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环境保护问题

2024-08-28

民营企业环境保护问题(精选12篇)

民营企业环境保护问题 第1篇

1.1 功能缺乏协调性

如果从实践层面分析, 主要表现为环境问题未得到调整或者说相互矛盾未能得到及时调整, 换言之, 就是说当前政治法律系统作用存在重大矛盾, 或者说存在盲区, 究其原因, 主要有两点:一是系统结构本身完整性缺乏, 不少法律制度未能确定, 很明显, 与立法滞后存在本质区别。二是系统结构不合理, 制度配合不到位。比如说排污费、市政工程管理以及水源利用等方面就缺乏配合。

1.2 有些子系统技术缺乏合理性

对于环境问题而言, 它本身就是一个技术经济问题, 主要是由于不同类型技术运用不够科学合理导致的, 必须通过推动技术进步从而使这个问题得以解决。因此, 要想有效地发挥环保法的作用, 其前提是环保法本身就充分合理, 要顺利做到这一点:一要保证环保法内容满足技术合理性的要求。当前, 不少环境保护制度都是在这一领域内相关技术规范基础上取得的发展, 必须与环境科学的要求相符。二要保证环保法结构能够达到操作技术合理性的标准。环保法就是从法律层面调整和控制社会的方法, 只有确保结构和程序科学合理, 以符合市场经济发展以及法律机制建设的标准。然而, 就目前环保法的现状而言, 无论是在内容还是在结果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说现场检查制度问题等。从整体角度看, 环保法并没有体现出技术性强的明显特点, 更多的却是原则性规定。

2 加强民营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的对策

2.1 增强民众环保维权意识

民营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水废气以及固体废弃物都会严重污染环境, 进而对公众环境利益造成侵犯, 以至于社会失去公平性。对于社会上任何一个成员来讲, 都享有环境权, 但是却未能有效行使。尽管环保法中指出凡是存在污染危害环境的行为, 都有责任及时排除危害, 如果环境侵权行为已然发生, 必须立即停止, 对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使有妨碍的, 都必须及时排除该行为。然而环境污染往往存在潜在性、同时因环境污染受到侵害的主体不仅分布广泛, 还有较强不确定性, 使得民政环保维权无法行使。很多公众即便认识到了环境污染的危害, 但是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太过简单、用词笼统, 缺乏可操作性, 公民很难用其主张自己的环境权。即便是民营化工企业确实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 除非情况很严重, 否则公民在综合权衡诉讼成本和既得利益之后, 往往也不会提出环境侵害赔偿的要求。因此, 从立法角度分析, 可以成为民间环保维权组织, 增强民众环保维权意识, 从而为公民公平平等享有环境保护权提供有利保障。

2.2 加强民营企业自身的防污和环保意识

作为每个社会个体, 都有促进所在行业以及整个国家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义务, 并对自身行为负应有的责任。对于民营化工企业而言, 往往都是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的, 这种行为并没有多少可取性。但是, 我们应当注意到:对于一个秩序井然的国家而言, 为了促进社会主体和谐发展, 都有义务也有责任为其提供资源信息共享的发展平台, 让民营企业不断发展的视野得到拓宽, 产业意识得以增强, 从而积极主动地投入到环境保护中去。同时, 国家管理机构还要为民营化工企业提供防污治理的先进技术和方法, 有效降低民营企业因环保而增加过多的成本, 还可以在税收上提供优惠政策, 在财政上提供适当补贴。比如说汽车用LPG可以为其在税收上给予优惠, 免除进口关税、减免消费税等;对民营企业建设加气站提供适当补贴, 但要明确补贴上限。

2.3 政府从环境立法上合法、合理地引导和监督

对国内民营化工企业而言, 要想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生存乃至发展壮大, 关键仍在于自身, 只有企业社会形象良好, 才有可能受到社会认可, 其产品在市场才能获得一定的竞争力。过去很多民营企业都认为只要盈利并纳税就是尽到社会责任, 却没有注意到企业社会责任还体现在对环境保护的关注上。民营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特别是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是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所在。除了可以依靠企业自身道德以及长远发展眼光外, 政府应主动对其加以推动和引导。一是要加快法制建设完善。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企业的社会责任, 并让企业始终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 同时在不违背环境保护法的前提之下进行生产经营, 并不断完善劳动法。在劳动法中应确定劳动者环保维权的权利, 并注明劳动者应享有的法律保护;在环境保护法中对其污染物排放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 以确保企业既能做到守法经营, 又能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二是要建立健全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评价机制。不仅要在经济标准上对企业进行评价, 而且还要始终强调企业环保社会责任, 并建立一套全面的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实施绿色GDP统计。三是重视社会舆论监督。政府应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宣传, 让全社会公众都能对企业社会责任给予关注和重视, 对履行社会责任积极的企业进行积极性评价, 只有这样, 才能让民营化工企业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 实现经济收益。

摘要:要确保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得以实现, 其关键在于如何对环境进行保护并加以合理利用。当前,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 民营企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对于民营化工企业来讲,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往往会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 有必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从法律角度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合理有效性, 并能确保企业实现经济发展的目标, 共同构建群众、企业和政府三方共享的美丽环境。

关键词:环境保护,化工民营企业,法律问题

参考文献

[1]赵乙名.化工生产中环境保护问题研究[J].装饰装修天地, 2016 (6) .

[2]裴国春.当前化工企业生产中环境保护问题的探讨[J].科学与财富, 2012, (3) :159.

企业环境问题整治措施 第2篇

二、整治措施

(一)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要立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并报市环保局审批。

(二)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必须限期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设计与施工,并报市环保局验收。逾期未通过验收的一律停产治理。

(三)污染治理设施不能保持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要加大污染治理资金投入,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或关闭。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地方和企业负责人召开环境问题集中整治现场会。各有关地方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凡纳入此次集中整治范围的企业要针对存在问题,严格对照整治要求,迅速制订整治计划并报所在地政府和市环保局,保证人员、资金、技术方案“三到位”

(三)整改督办阶段企业所在地政府和市环保局要对照整治要求,结合企业整治计划,对企业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四)检查验收阶段市政府将成立检查验收专班,对纳入集中整治范围的企业,对照整治要求,逐个进行验收。凡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由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市环保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企业所在地政府作为此次整治行动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按照整治要求做好相关企业的停产整治和关闭工作。

(二)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和跟踪报道此次整治行动,定期公布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活动。

民营企业环境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3篇

关键词:民营企业 环境审计 可持续发展

1 民营企业环境审计发展现状

在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中,民营经济克服先天基础不牢固和发展不完善等问题,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上升,但是随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倡导观念的提出,民营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环境问题也愈发突出。近年来,我国不断重视环境审计的发展,但尽管如此,我国的环境保护审计工作仍发展较慢,我国民营企业的环境审计仍处于初级阶段,很不如人意。

2 民营企业环境审计存在的问题

2.1 审计人员环境责任感差,环境审计意识淡薄

我国民营企业的环境审计尚处于初步摸索阶段,加强环境审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暂时还没有被社会所认可,再加上我国审计人员对环境如何审计以及企业如何管理环境审计疏于了解,受传统观念影响,审计人员普遍认为“环境审计没有必要,不如把节省下来的成本运用到企业发展项目中去”,赞成“低投入、高产出”,长此以往,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将不能够再适应环境审计的要求,专业环境审计人员匮乏是目前环境审计面临的问题之一。

2.2 相关理论体系不完善,法律依据不足

我国环境审计起步较晚,发展迟缓,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制定还不完善,造成我国企业环境审计法律依据不足。虽然已有相关的法律保护,但是只是给出了大体的框架,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至于专门就企业环境审计制定出的方法、准则还不够具体。我国鼓励落实环境保护政策及受托环境责任,但并没有建立起具体的专门的环境审计组织,在现行法律体系中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这就使得环境审计工作难以持续进行下去,模棱两可的环保制度给审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带来阻碍,约束了环境审计职能范围的扩展。

2.3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会计核算制度缺失

我国民营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科目设置不规范、伪造会计凭证、报送虚假会计报表等问题,比如将《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记为“短期投资”,不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科目,部分计入“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计入“长期债权投资”,不按税法规定的应收款项期末余额计提3~5‰坏账准备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不按照规定填制凭证,大小写不分、基本要素缺失等漏洞百出,错误发生时竟无人发现,于是稀里糊涂地就做成了一笔业务,草草地结束收工开始下一笔业务的记录。

2.4 政府片面考核企业绩效,忽视环境审计

我国现有的会计报表很多地方政府对企业的考核着重点放在企业增长速度上,忽视环境保护,评价指标以GDP为基础,没有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纳入政府的政绩考核范围,政绩考核也没有约束性指标。利益的驱使致使企业在制定发展计划时,不惜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无视对环境的污染,只求企业自身利润最大化,对环境审计只在表面上做功夫,弄虚作假,甚至出现地方政府官员庇护企业造假现象,只在环境保护检查上走个形式,如此便可应付上级领导的追问或者盘查。

3 督促民营企业落实环境审计对策

3.1 明确环境责任,强化民营企业环境审计意识

民营企业管理层应适当加大对人才和设备的投入力度,利用环境责任审计及时督导本公司的环境业绩,并对环境审计工作成果作出客观真实有效的评估,整体评价被审项目,努力找到公司应该承担的环境责任,落实各项环境审计工作,并可通过对相关审计人员进行专业训练和培养,帮助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企业转变观念,对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分析能力、职业素养、个人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以期不断提升环境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优化环境审计人才整体体系,使会计从业人员明确和加强环境保护责任和环境审计意识,弥补丰富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对综合理论的缺失。

3.2 明确立法环境审计,完善法律依据

我国民营企业环境审计尚属新生事物,环境审计工作的展开离不开法律的支撑,依靠法律特有的强制性和规范性使环境审计逐渐成为习惯性、合规性的行为,完善环境管理系统,以法律形式确定环境审计在审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使企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相关部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审计行为,相关部门可适当施予政策性惩罚、经济性处理;而对于表现良好、环保观念切实深入企业内部的公司,可适时采取鼓励性措施,比如放宽信贷政策、给与财政税收优惠,鼓励其继续保持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在不阻碍其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实现环境保护与公司效益的融合增进。

3.3 巩固会计基础薄弱环节,真实完整地披露会计信息

政府应具体规定民营企业需要对外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对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问题予以确认,制定出可操作性较强的环境会计准则。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应保证凭证填制要素基本齐全,不漏填、错填附件,尽量在已填好的凭证上不出现空缺;按照规定合理设置会计账簿,使账簿一眼看去一目了然,科目记录正确、清楚明晰;按照生产周期对成本计算进行划分,按照发生时间对产生的生产费用进行入賬等等。对于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应引导企业在遵守诚信规则的前提下,真实完整的披露会计信息,有效监管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逐步提升企业所披露信息的质量。

3.4 政府加大扶持力度,综合考核企业绩效

我国政府应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致力于解决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政府可对一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向良好的民营企业进行扶持,建议国家成立专门的政府金融扶持机构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融资服务,或完善现有金融制度,改善民营经济目前发展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全面有力的保障;提倡各类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的支持,包括国有银行、各级地市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社,发挥各类银行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对民营企业实施贷款援助、贷款担保等措施,逐渐推动企业以良好的态势发展。

4 结束语

总之,在当代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民营企业环境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克服许多先天和后天的不足。本文就民营企业环境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但民营企业环境审计的开展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本文所述观点仍有不足之处,望各位学者不吝赐教,定当全力修改、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晶晶.我国企业内部环境审计的问题探讨[D].江西财经大学,2009.

[2]陈思维.环境审计[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15-43,

169-180.

[3]丁禹竹.环境审计目标与策略分析[J].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2011.

[4]汤小芳.我国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问题探讨[D].江西财经大学,2013.

[5]张娟.我国环境审计法律制度研究[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4.

[6]袁广达.企业环境审计有关问题研究[J].中国发展,2002(1):32-37.

[7]余雁.我国环境审计问题探析[D].江西:江西财经大学,2009.

[8]蔡春,陈晓媛.环境审计论[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9-18,152-164.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外事司编.各国环境审计论文选集[C].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6:56-63.

[10]林立.我国环境审计的现状及对策[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9(6):48-54.

[11]李永臣.企业环境会计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03-217.

企业环境会计问题探析 第4篇

一、企业的环境会计的基础理论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1.企业的环境会计的基础理论分析

企业的环境会计是企业会计的一个重要分支, 所以环境会计也要能够对企业会计的一些原理和方法进行继承。环境会计最为基础的职能就是控制以及反映, 在工作的体系上也多是分为信息的提供以及参与企业环境管理。从环境会计的理论结构来看, 企业的环境会计是管理的活动, 主要是为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存在的。是促进企业在市场中可持续发展的, 其具体目标也是最为基础的目标, 在会计工作中能够得到具体化的反映。简而言之, 企业的环境会计工作的实施, 主要是对环境效益以及经济效益进行提高, 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用的环境会计信息。

从企业的环境会计假设的理论层面来看, 为能够将会计的核算以及方法得到统一稳定的发展, 就要能够在环境资源的认识层面得到有效加强, 在环境会计的假设理论方面就要能够得到充分重视。 从会计主体的假设理论层面来看, 环境会计主体是从实际出发的, 然后对环境资源进行利用, 企业就要在发展过程中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要能在会计环境的具体工作中, 对环境效益以及经济效益都要能够得到充分的考虑。另外, 在多重计量的假设以及持续经营会计分期的假设方面也要能够得到充分重视, 还要在可持续发展的假设理论上得以重视, 在环境会计的核算监督方面都要能和可持续发展的理论相结合。

2.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分析

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层面来看, 这就和信息披露行为达到的目标有着直接的影响。在涉及到的内容上也比较多样化, 主要是在环境会计的政策内容方面有着突出。企业在进行信息披露过程中就要在环境信息的专业化加工上进行加强, 通过会计方法实施有效的计量和报告, 在环境会计的规则方面包含的内容就比较多样, 其中的报告环境以及记录等都是对信息披露有着基础作用的内容。

再者,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活动业绩影响的内容上也比较重要。在环境业绩的评价指标方面, 由于不同国家和机构, 在指标上也是有着不同的。企业在对业绩指标选择过程中, 就要能够和实际的情况相结合, 充分重视行业发展的特征, 也要能够对企业自身的管理方式能够得到充分重视。只有在这些方面得到了加强, 才能有助于将环境会计信息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另外,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的财务影响内容方面, 环境活动就会对企业的财务有着诸多的影响。如企业为能在环境保护的工作上得以完善, 就要能够对相应的设备进行购置, 这就会对财务方面有着关系, 由于受到环境的影响, 也会对企业的整体发展带来影响。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财务影响方面, 能够在环境成本以及环境负债等诸多内容上有着涵盖。

二、企业环境会计的要素确认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1.企业环境会计的要素确认分析

从企业环境会计的要素确认方面来看, 主要有多个要素, 其中的环境资产是比较重要的。环境资产是个体对已发生的事项进行控制, 可通过货币进行计量, 这就会带来环境资源的效用。而在环境负债的要素方面, 主要就是在发生以及符合负债确认标准, 并能和环境成本相关的义务。对负债进行确认过程中, 不一定要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义务, 并要企业管理的相关部门能够在成本承诺上能够有所负担。

再者, 对于企业环境会计要素确认中的环境权益的要素方面, 环境权益主要在自然资本以及环保基金等内容上有所涉及。从环保基金的内容来看, 有几种不同的类型形式, 其中在国家财政预算拨入以及统筹社会环保基金, 还有企业自身发展中的环保基金。在环境费用的要素方面, 主要是对环境负责的原则进行的遵循, 来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采取的措施费用。在环境的费用内容上也比较多样化, 例如环保维持费用以及环境治理费用等方面。

除此之外, 企业的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中的环境收入要素也是比较重要的, 主要是对环保中所获得的收益。还有是环境的利润, 也就是环境收入扣除环境成本以及费用之后, 所获得的净利润。

2.企业环境会计存在的问题分析

从当前企业环境会计的发展现状来看, 在诸多方面还存在着问题有待解决, 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环境会计的整体发展还比较迟缓。在当前的环境会计发展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过程中, 环境问题就愈来愈突出, 加强企业的环境会计发展就比较重要。但是在实际中, 我国在企业环境会计的制度上以及内部原理结构等方面, 还没有得到充分完善。在环境会计的工作上缺少发展的力度, 在环境绩效的意识上也不强。这些问题就对实际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

企业环境会计的核算方面没有得到明确化。在实际的核算范围上没有得到明确, 还有就是其他环境会计要素在核算方面没有得到明确界定。由于在社会经济的活动发展过程中, 环境会计主体以及外部的成本划分没有清晰化, 这就在环境成本核算方面相对比较模糊化。环境成本的核算范围所包含的内容比较多样化, 除了在生产中的资源耗费, 还有环境活动发生造成的环境成本。在其它的环境要素核算范围的主观性问题也比较突出。

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比例方面还需要能有效提升, 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以及监管的力度上要能不断强化, 在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比例上要能有效的扩大。在当前的环境会计披露还是以强制性的披露为主, 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自愿性的披露还相对比较缺乏。 再有是环境会计信息在披露过程中相对比较狭窄, 这些方面的问题是企业环境会计发展中比较突出的问题。

另外, 企业的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内容上还没有充分。在这一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比较缺少负面的信息披露, 企业在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方面, 一些企业为能够提升经济效益就没有在环境会计负面信息上进行披露, 这就对使用者产生误导。还有是货币的信息量不是很大, 在定量的信息上相对比较缺少, 对环境会计信息的说服力就有了降低, 在披露的信息项目上相对比较有限。再有就是在定量信息的可靠性以及可比性方面还相对比较缺乏。对于这些方面的问题, 要能通过多方面措施的实施进行针对性的解决。

三、企业环境会计问题的优化策略探究

对企业环境会计问题的解决, 要能从多方面充分考虑, 只有保障企业环境会计的实际问题解决, 才能真正的促进企业环境会计的健康发展。

第一, 加强企业环境会计的优化, 就要能够构建统一化的环境会计核算披露的完善制度。这就要能够在原有会计要素基础上对环境会计的要素进行增加, 在环境的成本以及环境负债等方面的要素进行增加。还要能够对会计要素的类型不断的增加, 对环境会计的特殊性要能得到充分的重视, 将环境会计计量的单位能够得到有效的确立。在会计准则方面要能及时的颁布, 对环境会计披露的形式要能得以规范化, 这些方面的措施实施, 就对企业环境会计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促进作用。

第二, 为能保障企业环境会计的良好发展, 要能从法律层面进行完善化强化。从具体的法律制度建设上进行着手, 将法律体系进行完善, 将环境会计的法规建设进行强化, 以及在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等制度上加以完善。对企业环境会计法规的建设, 可通过财政部进行牵头, 对环保以及税收等诸多层面的会计准则进行科学完善的建立。还要能够在监管的制度建设上进行加强, 将环境会计的工作要能得到有效的落实。在政府的环境会计监督职能上要良好的发挥, 将企业环境审计监督的工作得到良好的落实, 对环境会计第三者认证的工作要积极有效的开展。

第三, 要能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审计体制进行完善建立, 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能得到有效确保。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要得以保证, 以及能够成立相应的机构对环境会计信息的审计验证工作得到有效完善。在国家环保局的环境信息审验机构的建立方面要不断加强。企业的环境会计的披露要能和人们对环境的关心要求相适应, 将环境会计信息的全面性以及有用性要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在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方面要能和国际的相关惯例进行结合, 只有在这些方面得到了加强, 才能有助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提升。

第四, 加强企业环境会计成本核算的完善制度。这就需要优先对传统会计方法以及环境会计间的核算成本间的矛盾进行有效的解决。从具体的措施实施来看, 要能够从相同行业的环境成本核算的范围进行统一化的处理, 通过统一化的准则来对实际进行指导。 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化目标要能得以实现, 构建有特色的企业环境报告的制度, 这就要能在报告准则的出台和完善, 以及在奖惩性的措施上进行有效实施, 也要能对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背景充分的利用, 也可对独立第三方的审计进行聘请。

第五, 对企业的环境会计问题的优化解决, 就要能够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上进行科学的选择。企业在进行编制独立环境报告的时候, 就要能够对多方的信息需求得以充分的考虑, 要能将企业的对外披露环境信息的效益最大化的发挥[8]。再有就是要能对企业的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进行有效提升, 在会计人员的后续职业教育方面要能不断的加强和优化, 从具体的措施实施方面就要能够对环境会计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快, 对企业的会计人员的环境知识培训工作能得以完善, 在会计人员以及企业内部环境的技术人员间的沟通交流要能不断加强。

除此之外, 企业环境会计问题的解决, 还要能在大众舆论监督以及环保宣传工作方面进一步加强。要能对全民环保的意识和自觉性的培养上进行加强, 只有在这些措施上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才能真正的保障企业环境会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结语

总而言之, 对企业环境会计问题的解决, 要能结合实际从多方面进行考虑, 在措施的应用过程中要能注重措施应用的针对性。只有保障环境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 才能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此次主要从企业环境会计的相关理论基础, 以及具体的问题等方面进行的研究, 然后对具体的发展策略进行了相应的探究, 希望能对企业的市场发展起到一定启示作用。

参考文献

[1]朱艳霞.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成本管理[J].经济师, 2015 (12) .

[2]李娜.环境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初探[J].商, 2015 (20) .

[3]步瑞.能源危机、环境污染与我国绿色会计发展的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4 (06) .

[4]刘宇会, 于善波, 梁启新.低碳经济视角下企业环境会计:现状、问题与对策[J].商场现代化, 2014 (06) .

[5]孙再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真实性的理论与实务透视[J].会计之友, 2014 (03) .

[6]李振宇.环境保护投入的分析及政策建议[J].经营管理者, 2013 (29) .

民营企业环境保护问题 第5篇

1、手续合法性核查

手续合法性核查是企业对污染防治法遵循情况的自我评价。1.1 环保审批常见问题

1)新建、改建、扩建污染环境的项目是否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

2)有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单位是否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是否经过批准同意;

4)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在开工建设前是否重新审核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建设单位对已经进行过环评的建设项目满5年后才开始建设,是否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进行了审核。

1.2 “三同时”验收常见问题

1)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是否:①环保设施已同时建成;②环保设施是否经过验收;③环保设施验收是否合格。

2)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在进行试生产前是否:①在建设项目试生产前是否向环保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并经同意后才开始试生产;②试生产的建设项目是否主体工程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一起投入试生产;③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是否向环保部门提出环保设施验收的申请;④试生产需超过3个月时,是否提前提出延期申请。

1.3 排污收费常见问题

1)企业向大气或者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时是否按照规定缴纳了排污费; 2)企业在直接向水体和海洋排污时是否按照国家的要求缴纳了排污费; 3)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缴纳了超标环境噪声排污费;

4)企业是否不具备减免条件而申请了减免,是否不具备缓缴条件而申请了缓缴。1.4手续合法性核查对策措施

要对全省化工园区生产企业现状进行全面摸底,逐个排查,重点从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质量、人员资质以及土地、能耗、项目审核程序和工商登记等方面查清现有化工生产企业的现状和问题。

2、企业环境应急管理

企业是防范环境风险的第一责任主体,是防范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第一道防线。提高企业防范环境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不仅关乎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还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是检验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标度尺和风向标,是建立社会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的基石。

2.1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常见问题

1)部分单位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特别是在人力、应急装备、资金等方面。

2)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基础薄弱,应急准备工作不足:一是部分企业未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工作;二是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三是应急演练效果不佳。

3)突发事件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当:不少企业由于担心追究责任、事故赔偿等问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特别是事件发生初期,在完全可控制时不及时报告; 一些企业在应急救援中只保护企业内部的人员和财产,不管公共环境安全。

2.2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对策措施

1)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及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综合考虑企业内环境风险源的种类和数量、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企业周边的环境敏感区,全面分析可能造成的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

2)推进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以预测可能发生的环境问题为重点,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周围的环境敏感点、潜在的环境问题,科学合理地预测环境风险;

3)加强企业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应以满足解决发生的环境问题为目标,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4)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过程中,建立顺畅的信息报告机制;

5)积极配合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采取清除和减轻污染危害措施; 6)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置,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3、管理体系、管理档案、在线监控

建立管理体系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使企业从根本上实现污染预防、推行清洁生产,保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环境刑事责任。

3.1 企业管理体系常见问题

1)是否制定环境方针、目标和管理方案; 2)是否获取适合企业的环境法律法规; 3)是否明确环境管理的作用、职责和权限; 4)是否有专门的管理者和监管者;

5)是否具备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化学危险品等的运行控制管理; 6)是否定期组织合规性评价。3.2 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常见问题

1)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档案。包括:建设项目清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保部门环评审批文件、项目试生产批复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等;

2)污染物排放档案。包括:最近六个月企业每天人工化验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数据和自动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数据;环境风险源单位最近六个月每天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数据;

3)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档案。包括:污染防治设施位置图,目处设置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图;

4)固体废弃物处置档案。包括:最近六个月每天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处置量、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和利用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处理协议、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污泥中重金属含量化验分析报告;

5)环境应急管理档案。包括:环境应急预案,应急处置设施日常维护运行情况,环境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3.3 企业在线监控常见问题

1)自动监控设施是否安装到位;

2)企业在线设施运行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能稳定联网运行;

3)企业是否建立规范的在线监控台账,并及时进行废水、废气排放指标的日常数据统计分析和汇总,主动报告污染源在线运行情况。

4、清洁生产水平审查 清洁生产审查的目的是转变传统的末端治理模式,实行源头、全过程预防污染的清洁生产模式,提高资源利用率,源头控制污染,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将原材料更多地转化为产品的目的。

4.1常见问题

1)使用的原辅料的采购、储存及质量,是否有毒、有害,是否难于转化成产品,产品的废物是否难于回收利用;

2)分析产污环节,在产品的生产过程、工艺设备是否陈旧落后; 3)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管理制度是否完善。4.2 对策措施

1)选择无毒无害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原辅料;

2)淘汰落后设备,改造工艺技术水平、提高过程控制的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3)针对污染物处理设施和方法,选择先进技术进行有效改造,提高污染物治理能力;

4)强化管理,找出造成物耗高、能耗高、排污多、跑冒滴漏严重的原因,拟定加强管理的措施与制度,提出解决方法。

5、事故池、循环水、消防水池(罐)、初期雨水收集池

5.1 事故池常见问题

事故池是在现有事故收集系统设施不能满足事故排水储存容量要求时,用来暂时收集储存事故排水的水池。常见问题如下:

1)缺少事故处理池,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差;

2)事故池挪作它用,如将初期雨水池与事故应急池混淆使用,初期雨水进入事故池;将事故池挪作调节池用;

3)事故收集系统设置不合理,事故处置过程中未受污染的排水进入事故污水收集系统,进入事故应急池;

4)事故池设置不合理,容积过小存在事故污水溢出现象。事故池设置在地势较高处,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水不能重力流入;

5)未考虑当事故池容积不能满足事故污水储存容量要求时,设置加压设施外排到其它储存设施;事故应急池溢流管与雨水系统相连;

6)无事故废水处理方案,直接将事故污水外排。5.2 循环水池常见问题

1)厂区内雨水,工艺废水进入循环水池;

2)循环水池体设计不规范,池体为毛石结构,存在渗漏污染地下水问题;

3)企业的循环水处理系统中存在主物料泄漏的现象,循环水水质差,COD 值偏高;

4)浓缩倍数不合理,出现水质浑浊、微生物数量超标等现象。5.3 消防水池(罐)常见问题

企业水源直接供给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水压和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要求时,应建消防水池(罐)。消防污水的收集与处理是必要的,特别是加工过程中含有毒物质的企业,这个问题更应重视。常见问题如下:

1)水池(罐)容量设置不合理,不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 2)消防水池(罐)未设液位检测、高低液位报警及自动补水设施,不能保证消防水池(罐)储存满足需求的水量,不便于人员操作;

3)消防时产生消防污水无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消防污水进入雨水收集系统。5.4 初期雨水收集池常见问题

化工企业初期雨水通常含有较高浓度的化学品、按照清污分流的原则,污染的初期雨水需进行分流收集妥善处理,后期污染程度较轻的雨水进过简单预处理截留水中的悬浮物、固体颗粒杂质后,通过雨水系统直接排入自然受纳水体。常见问题如下:

1)初期雨水量计算和收集不科学,初期雨水收集池设计过大或过小; 2)未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或将初期雨水池与事故应急池混淆使用;

3)污染汇流区设置不合理,部分可能产生跑冒滴漏污染且受降雨冲刷的区域未考虑;

4)将室内或地下区域以及人工清洗作业产生的废水视作污染的初期雨水; 5)雨污切换装置采用人工控制造成反应滞后,部分超标初期雨水溢流外排; 6)收集后的初期雨水后期未采取处理,直接外排。

6、管网规划建设

6.1 常见问题

1)在对企业管网规划设计时,各种管道未全面规划,生产废水和雨水合用一条排水管道,雨天污水与雨水混合外排,造成排污口超标;

2)仅粗略雨污分流,未根据废水特性分类收集,未根据水质特征将重污染废水、一般性废水、生活污水分开,清污分流不彻底;

3)企业生产用水、污废水管、用排气管等是否设置相应的计量装置;

4)企业排放的废水是否经专用明管输送至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并设置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及自控阀门。

6.2 对策措施:

1)科学合理的规划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规范污水管道施工企业的施工行为,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的管理;

2)重视园区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合理实施污水的截流改造与分流改造,结合排水许可制度逐步建立重点排污企业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监控系统;

3)全面调查管网现状,明确产权管理,落实责任与目标,有效发挥现有管网的效能;

4)重视污水管道养护,加大污水管网养护的投入,切实加强现有设施的维护管理。

7、污水分类收集、水质预处理、特征污染物处理

企业内部污废水应分类收集,未受污染或轻微污染的清净废水和受污染的污水分开收集,清净废水可以直接排放或回用,降低投资和运行费用。根据污废水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处理工艺,高浓度污水首先进行物理化学等预处理措施,然后再同其他低浓度废水混合后一起进行生化处理。

7.1 污水分类收集常见问题

1)车间污水收集不彻底,如物料堆放处渗漏液无地沟收集;车间内未设地沟及围堰;地面防腐层破坏,造成废水渗漏;跑冒滴漏现象严重,车间地面积水严重;污水收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相连通;

2)分类收集不合理,仅将雨水和污水分流,未根据废水特性分类收集,不利于后续处理。分类收集后的污水进入一个调节池,混合处理,造成分类收集形同虚设。

7.2 污水分类收集对策措施 1)车间生产的废水要进行分类收集,要对物料堆放处渗漏液等进行收集;车间内要设地沟及围堰;

2)污水收集要有针对性,实行污水收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分流、清污分流; 3)加强对企业分类收集监管,污水分类收集后进入不同的调节池,逐个进行处理;

4)分类收集是应综合考虑,不应仅将雨水和污水分流,还要根据废水特性分类收集,方便后续处理。

7.3 水质预处理常见问题

1)未对直接进入集中污水处理单元的会影响其运行的污水应进行预处理,包括:含有较高浓度不易生物降解有机物的污水;含有较高浓度生物毒性物质的污水;高温污水;酸、碱污水;含有易挥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影响管道输送的污水等;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浓度超标的污水未在装置内进行达标处理,直接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3)缺乏有效而经济的预处理技术,处理工艺落后、难以达标,总量难以控制; 4)预处理工艺不完善、效果差,无法降低废水的生物毒性,对后续生化系统冲击大,造成生化系统运行效果差甚至瘫痪。

5)预处理工艺简单、技术落后,能耗高、成本高。例如,高含盐废水未除盐,兑水稀释甚至直接排放,或采用普通蒸发除盐技术,装置能耗高费用大、易腐蚀易堵、盐纯度低。

7.4 水质预处理对策措施

1)对直接进入集中污水处理单元的污水应进行预处理;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浓度超标的污水需在装置内进行达标处理后再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3)引进有效而经济的预处理技术,控制排放总量;

4)采用新型处理工艺,降低生产成本、使出水水质达到园区污水排放标准。7.5 特征污染物处理常见问题

特征污染物指的是能够反映某种行业所排放污染物中有代表的部分,能够显示此行业的污染程度,如化工企业废水特征污染物包括苯系物、硫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等。因为行业不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的污染特征会不同;即使相同的行业,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的不同,产生的污染物的污染特征也可能不同。

1)部分企业在制定废水处理方案时未充分考虑特征污染物的处理,采用的水处理工艺不能有效削减特征污染物

2)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或排放时仅关注COD、BOD5、氨氮等常规指标,未考虑特征污染物的指标。

7.6 特征污染物处理对策措施

1)企业在制定废水处理方案时应综合考虑特征污染物的复杂性,采用高效降解等先进的水处理技术及对废水生化设施进行改造,有效地削减特征污染物;

2)根据企业特征污染物的特点采用适合本企业的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或排放时不仅要关注COD、BOD5、氨氮等常规指标,还应综合考虑其他特征污染物的指标,强化对特征污染物的处理效果。

8、污水集中处理工艺及运行管理

企业污水集中处理工艺应体现节水减排、降低能耗、保护环境的原则,做到运行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8.1 常见问题

1)无废水处理设施,设备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废气吸收液直接排入雨水管网;

2)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与废水水量和水质不匹配,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偏小,废水处理难以达到接管标准;

3)缺乏有效的集中处理工艺,运行不稳定处理不达标,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稀释排放等现象;

4)缺乏专业的运行管理经验,设施运行不稳定或效果差;

5)部分处理设施虚假运行,如生化池无活性污泥或生物膜、清水曝气,不投加药剂;

6)部分污水处理装置(厌氧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气,无收集设施; 7)处理工艺经济性低,成本高。8.2 对策措施

1)聘请专业的运行管理队伍,重视设施运行,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是实现污水减排目标重要而不可替代的手段。

2)企业要推进自有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要做到污水管网与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步,做到污水处理工艺与化工园区废水性质相适应,做到接管废水与接管标准相符;

3)加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完备的污水收集和雨水排放系统,对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废气吸收液等排入不同的管网系统,实现雨、污分流;

4)运用有效的集中处理工艺,使污水处理运行稳定,出水水质达到水处理园区标准;

5)针对部分污水处理装置(厌氧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气,要进行收集和处理; 6)采用先进的水处理工艺,降低经济成本。

9、污水接管达标、监控

企业污水处理站的排水水质应符合后续污水处理或环境保护的要求。9.1 常见问题

1)企业排水排入城镇排水系统时,水质不符合国家现行的各项规范规定; 2)企业排水进入所在区域的集中处理厂时,水质不满足接管标准,存在兑水稀释、偷排漏排等问题;

3)污水处理设施缺乏检测和控制仪表,不能及时反馈设施运行状况和处理效果等信息。如仅安装在线监管COD指标,对其余水质指标未检测;

4)企业污水处理站出水未设置监控池,或未安装在线监测仪,监测池未设置不合格污水回流再处理设施。

9.2 对策措施

1)企业必须对污水进行预处理,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排放标准的各项规范规定,才能排入城镇排水系统;

2)企业排水在进入所在园区的集中处理厂之前,废水经企业预处理必须达到接管标准,还要进行总量控制;

3)污水处理设施需有检测和控制仪表,及时反馈设施运行状况和处理效果等信息;

4)企业污水处理站出水应设置监控池,安装在线监测仪,监测池设置不合格污水回流再处理设施,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环境监测。

10、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控制

有组织排放废气通常是生产装置或储气罐已配有收集装置,经相应设施处理后通过高于15m的排气筒排出的废气。

10.1 常见问题

1)是否对企业废气排放有监控措施;

2)处理工艺是否合理,缺乏有效性处理的工艺会导致二次污染并且废气排放无法符合相关规定;

3)是否有足够的处理能力,若处理能力不足会发生超标排放或直排的情况; 4)处理费用是否合理,若缺乏经济性,太高的处理费用会导致企业因成本过高而不运行或检查时才运行,容易发生平常收集的废气直排的情况。

10.2 对策措施

1)加强对企业废气排放量的监控和控制;

2)针对本企业具体情况,如果废气种类复杂,需要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如无机废气采用水、酸、碱等溶液吸收,有机气体采用冷凝、吸附、溶剂吸收等方法;

3)选择有效、经济的处理工艺,对废气中的物质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如使用活性炭、碳纤维吸附可以循环使用其中的有用物质,使用溶剂吸收实现废物的资源化,使用吸附耦合催化燃烧的技术可以实现原位再生,对于无法再利用的物质,可以采用焚烧及新型分子裂解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

11、无组织废气产生污染控制

无组织排放废气是指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或排放气筒高度低于15m的排放源排出的废气。

11.1 常见问题

1)装料、卸料、生产过程以及废水处理装置是否有收集设施; 2)装置中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的现象; 3)生产工艺是否合理;

4)已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企业,需要关注是否完全收集,是否分类收集,处理工艺是否合理、处理能力是否充足、以及运行成本的经济可行性。

11.2 对策措施

1)增加收集设施,变无组织排放为有组织排放;

2)加强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管线、阀门、泵等)的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严密性,防止跑冒滴漏产生的无组织排放;

3)分析现有工艺的合理性,改造工艺和设施以减少废气产生;

4)对全过程:装料、卸料、生产过程以及废水处理装置等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选择合理的收集技术和处理工艺,加强收集的有效性、处理工艺的有效性和经济型,变无组织排放转为有组织达标排放。

12、危险废物动态申报、储存、处置、五联单执行情况

危险废物的毒性高、危害性大,种类繁多,因此各地的环保部门都在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源的监督管理。

12.1 常见问题

1)危险废物贮存是否规范,不得露天堆放;

2)危险废物贮存地及包装是否有标识,需要有清楚、正确的标识; 3)危险废物自建处理装置设施运转是否正常; 4)部分企业没有危险废物清晰、详细的台账; 5)是否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分类;

6)是否按时完成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相关信息的申报和执行联单制度。12.2 对策措施

1)危险废物仓库选址要合理,并且需有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及废气、废水收集设施;

2)危险废物的包装材料不能与危险废物进行相溶和反应;

3)企业需要有符合规定的标签和标识,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4)企业需要有清晰、详细的台账;

5)企业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及时完成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申报;

浅析国内企业环境成本会计问题 第6篇

【关键词】企业  环境成本  会计处理  建议

新科技革命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在享得工作与生活的便捷的同时,也给周边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企业作为推动国民经济向前进步的有力杠杆,理应肩负起保护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的光荣使命。因此,如何减少经济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确认环境成本的计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企业环境成本的内涵

(一)环境成本的含义

环境成本,即环境降级成本,是指由于经济活动造成环境污染而使环境服务功能质量下降的代价。通俗地讲,环境成本就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从资源开采、生产、运输、使用、回收到处理,对于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进行修缮的全部费用,既包括为保护环境应该支付的费用,也包括因环境污染而损失的价值。

(二)环境成本的确认

环境成本需要确认,主要是因为企业在进行各项费用的计算时,会对费用的支出给出一个性质的判断。环境成本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从正常会计的核算中“跑”出来,进入环境会计的核算范畴的。新形势下,低碳经济是企业一直追求的目标。一般而言,企业会从“两个是否,一个原则”去落实环境成本的确认。“两个是否”即导致企业环境成本发生的事项是否已经发生,环境成本的金额是否能够合理计量或合理估计。“一个原则”即应当遵循权责发生的原则,在确认时,明确划分本期和非本期的各项支出。

(三)环境成本的计量

计量就是要把环境成本数字化、具体化,企业一般会根据自身发展的不同阶段分别计量。比较常见的计量法有公允价值法、市场调研评估法及重置成本法等。公允价值法多用于企业自愿支出的诸如材料,资源的核算时,因为这一部分的东西有其市场的公开价格,不必深究。市场调研法恰恰相反,为了收集各种污染的指数,破坏的程度,企业的支出必须通过市场调研才能进行有效的评估。而重置成本法就是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以其作为评估对象现实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二、企业环境成本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成本标准分类过多,导致计量困难

在企业环境成本的会计计算中,首要影响计算质量的就是环境成本的分类标准过于繁杂。有的企业按生产过程的不同阶段把环境成本分为事前环境成本、事中环境成本和事后环境成本;有的企业按环境成本的形成过程将其分为直接降低排放污染物的成本、为预防环境污染而发生的成本、有关环保的研究开发成本;等等。成本标准分类过多,造成企业很难选择一个合适的计量法去计算评估。而对于新经济背景下的碳成本研究,就更加不成系统,少之又少。

(二)成本信息披露混乱,导致实用受阻

虽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意识到了环境成本的重要性,但对其的披露却显得畏手畏脚。不少企业虽然将环境成本纳入了会计核算之中,却并没有对其进行单独的处理。也就是说,企业在处理成本问题时,往往把环境成本和普通成本费用混为一谈,既不设置单独的环境成本报表,也不明确环境成本的报表项目,这就使得成本信息的披露朦胧化、混乱化,不能严格地起到对环境成本的评估作用。

三、企业环境成本会计的发展建议

(一)统一分类标准

在环境成本的标准上,我国应该在借鉴欧美和日本先进的理论研究及企业自身的实践经验,制定出一个统一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分类标准。比如,如以行业为区分轴,服务业有服务业的统一标准,制造业有制造业的统一标准,如此类推。以行业作为区分,针对不同行业特色,确定各行业的环境成本分类,这样,环境成本的确认、计量、分配、披露就会变得更加有针对性和目的性。

(二)运用多学科知识

环境问题的复杂性是导致环境成本会计复杂的一大因素,因此,在计量时必须捋清环境问题的脉络,进行会计的科学计量。在这里,要打破会计学一门独大的陈旧观念,看到环境问题所涉及的数量经济学、环境经济学以及其他自然科学的意蕴,善于将这些学科的知识联系起来,在多学科多元化理论的指导下,系统化地进行环境成本会计计量。与此同时,要严格将环境成本剥离于普通成本之外,实现环境成本的单独管理,并制订环境成本会计的相关数据、表格,严格操作,杜绝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的模糊与混乱的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环境法规

完善环境法律法规的终极目的是让企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目前来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是我国企业环境会计制度实施的法律基础。但2011年发生的蓬莱漏油事件,仅仅20万元的罚款处罚不禁让人们看到了这些法律法规惩处力度的缺陷。为此,有关部门必须设立具体的行政处罚标准和具体的量刑标准给之造成一定的威慑力,从而使企业必须设立环境会计准则,强制企业进行环境成本的核算与披露。

综上所述,环境成本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对于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进行修缮的全部费用。成本标准分类过多和成本信息披露混乱是导致环境成本会计困难的主要因素,为此统一标准分类,运用多学科知识进行会计计量,完善环境法规就显得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任月君,杨琳琳.低碳经济背景下企业环境成本会计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2,(2).

[2]李君梅,孙红梅.我国企业环境成本会计处理探讨[J].西部财会,2013,(3).

[3]赵毅.基于可持续发展视角的环境成本管理路径创新[J].现代企业,2014,(1).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第7篇

(一)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动因

企业披露环境信息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实施的有毒物质排放清单(TRI)系统关于排放数据的强制性报告即环境报告,经过多年的努力,得到不断的补充和完善。理论上会计学界对于企业为什么提供环境会计信息,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解释。其中较具代表性的观点是外部压力论。随着环境污染的不断加剧,社会公众环境意识的加强,企业面临越来越多的环境披露的压力。企业现在或将要面临的环境披露的压力主要来自法规、企业报表使用者等各个方面,如(图1)所示。由于企业面临着这些压力,尤其是自政府实施严厉的环保法规以来,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环境业绩信息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企业迫切需要通过发布环境报告改善自身的社会形象,并确立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如Nola Buhr(2002)认为:环境报告制度的创立,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提高公司环境业绩透明度的一项工具。Jaime Rivera-Camin认为:公司主要是将环境管理系统(包括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作为提升公司形象的政治关系的途径,以获得政治上和竞争上的优势。Cooper等也认为:环境报告是一种润滑公司公共关系,消除有关方面(立法机关、消费者及其他)对公司威胁的工具。Andrea B.Coulson等(1999)则指出:银行在贷款决策过程中,为确定其借款人的环境业绩是否合理,需进行环境信用风险评价。希望得到银行资金支持的公司,都会被要求提供其有关环境政策和管理实践的信息,这对公司来说无疑是强有力的外部约束。

(二)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意义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就是为利害关系人提供信息,以使其根据风险、现在和未来的现金流量,以及企业经营活动与环保法规的一致程度,来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可以影响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管理当局的决策,可能成为一个重要的市场工具,帮助企业树立环境形象,建立竞争优势。一是其投资者和债权人。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会对环境信誉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对于那些社会和环境意识较强的投资者来讲,他们利用环境信息确定企业的环境表现的好坏,是否符合自己的环境意愿和环境思想。而企业债权人如银行出于安全性和环境道义两方面的考虑越来越关注企业的环境绩效,通过对企业环境绩效的分析来评估贷款风险。二是社会公众。地处企业周边社区的社会公众由于自身利益的关系,关心企业环境绩效是必然的。新闻媒体、环境保护主义者和各类环境组织对企业的环境信息尤为关心,对企业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迫使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改善环境绩效。同时,由于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者素质和修养的提高,社会公众越来越崇尚绿色商品,并关心企业环境污染及其治理情况。企业要想在市场上赢得消费者,必须树立良好的环境形象,这只有通过披露企业环境信息来塑造。三是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有利于政府部门了解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及其在环保方面的业绩。同时也有利于环保部门对环境总体情况的掌握,有利于政府其他部门对企业的社会贡献作出公正的评价与决策。

二、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

(一) 国外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西方国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日益受到重视,许多国家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都取得了一些进展,已经开始反映企业的环境保护状况,并纳入会计核算范围予以披露。但目前由于环境会计的基本准则尚未建立,环境会计在世界各国的发展状况也表现的极不平衡。通过对国外有关文献资料的归纳和整理,可以对国外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状况作出如下评价:一是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有健全的环境法律法规做保障。西方政府环保部门有要求上市公司(尤其是强污染性行业)披露其环境会计信息的具体相关法律法规,且环保执法和处罚力度很大,有详细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内容;证券管理部门有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规且与FASB制定的法规一起发挥作用;SEC和AICPA等也均有对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由于各方面法律法规、财务准则要求很具体,公司尽管主动性不太高,但不得不披露有关环境支出情况;同时由于财务计划有具体要求,环境会计的确认、计量、报告素质也比较高。二是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形式日趋多样化。从披露的内容来看,有的国家主要是围绕环境问题导致的财务影响进行披露,而有的国家则是针对环境绩效进行披露,也可能是将货币与非货币信息结合起来披露。即便在同一国家,各企业间披露的内容也有很大差异。从信息披露的形式上看,有的企业是在现有的年报中增加内容或篇幅披露的,而更多的企业选择了独立的环境报告书、可持续报告和健康、安全与环境(SAE)报告等固定文件的形式。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多样化,虽然反映了环境会计和环境信息披露还处于初级阶段这样一个现实,但其同时也为将建立规范和标准化的环境信息披露打下了一定基础。三是环境信息披露以自愿为主。尽管个别国家政府或会议组织对环境信息披露有专门的要求,但总体来看,西方国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要还是依赖企业的主动性和自愿性。西方国家严厉的环境法律和有效的执行措施,对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形成了强有力的外部约束,成为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系统,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的“催化剂”。四是环境报告的第三方审计。当一个组织将环境事项纳入到组织活动中时,其首要的不可或缺的步骤就是环境审计;当其要对环境事项进行管理和报告时,环境审计也是一个关键要素”。由于西方国家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是自愿的,许多企业的环境报告未经审计就向公众披露,其可靠性值得怀疑。

(二) 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一是各行业企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比例方面。从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行业,以我国沪深两地上市交易的1000余家公司2002年、2003年年度报告为研究对象的调查(表1)显示,披露环境信息的重污染行业和非重污染行业的披露比例分别为55.75%和61.60%,2003年披露比例位居前五位的依次是采掘,造纸、印刷,电力、蒸汽及水的生产及供应业,石油、化学、橡胶、塑料,金属、非金属,而其他与环境联系较少的行业,披露比例相对较低。二是企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方面。从(表2)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到,目前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主要是有关环保投资、排污费、资源利用、绿化费、税收优惠、环境相关认证的内容。在目前的会计体系下,这些内容企业可以轻松获取;但对与环境相关的资产、负债、成本等内容,目前我国还少有企业能够单独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反映。另外,两年的数据相比,2003年披露环境信息涉及的企业数目较2002年有所增加,主要集中在环保投资、环保拨款以及排污费等方面,其他内容变化不大。三是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方面。环境信息的披露方式,通常在年度报告中编制独立的环境报告;将环境信息融入常规财务报告中列示;在企业的招股说明书,临时报告等文件中对环境问题做出反映。(表3)显示了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要采取董事会报告和报表附注,对于企业当期发生的重大的环境事项,企业会在重要事项中加以反映,此外,几乎很少采用其他的方式。采用“独立部分”方式披露的只有中国石化一家,由于中石化同时在香港上市,第一年报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这部分内容仅是一个文字说明形式的定性分析,没有提供实用性的定量信息。

较我国现有财务报告体系偏重于反映传统经济受托责任而忽视环境受托责任,与发达国家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报告比较,从内容、形式以及渠道等多方面都比较落后,有碍于企业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企业环境会计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方面:一是我国企业对环境信息披露的比例不高。目前我国已经有企业开始尝试引进环境会计,进行环境信息披露,但这样的企业数量不多。孟凡利曾经对我国1994年、1995年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的公司的年报进行观察,发现没有一家公司在年报中就环境问题做出专门的或多或少的信息披露。王立彦1998年的调查显示,有50%的企业对外披露环境事项。但这次调查有效问卷的回收率只有5%,通过电话查询得知大多数企业并未有环境会计实务。李建发2002年的问卷调查,企业的回函率也只有10%,低于有效回函率20%。这说明我国企业财务人员对于环境报告问题总体缺乏足够的重视,进行环境会计实务的企业还很少。二是环境会计披露融于传统财务会计之中,没进行单独处理。根据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就日常的会计处理来看,与环境有关的问题通常是发生明确的财务影响时作为常规的财务会计问题处理的。如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环保机关的规定交纳的排污费列入管理费用;违反环境法规交纳的罚款和责令停业的损失、环境污染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等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出等。这种核算方法不能单独提供有关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对环境影响的信息。三是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可比性和可靠性。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可比性和可靠性。各企业对环境信息重视程度不一,会计处理对象和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如有些企业对“环境支出”和“环境收入”项目单独立账,而有些企业则没有。这种不规范的局面,最终会影响环境信息的有用性。在环境信息披露方式也是多种多样。企业环境报告的目标过于狭窄,内容和方式都缺乏可靠性、可比性、相关性和透明度。四是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实用性较低。多数企业在信息披露中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提供的信息对于利益相关者的使用无太大帮助,披露内容实用性较低。已披露的内容大多是一些普通的、对企业经营状况难以形成大的影响的信息,同时对某一事项可能产生的后果影响缺少必要的解释说明,另外,对于一些重大的环境投资项目没有相应的成本效益分析,因而,当信息使用者进行判断决策时,很难切实有效地借助于现有的这些环境信息。可见,我国环境会计正处于起步阶段,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不容乐观。这种状况显然不利于对企业履行环境受托责任进行监督,不利于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和企业的良好发展,也不利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推行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势在必行。

三、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构建

(一)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

从环境会计产生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途径看,环境会计的目标应有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层次。环境会计的基本目标是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目标协调。具体目标是充分披露有关的环境会计信息,为各决策单位实施经济和环境决策提供帮助。这也是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

(二)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目标的具体化。企业应当披露哪些环境会计信息,或者说使用者最需要哪些环境会计信息,在各国的环境会计理论和实务中都有很大差别。归纳起来,企业需要提供的环境会计信息大致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环境财务信息。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环境资产。企业因过去环境支出资本化或其它环境事项形成的,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它预期会保护未来环境或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包括因自身环境支出资本化和从其它方面(如接受捐赠)所形成的环境资产。环境成本是指依照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的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采取的或被要求采取的措施的成本,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而付出的其他成本。如保持和提高空气质量、开发更有利于环境的产品、开展环境审计和检查等方面的成本都属于环境成本的范畴。环境成本应在其首次得以识别的期间加以确认。如果符合资产确认标准,就应将其资本化,如果直接或间接地与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有关,也应将其资本化:提高企业拥有其他资产的能力,改进其安全性或提高其效率;减少或防止今后经营活动所造成的污染;环境保护。许多成本并不会在未来带来经济效益,或者与未来收益没有足够密切的联系,因而不能将其资本化,这些成本包括:废物处理、与本期经营活动有关的清理成本、清理前期活动引起的损害、持续的环境管理以及环境审计成本等,还有诸如因不遵守环境法规而导致的罚款以及因环境损害给予第三方的赔偿等。这些与环境有关的成本应作为费用计入损益。二是环境负债。将传统会计中负债的定义用于环境领域,可以环境负债理解为:由于某一会计主体以往的经营活动或其它事项对环境已经造成了破坏和影响,而其应当承担的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现有义务。根据企业所承担的义务的不同,可以将环境负债划分为以下三类:环境修复负债。这是指为了治理企业活动造成的环境损害,恢复环境至原来状态而承担的义务。包括为消除由于污染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工厂选址不当等造成的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污染等环境损害而进行修复,使环境恢复原状的义务。环境罚款负债。这是指企业因违反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而承担的须向有关部门缴纳罚款的义务。包括企业因超标排放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工厂选址不当等造成的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污染等环境损害而受到处罚所产生的须向有关部门缴纳罚款的义务。环境赔偿负债。这是指由于企业的环境损害活动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而承担的须向他人进行赔偿的义务。包括企业因排放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工厂选址不当等造成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污染等环境损害,从而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而产生的须向他人进行赔偿的义务。三是环境收益。环境收益是指会计主体保护环境资源所得到的收益。因为企业积极参与治理污染极有可能会直接或间接产生某种收益。如利用三废生产产品将会享受对所得税等税种免税或减税的优惠政策,从而增加税后净收益;从银行或环保机关取得低息或无息贷款所形成的隐含收益;由于采取某种污染控制措施而从政府取得的不需偿还的补助或价格补贴;企业主动采取措施治理环境污染所发生的支出可能会低于过去交纳的排污费、罚款和赔付而赚取机会收益等。四是环境其他支出。企业从事与环境有关的活动,可能会发生一些支出。支出的形态各种各样,从各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目前企业的实践来看,由于环境问题导致的支出的具体形态主要有:环境管理费用,即企业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经费支出及其他环境管理费用;排污收费,包括政府对正常排污和超标排污征收的排污费,政府对生产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损害的产品和劳务征收的专项治理费用,政府对使用可能造成污染的商品或包装物的收费;罚款与赔付,包括超标排污或污染事故罚款,对他人污染造成的人身和经济损害赔付;污染清理支出,包括已经发生的污染现场清理支出和目前计提的预计将要发生的污染清理支出;恢复支出,即已污染破坏的环境恢复支出,特别是矿山占用土地复垦复田支出。

(2)环境业绩信息。环境业绩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由于保护环境和治理环境污染而取得的环境保护的业绩或效率和效果。ISO将“环境业绩”定义为某一组织对其环境方面进行管理的结果。企业环境业绩信息的内容包括:环境法规的执行情况;环境质量情况。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环境质量指标的达标率、发生的污染事故情况、有毒有害材料物品的使用和报关情况等;环境治理和污染物利用情况。包括污染治理情况,从事环境治理、监测、研究机构和人员情况,本企业所建立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情况,污染物回收利用情况等;环境收益:是从企业自己的角度对环境保护活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做出的评价。企业对环境收益的确认及计量存在较大的难度,从目前世界各国的环境会计实践来看,一般都以环境业绩,而不是以环境收益作为企业环境保护投入及成果的评价指标。环境业绩指标可被用来衡量企业资源耗费的效率与效果,是用来评价企业的环境业绩的。其可被分为不同的类型:过程指标、系统指标、生态财务指标。环境业绩指标可以衡量出,相对于一个时期内的生产和财务业绩而言,一个企业在环境方面的业绩。当对不同企业运营的环境影响进行比较时,这样的指标是很有用的。对使用者而言,当指标具备下述特点时,它才是最有用、最有意义的,披露,包括两个变量、在不同企业之间的可比性。可用于评价环境业绩的可能的双变量指标有以下组合形式:一个环境变量与另一环境变量之比,这两个环境变量均以实物为单位计量;一个以实物或价值为单位计量的环境变量与一个财务变量之比。

(三)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

所谓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也即披露的工具,是指环境信息通过什么对外公布。就我国现阶段而言,可以有以下两种基本的披露方式:一是利用现有的信息披露工具进行披露。现有的信息披露工具主要有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正规报表、附表、补充报表、报表注释等)及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和企业的临时报告等。企业可以将环境信息分散到这些现有的信息披露工具之中加以披露,对于一般企业来讲,通常是通过企业的财务报表对外进行环境信息的披露。这可以有两种途径,一种对现有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调整,从而满足披露环境信息的需要。但是这种做法实行起来阻力很大,因为涉及到会计制度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而且环境信息分散,不易使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信息形成一个总体的看法。另一种是不改变现有财务报表,而是通过其附表、补充报表、报表注释来披露环境信息。该种方法虽然简便,易于操作,但不利于环境信息的管理特别是准则的制定,而且这种方式披露的信息量也非常有限。更棘手的是上述两种方式对信息的货币化要求特别高,在我国现阶段实行不可取。发达国家也很少有企业采用以上两种方式。二是编制单独的环境报告。编制单独的环境报告,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方式,通过编制独立的环境报告来披露企业的环境信息。这种方式能够使企业更加集中、全面、系统地披露环境信息,使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环境绩效有一个全面的认识。环境报告中,既可以包括文字叙述的信息,也可以是环境指标形式的信息和价值指标形式的信息;在环境信息披露的初级阶段,可以使用内容较为简单的环境报告,随着实践的发展,逐步使用内容复杂的环境报告,以更全面、详尽地披露企业的环境信息。另外,编制环境报告,有利于第三方的环境审计,以保证信息的可靠性。现在国际上基本都是采用环境报告的形式披露环境信息。根据环境会计科目设计的不同模式,可以设计出不同的互成体系的独立环境报告。目前我国环境会计具体准则空缺的情况下,企业应首先考虑采用独立环境报告模式报告环境信息,待将来我国制定和颁布环境会计具体准则后,再采用补充环境报告模式。独立报告模式是当前西方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乐于采用的环境报告模式。这种报告模式要求企业对其承担的环境受托责任进行全面的报告。因此,这种报告模式可以弥补我国企业现行环境报告的缺陷,使我国现行财务报告更加完善。因此,提倡采用这种报告方式。独立的环境会计报告包括基本环境会计报表、附表以及报表附注,具体构成见(图2)。

四、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建议

(一) 以上市公司为突破口,改进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是我国会计改革、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先锋队。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作为影响证券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公共物品由于市场需求的压力迅速地得以改进,从而推动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于一致。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依然可以将上市公司作为突破口,率先在实务中借鉴发达国家环境会计披露的做法。当前,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应加强合作,共同加快推进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应尽快研究颁布环境会计具体会计准则,先在上市公司中试行,鉴于目前只有在首次发行(IPO)申报文件中有零星的环保信息要求,而在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披露中没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因此建议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里,要求披露环境会计有关信息。

(二) 加强环境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研究

积极借鉴国外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强环境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以指导我国的企业环境会计的实践。实务操作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障碍,反映出环境会计理论研究的弱化。环境会计实务的推广应以理论的不断完善为前提。因此,政府或相关部门应恰当地引导会计理论在环境会计方面作些研究,提高我国的环境会计理论水平,促使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以突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实务操作中的障碍。

(三) 制订环境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

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使环境会计有法可依,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统一的标准。如丹麦的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全国所有的企业在上交年度财务报告的基础上,必须附报一份绿色环境会计报告,用以监督企业环保义务的履行状况。实践已经表明,我国的会计和信息披露规则只能是由政府制定,当然在环境会计问题上也不能例外。为了保证环境会计真正能够在实践中得以实行,那么政府监管机构就必须考虑制定环境会计及其信息披露准则体系。鉴于环境问题财务影响的复杂性和内容的多样性,应制定专门解决环境问题财务影响的具体准则。

(四) 加强环境会计的政府监督

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上由国家实施强制性的管制是很必要的。借鉴传统会计和信息披露的作法,并考虑环境会计的特点,这种管制工作实际上就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科学的监管。从事监管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政府部门应该是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环保总局。按照我国《会计法》和有关证券管理法规的精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是由国务院证券委及其办事机构证监会管理的。承袭这种体制,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也应该继续由这两个部门承担,不过由于环境会计信息的特殊性,特别是由环境绩效信息的特殊性决定了国家环保局也应从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因为环境绩效中的许多内容特别是一些指标的确定,环保部门更具有发言权。就政府监管的内容来说,主要应包括:通过某种法规明确提出企业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要求,通过辅导、检查促使各企业按规定定期予以披露;开展研究和推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技术和方法。

(五) 实施并加强环境会计信息的审计工作

在强调加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同时,不能忽视对环境会计信息质量的审计,即使是在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前提下,仍然存在环境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由于环境问题的特殊性,它在影响微观主体的同时,更加影响到整个宏观社会的发展,因此,对于环境会计信息的审计又多了一个其特有的目的。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对环境管理规定(ISO14000)的要求,尽快制定统一的《中国环境审计指南》,明确环境审计的范围、内容、职责、评价标准,并加强环境宣传,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创造良好的审计环境,使环境审计制度在中国真正建立与真正地开展起来。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析 第8篇

关键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可持续发展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是企业利用公开财务报告、网络媒体和其他方式向外界公布其环境政策、环境影响和环境绩效等环境信息的做法。公开各企业的环境信息, 逐步成为各个国家的法定要求。

企业充分披露企业环境会计信息, 能够满足企业环境活动的厉害关系人包括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政府及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帮助企业决策者做更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决策;充分披露企业环境会计信息, 能够树立企业良好的新形象, 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实现融资目标的必要条件;社会公众往往对那些经济效益好, 对周边生态环境不具有侵害作用, 能提供具有环保标志的绿色产品的企业最为青睐, 对那些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不易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 从侧面反映了充分披露环境会计信息能够起到保护自己生存环境的作用。

1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1 有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规、准则不够完善

我国与环境相关会计准则还没有制定, 只在招股说明书的政策性风险和业务技术、年报董事会报告和报表附注内容上要求环境事务相关说明。由于缺乏环境会计行为准则, 无法统一规范环境会计核算的对象及披露形式, 致使环境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的可操作性差。由于相关规定太少, 即使我国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 企业还是不会将环境会计信息主动披露, 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强制性要求, 大多数企业目前不会为减轻生态环境破坏而自觉增加支出。

1.2 有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不够完善

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国内, 环境会计理论和实务的研究都处于初创阶段。尤其在我国, 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起步比较晚, 虽然有创意的观点不断出现, 但始终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和稳定的结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法体系存在着不妥之处, 理论上缺少统一的规则、方法和专业标准, 导致环境会计信息在计量方面的障碍。比如说非货币信息怎么才能转换成可计量信息, 如何准确地反映非货币信息。有些内容相对而言, 难以量化, 这就是要求专家们在理论和实务上以此为突破点, 让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更加充分。

1.3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缺乏实际可操作性

当前,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处于初步阶段, 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也是浮于表面, 即关于这方面的大部分研究只是纸上谈兵, 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

比如说, 在财务会计报表中增加并单列环境信息的方式, 比较简单, 也符合传统财务会计的思维, 但是你要填写所增加项目的数据还是有难度的。 (1) 传统会计并没有考虑环境要素, 现行的财务报表中提供的定量数据来源局限于能够直接以货币计量的业务和事项。由于缺乏科学的定量计量方法, 要求使用货币计量来衡量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和环境收益等信息缺乏可操作性, 这将直接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2) 自然资源的有偿机制“谁污染谁治理, 谁开发谁保护, 谁利用谁补偿, 谁破坏谁恢复”, 然而企业使用环境资源, 就必须对所用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付出一定的代价, 这不仅需要用一定的计量手段化在财务报表中, 还必须确定一个合理的分配标准, 将环境成本在使用同一环境资源的不同单位和企业之间予以分配, 但是由于技术及研究的局限性, 实务上很难找到一个合理的分配的标准。 (3) 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精力进行信息的加工处理, 成本较高。 (4) 当企业行为目的不单一的时候, 经济核算就会出现矛盾。比如, 企业为了执行环保政策而购入资产项目, 不但能起到环保的作用, 还能保证或者增加企业正常生产业务的收益, 那么这项资产是环境资产还是一般资产。 (5) 采用财务信息与环境信息相融合的做法, 可以使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总体的经济效益, 但是无法单独了解企业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起不到环境信息充分披露的效果。 (6)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缺乏公众的参与。在这种情况下, 有些企业可能就不愿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还有就是有关环境会计原则会计制度等不完善, 缺乏披露模式参照性。

1.4 财会人员各方面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环境会计是有会计学、环境学、生态经济学、可持续发展学等多门学科交叉渗透而成, 复杂的、多元的产权关系。因此也就要求我国的财会人员是复合型人才, 能够应对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然而在我国的教育中, 这样的人才还是很少的, 大多缺乏相应的环境、生态、可持续发展等发面的知识, 制约了环境会计以及信息披露充分的有效进行。

1.5 环保意识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意识淡薄

一直以来, 国家一直提倡企业的利益要与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一致, 在经济利益上强调宏观利益与宏观利益相结合、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向结合、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但是, 我国目前有些企业仍然存在着“重经济轻环境”的思想, “先污染后治理”等非可持续性的行为仍大有市场, 公众环保意识比较低下。考虑企业的环保问题, 起初必然会增加企业的费用支出, 企业只顾虑到企业的眼前利益, 而忽视了企业自身发展的长远利益, 所以企业不愿考虑环保问题。由于企业对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必要性缺乏认识, 也是企业不愿披露企业会计信息的一个重要原因。

2 完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针对我们国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从以上各个方面的缺陷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及更多新的策略。

2.1 制定环境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

健全环境法律、法规, 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 使环境会计有法可依, 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统一的标准。时间表明, 我国的会计和信息披露规则只能由政府制定, 当然在环境会计问题上也不例外。为了环境会计能够不再纸上谈兵, 与我们的会计实践联系起来, 那么政府机构必须制定环境会计及其信息披露准则体系。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政府还必须制定具体的准则, 以突破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不可操作性的障碍, 使得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了统一的模式。

2.2 加强环境会计理论和方法研究

积极借鉴国外研究成果, 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加强环境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研究, 以指导我国的环境会计实践。实务操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可操作性工作, 反映了环境会计理论研究的浅化, 研究成果尚欠实践指导性。由于环境会计所的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多元化, 其核算对象的复杂化, 尤其是在计量环节没能突破, 使得当前环境会计缺乏与实务相结合的理论支点, 其结果是环境会计实务没有相应的理论指导。

2.3 选择适合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

我们国家环境会计研究与应用起步较晚, 所以相对于国际来说, 一切都是晚一步的。我们国家应当根据国情, 借鉴国外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成功经验, 采取分步骤靠近国际环境会计轨道。近期, 在会计核算上, 环境会计核算的内容暂不纳入日常的会计核算体系, 可从现有的会计资料中直接取得基本的环境会计信息;同时在传统会计报表的基础上, 采用文字说明、补充材料、报表附注等形式, 披露一些基本的环境会计信息。如果无法取得准确的数据, 那只能用一定数量的文字说明其环境会计信息。逐步向编制独立的环境会计报告模式过渡。独立的环境会计报告模式是当前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普遍采用的一种报告模式。我们国家在未来, 应该根据国情, 建立适合我们国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使中国所有的企业, 应用国家统一的格式, 使环境会计报告和传统会计报告形成财务报告体系。

2.4 加大企业公开环境会计信息的奖励和宣传

比如对企业公开环境信息进行税收减免、环保奖励、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奖励, 加大会计工作在经济、社会、环境事务中重要性的宣传, 使得企业管理者认识到进行环境保护、对环境费用核算以及披露环境信息有利于企业在经营中全面观察分析企业的成绩与不足, 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5 加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部环境建设

会计人员和企业内部人员必须转变观念, 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 充分认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密切关系, 逐步适应本企业的环境管理系统, 逐步主动自愿地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通过对组织内部管理人员的培训或者后续教育等, 使得他们成为多元化人才不断地提高对环境会计的认识和研究, 使环境、生态、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知识与会计理论和原则相融合, 更好的披露企业环境会计信息。

2.6 提高社会整体环保意识, 促进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首先政府必须加强自身环保意识, 然后通过媒体客观公正的调查, 强大的传播途径, 将这种环保意识灌输到更多人群当中去。其次是企业单位, 企业作为污染源, 必须有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并重, 可持续发展等观念意识, 最后是普通群众, 包括企业的会计人员, 这些人群必须有强环保意识, 通过舆论监督来推动企业履行环保责任、提高企业环境披露水平。我国应通过教育, 从小就给中国群众灌输环保意识, 进一步培育全民的环保意识、最终推进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2.7 实施并强化环境会计信息的审计工作

环境审计是环境会计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是审计监督体系的一个分支。

我国环境审计起步比较晚, 必须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环境审计的先进理论和操作技术, 加强我国环境审计理论的研究。在强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同时, 不能忽视对环境会计信息质量的审计, 即使在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前提下, 仍然存在环境信息失真的可能, 因此, 无论现在还是将来, 必须将环境审计提升到一定的高度。

参考文献

[1]周洁, 王建明.上海市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分析.生态经济, 2007 (06) :P:69-72.

[2]张星星.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初步研究.环境保护, 2006 (34) :P27-30.

[3]李露.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障碍及对策.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6 (11) :P60-61.

[4]倪立芹, 刘胜花.我国实施环境审计的理性思考.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报, 2008 (06) :P38-40.

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究 第9篇

(一)环境会计产生的背景及其定义。

20世纪5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引起了资源的迅速耗竭,环境污染日益恶化,环境问题上升为全球性问题。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大会,并且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87年出版了《我们共同的未来》这一报告,首次引入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并得到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支持。由此,遏制和降低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引发了会计对社会经济环境的思考,从而产生了环境会计。环境会计是一个会计分支,其核心是用于衡量和报告企业的环境保护活动及有关环境事项,环境会计的出现与人类环境保护意识的觉醒密不可分,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为依据,研究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之间的联系,确认、计量、记录环境资产与负债,以及环境污染、防治、开发和利用的成本与费用,分析环境绩效与环境活动对企业财务成果影响的一门新兴学科。

(二)国内外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概述。

从现状看,环境会计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还未形成完整的核算体系和报告体系,国际上对环境会计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围绕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的。环境会计信息是反映企业的环境活动及其影响的数据与信息。1989年3月,在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七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其后,西方国家开始了相关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德福·欧文从西欧绿色报告的历史、未来、发展方向和绿色意识四个方面阐述了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绿色报告的内容、作用以及绿色报告系统构建,为后续的绿色报告基本框架研究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罗博·格雷教授与德福·欧文等学者从公司的受托责任角度,系统阐述了公司社会报告与环境报告的原理与理论,为人们全面了解公司社会报告和环境报告的发展历史和开展进一步的理论研究提供了文献资料。迄今为止,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很多学者都进行了相关专题研究,大大丰富了环境会计的相关理论。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起步较晚。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最早是从环境会计的研究开始的,对于信息披露的研究也多数集中在环境信息的定义、内容、制度建设等理论方面。近几年来,随着科学发展观的确立和循环经济的推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越来越多地被社会各界所关注,在学术界也掀起了一股研究热潮。

二、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旨在将人类经济、企业经营活动和环境之间的价值关系提供给社会整体和相关的利益团体。故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在企业内部采用报表模式进行披露的同时,一定要考虑到应该面向社会大众。此外,因为环境问题对企业经营状况产生的经济影响不易辨认,要注意信息披露模式采用的计量方式。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大体可以分为两类,我们主要按其能否采用货币化计量方式划分。第一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信息,即对企业经济活动和事项中产生影响或可能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环境信息。此类信息完全可以采用传统会计的确认、计量方法,并作为正式项目列入相关会计报表中。第二类基本上是无法采用货币计量方式,只能采用文字说明等非货币计量方式,比如与企业环境会计要素密切相关的会计政策、政府政策、企业环境法规执行情况、企业环境质量情况、环境治理和污染物利用情况。此类信息通常无法在财务报表内作为正式项目反映。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分为非独立的财务报表模式和独立的财务报告模式。这两者报告形式各有其优缺点适应性,究竟采用哪种形式应视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

(一)非独立的财务报表模式。

1. 财务报表加环境会计附表的报告模式。

此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主要针对的是企业内不能量化的环境信息,此类信息对社会和企业产生的财务影响是无法用货币计量的。通过在原有财务报表基础上增设环境会计报表附注内容,以非正规的形式或文字说明企业环境活动对企业财务以及社会的影响,可以对传统三大报表中不能囊括和无法披露详尽的有关环境事项的内容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环境会计附表需要披露的信息如表1所示。

2. 财务报表增加相关环境会计科目的形式。

此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主要针对的是企业内可用货币计量的环境信息,是在现有的财务报表里增加环境会计科目,通过增设报表项目来反映企业环境会计信息对企业产生的财务影响和经营成果。主要涉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需要增设的项目在表2、表3中说明。

此外,在现金流量表中,我们通常也在表中增设“环境活动引起的现金流入和流出”项目等,以满足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

(二)独立的环境会计报告模式。

此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是企业在原有的三大财务报告的基础上编制独立的环境会计报告以反映企业环境信息的全貌。单独编制环境会计报告,分为两大部分,对于企业内可以定量化的环境会计信息可以采用专门的会计报表形式披露,不能量化的信息则采用非特定形式的报告形式披露,两者相互补充。此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将环境会计信息摆在了与传统财务信息同等重要的地位,便于利益相关者增加其社会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全面了解相关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一部分主要为环境资产负债表、环境利润表、环境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内容。环境资产负债表主要用来反映企业在一定日期拥有或控制的自然资产、进行环境投资和治理产生的债权债务以及相关方面的环境所有者权益。环境利润表主要用来反映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费用支出和收益。环境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年度由于与环境有关的活动引起的现金流入和流出以及两者的差额。第二部分主要针对不能量化的环境会计信息,主要包括内容有:企业所处行业相关的环境问题的类型、相关会计政策、环境法规执行情况、环境质量情况、环境治理和污染利用情况、企业需要另外说明的问题等等。

三、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 外部问题(企业所处的宏观环境)。

首先,我国没有统一的披露标准。由于我国社会公众和企业的环境意识还比较薄弱,企业环境会计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其相关研究还不够系统,对于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没有设立统一的标准。诸如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对环境相关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性评价,没有明确的成本分配标准,环境会计计量方式的不统一等,这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同类信息的不可比性、不可靠性,并且可能忽略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原则,造成信息成本的大大增加。其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一方面,我国虽然在环保方面已经颁布了《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多项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的覆盖面还不全面、完整,各项实施细则有待明确,加之我国存在执法不严和处罚过轻的问题,使得环境破坏行为屡禁不止。另一方面,缺少专门性的环境会计准则。现行的环境法规对于与环境相关的会计事项并不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环境因素考虑也很少,只体现在将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相关固定资产成本之中。最后,我国对披露的信息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在面对经济利益和环境保护冲突时,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经常会对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由于环境污染信息具有隐蔽性,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不会主动自愿地披露对自愿环境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加之国家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造成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全面和虚假。

2. 内部问题(企业自身)。

企业内部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首先,体现在管理者披露环境信息的意识淡薄。很多企业的管理者,注重于企业的损益状况,忽略了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环境的影响,没有做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优化,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其次,环境信息的披露对企业价值影响不显著。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影响对企业形象会产生负面影响,并且环境保护在经济方面产生的收益有时可能大大小于其支出,很多企业不愿对相关环境信息进行披露。最后,我国企业缺乏环境会计人员。环境会计是一门交叉性的学科,涉及到会计学、环境学、环境经济学等多种学科,现有会计从业人员的知识可能难以应对诸多要求,无法胜任环境会计的相关工作。

(二)优化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措施。

针对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优化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措施。

1. 制定规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准则和制度。

制定高质量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准则和制度,规范环境会计核算对象及报告形式,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统一的标准,增强环境会计实务的可操作性。此外,由于环境问题对财务影响复杂多样,有必要制定一个专门解决环境问题财务影响的具体准则。

2. 完善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环境法规体系。

为了避免“先污染,后治理”这种发展模式带来的沉重代价,我国应建立健全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加紧推行企业环境会计的实施,以法律形式约束规范企业的经济行为。让企业明确自身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社会责任,明确企业环境会计的目标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责任和重要性,切实贯彻实施企业环境会计,自觉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3. 加强对披露信息的监督,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

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对披露信息的监督,一方面国家行政机关应对信息的披露进行管理监督,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查与鉴定,强化政府监管力度,加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另一方面可由会计事务所或国家审计机关进行专项环境审计,强化对环境会计的再监督,有助于环境会计的不断完善。此外,国家对于企业使用资源的情况应尽量不要采用免税的形式,以使企业充分节约资源,极大的减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提高了企业违法的成本,会让企业认识到自身经营活动对环境的破坏性,从而改变不利于环境保护的企业行为。

4. 广泛开展社会责任教育,促进专业人员培养及开展员工之间合作。

广泛开展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教育,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将环境会计与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联系起来,加大环境会计的宣传力度,增强人们对环境会计的认识和理解,使环境会计的开展有良好的社会基础。另外,由于环境会计的专业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涉及多门专业学科知识,需要加强环境会计人员的培养工作,完善专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其综合素质。企业要加强内部会计人员的环境知识培训,强化环保意识,树立经济和环保双赢的观念。此外,应该加强会计人员和内部环境工程技术人员的沟通与协作,共同进行高效的环境会计工作。

参考文献

[1].翟英敏.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业现代化,2006,6

[2].卢煜.论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J].现代商贸工业,2009,15

[3].郑怡.构建我国环境会计的障碍与对策[J].企业导报,2010,1

[4].蒋麟凤.企业价值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性研究[J].会计之友,2010,2

[5].于颖,曹彦.关于建立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几点思考[J]

[6].李永臣.企业环境会计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第10篇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涵

环境会计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环境与自然资源问题纳入经济核算体系。环境会计信息是指关于企业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与消除、环境资源利用以及与环境有关的其他财务信息, 不包括企业的非财务环境会计信息。在环境会计领域, 首先进入实务的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即披露企业各种活动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信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环境会计工作的最终成果, 也是环境会计核算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 是国家在进一步修订会计法, 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和环境会计制度的基础上, 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 企业采用一定方式, 向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环境会计信息的会计行为。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揭示环境资源的利用情况和环境污染的治理情况, 是治理环境问题的必然要求。

二、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一)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 伴随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 生态系统失去平衡, 自然界不断发出种种令人担忧的警报。由于我国长期忽视资源和环境的补偿, 对资源的耗用不进行折旧, 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去保护和管理资源, 更无法对其再生和替换, 只是资源的耗用量逐年剧增, 有限的资源存量逐年锐减, 甚至枯竭, 造成国民经济的虚假增长, 导致积极可持续发展能力下降。

(二)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正确衡量国民经济生产总值和企业生产成本的基础

按照传统会计核算模式, 不论从宏观的角度还是从微观的角度都没有将环境资源纳入核算体系范围内。从宏观角度看, 传统的经济核算未能将环境资源的消耗和补偿列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从而使得国民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标失真;从微观角度看, 企业由于没有考虑其产品生产给社会造成的后果, 使得企业忽视社会成本而只是关心实际成本, 资产负债表对部分环境负债未作确认, 利润表中同样未确认企业采取环境治理措施发生的支出, 最终导致信息使用者不能客观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强化环保意识的需要

环境会计不同于传统的会计模式, 它主张将整个社会生产情况和相应的生态环境都反映到会计信息中去, 要对环境资源损耗、环境保护支出、环境资源收益等进行全面披露。这就会促使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注重其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可以避免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

(四)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对外开放的经济环境的需要

在中国现行会计制度中, 尚未建立起相关的环境会计核算体系。这种现状, 一方面不能满足会计国际化的要求, 有碍于会计的国际间交流与合作, 不能向外国投资者提供我们的环境信息;另一方面, 由于我国没有相关环境会计准则, 所以就很难衡量外国投资机构对我国环境的破坏程度, 以及确定为保护环境而应采取的措施。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 为了使会计披露的信息具有相关性和可比性, 适应交易国的环保要求, 企业就必须要披露环境会计的信息。

三、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理论指导

会计理论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会计实务的进行。我国对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 基本上还处于探索阶段, 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与定型的实践模式。同时, 由于环境会计方法体系的多元化、核算对象的复杂化, 使得需要用货币计量、披露的环境资产与负债、环境成本与收益等信息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 导致当前环境会计缺乏与实务相结合的理论支点, 其结果是环境会计实务没有相应的理论指导,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出现盲点。

(二)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可操作性的会计准则

在环境会计研究中,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最早进入实务领域的。但发展至今仍没有可共同接受的专业标准。所以, 尽管我国一些企业已经意识到环境会计的重要性, 也有披露环境信息的动机, 但遗憾的是环境会计的研究还停留在理论研究初级阶段, 还未形成具备可操作性的会计准则, 还不能满足实务工作的要求。

(三)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缺乏配套法律法规

我国当前的《环境保护法》和《会计法》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问题只字未提;属于法规层面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06) 初步规定了重大环境事件的信息处理与发布, 但未形成较完整的体系;属于规章层面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征求意见稿) 》 (2010)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2011) , 开始规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方式, 但其推广应用存在一定局限性;属于制度层面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 (2008) 仅规定超标企业需要对外公布环境整改信息, 并且只是明确部分披露内容, 其他企业自愿披露。这些规范在信息披露主体、披露范围、披露内容及强制性方面仍存在较大局限性, 难以形成对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环境信息披露法规。

(四)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欠统一

据调查显示, 企业目前环境事项的披露主要有5种方式:年度报告;内部工作会议记录;单独报告;包含于会计报表附注;包含于董事长报告。而披露方式没有哪一种占绝对优势, 表现出较为复杂的局面。

四、完善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建议

(一) 加强环境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研究

目前的环境会计实务缺乏相应的理论作指导, 从而导致环境会计实务操作的盲从性, 因此, 要加强环境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会计理论研究应力求解决诸如计量、成本确认等基本理论问题, 突破环境会计计量上的障碍, 选择合理的记录标准, 采取正确的计量方法仍然是今后环境会计理论研究的重中之重。另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就是环境会计核算的报告体系, 在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环境信息, 规范具体的披露事项, 满足相关的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突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的障碍。

(二) 加强环境立法, 制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会计准则

具有法律效应的环境信息披露层次体系应分为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等。建议由证监会、环保部和国务院办公厅等部门联合发布有关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事项, 详细规定披露主体、各行业必要披露指标与选择披露指标、环境专门报告披露方式、内容以及详细程度, 强制企业披露有关环境信息。

会计准则是会计工作的准绳, 因此, 制定环境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 对于规范和推广环境会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立法机关和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在现有环境和会计的法律法规基础上, 制定健全的环境会计准则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准则, 使环境会计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三) 选择科学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

会计信息的载体是会计报告, 因此会计报告应增加环境信息披露内容, 采取主表加附表的模式, 并且定性披露和定量披露相结合披露。定性披露主要揭示企业那些难以量化的环境事项和企业的环境绩效, 可以采用相应报表的附注形式, 也可明确地形成独立的报告。定量披露主要报告有关企业环境资产、环境费用、环境负债和环境效益的数量 (金额) 变动情况, 通过编制环境会计报告披露企业环境资料。根据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实际情况, 可在原有的财务报表中增加有关环境会计的资料。比如, 增加“环境会计资产负债表”, 用来揭示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状况;增加“环境会计利润表”, 用来揭示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收益;增加“环境会计成本表”, 用来揭示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支出的各项社会成本和费用。另外, 还可以通过环境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揭示企业的环保措施对企业目前以及未来的现实影响和或有影响等内容。

(四) 加强对环境会计披露信息的全方位监督

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 往往存在不会全面、如实披露对资源环境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可能性, 而社会公众要求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具有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因此, 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包括行政管理、环境审计、民众监督等, 从而全方位促使企业加强环境会计信息的工作。

摘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企业采用一定方式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环境会计信息的会计行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但目前我国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缺乏理论指导和配套的法律法规,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欠统一。所以, 应积极推进环境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研究, 加强环境立法, 统一披露模式, 满足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关键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建议

参考文献

[1]唐建, 彭珏, 周阳.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演变与运行状况——以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例[J].财会月刊, 2012, (36) .

[2]马文博.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10, (5) .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控制问题研究 第11篇

关键词:环境成本;煤炭企业;环境成本控制;生命周期法

一、环境成本控制研究

1、环境成本的含义

企业环境成本就是企业以履行环境保护为责任,为降低生产经营的产品或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对环境造成的负荷,或者因为执行国家环保政策,以取得环保效果和经济效益为目的,而在一定时期内,采取环境保护活动所发生的可用货币计量的各种耗费。

环境成本就是一种耗费环境资源进行补偿的价值尺度,是企业以保护环境为原则,由环境方面的因素引起且已经发生的,由本企业承担和支付,可以明确地以货币计量的,或者潜在的虽然难以以货币计量,但由于资源耗费是企业经济活动引起的,最终应该并入企业内部环境成本核算的成本。简单理解环境成本就是企业因为生产经营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的一种补偿。

2、环境成本的内容

环境成本一般由资源耗减成本、环境降级成本、资源维护成本、环境保护成本共同组成。

3、环境成本控制方法

作业成本法、生命周期成本法、完全成本法比较分析。

通过以下三种方法比较,可以看出这些环境成本核算方法各有特色及优缺点的比较。

优点:有利于管理者对企业成本发生的原因结果进行全面动态分析,是企业决策、规划和控制充分发挥作用,积极主动的寻找使成本降低的方法和空间; 增加了成本核算和考察内容补充了或有成本,使产品成本信息更加完善,实现了将外部环境成本向内部环境成本的转变。增强了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 因为考虑了外部环境成本,所以对企业的资本投资决策以及全面预算提供个人哪个好的信息服务。缺点:由于只针对内部环境成本计量,而忽略外部环境成本核算范围相对狭小,由于环境作业和环境成本的确认计量的准确性较难把握导致其分配方法上应用存在一定难度;资料寻找困难或资料质量难以保证,由于该方法是按照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作为成本核算考察期来确定的,这就违背了会计期间的规定,会造成期间界限不明显,某些环境成本不能准确归集,导致实际操作性有待考证;在我国只有个别行业使用完全成本法,因此该方法还不适合进行全面推广使用。

从分析中可以看出,每种方法都各有利弊,本文主要介绍生命周期成本法的环境成本控制。

二、山西焦煤集团环境成本核算与控制实例研究

1、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简介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目前规模最大、煤种最全、煤质优良的炼焦煤生产企业,现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山西焦煤总部设在山西省会太原市、集团公司地跨太原、临汾、运城、吕梁、忻州、晋中、长治7个市的25个县市区。现有28个生产矿井和18座洗煤厂,原煤生产核定总能力为6580万吨/年,洗煤厂的入洗总能力为4500万吨/年,截止2004年底企业资产总额383亿元,职工15万人。焦煤、焦炭等煤炭产品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并出口日本、韩国、巴西、德国、印度、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拥有焦炭和机电设备等进出口经营权。与德国鲁尔集团、日本新日铁、韩国浦项、宝钢、鞍钢、首钢、武钢、华能等国内外大公司结成了紧密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山西焦煤集团环境成本

山西焦煤集团环境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管理费用:企业环保处机构和人员的经费支出及其他环境管理费用;

(2)环境监测费:企业用于环境检测的设备设施、仪表仪器以及有关费用;

(3)排污费:即国家各级政府对污水、煤矸石等"三废"的正常排放和超标排放征收的排污费;

(4)环境影响赔偿费:即企业废水、煤矸石等"三废"排放引起损害农田、破坏农作物、污染空气而对周边农村和居民进行赔偿的费用;

(5)职工环境保护教育费;

(6)绿化费;

(7)与环境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向企业摊派的费用等。

3、完善山西焦煤集团环境成本控制

(1)设计阶段的环境成本控制。在矿井设计阶段,应以环境保护为指导理念,避免"采厚弃薄"吃肥丢瘦"使煤矿从其生命周期开始就具有绿色环保的内涵。①建设高产高效的集约化矿井[3],综合勘探,依据资源条件,优化设计,合理确定新建矿井规模,重点建设大中型矿井,限制小型矿井。②从工艺、技术、装备等方面实质性改变煤炭的生产状况,提高煤炭的生产能力和回收率。

(2)取得原料阶段的环境成本控制。煤炭企业取得原料主要是通过煤炭资源的开采,而煤炭的开采过程也是对环境破坏最严重的过程。针对这一过程,煤炭企业应该采用清洁开采措施,使得对环境的破坏程度减为最小。①减少煤矸石排放。改革开拓巷道布置方式,优化采区巷道布置,选择合适的采煤方法和生产工艺,减少煤矸石的产生。同时,要大力推行井下煤矸石处理技术,从根本上消除煤矸石污染的危害。②减轻地表沦陷。根据资源条件和地质情况,采用充填、联合、协调、条带、房柱式开采和离层区注浆等适当的开采方法,控制地表沉陷。③减少瓦斯排放。推广高效瓦斯抽放技术,实现综合抽放,提高抽放量和抽放效率。研究低浓度瓦斯的回收、浓缩技术,减少瓦斯直接排放量。

(3)销售阶段环境成本的控制。为了降低产品销售阶段的环境成本,环境营销是降低控制环境成本的一个有效途径。在包装上选择绿色包装材料,尽量减少包装,循环或者再利用包装材料;选择使用无铅燃料、有污染控制的装置和节省燃料运输工具,尽量简化供应及配送体系,减少贮运过程中的浪费,降低产品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成本;尽量缩短分销渠道的长度,加强对销售渠道的控制,减少销售过程中的污染。

(4)尾矿处理阶段的环境成本控制。煤炭企业尾矿产率一般为80-90%,大量的尾矿若不妥善处理,危害甚大。对尾矿资源的综合利用可以概括为下列几种途径:①首先要尽量做好尾矿资源有用成分的综合回收利用,采用先进技术和合理工艺对尾矿进行再选,最大限度地回收尾矿中的有用成分,这样可以进一步减少尾矿数量。②用尾矿作为建筑材料的原料:制作水泥、硅酸盐尾砂砖、瓦、加气混凝土、铸石、耐火材料、玻璃、陶粒、混凝土集料、微晶玻璃、溶渣花砖、泡沫玻璃和泡沫材料等。

三、结论

(1)从煤炭企业的行业特点出发,将煤炭企业发生的环境成本分为煤炭资源消耗成本、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环境保护和预防成本、环境恢复和治理成本、煤炭替代成本、环境影响成本、环境改善成本、环境管理和教育成本。

(2)指出环境成本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从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技术进步、矿井开采年限、煤炭资源供应量和能源结构的角度分析了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的影响因素。

(3)根据煤炭企业环境成本控制的特点及原则,指出主要采用生命周期法,并具体分析了实施步骤,提出了控制措施。

(4)最后,分析了目前山西焦煤集团对环境成本的核算,得出了山西焦煤集团应对环境成本进行单独核算,并进行有效的环境成本控制,接着将本文的研究成果运用于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对其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李秉祥.基于 ABC 的企业环境成本控制体系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05,(6).

[2]濮津.煤炭环境成本构成与变化规律分析[J].煤炭学报,2004,(1).

[3]刘金平.矿区直接环境成本评估[J].能源环境保护,2003,(1).

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第12篇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涵

环境会计是指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环境与自然资源问题纳入经济核算体系, 以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为依据, 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社会资源造成的效益和损失进行计量、报告与控制, 以期达到改善社会资源环境, 提高社会总体效益的双赢效果。环境会计信息是指关于企业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消除、环境资源利用以及与环境有关的其他财务信息, 不包括企业的非财务环境会计信息。在环境会计领域, 首先进入实务的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即披露企业各种活动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信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环境会计工作的最终成果, 也是环境会计核算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 是国家在进一步修订会计法, 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和环境会计制度的基础上, 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 而企业采用一定方式, 向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环境会计信息的会计行为。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揭示环境资源的利用情况和环境污染的治理情况, 是治理严峻环境问题的必然要求。

二、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对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 近年来, 虽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但基本上还处于探索阶段, 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与定型的实践模式。导致当前环境会计缺乏与实务相结合的理论支点, 其结果是环境会计实务没有相应的理论指导,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出现盲点, 所以无法评估公司的环境绩效以及公司的环境活动对财务成果的影响, 这样造成大多数企业逃避社会责任。我国企业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不容乐观。虽然我国很重视环境保护, 相继发布了一系列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 同时还制定了许多行动计划和战略方针,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 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企业对于环境会计信息的核算与披露。但是, 这些法律、法规的覆盖面不全、内容不完整, 各项实施细则有待明确。特别是在可操作性方面有待加强, 急需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发布具体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一) 当前的环境会计实务缺乏理论指导

会计理论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会计实务的进行。我国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 近年来虽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但基本上还处于探索阶段, 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与定型的实践模式。由于环境会计是环境科学与会计交叉形成的应用学科, 核算对象复杂, 方法体系多元化, 计量环节难以突破, 使得当前环境会计缺乏与实务相结合的理论体系, 导致环境会计实务没有相应的理论指导, 在现行的会计制度中, 还没有建立与环保成本相配套的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

(二)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实施缺乏可操作性的会计准则

在环境会计研究中,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最早进入实务领域的, 但发展至今仍没有共同可接受的专业标准。所以尽管我国一些企业已经意识到了环境会计的重要性, 也有披露环境信息的动机, 但遗憾的是环境会计的研究还停留在理论研究初级阶段, 还未形成具备可操作性的会计准则, 还不能满足实务工作的要求。目前, 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方式各不相同。另外, 企业出于竞争的压力, 很可能只会披露一些取得较好环境绩效的信息, 而对企业自身不利的信息则只字不提。如此, 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就难以获得真实的环境会计信息, 难以对企业环境信息进行对比分析, 也就无法对企业的环境绩效进行全面的评价, 影响其决策。

(三)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实施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目前, 我国只颁布了一些与环境要素相关的法律、法规, 但尚未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法制体系, 涉及环境因素的会计法规几乎是一片空白, 无法适应现代社会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此外, 企业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要求的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 使企业不会在主动牺牲自身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去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为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强制性要求, 大多数企业选择低调处理环境会计信息, 以减少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四) 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内容上存在不足, 不能满足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比例不高, 公布环境报告寥寥无几, 即便是对强污染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 也不够理想和全面,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正面信息为主, 缺乏负面信息的披露;二是货币信息量不大, 目前很多企业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过多使用定性信息, 缺乏定量信息, 大大降低了披露信息的说服力;三是披露信息的项目有限, 甚至很多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大同小异, 仅对证监会要求的事项进行简单描述, 俨然模版式的披露。并且, 由于缺乏严格、统一的规范, 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处理对象和处理方法不尽相同, 信息披露缺乏可比性和可靠性。在环境会计信息要素方面, 不能满足使用者信息对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资本、环境费用、环境收益和环境利润的需求。在环境绩效信息方面, 对于不能用货币量化披露企业与环境因素有关的会计信息, 无法在财务报表内作为正式项目反映。

(五)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欠统一

我国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繁杂, 既有将独立的环境年报公布在公司网站上的, 也有将环境信息隐晦地包含在其他会计报告中的。据调查显示, 企业目前环境事项的披露方式主要有5种:年度报告;内部工作会议记录;单独报告;包含于会计报表附注;包含于董事长报告。而披露方式没有哪一种占绝对优势, 表现出较为复杂的局面。

(六) 对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监督不力

企业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主体, 对有利于经济组织利益的行为, 通常会采取及时披露会计信息的方法, 而对不利于经济组织和管理层的信息, 通常会采取不披露或延迟披露的措施。我国现阶段对会计信息的监督体系尚存在漏洞, 这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的效率。监管失效既有监管制度目标事实上的错位, 监管所需的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 又有监管部门的处罚力度不够等诸多原因。

三、完善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与建议

(一) 制定和完善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准则

会计准则是会计工作的准绳, 因此制定环境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 对于规范和推广环境会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立法机关和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在现有环境和会计法律法规基础上, 制定健全的环境会计准则和制度和更为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准则, 使环境会计有法可依, 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章可循。可以将涉及环境的内容列入会计要素, 成为必须披露的内容, 将会有效地防止有关部门和单位短期行为。会计制度应逐步对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作出具体规定, 使环境会计具有可操作性, 便于会计人员掌握。

(二) 加强对环境会计披露信息的全方位监督

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 往往存在不会全面、如实披露对资源环境的社会责任履行的可能性, 而社会公众要求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具有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因此, 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包括行政管理、专项环境审计, 民众监督等, 从而从全方位促使企业加强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工作。

(三) 环境会计报告应采取主表加附表的模式

环境会计信息对政府、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大众等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有很大的影响, 但目前而言, 国际上尚没有统一的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为了满足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环境信息的披露要尽可能详实和有用。会计信息的载体是会计报告, 因此会计报告应增加相应的内容, 并采取定性披露和定量披露相结合的形式。定性披露主要揭示企业那些难以量化的环境事项和企业的环境绩效, 可以作为相应报表的附注形式, 也可明确地形成独立的报告。而定量披露主要报告有关企业环境资产、环境费用、环境负债和环境效益的数量 (金额) 变动情况, 通过编制环境会计报告披露企业环境资料。根据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实际情况, 可在原有的财务报表中增加有关环境会计的资料, 比如增加“环境会计资产负债表”, 用来揭示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状况;“环境会计利润表”, 用来揭示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收益;“环境会计成本表”, 用来揭示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支出的各项社会成本和费用。另外, 还可以通过环境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揭示企业的环保措施对企业目前以及未来的现实和或有影响等内容。

(四) 加强环境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研究

目前的环境会计实务缺乏相应的理论作指导, 导致环境会计实务操作的盲从性, 因此要加强环境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研究。重点要进行环境会计核算要素的确认, 难点在于核算对象确认后的正确和合理计量。会计理论界应对环境会计这门新学科进行深入的探讨与研究, 力求解决诸如计量、成本确认等基本理论问题, 突破环境会计计量上的障碍, 选择合理的记录标准, 采取正确的计量方法仍然是今后环境会计理论研究的重中之重。另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就是环境会计核算的报告体系, 在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环境信息, 规范具体的披露事项, 限定披露形式, 严格披露程度, 以满足相关的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以突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的障碍。

(五) 加强培养从事环境会计工作的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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