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4-05-27

文化生态保护区(精选12篇)

文化生态保护区 第1篇

近年来, 随着长江三角洲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快速跟进, 江苏省常州市加大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 城市的面貌发生了喜人的变化, 同时, 也给这座拥有2500年历史文化的古城带来了致命性的打击。人们发现昔日独具特色、底蕴丰厚的古城文化景观风貌正在逐步消失, 传统魅力正在减弱。历史建筑在大批专家、市民的呼吁下躲过了被拆除的命运, 但是, 非物质文化却在无声无息地流逝着, 这些都是无法挽回的。

本文试图探讨江南城镇历史保护中的文化生态解读问题, 江南城镇作为吴文化的衍生母体, 在城镇历史保护中, 吴文化的精髓是如何穿透其中;在古城的文化保护中, 应该如何将文化和历史建筑等有机结合, 统一协调, 形成真正的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遗产。

二、城镇历史文化保护

城市是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结晶, 它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文化。保存街巷空间的记忆, 保持景观的时间和空间的延续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需要, 也是维系人们的精神纽带。城镇的历史保护“不是为了过去而过去, 而是为了现在而尊重过去”。

历史文化遗产包括物质和非物质两类, 物质遗产是大多数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重点, 对于江南城镇来说, 历史保护中对白墙灰瓦的历史建筑是情有独钟的。而非物质遗产则是近年来在文化保护中提出的热点问题, 但是它看不见、摸不着, 把握起来比较困难。

在城镇化进程中, 文化大有“趋同”之势, 这种趋同往往表现为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的吞噬。在这种情况下, 只有加强地方文化的特色发展, 增强地方文化活力才能使其立于不败之地, 才能凸显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和风貌。在当今国际化强烈的影响之下, 保持历史文化的生命力便是文化保护的关键。

三、文化生态

“文化生态”是借用生态学的方法来研究文化现象而产生的一个概念。文化生态研究文化现象与自然环境相互影响关系, 强调环境对文化和人类文化对自然环境的双向影响。文化生态学认为, 文化现象也和自然现象一样, 有自己内在的秩序和规律, 有自己存在、延续的原则和要求。其延续和发展规律只有被尊重和顺应, 才能保持生态平衡。

文化和城市都是人类所创造的, 两者都是属于开放、动态的系统, 处于不断发展更新之中。作为有着2500年历史的江南古城常州有着其内在的地域文化之根:文脉。文脉的传承不断使得古城的发展有了深厚的历史和文化传统, 具有了突出的地方和文化特色。

文化地理学认为, 历史文化名城的发生和发展是人类与所处地理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 前者为生态环境, 而后者就是文化环境。这种人类和地理环境的长期相互作用又总是发生在一定的地域范围之内, 其结果总是反映了特定地域的人地关系即文化生态。因此, 文化生态涵盖了人们对人地关系的认识和观念, 它深刻影响着人们认识、选择、适应和改造自然环境的方式和强度, 并具体反映在名城的文化景观上。我国地域辽阔, 不同地域的建筑风格和样式分别表现了不同的文化形态和特色文化。因此, 可以这样说, 保护历史文化古城的关键就是要保护好古城的文化生态。

四、吴文化

江南水乡常州, 古称“中吴要辅”、“八邑名都”。常州历史上名人辈出, 乡土文化景观资源源远流长, 蕴藏深厚, 内涵丰富, 人文景观资源丰富多彩, 文物古迹众多, 形成了独特的地域文化。历史文化名人故居现存30多处, 数量之多为江苏省之冠, 全国罕见, 且门类齐全——“天下名士有部落, 东南无与常匹俦”。

古城常州属于吴越文化的历史范畴, 史籍记载“三吴”的概念, 大概有四种说法。其中, 宋代《历史地理指掌图》以苏州、常州、湖州为三吴。常州地处长江以南, 太湖以北, 传统史学将其纳入到吴越文化的范围内。

“吴文化”其实质即为从上古到六朝前期的长三角文化。它最初是由土著的长江文化与中原传来的黄河文化逐步融合而生成的一种新的文化, 在六朝前期, 吴文化只是中华文化的支流和边缘文化, 并非中华文化的正统范畴。皇室的两次南渡和安史之乱后江南地区的经济发展, 导致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转移, 吴文化才晋升主流文化的行列。

任何文化都有自己鲜明的特色和性格。抓住这些特征对于保护当地的历史文化特色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它避免了文化趋同的发生和恶化。

(一) 开放性

吴文化本来就是商朝末年泰伯奔吴的时候带来的中原文明和土著文明相结合而产生的, 是中华内部文化交融的结晶;在地理环境上, 水路、陆路四通八达, 背靠长江, 可以直上荆楚巴蜀, 环太湖, 沿运河, 济大海……开放的地理环境影响人们的生活习惯和文化心态。

(二) 人文精神浓厚

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 长三角在生产资料和生产关系方面并没有优势, 但是它对社会发展的要求却由于本身工商文化的特殊要求而显得十分迫切, 因此特别注重生产中人的主观能动性。

(三) 简约朴素的平民风格

长三角长期处于政治中心以外, 所以这里并没有北方浓厚的政治优越感, 由于商品经济的早期盛行, 这里的文化精英分子更接近市民阶层, 追求的是一种节约朴素的文化。这一点可以从江南园林白墙灰瓦的建筑风格中窥见一斑。

五、采取措施

突出特色文化是历史文化保护的核心, 在文化趋同的大背景下, 如何加强具有江南特色、常州特色的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是工作的难点和重点。

常州的青果巷仅长数百米, 在明清两代就走出进士近百名;前后北岸也是另外一个展现常州高雅文化特色的集中区, 前后北岸原本为两条河所夹, 南是顾塘溪, 北是白云溪, “前后北岸”的称呼由此而来。

在常州2500年的文明史中, 这片总面积不超过4万平方米的狭长三角洲是一个奇迹。仅在明末清初, 这里就出了4名状元、2名榜眼、2名探花。当地人说, “半湾都是诗人屋”。前后北岸素有“常州文脉”之称。1987年被确立为“常州历史文化保护区”, 1996年为常州赢得“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称号的老街区, 如今却在一堆废墟之中摇摇欲坠, 确实令人伤心欲绝。

历史文化应该如何保护?在常州市的前后北岸即将被拆除之时, 为了保住名人故居, 曾经有一大批历史文化专家和老百姓为之奔走忙碌, 而现在, 当这些风中的断壁残垣幸免遇难后, 又一次孤立地矗立在风中, 经受岁月的残蚀。

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不仅仅是对历史建筑的修建和恢复, 而是对文化因素深层次上的探讨和关注。曾经有“苏州园林、无锡山水、常州名人故居”这样旅游层面上的考虑, 按照这种规划, 仅仅保护历史建筑和名人故居本身是完全不够的, 必须把常州的名人故居放在文化和历史的背景下来思考, 保留这些古建筑或名人故居, 应该把它们作为承载传统文明的载体, 发挥出这些建筑的历史文化作用, 使中华文明得以延承, 那才有实质性的意义。

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保护常州的历史文化遗产, 不是开几个纪念馆, 弄几个卖旅游纪念品的小店, 这样的街区就是死街, 毫无生机, 而是要把这里的名人故居和文化精髓结合起来, 真正达到文脉的延续。

在非物质历史文化的保护中, 如何结合常州的具体情况, 使吴文化与当地的历史建筑和谐统一, 避免文化趋同和错位, 将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抓住文化的特征和风格, 是历史文化保护的精髓。吴文化具有开放性、人文性和简约性, 常州的“龙城文化”就充分体现了这些特征。

(一) 在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建设中, 积极发展旅游事业, 做好科学的旅游规划, 积极做好文化交流和开放工作, 做到旅游和保护并重, 才能保持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二) 紧紧抓住常州的人文精神, 弘扬城市精神风貌, 弘扬传统的道德情操和优良风尚。现代的城市建设中, 城市文化是内在的、含蓄的, 用城市文化构建城市品牌, 并将之升华到城市理念, 是城市文化的精髓。

(三) 简约性还表现在建筑风格上。江南的历史建筑, 白墙黑瓦终将是永恒的基调, 内敛低调, 古朴典雅。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吴文化的平民化色彩, 在朴素简约中彰显江南静谧典雅的美。

六、总结

历史城镇的文化保护绝不是某一时期的事情, 更不是一代人、一群人的事情, 它需要历代人的努力来延续文化的命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历史文化意识的提高, 历史建筑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保护, 这是可喜的;但是,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比物质遗产更为长久和艰难。不仅需要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更需要意识上的强化和提升。需要政府通过立法、执法和行政手段规范城市的合理发展和历史文化的保护。然后通过行政手段, 使地方历史文化保护与更新项目达成经济上的良性运作。对专业人士来说, 应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 使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得到技术上的支撑, 并保证保护工作严谨、细致地完成。作为公众其职责就是监督和检验政府和专家的作为, 提供广泛意见。

摘要:在江南城镇的历史文化保护中, 生态文化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常州作为一座江南古城, 历史文化底蕴丰厚, 吴文化渗透其中, 具有开放性、人文精神浓厚、简约朴素的平民风格。在对城镇文化的保护中, 应用文化生态的原理, 不仅要对历史建筑加以保护, 更应保护附着在历史建筑中的历史文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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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长乐.论“文化生态”.哈尔滨师专学报. 1999/1

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 第2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传承和弘扬闽南优秀文化,提高市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

第三条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生态、统筹兼顾、共同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建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市、区文化主管部门负责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具体牵头协调工作。

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

第六条 市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闽南文化遗产调查工作,并建立闽南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闽南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公开,便于公众查阅。

第七条 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拟定文物保护单位、涉台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街及文化生态保护区重点区域等文化遗产保护红线,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本市城市空间规划体系及“多规合一”平台信息管理系统。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相关规划、保护方案和具体措施进行评议及其他咨询论证工作。

第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安排闽南文化生态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本办法所规定的与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参与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工作。

第二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从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向上一级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列入上一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保护和传承价值的,可以向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议。

第十二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认定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果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拟定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第十三条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展抢救性保护工作。抢救性保护应当在专家指导下进行,采取下列主要措施:

㈠采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和建档;

㈡征集、保存相关资料和实物;

㈢保护相关场所、遗迹;

㈣采取特殊措施培养代表性传承人;

㈤其他抢救性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 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应当认定项目保护单位,以具体承担该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保护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实施保护、传承工作的能力,有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

第十五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㈠制定项目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㈡保护相关的文化场所,收集与项目相关的实物、资料并建立档案;

㈢及时掌握项目群体传承及代表性传承人收徒、传艺等情况;

㈣积极开展项目的传承、研究、宣传和展示活动。

第十六条 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

经被推荐人书面同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可以向本级文化主管部门推荐代表性传承人。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文化主管部门申请为代表性传承人。

第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对代表性传承人给予下列扶持:

㈠对代表性传承人每年给予传承补助;

㈡采取助学、奖学等方式支持代表性传承人收徒传艺;

㈢对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有关技艺资料的整理、出版等工作予以资助;

㈣适当为代表性传承人提供技艺展示平台;

㈤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措施。

文化、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关心代表性传承人的健康,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第十八条 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个人以代表性传承人为核心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习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习机构应当依法登记,并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活动。

第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布局,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第二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传习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保护、传承、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

第三章 重点区域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区域是指文化生态保持较为完整、自然生态基本良好的街道、社区或者乡镇、村落,以及文化遗产密集、特色鲜明的区域或者各种展馆、展示场所较为集中的区域,包括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以及经市人民政府认定公布的其他重点区域。

认定重点区域,应当尊重当地群众的意愿,并经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专家委员会评审。

第二十二条 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重点区域整体性保护专项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重点区域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重点区域整体性保护专项规划应当划定重点区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提出保护和整治要求以及具体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本市新区开发、旧区改造以及其他建设项目涉及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重点区域的,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文化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开发建设单位或者部门应当在立项前制定文化生态保护方案。相关主管部门在立项前,应当就涉及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事项征求相关区政府和市文化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鼓励有条件的重点区域依托其独具特色的文化生态资源,发展文化旅游活动。

第四章 闽南文化生态环境

第二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闽南文化展示场馆纳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各类闽南文化展示场所。

第二十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闽南文化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闽南文化纳入干部学习、培训必修课程。

市属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宣传闽南文化。

第二十七条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开展“闽南方言与文化进校园”活动,幼儿园、小学、初中应当将闽南文化列入教学课程;鼓励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将闽南文化列入选修课程;鼓励市属高校在相关专业开设闽南文化和文化遗产保护课程。

支持各种职业院校培养闽南文化遗产保护专门人才,支持院校、研究机构及社会组织开展闽南文化研究。

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与学校开展闽南文化传承合作办学。

第二十八条 文化、民政等主管部门和街(镇)应当开展闽南文化进社区活动,实施社区文化提升工程。

第二十九条 支持市语言文字管理部门开展闽南话水平测试工作。

市属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应当开展闽南话新闻播报、制作闽南话专题节目。鼓励市民学习闽南话,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推广普通话和闽南话双语广播。

第三十条 鼓励和支持开展地名文化、侨批文化、郊商文化等保护工作。

地名主管部门在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以及地名标志的设置中,应当注重对闽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第三十一条 规范和引导群众按照传统习惯举办民间信俗、岁时节庆、人生礼俗等民俗活动,增加其文化内涵,减少迷信色彩。

第三十二条 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与台、港、澳及境外的单位和个人开展闽南文化交流活动,共同保护、传承和发展闽南文化。

鼓励开展以闽南文化为内容,建立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平台。

第三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采取项目补贴、定向资助、以奖代补等措施,扶持具有闽南文化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开发和推广。对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为核心产品的小微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第三十四条 鼓励涉及闽南文化的行业成立行业协会。支持行业协会开展闽南文化遗产的宣传、展示、教育、传播、研究、出版等活动。

第五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五条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资金用于本办法所规定的`各项扶持、奖励、资助、补贴、补助的,其标准以及相关申报、确定、公示、发放程序等,由市文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前款规定的各项措施中资金的使用,应当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就闽南文化的保护、传承、传播向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 对歪曲、诋毁、破坏闽南文化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予以制止并向文化主管部门举报。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 采取欺诈等非法手段骗取本办法规定的各项扶持、奖励、资助、补贴、补助的,由文化主管部门取消其享受资格,追回相应的款项,并依法予以处理。

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权力、徇私作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相关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相关建设措施未能有效实施的,应当及时纠正、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内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涉台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几点思考 第3篇

[关键词]文化生态保护区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障机制 市场运作

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的一种新思路、新举措、新途径,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首次提出“对文化遗产丰富且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的区域,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2006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在“十一五”期间“确定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2012年《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新设立2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文化部在对各地文化生态综合调研考察的基础上,于2007年正式批准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开启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项目,由于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时间短,仍处试验性阶段,所以各保护区暂定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各地也相继展开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的评选、命名和建设等工作,很多地区结合当地的民族和地域特点,探索新方法、总结新经验、走出新路子。

一、保护区建设中问题浅析

设立保护区是开展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方式的一种探索和创新,可借鉴的国内外经验较少,各保护区建设更无现成模式借鉴,在建设过程中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地方政府存在观望及“等、靠、要”现象,保护区建设进展缓慢。

(一)法制法规不健全,制度机制待完善。虽然国家2011年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还多次以规划纲要、通知、指导性意见等文件形式要求开展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各省(市、县、区)制定的文化强省(市、县、区)规划纲要中提出保护区建设等有关表述,还有的省(市、县、区)制定了配套制度和措施。但是,《非遗法》没有关于“文化生态保护区”表述,只提出“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区”概念首次进入中国法律体系是2012年5月《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提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具有重要价值和广泛群众基础的特定区域可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至今没有一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直接阐述“文化生态保护区”和相关法律解释,没有依法维护或修复文化生态系统、制裁损害非遗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区建设的配套法规制度少。

(二)认知理解有偏差,项目建设不理想。目前,许多地方政府没有将文化生态保护建设摆上议事日程,更有许多政府人员不知道、不了解国家在非遗保护、保护区建设等方面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即使在一些文化生态保护的核心区域,由于尚未开始保护工作,缺乏整体规划,乱建设的问题不断出现和增多,许多文化遗迹周围脏乱差,增加了以后设立保护区的成本和难度。有些被批准开展保护区建设的地方政府受主要领导更替、资金投入等原因,保护区建设事宜被搁置、停滞不前或进展缓慢,出现地方政府“冷淡”对待保护区建设现象。当地政府对非遗保护和保护区建设认知有偏差,保护区建设中项目建设不理想。

(三)偏离生产性保护,旅游开发过度。许多申请保护区的规划中,对保护区的保护措施轻描淡写,以非遗生产性保护理由重点突出文化产业和旅游开发,将保护区建设当做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出现因无人居住、无人管理、无钱修复等原因致使一些有文化符号代表性的老房子逐渐自然毁坏性破坏,地方政府为了支持开发房地产项目将一些著名文化史迹强力拆除破坏,甚至有一些文化史迹在修缮和开发利用时“被变脸”,导致严重“失真”,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景观的历史感、文化性、传统性;有地方政府授意企业开发建设“古建筑一条街”等商业项目,有的将古建筑拆除后用钢筋水泥“复原”,还有地方政府没有经过科学论证便在本域内强力推行几种建筑图纸的乱作为;部分商人、官员、名人等权势者没有经过政府批准,将古建筑购买后大肆拆迁搬运外地等各类现象造成文化保护难以弥补的损失和遗憾。

(四)资金人才缺乏,推广宣传不足。许多开展保护区建设的县市区财政困难,以至于各保护区建设除拟开发作为旅游景区的文化景点外,地方政府极少拨款用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即便有拨款,离资金需求也是“杯水车薪”。还有许多地方几年不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原因是一旦公布不仅需要保护经费,还要承担保护责任,不公布则即使倒塌、盗卖、拆建都不会被追究。在上级没有足够的专项经费拨付和资金困难的同时,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文化生态保护相关问题研究成果屈指可数,政府、媒体等宣传力度不足,造成部分保护区建设观望等待、裹足不前。

二、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几点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地方政府面对GDP考核指标的制约和压力,上级部门又无足够资金等实质性投入,只谈保护不开发利用和旅游,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就很难被激发起来。因此,各级政府要以“躲不过、输不起、等不及、坐不住、拖不得、慢不起”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贯彻落实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乘国家深化体制改革东风,以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考评机制为契机,全力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二)重视统筹发展,处理协调各种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文化保护与开发。抓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古街区、古建筑、古村落、古城堡等修缮、建设,构建村民主导、政府扶持、专家参与的乡村文化项目运行机制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二是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有限利用的关系。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移民做到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三是设立专项保护资金或基金,建立资金审计监督制度,加强管理、合理使用、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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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法规制度,建立全面保障机制。一是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制度。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该像自然生态保护区建设那样,建立一系列约束人们行为的法规,建立起一系列执行《非遗法》约束人们行为的若干细则,并建立促使全社会民众自觉参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有效激励机制。二是建立保护区联席会议制度。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是一项全新的、富有探索性的新事业,迫切需要相互交流和借鉴成功经验,在探索中实现健康快速发展,各保护区要加强沟通和联系,推动建立保护区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地方出台配套政策。设立保护区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和保护区工作中心组织机构、工作班子,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专项保护经费,解决机构设置、职能定位、人员编制、交通工具等具体问题,建立完善的保护区建设体制机制。

(四)调动社会力量,发挥市场运作效率。一是在保护工作中,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并调动群众参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自觉性,鼓励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开发,引入和各类融资担保资金捆绑注入融资平台, 撬动更多信用担保资金、社会投资为保护区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二是通过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和推进非遗项目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等工程, 培育以当地特色非遗为主体的文化产业群体, 带动和吸纳更多群众参与当地特色文化产业, 拓宽增收渠道, 实现增收致富,打造和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的产业支撑体系。

(五)加强宣传交流,培养储备人才。一是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宣传力度。保护区建设要建立形式多样的研究、宣传、展示平台,增强区域内群众对非遗的赞赏和尊重,提高群众保护非遗的意识。要通过现代传媒、电视专题栏目、报刊专版报道、广播固定节目、非遗网站建设、举办研讨讲座、展馆专题陈列、书籍杂志出版、节会活动等扩大影响力,唤起全民文化自觉意识, 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建设保护区的积极性。二是培养现有人才,储备高素质人才。省市应统筹考虑建立非遗文化大师特殊津贴制度,给当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一定的津贴补贴,鼓励他们潜心授徒传艺和创新发展,联合高校和职业院校实行“订单培养”模式培养人才,利用专家库等形式储备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策划、规划编制、文物保护、旅游开发、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六)建设非遗数据库,加强调研理论研究。一是高度重视兼具数据存储、查询检索、信息共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数据库建设工作。利用信息化、数字化等现代科技建立技术平台,加强对保护区建设工作的科学指导和宏观管理,运用高新技术建立保护区门户网站,网上三维博物馆等,实现对外宣传和信息共享,从而建立起一个适应社会发展、满足工作需要、提供公共服务的数据库、工作平台和对外展示平台,有效提升保护区建设工作水平。二是要依托专业研究机构,通过设立相关课题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专题研究,举办各种形式的文化生态保护研讨会和论坛,整理出版理论研究成果等方式,促进保护区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参与保护区建设的工作者和专家要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将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推进保护区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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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杨立(1976—),男,公共管理硕士,讲师,现任职广东省文化馆。

文化生态情境下的民间美术保护 第4篇

一、民间美术文化生存环境的改变

文化生态环境是指某一文化的生存背景和生存状态。民间美术是在传统社会生活环境下产生,以物态的形式直接反映社会生活形态,并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它与周围的文化生态环境保持了较为密切的联系。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的文化冲击,原有的文化生态环境被改变,使得民间美术生存状况艰难。

1、传统生活形态的改变使得民间美术失去了原有的生存空间。

不可否认,民间美术与传统农耕社会的民风民俗息息相关。在农耕社会里,人们的生活与传统节气有密切联系,娱乐活动在特定的时间与空间内进行,形成了一张一弛的生活节奏,过年贴年画、看大戏、元宵闹花灯、中秋赏月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在当下的现代社会,随着科技进步,人们的娱乐活动突破了原有的时间和空间限制,传统生活方式逐渐被现代都市生活所淹没。比如,以前闽南人过节的时候,或遇到吉庆盛事,常邀请木偶戏团来演出庆贺。而现在看木偶表演的人越来越少,传统的木偶戏剧团难以维持生存,木偶戏逐渐消失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与之相配套的木偶头雕刻这一古老的民间美术工艺也正在逐渐走向衰亡。目前,泉州仅保存有锦绣庄等几家为数不多的木偶制作商铺。由于木偶全部采用手工制作,价格不菲,寻常百姓望尘莫及,极具闽南文化特色的木偶雕刻艺术在现代社会里逐渐萎缩成为一种失去原有民俗环境的孤立形式。

2、传统经济环境的改变对于民间美术的生存也提出了挑战。

民间美术的传承和组织形式以父传子(女)、兄传弟等家庭化的作坊式生产为基础,并以口传心授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典型的活态文化。但是,随着大工业时代的来临,以技术理性为基础的大工业生产方式讲究标准化的生产模式,消除了文化的差异性,阻断了艺术创造中作者与作品之间自然和谐的情感交流。原有作坊式的手工业制造体系被现代工业化生产所瓦解,许多民间工艺品在大批量的商业化模式中生产。由于缺乏原生的文化土壤,民间艺术品原初朴质、自然的乡土风格被商业化的粗制滥造所淹没。在全国各地的旅游点,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充斥着商业气息的所谓民间艺术品。而当以往发自内心的民间美术作品变成了商业利益驱动的产品时,这种艺术作品则失去生命力而趋于僵化,成为地道的“伪民间”作品。

二、民间美术文化种群生存状态

民间美术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生态体系中重要的文化生态种群,伴随着传统文化生态的演进,形成了独特的艺术特色。而面对现代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民间美术这一文化生态种群遭到破坏,我们以泉州为例,从文化种群的角度出发来分析民间美术的生存状况。

1、民间艺人年龄结构老化使得民间美术的文化种群逐渐“老化”。

民间美术作为哺育华夏民族文化艺术的母体,它的种类繁多,内涵深厚,历史悠久。但是,许多民间美术却面临着逐渐消失、后继无人的困境。众所周知,泉州自唐代就有元宵闹花灯的习俗,各家各户甚至每个宗族和商店都有一位扎灯师傅制作突出自家风格的花灯。因此,泉州花灯形式丰富多样,久负盛名。然而,随着今年泉州彩扎花灯工艺最好的老师傅陈昌土的去世,泉州传统花灯的制作名家已不到十人,而其他的老师父多为50岁左右,出现明显的年龄结构老化现象。

2、民间艺人生存状况艰难使得民间美术成为“脆弱”的文化种群。

民间美术工艺通常以师徒间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因此,作为民间美术传播主体的民间艺人的生存状况是民间美术发展现状的直接反映。长期以来,许多民间艺人的生存状况艰难,使得民间美术这一文化种群日趋脆弱,正处于人亡艺绝的“濒危”边缘。例如泉州李尧宝刻纸艺术蜚声海内外,其女李珠琴女士为传承父亲的绝技,开设刻纸专卖店和刻纸艺术传习班,但是市场创收欠佳。据了解,泉州地区老艺人年平均收入在一两万元左右,仅能维持日常的生活开销,根本没有经济能力负担招收学徒的费用。由于经济困顿,许多老艺人的绝技无法得到有效的传承,民间艺术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

三、民间美术的保护与思考

首先,民间美术应回到原有的劳动链中生存。民间美术是在劳动中创造,是人们生活内容的写照,也是艺术化的生活形式,手工业是民间美术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在保护民间美术时,不能脱离原有的劳动链而去单纯地保护文化表象,不能把民间美术的保护变成一种毫无生活气息的“文化表演”,干瘪为传统文化的外壳和符号,这是因为生活形式和生活内容之间是相辅相成的。传统民间美术保护的关键,是要保护原有的劳动链和保护原有的生产方式,提倡手工艺,必须注重将民间美术保护与生活形态的重塑结合,让民间美术在社会劳动链中生存,培养手工艺人才和保存传统制作工艺。只有这样,民间美术才不会成为失去原有文化内涵的空洞符号,才能使民间美术保持长久的艺术活力。

再者,民间美术应回到原有的文化生态环境中发展。民间美术作为原发性艺术,楔入民众日常生活中,并非孤立的文化表象,它和经济条件、社会生活形态、民风民俗等文化生态的各方面构成互动体系。因此,对民间美术的保护要从保护文化生态环境入手,保护其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适当恢复中国传统的岁时节日,保护原有的民风民俗,将民间美术融入到这些传统节日中,在人们的生活中扎根下来,成为稳定的文化生态,才能使民间美术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近日将中国传统节日定为法定假日的提议是保护原有文化生态的重要举措,人们反响积极。

伊斯兰文化与生态环境保护探索 第5篇

一、伊斯兰文化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意识、观念和宗教思想

(一)伊斯兰文化中的自然观

《古兰经》启发人们说:“难道他们没有仰视天体吗?我是怎样建造它,点缀它,使它没有缺陷的?我曾展开大地,并将许多的山岳投在上面,还使各种美丽的植物生长出来,为的是启发和教诲每一个归依的仆人”。在伊斯兰教看来,真主创造的世界生机盎然、气象万千。真主的安排使万物各得其所、井然有序,保持平衡,从日月星辰、高山大川、江河湖海、矿藏田园,到空气、阳光、水分以及地球上的人类、生物、动物、植物,共同构成了一个协调有序、和谐完美的生态系统。伊斯兰文化中没有自然崇拜。根据伊斯兰的说法,自然界的运动变化,如刮风下雨、日起日落、四季交替等等,绝无神秘之处,人们不应对此心怀恐惧,盲目加以崇拜,而应该仔细观察自然,探索自然,领悟其中的奥秘,确证真主的存在,坚定自己的信念。《古兰经》中提到:“你们要观察天地之间的森罗万象。”“天地的创造,昼夜的轮流,在有理智的人看来,此中确有许多迹象。他们站着、坐着、躺着记念真主,并思维天地的创造。”伊斯兰教的自然观是建立在人类并不能脱离自然生态环境而生存的理念上的。人类和自然界是真主的造化,是相互依存的。同时伊斯兰教也反对顺天敬命的观点,这一观点的实质是对于自然力的“敬畏”。伊斯兰教认为大自然也和人类一样是真主的创造物,与人类是平等关系,而不是崇拜与被崇拜的关系。真主赋予人“代治权”和发展权。人是有智慧和能动作用的,人具有适应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在自然面前采取消极、无为态度的表现,就是完全否定了人的能动作用,否定了“代治权”的权利。

(二)伊斯兰文化中的人类观

伊斯兰文化一方面把人类从自然界中提升出来,从知能层面承认人类具有自由意志、能思维等独特灵性,是真主创造的最高典型,是天地间的精华,肯定了人类对自然的超越性。《古兰经》第2章第29节经文说:“他已为你们创造了大地上的一切事物。”安拉让人类成为他的代治者,替他治理大地。《古兰经》第2章第30节经文说:当时,你的主对众天神说:“我必定在大地上设置一个代理人。”他们说“:我们赞你超绝,我们赞你清净,你还要在大地上设置作恶和流血者吗?”他说:“我知道你们所不知道的。”人类之所以高贵,成为万物之灵,是因为人有认识和思维的能力。另一方面又指明,人类并不能超越于万物之外,人类也是万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类和万物有共同的根源和归宿,属于同一的家园。《古兰经》指示道:“他在大地上安置许多山岳,以免大地动摇,使你们不安”;“我(真主)在大地上创造许多椰枣园、葡萄园,我使许多源泉,从地中涌出,以便他们食其果实。”真主所创造的一切自然存在都是人类的用物、朋友,人类与自然万物是相互依赖、密切相联的,正是在这人类与自然界同根共存、相互扶助的友好氛围中,大千世界构成了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三)伊斯兰文化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伊斯兰文化将宇宙看成和谐整体,平视其中的一切存在,既重视人类的主体性作用,又肯定自然生态存在的内在价值,把天地万物视为人的衣食父母、生命的源泉。它的生态环保观念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人不能离开环境而生存,也不能离开环境而发展,彼此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古兰经》云∶“他以大地为你们的安息之所,他为你们在大地上开辟许多道路,以便你们达到旅行的目的地”。在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问题上,坚持人类与自然环境应该保持相互协调、相互依存的观点,世界万物由真主安排,使万物各得其所、井然有序,保持平衡,使人和自然协调、和谐发展。第二是合理开发自然。伊斯兰文化视自然如人类一样的有生命,主张人类不仅要相互仁爱,也要爱天地、爱自然,要求人们慈爱一切有生命的物质。伊斯兰文化主张既要改造自然,又要顺应自然,以调整自然使之适合于人类需要;既不屈从自然,又不破坏自然,以自然与人类协调为基础。《古兰经》中多处提到大自然与人类的密切关系,以及破坏大自然所带来的结果,经云:“当穹苍破裂的时候,当众星飘堕的时候,当海洋混合的时候,当坟墓被揭开的时候,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前前后后所做的一切事情”。第三是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中坚守可持续发展的立场。伊斯兰教是讲求今、后两世幸福并重的宗教,保持“两世兼顾”是伊斯兰教的重要特点。在伊斯兰教的信条中就有“信未见”一条,凡是今天、昨天之外的一切时间,包括未来、后世等都是“未见”的范畴。伊斯兰教自然观既要求考虑现在,更要求着眼于将来,确保子孙后代的繁荣昌盛。伊斯兰文化中的生态环保思想贯穿在伊斯兰文化的具体生态环保行为之中。尤其是西北的穆斯林,更大程度上保持着伊斯兰文明中的许多优良传统,他们的思想观念和日常的行为规范无不体现着伊斯兰文明中优秀的生态思想。具体有:

1.节约资源,禁止浪费。《古兰经》说:“你们应当吃,应当喝,但不要过分,真主确是不喜欢过分者的”。西北穆斯林社会还有许多家喻户晓的饮食道德圣训,例如穆罕默德劝告信士们饮食不可过饱。他说“:阿丹的子孙从来不应当在饭碗里装满撑破肚皮的食物。吃东西要少量,只须维持身体健康。充足的饮食只给肠胃三分之一的食物,三分之一的水分,留下三分之一的空间,让肠胃舒坦地呼吸。”(《艾哈迈德圣训集》)。穆斯林不但遵循伊斯兰规定的饮食法制,忠实遵守各种禁忌,而且对食物必须节约,严禁浪费。穆斯林对水是非常节约的,禁止浪费。《古兰经》云:“真主用水创造一切动物,其中有用腹部行走的,有用两足行走的,有用四足行走的。”生命是从水中诞生,万物都离不开水。《古兰经》指出:“我从云中降下清洁的雨水,以便我借雨水而使已死的大地复活,并用雨水供我所创造的牲畜和人们作饮料。”

2.保护动物,禁止乱捕滥杀。先知穆罕默德禁止人们对树木乱砍滥伐,对野生动物乱捕滥杀。他首先下令将麦加、麦地纳和塔乙夫三城及其周围定为保护区,不允许人们捕猎野生动物,不允许人们将动物捆绑起来,不允许将动物用做练习射击的活靶,不允许捕猎动物,宠养取乐或以戏耍动物为营生,如街头耍猴,动物表演等。他提出无论何种动物,只要对人畜无伤害的可能,就不要去伤害它们。

3.鼓励植树造林,维护生态平衡。《古兰经》还号召人们植树造林,绿化环境。“任何人植一棵树,并精心培育,使其成长、结果,必将在后世受到真主的恩赐”。禁止人们对树木乱砍滥伐,对野生动物乱捕滥杀。先知说:“任何人若手中拥有一棵树苗,明知明天就要死亡,也要把这棵树种下去。”这些“圣训”通过阿訇的宣传,对穆斯林群众的思想观念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对其行为也有较强的约束力。在西北民族地区,伊斯兰环境文化已深深扎根于广大穆斯林的心中,并以本土化和民族化的方式融进了当地居民的思维、行为、价值观念和文化习俗之中。

二、发挥优良的民族传统文化,促进环境保护

(一)在思想观念上吸收优良传统文化的精髓,确立人与自然的和谐观

伊斯兰文化认为自然界作为一个由各种要素构成的生态体系,其中包括动物(作为高等动物的人又是重中之重)、植物、微生物、土壤、大气、光、水等生物与非生物因素,这些因素相互影响,有规律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诸多子系统,各子系统之间,以及它们内部之中都不断进行物质和能量的循环,形成双向制约,双向影响的关系,维护着一种微妙的平衡。人仅仅是自然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人必须与自然界不断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才能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一切适用于人的伦理思想和道德规范都适用于其他子系统。人作为大自然的一个子系统,必然受到其限制,若超出一定阈限,自然界就会以惩罚的方式来力求恢复原有的平衡。当代的能源危机、人口膨胀、资源破坏、环境恶化等等,都是自然界对人类破坏系统平衡敲响的警钟。人类有义务有责任,而且也只有人类才有能力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持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开发自然、变革社会、推进文明进程中要经常反思,不断自我调控,使自己的行为不超越客观阈限,与自然界和谐相处。因此,在人与自然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中寻找一个和谐的度,这是人类对自然的一种价值观念。借助自然界的固有规律,获得自然、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这也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要求。

(二)在环境保护的具体行为上吸收、发扬优良传统文化的.精髓

做好现代转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提倡的敬畏自然、简朴等观念从意识层面上讲,与近代人类环境保护活动所推崇的绿色消费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以,现代的环保理念可以从优秀的传统文化中汲取。而在汲取的同时,要做好现代转换,培育现代科学的生态文明。首先,应注意将传统文化中已经固化为习俗的各种传统生态文化结合科学知识的宣传转换为一种自觉的、科学的思想认识与生态实践模式,从未知的盲动的生态文化向带有明确目的性的、主动性的生态文化过渡。在转变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区域经济与教育发展状况的影响,不可操之过急,要循序渐进,正确评估传统力量在区域生态实践中的作用。其次,要培养群众的生态意识,注意全民族生态文化水平的提高,尤其要强化领导干部的生态意识与生态保护的责任心;要培养良好的环境道德、生活习惯,注意养成科学的、对生态负责的生活方式,只有这样大自然回报人类的才将不再是洪水、酸雨与“非典”等。再次,要提倡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切不可“涸泽而渔”。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警惕“利益至上”主义的不良现象,要以发展的、具有战略性的眼光指导当前的经济发展。民族的文化未必就是落后的文化,应正确看待宗教中蕴涵的生态文化。不能因为一些传统生态文化在维护生态的实践中所表现出的神秘色彩与浓重的宗教色彩而断然地、武断地指责这种生态文化为迷信与落后。应该因时、因地制宜地将这些民族的这种传统的生态文化与当代的生态文明相结合,使前者在新的历史条件与文化背景下获得新的力量;更应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观,做好生态理念的转变,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的制度化、法规。应注意将当地居民已经固化为习俗的环境意识结合科学知识的宣传转换为一种自觉的、科学的思想认识与生态实践模式,从未知的盲动的生态环境意识向带有明确目的性的、主动性的生态环境意识过渡。培养群众的生态意识,尤其要强化领导干部的生态意识与生态保护的责任心。提倡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应对当今社会层出不穷的生态问题。

文化遗产保护的生态文明建设价值 第6篇

摘 要:文化遗产保护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既保护文化遗产的文化传承、经济、科学研究功能等,也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保价值

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文化的直接载体,直观地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过程,保护文化遗产是国家文化发展的重要环节。发挥文化遗产保护对环保的独特功能,对我国当前及以后阶段的生态文明建设和文化复兴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文化遗产保护的生态环保价值

1.可持续使用

世界遗产存在多种现有和潜在的利用方式,其生态和文化可持续的利用可能提高所在社区的生活质量。世界遺产的相关立法、政策和策略措施都应确保其突出普遍价值的保护。

2.顺应“绿色经济”发展理念

绿色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在当今社会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其中以历史文化遗产为代表的文化产业是典型的绿色经济产业。许多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驰名中外的旅游景点,以“绿色经济”为科学开发要旨发展旅游产业契合了当今发展第三产业的热门发展方式,其生态环保价值也显而易见。

3.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在强调和谐发展的今天,“宋大城、周小城城墙破坏”、“松花江油污染事件”层出不穷,均有悖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对于历史文化遗产来讲,其环境本身就极为脆弱,类似的环境污染对其破坏是毁灭性的,这将是国家精神和物质方面的重大损失。

中国地理环境复杂多样,加之特有的多民族文化造就了我国生态环境和文化多元的特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落脚点。要想历史文化遗产长期存留,必须保护好文化遗产所在的自然生态环境,科学开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4.恢复初始生态环境

一定程度上讲,研究内容的真实性决定着该项历史研究的真实价值,作为历史直接体现的文化遗产,保护其真实性是还原历史的捷径,营造与当时的历史时期最为契合的“类生态环境”,有利于了解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化背景、时代特征,营造出与过去农耕时代相似的生态环境,对现阶段的发展状况和今后的发展方向有一定的导航作用。利于在现代社会中保持历史生态环境。

二、不同文化遗产保护的生态环保价值

1.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生态环保价值

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群、雕刻、书籍、洞窟等物质文化遗产有的产生于自然环境中,并依赖于自然环境的存在而得以延续,有的本身就是自然环境的一部分,如洞窟类物质遗产,洞窟的生态环境相对较为脆弱,保护好该类文化遗产本身就是对当地的生态环境的保护;如山川类物质遗产,“五岳之尊”泰山是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保护好该类文化遗产就是对当地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体现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涵养山川水源、植被保护等生态环保功能;

还有的体现人与自然共处的特征,如古村落文化遗产,著名的丽江古城和福建土楼,根据当地的地形和气候特点建筑适合村民日常起居的村落,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理念,对当地的水土保持和植被保护有利,对当地村落的保护也是保护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

有的则体现了人类依靠自身的智慧和能力改造自然完成的在自然界中浑然天成的文化遗产,如苏州园林,是人类创造优美景观的典范。

总体来讲,物质类文化遗产的生态环保功能主要体现在防治工业“三废”、治理大气污染、科学开采自然资源、水土保持、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治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土地荒漠化等生态环保功能。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生态环保价值

古代人民的生存环境体现了古时对自然界的崇拜和信仰,现代社会非物质类文化遗产对生态环保的价值是多方面的,非物质类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在不同历史时期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转化为物质力量,对社会发展有深远影响。保护非物质类文化遗产,研究该类艺术在当时历史时期的状态可以了解不同时期人们的生活环境,强化人们对自然物种的崇拜,保护该行为体现的社会风尚,起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生境的作用。

总体来讲,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体现的历史时期人们对自然的崇拜和信仰可以起到预防工业污染、防治水污染和土壤污染、水土保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培养环保意识和宣传生态环保的作用。

三、结语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文化遗产保护的生态环保体系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可行方向。通过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反应了生态系统与文化遗产之间的特殊关系,对解决现行的环境问题有一定的突破作用,促进绿色生态产业的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

[2]绿色经济,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2016-1-6

[3]刘伟.试论文化遗产保护的生态环保功能.郑州:郑州大学,2012:6-7

[4]《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5]《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年11月16日通过

[6]余韵,黄恬恬.《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研究》.理论月刊,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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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态保护区 第7篇

所谓文化生态保护区, 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 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 (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等) 、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方式、经济形式、语言环境、社会组织、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等构成共生共存、相互作用的文化生态系统的真实性、活态性、完整性, 使其自我调节、自我发展的能力得以充分体现。这一概念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特性——活态传承性。而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 则可理解为“在具有一定范围的原生态的自然环境、原生态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民族人口相对聚居等突出特点的区域内, 有政府制定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 并评定一部分文化遗产传承人, 开展各种传统文化活动的行为。”

鄂尔多斯西、北、东三面被黄河环绕, 是我国古人类文明发祥地之一, 也是北方游牧部落和游牧民族最早活动的区域之一, 自古以来, 商周时的鬼方、猃狁, 春秋战国时的林胡、楼烦, 秦汉时的匈奴、乌桓, 魏晋南北朝的鲜卑、敕勒、羯、羌, 隋唐时的突厥, 宋辽时的党项、契丹、吐谷浑以及元明时的蒙古游牧民族, 都先后在鄂尔多斯栖息繁衍, 他们相互交流融合, 随着历史的沿革和民族的变迁, 在这个特殊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 形成了现在独特的鄂尔多斯民族文化。由于鄂尔多斯南部与陕西、山西接, 游牧文化与黄土农耕文化的接触与融合, 使鄂尔多斯民族文化又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

一、鄂尔多斯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及现状

这里的传统文化则应是广泛意义上的, 它主要是指鄂尔多斯蒙古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和生活实践中创造的全部智慧结晶, 即有物质成果, 也有精神产品。它既是流动变化的生产生活过程, 也是生产生活过程的直接结果, 鄂尔多斯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在诸多方面, 主要包括建筑、饮食、服饰、礼仪、风俗、民间文学艺术及文化活动等方面。

随着社会的发展, 生活生产方式的交融与改变, 以前许多传统的民族民间文化方式与内容也有明显的变化:

1.建筑文化。蒙古包是蒙古民族典型的传统住宿建筑, 至20世纪40年代, 蒙古包仍为牧区绝大多数牧民普遍使用, 随着牧业生产方式的改变和牧民生活水平的逐步高, 牧民开始定居, 至70年代初, 鄂尔多斯牧民都已定居人住房屋。目前, 只在一些旅游景点和餐饮点建有蒙古包供人观赏和体息。

2.饮食文化。酥油、奶酪、奶茶、炒米、手扒肉是鄂尔多斯蒙古族的传统食品和主要食品, 随着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与丰富, 一些外来、现代的饮食方式与品种也成为鄂尔多斯蒙古族生活饮食的一部分, 传统食品已不再占据“主导”地位。

3.服饰文化。鄂尔多斯蒙古族的传统服饰与蒙古袍、马靴、妇女“头戴”, 等。特别是女式蒙古袍与“头戴, 既华丽又珍贵。随着社会发展, 生活生产环境的变化化, 目前, 鄂尔多斯蒙古族服饰婚嫁、节日或民俗活动时穿戴, 在日常生活中已很少见到。

4.礼仪文化。鄂尔多斯蒙古族有着热情好客的风俗, 待人接客时问候、敬酒、敬茶、敬食, 到敬鼻烟壶的礼节是其民族性格、品格的具体表现, 现在, 这些礼仪基本沿袭, 但有所简化与淡化。

5.民俗文化。鄂尔多斯有着传统的浓郁的习俗风情。特别是鄂尔多斯婚礼, 更以其独特的嫁娶仪式而独具特色。随着生活方式的变化, 这些礼仪也有所改变, 而城镇蒙古族青年结婚时的仪式已与汉族无大差别。鄂尔多斯蒙古族有自已的民间节日, 如农历腊月二十三过年等, 现在他们既过自己的传统节目, 也过汉族的传统节日。

6.民间文学艺术。鄂尔多斯有着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如民族歌舞、民间故事、民间说唱等。其中最为代表的是民间歌舞艺术的风格、语汇、韵律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歌舞艺术, 也区别于其他地区蒙古族歌舞, 这也是鄂尔多斯素有“歌的海洋, 舞的故乡“之美誉的由来。现在, 我们提起鄂尔多斯民族传统文化也是以其歌舞艺术最具代表性, 它也是我国民族艺术之林中不可多得的一支奇葩。

二、对鄂尔多斯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继承保护的思考

1.文化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个不断继承创新的流动过程, 说某一个地区的文化形态的特征与标志也只是相对而言, 它不呆能完整不变地保留下来, 它也处在一个不断继承、发展、创新的流动演变过程中。所谓的传统文化只是有些地方色彩保持的较浓, 有些保持的淡些。

2.建立鄂尔多斯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 也有其逻辑上与现实中的缺陷与困难。其一, 在划定区域内不可能要求居民保持固定不变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态, 这既不符合文化的发展规律, 更不符合人类的生存发展要求。其二, 在社会日益发达的今天, 地区文化交流频繁, 信息传媒无所不在, 人们自然会接触到各种新事物, 感受各种新文化, 想有效地保持保护区的原汁原味的传统文化已十分困难, 人们必然会受到周边地区与外来文化的感染与影响。

3.民族传统文化虽然是一个民族发展历程中相对稳定, 变化较慢的内容, 但它同样遵循着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规律。一些落后陈旧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内容自然会被历史遗弃, 而那些优秀的传统文化则会被承袭流传下来, 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创新, 形成新的传统文化。鉴于上述客观事实与理论依据, 笔者认为建立“鄂尔多斯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一项任重道远、长期复杂的工程, 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找准本民族的的文化定位和有张力、可依托的文化建设项目, 构建鄂尔多斯民族民间文化基地。像云南建立了以“世博会”为依托的民族文化基地, 从而带动全省民族文化艺术的勃然兴起;广西也以“南宁国际民族艺术节”为依托逐步发展形成多元开放的民族文化圈。我们可以选择成吉思汗陵园这样一个特殊的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地方为支撑点, 扩大成陵作为历史遗迹和旅游景点的范围作用, 发挥其中心辐射功能和连锁效应, 建立较开放的鄂尔多斯民族民间文化生态园区。

二是全市各个旗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特点建立地方性的较为松散的民间艺术生态重点保护小区。

三是地方政府和文化部门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内容大致有: (1) 全面培养当地文化馆 (站) 人员的业务能力, 特别是在民族民间艺术方面的修为; (2) 制定保护区内的有关条例; (3) 制定为民间艺术作出贡献的奖励办法; (4) 建立保护区的历史和民间艺术家的档案; (5) 对保护区内现有的歌舞, 可用录音录像等手段保存资料; (6) 鼓励牧民中有编创能力的人编创新歌; (7) 进行文化产业开发, 不定期举办保护区的民歌演唱会; (8) 大力扶持保护区内传统的民俗活动; (9) 鼓励保护区内的老一辈民间歌唱家传艺于下一代; (10) 保护区内的学校应增编民歌教材, 使传统民歌得以延续。

加强海洋文化建设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第8篇

一、我国海洋文化的现状

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文化源远流长,灿烂辉煌。数千年来,中华民族不仅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大陆文化,也创造发展了海洋文化。然而,由于历史上根深蒂固的重陆轻海、闭关锁国、靠天吃饭、知足常乐的国策思想的影响,再加上近代工业革命后各国列强对我国的侵略,尤其是明、清两个朝代的“禁海”政策等,导致我国海洋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几百年来,我国的海洋文化衰落了。建国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国提倡“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而海洋提不到应有的位置,海洋的国土意识也逐渐被人淡忘,海洋经济也主要是海洋捕捞和海上交通,海洋文化更不可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发展。那个时期如果有海洋文化的话,充其量也只是海防文化,是防止资本主义通过海洋对中国的渗透和侵略。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海洋的春天来到了。1996年制定了《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1998年颁布了《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白皮书,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奋斗目标,为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海洋,200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国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将海洋列为专章,对海洋管理工作及海洋经济发展作了全面规划部署。在其后出台的《全国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又把海洋作为五大重点优先发展的战略领域。2008年,国务院又批复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强调要以建设海洋强国为目标,统筹国家海洋事业的发展。伴随着我国海洋事业的迅猛发展,以开放、开拓和进取为主题的海洋文化也得到发扬光大。

但是从海洋文化的价值取向而言,它具有商业性和利益性,这也是海洋文化得以发展的原动力。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海洋开发力度的加大,大规模、高强度的海洋开发加速了我国海洋环境和生态的恶化,加剧了海洋环境灾害发生的频度,直接威胁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也威胁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因而,构建更为先进的海洋文化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构建先进的海洋文化所面临的问题

我国的海洋经济已经从传统的海洋捕捞、航运,逐步发展成为包括海洋渔业、海水利用、港口及临海产业、海洋油气开发、海洋化工业、生物工程、滨海旅游等在内的新兴海洋产业体系。1979年我国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仅64亿元,到2007年已高达24 929亿元,海洋产业总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11%,主要产业门类已达12个。这表明,我国的海洋经济开发正依其强大的扩张力,向自然和社会两方面快速突破,这既是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黄金期,又是各种矛盾的凸显期,既存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条件,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据《2007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显示,尽管我国海洋环境的保护工作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但依然面临巨大的压力。这主要包括:近岸局部海域水质略有好转,但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为14.5万km2,陆源污染物质排海问题相当突出,约87.6%的陆源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溢油事故,赤潮等突发性污损事件增多,损失巨大。

人类以海洋的统治者自居,以征服海洋为己任,贪得无厌地向海洋索取,依靠牺牲海洋生态环境谋得发展,走上了一条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的发展道路。而当前生产力水平远远超过任何时代,人类与海洋的不和谐也比过去任何时代都要严峻和复杂。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在与时代相适应的思想文化上与时俱进,没有思想文化的进步,就不能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为此,我们应立足于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海洋,充实整个民族的海洋文化内涵,强化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实现思想观念的转变。要以先进海洋文化为基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和谐海洋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善待人类赖以生存的海洋环境,使海洋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实现人与海洋的和谐发展。

三、用先进的海洋文化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海洋文化与其他文化一样,具有导向功能、约束功能、辐射功能等多种功能,对构建人类与海洋和谐相处的关系,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持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

1. 用先进的海洋文化武装人们的思想,引导人们自觉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先进的海洋文化,是善待人们自己赖以生存的海洋环境,使海洋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实现人与海洋的和谐,这对国家或企业的价值和行为取向起积极的引导作用。因为一个国家的海洋文化一旦形成,它就建立起自身系统的价值和规范标准,如果涉海相关产业在价值和行为的取向与海洋文化的系统产生悖逆现象,海洋文化会进行纠正并将其引导到国家海洋整体的价值观和规范标准上来。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础国策,目的是保护海洋环境和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我们要进行大力宣传教育,并使之成为海洋文化的一个主要内容。从而,用先进的海洋文化在精神文化层面进行引导人们自觉关心、支持、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2. 创造保护海洋环境的海洋文化氛围,约束和规范人们开发海洋的行为

海洋文化对人们的思想,心理和行为具有约束和规范作用,海洋文化的约束不同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硬性约束,而是一种软约束。这种软约束和规范,产生于海洋界整体的文化氛围、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这些精神文化内容会造成强大的使个体行为从众化的群体心理压力和动力,使各成员产生心理共鸣,从而使每一个社会个体认同海洋环境保护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继而达到在海洋开发过程中改变过去重开发轻保护等错误做法,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实现海洋和谐、持续发展的道路。

3. 发挥海洋文化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辐射带动作用

海洋文化与海洋密不可分,但并非所有沿海地区的人都具有先进的海洋文化精神。沿海是具有海洋文化精神的必要条件,它还与一个地区特定的历史传统,生计方式和产业结构相联系。即使同属一个国家,不同的地区对海洋文化的理解也是不同的。例如,一个地区人们的思想认识比较超前,海洋环境保护的意识已深入人心,海洋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处理得较好,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得到了有效保证;而另一地区思想认识上比较落后,仍在牺牲海洋环境谋得经济发展,海洋资源趋于枯竭。上述两种状况的出现,表面看是法律方面出现了问题,但实际上是认识上的问题,暴露出是海洋文化的先进与落后。先进的海洋文化一旦形成固定的模式,它不仅会在本地区发挥作用产生影响,也会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交往等)对相邻地区乃至整个社会产生影响,海洋文化的传播将帮助树立地区或企业的良好海洋环境保护公众形象,提高地区或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国家评选环保模范企业、环保绿色产品等都会加强先进海洋文化的传播,从而辐射带动落后地区和企业提高环保意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4. 建设先进的海洋文化,降低海洋环境保护的成本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鉴于日益严峻的海洋状况,相继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一系列海洋方面的法律、法规,各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地方法规,这些法律制度虽然不尽完善,但基本构建了我国海洋环保的法律体系。与此同时,国家及各沿海省市陆续建立了隶属各职能部门的“环境监理”、“中国海监”、“中国海事”等执法队伍,执法飞机、执法船舶及各种相关的仪器设备也在广泛使用,国家财政为此投资巨大。但我国海域总体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海洋环境质量不容乐观。这说明如此高投入的执法成本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状况。我们暂时抛开体制问题,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这是因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环境管理部门的执法、使用海洋的守法行为不是一次性就能完成的。特别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海洋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就不可能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样简单,而是要经常上演“猫捉老鼠”的游戏。例如,在蓬莱、长岛海域的非法采砂行为,虽然海洋执法部门经常进行法律宣传,多次依法进行取缔,但非法采砂活动并未完全停止,违法者与执法部门打起时间差,偷采海砂的现象屡禁不止,且愈发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基于心理契约的海洋文化而相互对立,那么就不可能出现环保部门公正执法,相关企业遵纪守法这种应有局面,造成无休止的违法、反复执法,从而导致海洋环境保护成本的大幅上涨,对国家利益、企业长远利益和环境保护国策都是不利的。但是,如果拥有基于心理契约的先进海洋文化则不同,它能使看似矛盾的双方达成共识,从而降低海洋环境保护成本。

5. 海洋文化与海洋环境保护是构建和谐海洋、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两个相互依赖的重要方面,缺一不可

海洋文化与海洋经济都是以海洋为前提,二者是共生共荣,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海洋经济是海洋文化的基础,没有海洋经济就不会产生海洋文化。只有大力弘扬海洋文化,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识,才能促进海洋经济的繁荣,带动海洋产业和涉海行业的发展,海洋经济的发展,促进海洋文化的繁荣,二者相辅相成。

论土家摆手舞文化生态的保护与传承 第9篇

关键词:土家族,摆手舞,文化

1 土家摆手舞的源起

土家族主要分布在渝鄂湘黔地区,以武陵山脉为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在一个相对闭塞的区域、语言环境下而形成独具特色的民族民俗文化圈。土家族以其独特的生活方式和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神韵,在历经千年的吐故纳新之后,造就出了绚丽多彩、风格独特的土家文化,在渊源流长的土家文化中,土家族的摆手舞可谓是一颗璀璨的明珠。它以自己独特的形式,将土家文化栩栩如生的表现出来,是土家文化最直接、最真实的反映。土家族摆手舞源起于长期的生产生活劳动,勤劳朴实的土家人民在改造大自然和人类社会中创造提炼出来了具有狩猎、宗教信仰、战争、农事或婚俗等特色的土家族摆手舞,这种舞蹈具有悠久的历史。“据史料记载,摆手舞的早期形态可以追溯到商代巴人在战争中所跳的‘巴渝舞’。后来,汉高祖刘邦不但充分肯定了‘巴渝舞’在战争中的威力,而且还命宫中乐人习之。土家先民不但在战争中跳‘巴渝舞’,而且还在重大节日、庆典,特别是祭祀等活动中跳‘巴渝舞’,这就有了一个从战争到民间、从‘巴渝舞’到‘摆手舞’的变迁过程”。[3]“公元940 年,湘西土家族地区的统治者彭士愁与楚王马希范在溪州(今湖南永顺)结盟铸铜柱为记。今永顺城郊存石刻古诗云:‘千铜柱壮边陲, 旧姓流传十八司。相约新年同摆手,风先到土王祠’。光绪《古丈厅志》载:‘土俗各寨有摆手堂,每岁初三至初五六夜,鸣锣击鼓,男女聚集摇摆呐喊,名曰摆手,以祓不祥’。雍正《永顺府志·杂志》云:‘每岁正初三至十五日,土民齐集,披五花被,锦帕裹头,击鼓鸣铳,舞蹈唱歌。舞时男女相携,翩跹进退,谓之摆手。往往通宵达旦,不知疲也”。[4]这些记载,证明土家摆手舞历史源远流长,经历上千年的发展演变。从“巴渝舞”中演变为“大摆手”和“小摆手”流传至今,深受土家人民群众的喜爱。它不仅有很强的娱乐健身价值,而且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教育功能,对振奋民族精神和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活跃土家人民的文化娱乐生活都有积极的作用。

2 民族文化形态的变异与弱化

“文化也就是一种有机的自成体系的环境系统,像生物一样有自己平衡发展和相互制约的机制。”[2]而一个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民族,他们的生活方式在面临着一个复杂社会的强势文化时是很难守住阵脚的,不可避免地要被侵蚀和同化。“变异是指在现代社会中,民族传统工艺在种类、型制、色彩、图案、制作材料、工艺技术等方面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1]对民族文化来说就是传承的环境、受众、表现形式,甚至内容都发生了变异。在现代化进程中,土家族区域的传统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逐渐被新的生活方式和观念所消解。同时,区域差异性的不断削弱使民族文化的地域性特征日益淡化。另外,信息化时代导致一些民俗、礼仪、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过于繁杂和低效,包括摆手舞在内的民族文化仅成为观赏的对象。可以说,随着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消失,民俗文化的消亡是不可阻挡的。

3 土家摆手舞文化生态的保护与传承

“文化生态是民族文化存活的基本条件,一旦发生变化,该文化就会发生变异甚至消解, 民族文化资源就会发生变异和消失。” [1]民族文化的变异如同其形成一样,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面对当代经济、文化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探求民族艺术生存和发展之路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工作。

3.1 土家摆手舞文化生态的保护

3.1.1 达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培养先进的意识。

要大力宣传保护民族文化在维护文化多样性、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意识、加强民族团结、增进民族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使人们形成自觉保护民族传统文化遗产,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以前,由于我们偏执地将民间的、边缘的、非主流的民族文化赋予了迷信、落后、愚昧的形象,这种印象在人们心中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土家族从改革以后一直受到这种思想的影响,很多民间文化在不断流失中迷失了自己的特色。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伴着土家族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土家族传统文化被开发利用,且备受青睐,在一定程度上唤起了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这种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的唤醒,激起了土家族人恢复对已经消失或几近消亡的民族传统文化由衷的热情,推动了民族传统文化的复兴。此时摆手舞、巴山舞已成为土家族地区的健身性广场舞。所以,保护和发展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是建设先进文化的基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单纯追求物质财富快速增长是不够的,从构建和谐社会来看,除了物质需要外,更高的是精神需求。保护民族传统文化遗产,打造先进文化产业,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因此,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是落实可持续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性问题。

3.1.2 利用法律手段对土家摆手舞进行保护。

要借鉴国内外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成功经验,用法律的手段规范和保证土家摆手舞的传承。目前,《恩施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经在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湘西州已制定出相应的地方法规。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也在尽快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条例》在抢救、保护、传承民族文化中的重要作用,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1.3 把申报各级保护单位与保护土家摆手舞结合起来。

目前,国际国内有各层次、各类型的文化保护单位。如联合国组织评定的文化遗产名录、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内有国家、省、州、县文物保护单位,各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名城,古村庄,古镇等。土家地区很多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都有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力。为此,土家摆手舞应被纳入申报保护的行列。

3.1.4 把发展旅游产业与保护土家摆手舞文化生态结合起来。

土家地区有着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的巧妙融合是打造旅游品牌的明智之举。土家族地区在开发旅游资源和打造旅游品牌时要将旅游资源与土家摆手舞结合起来,这种融合不仅丰富了景点的内容,使旅游景点锦上添花,还是保护土家摆手舞的极好途径,是相得益彰、两全其美的事。

3.1.5 将土家摆手舞文化生态与民俗文化生态保护村建设结合起来。

目前土家族地区都在打造文明新村、生态家园等新农村的建设,在进行新农村建设时,可以把民俗、民间文艺、民间工艺的传承建设结合起来。战后的日本,为了抢救、传承民间传统文化,开展“一村一品”活动,有意识地传承民间文化。我们亦可以借鉴别人的办法把摆手舞有效的保护起来。

3.1.6 把生态环境保护与保护土家摆手舞文化生态结合起来。

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必须同时保护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任何民族的文化都有其生态背景。我们必须了解与土家摆手舞相关的生态背景,如该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民居建筑、民族性格、思维特征、审美情趣等等。然后根据其生态环境制定出相应的保护政策。

3.1.7 将文化的创新与保护土家摆手舞文化生态结合起来。

民族文化资源是文化发展创新的源泉,离开了民族传统文化的土壤,文化的发展创新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反过来,发展创新是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出路所在。在物欲横流的“快餐”社会,土家摆手舞如果孤避自封,不走创新发展之路的话,只会在各种强势文化的孤立与冲击中消亡。为此,土家摆手舞必须在合理的政策引导下,找到合适的发展之路。

3.2 土家摆手舞文化生态的传承

3.2.1 对摆手舞原生形态的活态保护。

土家摆手舞作为一种原生形态的舞蹈,拥有者主要是土生土长的土家族居民。对这些原住民从环境上保护比空洞的向外推广摆手舞可能更有意义。而首要的是实行村寨的民族文化生态保护。村寨是民族文化的发源地,摆手舞依然存在的土家族村寨一般是环境相对孤立和封闭的,只有保护好这种文化生态源流才能保护原生态的文化。因此,走民俗旅游之路,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和经济资源。在开发过程中为防止民族文化大量瓦解和消散,一方面要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选择;另一方面,在重要的少数民族聚居地,为了保护、传承民族文化,要像欧洲人那样建立乡村博物馆。总之,在土家族摆手舞的文化生态保护与建设上,我们要力求做到维持现代化与传统性的平衡,商业化与原生性的平衡,开放化与约束性的平衡。

3.2.2 树立摆手舞文化生态保护意识,构建摆手舞文化生态经济模式。

要充分评价土家摆手舞在民族发展中的作用和对民族文化的贡献,反对那些由于愚昧无知而低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观点。我们应当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包括保护民族文化栖息繁衍的社会土壤。“构建民族文化生态经济模式,就是以开发利用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在价值为手段或途径,在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且把二者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前提下来发展经济。”[3]也就是说,要充分利用和挖掘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并将其纳入经济发展系统之中,从而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保护了文化生态。土家族摆手舞就是土家族地区值得开发和利用的文化资源,我们要树立摆手舞的文化生态保护意识,可以尝试在个别地方构建以摆手舞为主的生态经济模式。

3.2.3 摆手舞的弘扬与推广。

如乌丙安先生所说“民俗传承的活动是人类社会与生俱来的活动,在大多数的人类自发的习俗惯制实践中它是无意识的,是习以为常或习惯成自然的。”[4]摆手舞的传承在大部分时间里是土家族人的自觉行为,但民俗文化的宏扬不应当只是民间的自觉行为,政府也应参与其中。比如我们可以将摆手舞与音乐、舞蹈相结合,在摆手舞较为简单的锣鼓声中配以现代音乐,使摆手舞的节奏更加鲜明、欢快,从而增加节奏感。在跳的摆手舞的过程中融浓郁的民族特色和现代音乐的风格为一体,使其成为群众乐于接受的健身舞蹈。从民间体育的健身价值来说,摆手舞必然会得到更大范围的流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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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李莉.道德文化的建构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N].文艺报,,200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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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乌丙安.民俗学原理[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

[5]李伟.土家族摆手舞的文化生态与文化传承[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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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彭官章.土家族文化[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7).

文化生态保护区 第10篇

在文化产业日益发展的今天, 动漫作品作为老少皆宜的一种独特艺术形式, 其风格多变, 线条简单生动, 颜色搭配光鲜艳丽, 受众面积广, 已成为宣传片与娱乐片的宠儿。对于衡水湖湿地保护与文化发展传承来说, 以动漫的形式表达可以更生动细致的概括衡水湖的方方面面, 并且可以随之形成产业链条结构, 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达到宣传与发展的双重目的。

1 动漫产业带动衡水湖湿地保护与宣传发展的可行性

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游戏产业的崛起, 以日本、美国等动漫大国为首, 各国的动漫运作方式发生了新的调整, 动漫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不再是以动画片为主的单纯的影视动漫, 而是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条遍及音响、图书、形象授权、游戏、周边产品开发与广告营销等多个经济领域的产业链条, 到21世纪初期, 日本动漫出口是其钢铁出口收入的4倍;美国每年的动漫产品和衍生产品产值达50多亿美元;而韩国已将动漫作为韩国国民经济的六大支柱产业之一。

我国政府也在21世纪初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国动画产业的政策。如2003年, 动漫产业经济被国家信息产业部预测为未来中国新的经济增长点, 是最具发展前途的新型产业之一。同年, 动漫产业被国家广电总局列为重点扶持的文化产业。国家先后出台了《影视动画业“十五”期间发展规划》、《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我国动漫创作发展的具体措施》、等相关政策措施。可见, 动漫产业在我国也备受青睐。

我国动漫产业能否发展, 就要发挥自己的民族特色和本土优势。而衡水湖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并且是华北平原唯一一个内陆淡水湿地生态系统保持完整的保护区。衡水湖在水利资源、生态资源和生物资源、景观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方面都有着绝对的优势。

由于湿地所具有的独特的不可替代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功能,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生命之源”。湿地生态系统成为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湿地保护成为全国生态建设的重要任务。以此为动漫题材, 可充分发挥衡水湖水面开阔、水产丰富、鸟类众多、风光优美、生态良好、历史悠久的优势, 以动漫的角度予以展现, 加以动画艺术家们独特的艺术表现效果, 将衡水湖的水源、水产、水质, 生产、生活、生态与生物的多样性搬上大荧幕, 以音像、图书等形式宣传与发展, 提高衡水湖湿地的知名度, 并提升全民的湿地保护意识。当动漫中的角色逐渐为群众所熟知的时候, 将形象注册, 发展周边产品。为了保证原生态与地方特色, 可将衡水内画、年画、毛笔、白酒、饮品、果品、食品等独具特色的产品作为纪念品和宣传品销售。以此将动漫产业链条建立起来, 以发展区域经济, 并达到宣传衡水湖湿地保护与普及衡水湖生态文化的效果。

2 湿地保护与衡水湖生态文化动漫系列剧的制作与经营

以科学开发衡水湖旅游资源和保护发展生态文化为主题, 可以制作一部以观赏观光、了解风土人情、介绍生态文化和普及湿地保护知识的教育性系列动画, 以娱乐、教育、宣传为主线。以“衡水三宝”中的金鱼设定为动画的主人公, 用衡水湖传说和湖底神秘惊险的历险去打动观众, 引领群众认识并深入了解衡水湖。

几千年来中华文化的传奇性、生动性为中国动漫艺术创作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从1979年《哪吒闹海》到2009年的《中华五千年》、《西游记》、《三国演义》等在国内耳熟能详的动漫作品, 其题材都来自于传统的文化故事与传说。也就是说, 具有中国文化地方特色的动漫产业是一个尚待进一步发掘的宝藏。

对于动漫作品来说, 能否获得成功, 需要多方面的包装与经营。以衡水湖为例, 在题材上, 衡水湖的民间传说数不胜数, 如大禹造湖、龙宫借宝、金龟醉酒、金鸡城、圣鱼传说等等都是可以搬上动漫荧幕的绝好题材。但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对传统题材的利用, 应该有新的思路、新的发挥和新的突破, 才能调动起观众的观赏积极性。徐克导演的香港动画影片《小倩》改编自《聊斋》, 但有意求新, 不落俗套, 不拘泥于原著格局, 针对现代市民观众的欣赏习惯从故事上、台词上与人物性格上进行大胆改编与创新, 票房业绩相当可观。也就是说, 创作艺术必须回到生活中去, 回到受众群体的欣赏习惯中去, 并且具有娱乐精神, 能够在娱乐大众的同时, 传递思想情绪, 表达观念意识。另外, 题材内容的涵盖, 要尽可能的广泛, 主题深浅互补, 有比较大的想象空间。比如可以将龙宫借宝、金龟醉酒等故事融入到大的神话背景下, 并且适当的结合当今网络红人, “犀利哥”、“章鱼帝”等等, 这样扩散开来, 只要主题没有变, 制作出的动漫作品会产生更大的群众亲和力与时代感。

在动漫角色上, 要与动漫产业市场相结合, 将动漫角色与衡水湖当地特色产品结合起来, 并带动服装业、玩具业、游戏开发业与图书出版业等产业综合发展, 随着动漫系列剧的播出, 相关衍生品要逐渐渗透市场, 在观众心中确立地位, 当然, 这个过程不能操之过急, 一部动漫作品往往需要三年才能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 而有良好的收益需要5年甚至更长时间。拥有号称“最贵的中国猫”, 身价达20亿元“蓝猫”的三辰集团高层透露, 经过11年的苦心经营, 才初步形成自己的“卡通形象、衍生产品、专卖店”的产业链。衡水湖文化经历了多年的沉淀, 有其独到的文化特色与纯天然的自然风光, 只要有足够的耐心做好每一步的宣传, 逐步建立起动漫作品的独特风格魅力, 湿地保护与衡水湖生态文化的蓬勃发展与传承则指日可待。

值得一提的是, 衡水学院制作出品的宣传和研究衡水湖的科普系列动画《小金鱼漫游记》已经在制作过程中, 该动画以衡水三宝之一的小金鱼妞妞为主人公, 由她带领观众畅游衡水湖湖底的奇妙世界, 通过她遇到的一些伙伴和朋友, 展示出衡水湖的生态文化与湿地特点, 该动画色彩亮丽, 角色幽默美丽, 并且涵盖了大量的衡水湖文化知识。该动画在制作之初就受到各界的关注, 相信只要耐心经营, 专心制作, 在不久的将来, 《小金鱼漫游记》系列动画将形成动漫产业, 引领衡水湖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传承。

总之, 动漫作品作为一种独特的表现形式, 其涵盖面广, 发挥空间大, 其中蕴含着庞大的商业前景, 用动漫系列剧打开衡水湖面向全国的市场, 并且随之发展动漫角色的产业链条功能, 打造衡水湖的形象大使, 将衡水湖湿地特点与生态文化特色, 与衡水本土文化与经济有机的结合起来, 从而在本质上将衡水湖湿地的发展与宣传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三辰卡通集团有限公司.世界主要国家动漫发展概况[J].科技中国, 2007, 1:40.

[2]马相武.动漫发展的反向战略——确立本土形象实现外向发展[J].文化艺术研究, 2008, 7 (1) 1:5.

敕勒川文化生态保护体系的构建初探 第11篇

关键词:敕勒川;文化生态;保护体系;构建探索

1前言

文化作为社会发展的基础,为促进人类文明进步提供了可能,与此同时,文化的发展也需要依赖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及良好的自然环境,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促进一个完整而有活力的文化生态体系。对于敕勒川的文化生态来说,其悠久的民族历史和淳朴的民族情怀是这个文化生态的核心,虽然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极大的提高,但同时也为敕勒川文化带来了冲击,对此,政府通过团结当地民间力量的方式进行了包头市敕勒川文化生态的保护,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一些破坏敕勒川文化的不良因素,但为了更好的保护敕勒川文化,促进其良好文化生态的建设,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对敕勒川文化进行研究,并且通过一些措施找出危害该文化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因素,以此从根本上解决敕勒川文化生态保护问题。

2敕勒川文化生态保护体系的建设策略

2.1敕勒川文化生态的保护需要融入到社会和自然环境中

敕勒川文化的民族特点浓厚,是我国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的发展该文化我们从三个方面来阐述其融入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具体策略。首先,经济发展造成了人们思想的改变,甚至逐渐放弃一些传统习俗和传统文化,加剧了敕勒川文化的破坏,对此我们要唤醒其对自身文化的认同,促进其更深刻的认识其文化的重要性,了解敕勒川文化的优秀之处。敕勒川传统文化虽然遭到了一定的破坏,但是其长久的发展积淀仍然使其对于社会经济市场有着一定的影响,从根本上还是具有民俗特色浓厚的社会价值以及人文价值,我们可以从这个方面入手,促使其民族特色融入到社会市场中去,积极的吸取外部优秀因素,促进自身文化的认同感、提高民族文化的地位。第二,敕勒川文化生态保护还要依靠自然环境,例如敕勒川文化是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产生的,那么该地区的自然风景就会和传统文化緊密相连,依靠旅游业可以促进文化生态的形成。第三,引导人们转变社会观念,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人们逐渐被一些新的东西所吸引,对比之下就不愿意再去关注传统文化的发展,对此,我们要将传统文化的优势发扬出去,让人们认识到传统文化的魅力,例如;将旅游业和文化的发扬结合起来,让全国各地的人都能了解敕勒川文化。

2.2活态文化和物质遗产的双向发展

敕勒川文化形式多种多样,许多传统文化积淀下来的思想、物质遗产具有很高的民族价值,需要我们将其完整的保护起来并且发扬光大。首先,对于活态文化来说,“活态”是指精神层面的,也就是非物质性的传统文化,一般通过民族技艺、民族音乐、民族戏曲等表现出来,这种文化需要经过代代传承,通过人来进行活态的表现,而在当今社会这类文化最容易丧失,因为,新一代的年轻人的思想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不愿意去传承传统文化,导致活态文化的衰退,针对这一现象,我们要发展活态文化产业,例如;将传统民族音乐发扬起来,组织民族乐队、将剪纸工艺发展为产业,使其树立品牌,将剪纸工艺和民族特色结合起来,以此促进敕勒川文化的发展。其次,物质遗产的保护及其发扬,敕勒川物质遗产反映的是该民族的思想发展和价值观,是一个民族发展的足迹,将其保护起来是对传统文化的尊重。

2.3文化生态发展要紧密结合现有体系

文化生态的建设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在将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坚持不懈的推进,以此来保证敕勒川长久的文化积淀得到保护与发展。为了更好的开展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国务院大力支持传统文化的保护,并提出相应的方针政策来指导实践的开展,有序合理的进行文化生态的建设,着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包头市现有的传统文化现状发现,对于传统文化的整体保护力度不够,文化发展缺乏全面性,没有贯彻文化多样性的发展原则,针对上述问题的要科学规划未来阶段性的发展目标,使得敕勒川文化生态在得到基础性保护的情况下发扬光大。

结语:敕勒川文化生态的建设要从基础性工作做起,重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此基础上最大程度上保护好物质文化以此,以抢救为主,发扬为辅,建立阶段性的发展目标,将文化生态保护系统的建设融入社会和自然两大环境中去,可持续性的促进敕勒川文化生态的保护和建设。

参考文献

[1]史凤云.敕勒川文化生态保护体系探究.《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

[2]张行健.论包头地区敕勒川文化精品的创作动力.《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学报》.2014

文化生态保护区 第12篇

盐城保护区滩涂属于淤长型滩涂,其面积每年以一定数量增长。历史上黄河改道,从保护区北部入海,而长江则携带大量泥沙从南部入海,形成长江水下三角洲。这些泥沙在海洋的作用下,每年不断向黄海扩张,形成独特的淤长型泥滩。这些不断增长的土地成为了江苏省一块特别的土地后备资源,进而成为此次沿海大开发的重要部分。而作为一个保护区,盐城自然保护区选择发展生态旅游来协调保护和开发的矛盾,以期获得最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个地区生态文化的形成和完善,是生态旅游发展成熟的充分体现。盐城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发展是保护区围绕自然环境科学、吸收和创新地方传统文化,形成自身生态文化的一个过程。重视和开发保护区的文化资源,会极大地丰富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内涵,提高生态旅游的质量和品位[1,2,3]。在全国性的沿海开发大潮中,正确对待和运用这些文化资源,对于打造保护区的旅游形象、形成独特的生态旅游、实现沿海大开发中的生态定位有很重要的意义。现就保护区生态文化资源的开发进行讨论。

1 文化在生态旅游中的重要意义

文化因素在旅游中的作用至关重要,是生态旅游发展的核心因素,在生态旅游发展中具有导向作用。正确全面认识、合理利用保护区的生态文化资源,是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打造独特的旅游环境、实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同步前进的关键。一是环境文化推动环境价值观念的转变,而环境价值观念的转变又带动并促使着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及社会风气的好转。环境文化某种程度上发挥着环境教育的功能,通过生态旅游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通过环境文化的渲染,自然环境更加有声有色,更加形象,更具有吸引力,使生态旅游能够蕴涵高品质、高含量的科学与文化内容,满足生态旅游者的高品位要求,能够引导游客从了解自然、欣赏自然到主动保护自然。生态旅游拥有的文化特征以及生态的性质,是生态旅游与其他旅游的主要区别。二是传承当地传统文化,一方面是对当地社区对于自然环境权利的认可,争取当地对保护区环境旅游的支持,是保护区生态旅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另一方面,当地文化作为一种特色文化,是发展保护区特色生态旅游的重要内容,同时生态旅游给当地居民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有效解决了保护区保护和当地居民对于滩涂资源的依赖问题。三是正确合理的文化定位,是确立和提升保护区生态旅游形象的重要内容。自然保护区本身就是一个保护科研单位,保护是它的首要功能,而旅游则是其次要功能之一,最终目的是服务于保护的。因此在选择文化定位时,就要确立一种科学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文化,在追求旅游的趣味性的同时,更强调科学、真实的内容,围绕生态主题实践生态式旅游。

2 主要特色文化资源

盐城保护区位于海洋生态系统与陆地生态系统交界地带,属于典型的滩涂湿地生态系统。区内湿地植物群落多种多样,包括芦苇地、盐蒿滩、草滩等植物群落。湿地的特殊环境为各种动物提供了丰富的食物来源和安全的栖息地。区内有植物450种,浮游植物和藻类286种,腔肠动物43种,环节动物65种,软体动物156种,甲壳动物139种,昆虫310种,鸟类379种,两栖爬行类45种,鱼类281种,哺乳类47种。滩涂湿地生态系统因其本身的特殊位置,繁衍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形成了其独特的湿地文化。

2.1 丰富的环境保护文化

盐城自然保护区是中国2 000多家自然保护区之一,是中国28家世界生物圈保护区之一,是中国37家国际重要湿地网络成员之一。经过20余年的发展,加入了多个国际环境组织,履行相关国际环境公约,承担着保护环境的责任。它是全球环境保护系统的一个分支,也是全球环境保护和我国环境保护的一个缩影,体现了全球环境系统下环境理念的发展和多个环境公约的实践。自然保护区是保护、发展和研究野生生物资源及自然历史遗产的主要场所,是生物多样性的储存地,也是人类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的科学研究基地。通过保护区恰当、真实地反映了全球环境保护文化。

在保护区生活着国家重点保护的一类野生动物有丹顶鹤、白头鹤、白鹤、白鹳、黑鹳、中华秋沙鸭、遗鸥、大鸨、白肩鵰、金鵰、白尾海鵰、白鲟共12种,二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67种,如獐、黑脸琵鹭、大天鹅、小青脚鹬、鸳鸯、灰鹤等。它们有的以保护区作为繁殖地,有的以保护区作为越冬地,有的是匆匆过客,有的则是保护区的常住居民。四季演替,它们在保护区的天空下轮流唱主角。每一种动物又生活在各自不同的生境中,拥有不同的栖息环境,同时因为食物链的因素组成了独特而复杂的湿地生态系统。

2.2 鹤文化

丹顶鹤,又称仙鹤,是吉祥、幸福、长寿的象征。深受我国广大人民群众所喜爱。1983年,为了保护丹顶鹤等珍惜野生动物及其赖以生存的滩涂湿地生态系统,建立了盐城自然保护区[4]。这里是丹顶鹤最南、最大的越冬地,全球共有2 000多只野生丹顶鹤,每年约有近1 000只丹顶鹤到保护区越冬。由于季节的限制,它们会改变夏天繁殖季节以家庭为单位的生活方式,即冬天在盐城以集群方式生活,最大集群可以达到500只,场面非常壮观。壮丽的自然景观、迷人的生活方式是吸引游客的原因之一,而丹顶鹤的丰富多彩的文化历史,更让人留恋忘返。

鹤文化历经几千年在我国源远流长,已渗透到中华文明的许多领域,其萌芽于3 000年前。《诗经》的《鹤鸣》中就有“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诗句,在神化和宗教中,有关于鹤的许多神话、故事和传说,鹤是长生不老、仙人的化身。鹤在文学作品诗歌、小说中内容也十分丰富。在鹤的造型艺术(绘画、雕塑、工艺、美术、摄影)中主题多为吉祥、美满、长寿、清闲、超逸乃至得道成仙。另外,在衣作、食物、居住、邮票、商标之中,都广泛地存在鹤的形象。而且鹤的形象还被传播到国外,在朝鲜的朝鲜族和日本的大和民族都十分爱鹤,在日本称鹤为寿鸟、瑞鸟。

除了这些历史文化和环境文化,保护区在多年的工作中探索了新的驯养文化。以丹顶鹤为观赏鸟的驯化在古代就开始了,《梦溪笔谈》中记载宋代诗人林逋“隐居孤山,畜两鹤,纵之则飞云霄,盘旋久之,复入笼中”。宋代诗人苏东坡观看文人张天骥放鹤,并作《放鹤亭记》:“山人有二鹤,甚驯而善飞”。保护区工作人员经过尝试、研究,已经通过人工繁殖、驯化了近70只丹顶鹤。这些丹顶鹤不但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而且游客可以近距离欣赏“一举扶摇直上天”、“灵鹤有奇翼,八表须臾还”的飞行,观看“众变繁姿”、“轻迹凌乱,浮影交横”的舞蹈,聆听“翩翻萦碧落,嘹唳入重云”的鸣唱。在丹顶鹤的翩翩舞姿中可以更深切的感受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2.3 地方传统文化

在保护区境内有大大小小港口10余个,盐城保护区的周边社区以渔民为主。他们主要从事近海捕捞和滩涂资源小采小取。潮涨潮落,这里的潮间带蕴藏着丰富的贝类及鱼虾资源。长期的习惯,当地居民形成了他们独特的渔猎生活,吃、住、行与滩涂资源紧密相连,丰富的海产品和地方小吃,独特的饮食生活习惯。

2.4 海盐文化

盐城东面黄海,滩涂广阔、地势平坦,是海盐生产的天然资源。历史上就有“煮海为盐”之说。公元前119年,汉武帝在此设置盐渎县,同时设置盐铁官署,专门负责制盐铸铁。历经2 000余年,产盐的方式在进步,其工艺技术也逐步科学化,围绕着盐的生产和控制,也形成了独具魅力的盐文化。目前在保护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仍有10多家盐场,从事盐业生产,他们依旧在传承和发展这独特的白色文化。而盐田中的初级盐田和扬水滩,因为盐分含量低、生物量较高是丹顶鹤和其他一些野生鸟类比较适宜的生境类型之一。白色文化在这里与鹤文化相偕形成保护区的特色。

3 文化资源开发建议

各种文化的交汇、融合形成了盐城保护区多样的文化资源,这些文化资源因为地域、保护对象等因素,会与其他的生态旅游景区存在类似之处,因此在生态旅游开发中,保护区应注意强调几种文化资源之间的协调和内在联系。一是合理组合各种文化资源,关键是从保护区的特色上阐述生态文化,而不是从文化的角度引出保护区的特色,强调生态文化对于自然的附着性。例如仙鹤文化,在盐城保护区可以得到进一步的保护、赋予新的内容,是因为保护区作为丹顶鹤的最大越冬地,这里有世界上最大、最壮观的丹顶鹤集群。人类从生态、环境的角度去保护丹顶鹤,仙鹤文化在这里不仅作为一种历史文化或文学得到保护,而且得到更为进一步的发展,会实践生态旅游所追求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得以发展成为具有保护区特色的生态文化。二是生态文化是一种传递环境信息的文化,是一种可以欣赏体验的文化,使游客激发对产生这种文化的环境———大自然的热爱。它可以让生态旅游者在体验中理解、欣赏生态文化的独特之处。例如可以观察野生丹顶鹤,聆听“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诗经》),可以观看“白毛生未足,缭峭丑于鸡”(唐朝姚合《雏鹤》)“初来白雪翎犹短,欲去丹砂顶渐深”(唐朝李远)的丹顶鹤生长发育的过程。可以一赏春黄、夏绿、秋红、冬白的滩涂风光,也可以深入滩涂,体验春来捉蟹、夏来采野蒿,秋天拾贝,冬来结网的渔家生活。在享受自然的赐予中,激发人们自然保护的热情和行动。《一个真实的故事》感动了许多人,许多人慕名到保护区参观。作为保护区的生态旅游,不仅要提供让游客了解烈士事迹的文字、图片等介绍,更具意义的是给游客提供追寻烈士足迹、缅怀和悼念烈士的活动,让游客在亲身体验中感受烈士当年为自然环境保护的献身精神,同时激发更多的人关注、支持环境保护。三是生态文化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生态文化可以分为有形的文化(文化的形式)和无形的文化(文化的观念和理论)。无形的生态文化自然是各种各样与环境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先进的环境保护理念。而有形的文化则是无形文化附着在某事物上的体现,对于生态旅游,它分布在食、住、行、游、购、娱各个环节。食要提倡不食野生动物,食当地的自然风味,如野蒿、贝类等;住不宜住高楼大厦,以免与环境不协调,破坏自然环境整体性;行则要减少噪音、废气,保证野生动物的宁静生活;游要避免到动物的栖息地、繁殖地,不捡鸟卵和伤害幼小野生动物,保证不丢弃垃圾于自然;用于购物的纪念品要能够体现保护区各种文化资源和生态保护的本意;娱乐活动要注意远离动物的栖息地、繁殖地,活动内容宜围绕环境教育和环境保护等。四是在文化旅游资源的设计与渗透过程中,强调其生态性,要求是真实、科学、有教育意义、可参与。让游客在游览的过程中能够体验到这就是生态旅游。

摘要:阐述了文化在生态旅游中的重要意义,总结了盐城自然保护区的特色文化资源,并对其文化资源的开发进行了探讨,以期将保护区现有的文化资源正确应用到生态旅游的建设中,使生态旅游文化得以提升。

关键词:盐城自然保护区,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建议,江苏盐城

参考文献

[1]王步刚,张书江,杨慧珍.加快洮河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发展的建设步伐[J].甘肃林业,2010(1):27-28.

[2]喻学才.旅游文化[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

[3]贾祥春.旅游文化的特点及其在旅游业中的地位和作用[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3):8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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