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范文

2024-06-11

国际服务贸易范文(精选12篇)

国际服务贸易 第1篇

我国被冠以“世界加工厂”、“世界工厂”、“世界制造中心”的称号, 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 我国承接了世界加工业, 使得我国货物出口以加工贸易为主, 出口产品层次低, 且受到大量外国贸易壁垒和反倾销调查等贸易阻力。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相对滞后。在贸易结构方面, 服务贸易发展落后于货物贸易, 服务贸易占我国贸易总额比重小且逐年降低, 大大低于世界总体水平;在我国服务贸易结构中, 以运输、旅游为代表的传统服务贸易项目一直占主要地位;金融、保险、计算机和信息、咨询、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以高新技术为核心、以技术进步为动力的新兴服务贸易项目由于受制度、技术、资本等因素制约, 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我国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与中国经济发展速度和中国国际贸易地位不相匹配。

二、结合世界及主要国家的贸易竞争力, 提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对策

本文研究贸易竞争力指标采用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TC指数) , 即TC= (出口额-进口额) / (出口额+进口额) 。并且采用TC指数研究成果, 即当-1<TC≤-0.6, 表示贸易有极大竞争劣势;当-0.6<TC≤-0.3, 表示有较大的竞争劣势;当-0.3<TC≤0, 表示有微弱的竞争劣势;当0<TC≤0.3, 表示有微弱的竞争优势;当0.3<TC≤0.6, 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当0.6<TC≤1, 表示有极强的竞争优势。为了便于数据统一, 采用2005—2007三年时间序列数据, 所用数据多采自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 以及其他引用的WTO数据, 并在不影响研究结论的情况下作出适当处理。

在研究服务贸易竞争力之前, 先看看世界经济中服务贸易相对于货物贸易情况, 这里借用TC指数表示世界服务贸易相对竞争优势指数 (下面国家服务贸易相对竞争优势指数同) , 即世界服务贸易相对竞争优势指数= (服务贸易总额-货物贸易总额) / (服务贸易总额+货物贸易总额) 。

(注:贸易数据根据《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06—2008》 (中国商务出版社) 整理。)

从表1可以看出, 世界货物贸易绝对数额远大于服务贸易绝对数额, 世界服务贸易相对于货物贸易有极大竞争劣势, 其原因主要是服务贸易以货物贸易为基础, 现代世界服务业起步晚。1986年9月开始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首次才将服务贸易列入国际贸易的谈判议题, 在取得《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谈判成果后, 才标志着国际服务贸易进入快速发展轨道。

(注:本表贸易数据根据《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06-2008》 (中国商务出版社) 整理。)

从表2可以看出, 对世界影响较大的主要国家, 不论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 在绝对数额上逐年高速递增, 如2007年美国、德国、印度货物贸易的增长率分别为12.2%、19.3%、16.7%, 服务贸易增长率则分别为17.3%、20.1%和17.8%。上表中, 主要的西方发达国家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取得绝对数额的优势, 其原因是英国、德国、美国以及日本曾经依次取得近代世界经济中的制造中心和科技中心地位, 使得其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得到长足发展。根据上表可以计算他们的服务贸易相对竞争优势指数和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如表4和表5。

根据表3可知, 选择的主要国家的相对竞争优势指数除英国和印度外, 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相对竞争优势指数均小于-0.6, 表明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其服务贸易也处于极大竞争劣势, 这符合世界服务贸易规律, 而我国的服务相对竞争优势指数表明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劣势最大。对于英国和印度他们的服务贸易相对竞争优势指数却大于-0.6, 且小于-0.3, 表明这两个国家服务贸易有较大竞争劣势, 也较符合世界服务贸易规律, 相比较其他国家有竞争优势, 其原因是英国是近代最早的世界制造中心和科技中心, 首先在工业经济取得成功后, 在工业经济的带动下, 服务经济相对于其它国家起步早, 获得了先发优势;而印度也取得同样竞争优势, 主要是由于印度通过国家战略规划, 成功取得美国软件服务外包机会, 取得瞩目成功。

从表4可以看出, 世界服务贸易有微弱竞争优势, 在选择有较大影响的国家中, 美国、英国和印度, 三国的服务贸易都有微弱竞争优势, 而其它国家的服务贸易都具有微弱竞争劣势。英国和印度取得服务贸易微弱竞争优势主要由于上面分析的原因;对于美国, 则主要由于美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率先启动信息高速公路战略, 率先发展了新经济, 使得美国在1995年以后的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中心的新技术革命中取得主导地位, 一方面为其货物贸易提供了助推器;另一方面为服务经济, 特别是为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打下基础。

服务经济以货物经济为基础, 服务经济又反作用于货物经济, 并决定了货物贸易是服务贸易的基础, 服务贸易反作用于货物贸易。在科技的推动下, 为货物经济服务的服务经济得到发展, 服务经济对世界经济和各国经济贡献也越来越重要。在西方发达国家, 工业化高级阶段, 服务经济独立于货物经济之外发展, 西方发达国家借助于先进的技术知识和资本重点发展服务经济, 表现于第三产业结构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大于货物经济的贡献, 在世界经济与各国经济的发展着重依赖于国际贸易的今天, 表现为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领先于世界并主导世界服务贸易。

纵观表2至表4, 从发达的四个国家美、德、英、日四国, 不论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的绝对数额都比“金砖四国”的大 (中国除外) , 间接地说明了货物贸易是服务贸易的基础发展又反作用于货物贸易的道理。新兴市场的“金砖四国”存在某些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相对优一点, 主要是由于服务贸易的进出口起点低、数额小造成。而中国在货物贸易总额位于世界前三, 服务贸易总额也位于世界前十, 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30年的吸引外资、粗放式发展, 以及我国经济、文化、自然环境大国。

三、结语

各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国际贸易, 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是国际贸易的两个组成部分, 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两个轮子。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 信息事业的快速发展, 以及贸易、投资和国际资本流动的加快, 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趋势日益显著, 面对贸易保护主义普遍抬头, 需要我们制定应对服务贸易发展的策略。

遵循服务经济与货物经济的关系和西方发达国家的服务发展路径, 通过后发优势, 取得服务贸易的跨越式发展, 为达到应对金融危机、实现我国经济高速发展, 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策略需要做到:应该坚持一手抓货物贸易, 一手抓服务贸易, 并且两手都要硬;应该坚持走技术创新道路, 通过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与转变, 通过技术应用于现代服务业建设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应该加大科技投入和服务贸易人才的培养, 发挥货物经济与服务经济相互促进关系, 为我国服务贸易的进一步走向国际打下基础;应该通过国家战略, 科学处理科技、制造、服务和经济的关系;应该抓住当前国际服务外包的契机, 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超越发展。

(注:本文获得三江学院经济学院青蓝工程创新团队项目资助, 项目号:Q07085。)

摘要:在世界各国经济越来越依赖于国际贸易的今天, 国际贸易中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关系如同服务经济与货物经济的关系。由于国家战略以及各国科技存在差距, 本文就从差距中吸取经验, 做到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发展, 提出了通过技术进步建设知识密集型现代服务业等发展服务贸易策略。

关键词:服务贸易,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对竞争优势指数,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参考文献

[1]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EB/OL].http://tradeinservices.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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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孙文海:积极应对国际服务贸易的新变化[J].经济纵横, 2009 (7) .

国际服务贸易现状论文 第2篇

一、有关概念

服务贸易是指服务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经济行为。服务贸易按其发生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提供要素的服务贸易,人员和商品移动引起的服务贸易,还有物化服务的贸易。所以国际服务贸易就是指跨越国界进行服务贸易的商业行为。学术界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狭义定义是:当一国(地区)的劳动力向另一国(地区)的消费者(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时,并相应获得外汇收入的全过程,便构成服务的出口;相对于服务的出口,一国(地区)消费者购买他国(地区)劳动力提供服务的过程,形成服务的进口。

根据1994年4月在摩洛哥正式签署生效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ST)中,对服务贸易的范围和定义的规定,确认下列四种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都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范畴。第一。过境支付,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提供服务。强调买卖双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第二,境外消费。指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特点在于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第三,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要求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此为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为重要的方式;第四,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务。但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服务提供者没有在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世贸组织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将服务贸易分为11大类,如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等。

二、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数额不断增加,领域不断拓展。其中,服务贸易的产业基础――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新产业、新部门不断涌现,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面向世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随着开放步伐的加快,形成了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格局。以上可以概括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取得的成绩,但是我们还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不少棘手的问题。

1、规模较小,长期处于逆差状态。虽然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并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但是无论在“质”或者“量”上都很难与发达国家匹敌。,我国的进出口总额为17606.9亿美元,贸易进出口均排名世界第三名,贸易顺兰为1774.8亿美元,世界排名第一,而服务贸易仍然是逆差89.1亿美元。可以推测。一旦货物贸易出现逆差,那么肯定会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实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协同发展迫在眉睫。

2、结构不合理。中国服务贸易的优势部门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等传统领域。其出口占中国服务出口的一半以上,而金融、保险、计算机等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还很低。这种现象肯定会制约我国今后的国际服务贸易向技术、知识密集型转变。

3、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连渐减少。我国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由此制定了加快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但是我国的劳动力“比较优势”还有待探讨。因为在现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力的比较优势重点体现在劳动者自身的素质水平和高新技术的应用能力上。服务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否则就难以提供有高附加值的服务。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发现,从事金融保险业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不足1%。因此,我国如果不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鼓励创新型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现有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就会在国际竞争的浪潮中逐渐丧失。

4、国内立法、管理滞后。服务贸易壁垒除了传统贸易壁垒以外,新型的贸易壁垒如制度性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壁垒。我国先后颁布了《对外贸易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等一系列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这些法律法规较抽象,可操作性较差,一些条文与国际规定不太吻合。并且,针对外国对我国的服务贸易设置壁垒、实行歧视性待遇等现象。法律中未有相关保护措施可寻,这无疑会使我国企业的利益受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立法确实存在着较大差距,未形成完整体系,甚至不少领域至今仍是空白。

同样,我国现行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也存在着很多缺陷,比如行业垄断、责权不明等。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高速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各国政府对服务贸易的限制逐步放宽,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国际服务贸易进入高速发展期。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1990-200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世界货物贸易6%的增长率。新的服务部门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实物生产部门转移到服务生产部门。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内容越来越丰富和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内容上看,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推进,一些新兴的`服务产业迅速崛起,进入服务贸易领域。倒如金融、保险、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它们的发展远远快于传统项目的服务贸易。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结构上看,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一直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的传统服务部门(如运输、旅游等)在发展中呈下降

趋势。而兴起的服务部门(如通讯、保险、金融等)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因此,贸易结构的优化正是体现在,世界服

务贸易的部门结构已经从以自然经济或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为主,逐步转向以资本密集型和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

2、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中呈现出的不平衡性。在地区分布上,服务贸易大国基本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还很不发达,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由此造成发展的地区分布不平衡。,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依次是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西班牙、中国、意大利、荷兰、爱尔兰;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依次是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中国、意大利、西班牙、爱尔兰和荷兰。这些国家主要集中分布在西欧和北美。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对发展中国家存在高额顺差。不能忽视的是发达国家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的趋势,这样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尤其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明显加快。资料表明,1990-,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12%,高于发达国家年均增速1倍以上。其中东亚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中发展最为迅速,中国、中国香港和韩国都已经进入2004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的前20名。

国际服务贸易在行业分布上也较不平衡,金额较大的贸易项目有旅游、运输、保险、金融和电信等。

另外,在产品结构方面的不平衡表现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发达国家不断把高污染、高耗能的制造业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只让发展中国家从事最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环节,自己却依托人力资本牢牢把控高附加值的生产环节。

3、贸易壁垒的日趋隐蔽化。1994年GATS的诞生,第一次为服务贸易自由化提供了体制上的安排与保障,各成员方加快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19WTO相继达成《全球基础电信协定》、《信息技术协定》、《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定》三项协议,再一次显示了势不可挡的自由化趋势。服务自由化趋势遍及各个服务行业,于是,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各国纷纷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鉴于服务贸易不易征收关税等特点。各国政府一般通过制定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标准制度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进入和在境内从事服务活动设置障碍;或者政府对本国服务的出口采取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目的在于使本国的服务业在国内外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

4、突出的知识密集化趋势。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的发展广泛应用到服务产业。改变了服务的不可储存性、无形性、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离性的局限。银行、医疗等原需要直接接触的服务业,现在均可采用远距离信息传递的方式。借助于通信卫星和国际网络,国际服务贸易大大拓宽了其外延;知识和技术为服务领域创造了新的贸易机会,需要大量服务投入的新行业不断涌现。

“知识就是力量”,人力资本是决定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本既可以造成各国服务业生产技术的绝对差异或相对差异,又可以造成生产要素比例的差别,形成不同的资源配置。

四、发展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建议

1、加大对服务业投资,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我国的服务业整体出口规模较小,水平较低。首先,必须增强我国在国际服务出口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大投资在于添置服务业发展所必需的各种基础设施、商业设施以及配套设施。其次,大力发展旅游业、劳务输出、饮食业等传统优势行业,扬长避短也是明智之举。

2、优化服务产业结构,发展新型服务业。我国的服务产业主要集中在旅游和运输上,大概要占到服务贸易总额的56%以上。与此相比,在金融、保险、通讯等新兴的服务贸易行业在我国所占比重不足8%。这说明我国在新型的服务产业上,技术和知识的发展有待加强。第一。我们可以用现代的经营方式和服务知识运用于传统的服务产业,重点改造交通运输、餐饮等瓶颈行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运营效率。第二,积极开拓技术型、知识型服务业,建立健全服务贸易的创新机制,加速服务贸易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转变。

3、完善国内各项法律法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服务贸易立法工作滞后,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存在着覆盖面窄、内容不规范、与国际惯例相冲突等诸多问题。所以,我国政府首先应该对已经建立起来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进行全面的审核和修改。使其符合WTO的要求,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国际争端。其次,对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尚未制定的法律法规,应该尽快填补这些空白。最后,要增强对我国国内行业造成损失事件的预见性,及早保护,避免伤害。

4、重视人力资本的作用。我国服务贸易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当缺乏,另外,整个服务部门的从业人员的素质也不高,这无疑大大削减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我国政府可以在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筹建国际服务贸易专业。培训更多高层次的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建立服务贸易的培训机构。实现对现有人员的短期业务培训;通过优惠政策增加国内服务业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同时防止智力外流,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不断改革创新。

国际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制度探究 第3篇

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制度;研究

前言

常言道机遇往往与风险并存,随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逐渐发展壮大的国际贸易,我国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也面临着来自国际自由贸易的各种风险,我们应该做的就是不断降低国际服务贸易带来的风险同时不断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其中最为根本也是最为基础的办法就是建立服务贸易保障措施机制,在这种方法下既能推进我国自由贸易的进程,同时也可以缓解我国服务产业落后的困境,总而言之保障措施机制是控制自由贸易风险的有效手段,是国际贸易的安全保障。

1、国际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贸易内容的差异,服务贸易具有无形性,这就使得服务贸易的交易手段变得多种多样,这导致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无法像货物贸易那样统计贸易数量以及贸易规模,也就无法全面了解国际贸易的发展状况以及基本信息,对于段时间内的外国服务贸易的迅猛提升无法察觉。由于服务贸易也没有边境概念,这就使得本国无法使用关税或者其他手段来遏制外国服务的进口。由此可见由于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差异决定了保障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经权威研究表明,服务贸易保障机制不会影响相互贸易国之间的贸易领域的承诺程度,这也就意味着也不会导致更大规模的贸易自由。但是相互贸易国都具有服务贸易保障机制,就会使的贸易国之间在进行谈判时更有信心,有利于贸易利益的最大化实现。这也就是国际贸易服务保障制度的价值体现。由此可见保障措施制度是国际贸易中必不可少的规章制度。除了上述的两个大方面以外,由于个别国家的最惠国待遇以及国际贸易中协定中的相关内容的影响,也使得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建立保障措施制度的建立是十分有必要的。

2、国际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制度类型以及实施介绍

2.1国际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制度类型介绍

国际货物贸易已经在世界范围内相当成熟,同时保障措施也制定的很完善。相比之下国际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尚处于初级阶段,有很多的地方可以借鉴货物贸易保障制度。货物贸易保障制度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关税,另一种是数量限制。这两种限制一般仅是海关采用的保障措施,然而由于服务贸易的无形性影响,使得关税这一保障性措施无法得到实际性结果。针对服务贸易的主要的性,我们可以将保障性措施分为市场准入限制以及国民待遇限制。

①市场准入限制

从广义上讲,市场准入限制是国际条约国之间通过制定法律以及一些规章制度来对其他成员国在其国内市场参与的宏观调控,并决定成员国参与本国市场的规模以及开放程度。《国际贸易协定》第十六条第一款中明确提出在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方面,各成员国给予其他的成员国的待遇以及开放程度不得低于会议承诺表中所规定的内容。《国际贸易协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中还规定成员国不但要严格遵循承诺表中的内容,同时相关部门不得采取不符合国际贸易协定的保障措施,其中包括:垄断、专营、配额等手段。

②国民待遇限制

市场准入限制是限制外国服务进入本国市场的限制条件,而国民待遇限制则是规定了进入市场之后的服务分配。这一制度是保障外国人基本待遇的重要手段制度,国民待遇限制规定了外国人在本国享有与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具体内容可以采用补贴国内服务者、增加国内服务、政府采购以及歧视性对待外国服务者等具体手段来实行国民待遇限制。

2.2国际服务贸易保证措施制度实施办法介绍

国际货物贸易的保障措施的实行相对来说较为简单,仅仅通过增加关税以及限制数量的方法就可以实行,但是由于服务贸易的无形性,导致服务贸易没有边界关税的概念,使得保障性措施实行起来相对繁琐困难。在《国际贸易协定》中规定四中具体的实施方法:跨界提供下的实施、境外消费下的实施、商业存在下的实施、人自然流动下的实施。

3、如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保障措施制度

3.1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现状

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飞速的发展,我国服务贸易有着以下的几个显著的特点:第一,我国对外贸易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迅猛。第二,我国对外服务贸易占世界服务贸易比重在逐年增加,我国国际地位显著提升。第三,我国服务多方面格局以及形成,贸易结构持续优化。第四,我国服务业发展不平衡地区问题逐步得到改善。除此之外,我国对外服务贸易依旧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从整体来看我国服务贸易水平较发达国家任然有着较大的差距,且我国对外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相比较有不平衡的现象,另外我国当前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结构不协调,高端服务相对滞后。

3.2国际服务贸易保障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制定

通过对我国国情的分析以及对我国服务贸易水平现状以及问题的研究,可以得出我国在以后的谈判中坚持建立多边体制下的国际服务贸易保障制度,同时也要完善我国的贸易立法,建立符合自身利益的保障措施制度。同时我国还要坚定地遵循以下两点原则:

1)坚持发展中国家立场

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国际贸易数量来看,我国已然成为国际贸易组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我国依旧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这一个不争的事实。在发达国家来看,保障措施的制定势必要影响到国家贸易的经济效益,因此多数的发达国家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赞成保障性措施制度的建立。因此我国在面对发达国家推迟国际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制度建立谈判的做法时,应该坚持建立保障措施制度建立的原则,并积极与发展中国家进行谈判,推进保障措施制度的建立。除此之外,从我国的国情来看,我国现在比较有优势的服务产业依旧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在服务贸易进行中要严格要求贸易内容以及贸易规定,避免我国的优势产业在贸易中受到损失。

2)坚持“灵活性”和“严格性”

之所以我们要在国际贸易中坚持“灵活性”以及“严格性” 的立场,是因为我国即使服务贸易的出口大国也是服务贸易的进口大国。我国处在一个极其矛盾的困境中,如何在贸易过程中寻找到矛盾的平衡点,正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从一方面讲我国是一个服务贸易出口的大国,希望各贸易国都要严格遵守承诺表的内容,但是如果我国滥用保障措施的制度内容,就会造成国际服务贸易活动的稳定性以及利益减小,从而影响到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从另一方面看,我国又是服务贸易的进口大国,我们就要在进行国际服务贸易的同时保障我国当地产业的市场占有率,这就要用到合适的保障措施制度,但是也不能使保证措施制度的制定过于严格,同样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应用保障措施制度中,我国要审时度势,要做到张弛有度。

4、结语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际贸易已经成为世界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同样,国际贸易关乎到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的生活水平。近年来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水平逐年增加,已然成为国际贸易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与传统的货物贸易发展水平来看,缺乏科学完善的保障措施制度,由此可见本文论述国际服务服务贸易保证措施的制度是十分有意义的。从我国自身来看,随着我国是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我国面临着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局面,如何更大的减小风险,获取更大的利益,我相信不断完善保障措施制度是非常理想的方法。(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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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娟论WTO框架下保障措施的实施[J]山东社会科学2009(04)

[3]陶林. 国际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制度的建构及中国的应对析论[J]. 河北法学. 2007(04)

国际服务贸易 第4篇

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经济,政策,发展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内涵

所谓国际服务贸易, 是指被视为服务的进出口, 是一种跨境贸易的概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后, 科学技术的发展带动并加快了生产力发展的步伐, 各经济体内部以及经济体和经济体之间的界限逐渐弱化, 相互之间的协作和依赖不断加强, 在这种情况下, 需要有一种行业能为各行业及各经济体间的生产要素进行合理配置, 生产经营活动的相互协调进行服务, 因此服务行业就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并崛起, 并逐渐成为社会生产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上述定义出发, 国际服务贸易有以下五个特点。

1.由于服务的无形性, 使国际服务贸易的贸易量不能通过海关的关税或统计来直接计算, 这直接导致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壁垒几乎全部是非关税壁垒, 更具隐蔽性, 保护性也更强。

2.服务贸易的范围广泛, 提供方式多种多样。这就使国际服务贸易的单一监管存在实际上的困难, 各国普遍采取的是政府政策、法规的方式监管, 而且涉及不同的服务贸易领域的方方面面的政策。

3.国际服务贸易的分布区域差异明显。分布区域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亚洲和北美洲等商品贸易比较发达的地区, 服务贸易相应也较活跃, 而对于非洲等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 服务贸易仍然占据较小的比重, 差异比较明显。而从全球来看, 发达国家一直都占据着优势, 仍然保持主体地位。这种区域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国际服务市场已经开始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和服务密集型转变, 而发达国家也很早就已经进入了服务社会。

4.新兴服务贸易领域发达国家更进一步。新兴服务贸易是与现代科技发展联系更紧密的银行、保险、咨询等行业, 这些行业发展速度快, 前景广阔, 受国际服务贸易的影响也较大, 相较传统服务业仍占据主要地位的发展中国家, 发达国家在这些领域发展更快、更好, 从而奠定了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优势地位。

5.发达国家极力主张服务贸易自由化, 发展中国家则多数是被迫加入这一体系。与此同时, 各国从本国利益出发, 都采取了一定的贸易保护措施, 致使各国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仍存在不同程度的保留和保护。

二、开放服务市场是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必然要求

伴随着国际服务贸易的不断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已经成为影响一个国家经济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并直接关乎国家未来的经济发展, 各贸易参加国政府相继出台有针对性的经济政策, 抢抓机遇, 加快发展, 抢占国际服务贸易市场份额。

1.国际贸易蓬勃发展, 促使服务市场服务化。近年来,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 国际服务市场开始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和服务密集型转变, 电信、金融、保险行业得到较快发展。在国际上, 服务贸易还主要集中在以美、英、法、德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少数新兴工业化国家, 国际旅游业服务、世界信息网络服务、视听产品与知识产权服务等新兴产业的国际服务贸易项目正在蓬勃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占各国外汇收入的比重也在不断增大, 因此各国家的经济也越来越“服务化”, 并不断与国际服务市场接轨。

2.有利于各国优势竞争, 促使服务市场完善化。由于各国经济水平、技术条件和所处历史发展时期的不同, 国际服务贸易在本国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和在国际上服务市场上所占的份额也不尽相同。发达国家仍然是国际服务贸易中的主体, 占据着优势地位;发展中国家也意识到了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性, 因此服务业也逐渐成为其国家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低收入国家, 虽然在不断发展第三产业, 但在国际服务贸易中仍然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各国在国际服务市场上的不断竞争, 也加快了国际服务市场完善和发展的步伐。

3.冲击贸易壁垒, 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的基础和背景是经济全球化,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离不开其他国家, 因此经济全球化和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趋势势不可挡。1994年GATS的问世奠定了服务贸易多边自由化的制度与规则框架, 各国也相继制定了适合本国国情与实际的经济政策来顺应这一发展趋势, 不断削减本国的贸易壁垒, 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 扩大本国市场准入度。但由于涉及国家利益与安全等方面的原因, 迄今为止, 大部分国家仍然对服务贸易多边自由化有所保留, 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完全自由化仍需国际社会的互信和通力合作。

三、探索适合我国服务市场开放发展特色的服务贸易策略

世界服务贸易在21世纪初期步入了快发展时代, 如今国际服务市场已经全面进入巅峰期, 这正是我国进入国际服务市场和加快发展我国服务业的良好机遇。目前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 发展时间还较短, 基础仍很薄弱, 总体水平不高, 差距仍然很大, 因此在加入WTO以后, 我们更应沉着冷静, 积极思考, 并努力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策略。

1.着力发展本国服务业, 为服务贸易打下坚实的基础。应该确定重点, 有计划地扶持发展服务业, 重点发展投入较少、收益快、社会需求旺盛, 能促进经济增长且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大力发展我国农村服务业, 建立乡镇服务业产业集群, 拉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2.渐进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我国服务贸易市场的对外开放, 一方面可以扩大我国服务贸易出口, 全面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另一方面可以引进先进的管理和技术, 吸引大量外资, 培养新兴服务行业, 提升我国服务行业层次和高度, 加速我国服务行业转型和升级。所以, 需依据我国服务业的具体情况, 结合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分阶段、分层次、分重点、有计划地开放国内服务贸易市场, 在考虑国情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惯例来确定服务业的开放度和保留度。

3.进一步加强我国服务贸易的管理。在加强国家对国际服务贸易宏观调控的基础上, 建立一套能适应国际市场和符合我国实际的管理制度, 解决长期以来一直制约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服务贸易进行归口管理, 制定协调统一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为此要做到:首先, 建立国际服务贸易管理机构。国际服务贸易涉及诸多部门, 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 组建全国性的服务贸易管理组织机构势在必行, 由其负责我国服务贸易立法、发展规划、对外谈判等事宜;其次, 明确国际服务贸易管理范畴。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作为我国服务业对外贸易政策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职能主要是制定或参与制定国际贸易法规, 规划合理的进出口发展战略, 协调和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平等贸易关系, 对国际服务贸易法规的条款和相关风险事项进行解读和落实。

国际技术与服务贸易复习范围 第5篇

1.国际技术贸易:国际技术贸易是指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按一般商业条件进行的技术跨越国境的转让或许可行为。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下简称布图设计),就是集成电路的拓扑图(integrated circuit designs)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

3.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得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补偿贸易:补偿贸易是指一方(技术设备出口方)提供机器设备、生产技术、原材料或劳务,在一定时期内,技术设备进口方用出口方提供的设备、技术、原材料或劳务所生产出来的产品,或双方商定的其他商品或劳务分期清偿出口方提供设备和技术等债务货款

5.商标:商标是指生产经营者为了使人们识别其商品,以区别于其他人所生产或销售的同种或同类的商品而使用的一种特定商业标志。

6.商标法:商标法是调整因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7.软件承包开发:所谓软件承包开发,是指应一个或几个委托人的专门要求,软件开发者开发一项软件产品的贸易活动。

8.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是指受托方应委托方的要求,针对某一特定技术课题,运用所掌握的专业技术技能和经验,信息、情报等向委托方所提供的知识性的服务

9.许可贸易:许可贸易有时称为许可证贸易。它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作为许可方,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与被许可方(技术引进方)签订许可合同,将其所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授予被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使用该项技术、制造、销售、进口合同产品的技术交易行为。

10.国际工程承包:国际工程承包是指通过国际劳务市场上的某一方式,譬如通过投标或直接接受委托等,按照一定的条件,承包某项工程建设的项目。

二、填空题数效应

1.被称为“无烟的出口业”是(旅游业)。

2.非自愿的技术扩散体现在技术的(艺术效应)上。3.技术贸易中纯技术有研制开发性技术、(新生产方法)和新工艺方法技术三种。4.(巴黎公约)是有关工业产权公约中缔结最早、影响最大、成员国最多的一项国际公约。5.价格谈判一般分为询价、报价和(比价)。

6.各国对技术引进管理的各管理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是(合同管理)制度。7.发明和实用新型成为专利应同时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8.许可合同的主要标的有专利权、(专有技术)和商标。

9.可行性研究的意义有:选择最佳技术方案和(避免投资决策失误)。10.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主要规定:支付货币、支付时间和(支付单据)。11.服务贸易政策的协调以(双方贸易政策协调)和区域协调为主要形式。12.(泊尔尼公约)是保护包括计算机软件在内的版权的一个重要公约。

13.有助于对合同解释保护引进方合法权利是许可合同中的(鉴于条款)。14.咨询服务一般按(工作量)计算收费额。

15.许可合同中技术使用费最高的合同种类是(独占许可)16.技术咨询和服务中,咨询的结果属于(咨询报告)17.商标扩展可分为(合理性扩张)和推测性扩展。18.许可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当完整、正确、(可靠),并及时发送。19.发达国家对技术出口的限制政策重点放在防止尖端技术,特别是可用于(军事)目的的技术外流上。20.各成员国有义务在另一成员提出书面请求时提供该成本所需的信息体现了知识产权中(透明度)原则。

三、判断题 1.国际技术转让是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形式之一。(对)2.技术贸易往往把无形的技术知识和相关的机器设备结合起来进行,在技术贸易中,前者称为硬件,后者称为软件。(错)3.肯德鸡遍及全球是消费全球化的结果。(对)

4.邓肯提出跨国公司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必须具有:所有权优势、区位优势、外化优势。(错)5.实际上,技术传播理论的研究局限在一国内部的技术活动。(对)6.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转化的功能来自技术进步、要素积累、产业政策。(对)7.《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未经注册仍受相应的保护。(对)8.对外询价主要内容包括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两部分。(错)9.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中至少有一个是源元件。(错)10.技术本身销售是收回开发费用的主要渠道。(错)11.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技术转让属于水平转让。(错)12.计算机软件开发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源程序的行数或工作量的人数上。(错)13.技术转移内部化理论主张技术转移非公开化。(对)

14.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错)15.入门费属于合同定义类别中重要的专业性技术术语。(错)16.引进成套设备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错)17.技术服务不包括受方与供方合作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错)18.专有技术的基本特征有知识性、秘密性、实用性和可传授性。(对)19.许可贸易合同的有效期与法律保护的期限无关,不需要一致。(错)20.国际BOT项目的运营期根据项目情况变化而变化。(对)

21.商业性的国际技术转让属于无偿的技术转让。(错)22.软件技术进步转化为硬件技术进步的条件是资本和熟练劳动力。(对)23.广告设计属于消费性服务。(对)

24.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转移价格并不是按照生产成本和正常的营业利润或国际市场价格水平来定价。(对)25.一般而言,反应滞后的时间短于需求滞后的时间。(错)26.消费全球化是服务业跨国公司的基本特征之一。(错)27.一般提成年限应短于合同期。(对)28.交叉许可一般适用于跨国集团之间。(错)

29.各国高新技术发展的不平衡是国际技术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之一。(对)30.总付对供方弊大于利。(错)31.BOT的期限为15年—20年。(对)32.专用软件转让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对)

33.补偿贸易主要用于新建企业技术引进,提高产品质量。(错)34.我国规定注册商标期满要续展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错)六个月 35.技术资料的具体交付日期和技术资料的份数一般在合同正文中列出。(错)36.定做软件和专用软件法律地位不相同。(对)

37.技术咨询和服务所使用的知识不一定是专利或专有技术。(对)

38.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包税条款”规定:凡是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税费一律由供应方负担。(错)

39.限制性商业惯例的实质以最大限度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为目的,不合理的利用自己在谈判中的优越地位。(对)

40.签订技术贸易合同前,合同条款是双方谈判的主要内容。(对)

四、单项选择题

1.国际技术贸易是(A)。A.商业性的国际技术转让

B.非商业性的国际技术转让

C.既包含商业性也包含非商业性的国际技术转让 D.既不是商业性也不是非商业性的国际技术转让 2.下列属于非商业性技术转让的是(A)。

A.政府间免费的科技情报交换

B.技术许可

C.技术服务

D.合作生产 3.知识产权是一种(A)的权利。

A.无形

B.非排他性

C.公有

D.非独占性 4.丰田“、”海尔"是(C)商标。

A.证明

B.等级

C.制造

D.文字 5.商标权是一种(A)

A.专用权 B.地域权 C.使用权 D.合法权

6.制造单位的技术人员应该全面熟悉供方提供的(A)。

A.技术资料

B.科技报告

C.信息

D.专利号 7.许可方和被许可方,这种提法多适用于(C)。

A.权利的转让

B.技术与咨询服务及相关合同

C.工业产权技术的许可合同

D.专有技术转让合同

8.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B)年生效。

A.1994

B.1995

C.2001

D.2002

9.商业秘密是人类智力劳动的成果,成果的所有者对其拥有权利,这一点在我国的(C)中已经得到证实。

A.《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B.《民法》

C.《反不正当竞争法》

D.《反垄断法》

10.历史成本也即(C)。

A.技术转让的直接费用

B.转让成本

C.沉入成本

D.机会成本

11.外观设计属于(D)

A.发明类专利

B.实用新型类专利

C.技术类专利

D.装饰类专利 12.技术贸易转让的一般只是技术的(A)。

A.使用权

B.销售权

C.转让权

D.所有权

13.所申请的专利在申请之前从未在国内外出版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体现了专利的(A)。A.新颖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D.有益性 14.商标最主要、最基本的职能是(B)。

A.标示商品的来源

B.代表商品的质量

C.代表厂商的形象

D.具有广告功能 15.专有技术的可转让性基于其自然属性(D)。

A.知识性

B.知识的实用性

C.知识的保密性

D.知识的可传授性 16.国际技术贸易合同最主要和最基本的形式是(B)

A.技术服务合同

B.技术许可合同

C.合作生产合同

D.计算机软件许可合同 17.一般不相互收费的技术许可是(D)

A.独占许可

B.排他许可

C.普通许可

D.交叉许可 18.服务贸易的交易对象是。(A)

A、服务商品

B、机器设备

C、货币资本

D、货物商品 19.以下属于传统服务业的是(A)。

A.旅游业

B. 广告业

C.美容业

D. 医疗卫生业 20.我国服务贸易落后的关键是(D

A.对服务贸易重视不够

B.服务成本增高

C.信息渠道不畅通

D.服务业技术创新不足 21.从贸易标的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上看:(A)

A.技术贸易是一种标的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贸易 B.技术贸易是一种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同时转让的贸易 C.商品贸易是一种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贸易

D.商品贸易是一种买方拥有使用权卖方拥有所有权的贸易 22.下列不属于技术转让范畴的是(D)

A.关于制造产品的系统知识

B.应用生产方法

C.提供服务的系统知识

D.货物的单纯买卖或租赁

23.委托方和受托方,这种称呼主要用于(B)。

A.权利的转让

B.技术业务与技术咨询业务及相关合同

C.工业产权技术的许可合同

D.专有技术转让合同

24.利权是以技术发明为(D)。

A.前提

B.对象

C.目标

D.基础

25.计算机软件交易中,有一种综合的贸易方式,即计算机硬件与软件使用许可或转让结合,通常称为(D)。

A.软件使用许可

B.软件著作权转让

C.委托开发软件

D.交钥匙工程

26.保护计算机软件与保护文字作品的法律(D)。

A.部分不同

B.部分相同

C.相同

D.不同

27.下列不属于技术贸易标的的是(D)。

A.技术知识

B.技术经验

C.商标

D.物质产品 28.专利权最重要和最本质的特征是(A)。

A.独占性

B.地域性

C.时间性

D.保密性 29.发明能够为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数次的反复实施,是指专利具有(B)。A.创造性

B.可实施性

C.再现性

D.有益性 30.主要为商品的经销者或制造企业的经销部门经营商品所用的商标为(B)。

A.生产性商标

B.商业性商标

C.服务性商标

D.混合性商标 31.我国《商标法》采用的商标权确立的原则是(C)

A.先使用原则

B.先申请原则

C.先注册原则

D.无异议注册原则 32.可应用于生产实践并能够产生经济效益是专有技术的(B)。

A.知识性

B.经济性

C.保密性

D.可转让性 33.国际技术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贸易形式是(A)

A.技术许可

B.技术服务

C.合作生产

D.设备买卖 34.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权限最小的一种技术许可是(C)。

A.独占许可

B.排他许可我 C.普通许可

D.可转让许可 35.一般来说,技术许可费与技术研制开发费的关系是(C)

A.前者等于后者

B.前者大于后者

C.前者小于后者

D.前者大于等于后者 36.技术作价的基本原则是(C)。

A.利润由许可方独享

B.利润由引进方独享

C.利润由双方共享

D.利润由双方平分 37.在国际技术贸易中,适用于市场前景广阔、产品销量逐步上升情况的提成方法是(D)。A.固定提成 B.最低提成 C.最高提成 D.滑动提成

38、按照三大产业的分类,服务业属于(C)。

A、第一产业

B、第二产业

C、第三产业

D、不确定 39.以下属于对外直接投资(A)。

A.独资企业

B. 国际证券投资

C. 国际信贷投资

D. 国际金融市场贷款 40.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管理部门是(D)。

A、国务院

B、商务部

C、财政部

D、外经贸部

五、简答题 1.简述技术服务方式。1.培训。

2.设备的测试、分析和验收技术服务。3.设计服务。

4.代理雇主起草、拟定技术文件,商业文件,如草拟公司章程、合同、招标书等技术服务。5.代理雇主进行贸易谈判、法律诉讼、财务审计等技术服务。

6.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其主要包括计算机系统软件编制和辅助设计等智力密集型服务。7.特定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2.简述特许经营的基本原则。

(一)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原则

(二)资源有效配置的原则

(三)简单化、标准化、专业化的原则

(四)多赢的原则

3.简述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一)秘密性

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商业秘密最基本的特征。

(二)独特性

(三)价值性

商业秘密必须具有经济价值,即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4.简述商标与厂商名称的区别。

(1)从使用对象和功能来看,商标是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厂商名称是识别企业的名称。(2)从数量上看,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厂商名称,却可以同时拥有和使用多个商标以表示不同的商品或服务。(3)从时间上看,厂商名称没有法定的时间限制,而商标是有法定保护期限的。

(4)从地域性来看,在一国范围内,经注册受保护的厂商名称优势不能排除距离较远的另一个地区的企业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厂商名称,而商标的权力效力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5)从转让方式上看,由于厂商名称和企业有着紧密地联系,所以转让时必须与企业一起转让,而对商标来说,除少数国家外,一般都规定可以单独转让。5.简述商标权的特点。

首先,商标权是一种专有权(即独占权)。

其次,商标权与该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密不可分。

再次,商标权人所享有的专有权只在授予该项权利的国家内受到保护,在其他国家并无法律效力。最后,商标权也像专利权一样受时间的限制,但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通过续展无限延长。6.简述技术咨询方式。

技术咨询服务的形式有许多种,下面是几种常见的方式: 1.提供技术资料 2.项目或项目咨询 3.可行性研究 4.技术评估。5.企业管理咨询 6.政策咨询

7.简述商标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

商标是工业产权的一种,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使用。在商标许可合同中,须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1.商品的内容条款

2.商标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条款

3.授权的性质及许可使用的地区和商品条款

4.被许可方使用商标方式条款 5.质量控制与监督条款 6.备案或注册 8.简述专利制度的作用。

实践证明,专利制度极大地刺激了技术的创新,有效地推动了世界各国的科技进步和经济繁荣。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激励发明创造

2.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

3.促进技术商品化和市场化

4.创造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并保护技术创新成果 5.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

9.简述商标与外观设计的区别。

商标与外观设计的区别 商标与外观设计虽然都是工业产权,但两者存在显著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两者的性质不同。商标只附着在商品包装或商品上,不是商品的存在形式,而外观设计是商品存在的形势;

二是两者的使用目的和作用不同。商标是用来区别不同企业(或个人)的产品或服务的,是识别的标志,而外观设计则是为了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审美方面的要求而创作的设计,是为了使商品对消费者更具有吸引力;

三是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商标是遵循《商标法》进行保护的,而外观设计一般采用单独立法或《专利法》获《版权法》加以保护。

10.我国现行商标法的基本原则。1.注册原则 2.自愿注册原则 3.申请在先原则

六.论述题

1.试论特许经营的优势与劣势。优势

1)技术优势。

2)服务优势,如培训.采购经营广告宣传.不断地提供意见、调查结果和发展计划.提供金融援助。3)管理优势。在组织管理方面的优势,集中体现在总部的战略、规划、开发功能方面。劣势

1)经营自主权受到相当大的限制。2)由于合约期限而受制于特许方。3)转让或转移特许经营业务较困难。4)受许方会对特许方过分依赖。2.试论专利与专有技术的联系与

区别1.专利是一种工业产权,受到国家专利法的保护。而专有技术因没有申请或不能申请专利而不受专利法保护,其主要受民法、刑法、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专有技术是事实上的占有,而不是法定的占有。2.专利是公开的,而专有技术是保密的,专有技术则不同,它完全是靠保密来加以保护,一旦公开,法律就不再给予保护

3.专利的保护期限一般在10~20年之间;而专有技术的保护期限,全取决于对它的保密,只要专有技术所有人能够保密,就可以专有。

4.专有技术无任何规定限制其应以何种形式表现,而专利则必须根据专利法的规定,采用专利技术说明书的书面形式。

5.专有技术的内容比专利的内容广泛,专有技术的内容除用于工业生产目的的技术之外,还包括商业、管理等有助于工业发展的技术。

联系1.专有技术与专利技术都是人类创造性思维活动的成果,都是非物质形态的知识。

2.专有技术与专利技术通常共处于实施一项技术所需的知识总体之中,即实施一项技术仅有专利技术是不能完全实施的,必须同时具有专有技术,才能使一项技术得以顺利实施。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新特点 第6篇

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新趋势;对策

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新趋势

1.技术、知识密集化趋势日益明显,新的服务业不断涌现

二战前,国际服务贸易主要是劳动力的输入输出,而二战后,由于新的科学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以旅游、运输、银行、建筑和承包市场为代表的服务贸易逐步走向国际市场。到了20世紀80年代末至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率先提出信息高速公路计划,标志着世界经济进一步趋向于信息经济,以国际贸易信息化、国际金融信息化、生产管理信息化为主的信息产业发展迅速,不但欧洲、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加入其中,而且中国、东南亚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逐渐参与信息产业,促进了国际服务贸易进一步发展。

2.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仍占有主导地位

国际服务贸易一直是以发达国家为中心而发展的,从整体上看,发达国家具有巨额的服务贸易顺差。据统计,2012年在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中,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居前20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发达国家。从国家分布看,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等国长期以来都是服务贸易的净出口国。其服务贸易出口额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以上,其中丹麦、奥地利、荷兰三国高达20%以上。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服务贸易国,2000年其服务贸易出口额达3118亿美元,进口额达2408亿美元,顺差710亿美元。

3.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

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这类产品的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更新速度快,因而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发达国家能获得顺差。同时,发达国家不断把高污染、高耗能的制造业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这样的循环使得服务贸易在结构、产品和地域上的不平衡性更加加剧,难以获得均衡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逐步趋于扩大化、自由化。但从现阶段来看,包括发达国家在内都不可能无条件开放国内服务市场,各国适度保护国内服务市场是必要的。所以,在知识经济时代,如何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稳步发展关系到我国的国民经济能否继续增长。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而言,风险与利益同在,挑战与机遇共存。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

(1)服务业总体规模小,发展水平落后,国际竞争力不足。2012年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471亿美元,进口额为1589亿美元,进、出口额都位居全球第五位,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为3.9%,而美国占全球的比重为14%,是中国的3.6倍;英国为7.6%,德国为6.3%,法国为4.1%。说明中国的服务贸易虽然在总量规模上有所增长,但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来说,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服务贸易整体的国际竞争力还处于劣势。

(2)服务贸易长期以来处于逆差水平,自由化程度不高。从进出口结构看,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服务贸易已从20世纪80年代的顺差转为90年代的逆差,并且有逐步扩大的趋势。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逆差呈逐步扩大趋势,但服务贸易的逆差说明中国只是一个贸易大国,还不是贸易强国。

(3)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企业竞争力不足。

目前,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远洋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产业和部门,而在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信、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同时,我国服务贸易结构单一,传统服务行业仍占主导地位。

三、服务贸易发展的应对策略

1.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一步开放服务业的,也没有一个国家是毫不保留地开放所有服务部门的。因此,面对外国高水平服务业的冲击,我们必须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在这方面,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自由、半自由、全自由三类不同的政策:①凡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极少数部门或项目,应采取明令禁止的政策,不开放,不允许外资进入;②凡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人民生活安稳的重要部门或项目,允许开放,允许外资进入,但不允许外商独资或控股,要规定其股价的最高界限;③除以上二者外的绝大多数,一般部分和项目,要完全开放,实行自由化的政策。

2.由注重吸引资金转变为注重引进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来困扰我国的资金短缺约束得到不断缓解。国内资金短缺的问题已得到根本解决,换言之,通过引进外资弥补资金不足的目标已不复存在。利用外资的指导思想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由利用外资弥补资金不足和通过外资引进技术两个并行的指导思想,转变为利用外资首先引进技术这样的战略主题。目前,跨国公司掌握着全球85%以上的技术开发能力,并且成为世界范围内技术流动的主要载体。我们应把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特别是吸引那些技术实力强的大跨国公司,作为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手段。

3.完善服务业的市场体系和竞争机制,打破行业垄断,以适应未来服务业发展开放的大环境

中国的某些服务行业(如电信、金融、保险等)垄断性很强,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公平竞争秩序,而且还导致了服务业创新动力的缺乏利效率的低下。为了提高中国服务业的国际地位,必须从提高行业中的竞争程度入手,完善服务业的市场体系,通过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来刺激这些行业的发展,提高中国服务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贾继锋.重构优势:入世后中国外贸的国际竞争力[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2]王粤.服务贸易——自由化与竞争[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我国发展国际服务贸易之策 第7篇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资本和劳动力等资源正从物质生产领域向服务领域加速转移,从而使得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呈现出新态势。

1.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增长速度高于国际货物贸易。1980~2006年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从3650亿美元扩大到27100亿美元,26年间增长了6.4倍。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所占比重,由20世纪80年代初的1/7增长到近1/5。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1990~2002年间,国际服务贸易额的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国际货物贸易6%的年均增长率。

2.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涌现,国际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调整。在新的科技浪潮推动下,高新技术广泛应用到服务行业,咨询、信息、数据处理等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扩张。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行业的兴起,使得国际服务贸易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有关数据显示,1990~2005年间,运输和旅游服务合计占全球服务贸易的比重从62.5%下降到52.2%,而以通信、计算机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为代表的其它服务类型所占比重则从37.5%逐步增长到47.8%。可见,国际服务贸易正逐渐由传统的以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

3.服务贸易日益成为各国特别是大国竞争的焦点。目前,世界各国纷纷制定了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一些国家甚至设立专门机构对本国的服务贸易加以管理和促进。服务贸易已成为双边、多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后,世界贸易竞争将更多地体现在服务贸易的竞争上,服务贸易竞争的成败将决定各国经济发展的未来。

4.国际服务贸易呈现自由化与贸易壁垒并存的趋势。为了顺应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世界贸易组织和区域性贸易组织努力推动有关服务贸易的谈判,加快了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与此同时,随着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该领域的竞争加剧,各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纷纷采取诸如入境限制、技术标准、外汇管制等非关税壁垒措施,特别是一些关系到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的部门,更是严加限制进口。据统计,目前服务贸易壁垒多达2000多种。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

1.服务贸易的规模仍然偏小,且长期处于逆差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服务贸易增长速度超过了第一、二产业,但是,无论在总数、份额还是质量上,都很难与发达国家匹敌。2005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额的3.4%,其中美国为14.6%,是我国的4.3倍。尽管当年我国贸易进出口额世界排名第三,但服务贸易出口只占贸易出口总额的9.8%, 远低于18.8%的世界平均水平,且出现了近94亿美元的逆差。我国服务贸易自1992年首次出现逆差后,除个别年度(1994年)外,一直处于逆差状态,且有不断扩大之势,这与我国总贸易顺差形成了鲜明对比。

2. 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项目和市场过于集中。尽管当前我国服务贸易收支增长态势良好,但项目和市场分布极不平衡。根据商务部服务贸易司2005年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服务贸易收支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和其它商业服务上,三者合计占服务贸易总收支的83.36%。而在全球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服务行业,还是一个薄弱环节。目前,我国的服务贸易伙伴主要集中在我国香港地区和美国等国家。服务贸易项目和地区分布不均衡,形成了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总体水平偏低、短期内难以突破的格局。

3. 服务贸易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服务行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从业的服务者必须具备相当的技术知识,否则就难以提供有价值,尤其是高附加值的服务。但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其中金融保险业从业人员以具有高中和大专水平的劳动者为主体,其比例占3/4左右,具有初中及以上水平的占13.9%,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水平的仅占10.86%,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不足1%。金融保险业从业人员素质是各服务行业中从业人员受教育水平较高的行业,但从现有的人力资源看,根本不足以支撑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

4.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不健全,服务管理落后。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立法未成体系,配套法规不完善,不少领域还是空白。即使那些已颁布的有关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也较抽象,可操作性较差,一些规定与国际规则不够吻合。我国现行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也存在很多缺陷,如服务行业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确,容易造成行业垄断等。此外,我国对服务业的定义、统计范畴和划分标准与发达国家及国际惯例也不一致,所有这些,都是阻碍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大发展的因素。

我国发展服务贸易的对策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中,我国服务贸易应把握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新态势,充分考虑“入世”后的新变化,采取既顺应时代要求又符合我国国情的应对措施。

1.调整和优化服务行业内部结构,提升服务贸易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服务行业内部结构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为主,这是基于比较优势贸易理论的现实选择。但是,我国想要使服务行业有长远的发展,必须调整和优化服务行业的内部结构。既要继续充分发挥传统服务产业的优势,又要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产业和新兴服务产业,推动服务和服务贸易的产业升级。基于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国际市场需求前景和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潜力等多种因素,我国政府在促进服务贸易出口的部门选择应按照“深度挖掘”、“重点培育”和“特别关注”三个层次进行。“深度挖掘”类的部门包括运输、旅游和建筑服务,这些部门的出口基数大,在现有基础上每提高1个百分点的增长率,对出口总额的扩大就会产生巨大影响;“重点培育”的部门包括计算机和信息、金融保险、通信和特许专利使用等,这些部门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环保节能,是各国服务贸易竞争的焦点,只要政策得当,会对我国服务贸易产生重大影响;“特别关注”类的部门包括文化教育、分销和咨询服务等。美国在国际文化市场上的份额高达40%,韩国也占到了3.5%,而具有丰厚文化资源的中国则只占1.5%。我国可借鉴美国的做法,把拥有民族文化特色的体育(如武术和杂技)、中医、戏剧等全方位推向国际市场,我国的文化出口会大有作为。

2.加强培养和引进精通国际服务贸易业务的人才。在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建议由商务部和教育部牵头,走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道路。可在现有各高校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专业中加开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有条件的院校还可筹建服务贸易专业,培养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加强服务贸易示范区、服务贸易发达地区的服务贸易人才培训;还可通过各种途径引进海外高素质人才来国内就业,提升我国服务贸易中的智力资本因素。

3.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引导跨国经营,增强服务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竞争力。为了扭转我国服务贸易连连逆差的状况,服务贸易不仅要“引进来”,更重要的是要“走出去”。近年来,我国已培育了一批在世界范围内较有影响的服务企业。今后,除了巩固过去的成果外,更要通过不断地在体制、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大力发展跨国经营,从而促进服务贸易可持续发展。同时,还要通过政府参与WTO新一轮的多边谈判,力争要求其它国家开放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服务部门,以拓展企业发挥优势的领域。

4. 构建服务贸易出口促进体系。一是筹建由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以企业为主体的服务贸易行业协会。行业协会负责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实行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组织开拓市场的活动,与国内外服务贸易相关部门、商业协会建立联系;二是建立全国服务贸易公共信息网站,介绍世界服务贸易总体情况、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介机构和行业发展情况,为企业提供国际市场信息;三是搭建服务贸易出口促进平台,充分利用国内广交会、文博会等会展活动,增加服务贸易内容。

浅析国际贸易中的国际货运代理服务 第8篇

一、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对国际贸易活动的影响

(一) 国际货代对贸易中实物运输的影响

货运代理行业获取利润的主要方式是赚取差价。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货代公司都可以轻松的享有向船公司或者是航空公司直接定舱的权利。由于定舱权限的限制, 使得大部分货代公司所拿到的价格并不是理想的价格。同样, 在整个货运的过程中也并不是与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直接联系。这样有可能会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产生许多的问题。

1. 对实物运输中信息传递的影响

由于大部分的货代公司都不能直接向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定舱, 导致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不排除信息不对称的可能性。例如, 有一批新加坡客户要求空运到新加坡的货物, 但揽到货的货代公司没有直接向航空公司订舱的权利, 只能再找能够直接订舱的第二家有业务往来的货代。发货人要求从香港起飞, 而发货人只需将货物送到中国货代公司指定的深圳仓库, 后续的工作就全部交由货代公司负责, 包括从深圳到香港机场的汽车运输。通常, 从深圳到香港的这段运输, 货代公司也是交给能直接向航空公司订舱权利的同行来做。很不幸的是, 此票货物在与其他货物一起拼箱过香港时被海关扣住了, 而且一扣就是半个多月。在这整个货运过程中一共涉及了这些群体:发货人-启运港货代——与启运港货代合作的第二家货代——中港运输公司-航空公司-目的港货代-收货人。

以承载此票货物的中港运输车被海关扣住此条信息的传递为例。当意外发生时, 发货人向启运港货代追究责任并希望了解事实的全部。启运港货代只能向第二家货代了解情况, 而这个同行所得到的信息也只能是从其所配合的运输公司处获取的。在这个信息的传递过程中, 其中的某一方有可能会为了减免责任而有意无意的将部分有用信息给抹杀掉。于是, 问题可能得不到很好的解决, 因为出现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2. 对实物运输中交货时间的影响

以上第一点论述了货代对实物运输中信息传递的影响。由于信息不对称现象的产生, 相对地降低了货运运输的效率。除了启运港会出现交货到港口或机场的时间延迟的现象。当货物到了目的港后同样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由于货代行业一层套一层的关系, 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 航空公司或船公司并不是直接通知真正的收货人, 而是通知提单上的收货人。这个收货人只是目的港货代。如果起运港的货代并没有直接向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直接定舱的权利, 那中间就还需穿插货代所找的其他货代。由此可知, 整个运输过程的效率会受到影响, 也就是影响了货物的交货时间。

(二) 国际货代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责任的影响

随着物流和多种运输形式的发展, 国际货运代理的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在实践中, 许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拥有自己的运输工具用来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有的甚至还开展了物流业务, 这实际上已具有承运人的特点。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国际货运代理通过建立自己的运输组织并以承运人身份承担责任的方式来谋求更广阔的业务发展。因此, 国际货运代理向第三方物流发展的趋势也将会越来越明显。货运代理人的收当国际货物买卖的运输涉及到第三方物流企业时, 物流企业总是与其中的一方有相当密切的联系。第三方物流或者企业的物流系统总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此时的第三方物流可以视为是在某个国际贸易术语下订立的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 但它与传统意义上的承运人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

1. 第三方物流承运人往往与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关系密切, 而且运输合同的形式也并不同于传统的。

由于存在长期的业务关系, 一个专门的物流合同长的多达几年, 在此期间内企业所有的物流业务都委托于一个物流公司。如总部在英国的劳拉阿什利公司在意识到自由物流系统是公司业绩的拖累之后, 所有的物流作业全部转移到商业物流公司, 在这种情况下, 两者之间只要签订为期几年的物流服务供应合同, 在平城的业务采购或销售中, 不用刻意订立传统形式的运输合同, 一个作业命令和记录、几份工作单据就能证明一个运输合同的存在, 许多重要的运输条款都是双方预先的约定或习惯。

当然这种情况并不是绝对的, 临时的外聘物流服务所订立的合同可能介于传统运输合同与上述的合同形式之间。如由买方所聘的第三方物流承担承运人的角色, 则一般会选择EXW术语和F组术语, 由于买方与第三方物流的特殊关系, 卖方在交付货物后发现买方可能或已经违约的情况下, 控制货物的能力相对下降, 如中途停运权的行使可能遭拒绝, 承运人无单放货等。如果运输合同是存在于卖方与第三方物流之间, 选择的贸易术语一般为C组术语或者DDU、DDP术语。则买方有可能在名义上取得货物控制权的情况下, 承运人冒承担责任的风险仍听命于卖方, 使买方失去对货物的控制。因为承运人知道凭借其与卖方之间紧密的业务联系商业上的共通利益, 是可以从卖方那儿取得补偿的。

2. 承运人承担了许多原来属于买卖双方的义务。

由于物流方提供的是全方位的服务, 贸易的一方也许会把办理进出口手续, 包装、货物检验等本由自己承担的权利或义务委托承运人办理。当然, 根据属于的规定如办理清关手续等还应由合同双方中的一个或双方来办理, 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再委托给承运人。

(三) 国际货运代理对国际贸易成本的影响

国际物流成本是指为了实现国际贸易, 货物自生产完毕到投入销售的整个为国际贸易需要的物流过程所支付的成本总和。包括在出口国国内为出口的物流成本、国际间的物流成本、进口国为进口而实施的物流成本。国际物流成本与国际商流成本一道构成了国际贸易的交易成本, 是国际贸易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国际贸易中所涉及的相关群体其中包括拖车运输公司、船公司、航空公司、快递公司、报关企业、保险公司等。国际货运代理公司通过与这些群体签订和约的方式来获取相对较低的成本。另外, 国际快递公司与货代公司签订和约的同时也有了固定的货源。有了货代公司的存在, 使得贸易公司、货代公司、运输公司三方的利益得到了保证, 也在一定的程度上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 服务业务增值低

货运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方式单一, 由于受到企业规模小和没有国外运营网点的限制, 很多国内的货代公司只能提供揽货、报关和报检等服务, 而国外的大型货代公司已经朝着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方向发展。第三方物流经营人的业务范围除了货运代理人的服务内容外, 还有进一步的扩展。此外, 第三方物流经营人大多在通过软件服务的同时提供硬件服务, 即可对客户提供运输工具、装卸机械、仓储设施, 并有效地利用自己所有的设备或设施, 从中获取更大的“附加价值”。面对激烈的竞争环境, 传统货代公司在服务业务增值低、缺乏核心竞争力的情况下只能寻找各种手段来提高利润, 这也造成了市场的混乱。有的企业为争取船舶的代理权, 不顾风险与代理费收入的极不平衡, 采取了包滞期费的方法。

(二) 市场秩序混乱

在货代市场上存在大量二级货代, 而这些二级货代在运营中弊端不少。二级货运代理是只指没有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批准证书》但却经营货代业务的组织和个人。在我国的一些主要港口城市, 这种非法运营的黑货代数量不少, 它们不仅对正规的货代公司的营业量造成冲击, 同时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为了争夺大客户, 它们在价格上给予了很多优惠, 而对于货量小的客户, 则利用他们对运输行情不了解, 提高运费报价还增加收费项目。

(三) 政府没有统一的管理部门

虽然国际货运代理专门法规已经明确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为全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主管部门, 但是由于货代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面广, 所以除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之外, 国务院公路、水路、铁路、航空、邮政运输主管部门和联合运输主管部门也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业务中和本部门相关的业务进行管理。开办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不仅要遵守国际货运代理法规和规章, 还要遵守有关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联合运输代理的法规、规章和邮政法规、规章。

三、传统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发展方向

长期以来, 中国的货代企业实际上从事着“货运代理”和“无船承运”两块业务, 其收入包括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收取船东的佣金, 和以承运人的身份用“背靠背”的方式获得其中的差价。根据交通部制定的法规, 船公司应按定价的2.5%~4.25%付给货代企业佣金。但由于全球航运业越来越不景气, 许多船公司出现亏损, 再加上货代行业的激烈竞争, 佣金不断下滑, 近洋航线甚至取消了佣金。货代公司的另一块收入就是作为无船承运人拿运费差价。但在航运市场上运费几乎透明, 老货主对公司、航线和运价多少都了如指掌的情况下, 获得差价收入非常困难。从200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对无船承运人作了更详细的规定, 以前提单上不用写上货主名称, 新法规规定必须注明。这样一来, 为船货双方提供了更多透明度, 如果下一次船货双方有心越过货代, 它们就很方便地取得直接联系。

另外, 《细则》把无船承运人从以前的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只要交纳80万元保证金, 就能从事该项业务, 大大降低了入市门槛。今年年初外经贸部颁布的《外商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办法》, 允许外资可在中国的货代企业中最多持有25%的股份。大量货代企业涌入这一市场, 必将使竞争日趋激烈, 导致恶性价格战。随着中国加入WTO, 2005年货代行业全面开放后, 中国国内市场的部分保护措施已经逐步取消。那些管理不完善, 服务水平低, 竞争力弱的货代企业, 很有可能在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下被淘汰。传统货代企业该如何调整自己的发展战略, 应对目前的生存危机呢?唯一的出路就是创新, 加快货代企业的结构优化, 全面提高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创新包括市场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 货代企业只有通过规模化、专业化、网络化和向第三方物流发展才能提高自身竞争力。

摘要:随着国际贸易和运输方式的发展, 国际货运代理已渗透到国际贸易的各个领域, 成为其不可缺少的部分。网络遍布全球、资金雄厚的大型跨国货运代理企业进入中国后, 加剧了国内货运代理行业的竞争程度, 而本土货运代理企业运营中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尤其是那些管理不善、服务水平低、竞争力弱的货运代理企业, 必须在市场、技术、管理等各方面大力创新, 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网络化经营, 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持续发展, 更好地发挥国际贸易桥梁的作用。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承运人

参考文献

[1]秦淑芬.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国际贸易问题, 2001, (10) .

[2]李永生, 张丽芳.国际物流成本对国际贸易的影响[J].特区经济, 2006, (5) .

[3]罗开富.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现状及中国货代企业的发展方向[J].中国经贸, 2006, (11) .

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第9篇

关键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一、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优劣势分析

(一) 优势分析。

我国服务贸易起步晚, 但增长速度很快。通过与外资服务业者相互间的竞争、合作使得外国先进的服务产品、管理经验和服务理念得以流入中国, 以提升我国服务业行业水平, 从而促进潜在服务需求变为现实;为我国的工程承包、远洋运输等具有竞争优势的服务业提供了更加公平的条件, 这无疑推动了我国服务业发展。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禀赋比较高的国家, 且地大物博, 拥有较为丰富的资源, 因而我国在传统服务贸易领域还是占有相当大比较优势的。

(二) 劣势分析

1、主要以资源消耗大、劳动力耗费多的传统服务贸易为主。

虽然我国是一个出口大国, 且服务贸易出口额列居世界第四位, 但出口的对象主要是传统产业部门如运输业、旅游业等。

2、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

我国服务贸易自2001年以来一直处于逆差状态, 2007年以后,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 服务进口发展平稳而出口却出现大幅度下滑, 导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大幅度增加。2009年我国的服务贸易逆差为295亿美元达到峰值, 比2008年多出180亿美元的逆差, 到2010年时, 虽然逆差值有所下降但仍然在200亿美元以上。

3、区域间发展不平衡。

我国新兴服务业如保险、运输、计算机以及信息、广告宣传、咨询等服务行业的出口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城市。截至2010年, 我国3/4的金融、保险、计算机、信息服务以及专利使用和特许经营的进出口地都聚集在北上广三地;除去东部城市服务贸易额, 中西部的服务贸易出口合计占比还不到10%。

资料来源:WTO世界贸易发展年度报告, 中国统计年鉴.

二、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总体分析

(一) 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 (TC) 。

在国际上, 通常会采用TC指数来衡量某一产品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它是指该产业或产品的净出口与净进口总额之比, 其取值为-1与1之间。当TC的值大于0时, 说明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比较强;当TC的值接近于0时, 说明其竞争力接近于平均水平;如果TC等于-1, 则说明该国服务贸易只有进口;反之, 如果TC等于1时, 则说明该国服务贸易只有出口。

从整体上来看, 我国服务贸易行业的TC指数尚未达到世界的平均水平, 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如表1所示, 我国服务贸易行业的TC指数一直为负, 这表明我国服务贸易一直处在逆差状态, 尽管2009年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由2001年的-0.08上升到-0.01, 但2010年又降为-0.06, 这期间, 世界同期的平均TC值高出我国近三倍左右, 这表明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还很薄弱, 整体上还处于劣势地位。 (表1)

(二)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 (RCA) 。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是指一个国家的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出口总额占该国出口总额的份额与世界该种商品或服务的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份额的比重。它是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提出来的用以衡量一国某种商品或服务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一般说来, 如果RCA>1, 则说明该国的该种商品具有比较优势;若RCA<1, 则说明该国的该种商品不具有比较优势。而对于服务贸易, 若RCA>2.5, 表明该国服务行业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若1.25<RCA<2.5, 则表明该国服务行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若0.8<RCA<1.25, 则说明该国服务贸易具有平均一般的国际竞争力;若RCA<0.8, 则表明该国具有较弱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的RCA指数一直在0.5与0.7之间, 严重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 这表明我国的服务贸易竞争力还比较弱, 不具备比较优势, 属于服务贸易发展较为滞后的国家。

综上, 我国服务贸易的总体竞争力较为薄弱, 在国际上处于比较劣势的地位。

三、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趋势研究

加入WTO以来, 中国政府逐步放宽对服务贸易的限制, 在WTO分类下的160多个服务贸易部门中, 我国开放了100多个, 开放程度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使得我国服务贸易迅猛发展。然而, 我国仅在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的竞争力能与发达国家相较, 其他行业的服务竞争力都很薄弱, 特别是高附加值的服务行业。这说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结构还不够合理, 体现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非平衡化趋势。

参考文献

[1]文华, 崔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分析及其政策性启示[J].2012.5.

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 第10篇

目前, 服务业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际竞争中的地位有很深的影响, 已然成为全球经济的主导, 因而, 相应地, 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也就是服务经济的转型。北京, 作为我国的首都, 是全国的政治、文化、教育及科技中心, 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有力的地理形势促使北京率先建立起以服务型经济为主导经济的产业结构。在经济全球化这一大背景下, 北京须充分利用全球化市场, 积极参与国际化分工, 使其服务业得以快速发展及其竞争力能迅速提高。所以, 国际化的发展必然是当前的中国所必须选择的战略。

当前, 各国国际服务贸易快速发展, 在对外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及其地位均不断上升, 因而一个国家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对该国家的影响也随之加大, 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已然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某一地区国际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正因为如此,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一直深受学术界的关注, 因而也不乏国内外相关的学术研究。针对服务贸易竞争力这一方面, 国外有很多学者提出许多观点并使用不同的模型, 其中包括迪尔道夫 (Deardorf) 修正后的H-O模型以及得出比较优势基本适用于服务贸易的结论。

而国内学者采用竞争力指标来对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进行横向或纵向的比较, 进而采取定量分析。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是围绕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一是以国家整体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谭小芬, 王小顺, 余道先、刘海云从服务贸易进出口具体结构角度出发对我国的服务贸易各部门进行了分析, 得出我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体国际竞争力差、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的结论。二是以服务贸易个别部门为研究对象进行研究。董小麟、庞小霞, 施曼从出口市场占有率指数、贸易竞争力优势指数以及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这三个层面来测算我国的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 并将我国与其他国家的旅游服务贸易进行了比较, 得出我国旅游服务贸易虽然具备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但与先进国家相比仍有差距的结论。三是以某一特定的区域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赵书华、宋征[赵书华, 宋征.北京市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 2006 (2) :26-30.]测算了进出口总额、国际市场占有率、进出口行业结构、贸易竞争指数这四方面的指数, 得出北京的服务贸易发展整体水平居于全国前列, 各服务贸易内部结构正在不断优化。

二、北京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一) 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情况

近年来, 随着产业政策的调整, 北京的国际服务贸易也相应发展迅速, 总体呈现递增趋势。单从出口角度来说, 北京的国际服务贸易额从2003年的82.45亿美元迅速增加至2012年的445.11亿美元。而在此时间段, 从进口角度来说, 其国际服务贸易额也相应地从79.79亿美元增加至555.09亿美元。北京的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一直居全国前列, 从2002年至今, 其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和进口占全国出口和进口的比列均呈现缓慢上升的趋势, 并在2012年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22.31%和19.40%。但北京国际服务贸易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较弱, 其占比基本不足1%, 这说明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不高, 相较于一些发达国家的城市来说, 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仍属于落后水平。

(二) 服务贸易的内部结构

由于2006年之前的北京统计年鉴并未将服务贸易具体部门的进出口明确列出, 因而相应的数据不好查, 本文只选取2007年至2012年的数据来说明北京国际服务贸易各部门的发展趋势。北京的国际服务贸易内部结构正在不断优化, 逐步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单从出口角度来说, 2002年, 其他商业服务、旅游、运输和咨询依次居北京国际服务贸易出口的前三位, 这三项所占比之和为56.99%。从出口的数量上来看, 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仍以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为主, 出口依旧是以传统的服务贸易方式为主导。而到2012年, 咨询这一部门成长迅速, 咨询、其他商业服务、建筑服务依次成为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营业务, 三者所占比为51.72%。其中, 保险服务、金融服务、建筑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及咨询增长较快, 尤以咨询服务增长最快。而单从进口角度来说, 保险服务、金融服务、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有缓慢增长, 其他服务项目均有明显地减少。这一变化说明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的进口较为偏向于知识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的服务, 但情况有所好转, 说明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的结构正在不断优化, 且贸易逆差趋势将会变得明显。

三、北京国际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分析

(一) 北京国际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度

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度指数较为稳定, 除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后出现小幅度的下降外, 总体呈现缓慢上升的趋势, 这说明北京加大了与国际的交流, 这一变化有利于增强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能力。北京是首都城市, 与国外的交流合作较多, 但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度却并未相应增强。而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地相应提高。虽然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度在增强, 但其发展规模和对外开放度并不高, 仍需加大对外开放度, 增强与国际的合作。

(二) 北京国际服务贸易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分析

自2007年以来, 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的RCA指数稳步上升, 并在2012年达到5, 这一变化说明北京的服务贸易在全国的竞争力较强, 且这一优势正在逐渐增强。相较于货物贸易来说, 北京的服务贸易RCA要明显高于货物贸易的RCA指数, 北京的服务贸易竞争力要比货物贸易的竞争力强。

(三) 北京国际服务贸易贸易竞争指数分析

自2007年开始, 北京服务贸易的TC指数逐年下降, 由原先的0.005变为负数, 说明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不强, 进口多于出口。同时, 北京的货物贸易TC指数远小于服务贸易TC指数, 说明北京的服务贸易相较于货物贸易来说有竞争优势, 但并不强。

四、结论

当前, 北京的国际服务贸易存在以下的问题:

(1) 总体的发展水平不高。虽然中国自加入WTO以来, 北京的国际服务贸易得到快速的发展, 然而相较于国际而言, 其增长相对缓慢, 在世界中所占的比重很小, 与发达国家的一些城市比较, 仍有很大的差距。

(2) 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度较低, 竞争力不强。本文通过对北京国际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度、显示性比较优势及贸易竞争指数这三个指标的计算, 得出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度不强, 其竞争力较弱。

(3) 出口多为传统劳动密集型, 进口多为知识或技术密集型, 其结构有待改善。近年来, 北京的国际服务贸易的内部结构虽有优化, 但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仍占主导, 使得服务行业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仍存在。

摘要:北京的经济实力在国内处领先地位,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总体呈现递增趋势。但其国际市场占有率不高, 从出口的数量上来看, 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仍以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为主, 出口依旧是以传统的服务贸易方式为主导。而单从进口角度来说, 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的进口较为偏向于知识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的服务, 但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的结构正在不断优化, 情况有所好转。从对外开放度方面考虑, 北京国际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度指数较为稳定, 总体呈现缓慢上升的趋势, 但其发展规模和对外开放度并不高。相较于货物贸易来说, 北京的服务贸易竞争力要比货物贸易的竞争力强, 但贸易竞争力不强, 进口多于出口。

关键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对外开放度,显示性比较优势,贸易竞争指数

参考文献

[1]Deardorff, Comparative Advantage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vestment in Services:Canada/Us Perspectives[M].Toronto:Ontario Economic council, 1985:39~71

[2]谭小芬.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国际比较[J].经济评论, 2003 (2) :52-55.

[3]王小顺.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实证分析[J].特区经济, 2008 (11) :227-229.

[4]余道先, 刘海云.我国服务贸易结构与贸易竞争力的实证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 2008 (10) :73-79.

[5]董小麟, 庞小霞.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国际比较[J].国际贸易问题, 2007 (2) :78-83.

[6]施曼.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国际比较[J].经济论坛, 2013 (10) :90-94.

国际服务贸易 第11篇

【关键词】服务贸易;问题;对策建议

1.我国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服务贸易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82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只有44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额的比重为0.6%。到2010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3624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额的比重为5%。尽管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仍然不强。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存在如下问题。

1.1总体规模较小,开放程度较低,竞争力差

“十一五”时期以来,我国服务贸易稳步发展,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2005年的1571亿美元增长到2011年的4191亿美元,服务出口和服务进口分别位居世界第四和第三位。但由于起点低、底子薄,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与货物贸易相比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偏低。与我国自己的货物贸易相比发展水平较低。2011年我国服务进出口与货物和服务进出口总额之比为10.3%,低于同期18%的世界平均水平;从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来看,水平也较低,2011年该比值仅为5.2%。同期,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占世界货物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则为20%。

长期以来,我国始终把服务行业视为制造业的附属品,不注重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扶持。我国引进了跨国公司制造的环节,但经常把为跨国公司服务的生产性服务环节拒之门外,因此,我国的服务业的开放总体上要晚于制造业的开放,其开放程度也低于制造业。2000年我国服务贸易额占世界服务贸易额的比重仅为2..2%,2010服务贸易额占世界服务贸易额的比重也就达到5.%。

1.2出口结构不合理,地区发展不平衡

我国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一段时期以来处于逆差状态,2011年逆差额为549.2亿美元。逆差行业主要集中在运输服务、旅游和保险服务以及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费等领域,反映了国内经济和货物贸易发展所产生的国际航运、货运保险、先进技术等方面的竞争力不强。服务贸易行业结构不平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咨询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在服务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仍然偏低,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仍占据我国服务贸易的主导地位。

我国各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出现东强西弱的现象。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而中西部地区服务贸易虽然有所发展,但规模较小,所占份额仍然很小。

1.3服务贸易人才短缺,且分布不平衡

当今世界,现代服务业的竞争是知识、技术的竞争,需要大批专业扎实、高素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而我国目前面临服务贸易人才紧缺的局面,尤其新兴的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领域,外向型的高级人才更是稀缺。我国传统的服务业从业人员只需具备一般的文化素质或经过简单培训后即可上岗,再加上我国对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不够重视,导致目前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不能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要,严重削弱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再加上我国一部分地区的教育普及程度不高,很大一部分劳动力不能很好地转为人力资本,这是种潜在的人力资本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

1.4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先后颁布了一批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如:《广告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但是与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的要求相比,相关法律、法规还是不够完善。在电子商务、互联网通讯等服务领域,规范性法律、法规较少。即使已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其条文抽象、模糊,缺乏可操作性,而且不同法规之间存在漏洞和矛盾,相互冲突,损害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阻碍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

2.提高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2.1加快技术创新,提高开放程度

我国要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要推动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知识产权,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业企业;提高服务业研究和基础设施的投入,政府应引进一些服务贸易领域重大的项目,并为其相关的技术改造提供贷款支持,对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应提供研发资助。

此外,政府要通过外资的进入形成强大竞争压力,迫使我国服务业,尤其是国有服务企业提高效率。改革开放这么多年,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偏低,通过引进外资,形成压力,达到国内制度难以奏效的促进作用。引入外资,引入竞争,打破原有垄断格局,国有垄断服务业有了压力,就会注重改善自身的服务水平,推进服务贸易的发展。

2.2保护“幼稚”服务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要在充分理解WTO的宗旨和原则的基础上,选择和制定适度的保护性产业政策,对缺乏国家竞争力但又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幼稚”服务业进行合理保护。,尽量避免服务市场开放的冲击。比如,针对金融、保险、计算机等现代服务业,要制定适当的保护性政策,避免这些“幼稚”企业过早地暴露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

此外,我国应抓住不同地区服务业的特点和优势,采取措施,促进各地区服务企业协调发展。比如,政府可以在服务贸易发展水平高、经济较发达的北京、江苏、广东等地区建立服务贸易示范区,并予以重点政策的支持,给中西部地区其示范作用。同时加大中西部地区开发的力度,充分利用这些地区的特色资源发展特色服务贸易,从而促进我国总体服务贸易有一个较大水平的提高。

2.3加快服务贸易人才培养,提高服务业的人力资本

首先,在国家层面上,要加大对相关教育产业的投入,加强开发人力资本的力度,培养能适应国际竞争的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其次,鼓励企业建立服务贸易培训机构,注重从业人员的再培训。第三,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服务业职业资格标准体系,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水平。第四,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建立与服务贸易发展相适应的学科和专业,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与有条件的服务企业建立服务贸易实习、实训基地。

2.4加强服务贸易立法,保护服务贸易健康发展

尽快建立、健全符合中国整体经济发展目标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以便增强国内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支撑和规范力度。首先,要分部门立法。我国服务贸易《承诺表》承诺开放或逐步开放的服务行业共9个,每个行业都包含着种类繁多的部门和分部门,各自有各自的专业特点,很难将它们统一起来加以具体规范,因此分部门立法显得十分必要。其次,国家要扩大我国服务贸易政策的透明度,使服务贸易真正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再次,要建立国家级的综合性服务贸易管理机构,明确职责、管理范畴,使各类服务业企业协调发展。最后,明确服务贸易各行业主管部门应负的责任,根据国际、国内服务行业的法规条文进行管理,保证我国服务贸易健康发展。[科]

【参考文献】

[1]王伟.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升路径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0(08).

[2]张武,李海红,郑磊.贸易自由化下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研究[J].商业时代,2010(14).

[3]胡君茹.世博会后进一步提升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的思考[J].江苏商论,2010(02).

我国规避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的研究 第12篇

在国内第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规模也在不断增加。虽然服务作为无形产品,和货物贸易有很大的区别,但实际操作中发现服务贸易同样存在贸易壁垒,只是更加具有隐蔽性。我国在出口服务中受壁垒影响严重,如果可以尽可能的规避服务贸易壁垒,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一、国际服务贸易壁垒概述

(一)服务贸易壁垒的概念界定

国际服务贸易壁垒指一国政府对国外生产的服务销售所设置的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以增加国外服务生产者的成本从而达到限制外国服务进入的目的,是国际服务贸易政策中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体现。[1]

国际服务贸易的研究起步晚,加之服务本身的无形性以及统计上的困难,笔者发现不少文章把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的概念和非关税壁垒的概念混为一谈。服务贸易标的物为无形产品,所以并不通过海关统计和检验,因此基本不会遭遇关税壁垒。也就是说服务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都是通过非关税壁垒实现的,但并不能简单的认为服务贸易壁垒就是非关税壁垒。实际贸易操作中,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面对的非关税壁垒的手段是不同的,规避方式也是不同的。

(二)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的类型

根据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统计,当前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具体措施多达2000多种。不同的学者也有不同的分类,目前比较能取得广泛认同性的分类方式是按照壁垒的作用或承担者,即把国际贸易服务的类型与影响服务提供和消费的壁垒结合起来。虽然具体描述中也略有差别,但是基本可以划分为市场进入限制(资本移动壁垒和人员流动壁垒)和经营限制(开业权壁垒和信息移动壁垒)两大类四种。

如上所述,资本和人员移动如果受到限制,属于政府对于外国服务进入设置的障碍,限制了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这两种国际贸易服务类型,属于在外国服务进入市场时就给予制约。而开业权壁垒和信息移动壁垒都是在允许外国服务进入国内市场之后,分别对于允许经营的范围加以约束,或者对于涉及到国家主权、垄断经营或者个人信息保密等信息技术方面由政府产业控制政策采取歧视性措施。因此除了信息服务产业,和信息相关的仓储运输、金融、法律等服务行业都会受到一定影响。

(三)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的特点

1. 法律性(政策性)强。

在阐述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类型时提到,政府会对资本和人员设置进入障碍。这个障碍往往是由于外汇管制和各国移民法律的具体内容造成的。而开业权壁垒和信息移动壁垒又经常受到一些公司法、行业法规以及国家安全条例等法律条例的制约,某些服务行业涉及一些国家主权利益或属于经济命脉更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所以有很强的法律性或者政策性。

2.隐蔽性。

服务的跨国流动无需通过海关统计,且属于无形产品,所以往往都以非关税壁垒的形式受到阻碍。大量的壁垒都隐藏在各国复杂繁多的法律政策中,并不以直接限制服务进口的形式出现,并且对于外国企业缺乏应有的透明度,所以服务贸易壁垒的隐蔽性较之货物贸易壁垒更加强烈。

3. 更加针对于“自然人”和知识产权。

和货物贸易不同,大部分服务贸易是使用凝聚在自然人上的系统专业知识来完成服务的。因此,自然人能否自由移动和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能否受到保护会对服务贸易能否跨国进行顺利交换起到重要制约作用。

二、服务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服务的影响

(一)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影响范围较大

服务贸易涉及到12大类,142个服务项目。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开始于1979年的海外工程承包和20世纪80年代初国内旅游业的开发。[2]改革开放以来发展速度较快,但因为起步晚,发展至今规模相对较小,并且长年逆差。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整体缺乏明显的比较优势,服务贸易结构有待调整,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不健全,都直接影响到我国服务出口的竞争力。再加上屡遭服务贸易壁垒就更是雪上加霜。

许多服务行业,比如通讯、交通运输、金融等在大多数国家都存在国家垄断,使得这部分行业国外提供者进入十分困难,或者即使进入也有很多经营限制。另外,新型服务行业往往需要高新技术或者商标的支持,而我国在此方面一直居于发达国家之后,知识产权保护也不到位,都给我国服务出口造成了障碍。

(二)自然人移动受限严格

我国出口服务贸易的优势和我国丰富的劳动力禀赋相关,自然人流动是我国出口服务的一个主要表现方式,比如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等。贸易的对象是服务,但是服务是凝聚在具体劳动者上的,交换服务这个产品需要劳动者的移动。现实中发达国家的对我国的签证或者移民政策都较为严格,使得我国大量劳动力无法出口。这使得我国的比较优势难以发挥。

三、我国规避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的建议

我国服务业由于起步晚,虽然近些年来发展可观,但与发达国际的服务贸易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开放服务市场是我国适应新WTO规则的要求,也是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途径。改变服务业和服务贸易落后的局面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在应对服务贸易壁垒的问题中,笔者建议如下:

(一)积极参与区域性组织

当前促进贸易自由化的一种有效方式就是参与区域化组织。虽然很多着力点放在了货物贸易上,但是此方式可以借鉴给服务贸易。通过签订双边或者多边协定或者区域性组织的协定,各个参与国共同协商,逐步开放彼此的服务领域,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我国在积极与其他国家合作时,以开放我国的服务行业作为条件换取其他国家对我国服务行业的开放,是一种和平、公平、彼此促进的规避服务贸易壁垒的措施。

(二)完善服务贸易及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服务贸易起步晚,历史较短,在法律体系方面十分不健全。建立一个完整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可以使服务行业顺利发展,也能在必要时采取相关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另外,通过分析发现,除了服务贸易法律体系本身,我国知识产权等法律的不完善也是我国遭遇较多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的主要原因。

(三)充分利用GATS的有关条款

我国已经加入了世贸组织,一直也在努力遵守WTO的规则,服务贸易总协定作为世贸协定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部分,现在也必须引起重视。GATS的核心原则就是非歧视,根据有关条款的内容可以看出,服务部门的开放是对等的。为了促进我国服务业发展的同时又减弱服务贸易壁垒的不利影响,应对充分研究GATS的条款。根据GATS基本原则一览规定,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市场准入、国民待遇、逐步自由化原则为其基本规则。这些基本原则可以适用所有服务部门的贸易活动。充分利用这些条款,消除中国服务业在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所受到的歧视性待遇,可以更好的发展我国服务行业的出口。

(四)顺应国际形势,降低我国服务贸易壁垒

根据以上的建议,我们可以看出国际大环境是要求自由贸易的,服务贸易也在其中。在我们要求别国降低服务贸易壁垒的同时,本身也要遵守规则或者作为交换条件来开放服务行业。对外开放以来,开放的服务行业越来越多,但是依然开放程度低,个别行业限制严格。采取对等的方式开放国内服务市场,既可以通过竞争发展服务业,也为国际谈判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五)加强服务贸易行业竞争力

我国的服务贸易优势主要集中在传统服务领域。若采取贸易自由化的方式规避贸易壁垒,需要加强自身的竞争力。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国内服务行业的发展和调整,国内服务行业做大做强能为具有优势的服务企业走出去奠定基础。发展我国服务贸易,就要重点扶持已初步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另一方面就是重视服务贸易人才的培养工作,在知识密集型行业培养优势,才是拉动服务业和国际竞争力的立足之本。

(六)利用政府组织力量来维权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贸易领域和发达国家相比,不管是立法还是竞争力或者是维权方面都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在要求企业遵守世贸规则的同时,也要注意学会维护自身权益。对于单个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或者自然人来说,即使受到不公平对待维权也是十分困难的。应当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在为服务贸易出口争取有利环境的同时,还要搭建应对服务贸易壁垒的维权平台。正如2014年12月的上诉美反补贴措施世贸争端案一样,利用政府力量来举证维权。

参考文献

[1]黄晓玲.中国对外贸易概论[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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