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处理范文

2024-05-10

分类处理范文(精选12篇)

分类处理 第1篇

关键词: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处理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城市数量的增多, 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 城市垃圾产生量和堆积量都急剧增加。据统计, 目前我国城市人均每年产生垃圾450—500Kg, 同时我国城市垃圾还在以平均每年8%—10%的速度增长。城市生活垃圾在收集, 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成分对大气、土壤、水等造成的污染, 严重的影响了城市环境质量, 威胁人民的身体健康。因此在城市倡导推行垃圾分类收集, 既有利于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 营造“保护环境, 爱我城市, 人人有责”的氛围, 又有利于把有用的垃圾利用起来, 把有害的垃圾集中起来统一处理。这样既减少了对环境的各种污染, 又利用了可回收资源, 一举两得, 利国利民。

2 城市垃圾的现状

城市垃圾也称城市生活垃圾, 是由居民生活过程中遗弃的废弃物, 街道清扫物以及在工业生产和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集团废弃物三大类组成。据对666座城市的调查统计, 已有三分之一的城市已陷于垃圾包围中。其主要成分包括厨余物, 废纸, 废塑料, 废金属, 废玻璃陶瓷碎片, 砖瓦渣土, 粪便等, 其中食品垃圾最多, 占6%—60%.

2.1 城市垃圾的处置现状

长期以来, 我国城市垃圾处置主要以寻找合适地点加以消纳为主。目前最主要的处置方式是填埋, 约占全部处置总量的70%以上;其次是高温堆肥, 约占15%以上;焚烧量甚微;分类回收也只在几个城市处试验阶段。垃圾处理前, 没有得到有效的分类, 致使资源大量浪费, 且增加了处理的难度和成本。

2.2 城市垃圾污染现状

城市垃圾对环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侵占土地, 损伤地表

垃圾的堆放占用了大量的土地, 不仅直接影响农业生产, 而且埋掉了大批绿色植物, 大面积破坏地表植被, 破坏了对方取得自然生态平衡。

2) 污染水体

垃圾经过阵雨淋率和地表径流的冲刷, 分解可以进入地表水和地下水中, 导致其受到污染。

3) 污染大气

垃圾露天堆放释放大量氨, 硫化物有害气体, 严重污染了大气。

4) 其他危害

有些垃圾由于处置不当, 还可能造成燃烧, 爆炸, 严重腐蚀和接触中毒危害事件。

3 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及综合处理方法

垃圾分类是指按照垃圾的不同成分, 属性利用价值以及对环境的影响, 并根据不同处置方式的要求, 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类, 其目的是为资源回收和后续处置带来便利, 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最佳途径;是实现垃圾综合处理, 减少垃圾产量的一个重要步骤和关键环节。为了达到有效的垃圾分类, 按垃圾的性质和垃圾处理的方法对垃圾进行细分, 大致可分为三类:可燃垃圾, 可回收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

3.1 可燃垃圾的分类收集及综合处理

这类垃圾的成分复杂, 各成分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不同, 这给分类收集带来了很大难度。其分类回收可以先混合收集在后续分类, 或者直接在源头分类收集。对于这类垃圾, 最好的处理方法是焚烧发电。进行分选后的垃圾在700—800℃烧降低了合成二噁英的可能性, 同时燃烧后产生的烟气进行收集处理, 不仅避免了污染空气, 还得到了大量的热量。一项研究指出, 焚烧2t的垃圾产生的热大约相当于1t的煤。因此利用垃圾焚烧余热发电, 可将垃圾中的热能加以资源化利用, 促进经济发展。

3.2 可回收垃圾的分类收集及处理方法

可回收垃圾只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食物, 主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 可回收垃圾送往相应的加工厂, 使垃圾资源化。下面对其进行分类分析:

3.2.1 纸类

废纸是造纸再生原料, 回收利用率高达98%, 回收1t废纸可生产好纸0.8t, 可以挽救树龄为30年的树木20棵, 节省3立方米的垃圾填埋空间, 降低造纸污染排放75%, 节省煤1.2t, 电600Kwh。可见, 比起用木材造纸, 不仅可以减少环境污染, 还可以保护森资源, 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3.2.2 塑料

不少塑料还可以还原为再生塑料, 而所有的废塑料都可以回炼为燃油。1t废塑料至少能回炼600Kg汽油, 故有人称回收塑料为开发“第二油田”, 把回收的塑料制品热解可得到苯, 甲苯及其他芳香烃;加入化学试剂合成涂料, 黏合剂;提炼汽油, 柴油, 出油率可达70%—75%, 且不含铅。这样既减轻了“白色污染”, 又节约了资源。

3.2.3 废金属

废金属再生的生产工艺相对简单, 流程短, 工序少, 有害杂质少。许多废金属均可直接利用, 降低了污染, 还可以节约投资, 降低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每利用1t的钢铁, 可提炼钢炼900Kg, 相当于节约矿石3t。

3.2.4 废玻璃

废玻璃再造玻璃, 不仅节约石英砂, 纯碱, 长石粉, 煤炭, 还可以节电, 减少大约32%的能量消耗, 减少20%的空气污染和50%的水污染。

3.3 有毒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及综合利用

在城市生活中, 有毒有害物质约占2%—3%。主要包括废电池, 灯管, 过期药品, 这类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分类箱回收。将回收的有毒有害废物进行高温焚烧或进行加工处理, 最终得到无害化处置。

4分析及建议

垃圾分类收集, 一方面提高垃圾资源化价值, 同时使大量有害物质得到合理处置。但目前由于回收方式, 技术处理低下, 以及人们生活方式, 对环境问题的认识不高的原因, 是垃圾分类回收工作进展缓慢。要做好垃圾分类回收收集, 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4.1 制定和完善城市垃圾管理的法律体系

加快垃圾管理的立法进程, 尽快制定出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化, 产业化, 国际配套体系, 提供垃圾分类收集需要的资金投入和专用的设施设备支持。

4.2 加强教育, 扩大宣传

应鼓励单位企业, 家庭, 个人经量少产生垃圾, 从源头控制减量。如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物品, 限用塑料袋。同时还应使市民, 企业, 单位, 经营者自觉配合垃圾分类收集, 建立社会各界, 民众承担垃圾处理的责任意识。

5 结语

人类即是环境的创造物, 又是环境的塑造者。环境给予人类维持自上而下的物质, 并使人类在智力, 道德, 社会和精神等方面得以发展。今天我们应谨慎考虑对环境产生的后果, 采取比较明智的行动, 就可能使自己和后代在一个符合人类需要和希望的环境中过着美好的生活。因此, 垃圾进行合理的分类收集, 对垃圾的进一步处理是非常必要的。积极有效的完善城市垃圾分类收集, 提高垃圾综合治理技术, 相信在全体公众共同努力, 自觉参与下, 真正使垃圾做到无害化, 减量化和资源化的那天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韩宝平, 程建光等.《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M].煤炭工业出版社:2002.8

[2]王华, 赵珑.《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信息化》[M].冶金工业出版社:2004.8

[3]李建国, 赵爱华等.《城市垃圾处理工程》[M].科学出版社:2007.7

[4]聂坤琪, 张伟云.《大力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理》[J].贵州社会科学:2002.7

垃圾分类处理总结 第2篇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垃圾排放量与日俱增,对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学校,每天都在制造垃圾,如废纸、塑料、废电池、果皮等,这些垃圾绝大部分是可回收利用的资源。我校响应《XX市教育局实施XX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处理方案》的号召,在校领导的指导下,在学校德育处、各部门的工作支持下,全校师生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垃圾分类活动已初见成效。现将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更好的开展此次垃圾分类的活动,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处室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大力度,推动学校垃圾分类整治,对学生进行垃圾分类教育,以此提高师生的环保意识,自觉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二、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我校利用了多种渠道对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

(一)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从而让全体师生在思想和行动上重视这项活动,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提高师生的环保意识,强化环保法制观念,自觉养成良好习惯。

(二)通过主题班会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年级各班举行了各种各样的主题班会,以此来提高学生们对垃圾分类的意识。使学生充分发挥宣传带动作用,由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由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

(三)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校园橱窗、班级黑板报做好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出版了“关爱地球节约资源 垃圾分类你我行动”垃圾分类的专题墙报和张挂大幅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并组织学生进行观看、交流。学校广播站通过广播,以生动的形式让学生了解保护垃圾分类的知识,知道垃圾分类对于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以及我们该做什么,可以做些什么,倡议各班积极行动起来齐齐参与到垃圾分类活动中来,提高了学生保护环境的意识

三、具体措施

(一)全年级各班建立垃圾回收箱

全年级各班按照垃圾分类的“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划分,建立“废纸”、“塑料瓶”、“废电池”等回收箱。把废弃的试卷、纸张、文具用品分门别类地回收,每月统计一次,再由学校统一贩卖给废品回收站,以此增加班级的经费。

(二)学生饭堂自备餐具

一次性餐具对环境造成的伤害是难以估计的。学校为培养学生的动手及环保素养,一律禁止使用一次性餐具。

四、工作效果良好

(一)通过加强领导,深化了活动效果。把深入开展垃圾分类主题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初见成效。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精神,强化了责任,在落实上见成效,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以更扎实有效的措施和行动,全面推进了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展。

(二)整合了资源,形成了工作合力。要按照统一部署和任务分工,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增强了活动的整体效应。

(三)全员参与,创新了活动方式。要按照具有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总体要求,注重了在环保活动月主题活动中积累经验,积极探索深化活动的新办法、新路子,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继电保护分类与故障处理方法 第3篇

关键词继电保护;分类;故障处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M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1)021-0105-01

从我国电力行情发展情况看,继电保护逐渐演变成电力系统的核心结构,其能对系统内部的故障实施检测,及时对外输送报警信号,以及时避免故障带来的损失。为保证继电保护作用的持续发挥,对继电保护故障准确处理则成为了很关键的操作环节。

1继电保护的基本性能

对于电力系统而言,继电保护之所以得到了高度重视,主要还是由于其独特的性能发挥了较大的价值。继电保护投入运行后,可在很长时间内维持系统的正常操作,增强了整个电力系统性能的体现。

1)维护安全。正常工作情况下,电力系统的运行存在着诸多不安定因素,只要某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造成系统难以持续运行。而继电保护作为电力系统的组成装置,其能够及时检测到故障信号,维护了系统的安全运行。

2)保证可靠。继电保护装置是根据继电原理设计出来的电力产品,是继电保护作用的现实体现。继电保护的可靠性能体现在能够分清哪些动作可以执行,哪些动作不该执行,让电力系统更加可靠,见图1。

1微机继电保护原理

3)处理快速。“时间短、处理快、准确高”,这些都是继电保护在使用时体现出来的最大优势。当电力系统即将或将要发生故障时,继电保护能快速判断故障位置、原因、形式,从而把故障带来的影响消除在外。

4)正确选择。若电力系统的其它装置出现异常故障前,继电保护装置能够正确选择故障出现的“区域”,快速定位后地故障及时分析处理,把故障影响完全消除或控制在最低,避免造成过大的电力损失。

2继电保护的具体分类

尽管继电保护带有了诸多的基本性能,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必须要选用合适的继电保护装置,找准需要使用的信号。这是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发挥作用的前提,从专业角度对继电保护实施分类则成为了不可缺少的工作。当前电力行业运用的继电保护分类方式如下:

1)保护对象。从保护对象角度对继电保护分类是一种最为直接的方法,其一般情况可划分为输电线保护、主设备保护。从字面上则可看出,这种保护对象主要包括了:发电机、母线、变压器。

2)功能作用。从功能作用进行划分则通常包含了短路故障保护、异常动作保护等。若将两者具体划分又会有不同的形式,短路故障类型有设备保护、系统保护等;异常动作保护则多数指过载、失磁、低频等。

3)装置结构。从装置结构进行继电保护划分的种类较为复杂,其通常包含了模拟式保护、数字保护、信号保护、计算保护、模拟保护等等。在选择使用保护装置时需结合各种对应的种类。

4)动作原理。从动作原理进行分类必须从专业的电力理论角度出发,其主要包括的形式有过电流、过电压、大功率、远距离保护等多种形式。这些也从侧面上反映了继电保护性能的多样性。

3故障处理的科学方式

为了维持继电保护在电力系统中正常发挥作用,遇到继电保护故障时必须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处理。这样才能让继电保护装置的功能得到持续发挥,让整个系统运行效率更加优越,使用时间更长久。具体故障处理方法包括以下几点:

1)更新器件。从实际故障处理情况看,很多继电保护故障都是由于元器件自身的质量存在问题所致。在处理这类故障时可以直接将原先使用的保护装置拿掉,患上新的元器件。

2)检查接线。接线错误是造成继电保护故障的常见因素,其不仅会影响到继电装置的正常运行,严重时会导致整个线路烧掉。处理故障中要根据线路原理图,逐步查找线路的连接方式。

3)控制范围。处理继电保护故障前要找准故障的具体位置,这时可以用“短接法”来判断故障所在的位置。维修人员可以用一个连接线对某个阶段的线路进行连接,通过开关控制调试展开故障维修。

4)视觉观察。维修技术人员到达故障现场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则是观察继电保护装置的外形状况。如:线路连接、元件外形等,对于烧黑、烧焦、烧坏的元器件可直接更换处理。

4结论

综上所言,继电保护装置在电力系统运行中是不可缺少的保护装置,其对于系统故障检测有重要的实用价值。针对继电保护出现的不同故障,及时做好处理工作是很重要的。

参考文献

[1]周进平.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原理探究[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2009,19(11):29-31.

[2]黄子军.继电保护的分类与常见故障形式分析[J].电力学报,2009,20(10):17-18.

[3]徐学明.技术维修在继电保护故障中的处理方法[J].科技创新导报,2008,2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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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重分类会计处理 第4篇

一、重分类会计处理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在重分类日按照债券的公允价值确认成本, 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该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例:甲公司于2006年1月2日购入乙公司于1月1日发行的公司债券, 该债券的面值为1000万元, 票面利率为10%, 期限为5年, 每年末付息, 到期还本。该债券投资被甲公司界定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甲公司支付了买价1100万元, 另支付经纪人佣金10万元, 印花税2000元 (经计算, 该投资实际报酬率为7.29%) 。2006年末乙公司因债务状况恶化, 预计无法全部兑现本息, 经测算甲公司所持有债券的可收回价值为1010万元;2008年初甲公司因持有该债券意图发生变化, 将该投资改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重分类当日其公允价值为900万元。

2006年1月2日购入时准备持有至到期, 按照规定确认持有至到期投资 (成本) 1000万元;利息调整 (借方) 110.2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摊余成本为 (1000+110.2) 万元。

2006年末摊销利息 (1110.2*7.29%-1000*10%) 19.07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前账面摊余成本 (1110.2-19.07) 1091.13万元;发生减值 (1091.13-1010) 81.13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前账面摊余成本 (1091.13-81.13) 1010万元。

2007年末摊销利息 (调整) (1010*7.29%-1000*10%) 26.37万元;账面摊余成本 (1010-26.37) 983.63万元;

2008年初进行重分类时, 各持有至到期投资明细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余额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借方) 1000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借方) 110.2-19.07-26.37=64.76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方) 81.13万元。

重分类日会计处理为: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00万元;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81.13万元;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万元, 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64.76万元;按债券公允价值和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83.63万元 (983.63-900) , 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二、重分类日会计处理的探讨

对于明细账户处理存在问题, 企业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 应按债券的面值, 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与面值之间的差额, 挤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进行重分类会计处理时存在两个未确定的明细科目待确定:一是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二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利息调整)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未指明, 现对此项业务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仍然是原债券投资的延续。因此, 应当按照债券面值, 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按照债券利息调整摊余值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将重分类债券账面价值与已经确认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前两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如果账面价值大于前两项之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登记在借方, 反之登记在贷方。对于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 确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已计提减值准备的, 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对于发生减值的情况应当进行分析, 进行不同会计处理。

1.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在重分类之前, 发生资产减值的事

项使债券市场价值持续下跌, 或对债券公允价值的影响重大, 应当确认减值损失。因此, 重分类前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相同, 不必进行调整。

续上例:若“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事项, 引起债券的持续下跌。重分类日会计处理为: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10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64.76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81.13万元;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81.13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64.76万元。同时, 按照重分类日债券公允价值和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资产”83.63万元;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83.63万元。

2.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在重分类之前, 发生资产减值的事

项, 并不能使债券市场价值持续下跌, 或对债券公允价值的影响不重大。减值问题应当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重分类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应当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二是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应当确认为重分类日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

[2]财政部:新企业会计准则指南[M].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汇报 第5篇

在省、市发改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为策应全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渝水区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全方面建设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区),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7年6月,渝水区在良山镇、姚圩镇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一期)试点工作,涉及26个行政村,235个自然村,2个居委会,71211人,区域面积248平方公里。10月份试点工作主体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项目完成总投资775万元,新建有机垃圾处理站2个,垃圾回收兑换站15个,垃圾分类屋200个,配置勾臂式垃圾箱503个,勾臂式垃圾转运车4辆,垃圾分类车330辆,分类桶3.4万个,广告式垃圾箱140个,垃圾分类钳330把。按照“户分类、镇收集、区处理”的原则,探索了“两次六分法”的分类处理、“垃圾不落地 ”的转运方式、有机垃圾处理站就地资源化利用等模式,实现了生活垃圾科学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二、运行模式

(一)“两次六分”的分类处理方法

1、农户(单位)初次两分。在各自然村和单位、企业、学校张贴垃圾分类图指导农户(单位)进行一级分类,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两类对垃圾分别倒入对应垃圾箱,可回收利用垃圾自行卖给可回收利用垃圾收购站点或向“垃圾回收兑换站”兑换物品;可腐烂沤肥垃圾,直接投放至沤肥池(窖)、菜园、果园、稻田作肥料利用,餐饮店的潲水由分拣员收集,直接送往有机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理。建筑垃圾由镇政府监督指导,由行政村负责就地处理,主要采取铺路填基、砌塘砌沟渠、填埋的方式进行减量化处理。

2、垃圾分拣员再次四分。乡镇成立垃圾分拣队伍,并进行专业培训。垃圾分拣员对各农户和驻镇单位、企业、学校上门收集垃圾,对所收垃圾按可回收利用垃圾、可腐烂沤肥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它垃圾进行二级分类,指导农户与单位将未分辨出的可回收利用垃圾卖给可回收利用垃圾收购站点或向“垃圾回收兑换站”兑换物品;可腐烂沤肥垃圾倒入封闭式垃圾箱;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倒入相应的专用垃圾桶。

(二)“垃圾不落地”的转运方式

为最大化减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渝水区取消了村内露天垃圾坑,实现垃圾从投放到处理全程不落地。首先是户分类。即每家每户门口设两个密闭垃圾桶或两格式垃圾桶,农户自行投放后,垃圾分拣员利用密闭分类转运车定时上门收集,按照二次分类方法将垃圾倒入密封或专用垃圾箱。其次是镇收集。镇政府负责一次清运各村所分类垃圾,可回收垃圾转运至垃圾收购站点回收利用,无人收购的可回收利用垃圾转运至镇储存站;可腐烂沤肥垃圾直接转运至有机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理;有毒有害垃圾转运至镇储存站;其它垃圾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压缩。最后是区处理。区委农工部负责将其它垃圾二次转运至永清环保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区环保局负责将有毒有害垃圾转运至专业处理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因我区无危险废物填埋资质,目前正在和丰城、进贤、贵溪3家公司洽谈处理费用事项);区供销社负责将可回收利用垃圾转运至资源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我区委托新余市奉献德业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垃圾从出门到进入最终处置环节全程不落地。

(三)有机垃圾处理站就地资源化利用方法

渝水区在两个试点镇各新建一座有机垃圾处理站,对可腐烂沤肥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处理站主要通过有机微生物对有机垃圾进行高效分解,固体变成有机肥料,对产生的气体进行多单元分解,最后将产生的二氧化碳与水直接排到室内或室外,不会产生污染。从有机垃圾变成有机肥时间约60天,整个过程卫生、方便、运作无噪音、无异味、无毒、无二次污染,对人畜无害。有机垃圾减量率80%,剩余20%也转变为富含氮磷钾的有机肥,是蔬菜瓜果的优良肥料。

三、机制保障

(一)高位推动。为加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我区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良山镇、姚圩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渝水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工部,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统筹协调。试点镇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实行“党委一把手”亲手抓,班子成员分片负责,镇村干部具体抓,基层党员户户抓的措施。定期召开渝水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调度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二)统筹规划。出台了《渝水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两个试点镇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了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区农业局、环保局、供销社、卫计局等相关单位分别出台了《渝水区农村生活有机垃圾处理实施方案》、《渝水区农村生活有毒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实施方案》、《渝水区供销社推进可回收利用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渝水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等配套方案。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政府支持、群众缴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集模式。一是前期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解决。区政府在项目正式开工前预拨400万元启动资金给良山镇、姚圩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运行费用主要由乡(镇)财政和农户解决。通过宣传,每户家庭一年缴纳卫生保洁费12元,其余由乡(镇)财政兜底,包括保洁员工资、有机垃圾处理站运行维护等后续管理费用。三是积极引入社会资金,探索市场化经营模式,目前正在草拟实施方案。

(四)考核激励。一是加大考核力度,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终绩效考核,由区委农工部牵头,每月考核一次,将考核结果在全区通报。二是探索激励机制,采取评比奖励等管理办法,调动村民对垃圾有效分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村民垃圾一次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类的质量。

四、工作成效

从两个乡镇的试点来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了农村环境质量,减少了垃圾危害,提高了资源利用率,促进了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产生了显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为打造“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生态渝水,走出了一条符合实际的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新路子。

一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大提升。良山、姚圩两镇自10月份启动垃圾分类试点以来,垃圾减量化明显。目前已处理垃圾4500吨,其中:有机垃圾2205吨,可产有机肥440吨,用于焚烧发电垃圾943吨,可回收利用垃圾1350吨,有毒有害垃圾2吨。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减量化资源化率达80%。

二是人居环境大变样。两个镇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后,垃圾不落地,堆放、转运等环节二次污染明显减少,原来的卫生死角都变得干净了,群众反映苍蝇、蚊子变少了,臭味没有了,改变了原先“一场大雨、一河垃圾”的现象。环境的改善倒逼居民不好意思随手丢垃圾,自我约束和文明素质也在不断提升。

三是乡村旅游大发展。以良山镇下保村为例,自开展垃圾分类以来,整个村庄干净、整洁,推动了乡村休闲游,据初步统计,2017年下保村接待游客人数20余万人次,创旅游年综合收入3200余万元,村民人均增收6000余元,比2016年增长20%。

五、问题和困难

我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试点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暴露了一些问题。一是干部及村民思想认识不到位、习惯难纠正。一些乡村干部认为,垃圾分类连城市都还没做到,现在要求农村先开展垃圾分类,有点本末倒置,小题大做,难度较大。群众意识不强。垃圾分类首先要做到农户分类投放,在试点过程中存在群众不配合,垃圾混合投放问题。对此,我们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标语、墙报、互联网等宣传手段和监督、提示、教育等方法,以期提高村民意识、规范村民行为,但效果不是很理想。二是有毒有害垃圾处理存在一定的困难。我区无危险废物填埋资质,只能委托区外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但目前两个镇产生的危废垃圾量不大,目前只有2吨左右,总处理费用大约3万元左右,由于量小,专业公司也不愿及时装运处理,只能先暂存在镇里储存站,待达到一定量后再运走处理,这对人居环境或多或少造成一定的危害。三是资金投入压力较大。成本测算方面。两个镇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基础建设投入770万元,经测算,每一年的运营成本达522.21万元,其中:动力费用118.15万元,人员工资福利312.48万元,劳保工具费用4.51万元,垃圾兑换站和储存站费用73万元,设备修理费用14.07万元。运营收入方面。运营总收入192.16万元,其中达产后有机肥销售收入130.49万元,可回收垃圾收入32.67万元,每年每户缴纳12元保洁费共29万元。由于垃圾分类工作采取了财政兜底模式,仅试点的两个镇一年的财政投入就达330万元,如全区铺开,区各级财政每年要投入运营资金近2000万元,压力较大。

六、恳请解决事项

以上我区各级财政每年投入的2000万元项目运营资金是在有机肥销售收入和可回收垃圾收入均正常的情况下测算的,如遇到市场变化,实际投入会更大。另外我区拟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市场化运营垃圾分类处理,目前正在草拟《渝水区乡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经咨询,因第三方机构垃圾分类管理更规范,垃圾分类处理效益更高,每年购买服务费用会比目前稍高,就我区目前财政状况来看,难以承受每一年的服务费,压力较大,恳请上级部门对我区垃圾分类项目予以资金支持,以缓解我区财政压力。

治理视角下的社区垃圾分类处理 第6篇

一、治理理论与奥斯特罗姆新论的核心观点

治理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主张建立多中心治理模式;强调改进社会责任的承担方式,主张推行政府与社会的合作治理方式;强调管理对象的全面参与,主张实现管理过程中上下协同和多元互动;强调多样化管理方法和新技术的推广运用,主张改进政府的控制和引导方式,实现治理绩效的最大化和最优化。

公共选择学派创始人物之一、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教授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从博弈论角度探索了在政府与市场之外自主治理公共资源的可能性。她通过对草地、森林、湖泊和地下水等公共资源使用管理情况的大量研究得出,资源使用者联盟总能找出用于解决利益冲突的决策和精密执行机制以处理利益冲突,使公共资源得到有效管理,即除了集权式和私有化解决方案之外的第三种解决途径,由使用者自主管(治)理的社会自治解决方法,也就是除了政府有形的手、市场无形的手之外,人们可以依靠自己的手解决问题。奥斯特罗姆凭“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新论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垃圾问题涉及到城乡各地和千家万户,涉及到社会各个层面、各个方面。由于垃圾分类处理不能完全靠政府强制推行,也不可能完全市场化,因为这项工作根本离不开社区居民及其家庭的支持和参与。能否发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垃圾处理,从社区这个源头解决垃圾分类处理问题,直接关系到科学发展、共建共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早日实现。因此,运用治理理论和奥斯特罗姆新论,更好地解决垃圾处理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选择

垃圾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就是将垃圾从源头分成可回收利用垃圾、有机易腐垃圾、适于焚烧垃圾等类别,然后根据不同类别垃圾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分别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利用的一种垃圾处理模式。首要的是在源头减量,实行垃圾分类,尽可能回收利用;其次是尽可能对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进行堆肥处理;再次是尽可能对可燃物进行焚烧处理;最后是对不能进行其他处理的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国内曾有专家用成本效益法对垃圾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进行计算和分析,其结果表明:在不分类的情况下,不管采用填埋、堆肥还是焚烧处理,其产出都低于投入;但在分类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情况下,垃圾处理成本降低而收益增加,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目前,我国一些大城市和比较发达城市在不同程度地推动垃圾分类处理,但还没有普遍推开。北京市2010年选定600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推行社区垃圾分类处理试点,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实现从源头减少和处理垃圾。同时,今年北京“百座大厦千家单位万名员工‘2010’工程”启动,在全国率先对垃圾分类提出“零废弃”和“零私运”,备受各界关注。从2006年开始,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等5个乡镇试点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90%的垃圾实现就地消纳,变成有机肥、燃料等资源。据专家估算,北京市郊区垃圾处理成本平均每吨约150元,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每吨可节省约140元,如果在全市郊区推广,按350万人口,人均日产垃圾1.5公斤计算,每年可节约近3亿元的垃圾运输费和消纳费。不论是国内外实践证明还是北京市试点表明,垃圾分类处理是科学有效解决垃圾围城和垃圾污染问题的办法。

三、社区垃圾分类处理的主要对策及建议

垃圾处理水平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市民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垃圾处理的关键是源头分类,这个源头就是社区、居民家庭。作为特大型国际大都市,把推行垃圾源头分类作为社区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是十分重要和非常必要之举。根据治理理论和奥斯特罗姆“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新论的核心理念,必须把垃圾分类纳入社区治理,对社区垃圾分类坚持“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实行政府主导推动、以居民为主体、社会各界参与、市场机制运作、运用激励手段、依靠科技支撑,实现垃圾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和再利用、减量化,推动循环经济和友好环境的发展。

(一)政府主导推动

治理理论虽然强调多元化主体和多中心治理,但在环境保护和垃圾处理方面,政府还是处于主导地位、肩负责无旁贷的重大使命,必须担当起应有的责任。一是深入宣传动员。率先提高各级领导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全面开展分类知识普及教育和推广,让人们知道如何分类且自愿分类,让市民认识到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和培养市民良好习惯,提倡居民家中垃圾分类收集。结合实际加大推广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处理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培训,提高参与垃圾分类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大监管督查力度。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商业及娱乐场所、机场、车站等地设置垃圾分类的宣传品,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将废塑料、废纸张、废玻璃、废金属、废纤维等分类回收。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分类、压缩、密闭、环保的要求,改造现有的垃圾回收站,使其具备相应的分类处理能力,并与前端居民垃圾分类相对接。同时,也要大力推进电动分类收集车、社区分类站及其设施设备等建设。三是明确落实责任。以推进垃圾分类为契机,有计划地对社区、学校、大型商场、饭店、机关、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实行垃圾分类收集,逐步建立和完善由社区居民、小区保洁员、物业管理公司和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的“多主体”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四是完善政策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规范社会各方和回收市场,促使主管部门及相关方采取相应措施推进实施分类收集;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引导和督促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五是优先建设发展。根据垃圾处理公益事业的定位,优先建设发展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体系等,支持发展垃圾回收处理产业,增加再生资源回收站和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建设,同时积极推进网上预约收购,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水平。

(二)以市民为主体

市民是城市环境保护和垃圾处理的主体力量。当前,要把垃圾分类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公众的力量,切实提高广大居民的参与意识、参与积极性与参与率、垃圾分类处理的效率等。有人说,由于中国老百姓的生活习惯,垃圾中有回收价值的都回收了,能卖的都卖了,而家里产生的垃圾中几乎没有可利用的东西,即厨房、餐桌、卫生间等没人收购的垃圾,而其中产生臭味主要是厨余垃圾。实际上,废旧电池、塑料薄膜(袋)甚至是玻璃瓶等,在许多小区仍未分类回收。当然,作为居民更主要和更为迫切的是将厨余部分从家庭垃圾中分离出来,是对垃圾分类最大的贡献。但无论如何,从源头解决问题,就是从居民家庭做起,必须有每位居民、每个家庭的自觉行动、积极参加和长期坚持。其实,社区垃圾分类也类似“公地悲剧”,社区垃圾混装不分类就是管理或使用不善的“公共资源”或“公共物品”,只不过它是“越堆积能再回收的越少”,“越分类能再利用的越多”。

对于由每家每户每天产生而不断增加的且“能利用越来越少”的“不分类垃圾”资源,最好的管理和解决办法就是让社区每家每户联合起来行动,共同有效地管理和推进家庭垃圾分类。因为当惩罚是团体自身的责任,即垃圾不分类或分类不达标时,没有洁净的环境和清新的空气,没有社区集体荣誉和相应奖励,没有家庭物业补贴和环保积分,没有相应物质回馈包括免费提供的垃圾袋(筒)等,这时治理就能发挥更好的效用。基于此,按照治理理论特别是奥斯特罗姆新论,社区居民(家庭)作为垃圾资源分类者联盟,从源头开始,从我做起,全家行动,邻里监督,共同参与,形成用于解决利益冲突的决策和执行机制,使垃圾分类收集得到有效推广普及和深入持久开展。特别是针对餐厨垃圾私运现象,试行和推广“餐厨垃圾档案管理”机制,从垃圾出处、去处实行一条龙监控,并配以公示,供社会监督。同时,废旧电池、塑料薄膜(袋)、破旧衣物甚至是玻璃瓶等分类回收问题,也必须作为垃圾分类不能忽视的问题来解决好。

(三)社会各界参与

不论是治理理论还是奥斯特罗姆“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新论,都强调多元参与和改进社会责任承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及职工入手,动员积极参与,在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商务楼宇、宾馆、饭店、公园、度假村等选择一定数量的单位开展垃圾“零废弃”和“零私运”试点,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从源头做好垃圾减量与分类,是垃圾处理的重要举措。

从中小学生入手,在中小学开展垃圾分类环保活动,向中小学生宣传和倡导保护环境及垃圾回收利用的重要性,教会学生对学校、家庭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和利用,利用废旧品进行小制作,并把参与垃圾分类作为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公益活动的重要内容,使小学生成为家庭和社区垃圾分类的小使者和小能手,小手牵大手拉动家庭垃圾分类深入持久;使中学生成为社区垃圾分类的志愿者、倡导者和监督者,推动家庭和社区垃圾分类全面开展。

从高校学生入手,从宿舍、餐厅、教室、校园到外出购物、游玩、参加大型活动,始终做到不乱扔垃圾,自觉参与垃圾分类,争做环保志愿者,积极投身于社区、校园垃圾分类回收等环保活动。

从企业入手,自觉做好自身垃圾分类处理和节能减排治污的同时,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支持和参与社会垃圾分类,如借鉴台湾企业产品包装袋标注产品产生垃圾的归属类型,以方便分类和回收等。

从社会组织入手,鼓励和扶持各类环保社团特别是社区环保类、公益类社会组织发展,支持他们开展不同层次不同主题的垃圾分类活动,并给予必要的资助和支持。从社会新阶层入手,发动、鼓励和支持新阶层人士投身和支持垃圾分类,对其在这方面的捐助和投入给予政策支持、税收优惠等。

从社区组织入手,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服务站和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楼门小组等在推进垃圾分类中的作用,使他们成为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者、宣传者、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真正把垃圾源头分类落实到社区、落实到每家每户。从老人和儿童入手,发动离退休老同志支持和参与家庭及社区垃圾分类,教育和引导少年儿童以不同方式参与家庭和社区垃圾分类,使“一老一小”在家庭和社区垃圾分类中有所作为和大有作为。

(四)市场机制运作

市场机制是处理和解决诸多社会服务和治理问题的行之有效的机制,垃圾处理也离不开这一机制的合理运用。目前,垃圾焚烧与填埋气体利用等垃圾能源化管理与市场培育在我国尚处摸索发展阶段,堆肥与回收利用是我国居民生活垃圾资源化的主要途径。在垃圾回收利用市场培育方面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发展垃圾产业,鼓励和支持回收行业、再生资源企业和个体回收人员有序发展,建立统一完整、开放竞争、规范有序的回收市场体系,形成清洁环保的垃圾产业,扩大就业渠道和岗位,使其成为城市生态经济和创业就业的新增长点。二是按照市场规律扶持专业企业独立运作,逐步形成产业规模,促进包括垃圾收集、分类、运输、加工、交易等市场建设和监管督查的协调发展,最终形成垃圾处理产业化和现代化,取得社会、生态和环境的综合效益。目前,垃圾分类回收技术已趋向成熟,如比较先进的垃圾分类回收机能在几分钟内把塑料瓶、玻璃杯、废弃金属、电池、塑料袋以及被粉碎的厨余垃圾等分类,把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固体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缩小垃圾体积,减轻运输负担。总之,市场运作的核心就是把垃圾分类产业发展成为城市生态经济和创业就业新增长点。

(五)运用激励手段

多元治理、多样化方式、多种手段和多方参与,需要运用激励手段和机制加以引导与推动。首先,把垃圾分类达标作为今后“和谐社区(村镇)”、“文明社区(村镇)”等评选的重要指标,从奖励政策上引导和推进街道社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政府设立垃圾分类推进专项奖励经费,对垃圾分类业绩突出的社区和街道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垃圾分类达标的家庭,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物业收费补贴,同时建立家庭环保积分卡,达到一定积分的家庭到全市收费景点旅游时,可减免一家3口的入园门票;对在社区垃圾分类中表现突出的中小学生,由社区给予物质奖励,并推荐参加学校相关表彰奖励;把垃圾分类作为评选社会和社区公益类、环保类先进家庭和优秀人物的主要条件之一,予以表彰奖励。

同时,借鉴和推广上海“绿色账户”和北京市郊区王平镇“小票积分兑换”等成功做法,推进物质回馈激励。上海推广的垃圾分类“绿色账户”,就是居民用垃圾分类回收的积分,换取再生纸笔记本、环保手电筒、环保购物袋等小礼品,激励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北京市由“零废弃”衍生出“零废纸计划”,该计划规定:5公斤废纸便可兑换一份奖品。该计划正受到许多社会单位及员工的积极响应。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农户垃圾分类“小票积分兑换”,就是由保洁员对每户垃圾分类出具小票,每月全合格的凭小票到村委会领取酱油、醋等生活必需品或10至15元现金,差1天扣0.5元,激励村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目前,为推进垃圾分类普及,应该由政府出资、环卫或物业部门无偿提供分类所需的垃圾袋(筒),同时推出更多激励奖励措施,并在“碳补偿”机制上开展有益探索。

(六)依靠科技支撑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就要求垃圾分类处理充分运用多样化管理方式和日新月异的新技术手段,这也是治理理论的基本要求。垃圾分类处理不但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原则,还必须不断吸纳和运用最新科技成果,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垃圾的回收利用率。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先进的垃圾分类回收理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要通过社区这个有效平台,进一步推广垃圾分类回收的科学理念,发动广大市民为建设绿色北京、宜居城市做贡献。

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科技创新,充分发挥和切实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处理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特别是各级政府要通过政策支持、资金奖励、税收优惠、精神回馈等手段加强引导,支持垃圾分类处理科研单位和厂家,自觉研发和主动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手段,采用先进分选处理流程工艺,对垃圾进行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处理的科学水平和回收利用效益。特别是要按照垃圾分类末端先行的原则,加强和完善朝阳区高安屯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并发挥其作用,形成能力完备的综合处理中心,为实现垃圾分类处理提供设施保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应政策措施,引导全社会由粗放生产消费转变为集约生产和科学消费,不断推广和普及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再利用,引领人们形成健康、环保、绿色的生活理念和生产消费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自觉的社会责任。

四、结语

从源头分类破解垃圾围城和垃圾污染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从社区垃圾分类入手解决垃圾处理难题非一朝一夕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和不断发展。治理理论和奥斯特罗姆新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还有很多问题特别是社区垃圾分类治理问题有待于深入研究和探讨,但只要有开始、有行动、有坚持,把社区垃圾分类处理作为首都“十二五”规划的一个重要问题,大力倡导和推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健康、低碳生活的理念,不断探索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彻底解决垃圾围城和垃圾污染这一问题就不会太久远。

参考文献

[1] 新华社电.中国多城市遭遇垃圾围城[N].新京报,2010-11-01(A18).

[2] 王宗诗.治理理论及其中国适用性[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12.

[3] 冯亚斌,张跃升.发达国家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历程研究及启示[J].城市管理与科技,2010,12(5):72-75.

[4] 岳金柱.加快首都城市管理与环境建设和几点思考[J].城市管理与科技,2010,12(4):16-19.

[5] 兰辛珍.垃圾处理:中国城市环境保护的攻坚战[EB/OL].[2010-11-01].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zhuanti/qkjc/1148686.htm.

分类处理 第7篇

随着电能计量技术的飞速发展, 电能计量柜中除了原有的计量小室外, 还增设了用电信息采集小室, 内装有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的出现是现代通信、信息交互、测量、单片机等先进科学技术在电能计量方面的集中应用。

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按功能分类包含专变采集终端、集中抄表终端、分布式能源监控终端等类型;按通信方式分类包含230 MHz专网终端、无线公网 (GPRS/CDMA) 终端、电力线载波终端等通信方式的终端。终端由CPU模块、主控模块、液晶显示模块、备用模块、通信模块及锂电池和电源及接口模块等组成。

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在调试、使用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类型的故障, 本文主要介绍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常见故障及其处理方法。

2 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常见故障类型

2.1 电源故障

(1) 输入故障:电压断相、失压、接线断或虚接等导致。

(2) 输出故障:终端电源没有输出或与标称值不符, 如保险丝断或电源模块坏。

2.2 通信故障

2.2.1 230 MHz终端

230 MHz终端常见故障现象有:电台工作正常, 终端收不到主站信号;终端接收到主站信号, 但不产生回码;终端产生回码, 但主站接收信号失败等。这些故障和230 MHz终端通信相关要素, 如电源、主板、调制解调器、电台、馈线、天线、避雷器放电管等出现故障有关。

230 MHz终端出现通信问题的可能原因及处理方法如表1所示。

2.2.2 GPRS、CDMA终端

GPRS、CDMA终端通信由于涉及到移动GPRS、电信CDMA网络、Radius认证系统等, 当终端无法与主站通信时, 故障原因较复杂, 分为安装问题、移动侧问题、参数设置问题、设备问题等类型。GPRS、CDMA终端通信故障的可能原因及处理方法如表2所示。

2.3 抄表故障

终端成功抄表应具备的主要条件:终端、电能表具备完好的RS485接口;终端软件具备适应该种电能表通信规约的抄读程序模块;主站准确设置电能表类型 (通信规约) 、电能表地址 (通信地址) 、端口号等参数。终端抄表出现的故障主要有终端没有抄表数据、抄表数据错误2种情况。终端抄表出现故障的可能原因及处理方法如表3所示。

2.4 终端遥控输出故障

根据被控跳闸机构的性能的不同, 终端遥控输出与被控对象跳闸机构之间接线方式有2种:

(1) 遥控跳闸开关为加压跳闸:遥控线一端的2根线接至双向终端相应跳闸轮次继电器的常开触点, 遥控线的另一端并接至遥控跳闸回路中。执行遥控操作时, 终端遥控输出端由常开转为闭合接通被控对象遥控跳闸机构的分励线圈回路。

(2) 遥控跳闸开关为失压跳闸:遥控线一端的2根线接至双向终端相应跳闸轮次继电器的常闭触点, 遥控线的另一端并接至遥控开关失压脱扣跳闸回路中。执行遥控操作时, 终端遥控输出端由常闭转为打开, 断开被控对象跳闸开关脱扣跳闸回路。

为保证终端执行的各种控制输出正确有效, 必须根据被控对象跳闸机构的要求而采用相应的接线方式。

终端遥控输出故障 (主站发送遥控后, 用户机构无动作) 的可能原因及处理方法如表4所示。

3 结语

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对监测用户用电量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用电信息采集终端采集到的各项数据分析比对, 可以引导用户科学、合理、有序的用电。所以通过对终端故障分析和处理的介绍, 可以更好地改进终端产品设计, 也更有利于终端安装和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劳动争议的界定、分类及处理探究 第8篇

1 劳动争议的界定与范围

1.1 劳动争议的界定

一般来说, 我们把劳动争议理解为:涉及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双方——用人单位 (包括拥有单位经营权的用人单位、注册法人以及自然人) 和被雇职工, 由于对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有不同的意见, 发生分歧, 随之而出现的纠纷、争议, 我们把其称为劳动争议, 也可以称作是劳动纠纷或者劳资纠纷。在众多的劳动争议中, 最主要的有对于既定的权利中的既定内容产生质疑, 然后产生争议, 一般对既定权利产生的争议, 一般是指对既定内容, 例如:劳动合同、劳动法还有集体合同中的既定内容产生争议;除此之外, 会导致劳动争议的还有:要求新的权利而导致的纠纷, 这个通常都是因为劳动条件出现变更而产生的。

上述是关于劳动争议的普遍理解, 实际上, 我国关于劳动争议, 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但是, 归纳起来一般有以下几点:第一种观点就如上述的一样, 是由于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由于权利以及义务产生不同意见, 继而引起的争议。而第二种观点就是劳动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之间, 由于工作上或者其他的原因而导致的纠纷、争议。第三种观点认为, 劳动争议有广义的界定和狭义的界定之分, 广义上的劳动争议是指:对于劳动权利以及义务, 劳动关系当中的双方当事人或者团体之间由于对其有异议, 导致的争议;而狭义上的劳动争议仅仅是指, 由于劳动权利与义务, 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产生的纠纷、争议。除了上述的三种观点之外, 还有第四种观点, 一般认为, 之所以会出现劳动争议, 主要是指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 由于对劳动问题有不同的意见, 进而产生争论, 最后导致的争议。

虽然对于劳动争议的界定有很多不同的看法, 但是四种不同的观点中, 都反映出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 由于对劳动权利与义务产生歧义而导致的争议, 这是属于两个“平等”的不同的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 把劳动争议仅仅定义为横向的法律关系, 而对于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问题, 并没有给予关注, 还有在劳动关系终止后, 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对于劳动权利与义务的争议, 也没有涉及。

1.2 劳动争议的范围

如果对于劳动争议没有给出明确的范围的话, 那么在出现劳动纠纷的时候, 就不能有效划定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出现的争执, 是否在劳动争议的范围内, 不同的国家对于劳动争议的具体范围是有不同的规定的, 我国关于劳动争议的范围, 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第2条有明确的规定, 如下所示:

①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③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④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⑤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以上是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争议的明确范围, 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在发生分歧的时候, 可以根据劳动法中的规定进行民事调解, 或者进行仲裁, 解决争议。

2 劳动争议的分类及其处理

2.1 劳动争议的分类

对于劳动争议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 分类的方法就不一样, 但是大致上都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 按照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人数多少以及合同的种类差别, 可以对劳动争议进行以下分类, 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一般涉及的都是个人的权利问题, 要想解决争议, 就只能劳动者自己亲自出面, 才能有效解决争议;而集体劳动争议一般涉及的权利都是与很多人相关的, 有时候甚至涉及社会团体的权利, 这个时候, 出面解决劳动争议的一般都是社会团体。

(2) 第二种分类一般都是由于劳动争议的性质不同而进行分类的, 一般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权利争议一般是指, 在法律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下, 劳资双方当事人对于权利是否存在、是否受到侵害产生疑问继而引起的争议, 以及对债务有没有被履行等发生的争议;一般来说, 利益争议是由于劳动条件因为各种原因出现变更导致产生争议, 一般利益争议的发生是由于在合同确认之前或者在确认合同的时候, 劳资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对于主张的权利义务并没有达成一致, 而之所以出现争议, 是因为当事人想把这种不确定的权利义务用合同的形式加以确认。

(3) 劳动争议的第三种分类是指由于当事人国籍的差别, 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国外劳动争议。一般来说, 国内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争议发生在我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我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与此不同的是, 涉外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争议中存在涉外因素, 这种情况一般有如下:外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纠纷, 又或者是那些设立在国外的机构, 但是我国设立的, 与具有我国国籍的被派往该机构工作的劳动者之间由于对权利义务等产生不同的意见, 出现分歧, 导致劳动争议的。

2.2 劳动争议的处理

(1) 当事人协商处理。

在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 法规中一般最先建议采取协商的方法解决劳动争议, 因为, 在处理劳动争议的众多解决方法中, 这是最缓和的方法, 并且通过这种方法处理的劳动争议, 对于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能够有效维持, 保持以后合作的可能, 并且还可以避免争议出现扩大化。

(2)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是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代表这三个代表组成的, 是属于协调劳动关系的群众性组织, 一般是指在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下, 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代会选举产生, 行政方由企业方指定, 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指定。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一般都是设在企业工会, 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3) 仲裁处理。

仲裁处理是劳资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选择, 只有经过这个步骤才可以在仲裁结果出来之后 (特殊规定除外) , 提出诉讼, 采取最终的司法保障。

(4) 诉讼处理。

在仲裁结果出来之后, 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 无论哪一方,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 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15日内,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向法院行使起诉权, 对于最后裁定的结果, 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

(5) 其他的处理方式。

除了上述所说的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之外, 还有劳动信访以及劳动监察等之类的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3 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3.1 案例

2012年3月, 小李像往常一样照常上班, 可是, 当他回到公司的时候, 他所在的部门就收到人事部的通知, 由于公司经济效益欠佳, 决定裁员, 而小李恰好在裁员的名单内, 虽然公司承诺会对被裁的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补偿方式是以“N+2”这种方式对经济补偿金进行支付, 所谓“N”的意思是说, 每在公司工作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小李在这个公司奋斗了3年多, 每月工资为4000元, 照理可以拿到的补偿金是20000元;但是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变故, 小李还是无法接受, 因为, 对这份工作付出的热爱, 让小李不想离开公司, 并且小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还有1年多才到期, 所以小李想继续留在公司, 直到合同终止。而公司坚决裁员, 所以, 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产生分歧, 出现劳动争议。

3.2 案例分析

对于上述案例, 可以参考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的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说, 如果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 法律是不会禁止的。

但是, 现在问题是, 小李想继续执行劳动合同, 而公司却想终止合同;那就是说现在是用人单位单方面想要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得到劳动者的同意, 双方对于劳动合同的终止产生分歧, 如果公司想要单方面解除合同, 就一定要具备法定条件才可以终止合同。什么是法定条件?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包括程序性条件和实体性条件, 只有同时具备全部的程序性条件和实体性条件之一, 才可以进行合法裁员。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 也没有具备上述的两个条件, 甚至也没有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即使公司对于被裁的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也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无论是对于用人单位, 还是对于劳动者, 如果其中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一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其实, 这个规定对于劳动者也是有同样约束力的。

3.3 总结

从上述的案例分析中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小李的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程序申报经营困难, 审核属实后, 真的是由于经营困难而需要裁员的, 小李只能选择得到公司的经济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小李的单位没有通过合法程序申报经营困难, 但是辞退小李, 那小李可以选择得到公司的赔偿金, 然后终止劳动合同, 离职, 或者选择恢复劳动关系, 继续留在公司, 直到劳动合同到期。

4 结 论

分类处理 第9篇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 把闲置资金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已属常见。与此同时, 理财产品的种类也在日益增多, 其经济本质日趋复杂化和模糊化, 导致企业在确认理财产品的会计属性时, 会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而对银行理财产品要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才能正确地揭示经济本质、展示出最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就成为了困扰企业的问题之一。由于相关法规还来不及对这类事务进行及时调整和具体规范, 所以本文在此对企业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这一交易行为按理财产品的类别进行分类研究, 以供企业参考。

二、银行理财产品的现状及分类

(一) 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现状

银行理财产品自从在国内出现以来, 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2013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余额高达10.24万亿元;截止2014年底, 银行理财资金余额已达到15万亿元, 年均增长率达到了50%左右。银行理财产品除了在金额上保持较高增长以外, 同时还表现出几大发展趋势:1.银行理财产品的设计越来越多元化;2.新的理财合作模式不断出现;3.中长期银行理财产品逐渐得到企业的青睐。

(二) 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现状

对于企业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和报表列报, 相关准则制度中并未规范。企业多依据准则规范和各自财务部门的职业判断进行会计处理, 也有部分企业参考上市公司采用的处理方式 (实际上, 上市公司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 。因此就出现同一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即同一类经济业务在不同企业之间的账务处理不相同的情况。

(三) 银行理财产品的分类

对银行理财产品一般可依据四类不同标准进行分类, 对各类型理财产品进行分析以揭示其经济本质, 为会计处理提供基础尤为重要。

按标价货币可以将其分为人民币和外币两种类型。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是指筹集资金的币种为人民币;非人民币理财产品, 即外币理财产品是由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以外的其他币种投资的外币理财产品。

按理财产品投资领域区分, 理财产品可以分为债券型、信托型、QDII型以及挂钩型。

按投资者获得投资收益的风险不同, 可将理财产品分为保证收益型和非保证收益型。保证收益型是由银行承担产生的投资风险的理财产品;非保证收益型是银行不担保投资者取得的收益一定为正值, 进一步可分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以及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按照到期期限可将银行理财产品分为超短期、中短期和长期理财产品。超短期理财产品只有3天、7天, 不超过一个月;中短期理财产品, 一般为1~12个月, 不超过一年;一年以上的则成为长期银行理财产品。

三、企业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

企业买入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本质上是企业的一项金融资产。从企业会计准则来看, 企业取得的金融资产主要被分为以下几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持有至到期投资; (3) 贷款和应收款项; (4)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企业在取得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会计处理时, 需参照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及会计处理对理财产品进行划分。因此, 需要将理财产品先按期限进行划分, 确定为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 即分为超短期、中短期和长期理财产品;然后再按理财品的收益类型划分为保证收益型和非保证收益型及其细类 (见前述分类) , 确定其为哪类性质的金融资产, 从确定其具体会计处理应采用哪类金融资产核算规范。

(一) 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

1. 保证收益型

对于保本固定收益型中短期理财产品, 由于其收益固定、中途不能轻易赎回,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符合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确认计量条件:“到期日固定且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满足“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等条件, 即使投资时间不长, 按现行会计准则规范仍可确认为资产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核算。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分析类似, 不再赘述。

(1) 购买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其中, “成本”明细科目反映理财产品成本, 不存在“利息调整”明细科目, 持有期间只需根据理财产品条款约定的收益率计算利息。

(2) 资产负债表日

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中短期理财产品具有风险低、收益稳定、投资时间一定等特点, 所以可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权责发生制, 按合同约定收益率和持有时间计算确认收益。

(3) 到期赎回

2. 非保证收益型

如果理财产品筹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国债、金融债券等, 则可知这类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相对较小, 即“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其期限较短、到期日固定、收益金额变化较小, 显然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类资产, 其会计处理同上。

如果理财产品筹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股票、期货等, 则可知这类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大, 即“非保本浮动收益类型”, 且期限较短, 应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

(1) 购买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2) 资产负债表日

所购银行理财产品如果没有出现明显贬值的迹象, 可按照该类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和购买后的持有时间计算收益, 并计入公允价值变动, 会计分录如下:

相反, 如果发现该类理财产品出现贬值的情况, 则按公允价值变动的实际情况予以确认, 并作与之相反的分录。

(3) 到期赎回

由于这类理财产品的收益并不能确定, 到期赎回时赎回价格与该项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二) 长期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

1. 保证收益型

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也称为保本固定收益型, 其投资风险较小, 能够收回本金和预期收益, 按照相关准则的规定, 满足“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确认条件, 即“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 同时因中途不可轻易赎回满足“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等条件, 而且投资期限较长, 应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购买长期银行理财产品时、资产负债表日及到期赎回时, 其会计处理参照前述中短期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

2. 非保证收益型

对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长期银行理财产品, 企业在到期日只承担除本金之外的风险, 并不存在重大的理财风险, 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确认条件, 其核算方法同长期保证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核算类似。

对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长期银行理财产品, 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和减值的可能, 投资期限较长且投资者的持有目的并不十分明确, 满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

(1) 购买长期银行理财产品

购买银行长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时, 会计分录如下:

(2) 资产负债表日

如果所购长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没有发出现明显减值的情况, 可以按照该类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和持有时间计算公允价值的增加, 会计分录:

相反, 如果发现这类理财产品有很有可能贬值, 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估算, 作为公允价值的减少, 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 到期赎回

由于该类理财产品的收益并不确定, 获得盈利时, 计入投资收益贷方;发生亏损时, 计入投资收益借方。到期后, 具体会计处理依照实际情况如下:

四、期末在财务报表中列示以及附注中披露

(一)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对于超短期、中短期理财产品, 由于其流动性强, 理应作为一项流动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中, 按照理财产品会计账户记录分别对应列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等报表项目下, 或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单独列报于“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对于长期银行理财产品, 由于流动性较差, 应作为一项非流动资产列报于资产负债表, 按照其会计账户记录分别对应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等报表项目中。

(二) 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

企业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行为作为企业一项具有明显投资特征的经济活动, 在现金流量表中应列报于“投资活动现金流”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支付现金款项时, 支付的金额列入“投资活动——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内;收回投资本金等资金时, 取得金额列入“投资活动——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内;在持有期间内取得的相关收益类资金, 都列入“投资活动——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内。

(三) 在附注中披露及风险揭示

由于企业投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的客观存在, 且往往投资额金额较大, 应予在附注中披露其投资内容、金额、期限、风险等重要信息, 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方面的揭示, 以供使用者决策参考。

五、结语

银行理财产品逐渐成为企业日常资金管理中常见理财方式之一, 只有充分认识并了解银行理财产品的性质、特点以及分类, 依据会计理论、分析其经济本质作出恰当的职业判断, 才能采取恰当的方法解决实际会计处理问题。总之, 按照本文分析, 对企业不同类别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建议如下:

(一) 只要是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总共有四类, 不论其收益类型或到期期限有何不同, 都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

(二)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中短期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

(三)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银行长期理财产品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

至于相关会计核算及报表列示则参照有关会计准则, 在分类之后按照各自所属的性质不同用不同方式予以处理即可。

参考文献

[1]宁宏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会计处理[J].财会月刊, 2014 (15) .

[2]刘会影, 刘庆娜.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及监管规则研究[J].财会通讯, 2014 (19) .

分类处理 第10篇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以及污水资源化的日益重视,污水处理排放指标的要求越来越高,已从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有的甚至要求达到回用水的标准,因此对污水的深度处理显得更为重要。在深度处理技术环节中,过滤工艺作为一种成熟、可靠的处理技术,在大多数污水处理厂中广泛运用。

1.1 过滤

过滤通常分为2大类:表面过滤和深层过滤。

1)表面过滤是固体颗粒被截留在介质表面形成滤渣层,由滤渣层起过滤介质作用,如滤布滤池、转盘过滤器。

2)深层过滤是固体颗粒被截留于介质内部的孔隙中,如活性砂滤池、V形滤池、纤维滤池等。深层过滤介质为堆积介质,如砂、木炭、纤维和硅藻土等。

1.2 滤布滤池

滤布滤池又称滤布转盘过滤器,它与膜过滤一样,都属于表面过滤,它使液体通过一层隔膜(滤料)的机械筛滤,去除悬浮于液体中的颗粒物质[1]。每套滤布滤池一般包括如下装置。

1)滤盘。滤盘数量根据滤池设计流量而定,每片滤盘分成若干块(通常为6块)。

2)清洗装置。反冲洗装置由反冲洗水泵、管配件及控制装置组成。

3)排泥装置。排泥装置由集泥井、排泥管、排泥泵及控制装置组成。

滤布滤池过滤介质网孔直径为10~20μm,反洗水的消耗量≤3%,进水SS≤30 mg/L时可处理至≤10 mg/L,装机功率≤10 k W(以2万m3/d规模为例),吨水运行成本费用≤0.01元/m3,滤盘的直径为2.0~4.4 m。

滤布滤池工艺具有处理效果好、出水稳定、连续运行能耗低、承受高水力及悬浮物负荷能力强、全自动运行、操作及保养简便、运行费用低、土建费用低及占地极小等优点,目前在污水处理厂中应用越来越广泛。

2 滤布滤池型式分类

2.1 按进出水方式

1)外进内出式。指污水重力流进入滤池,通过布水堰分配至每格滤池,污水由外向内通过滤布或滤网过滤,过滤液通过中空管收集,然后通过出水堰排出滤池。过滤中污泥吸附于滤布外侧,整个过程滤盘都100%浸没在水中(见图1)。

2)内进外出式。指污水通过重力流先流入滤盘中间的中空管或转鼓内,然后通过滤盘四周的滤网或滤布由内向外进行过滤,污水中的悬浮物被截留在滤网内侧,一般有60%~65%的滤布浸没在水中(见图2)。

外进内出式和内进外出式2种进出水方式比较见表1。

2.2 按安装型式

滤布滤池的安装,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在钢筋混凝土池中安装及选用一体化钢结构装置2种方式,分别见图3和图4。

钢筋混凝土池和一体化钢结构装置2种安装方式分类比较见表2。

2.3 按滤盘材质

1)纤维滤布材质。滤布过滤介质是纤维毛,其绒毛状表面由尼龙纤维堆织而成。在干燥状态下纤维毛呈直立状态,浸湿后纤维毛便会耷拉下来,过滤网孔孔径≤10μm(见图5)。

2)聚酯型滤布材质。滤布介质采用高韧性的PE材质,编织后的PE经纬丝在交叉点处经过热熔定型处理,整张滤布形成平面网状结构,过滤网孔孔径≤10μm(见图6)。

3)不锈钢滤网材质。不锈钢滤网是由极细的316L编制而成,网孔精度为20μm,采用先进的焊接技术,将滤网点焊在支撑骨架上(见图7)。

纤维滤布、聚酯型滤布和不锈钢滤网3种材质特点比较见表3。

3 结语

为实现国家制定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缓解我国水环境污染和水资源短缺的现状,我国对污水排放的标准以及污(废)水深度回用的处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滤布滤池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对传统过滤方式和结构原理进行了改革和创新。滤布滤池作为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目前已广泛应用于我国市政污水处理项目中,且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滤布滤池按进出水方式、安装型式及滤盘材质不同,可分为多种型式,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均具有较好的处理效果。经滤布滤池后续处理后的污水能满足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及中水回用的要求。

摘要:阐述了滤布滤池过滤工艺。从滤池的进出水方式、安装型式及滤盘材质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滤布滤池的多种型式。同时,对各种型式的特点以及运用进行了分析,可为同行在选用滤布滤池时提供参考。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过滤,滤布滤池

参考文献

数控设备故障分类及处理方法浅谈 第11篇

关键词:数控设备;故障分类;故障处理

1.概述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数控电子技术的发展,设备变得越来越复杂,即由普通机械设备转变为集机械、电子、液压、自动化、现代数字技术、计算机技术于一体的先进制造设备,其故障规律也呈现出随机性、突发性和危害性大的特点。近年来,为满足企业的快速发展,把企业打造成世界一流的航天器制造中心,航天企业已经陆续引进了三轴三联动、五轴五联动、六轴五联动等多台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先进设备。这些先进的数控设备故障的产生、发展有其遵循的普遍规律,但又有其特殊性,不可能找到一种维修模式适合于任何系统、任何设备。通过总结经验给故障分类,制定有通性诊断原则,不断完善维修方法,就可以帮助维修人员理清思路,提高维修效率。

2.常见故障分类

2.1硬件故障和软件故障

硬件故障是只有更换已损坏或改造已磨损的器件才能排除的故障。软件故障是程序编制或参数错误造成的故障,只要相应改变程序内容或修改参数才能排除。

2.2系统性故障和随机性故障

系统性故障是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数控设备必然出现的故障。而随机性故障是在同样的条件下,只是偶然出现1~2次的故障。因此,随机性故障的分析和排除较为困难,这类故障往往与机械结构的局部松动错位、数控系统中部分元器件工作特性漂移及机床电气元件可靠性下降等有关

2.3破坏性故障和非破坏性故障

对破坏性故障,如伺服系统失控或操作者操作不当造成飞车等,维修人员在维修时不许重演故障现象,只能根据现场人员介绍,经过检查、分析来排除,所以技术难度较高,且有一定风险。

2.4有诊断和无诊断显示故障

现今的数控设备都有较丰富的自诊断功能,如配置较多的FANUC和SIEMENS数控系统都具有几百条报警号。有诊断显示的故障,可根据报警内容进一步排查,相对容易找到故障原因。无诊断显示的故障维修时只能根据出现故障前后现象来分析判断,排查故障相对较难,只能通过现象分析。

2.5运动品质特性下降的故障

该类故障存在时,数控设备仍可照常运行,但加工不出合格产品。现今的数控设备基本没有对该类故障进行检测监控,无任何报警显示。运动中发生振动的故障比较明显时,可通过爬行或噪音异响等现象及时发现。

3.故障的处理步骤

3.1掌握故障信息

数控机床一旦发生故障,不要急于动手,盲目处理。首先要收集所有的故障信息,这是排除故障的前提条件,是分析故障原因最为基础的一步。对于自诊断报警信息的故障,根据报随机资料、故障时的现象,确定维修范围。对于无诊断报警信息的故障,维修人员要弄清楚系统处于何种工作状态、系统工作方式诊断结果是什么等问题。需询问操作者搞清楚故障发生时执行了什么指令、进行了何种操作,以前是否发生类似的故障,故障是否重复发生等问题,根据故障时的现象来尽量确定维修范围,把符合科学规律和亲眼所见的现象作为故障分析的依据。

3.2 故障复现

故障复现可以为分析故障原因提供最直观、最有说服力的铁的证据,是分析故障原因最为关键的一步。对于可以复现的故障,在确认通电无危险的情况下,亲自观察故障发生的全过程。这一步即可以补充完善故障信息,又可以排除根据第一步的故障时现象和操作者描述所作的错误猜测,从而进一步缩小维修范围。对于无法复现的故障,维修人员只能根据收集到的所有的故障信息进行下一步的故障原因分析。

3.3 分析故障原因

要在充分调查,掌握现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把故障问题在理论和现实依据基础上正确列出来;要开阔思路、无论是机、液、气,还是数控系统及强电部分,维修人员根据专业理论和故障现象首先要进行认真的讨论,把可能引起故障的原因和每一种可能解决的办法全部列出来,进行综合判断和筛选。

4.常见故障检测原则

4.1先简单后复杂

数控设备出现故障现象时,往往是多个故障原因均可以导致设备出现这一相同的故障现象。这些故障原因,有些属于机械故障原因,有些属于机械故障原因。应该按实际实施难度的高低、工作量的大小依次先简单后复杂排除所有的故障原因。常常在排除简单故障原因过程中,难度大的故障原因往往变得容易,或在排除简单故障原因时受到启发,对复杂故障原因的认识更清晰,从而有了解决办法。对于故障信息、现象和以前发生过的故障相似的故障,也要遵循先简单后复杂的原则,不管是不是以前出现过的故障,都要当成新的故障,按部就班的一步一步进行,直到验证确定为重复故障才能查看以前的故障维修记录,按以前的维修方法处理故障。

4.2先外部后内部

当数控机床发生故障后,维修人员通过望、闻、听、问等方法,由外部向内部逐个进行检查。首先应检查外部的开关、接插件连接等,因其接触不良造成信号传递失灵,是产生数控机床故障的重要因素。通过检查这些部分可迅速排除较多的故障。

4.3先静后动

在机床断电的静止状态,通过观察、测试、分析,判断是否为恶性或破坏性故障后。确认故障为非恶性或破坏性故障后,方可给机床通电。在运行工况下,进行动态的观察、测试和检验。对于恶性的破坏性故障,必须先行处理排除危险后,可进行通电在运行工况下进行动态诊断。

5.结论

无论科学技术如何发展,维修人员通过摸索、总结最终都会找到适合当时当代先进制造设备的一套完整、成熟的故障处理方法。虽然数控设备结构复杂,但是毕竟还是由那几个系统、那几大块部分组成,所以在故障处理时不要畏惧,只要维修人员能够掌握正确的故障处理方法,牢牢握住这个有力武器,再困难的故障也能不慌不忙、迎刃而解。

6.参考文献

[1] 郑国伟.数控机床故障检测与维修问答.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2] 孙汉卿.数控机床维修技术.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

7.作者简介

分类处理 第12篇

(一) 全部作为销售处理

这种处理方法是指对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于发生当期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 计算缴纳增值税,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这种处理方法的优点在于保证了增值税和所得税足额缴纳, 而且简便易行。但也存在较严重的缺陷:一是使“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账户虚增, 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大部分视同销售业务, 如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 不会为企业带来真实的经济利益流入, 如果将其作为销售收入处理, 将使“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账户虚增, 违反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基本原则, 且误导了信息使用者。二是没有真正理解《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条款的含义。目前持有这种观点的主要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 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笔者认为此条款的含义, 仅在于规定企业对以上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有关所得税, 保证企业及时足额纳税, 并非规定以上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均应确认收入。

(二) 全部按成本结转

这种处理方法是指对税法上规定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会计核算上都不作为销售处理, 而是在发生当期均按成本结转, 并视同销售货物, 计算缴纳增值税。这种处理方法较为简单, 但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即虚减当期收入和本年利润, 导致与销售收入、本年利润相关的一系列财务指标如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利润率等失灵;另外, 由于本年利润虚减, 导致所得税税基减少。对于应作为会计销售而只按成本结转的视同销售, 如果在年末计算所得税费用时, 未按其计税价格与成本的差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就难以保证这些业务按收入足额纳税。

(三) 区分会计销售和应税销售

这种处理方法是将税法上规定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区分为会计销售和应税销售。对于会计销售, 应确认销售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应税销售, 不作为销售收入处理, 而是按成本结转, 并根据税法的规定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克服了 (一) 、 (二) 方法的不足, 较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区分会计销售和应税销售, 根据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作正确的会计处理对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很重要。

二、分类及其会计处理

(一) 形式和实质均为销售的行为

代销行为包括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两种情形。这两种情形都以销售实现为目的, 以货物所有权及其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的转移、相关经济利益的流入为标志, 确认和计量收入。代销行为又分为视同买断和收取手续费两种方式, 其涉税会计处理方法视不同代销方式而异。

(1) 视同买断。视同买断方式是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 委托方按协议价格收取所代销商品的货款, 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 实际售价与协议价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这种销售方式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表明, 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 无论能否卖出、是否获利, 均与委托方无关, 那么双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与实际的购销活动没有实质的区别, 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条件时, 双方应分别确认相关收入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二是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表明, 将来受托方未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 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 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销售收入, 而是于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再予以确认;受托方则在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出代销清单。受托方销售代销商品时: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 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贷记“受托代销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借记“应收账款———受托方”,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 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贷记“发出商品”。

(2) 收取手续费。对于受托方而言, 收取手续费实际上是一种劳务收入, 所以受托方在商品实际销售时不确认销售收入, 而是在商品销售后, 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手续费确认收入。委托方则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受托方实际销售代销商品时: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应付账款———委托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受托方在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借记“应付账款———委托方”, 贷记“银行存款”、“主营业务收入 (手续费)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借记“应收账款———受托方”,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 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贷记“发出商品”, 借记“销售费用”, 贷记“应收账款———受托方”。

(二) 形式不为销售, 但实质为销售的行为这种实质上的销售行为分三种情况:

(1) 实行统一核算的两个机构之间移送货物。《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同一县 (市) 并实行统一核算的总分机构之间、分支机构之间货物移送用于销售, 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在两个机构统一核算的情况下, 是否视同销售关键在于是否“用于销售”。根据相关规定, “用于销售”受货机构发生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或向购货方收取货款行为, 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移送货物的一方应视同销售, 在货物移送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算销项税额, 异地接受方符合条件可作进项税额抵扣。一是移货方移送产品时:借记“应收账款”,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 同时,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贷记“库存商品——移货方”。二是受货方收到移送的产品及专用发票时:借记“库存商品——受货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 贷记“应付账款——移货方”。如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 移送产品不属于“用于销售”, 移货方不用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产品实际对外销售时, 再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而受货方只做货物进、销、存仓库保管账, 不做涉税的会计处理。

(2)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这种行为虽然没有直接的现金流入, 但实际上与将货物出售后, 以取得的货币资产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没有实质区别。因此, 应作为销售处理。即在货物分配的当天, 企业应按照分配货物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分配货物时:借记“利润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记“应付股利”;确认收入时:借记“应付股利”,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时,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贷记“库存商品”等。

(3)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第9号——薪酬》应用指南的规定, 这种行为应当根据受益对象, 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因此在货物移送时, 应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移送货物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贷记“库存商品”等。

(三) 形式和实质均不为销售的行为这种销售行为分四种情况:

(1)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此时, 货物的所有权仍在企业, 并未发生转移, 只是资产实物的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因此, 并非销售业务, 不能确认收入。但应在货物移送时, 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等, 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等。

(2)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对外投资。此时, 货物的所有权虽然已转移, 但企业取得的仅是股权证明, 而非现金或等价物, 未来投资收益能否实现、投资能否收回, 实际上取决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所以这类业务并非销售业务, 不能确认收入, 但在货物移送时, 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投资方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 贷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资本公积——溢价”等;被投资方收到投资时:借记“原材料”等,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实收资本”。

(3)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这种行为应视为非销售活动的无偿赠送业务, 货物的所有权虽然发生转移, 但企业不仅没有取得资产或抵偿债务, 反而发生了一笔费用。因此, 不能确认收入, 但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 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等。

(4)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这是货物在企业内部领用, 属于资产形态的转变, 不能确认收入。但在货物移送时, 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等, 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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