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区规划范文

2024-09-19

街区规划范文(精选10篇)

街区规划 第1篇

关键词:街区生活,邻里关系,公众交往,街区的空间,路径与领域感

20世纪90年代以前, 中国城市的住宅区大多是开放的, 拿北京来说, 不仅传统胡同可以自由穿行, 许多小区也都是开放的。比如20世纪50年代的经典社区—百万庄小区 (图1) 采用围合的邻里单元, 但是没有围墙, 而且直到20世纪80年代政府建设的大型住宅区仍然是开放的。至于那些基于特殊国情产生的封闭的大院 (机关大院、部队大院、大学等) , 其尺度实际上已经相当于一个小镇的规模, 虽然对城市是隔绝的, 其内部相互之间却是开放的。比如在我当年的大学, 只要进入学校大门, 在这个小社会里是可以随便串到任何一个角落的, 从教授住宅前的小路到校长办公的小院, 没有任何阻拦。

而近二十年来伴随着新兴的地产开发, 新建的住宅小区绝大多数都用围墙和大门与外界隔绝起来, 某些以前建设的开放性小区也象征性地围上了铁栏杆, 我们的城市正在变成一座座相互割裂的孤岛, 其带来的各种问题很多文章已经有深入的剖析, 这里不再论述。

针对近二十年来城市建设的弊端, 中央提出了不再建设封闭式住区的方针, 但关于如何建设开放式社区, 建设什么样的开放式社区, 目前还有不同的理解, 这就需要从其要解决的问题出发, 并吸取国外社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及我们的历史经验。

一、开放式社区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大院围墙社区带来的弊端, 解决的问题无外乎两点:一是技术层面的, 一是社会层面的。

首先是技术层面的问题。目前被诟病较多的是城市交通、资源共享等问题, 密路网、窄街巷替代超大尺度街巷是解决城市交通毛细血管不畅、拥堵的良策, 而一旦街区尺度变小, 原来小区内的公共资源必然会面向道路对社会开放。对于纯技术问题, 以前也有一些尝试解决的手段。比如南方有些小区底层整体架空, 花园设在上层, 试图解决城市交通在底层的通畅, 但上部的住区仍然构成了超大社区;至于社区资源在物联网时代也会有全新形式的共享方式。但这些都不能解决社会精神层面的问题。大院儿的划分阻碍了社会的开放和交流, 不同的大院儿易形成不同的阶层。比如几十年前北京胡同里的人和大院儿里的人就是明显不同的人群, 不论从语言到行为都有不同的特征, 甚至分为不同帮派。举例来说, 我微信里中学群和小学群的同学都是住在相邻几条胡同的小伙伴, 大家至今都还能记得四十多年前其他同学的家庭成员和邻居、胡同里的那些景物和故事。这样的街区生活记忆与承载着乡愁乡恋的古老街巷一起, 是一个社会和谐稳固的根基和灵魂, 几十年来伴随着它们在中国的消失, 我们的社会在精神上也无可挽回地失去了一些宝贵的东西。而生活在大院儿单元里的人们则很难有那种亲密的街区生活, 邻里关系淡漠, 交往消失, 人们自我意识往往强于公共意识。如今的封闭街区势必会加重这种分化趋势, 所以重塑街区生活、建设和谐社会应是开放街区的核心。

二、重构街区生活是开放式社区的本源

街区生活是开放式社区的灵魂, 世界各地那些有着深厚历史积淀的古城古镇至今仍是现代人的精神家园。人们行走在熙熙攘攘的古老街区流连休闲, 而在冷冷清清的新城行色匆匆, 这样的景象非常普遍。国外许多城市设计的理论研究都在对比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城建设的失败并总结以往富有魅力的历史街区的特征, 新都市主义也提倡在现代的住区规划中力行传统城镇那些活力街区的要素。[1]在那些传统街巷中, 老人们白天聚在一起聊天、晒太阳, 晚上左邻右舍男人在一起喝茶打牌, 女人聚在一起聊家常干家活, 小孩子就在一旁踢毽玩耍, 在这样一个有很强领域感的有限的空间内形成邻里之间的互动, 陌生人的闯入很容易被识别。

这样的街区生活图景并不会因为在规划中把地块划小, 每个地块不设围墙就能自然产生 (图2) 。国外的许多案例都证明, 在城市建设中, 拆除那些传统街区, 建设若干高层住宅之后, 邻里关系消失, 居民公众意识淡漠, 犯罪率上升, 一系列社会问题随之而来。国内许多20世纪七八十年代建设的小区也是这样, 出了单元楼就是四通八达的小区路, 在这样的开放式社区里居民缺乏安全感, 每家窗户都设置了如同监狱般的防护栏, 根本不能体现开放式社区的理想, 所以生活在这样的社区中的人们更向往有围墙的社区。

如今的社区开放如果塑造不好街区的空间与生活, 就重回以前的粗放模式, 在目前许多应景政策自我标榜的所谓开放式社区都能看到这样的影子。在新的住区建设中如何延续城市的街区精神, 重塑我们乡土的精神家园, 而非仅仅停留在技术层面上解决城市问题, 需要我们向传统学习。那些历经岁月磨砺的生活空间承载着一个社会的文明与传统、和谐与秩序, 传统的魅力街巷至今仍然是我们的老师。

三、维系街区生活的空间体系

街区是城市生活的起居室, 开放式社区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塑造精神层面的街区生活。那么, 什么样的空间能产生有活力的街区生活呢?什么样的开放模式更适于我们的国情呢?我认为我们的开放街区应该有以下几个要素。

1. 路径

传统街巷大多是自然形成的, 它是链接着城镇重要节点的最便捷的路径, 即使是经过规划的城镇, 经过长期的岁月磨砺, 这些路径也最终演变成可达性最好的线路。在西方城镇它是串起教堂、市场、车站的步行网络 (图3) , 在中国的传统聚落则串起祠堂、庙宇、集市, 它使整个城镇构成了一个自然充满人性的有活力的街区网络。而大院儿街区将城市中这些本应是便捷的通路人为地加以改变, 比如我以前居住的大型社区中的许多人乘车要往东北方向走, 但小区只有西、南两个方向的出入口, 所以每天不得不绕行很远的路, 匆匆赶路的急切替代了闲庭漫步的愉悦。这样的路径即使有再漂亮的绿化景观, 也不符合人类活动特点, 是非人性化的, 很难激发街区活力。因此链接重要的生活场所的路径、实现可穿行城市的步行网络是构建活力街区的重要支点。不论在地块之间的城市道路还是地块内部的步行道路都应考虑这点。

2. 领域感和私密性

历史上的传统聚落都非常注重每家每户的私密性。私密性属于人类最基本的心理需求, 它强调个人及家庭对所处环境具有隔绝外界干扰的条件,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支配自己的环境。我们发现, 从欧洲的阿尔卑斯山以南一直到中东、印度及中国, 这些历史悠久具有城市文明的国度的传统聚落大都是由院落式住宅组成 (图4) , 而街巷成为这些院落的公共领域, 这种分级很好地构建了私密与开放的关系。西方近代城市膨胀后则演化成以街区为单位的多户共享的公共院落组团, 比如巴塞罗那的围合式街区 (图5) , 就是扩大了的集中的地中海传统院落模式。中国20世纪50年代建设的一些组团式围合小区也属于这种规划体系的延伸, 虽然有一点本土基因却是经西方演绎又传入的居住模式, 它把古代私人的院落转化为邻里院落的模式, 作为街道空间的下一个层级, 有适度规模社群的领域感, 许多现代的居住组团都在强调这种邻里的领域感 (图6) 。阿尔卑斯山以北的传统住宅则多为独立式, 具有游牧民族跑马占地式的生活习俗或带有较强蛮族的历史特征, 转移到美国就产生了许多一楼一街区的密路网, 以及以独立式住宅为单位的单调社区, 所以美国人痛心疾首于他们的住区缺少欧洲传统小镇那样的魅力, 发展出新都市主义理论。因此不同的地域文化背景对街区的开放度有不同的理解, 比如国外有的建筑师甚至不认为巴塞罗那老城那样的街区是开放式社区, 开放式街区一定要开放到每个楼座 (图7) 。[2]我们的社区开放一定要结合我们民族地域的特征, 要把握开放的“度”, 在什么层级开放、在什么层级私密, 在开放的同时保有领域感和私密性, 才能形成理想的开放式社区。

3. 低层高密度

人类自古就生活在低层高密度的聚落中, 中外许多如今已经成为热门旅游目的地的历史古镇名城, 都是在2~5层的建筑高度下实现了超过1甚至2以上的容积率。考虑到比较小的道路面积, 这些古城的综合容积率普遍在2以上。比如中国的丽江古城、喀什古城、欧洲与中东那些著名的中世纪古城, 都是以低层高密度的聚落形态构成了宜人和谐并充满魅力的住区。低层高密度社区利于实现有限定空间的街区并产生街区的活力, 它宜人的尺度和家的可识别性令其具有归属感, 温馨的氛围利于形成社区的领域感, 方便邻里交往、建立和谐社区。同时低层住宅良好的接地性, 使生活在其中的居民能够亲近自然, 实现绿色生态的居住理念, 况且低层住宅在建造、技术、防灾等都具有更大的优势。因此人口密度接近中国的欧洲早就提倡低层高密度社区, 实践中这种类型的住宅占绝对主导, 在理论上强调的邻里关系及社区的场所精神也有很多的实践, 但目前中国的规范对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的规定却无法产生低层高密度社区, 这是需要改变的。

4. 街区的空间环境

街区生活的产生除了上述几个因素外, 还在于其载体的空间环境与质量。什么样的空间能产生街区生活?目前那些兵营式、行列式住宅, 或齐刷刷、令人恐惧的高层社区仅仅因为不设围墙或把路网加密就能产生街区生活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纵观那些历史与现实的魅力街巷, 大都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有限定边界和良好尺度的空间, 这些街巷空间大多数是以中低层建筑为背景的街巷空间, 舒适近人的街巷尺度易于人们在此处停留;二是在一些节点和角落形成广场增加街巷的“阻力”以进一步提供人们聚集的场所, 有围合的界面是效果最好的街区空间;三是营造混合的街巷功能, 沿着街区的路径有各种各样方便本地住民的商业及活动场所, 这样的街巷才能形成有活力的社区客厅。

结语

开放式社区并不是简单地拆除围墙解决交通问题就能实现的, 而是一系列社会生活与场所的重构, 在规划建设中如果不重视这一点, 就会回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原点。因此我们提倡结合当前的社会需求, 在新的住区规划中建设好既提供便利又满足私密性和安全感的心理需求且充满活力的开放街区, 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开放和谐有序并充满活力的城市。

参考文献

[1]盖兹.新都市主义社区建筑[M].张振虹, 译.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3.

街区规划 第2篇

A. 知道,很关心她的未来发展

B. 知道,无所谓

C. 知道,很自豪

D. 不知道

2、您对目前城中历史街区的环境、生活满意吗?

A. 很不满意

B. 不太满意

C. 基本满意

D. 很满意

3、老城区的生活环境有待改善,依您的见解,最优先的应该是?

A. 增加广场、休闲绿地

B. 拆除违章搭建,修缮危房,改善外观

C. 拓宽街巷,改善交通环境

D. 改善消防、供水与排水系统

E. 改善环卫设施,提高整洁卫生程度

F. 其他

4、您觉得老城区目前的道路应该如何规划?(需要结合河坊街现状?还是如何?)

A. 道路狭小,应适当拓宽

B. 应保持现状

C. 应增加南北方向的道路

D. 应增加东西方向的道路

E. 其他

5、您认为(河坊街、清河坊?)在杭州历史街区中的地位如何?

A. 非常重要

B. 重要

C. 一般

D. 不重要,可有可无

6、您觉得现在的河坊街是什么类型的街区?

A. 商业街,商业气氛浓

B. 文化节,有历史底蕴

C. 普通的古街,街道狭窄,有点乱

D. 破败的古街,沿街建筑破而乱

7、您认为城中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更新模式是?

A. 维持现状,只进行环境整治和房屋修缮

B. 除了少数有价值的建筑外,大多数拆除重建

C. 大多数保护和修缮改造,少数危房拆除重建

D. 全部拆除重建

E. 什么都不要动,就这样很好

8、您认为城中历史街区改造的目标首要在于?

A. 弘扬和展示杭州历史文化底蕴

B. 提高区内居民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

C. 创造旅游亮点,促进经济收入和就业率

D. 恢复河坊街历史上的繁华景象和商业地位

9、您认为城中历史文化街区更新后的功能是?

A. 突出商业性,以服务型、工艺型商业为主

B. 突出生活性,以居住为主,展示老杭州人的现实生活

C. 突出文化性,展示城中历史街区特有的历史文化

D. 融商业性、居住性、文化性为一体的综合区,并以老百姓的居住生活为主,商业服

务与文化展示为辅

10、如果让您参与城中历史街区的保护改造工程,您希望参与的方式是?

A.调查问卷的形式

B.座谈会的形式,好面对面反映老百姓的生活问题

C.项目监督委员会的形式,监督政府行为和项目改造情况,若有不良举动就立即举报上级政府

D.以上三种形式兼而有之的参与形式

E.不想参与,与我无关

11、如果选择在城中历史街区居住,不考虑经济因素,你愿意选择什么类型的住宅?A.高层、小高层单元式住宅楼

B.1-3层院落式单元住宅楼

C.重建的新民居

D.将现有住房进行改造翻修

12、您了解杭州河坊街这一街区吗?

A.完全不了解

B.比较不了解

C.一般了解

D.比较了解

E.非常了解

13、您认为杭州城区内的历史街区或街道是否有保护价值?

A.有

B.没有

C.不知道

14、如果认为有,请问您最认同以下哪项?(多选)

A.历史气息

B.居住功能

C.建筑美

D.邻里和谐

E.传统氛围(如老字号)

15、您认为杭州市区内历史街区的保护情况如何?

A.非常不理想

B.比较不理想

C.一般

D.比较理想

E.非常理想

16、您认为什么因素会阻碍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A.房地产开发

B.旅游业过度开发

C.政府规划不当

D.忽视建筑修缮

E.公民缺乏保护意识

F.其他

17、您了解政府再近五年来对杭州市区内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吗?

A.完全不了解

B.比较不了解

C.一般了解

D.比较了解

E.非常了解

18、您如何看待政府对杭州市旧城区的保护与更新工作?

A.完全不认同

B.比较不认同

C.不确定

D.比较认同

F.非常认同

19、您认为杭州市区内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举措是什么?(至多选两项)

A.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

B.政府法规的支持

C.规划的合理性

D.人才的培养

E.资金的稳定投入

F.其他

20、您愿意参与到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中去吗?

A.完全不乐意

B.比较不乐意

C.不确定

D.比较乐意

E.非常乐意

21、您是否参与过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

A.是B.否

22、您是否有意继续或在将来参与其中?

A.肯定不会

B.可能不会

C.不确定

D.可能会

E.肯定会

23、如果会,您一般乐意通过什么渠道或形式参与保护工作?

A.政府信访

B.个人捐款

C.媒体举报

D.进行科学研究

E.成立保护团体

F.其他

1、您目前居住在:

A.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内 B.常州市(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外)C.其他省市

2、您的性别:

A.男 B.女

3、您的年龄:

A.18岁以下 B.19-29岁 C.30-39岁 D.40-49岁 E.50-59岁 F.60岁以上

4、您的受教育情况:

A.小学及以下 B.初中 C.高中(包括中专、职技校)D.大专 E.本科 F.研究生以上

5、您的职业是:

A.国企员工 B.外企员工 C.私企员工 D.公务员 E.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F.下岗(失业)G.离退休 H.在校学生 I.其他

6、您是否了解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

A.比较了解 B.了解很少 C.不了解

7、您对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的总体印象主要是:

A.不错,维持现状就行 B.交通混乱 C.基础设施落后 D.缺少绿化和开放空间 E.老房子需要改造

8、对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保护利用,您的态度是:

A.支持 B.反对 C.无所谓

9、对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的老房子,您赞成:

A.原封不动,进行修缮 B.局部改造 C.拆除新建

D.其他

10、您觉得最能代表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特色的是:

A.古运河 B.传统民居 C.街巷备弄 D.明清名人故居

E.其他

11、您觉得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中最应该保护的是:

A.名人故居和历史建筑 B.传统民居 C.街巷格局 D.整体空间环境

E.其他

12、您认为青果巷地区保护利用带来的破坏中,最令人惋惜的是:

A.老街巷消失 B.传统院落消失 C.古井消失 D.古树砍倒

E.其他

13、您认为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未来的发展方向应该是:

A.以传统特色位主的居住区 B.以现代风貌为主的居住区 C.以传统特色为主的商业区 D.以现代风貌为主的商业区 E.其他

14、您认为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中今后的业态发展首先应该:

A.以传统商业为主 B.增加商业内容 C.提高商业档次 D.增加餐馆、茶馆等休闲设施 E.增加绿化和开放空间

15、您对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周边新建筑的看法?

A.好,是城市发展的表现 B.不好,破坏老城的形象 C.无所谓

16、对于青果巷这条街巷,您认为应该:

A.维持现状 B.限制机动车交通,作为人行步道使用 C.作为机动车道路并拓宽

17、您认为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目前市政基础设施的首要问题是:

A.排水 B.供电 C.供气 D.电信 E.防火 F.环卫

18、您认为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内市政设施方面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A 道路下无下水道,室内卫生设施(如大便器、洗脸盆等)不全 B 雨天路面积水严重 C 配套公厕少 D 路灯偏少且暗 E 河道既脏又乱,且常有异味 F 邮件寄递不畅 G 较满意 H 其他

19、你认为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内垃圾方面存在的首要问题是:

A 垃圾收集点有异味,滋生蝇虫 B 垃圾收集点太远 C 垃圾不能及时清运; D 垃圾桶配置偏少 E 较满意

20、你认为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内的首要环境问题是:

A.噪音较大(常有施工噪音、小贩吆喝声等)B 灰尘较大(过往车辆、周边施工等)C 常有异味(沿街摊贩、垃圾收集点、河道气味等)D 邻近空调影响起居休息 E 较满意

21、你认为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在市政设施方面最突出的安全隐患是:

A.消火栓不足,道路过窄,一旦失火,将难以控制 B 随意拉接电线,影响景观且易发生触电事故 C 燃气管道、液化气罐容易引发火灾 D 路灯较暗,来往人员行走不便 E 不存在隐患

22、您认为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中是否需要考虑部分居民的回迁?

A.是 B.不是 C.无所谓

23、您认为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应该如何保护利用?

A.由居民自己进行维护 B.由政府负责开发改造 C.由开发商进行开发改造 D.由政府和居民共同出资进行维护 E.其他方式

24、您对青果巷未来发展有何意见和建议?

街区规划 第3篇

1梁园历史文化街区及其周边环境状况

东面:松风路-莲花路路-福禄路-永安路-高基街,以近代建筑为主,街道狭小,是佛山旧城商业中心。大型商业有:升平商场、高基街灯光夜市、福升广场、华景购物城、松风路仿古商业街、东方广场、莲花广场。学校有市十八小学、二十四小学。其它还有市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电影院等。

南面:莲花路-福贤路-建新路-祖庙路街区,是佛山历史文物遗存较多民间信仰活动和商业地段,其中祖庙路一带有华侨大厦、旋宫大酒店、珠江酒店、祖庙、民间艺术研究社、仁寿寺、图书馆、中医院、兴华商场、玫瑰商场、百花广场等。祖庙路东面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嫁娶屋、简照南别墅等,西面以现代建筑为主。学校有市第八中学、市第十二中学、市第二十五小等。公共文体设施有佛山图书馆、运动场等。其还有祖庙汽车站等。

西面:红路直街-亲仁路-汾江中路-高基街,以近代建筑居多。有第五小学、第四中学、市中医院、市电信公司、省第六建筑公司。新建大型楼盘较少,有红棉苑等。

北面:高基街-南堤路,以近代建筑居多。有佛山汽车站、太平洋电脑城、鸿运电脑城。新建大型楼盘较少,有岭南雅居、兴运大厦、湖畔明珠等。

2.梁园历史文化街区及其周边的历史文化资源

梁园历史文化街区及其周边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资源。

古园林——梁园。梁园位于梁园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区内,由佛山当地诗书画名家梁蔼如叔侄等四人于清代嘉道年间建造的多组大型园林群体,有群星草堂、十二石斋、汾江草庐、寒香馆等群体。

古建筑——祖庙。与梁园历史文化街区南北毗连。祖庙原名北帝庙,始建于北宋元丰年间,“以历岁久远,且为诸庙首”称之为祖庙,为国家重点文化保护单位。祖庙除建筑物本身具有相当重要的文物价值外,它的建筑装饰及不少庙内的陈设如:陶瓷瓦脊、砖雕、石雕、木雕、金属铸件、神像工艺等,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和思想性,堪称古建筑艺术之宫。街区内还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培德里、适安里两个传统民居建筑群。这两个片区的民居建筑均保存完好,建筑装饰艺术完美。

非物质文化以及其他文化遗产秋色、剪纸、灯色、狮头、古玩、陶瓷、字画等。

3梁园历史文化街区目前存在的问题

3.1街区发展定位尚不够明确

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未能得到合理的整合和充分利用,潜力未能发挥;梁园一期工程仅修复原总体规划的一半,用地局限,景区不完整;与周边历史文化资源缺乏联系,未能发挥整体效益和品牌效益。

3.2保护与发展尚缺乏适合的模式

除梁园外,街区内的历史环境和历史建筑未得到应有的保护,其它旧建筑未得以更新和充分的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正在退化甚至消失;街区及其周边的丰富历史文化资源未得到合理整合、利用,梁园与其缺乏联系,未能发挥整体效益和品牌效益。

3.3历史遗留问题多,旧城保护欠账多

街区内道路、停车、消防通道、服务等实施不完善,缺少绿地和活动场地;街区内居住生活条件差,环境状况不佳;新建建筑尺度庞大,无法与历史环境和历史建筑相协调,破坏了街区的景观生态。

4 梁园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功能分区

按保护功能进行分区,梁园历史文化街区分为梁园核心保护区,历史风貌区,风貌协调区。

梁园核心保护区用地 7.6098 HM2,历史风貌区用地9.0642 HM2,风貌协调区用地4.649 HM2。在梁园核心保护区包括梁园景区及新扩建的梁园景点,根据文物保护法及历史文物保护准则保持旧有梁园的历史原貌,对文物古迹实行有效保护。

历史风貌区以传统风貌旅游、传统民居区、传统商业服务为主,是城市活的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人口最密集、最繁华、最活跃、最具生命力的部分。历史风貌区内体现传统文化传统特色的民居及街巷空间予以保留,最大程度保留街区内原有的景观生态风貌。

风貌协调区是指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地区,这一地区的建筑主要位于道路沿线建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的建筑,主要位于松风路道路两侧,莲花路道路一侧,这一区域要求采取环境综合整治,对建筑外立面进行整治,要求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5梁园街区保护与发展的规划要点

5.1整合街区历史文化资源,提高历史文化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2优化街区土地利用,发展休闲旅游和传统特色商业服务,改善街区市政设施。

5.3保护和修复古园林和历史建筑,保护和恢复其历史环境;将全面修复梁园工程作为龙头,带动街区的开发和利用。

5.4积极发展旅游和商业服务,做好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

5.5着重开发红路直街为特色商业服务街市,安排好交通、停车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

5.6推进街区非历史建筑小规模、渐进式的改善工作,保持低层高密度的建筑形态,逐步提高居住生活条件;

5.7通过置换、拆迁等方式,逐步降低人口密度;

6梁園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景观生态结构

历史文化街区空间结构以梁园核心保护区为主控点,以传统商业街区为纽带,以传统民居群为驻足点,以水为导向形成河网纵横的传统城市空间格局。以梁园为文化游,以传统商业街区为传统商业特色游,以传统民居为街巷空间形成连续的空间景观系列。

6.1梁园核心保护区:

保持梁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现状,新扩建部分采用岭南园林设计手法,体现水网地带造园特色,水系贯穿整个梁园,恢复原来的历史景点,恢复十二石斋、寒香馆、汾江草庐、无怠懈斋景区。

6.2传统商业街区:

北边以梁园西入口为商业街起点,东入口位于松风路上,南入口位于莲花路上,南入口及东入口处设有停车场,商业街的空间布局特征是将景区与水体园林绿化有机结合。商业街南部的传统商业建筑群利用原有的传统民居经过更新改造,保留历史片断,改变建筑物的内部使用功能,保留传统民居文脉,留存历史片段,展现明清商业氛围。陶艺馆、琼花会馆、佛山历史文化名人雕塑园、吴趼人纪念馆、博医馆、药林、药圃等构成传统商业街区,将商业与文化有机结合。陶艺馆展现佛山陶瓷业发展历史,在内可以看到传统陶艺的制作过程,佛山传统服饰馆也位于其中,将传统工艺融为一体。琼花会馆介绍粤剧的起源发展,佛山是粤剧的发源地,粤剧也是海外拥有最多观众和最有影响力的剧种,琼花会馆的设置意在恢复传统文化。佛山历史文化名人雕塑园介绍佛山的历史名人展现当年的生活场景。博医馆介绍佛山医药业的发展历史,清代是佛山成药业兴盛时期,再现当年的发展盛况。药林、药圃以医药植物为主体构成园林景区。

6.3传统民居:

主要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梁园南侧的培德里传统民居和位于梁园东北角的适安里传统民居,还有大片保存完好的历史民居,经过现场调查及考证其中有一部分传统民居保存完好旧貌依然,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是研究古城一定历史时期的范例,目前还没有被评为文物保护单位,但已具备文物保护单位的价值,本次规划定义为“准文物保护单位”的概念,主要位于筷子路两侧的传统民居群。散落在松风路以东的传统民居有单幢或几幢连结在一起保存完好的,但没有成组群布局,本规划定义为“特色传统民居”。“特色传统民居”与水体广场有机结合,形成传统民居参观游览路线。为了保护梁园与培德里之间的空间肌理,保留梁园与培德里之间传统民居,形成空间连续界面。规划保留传统民居的社区活力,降低人口密度,改善市政配套设施,提高环境质量。

6.4水体系列:

水是城市的生命与灵魂,“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城市的历史文化与水息息相关。水网与传统街巷空间的交错布局是本次规划的一大特色,水体联结整个历史街区,佛山传统的城市布局特征“水网交错”的空间格局城市文脉体现在梁园历史文化街区,以梁园核心保护区水体为起点,流经传统商业街、佛山名人雕塑馆、博医馆、药林、药圃,经松风路流入传统民居的街巷空间广场,再现当年水网纵横的生活场景,体现流水人家的意境。

7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应注意的几种关系

7.1保护与改造规划定位的关系

首先是保护,以保护历史街区面貌为核心内容确定老城改造的发展目标。梁园街区所处的老城相应还有六个历史文化街区(品字街历史文化街区、莲花南历史文化街区、任围历史文化街区、祖庙历史文化街区、东华里历史文化街区、塔坡庙历史文化街区)。政府应牵头制定总体保护规划的总目标,在此基础上,根据街区历史发展形成的各自特色,制定不同发展模式和不同风貌的改造规划。

其次,根据街区的保护现状,保护规模以及市经济发展状况,来制定近期和远期保护规划的目标,任务及实施措施,以保证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防止规划建设中途夭折。梁园街区发展的长远规划应纳入城市发展建设大盘当中协调发展。如梁园街区规划三期工程,拟对筷子路、福禄路、汾宁路一带民初建筑的骑楼进行整修,而禅城区发展建设目标中也拟对上述地段骑楼进行改建,这就需要市、区两级规划部门和相关部门高度协调。要注意规划方案的连续性,品牌性、功能性、协调性和景观性。街区规划不主张大拆大建,对有价值的建筑及街巷等,虽破旧,该保留的要保留,对影响梁园周围空间环境、破坏街区整体效果的高层建筑及部分住宅楼宇,虽近十年所建,该拆迁的就要果断纳入街区规划中。特别是尚未纳入梁园街区的红路直街、松风路与梁园紧邻的多座高层。

第三,街区规划需用经济视野和保留城市历史特点来制定。有保护才能有发展,我们不能用大量破坏历史街区风貌为代价换取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但建设也要讲求社会经济效益。梁园街区南北两个古民居群的街巷和宅院在尽可能保持原有风貌的原则下进行大规模整修。资金来源可采用多元化投入新路,利用市场经济的各种力量参与老城改造和古建筑保护。政府出启动资金以此来吸取社会资源;产权置换或购买;鼓励单位和个人资助古建筑维修,政府对资助者给予一定的社会荣誉等[1]。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在维修好主体建筑的前提下,应对周围环境做合理的整治,完善基础设施,使古民居成为与现代城市生活、交通和经济相适应且具有一定传统特色的区域,使其成为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7.2街区与改造规划管理的关系

制定街区改造规划前需做细致的项目调研,并对街巷、周边环境、居民进行规划管理分类。

7.2.1街区文物分布与周边环境。梁园街区除培德里、适安里两个古民居外,有李可琼故居、莲花巷土府等多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条有价值的古商业街(筷子路、汾宁路、升平路南段民初骑楼商业街)等。这些文物与周边环境的建筑从形式上、空间上有的过渡较好,有的与周边环境形成断裂。如果在保护区内只有几个孤零零的文保单位而缺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这几个建筑就会变得不伦不类。纳入街区整体规划,合理设置使用功能,可提高整个街区环境空间质素。

7.2.2原有街区格局和传统外貌。从目前老城改造来看,大多数的规划部门都会对老城的风貌保护区及控制区内建筑体量、风格等形式做规控要求,梁园街区规划也不例外

7.2.3保留不同时期有代表性的传统建筑。不同时期有代表性的传统民居和城市建筑体现一个城市发展的历史文脉,梁园街区就有很多民清时期代表性建筑,也有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代表性建筑。对规划建筑的取舍,勿以时间做取舍,不同时期的建筑,只要能自成一体,维修后能够使用,且满足规划要求,都应该予以保留,切不可因老城改造而割断了城市发展的历史文脉。

7.2.4构建整体格局,尽量成片成线改造。梁园街区规划应充分考虑与周边几个历史文化街区的特色功能分布和几条主要街道的过渡衔接关系。梁园街区规划大体可通过“点、线、面“的结合形成”井“字形规划范围。

7.3街区风貌与现代建筑的关系

街区风貌的精神内核,是历史积淀的人文传统,也是保留城市的个性所在。梁园街区从规划开始就要遵循其特有的文脉打造梁园这个品牌,使梁园的文化脉络不至于在改建、扩建、新建中受到损伤,使老城在发展中显示出有机生长的特征[2]。当然,改建与新建的区域要与老城形成一种内在的统一性,但这并不是意味着要求在形体上的外在形式的一致,因为功能地需求和技术的进步势必导致人们对城市的实体和空间产生新的要求。一味地仿造即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但也不必片面地强调原汁原味,修旧如旧,或使用外间迁移而来的旧构件。讲文脉,不是要求仿古,而是要立足于佛山文化名城的打造,汲取优秀传统文化的营养来规划梁园街区,在功能设置上,充分考虑与现代城市生活与周围环境整体联系,当我们尝试性地建一些新建筑时,特别要注意新建筑与古建筑之间在量和质上的总体平衡,新建筑的气势风貌匹配不上老建筑不行,新建筑的体量层次喧宾夺主更不行。历史文化街区是在长期的历史进城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等条件变化而演变。历史文化街区一般都是城市传统商业活动中心,店宅占据主导地位,其空间构成形式也极为丰富。历史街区保护的目的是保持或恢复街区的传统风貌和地域文化特色。历史街区的保护分为两个层面的保护,空间整体环境的保护和建筑单体层面的保护。

7.3.1空间环境保护:空间环境主要体现在街道空间,建筑风貌和建筑高度的控制上,因此保护街区空间环境要从以上几个方面分别进行控制。

街道空间控制:历史街区的空间格局及道路格局常常具有该地段乃至整个城市的个性,在我国坊、街、巷路网格局从古延续至今。街巷格局也是历史风貌的重要体现。在历史街区的保护过程中街巷的整理和复原是十分重要的。要求保持历史街区的空间尺度。

建筑风貌控制:历史文化街区应有统一的建筑风格、形式、尺度和色彩,保持风貌的完整性。建筑色彩宜青色和灰色,与梁园一期相统一,建筑风格反映佛山传统风貌,屋顶形式宜硬山式坡屋顶,尺度不宜过大。广场、铺地、建筑小品、灯具等宜采用佛山传统风格,与整体风貌协调统一。

建筑高度控制:历史街区的建筑高度与尺度的整体协调也是保护的重点,高度控制是协调历史街区建筑风貌的重要手段。和高度控制相联系,尺度的协调也是历史地段需要注意的问题,建筑物的体量大小必须和街道格局和空间相适应。本规划建筑层数要求文物保护单位周边50米范围内以二层为宜,文物保护单位周边100米范围内以三层为宜。紫线范围内建筑限高小于等于12米。

7.3.2 根据建筑性质、价值、保存状况,可分别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保存建筑:即保持原貌,绝对保护,如实反映真实的历史遗存,“保存”是针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优秀传统建筑,“保存”建筑必须严格按照文物保护要求实施保护,遵守《文物保护法》及国际文物保护法规的有关规定,在进行“修缮、保养、迁移的时候,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保护建筑:即保存建筑的传统风貌,局部(主要是立面、屋顶)保存真实的历史遗存,内部更新改造,保护建筑的立面、屋顶等外观要严格按照文物建筑的保护要求和原则进行修复和维护,以存其真,对于内部设施和空间布局可根据当前的使用要求进行合理的更新和改造。

更新建筑:既按传统风貌改造或重建。“更新”是针对风貌一般、质量一般或较差,以及已完全毁损的历史建筑所采取的整治措施,“更新”分为改造与重建,改造是对那些建筑结构尚完好,空间经改造后能够满足新的使用功能要求的建筑,尽量采用传统工艺和传统材料,重新改造内部设施和内部空间,重建是对那些质量较差,或已完全毁损,内部空间难以满足功能的建筑,按照历史街区的建筑形态特征进行重建,“更新”建筑毕竟是新建筑,在历史街区必须控制其数量,否则会降低历史街区的价值。

8结语

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的精神内核,是历史积淀的人文传统,也是保留景观生态个性所在。歷史文化街区从规划开始就要遵循其特有的文脉[3],使街区的文化脉络、景观生态不至于在改建、扩建、新建中受到损伤,使城市在发展中显示出有机生长的特征。当然,改建与新建的区域要与老城形成一种内在的统一性,但这并不是意味着要求在形体上的外在形式的一致,因为功能地需求和技术的进步势必导致人们对城市的实体和空间产生新的要求,一味地仿造既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任何历史文化街区在功能设置上,要充分考虑与现代城市生活与周围环境整体联系,当我们尝试性地建一些新建筑时,特别要注意新建筑与古建筑之间在量和质上的总体平衡,新建筑的气势风貌匹配不上老建筑不行,新建筑的体量层次喧宾夺主更不行。

参考文献:

[1]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文广局(文物局).苏州市古建保护条例[S]苏州.2003

[2]殷加华.古城风貌与现代建筑[J]江苏建筑,2001(4)

商业街区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第4篇

商业街区、生活住宅、行政卫生教育区域、绿地和河流等地区功能环境构成了城市规划要素的骨架部分。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导致了这些地区功能环境与城市总体发展不符合, 而商业街区作为重要的城市公共空间, 属于城市规划的范畴, 其能否合理规划影响了城市环境、经济活动、社会活动、交通系统, 体现城市规划的水平。商业街区的规划和改造要从整个城市出发, 考虑整个城市的商业发展, 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为城市规划提供一个宽松和良好的商业环境, 促进城市健康和谐发展。商业街区规划需重新界定和改善其的使用功能。

秦汉时就是繁荣都会, 汉唐以来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广州更是在改革开放的这几年迅速扩张。但是, 它也没有避免大中城市城市化进程的通病, 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 老城区的建筑、交通拥堵状况严重影响了城市风貌和附近的商业发展。例如远近闻名, 有着近千年历史的的街道-文德路。文德路属于商业地区功能环境, 但是因为具有悠久的历史, 也具有了文化功能。在广州的城市规划中, 文德路街区系列规划就成了重中之重。文德路街区的系列规划考虑了产业、历史、空间的区别, 考虑周围的商业及文化环境, 与北京路、南越王公署形成三核结构, 开发附近的文化产业, 打造一个文化商业旅游区。文德路商业街区规划将城市的文脉、历史、文化、商业融合一起, 去保持、发展和更新。这种理念规划是可持续发展的, 既传承了历史文化, 延续了其商业功能, 又挖掘了新兴文化扩展了旅游功能。文德路的商业规划是成功的案例, 值得我们学习和探讨, 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大中城市的商业街区规划存在很多的问题。

这些问题有技术性、科学性、社会性、甚至是政治上的问题, 城市规划尤其是商业街区规划是一种经济活动涉及公共利益问题这考验着我国规划的公正性。城市空间和土地带来巨大的财富, 尤其是房价高涨的今天, 街区的规划就成了利益集团争夺的目标[2], 商人将城市空间和土地的经济价值最大化, 政府的城市规划政策这时候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城市规划中的政府行政工作失当主要表现为政府的无效干预 (包括干预行为的效率太低) 和过度干预。

1 过度干预

许多城市为了彰显政绩, 一味地吸引外资, 不顾城市的合理规划和生态环境, 对城市空间进行无限制的开发利用。大规模的开发城市近郊土地, 使得国家储备用地越来越少。发展的欧洲城市, 城市内部及城市之间是以斑块绿地, 廊道绿化带与郊野森林相连接的, 而现在我们的城市内部到处是开发的工地, 城市之间还在开发的空间, 影响了城市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从而使城市开发及土地使用陷入尴尬的困境。

2 无效干预

由于城市之间的竞争, 近年来我国城市开发不顾原有的产业基础、文化基础、物质基础, 同类项目一哄而上, 低水平的过度扩张。各个城市间竞相模仿、竞相上项目、竞相搞基础建设、竞相开发新区、竞相提供优惠政策。与此同时,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城市房地产开发, 都出现非理性的虚假繁荣状况。导致了城市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城市开发市场处于恶性的竞争局面[3]。

失败案例, 例如东莞万江的茶叶批发城, 阳光海岸国际茶文化城位于万江区东江河畔, 广深高速的进出口, 在珠三角中处于一个中心的位置, 紧邻华南MALL、东莞汽车总站。经营面积超过5万m2, 是华南规模最大的茶叶专业市场之一。它是2005年进行规划的, 当时茶在有些商家的炒作下价格高涨, 开发商被其的经济利益吸引, 在居住区规划的同时, 策划了此茶文化城。“茶文化”是营销策划出来的, 因为东莞的茶文化其实是非常薄弱的, 东莞并不出产品, 历史上也没有留下特别与茶有关的典故, 不具有茶文化的定位。此文化城地理位置优越, 却在最近的几年的经营中惨败, 缺乏商业利益和文化效益。这种商业街区规划没有考虑可持续发展理念, 历史文化的传承, 单纯的商业项目, 而单纯的商业项目也也忽略了商业发展的各种因素。周围已经有万华、道窖等茶叶交易中心了, 近范围的消费人群有限, 缺乏跟茶有关系的历史文化传承所以也吸引不了外地的游客。商业竞争过于激励, 商铺一家家倒闭, 空置着大量房屋, 导致了资源浪费。另外一个例子就是东莞的“小商品城”规划:南城区的珠三角小商品城, 大岭山的“东莞义务小商品市场”, 华南MALL直销中心。在这么近距离的地方突然有3个小商品城, 其它镇区还有一些专类商品的直销中心。会不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呢?政府在这些商业街区的规划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是不是偏移了?城市规划是政府公共政策的一部分, 政府在城市规划的设施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技术性、科学性、社会性的问题有关于规划师及人民大众思想的提高, 调查分析及规划手段等高新技术的运用, 城市法规的健全。

在城市化进程中, 城市规划与商业规划是相辅相成。首先是两者的互动性, 在城市化进程中它们是一种互促的关系。商业发展不断提升着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素质, 推动着人类向工业社会迈进, 使城市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 由此构成了商业发展与城市化过程的良性循环。城市规划引导了商业街区的空间布局, 影响其发展的方向, 并对商业街区规划形成较大的推动作用。商业街区规划引起城市人口及其它资源流动, 城市中心的转移, 对城市规划提出新的要求, 促进城市功能布局的调整[4]。现代发展城市的商业街区规划也经历了一段发展时期, 使大家认识到城市规划问题主要的引导因素就是经济, 于是在城市规划中重点进行商业街区的重新调整, 协调整个城市的布局。经过实践, 发达城市的城市规划开始趋于合理, 并取得很大的收获, 中心商业区出现繁荣景象。商业街区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名片, 例如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 纽约的曼哈顿, 香港的中环, 北京的王府井等。这些商业街区的成功规划, 已经变成了城市风貌、物质丰富程度的体现, 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规划水平的提高。

其次是两者的矛盾和冲突。商业街区规划侧重经济利益, 强调经济利益对人类的满足, 这种经济利益往往带来交通拥堵, 环境污染, 人口过于集中等问题。而城市规划侧重人口、环境, 平衡各种城市资源, 保证城市功能的稳定和协调, 主要是从城市的物的角度出发, 强调对城市功能、效率的实现。城市规划对城市布局的合理性有很高的要求。注重的不是经济因素, 而是功能分区、交通规划、与周围城市的联系等物质层面的问题。因此城市规划往往考虑的是长时期的人居环境与条件。城市规划从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城市配套资源等方面研究与商业街区的规划, 商业街区规划是思考单个问题, 而城市规划是解决所有问题。两者不同的目标使它们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

再次是两者还存在协调性。两者的协调实质是商业街区性质与城市规划功能分区的协调。商业街区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一部分, 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在商业街区的规划中从大的整体去考虑整个城市的布局空间, 协调各个功能的发展, 避免单独考虑带来的资源配套不完善、规划不合理、同样功能空间过于集中、生态环境等问题。通过个别看整体, 从一个商业街区的地理位置就能了解整个城市规划的合理性;商业街区的景气程度, 进而反映一个城市发展的趋势和规律, 为城市规划提供依据。从整体研究个别, 通过城市规划合理的安排空间布局, 引导人口流动, 资源的共享, 促进商业街区的发展。传统的商业规划与城市规划模式难以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 所以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 协调商业街区规划与城市规划两者间的关系就更有意义了。

3 过度干预和无效干预和谐发展的策略

3.1“以人为本”的规划思想

不管是商业规划还是城市规划, 收益的都是公众, 都是为了解决公众的日常吃、住、行问题, 创造一个令人身心愉悦的环境。公众的参与是两者价值的体现。考虑公众意见, 了解公众对商业发展的需要, 对城市规划环境改变做出的反应, 将公众的意见纳入规划的理念中。例如在城市规划中, 功能的分区要以现代人们的生活方式为主导, 合理进行城市空间布局, 关注大众的需求, 改良城市环境, 使得城市空间能够被公众成分利用, 使得人类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尊重前人、关怀今人、善待后人”[5]。尊重前人, 继承古人留下的宝贵物质和精神财富, 不要让千篇一律的高耸塔楼和繁华商厦代替了古老的街巷和古朴的民居;关怀今人, 解决现实中的矛盾, 能够较好地整合多方利益, 满足大多数人需求;善待后人, 给我们的后代留点土地, 为城市发展预留足够的弹性, 保护生态为后代创造一个有利的发展环境。

3.2 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原则

在城市化进程中, 人类受短期经济利益观念的影响, 我国出现了少数城市开发占用公园、湖泊、绿地、甚至是耕地进行商业性建设, 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造成城市水土流失的现象, 致使城市出现沙尘暴、水淹市区的情况, 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 城市规划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或者前面提到的政府“无效干预”出现的问题。杜绝强取豪夺, 一任政府用磬十几届政府的土地资源。总之, 城市规划是基于有限资源利用的科学, 要想城市维持发展的活力, 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观。

3.3 延续历史文脉的规划理念

城市的文化正是由于城市拥有丰富和优秀的传统才显得格外受人瞩目, 城市的文化也正是因为繁荣的传统城市文化才能不断焕发生机, 并持续发展。城市的文化是一个城市的内涵的, 现在我国的城市规划都千篇一律, 不具有每个城市的特色。地中海的白色建筑、欧洲的庄园、西班牙的弓形顶这些都是很好的城市规划传承城市文化的有利见证。

现代的商业街区和城市规划今后的发展方向:商业街区规划内容已不局限于商业经济本身的个体, 而是将与之相关联的人口、交通、教育、文化卫生环境等诸多因素纳入整个规划过程, 在确保上述因素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的前提下, 寻求商业街区适宜的发展规模、发展速度与发展模式, 特别是方案策划初期, 就应该把城市的发展方向、城市的旅游资源和城市的生态资源分析和商业街区发展的需求一起分析考虑。共享城市的整体资源, 甚至是整个国家整个地球的资料, 平衡商业街区和城市发展。对商业街区进行功能外延上的扩展, 商业购物功能与文化、休闲、旅游、商务等相结合, 以文化特色为内涵, 强调商业功能的特色化。社会在不断的前进, 城市发展也是一个动态和更新的过程, 随着品质不断提高, 城市规划不仅是以往的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土地及空间资源的关系, 不是单纯地考虑平面上的布局, 而应该是重视城市环境对人类的生活居住、商业街区发展的承载能力和资源供给能力。这是可持续发展观念对城市规划提出的新的要求。地球资源环境体系对人类的基本承载力是决策两者规划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控制点, 即两者的规划中不能超过了整个城市的环境承载力和资源供给力, 否则会破坏城市的环境、满足不了城市“需求”, 阻碍商业发展速度、造成资源浪费等问题。随着人口的快速膨胀, 经济的发展, 城市化进程的加速, 环境污染和经济发展导致的资源消耗相应加剧, 环境承载力和资源供给力的不断加大。因此遵守环境承载力和资源供给力的指标, 保证了城市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和一定的比例关系, 是坚持可持续发展观的最要体现。

城市规划则研究各种经济、人类社会和环境因素对土地使用模式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 并制订能反映这种连续相互作用的规划, 保护人类居住的环境。商业街区是现代城市空间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的, 它集中体现整个城市的发展水平和社会文化特征, 它的规划与建设已成为完善城市职能、塑造城市形象的重要手段。我们要明白, 一个良好的商业街区环境更多地取决于整个城市规划的效果, 而不是单个商业项目, 因为商业街区的投资者是商人, 商人对城市整体环境发展的理解没有政府来的深刻和全面。城市规划体现是人类各种活动 (包括商业经济活动) 的相互共存关系及对于城市环境的积极或者消极影响。城市规划能协调人类各种活动的有序进行, 它是一个统筹者。因此, 只有当我们真正理解了城市规划和商业街区规划的关系, 达到两者的和谐发展, 必须坚持以文化传承为脉络、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生态保护为目的, 才能创造和谐城市, 最终构建和谐社会。

摘要:商业街区与城市规划都是为人类的生活创造更好的生存、生活环境。本文通过几个例子分析了两者的概念、相互存在的关系和目前我国商业街区规划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商业街区规划和城市规划协调发展对现代城市发展起到的巨大作用。

关键词:商业街区规划,城市规划

参考文献

[1]罗博.克瑞尔.都市空间规划设计[M].台湾:台北斯坦利出版社, 1984

[2]姬美兰.浅谈城市规划应以公共利益为重、弱势群体利益为先[J].科技信息 (科学教研) , 2007 (21)

[3]刘亚文.浅谈城市规划编制中多重角色的冲突与协调[J].山西建筑, 2003 (1)

[4]李燕子.城市规划在城市开发建设中的作用[J].建筑技术与应用, 2005 (2)

[5]张兵.城市规划理论发展的规范化问题对规划发展现状的思考[J].城市规划学刊, 2005 (2)

街区规划 第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0号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16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2月29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2014年10月15日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实施保护管理,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应当符合保护规划。

第四条 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持和延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五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当单独编制,下列内容应当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

(一)保护原则和保护内容;

(二)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三)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

(四)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五)需要纳入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城市、县已被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单独编制。

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城市、县未被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应当单独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

第七条 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符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规划深度应当达到详细规划深度,并可以作为该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不得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

第八条 历史文化名城批准公布后,历史文化名城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批准公布后,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保护规划应当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批准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

第九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第十条 编制保护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内,确因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建设活动,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保护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 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第十二条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和存在问题;

(二)确定总体保护目标和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

(三)提出总体保护策略和市(县)域的保护要求;

(四)划定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制定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

(五)划定历史城区的界限,提出保护名城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其相互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和环境的保护措施;

(六)描述历史建筑的艺术特征、历史特征、建设年代、使用现状等情况,对历史建筑进行编号,提出保护利用的内容和要求;

(七)提出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措施;

(八)提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生活环境的规划要求和措施;

(九)提出展示、利用的要求和措施;

(十)提出近期实施保护内容;

(十一)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和存在问题;

(二)确定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

(三)提出总体保护策略和镇域保护要求;

(四)提出与名镇名村密切相关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农田、乡土景观、自然生态等景观环境的保护措施;

(五)确定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制定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

(六)提出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环境要素的分类保护整治要求,对历史建筑进行编号,分别提出保护利用的内容和要求;

(七)提出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措施;

(八)提出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生活环境的规划方案;

(九)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

(十)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历史文化价值、特点和存在问题;

(二)确定保护原则和保护内容;

(三)确定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制定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

(四)提出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环境要素的分类保护整治要求,对历史建筑进行编号,分别提出保护利用的内容和要求;

(五)提出延续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规划措施;

(六)提出改善交通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居住环境的规划方案;

(七)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确定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以下方法划定:

(一)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地下文物埋藏区的界线,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为准;

(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包括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区;

(三)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内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较为完整、历史建筑或者传统风貌建筑集中成片的地区应当划为核心保护范围,在核心保护范围之外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城区和其他需要保护、控制的地区;

(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确定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当边界清楚,四至范围明确,便于保护和管理。

第十六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村庄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

第十七条 保护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

规划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规范,符合城乡规划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十八条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成果编制阶段,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保护规划的成果进行审查。

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成果编制阶段,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提请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审查。

第十九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审批。

保护规划报送审批文件中应当附具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审查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经听证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第二十条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经依法批准后30日内,组织编制机关应当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报送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护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相关材料;

(二)保护规划的批准文件;

(三)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的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

(四)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审查意见;

(五)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 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和备案的保护规划。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保护规划:

(一)新发现地下遗址等重要历史文化遗存,或者历史文化遗存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经评估确需修改保护规划的;

(二)因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保护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保护规划的;

(四)依法应当修改保护规划的其他情形。

需要修改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提出专题报告报送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还应当报告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修改后的保护规划,应当按照原程序报送审批和备案。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保护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保护规划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组织编制保护规划的;

(二)未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编制保护规划的;

(三)擅自修改保护规划的;

(四)未将批准的保护规划予以公布的。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划批准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或者违反规定批准对历史建筑进行迁移、拆除的;

(二)违反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限(紫线)等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规定核发规划许可的。

第二十六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中涉及文物保护内容的,应当符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沈阳盛京皇城街区复兴规划研究 第6篇

盛京皇城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中部, 规划面积约1.7平方公里, 拥有沈阳故宫和张氏帅府等13处文物保护单位, 是沈阳文保单位最集中、最具历史文化标志性的历史文化街区。2005年以来, 盛京皇城已先后开展了5次规划设计, 但始终难以解决街区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 历史文化资源破坏日益严峻。在此背景下, 如何重塑皇城空间、展示特色、发挥价值、达到公众对皇城的情感预期已成为规划迫切解决的问题。具体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1) 如何界定特色、找准价值, 为复兴盛京皇城找到时间和空间的起始基点。 (2) 采取怎样的规划策略, 能够有效实现复兴目标。

1 街区价值与特色判断

1.1 发展历程总结

盛京皇城是沈阳2300年城建史的起始点, 其发展历程可划分为如下五个时期:

(1) 城垣初建期:公元前140年西汉侯城县至1625年清建都前, 形成了“方形城池、十字大街、四个城门”的空间格局, “城”形态开始出现, 见图1。

(2) 都城形制期:1625年努尔哈赤建都至1644年皇太极迁都北京, 改城名为盛京, 形成了“方形城池、井字大街、九座城门、宫城居中、前朝后市”的传统都城格局, 见图2。

(3) 陪都完善期:1644年至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 盛京作为陪都, 城方郭圆的都城格局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见图3。

(4) 中西融合期:1912年至1949年民国时期, 东三省总督府、张氏帅府等官邸、私宅建成, 四平街 (中街) 商业中心形成, 东西方风貌交融发展。

(5) 现代改建期:1949年以来, 城墙、城门、王府等标志性建筑及传统街巷、民居逐步拆除, 大规模的居住区和大体量商业建筑严重影响历史风貌。

1.2 空间特色归纳

1.2.1 原址建城、坛城形制

经历侯城、卫城、国都、陪都, 盛京皇城始终在原址上不断完善建设, 印证了我国传统皇城沉淀、重组、再生等基本规律。同时, 盛京皇城被认为最接近《周礼考工记》所描述的王城形制, 兼具“城方郭圆、四塔四寺”的坛城格局, 极富地域民族特色。

1.2.2 三路并举、宫城交融

城市中轴线是我国历代皇城十分重要的空间特征, 尤以元、明、清时期的北京最为鲜明。与之相对比, 盛京皇城不重轴线, 沈阳故宫按建设的先后, 形成了东、中、西三路轴线, 并止于皇城内部, 未延伸至城市, 见图5。由满族兴建的大政殿建筑群不设围墙, 沈阳路穿越大内朝政区, 罕王宫独立于宫殿群单独建设, 反映出了满族游牧文化向中原文化的过渡, 见图6。

1.2.3 九宫格局、小巷庭院

在1927年盛京地图中可以较为清晰地发现盛京皇城始终保持着“井字街路、宫城居中、前文后商”的传统皇城格局, 见图7。同时, 王府、官邸、民居以院落为空间单元, 四平街市构成的商业街区和自由形态的小街小巷共同组织了皇城内部有机的空间肌理, 代表了近代之前我国北方地区典型的城市中心区空间形态。

1.3 街区价值挖掘

1.3.1 文化价值

在清代和民国时期, 作为国都、陪都和奉系军阀统治中心, 盛京皇城印证了沈阳三个最辉煌时期, 具有唯一性和真实性。因此, 盛京皇城最有条件也最应该成为承载和展示沈阳清文化和民国文化的核心区域。

1.3.2 艺术价值

盛京皇城沉淀了清代、民国时期不同风格的历史遗迹, 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其中, 沈阳故宫充分展现出北方游牧民族的高台式建筑、宗法礼仪等地域特征。张氏帅府建筑群代表了沈阳近代建筑技艺的最高水平。此外, 沈阳中街、东三省总督府、满铁奉天公所旧址等文保单位均是沈阳近代建筑史上的经典之作。

1.3.3 社会价值

迎来国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新时期, 沈阳落实国策、强化都市化发展和中心城市服务能级跃迁均需要盛京皇城作为空间载体, 承载高端服务业, 打造城市高尚生活的核心场所, 凝聚市民荣耀感。

2 现状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2.1 用地现状概况

现状用地故宫北部以商业为主、南部文化为主、东西两侧以居住为主, 文物保护用地仅占总用地面积的9%, 距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50357-2005) 规定的60%适宜比值存在较大差距。现状总建筑面积约254万平方米, 人口密度为2.4万/平方公里, 人口密度较高, 亟待疏解。

2.2 有待解决的问题

(1) 1958年古城墙拆除后, 建成大量行列式住宅和大体量商业建筑, 极大削弱了皇城领域感。

(2) 传统不规则道路和街巷肌理消失, 历史遗存保护不佳, 利用不足。

(3) 街区功能低端, 始终处于有街市无品牌、有人气无品位、有规模无精品的状况。

(4) 停车场地、环境设施等综合配套严重不足, 进一步影响了街区环境品质。

2.3 既往规划评价

2005年以来, 市、区两级政府先后组织了《故宫南部地区城市设计咨询》 (2006年, 日本庆应义塾大学、东南大学) 、《盛京皇城城市设计》 (2008年, 同济大学) 、《故宫周边地区详细规划》 (2009年, 清华大学) 、《盛京都城世界文化遗产公园概念性规划与城市设计》 (2011年, 沈阳建筑大学) 、《盛京皇城功能策划方案》 (2011年, 华强新城市产品研发中心) , 分别从空间形态、功能定位、景观风貌、建筑布局与符号等角度提出了真知灼见, 但始终没能探索出清晰的发展脉络, 主要原因可总结为:

(1) 空间设计与规划管理结合不足, 无法作为管理依据, 难以落实。

(2) 缺少可实施的保护策略和更新引导措施。

(3) 规划方案和开发策划结合不足, 难以适应市场需求。

3 空间规划策略

在复兴目标下, 本次研究针对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既往规划的失效现象, 从街区价值和特色出发, 紧密围绕更新过程中的规划管理需求, 提出了空间格局、景观风貌、综合配套三方面的空间策略, 支撑高端商业、文化、体验、旅游等功能的发展。

3.1 空间格局保护

在延续“九宫格局、前文后商”的功能结构框架下, 针对用地出让过程中涉及到的性质、高度、形态等规划指标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3.1.1 用地规划

进一步引导商业向中街路沿线集聚, 引导文化、博览、休闲、娱乐体验功能向故宫以南集中, 并在故宫的东、西两侧适当保留居住用地, 维持街区活力。在故宫南北分别增加文化娱乐、商业用地, 为功能提升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 见图9。

3.1.2 高度控制

优化2004年故宫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时制定的街区高度控制规定, 结合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道路红线, 调整高度分区, 实现每个地块有一个明确的高度控制要求, 避免了原有以故宫为中心按照几何距离圈层式分区对用地造成的切割现象, 见图10。

3.1.3 空间肌理

对现存街巷全部落实红线, 部分过窄街巷按照步行通道加以保留, 有效避免大尺度商业建筑对传统肌理的破坏。同时, 鼓励地块间统一联合开发, 有助于整体景观形象的提升。此外, 空间更新过程中保护并恢复老地名, 全方位保护皇城文化, 见图11。

3.2 景观风貌重塑

结合现有历史文化资源分布, 本次研究明确清和民国两个鼎盛时期建筑风格作为街区的主导风格。通过保护保护、复建、增建等不同措施, 引导更新建设, 重点形成城墙及九座城门、三个风貌分区和三条景观带, 见图12。

3.2.1 复建标志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在保护和修缮各级文保单位的基础上, 依据《盛京城阙图》等文献影像资料, 逐步恢复城门、城墙、角楼、王府、文庙等重要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强化皇城的景观标志性和领域感, 直观重现皇城的记忆。由于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原貌恢复、风格对比等复建手法仍存有争议, 下一步将结合实际需求, 以风貌恢复为导向, 开展下层次的具体手法研究。

3.2.2 增建风貌区, 承接功能

结合可更新地块开发建设, 本次研究按照清和民国风格进行风貌引导。由于盛京皇城历史上的商业布局都是沿着街巷线性布置, 建议规划在街区北部布局商业街坊, 以街巷开敞式布局、联合开发为主要形式, 有效改变大体量商业综合体带来的“有街无市”等问题, 提升街区活力。同时, 建议在街区南部以庭院空间组织小体量建筑为主要形式, 承载会馆、体验、交流等文化功能, 形成极具历史底蕴的高端交流及文化体验场所。

3.3 综合配套完善

完善的配套设施、人性化的景观空间、有序的通行环境、丰富的展演活动是实现盛京皇城复兴的重要保障。规划强调对橱窗、牌匾、小品、铺装等环境要素的精细化设计, 形成高品质的皇城景观环境;结合地铁、地下街、商业等公共建筑等空间资源, 连通整合地下空间, 形成网络, 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解决人行交通和静态交通问题, 同时完善地下市政管线综合建设的需求, 加强“城市生命线”的有效供给;分层疏解人流、车流, 合理安排动、静态交通, 强化步行区域建设, 切实提高街区的可达性;凸显“满清文化, 关东豪情”旅游策划, 为皇城复兴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

4 结语

本次复兴规划研究构建了一套兼顾形态、特色和功能的街区空间复兴策略体系。其中, 风貌分区、节点建筑复建等内容已在近两年的盛京皇城多处地块更新中予以落实, 作为规划条件, 有效指导了下层次规划设计工作。

参考文献

[1]陈伯超.地域性融合文化对盛京城空间格局的影响[J].城市建筑.2008 (6) :16-19.

[2]李声能.满族文化对盛京城规划建设的影响——兼论盛京城在满族和清代都城史上的地位[J].满族研究, 2009 (3) :59-65.

[3]王茂生.清代沈阳城市发展与空间形态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 2010.

[4]王成民.盛京文化——沈阳历史文化名城的根基[J].满族研究, 2009 (2) .

[5]田银生, 谷凯, 陶伟.城市形态研究与城市历史保护规划[J].城市规划, 2010 (4) .

[6]李勤璞.西藏的佛国境界:盛京四郊喇嘛寺塔的敕建[J].美术学报.2008 (5) .

尊重地域文化的历史街区保护规划 第7篇

关键词:地域文化,历史街区,保护

0 引言

地域特征在维系城市和建筑的地方性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抛弃了本地区的文化传统, 丧失了自我的存在, 也失去了富于认同感的区域”[1]。因此在近年来的历史街区保护和规划中, 越发关注地域文化了。湘潭市城正街作为一条有着悠久历史和地域特色的街区, 在保护和规划中, 注重地域文化内涵的挖掘和整合重塑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1 城正街历史街区现状及特征

1.1 区位及概况

城正街历史街区位于湘潭市雨湖区, 西接雨湖路, 东至观湘门, 北延伸至熙春路, 南邻沿江东路, 老街长约705 m。街巷骨架保留了清朝初年的格局, 比较完整和真实的反映了清末民初的湘潭风貌。主要保存较完好的文物有文庙、刘烈士祠、唐氏义门和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等。

此外还有一些重要的历史遗迹:三义井、陈家牌楼、陈孝子母墓、和化坛。由于历史的原因, 这些遗迹大多损毁严重。

1.2 历史街区空间结构及特征

随着新城区的建设, 昔日商贾云集的城正街失去了往日的繁华, 这里也成了“脏”“乱”“差”的代名词。街道狭窄、建筑破旧、市政设施严重滞后。但同时城正街也具有良好的区位和外部条件, 紧邻湘江、毗邻雨湖公园, 随着湘江风光带的建设及雨湖公园的提质改造, 再加上周围便利的交通, 经过改造后的城正街必将成为湘江沿岸的一颗明珠。

城正街的布局呈现出居住与商业混杂, 并有祭拜和宗教的特征。可概括为“一轴三空间”, 分别为老街交通轴、居住空间、商业空间和宗教祭拜空间。

1.3 历史街区存在的问题

1) 物质性老化与功能性衰退现象严重, 街区活力严重不足;2) 重点建筑亟待保护修缮;3) 传统城市风貌逐渐消退;过大的建筑密度致使街区环境质量差, 缺乏公共绿地及必要的城市开敞空间;4) 长期形成的社会、经济结构特别是稳定的社会网络和人文特质发生了改变[2]。由于自我造血功能的丧失, 原住居民流失造成老城空洞化, 成为老弱留守之地和流动人口的租居之地。上述问题的出现造成历史街区保护和发展缺乏原动力, 传统街区的自觉保护也无从谈起。

2 基于地域文化的城正街保护规划

2.1 街区聚落文化整合, 保护空间肌理特色

聚落是一种空间系统, 是一种复杂的经济、文化现象和发展过程, 是在特定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经济背景中人类活动与自然相互作用的综合结果。在长期的历史中, 积累和保存了大量的古代建筑和文物史迹, 体现了特定时期的社会经济基础和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

城正街在其长期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 形成了独特的聚落文化, 虽然很多优秀的历史遗存都遭到了破坏, 但城正街的空间格局保存情况还是大体不变的, 城正街经过长期的积淀, 形成了“一街多巷”的鱼骨格局形式, 在这种主体骨架的基础上派生出其独特的建筑空间。这是城正街街区中的精华部分, 在保护时应该特别注重保护现状的空间肌理。

2.2 街区建筑特色整合, 保护传统街区风貌

在对城正街的建筑现状及特点分析研究后, 规划设计根据有机更新的“细胞代谢原则”, 将街区的建筑按照“细胞的新旧和生命力状况”, 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造方式分区规划”。并进一步提出新的宅院更新模式, 具体为“一”“U”“回”形。同时在保持传统街区风貌的基础上对沿街立面进行整治改造[2] (见图1) 。

2.3 街区宗教文化整合, 保持传统生活习惯

城正街历史上存在大量的牌楼与祠堂建筑, 现存比较完好的就有陈家牌楼、齐家牌楼、刘家牌楼和张家祠堂, 主要是用来祭祀祖先牌位的。宗教祭祀文化已经深深渗透到了城正街居民的生活当中, 很多在那生活的老居民都有定期祭祀祖先的习惯。

所以在保护规划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宗教祭拜文化的复兴。据称, 陈孝子母墓以前每年都会有很多人去祭拜, 后来因建房而被完全破坏, 这种文化活动当然也跟着消失了。因此, 在历史街区更新规划中应尊重当地居民的文化生活习惯。

2.4 邻里文化和街巷文化整合, 保护非物质文化载体

城正街有很浓厚的邻里文化和街巷文化, 经过长期的相处, 附近的居民基本都熟识, 生意之余会串门、聊天, 更有甚者, 几个人围坐一起开始棋牌娱乐, 踏着青石板路面, 走进古街古巷, 感受到那些古老的元素, 看看那些消闲中的人们, 会有一种怀旧的感觉。所以在保护这种文化活动时, 首先要注意保护的就是那些特色的街巷空间, 或是对有些被破坏了的街巷空间进行一些恢复。为居民提供这样的活动空间 (见图2) 。

2.5被湮没的遗址文化整合, 建立遗址标志体系

被湮没的遗址, 是历史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遗址标志体系, 揭示蕴藏的历史文化信息, 对建设独具特色的湘潭城正街历史街区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进行保护规划时不一定要进行古迹的恢复, 但至少应该对湮没的历史文化遗址进行标示, 并简要介绍出被湮没的历史遗迹的基本情况, 本地的历史、典故、传说等都会激发居民的住地自豪感, 这对街区历史文化的保护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江苏省吴江县同里镇, 在各代名人故宅前一一挂牌介绍其历史, 达到在镇上行走时会产生置身于历史长廊中之感。

3循序渐进的保护策略

1) 先期必要的公益性投入。在几个领域首先进行具有启动性质的公益性投入, 吸引社会力量、市场力量对保护整治工作的关注。2) 社会、市场力量的控制和引导。对社会力量、市场力量进行必要的控制和科学合理的引导, 发展文化经济, 保证保护整治工作的健康、持续进行。3) 规划实施。为保持历史街区原有风貌和肌理, 街区整治规模和速度十分重要, 不宜大规模一次性整治, 而应有步骤、有重点的进行连续性的小规模修缮[3]。

4结语

当前, 我国已经进入城市化发展的高速时期, 历史街区的保护不可避免地受到极大的冲击。我们应该吸取西方城市化的教训, 对体现城市特质的历史文化进行有效地保护。从实践的结果上来看, 除了贯彻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四项准则和采取“存古”“复古”“创古”[4]三项策略之外, 我国许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建设中要运用有机更新的思想方法, 保护街区的人文社会网络, 尊重地域文化, 对地域文化进行整合和重塑, 使历史街区的保护和规划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 这才是历史街区保护的灵魂。

参考文献

[1]曹力鲲.留住那些回忆:试论地域建筑文化的保护与更新[J].华中建筑, 2003 (6) :10-12.

[2]武联.历史街区的有机更新与活力复兴研究[J].城市发展研究, 2007, 14 (2) :110-114.

[3]康新宇.历史街区的保护整治与复兴[J].城市规划通讯, 2006 (6) :15-16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相关概念解析 第8篇

1 历史文化保护区 (街区) 保护规划概念混淆

国内各历史文化名城一直以来均非常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区 (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规划的编制, 通过规划研究与编制的过程, 对历史文化保护区 (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规划的编制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 也编制了各层次、各种类型的保护规划, 不乏成功的范例。然而各地方的历史文化保护区 (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规划, 甚至一个城市不同的编制单位编制的保护规划成果表达中所描述的概念存在一定的差异, 即使相同的概念其内涵也有所不同, 如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绝对保护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区、环境风貌区、环境协调区等等。这些概念在不同的保护规划中被运用, 势必给保护规划的解读以及规划管理者的实施执行带来诸多不便, 以致所编制的保护规划无法实施, 对整个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负面影响。

在广州, 自2000年12月,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一批16片历史文化保护区, 21片内部控制历史文化保护区以来, 陆续开展了大量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由于各种规范性文件的不完善, 且对保护规划的概念描述存在不统一性, 因此, 不同时间段以及不同设计单位由于认识与理解的不同, 在所编制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成果中所提出的规划概念也各不相同。因此, 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规划编制过程中, 必须统一相关概念, 避免混淆。

2 新形势下对保护规划相关概念明晰的需求

2004年2月1日起《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开始施行, 2005年10月1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开始施行, 《办法》与《规范》的颁布施行为保护规划提供了重要的编制依据, 也提出了新的编制要求, 提出了新的挑战。

通过详细解读《办法》与《规范》, 对其中提到的相关保护规划的概念进行深入对照分析, 附以以往保护规划编制的经验, 发现《办法》与《规范》中对相关概念的界定尚存在一定的模糊区域, 在具体的保护规划编制过程中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 带来了新的概念的模糊。

3 保护规划相关概念的明晰

3.1 历史文化保护区与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概念内涵应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村镇两部分。

2005年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条文说明中明确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与历史文化街区的内涵基本相同, 以后的保护规划中都采用历史文化街区的概念”。该条文将“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概念进行名称与内涵的统一, 将两个概念画上了等号。

但在广州历史文化保护区 (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规划编制的过程中, 发现将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完全等同, 存在不妥之处, 如将以自然风貌和城郊村落为主要特点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称之为“历史文化街区”不能恰当反映其特点, 名不副实。因此, 我们认为保留历史文化保护区与历史文化街区并存的概念, 并将其内涵进行一定区别更为方便适用。

对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以城市街区为主要特点的历史保护地区建议称之为“历史文化街区”, 而对于城市外围散落的具有地方传统特色和历史保留价值的村、镇以及以自然历史遗迹为主要特点的地区则建议依然保留“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概念。

在广州历史文化保护区 (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规划的编制过程中, 我们将广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区分为四种类型:1) 以自然风貌为主要保护要素的历史文化保护区 (如番禺区莲花山等) ;2) 以古村落为主要保护要素的历史文化保护区 (如海珠区小洲村, 番禺区大岭村、鳌山古庙, 花都区高溪村、头村等) ;3) 以近代低层花园式住宅区为主要保护要素的历史文化街区 (如华侨新村、新河浦、农林上路等) ;4) 以具有传统特色的城市历史街道为主要保护要素的历史文化街区 (如人民南路、光复南路等) 。

3.2 紫线、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

对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控制线的划分是制定历史文化街区分级别保护的重点内容之一, 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中分别涉及了紫线、核心地区、建设控制地区以及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等一系列概念, 这些概念指代的范围在两个文件内的表述缺乏统一性, 下面分析一下各控制线之间的对应关系。

3.2.1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办法》第二条规定“城市紫线, 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 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也就是说对历史文化街区城市紫线就是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的界线, 即城市紫线=保护范围。

《办法》第六条 (一) 规定“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物、构筑物和其风貌环境所组成的核心地段, 以及为确保该地段的风貌、特色完整性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 (以下简称建设控制地区) ”。也就是说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包括核心地段和建设控制地区, 即保护范围=核心地段+建设控制地区。

3.2.2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规范》“3.2.1历史文化街区应划定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界限, 也可根据需要划定环境协调区的界线”。“4.2.2历史文化街区的外围应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界线”。也就是说建设控制地带在历史文化街区外, 故历史文化街区的范围即是保护范围。环境协调区为建设控制地带外根据控制需要再向外延伸的区域。

3.2.3 比较分析

1) 《办法》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从规划编制、规划管理、操作实施、监督检查等方面都提出了刚性的控制要求;2) 城市紫线关注的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界线内的控制;3) 在规划编制上,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内应包含核心地段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 但《办法》并未要求明确划定, 也未提出不同的保护要求;4) 建设控制地带应在历史文化街区外围划定, 它是保护区与非保护区的过渡区域, 建设控制地带不属于紫线;5) 从《办法》和《规范》的表述来看, 保护范围内的核心地段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并未要求划定, 且两者的控制要求没有明确界定。

如图1所示城市紫线范围即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 在其内部应包含核心地段和建设控制地区, 而在保护范围外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必要时还可进一步划定环境协调区。

4 结语

为了更好的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 使其真正适用于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必须深入研究和领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并力求在所有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中统一编制标准与要求, 编制出通读性的保护规划。本文主要通过解读《办法》和《规范》, 探讨统一的概念用语, 并在实际的规划编制过程中运用。

摘要:通过解读《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明确了两个文件中相关概念间存在的异同, 探讨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中统一的概念用语, 以使其真正适用于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关键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概念,城市紫线

参考文献

街区规划 第9篇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混乱的交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困扰, 占据了市民步行空间, 步行街区是改善这个问题的理想模式之一, 应该从使用者的生活、体验、感受出发, 融入人们的生活空间, 真正改善环境品质。为此, 总结步行街区规划设计原则, 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划设计措施, 能够对步行街区的规划设计提供参考。

2 步行街区规划设计的现状

2.1 趋同化现象

目前国内一些经济实力不强、流动人口不多, 商贸流通不发达的城市, 为了追求形象工程, 按照某些领导意志“圈定”某街道, 不顾历史传统风貌甚至不惜拆掉具有历史价值的老建筑盲目地修建与自己城市特色及使用需求并不相关的步行街区, 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 破坏了城市原有的有机网络和肌理, 从而使城市结构、区域特征发生巨大改变, 好多步行街区忽略了场所精神的体现和创造, 成了毫无联系、无历史感和无认同感的空间。

2.2 忽略人的多样化需求

人的行为模式多样性决定了步行街区功能的多样性, 步行街区应该是购物、休闲、娱乐、交流、展示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 但是现在很多步行街区为了追求商业利益过于强调商业功能, 只注重单一性的、重复的商业行为, 而忽视了公共空间形态的多样化和人的活动需求的多样化, 使得步行街区的商业目的太强, 造成人活动的多样性被抹杀, 最终导致步行街区的活力消失, 造成人对生活价值的迷失和困惑。

2.3 缺乏体验基础的唯视觉化和片段化空间

目前某些步行街区有着大尺度的泛视觉化倾向, 使人们的体验变成了一种脱离于身体的、唯视觉的抽象活动, 人与空间的关系越来越疏离。这种唯视觉化倾向往往导致步行空间片段化, 强调步行街区空间的独立性, 忽略与城市周边环境的联系, 缺乏人际交往的空间, 导致步行空间的自我封闭性和排他性。使得城市整体支离破碎, 缺乏连贯性, 也造成了步行街区形态和风格的不连贯性, 出现了空间片段化的现象, 成为断裂空间的组合, 人们很难读懂所在的空间, 失去了交往体验的基础, 难以产生地域感。

3 步行街街区规划与设计解决对策

3.1 步行街区规划设计要突出特色

3.1.1 适应自然地理环境

步行街区规划设计要适应这种差异性, 尊重当时当地的地域特性, 对具体的气候条件做深入细致地研究, 这不仅可以创造独特的环境, 同时还可以节约能源、降低成本。同时, 我们也要尊重当地的地形地貌, 保护自然环境景观和生态平衡。步行街区地域性表现在与其周围环境和谐共生, 在保护原有的景观的同时创造更加完美的景观, 这就需要充分地适应地形地貌, 强调其特色, 实现与环境相得益彰, 使各个元素融合在固有的环境中, 形成生动的整体意象, 让人们体验自然特质风貌, 确定其领域感和归属感。

3.1.2 挖掘城市文化特色

特定的文化背景中, 人们特定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以及观念的表达对步行街区的规划设计有着重要的影响。城市步行街区是人类文化的物质载体, 因此步行街区规划设计要尊重城市的文化差异, 才能避免趋同化的现象, 形成多样化的风格。还要注重城市的发展里程, 展示不同时期的面貌, 突出特定时期的形态特征, 通过挖掘城市的历史文脉中的传统建筑、传统人们的市井生活、历史人物等来展现步行街区的独特形象。每个城市的地域特征、地域文化不同, 因此步行街规划设计会存在各种差异, 但是我们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来构建步行街区, 本着人性化的思想, 以公众参与为基础, 适应自然地理环境, 符合城市文脉, 实现步行街区的和谐。

3.1.3 运用地方性材料和技术

运用富有地域文化特性的材料来营建步行街区景观, 实现使用功能和审美需求以及文化底蕴的三重功能的统一, 地方材料和地方性特有的加工方式是经过人们长时间摸索出来的, 它们更能够适应当地的生态环境, 更能够节省能源资金。所以步行街区的规划设计只要灵活地运用当地的特色材料, 也同样可以取得很好的效果。步行街区的规划要尊重区域性特色的原则, 就需要充分利用地方性材料和传统的技术等资源优势, 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避免步行街区规划设计出现程式化和形态雷同的局面。

3.2 步行街区规划设计要充满活力

3.2.1 设计丰富多样的活动

高品质的步行空间可以满足人们进行多样性活动的需求, 使人们产生丰富的体验。如果活性内容丰富多彩, 步行街区活力的激发可能性就越大, 如购物、休息、喝茶、下棋等多样性的自发性活动和社会性活动往往是衡量街区活力的重要方面。

3.2.2 满足多样化的活动人群需求

具有活力的步行街区会通过满足人们多种不同需求形成多样化人群的聚集, 多样化人群的构成状况直接影响着步行街区的活力。街道本身必须不停的有使用者, 这样街道空间就能维持有趣的、生动的和安全的名声。这种人群不仅包括正常人群, 还包括弱势群体, 如老人、孩子以及行动不便者等, 他们的活动对环境的舒畅性、安全性等要求比较高, 因此如果步行街区有较多此类人群活动的发生, 说明这里具有较高的环境品质。同时小商小贩也是活跃步行街区活力的重要分子, 尽管他们会带来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 但是他们可以有效地活跃步行街区的氛围, 反映着步行街区的吸引力和活力。

3.2.3 步行交通组织的流畅性和舒适性

步行街区人流密度大, 环境复杂, 为使步行者具有方向感、有效地引导人流, 需要重视地标特征和视觉暗示, 帮助人们在大范围的背景环境中决定前进方向。可以巧妙地运用标识、标志等元素, 标识和标志是步行街区中必须具备的元素, 如果这些要素能够被灵活地运用, 不仅可以塑造空间的特色, 而且还可以与景观、照明等共同营造愉悦的场景。如将标识通过多媒体、地面效果、天花效果、投影等进行综合展现, 将信息性和视觉效应揉合在步行空间中, 将会产生迷人的愉悦效果。也可以采用醒目的方向指针和街边的路标、指示牌等设施有效地引导人流。

3.3 步行街区规划设计要重视人们的“情结”

3.3.1 凸显场所精神

场所精神是环境中的总体气氛, 人们对场所精神的感知依赖方向感和认同感。因此步行街区规划设计中要保持对环境的认同感和方向感, 从历史中寻找灵感, 激发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 营造步行街区“家园”的感觉, 让人们感受到生活和存在的意义。

3.3.2 再现城市记忆

特定的文化背景中, 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以及观念的表达都对步行街区有着重要的影响, 所以步行街区在规划和设计要通过各种语言和方法唤醒人们心底的记忆。同时要注重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之间的交流, 尊重各种民俗, 体现大众文化和时代特征。

3.3.3 激发群体共鸣

步行街区是人们交往、娱乐、休息的场所, 是城市重要的开放空间, 在城市环境中展现着它的感染力, 通过激发人们的情感共鸣展现其生机和魅力, 这就要求步行街区规划设计要以历史文化作为链接, 使人们今天的生活和历史紧紧地连接在一起, 创造富有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的人性化空间, 使之成为能够让人们产生情感共鸣的城市公共场所, 成为人们情感的物质依托。

4 结语

总之, 步行街区是一个城市人们思想意识和文化的体现, 其延续与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在步行街规划设计中, 我们应该从整体出发, 从各个方面处理好环境和人的关系, 建立切实体现时代特色、充满活力, 富有文化内涵的人性步行空间系统

参考文献

[1]蒋涤非.城市形态活力论[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6

街区规划 第10篇

1 街区风貌特色判断

1.1 发展阶段划分

1)初步形成阶段(1906—1945年)

1906年,日本将沙俄“铁道用地”改称“奉天满铁附属地”,确定以沈阳站为中心,中山路、中华路、民主路3条放射形道路为轴线的路网格局(见图2)。1912年,中山路(日名浪速通)建成。至1926年,沿线已基本完成大规模公共建筑建设(见图3)。

2)发展完善阶段(1945—1979年)

国民党时期沈阳政府将“浪速通”改称“中山路”,“浪速广场”改称“中山广场”,逐步完善了原有功能和空间形态(见图4)。1951年,中山路成为沈阳老城区内部东西方向重要的二级干道。

3)单点保护阶段(1979—2000年)

1985年以来,沈阳开始加强中山路地区的保护工作,以单体和群体建筑保护为主要形式,奉天驿旧址、南满医学堂旧址等历史文化资源先后成为国家、省、市级文保单位。

4)调整更新阶段(2000年以来)

受到邻近太原街商业中心升级改造的影响,中山路沿线逐步出现大体量商业综合体,历史风貌遭到严重破坏。目前,具有一定历史及景观价值的近代建筑仅存141栋,占街区总用地的20%。

1.2 街区特色总结

百年历史中,中山路曾是近代满铁在我国东北地区重点开发建设的城市空间之一,是沈阳商埠地最早开发建设的区域,也是早期西方现代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理论引入我国并建设实施的典型区域。在区位条件、空间特色、功能布局等方面均标志着近代时期沈阳在东北地区的中心地位和先进水平。街区历史风貌特色可概括为建筑风格和空间肌理2个方面,是规划编制的重要参考。

1.2.1 民国时期折中主义建筑风格

建筑以2~3层为主,局部4~5层,高度连续;平面组合呈“U”“回”或“”形;山花、隅石、壁柱、拱券等构件变形和拼贴,细部丰富;建筑色彩以灰色、米黄、白色和红色为主,特色鲜明,集中反映了近代日本建筑师对西方古典建筑形式的探索和尝试(见图5)。

1.2.2 巴洛克式空间肌理

现状保留了“方格网+放射状道路+中心广场”的巴洛克街巷格局(见图6)。方格网中的街坊平均规模为0.8~0.9hm2,中山路放射性道路分割形成了0.4~0.6hhm2不等的三角形用地以及沈阳站端景、中山广场视觉焦点。折中风格建筑街廓式布局,形成了连续、丰富的街道空间和地块内部庭院,体现出鲜明的空间肌理特色(见图7)。

1.3 现状问题

与国内特大城市中心区同类街区相似,中山路历史街区的保护始终存在力度不足、缺乏动力、难度增大等共性问题。具体表现为:在建筑环境方面,现存民国时期建筑亟待修缮,立面涂毁及安全隐患严重;新建建筑和街区景观风貌协调不足,传统风貌特色正在消失。在街路格局方面,传统空间格局不断弱化,路网密度降低,交通混乱。在承载功能方面,整体业态低端,活力不足,缺乏特色与竞争力。

1.4 成因分析

1)在建筑本体方面

由于开发建设年代较早,采用砖木结构,经历百年,建筑结构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中山路沿线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单体2~3层,进深8~13m,面积200~1300m2,以400~600m2为主,无法适应2000年以来以综合百货为主导的商业发展需求。在体验经济、电子商务影响下,传统百货商场模式已显颓势,特色化、定制化商业空间需求为中山路历史文化资源的再利用提供了新的机遇。

2)在管理方式方面

由于长期以来关注空间的静态保护模式,大量民国时期建筑加建、改建现象突出,形成了多处棚户区,进一步增加了保护难度和更新必要性。现状中心区位低强度拆迁量和高密度更新带来的高收益形成了强大的更新动力,导致大量传统建筑在经济效益主导下拆毁,统一更新为满铺式商业综合体。保护与发展目标在实施方式上形成了一定的矛盾,有待梳理和解决。

2 规划框架构建

2.1 相关规范解读

目前,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依据的国家法规及规范标准主要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4年)。总结上述规范要求,保护规划内容可归纳为范围界定(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建(构)筑物和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方式(保护、修缮、改善、更新等)、景观风貌控制、交通及基础设施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

如果从对待建筑和空间具体方法分析,规划策略总体上可归结为保护和更新两大类别。其中,保护类策略强调维系街区风貌和延续历史文化遗存的真实性;更新类策略主要是通过控制引导新建、改建行为,提升街区环境和功能。据此,上述法规规范某种程度上是针对街区风貌完整度较高的历史文化街区,强调以保护、保留、利用为主,局部改造更新。而对于风貌损毁严重的中山路历史街区,无法按照历史文化街区的标准进行保护和控制,需要构建一套从保护出发,面向更新的规划策略体系。

2.2“补救式”保护规划的提出

所谓“补救式”保护规划,是指针对与中山路相似、缺少法定地位的历史街区,面向再更新进行的控制与引导,强调街区风貌的重塑和城市精神的回归。此类街区通常具备如下共性特点。

特点一:区位优势突出、风貌特色鲜明,能够代表特定历史时期的城市风貌和文化。

特点二:在经济效益驱动下,大量历史文化资源遭到破坏,现状历史遗存数量较少。

特点三:在城市中具备较为一致的公众心理预期和情感共鸣,即再更新过程中的街区风貌特色方向清晰,争议较少,可追随城市记忆,重塑风貌,传承文化。

以中山路历史街区为例,毗邻沈阳站综合交通枢纽、太原街市级商业中心等优越的区位条件,一方面推动了该地区的更新改造,造成了大量历史文化资源的损毁;另一方面也间接提升了中山路历史文化资源的稀缺性,提高了公众对民国时期建筑风貌、空间形态的认可度。综合上述特点,中山路历史街区的“补救式”保护规划实质上是以更新类策略为主导的控制引导措施,通过对再更新行为进行预先设计和底线控制,着力改变现状街区历史风貌损毁、新旧协调不足等现状,避免破坏现象持续,在发展中实现街区风貌协调提升。

2.3 规划控制体系构成

综上分析,中山路历史街区“补救式”保护规划策略应结合保护力度的强弱,按照保护、更新、配套3方面,形成本底保护、风貌重塑和基础支撑三大策略。

1)历史文化资源的本底保护是规划体系的前提和主题

核心在于守住现有仅存的历史遗存,不再遭受侵蚀与损毁。规划重点需要突破静态模式,强调功能策划,确保历史遗存的社会、经济效益相互促进,赋予历史遗存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街区风貌的协调与重塑是规划控制的重点内容

重点强调中山路线性空间及视觉景观环境的协调,富有标志性。其中,更新建筑的高度、体量、界面应成为控制重点,实现再更新及现状整治工作与中山路历史氛围、景观风貌相协调。

3)基础设施综合配套是街区发展的保障措施

规划通过市政、交通、街道设施、地下空间等环境要素的引导性设计,重点营造出中山路沿线的精美环境。

3 补救性保护策略构建

结合街区特色及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情况,规划以和平大街、三纬路为界,将中山路历史街区划分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街区、风貌过渡区3个分区(见图8)。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面积约104.8hm2,九如巷历史风貌街区面积约23.4hm2,风貌过渡区面积约24.1hm2。本底保护措施的保护力度逐渐降低,风貌重塑措施控制要求逐渐加强。

3.1 本底保护措施

3.1.1 基于建筑普查分类控制,明确历史文化遗存的建筑保护底限

结合现状普查及建筑风貌评估,按照建筑建成年代、保存质量、风貌特点,规划将街区内771栋建筑划分为6大类进行分类控制,如图9所示。

1)文物建筑共38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进行整体保护。

2)历史建筑共70栋,指未被确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不可移动文物,建成于民国时期及建国初期,保存质量较好,能够反映中山路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规划进行原址原貌保护,加强修缮与维护,提升使用功能,赋予发展活力。

3)风貌建筑共33栋,多由于损毁严重、风貌特色不够突出等原因,未能达到历史建筑认定标准。规划重点保护主立面和具有历史价值和特色的细部装饰;以建筑历史真实特点为依据,进行原址复建或适度改造设计。

4)保留建筑共244栋,指现状质量较好、与街区风貌冲突较小的建筑物。近期予以保留和局部立面整治,远期结合街区发展,按照街区高度、风貌控制要求进行逐步更新。

5)整治建筑共59栋,主要分布在中山路沿线,对街区历史景观影响较严重。规划重点从色彩、材质、风格等方面进行立面整治和局部改造,使之融入街区的近代风貌特色。

6)拆除建筑共327栋,指安全隐患较大、严重影响街区风貌的违建和棚户建筑,主要分布在历史文化资源集中的地块内。拆除后建设休闲广场、内部庭院及精品绿化空间,并实现与周边历史环境恢复相协调。

3.1.2 结合历史街巷、庭院、广场控制,完整保护历史图底关系

中山路巴洛克式空间格局历史空间肌理可进一步提炼为如下4种类型:①建筑沿街廓布局形成的庭院空间;②建筑围合形成绿化庭院;③行列式、独立式建筑周边开敞庭院空间;④单栋建筑内院。

规划全面保护街区内巴洛克式道路网格局,对部分已取消历史街路,采取步行通道形式予以保留,恢复红线控制。不再改变街路空间尺度及步行空间,禁止占路停车。严格保护广场节点和开敞空间,延续历史路网空间特色。通过强化对历史肌理的保护,实现建筑保护、庭院利用、活力提升的相互促进,完整保留现存仅有的历史图底关系(见图10)。

3.2 风貌重塑措施

3.2.1 控制再更新用地开发高度,实现中山路沿线视线开敞性

按照禁建区、7~10m高度控制区、15~25m高度控制区、40~50m高度控制区4个分区进行控制引导。其中,前3个高度控制区涵盖了中山路沿线待更新地块邻中山路30m范围,重点按照低裙房模式开发建设,保持中山路沿线建筑高度的连续性,结合街巷保护,延续历史空间尺度感。40~50m高度控制区主要分布在街区外缘,在确保中山路沿线按2~3层建设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开发强度,平衡风貌保护与经济效益(见图11)。

3.2.2 加强沿街建筑界面控制,实现历史原貌的连续和新旧界面的协调

1)严格保护界面

以中山路沿线文保单位、历史建筑、风貌建筑的主立面为核心,进行界面的原址原貌保护,需要复建的历史建筑必须恢复历史界面原貌。复建和改造风貌建筑过程中,以界面原貌为基础,可进行局部小范围的设计与修改。

2)强制协调界面

针对中山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严格保护界面以外的建筑沿街界面,规划强制要求其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主要包括整治建筑、保留建筑的沿街界面。在其更新整治过程中,规划重点加强建筑风格、材质、色彩、细部与周边历史界面相协调。其中,对高层建筑,重点对裙房进行控制和整治。

3)引导协调界面

针对界区内其他界面,规划进行弹性控制,通过建筑符号、色彩、材质、风格等方面的精细化设计,使其融入街区历史风貌(见图12,13)。

通过对中山路沿线界面的保护、恢复和协调建设实现中山路沿线历史风貌的协调统一。其中,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中山路沿线约80%界面将展现历史原貌(见图14)。

3.2.3 完善建筑形态引导,延续街廓式建筑围合布局

围绕中山路原有低层建筑沿街廓式布局特点,规划结合历史文化遗存实际情况,针对历史建筑、风貌建筑集中地块,按照小体量建筑沿街布局模式,形成内部庭院空间。其他再更新地块结合高度控制,沿中山路裙房高度不超过3层,高层尽量远离中山路布局,并控制中庭空间。通过引导建筑形态布局,进一步恢复历史空间肌理。其中,历史建筑、风貌建筑可原址复建,保护原有街巷空间尺度和界面连续性,在近距离感知范围内形成开敞宜人的空间尺度和景观细部(见图15)。

3.3 综合配套措施

3.3.1 统筹外部环境设施建设,创造精致、富有特色的街区空间环境

1)地面铺装

统一采用厚重、古朴的地面铺装形式,如青石板、石子路等,营造富有历史文化底蕴与特色的街区步行环境。其中,部分较狭窄的步行通道,可配合商业、文化功能的植入,铺设凹凸不平的石材铺装,形成有老奉天特色的步行空间。

2)绿化环境

保护中国医科大学庭院绿化等现有绿化环境,在有条件的街路两侧种植行道树,设置花池等绿化小品,丰富道路景观层次,提高步行体验舒适度。

3)环境小品设施

外观形式、材质和色彩风格等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布置具有老奉天特色的牌匾,在保护建筑周边可设置门牌或石碑,记述建筑历史和街区历史;建筑室外空间可以适当设置茶座、小型花池等小品,以满足餐饮和休憩要求。

4)建筑软装饰

可效仿天津意风街等成功案例,以不破坏建筑整体风格和风貌、不遮挡主立面上重要建筑细部为前提,设置特定主题的软装饰,大幅提升街区风貌和建筑品质。

5)标识系统

加强中山路历史街区的交通指示、游览线路、建筑铭牌、街区平面图等标识系统的统筹布局和精细设计,总体以民国文化为主题,以巴洛克古典主义为表现形式,成为强化街区特色的重要符号。

3.3.2完善交通组织与管理,保障街区可达性与通行环境品质

1)调整道路等级

逐步降低中山路作为城市交通干道的职能,加强生活性、景观性道路建设,使中山路沿线形成以游览、休憩、商业等活动为主的步行商业体系。提升方格网道路等级,积极发挥该地区高密度路网的系统优势和支路的微循环作用,分流现状过度集中在中山路上的跨区域交通和商业区交通,缓解中山路的交通压力。

2)机动交通疏导

公交优先,合理布局公交、地铁站点的空间分布,提高公交服务的近便程度,一定程度上减少机动交通出行。沈阳站枢纽吸引的跨区域交通、太原街商业中心吸引的商业区交通总体通过胜利大街、北二马路、北四马路、南京街等交通干道以及民族街、天津街等支路予以分流疏导。

3)步行体系构建

规划在逐步降低中山路机动交通职能的同时,结合人行道铺装改造、沿街绿化补植、周边历史街巷的步行化建设,逐步形成贯穿中山路和沿线地块内部庭院的步行体系。结合现状正在建设的中山路地下街(沈阳站-中山广场),连通整合周边地块的地下公共空间,形成地下公共步行网络,将过街人行交通分流至地下。

4)停车组织

各地块停车需求总体通过地下停车场地配建予以解决,新建项目地下停车比例占总配建停车泊位的90%~100%。地下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在外围支路上,避免车辆出入造成中山路交通拥堵。

3.3.3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中山路的空间特征和近代建筑所记录的城市记忆、反映的历史氛围、标定的文化品位是沈阳民国文化的缩影。规划延续并积极发展中山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交通、邮政、宾馆、商业、教育、金融等公共服务功能;加强对延续历史功能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经营业态的保护;增加展示场馆,引入传统老字号和民俗活动,进一步强化街区特色。

4 结语

加强中山路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复兴建设,是保护好沈阳历史文化名城、展示民国文化的需要。在规划的指导下,中山路将在完善城市功能、承载高端现代服务、强化特色风貌、凝聚市民意志、塑造城市精神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摘要:中山路地区是沈阳市近代建筑遗存最丰富、最能体现奉天时期城市风貌特色的历史街区。2000年以来,随着城市更新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山路沿线高层建筑不断出现,大量建筑遗存消失,历史风貌受到严重影响。结合沈阳中山路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实践,尝试构建补救性规划策略体系,以适当恢复、重塑街区风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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