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范文

2024-08-15

中国央行范文(精选12篇)

中国央行 第1篇

过去七年, 中国人民银行一直在疯狂地吃进美国方面的资产, 买入的美国国债, 和房利美/房地美所发行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总值大约在1万亿美元左右。

如果从美元换算为坚挺的人民币, 那么这些投资就是一直在贬值的。这又让人们注意到这家央行资本金基础之薄弱。

现在中国央行需要注资。当然, 央行可以多印钞票, 但这会加剧通胀。据三位知情人士透露, 中国央行已经启动与财政部关于支撑其资本金的商谈。三位人士坚持匿名, 因为这在中国是敏感话题。

中国央行的困境有多重影响。其中一个, 根据央行业务方面专家的说法, 中国允许人民币继续对美元升值的意愿会降低。这可能加重中国与美国间的贸易紧张。过去布什政府及国会中许多民主党人一直在寻求让人民币升值, 以降低中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缩小美国的贸易逆差。

在中国, 央行是强势本币的主要推动者。但现在它发现自己越来越受到财政部的牵绊。财政部反对人民币升值。如果人民币贬值, 那么中国出口品的竞争力就会强过其他国家的产品。

央行和财政部向来就是冤家。曾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负责中国方面业务的伊斯沃·普拉赛德认为, 接受财政部助资会降低央行的独立性。他说:“央行不喜欢这样, 因为这会使央行被更多地压制于财政部的大拇指之下。”普拉赛德先生透露, 在代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访问北京期间, 他曾就中国持有的大量美国债券向中国方面反复提出警告。他指出, 这会让中国很容易受到人民币升值或美国加息的冲击。一般来讲, 加息会让债券价格下跌。

中国央行官员拒绝置评, 财政部官员没有回复电话, 也没有回答请求评论的传真上的问题。总部设在瑞士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 (有时也称为“央行的央行”) 一项研究中的数据显示, 在2002年底, 许多央行的资本金基础相比外汇储备都很少, 只不过很少有央行的资本金比率像中国央行那么低。

在外国债券走势不佳的情况下, 中国政府可以决定将其外汇储备中的一部分转移到全球股市之中。

中国央行在去年冬天开始少量买入海外股票, 但像其他央行一样, 绝大多数外汇储备仍然是投资于债券。

而财政部则是努力推动向海外股市投资。去年, 它终于掌管了身价2000亿美元的中国投资公司。此前中投公司是由央行提供资金。这家公司最为公开的一次行动, 是去年5月份向黑石集团进行的一项30亿美元的投资。如今这项投资已经贬值43%以上。

经济学界普遍认为, 中国央行的困境本身并不对实体经济构成威胁。政府拥有充沛的资源, 财政也呈盈余状态。最有可能的是, 财政部将直接把其他中国政府机构的债券划转给央行, 来增加央行的资本金。但即便是在这样一个极不欢迎人们对其经济政策给予批评的国度, 对中国海外投资的不满情绪也正在不断显露苗头。

为维护其所买入的海外资产, 央行费了大力。购买海外债券的钱来自于商业银行必须存于央行的储备金。中国的商业银行已经事实上相当于给央行借了超过1万亿美元的钱, 利率还不到2%。

为了让商业银行在储备金利率如此之低的情况下保持稳定, 央行把存款利率也定得很低。银行为存款支付的利率, 和它们向一般客户贷款时所收取的利率之间, 利差达到好几个百分点。这样来看, 实际就是普通中国存款人的财富转移到了央行, 然后转移给了美国人, 而美国人把他们的债务卖给了中国人。

而随着中国经济显示放缓迹象, 央行面临着降低准备金率以刺激经济增长的巨大压力。

中国央行资产负债表解析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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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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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货币的基本形态是支票和纸币现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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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市场经济所需要的货币由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共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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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货币 由中央银行所提供的那部分货币量

又叫做银根或。这一部分货币最终形成老百姓手中的现钞、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以及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在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基础货币的投放体现为负债项下“储备货币”的增加(M1)。其中,“货币发行”展示的是现钞的投放数量(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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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交易过程中所使用的支票货币则是由商业银行提供。商业银行通过派生存款的创造机制使得整个社会的货币供给总量以数倍于基础货币的规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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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货币投放形式

(一)向财政部门借出款项或允许其透支。财政部门则通过投资或转移支付等形式将这一部分基础货币注入生产、流通或消费领域,最终转化成企业和家庭的货币收入。

在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中,向财政部门借出款项表现为资产项下“对政府债权”的增加以及负债项下“政府存款”的增加。然后经由财政资金的使用表现为负债项下“政府存款”的减少以及“储备货币(金融性公司存款)”的增加。而财政的透支则会直接表现为资产项下“对政府债权”的增加以及负债项下“储备货币(金融性公司存款)”的增加。

但《中国人民银行法》已经不允许中央银行以这种方式投放基础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第三十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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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货币投放形式

(二)二

货币当局以再贷款或再贴现等形式向商业银行授信。这部分基础货币经由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转账存款如此这般周而复始的派生存款创造过程,最终转化为众多商户或个人的支票存款和现金货币。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这将表现为资产项下“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的增加以及负债项下“储备货币(金融性公司存款、货币发行)”的增加。三

货币当局买入外汇资产。这部分基础货币也将经由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派生出大量的支票存款和现金货币。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这将表现为资产项下对“国外资产(外汇储备)”的增加以及负债项下“储备货币(金融性公司存款)”的增加。四

货币当局经由公开市场业务买入有价证券。由于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以金融机构为交易对方,买卖的标的是国债,所以在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中,这将表现为资产项下“对政府债权”的增加以及负债项下“储备货币(金融性公司存款)”或“不计入储备货币的金融性公司存款”的增加。

在历史上,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是我国基础货币投放的主要方式。但在目前,外汇占款已经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基础货币投放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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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调节货币流通的方式 一 公开市场业务

由于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以金融机构为交易对方,买卖的标的是国债,所以在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中,这将表现为资产项下“对政府债权”的增加以及负债项下“储备货币(金融性公司存款)”或“不计入储备货币的金融性公司存款”的增加 二 央票

在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中,央行票据的发行表现为负债项下“储备货币(金融性公司存款)”的减少以及“发行债券”的增加

三 回购业务正回购交易中的第一次交易表现为负债项下“储备货币(金融性公司存款)”的减少以及“其他负债”的增加 四

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掉期交易当中的售出外汇表现为资产项下“外汇(储备)”的减少以及负债项下“储备货币(金融性公司存款)”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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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资产负债表无限扩大的可能性 ·

基础货币的投放是央行实施相应的资产业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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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经济体资产负债表的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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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量的扩大过程即是基础货币的净投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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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的具体资产业务操作对货币供给量的影响程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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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流通在外的基础货币量的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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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资产业务操作对货币供给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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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中央银行动用45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注资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这在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上将会体现为资产项目下“外汇资产”的减少以及“其他资产”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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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财政部首先向中国农业银行发行6000亿元人民币的特别国债(一期),然后以所筹集到的人民币资金向中国人民银行购买等值的外汇,充作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投公司)的资本金。这在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上首先体现为负债项下“金融性公司存款” 的减少和“政府存款”的增加,然后体现为资产项下“外汇资产”的减少和负债项下“政府存款”的减少;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又将卖汇所获得的6000亿元人民币经由公开市场业务向中国农业银行购买等值的特别国债。这在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上体现为负债项下“金融性公司存款” 的增加和资产项下“对政府债权”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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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从中国人民银行购买中央汇金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将上述股权作为对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中投公司从央行手中购买汇金公司的交易记录出现在2007年12月的央行资产负债表上。这一个月的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资产项下的“其他资产”项从11月的11979亿元骤减至12月的7098亿元,减少了4881亿元,按当期汇率约为670亿美元。相应地,负债项下的“政府存款”也会发生相应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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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商业银行以外汇缴存本币存款准备金,这使得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资产项下的“其他国外资产”从2007年1月至7月的1069亿人民币左右跳升到8月的2085.27亿人民币,到12月又升至9319.23亿元,累计增加8266.92亿元。相应地,负债项下的“其他负债”也会发生相应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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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基础货币投放规模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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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半年的外汇占款增加了9656.85亿元,这就造成了基础货币的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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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的财政存款增加了7049.13亿元,这又抑制了基础货币的增加 ·

随着政府支出的增加,财政存款势必下降。如自2008年12月至2009年5月,伴随着政府支出的扩大,财政存款大幅度地下降,基础货币则明显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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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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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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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或再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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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票据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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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回购业务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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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行外汇政策目标以及财政管理体制的原因,外汇占款和财政存款的变动非央行所能控制,因此为对冲外汇占款投放基础货币的压力,央行近年来逐步强化了央行票据发行和央行正回购操作等公开市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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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当前加息的“副作用” 第3篇

2010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这是央行2010年的第二次加息。

加息抑制通胀的作用毋庸置疑,这是一个普遍性的规律;然而,在当前这一时点上,加息对中国通胀的影响还存在一个具有“特殊性”的逻辑。即在“与美元波动高度相关的汇率制度、相对发达经济体的较高增长速度、强烈的升值预期、通胀压力下的加息预期”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加息会吸引境外热钱来进行汇率、利率的套利,增加了境内的流动性,反而助推了通胀。这从第一次加息后的多项数据可以看出来;此次加息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上行,逼近汇改以来的新高,也是证据之一。

从长期看,随着加息周期的延续,加息对通胀的作用将回归普遍性的规律;但在短期,由于加息抑制通胀和加息推动热钱流入的作用相抵消,加息与通胀的关系,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其中的“副作用”何时得到消除,让中国央行的利率工具变得更有效,还是一个未知数。

观察当前全球经济局势可以发现,在美国实施第二轮量化宽松的同时,欧洲则希望通过欧元贬值来刺激出口、日本中央银行则大规模入市干预日元升值,且美元、日元利率都处于历史低位的情况下,全球流动性泛滥和新兴市场国家的物价上涨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当前中国经济金融所面临的外部环境。

通常而言,一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在于稳定币值,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和对外收支平衡这四大目标的均衡实施,但在不同阶段有所侧重,而眼下,抑制通胀、保持币值稳定显然是中国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

一国中央银行对货币政策的调控手段可分三种: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但在具体调控手段的选择上则要受到该国诸多相关因素的制约,依据蒙代尔不可能三角(Impossible triangle)金融定理:一个国家不可能同时实现资本流动自由、货币政策独立性和汇率稳定性。

由于中国已经在最近20年全面融入全球经济中,尽管处于人民币资本项目管制下,但资本的流动不可避免,而只能从规模上加以限制,且这种限制的效果未必理想。因此,“资本自由流动”、“独立货币政策”和“汇率稳定”的三选二,就化简为中国央行在剩下的“货币政策”与“汇率调整”两者中二选一。而实际操作上按照轻重缓急,则有力度上的大小之分。

假设汇率与利率只能动一个、且分力度大小的情况下,则中国中央银行拥有如下四种组合的选择:

1.汇率不动;小幅加息

2.汇率不动;大幅加息

3.利率不动;小幅升值

4.利率不动;大幅升值

本文拟将上述四种情况对中国当前抑制通胀以及热钱流动的影响及结果分述之。

加息悖论

中国央行2010年10月份以来的两次加息,属于第一种“汇率不动;小幅加息”的情况,也是本文要着重分析的。

一年期存贷款利率10月19日加息0.25%后,引起了市场的连锁反应,笔者主要关注以下几方面的数据:

1.11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为576亿美元,环比增长一倍,当月结汇额亦创下年内高点,达到1253亿美元。

数据显示,10月银行代客结汇为1253亿美元,银行代客售汇为677亿美元,两者之差为576亿美元,即抛售美元(给央行)多于买入额85%;而9月则分别为1192亿美元和908亿美元,差距是31%。

另外,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为1664亿美元,对外付款为1272亿美元,顺收为392亿美元,即汇入大于汇出30%;而9月银行代客顺收仅为226亿美元。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国结售汇差额应大体反映进出口差额。但10月份中国贸易顺差仅为271亿美元,不及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576亿美元的一半,说明有305亿美元是在非贸易项下涌入并以结汇形式甩给了中国央行。

笔者认为,以上数据所隐含的推论是热钱在加速流入,特别是考虑到目前香港的港币、美元或日元存款几乎无息,但中国内地的人民币存款年息已升至2.5%。

2.11月26日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新增外汇占款增长强劲,达到5190亿元人民币(仅次于金融危机爆发前2008年4月的5251亿元)。

通常情况下,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是外汇占款的主要来源之一。若以6.60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换算,10月份的结售汇顺差大约是3801亿元人民币,但仍与外汇占款之间有差额1389亿元。

笔者认为,央行吞入外币时必须吐出等值的巨量人民币,是故国内市场的人民币投放量大增。

3.再观察香港市场的反应,也能清晰捕捉到境外资金追逐人民币的迹象。2010年10月以前,中银香港的人民币额度只用了20亿元(9月份香港人民币跨境结算额较8月份还下降了22.5%)。但在中国央行宣布加息后的短短8天里,该行的人民币额度用掉了60亿元——10月27日,作为香港人民币跨境贸易清算行的中银香港突然宣布,人民币贸易结算兑换额度80亿元已用尽。短短一周就将正常情况下全年3/4的额度用光,其速度之快背后的原因不言而喻。

4.香港金管局11月30日发布消息称,10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了678亿元,总量达到2171亿元人民币、人民币存款当月大幅上升45.4%。而存款增加主要发生在加息后的10天里。

5.国家统计局12月11日公布,11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5.1%。一般而言,加息对通胀有抑制作用,且通胀水平会做出滞后的反映。但考虑到加息对热钱流入的影响和热钱对通胀的影响,本次加息对一个月后通胀的上升是否有“贡献”以及有多大“贡献”,仍不得而知。

将上述现象梳理一遍,模型简述如下:

通胀上升——为抑制通胀央行加息——外汇局的结售汇顺差大增——央行的外汇占款(货币投放)大增——反而推动通胀(CPI)上升

尽管加息对通胀的影响显然不止上述这一个逻辑,但考虑到数据所反映的这种影响的重要性,这就成了一个事与愿违的“加息悖论”。

简言之:在全球经济周期不同步的特殊情况下,中国央行陷入了加息反而助推通胀的怪圈。

在目前中国宏观经济这种特殊背景下,以下进一步论证这个“加息悖论”。

上述论证的模型可以、也应该加入央行目前惯用的对冲流动性手段,即提高存款准备金与发行央票,在将这两者加入到上述论述逻辑中来之前,先看一下近几周央票的发行情况。

在货币政策的选择中,利率调整属于价格型工具,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和公开市场操作属于数量型工具。存款准备金上调与央票发行的增加都会造成流通中货币的减少,依据商品经济中“供求关系”的原则,货币供应量的减少,必然导致其市场价格(利率)上升。

2010年12月份以来,公开市场的央票发行量在减少,主因是央票利率过低。数据显示,公开市场一年期央票收益率定格在2.3437%,而一年期央票二级市场收益率却在3%左右,较一级市场的收益率高出50-60个基点。央票一、二级市场收益率的倒挂现象,大大增加了发行难度。如果不加息,将难以打开央票发行利率上行的空间,央行利用央票回笼流动性将难以为继。

另一个数量型工具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12月10日,央行决定从12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年内第六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至此,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达到18.5%。

中国央行 第4篇

关键词:人民币汇率,通货膨胀,三元悖论,货币政策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人民币出现了对外升值和对内贬值并存的奇异现象,即违背货币“一价定律”的所谓“人民币价值悖论”。

一、“人民币价值悖论”的现象描述

(一)对外升值

2005年7月21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升值2.1%。2005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56%,2006年升值3.35%,2007年升值6.9%,2008年升值6.57%。在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期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稳定在6.82的水平上。2010年6月19日至年末,人民币汇率升为1美元兑6.62元人民币,升幅2.93%。自2005年7月2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人民币对美元共计升幅20%。需要指出的是,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并未伴随人民币对欧元和日元的同步升值。

(二)对内贬值

1.2000~2007年初期间

中国自2001年加入WTO后,在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推动下,中国的国际收支经常账户顺差持续提高。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冲销操作,部分抑制了外汇储备快速累积的通膨压力。此外,来自农村地区的大量移民工人涌入工业中心,协助压低工资和通货膨胀的上涨压力。对于经济高速增长中国而言,通货膨胀仍然异常低,有时甚至转为通货紧缩。廉价的中国制造品出口增加,也使工业国家和其他新兴市场经济体的通膨压力减弱。来自中国的工资竞争,有助于工业化国家的工资下跌。截至2007年,世界各地获得前所未有的物价稳定。

2.2007年8月以后

美国利率开始下跌,中国和全世界的通货膨胀前景发生巨大变化,中国外汇储备累积进一步加快,中国货币供给增长失去控制,原物料和食品价格上涨。到2008年5月,中国消费者物价指数上涨8%以上。2010年11月,中国CPI同比上涨达5.1%。中国工资亦伴随CPI上涨,并推升中国制造品的国际价格。

自2007年以后,中国的国内通货膨胀和人民币升值,使制造品的国际价格开始飙升。中国经济过热对工业原料和初级食品的需求扩增,进一步增大对全球通货膨胀的影响。中国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已从促进通货紧缩的力量转变为促进通货膨胀的力量。

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中国通货膨胀的趋势与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趋势同步,人民币升值对通货膨胀具有推动作用,随着人民币升值的稳定预期,升值的预期以及预期的不断实现导致热钱快速流入,货币供应量被动增长,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物价上涨。

二、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曾有两次较大的动作。

(一)从1995年到2005年7月21日实施人民币钉住美元固定汇率

1994年是中国进行国内税制和外贸体制改革的重要年度。中国当局取消对经常项目的外汇管制,并将人民币官方汇率与调剂汇率并轨,实行单一的汇率制度。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有管理浮动汇率制,新的合并官方汇率是1美元兑8.7元人民币。到1995年,人民币汇率维持固定在1美元兑8.28元人民币,直到2005年7月21日总计持续10年之久。到1996年,中国达到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八条款的要求,实现人民币经常帐户的完全可兑换性。

中国实施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轨制度以及人民币经常项目完全可兑换性,使得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采行更加稳定的外部目标来锚定整体物价水准。由于本阶段人民币汇率维持固定,因此通货膨胀率和实际GDP增长率的走势稳定。

(二)2005年7月21日至2008年中期人民币汇率可预期地向上爬升

人民币汇率不再钉住单一美元的原因如下:

1.2003年之后,超乎预期的净储蓄盈余,加上外国直接投资大量流入,导致巨额的国际收支顺差。经常项目顺差占GDP比重从2003年的2%上升到2007年的10%以上。中国制造品出口增额的大部分是出口到美国。2004年中国与美国的双边贸易顺差达到美国GDP的1.1%。美国制造业的失业情况使美国政治家极为不安,国际社会强烈呼吁人民币升值,国内外关于人民币升值与否的论战不断升级。

2.中国的国际收支顺差被国际上的一些经济学家和政治家错误地归因于人民币汇价被人为地低估。2003~2005年官方外汇储备更迅速的累积被视为不公平汇率操纵的证据,美国开始施加政治压力要求人民币升值,美国政府威胁实行进口关税来制裁中国,除非人民币升值。

2005年7月21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升值2.1%,随后每年升值大约6%,2011年市场预期人民币进一步升值。

三、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占款冲销操作及其局限性

随着市场预期人民币持续稳步升值及美国利率相对中国偏低,中国几乎没有其他选择,只能凭借增厚官方外汇储备,对庞大经常项目顺差提供融资,同时企图冲销官方外汇储备累积所带来的过多流动性。所采取的冲销方式如下:

(一)发行中央银行票据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4年开始发行中央银行票据。这些央行票据利率低于市场利率,可以减低冲销成本。但是,该方式未能充分冲销外汇储备对货币基数的影响,因为中国资本市场的规模较小和流动性有限,不容许无限量发行央行票据。

(二)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自2005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官方外汇储备通过要求商业银行增加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余额来达到冲销目的。这些法定准备金利率大幅低于央行票据利率。此外,要求商业银行的部分准备金以美元提缴,这对中国人民银行有以下优点:(1)在这些美元兑换成人民币之前,人民银行可以从资本市场先吸纳这些美元,使进行官方外汇干预的需求减少。(2)将冲销成本转移给银行业,因为法定准备金利率很低。(3)使中央银行免于遭受重新估值的损失,因为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资产方面美元债券人民币价值下降,与负债方面商业银行以美元提缴准备金人民币价值下降相对应。

如果冲销成本及重新估值损失被转移到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贷款活动受限于两方面:(1)对非银行企业部门的债权被对中央银行债权所取代。对非银行民间部门放款减少,反映于贷款利率上升。(2)因为重估价亏损减少商业银行的股本,对非银行企业部门贷款进一步减少。由于这些冲销操作使中国企业的投资活动减少,同时增加中国的净储蓄盈余,导致经常项目顺差进一步扩大。

(三)中国人民银行冲销操作的局限性

中国人民银行只能冲销部分外汇准备累积对货币基数的影响,在2007年大约是70%。不断冲销操作紧缩国内货币供给,并推升国内利率,吸引更多热钱流入,促使进一步的官方外汇干预。当2007年和2008年美国利率大幅下跌时,这种影响更为强大。

由于外汇储备的高速增长和冲销的不完全性,中国的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从2000年的大约5%飙升到2007年的46%。这也引发了国内外关于中国货币供给是否“超发”的争论。

四、“人民币价值悖论”下中国央行的货币政策选择

根据三元悖论(The Impossible Trinity),在资本流动、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和汇率制度三者之间只能进行以下三种选择:

(一)保持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资本的完全流动性,必须牺牲汇率的稳定性,实行浮动汇率制

这是由于在资本完全流动条件下,频繁出入的国内外资金造成了国际收支状况的不稳定,如果本国的货币当局不进行干预,亦即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那么本币汇率必然会随着资金供求的变化而频繁的波动。利用汇率调节将汇率调整到真实反映经济现实的水平,可以改善进出口收支,影响国际资本流动。虽然汇率调节本身具有缺陷,但实行汇率浮动确实较好地解决了“三难选择”。但对于发生金融危机的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来说,信心危机的存在会大大削弱汇率调节的作用,甚至起到恶化危机的作用。当汇率调节不能奏效时,为了稳定局势,政府的最后选择是实行资本管制。

(二)保持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汇率稳定,必须牺牲资本的完全流动性,实行资本管制

在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下,在汇率贬值无效的情况下,唯一的选择是实行资本管制,实际上是政府以牺牲资本的完全流动性来维护汇率的稳定性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大多数经济不发达的国家,比如中国,就是实行的这种政策组合。这一方面是由于这些国家需要相对稳定的汇率制度来维护对外经济的稳定,另一方面是由于他们的监管能力较弱,无法对自由流动的资本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维持资本的完全流动性和汇率的稳定性必须放弃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根据蒙代尔-弗莱明模型,资本完全流动时,在固定汇率制度下,本国货币政策的任何变动效果都将被所引致的资本流动的变化抵消,本国货币丧失自主性。在这种情况下,本国或者参加货币联盟,或者更为严格地实行货币局制度,基本上很难根据本国经济情况来实施独立的货币政策对经济进行调整,最多是在发生投机冲击时,短期内被动地调整本国利率以维护固定汇率。可见,为实现资本的完全流动与汇率的稳定,本国经济将会付出放弃货币政策的巨大代价。

人民币对外升值和对内贬值这一奇异现象的并存,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因为内部和外部失衡所导致的现象。从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控制物价快速上涨,防止人民币对内贬值速度的加快,这也有助于抑制人民币对外升值的加速。面对“人民币价值悖论”,中国央行的货币政策选择也许可以从改变强制结售汇制度入手,试行自愿结售汇制度,即允许中国的企业部门自由选择结汇或者持有外币,以实现部分的放松资本流动管制。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央行进行了出口收汇改革。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北京、广东等四个省(市)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试点,允许境内企业在境外开户,存放境内企业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出口收入,提高企业资金利用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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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裴平,吴金鹏.论人民币内外价值偏离[J].经济学家,2006,(1).

中国央行 第5篇

外媒:中国央行决定对部分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据彭博报道,中国央行决定对部分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报道称,因其新增贷款发放速度过快。此次调整至少包括部分区域性银行。 消息人士没有提供其他银行是否受影响的细节,以及何时开始实施。 此举是央行由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后作出的.。 上述消息人士因未被授权公开发表评论而不愿具名 中国央行没有立即回复彭博寻求置评的传真。 中国央行此前在网站公告,自起将现有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acroPrudential Assessment,简称MPA)。金融机构的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外债风险、信贷政策执行,七大方面均被纳入评估范畴。 中国1月份新增信贷攀升至纪录新高;新增人民币贷款激增至2.51万亿元,预估中值为1.9万亿元。

中国央行 第6篇

几乎同一时间,中国央行公布增持黄金储备。根据央行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中国黄金储备增至5331万盎司(1658.1吨),比之前公布的1054吨大幅增加57%。也就是说,自2009年以来中国央行购买了604吨黄金,增持背后意味深长。

黄金避险需求落空,美联储加息打压金价

最近一段时间,黄金市场一直萎靡不振,金价走势疲软。整个市场都渴望“一记重磅”来增温。

事实上投资者期望的“一记重磅”概括起来包含两点,一方面是自然因素,另一方面是政治因素。6月初澳大利亚气象局公布的厄尔尼诺现象持续走强的报告是其中之一,报告称今年的厄尔尼诺所爆发的威力将是20年里罕见的,厄尔尼诺现象对于全球气候的恶劣影响不仅将导致农作物生长发育延迟,而且会影响金属矿业的采集。农产品价格预期的上涨引发的通货膨胀和金矿预期的匮乏是投资者看好黄金价格的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在于7月进行的希腊救助谈判和伊朗核问题谈判能否触碰黄金的避险需求。结果事态的走势是,希腊救助谈判和伊朗核问题谈判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进展。

屋漏偏逢连夜雨。7月17日,美国6月CPI公布,经济数据强劲回温,美元不断走强,也打压了金价。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CIBC)上周六报告中称,现在是买入美元的安全期。另一方面,市场对美联储加息的估判正逐步实现,美联储主席耶伦在7月15日的国会作证时候重申,美联储可能在年内加息,并暗示在未来任何一次会议上美联储都有可能加息。在美元升值的态势和耶伦强势言论的刺激之下,黄金价格遭到了强烈的打压。

7月20日,周一亚洲市场早盘,黄金瞬间大幅跳水,盘中最低下探1080美元/盎司,跌幅近4%,直逼1000美元大关,刷新2010年3月以来新低。之后几天,黄金继续萎靡不振,徘徊在1100美元附近。

央行增持黄金,战略布局意义深刻

与此同时,中国央行于7月17日披露自2009年以来首次大规模增持黄金,增持幅度接近60%。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中国央行黄金储备量为5331万盎司。上一次披露时间是2009年4月,储备量为3389万盎司。这意味着中国的黄金储备超越了俄罗斯成为全球第五大黄金储备国。中国增持黄金储备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但是这并没有给予金价强有力的支撑,黄金价格走势还是在周一遭遇到了“一泻千里”。

媒体分析称,尽管中国增加了黄金储备,但是增加量与之前的预估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某种程度上令人失望。正如高盛所言的一样,中国很难成为黄金的救世主,即使增持黄金也很难救黄金出“水深火热”,可见央行增持黄金不如预想中的“美好”,反而为黄金市场增添了一抹悲情。

然而,央行的此次增持大有一番“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意味。有评论认为,黄金是为数不多的国际化和标准化程度非常高的金融资产,黄金储备具有金融和商品的多重属性,与其他资产一起,有助于调节和优化国际储备组合的整体风险收益特性。中国的增持黄金是为了更好的实现人民币国际化,黄金储备的增加是人民币影响力提高的重要条件。

借助于黄金,中国不需要立即放开国内证券、债券等资本市场,人民币很快就可以成为国际通用资产的计价货币,并形成一定的循环。所以,此次央行增持黄金的举动不仅在向全球市场摆明姿态,显示出央行维护金融市场的实力,还在积极地为人民币国际化道路“铺砖添瓦”,可以算“一箭双雕”。

黄金看涨情绪低落

那么,接下来的黄金走势会如何呢?前几年买了黄金的人,究竟到了什么时候能够解套?央行增持黄金,对于投资者而言是不是意味抄底时机已经来到?

著名贵金属外汇分析师赵相宾分析认为,如果黄金市场一直低迷,黄金价格继续下跌,央行会继续增持。因为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以及人民币加入IMF特别提款权(SDR)货币,中国未来也会有更多的黄金买盘,在保持对下行位置足够冷静判断的基础上,是时候考虑抄底买入黄金。

不过,更多的著名分析师和投资大腕对黄金的前景比较悲观。国际投资家罗杰斯在最近的一次采访中称,黄金价格可能会大幅走低。他表示,金价很可能再下跌15%至20%。TradingAnalysis.com创始人、著名技术分析师ToddGordon也在7月17日对黄金价格有类似的分析。ToddGordon通过技术分析发现,黄金已经跌破2001年以来的关键趋势线,黄金可能“即将发生重大破位”,甚至可能跌至800多美元。投资银行巴克莱建议投资者做空黄金,做多美元。数据显示,截至7月17日,黄金ETF-SPDRGoldTrust的黄金持仓量约为696.25吨,较上一交易日减少11.63吨。投资者对黄金持有抱有最悲观的情绪。

2008年至2009年,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金市蓬勃发展,加之低利率的环境刺激,消费者热衷于投资黄金等无息资产。2013年,随着全球经济好转,美元越来越强势,黄金结束了长达12年的涨势,并回吐了近三分之一的涨幅。

中国央行 第7篇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人民银行在面临新的形势要求下召开的一次重要的科技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和贯彻会议精神,对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做好今后五年的科技工作具有积极而重大的意义。

回顾:体系完善势头良好

在“十一五”收官之年科技战线全体员工所作出的努力和成绩:切实维护和保障了央行办公和业务的安全平稳进行,积极转变人民银行信息化建设及项目管理模式,显著扩大央行科技工作在金融信息化领域的影响力,并切实加强了科技队伍建设。

李东荣在讲话中指出,“十一五”期间,在人民银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系统的共同努力下,人民银行科技事业与时俱进、健康发展,为中央银行的科学履职提供了强有力支撑。2010年是人民银行科技事业克服诸多困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的一年。通过科学规划和组织央行信息化布局建设,加强重大项目的论证,推进信息资源整合;科技一盘棋理念进一步落实,工作效果逐步显现;主动加强服务和协调,促进了金融科技发展;坚持科技创新,提升了央行科技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科技宣传,推动了科技知识的普及。

在工作报告中,王永红详细地总结了2010年人民银行的各项科技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8个方面。

一、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推进

“两地三中心”基础设施布局基本成型,总行数据中心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工程已完成,同城应急灾备中心完成扩建,上海异地灾难备份中心基础设施工程已完成;两网分离工程顺利收尾,将现有内联网拆分成为物理隔离的办公网(涉密网)和业务网,以及逻辑隔离的业务网、互联网,整体提升了人民银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省级数据中心技术架构建设完成,为省级数据中心承载区域金融服务、地方特色应用奠定基础。

二、信息系统建设进入新阶段

随着电子对账系统、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等18个应用系统的上线运行,人民银行应用系统体系基本覆盖各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开始进入应用系统建设和推广的新阶段;应用系统的体系结构转变为“条线烟囱式”,今后将通过系统横向整合发展为架构管控的平台式结构;同时大力推广使用电视会议系统等互联网站,促进全行办公和运行模式转变。

三、系统运行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推进分支机构运维监控系统全国联网,完成全国运维监控一体化建设,为实现“全网管控,分级处置”的人民银行运维监控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以实证分析方法排查应用系统的问题,优化应用系统性能;同时在系统运维中引入IT治理理念,采取建立系统运维脚本库等措施保障系统运维。

四、信息安全工作实效显著

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了系统建设、身份认证、安全检查、应急管理等多个领域;同时履行金融信息安全协调职责,除了完善金融信息安全协调工作机制之外,还协调处置了10多起银行业信息安全事件;同时继续推进应急工作的规范化,指导各分支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各种应急演练;最后加大信息安全风险检查力度,针对安全管理、机房环境、客户端安全等多个方面展开自查。

五、健全卡基支付技术管理体系

抓住“支付功能和行业管理功能相结合”的特点,采用行业合作模式,继续组织军人保障卡的推广使用,并持续扩大金融IC卡的应用领域,推动其受理环境建设;同时采取“趋同商业银行”的管理原则,构建非金融支付的技术管理体系;并从发卡流程等方面完善银行卡的技术管理工作机制。

六、金融标准化与规划工作深入推进

发布《中国金融标准化报告2009》,为今后金融标准化的发展提供了参考、指明了方向;金标委主动完善金融标准化管理,进行了行业标准制修订、推出《银行业标准体系框架》等多项工作;同时加快编制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积极组织编制工作,勾画出人民银行未来五年的信息化建设蓝图。

七、科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启动建立人民银行总行应用功能点清单库,制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完成72个项目的立项工作;强化科技信息化办公,提高办公透明度和利率;充分利用媒体的作用,加大信息化宣传力度,扩大金融科技的社会影响;同时大力加强科技队伍建设,提拔先进和优秀个人,营造和谐科技的良好氛围。

八、央行“大科技”统筹协作势头良好

在总行党委和各业务司局、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全力配合之下,央行在2010年的抗击玉树地震及舟曲泥石流自然灾害、“两网分离”工程实施、世博及亚运信息安全保障、省级数据中心建设、金融IC卡推广及全行运维监控一体化等事件中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要求:打好基础重点突破

进入“十二五”新的时期,从大的形势讲,提高科技竞争力将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从金融业发展和央行履职角度出发,科技也必将发挥更为重要的驱动作用。

李东荣表示,今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日益复杂,经济发展客观上对央行科学履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迅速适应金融改革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妥善应对当前的信息安全形势、持续提升央行科技的统筹协调能力,是新时期人民银行科技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对做好今后一段时期人民银行科技工作,李东荣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科技专业化分工布局

要做好科技管理、规划和政策制定,实现央行科技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做好应用系统开发、测试,为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做好人民银行网络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做好金融信息化研究,夯实理论基础。

二、要加强科技统筹协调,发挥整体优势

对内要继续贯彻人民银行全国科技一盘棋的工作理念,积极拓展各单位之间共享资源、协调配合的工作渠道。对外要加强与相关部委、金融监管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搭建常态化、科学合理的金融信息化协调工作机制。

三、重视基础环境建设,落实业务信息化保障措施

要确保人民银行办公秩序、业务处理和对外服务的正常运行。要继续加强信息系统的应急演练,真正提高科技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做好重点性突破,开创“十二五”科技工作良好开端

积极实施金融标准化战略,提升金融业竞争力。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标准的研制和发布,加速完成金融统计、电子支付、移动支付等系列标准的制定,形成制定一批,储备一批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大金融标准的贯彻实施力度,引导和支持若干重点领域金融标准的实施。建立金融标准化市场运行机制。开展重点课题研究推进数据管理和共享。加快建立金融认证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的提升。进一步完善金融信息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金融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机制。

五、切实加强科技队伍建设,为提升央行科技水平夯实组织基础

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坚持在实践中发现人才、锻炼人才、培养人才,加强科技干部交流,拓展知识面,增强科技队伍能力。要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保证科技队伍健康成长。

部署: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2011年,人民银行将以“规范现行、架构管控,技术管理、加强协调”为主线,强化软件开发、认证检测、安全应急、运行维护等综合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工作环节的质量、服务水平以及行业影响力。

王永红在会上的讲话指出,2011年人民银行科技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人民银行的中心工作,以“规范现行、架构管控,技术管理、加强协调”为主线,落实人民银行“两地三中心”信息化安全运营布局,推行架构管控下的项目管理,推进应用系统整合和架构建设,完善金融业信息安全协调工作机制,全面推广金融IC卡应用,加快构建统一规范的金融标准体系,完成金融业、人民银行“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大金融信息化宣传力度,继续提升央行科技的服务水平和行业影响力。具体措施包含以下8个方面。

一、落实“两地三中心”安全运营布局

2011年,要继续大力推进总行北京数据中心、上海异地灾难备份中心的建设步伐,保障总行数据中心机房顺利搬迁,尽早启动金融信息中心运转;并建立符合“两地三中心”要求的专业化运维队伍,加强IT治理,整合优化运维管理流程;完善人民银行一体化运维监控管理体系,建立全行统一的运维监控门户,实现“全网管控”的全国监控管理目标。

二、推进系统整合,加快数据架构和应用架构建设

目前,人民银行信息系统的架构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2011年要结合系统建设和整合,以ACS应用、统计类应用、办公管理类应用为基础,开展基础数据管理系统、数据变换平台等平台建设工作,推动数据共享,形成人民银行数据架构雏形;通过完善人民银行核算类系统架构、二代支付系统建设等工作,加快推进人民银行应用架构建设;同时继续推进省级数据中心基础平台建设。

三、完成网络改造,提升人民银行网络对内对外服务水平

重新梳理业务网网络服务需求,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规划设计业务网,提高安全防护水平,进一步扩宽人民银行对外服务的网络渠道;开展业务网与金融城域网改造工程,加强对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的接入服务和指导;建立健全网络制度体系框架,制定人民银行网络规范技术指引,以全面提升人民银行对内对外的网络服务水平。

四、着力推进信息安全的各项工作

“协调和指导金融信息安全”是央行科技重要职责,努力完善金融业信息安全协调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安全检查体系建设和整改落实工作,使用应急管理平台积极开展各种应急切换演练,并逐步实现涉密系统分级保护和开展应用系统等级保护工作。

五、全面推广金融IC卡应用

逐步落实金融IC卡发展战略,实施银行卡芯片化迁移计划,并自2013年起境内所有受理银行卡的联网通用终端都要受理金融IC卡;从今年开始推动发卡机构发卡力度,完善金融IC卡受理环境,并加强重点区域的金融IC卡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金融社保卡推广工作力度,并继续探索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的合作,深度挖掘行业应用、服务社会的新路子,开创部门合作的新模式。

六、构建规范的金融标准体系

加强金融标准化统筹管理各项工作,宣传之外继续做好《金融标准化报告2010》,确定标准化丛书的2011年出版意向为金融IC卡标准、ISO20022标准应用及解读;加强跨行业标准的研究和制定,通过选取试点推进标准的检测认证;加快金融标准制标贯标步伐,以促进产业发展、保障金融支付技术安全为目标,初步建立“行政指导,市场运作”的金融标准检测认证管理体系,并逐步丰富认证体系内容;加快金融标准化实施,即加快实现金融机构编码在ACS等系统中应用与落地,推动金融机构编码在金融行业应用,同时推动建立遵循国际标准ISO20022(《金融服务金融业通用报文方案》)的人民银行互联保文库,切实在“十二五”时期金融信息化发展中贯彻实施金融标准化战略。

七、完成“十二五”规划,实现规划对计划项目的指导

从党和国家到人民银行党委都非常重视“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力争在第一季度前完成“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并建立配套的更新和落实机制;加强规划对计划和项目的指导,继续推行“架构管控”下的项目立项方式,并开展信息化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研究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后评估,以推进规划指导下的项目管理。

八、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和行业影响力

一要做到坚持“规范先行”,在“大科技”框架下坚实推进央行科技工作,通过“规范约束、制度管理”对分支机构及直属单位科技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协调;二要加强金融信息化研究,不断提升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及时了解人民银行科技动态,注重培养调研能力,以提高央行科技履职能力;三是提高意识、搭建平台,加大金融信息化宣传力度,提高对信息的敏感性和继续办好银行业科技评奖、中国国际金融展等有行业影响力的活动,搭建金融信息化优秀成果展示和交流平台,促进行业科技创新;四是加强分支机构科技建设,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上海总部和各分支行应首先做好自身科技支持和保障工作,并根据总行推进金融信息安全属地化管理的思路,承担本地金融信息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等,同时继续改善人才的成长环境,努力推动恢复高级工程师评审机制。

中国央行 第8篇

县支行目前对外的行政许可事项, 以业务量而言:主要集中在贷款卡的对外发放和银行账户开户许可上。按照支行法律工作人员的统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 人行晋宁县支行全年共进行行政处罚1次, 批准行政许可事项908次。其中:银行结算账户开户908户、发放贷款卡70次, 合计:978次。在相关经办人员上报的法律事务备案情况报告中均说明:上述行政许可都按照申请、审核、办理、发放许可等相关步骤进行工作程序全线流转, 操作手续均合法、合规, 不存在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操作。但在法律工作人员和内审人员的检查中却发现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一、基层央行行政许可事项中存在的风险

贷款卡对外发放和银行账户开户许可两个事项上,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五号) 第二章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第二十八条“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的规定, 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相关资料已经由上报相关的资料的金融机构进行了实质性审查, 人民银行仅对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 (第二十九条) , 相对而言, 风险较小。而在贷款卡发放中, 由于行政相对人为一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个人, 风险隐患较大。因此, 本文以贷款卡发放中存在的隐患为例进行说明。

(一) 身份授权类的问题

贷款卡提供的身份资料存在时效问题。如:涉外证件过期, 贷款人使用了旅游过境护照, 时效期为90天 (截至2008年7月30日, 办卡时间为2009年2月9日) , 在办理贷款卡之日, 此身份证件已经失效。同时, 提供的涉外资料中未按规定提供中文译本;各类身份证明不齐全, 如:无经办人身份证明;送达领用不规范, 无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二) 存档文书类的问题

贷款卡资料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未进行年审;贷款卡办理中, 企业提供的各类文本资料不齐全, 如:无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贷款卡人员填写的资料与实际提供的资料内容不相符, 如:验资报告中出资为775万与225万, 实际填写为700万与300万;

(三) 法律文书时效类问题

验资报告已经超过时效期。如:办理贷款卡时提供的验资报告已经超过3个月或90天的失效;

(四) 逆向程序审批

先办理后审查、手续文件后补等等情况。

上述四类问题较为普遍, 很明显已经违反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 (试行) 》 (银发[1999]281号) 第二章、《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卡管理办法》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二、法律风险隐患及成因分析

(一) 身份信息的有效性问题

1. 常见身份证件辨识。

目前, 在行政许可中使用的身份证件主要有: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返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临时身份证、外国人拘留证、警官证以及其他证件。其中, 使用最频繁的是身份证。对于身份证及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性就需要进行识别。身份证信息包含了: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200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临时身份证也是如此, 只是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 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200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 两者都存在有效期的问题。自换发二代身份证后, 身份证有效期在证件的背面。因此, 在保留相关复印件时需要双面复印, 而实际操作中经常忽略。一旦出现纠纷, 缺乏有效期证明的身份证件其法律效力就存在瑕疵。这里还有一个身份证真实性的问题, 鉴于公安部门是发放身份证件的主管机关, 人民银行的经办人员对身份证的真实性缺乏相应的鉴别能力和手段。目前, 似乎可行的手段就是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查核, 但根据《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 (试行) 》 (银办发[2007]126号) 的规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员可以通过链接的方式, 链接到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但核查程序较为严格, 需要提交的手续较多, 可能会影响工作效率。同时,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没有这个链接功能。经询问支行贷款卡发放管理人员:贷款卡的相关经办人员没有联网核查系统的操作用户。目前, 仅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经办人员使用此系统。

2. 非常见身份证件的辨识。

除了身份证外, 对于一些非常见的身份证件, 经办人员不可能对其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如果从严格管理的角度出发:当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的非常见身份证件, 经办人员应通过相应的方式与发放证件的机关取得联系, 对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并要求申请人提供保证证件真实性的个人声明书或相关部门的证明书。但这明显与行政许可中便民、效率的原则有出入。所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4]第3号, 下文简称:《许可实施办法》) 第三章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第一节申请与受理第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行政许可, 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 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一般经办人员仅对此类身份证件进行形式审查即可, 可以说也是实质审核不能。

(二) 行政许可中的授权问题

办理贷款卡属于行政许可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银办发[2004]136号) , 办理提出行政许可的行政相对人:公民应为本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应为法定代表人。在实际的办理中, 大量来办理贷款卡的是财务会计人员、办公室主任、秘书、高管人员 (具体法律身份不明) 等等, 几乎没有法人代表自行前来办理行政许可 (以2009年行政许可申请书数据为基底) 。在《许可实施办法》第三章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第一节申请与受理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 应当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此条规定明确指出非本人或法定代表人办理行政许可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和委托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下文简称:《民法通则》) 第六十四、六十五和六十八的规定, 办理贷款卡中委托行为应该适用《民法通则》中关于委托代理的规定, 而委托代理本身有较为严格的法律要求, 其中授权委托书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文件。但在实际的许可过程中, 授权委托书缺失是一个很普遍的问题。

即便有了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的格式也存在瑕疵, 大部分授权委托书都是以“全权委托XXX到你行办理相关事项”为内容, 对具体授权事项并未明确。按照《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 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必须明确授权的具体事项, 所谓的“全权委托”的概括性描述在法律上是一种含混不清的表达。同时, 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相应的时限, 如:此委托书期限为XX日、此委托书自X月X日至X月X日有效等等, 诸如此类的时限注明, 如果缺乏时效限制, 可能会出现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情况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具体含义参照《民法通则》第四章第二节第六十六条;表见代理系法学概念, 具体可参看相关民法专题教材) 。

(三) 行政许可的送达问题

按照《许可实施办法》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第三节期限与送达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送达前两款规定的行政许可或者决定的方式, 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下文简称:《民事诉讼法》) 第七章期间与送达第二节送达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以及199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 适用留置送达”。综合上述的法律文件和规定, 对于行政许可的领取 (如:贷款卡磁卡)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领取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领取。

在实际的行政许可过程中, 基层人民银行一般采取行政许可申请人上门领取的方式, 而很少采用主动直接送达的方式。来到基层人民银行职能部门领取行政许可的一般是办理贷款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人, 也有委托人外的第三人。经办人员一般只要求提供身份证件、签字, 即可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或其他材料。这个过程中有两个风险:一是缺乏授权。行政许可文件没有按照规定准确送达, 领取人在缺乏前述授权委托书的前提下, 同样不具备领取行政许可的资格;二是如果是第三人领取, 会导致少数企业不知道贷款卡已经被领取, 而来到人民银行重复申请行政许可, 并与人民银行就行政许可事项发生纠纷的可能。

(四) 行政许可的程序问题

1. 受理行政许可的程序问题。

按照《许可实施办法》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第一节申请与受理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行政许可, 应当将申请材料交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办公室, 办公厅或者办公室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的当日将其移交给本行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职能部门;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直接提交给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职能部门的, 职能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 应向办公厅或者办公室补办公文处理手续;职能部门收到不属于本部门承办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 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的当日将其移交给办公厅或者办公室, 办公厅或者办公室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的当日将其移交承办该行政许可事项的职能部门。”, 由办公室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实际工作中, 都是由职能部门 (业务科室:基础业务科和综合业务科) 来接收。这里就涉及两个问题: (近期, 有文章反应这两个问题。见《时代金融》第118期, 刘毅华、李芳《人行基层支行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文)

(1) 谁是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部门?这个问题需要结合两个文件来看。《许可实施办法》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第一节申请与受理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的规定:职能部门受理行政许可, 看似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有冲突, 应该是办公室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笔者认为并非如此, 对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需要结合整个《许可实施办法》以及《指南》来分析。

在《指南》第四章第二节中为县支行办公室设置了行政许可项目管理岗, 这个岗位实际上就是县支行的法律事务人员在承担。按照《指南》的风险点分析, 这个岗位主要有这些职责: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督促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工作、监督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建立行政许可备案制度、接受检查和执法监察。从前述的职责看, 这与《许可实施办法》第五章第四十条的规定是一致的。综合这两个文件:无论是行政许可项目管理岗或是法律事务人员, 其设置目的主要是对行政许可进行事后监督及检查。

那么, 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就应该是县支行的职能部门。《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仅是要求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一个外来公文处理的登记手续。笔者认为在这里办公室要作广义的理解:既包含支行本身的行政办公室, 也包含设置在职能科室内部承担日常行政办公事务的岗位人员。可以这样理解:当县支行对外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 县支行是作为一个不分科室的整体在运作, 可以想象成一个大的对外办公室。行政许可申请作为一个外来文件, 需要经过必要的公文处理程序 (收文登记—收文拟办—收文领导审签—收文分发—收文主办—办结) 。办公室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开始只是进行一个文件的登记, 职能部门则负责主办。作为登记环节而言, 起到了只是一个程序上的备案证明作用, 可以由支行办公室登记、也可以由职能科室内部承担日常行政办公事务的岗位人员进行登记。在职能部门登记的情况下, 《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中也明确了补办登记手续的问题, 这也是满足业务量的需求。

《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之所以规定了办公室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主要是出于便利行政申请相对人的考虑:很多来办理行政许可的人员并不了解人民银行内部的业务处理流程以及相关的部门职责, 由办公室统一受理后移交避免了申请人来回奔波, 同时也便于帮助不了解向哪个部门申请的行政许可的相对人提交申请, 而不会因为提交错误耽误时间。这是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一个亮点, 也符合《行政许可法》统一、效能的原则。

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推动, 以及县辖内金融知识的普及, 绝大部分行政许可申请人对于申请项目都比较清楚, 一般都能够直接到职能部门提交申请, 如果还是由办公室来受理申请, 对申请人领取相关申请材料、节约申请时间、理顺申请程序等会产生一定的阻滞。 (以贷款卡发放和银行开户许可为例, 两者需要的材料较多, 且申请书由各科室保管, 申请人来到办公室后会出现拿不到申请书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的清单的情况。) 笔者建议:由支行办公室制发统一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登记簿》, 分发到各职能部门, 由职能部门进行登记, 办公室则安排行政许可项目管理岗人员进行定期检查、核对, 既遵守了规定, 也便利了申请人 (实际上, 各职能部门现在办理行政许可, 均履行了申请受理登记手续, 重复登记意义也不是太大) 。

(2) 办公室在移交行政许可申请时是否需要审查?结合前述的问题, 办公室受理申请后, 只是履行登记手续, 并不需要审查。审查的权限是在职能部门, 这一点无论是《许可实施办法》还是各类业务规章都进行了明确。而且, 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对材料的需求种类、需求程度、真实性审核要求并不统一, 且较为复杂。目前, 县支行办公室人员可能还不具备这种审查能力, 强行审查可能还会带来一些未知的法律风险隐患。所以, 目前也不必刻意为之。

2. 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逆向操作问题。

先发放许可, 后补手续, 这个问题也分几种情况:

(1) 效率问题。申请人路途较远, 由于急需办理贷款卡, 在遗漏极少数申请资料或复印件后, 想请人民银行先发放贷款卡, 后补足申请资料。一般情况下, 这都是不允许的, 但实际情况中, 这种问题还是存在。考虑到申请人的情况, 经办人员还是同意申请人在当天或是第二天内补齐材料。但也出现部分申请人拿到贷款卡后, 未到职能部门补齐材料或补盖公章的情况。一般此类问题属于发放不规范, 法律风险隐患较小;

(2) 特事特办的问题。部分缺失重要申请材料, 基于特殊原因需要“特事特办”的情况。一般此类申请人对人民银行的部分领导或人员较为熟悉, 都请托“熟人”带领到职能部门办理行政许可, 经办人员碍于同事关系, 一般都给予办理, 此类申请人也较为“自觉”:会在随后 (若干天后) 补足缺失的材料或是向人民银行递交情况说明。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尤其是在县支行, 风险程度明显高于第一种情况, 而且会造成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困局, 一旦发生案件, 很难归属责任, 经办人员承担的责任和风险都高于 (1) 中的情况。这种情况不但造成人民银行要承担较大的法律风险, 而且是明显违反了《行政许可法》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时, 还会对外造成一种人民银行发放行政许可:关系高过程序的错误印象, 极大损害人民银行在县辖内的权威;

(3) 格式文书发放逆序的问题。程序问题还涉及到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时, 职能部门填写各类格式文书时的顺序。以贷款卡为例, 有时候, 由于办理行政许可的业务比较集中, 职能部门的人员集中填写《行政许可决定书》, 集中发放。乍看没有问题, 但有时候各申请人的情况并不一致, 可能会有申请人因为材料不齐、资格不达标, 会造成根本没有经过审批或没有通过审批的申请人提前拿到《行政许可决定书》, 而没有拿到贷款卡的情况。一旦发生纠纷, 县支行因为提前开具《行政许可决定书》, 而没有发放相关的许可证件, 会导致在复议或诉讼时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

(4) 领导审批的问题。《许可实施办法》第三章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第二节审查与决定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职能部门应当将其依法制作的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报本行行长 (主任) 或者主管副行长 (副主任) 审查批准。但当场准予行政许可并制发行政许可证件的除外。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经本行行长 (主任) 或者主管副行长 (副主任) 批准后, 应当加盖本行行章, 并注明日期。) 的规定了领导的审批权限。由于业务人员办理业务一般当场就发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行政许可证件, 领导签字一般都会后补。那么是否意味着:《许可实施办法》赋予领导的“审批权”变为了“审核权”?笔者认为不可全盘而论。这需要综合规定的全文以及县支行的实际业务工作来分析。

根据《许可实施办法》第三章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第二节审查与决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职能部门应当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且申请事项依据有关规定能够当场确认准予行政许可的, 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职能部门应当当场准予行政许可并依据有关规定制发行政许可证件。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职能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结合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但当场准予行政许可并制发行政许可证件的除外”。需要明确的是“当场”的概念。当场至少包含了时间和空间上的两个要求。时间上应该是申请人提交许可申请书后, 提供申请材料并通过审查的工作日当日;空间上应该是申请人已经来到人民银行对外审批行政许可的职能部门的办公场所, 甚至可以扩大一点:进入人民银行的区域内。两个条件同时满足, 视为当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许可程序流转, 按照第十九条的规定, 应该当场发放行政许可证件 (在实际工作中, 贷款卡发放就是如此操作的) 。

如果综合二十三条的规定, 发放前需要经过领导审批, 在县支行由于业务操作量大、领导事务繁忙的情况下, 在未得到领导审批的情况下, 申请人可能就无法在当日取得行政许可证件, 违反了第十九条的规定。于是二十三条规定了例外的情况:“但当场准予行政许可并制发行政许可证件的除外”。也就是说, 基于行政许可对外服务的职能特色, 要以尽量便利申请人为前提, 在无法及时得到领导审批时, 可以当场发放后请领导再补办相关手续, 这并不违反规定。当然, 在可以及时审批的情况下, 经办人员在当场发放许可证件的时候也应该首先满足领导的审批权。实际上对于业务操作而言, 《许可实施办法》中领导审批权的设置更多的意义是一种责任明确和对行政许可工作的重视, 而不应理解为对发放行政许可进行的二次审查。

(五) 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在检查中, 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向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反映了这样一个问题:由于办理贷款卡需要验资报告, 开具验资报告程序严格且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有一些辖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多次来到人民银行, 请求人民在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许可时, 推荐到此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相关的验资, 并明确表示在费用上会有所减免, 并简化一些手续。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当场予以拒绝, 并向此会计师事务所明确了基层央行的相关规定。

这是需要基层央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的问题。

根据《许可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十一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行政许可, 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 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物, 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七条有同样的规定) , 这是一个禁止性的规定。按照这个规定, 向行政相对人推荐、广告、引荐会计师事务所无论基于何种理由、是否收取费用都是一种违法、违规的行为。基层央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 在一些不经意的时候可能会犯这个错误, 认为:都是要走的程序, 还能为行政相对人节省费用, 反正自己没有收取好处费, 不会有什么影响。但如果真的发生,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 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物, 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这就是一个严重的违法行为。

所以, 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 无论基于何种理由, 哪怕是行政相对人主动提出要求, 基于好意, 也严禁向相对人推荐任何一种有偿服务。此种问题一旦进入诉讼, 危害性极大, 而且还涉及到腐败问题, 可以说:是一条高压线。

三、针对行政许可中法律及内控风险的应对之策

(一) 基层央行的工作人员对行政法理论的理解要有所转变

自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 行政法的基础理论也在发生着转变。在计划经济时代, 国家是家长式的管理者, 是唯一合法的管理主体, 以秩序为导向, 采取封闭式、单向式的管理方式。这种模式的缺点在于能力不足、效果不佳, 正当性也存在疑问。到了市场经济时代, 行政法的理论开始由“管理论”转向对“控权论”的争辩, 由罗豪才教授的“平衡论”最终定调。平衡论是主张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应当保持平衡状态的一种行政法理论, 强调从关系的角度研究行政法, 运用制约、激励与协商机制, 充分发挥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积极能动性, 维护法律制度、社会价值的结构均衡, 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2009年6月25日, 中国法学会与清华大学合作的“中国法学创新讲坛”在清华大学开讲, 罗豪才教授以“中国行政法的平衡理论”为题领衔首讲, 实际上也是对中国行政法理论的一个创新阐释。 (以上见:《法治大讲堂:罗豪才教授谈中国行政法的平衡理论》) 按照“平衡论”的理念, 行政许可的审批实际上在从事前许可审查转向事前的登记备案和事后的监督管理, 这是一个大趋势, 在我国的公司设立审批、外汇管理、进出口管理等许可事项中, 这种趋势更为明显。

所以, 在发放行政许可的过程中, 县支行的人员一定要有一种意识:行政许可是一种对外的金融服务职能, 而不是一种限制行政相对人的权力行为, 不应凭借这种职能的赋予滥用权力。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 要准确把握《行政许可法》的法律原则, 深入、全面地理解每个条款的实际意义, 而不是在实际工作中用一条抓一条, 机械地套用照搬规章制度, 而割裂了每个条款间的内在联系。

(二) 基层央行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要逐步提高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的推动, 大量社会事务纳入到法律的调整框架中来, 一方面更全面地保障了人民的权利, 另一方面也产生了所谓的“诉讼爆炸”现象, 越来越多地民众乐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作为基层央行而言, 对外发放行政许可与行政相对人产生纠纷的概率较大, 而且随着行政相对人自身法律意识的提高, 对基层央行金融服务工作的合法性要求也会越来越高。过去, 了解、掌握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信息的是基层央行的工作人员, 而在一个全新的政务公开平台上, 对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信息的获取是平等与自由的, 已经不存在专有信息垄断的概念了。在这个过程中, 就产生了一个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在信息处理上的博弈:究竟谁能够更准确、更全面、更有效地使用信息?而这种信息的处理能力则是需要学习来逐步提高的。

在普法教育中, 基层央行工作人员也学习了大量的法律、法规, 但只限于一种字面上的朗读式学习, 对法律本身的意义了解并不深入, 学习也就没起到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的作用。当然, 作为法律本身而言, 也可以看做是一种对一般社会生活的专有性描述, 要求大家对法律、法规逐条掌握、背诵也是不现实、不需要的。那么, 至少每个基层央行的工作人员要掌握与自身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这个掌握要做到三点:一是要首先树立依法行政、依法作为的意识, 在精神上要有一根以法律为先的标杆, 时刻衡量自身的岗位工作;二是要熟悉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 至少做到当遇到问题时, 能够知道去哪里查找相关的条文。对一些重点条文最好有深刻印象;三是在了解自身岗位职责的同时, 注意收集最新的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利用闲暇时间进行学习。寄望于每年一次的普法教育来提高法律素养是不够的, 日常的学习才是固本的良策。笔者建议也可以利用培训, 邀请一些法律界的专家就基础法理学进行讲座, 通过这种方式提高基层央行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三) 要发挥基层央行法务工作人员的后续监督和检查作用

在基层央行对外工作中存在法律风险和隐患与基层央行法务工作人员的后续监督和检查工作没有到位有直接关系。过去, 由于对此项工作本身的重视程度不够, 很多本应履行的后续监督、检查、备案登记等工作基本处于“放空”的状态, 根据上文的分析, 基层央行法务工作人员需要在日常履行好以下几项工作:

1. 要定期与不定期地对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

和检查, 并要求职能部门按季度对发放行政许可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备案;

2. 要加强对职能部门日常发放行政许可的工作进行监督, 并

会同内审人员适时开展专项审计与后续审计, 检查一定要严格、到位, 不能走形式;

3. 要为职能部门及时收集整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提供较为详尽的执法依据目录表,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学习, 并在学习中就重点章节进行必要的讲解和阐释;

4. 要定期向上级部门反馈本行发放行政许可的情况, 并就

一些苗头性、突出性的问题进行专题情况汇报, 寻求上级部门的及时指导;一旦发生法律事件, 要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 并联系法律事务部门, 共同拟定应对方案;

5. 要注重日常的学习。

相对于其他基层央行的工作人员, 法务人员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掌握要更高一些, 如何理顺各种法律法规的逻辑顺序, 为职能部门及时提供第一手的参考和指导也是法务人员日常的重要工作。

(四) 要保持一个良好、平和的心态应对法律事件

办理行政许可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法务人员如果遇到突发性的法律事件, 在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的同时, 一定要保持一个良好、平和的心态:

1.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 要礼貌对待行政相对人, 心平气和地研究、处理问题, 避免纠纷扩大、矛盾激化;

2. 在有充分理由和充足法律法规的支持下, 要耐心向相对人阐明法律法规要求, 寻求在焦点问题上的一致意见;

3. 如果切实存在执法失误或是程序出错的问题, 要向相对

人说明情况, 进行必要的更正, 并在程序允许的范围内及时满足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的要求;

4. 尽可能将问题化解在内部, 不要进入诉讼程序, 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和交流;

5. 当进入诉讼程序已经不可避免的情况下, 要及时寻求上

级法律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收集有利证据, 备齐法律法规, 在必要时请专业人员参与, 以一个积极的、正面的态度应对诉讼。

上述四个方面主要涉及的是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完善措施, 至于要求职能部门人员认真学习规章制度, 严格日常操作程序的一些基础性要求就不在此累述了。相信, 随着央行整体法律工作的推进, 面对本文的这些问题时, 会更多一分淡定和从容!

调研组组长:杨云光

对央行降息的看法 第9篇

关键词:央行降息,货币政策,小微企业融资,降低居民存款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4 年11 月22 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 4% ~ 5. 6% ; 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 25%~ 2. 75% ,同时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 1 倍调整为1. 2 倍。央行降息之声传出,一石激起千层浪,虽然各方观点不尽相同,但随后这周的市场表现却不得不令人刮目相看,降息正对各方面产生着影响。

1 降息的原因

降息,目的在于控制通胀,促进经济增长,提升就业,平衡国际收支,并稳定金融秩序,进行结构改革,以目前国内实际情况而言,央行降息主要是作用于保持经济增长态势,促进就业,这是在经济增长下滑的事态当中的一次降息,今后可能会有一系列降息、降准的情况出现以保持经济增长,控制经济增长下滑。

1. 1 对部分企业以及小微企业的好处

我国实体经济反映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比较突出。流通领域内货币流通不足,国内需求相对不足。为了减轻经济运行的成本,拉动国内需求,央行决定: 从2008 年12 月23 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 27 个百分点。央行决定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同时,下调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利率。此次降息对我国的金融业、房地产业、小微企业、国内需求都有重要的影响。当前中国经济运行总体相对稳定,但经济增长有下行压力、结构调整处于爬坡时期,企业经营比较困难,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对融资成本的承受能力有所降低,导致很多企业的资金链断裂破产,甚至出现企业家为讨债而跑路等事件。为缓解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国家已经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定向降准和制定许多优惠政策,但都只是呈现缓解的趋势,当下降息其实是最直接的,这能够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让企业能够平稳运行。

1. 2 对房地产的好处

解决好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对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利率下滑,会降低对有刚性需求的买房人的利率负担,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正能,但央行降息不仅为救房地产,还为整个宏观经济,房地产是宏观经济当中一个关键环节,特别是刚性、改善性需求,这种自助需求还有大量的空间,由此也会促进房地产的健康稳定发展。

2 降息的影响

2. 1 对股市的影响

向指数下降。人们的闲置资金不断增加及企业的闲置资金不断增加,为了寻找投资场所,一些人及机构会选择高风险、高收益的股市进行投资。因此,从长远来看,降息不仅使投资者人数快速增加,而且证券市场的入市资金将因此而增加,而资金的增加正是证券市场发展壮大的必然条件,从而促进股市的繁荣发展。

2. 2 对房地产的影响

第一,货币政策具有杠杆作用,每个利率值都是一个支点,连续降息或加息,意味着经济杠杆力臂的逐渐加大,从而推动经济发展。降息将给房地产的资金链松绑,使房地产市场稳定,重新振兴房地产产业。

第二,国家政策。目前降息政策是带来宽松的资金环境,使利率下降,使人们金融资产结构变动,也让人们的储蓄项上的绳子象征性地松弛一点,实际上并未松绑。这是一种矛盾心理的体现,国家既希望房地产行业能带动国内经济发展,又害怕房地产会破坏经济发展,所以未来针对房地产行业的国家政策将具有较大的回旋余地。

2. 3 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本次降息对中小企业发展主要产生两个效应。一是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调整企业生产结构,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使企业健康快速地运行,进而保证企业、员工的整体利益。如今经济处于整体下行阶段,给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打开了一扇门,减轻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二是国家保增长政策信号给企业传递一个向好的发展趋势信号,显示决策层稳增长决心,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当今市场经济是一种信心经济,假如,相关机构和消费者具有足够的信心,大力消费,从而促进国内需求快速增长,改变当前悲观的宏观经济环境,增加中小企业的订单,拉动整个经济的增长,实现国家和企业的双赢。

2. 4 对居民的影响

存款基准利率降低后,银行若执行新基准,老百姓存款利率下调0. 25% 后,为2. 75% ,按1 万元在银行存1 年定期计算,利息将比之前少25 元。利率市场化加剧竞争,银行不会以存款流失为代价降存款利率。目前,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和招商行一年期存款都是执行降息前3% 的利率; 北京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和兴业银行等4 家银行则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了10% ,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 025% ; 另外,光大、平安、华夏、中信、南京和宁波等6 家银行都上浮到顶,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 3% 。这主要是基于目前各银行存款流失状况比较明显,为了避免存款流失,将利率进行上调,难以将利率一降到底。

近年来,我国对居民收入和支出结构改革力度较大,使居民当前消费愿望增强。例如: 医疗体制改革,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养老金制度改革,教育制度改革等,尤其是住房制度改革,要求居民自己支付相当一部分费用,使人们减少当前消费,增加储蓄数额,抑制投资。同时,由于收入预期不稳定,消费者储蓄倾向加大,持币动机增强。

3 如何把握央行降息这一机遇

3. 1 股市如何应对?

“和任一品种的理财产品相比,银行存款都是安全性最高的,普通家庭在资产配置中都应或多或少配置一定的银行存款。”某银行人士表示。他建议市民在选择银行时货比三家,优先选择利率上浮20% 的银行。在储蓄种类方面,可考虑利率上浮20% 以后的三年期定存,获得4. 8% 收益率资本市场的投资和上市公司更应转变观念,充分利用降息发展资本市场的机遇,最大限度地开拓融资和为投资者提供广阔天地。

3. 2 中小企业如何应对?

降息之后,中小企业减轻融资成本,更应该提升企业整体实力。中小企业传统出口与市场的发达经济体增长情况不乐观,企业应该通过降息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新兴政策,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企业发展。同时在宏观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和复苏不明朗的情况下,加大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当然,中小企业可以从银行借入资本,平稳度过经济危机。

3. 3 房地产如何应对?

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的产业,开发商通过降价销售实现其资金的回笼和流转,以免资金链断裂造成更严重的伤害。房地产行业可以利用这次央行降息,通过有关部门对开发商的经营积极引导,进行股权合作、上市、房地产信托、房地产项目债券化等渠道获取周转资金,以合法合规的渠道化解资金瓶颈,避免调控政策对全行业的运行造成过度伤害。

3. 4 居民如何应对?

短期来看,降息降低居民存款,使居民手中持有更多货币并用一部分钱来消费。从长期来看,居民消费受未来收入预期、社会保障制度、通货膨胀等诸多因素影响。伴随着央行降息,未来整个货币市场的收益率可能下行,银行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维持在5% 以上的日子很难持久,在降息通道下理财产品可考虑选择中长期产品来锁定收益。

参考文献

[1]綦军,林山.当前启动居民住宅消费的基本思路[J].中国房地产,1998(8).

[2]刘建和.中国股票价格形成机制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04.

[3]沈沛龙.银行降息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分析[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2012(15).

[4]黄凯东.央行降息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2(13).

[5]符振彦.降息降价能否撼动京城楼市[J].北京房地产,2008(11).

中国央行 第10篇

一、红色文化撼灵魂

二万五千里长征, 在定西辖内保留和积淀了丰富而厚重的红色文化资源。中支党委高度重视革命传统文化对干部职工队伍的激励和教育作用, 在每年的国庆、建党、建军等节庆活动期间, 积极分批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重走红军突破“天险腊子口”之路, 感受3000岷县儿女为革命奋战沙场的壮怀激烈, 激发干部职工敢为人先、舍我其谁的奉献精神;探寻“榜罗会议”、“岷州会议”中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光辉足迹, 感受毛泽东同志首次朗诵《七律·长征》时的豪情壮志, 使干部职工更加坚定了“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理想和信念。通过开展革命传统文化教育活动, 在中支全辖传递红色文化正能量, 用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干部, 用红军精神鼓舞斗志, 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在具体的履职实践活动中, 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苦乐观。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树立开拓创新、顽强拼搏的新时代央行精神, 夯实了全行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 为科学高效履职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持。

二、寻根文化强基础

定西盛产马铃薯和中药材, 辖内安定、陇西、岷县、渭源被分别命名为“中国马铃薯之乡”、“中国黄芪之乡”、“中国当归之乡”、“中国党参之乡”, 具有深厚的农耕文明历史积淀。定西市中心支行立足地方特色, 将马铃薯、黄芪、当归、党参作为植物根部的自然属性巧妙地提炼成追“根”溯源、强“根”固本的文化属性, 创造性地创建了以“扎根旱塬、奉献陇中”为价值取向的“寻根文化”, 并与基层央行各项事业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在思想建设上抓“根源”, 常抓职工群众思想实际和思想动态, 用央行核心价值观武装全行, 培养广大干部职工扎根基层央行、奉献西部金融的高尚品质, 不断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基础业务上抓“根基”, 全面推行以“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四化”管理, 连续开展了“强基固本”、“排雷除险”、“提质增效”以及“巩固活动成果、强化管理责任、完善风险控制”等一系列活动, 实现了零差错、零违规、零失误、零风险的“四零”目标;在作风建设上抓“根本”,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 扎实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不断创新职工民主管理新方法, 切实推行“三务公开”新措施, 彻底排查作风之弊和行为之垢, 解决了管理上“软”、纪律上“散”、质量上“差”、职责上“乱”和考核上“虚”的问题。中支通过努力探索“寻根文化”建设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提升了基层央行“寻根文化”的导向、约束、凝聚、激励和辐射功效, 推动了中支各项工作持续、科学发展。

三、扶贫文化励斗志

清代陕甘总督左宗棠“陇中苦瘠甲于天下”的奏折, 使“苦甲天下”成了定西的代名词。建国以来, 定西成为国家重点扶贫地区, 在长期的扶贫建设中, 逐渐形成了以“苦”为核心的扶贫文化, 熏陶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陇中儿女在定西广袤的黄土地上默默耕耘、艰苦奋斗, 创立了一项又一项品牌, 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定西市中心支行充分发挥定西特有的政治、政策、区位、产业等优势, 不断发扬领导苦抓、社会苦帮、群众苦干的“三苦”精神和“人一之, 我十之, 人十之, 我百之”的定西精神, 坚持不懈地开展金融扶贫攻坚战略, 培育和养成了中支“以苦为乐、苦中求绩、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苦”干文化, 使定西的金融面貌和金融生态环境有了极大改善。近几年来, 中支以定西被列入六盘山区连片扶贫开发为契机, 树立金融“大扶贫”理念, 加大金融对产业扶贫与开发式扶贫工作的支持力度, 加强窗口指导, 实施倾斜性的信贷管理政策, 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定西加快扶贫开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定西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2009年以来, 人民银行向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支农再贷款近百亿元, 全市各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扶贫贴息贷款17.48亿元、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余额10.98亿元、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8.71亿元。

四、创新文化壮品牌

“群策群力, 定西大有希望。”江泽民同志视察定西时欣然题词并对定西的发展寄予了厚望。多年来, 定西在习近平、胡锦涛、李克强、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下, 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群策群力, 多措并举, 解放思想, 开拓奋进, 创新发展模式, 革新发展理念, 在自然条件严酷、经济发展落后的陇中大地上创造了一项又一项丰功伟绩, 形成了“人无我有、人有我强、人强我优、人优我精”创新文化和创新精神。当前, 定西已进入经济结构调整、金融综合改革的攻坚阶段, 辖区经济金融运行中出现了产业结构调整难、信贷产品担保难、金融意识提高难、金融生态改善难等一些瓶颈问题。定西市中心支行立足当地实际, 创建了政策传导、窗口指导、支持引导、检查督导的“四位一体”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创新“统一标准、集中建档、分级评定、区别授信和动态管理”新模式, 研发了“定西市农村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制定了《定西市农村信用组织评定管理办法》在全省推广;着力打造全省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市和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验区, 组织实施了以信贷产品创新、信用体系创建、支付环境改善和金融体系建设“四大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 形成了可复制可借鉴的农村金融改革“定西模式”;在全省首家研发了“金融机构综合评价系统”, 建立完善了金融稳定协调沟通机制、责任约束机制、监测评估机制和工作考核机制, 充分发挥了当地金融政策参谋者、金融稳定维护者、金融秩序管理者、金融市场服务者的良好作用。截止2015年2月末, 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453.18亿元, 同比增加120.7亿元, 增长36.3%;本外币存款余额617.99亿元, 同比增加78.08亿元, 增长14.46%。

参考文献

[1]《央行文化理论与实践——来自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的探索》, 《西部金融》, 2009增刊.

[2]杨拴杏.《熔铸央行之“魂”助推突破发展——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央行文化建设的系列实践与探索》, 《西部金融》, 2009年03期.

[3]刘贵生.《央行文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来自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的报告》, 《西部金融》, 2009年08期.

[4]萧鸣.《关于央行文化建设的思考》, 《浙江金融》, 2014年08期.

[5]张俊文.《央行文化建设的“冷思考”》, 《时代金融》, 2014年30期.

央行分拆为独立? 第11篇

上海市副市长冯国勤在2月一次金融工作座谈会上透露了这样一个消息:今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第二总部(即业界所称的“央行二部”)将在浦东新区成立15周年庆典之际落户上海。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央行二分部将在上海分行所在地浦东新区181号办公,去年8月就任央行副行长的项俊波将出任该分部的负责人。分拆后,北京将作为资金清算的总中心,决策机构仍然在北京。

至此,央行分拆已成定局。

为何是上海?

消息人士这样透露说,上海备份中心是出于安全考虑的防御设置,万一北京的数据中心出现任何故障,就可以即时切换到上海的备份中心继续运营。

央行作出这样的选择,是对上海逐渐成为金融要素的后台积聚地和信息交流中心的认可。同时人行上海分行行长胡平西也表示,央行成立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初衷在于“为了更好地贴近金融市场一线,整合资源,提高系统运行效率。”

但知情人士透露,“现在央行二部、二分部、上海分行之间的矛盾非常多。在央行党代会召开之前,大概没有人能够最终确定二分部的构架”。

上海一直致力于打造成国际金融中心,然而,上海虽然积聚了大量的金融资源,但是金融中心总的发展速度却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央行上海总部的建立,显然将更好提升上海金融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但是,新浪网对央行分拆调查显示:在“您如何看待中央银行筹建上海总部”的投票中,更多的人表示“能更快速获取信息,提高银行运作的效率”,占投票率的27.84%。但投票率其次的则认为“金融资源集中上海,不见得有利于全国发展”,占20.62%比例。

央行分拆背后

业内人士透露,央行分拆目的,一方面是针对外部资源,从市场获得更真实的信息,供央行作决策;另一方面还涉及到央行内部资源的整合。

据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官员说,央行分拆是重塑中国金融架构的首要问题。此前已将监管职能由中央银行剥离出去,分离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两种职能。而这次分拆后,央行的职能将进一步明晰。

将市场层面的部门与负责货币政策决策的部门分开,不仅说明上海乃至整个长三角经济金融对央行的重要地位,也预示着中国央行继续按照决策层的设想前进。

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独立执行货币政策职能一直是央行的梦想。

在央行的历次改革中,以“制度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为人民银行职能最后定位。国际专家认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包括三个方面,即目标独立性、经济独立性和政治独立性。从这三个方面衡量,中国的差距还比较大。

1990年美国哈佛大学的学者对中央银行的独立性程度与经济增长、通货膨胀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大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联度不大,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呈负相关关系。如果中央银行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就能实现适度的经济增长、低的通货膨胀率和低的失业率,反之亦然。

而此次央行分拆其机构职能比较倾向于美联储的货币政策操作思路,界于美联储和德国央行的模式之间。分拆后的央行类似于美联储核心机构——理事会的角色,而市场操作功能则让位于二部。

“美联储是什么?它只是一个委员会,具体的操作全在下面的联邦储备银行。”专家称。

流量银行能否成为“网上央行”? 第12篇

如果问现如今哪个行业最为景气, 那么大多数人会想到银行业。的确, 商业银行通过揽储转存可实现“钱生钱”, 而央行作为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 还可以“自己印钱”。虽然这种看法有失偏颇, 但也代表了一种令其它行业羡慕的生存模式。

对于运营商而言, 过去在寡头垄断竞争中自成一统的日子已经不复存在, 在移动互联网应用与服务提供商的轮番冲击下, 运营商面临着传统业务收入占比不断下滑的“内忧”和价值模式被新兴竞争对手抢夺替代的“外患”, 此时如果运营商也可以像商业银行一样“钱生钱”, 甚至像央行一样“自己印钱”, 也许是开辟新天地的创举。在此背景下, 中国联通的流量银行应运而生。

流量银行如何“钱生钱”

随着移动互联网应用和服务对消费者生活的不断深入及渗透, 老百姓们发现, 自己的日常生活已经越来越离不开手机, 衣食住行中处处都有移动互联网的影子。随之而来的, 是无线数据流量的使用从过去少数先行者、极客们的专美, 变成了普罗大众的普遍需求和刚性需求。有网友称, 在马斯洛需求层级模型的最底层, 应该增加无线数据流量的需求。此语虽是戏谑, 却一针见血地描绘出了无线数据流量作为移动互联网各类应用和服务承载基础的重要性。

但是, 以往运营商对于流量业务的定位却依旧停留在基础业务层面, 即流量 (或称为“无线数据传输链路”更加贴切) 作为消费者的信息载体只起到了通道的作用, 消费者在此之上所创造或实现的价值, 与提供通道的运营商的关联度十分微弱甚至并不相关。由此可见, 一方面是消费者不可或缺的必需品, 另一方面是附加价值低下的“哑管道”, 两者之间的矛盾和差距形成了一定的价值空间, 而弥补两者之间的差距、实现其桥接就有可能实现价值的转换, 也就给流量银行“钱生钱”带来了可能。

那流量银行如何才能实现“钱生钱”?

一是实现移动互联网用户的桥接, 即运营商的服务作为中间平台, 面向移动和网络应用服务的提供者时, 可作为盘活业务、吸引客户、构建通道的手段;面向消费者时, 可以作为价值行为交换的激励。例如, 目前中国联通流量银行推出“做任务赚流量币”的活动, 消费者通过下载、安装、运行应用来换取流量币, 而应用提供商则获得用户关注、体验和黏性, 各得其所、相得益彰。在此过程中, 中国联通可以向应用提供商销售流量, 通过“流量800”等类似的方式获得利益, 实现从前向收费转向后向收费。

二是提升用户的黏性, 即通过流量自主管理、以流量作为互动内容 (如流量相互赠送) 的方式, 在吸引更多消费者使用流量、吸引消费者更多使用流量的同时, 增加流量消费的透明度和自主控制度, 稳固老客户, 拓展新客户。

由此可见, 以流量为载体、以流量为互动内容, 运营商完全可以设计出不同于传统前向收费模式的新模式。当然, 目前的尝试只是简单的初级阶段, 今后流量银行甚至可以作为各项业务平台的交易入口, 从中又可以创造出更新的价值模式来。

流量银行能否“自己印钱”

免费作为互联网的主旋律, 也一直延续到移动互联网领域中来。之所以OTT应用与服务能够得到消费者的青睐, 免费或是付出成本相较于通信业务更低, 是吸引消费者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对于许多应用与服务提供商而言, 做出免费的承诺容易, 如何从“前向免费、其他方付费”的模式中获取利益和价值才是难事。在长尾经济的作用下, 提供商们必须尽可能地扩大用户群体, 才有可能从稀薄的单体价值中获得足够的利润总额。我们常说“互联网世界只有第一、没有第二”, 也有此因素的影响。

既然如此, 运营商就必须考虑一个问题, 既然流量的合理运营有可能实现“钱生钱”, 那作为流量提供者的运营商, 有没有可能实现“自己印钱”, 即实现流量的“虚拟货币化”或甚至“货币化”?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 成为通货必须至少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能够代表一定价值, 二是可流通可交换。流量银行提供了一个流量可以交互交换的平台, 使得流量从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概念, 变成了“触手可及”的交换品, 虽然目前功能单一、规则明显不完善, 但至少具备了这方面的雏形。那流量是否能够代表一定的交换价值呢?

虽然运营商都对其流量进行了定价, 但这个定价只是流量的价格, 而不是流量的价值, 流量价值的确定并不是运营商说了算, 而且也没有客观标准可供参照, 这才是流量“虚拟货币化”或“货币化”的最大障碍。之前中国联通曾经尝试过对内容 (如多媒体、音乐、文本等) 进行定价, 但这种积极尝试最终不了了之, 也是因为无法客观、公正、合理地判定内容价值并设定内容价格。因此, 通过积极引入流量银行的第三方合作伙伴, 从虚拟物品的交易着手, 逐渐向实体物品领域过渡, 是较为切实可行的道路;同时, 积极推动消费者观念转变、培养消费者使用习惯, 实现“客户教育”也是重点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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