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范文

2024-07-04

分期付款范文(精选12篇)

分期付款 第1篇

(一) 固定资产暂时性差异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固定资产》规定,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外购的固定资产, 应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等为计税基础。由此可见, 分期付款方式下购买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 如果某事项不属于企业合并, 且该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则该项事项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 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因为如果确认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由于不能调整所得税费用, 对应科目只能是资产类科目, 即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 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这样就调整了资产的账面价值, 违背了资产的历史成本计价原则, 同时又会使得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新的暂时性差异, 陷入不断循环当中。所以分期付款方式下,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 长期应付款暂时性差异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规定, 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等于长期应付款账面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账面余额。按照所得税准则,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金额。因为长期应付款的确认与偿还不会影响到损益, 也不会影响到应纳税所得额, 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金额为零, 所以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 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三) 未确认融资费用暂时性差异分析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 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时,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记入“未确认融资费用”, 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摊销金额除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外, 均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要求将会计上确认的长期应付款全额 (不扣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计入固定资产原价, 并在其使用期间内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实现税前扣除。所以, 对于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 税法上不再允许税前扣除。虽然《企业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将“未确认融资费用”列为负债类科目, 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备抵账户, 但在确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计税基础时, 应将其作为资产类科目来考虑。因为资产的计税基础为该项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所以“未确认融资费用”计税基础为零。未确认融资费用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要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时, 应将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

(四) 累计折旧暂时性差异分析

分期付款购买方式下, 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无论是会计还是税法, 计提折旧都是以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为基础。由于其初始成本确认不同, 即使在会计与税法上都是按相同的方法折旧, 其每期折旧额也会有差异。这些差异在未来期间不能转回, 不符合所得税准则关于暂时性差异的定义, 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应按税法规定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例1]甲、乙上市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2008年1月1日起, 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在此以前, 所得税率为33%。2007年12月31日, 甲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乙购买一大型生产设备, 乙向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4000万元, 增值税额为680万元, 乙生产该设备的成本为3300万元。甲在收到专用发票的当天, 向乙支付增值税额。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 设备剩余价款由甲向乙分3年支付, 2008年12月31日支付2000万元, 2009年12月31日支付1500万元, 2010年12月31日支付500万元。该设备无需安装即可使用, 残值率为5%, 会计按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 使用年限为4年, 税法按直线法计算折旧, 使用年限为5年, 甲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后决定采用8%作为折现率。假定甲公司2007年~2012年每年的会计利润均为2000万元, 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为完整说明该业务全貌, 以下将列示该业务所有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的金额单位均以万元表示) :

2007年12月31日:

(1) 借:固定资产4214.65

未确认融资费用465.35

贷:长期应付款4000

银行存款680

(2) 2007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一致, 无需调整。

借:所得税费用776.34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2000×33%) 6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5.35×25%) 116.34

2008年12月31日

(1) 借:财务费用 (3534.65×8%) 282.77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282.77

(2) 借:长期应付款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3) 按照税法规定, 该设备从2008年~2012年每年提取的折旧金额均为889.2万元[4680× (1-5%) ÷5], 由于会计折旧和税法折旧不一致, 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995.14万元[2000+ (1601.57-889.2) +282.77]。

借:所得税费用678.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2.77×25%) 70.69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2995.14×25%) 748.79

(4) 借:制造费用[4214.65× (1-5%) ×4÷10]1601.57

贷:累计折旧1601.57

2009年12月31日:

(1) 借:财务费用{[ (4000-2000) - (465.35-282.77) ]×8%}145.39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145.39

(2) 借:长期应付款1500

贷:银行存款1500

(3) 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 (1201.18-889.2) +145.39=2457.37 (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577.9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5.39×25%) 36.35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2457.37×25%) 614.34

(4) 借:制造费用[4214.65× (1-5%) ×3÷10]1201.18

贷:累计折旧1201.18

2010年12月31日:

(1) 借:财务费用 (465.35-282.77-145.39) 37.19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37.19

(2) 借:长期应付款500

贷:银行存款500

(3) 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 (889.2-800.78) +37.19=1948.77 (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477.8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6.34-70.69-36.35) 9.3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1948.77×25%) 487.19

(4) 借:制造费用[4214.65× (1-5%) ×2÷10]800.78

贷:累计折旧800.78

2011年12月31日:

(1) 借:制造费用[4214.65× (1-5%) ÷10]400.39

贷:累计折旧400.39

(2) 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 (889.2-400.39) =1511.19 (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377.8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1511.19×25%) 377.8

2012年12月31日:

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889.2=1110.8 (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277.7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1110.18×25%) 277.7

二、分期收款业务所得税核算

(一) 存货暂时性差异分析

在分期收款方式下, 由于交易发生时, 存货就一次性发出, 因此存货账面价值为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 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所以税法只允许扣除与当期收入相配比的成本。因此存货的计税基础应该等于发出存货的总成本减去按税法规定已累计确认为营业成本的金额。存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 会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 长期应收款暂时性差异分析

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规定, 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等于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余额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账面余额。因为税法没有对长期应收款征税, 长期应收款将来也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所以长期应收款的计税基础为0。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会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 未实现融资收益暂时性差异分析

《企业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将“未实现融资收益”列为资产类科目, 作为“长期应收款”的备抵账户, 但在确定“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税基础时, 应将其作为负债类科目来考虑。未实现融资收益在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为零, 所以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 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会计是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融资收益 (作为财务费用的抵减) , 税法是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按照收款进度确认收益, 显然会计与税法确认该收益的时点相同, 但金额不同。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 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应按照税法规定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例2]承例1, 乙公司确定分期收款方式下该交易的实际利率为8%, 假定其2007年~2010年每年的会计利润均为3000万元, 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因素。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2007年12月31日:

(1) 借:长期应收款4000

银行存款680

贷:主营业务收入3534.6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680

未实现融资收益465.35

(2) 借:主营业务成本3300

贷:库存商品3300

(3) 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3000- (3534.65-3300) =2765.35 (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912.57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2765.35×33%) 912.57

2008年12月31日:

(1)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282.77

贷:财务费用282.77

(2) 借:银行存款2000

贷:长期应收款2000

(3) 存货的账面价值=0

存货计税基础=3300-3300×50%=1650 (万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650 (万元)

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650×25%=412.5 (万元)

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 (4000-2000) - (465.35-282.77) =1817.42 (万元)

长期应收款计税基础=0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817.42 (万元)

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817.42×25%=454.36 (万元)

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3000+ (2000-3300×50%) - (282.77-465.35×50%) =3299.91 (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866.84

递延所得税资产41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454.36

应交税费———所得税 (3299.91×25%) 824.98

2009年12月31日:

(1)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145.39

贷:财务费用145.39

(2) 借:银行存款1500

贷:长期应收款1500

(3) 存货的账面价值=0

存货计税基础=3300-3300× (50%+37.5%) =412.5 (万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12.5 (万元)

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12.5×25%=103.13 (万元)

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 (4000-2000-1500) - (465.35-282.77-145.39) =462.81 (万元)

长期应收款计税基础=0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462.81 (万元)

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462.81×25%=115.7 (万元)

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3000+ (1500-3300×37.5%) + (465.35×37.5%-145.39) =3291.62 (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793.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454.36-115.7) 338.66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412.5-103.13) 309.37

应交税费———所得税 (3291.62×25%) 822.91

2010年12月31日:

(1)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37.19

贷:财务费用37.19

(2) 借:银行存款500

贷:长期应收款500

(3) 存货的账面价值=0

存货计税基础=3300-3300× (50%+37.5%+12.5%) =0

无暂时性差异;

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 (4000-2000-1500-500) - (465.35-282.77-145.39-37.19) =0

计税基础=0;无暂时性差异;

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3000+ (500-3300×12.5%) + (465.35×12.5%-37.19) =3108.48 (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764.55

递延所得税负债 (454.36-338.66) 115.7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412.5-309.37) 103.13

应交税费———所得税 (3108.48×25%) 777.12

参考文献

分期付款合同 第2篇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乙方 首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付清,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违约责任条款

乙方若未能支付 分期付款相应到期金额,须自应支付日始以手机价款的1%/每日支付甲方作为延迟履行金。

所有权保留条款

本合同标的物于乙方在上述分期付款期间未全部支付价款及第三条约定的迟延履行金时所有权仍属于甲方,待乙方付清全部价款及第三条约定的相应迟延履行金之时,期限利益丧失条款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到期价款,或者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和第三条约定的迟延履行金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关于乙方身份信息核实

为降低甲方风险及保证该合同优惠政策惠及范围,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应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学生证交甲方核对其真实性,并提供乙方签字的复印件各一份于甲方保留。乙方对上述证件负有保证有效性与真实性的义务,如果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则应向甲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因乙方违约甲方起诉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由乙方一并承担。

出卖人(甲方)(签字):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字):_________

轻松看牙 分期付款 第3篇

分期购买房、车、数码产品等已成为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种主流消费方式,而看牙分期付款却是一件新鲜事。顾客持招商银行信用卡在东和齿科门诊刷卡消费即可享受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分期付款零首付、零利息、零手续费的便捷服务。

分期付款功能既可帮助牙病顾客分解集中的支付压力,使顾客可灵活地配置有限的资金、达到资金使用效能的最大化,也可缓解牙病患者一时的经济压力,让在无法一次性付清看牙费用的情况下也可享受东和齿科优质的服务,及时摆脱牙病的困扰。东和齿科分期服务是解决“看病难”,减轻患者压力的有效尝试。

东和齿科是一家以数字化牙齿美容、口腔修复、种植牙技术为特色的口腔专业化的医疗机构,拥有7间独立诊疗室、2间手术室、1间VIP诊疗室、中央消毒间、数码全景X光检查中心和培训中心组成,还配备了全套进口的高温高压消毒设备,杜绝交叉感染。幽雅的环境,合理的布局,保证了患者治疗的隐私,东和还遵循人性化医疗服务准则,实行预约就诊,最大限度节约患者时间,保障医疗质量。近年来,东和更是以口腔界最尖端的种植牙技术为核心,在岛城率先引进了最先进的口腔治疗显微镜及种植牙设备的齿科,汇集美国、德国、瑞典、韩国等全球知名的种植牙系统。东和优秀的医疗团队,科学方便的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合理的收费价格,受到了广大会员的青睐,已成为岛城商会、企业、时尚演艺人士首选的口腔医疗机构。

健康也能“分期付款” 第4篇

前不久, 一位在银行工作的朋友来看我, 聊及彼此的近况, 我无奈地叹气:“最近身体很不好, 老是腰酸背痛, 一弯下腰好半天起不来, 估计我有严重的职业病, 不知怎么办才好!”

她很惊讶, 对我说:“身体不好就要多锻炼, 出去跑跑步, 扭扭腰, 慢慢你就会好了。”我回答她, 我哪有时间啊, 上班时间忙工作, 下班时间忙孩子, 哪有闲心去锻炼, 再说, 我们这附近又没有公园, 满大街的灰尘, 估计跑了更伤身体。

“再没有时间你也得锻炼, 你看你家阳台多好, 花鸟花香, 不想出去, 在这锻炼也不错啊, 还有, 铁路公园虽有一段路, 但可以过段日子就去锻炼一次, 如果真的不能做到天天锻炼, 那么给健康搞个‘分期付款’, 隔三岔五来个锻炼, 也总比完全不锻炼要好得多。”朋友那专业水准的活, 听得我一愣一愣的。

她告诉我, 她也是一天到晚忙得像陀螺, 看到身体大不如前, 她才有了锻炼的决心和行动, 但有时实在抽不出空怎么办呢?她就想到了自己银行“分期付款”的业务, 虽然隔段时间付一点, 这样不但没有压力, 但也会慢慢还完, 达到一次性付的效果。健康其实也可以“分期付款”, 定期给健康支出一部分时间锻炼, 那么最终也会达到天天锻炼的效果。

她在网上查过, 最简单的锻炼方法是快走, 不仅锻炼心活肺率, 而且快走之后, 整个人就会神清气爽。星期一和星期四她定了硬性指标, 无论多忙, 她吃过晚饭都要到小区公园一个小时的快步, 双休日, 女儿要去公园玩, 她就利用这个公园的健身设施, 进行锻炼, 倒着走, 跑步, 这样坚持下来, 她原本的职业病慢慢就消失了, 如今神轻气爽, 和我年龄差不多, 看起来像年轻我好几岁。

我也按照朋友的方法, 给健康来个“分期付款”, 做家务累了, 就在阳台上扭扭腰, 耸耸肩, 做个“伸展运动”, 工作累了, 在休息间晃晃脑袋, 做个“头部运动”, 双休日, 带着全家老小去公园, 做个“全身运动”, 不仅达到了亲子效果, 而且让孩子渐渐爱上运动, 充满阳光和朝气, 这样半年的“分期付款”下来, 我的腰腿疼痛的毛病, 明显地减轻了。

后来看过一本书上说, 世界卫生组织曾于1997年宣布:每个人的健康与寿命60%取决于自己, 15%取决于遗传因素, 10%取决于社会因素, 8%取决于医疗条件, 7%取决于气候等影响。因此, 要健康、健美、长寿, 自身的因素就成为第一要素。看来, 一个人的健康绝大部分都是取决自己, 一个人对健康的重视和关注程度, 其实是最重要的。

既然健康与寿命绝大部分的因素都是取决于自己, 那么, 我们就要努力锻炼, 让身体健康起来, 如果没有时间天天锻炼, 那就学我们一样, 来个“分期付款”吧。

分期付款合同 第5篇

乙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

型号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乙方付款规定如下:

(1)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现金转账。

(2)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即付六成预付款,即______元整

(3)余款______元整,在交货后,一年内付清,即平均每月付款______元整。

(4)分期付款的支付日期,以首付款当月的下一个月开始,每月二十日截止。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产品相关的宣传海报、招商手册、会员卡及广告招商相关资料。

2、甲方通过官方网站提供产品知识的培训及操作指导等资料,以协助乙方尽快了解、熟悉产品。

3、甲方应根据投资者投资规模大小,以及投入的终端设备数量多少,给予乙方包括人员、技术、服务、市场等实务操作方面相应的支持。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充分分析本地市场,了解自己的资源优势,以正确确定我公司产品的投资方向;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尽可能多的当地市场资讯,以便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乙方提供有针对性的人员、技术以及市场方面的支持。

3、乙方将甲方产品放置到相应的场所后,应进行一系列、持续的、有针对性的宣传,以便让当地市场对甲方产品有充分的认识,可以更快的了解、接受甲方产品。为广告、增值业务及下载的可观收益打下良好基础。

4、乙方应定期(一个月一次)向甲方提供该段时间的经营、发展状况,具体提供方式由甲方指定。并将经营数据发布于甲方的官方网站指定专区,让甲方其他的代理商及客户也学习借鉴。以达到合作双赢、经验共享的目的。

5、乙方应按时缴纳产品的首付款和分期款,不得借故拖延。

三.技术指标

以原厂技术参数为标准,详见产品说明。

四.包装及运输

产品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要求,由甲方负责送货(或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保修期

自购买之日起,12个月内免费保修(人为损坏、非正常使用、未依要求进行设备保养等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除外)。

六.货款结算方式:

现金或银行现金转账。

七.款到发货:款到后7个工作日内发货或依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交货时间。

八.产品的保全条款:

产品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故以下产品的保全条款,双方应遵守。

1、在分期付款期间,乙方须保证产品不受损伤及被破坏,如若被破坏,产生的维修损失由乙方承担。

2、在分期付款期间,产品的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做好相应的防盗抢措施,如发生产品被盗抢事故,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3、设备中的多媒体软件系华娱公司自主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乙方不得破解、反编或提供给第三方;不得使用任何技术手段或委托第三方对设备中的经营数据进行更改,违者,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甲方产品中的相关音像等资料均自互联网,转载的目的仅在于测试产品使用,并不代表甲方拥有其著作权。乙方应将此资料主要用于产品的测试,测试之外的任何行为均与甲方无关。

九.违约所负责任和解决纠纷方式:

1、甲乙双方应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付因违约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如期交货,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未按时交付货物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不超过货物总额的30%;

3、乙方逾期交纳分期款的,应按货物总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付滞纳金,甲方并有权停止提供产品的服务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4、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或合用签订地所在法院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的除外)。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

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与本合同有关的传真件、电子邮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免息分期付款不是免费午餐 第6篇

然而,在逛完几个电器商城之后,这对年轻人却有种不愉快的感觉。原来,在国美、苏宁、永乐等大型家电商场中,信用卡分期付款购物虽然名义上不用付利息,的确如广告所称“零利率零首付无需担保”,但大多需要缴纳金额不等的手续费。

张羽又把目光投向了互联网。通过信用卡中心给他投递的分期付款宣传单,他选择了某银行的网上信用卡购物通道。结果他发现,品牌、型号和配置完全相同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分期付款直销处的价格竟比市场上的官方报价整整高出了1100元。

“我本以为用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是馅饼,没想到竟然是个陷阱。”张羽不无郁闷。

免息分期付款不免“手续费”

张羽和女友的遭遇颇具代表性。大家一定要注意,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保证的是“免利息”,但并没有保证免其他的费用,比如广泛出现的“手续费”。

这类“手续费”主要出现在“任意商品免息分期付款”的信用卡消费,以及银行与商户联合进行的信用卡分期付款消费中。

如国内第一家推出信用卡任意分期付款计划的交通银行规定,客户无论在哪里购买何物,只要单笔刷卡消费金额超过1500元(当然最高金额不超过该卡片的最高信用额度),就可以拨打客户服务电话进行申请,把这笔消费转成6个月、9个月或12个月的分期付款。

但是,持卡人必须为此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具体来看,分期付款总额在1500~6500元之间的,每个月需要支付相当于总额0.72%的手续费;总额在6500~12500元之间,每个月支付的手续费为总额0.7%;超过12500元,每月需要支付手续费为总额的0.68%。例如你刷卡消费6000元,分成6个月来偿还,每个月须还欠款1000元和43.2元的手续费,手续费共计259.2元;如果分成12个月偿还信用卡欠款,那么每个月要交500元的信用卡欠款和43.2元的手续费,一年下来累计手续费共计518.4元。相比信用卡1.5%的月罚息利率(该笔年罚息总计为1080元)来说,这样的“手续费”低了一半或四分之三,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仍然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与交通银行类似的是广发银行“样样行”免息分期付款计划。只要用广发信用卡单笔刷卡消费满500元,消费者就可以申请将此笔消费分成6个月或12个月来分期偿还。不论分期付款总额和时间,每个月的手续费均为分期付款总额的0.6%。

广发银行的MINI信用卡也有任意商品分期付款的功能。上述三家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情况详见表1。

此外,在各家银行联合商场进行的商品免息付款中,大部分银行也都要求消费者为此支付一笔手续费。

比如,招行的信用卡持卡人在永乐电器购物,6个月期和12个月期的手续费分别为商品价格的2.5%和3.5%;招行信用卡在国美,6个月期的不收费,但12个月期要收取350元的手续费。而中行信用卡的持卡人在永乐和苏宁分期付款购物,需要额外支付2.5%的手续费。上海银行持卡人在永乐分期付款购物,也需要支付2.5%的手续费。具体信息见表2。

如此计算下来,需要额外支付一定手续费的免息分期付款,“免息”的诱惑力就不大了。

表1:“任意商品”均可信用卡分期付款的银行收费情况

信用卡/发卡行 分期付款商品金额起点限制 手续费/分期次数

交行信用卡 单笔刷卡额高于1500元 贷款总额1500-6500元之间,每个月支付0.72%的手续费;总额在6500-12500元之间,每个月支付手续费率为0.7%;超过12500元,每月手续费为总额的0.68%。分期付款期限可选择6、9或12个月。

广发信用卡 单笔刷卡额高于500元 每个月手续费均为贷款总额的0.6% ,分期付款期限可选择6个月和12个月。

光大MINI信用卡 单笔刷卡任意消费金额 自动生成12个月分期付款,首月免手续费,之后每月手续费为总消费额的0.5%。中途可以选择提前全部偿还,手续费计算时间至清偿月(如第9个月还清全款,则一共收取8个月,总计0.5%*8=4%的手续费)。

表2:全国主要的家电连锁商场信用卡分期付款收费情况

商场 永乐 国美 苏宁

合作银行(部分城市未开通) 招行、上海银行、广发行 招行、中信 招行、中信、民生、中行

起始金额 1500元 3000元 1500元

最高金额 50000元 50000元 根据银行授信额度

还款期限 1500元以上可分6个月;6000元以上可分12个月;10000元以上可分24个月 3000元以上可分6个月;6000元以上可分12个月 1500元以上的,可在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之间任选

手续费 需一次性缴纳2.5%~3.5%的手续费 6个月期免手续费; 12个月期需一次性交纳350元手续费 需一次性支付2.5%的手续费

免息分期付款“要价”更高

也有一些银行的信用卡允许客户通过“神州数码”等知名厂商或经销商的网站,或是自己银行本身的网络购物频道,直接进行免息分期付款购物活动。在这样的直销分期付款计划中,张羽等消费者可以看到,不仅“免息”,“手续费”也免了。

但是,最大的问题是,这种分期付款直销产品的总额往往比市场价要高出不少,一般都要比商品的官方报价高出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这样的“要价”让人有些吃不消。

如在2006年3月招商银行推出的一款ThinkPad X40分期付款促销中,分期支付款的总额为20888元,但同期在各电脑商城,经销商给出的最高卖价也只有17500元左右。差价高达3000多元!

又如与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均认可的分期付款直销商“分购”(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上海分公司)2006年9月提供的信用卡分期付款宣传单上,一款IBM ThinkPad R51e-2XC,12期付款,每期付款额为658元,无任何其他费用,总价相当于7898元,但此时此刻,联想电脑公司该款产品的官方报价为5999元,两者相差了近1900元!

在同一张广告宣传单上,一款索爱K510C手机,市场价在1500元左右,但分期付款价格为6期,每期218元,总价达到了2616元,差价1100多元!

仔细查询“分购”(www.fengoo.com)和“我要分期”(www.51fenqi.com)这两个多家银行比较认可的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购物网站产品报价,得到的结论与前述也差不多.

而且,我们都知道,个人去零售经销商处购买,一般都有几百元“讨价还价”的空间,或者可以多获得一些U盘之类的赠品,或免费升级服务。以上我们所计算的差价还没有考虑这个因素呢!

总的来看,这种各家银行普遍采用的直销式分期付款的产品价格不仅产品范围有限,而且其中的价格差异成本,极可能超过贷款利息费用。所谓的“免息”意义也就不大了。

表3:银行直销分期付款商品价格与市场价比较(举例)

产品名称 银行分期付款报价 该产品同期市场价 差价额度/差价占分期付款总价的比例

IBM ThinkPad R51e-2XC 12期,658元/期

总价7893元 5999元 近1900/约24%

索爱K510C 6期,218元/期

总价2616元 1400~1500元 1100多元/约40%

诺基亚N73手机 12期,385元/期;

6期,770元/期;

3期,1539元/ 期;

一次性付款4617元 3900元左右 700多元/约15%

索尼A100数码相机(中套) 12期,627元/期;

6期,1255元/期;

3期,2509元/ 期;

一次性付款7528元 6300元左右 约1200元/约15%

IBM T60-BT1双核笔记本 12期,1577元/期;

6期,3155元/期;

3期,6309元/ 期;

一次性付款18928元 16800元左右 约2000元/约10%

(数据来源:2006年10月14中、招、广发和兴业四家银行分期付款指定网站www.fengoo.cn,中行“随心购”指定网站www.51fenqi.com,以及同一天中关村在线、迪信通网上商城和pchome网站)

理性消费 控制成本

面对以上的调查结果,细细想来,也许也是可以理解的。就如一位银行业内人士所坦言:“因为使用信用卡分期支付,必然会有坏账产生的可能,再加上占用资金会有利息费用,银行出于成本的考虑,势必会通过增加手续费,或提高商品单价等手段将风险转嫁给分期使用者。”

分期付款的数学原理及计算方法 第7篇

关键词:分期付款,Excel,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一、分期付款的两种还款方式

分期付款这种消费方式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人们不仅用分期付款方式来买房、买车, 还可以购买电脑、手机等。目前分期付款常见的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 (包括本金和利息) 。等额本息还款法本金逐月递增, 利息逐月递减, 月还款数不变。其相对于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劣势在于支出利息较多, 还款初期利息占每月供款的大部分, 本金在供款中的比重逐渐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法是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 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 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 而利息越来越少, 贷款人起初还款压力较大, 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

二者相比, 贷款期限、在贷款金额和利率相同的情况下, 在还款初期,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归还的金额要大于等额本息还款法。但是按照整个还款期计算,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会节省贷款利息的支出。总体来讲,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适合有一定经济基础、能承担前期较大还款压力且有提前还款计划的借款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因每月归还相同的款项, 方便安排收支, 适合经济条件不允许前期还款投入过大, 收入较稳定的借款人。

二、等额本息与等额本金还款额计算的数学原理

先介绍等额本息还款的数学原理。假设某人贷款总额为D元, 贷款分n个月偿还, 每个月的月末还款为P元, 月利率为R。则第一个月的月末本金和利息总计为D (1+R) 。第一个月月末还款后剩余款项为b1=D (1+R) -P, b1也就是第二个月月初的贷款总额。所以第二个月月末还款是在[D (1+R) -P] (1+R) 的基础上还P元, 即第二个月月末还款后剩余款项为b2=[D (1+R) -P] (1+R) -P。依此类推, 到第n个月月末还P元时全部还完贷款。第n个月月末还P元时剩余款项为bn, bn的值为0。bn的数学表达式为:

bn=[D (1+R) n-P][ (1+R) n-1+ (1+R) n-2+…+1]=0

即 从而得到等额本息还款并且每月月末还款, 每月偿还额为 所支付的利息总额为

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贷款本金×月利率× (1+月利率) 还款月数]÷[ (1+月利率) 还款月数-1]。

等额本金贷款每月还款额由两部分构成, 即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与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为:每月还款金额= (贷款本金/还款月数) + (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 ×每月利率。

三、买房分期付款还款额计算实例

宋女士准备在武汉市购买100平方米的住房, 房价为10 500元每平方米。房款中贷款占七成, 贷款期限为20年, 贷款利率为7.05%。当宋女士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时, 她想知道每月还款额, 每月还款额中多少用于偿还本金, 多少用于偿还利息, 20年总共支付了多少利息?这个问题的计算量很大, 但使用Excel来实施计算是简便的。等额本息付款方式还款明细如表1所示。

B4单元格公式为=PMT ($D$2/12, $D$1*12, -$B$1*$B$2*0.7) , C4单元格公式为=PPMT ($D$2/12, A4, $D$1*12, -$B$1*$B$2*0.7) , D4单元格公式为=IPMT ($D$2/12, A4, $D$1*12, -$B$1*$B$2*0.7) 。将B4到D4的公式复制到B243到D243。

D244单元格公式为=SUM (D4:D243) 。

当宋女士采用等额本金方式还款时, 同样可以方便地在Excel中进行计算, 具体见表2。

两种还款方式比较,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前期还款压力较大, 但少支付利息117 592.50元。通过Excel表格的计算, 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付款方式的每月还款额、每月还款额中多少用于偿还本金, 多少用于偿还利息以及分期付款20年总共支付了多少利息都计算得很清楚。宋女士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进行选择。

四、小结

本文介绍了分期付款的数学原理, 并结合实例计算了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付款方式的还款明细和利息总额。从计算过程可以看出, 使用Excel的公式与函数来计算分期付款还款额清楚明了。由于Excel是一款较为常见的软件, 人们可以参考文中介绍的公式与函数来帮助自己进行分期付款方面的分析。

参考文献

[1].胡耀胜, 杜汉玲.分期付款的数学原理及其应用.统计与决策, 2004;11

[2].John Walkenbanch著.盖江南等译.Excel 2003高级VBA编程宝典.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6

[3].付林, 唐倩.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购买资产核算技巧.财会月刊, 2009;32

分期付款 第8篇

一、分期付款的计算方法

分期付款的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等额本息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等额本金是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采用等额本金时,每个月的还款额是不一样的,这是因为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利息越来越少,所以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

1. 等额本息还款计算方法。假设某人贷款总额为D元,贷款分n个月偿还,每个月的月末还款P元,月利率为R。则第一个月的月末本金和利息总计为:D(1+R)。第一个月月末还款后剩余款项为:b1=D(1+R)-P,b1也就是第二月月初的贷款总额。所以第二个月月末还款是在[D(1+R)-P](1+R)的基础上还P元,即第二个月月末还款后剩余款项为:b2=[D(1+R)-P](1+R)-P。如此类推,到第n个月月末还P元时全部还完贷款。第n个月月末还P元时剩余款项为bn,bn的值为0。bn的数学表达式为:bn=D(1+R)n-P[(1+R)n-1+(1+R)n-2+…+1]=0。即D(1+R)n=P[(1+R)n-1]/R,从而得到等额本息还款,并且每月月末还款每月偿还额为:[DR(1+R)n]/[(1+R)n-1],所支付的利息总额为:[nDR(1+R)n]/[(1+R)n-1]-D。所以,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2.等额本金还款计算方法。等额本金贷款每月还款额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二是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所以等额本金还款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二、分期付款还款明细的Excel模板设计

无论是采用等额本息还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计算量都很大。为了方便计算分期付款还款明细,笔者设计了Excel模板来计算分期付款还款明细。具体步骤如下:

1.在区域C4∶C8中输入分期付款的已知数据,C8单元格使用了Excel的数据有效性,可以让用户选择贷款方式是等额本息还是等额本金。详见表1。

2.在区域C13∶C15中显示分期付款的月付金额(等额本息时)、利息总额和本息合计数据,详见表2。

3.设计分期付款还款明细输出区域的表头标题,同时给区域A19∶E20每个单元格添加黑色边框,详见表3。

4.按ALT+F11组合键,打开Visual Baisc编辑器,点击插入菜单下的模块,插入一个新模块。然后将下面的VBA代码复制到插入的模块中。

5.选中B10单元格,插入开发工具选项卡控件组中的按钮(窗体控件),然后选中该按钮将其文字改为输入数据,指定宏为输入数据。类似的,选中B11单元格,插入一个按钮(窗体控件),然后选中该按钮将其文字改为开始计算,指定宏为计算分期付款明细,详见图1。

6.点击输入数据按钮,输入表1中的数据,然后点击“开始计算”按钮,详见图2。

7.点击输入数据按钮,清除基础数据框中的实例数据,然后另存为启用宏的模板即可。下次需要使用该模板时,在“文件—新建—我的模板”中找到这个模板,然后新建一个工作簿即可。

三、小结

本文详细介绍了分期付款还款明细的Excel模板设计过程,将分期付款还款明细的计算过程简化为只需两次点击鼠标左键。第一次点击“输入数据”按钮,输入分期付款参数,第一次点击“开始计算”按钮,计算分期付款还款明细。该模板的创新在于,一个模板将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都涵盖了,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和实用性,可供大家参考。

摘要:本文介绍了分期付款的还款明细的计算方法,然后详细介绍了计算分期付款还款明细的Excel模板的步骤。该模板将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都涵盖了,同时非常简洁和美观。

浅议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发展 第9篇

关键词:信用卡,分期业务,发展

一、信用卡分期业务的发展概况

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是指信用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进行大额消费时, 由银行向商户一次性支付持卡人所购商品 (或服务) 的消费资金, 然后让持卡人分期 (将金额平均分成若干期) 向银行还款的过程。银行会根据持卡人的申请, 将消费资金分期通过持卡人信用卡账户扣收, 持卡人按照每月入账金额进行偿还, 直到偿还完商品总价为止的一种业务, 同时还要根据不同情况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追溯分期付款业务的发展历史, 要回到上世纪中叶, 最初的分期付款仅仅限于对生活日用品和劳力的购买,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所需的相应费用也在不断增加, 加之银行业信用的发展, 分期业务也在迅速发展。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 其信用卡分期业务也在快速发展。目前, 欧美国家各大银行机构的分期付款业务的产品较为丰富, 涉及领域较为广泛, 小到商场购物、教育、旅游、医疗, 大到购房购车等可谓无所不包。我国的港、澳、台地区的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发展也较快。

1979年10月,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与香港东亚银行签订了为其代办“东美VISA信用卡”协议, 代办东美卡取现业务。从此, 信用卡在中国出现。1985年6月, 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我国第一张信用卡———中银卡, 标志着信用卡在我国诞生。1995年, 广发银行发行国内第一张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广发卡, 也是第一张实现盈利的信用卡。2004年, 中国国内各大银行开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 招商银行推出邮购分期业务, 随后, 中国银行、广发行、浦发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等陆续推出此项业务。

目前, 国内银行根据各自特点推出账单单笔分期、邮购分期、汽车分期、现金分期等业务。根据对国内多家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的分期业务信息的调查发现, 在账单单笔分期业务中, 光大银行首创手机银行申请渠道;工商银行于2011年推出“逸贷卡”专注于消费分期业务;光大银行提供无起点金额限制的自动免息分期;工商银行及农业银行提供分期延期服务;交通银行推出现场快速分期业务;在汽车分期业务中, 其审批快、费用低是客户选择该方式购车的最大优势, 某些银行甚至做到“零费用”。建设银行目前就已有20余个品牌, 100多款车型实现了“零费用”分期购车。在现金分期业务中, 中信、广发、民生银行等都开通了信用卡预借现金分期还款业务。光大银行在2012年10月推出先消费后领卡的“瞬时贷”、平安银行面向城市自由职业者推出“新一贷”等不同产品。各银行提供的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一般固定期限为3、6、12、18、24、36个月;在邮购分期业务中, 产品多集中在电子产品、奢侈品及高端商品, 根据各家银行要求, 交易具有不同程度的限制性;需要注意的是, 仅工商银行一家承诺退货退手续费。

二、信用卡分期业务的特点

信用卡分期业务的快速发展, 对于扩大消费、拉动内需、方便群众生活、节约流通成本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 信用卡分期业务也有效推动了消费额、透支额等核心指标的发展。信用卡分期业务所具有以下几大特点:

首先, 信用卡分期业务能够先享受商品, 后付款, 满足了广大客户的资金周转需求, 尤其适合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青年人。这与关于“影响客户选择分期付款方式的因素”的调研数据相吻合, 即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更易于尝试和接受信用卡分期业务, 而25-45岁这一青年群体正代表了现今中国主要的信用卡持有者和用户群。

其次, 申请分期业务的手续简单, 还款方式多样, 即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网点柜面、电话银行等多种方式, 为客户带来极大便利。据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调研数据显示, 30%客户选择信用卡分期业务是因为其便利性。

再次, 分期业务的还款额度随意性较大, 可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随时办理分期业务。客户每月还款额度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任意进行选择。因此, 每月的定时定额还款, 对于客户来说还款压力较小, 不仅不会降低生活质量, 反而会进入一种品质化的生活、工作状态。

最后, 分期业务带来个体、社会、银行等多方盈利。分期业务不但能给信用卡持卡人个体带来更加多样化的服务;对于买卖商品的商户来说, 可以将潜在的消费客户变为现实的目标消费客户, 不仅提升了商户的收益, 而且不用承担现金支付的风险。对银行来说, 能够增加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收入, 从而提升消费额和透支额, 还能得到手续费收入。对社会来说, 。可以拉动内需、刺激社会消费, 使整个社会供求趋于平衡从而实现多方盈利。

三、信用卡分期业务的发展对策

(一) 转变消费观念, 提升市场空间

据资料显示, 在信用卡的发源地———美国, 信用卡产业规模已经达到相当发达的程度。美国60%以上的各种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都在使用信用卡.而在高收入家庭中, 信用卡的使用比例达到70%以上, 其国内人均持卡数量近5张, 持卡人三个月平均用卡次数约30次, 国内信用卡交易额每年可达1 4万亿美元以上, 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0%左右。而在我国, 虽然信用卡产业规模实现了爆炸式增长态势, 但就全国金融机构银行卡发卡总数而言, 也仅为12亿张左右, 全国人均不到l张, 而且其中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的数量加在一起也只有4000多万张, 每个持卡人三个月平均用卡次数约2次, 国内银行卡年交易额为11万多亿人民币, 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约为5%左右。可以看出, 我国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 虽然国人观念已有所转变, 但是客户规模较小, 因此, 首先要提升国人对信用卡使用的认知度, 只有信用卡用户总量得到提高, 分期业务才有长足发展的可能性。

(二) 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并加强风险防控意识

根据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调研数据显示, 在信用卡用卡满意度方面, 用户相对不满意的地方主要集中在和费用、促销等相关的领域。银行要不断改善服务质量, 提高服务水平, 将客户满意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指标, 还有针对不同的客户偏好, 进行个性化服务, 尤其是在各银行产品多样化, 服务多元化的竞争态势下, 精细化的服务品质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满意度的提高, 其忠诚度也会随之提高。同时, 银行还要加强内部和外部的风险防控意识, 除加强日常风险分析预警能力外, 如防范信用卡套现, 还要针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风险防范培训和指导, 以此来保证信用卡分期业务的良性发展。

(三) 拓展新业务领域并加快速度发展

2013年1月16日, 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通知》的文件, 文件中明确指出将“适当下调部分偏高刷卡手续费标准, 减轻商户负担, 方便群众持卡消费, 促进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 该通知文件从2013年2月25日起执行。此次调整, 手续费标准下调幅度超过20%。“刷卡手续费调整将对银联收入带来约15%~20%的影响。”有银联内部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多家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均表示, 刷卡手续费率的调整将会直接导致信用卡业务受到较大冲击, 利润水平受到大幅挤压, 各家银行将付出巨大的资金成本。刷卡手续费下调对信用卡商业模式将带来很大挑战和变化。因此, 对于信用卡分期业务来说, 影响也不可小觑。那么, 在支付模式迁移的环境下, 只有通过拓展新业务领域并加快速度发展, 才能弥补刷卡扣率调整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如, 银行要主动出击, 寻找合作平台。比如, 银行可以主动寻找知名家电经销商、汽车销售商、时下热销的电子产品销售商合作, 开展分期付款业务。另外, 据2012年阿里巴巴数据显示, 2012年11月30日淘宝网和天猫年总交易额达到一万亿元。银行可以尝试与时下迅猛发展的电商展开合作, 开发适合客户网购分期付款的业务。

(四) 运用差异化发展战略, 避免同质化竞争

目前国内各大银行均有信用卡中心网站, 信用卡分期业务自在其中, 各银行信用卡分期业务种类繁多, 不外乎购车、家装、现金、账单、邮购分期等几大类, 但是缺乏差异化, 几大银行的分期发展大同小异, 缺乏创新型产品和服务, 这种同质化的恶性竞争不仅无法带来良好的收益, 还会造成各种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 各大银行要根据自身发展, 扬长避短, 积极研发新的业务产品, 走差异化发展道路, 从而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五) 做好信用卡分期业务的宣传工作

分期付款 第10篇

从计税原理上说,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实行价外税, 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 这体现了“有增值才征税, 没增值不征税”的纳税依据和理念。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 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该价外费用, 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 (延期付款利息) 、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价外费用, 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 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也就是说, 对于分期付款购销业务中的融资收益是要交纳增值税的。

针对以上分析, 我们不禁产生这样的疑问:融资收益显然不是商品增值所得, 为什么也要纳入增值税的纳税范畴?同样一笔购销业务, 在增值额不变的情况下, 为什么应交增值税会随着购买方付款方式的不同而产生差异?

经过多方查证, 笔者发现在实际购销业务中, 企业增值税的核算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 销售方企业在销售资产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首先收取全部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2) 销售方企业收取最后一笔货款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平时各个收款期不作会计处理, 而是在最后一次收款时按全部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3) 企业每期收取的定额款项中包含增值税和货款两部分, 分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入账, 即每期都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通过分析以上三种付款方式可知:无论是在首期还是在最后一期一次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都会使当期的利润大幅削减, 因为这种业务涉及的增值税税额一般比较大。另外, 这样做账不能对企业实际的经济业务和经营成果进行客观反映。但是, 如果购买方选取价税合计方式分期付款, 那么销售方就会分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实际支付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就会比一次性付款所交纳的增值税多。这多出的一部分, 实际上不是商品增值额, 而是对融资收益收取的费用。

二、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建议及分析

那么, 分期购销业务究竟应该怎样核算才能避免出现以上问题呢?通过分析, 笔者发现以上三种方法中只有分期交纳增值税才是最合理。然而, 就像上文分析的那样, 企业采取这种方法很可能会对融资收益也计交增值税, 所以企业可能会多交税款。实际上, 只要在订立购销合同时双方就计算好每期应付款项中的本金实际偿还额, 并且根据这个金额来计算出每期的增值税即可。

例:华南公司售出大型设备一台, 协议约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 从销售当年开始, 分5年收款, 每年年末收取200万元, 合计1 000万元 (含增值税) 。如果购买方在购买当日付款, 只需要支付800万元即可。增值税按每年协议约定的收款额计交。

按照现行增值税法的规定, 具体做法如下:

此业务应收金额的公允价值 (现值) 为800万元, 名义金额为1 000万元, 首先计算实际利率:

解得:r=7.93%。

按实际利率7.93%编制分期收款利息收益摊销表, 见表1:

单位:万元

注:表中尾数已调整。

根据表1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 签订购销合同时:借:长期应收款854.5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654.5万元, 未实现融资收益200万元。

(2) 第一年年末收到200万元 (其中增值税29.1万元) 时:借:银行存款200万元;贷:长期应收款170.9万元 (200/1.17)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29.1万元。借:未实现融资收益63.4万元;贷:财务费用63.4万元。

(3) 其余各年年末收款的会计分录与 (2) 类似。

(4) 第五年年末收款时:借:银行存款200万元;贷:长期应收款170.9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29.1万元。借:未实现融资收益14.8万元;贷:财务费用14.8万元。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 华南公司在这笔业务中总共的收款额是1 000万元, 其中包括854.5万元的价款和145.5万元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但是, 由于设备的公允价值是800万元, 所以其价款和销项税额中包含了200万元的融资收益。如果一次性收款, 企业收款额仅为800万元, 只需要交纳116.2万元 (800÷1.17×17%) 的增值税。如果将这116.2万元按照每期的还款额来进行摊销, 具体每期的应交税额和还款额如表2所示:

单位:万元

注:表中尾数已调整。

根据表2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 签订购销合同时:借:长期应收款883.8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683.8万元, 未实现融资收益200万元。

(2) 第一年年末收到200万元 (其中增值税19.8万元) 时:借:银行存款200万元;贷:长期应收款180.2万元 (200/1.17)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9.8万元。借:未实现融资收益63.4万元;贷:财务费用63.4万元。

(3) 其余各年年末收款的会计分录与 (2) 类似。

(4) 第五年年末收款时:借:银行存款200万元;贷:长期应收款173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27万元。借:未实现融资收益14.8万元;贷:财务费用14.8万元。

三、总结

信用卡分期付款差异大 第11篇

使用信用卡分期付款的功能,一次消费,分次偿还,只要你按期及时还款,银行是不会收取任何利息的。但是,免息不免费,每期的手续费可是少不了的。

在进行分期付款的时候,银行通常会按期来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这时候,手续费是按照商品的总价来计算的。例如你购买了一台12000元的笔记本,选择进行12个月(期)支付,银行规定每个月的手续费为总价的0.5%。那么,你每个月在1000元(12000元÷12)的还款额之外,还需要交12000元×0.5%,也就是60元的手续费,12期总计产生的费用合计为720元,相当于消费金额的6%。

需要提醒你的是,这个60元的手续费是固定不变的,即使在第11期的时候你已经偿还掉了11000元的信用卡欠款,第12期的账单里你仍然需要按这个标准交手续费。有的人在分期付款的过程中,即使向银行提出“提前还款”或是将信用卡销卡清算所有的欠款,银行也会把所有期的手续费一并计算在内,手续费不会因为“提前还款”而减少。

手续费高低各不同

分期付款购物需要交手续费,目前在建行、交行、广发、光大、浦发等五家推出信用卡任意分期付款计划的银行中,制定的手续费标准还是有着不小的差异。

交行的太平洋双币信用卡,以分期付款产品的总额来划分不同的手续费标准。如交易金额在1500~6500元(或100~800美元),每月的手续费率为0.72%交易金额在6500~12500元(或800~1500美元),每月的手续费率为0.7%;交易金额高于12500元(或1500美元),每月的手续费率为0.68%。

其余的几家银行,则按照分期的长短来确定手续费。如浦发信用卡的规定为分3期,每期手续费率为全部交易额的0.72%;分6期,每期手续费率为全部交易额的0.70%;分12期,每期手续费率为全部交易额的0.66%。

起始额分期有差异

除了手续费率,几家银行信用卡在分期付款业务的细则上也存在着很多差异。

比如分期付款业务的起始额。如交行太平洋双币信用卡的规定为1500元或是100美元,建行龙卡贷记卡的规定为单笔满1000元的消费,浦发信用卡和广发信用卡的规定是单笔超过500元的消费。而光大略有特殊,光大在不少信用卡的基础上推出了一张mini特型卡,专门用于分期付款消费,使用mini特型卡进行的任何一笔消费都自动视为分期付款业务。

分期付款 第12篇

关键词:正常信用范围,信用期间,开具发票

随着人们思想意识的转变, 信贷业务的不断深入, 分期付款购销业务日渐增多, 那么分期购销业务的双方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在本文中从购买方角度谈谈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第八条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 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 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 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不难看出两者表述的差异在于会计列示“超过正常信用条件”的情况, 而税法不做区分。但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没有对正常信用条件给予明确解释, 那么什么是超过正常信用条件?有学者认为通常指信用期限3年以上, 有学者认为通常指信用期限超过一年, 笔者认为“信用条件”可以应用中级财务管理中的解释“规定信用条件包括设计销售合同或协议来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形下可以给予信用”, 笔者认为每个企业应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分别认定, 判断标准为交易双方是否打破惯例会给的信用期, 并在价格上得以弥补 (企业可以根据期限的长短分别给定价格上浮幅度) , 如果上浮价格比重较大, 实际具有融资性质, 应按会计准则规定以现值入账, 而不仅仅从时间的长短来进行判断。

依据以上所给信用条件的标准, 笔者将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分为三类, 会计处理与税法协调分别列示如下:

一、分期付款在正常信用范围内且不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举例】:某公司最近购入机器设备1台, 2月底交货验收, 价值27万 (含税价) , 首付定金7万, 余款20万, 分10个月银付每月2万, 付清全款后开具17%增值税发票 (通常在实际工作中, 销售方都会给出这样的条件) 。

从购入方的角度分析, 本例中分期购入的时间为10个月, 假如没有超过该企业正常信用条件, 则企业可于2月底做会计分录:

在10月间的每月支付2万元时做

并在整个期间按规定计提折旧, 另需要说明的是, 在这里本人用到一个过渡期间的账户“应交税费——分期付款进项税”, 原因是对方尚未开票, 实际进项税额并未取得, 但为了减少未来期间收到发票时固定资产暂估入账调整的忙烦, 所以设计“应交税费——分期付款进项税”。那么这样做, 是否会得到税法认可呢?按照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解释: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 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 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不难看出, 固定资产以23.077万元入账, 并计提折旧是企业所得税法认可的。

二、分期销售的在正常信用范围内, 但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在这种情况下, 因为是正常信用范围, 所以无论会计还是税法都以未来应付金额加相关税费做为固定资产的成本。两者的规定看似不存在差异, 但通常在实际工作中, 销售方会给出这样的条件:付完全款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因为没有取得发票, 会计上须按合同暂估入账, 并提折旧。

但税法规定实际投入使用没有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 计提的折旧不可以在税前扣除。依据是不符合申报扣除的"真实性"要求, 即纳税人申报扣除要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 没有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不能证实其"真实性"要求, 即纳税人申报扣除要能提供证明, 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证, 没有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不能证实其"真实性", 当然其计提的折旧不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是这样处理, 虽然保证了税法的“真实性”, 却有可能将税法的“配比性”原则置之不顾, 又考虑税法的立法宗旨——组织财政收入, 所以在税务机关通在在实际工作中, 宁负“配比性”不负“真实性”。

这样处理, 肯定造成税法与会计处理的差异, 从而在未取得发票之前, 必须做折旧的纳税调整。

三、分期销售超过了正常信用范围

我们来对分期付款的购销双方业务进行分析。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 分期收款的销售方式下, 企业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 通常表明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 在满足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时, 应当根据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一次确认收入, 如果延期付款具有融资性质, 通常应当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如果分期销售超过企业正常的信用条件, 应按照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从会计准则的对于购销双方的规定可以看出, 销售方的收入可以按现值入账, 购入方的固定资产按现值入账, 实现了对接。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 国税函[2008]875号文解释, 收入的确认应满足四个条件, 与会计准则规定基本一致, 问题是收入金额与确认时点另有规定, 按照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 (三) 款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 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又考虑税法“真实性”原则, 从税务角度出发销售方有两种选择, 其一在货物发出时开具全额发票, 其二按合同分次开具发票, 金额按分期付款合同约定金额。

按照上述分析, 如果销售方在货物发出时开具全额发票的, 则会计与所得税法对于固定资产确认的差异主要体现为 (1)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 (2) 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需要在固定资产寿命期间, 每期做纳税调整。

如果销售方按合同分次开具发票的。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可以按合同的现值进行入账, 并计提折旧。但是税法规定要在整个付款结束后才能取得全额发票, 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才能确定, 这就意味着以前期间的应提的折旧在付款结束后取得全额发票时才得以确定, 那么返回头再调整固定资产整个寿命周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举例】:大华公司2008年1月1日从洪山公司购入一套机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使用, 该设备已收到。购货合同约定, 设备的总价款为1200万元, 增值税发票在货物发出时开具, 现付款204万元, 余款分3年支付, 每年末支付400万元。设A公司每年会计利润均为100万元, 所得税率25%, 3年期银行借款年利率为6%。该设备预计使用5年, 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不考虑预计净残值。无其他调整项目。 (以第一年为例做会计处理)

【分析】设大华公司分期付款购入的固定资产, 超过正常信用条件, 具有融资性质。

1、2008年1月1日, 作会计处理如下

2、2008年12月31日支付价款400万元:

2008年年末应分摊确认融资费用=10692000×6%=641520 (元)

2008年年末按会计准则计提折旧=10692000÷5=2138400 (元)

2008年年末按税法计提折旧=12000000÷5=2400000 (元)

在上述会计处理中, 企业确认了财务费用641520元和管理费用2138400元, 合计确认费用2779920元。但是, 由于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2000000元, 因此在税务处理中, 2008年的折旧额为2400000元。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379920 (2779920-2400000) 元。

会计分录如下:

从2008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 国家税务总局不断出台相关通知、解释, 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差异逐渐缩小。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 信用制度的发达, 此类业务会越来越多, 期待国家税务总局关注分期付款购销业务的实质, 认可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关注分次开具发票时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确认的时点, 减少差异的存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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