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调查范文

2024-07-28

补偿调查范文(精选10篇)

补偿调查 第1篇

一、相关情况和成效

从2015年初开始, 天津市整合60亿元财政资金建立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为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坏账进行“兜底”。这套办法“一手托两家”, 既解决了中小微企业因缺少“抵押”、“担保”贷款难的问题, 又化解了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 大大刺激了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积极性, 成效十分明显。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 当年上半年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1350亿元, 同比增长30%, 占各项贷款新增额的53%;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293.23亿元, 增长48.65%, 高于全国34.15个百分点。推动全市小微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9.5%, 快于规模以上工业10个百分点;商品销售额增长16.5%, 快于限额以上销售额7.8个百分点。带动全市GDP增长9.4% (其中中小微企业贡献了50%) 、财政增收11.6% (中小微企业贡献了税收的67%) 、城镇新增就业24.7万人 (中小微企业贡献了80%) 。金融业本身的增加值接近800亿元, 占GDP的达到10.1%, 拉动全市经济增长1.16个百分点。

二、主要做法

(一) 多方筹集资金为金融机构兜底

天津按照市财政出资20亿元 (其中结余资金10亿, 整合市属部门相关专项资金10亿) 、滨海新区出资20亿元、其他15个区县共同出资20亿元, 建立了总额为60亿元的风险资金池。资金池的管理实行统一归集、权属不变、统一调度、年度结算。如果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贷款出现坏账, 直接按贷款本金损失的50%给予补贴。

(二) 建立激励约束相结合的政银合作机制

主要是由市政府按照自愿原则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 明确要求签约金融机构当年在津投放贷款的增速较上年至少提高2个百分点。市政府按协议规定每月对上述金融机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进度的, 市财政按照其新增中小微贷款的2%配比风险补偿金存入该银行, 且按活期利率计息。这种“动真格”的做法, 得到了金融机构的广泛响应。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有61家金融机构与天津市政府与签订了合作协议, 共承诺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3455亿元, 超过去年1000多亿元。

(三) 强化组织领导大力推进

在市、区两级成立了主要领导挂帅、四套班子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 区县、镇街两级和合作金融机构也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门工作组。2016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天津市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了动员大会, 在全市推动这项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各金融机构组织了上千场政策宣讲会、银企对接会。同时自下而上建立“日碰头、周例会、旬调度、月通报、季讲评”工作制度。市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据此分别于2015年4月3日和7月2日, 各用一天时间召开点评会, 对各区县和金融机构前两个季度的工作一一进行了点评和督促。

(四) 扎实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 由市金融局牵头, 对全市所有的中小微企业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从24万多户经营正常的中小微企业中, 筛选出8.8万户有营业收入但无贷款记录的企业作为突破口, 由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社区、街道办事处配合, 主动上门了解企业的税收、社保缴纳和融资需求等情况, 经综合分析按类别向金融机构推介, 相当于提前进行了一轮风险把控, 起到了“政府增信”的作用。

三、启示

(一) 中小微企业在稳增长中可以起到战略性作用

天津的经验说明, 中小微企业虽然规模小、不起眼, 但只要数量多、质量好, 形成千军万马、竞相发展的格局, 完全可以起到对冲大企业缩减量、弥补GDP下行量的战略作用。

(二) 中小微企业在稳增长中的作用可以立竿见影

天津市的做法证明, 正是由于中小微企业具有适应性强、启动快的特点, 才更适应新常态下需求个性化的发展趋势, 才能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 对天津市经济起到实实在在稳定的作用。

(三) “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在启动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具有“杠杆”作用

从天津市的实际效果看, “花60亿为银行‘兜底’、为中小微企业买单”, 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撬动”功能。以60亿存量资金换来金融机构向全市1.5家中小微企业投放5421.7亿元贷款, 可谓“四两拨千斤”。

值得一提的是, 截至目前, 天津市纳入补偿范围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控制良好, 尚未出现使用补偿金进行赔付的现象。相当于上半年在一分未花的情况下, 就开创了一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四、对策建议

1.充分认识中小微企业“船小好调头”、转型升级快的优势和特点, 从指导思想上摆布好大项目和中小微企业的关系。建议我区要在继续抓好大项目的同时, 抓住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这一关键环节, 集中用力、精准施策, 推动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促使其在稳增长中发挥更大作用。

2.借鉴天津市多方筹集资金和“普查、优选, 推荐、奖评”等做法和机制, 下决心建立我区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关于蚌埠拆迁的补偿社会调查报告 第2篇

关于城市拆迁

过程中的“补偿”政策调查

1***9 2011春行政管理本科 关于城市拆迁过程中的“补偿”政策调查

前言:

2005年8月,建设部颁发《关于抓紧组织开展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为了配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编制,保持城市总体规划与〃十一五〃规划的衔接,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发展的控制和引导作用,各地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做好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将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作为当前城市规划工作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凡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完成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和备案工作的,停止新申请建设项目的选址,项目不符合近期建设规划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选址意见书。” 近期建设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总体规划从宏观调控走向实施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特点,且在编制期限上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一致,是经济社会活动在地域和空间上进行落实的主要手段和重要支撑,二者通过紧密结合、高度协同,一并组成 “十一五”期间指导城市发展和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统筹财政与空间两大资源,共同构筑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双平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部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蚌埠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批准施行,蚌埠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2006~2010年近期建设规划,将规划、计划、建设三者紧密结合起来,以期作为对城市近期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基本法定依据,并通过对近期建设规划的滚动编制来实施城市总体规划。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确定本次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用地范围两个层次:

1、城市规划区:包括市区行政辖域(601.50平方公里),以及涂山风景区和沫河口精细化工园的部分用地(78.50平方公里),面积共计680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西至黑虎山,并由规划的东外环路、南外环路和北外环路围合的空间,面积为238.72平方公里。

鉴于本次近期建设规划的侧重点需要,行动计划及用地、设施安排等规划内容主要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环境协调、生态保护等内容相应延伸至城市规划区范围。

调查时间:2012-05-06 调查人:孙慧纯

调查方式:以调查问券的方式 调查内容:“补偿”政策调查 调查结果:

经过几日调查,得出以下调查结果

首先: 蚌埠市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实施房屋征收的目的与征收范围。

(二)征收补偿的标准、方式及安置地点。

(三)签约期限(不少于3个月)。

(四)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五)补助和奖励。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具体征收补偿内容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辖区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装修附属物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选择住房补贴

1、对住宅房屋价值补偿金,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按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也可以选择按政府确定的优惠价格计算。政府确定的优惠价,以被征收住宅所处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评估价格为基础,结合被征收住宅的具体结构、楼层等状况,按下列公式确定:

住宅价值补偿金=(被征收住宅所处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评估平均单价-200元/平方米-被征收住宅结构差单价-被征收住宅楼层差单价)×被征收住宅有效建筑面积 除住改营房屋外,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补偿金,根据被征收房屋状况,以其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除住改营房屋外,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补偿金,根据被征收房屋状况,以其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住改营房屋,视其至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的延续经营年限情况,分别按下列标准计算房屋价值补偿金:

(一)延续经营满6年以上的,按其改变后用途房屋市场评估价的85%计算;

(二)延续经营满5年不满6年的,按其改变后用途房屋市场评估价的80%计算;

(三)延续经营满4年不满5年的,按其改变后用途房屋市场评估价的75%计算;

(四)延续经营满3年不满4年的,按其改变后用途房屋市场评估价的70%计算;

(五)延续经营满2年不满3年的,按其改变后用途房屋市场评估价的65%计算;

(六)延续经营不足2年的,仍按原用途补偿。

3、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征收部门除按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向其补偿外,还应按下列标准向其支付货币补偿补助费:

符合独立计户优惠条件的住宅被征收人货币补偿补助费=(被征收房屋所处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评估平均单价-1000元/平方米)×10平方米

对不符合独立计户优惠条件的住宅被征收人,不支付货币补偿补助费。非住宅被征收人货币补偿补助费=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金×20%

4、征收符合独立计户优惠条件的住宅,实行就地或就近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安置的建筑面积以被征收房屋有效建筑面积为基础,多层住宅安置房增加5平方米计算,高层住宅安置房增加8平方米计算。

征收不符合独立计户优惠条件的住宅,实行就地或就近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安置的建筑面积按被征收房屋有效建筑面积计算。

征收住宅房屋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异地安置的,在就地或就近应安置建筑面积的基础上相应无偿增加异地安置房建筑面积。住宅因异地安置增加安置房建筑面积的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非住宅应安置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有效建筑面积。

5、多层住宅安置房最小设计户型建筑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高层住宅安置房最小设计户型建筑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

征收部门提供的安置和周转用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安置房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按照国家对商品房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执行。

新建的住宅安置房应有不低于一间(不含厨、卫)南向(含东南、西南)采光。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可以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与安置房的市场评估价格结算差价,也可以按下列标准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一)征收符合独立计户优惠条件的住宅差价结算标准。

1.安置房建筑面积中,与被征收房屋有效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就地安置的差价基数为200元/平方米;就近安置的差价基数为150元/平方米;异地安置的差价基数为100元/平方米。被征收人具体支付的差价款应根据被征收房屋结构、楼层及安置房屋楼层等因素按下列公式计算:

等建筑面积差价款=(等建筑面积差价基数+被征收房屋结构差单价+被征收房屋楼层差单价)×被征收房屋有效建筑面积×安置房楼层系数

2.为满足应安置建筑面积(不含因异地安置增加的建筑面积)致使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有效建筑面积的(含多层安置房增加的5平方米,高层安置房增加的8平方米,以及户型设计原因而增加的建筑面积),其中,超出的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部分,其差价基数为1000元/平方米;若有超出的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安置房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被征收人具体支付的差价款按下列公式确定:

①超出的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部分的差价款= 1000元/平方米×该部分的建筑面积×安置房楼层系数

②超出的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部分的差价款=安置房市场评估平均单价×该部分的建筑面积×安置房楼层系数

3.因异地安置而应增加的安置房建筑面积,被征收人不支付差价款。4.被征收人要求扩大的建筑面积部分,按市场销售价格结算。

5.低保户被征收人要求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中与被征收房屋有效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在按本项第1目标准计算出差价款后,以该款的50%结算;因满足应安置建筑面积以及异地安置致使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有效建筑面积的部分,仍按本项第2、3目标准结算。

补偿调查 第3篇

关键词: 色散; 非线性; 色散补偿光纤(DCF); 色散补偿方案

中图分类号: TN 913.7文献标识码: Adoi: 10.3969/j.issn.10055630.2012.05.003

引言光纤通信技术由于其自身的优越性,逐渐成为通信网中主要的传输技术。从早期的模间色散限制和损耗限制,再到如今的光纤非线性和色散综合限制,面临的问题也在逐渐变化。随着传输速率的提高,信号的频谱宽度不断增加,群速度色散引起的脉冲展宽也迅速增加,系统对链路的残余色散更加敏感;随着光功率的增加,使得光纤的非线性效应增强,不仅限制中继距离,而且也严重影响系统的传输质量。目前色散补偿方法有:色散补偿光纤(dispersion compensation fiber,DCF)技术、光纤光栅补偿技术、虚像相位阵列法、光孤子传输技术、中点频谱反转法、色散支持传输等。DCF技术以其补偿带宽大、技术成熟、对传输格式和比特率透明、性能稳定及与WDM兼容等优点而得到广泛应用。但由于DCF纤芯面积小、非线性系数大,当光功率越大,光纤的非线性效应越强。针对以上问题,需要采用灵活的补偿技术来对光纤中色散及非线性效应进行有效的抑制。1影响光信号传输的因素初始宽度T0>5 ps的光脉冲,在单模光纤中的传输方程可用简化薛定谔方程来描述:Az+12β22AT2-16β33AT3+α2A=iγA2A(1)式(1)中,A(z,T)是脉冲包络的慢变振幅,T是随脉冲以群速度Vg移动的时间量度(T=t-Vg);β2和β3分别是二阶和三阶色散系数,α为光纤损耗系数,γ为非线性系数。现定义归一化振幅为 U=A(z,T)/P0,则薛定谔方程可改写为Uz+12β22UT2-16β33UT3+α2U=iγP0U2U(2)1.1色散的影响光纤色散是指光纤所传输的光信号,由于其不同频率成分和不同模式成分的群速度不同而引起传输信号的畸变。当色散严重时,会导致光脉冲前后相互重叠,造成码间干扰,增加误码率。它不仅影响光纤的传输容量,也限制了光纤通信系统的中继距离。群速度色散(group velocity dispersion,GVD)在脉冲演变中发挥着主要作用。假设光纤的损耗以及非线性系数为零,只考虑光纤中的GVD效应时,归一化振幅U(z,T)满足线性微分方程[1]Uz+12β22UT2=0(3)光学仪器第34卷

第5期邹亚琪,等:色散补偿光纤不同补偿方式的仿真研究

利用傅里叶积分变换法求得U(z,T)=12π∫∞-∞U~(0,ω)expj2β2ω2z-jωT dω(4)假设注入为高斯脉冲[2],U(0,T)=exp-T22T20,应用傅里叶变换的方法对微分方程求解,得到光纤任意一点z处的振幅为U(z,T)=T0(T0-iβ2z)12exp-T22(T20-iβ2z)(5)式(5)表明,高斯光脉冲经光纤传输后,其脉冲形状维持高斯形状不变,仅产生了附加相位,事实上就产生了频率啁啾。经过光纤传输后的脉冲宽度为T(z)=T01+zβ2T0212=T01+zLD212(6)这样,高斯脉冲在传输过程中其形状仍保持为高斯形,经传输距离z后,其脉宽T1与初始脉宽T0的关系为T1T0=1+zLD212(7)其中,色散长度LD=T20/β2。

1.2非线性效应的影响在输入功率较高情况下,应考虑光纤的非线性效应。光纤的结构使得光波以较高的能量集聚在很小的截面上传输,导致光纤中出现显著的非线性效应,这主要通过自相位调制效应(selfphase modulation,SPM)体现出来。与色散导致光脉冲时域展宽不同,它将导致光脉冲的频域展宽,即导致光脉冲产生新的频谱分量。当脉冲的峰值功率较高(大于1 W),且脉宽相对较宽(大于100 ps)时,脉冲在光纤中传输,光纤的色散效应可以忽略。根据式(2)定义的归一化振幅,传输方程在β2=0的极限条件下变为Uz=iγP0exp(-αz)U2U(8)解式(8)得U(z,t)=U(0,T)expiNL(z,T)(9)式(9)中,U(0,T)是z=0处的场振幅,且NL(z,T)=U(0,T)2zeffLNL(10)式(10)中,LNL是非线性长度,定义为LNL=(γP0)-1;zeff为有效长度,定义为zeff=1α1-exp(-αz)。式(10)表明,非线性效应产生随光强变化的相位,由U(0,T)2决定的脉冲形状在传输过程中保持不变,而非线性相移随光纤长度的增大而增大。最大相移max出现在光脉冲的中心,即T=0处。因为U是归一化的,则U(0,0)=1,因而max=zeffLNL=γP0zeff(11)由式(11)可见非线性相移与信号功率成比例增大。输入信号功率越大,非线性效应越强,非线性长度越短,非线性相移越大。SPM导致的脉冲频谱展宽是由于NL(z,T)与时间有关而引起的。瞬间变化的相位说明光脉冲的中心频率ω0与两侧有不同的瞬时光频率,其差值为δω(T)=-U(0,T)2TzeffLNL(12)2仿真模型及数值分析

2.1色散补偿光纤补偿机理传统的色散补偿光纤补偿方案就是在原光纤线路中加入一段DCF,用DCF的长度来控制补偿量的大小,以抵偿原普通光纤的正色散,使整个线路的总色散为零。色散补偿设计遵循以下原则[3]:(DDCF·LDCF)+(DSMF·LSMF)=0(13)式(3)中,LDCF、LSMF分别为色散补偿光纤长度和常规单模光纤长度;DDCF、DSMF分别为DCF和SMF的色散系数。在实际的色散补偿系统中,由于光纤非线性的影响,光纤的色散不能完全被补偿。这种剩余色散随着传输距离的增加逐渐积累,限制了传输性能的提高。必须通过恰当地配置系统,找到最佳平衡点,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系统的传输性能。

2.2仿真模型在传统色散补偿模型的基础上进行拓展,现提出如图1 中(a)、(b)、(c)、(d)所示四种补偿方案的仿真模型[4],分别为前补偿、后补偿、混合补偿(前+后),以及混合补偿(后+前)。仿真模型所使用的参数如表1所示。图1与表1中,SMF为单模光纤(singlemode fiber),EDFA为掺饵光纤放大器(erbiumdoped optical fiber amplifier)。图1四种色散补偿方案

采用系统Q值法[5]来判定系统的性能,误码率表达式:BER=exp(-Q2/2)Q2π(14)由式(14)可看出,Q值越大,误码率就越小,系统的性能就越好。由于偏振模色散具有统计特性,仿真出来的数据具有随机性,故需要在相同的条件下,重复计算20次,取其平均值。

2.3仿真结果及分析(1)输入脉冲码为超高斯脉冲中的归零码(RZ码)。设置脉冲阶数为1.3,占空比为S=0.5,啁啾参量C=0,仿真结果见图2,四种补偿方案的Q值和误码率统计见表2。

不同。根据图2及表2,可知:前补偿下,脉冲展宽很严重,误码率最高;后补偿较前补偿,展宽程度改善,但形变仍较严重;混合补偿中的先后补偿再前补偿补偿效果最佳,输出波形失真度低,系统Q值最高、误码率最低,为最佳补偿方案。由理论分析结合仿真结果可知:DCF前置补偿时,输入功率较后置时大得多,由于DCF纤芯直径比较细(相对SMF而言),因此更容易引起光纤的非线性效应,导致光脉冲严重展宽。在后补偿方案下,每个补偿单元的前半段由于色散的影响,脉冲被展宽并产生啁啾,而在后半段的传输中,因为色散和前半段的色散相反,脉冲重新被压缩。由于光纤色散和非线性的共同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并不是简单的相加。而在混合补偿方案中,由于前补偿和后补偿单元对脉冲压缩和展宽的相反作用,脉冲在每经过两个补偿单元后得到很好的恢复,获得了较好的输出脉冲波形,故大大减小了光纤非线性的影响。(2)对初始脉冲选取不同输入功率,比较四种补偿方案的Q值(见图3)。此时,输入高斯脉冲中的归零码(RZ码),阶数m=1.3,啁啾参量C=0,占空比S=0.5。前补偿时,无论输入功率多大,其系统Q值均很小,接近0;后补偿时,随着输入功率的增加,Q值减小;混合补偿时,Q值明显高于前两种补偿,较高的Q值大多出现在功率较小时。最大的Q值出现在先后再前的混合补偿。随着输入功率继续提高,非线性和群速度色散相互作用对脉冲造成的展宽占主导地位,从而使系统平均Q值减小。(3)对初始脉冲选取不同占空比,比较四种补偿方案。此时,使用高斯脉冲中的归零码(RZ码),阶数m=1.3,啁啾参量C=0。由图4可知,系统Q值随脉冲占空比变化很明显,当占空比为1时,系统性能较差,随着占空比的减小,系统Q值逐渐提高,达到最高点。但随着占空比继续减小,系统Q值也会降低,当为0.1时,系统性能最差。(4)对初始脉冲选取不同啁啾参量[6],比较四种补偿方案。此时,输入高斯脉冲中的归零码(RZ码),阶数m=1.3,占空比S=0.5。从图5可知,当啁啾系数接近0时,系统Q值开始增大,在[-1,2]区间内有最大值。脉冲展宽因子与啁啾系数C的关系:随着啁啾C增大,脉冲展宽因子也增大,且当啁啾参量C的绝对值较小时,脉冲展宽因子较小,此时系统Q值有最大。

3结论比较多种40 Gbit/s色散补偿传输系统的补偿方案,观察脉冲展宽程度,结合理论分析,判断最佳方案。对四种补偿方案定性分析,输入统一的RZ码高斯脉冲,设置不同的输入功率、脉冲码占空比及啁啾参量,观察系统Q值的变化曲线,获取最佳参数。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混合补偿中的先后补偿再前补偿为最佳补偿方案;若要获得更加好的补偿效果:输入功率取10 mW左右,占空比取0.5左右,啁啾参量取[-1,2]区间内。参考文献:

[1]王智,魏道平.无初始啁啾高斯光脉冲的色散展宽及色散补偿[J].光电子激光,2001,12(6):641-647.

[2]LEE C G,KIM Y J,PARK C S.Optical pulse shaping by crossphase modulation in a harmonic modelocked semiconductor fiber ring laser under large cavity detuning[J].Joumal of Lightwave Technology,2006,24(3):1237-1246.

[3]李中桂,邱昆.40 Gbit/s单通道光纤传输系统研究[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02,31(5):442-444.

[4]吴强,余重秀.DCF色散补偿性能的研究[J].光通信,2003,24(3):186-196.

[5]余建军,管克俭.10 Gbit/s单信道长距离光通信系统的数值模拟[J].光通信研究,1999(1):7-8.

补偿调查 第4篇

1 目前无功补偿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虽然通过大规模的电网改造, 投入了巨额资金用于城乡电网无功补偿改造, 但是仍然存在盲区和问题, 影响了无功补偿工作的效果, 常常给人造成“年年种树, 却不见树林”的感觉。究其原因, 应从政策、管理、技术层面进行分析。

1.1 政策和管理方面的问题

(1) 要求安装低压无功补偿设备的面不够宽, 无功缺口大。根据相关规定, 农网改造315 kV·A及以下变压器和100 k V·A以下的用户变压器可以不加装无功补偿装置。目前尚有大量没有进行分散补偿的变压器存在, 并且有些用户在新装变压器时, 为了减少一次性投资, 钻政策的空子, 化大为小, 也造成了没有进行补偿的100 k V·A以上用户变压器大量存在。因此, 就电网而言, 虽然通过高压集中补偿达到了总体的平衡, 但局部的平衡却没有得到满足。

(2) 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缺少整体的规划和论证。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 应按“分级补偿, 就地平衡”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 合理布局, 并满足“总体平衡与局部平衡相结合;供电部门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 以分散为主;降损与调压相结合, 以降损为主”的要求。然而, 在实施过程中, 由于种种原因, 这些原则并没有很好地得以贯彻。在有些县供电企业, 上无功补偿装置仅仅是简单的“查数”, 有几台变压器就上几台补偿箱。至于无功电源的布局是否合理, 局部地区的无功电力能否就地平衡, 变电站和线路的无功电力过多还是不足等却缺乏考证。

(3) 用户缺乏无功补偿的积极性, 补偿设备完好率过低。绝大多数用户在开展无功补偿方面缺少应有的主动性。他们安装在变压器0.4 kV侧的补偿装置, 要么容量下降, 要么不能自动投切。维修改造无功补偿设备的唯一动力, 就是看供电企业的罚款 (功率因数调控) 多少。电费加价力度不足以引起用户的重视, 造成了用户无功补偿设备完好率过低。

另一方面, 由于补偿盲区的存在, 使得某些区域线路的无功严重匮乏, 低压线路电压甚至低至180 V, 给当地的生产造成了很大损失。供电企业有口难讲, 都是小变压器, 按政策要求可以不加装无功补偿装置, 而在0.4 kV线路方面进行补偿又存在产权方面的问题, 难度较大。

(4) 只注重上新设备, 对已经在网运行的无功补偿设备维护管理不够。前期电网改造期间所安装的低压无功补偿设备中, 有相当一部分已经无法正常运行。

1.2 技术方面的问题

(1) 装置的补偿功能、保护功能缺乏对使用现场的针对性。生产厂家在提供无功补偿装置时, 均是按照总体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的。然而, 其分级、分组和保护是否符合使用现场的具体要求, 较小负荷时是否投得上, 被补偿变压器是否有季节性, 其空载或轻载时怎么处理, 却是谁也不能确定的未知数。

就用户而言, 使用环境千差万别, 同一规格型号的变压器, 其负荷曲线也是毫不相同的。农村负荷与城市负荷更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显然, “以不变应万变”的做法所订购的装置肯定无法适应现场特点, 不能有效地发挥补偿作用。从实际效果看, 常常出现投切振荡 (负荷较小时, 一投即过, 一过又切, 循环往复) 以及变压器空载和轻载时无法补偿等情况。

(2) 过于强调装置的先进性, 小而全, 造成装置成本高、投资大, 不利于补偿工作的开展。现在, 在农网招标和城网招标中, 无功补偿装置均是要求分级、分相补偿, 无触点过零投切和配电监测等功能。对卖方而言, 成本高而招标价又偏低, 为了获得应有的利润, 拼命降低成本, 势必影响装置的可靠性, 这也是前期无功补偿装置运行效果不理想的原因之一。另外, 部分补偿设备环境适应性差, 寿命短。据调查, 前期安装的补偿装置完好率不足30%, 更有甚者基本没有运行。从技术层面的调查也可说明此问题。就无功补偿本身而言, 尚未自成体系, 下大力气抓, 非常专注地搞, 尚且存在着许多困难。如果再将配电变压器监测、无线监控、后台管理等与之结合在一起同时进行, 会人为地给无功补偿工作增加困难。因此笔者认为, 无功补偿工作应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局出发, 先把基础工作做好, 把基础打扎实。

(3) 县供电企业缺少精通无功补偿技术、熟练掌握无功补偿设备配置原则的专业技术人员。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包括2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确定补偿地点和补偿方式;二是对无功补偿总容量进行布点分配。为此, 除了要研究网络本身的结构特点和无功电源的分布之外, 还需要对网络的无功电力构成做出基本的分析, 弄清无功潮流分布, 才能进行合理补偿, 而不是简单地将变压器台数一数, 往物资部门一报了事。目前在一些县供电企业, 缺少精通无功补偿技术的专业人员也是造成无功补偿工作效果不佳的重要因素。

2 加强农村电网无功补偿的建议

2.1 城 (农) 网改造的无功补偿与用户无功补偿两手一起抓

用户的无功补偿是分散补偿的主要内容, 在抓城 (农) 网改造中的无功补偿的同时, 也必须加强对用户无功补偿的管理。一方面根据目前电力事业发展的水平, 可适当加大功率因数调控的力度, 提高奖惩比例和门限, 解决设备坏了“不想修”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以文件的形式给用户推荐专业从事无功补偿装置维修和技术改造的公司, 解决“不知找谁修”的问题, 提高用户各类无功补偿装置的设备完好率。

2.2 进一步完善制度, 强调无功电力的合理布局

在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上, 彻底改变“数变压器个数”的做法, 健全审批程序。可引入市场机制, 委托专业公司对被补偿网络的结构特点、无功电源的分布情况、无功电力构成等做出基本分析, 弄清无功潮流分布, 从而制定出无功补偿的实施方案。从根本上解决投资浪费、效果不佳和“水土不服”等问题。

2.3对“以分散为主”这一补偿原则, 从政策上给予有力的支持

所有变压器都应要求加装无功补偿装置, 从政策上保证无功就地补偿、就地平衡的实现。

2.4 与时俱进, 探索无功补偿设备配置的新路子

无功补偿装置是特殊的电力设备, 为使其安全可靠运行, 完成有效补偿, 必须进行基本的测试分析、整体规划等前期工作。因此, 通过招标直接购买设备的运作方式, 至少对于技术力量相对不足的县供电企业而言, 存在较多的弊端。应当从目前的“买设备”逐步向“买服务”转化。即由专业公司提供从无功规划、基本参数测试分析、补偿方案确定到装置生产和售后服务的一条龙无功补偿技术服务。

2.5 以适用可靠为主, 结合配电监测, 注重装置的评价效果

用于农村电力排灌、乡镇企业等农村电网的无功补偿箱, 可采用三相共补, 无需配电监测的形式。

2.6 试点先行, 以点带面, 卓有成效地开展无功补偿工作

可选定一个台区或线路作为试验区, 委托从事无功补偿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 对其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提供整体的技术服务, 完成无功补偿总容量的布点分配, 确定补偿地点和补偿方式, 并提供适应现场具体要求的无功补偿设备。

补偿调查 第5篇

原标题:琼检察机关专项调查重点项目征地补偿情况

2014-06-07 09:23:58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作者:尹建军

记者日前从海南省检察院获悉,海南省检察机关将对全省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征地补偿情况开展专项预防调查,重点查找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风险环节,并建立征地补偿工作的职务犯罪防控机制。

据悉,预防调查范围为2011年~2013年省、市、县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工作,内容包括:征地补偿工作的基本情况,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征地补偿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制度规范,征地补偿工作中的政策缺陷、制度漏洞和机制问题,违法行为或职务犯罪的隐患、原因。

补偿调查 第6篇

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都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因此农民通过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来提高粮食产量, 与此同时也造成了农田生态环境的污染, 如农田重金属超标、水源污染、土壤板结、农产品质量下降等问题。这些问题使得农田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威胁, 农田生态环境状况堪忧。

农田生态补偿是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经济方式。在过去的几十年间, 生态补偿已经成为在国内外保护生态环境, 调节经济快速发展与农田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有效措施。国内的实践包括四川青城山森林生态补偿, 杭州嘉兴市对上游千岛湖地区的生态补偿,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对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进行测算等。这些研究多是从供给、需求或综合效益方面研究, 很少有从农民自身属性或是参与意愿等角度分析生态补偿机制。本文主要是从农民自身属性和其参与意愿角度对武汉市黄陂区、蔡甸区、江夏区、新洲区140户农民进行农田生态补偿意愿的调查与分析。

2 研究方法

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是推行生态补偿工作可行性和有效性的关键。由于生态补偿对象的多样性以及范围的不确定性, 生态补偿标准的方法也不同。我国应用较多的方法是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法、机会成本法和意愿调查法。生态服务价值法虽是我国最早应用的方法, 但由于评价方法不同, 差异大, 只能作为生态补偿上限, 机会成本法作为下限。

马爱慧、张安录等[9]运用生态服务价值法来解决跨区域的生态补偿问题。俞海等[13]对流域生态补偿, 蔡邦成等[1]对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建设工程补偿的研究都考虑到了机会成本。意愿调查法通过问卷的形式能够直观有效的得出调查结论。它是针对调查事物设计一些相关的假设性问题, 直接调查利益相关者的支付意愿或接受意愿, 方法相对成熟, 简单易用, 是确定生态补偿标准应用的较多方法之一。牛晓莉、蔡银莺[10]在做城镇居民对农田生态环境与农产品的需求及补偿意愿, 崔新蕾、张安录等[3]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测算, 李晓光等[7]生态补偿标准确定的主要方法及其应用的研究中都应用了问卷的形式。基于意愿调查法在生态补偿标准研究上的优势, 本文采用意愿调查法调查武汉市农民对农田生态补偿的态度。

3 调查方法与调查实施

3.1 调查对象

本文主要是对武汉市水稻种植连片区的黄陂区、蔡甸区、江夏区、新洲区的调查研究, 调查对象是从这4个区中随机抽取的140名农民。

3.2 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用面对面询问、开放式调查问卷答题两种方式, 对黄陂区、蔡甸区、新洲区、江夏区农民进行随机调查, 了解农民对农田生态环境以及农田生态补偿意愿的情况。

3.3 调查问卷设计

问卷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受访农民及家庭基本情况调查, 包括农民姓名、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经济收入来源等;农民对农田生态补偿及国家政策的了解情况, 水稻种植收入占年收入的大致比例, 农民平均每季的农药和化肥量使用情况和成本, 是否愿意为保护农田生态环境而放弃使用化肥和农药及每亩的补偿意愿。受访农民对农田生态补偿方式的意见和建议。调查问卷发放140份, 回收有效问卷127份。

4 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通过对调查数据的综合分析, 愿意参与农田生态补偿的农民具有以下特征:男性多、文化程度偏高、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比例小、家庭人口数少、农田灌溉条件好、了解农药化肥的使用对环境有害。

4.1 受访农民的基本特征与农民参与意愿

由表1可知, 在参与农田生态环境的意愿里, 男性愿参与生态补偿的意愿略高于女性;50~59岁的年龄段农民愿意参与的意愿略高于其他年龄组, 但其不愿参与的比例也略微高于其他年龄组;高中文化程度不愿意参与的比例最低, 未受教育的愿意参与的比例最低。

这与崔新蕾、蔡银英等对农户参与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意愿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中的调查结果一致, 因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的差异, 受访人群中的男性, 50~59岁的年龄段, 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民愿意参与生态补偿的意愿高。

4受访农民的农业收入比例和化肥农药的使用量与参与意愿

由表2可以看出, 农业收入比例占家庭收入比例70%及以上的农民愿意参与农田生态保护的意愿最低, 不愿意参与的意愿最高;化肥使用量在85kg以上的农民不愿参与生态补偿的意愿最低, 其余两组相差不大;农药使用量的多少在数据上没有什么差距, 几乎不影响农民参与生态补偿的意愿。

其中家庭收入来源中农业收入所占比例与农民受偿意愿成负相关关系与崔新蕾、蔡银英等的调查结果一致, 但本文对于化肥农药使用量的多少对农民受偿意愿影响的研究更具体。

4.2 受访农民在家庭人口数、灌溉条件、环境质量等不同情况下的参与意愿

由表3可以知道家庭人口数越多、灌溉条件越差、环境满意度越高、越不了解化肥农药使用对环境有害的参与生态补偿的意愿越低, 相反则意愿越高。

这与崔新蕾、蔡银英等对农户参与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意愿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中的调查结果一致, 受访农民的受偿意愿与家庭人口数、灌溉条件、环境满意度等成负相关关系。

4.2 受访农民在假设化肥和农药使用量不同的情况下的参与意愿

由表4可以看出, 农民的受偿意愿普遍不高, 在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均减少100%时农民的受偿意愿最低。在同等程度限制的前提下, 农民对于减少化肥的受偿率高于对农药的受偿率。

这与杨欣、蔡银莺的基于农户受偿意愿的武汉市农田生态补偿标准估算中的调查结果一致, 由于当前市场上大量推广使用有机肥-农家肥和生物肥替代化肥有关。若使用有机肥替代化肥和农药, 农民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农田管理, 而从事农业生产的却大部分都是年龄偏大的人, 所以他们不愿意也没有能力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农业生产。此外使用有机肥, 农田的粮食产量不一定比使用化肥的产量高, 甚至会少很多, 所以大部分农民的受偿意愿低。

4.3 受访农民对农田生态补偿方式的意见和建议

在调查农民对农田生态补偿方式的建议上, 大部分的农民都选择现金补贴, 还有一部分农民表示除了适当的现金补偿外, 政府还需要提供一些先进的生产机械、优良的水稻种子和保护农田生态环境的管理技术支持等。

在调查水稻种植农民能够接受的生态补偿每亩最低标准为多少元时, 400元及以下的有39人, 占总人数的30.71%;400~700元的有69人, 占总人数的54.33%, 700元以上的有19人, 占14.96%。

5 结论与讨论

本次对武汉市黄陂区、蔡甸区、新洲区、江夏区进行实地问卷调查, 研究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农民非常关心他们农田的生态环境, 关注使用农药化肥对农田生态环境产生的消极影响, 如土壤板结、农田重金属超标、水源污染、土壤板结、农产品质量下降的等, 农民对农田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增强;绝大多数农民认识到保护农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却不愿意以农田生态补偿方式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的污染;由于年龄、受教育水平、家庭收入来源、传统耕作方式等因素的影响, 大多数农民对进行农田生态补偿不支持, 对在农村推行农田生态补偿增加了阻力;大多数农民不愿意以农田生态补偿的方式来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但如果必须进行农田生态补偿, 大多数农民希望以现金补偿, 还有少数农民希望不仅要有现金补偿, 还需要政府提供一些先进的农业机械、优良的种子和一定的技术支持。

基于以上的结果分析, 为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增强农民参与农田生态补偿的积极性, 政府还需加强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加大农田生态环境重要性的宣传力度, 使农民认识到长期使用化肥农药对农田生态环境的严重危害, 提高农民对进行农田生态补偿的积极性;在制定农田生态补偿政策上, 充分考虑并结合农民对生态补偿的建议, 尽可能地降低农民实施生态补偿后的各种风险因素, 并提高农民承担生态补偿风险的能力;在补偿方式上采取现金补偿, 除此之外还需增加先进农业机械的推广与应用,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免费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 对农民创业提供贷款、减税等优惠政策, 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摘要:利用对武汉市黄陂区、蔡甸区、江夏区、新洲区140户农民进行实地问卷调查的数据, 研究了武汉市农民的农田生态补偿意愿。对127份有效问卷进行分析表明:武汉市大部分农民普遍认识到保护农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但大部分的受访农民不愿意接受农田生态补偿方式;受访者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家庭收入来源及化肥农药的使用量都是影响农民生态受偿意愿的因素;大部分受访农民对农田生态补偿方式的建议是现金补偿。

补偿调查 第7篇

该文在对三峡库区腹心地带的重庆市万州区武陵镇进行调查后, 结合243户农村失地移民调查结果, 针对失地移民的就业保障问题, 提出了建立以生态补偿理论为基础的三峡库区失地农民就业保障体系。

1 三峡库区农村失地移民现状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 库区居民年龄在20岁以下的占3.46%, 20~40岁占19.90%, 40~60岁占36.52%, 60岁以上的占40.12%。文化程度方面, 文盲占21.51%, 小学文化占42.27%, 初中文化占22.53%, 高中文化占10.94%, 高职大专及以上文化仅5人, 占调查人数的2.75%, 可见库区居民大部分年龄偏大, 文化程度也普遍偏低, 库区劳动力和教育状况令人堪忧。

在移民的收入以及消费方面, 80%以上的移民全年收入低于1万元, 而年收入超过3万元的只有5户, 这样的收入情况决定了库区移民的消费水平偏低, 约70%的移民年消费在5 000元以下, 很少有上万元的。农村失地移民收入的70.28%主要用于家庭基本消费, 20.93%用于医疗, 很少的一部分用于储蓄。年收入仅能维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并不能拿出结余来满足其精神方面的需求。

调查显示, 原来拥有土地的移民, 63.46%在搬迁后完全失去土地, 21.39%失去大部分土地, 15.15%失去少部分土地。可见, 库区的建设过程中, 征用土地, 拆除住房, 使大部分移民的土地资源使用权受到侵犯, 也失去了栖身之所。虽然政府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了补偿, 但主要是通过货币的方式。通过调查, 76.76%的居民获得了补偿款, 而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获得如招工安置、住房安置等其他方式的补偿。据了解, 当年当地平均每户的补偿款在1万~2万元, 移民获得的补偿费中, 大部分用于建造房屋, 约为补偿费的41.44%, 37.21%用于子女上学和结婚。在补偿款使用完毕后, 没有了新收入来源, 55.71%的移民感觉不能够满足家庭基本消费, 这种坐吃山空的情况使搬迁后的失地移民生活异常贫困。

2 三峡库区农村失地移民社会保障分析

尽管各级政府十分重视三峡移民问题, 对移民的房屋、土地等进行了补偿, 但是货币补偿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货币安置是低水平的生活安置, 而征地补偿费和土地增值收益之间又存在巨大的差异, 没有充分考虑土地的基本社会保障功能和作为非农用资产的增值功能, 货币方式的补偿对失地农民日后的生活只是杯水车薪。二是货币安置着重考虑失地农民当前的生活安排, 并没有与社会保障制度同步。失地农民在自身社会保障方面, 只能完全靠自己解决。对再就业无把握, 也极易使失地农民对未来生活产生忧虑。

当年三峡库区除了对移民提供货币补偿, 还有很多农村移民选取了就地后靠的形式, 但这种安置办法在实践中遇到了困难。首先, 三峡库区开发早, 荒坡地储量小。据长江水利委员会的调查, 三峡库区开垦历史较早, 垦殖率高, 使可供开垦的荒山荒坡储量却非常有限, 存在人多地少的矛盾。其次, 那些勉强开垦出来的土地, 也是海拔高、土层薄、肥力小、浇灌难, 无法满足移民依据其保障生活、逐步致富的要求。再者, 库区的生态链条脆弱, 开垦荒地会造成库区水土流失, 给未来三峡工程的安全运营和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由此可以看出, 在三峡库区农村失地移民经济基础颇为薄弱的条件下, 实现移民脱贫、发展和稳定还任重道远, 而推进三峡库区移民安置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不但会影响三峡库区移民迁建的进程和移民工作的质量, 更关系到库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3 三峡库区农村失地移民生态补偿就业保障体系构建

移民社会保障是国家、地方及社会对移民, 特别是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遭受灾祸的移民, 在经济和社会生活方面提供帮助、照顾、保护和保证, 以调节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的社会制度[3]。社会保障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顺利运行的物质保证。但我国现在的社保资金面临着严重的收支压力, 随着人口老龄化, 不断增长的社保基金需求和日益严重的“收缴难”问题, 使得社会保险基金的缺口越来越大。我国社保基金主要通过国家、企业和个人筹集资金, 而三峡库区移民很大一部分处于农村, 没有企业可以为他们筹资, 大大影响了其社保基金的收入, 而国家当前也面临巨大压力。面对如此困境, 可以通过生态补偿的方法构建三峡库区社保筹资体系。

生态补偿是以维护社会公平为出发点, 依据“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对因保护环境受到损失的区域内的居民提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从而消除环境保护的成本与收益之间不公平的现象[4]。

在流域区域内, 水是一种公共物品, 谁都有使用的权利, 不用付出相应的代价, 如果长期对用量不加限制, 当其使用量超过环境承载的阈值时, 就会引发资源枯竭。为避免这种情况, 有必要进行流域生态保护, 而在保护过程中, 中下游地区居民无偿使用了环境保护的成果, 使上游牺牲的利益转移到了下游, 上游地区如果得不到合理补偿, 就会失去保护环境的积极性, 此时生态补偿就起到了极重要的作用。

我国现有的补偿资金大多来源于国家对政府的下拨资金, 结合我们的调查, 国家对上游居民的补偿力度明显不足, 找到新资金来源已经迫在眉睫。按“科斯定理”的说法, “通过市场交易和自愿协商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5], 如果应用生态补偿的原理, 调节市场机制, 努力协调流域下游受益地区对上游地区的资金补偿, 从而达到资金的“最优配置”。以政府为主, 市场调节为辅的这种形式, 为上游筹措补偿资金, 在保护资源的同时, 也能提高上游居民对环境保护的热情, 可谓一举两得。

三峡库区是长江流域上游重要的区段, 为下游提供的水资源的可获得性和利用价值起到重要作用。库区要承担更多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 实施严格的措施和标准, 提高产业发展的环境准入门槛, 并丧失一些提高经济收入的机会。当上游地区保护生态环境产生的水资源溢出效益被下游无偿使用时候, 环境利益及产生的经济利益在上下游之间的分配关系就会严重失衡, 上游地区也会因失去经济动力而放弃严格的环保措施。可以看出, 三峡移民为下游发展牺牲了很多利益。因此, 在三峡库区缺乏财政投入和企业收入的情况下, 采用生态补偿的方法作为三峡库区社会保障体系筹资渠道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综上所述, 用生态补偿的方法为三峡库区就业保障体系筹措资金, 由原本政府给予补偿资金的“授之以鱼”, 转变为构建社保基金,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授之以渔”, 让库区人民不再坐吃山空, 从以前单纯地靠土地生活, 转而用知识和技能武装自己, 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建立库区生态补偿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 实现社会公平的需要, 也是响应国家西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摘要:通过对三峡库区农村失地移民基本状况和社会保障状况的调查, 分析了现阶段三峡库区农村失地移民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 并结合农村失地移民的就业问题, 提出用生态补偿的方式为库区筹措资金, 构建具有三峡库区特色的就业社会保障体系,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三峡库区提供了新思路。

关键词:三峡库区,失地移民,就业,社会保障,生态补偿

参考文献

[1]重庆市统计局.重庆统计年鉴2009[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9:491-492.

[2]姚从容.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制度安排与利益冲突[J].人口与经济, 2006 (3) :61-66.

[3]陈绍军, 高渭文, 周魁.水库移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 3 (2) :20-23.

[4]刘玉龙.生态补偿与流域生态共建共享[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7:42-50.

补偿调查 第8篇

1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山西省有新农合报销经历的农民为研究对象。2014 年11 月—2015 年2 月随机选取山西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患者或家属进行访谈。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8份,回收问卷500份,回收率为98.4%。

1.2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由1位老师和8位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研室的研究生组成调查小组,并与调查对象进行一对一访谈。

1.3 数据整理与分析

采用Epidata录入数据,用SPSS建立数据库,剔除无效和缺失数据。对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和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检验水准α=0.05。

1.4 质量控制

调查问卷在制作过程中经过多位新农合专家的评价与修改,设计问卷后进行了预调查,检验问卷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对调查问卷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在调查人员方面,本研究的调查人员均为本专业研究生,对研究课题较为了解,并进行了统一培训;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员进行一对一访谈,可了解到较为真实和详细的内容。

2 研究结果

2.1 补偿满意度

2.1.1 总体补偿满意度:新农合补偿满意度主要包括报销比例满意度、报销起付线、封顶线的满意度和报销范围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补偿总体满意度得分为(36.600±9.121)分,即大多数参合农民对新农合补偿表示满意,见表1。

经过方差分析可知,参合农民对报销比例、报销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范围的满意度有统计学差异。可以认为在新农合补偿满意度中参合农民对补偿范围的满意度最高,对报销比例的满意度最低。

2.1.2 补偿比例满意度: 新农合补偿比例满意度主要包括村卫生室门诊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县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和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调查结果显示,补偿比例满意度的总体得分为(15.876±0.939)分,属于一般水平,见表2。

经过方差分析可知,参合农民对报销比例的各项内容有统计学差异。可以认为参合农民对县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满意度最高,其次为村卫生室门诊报销比例满意度、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满意度和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满意度,最不满意的是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2.1.3 补偿起付线和封顶线的满意度:新农合补偿起付线、封顶线的满意度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起付线、县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新农合门诊报销封顶线和新农合住院报销封顶线。新农合补偿起付线和补偿封顶线的满意度总体得分为(15.874±0.891)分,属于平均水平,见表3。

经过方差分析可知,参合农民对补偿起付线和封顶线的各项内容有统计学差异。

2.1.4 新农合补偿范围满意度:新农合补偿范围满意度主要包括新农合门诊报销范围、新农合住院报销范围。新农合补偿范围满意度总体得分为(6.251±0.905)分,其中,门诊报销范围满意度得分为(3.114±0.918)分,新农合住院报销范围满意度得分为(3.137±0.891)分,见表4。

对上述2 项满意度作差异性分析,方差齐性检验P=0.523, 即方差齐。 对数据进行两独立样本t检验,t=-0.354,P=0.723,表示两者没有统计学差异,尚不能认为两者满意度有差别。

2.2 新农合补偿满意度影响因素

2.2.1 变量的赋值情况:本次调查中,总体满意度以及21项测量指标的赋值情况均为非常满意=5,满意=4,一般=3,不满意=2,非常不满意=1。

2.2.2 影响因素分析:以参合农民对新农合补偿总体满意度为因变量,以参合农民新农合补偿的各项测量指标为自变量,做有序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见表5。最终进入回归方程的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和新农合住院报销封顶线,且均对总体满意度有正向影响。

注:检验标准为α=0.05。

3 讨论

本研究结果表明,参合农民对新农合补偿总体满意,说明新农合制度在帮助农民抵御疾病风险和减轻疾病经济负担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补偿范围、报销比例及补偿的起付线和封顶线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3.1 参合农民对报销比例的满意度最低

报销比例是参合农民就医后从新农合基金中获得补偿的部分在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所占的比例[3]。 在各个等级的住院报销比例和门诊报销比例中,参合农民对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的满意度最低。在调查中发现,导致对报销比例不满意的原因:一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参合农民对健康的需求也进一步提高,过度医疗需求开始显现,导致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就诊率明显上升;二是起付线的调高,导致二三级医院医疗费用提高;三是报销目录中自费药品的比例上升。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导致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下降。

3.2 报销的起付线和封顶线影响着参合农民对补偿的满意度

起付线是新农合对参合农民进行补偿医疗费的计算起点;封顶线是新农合给予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的最高额度[4]。本研究结果表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和新农合住院报销封顶线的高低对参合农民总体满意度的影响很大。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是参合农民住院就诊的主要流向,同时所支付的医疗费用也相对较高,这时报销的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参合农民受益的程度,需要制定更加合理的住院补偿起付线和封顶线。

3.3 对门诊和住院补偿范围的满意度都不太高

补偿范围具体是指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种类和列入补偿的诊疗项目[5]。报销范围过窄会降低报销比例[6],降低参合农民的满意度。针对补偿范围不满意的原因一是新农合运行中实际补偿范围过小,导致参合农民的受益面较窄;二是个别医疗机构由于服务行为不规范和缺乏医疗服务监督,导致在诊疗过程中出现目录外用药和不可报销项目过多的现象。需要制定一个适宜的补偿范围和规范的服务行为来满足参合农民的最大需求。

4 建议

4.1 适当降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同时简化报销程序

首先,参合农民住院患者主要集中在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参合农民的整个就医花费中所占的比例最大,患者所负担的医疗费用比例和承担的风险也最大。因此,为了能够更好的减轻农民负担,可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使住院患者能有机会得到补偿。其次,要进一步优化报销的程序,补偿申报程序要在满足有效监督的前提下力求简洁、方便农民兑现。这样在方便患者的同时也可以将有限的时间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群众。

4.2 适当提高筹资水平,提高封顶线

新农合的筹资来源主要包括国家财政补助、集体扶持和农民个人缴费。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参合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认知的提高,可以根据当地农民的实际经济水平,适当提高农民缴费标准。这样不仅可以增加新农合基金总量,还可以提高新农合抗风险能力和医疗费用补助水平。提高封顶线有利于提高新农合住院患者住院实际补偿比,根据新医改方案规定将进一步提高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偿标准,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这将对提高封顶线提供有力的保障。

4.3 扩大补偿范围,提高参合农民受益面

新农合补偿范围过窄,会导致报销费用低,以致于降低了报销的比例;但是如果报销范围过宽,会导致新农合在实际运行中支出增加,造成收支不平衡的结果。所以要在科学合理的前提下,扩大补偿范围,尽可能将常用药和诊疗项目纳入报销范围,从而减少参合农民自费项目。

4.4 进一步规范定点医院的医疗行为

首先要合理控制定点医院目录以外的用药情况和自费诊疗项目,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治疗,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其次,对于个别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的医疗行为,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医疗机构的监督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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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调查 第9篇

对于我国来讲土地问题是一个永恒的问题。在我国幅员辽阔的土地上生活着9 亿多农民,目前我国的城市化率已经突破50%,按照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已经步入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并在未来几十年内都将处于这一阶段。

由于现行土地征用制度的不适应性和滞后性,八家户村的失地农民对政府实施的安置补偿政策有诸多不满,这将直接影响到八家户村征地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当地农民权益的保障。

一、调查对象及其基本特征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调查对象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古城乡八家户村。八家户村共分为8 个村,每村约有住户35~70 户不等。本次调查选取奇台县古城乡八家户村二村、八家户村五村和八家户村七村为样本,根据每村人口分布,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发放二村20 份,五村16 份,七村34 份,共70 份调查问卷。

(二)调查对象基本特征

1.调查对象的年龄情况分布。根据调查数据统计,受访者的男女比例为7∶3,被调查者以男性为主,男性作为农村主要劳动力,其表达的意愿基本上可以代表该家庭的整体意愿。受访者年龄分布层面较广,但集中分布在40~70 岁之间,这就使得被访农户的平均年龄较高。而恰恰是这部分留在村里的农民对相关的征地情况以及家庭的收支情况是比较了解的,基于这一点能较好地保证本调查对征地信息收集的完备性以及调查结果的可靠性。

2.调查对象的受教育情况分布。八家户村3 个访区内的受访者受教育情况从半文盲到大学及以上都有出现。访区的受教育程度集中分布在小学和初中水平,其中小学程度约占到总数的37.1%,初中程度占到约41.4%,并且存在极少数的半文盲情况,高中及以上学历分布寥寥,访区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这与受访者的年龄分布有关。

3.征地前后调查对象年收入情况分布。下页图1 为征地前和征地后受访者家庭收入变化情况统计结果。统计显示,征地前的3 个村受访者的家庭收入差距较小,这主要是由于征地前的农户收入基本来自于务农,支出成本较低。在征地后,受访者的家庭收入结构发生变化,由之前的农业收入为主变为了非农业收入为主,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打工、补偿款等非农收入。农民失去土地后收入水平短期内依然在提高,但农民失去土地意味着失去了低成本的生活方式,取而代之的是这部分农民也需要到市场上购买粮食以及蔬菜等。从长期来看,不利于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

二、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的满意度分析

(一)对于征地前公开透明度与农民参与度的满意分析

根据政策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这保证了征地工作的对象特定性、程序性以及公开透明性。

据统计,访区内74.3%的农民表示,在征地前国土资源部门有发布公告公布了补偿的标准、界限等相关内容,但有44.3%的访民明确表示政府并没有对征地补偿标准征求他们的意见,村集体和村民也没有就补偿标准与当地政府部门讨价还价,农民并不清楚补偿款的利用方式,对于征地的参与度不高,大多表示不满。

(二)对于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落实时间的满意分析

我国的征地补偿遵循三个原则:(1)征地补偿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2)征地补偿应使被征地单位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准则;(3)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的不同以及耕地质量的差异,各地所执行的补偿方案也有所不同。

首先,八家户二村约有农户40 户,居民以汉族为主,截至2013 年底,八家户二村的土地已经尽数征收,已经得到的安置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保险,其中,货币补偿为3 万元每亩,保险为养老保险,部分农户家里的孩子由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留地安置为30 平方米每人,未提供就业安置和就业培训,留地安置目前为止未落实。

八家户五村约有农户32 户,以汉族为主,属于征地完成时间比较长的村,村内土地基本征收完毕,已经得到的安置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保险,其中,货币补偿为3 万元每亩,保险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险金额为60 元每人,未提供就业安置和就业培训。此外,全村得到200 余亩荒地用于集资建房,但并没有被合理利用,搁置至今。

八家户七村约有农户70 户,居民以维吾尔族为主,村内土地征收工作并没有完全完成,被征地农民已经得到的安置补偿包括货币补偿、保险和留地安置,货币补偿为3.5 万元每人,保险为养老保险。此外,在城区内修建了一个家属院,以每人25 平米的标准统一安置被征地农民,未提供就业安置和就业培训。

图2 反映的是受访者对征地补偿标准满意情况的统计,根据统计调查的结果显示,对于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有45.7%的受访者表示,如果可以及时完全地落实,对于这样的补偿标准是基本满意的。同时,有47.1%的受访者表示对这个标准不满,有2.9%的受访者表示非常不满。

(三)对于征地后生活水平、居住条件及个人状态的满意分析

征地后大部分的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好转,这主要是由于征地后农民得到了为数不少的补偿费,另外,由于集资建房的政策实施,一些农民由平房住进了楼房,生活质量大大提高。有61.4%的农民都对征地后的居住环境表示很满意。

相比较而言,受访者对于个人状态的满意度却并不乐观,据统计显示,有42.9%的农民表示,征地后的个人状态不好甚至是很差,由于安置措施中未提供就业安置和就业培训,部分受访者在征地后就业失去保障。另外,年纪较大的农民没有退休金,也没有耕地作保障,变成了无收入群体,造成他们征地后对个人状态的不满。

三、失地农民满意度影响因素分析

(一)影响满意度的个体特征因素

首先,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满意度归根结底是一种主观感受,因此与其主体的个人特征必然关系密切。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受访者的年龄与满意程度有很大的关系,表现为老年人被征地满意度较高,中年人满意度较低,青年人的满意度表现不突出。其原因可能是老年人经过了长期的劳作和经营,财富和资本已有一定的积累,因此满意度较高。而中年人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工作,对土地的依赖性强,征地后则中断了农业收入的渠道,受文化水平和技能水平限制,难以从非农业劳动中获取收入。青年人处于人生的前期,没有积累社会财富和资本或者积累较少,但因为有年龄和学历的优势,即使失去土地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收入,对土地的依赖性较小,因此他们的满意度表现不明显。

再者,受教育程度越高,受访者的满意度越高。这是由于受教育高的访民掌握了更多的技能和知识,获得非农业收入的机会多,并且这一部分群体多为青年人,存在年龄的优势;而受教育程度低的访民大多有很强的农耕意识。此外,受访者的满意度与家庭经济状况息息相关,家庭财富积累较多的访民满意度要高于家庭财富积累少的。

(二)影响满意度的社会特征因素

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受访者对于征地政策,征地后的生活水平、居住环境满意度较高。在得到补偿款后,许多农民选择购房、添置家具,或用于投资等,生活水平大部分得到了提高,居住环境良好。

对于征地的补偿标准、公开透明度、征地落实时间以及征地后的个人状况满意度普遍较低。一方面,农民对征地的整体满意度较低主要是因为补偿标准过低、补偿落实不到位。部分补偿款没有及时发放到村民手中,补偿政策并没有如期落实;政府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工作存在缺位,导致大量的失地农民在家待业,中断了收入来源,而相关的保障措施并没有很好地落实。另一方面,征地工作中农民的参与度是影响征地满意度的重要因素,被访村民反映当地村干部有通知村民征地,但是政府并没有对征地补偿标准征求他们的意见,村集体和村民也没有就补偿标准与当地政府部门讨价还价,他们只是政策的接受者,在政策制定中并没有话语权。

四、对于征地安置补偿的对策和建议

(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提高农民在征地工作中的参与度

征地满意度的影响因素中,农户的决策参与和意愿表达是非常重要的。应通过一定的信息共享机制、参与机制、协商机制将受影响农户纳入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的整个环节之中,了解他们的真实意愿,变强制性征地拆迁为自愿性征地拆迁。做到征地公告、征地补偿方案公告、征求意见公告和实施公告。

(二)努力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现行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应该更多地涉及社会保障层面,构建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失业救济保障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一,将原先交给农民的土地补偿费绝大部分作为养老保障费变为社会保障基金。村集体、政府以一定的比例从土地转让金中给予补助,提高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第二,鼓励失地农民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制度,政府对农民参加医疗保险给予一定的优惠。

(三)积极拓展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渠道,加大对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力度

地方政府应努力探索被征地农民安置的有效办法,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多渠道的创造就业渠道。要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创办安置型企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同时推动安置型企业加强就地选用良才,加强岗位培训,加强基础管理。加大对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力度,以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素质,适应竞争上岗的要求。

结语

本研究是从农户微观角度切入,研究了农民征地前后的生活水平状况以及农民对于征地安置补偿工作满意度。研究表明,失地农民对于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标准、落实情况以及征地后的生活状况存在不同程度的不满。对此,我们应该采取相应对策,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安置补偿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促进失地农民又好又快地实现市民化转型。

摘要:以奇台县八家户村为例,从农民微观角度切入,以实地调研数据为基础,研究农民对于征地政策、征地前农民参与度与公开透明度、补偿落实时间以及征地后农民的生活水平、居住条件、个人状态等方面的满意情况。同时,对我国现行征地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从提高征地补偿效率、加快补偿落实时间、增加农民参与度、拓展就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解决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失地农民,安置补偿,满意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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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补偿和超补偿作用 第10篇

一、超越补偿的本质

超越补偿产生的本质是植物的生长冗余。作物生长过程中冗余的产生, 一方面要消耗物质、能量、时间和空间资源, 因为作物要维持这些冗余的生物量, 需要消耗额外的生物能, 表现为群体的暗呼吸上升, 净同化率下降, 导致经济产量降低。另一方面, 已产生的冗余可以激化植株个体或不同部分间的竞争, 往往导致产生新的冗余。如棉花叶面积冗余, 引起株间郁蔽, 造成弱光环境, 刺激植株进一步上窜, 造成更大的株高冗余, 浪费更多的生物能。

二、超越补偿的意义

1. 栽培学意义

植物产生超越补偿的本质是植物体的生长冗余, 减少生长冗余可使植物的同化产物朝着我们所期望的组织器官运转, 这无疑将会提高作物的产量。在作物栽培中, 采用人工有目的地除去冗余部分, 以代替伤害的盲目性 (如昆虫盲目取食) , 将能更充分地发挥植物超越补偿的优势。林业栽培中, 人们常采用模拟伤害的方法去除叶、顶芽, 使树木产生超越补偿。

2. 生态学意义

超越补偿是植物在繁殖水平上对环境波动的一种适应能力。伤害为植物造成自然选择的压力, 超越补偿正是植物对伤害所产生的一种生态适应对策, 这是植物在长期进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对于补偿能力大的植物, 在环境条件的不断变化中, 可以得到生存与发展;补偿能力不足的植物, 则在与环境的斗争中被淘汰。因此, 自然伤害保存并发展了植物的超越补偿能力。例如:昆虫伤害植物, 为植物造成自然选择的压力;植物为了生存会产生多种化学和物理的防卫机制, 一般通过降低植物的营养成分、分泌产生某些有毒物质 (如酚类化合物) 、释放引诱天敌的挥发性化合物等手段, 以抵御昆虫的取食, 这也会对昆虫造成自然选择的压力, 使适者生存。所以超越补偿是自然界中昆虫与植物之间协同进化的一种必然结果。

3. 生理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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