有利于青少年的个性化自由发展。我们的教育发展趋势, 是要努力将每一个青少年的成长, 纳入到终生教育体制中, 是否能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取决于教育体制将在多大的程度上去适应每一个人的个体发展的需求, 在多大程度上将个体的优势发挥到最佳状态。教育的“因材施教”, 需坚持“人禀其才”的基本观念, 努力创造更多的机会, 鼓励青少年突破课堂教育的限制, 走向课堂之外。传统的教育体制及教育模式, 不仅仅将人才的培养固定化为几门主干课程的强制性教学, 而且剥夺了每一个青少年选择更多的学习对象的自由。让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 无疑给青少年们创造了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 有利于突破以“语数外”三驾马车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基本结构, 使青少年能够选择他们所喜欢的各种技艺, 去了解并认知, 甚至成为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优秀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 还可以活跃校园生活, 增进师生情谊, 培养团队合作的精神, 塑造校园的新形象。这方面的例子很多, 比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大路坝民族学校, 聘请民间艺术大师李正福、“土家歌王”唐中银为民俗文化课的教员, 要求三到六年级的学生会唱土家礼仪歌中的“敬酒歌”、“迎客歌”、“送客歌”, 会说土家语日常用语100句, 还将竹马、陀螺、板鞋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融进课堂教学, 并纳入学校体育竞赛项目。该小学成为恩施州民族教育“五个一”工程示范学校。2008年, 在央视主办的青歌大赛上, 由湖北民族学院艺术学院选送的女歌手吴娟, 和另一位湖北恩施本土女歌手张明霞, 与湖北长阳的两位土家族兄弟组合成“土苗兄妹”, 夺得原生态唱法金奖。2009年春节联欢晚会的《山乡春来早》, 不仅他们再次登台表演, 也带出了该校在民族体育教育方面的成果, 使体育学院学生表演的传统体育项目踩竹马有机会登上春晚舞台。2009年端午节前夕, 华东师范大学与上海长宁区民俗文化中心联合举办“端午游园会活动”, 包括行街展演、端午赛诗会、民间技艺教习、旱龙舟竞赛、传统服饰展示、童年游戏等项目, 在新华网等多家网站转载信息, 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有关方面的新闻报道说明了一个道理, 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后, 确确实实地丰富了校园生活, 深得师生喜爱, 对学校的形象塑造和宣传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 还有利于培养青少年的家乡情。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 往往采取将本地项目与本地学校结合的方式, 这样可以使大多数青少年通过来自某一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进一步了解自己的家乡。当青少年发现自己的家乡原来还有那么多了不起的文化珍宝时, 他们对家乡的认知将更具体、更深刻, 强烈的家乡自豪感会油然而生。这将促成他们产生“有为而学”的动力, 即立志在将来学成之后服务于家乡, 将家乡宝贵的文化遗产加以保护、传承和积极有效地开发的想法。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和学校教育如能很好地结合并形成良性互动, 必能达成双赢的效果, 甚至可能多边互利, 因为它还涉及除学校之外的其它部门, 比如各级各地的政府部门、文化部门等, 都需要借助学校的各种资源来进行本地的文化建设, 搞好文化生态, 有效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当然,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机制和展开的具体形式, 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比如它涉及社会各部门的通力合作, 组织工作的协调颇为复杂, 如何建立最有效的合作方式, 尚需深入思考。目前,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园传承, 普及范围不大, 深度不够, 形式上还有待改进。比如大多数学校采取了将民间艺人请进校园的方式, 但只能作短暂的展示和蜻蜓点水式的传授。一些学校为了争项目, 出成果, 打名气,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完全表演化, 也可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变形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何纳入各级学校的课程体系?不同层次的学校能否做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由初级、中级到高级的过渡和衔接?在校园里如何才培养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大师?还有诸多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思考和解决。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第8篇

时至今日,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势依然异常严峻, 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濒临灭绝, 而相关保护法律和体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因此, 如何切实地保护祖国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努力创造条件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摆在国人面前的一件重大事情。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衰落原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衰落是与经济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经济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是双向互动的,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发展, 经济发展不仅有能力改变个人和集体的生活方式, 也能对共同体的文化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在全球经济交流的同时, 外来的强势文化随着经济的交流不断向外蔓延, 向地区的本土文化进行渗透, 对其进行侵蚀。如改革开放后的中国, 欧美的影视文化蜂拥而至, 对中国的戏剧文化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尤其是青年一代, 对戏剧文化知之甚少。这种文化侵蚀的结果会造成民族文化出现断裂, 传统文化的价值变得虚无, 进而使民族文化在世界文化之林中失去话语权。

二、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弊端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涉及到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 是一项规模浩大的系统过程。它关系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关系到传统审美观念和传统鉴赏习惯的传承和嬗变;关系到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观的内在约束力和外在影响力。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当前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主要是遵循抢救挖掘, 并适度开发应用的原则,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把以上五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整理, 以影像、实物等形式, 采取博物馆式、档案式或者是数字化式对其进行保存, 同时与旅游市场进行契合, 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潜力, 从而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但是, 作为人类文化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遗产, 更是人类自身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对其进行保护时, 要注意其文化属性, 充分考虑其作为人类文化创造的组成部分是人类生活方式的一部分, 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目的性的表达或表达形式, 是活态的、不断发展的文化生态系统的构成部分。例如, 中国的茶文化, 不仅是茶叶的炒制加工、茶具选配、冲烹茶艺等工艺过程, 更是中国人相互交流、休闲养身、陶冶情操的传统。对于这种文化, 如果仅仅是搜集整理茶叶生产、茶艺程序, 并进行博物馆式的保存, 就不能够体现出中国茶文化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与底蕴了。类似茶文化这样的关系纷繁的文化现象,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不能像传统物质文化遗产一样送入博物馆,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从遗产角度进行“文化拯救”的同时, 也要从文化生态角度出发, 考虑遗产项目所在的文化系统对项目的影响和文化系统内其他文化对遗产项目发展、变迁、传承以及延续的影响。从文化系统的角度审视活态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是必要, 也是必需的。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延续生命, 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中, 采取博博物馆式、档案式或者是数字化式的办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录音、录像、文字记载等加以保护, 或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有者进行保护并鼓励其传承等办法, 只能治标, 不能治本。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延续其生命力, 应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生存环境和发展动态, 坚持用发展的动态眼光审视与保护, 只有这样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魅力得以传承。

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生存环境和发展动态, 就是不仅要把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所呈现的文化形态, 还要将目光投向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所生存的环境之中, 注重对其文化发生、发展的环境进行研究, 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 加强对其生存环境、生长土壤进行保护和培养, 决不能单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采取切断环境, “断根取木”式的保护。

坚持用发展的动态眼光审视与保护, 就是要把发展、运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贯穿保护工作始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生、发展和生存需要特定的环境和背景, 随着环境和时代的改变, 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要有顺应时代改变自身的能力, 吸收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因素, 适应社会时代和环境的变化。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具有顺应时代的发展变化, 对社会的变化置之不理, 因循守旧, 那么终将被社会所淘汰。所以,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应当遵循这一发展运动观, 用运动的观点审视全局, 杜绝生硬的绝对式的、强制性的保护行为。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保护在我国已经开展, 希望在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力度的同时, 也要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文化伴生与文化共生问题,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运动发展观审视全局, 否则所保护的遗产项目难免会成为文化的“孤岛”和记忆的“碎片”。

参考文献

[1]翟风俭.从“草根”到“国家文化符号”[J].艺术评论, 2007.6

[2]王巨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及其保护的再认识[J].社会科学特刊, 2006.5

有关文化遗产七夕节的传承与发展 第9篇

关键词:七夕节,文化遗产,活化

中国传统节日源远流长、绚丽多姿, 如春节、元宵节、上巳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这些传统节日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 人类群体在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的产物, 其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文化模塑过程。传统节日是传统民间文化生命力的集中展示, 是民众精神信仰、审美情趣、伦理关系与消费习惯的集中展示与传承, 更是民族文化情感的凝聚与价值观念的体现与强化。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今天, 我们的民族正在大量、迅速地流失着自己的传统文化, 而这些文化遗产正是我们民族传统文化的载体、是建立文化自信的重要的精神基础。中国的传统节日有着深厚的人文文化和民俗文化, 是我们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更是民族文化传统的创新与发展的基础与凭借。

著名民俗学家钟敬文给节日的定义是:“岁时节日, 主要是指与天时、物候的周期性转换相适应, 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的, 具有某种风俗活动内容的特定时日。不同的节日, 有不同的民俗活动, 且以年度为周期, 循环往复, 周而复始。”[1]中国经历了上千年的农业社会阶段, 传统节日都被打上了深刻的农业社会的烙印。“中国的传统节日大都以阴历计算, 亦被称为, 岁时节日-, 源于古代历法纪年和季节气候的计算排列。”[2]七夕节以其独特的浪漫色彩在世界民族节日画卷上留下了光辉的一笔, 对中国的民族文化和习俗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七夕节的起源与牛郎织女传说有着密切的联系, 牛郎织女故事的发展完善对七夕节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七夕节经过了长期的发展, 其流传下来的习俗也是多种多样的。总体看来, 大致可以概括为乞巧、乞愿、乞子三大类。七夕节又名“乞巧节”, 顾名思义, “乞巧”便成为七夕节最为传统也最为重要的习俗。七夕节、牛郎织女传说都有着浓厚的农耕社会经济的特点。

然而, 随着历史社会的发展与变化, 农业社会时期的岁时节日已经难以适应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需要与情感需要。在现代社会, 传统节日日渐失去了特有的文化内涵。以往对吃饺子、穿新衣、乞求心灵手巧等等节日的期待已经无法带给现代人以足够的兴奋和刺激, 传统社会节日中升腾起来的幸福感也变得越来越遥远。其次, 传统的岁时节日因其自身在人性化、娱乐性、公共性等方面的局限性, 加上西方节日的冲击, 许多传统节日都无法逃脱日渐式微的命运。时至今日, 有很多年轻人对七夕节并没有深入的了解, 对七夕节的习俗亦是了解甚少, 更谈不上喜爱。为了保护传统节日, 彰显传统节日的文化价值与地位, 充分发挥传统节日的作用, 我们需要付出一系列的努力来传承与发展七夕节、“活化”传统、“活化”附着其中的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 挖掘七夕节日内涵, 改造传统节日以适应时代需要

七夕文化是一种确认女性社会性别的文化, 其中包含了许多积极的成分, 如它具有维护家庭稳定、宣泄女性情感的功能, 同时也弘扬了恒久的爱情主题。一些民俗学家如汪玢玲、贺学君等就干脆称它为中国的情人节。为了有效的弘扬传统文化、挖掘传统节日的内涵, 针对七夕节, 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我们需要对其永恒、人性化的爱情主题进行弘扬。

这不仅契合了牛郎织女传说的本源, 也符合中国传统的价值观, 也是对西方“快餐”爱情的一种反驳。我们要弘扬牛郎女织对爱情的忠贞不渝, 要充分体现对家庭团结稳定的维护。在每年的七夕节到来之际, 可以组织一系列的活动来加强夫妻之间、年轻人之间的感情。比如:可以以“牛郎织女鹊桥相会”为主题举办活动, 让年轻的夫妻来体会一下牛郎织女相会的情形, 在浪漫的情境中增加二人的感情;同时, 也可以以“七夕相会”为主题, 举办相亲类的活动, 让未婚的年轻人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同龄人, 增加彼此的了解, 更进一步的能够牵手走到一起。这样一来, 不仅能够增进人们之间的情感, 也能够让人们对七夕节的来历、牛郎织女的故事的情节框架有大致的了解, 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既收获了感情又促进了传统节日的传承。

2、对繁琐的乞巧形式要进行改造, 增强其适应性与娱乐性。

中国地大物博, 历史源远流长, 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形式的七夕节习俗。总体看来, 大致可以概括为乞巧、乞愿、乞子三大类。七夕节又名“乞巧节”, 顾名思义, “乞巧”便成为七夕节最为传统也最为重要的习俗。“七夕”传统活动大都是在乡村进行的, 如祈祷祭拜、穿针引线, 这些都难以适应城市男女青年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节奏。因而要适当地对乞巧的形式进行改造, 使之简洁而不失趣。同时, “从民俗学的角度, 西方的节日大多带有狂欢的色彩, 而中国的传统节日更强调团圆, 许多年轻人便觉得厌烦与累赘, 像是一种负担, 并不能从真正意义上了解、体会、感觉这传统节日;”[3]中国传统的节日很多非常注重人际交往、伦理教化, 而且多是在家庭、家族范围内进行的私人领域内的活动。相对而言, 轻松浪漫的娱乐活动、在公共场所举行的大型庆贺活动就比较少。七夕节, 我们可以开发一些轻松浪漫的娱乐与情感表达方式, 开发大型的娱乐活动与一些有趣浪漫的节日产品。如七夕这一天在大型娱乐活动中, 男女双方可以对歌、跳舞, 可以互赠具有中国特色的节日礼物, 如女送男情人结或荷包等, 情人结代表有情人之间永结连理、永结同心, 荷包则是古代女子送给男子的定情信物;男子则可以送给女子百合花, 代表爱情长久, 百年好合。

从以上看, 只有对七夕节有了准确的定位, 对其表现的主题有了充分的把握, 并且有了明确的节日载体, 七夕节的传承才会稳步推进, 其它传统节日的传承也应该是这样。

(二) 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作用, 大力传播七夕节文化

自现代社会转型以来, 中国的传统节日面临这越来越大的挑战, 其衰落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以至于有的学者提出“保卫春节”的口号。此前后, 不少民俗学者如贺学君、乌丙安、陶立、刘魁立、叶兆麟等纷纷接受媒体的采访, 对传统民俗节日如春节、七夕节、清明节等的保护与传承谈了自己的看法。传统节日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国学大家、南师大教授常国武先生提出:“传统的民族节日被冷落和西方的‘洋节’被追捧并非偶然事件, 这说明我们对自己传统的节日保护得不够, 宣传得不够, 尤其是对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继承和弘扬得不够。特别是在未成年人中几乎不知道传统节日的历史渊源和文化内涵, 就很难激发起他们对传统节日的兴趣。”[4]在这种情况下, 我们要充分发挥传媒的功能, 利用新媒体时代的传播途径加大节日文化的传播。因为民俗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基和生命力所在。在当下, 我们可以采用多种传媒手段来加强对传统节日的宣传, 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合理正确的引导民众自觉的爱护和保护我们的传统节日。

1、影视媒介。

即将民间的传说、风俗文化, 以影视作品的形式表现出来。通过影视作品来表现传统文化, 宣扬传统节日, 这有很强的表现力和带动力。近些年来, 表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视作品越来越多, 比如, 《牛郎织女》、《白蛇传》、《天仙配》、《梁山伯与祝英台》等等, 这些影视作品在娱乐大众的同时, 宣扬了传统文化、民间传说的文化内涵。具体到七夕节来说, 即是通过大量的考证和搜集资料, 拍摄高质量、高水准的影视作品或者人文记录片来反映牛郎织女的传说, 引导民众加深对七夕节的了解。

2、网络媒介。

网络技术发展到今天, 它在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的分量越来越大, 它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同样在弘扬传统文化的过程中, 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介的作用。比如, 可以建立专门的网站来宣传我们的传统文化, 以生动的影像、图片等形式展现我们的传统节日;可以开发与传统节日、传统文化相关的网络游戏, 比如说《三国》、《倩女幽魂》等等, 但在游戏开发、运行的过程中要适当的加强监督和引导, 不能单纯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篡改传统文化, 要做好虚拟与现实的结合。

3、广告媒介。

在当下, 做任何事情都要进行适当的舆论宣传和引导, “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在弘扬传统节日的过程中要适当发挥好广告传媒的作用, 尤其是传统节日、习俗的起源地。发挥好了广告传媒的作用, 不仅可以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 而且也可以带动人们去增加对民间文化、民间习俗的了解, 进而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播。就七夕节而言, 牛郎织女传说的起源地可以大力的加强宣传, 着力建设良好的旅游环境和硬件设施, 吸引更多的人来参观。

(三) 加强对青少年的人文知识教育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 在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 弘扬传统节日的过程中必须要注重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当下, 我国对青少年的传统节日教育还是比较薄弱的, 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比如学校教育的不足, 家长知识体系的不完善以及社会的不够重视等。针对这些原因, 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对青少年的传统文化教育:

1、加强学校教育。

学校是学生接受知识的主要场所, 是帮助学生树立价值观的场所。在平常的学校教学中, 要开设专门的传统文化、传统节日课, 只有学校重视了才会有效的推进传统文化在校园的传播与弘扬, 也能引导学生对中国的传统节日和文化产生系统、科学的认识。

2、发挥家长的作用。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师, 父母在孩子的成长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同样, 在弘扬传统文化方面, 家长要充分发挥好其作用。家长可以在子女放假期间, 带子女去参加一些民俗文化活动, 可以带子女到七夕节及其它节日的发源地进行旅游、参观。这样, 不仅会增进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情感交流, 也能让子女学到知识, 增长见识, 拓宽视野。

3、加强社会的重视。

在传承传统文化的过程中, 要加强社会群体的重视程度。比如说, 要适当的进行教材改革, 在选取中小学生的教材时, 要适当的选取一部分反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典籍, 要选取一些能够反映中国节日习俗的篇目, 这样不仅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也能增宽教材体系。

(四) 加强中西方节日文化的交流

弘扬中国的传统文化, 不能闭门造车, 要加强与西方文化的交流和借鉴。要借鉴西方文化建设的经验, 吸收西方文化中的先进元素。在加强与西方文化交流的过程中, 可以从一下两个方面着手:

1、坚持“引进来”, 即加强与西方文化的交流, 要以开放的胸襟接纳西方文化的优秀成果。近些年来, 西方的一些节日在传入中国后, 受到了民众的喜爱, 比如, “情人节”、父亲节、母亲节、圣诞节等, 这些节日的传入丰富了人们的生活, 加强了人们之间的情感交流, 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社会的稳定。

2、坚持“走出去”, 即是说积极将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传统节日推向世界, 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的文化, 分享中国的节日习俗。现在, 西方国家出现了“汉学热”, 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孔子学院, 这有力地加强了我国与西方国家的交流, 促进了中国文化向世界的推广。同时, 中国的京剧、武术、杂技、中餐在世界各地广受欢迎, 中国的民族、民俗文化受到越来越多的异国游客的青睐。

在今后的文化交流中, 应该采取费孝通主张的“各美其美, 美人之美, 美美与共, 天下大同”策略, 既要充分彰显中国传统节日的魅力, 增强民族自豪感, 又要虚心学习西方的文化因素, 共同分享人类的文化成果。在西方圣诞节、情人节走向中国的时候, 我们也要力争把中国的春节、端午节、重阳节、七夕节等传统节日推向世界。

(五) 政府立法的介入, 提高民众节日文化意识

民俗节日文化本是民间传承的传统文化, 和官方是一个相对的范畴, 但在现代中国, 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对民俗节日的传承与保护问题上处于一种缺位的状态, 在此背景下, 有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等呼吁把清明、中秋、七夕、端午等民俗节日定为法定节日也就不足为怪了。这些节日具有深厚历史传统的且被民众广泛认可, 政府立法确定其为法定节日, 易于为人民群众所接受。政府立法的介入是传统节日民俗文化保护的最后一步也是迫不得已的措施, , 我们要做的最主要的事情还是要唤醒民众的节日文化意识。

另外, 我们可以采取官方民间合作的方式, 合理提取商业价值.传统节日的商业化是适应现代生活的必经之路, 但如果缺乏官方或民间组织的合理监管, 传统节日就会沦为商家促销的工具。对七夕来说, 乞巧工具与仪式展演、相亲派对、手工制品、甚至是应节食品巧果, 都是值得合理开发的商业元素。我们在进行商业活动的同时, 也应当将七夕文化元素附着于商品或商业形象之上, 向顾客宣传七夕文化, 在顾客买到一份精美的过节用品时, 也能买到知识。传承与发展传统节日, 必然离不开节日消费, 我们只有将节日文化与消费文化的结合, 让节日在消费中实现节日与消费的双赢, 这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千年文明, 生生不息。在今天, 我们要大力弘扬与发展我国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开发与保护好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源泉, 提高我们的文化创新能力, 增进与西方文化的交流与沟通;为我国民族文化和民族节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切实增强我国的文化软实力, 以使中华民族更好的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传统节日的保护及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需要所有中华儿女为之作出努力。

注释

1[1]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 2005.

2[2]王娟.民俗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1

关于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思考 第10篇

一、政府应该对民间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有一定的重视, 制定好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我国民间文化遗产没落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没有得到政府的重视而造成的, 90年代以后, 我国掀起来改革开放的热潮, 为了追求经济发展, 我们从西方引进了大量的技术, 与外国的交流也越来越多, 在教育方面, 也将英语放在了首要地位, 忽略了母语在青少年教育中的渗透, 这种缺失的教育直接导致现在的年轻人对我国历史文化发展不了解, 连基础的历史文化都不知道, 那么更不会对民间文化遗产有概念了, 长此以往, 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极其不利的,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经济发展的再好, 如果没有历史文化的依托, 也只是没有灵魂的空壳。此外, 民间文化得不到传承还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掌握着民间绝学的艺人社会地位不高, 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而不愿再继续传承下去, 这也是由于政府和社会对民间文化遗产不够重视导致的, 所以, 为了更好的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 政府作为社会主导力量的代表, 应该采取一些具体有效的措施。首先, 要重视传统文化的教育, 要利用政府的公开性强制性将民间文化遗产宣传出来, 让更多的人知道, 对于青少年的培育, 不能舍本逐末, 要注重汉语和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其次, 以人为本, 提高民间艺人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人作为民间文化的载体, 在文化的传承中起着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作用, 许多民间艺人社会地位不高, 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 这些艺人的继承人由于生活所迫大多不愿从事父辈和母辈的工作, 而选择了其他社会待遇高的工作, 这样, 传统的文化在失去继承人后就慢慢的没落甚至消失,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政府可以出面提高民间艺人的待遇和地位, 可以组织一些民间艺人组成国家级、省级的代表团, 在全国范围内甚至全世界范围内做一定的宣传表演, 这种方式不仅提高了民间艺人的待遇和社会地位, 也可以将我们中国文化展示给世界各地, 让世界各地了解中国, 带动我们国家旅游业和相关民间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时也鼓励更多的年轻人学习传统民间绝活, 继承传统民间文化。再次, 可以由国家或省市投资, 加大对传统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 保护和传承民间文化的目的是为了继承中国的传统文化, 弘扬民族精神, 从而更好的发挥出民间文化的经济效益和服务社会的功能, 为社会带来更多的实际效益, 为了实现民间文化和经济效益的结合, 政府可以出面对一些实体的民间文化遗产进行修葺, 同时大力发展相关的旅游产业, 合理的开发利用民间文化, 这不仅可以使民间文化得到更好的发展, 也可以给当地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最后, 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 对于私自侵占和恶意破坏传统文化遗产要严惩不贷。

二、加强传统文化保护队伍的建设, 利用一定的激励政策鼓励当地企业和个人参与到保护文化遗产的工作中

目前, 由于政策不完善, 经费不足, 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保护的工作者数量很少, 很多的民间文化遗产得不到相应的重视, 更不能得到良好的保护, 所以, 要保护我们的传统文化, 各级政府部门要将保护文化遗产纳入工作的范围, 适当增加相应经费投入, 壮大传统文化保护队伍, 同时, 也可以制定相关的社会投资激励政策, 比如说某企业投资了经费支持当地民间文化建设, 可适当的降低企业的赋税并给与一定的鼓励政策, 让个人和企业参与到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来, 调动全民保护文化遗产的积极性, 加强对相关工作者的培训, 培养一支民间文化管理的专业团队, 深入民间探访, 提高工作的针对性, 努力的提高民间文化继承和保护的工作水平。

三、对受到破坏的民间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抢救, 加大宣传力度, 将民间文化遗产保护这项工作落实到人

对于即将消失的民间文化, 地方政府要第一时间进行抢救, 防止其由于人为或者非人为的原因消失, 同时, 加强民间文化保护的宣传力度, 适当的在公开场合举行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的图片和文字宣传, 提高群众对保护和传承民间文化重要性的认识, 增强人们的相关意识, 为更好的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创造良好的氛围, 另外, 要将这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 实行责任人制度, 遇到问题不能相互推脱, 实行一定的协作制度, 保证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工作可以顺利进行。

摘要:进入21世纪以后, 越来越多的西方文化进入了中国, 这对我们传统文化尤其是民间文化产生的强烈的冲击, 近年来, 许多的传统民间文化没落甚至消失, 本文主要探究如何在经济社会下更好的保护和传承我国传统的民间文化遗产。

关键词:民间文化,保护,传承

参考文献

[1]袁艳:凉山州彝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J], 金田, 2011 (12)

浅谈苗医药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第11篇

【中图分类号】R29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4949(2015)02-0799-01

苗医药文化遗产,是苗族人民几千年来与疾病作斗争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是与巫文化关系密切的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是苗族优秀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祖国医药文化的优秀文化之一。但传承过程又有悖于国家的《执业医师法》和医疗卫生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本文就苗医药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提出粗浅的看法,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苗医药文化遗产的复杂性

苗族祖先在沧桑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潜科学”的苗医药文化,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一代一代传到今天。苗族人民使用治病的药材品种多达2000余种,形成了诸多的苗药祖传秘方、单方、验方,能够治疗许多疾病和多种疑难杂症,素有“苗药三千,单方八百” 和“千年苗医,万年苗药”之誉。由于苗族医药在人类健康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家在2002年组织的民族医学调查中,全国有162个苗药(贵州占154个)已经上升为国家标准,苗药已被列为我国六大民族药之一。

苗医药具有民族性、地域性、祖传性、神奇性。治疗方法灵活多样,“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的治法普遍存在,但与巫文化紧密结合,治疗疾病带有一定的神秘色彩。苗医药师不光是懂得用药治病,还懂得用非药物治病,如掐背、抹肚等手疗法,针刺、拔罐等器具疗法,水火疗法等等,还认识到气候、环境、饮食、情绪等均与疾病的发生有关,甚至对由听觉、视觉、嗅觉、触觉、运动、静默、想象等引发的疾病都有所认识。有的苗医传承人丰富和发展了古人的经验技术,内科、外科均通。他(她)们在治病时总是因地、因病、因人、因势而异。在治疗疾病中,苗醫药师常常施以咒语、喷水、吼骂等手段配合药物治疗;认为疾病是有鬼神作祟,常用到“请来”、 “送去”的方法治疗。在巫医结合中,“好人”和病人的情绪稳定了,病魔被“送”或被“追杀”跑了,再施以药物调治,病人就很快康复了。不难看出,苗医很早就发现并运用了暗示、诱导、转移等方法治病,疗效显著,只是无法用现代科技的语言来表达罢了。

尽管博大精深的苗医药,其理论体系尚未形成,但是,苗医药在开发利用方面已日见成效,苗医药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的共识。我们坚信,明天会有更多的人认识苗医药,利用苗医药,赞叹苗医药,传承苗医药。

二、苗医药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面临的问题

苗医药,历来主要用于苗族民间,也有跨地区跨民族使用的。根据张厚良先生对黔东南州的9个县市调查测算,该州农村中懂一个以上的苗药单方或复方的约有10万人之众;能看病、采药和给人治疗疾病的有1万人以上;开有诊所或在城镇定点摆摊卖药、给人看病,且以行医为主,亦医亦农的4000多人。苗医药的特点是:用药简单、采药方便、疗效快捷、效果显著、方法奇特。苗医药具有隐匿性、神秘性,无论是祖传,还是师承,都有保密的规矩。苗医药文化遗产,原汁原味,内涵丰富,值得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但目前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执业门槛过高。在对黔东南州的民族医生进行的调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在民间行医多年,经验丰富,在当地的群众百姓中享有很高声誉的民间“高级苗医”都是没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这跟国家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没有对民族民间医生的执业和管理做出特别规定不无关系。

(二)管理脱离实际。正是由于国家现行的法律不准无证的苗医行医,有“真本领”的苗医药传承人胆怯怕事,弃医改行,老的不再传授,小的不再继承,断层现象突出,“保护”与“传承”变得苍白无力。

(三)监管严重缺位。根据苗医药的传承方式,我们不难看出,世世代代都行医的苗族民间医药师,他(她)们用高尚的医德和高超的医术拯救了无数患者的生命,在地方享有很高的名望。他(她)们的宝贵的医药文化表现在医德、医术、巫术等多个方面。这些苗医药文化遗产具有很高的保护和传承价值。但有一部分懂得点医药(不是苗医药)的人,看到苗医药走红,就千方百计装苗医,制造假象,浑水摸鱼,甚至有的自称苗医专家,自己则半句苗语不懂,一根苗药不识。

(四)多头管理突出。目前,对于苗医药,卫生部门和文化部门都从各种职责的角度分头进行管理,造成交叉重叠,行政效率低下。

三、苗医药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可能路径

(一)设立专业机构,促进苗医药文化遗产的传承

没有文字或有而不用,缺乏医药方面的典籍,没有本民族的医药理论,没有培训考核标准,任你秘方、验方怎么好,对疑难病的疗效如何高,法律是不允许你治病的。因此,成立苗医药研究机构势在必行。组建苗医药专家团队,及时地系统地发掘、整理、整合苗医药基础理论,界定苗医药师的标准,成立“地道”的苗医药学会、苗医药研究机构、苗医医院。

(二)尊重苗医药传统的分类体系域价值理念

苗医药文化与苗族的诸多文化有密切的渊源关系。就生老病死而言,苗族认为,病有“好病”、“坏病”,而人有“死好”、“死坏”,并有“鬼”或“神”参与。容易治愈的疾病,叫“好病”,反之“坏病”。癲痫病、麻疯病、精神分裂症、癌症等疑难杂症统称为“坏病”。因各种意外导致或其他“坏病”而死亡的人,尤其是青少年,将之称为“死坏”;老后生病而死亡的,均称为“死好”。将疾病推给“神”和“鬼”,认为是他们在作祟,或利用“神”来解“鬼”,这个方法,把“神”和“鬼”拟人化,在治疗疾病中,往往用到“请来”和“送去”的手段,请它们来把“事情”办完了,才送他们回其原地。这就是巫医的治病形式。要充分了解苗族的文化底蕴,注意扬其精华,弃其糟粕,科学地总结、归纳,编写富有特色的苗医药基础理论,千万不能套用中医或其他医学的理论架构来整合苗医药理论。

(三)充分发挥民间苗医药的作用

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问题 第12篇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涵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类为承载肌体的无形文化现象, 与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是各族人民不断发展进化的历史见证, 因此, 探索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机制, 保护这种“无形”文化资源, 保护和延续这种民族优秀文化,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创造力、想象力和辛勤智慧的结晶, 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真实写照, 是一个民族文化宝贵经典。它来源于各族人民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 反映了中华民族所特有的生产方式, 生活特性, 道德观念, 完美风范和艺术风格, 揭示了中华民族强大的向心力和文化灵魂, 它产生于民间、来源于民间、繁荣于民间, 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 无论价值观念还是形态思维都与人民群众有着密切联系, 它蕴涵着深刻的人与自然, 人与社会及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理念。它是以人为载体, 以口传心授, 约定俗成的演技艺术一代代相传下来, 那些精湛技艺, 民间传说, 生活习俗, 历史记忆都遗留在一个个老艺人身上, 来传播历史文明, 传承后世。这些无形、活态文化的传承者, 是中华民族的优秀继承人, 没有这些人的存在, 就没有这些优秀代表性的传承者存在, 非物质文化也则为无本之木, 无源之水。

我们认为, 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其最大特点是不脱离民族性、地域性和家属性的某种特殊生产生活方式, 是一个民族个性, 民族完整艺术特性, 并依附于人本身而存在与发展, 多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重要表现手段, 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从某种意义上讲, 是由人类口头和动作方式展现一种特殊技能加以相传, 将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进行世代传承。他们以超人的才智、灵性, 贮存、掌握、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类别的文化传承精湛的技艺, 他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宝库, 是承上启下的传承者, 他们超人强记博闻、聪明智慧、心灵手巧、独特匠心的能力与个性展示在各个领域。

我国是具有5000年历史的文明古国, 文化资源十分丰富, 特别是非物质文化底蕴丰厚。传承人不断承载着中华民族文化渊博的基因, 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历史的记录, 是联系民族情感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目前, 传承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延续的重要性, 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知, 寻找、认定和保护杰出传承人已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他们身上承载着祖先创造的文化精华, 保护传承人, 就是保护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随着我国经济文化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加快, 使文化领域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些原生态文化, 老一代相传技能、曲艺生存环境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问题十分突出, 随着一些老艺人年世已高, 年轻人又不愿意从事这方面的工作, 一些专长老艺人, 生活水平较为贫困, 生活拮据, 只靠微薄收入维系生活;一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加以承传的文化遗产正趋于消失, 许多传统技艺正濒临消亡, 使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随意滥用, 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随时可见。致使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较多, 但首先是保护非物质文化法律法规建设进程还不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紧迫性相适应, 还没有一部正式国家法律颁布, 实施立法保护。其次, 有些地方政府保护意识浅薄, 存在重申报、重开发, 轻保护、轻管理现象突出;另外, 对传承人的考核监管措施力度不够。

二、应建立以人为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历史性、现实性的重要工程,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重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保护传承是关键, 要以人为尺度, 在保护非物质文化上不仅注重物质化上的保存, 更要注重于人的保护, 人是文化的传播者, 是传承的核心。保护目标必须以惠及人为目标, 不仅能惠及当代人, 也能惠及后人, 换言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坚持以人为第一的思想, 使以人为本原则贯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始终。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文化”、“人文化”, 是由人类传承的, 延续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 传承的本质是文化的延续, 正确理解传承也是用科学发展的理念, 去建立科学有序的传承机制, 加以承接非物质文化的发展和延续。正是由于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载体, 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和措施如离开了对人的保护和重视, 都是难以实现。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 作为拥有或创造某种文化形态的人, 较之其创造或拥有的文化形态本身, 显得更为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复杂而长期性的系统性工程, 也需要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保护, 给各项传承人创造一个合理、和谐的社会环境、生存空间, 从而推进民族传统文化、技艺、艺术健康发展与享用, 真正把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成为惠及于民的崇高事业。为此, 应建立以下保护机制。

1. 各级政府要授予传承人荣誉, 加大重视力度, 提高社会认可度。

各级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在一定评选基础上, 对那些突出的具有一定特殊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 应授予相应的称号, 并加大宣传力度, 让全社会都知晓, 从而提高他们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2. 政府实施出资扶持补贴政策, 提高传承人生产生活水平。

各级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扶持那些杰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 提高他们的生产生活质量, 改善他们的生存环境, 激励他们为繁荣祖国优秀文化的积极性, 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香火相传, 生生不息。

3. 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一是要认真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做好评审认定工作, 做好传承人后代培养工作。二是明确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措施, 确保其传承人及徒弟的才艺质量。使其在传承中不断发展、不断进化, 在传承中发展, 在发展中传承。

总之,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必须以经济基础做保障, 只有加大经济投入, 才能使非物质文化的宣传、传承、保护有助推作用, 从而实现文化与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以此带动文化发展, 拉动经济增长, 服务社会, 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得以真正保护。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中的重要意义, 对此博大精神和宝贵财富进一步加以传承和弘扬, 建立相应保护机制, 切实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起到重要助推作用。

上一篇:人口生育下一篇:医学类文本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