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体系分析范文

2024-07-25

金融体系分析范文(精选11篇)

金融体系分析 第1篇

一、浅析国外发达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一) 美国模式[5]

经过长期的探索和改革, 美国农村金融体系服务模式较为运作较为规范、合理、有效, 工作效率也较高。以商业银行等私营金融机构及个人信贷为基础, 以农场间合作金融的农业信贷系统为主导, 辅之以政府信贷机构, 整个体系较为完整而庞大。

以地方性州银行为代表的美国多数商业银行, 熟悉农民的信用和经营情况, 普遍开展农村贷款业务, 营业网点多, 金融服务产品多样, 贷款迅速, 手续简便, 从而能更好地满足农户融资需要, 有效降低信用风险。在贷款业务方面, 以生产性短期和中期贷款为主, 为农村大型项目及特困农户提供融资服务。此外, 美国健全的保险制度是农村金融体系至关重要的部分, 在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 日本模式

日本地少人多, 自然条件差, 但二战后, 其农业生产及现代化发展有目共睹, 其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促进农业发展的主要源动力。其农业金融体系, 以农协系统的合作金融和政府主导的政策性金融为主, 两者相辅相成。

日本合作金融, 是基于农林渔业协同组合系统 (农协系统) 开展的信用金融服务, 以吸收农村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 原则上针对农协系统内会员的农户和农林渔业团体提供融资服务。日本政策性金融, 农林渔业会融公库 (农林公库) 作为其主要服务机构, 依据国家政策, 向经营农林渔业的个人、法人提供期限较长而利率较低的资金支持, 从而促进日本农林渔业的发展, 体系较为完善, 运行高效。政府部门极其重视农林公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给予大量的财政补贴, 而且依据实际情况, 实时调整其业务范围。同时, 日本实施农业信用保证和保险制度, 相关法律制度完善, 不仅为农户获取融资服务提供了有效保障, 也有利于降低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成本。

(三) 孟加拉国模式

为帮助孟加拉国穷人脱离贫困, 尤努斯开创并发展了“微额贷款”金融服务, 创办了格莱珉银行, 专门为因贫穷而无法获得传统银行贷款的创业者提供金融服务, 从社会底层推动了孟加拉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 通过开展小额信贷业务, 帮助大量穷人脱离贫困, 为发展中国家的村镇银行信用模式提供良好的借鉴。虽然逐步取得了政府的认可, 但格莱珉银行并不属于政策性金融范畴, 从而避免了因政府治理结构中官僚主义而造成低效率;其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性银行, 打破了商业银行传统的嫌贫爱富、农民借贷还款风险大的观念, 而是选择资助的主要对象是农村贫困妇女。传统的商业银行偏好大额借贷, 认为大额借贷可以节约交易费用。不同的是, 格莱珉银行却偏好小额信贷, 认为农民群体具有良好的信誉, 如有适当的金融制度安排, 农民可以高效率地运用借贷资金, 从而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构成现状

目前,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由农村政策性金融、农村合作金融、农村商业金融构成, 即所谓的“三元结构”[2]。它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需求, 是一种符合我国当前农村经济实际的制度安排。但是, 目前我国只有“三元结构”的皮毛和外在表现形式, 而未能充分发挥、承担起“三元结构”的金融功能, 且农村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已出现不同程度的“异化”问题, 极其不能满足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

虽然不能将农村金融体系构成简单的对号入座, 但就我国农村地区现存的金融结构来看, “三元结构”指的是:农村政策性金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农村合作金融———农村信用合作社, 农村商业金融———各大商业银行。就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来看, 其存在以下主要特征:

(一) 农村商业金融主导地位弱化

近几年, 我国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纷纷撤离乡镇、农村市场, 现存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县级以下的营业网点寥寥无几, 而我国目前的乡镇银行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 农村商业金融几乎是空白。

(二) 农村政策金融支农力度有限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结构, 自1994年成立以来, 国务院对其不断调整。业务范围较狭窄, 主要对产后的粮棉油的收购、存储贷款等流通环节提供金融服务, 而对产前、产中环节给予资金支持过少, 亟须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等难以获得相应的支持。其设立初衷是为我国农业的发展进行“输血”和“造血”, 但就实际情况看, 其支农范围狭窄。此外, 由于业务发展受到限制, 相较于国家开发银行, 经营发展处境尴尬, 农发行是继续坚持其政策性银行身份, 还是改革为商业银行, 是当前国内学者及政府部门所热烈讨论的问题。

(三) 农村合作金融作用显著而力度不足

农村合作金融———农村信用合作社, 是支持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 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相比于其他农村金融结构, 农村信用合作社具有诸多网点, 对促进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作用显著。但不可否认的是, 其本身受经营机制和内控2012年第12期中旬刊 (总第501期) 时代Times制度不健全、历史包袱沉重等因素的困扰, 内部仍存在一些需要迫切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大量资金, 单凭农村信用合作社一家机构支撑, 支持力度显著不足。

(四) 非正规金融难以规范和引导[4]

非正规金融, 分散、灵活及方便的特点, 能够很好的满足农村个体经济和小规模农产品经营对资金的需求, 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机构资金供给的不足, 对正规金融具有较好的补充作用。综合来看, 非正规金融在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扩大农户资金来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长期以来, 由于非正规金融没有合法地位, 缺乏必要的规范和引导, 大量资金活跃在农村市场上, 无法有效监管, 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

(五) 农业保险制度对农村金融的作用显著不足

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的“稳定器”, 它对稳定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至关重要, 对农业发展的发挥着有力保障作用。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还不成熟, 不管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 还是商业性农业保险, 均面临着经营风险、现实需求、技术支持和法律政策等诸多现实困境, 整体发展不能满足我国农业发展的巨大需求。

三、构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具体措施

通过对美国、日本和孟加拉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分析, 总结它们成功经验, 结合我国实际国情, 促进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措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 建立健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

农村金融体系发达的国家, 多数已建立了形式多样的农业保险机构, 以此来弥补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给农业造成的种植面积减少或较大幅度减产所带来的损失, 为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如美国, 其农业保险机构设置专业, 通过市场运作机制, 给予美国农业有力保护, 从而促进农业结构稳步调整, 保障农村经济稳步发展。而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几乎还是空白, 仅有少数地区有农业保险制度, 为保障我国农业的稳步发展, 建立健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是必须的。

(二) 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不管是发达国家, 如美国、日本、德国、法国, 还是发展中国家, 如泰国、印度、印度尼西亚, 政府都极其重视农村政策性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作用, 均建立了承担支农职能的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美国, 政府不仅为官方农业金融机构提供信贷资金, 而且为合作金融和政府农贷机构等提供融资担保等, 从而弥补商业银行的农村贷款收益及政府农贷机构的政策性亏损。无独有偶, 日本政府也极其重视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发展, 重视农林公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对其给予大量财政补贴, 从而充分发挥农村政策性金融在本国农村经济及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主要作用。就我国当前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发展现状来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唯一一家政策性金融机构, 不仅不能撤销, 而且政府应加大对农发行的补贴力度, 金融Finance NO.12, 2012 (CumulativetyNO.501) 合理调整其业务范围, 增添对农业产前、产中的资金支持力度, 从而为我国农业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性资金支持。

(三) 确保农村合作金融的基础地位

农村合作金融, 作为经济弱势群体的融资合作平台, 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 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均发挥基础地位的作用。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所特有的优越性, 值得我国在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中, 认真借鉴。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虽已出现不同程度上的异化问题, 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合作金融, 但仍可以作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典型代表, 其网点设置几乎遍布全国每一个乡镇, 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完善的过程中, 应确保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基础地位, 在税收、财政补贴等政策方面, 政府也应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

(四) 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的相关立法

农村金融发达的国家, 无一不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为其保驾护航。如美国, 在农村金融发展历程中, 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形成了规范、有效地法律体系, 且法律、法规并不是笼统的, 而是具有一定的针对性, 如《联邦农作物保险法》, 是规定所有农作物进行保险的针对性强的法律。此外, 美国的《联邦信用社法》, 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法》、《农林中央金库法》等, 均保障了本国合作金融及政策性金融的健康发展。因此, 逐步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特别是出台对非正规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 为保障我国农村金融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五) 发挥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作用

我国是农业大国, 人口大国, 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 而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 就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发展经验来看, 村镇银行是对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重要补充。目前,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均撤离了县级以下金融市场, 农村商业性金融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几乎是空白, 而此时出现的村镇银行正好填充了这一空缺。目前,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 整体发展水平较低, 但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应发挥其主导优势, 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优惠政策, 不断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

摘要:农村金融是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 对促进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及农村改革进步等具有重要意义。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是盘活农村金融资源的基础和关键, 直接影响着农村地区金融业健康发展, 间接影响农村经济整体状况的提高。对国外发达农村金融体系的分析研究, 有助于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关键词:农村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商业金融

参考文献

[1]张杰.《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结构, 变迁与政策》[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2]白钦先, 李钧.《中国农村金融“三元结构”制度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9.

[3]李世美.《国外农村金融问题研究综述》[J].经济论坛, 2006 (7) .

[4]闫永夫.《中国农村金融业现象剖析与走向探索》[M].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4.

金融体系分析 第2篇

“三农”提供促进其发展的金融服务而展开的。然而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越来越无法满

足“三农”对资金和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农村新型金融组织机构的形成是为了填补农村金

融市场服务空白,以服务三农为重心,满足农户和农业企业贷款需求的。目前,国外有很

多发展成熟的微型金融案例,如孟加拉格莱珉乡村银行、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

部、玻利维亚阳光银行、美国社区银行等。这些成功经营案例给我国的农村新型金融

机构以启示,目前,我国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还处在探索发展阶段,一直在寻找其合理的发展模式。在此背景下,文章运用比较分析、制度分析和统计分析等方法,在深入研究农

村新型金融机构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其历史轨迹演变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成功模式经验,探

索了现行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运行机制,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分析我国农村新型金融机构

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得出以下结论(1)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是内生于农村金融市场的非正规金融机构制度演进的前提下发展起来的,属于诱致性制度变迁;(2)农村新型金

融机构的成立有效的缓解了农村地区贷款供给不足、正规金融机构服务缺位的现...更

多状;(3)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蓬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

助社和村镇银行的发展路径选择各有特点,并出现了多种运行模式;(4)由于法律制度的欠缺、社会认知的缺乏以及新型金融机构自身的组织结构不合理的原因,使我国新型金

融机构在运行中存在利率限制、风险控制、融资困难、组织机构不健全、监管不当等

多种问题亟待解决。其中融资困境是制约其发展的最主要因素;(5)我国法律政策和政府的支持对解决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问题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论文不仅能够提供目前

我国农村新型金融组织机构较全面详细的信息,并且研究具有很好的政策意义:第一,完

善法律法规建设,为农村新型金融组织机构创造良好的制度支持;第二,合规经营,加强自

身建设,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组织环境;第三,完善监管制度,规避经营风险,为其健康有序

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分析及改革探讨热

[ 作者:丰 华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968 | 更新时间:2008-11-26 | 文章录入:imste2008年 第 7 期 ]

(呼伦贝尔学院经贸分院,内蒙古 海拉尔 021008)

摘 要:文章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在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民间金融的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通过完善农村政策金融体系、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农业保险体系对农村经济的保障作用和规范保护民间金融等途径来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农村金融机构;民间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2.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6921(2008)07—0012—0

2农村金融是农村发展的重要支柱。“三农”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直接或间接依赖于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支持。农村金融改革也是未来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变革,走的是一条“机构路径”,在经历二十几年的改革后,已初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这种合作金融为基础,农业银行这种商业金融和农业发展银行这种政策金融各司其职,邮政储蓄银行和村镇银行、专营贷款业务的子公司和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彼此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这种只是注重农村金融机构的存在形态的变革,是否能够满足农村经济对金融资源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农村金融机构整体功能是否能够有效发挥还有待研究。针对目前农村金融体系的状况,本文分析了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1.1 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不明确

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以及三类新型金融机构的职能分工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混淆和冲突,具体表现在:①农业发展银行在功能定位和资金来源上受到局限,其盈利水平低,业务范围非常狭窄,功能退化,力度弱化,难以承担我国政策性金融的重任。后期的政策调整使其仅在农产品收购方面发挥着政策性金融组织的作用,退化成粮棉的收购银行,而亟须政策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却得不到应有的政策性金融支持。②尽管目前农业银行还承担着农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但为获取足够的资金来源和高额回报,应对外资银行的挑战,几年来实行商业化改革,实施了一系列限定农业贷款政策,其信贷重心正由农村转向城市、由农业转向商业。在负债业务上,高息揽储使得资金成本大大提高。因此,农业银行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日渐减弱,在农村金融的主导地位不复存在。③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目前惟一的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存在产权不清,治理结构不完善,股东权益不明确,信贷管理运作不规范,风险责任未落实等问题。此外,服务“三农”的政策性与农村信用社本身的商业性要求有一定的矛盾,金融产品天然的趋利性使得大量信贷资金通过种种渠道大量流失。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其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

邮政储蓄银行的市场定位主要是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定位要求邮政储蓄银行的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而逐利动机又驱使邮政储蓄银行从农村抽取大量资金转移到城市运作,使大量农村资金非农化。此外,由于没有开办贷款的经验,邮储银行在经营业务初期将更倾向于审慎的原则。这将导致农民依然无法获得急需的贷款,因为最稳妥的放贷需要抵押物,但农民一般都没有可作为抵押物的资产。没有明确的市场定位也将成为邮储银行今后正常发展的障碍。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在村镇银行的发起人中,社团法人则被排除在外,未真正实现将多种民间资本纳入农村金融领域的政策意图,也不利于运行绩效良好的社团拓展业务空间。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也被排除在外。新政缺乏配套的利率政策,面向“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贷款数额小、成本高,风险大。资金互助社缺乏经营管理人员,资金规模制约发展,资金来源制约其可持续发展。

农村保险体系尚未完善,支农功能不健全,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结构调整的需要。农业保险有效需求不足;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提供农业保险服务;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不够,大部分地区和城市没有实行地方财政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民给予保险补贴的政策。

1.2 民间金融缺乏必要的规范和保护

民间金融是指官方金融以外的金融形式与活动,主要有民间借贷、各种形式的合作组织、基金会、民间集资等形式。在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难以满足农村金融多元化需求的情况下,民间金融发展迅速,在扩大农村生产经营资金、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提高金融效率,尤其是促进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农村资金的运转和调节,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增长。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的研究报告,中国农户来自非正规金融的贷款大约为来自正规金融机构的四倍。这表明农户大部分资金借贷是在农村内部解决的,但政府一直未把民间金融视为合法,加上其自身规模的限制,大大限制了民间

金融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另一方面,民间金融组织和借贷活动,建立在个人信用和关系网的基础上,其运行仅仅依赖于传统的社会公德来约束,在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的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债务负担和农村的金融风险。此外,民间金融是在体制外和政府监管之外进行的,其融资活动可能与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相抵触,增加了宏观调控的难度。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对策建议

2.1 改革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从形态上看似乎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农村金融体系,实际上各个金融部门功能发挥不完善,既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更不符合金融日益成为经济的核心的大趋势。因此需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使农村金融真正做到为农民服务。

2.1.1 加强政策性金融的支农力度。政策性金融是世界各国政府为支持农业普遍运用的重要手段,其本质是财政手段和金融手段有效结合,弥补金融市场“失灵”。首先,由于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承担着较多政策性金融产品的供应任务,因此,要把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中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分离出来,将农业银行代理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划归给农业发展银行,对农业信用社承担的农业开发性贷款等政策性较强的贷款,也应划转给农业发展银行,统一由农业发展银行集中管理,充分发挥政策银行的优势。其次,针对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难以发挥政策性金融职能的局面,合理界定它的业务范围, 使农业发展银行真正从单纯的“粮棉油银行”转变为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甚至是农产品进出口的综合型政策性银行。

2.1.2 加强农业银行对农村市场有效金融需求的服务。作为商业性银行的农业银行应增加对农村金融的支持。保留农业银行在农村的营业机构,可以代理农村信用社汇兑结算业务,有利于解决农村信用社“汇路不通”的问题;农业银行资金力量相对雄厚,政府可以出台优惠政策或财政补助,引导农业银行向农村投放资金,为农业开发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规模较大的资金,为农民提供信用卡业务等现代金融服务。

2.1.3 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大局。因此应尽快落实农村信用社各项改革的政策措施,化解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转换经营机制,实现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激励相容,使其真正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导者,增强支农实力。

首先,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农村信用社作为市场主体与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存在矛盾,而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实行或坚持了本身差异化的准确市场定位,是否将客户定位在农产、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不起眼的小客户身上,而不是与大银行去展开竞争。因此农村信用社应立足农业、扎根农村、贴近农民,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成为县域经济金融服务的主平台,成为农民自己的银行。

其次,加快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对历年累计的产权不明的资本可以明确为国有,实行委托经营或者出售,将农村信用社可以计量的出资股权化,明晰农村信用社的归属权;国家作为最大的出资人,其出资部分可以以股权形式加以确认,由省财政作为政府出资人的代表,行使其所有者的职;完善农村信用社的股权机制,允许股价浮动,允许股权流动与退股。

再次,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信用社要根据农村经济变化和信贷需求,更新服务理念,增加服务手段,创新金融产品,及时向农户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在贷款投向上,既要支持农户的生产经营加工,又要适当支持农户的投资和消费,做到为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提供。

2.1.4 加快邮政储蓄银行的改革。有着庞大的资金规模是邮政储蓄的优势,但要真正转变为商业银行并不容易,因此应尽快建设相应的管理体制

和风险防范机制。针对农村资金倒流城市问题,要研究制定邮政储蓄资金有偿回流农村的机制,利用网络优势,开办零售和中间业务加大支农力度,更多地在农村开展业务,并且尽可能加强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

2.1.5 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明确市场定位,这是能否保持竞争力的关键。目前其可以瞄准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较少涉及的领域,抓住大型金融机构收缩农村分支机构和调整经营战略的时机,加快发展。适当加强与大中金融机构的合作,以发挥自身的优势与特长,提高竞争力。业务经营进行灵活调整,开发和创新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更好地满足农村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

2.1.6 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业。应在农村建立专门的政策性国家农业保险机构,专门办理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等保险。对商业性保险公司提供的农业保险业务,也应给予相应的税收等政策优惠,以刺激其继续开办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分散农业经营风险及涉农贷款风险。随着金融的全球化和金融的一体化,金融的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因此,农业银行、小额信贷金融机构等可以凭借其在农村的机构网点开展农村保险业务,拓展农村市场,通过业务的多元化来化解和分散风险,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得到良好的发展。此外,引导农民和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由此,形成以农业保险公司为主导,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农业保险体系。

2.2 加强对民间金融的引导和规范

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蓬勃发展的原因是正规金融的服务不到位,而民间金融具有交易成本低、市场效率高、信息渠道广和经营灵活、适应性强的特点。因此,关于民间金融,重点在于通过法律约束和政策指导,进行规范和引导。从完善法律、制度、政策入手,在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提高准备金率和资金充足率及实行风险责任自负的情况下,引导和鼓励民营的小额信贷银行、合作银行、私人银行等多种形式的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合理健康发展, 将大量民间信用资金纳入公开化、规范化的运营系统当中,由金融监管当局进行管理和监控,以降低监管成本和金融风险,增加农村金融的服务供给,满足“三农”多层次、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北京金融体系的SWOT分析 第3篇

关键词:金融体系 科技金融 互联网金融

一、引言

北京金融业全面落实中央关于金融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以市场化为导向,不断推进金融改革创新。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从单一的银行业发展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等多元化行业模式,形成了包括金融调控机构、监管机构、金融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在内的较为完善的金融体系。本文运用SWOT分析法对北京金融体系的特点、潜在的风险、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行了系统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的对策措施。

二、金融体系总体特点

经过多年的发展,北京市金融体系总体上表现出“聚”、“扩”、“深”、“效”四个特点。

“聚”:聚集了大量银行业金融机构、基金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在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创投公司等数量和规模在全国名列前茅。财务公司数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以上[1]。

“扩”:资本市场的层次和功能不断完善。一方面,依托银行间债券市场,支持企业发行多种债券产品,扩大债券融资规模。2013年,北京地区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券金额14490.3亿元,北京作为全国债券发行和交易中心市场的地位得到巩固[1]。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新三板市场和四板市场。截至2015年3月末,北京地区新增A股上市公司9家,总数达244家,占全国的比重为9.2%,位居全国第二。北京市新增新三板挂牌公司417家,占比19.4%,位居全国第一。“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这有利于挂牌企业享受中关村先行先试优惠政策。截至2015年3月末,四板挂牌展示企业475户,会员机构37户;登记托管企业238户,总股数284.3亿股;备案私募债11只,总金额11.6亿元,已发行7只[2]。

“深”:第三方支付、P2P、互联网基金等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提高了金融业市场化程度,加大了金融体系的深度。截至2015年3月末,P2P平台达181家,众筹平台约30家,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公司57家。在重点互联网金融企业中,京东金融支付规模数千亿、理财规模达千亿、消费金融规模数百亿,百度金融业务规模已超过500亿元,阿里旗下的北京互联网金融生态共赢基金、蚂蚁金融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战略合作伙伴北京鹰胜网络验证有限公司(人脸识别)等落户海淀区[2]。

“效”:一方面,非金融机构企业的融资结构有所优化。在2007年之前,非金融机构企业融资结构中是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2007年,非金融机构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占北京市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超过了间接融资规模的占比,达到了61.2%。之后一直到2013年,直接融资的占比均超过了间接融资的占比。但是,从2014年开始直接融资占比迅速下降至低于间接融资占比的水平。2014年上半年直接融资占比仅为29.5%,2014年全年直接融资占比仅为33.4%。2015年1季度,直接融资占比又反弹至66.7%(见表1)。整体来看,非金融机构企业的融资结构正处于从间接融资占主导向直接融资占主导转换的时期,并且基本上形成了以直接融资为主导的局面。另一方面,非金融企业融资渠道呈多元化态势。以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融资为例,通过充分发挥企业贷款、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多种贷款的优势,积极推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在重大项目融资中的应用,为企业贷款和发债营造条件,初步形成了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以贷款为主、债券融资为辅、股权债券相结合的多元化融资服务体系。以中小企业融资为例,随着融资环境趋于宽松,融资渠道不断扩展,资本市场在金融体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新三板”市场的不断完善为中小企业融资带来了诸多便利。2013年,“四板”市场首批50家企业挂牌[3]。另外,信贷结构不断优化,信贷支持小微企业的力度不断加大。从2013年到2014年,小微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保持了较高的同比增速。2013年一季度小微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为3105亿元,同比增长8.4%,比大型企业贷款增速高3.2个百分点[4]。2013年前3季度小微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3516.8亿元,同比增长19%,比大型企业人民币贷款同比增速高10.7个百分点[5];2014年上半年,小微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3898.6亿元,同比增长20.2%,增速比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分别高4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6];2014年,小微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4373.2亿元,同比增长18.1%,增速比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分别高7.4个百分点和4.6个百分点[7]。

三、金融体系潜在风险

虽然北京的金融体系中直接融资基本占据主导地位,但是银行间接融资仍旧发挥着较大的作用。首先,从企业类型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将较大一部分贷款发放给了国有企业。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均存在软预算约束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发放给国有企业的贷款质量不高。国有企业对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偏低。银行贷给企业的资金越多,信用风险就越大。政府作为最后担保人,其财政负担也会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北京市大力发展的对象。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财会体系与管理机制不完善、信息透明度不高、缺乏实体抵押物等问题,银行发放贷款给这类企业会引发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其次,从行业类型来看,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中有较大部分投向了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在这个过程中,商业银行、地方政府、地方融资平台、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形成了资金链条,有着非常密切的利益关系。房地产价格波动问题、期限错配问题引发了银行体系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再次,短期国际资本具有投机性和易变性。随着北京金融市场开放程度进一步加大,短期国际资本流动会加大银行体系的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

近年来北京大力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由于互联网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其高成长的背后伴随着较大风险。关于互联网金融,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流动性管理机制不健全、金融平台控制系统不严密、互联网技术存在缺陷、许多相关政策尚不明确等问题会引发较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安全风险。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2014年上半年全国已经有45家P2P平台卷款跑路。这45家平台绝大多数上线时间短,其本身就是一场骗局[8]。2014年上半年,北京也有9家P2P平台倒闭或跑路[9]。安泰卓越等多家互联网借贷平台因流动性问题“跑路”或倒闭。拉卡拉推出的针对个人的“收款宝”POS机曾陷入“套现门”。不少持卡人利用“超过50天的免息期”进行套现。人人贷曾受到大量恶意DDOS攻击,导致网站暂停服务。好贷网也在同一天收到黑客“将持续攻击一周”的“温馨提示”。

四、机遇和挑战

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后,面对世界经济增长乏力,以及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中央加大力度深化改革,尤其是坚定地推进金融改革。北京作为首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革精神,稳步推进金融改革。近年来,北京大力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尤其是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为北京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供有力支撑。2011年1月,国务院批复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提出将中关村建设成为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2012年8月,国家九部委与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从国家层面确立了中关村作为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战略地位。2013年6月,《关于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的战略目标为:强化海淀股权投资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建设中关村西区和西直门外科技金融商务区两个科技聚集区;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股权投资服务平台、促进企业上市服务平台;创建产融结合示范基地、上市公司培育基地、天使投资孵化基地、中小微企业融资创新示范基地;形成政策集合、机构集聚、产品集中、资本聚焦、服务集成的五大科技金融体系。2013年10月,海淀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着重发展互联网金融中心、互联网金融产业园、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等金融聚集区。

上述政策措施的出台推动了金融改革的深化,有助于促进金融体系进一步发展。不过,由于当前资源尚未实现优化配置,实体经济又处于转型期,在深化金融改革的过程中,金融体系潜在的风险可能会进一步暴露出来。

五、对策措施

防控金融风险有助于金融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增强金融体系的弹性是防范与控制风险的关键,而监管、金融机构、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所形成的体系是应重点完善的对象。

(一)加强完善监管

一方面,加强对传统金融机构业务的监管。不仅要加强对银行贷款流向、贷款规模、贸易融资的融资主体、比例、期限等的监督与管理,而且要加强对衍生品、结构性融资、租赁、收购兼并上市等复杂业务的监管。另一方面,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健全金融创新法律法规,促使金融创新活动规范进行,推动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规范、引导功能,制订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规则和标准,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跟踪、监管。防止互联网金融机构触碰洗钱、集资诈骗、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法律底线。

(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

鼓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总部机构在京设立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分支机构。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拓展业务领域,加强功能创新。积极推动创投机构发展,引进外资股权投资机构,支持外资股权投资机构在京设立分支机构,并促使新兴金融机构与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加强合作。

(三)完善资本市场体系

进一步完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相关制度和监管体系,尤其是降低新三板市场资产门槛、个人投资者门槛条件等,提高新三板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的功能,积极推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五板)的建设,为区域内未上市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提供平台。

(四)完善中介服务体系

首先,促使同一行业的企业形成互保体,相互担保、监督、共同承担担保责任。推动政策性担保机构逐渐夯实资本实力、创新业务品种、按照市场化规律运作。通过再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和分险服务。加强政府与专项资金对担保体系建设的支持,进行担保、再担保的创新。其次,针对科技创新领域加大力度开发新险种、丰富产品内容、优化产品结构。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增强保险公司准确核定风险水平的能力。再次,吸引、培养和发展会计、律师、评估、评级等与金融核心业务相关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发挥这些机构的信息优势。充分发挥各类金融商会、行业促进会、学会等组织的指导、管理、规范与促进信息交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深化首都金融市场化改革.搜狐资讯,2014—2—7

[2] 2015年一季度北京市金融运行情况统计报告.北京市金融局,2015—5—26

[3] 北京“四板”市场启动 首批50家企业挂牌.凤凰财经,2013—12—28

[4] 2013年一季度北京市金融运行情况统计报告.北京市金融局,2013—5—8

[5] 2013年三季度北京市金融运行情况统计报告.北京市金融局,2013—10—27

[6] 2014年上半年北京市金融运行情况统计报告.北京市金融局,2014—7—31

[7] 2014年北京市金融运行情况统计报告.北京市金融局,2015—3—5

[8] P2P诈骗跑路层出不穷 半年关门45家.中国商情报,2014—8—5

[9] 北京P2P划出三条自律红线.金羊网新闻中心,2014—8—30

金融体系分析 第4篇

1.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务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传统存贷体系的影响、对传统支付方式的冲击、对理财市场的冲击、对标准险、创新险的影响、对券商业务的冲击, 是为对传统金融细分行业和具体业务环节的影响。如, 传统银行基础业务是存贷业务, 其盈利点是存贷业务的利差, 但互联网金融缓解了存贷双方资金信息不对称问题, 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如互联网金融中的众筹众贷;在互联网金融中, 最成熟的支付结算工具是第三方支付, 在2015年第三方支付交易量高达30万亿元, 对传统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有很大的冲击;传统理财市场基本被银行、经纪机构或各式代理机构所把控,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 则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理财的强势地位;在保险领域内, 互联网金融搜索标准险的成本大幅降低, 交易成本也大大下降, 创新险的创新开发则保障了过去不可保的风险, 归集过去无法归集的风险, 推出可行的创新保险产品;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券商也有非常明显的影响, 在传统券商竞争中, 比的是客户规模和网点数量, 盈利主要靠经纪业务, 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使得券商竞争依赖于互联网流量导入、咨询提供和产品销售。

2. 互联网金融对市场融资成本和经营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在实践中基于长尾理论, 利用第三方支付工具, 快速巨量归集资金, 互联网金融创新货币基金产品实现碎片化理财, 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银行利差盈利的商业模式, 实现社会化融资成本;互联网金融有效弥补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领域, 掌握了大量小微企业融资交易数据, 在大数据技术的智能支撑下, 可以对小微企业进行征信评价, 大大精简了信贷业务流程, 降低了小微企业的信贷门槛, 能够较准确地反映社会融资成本;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中, 存在大量理财产品, 但是就目前统计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管理费用约为0.5%-1.5%, 产品收益率集中于7%-18%, 而间接融资成本约为10%左右。

3. 互联网金融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货币政策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第一, 互联网金融具有“货币滞留”效应, 对传统货币政策中货币的流通速度和供应量运行机制有很大改变, 导致在一般状态下经济体系中货币需求和供应量的计算方法有很大影响;第二, 电子货币或虚拟货币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货币供求关系和货币发行机制, 即电子货币发展程度越高, 货币乘数越小, 对传统货币M0和M1的影响越大。但是, 央行也对电子货币和虚拟货币的性质也予以明确, 电子货币是由互联网企业所发行, 旨在建立货币交易门槛, 缩减货币交易流程, 也可以作为记账单位进行企业内部记账, 虚拟货币则被禁止参与实体交易, 也可以作为交易标的而存在, 但不具有真实货币功能。

4. 互联网金融对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的影响

虽然人民银行开放了互联网征信系统, 但是互联网金融面向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 他们的征信级别相对较低, 互联网金融基于长尾理论, 受各种条件限制, 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渠道。但是, 相较于传统融资成本, 互联网金融的融资成本较高, 但很多被传统金融机构所拒绝的小微企业却可以从互联网金融融资。虽然, 从贷款业务看, 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并不冲突, 竞争也不强, 然而传统金融机构却一直以资本充足率作为监管指标, 为了确保资本充足率达标, 就会严格控制信用风险, 但是在互联网金融中因信用风险的不确定性, 一旦放贷成功, 就会进一步增大信用风险。

5. 互联网金融对金融监管和风控体系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存在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等一般风险, 也存在系统风险 (管理风险、技术风险) 、业务风险 (市场选择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信誉风险) 等特殊风险。现有互联网金融企业因产品和功能驳杂, 存在“多个婆婆”、“无人驾驶”等问题, 阻碍了行业健康发展。因此, 互联网金融在经历爆炸式增长后, 迎来全面监管, 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对接达成资金存管, 确保行业安全和资金流向, 促进互联网金融合规发展。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颁布后, 各互联网金融企业就积极寻求与银行进行资金存管, 创新提出账户管理新模式, 通过有效对接银行资金存管, 有效控制互联网金融资金流向, 尽快落地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互联网金融如火如荼的发展下, 传统金融也应正确看待互联网金融趋势, 创新改革传统金融管理方式, 顺势而为, 主动寻求传统金融体系发展“解药”, 与互联网金融合作发展, 创新金融管理模式, 更新金融管理理念, 主动迎接金融变革挑战, 以现有资源为基础, 主动调整传统金融转型, 实现金融体系共生竞合。

参考文献

[1]张传勇.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体系的影响及其监管对策——以第三方支付为例[J].新金融, 2015, 10:43-48.

金融发展理论与我国金融体系改革 第5篇

一、 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各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银行等金融企业谨慎运作,控制经营风险,确保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清偿力,能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良好运作,在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当出现金融**,甚至金融危机时,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

但随着金融国际化,自由化和国际金融电子化技术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金融抑制难度不断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领域造成 “非市场性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扭曲了金融资源的价格,造成虚假供求关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实际利率(存、贷款利率)被压得过低,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其表现为政府对公营部门强制性低息信贷以及外汇市场的外汇管制等。对银行体系规定过高的准备金率和流动性比率也是价格扭曲的一种形式2、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损伤市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为的力量替代市场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项管理费用,间接成本是阻断市场力量的资源配置作用而产生的对银行等金融企业效率的破坏,同时,金融业务易被少数国有金融机构所垄断,缺乏竞争,金融效率低下。3、导致市场分割。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金融抑制经济中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一方是遍布全国的.国有银行和拥有现代化管理与技术的外国银行的分支网络,组成了一个有限的,但却是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另一方则是传统的、落后的、小规模的非正式金融组织,如钱庄、地下金融市场等。其次表现为与“二元”体系相关或不相关的资金流向的“二元”状态:有组织的金融机构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贷利率,将资金贷给公营部门及少数大企业,而大量小企业及住户则被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只能以较高的利率从非正式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贷款。另外,金融抑制还导致政府不适当的资金投向干预而累积大量的金融风险。

可见,金融抑制是“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或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张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场机制,其结果自然难免导致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滞后甚至丧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内在缺陷性

1973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罗纳德・麦金农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贸易与资本》一书,其同事爱德华・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一书。两人都以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他们首次指出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症结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建立一个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即实现金融深化,开创了金融深化理论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论主要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对利率和信贷实行管制等提出批评,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战略,以金融自由化为目标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货币价格(利率)

农村金融体系现状及对策分析 第6篇

目前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完全消除,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 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与否是我国农村经济增长、农民增收的有效保障, 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现和“三农”问题的解决起着重要作用。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把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作为今后金融工作的重点, 努力健全金融基础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各类农村金融组织作用, 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为此, 中央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以及2009、2010年连续2个中央1号文件都把加大对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农村金融体系现状

我国是金融体制改革始于1993年, 至今已有20年的发展历程, 改革之初便明确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发展方向: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以盈利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于是各国有商业银行纷纷调整自己的经营战略, 把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进行撤并, 上收了贷款权限。作为农村地区主要的金融机构——农业银行, 在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撤并农村金融市场后, 并没有选择业务上的空白, 反而也采取了紧随其后的收缩农村金融市场的政策措施。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 在利润最大化和资源配置有效性原则的约束下都不愿将资金投入期限长、见效慢、风险高的农业项目, 直接导致了金融机构对农业信贷投入的逐年减弱。截至到2010年末, 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县域服务网点达到了13万家, 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的2/3, 县域贷款余额为12.3万亿, 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22%, 其中农户贷款余额2.6万亿元, 占涉农贷款余额23.1%, 新增涉农信贷2.63万亿元。据银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 全国已有395家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已批准筹建114家, 在已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751亿元。农村金融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 但据调查, 近年来各家金融机构对农业的贷款余额占全国贷款余额的比例呈现出逐年下降趋势。而农村信用社由于融资和服务水平所限等问题, “贷款难”的问题目前在农村极为普遍, 约有70%以上的农户是依靠民间借贷来解决资金需求, 许多乡镇企业因向金融部门借贷无门, 也转向社会集资和民间借贷。

三、当前农村金融体系存在问题

(一) 服务功能弱化

相对于城市, 农业收益低, 农民收入不高, 农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捷等, 造成对农业农户及农村企业的贷款无利可图甚至亏损, 导致农村金融发展十分缓慢, 尤其是县级以下的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面临着逐年萎缩的窘况。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基本还处于机构设置不灵活、业务单一、管理粗放等问题, 其改革进度远远滞后于城市金融, 难以满足服务“三农”的要求。

(二) 功能定位不清

目前, 我国县域经济发展中金融服务体系较为单一, 信贷资金供给不足。这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主要以吸收存款为主, 从农村中吸收到的资金又更多地投向回报高的产业和地区。而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机构功能和性质又不够明晰, 支农服务水平不高, 对农村中得重点农户和中小企业生产资金支持难以到位。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 由于业务范围相对较窄, 机构设置较单一, 难以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三) 抗风险能力弱

据统计, 截至2007年末, 农业银行不良贷款率26.13%, 农业发展银行不良贷款率54.11%,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也达到了16.19%, 可见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普遍不高。此外, 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 基本都是负数。

(四) 经营环境差

与各项制度较为完善的城市竞争环境相比, 农村金融中一般属于低水平竞争, 而且恶性竞争比较严重, 由于农村尚未建立征信体系, 逃债现象较为严重, 加之执法环境差, 信用环境建设落后, 在监管环境方面, 农村金融主要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 这为监管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地方行政干预会不同程度存在。

四、对策

(一) 培育农村金融发展的良好宏观环境[1]

良好的宏观环境有利于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改善, 当前要打破城乡二元经济格局, 理顺“三农”产品和要素价格, 政府要从财税、贸易、就业等方面加大政策调整力度, 彻底改变农业和农村在社会资源分配中不合理现状, 使农业比较收益合理, 农民收入增加。地方政府要鼓励多方位建立与地方发展实际相适应的农村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保制度, 增加各级财政对“三农”的转移支付, 激活农村消费市场。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进一步制度化、具体化、可操作化, 以此来增强农村经济的发展后劲。

(二) 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 充分发挥政府能动作用, 出台各项政策措施, 给予农村金融发展的大力支持。为此, 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完善政策性金融机构财政支持的制度设计, 秉着专款专用原则, 为农业发展提供广泛资金支持;为偏远地区农村金融机构建设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适当剥离这些地区金融机构中的不良贷款, 以减轻农村金融机构的财务负担;制定税收优惠、利息补贴等优惠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村提供贷款。

(三) 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对农村金融机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 其中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要侧重于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扶持重点地区和行业等方面发挥其财政作用;而对于农村商业银行则要加强引导, 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农业地区的投入;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则要立足于为社区发展服务, 同时政府在政策和管理方面也要加强对合作经济制度的保护措施使农村信用社真正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此外, 还要按照多元化和竞争性标准开放农村金融市场, 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

(四) 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体制

国家银监部门要严格按照资本约束、风险为本的监管要求, 切实加强对基层尤其是县域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 针对农业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的特点, 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和方法。针对目前我国县域地方性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的状况, 严格按照“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的总要求, 加快探索构建小额贷款公司、民间互助组织等机构的中央和地方分层监管体制, 按照“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谁处置风险”的原则, 明确由省或地市人民政府对其承担风险处置责任和实施非审慎监管, 中央层面主要负责制定试点政策、明确发展规划、开展动态监测、引导服务方向和防止系统风险。

(五) 加强农村金融法制化建设[2]

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农村金融法制化建设力度, 进一步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秩序, 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探索建立有效的农村金融法规体系和完善的资金回流激励机制。目前, 重点要在加快配套制定出完善的农村金融的法律法规, 进一步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优化提供法制环境, 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来进一步明确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责任, 以此来规范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不断推进担保法律制度的完善, 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加灵活具体化。

(六) 完善农业经济风险分担机制[3]

农民经济实力薄弱, 抗风险的能力差, 并且我国现在的金融机构普遍存在风险高而人员素质低等问题, 因此在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中, 要时刻注意风险管理。把风险防控制度的建设覆盖到全部的信用业务, 当前要尤其注重: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 借以提高和加强政府对农业、农村经济的宏观调控管理。

摘要:农村金融体系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否能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 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服务弱化、经营环境较差等现状。本文通过对存在这些现状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金融抑制,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褚继田.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金融, 2010 (22) :63-65

[2]宋根节.农村金融体系现状及其完善对策[J].中国农学通报, 2008, 24 (10) :570-574

金融体系分析 第7篇

1 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紧迫性分析

1.1 当前的危机形式及其后续影响

基本上, 国际性的经济危机每隔几年就会爆发一次, 而2008年爆发的经济危机对亚洲国家带来的影响还没有恢复。次贷危机带来的影响还在影响着亚欧非的众多国家。不论是区域性的危机还是全球性的危机都处于瘫痪的状态。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致使美国信用评价急剧下降。间接地导致大范围内的通货膨胀、金融被绑架以及欧洲的债务危机严重。对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发生原因进行分析, 改革金融机构体系迫在眉睫。

1.2 金融危机产生的内在原因

虽然从表面看, 危机产生的原因为美国本身的货币体系和国际的货币政策, 然而, 一系列后续的危机爆发使人们认识到, 危机爆发的原因不只有货币方面的原因, 国际的金融体系必定也存在很严重的漏洞, 而全球一体化的经济制度和现状使得各国都开始纷纷地关注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1]。全球经济一体化使得目前的各国经济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国家有任何的风吹草动都会产生很大的国际波及效应。国际金融体系中的货币体系、金融监管体系及其监管都存在很大的漏洞。

2 国际货币体系漏洞及其改革措施

2.1 国际货币体系漏洞

目前主导的还是以美元为本位的国际货币体系。而这样的货币体系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顽疾。目前的国际货币体系在货币的存储方面有一个根本性的漏洞。受制于黄金的影响, 国际货币体系和发行的规模以及增长的速度都被黄金开采的速度所影响。基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影响, 为了要满足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对货币存储的需求, 需要对美元进行国际收支赤字的策略来对美元进行输出, 这样就会导致特里芬的两难问题。因为任何储备货币发行的国家都没有办法平衡国内的政策需要和全球经济的发展。除此之外, 以美元作为本位的国际货币体制还有一个根本性的缺陷[2], 也就是以美元作为本位制度的信用货币储备的体系, 美元缺乏对储备的货币发行国家对所发行的数量方面的限制和规范。

2.2 国际货币体系改革

要改变目前美元本位制度的国际货币体系, 就有必要对其制度进行打破, 从而不断建立多极化的国际货币体系, 这样就可以有效减少由于美元的危机爆发而带来的美元作为国际货币本位制度而产生的不确定性, 因此就有必要建立新形势下的适合各个国家不同经济需求的国际金融货币体系。以目前的经济分析来看, 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货币能够作为稳定的全球公用的金融产品和货币。所以, 要通过不懈的努力来发展属于多个国家的货币实例, 建立健全多元化的货币体系和货币存储体系, 以此来分散各个国家金融资本的走向, 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多种方面的支撑, 由此来保证其稳定的发展。而目前已经在逐渐发展的欧元货币体系正是对这样的货币体系改革带来积极促进作用的现象。并且欧元的成功推行也为其他国家的货币体系的建立带来了示范性的作用。各个国家也应该效仿, 以此来打破以美元作为单一的货币存储体系的货币局面, 努力地建立多极化的货币体系和国际货币资本, 从而在加强自身货币的汇率以及其相关政策的稳定的前提下, 保持主要货币力量的均衡。

3 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漏洞及其改革

3.1 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漏洞

由于受到以前的西方国家对金融监管理念——最少的监管就可以实现最好的监管的理念影响, 国际金融市场创新加快, 但是其对于金融监管的力度却没有满足其创新的要求, 导致金融监管方面产生的金融风险在不断地积累, 主要的风险有以下方面:

(1) 监管理念的落后。首先, 目前如果从批发的市场进行资金的筹集工作, 尤其是对短期的资金进行筹集的时候, 产生的效果并不可靠, 一旦这样宽松的资金环境发生变化就会使资金链发生断裂的风险。其次, 其在管理层降低了信用贷款的标准, 这样就会对风险暴露进行低估。过高的杠杆原理又会使得一些主要的金融机构面临严重的资金流动性的风险。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发生波动的时候会出现流动困难的局面[3]。

(2) 监管资源不足。由于目前的金融机构出现了大量的高端型人才, 使得其所运用的模型更加的复杂, 而目前对于新产品的研究还是不深入, 这样就使得监管的部门难以对风险发生的水平做出准确的判断。银行的风险控制呈现一种普遍放松的局面。

此外, 比较严重的情况是某些领域的监管存在真空的现象、某些主要的金融监管体系不协调并且对于危机的处理机制不健全等。加之目前的中央银行缺乏对于维护金融稳定的金融监管方面的权限, 这样就出现了很严重的问题。

3.2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要改变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就需要采取针对性的制度进行改革, 主要的着力要点有:首先, 完善各种监管的体系制度, 并且加强相关的中央银行对其进行监管的能力, 保证监管作用更好的发挥。其次, 要努力的改革目前的监管手段和方法, 通过创新监管的方法和手段来强化目前的金融机构中因为资金流动困难而导致的金融风险, 提高资本的流动率和稳定性。再次, 进一步对金融监管所覆盖的领域进行扩充, 以此来保证所有的领域不会出现监管真空的局面。最后, 通过国际间的合作来加强对于监管的协调, 有效防范金融危机由局部向全球的蔓延。

4 目前国际金融组织方面的改革

4.1 目前的国际金融组织

目前, 在全世界范围内主要的国际金融组织主要有IMF, 除此之外还有分布在世界范围内的世界银行以及很多其他的国际金融机构。其主要的作用是引领建立新的国际金融秩序, 从而促进国际金融机构的完善, 提高其在维持国际金融货币的稳定性和流动性等方面的作用。

4.2 国际金融组织的不足

目前的主要金融机构对于金融改革的力度主要的缺陷是其力量的薄弱, 在目前的众多金融组织中, 其运行的体系存在很大的漏洞, 并且很多的国际金融和国际银行在操作的权限方面, 主要的权利掌握在G7国家中, 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以拥有经济政策的制定权而进行间接的操作[4]。所以国际性的金融组织其实目前已经沦为了发达国家的利益保护伞, 并且为其游戏制定适合自身利益发展的规则, 以此来压榨其他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所以目前的国际金融组织力量还很薄弱, 还无法进行全球范围内的经济调整和控制。

4.3 国际金融组织改革的措施

要使得金融组织的力量得以充分发挥, 就有必要对其进行改革。首先, 要完善IMF机构的职能, 以此来重塑国际金融的体系。其次, 要求这些机构的经济决策做到更加的公开和透明, 以此提高其监管的能力。最后, 要提高其进行宏观调控的权力和地位, 为其和其他的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提出一定的经济和绩效指标, 确保对其进行监督及其金融合作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其决策的公正性。

5 结语

要完全地对目前的金融体制进行改革, 单靠某个国家的能力是远远不够的, 需要所有的国家齐心协力, 并且中国要以G20为发力平台, 努力推进金融改革的深入, 通过加强国际间的监管协调、支持储备货币的多元化、加强区域金融合作等来真正实现全球安全的金融网的构建。

参考文献

[1]蔡挺, 黄春富.基于金融危机的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研究[J].现代物业 (中旬刊) , Modern Property Management, 2011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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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燕生, 王海峰, 张建平, 张岸元, 张一.次贷危机以来世界经济形势及对我国经济的影响[J].宏观经济研究, 2009 (03) .

金融体系分析 第8篇

当前农村金融中较突出的问题是金融脆弱性,主要体现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效率两个方面:行政“过度参与”、征信体系缺失等导致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和谐;农村二元金融体系和金融产权制度的缺陷等造成农村金融效率低下。因此,通过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效率,实现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是当前农村金融实践和研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往分别针对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效率的研究成果较多,而对农村金融中二者互动关系命题的研究很少,我们尝试从这一角度进行有益探索。

部分学者从整体层面论及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效率的关系。Jacob Yaron等(1997)提出动荡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偏向政策、政府过度干预等使农村金融市场不能有效运行。Gonzalez Vega(2005)认为政府的城市倾斜、僵化的金融政策、不健全的法律等是产生效率缺口的深层次原因。苏宁(2008)指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有利于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而且有助于实现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李爱喜(2008)认为“三农”问题的存在是导致金融生态恶化的根本原因,结果表现为金融生态的低效率运行。还有部分学者从金融生态环境构成要素与金融效率关系的角度进行研究。Schumpeter(1911)从银行信用创造的视角,提出良好的金融系统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自戈德史密斯(1969)提出金融发展理论以来,一些经济学家如King和Levine(1993)致力于研究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认为经济增长与高效的法律体系和完善的金融市场高度相关。La Porta等(2002)研究表明,国有产权银行伴随着较低水平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谷慎(2006)提出农村金融制度有效供给不足是造成农村金融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

以上学者对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效率的关系研究基本是从定性的角度展开并得出简单结论,不够系统和深入。因此有必要通过选取适当变量并搜集相应数据,从定量的角度实证探讨二者的互动关系。

本文首先分别建立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效率评价指标体系,接着对二者互动机制进行分析,然后通过Granger检验分析二者关系,最后总结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和数据说明

(一)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体系运行的外部环境,包括经济、制度环境及社会文化,以及金融发展水平。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和经济变量评价指标设置原则,我们设计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由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优化、经济活跃度、社会生活质量、金融规模、金融深化、金融市场发展、金融效率、政策性金融发展、政府经济行为、法制环境、社保环境、产权制度、人口素质、诚信水平、群众自治16个维度共33个评价指标构成(如表1)。

农村经济环境是金融运行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金融运行的规模、结构和质量。经济条件的优劣,将影响金融机构的发展、金融效率的高低以及金融深化的程度,因而直接关系到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金融发展也是构成金融体系运行的重要方面,较高的整体金融发展水平将会对某一金融环节产生直接的重要影响,进而会与金融生态环境形成良性循环。制度环境和社会文化分别从社会体制和人的素质上来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由于农村金融制度性缺陷以及人口素质相对较低,这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和谐发展造成了一定困难。

注:表中*号表示选取用于实证分析的指标。

(二)农村金融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金融效率是一国金融整体在国民经济运行中所发挥的效率,即把金融要素的投入与国民经济运行的结果进行比较。杨德勇(1999)把农村金融效率划分为宏观金融效率、微观金融效率、金融市场效率。结合金融部门在经济中的作用和农村金融的特点,我们设计了农村金融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由货币政策效率、金融深化、农村资金外流率、储蓄动员力、储蓄向投资转化效率、投资效率、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流动性、盈利能力、金融市场的发展规模、实现程度、市场结构12个维度共20个指标(如表2)。

宏观金融效率为货币调控能力、金融业运行效率及其对经济发展的效率。统计口径为所有金融机构中涉及农村存贷款的部分的效率以及农村货币政策效率。农村微观金融效率为金融机构的运营效率。我们所研究的对象是农村金融机构,主要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依靠其面向农村的存贷款优势,已逐步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农村金融市场随着1993年有农业企业上市发行股票以来获得了长足发展,并且对农村金融发展中起到日益重要的作用。其发展规模、实现程度和市场结构体现出农村金融市场效率。

注:表中*号表示选取用于实证分析的指标。

本文数据来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国家统计局、中国银监会网站等,样本区间为1985~2008年。

三、金融生态环境与金融效率互动机制分析

金融生态环境主要包括经济环境、金融发展、制度环境、社会文化几个组成部分。经济环境是金融运行的基础,制度环境是金融运行的规则,社会文化是金融运行的有力保障,而这些都对金融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而金融效率是金融部门的投入产出关系。下面从金融生态环境的组成部分来分析与金融效率的互动关系。

(一)金融生态环境对金融效率的影响机制分析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能够使生存其中的金融生态主体顺利与其互动并达到动态平衡,从而促进经济与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环境对金融效率的影响。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时,企业效益良好,对资本需求加大,企业信用相对较好,金融运行环境良好,从而有利于金融效率的提高。经济总量增加的同时,优化产业结构,有利于生产要素在各产业间的优化配置,从而有利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村经济活跃度提高,表明农村中消费、投资等因素活跃,有利于金融稳定发展,并促进金融效率提高。社会生活质量的提高表现在农民收入水平和购买力的提高,而这对提高农村中消费水平起到了主要作用。

制度环境对金融效率的影响。首先,良好的法制环境、产权保护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有力地保障工农业正常生产,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从而带来大量的融资需求。表现为金融规模的扩大和金融工具的创新,对金融效率提高起到了加速作用。其次,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所有制结构的优化,都将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效率较高的部门,达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促进金融的发展,最终导致金融效率的提高。

社会文化对金融效率的影响。一方面,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金融业的发展水平。金融行业的发展要求有大量的素质高、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在保证金融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随着人口素质的提高,人们对金融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理财观念和投资决策也更趋理性,而这些也都有助于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二)金融效率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机制分析

金融效率的提高,能够有效降低我国的经济建设中的资金约束问题,充分发挥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良好的润滑作用,从而为构建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打下稳固基础。

宏观金融效率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货币政策效率的提高表现在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上,而物价稳定无疑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减少农村的资金外流,形成资金“洼地”,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而储蓄动员力、储蓄向投资转化效率和投资效率的提高,能够促使资本的“货币—产品—货币”循环速度加快,从而为金融生态环境和谐发展提供日益丰厚的物质基础。

微观金融效率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微观金融效率的提高表现在抗风险能力的提高、流动性的增强和盈利能力的提高。抗风险能力的提高和流动性的增强,有力保证了金融机构的经营安全性,而金融机构安全性是它们开展业务的前提条件。盈利能力的提高,起到了对金融机构效率的激励作用,也保证它们的正常运作。微观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行才能有整体金融体系的有序发展和金融生态环境和谐。

金融市场效率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效率较高的金融市场,体现在较高的融资规模、合理的融资结构和快速透明的信息披露,这不仅有利于投融资者进行资本配置,而且有利于他们及时做出理性判断和决策,这对金融发展和经济环境改善都意义重大。

四、Granger因果检验实证分析

我们使用Eviews6中的Granger因果检验,对从两个指标体系中选取的代表变量进行实证分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和农村金融效率之间的关系。代表变量的选取考虑了数据的代表性及可得性,如表1、表2中*所示。

(一)平稳性检验

在变量非平稳的条件下,会使不相关的变量得出相关的结论,因而对于因果关系的研究要以变量平稳为基础。我们对原始数据进行一阶差分的处理使之变成新的变量,代表变量的变化情况,然后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法对新变量的平稳性检验(如表3)。

可以看出,除了ΔX10、ΔY3为一阶单整序列外,其他变量均为平稳时间序列。

注:(1)(C、T、K)表示ADF单位根检验中的截距项、时间趋势项以及滞后期数。(2)I(0)表示平稳时间序列,I(1)一阶单整序列。(3)ΔX1表示变量x1的一阶差分,按序数类推。

(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对平稳的时间序列(除ΔX10、ΔY3)可以进行成对Granger因果检验。

1. 农村经济环境与农村金融效率之间的因果检验(如表4)。

从上表看出:农村GDP增长率的变化诱导农村居民CPI及农村贷款/农村GDP的变化;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的变化与农村居民CPI的变化互为Granger原因;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的变化显著影响农村贷款/农村GDP、农信社资产收益率和资本边际生产率的变化;农村GDP增长率与金融机构存贷利差的变化互为Granger原因;资本边际生产率的变化是诱导第三产业/第一产业变化的原因。

2. 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金融效率之间的因果检验(如表5)。

上表反映出:农村贷款/农村GDP、金融机构存贷利差的及农信社资产收益率的变化是农村存贷比变化的Granger原因;资本边际生产率的变化诱导农村存贷比变化;农村存贷比变化对农信社备付金比例的变化有显著影响;农村直接融资额/农村贷款的变化是农村直接融资/农村人口数变化的原因。

3. 制度环境及社会文化与农村金融效率之间的因果检验(如表6)。

可以看出:农村居民CPI、金融机构存贷利差及农信社备付金比例的变化对村委会数变化有显著性影响;农村社保支出/国家财政农业支出的变化显著影响农信社备付金比例的变化;村委会数的变化诱导农信社资产收益率的变化;农村直接融资/农村人口数变化诱导农村社保支出/国家财政农业支出的变化。

五、结论和建议

实证分析表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能促进金融效率的提高,农村金融效率的变化也对金融生态环境产生重要的影响,体现了二者良好的互动关系,也凸显出几个变量的重要作用。

经济发展在金融生态环境中处于核心地位,其促进作用体现在货币政策效率、金融深化等宏观金融效率上。但微观金融效率的提高相对滞后,原因是农村资金外流导致金融发展失衡。金融效率也是农村金融发展的核心因素,储蓄投资转化率、投资效率等的提高,对金融效率有显著影响,而金融效率也能诱导金融机构流动性变化。货币政策效率、储蓄投资转化效率以及金融机构流动性都影响农村社会文化,而社会文化如诚信对农村金融机构盈利能力产生作用。制度环境对金融机构流动性和金融市场效率的影响显著,而金融市场效率也能引起制度环境变化。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与金融效率间存在良好互动关系。合理解决“三农”问题是农村金融效率提高的基础途径:促进农业增长以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促进农民增收以提高农村社会生活质量及经济活跃度。同时,通过提高金融效率促进金融发展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宏观上,通过控制货币发行等政策维持农村CPI的稳定,建立资金回流机制遏制农村资金外流,并通过合理的利率结构提高货币资本循环速度。微观上,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效率,提高其盈利能力。此外,要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市场,扩大其融资能力,提高其融资和信息传递效率。还要创新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改善农村金融体系的组织制度、健全法制体系以加强对金融债权的保护,来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考虑到社会文化对金融发展的作用,需要在提高金融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农村居民金融意识和水平,为金融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摘要:分别建立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并从理论上分析二者的互动机制。然后运用Granger因果检验法,对1985-2008年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效率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二者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建议通过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来促进金融效率提高,并带来自身进一步改善。

金融体系分析 第9篇

由于农业经营具有小规模、高风险、低收益特征,而农户征信又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农村金融市场具有较强的外部性(Stiglitz),因此,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对农村金融市场进行干预。许多学者也对政府干预状况下农村金融市场的效率进行了研究。Belongia和Gilbert(1990)考察了美国政府对农业部门的信贷支持的绩效。他们发现,政府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私人部分对农户的信贷配给导致的资金短缺问题,但是补贴性的贷款对农业产出没有显著的作用。Binswanger和Khandker(1995)对印度1972—1973年以及1980—1981年间的85个农村地区的研究发现,供给主导型的农业贷款导致了农村非农就业的迅速增加,并适度提高了农村的工资水平。过去我国学者比较关注的是农村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近来部分学者开始注意到贷款效率可能造成的影响。张杰(2003)认为,在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政府常常被赋予扶持农业信贷的重任,但他们为农民所提供的越来越低息的信贷对于刺激农业发展的效果却微乎其微。朱喜和李子奈(2006)实证研究发现,我国农村信贷的配置缺乏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上述研究虽然在理论和实证上为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提供了参考,但仍有不足之处。首先,模型的设计和指标的选取可能没有充分考虑到变量的时间序列特性;其次,由于我国的特殊情况,农村信贷的指标选取应该包含农业信贷和乡镇企业贷款两部分;最后,现有研究尚未涉及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市场的信贷配置效率问题。有鉴于此,下面试图利用贵州省1987—2006年的数据作出一些新的尝试。

一、实证模型与数据

(一)模型选择

国外学者研究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实证模型已经较为成熟,King和Levine(1993),Levine(1997,2000),Christopoulos和Tsionas(2004)等人所用的模型已被广泛采纳,形式如下:

其中,应变量G代表产出或收入,FIN代表金融发展程度或金融深化的指标,CS代表其他影响经济产出的控制变量。于是,参数α1就反映了金融发展对于经济增长的净作用。

在借鉴Levine1993文章中的经典模型基础上,本文将模型设置为:

其中,INCt代表第t年农村的人均经济产出(取自然对数形式),FINt代表第t年政府农业贷款总额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GSt代表第t年政府财政的农村人均支出(取自然对数形式),政府财政支出在欠发达地区是农村最重要的资金来源,这里作为控制变量,εt是随机扰动项。

(1)式表达的模型中,政府财政的农业支出GSt作为控制变量可以较好地消除农业信贷中行政干预的影响。FINt的系数α1反映了农村贷款的效率,如果这一系数为正,则代表改革以来农村资金分配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效率的,否则就是资金分配效率存在较大的问题。

(二)数据选择

注:1.数据来源于1988—2007各年《贵州统计年鉴》,经作者整理获得;2.农业信贷总额为各年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之和。

采用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数据来源于《贵州统计年鉴》。在我国农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占人均农业产值的比重较低,因此,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人均农业产值更能反映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水平状况。

采用政府农业贷款总额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数据来源于《贵州统计年鉴》。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乡镇企业在一定历史时期肩负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重任,在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历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因此本文的农业信贷总额包含农业信贷和乡镇企业贷款两项。

采用农村人均财政支出,由全省财政支出中的用于农业的支出除以全省乡村人口计算得到,数据来源于《贵州统计年鉴》。

二、实证检验及结果

(一)单位根检验

对于宏观时间序列数据,首先进行单位根检验。

注:1.�和��分别表示在1%和5%的显着水平下拒绝单位根;2.INCt和GSt均为对数化后的数据。

对INCt(对数化)、FINt和GSt(对数化)数据进行标准的ADF单位根检验,其结果如表2所示,INCt、FINt和GSt均不能拒绝原假设,在一阶差分之后,INCt和GSt在1%显着水平下平稳,FINt在5%显着水平下平稳,因此,INCt、FINt和GSt均满足I(1)过程,可以用协整检验考察它们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

(二)协整检验

根据Johansen(1988,1991)及Johansen和Juselius(1992)的方法,选用最合适的协整模型进行检验。其零假设H0:k=k0,备选假设H0:k=q(即平稳),其似然比统计量为:

检验从k=0开始,如果得到的统计量不显着(即统计量小于某显着性水平下的Johansen分布临界值),不拒绝H0,说明有0个协整向量,即不存在协整关系;如果统计量显着,则拒绝H0而接受H1,此时至少存在1个协整向量,必须接着检验k=1的显着性,如此依次检验k=2,k=3等等,直至出现第一个不显着的统计量为止,此时接受H0假设。

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模型选择不同的确定部分将导致协整关系的显着差异。如选择trace1的模型,三变量之间将具有3阶协整关系,但若采用选择trace2的模型,三变量之间将不具有协整关系。有鉴于此,本文采用Johansen(1992)讨论的选择标准来同时决定模型的协整阶数和确定性部分。根据Johansen的方法,本文应该选择trace2的模型,三变量之间将不具备协整关系。也就是说,1984—2006年,贵州省农村信贷与农村经济增长或农民收入水平之间不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即贵州省农村信贷在长期内未能发挥其配置效率,并没有起到金融深化的作用。

(三)短期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协整检验表明了贵州省农业信贷配置效率的长期低下,这是否意味着该省农业信贷配置效率在短期内也较低呢?由于INCt、FINt和GSt之间不存在协整关系,就无法使用误差修正模型(ECM),这里将采用一阶差分后的VAR模型,即VEC(Vector Error Correction)模型来考察三变量间的因果关系。

在确定了模型的滞后期后,可以估计出并选择适宜的农村信贷与农民收入关系的模型:

注:1.VEC模型滞后阶数为2;2.�和��分别表示在1%和5%显着水平下拒绝原假设。

基于VAR模型的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农村人均财政支出是农村人均收入的短期Granger原因,且其效应为正;农村贷款总额也是农村人均收入的短期Granger原因,但其效应为负。这一结果证明,农村贷款的分配在短期是低效率的,造成了资源配置的扭曲。也可以理解为贵州省农村信贷配置短期效率低下的不断积累导致了长期内全省农村信贷的配置效率低下。

农村人均收入是农村人均财政支出的短期Granger原因,且其效应为正;而农村贷款总额不是农村人均财政支出的短期Granger原因。这表明,农村经济的发展促使了政府在农村投入更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导致农村人均财政支出的上升,农村人均财政支出与农村人均收入互为对方的短期Granger原因,形成了良性循环,说明国家财政的农业支出对于提高农民收入、削减农村贫困人口起到积极作用。但农村人均财政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信贷具有“挤出效应”。

农村人均收入和农村人均财政支出都不是农村贷款总额的Granger原因。这表明,目前贵州省的农村信贷体系还没有和财政体系、农村经济增长形成紧密的联系,即在短期内未形成良性互动。

三、成因分析及小结

从上面的成因分析可以看出,一方面,制度性缺陷是造成目前贵州等欠发达省份农业信贷配置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造成该地区农村金融抑制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农村金融产品不能因地制宜,也是造成农业信贷配置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因此,从制度变迁、制度创新以及金融产品的角度打破目前的困境就显得尤为适宜,也尤为迫切。

首先,将农村金融体系的制度变迁模式从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转变到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和市场调配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相结合的模式。历史经验已经证明,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难以符合市场经济的自发运行规律,引起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导致农村金融抑制。因此,新阶段的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应更多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发展市场竞争程度较高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使资金流向以效率为导向,提高农村资金的配置效率。

其次,以农村金融体系的制度创新为中心,逐步实现抵押担保领域的配套制度创新。农村征信体系空缺和抵押品缺失是制约农村信贷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党的十七大报告和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进行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为核心的农地金融制度创新,建立农地使用权、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农地股权化机制,对于完善农村金融征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再次,以信贷产品创新为契机,拓展农村金融体系服务“三农”的涵盖面,逐步形成满足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收入群体的金融服务产品,提高农村的金融参与率。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群体可以采取政策扶持类型的金融服务;针对传统种养殖业农户,可以采取农户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兴农贷款等;针对农村企业,则可以采取微型企业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农业科技贷款等。

最后,完善农业保险的政策体系,将农业保险纳入农村政策性金融扶持体系。在落后地区大力发展以农业保险为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办涉农保险,尝试建立信贷机构、保险公司、农户(农业企业)、政府四者之间的联合风险分担机制。

摘要:本文通过扩展Levine(1993)的模型,利用贵州省的数据研究了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文章利用时间序列数据将政府农业贷款总额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政府财政的农村人均支出对农村的人均经济产出进行回归。结果显示,农村信贷与农村经济增长或农民收入水平之间不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即农村信贷在长期内未能发挥其配置效率,并没有起到金融深化的作用。破解这种困境需要从制度变迁、制度创新以及金融产品的角度进行着力。

金融体系分析 第10篇

关键词:金融监管;中央银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07-0119-02

经济法发展史上经济法颁行最多或产生重大变动的历史时机总是与社会经济危机爆发相关,这次源于美国的金融危机也是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提醒,如何构建一个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后危机时代的中国金融监管,面临如何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下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在推进金融业自身发展方式与经营模式转变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战略需求 [1] 。

一、我国现行经济法中的三大金融主体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与职能

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是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进行宏观调控、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历史上绝大部分国家都是在经历了一系列经济危机和金融动荡之后,确定了央行对银行体系监管者和最后借款人的角色,从而保证金融体系和经济运行的稳定。

(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作用与职能

我国的银监会通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有效的监管来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增进市场信心,其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在监督管理中维护银行业的公平竞争。

(三)中国商业银行的职能

商业银行主要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二、金融危机中相关金融主体所起的作用

2007年4月爆发的次贷危机以美国新世纪金融公司(美国第二大次房贷公司)破产事件为标志,由房地产市场蔓延到信贷市场,此次危机波及全球,进而演变为全球性金融危机[2]。

(一)各国央行应对金融危机突显中央银行的作用

从各国央行应对金融危机时的表现,可以看出中央银行在各国金融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都是执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等一些货币政策,以此来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经济的增长,增加市场信心,可见中央银行不仅仅有最后贷款人的角色还起到最后一道防火墙的作用。

(二)国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金融危机

造成危机的原因最不能忽视的是银行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防火墙拆除。很多商业银行尤其是投资银行的经营范围过宽,且投资对象集中于高风险的衍生品,而这些金融衍生产品远远脱离实体经济,在有限的实体经济之上虚无地构建起无限多的风险状况和内在价值都未可知的衍生品来。

(三)银监会与金融危机

监管当局过度迷信创新的推动力和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放松了审慎性监管;金融机构的杠杆率过高,过度使用负债;以及监管者忽略了对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的监管等都是引发金融危机不能忽视的原因。尤其是危机处理的部分方法存在缺陷,引发了新的信用危机。

三、金融危机给予我国构建金融监管体系的启示

此次源于美国房地产市场的危机已然成为了一场影响范围极其广、程度极深的全球性系统性金融危机。金融全球化使众多外国投资者深度介入美国金融市场,给危机在世界范围内快速传导提供了顺畅的渠道。危机爆发后,各个主要金融领域都出现严重的问题,金融机构破产、实体经济遭殃相继或同时发生,迅速蔓延至整个金融系统。危机从虚拟经济深入至实体经济的各个层面。这说明过去一直沿用的旧式一元监管体制已经在渐渐失去作用。基于对此次新型金融危机的研究和分析,结合我国金融业遇到的一些现实问题,可以得到对国内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银行监管机构的有益启示。

(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实挑战与启示

1.外部资金过热与由此产生的投资过度

我国近些年来经济持续多年高增长,经济的持续高增长以及相应的政策因素吸引了外部资金的大量流入。然而外部资金在为我国经济发展融资的同时,也使我国更容易受到反向资本流动的影响,进而推动银行信贷快速增长。这就为我国商业银行增加了日常业务量和暗藏的风险,繁多的业务必会引起一些银行的审核不严,但是现今全球盛行的金融衍生产品就会无限放大它的影响与后果,这也就为未来的金融危机埋下了伏笔。

2.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地出现

金融创新既带来了交易工具的多样化又使市场参与主体在数量和类型上均有突破,与复杂的结构性金融产品相对应的是市场参与主体的数量猛增和类型多元化。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在此过程中一些制度政策势必会赶不上经济社会的发展,加上社会浮躁之气更是使得金融市场乱象丛生,提高了风险发生的几率,为日后金融危机的产生创造了温床[3]。

随着外国商业银行和我国商业银行相互间的合作与竞争不断增加,我国商业银行不断深入到国际金融事务中去,与境外金融领域有不少的接触。首先要增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意识,面对充满机遇和挑战的国际金融市场,我国商业银行在投资过程中要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配备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员。其次商业银行将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三类风险同时纳入资本监管的统一框架是我国商业银行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必然选择。最后要审慎开展海外并购活动,在推进海外并购时要对被并购方的资产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估;另一方面要谨慎评估客户进行海外并购带来的风险,防止海外并购活动增大企业的信用风险,影响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二)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现实挑战与启示

1.加强风险评估规范

此次美国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正是由于金融监管的缺失,一些评级机构的不负责更是助推了金融危机的形成,所以评级机构须建立严格有效的管理,规章监管和自我监管并重,政府支持和指导金融自我监管进程,市场和从业者也应加强自我监管。

2.金融创新为混业监管提供了契机

此次金融危机也让我们看到了我国银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分立已经不能适应目前世界金融市场乃至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我国随着国际银行、证券、保险、租赁信托等业务的兼容和融合,各种结构复杂的金融衍生品无节制地泛滥,其中相互之间交织盘错,单一监管机制已经稍显力不从心,对金融市场的综合监管已刻不容缓。

四、如今我国如何构建金融监管体系

(一)我国央行既扮好最后借款人的角色又能成为金融危机的最后一道防火墙

中央银行因为具有无可比拟的技术、信息、人才优势,同时拥有金融调控手段,是金融监管的当然主体。强化央行的权威性和独立性,由其负责根据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独立制定货币政策,在坚持独立性的基础上建立与国务院及综合经济部门新型沟通机制,在分业经营架构内,在央行内部设立与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保持协调的机构,仅仅限于制定货币政策和监管银行的双重职能有助于央行应对金融稳定所面临的潜在威胁。

在我国为数不多的经济危机中,中央银行一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央银行向金融系统注入流动性,帮助其缓解市场压力。核心职责是防范和管理金融危机,维护金融。

(二)构建金融监督管理机构

1. 确立有效银行监管的模式

这种有效银行监管的理念应包括以下要素:监管的主要目标应在于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与信心,从而降低存款人与其他债权人损失的风险;监管者应强化市场透明度与市场监督,尽可能确保银行自身能进行适当风险管理;必须使各个银行的风险水平得以评估,并对监管资源作相应的分配;与其他监管者密切合作,特别是要建立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机制。在有效银行监管安排中,也有必要重申依于充分、及时与可靠的信息审慎性的持续监管。

2.建立一个全面、系统、多方位的金融监管体系

以银行监会为主体,其他监管机构配合,实施最广泛的全方位的监管,建立一个全面、系统、多方位的监管体系,对银行、保险、基金等业务及金融衍生品进行综合监管。解决混业经营下的分业监管问题,建立综合一体化的金融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杜绝监管盲点,防范金融风险的交叉传递与扩散,完善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4]。

3.健全执法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披露

完善监管主体自身建设相关的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强化执法的效益观,要求司法机关的队伍必须有较高的职业水平和法治意识,司法工作人员的知识专业化。各银行建立与银监会的日常沟通报告机制,及时、持续、真实地相互之间以及向央行披露状况。增加金融信息透明度,消除或减弱某些利益冲突。

(三)明确央行与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权责

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对象是金融机构而不是直接管理和监督金融业的业务决策和业务经营,仅限于依法核查金融机构的合法性和行为的规范性,金融机构资产的安全性和金融机构服务的质量标准。金融监管是政府行为,是政府依法赋予监管机构的一种法定职责,是金融主管当局依法行使职权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实施规制和约束,促进其依法稳健运行的系列活动。

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市场运行方面具有共同利益,基于金融系统是健康的前提,所有改革的目标都应当针对超负荷或过快发展问题。央行所解决的问题是之前金融监管机构无法察觉的问题,在历经金融监管步步审查后,其中的漏洞逐步叠加形成危机直至影响到国民经济时,央行才能出手相救,中央银行不仅要充当好最后借款人的角色还要做好最后一面防火墙。

参考文献:

[1]闫海,石桂峰.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法律思考[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1,(2).

[2]刘孝敏.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的法律探讨[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1,(2).

[3]张忠军.金融监管法论——以银行法为中心的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4]陆泽峰.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235-236.

金融体系分析 第11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监管体系构建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基本情况

当前, 业界和学术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互联网金融概念, 市场习惯把所有涉及到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经营模式都定义为“互联网金融”, 或者认为互联网企业介入了金融领域就是互联网金融。最早提出“互联网金融”一词的谢平这样定义:在这种金融模式下, 支付便捷、搜索引擎和社交网络降低信息处理成本;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 可达到与现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 并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 大幅减少交易成本。

按照这一定义, 金融产品作为各种数据的组合 (不需要任何实际物流的支持) 在网上实现数量匹配、期限匹配和风险定价, 加上网上支付就构成了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因此, 基于互联网公司“贴金”的模式, 可以将互联网金融主要分为三种模式:支付式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型互联网金融和理财式互联网金融。支付式互联网金融:主要为涉及银行支付结算体系的第三方支付, 例如支付宝。融资平台型互联网金融:主要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种模式, 一是线上P2P贷款模式。二是阿里小贷模式。理财式互联网金融:这是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 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方向。如支付宝旗下一项余额增值服务余额宝、招商银行推出的“微信银行”等。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风险分析

(一) 法律不完善带来的业务违规风险

目前我国关于互联网金融还没有正式的法律法规出台,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利益主体、权责划分、监管主体等关键问题均没有明确的界定。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政策的不明确成为互联网金融长远规范发展的阻碍, 处于灰色地带发展的互联网金融极易开展违规业务, 产生诸如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民间借贷纠纷等金融风险。

(二) 监管创新不及金融业务创新带来的技术风险

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让金融摆脱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金融创新层出不穷, 而监管机构技术的创新和监管手段的创新滞后于金融业务的创新, 带来了一系列技术性风险。互联网金融开放性和多样性的特征更容易出现黑客可利用的漏洞, 造成客户资金和商家信誉处于风险中。

(三) 网络虚拟性和信用体系不健全带来的信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意味着交易双方的所有资金业务活动都在虚拟世界中进行, 增加了交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放大了信用风险。打破互联网金融信息不对称的关键是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而我国信用体系的构建尚不健全。

(四) 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不足带来的信息泄露风险

随着云技术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企业将大量数据存储于云端, 这意味着犯罪分子更容易窃取数据, 得到企业信息和个人信息。据了解, 2012年我国有84.8%的网民遇到过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总数达4.56亿人次, 包括个人资料泄露、网购支付不安全、遭遇钓鱼网站等。

三、加强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措施

(一) 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推动互联网金融合规发展

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设立应以支持产业创新、推动产业合规发展为前提, 减少硬性规定设计。尽快出台针对各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规范性法律法规, 对互联网金融的业务范围、发展方向、监管办法及违规处罚、退出机制等相关内容作出界定, 从宏观层面上将其纳入法律监管框架之下。

(二) 构建协调合作监管框架, 引导互联网金融稳健发展

互联网金融突破传统金融业分工, 模糊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界限, 同时包含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新内容。因此, 互联网金融监管必须联合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 形成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 实现金融监管信息共享, 打造金融监管的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网络。

(三) 创新改革监管方式, 利用先进技术加强非现场监管

金融监管应与时俱进, 推出新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手段, 加快构建互联网金融非现场监测指标体系, 通过计算机将大量的金融业务数据进行自动分析, 综合评估金融机构内部业务发展的风险状况, 建立非现场监测预警机制, 形成实时跟踪监测系统。

(四)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逐步形成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利用互联网金融企业掌握的大数据分析企业、个人信用, 实现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征信系统。制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管理办法, 对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分配和责任承担、机构的信息披露、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初步构建

(一) 监管原则和目的

依托于计算机技术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宽松的创新环境, 过于谨慎、严苛的监管措施有可能抑制其创新发展。因此, 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坚持非审慎性监管原则。监管的主要目的是使互联网金融交易更加安全、公平、有效, 金融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二) 监管主体

考虑到互联网金融的综合性、多领域、电子化等特征, 监管主体应包含各级政府、各级金融监管部门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工商税务部门、工信部、公安部、行业自律组织等。

(三) 监管职责

1. 各级政府。

一是明确各监管主体的职责范畴, 协调监管主体间的工作, 确保不出现重复监管、监管漏洞等问题。二是形成互联网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监管主体间的沟通交流。三是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 填补法律空白。

2. 各级金融监管部门。

一是人民银行应牵头组织各金融监管部门工作, 协调各类监管事宜。二是推动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三是开展互联网金融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以非现场监管为主, 现场监管为辅。四是协助互联网金融企业打造内部征信系统, 并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

3. 工商税务部门。

加强对从事互联网金融企业业务、税收情况的监管, 适当加大检查频率和深度, 充分收集第一手信息, 及时反映该类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4. 工信部。

加强金融监管部门的技术力量, 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非现场监管系统, 提高非现场监管水平。

5. 公安部。

一是加大对利用互联网金融之名诈骗公众钱财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遭黑客攻击和病毒入侵情况的了解, 确保资金安全。

6. 行业自律组织。

一是在全国范围内成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 同时作为各地区行业自律组织机构, 借贷双方在中心进行登记, 中心通过审核进场机构资质、要求进场机构事先承诺、严格监管担保基金、要求进场机构和个人定期报告和现场监管、建立风险基金等措施, 开着那互联网企业风险控制。二是建立企业间信用信息交流机制, 逐步建立内部征信系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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