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社会范文

2024-05-16

企业办社会范文(精选12篇)

企业办社会 第1篇

一、企业办社会的含义及其时代必要性

所谓企业办社会, 主要指传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承担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应由企业承担或企业无力承担的社会职能, 如社会保障职能、办教育职能、办医院职能、办后勤服务等职能。企业办社会的直接效果是每个企业都是一个小社会, 企业为职工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揽子社会福利。

企业“办社会”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的产物。计划经济体制下, 政治、社会、经济的高度一体化, 意味着国家统摄一切, 生产资料的纯公有制, 造成企业所有制度形式的单一, 决定了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同化。可以说, 如果把国家比作一个大工厂的话, 计划经济下的企业可以说是国家计划生产中的一个个车间或者物资中转驿站, 盈利不是其主要职责目标, 服从计划生产才是其首要的准则。

应该承认的是, 计划经济时代的企业办社会是有必要的, 那时的企业肩负着历史重任, 为年轻的中国工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这种当时克服现实困难的应急之举, 达到了发展国营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一大批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壮大起来的国营企业支撑着共和国的经济命脉, 为共和国高速成长提供了雄厚的基础和动力。同时, 计划经济时代的“企业办社会”在一定范围内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稳定了职工队伍, 体现了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后的现实利益, 在帮助政府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外, 我国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远离城市, 有些甚至在偏僻的山区, 如果企业不投入相当数量的资产建立后勤服务体系, 难以保证职工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比如, 当时的大型煤矿在兴建的同时, 逐渐建立了镇政府、学校、医院、消防、幼儿园等社会服务和福利机构, 形成了一整套“小而全, 大而全”的自我服务体系和繁荣的“工矿区”, 这些为方便职工文化生活, 稳定职工队伍, 繁荣城镇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的深入, 企业逐渐回归了为经济活动主体的本位, 国有企业也逐渐从国家的附属单位转变为市场竞争主体和经营主体。此时, 社会的利益呈现出多元化格局, 出现了诸多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 原先政治、经济、社会高度一体化的国家结构已经瓦解, 政府的职责逐渐向为各利益群体提供一个制度环境、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体现政府对市场参与主体的公共性的方向转变。企业办社会的负担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障碍。

随着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化, 很多国有企业都在逐渐改变以前企业办社会的状况, 将企业的后勤功能逐步剥离出去, 相关文件的出台以及各类文章的发表使企业分离办社会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重点。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十五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出:“要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 切实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位于城市的企业, 要逐步把所办的学校、医院和其它社会服务机构移交地方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之后的经济工作会议不断提出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创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2004年, 国务院选择中石油、中石化和东风汽车等三户中央企业进行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试点。2005年,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2005]4号) , 对74户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中央此举引起各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 纷纷制定措施, 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步伐, 全面推开了国有企业分离企业办社会的热潮。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兴起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义

企业社会责任自发端以来由一种企业经营理念发展到企业行为再到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 时至今日己经成为各国学者、立法者、企业经营者、股东和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到底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呢?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及管理者对企业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即社会公众所负义务, 它使企业不仅负有经济和法律义务, 而且更有对社会负有超越这些义务的其他责任。企业社会责任观念及其理论起源于美国, 20世纪以来盛行于西方, 当然社会责任观并不意味了对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否定。

最近几年, 中国被称为”世界工厂”, 成为全球资本和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 国际上正在风行的社会责任运动也越来越直接地影响到中国企业。比如, 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不断对中国供应商施加压力, 要求他们在工厂的劳动条件、工人权利、健康与安全及商业道德方面能够符合相关行为守则。不仅如此, 近些年开始国内主流媒体上, “重大矿难”“毒奶粉”、”苏丹红”、“三鹿事件”等等触目惊心的字眼频频出现也使社会公众要求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呼声日益高涨。

一些舆论评价说, 企业社会责任及其认证标准是发达国家继反倾销、绿色壁垒之后, 针对发展中国家发起的新型贸易壁垒。一些专家也警告说, SA8000 (Social Accoutability 8000的英文简称, 是全球第一个社会责任认证标准) 是社会良知对资本权力进行的一种制约, 但极易成为限制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工具。

当然, 承担社会责任, 对企业而言并非是无利可图的。承担社会责任, 尽管企业会付出一定的成本, 但又会向社会证明自身的社会责任感, 证明自己能够在经营活动中把公共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放在重要的位置, 从而带来社会公众的认同。而且, 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也是展示自身实力、产生广告效应的绝佳手段, 能够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氛围。因此, 企业不仅要学会怎样挣钱, 还要学习如何花钱, 即取之于社会, 用之于社会。企业积极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是其进步、文明的标志, 借此可以赢得公众信赖, 不断做大做强。因此, 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既是社会的客观要求, 也是企业自身战略的需要。

总而言之, “新型贸易壁垒说”也好, “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也罢, 企业与社会是共荣共兴的关系, 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与社会甚至有着更密切的关系。

三、企业办社会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区别

无论计划经济, 还是市场经济下, 社会都是企业的生存环境, 企业的人才、资金、客户、原料全部都是取之于社会的, 企业在运用社会给予的资源、机会谋求生存和利益。企业是社会的细胞, 离开社会资源, 企业的发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企业办社会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都体现了企业与社会之间的这种密切关系, 但是二者之间又是存在很多不同的:

一是时代背景不同。前者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政治行为, 后者产生于市场经济时代的经济行为。

二是内容不同。计划经济下“企业办社会”就是企业办教育、办医院、办浴室和理发室等为职工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揽子福利和保障, 其中关于养老、医疗、住房等现在的社会保障内容都是以福利的面目出现的。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确不同,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针对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有不同的内容。比如为了顾及所在社区这一利益相关者, 有些企业当地招募, 当地缴税, 当地选取供应商, 并且在当地捐资兴建希望小学, 帮助当地贫困孩子走入教室受教育。从而使得所在社区与企业的利益得到双赢, 甚至是企业牺牲自身经济利益达到维系与社区和谐的关系。

三是目的不同。企业办社会是服从国家安排, 完成国家分配的任务, 而承担社会责任则是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和全球化战略的使然, 企业只有与其利益相关者维持稳定和谐关系, 才可获得长久持续性发展和长期利润.

四是企业的所有者不同。计划经济下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 国家投入资金建设企业后勤服务组织, 实现企业职工的福利, 稳定了职工队伍, 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市场经济下的企业的所有者是股东, 企业是个重要的经济组织, 实现股东利润的最大化是其重要的组织目标。而当前所提倡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者也是企业本身。

五是受益者不同。企业办社会的受益者只是企业的新老职工及其家属, 企业为职工及家属提供利益保障和福利, 周围社区的居民较少受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受益的范围扩展到了企业外的相关利益者如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如员工的权益、客户的权益、社区的权益、合作伙伴的权益等。

六是约束环境不同。企业办社会是遵照国家政策性文件, 服从国家的指令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中国加入WTO以后, 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加入到全球价值链产业环境中, SA8000成为中国企业进入全球化竞争的一道门槛, 也是约束中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标尺。2003年以来, 仅我国沿海地区就有近万家企业被迫实施SA8000评估, 到目前为止只有少数企业通过了SA8000认证, 许多企业因未达到标准, 生产定单被撤消或被要求限期调整。

四、企业办社会的回潮现象

值得关注的是, 在全国各地, 尤其以民营和外企为主体, 兴起了一股新的“企业办社会”热潮。

中芯国际、比亚迪等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 正千方百计地为员工创造福利, 增加那些看起来不必要的社会成本。以中芯国际为例, 企业建设员工公寓---中芯花园, 并且成立了中芯国际学校。中芯国际的副总裁刘越算了一笔账:中芯国际需要大批外籍员工, 这些员工在外租住公寓的费用是非常昂贵的, 建设了中芯花园, 就不需要再向员工支付高额的住房补助;中芯国际为外籍员工子弟联系的双语教学的美国学校, 1个学生一年的学费需要2万美元, 500个学生一年就需要高达1000万美元, 而占地达26公顷的中芯花园与中芯国际学校, 第一期的建设才1000万美元。换句话说, 硬件的建设经费, 恰恰等于500位员工子女一年的学费。他认为, 对员工的住宿和子女教育支出视而不见不予任何补贴必然会严重影响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 与补贴等形式发给职工相比, 一次性建设学校和员工公寓的投资收益较高。安定大后方的战略, 不仅让中芯国际在与国际竞争者的人才争夺战中取得优势, 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由此可见, 在一定程度上的“企业办社会回潮”, 是保证企业自身稳定和发展的必要措施。

五、结论

一直以来, 企业不是生存在真空中, 而是社会的一部分, 是由赖以生存的社会塑造的, 又致力于进一步塑造社会。从建国初期的企业办社会的政治指令, 到本世纪初的轰轰烈烈的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运动;从呼声日高的企业社会责任, 到雨后春笋的企业办社会回潮现象, 这些现象说明以下问题。

一是企业办社会的问题应具体分析, 不宜完全否定。企业办社会的退潮, 并不意味着, 所有企业办社会行为都是错的。计划经济时代的国有企业办社会是有其时代积极意义和必要性的, 同时, 当前诸多民营企业和外企的企业办社会回潮行为, 丰富了企业员工的福利, 降低了企业内的人力资源成本, 有利于塑造以人为本, 家庭式的企业文化, 对知识型员工的激励起到了积极作用。所以, 对企业办社会“谈虎色变”的态度是不可取的, 不论企业办社会回潮还是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只要是有利于企业这一独立的经济主体的战略, 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都是可行的, 是企业高层管理者提倡的。

二是如果把企业比作一个热爱健康的人, 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可以比喻为在“减肥瘦身”, 而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比喻为“健身强体”。不论“减肥瘦身”还是“健身强体”, 其目的只有一个, 就是使企业这个有机体更加健康、适应市场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激烈竞争。

三是不管是计划经济时期还是市场经济时代, 企业都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 只不过是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社会责任有不同的内容。

四是中国的企业并不是社会责任意识较弱, 只是不同文化背景下, 不同的经济政治体制下, 承担了与西方企业不同类型的社会责任, 企业与社会密切联系的形式不同而已。

五是企业社会责任是战略的一部分, 是企业对利益相关方沟通的重要方式, 而且企业社会责任某种程度可以说是一次机遇, 一种挑战, 反映的是企业文化。□

参考文献

[1]李亮.“企业办社会”回潮[J].IT经理世界, 2005, 10.

[2]陈金华等.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途径研究[J].江西煤炭科技, 2004, 4.

[3]傅荣发.论“企业办社会”[J].党政干部论坛, 1994, 3.

[4]林军.美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对我国的启示[J].经济管理, 2004, 1.

[5]黄保华.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办社会[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 2006, 9.

企业办社会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5]4号和财政部企业司中央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动态等文件为政策依据,按照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确定的“三个阶段,六个步骤”的总体要求,各企业及中央在###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下属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核实移交单位机构、人员、资产和经费收支情况,合理运用中央政策,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基数,为签署移交协议,办理移交手续,圆满完成移交工作铺平道路。

二、工作安排

我市第二批中央在###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要求与全省分离工作同步,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六个步骤。即:

第一阶段为核对确认阶段。主要任务是我市第二批中央在###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企业核对并确认移交单位、人员、资产及经费收支情况,向省财政厅上报基础数据。这一阶段共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建立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第二步,广泛宣传动员,组织人员培训。

第三步,详细调查摸底,具体组织测算。

第四步,认真核对协商,上报基础数据。

第二阶段为签署移交协议阶段。主要任务是省财政厅对我市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审核,并上报财政部进行审核确认后,正式签署移交协议要求八月底完成。

第五步,签署移交协议,申报批复文件。

第三阶段为办理移交阶段。主要任务是办理具体移交手续,并将我市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效果、主要做法和体会等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报上级备案。

第六步,办理移交手续,开展工作总结。

三、人员和机构

中央在###企业有##、##、##、##共四户企业。移交机构#个,其中:中小学#所,公安机构#个,移交人员包括##年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年新增人员。

四、工作进度

企业办社会 第3篇

摘要:我国农村社会养老制度设计思路从老农保的商业保险模式到新农保参照“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的城保模式是一个飞跃,但新农保主要是依靠财政的大力支持。在新农保对象拿到的养老金中,财政补贴大约占85%,而围绕个人15%左右的缴费,要花费如收费、记账、保管、投资、监管等一系列的引致社会成本,就这一部分而言,社会收益与社会成本是不对称的。而且,在当前的农村地区,不仅东部与中西部地区之间差别很大,同一地区的农户间,由于收入来源的多元化,收入差别也很大。政府应把城保变为“国民社会养老保险”,使有条件的农民可以自愿参加城保,没有入城保的农民,再发放基础养老金福利,无需个人缴费。这样,让农民老有所养的制度设计思路转变为“国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福利”模式,既简便易行,又节省社会成本,不仅减少了我国已“碎片化”社会保障体系的一块补丁,也有利于平滑地向城乡一体化的社会过渡。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基础养老金福利模式;社会统筹;个人账户;财政;国民社会养老保险;监管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4)03-0054-04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简介

1992年我国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当时是参照商业保险模式设计的,主要是建立农民个人账户的模式,农民自己缴费相当于自我储蓄,养老金待遇完全由个人账户积累总额确定,我们简称为“老农保”。老农保没有明确的财政补贴标准,只有集体经济适当补助,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集体经济补助也没有了,再加上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老农保制度日渐衰落,最终走到了尽头。2009年启动试点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同,我们称之为“新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简称为“城保”)统账结合的模式,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用“基础养老金”取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由财政支付基础养老金。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于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及改善心理预期确实意义重大。但不可否认,在制度设计中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有待完善。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评析

(一)新农保支付≈90%财政补贴+10%个人缴费

新农保与老农保的最大区别是财政的大力支持。从新农保的支付计算公式看:参保人月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基础养老金;从资金的来源看,实际上就是“个人缴费+地方财政补贴+中央财政补贴”。把资金的筹集来源与支付综合起来看,个人与财政出资分占的比例可以举例计算如下(为了简便,忽略个人账户利息并按当前支付标准计算)。

假设一位45岁的农民,选择了100元/年这一档缴费,加上每年不低于30元的地方财政补助(假设补助30元/年),则每年注入个人账户的资金是130元。连续缴费15年,本金一共1 950元,其中个人缴1 500元,其余450元为地方财政补贴。根据支付公式计算,这位村民60岁后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是:55元+1950元÷139,把财政与个人出资分开来,即等于55元+450元÷139+1 500元÷139=(55元+450元÷139)+1 500元÷139≈58.24+10.79=69.03元,其中58.24元来自财政,10.79元来自个人缴费,所以个人缴费对养老金支付的贡献率为10.79÷(58.24+10.79)×100%=15.63%,即财政对养老金支付的贡献率约85%。

新农保政策规定,一旦参保,养老金要支付终身。个人缴费在支付139个月约11.5年以后,就用完了,财政要接着全额支付。也就是说这位村民活到71.5岁以后的岁月,养老金将全部来自财政,而且基础养老金会随着物价等因素调整,估计整体上财政对新农保养老金的负担比例,要达到甚至超过90%。所以,新农保支付≈90%财政补贴+10%个人缴费。

可见新农保是以财政补贴为主,是一个带有极大社会福利性质的制度。

(二)在农村范围内加剧贫富悬殊

在新农保中,有能力多缴费的富裕户获得的财政补贴也越多。如某地规定: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时,地方财政为参保人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50元。所需资金,省级财政补助60%,试点县(市、区)财政补助40%。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试点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除多缴多补之外,在社会保险与低保之间的地带制造了更大的贫富分化。我们知道,新农保是以财政补贴为主的一个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制度,对于参保者来说,至少可以得到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不参保者就无缘这一“福利”了。这对于收入低,接近低保标准,但因不符合低保资格而没有被纳入低保制度的边缘贫困人群而言是不公平的。因为边缘贫困人群中,有相当比例的人口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能力,处于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的“夹缝”中而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只有非供款型的福利养老金计划才能覆盖这部分人群。这样看来,实际上新农保在农村范围内加剧了贫富悬殊。

(三)贫困地区县级财政对新农保的补贴能否持续

新农保政策中规定“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地方政府一般是省、县两级财政对参保人员给予补贴,我们不妨看看县级财政的状况。

区域性的调查表明,中国基层财政(县市财政)的赤字和债务问题已相当普遍。国家审计署于2002年对我国中西部的10个省、市的49个县(市)的财政收支状况进行审计发现,截至2001年底,这49个县(市)债务累计达163亿元。从较发达的地方,如北京市人大财经委调研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6月底,全北京市政府债务余额为数百亿元,债务负担率超过了20%,其中区县占近七成。截至2003年底,安徽省县级政府债务余额分别是地方财政收入的4.89倍,负债率达42.2%;截至2003年底,浙江省被审查的29个县市区的债务高达404.01亿元;截至2004年底,湖南省某市的县市区的债务354 203.53万元。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全国平均每个县的赤字约1个亿,全国赤字县占全国县域的比重达3/4。

如果是这样,县级地方财政拿什么补贴新农保的参保人呢?而且越不发达的地方,一般农业人口所占比重也越大,需财政补贴的数额也越大,这些地区的财政能否补贴得起以及能否每年持续补贴得起也还要打问号。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对新农保的持续性财政补贴更是个大大的问号。

(四)建立个人账户的引致成本是否值得

一般保险制度的设计和建立多少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互济功能。比如在农村举办的新农合,健康者与患病者之间实现了社会互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样是个人出资加财政补贴,新农保没有新农合的社会互济功能,不过是财政补贴基础上的自我储蓄,而这种自我储蓄,还不同于智利、新加坡等的强制储蓄模式,因为总起来算,新农保的财政出资占将近90%的比例,个人出资寥寥。而新农保的管理成本几乎都源于个人的这部分出资。

新农保既是普惠性的制度安排,又不是一项纯粹的福利补贴,还要广大农民来参保交费,既然个人要缴费就必然要花费包括缴费、记录、保管、投资等一系列的保险管理成本。当前新农保试点的各地都在招聘、培训新农保工作人员,添置相应的办公设施等,这将产生一笔巨大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等行政支出。比照老农保规定收取参保额3%的管理费,实际上据有关专家调查,有的地方提取的管理费高达13%,虽然新农保的管理费由财政出钱,但不管从哪出,都是为这套制度付出的成本。

从资金的管理方面看,既然建立了个人账户,就必然存在基金的保值增值等管理问题。以一年期居民存款利率计息,与农民自己存银行以及老农保区别不大。由于利率偏低加之物价水平的上涨,基本上年年贬值,很难谈得上基金的保值增值,而且从缴费登记到审批发放,以及从农保管理中心到乡(镇)劳动保障所,再到村级农保员,每个岗位的具体职责,如何监督每个岗位上的人都能严格按要求去做,确实有难度。另外,基金多以县为单位进行管理,管理层次低能力低,跑冒滴漏也难以避免,基金风险增加,必然带来较大监管成本,财政兜底的风险也在加大。所有这些成本几乎都是由个人10%左右的出资所带来的引致成本,对于社会而言,得不偿失。

(五)超龄老人享受待遇条件与子女参保捆绑不合情理

新农保政策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现在已年满60周岁的老人,一般子女都比较多,各子女的家庭经济状况也参差不齐,但只要有一个子女没有参保,老人就享受不到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待遇,这对于收入低的家庭而言,是可怕的马太效应。我们知道,老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本应得到社会的关爱,而且其子女的生活状况及参保决策,老人都无能为力,如此捆绑显得不合情理。

而且,那些现在已年满60周岁的老人,在他们的成长及劳动生涯的黄金阶段,正是我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进行艰苦奋斗的困难时期,正是他们艰苦卓绝的劳动才奠定了今天社会发展的良好基础。这些老人是在特殊时期为社会做出奉献的一代人。尤其是农村的老人,在他们的青壮年时期,没有现在的机械化设备,平时的田间劳动及冬闲时的清理河道、建设桥梁堤坝等都主要靠体力完成,手刨肩扛,劳动异常艰苦,异常繁重。再加上那时我国实行工农剪刀差政策,以农补工,不仅他们的劳动是艰苦的,他们的生活也是艰苦的,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根本谈不上讲究“营养”,日复一日,身体的亏欠自不待说。由此他们中有的早早去世了,有的虽然生命犹在,但往往因为年轻时过于繁重的体力付出及欠佳的营养状况,现在是百病缠身,能够健康活着的只有极少数人。

三、农村社会养老应采用城保+福利模式

(一)有条件的农户入城保,未入城保的发基础养老金福利

如果简单地将以个人和单位缴费为主的城市养老保险模式复制到农村,没有充分考虑到当前农民之间存在的较大贫富差异,及城镇化迅猛发展的社会态势,尽管政府依靠行政及财力,强力推进新农保制度,最终的社会效果与政府花费的社会成本未必能对称。

目前,农村贫富差别较大,一方面是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尤其是贫困地区的收入存在较大差距。比如,2006年中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中,上海市为9 138.65元,贵州省为1 984.62元,二者相差近5倍。2009年上海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 385元,贵州省2 796.93元,相差还是4倍多。另一方面,即使在同一地区,由于农民的从业和收入来源已呈多元化态势,农户间贫富相差也已十分悬殊。有资料显示,依靠特色种植、养殖、第三产业和劳务输出的农户相对富裕,依靠传统种植业和打零工谋生的普通农户相对贫穷,那些纯粹以种地为生的农民或年老体弱者收入更低,其基本收入还是来自于季节性的农产品收获,其特征是靠天吃饭,水平低且不稳定,依托土地,勉强维持低水准的日常生活尚可,而满足子女教育或大额医疗开支则明显力不从心,往往要背负较长时期的债务,根本无力顾及若干年后的养老问题。贫困户家庭收入更低,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许多农民以务农收入为主,家庭年收入不过千余元人民币,甚至连温饱还没解决,承担养老保险的缴费更是无从谈起。按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标准低于785元测算,2007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1 479万人;按低收入人口标准786元~1 067元测算,2007年末农村低收入人口为2 841万人。2010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今年(2010年)将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新标准提高到人均1 196元(原标准786元),扶贫对象覆盖4 007万人。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除非政府财政代替他们缴费,否则他们是无法依靠自身缴费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因此也有可能出现最需要养老保障的低收入农民家庭,因为资金顾虑而无法惠及的现象。目前来看,在我国不发达农村地区推行缴费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困难很多,这些地区不具备任何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社会养老只能实施政府主导的“社会救济”式养老模式。

所以,同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存在很大的差异性,这决定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不符合现实情况,解决农村养老问题需要根据农户的经济差异进行制度整合。可以让有条件的农户直接入城保,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及待遇标准,没入城保的以福利形式发放基础养老金。比如在东南沿海,农村地区经济发达,生活已初步实现了小康,村民的职业及收入水平、生活方式等与当地的城镇居民差别不大,城乡基本一体化了,他们的社会养老已没有必要再单列到农保体系中去,完全可以直接并入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体系里去。另外,每年还有300万左右的失地农民也应并入城保体系中去。对于其他普通及贫困农户,可以广泛实施福利模式,提升相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准,在相当程度上减少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体现极强的收入再分配功能,也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北京就对60岁以上没有养老金的城乡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80元的福利养老金,2008年全市就有55.9万人得到这类津贴,而且重点是农民。宁夏在2009年开始全面建立高龄津贴制度。

(二)转为城保+福利模式后的个人账户处理

依据我国农村农户间生活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别的现实情况,对有条件的农户敞开城保的大门,鼓励他们参加城保,对于没有参加城保的实行发放基础养老金的福利制度后,如何与当前的新农保制度对接,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可以设计为:转为城保的个人账户资金带入城保体系,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农保转入城保后,把农保的缴费年限打折并补缴一部分费用,然后接着按城保缴费标准缴下去即可。其余未入城保的个人账户资金交还本人自由支配。

这样,我们可以把现在的城镇养老保险改称为“国民社会养老保险”,不必再以城乡二元思维模式区分“城保”或“农保”,农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自愿选择参保或不参保,对于没有参保的村民可以领取政府发的基础养老金福利。

如果建立基础养老金福利模式,享受条件只有年龄限制,无需与缴费相对应,省去征缴保险费、建立个人账户,基金积累和投资、监督等管理过程,而某一年龄段的老人数量是公开的,在公安系统户口管理的基础上,受益对象甄别简单,核定受益人相对容易,交易成本较低,支付可以依托金融机构进行社会发放,易于管理和操作。从制度层面上看,管理成本低,简便易行,很适合农村的现实情况。

建立新农保,目的不过是让农民老有所养。让农民老有所养,其实不必兜那么大的圈子,用同样的财政支出安排基础养老金福利制度,也基本可以达到差不多的社会效果,所花费的社会成本却大不一样。而且,新农保制度还增添了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碎片化”复杂程度,有可能在将来产生预想不到的社会后果。相比之下,建立基础养老金福利制度,管理简便,节省成本,弹性大,灵活性强,会收到一系列良好的社会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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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凌灏.论我国县级政府债务问题及其化解[D].秦皇岛:燕山大学,2009: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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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显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法律制度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2,(5).

[8]聂少林,史虹.关于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财政政策思考[J].社会科学辑刊,2013,(2).

企业办社会 第4篇

一、林业企业办社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大兴安岭地区现辖三县四区十个林业局。其中: 两县三区是县 ( 区) 与所在地林业局政企合一,政府及社会性支出由林业企业承担; 五个纯林业局是公检法、教育、卫生等社会性支出由林业企业承担。各县 ( 区) 的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均执行企业工资标准。

由于林业开发建设初期先有林业,后有政府, 为保障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林业企业自筹资金承办了各类社会性、公益性设施,主要有教育、 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等多种行业,形成了自成体系的 “小社会”,企业为此每年需支付高额费用。

林业企业办社会存在以下问题: 全面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将失去经费来源,没有能力再承担巨大社会负担,影响了政府职能的充分发挥; 政企不分、事企不分的体制导致政府与企业责权利不清,政府在行使管理职能时,不仅要贯彻执行上级的要求和决定, 还要考虑林业企业的整体利益,常常使政府陷入两难境地,造成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不能很好地依法行政、科学执政; 制约了林业企业的健康发展,林业企业承担沉重的政社性负担, 严重制约了自身的发展。

二、财政接收林业企业办社会职能的保障机制

1.建立完整的县、区财政体制是前提条件

建立完整的县、区财政体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让缺失的政府职能回归到位。 强化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统筹和领导作用,加强民生工程建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政体制,承接林业企业移交的政府和社会性管理职能。

2.国家和省对大兴安岭的支持是必要条件

大兴安岭林区全面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后, 企业无法承担沉重的社会负担。由于地方经济基础薄弱,经济结构相对单一,自然条件比较恶劣, 吸引外资和培植新兴财源的难度相当大。产业结构转型困难,导致企业发展极为吃力,对财政收入贡献甚微,财政收入增长缺乏后劲,迫切需要国家和省对大兴安岭改革给予政策和资金等支持。

3.大兴安岭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是财力保障

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在满足基本支出需求的前提下,根据财力逐步接收林业企业办社会职能。

三、对财政接收林业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建议

1.精心组织,强化领导

建议行署、林管局成立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相关部门参加,明确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

2.职能分解,机构分开

理顺政府、企业定位关系,实行职能清晰的运行机制。通过政企、事企职能分开,把社会管理职能归位于各级政府 (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把林业生态事业职能定位于各级林业事业单位 (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 ,把企业经营职能还位于市场经济主体 (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 按现代企业制度经营。

3.统筹兼顾,分步实施

先在林业企业内部进行改革,将林业局承担的教育卫生、广播电视、计划生育、疾病控制以及民政、市政、街道、环卫、社会保障、殡葬服务、社区建设等具有政府职能的单位和部门整合一起,归类为社会事业部。然后在条件成熟时将林业检察院、林业法院以及归口在社会事业部的具有政府职能的单位和部门一并移交地方政府。 在国家和省给予支持的情况下,实行彻底的移交。

4.调查摸底,模拟实施

建议先选择一个县 ( 区) 进行模拟运行,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选定的县、区的林业企业执行政府职能的机关单位进行模拟。如先将天保资金中的政府经费部分转入到财政部门,用于模拟林业企业承担政府职能的单位经费,并与地方政府单位经费支出进行比较,由财政承担经费差额部分。

5.合理测算,确定标准

按地区的标准测算出林业集团公司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的标准,同时考虑天保工程中教育卫生政社性补助等因素,确定合理标准。

6.确定范围,合理接收

财政将林业企业办社会职能全部接收,将林业企业承担的政府职能和社会性职能所涉及的人员和经费,包括政府经费、公检法经费、教育经费、医疗卫生经费、广播电视经费、文化体育经费、科学事业经费、城市维护费和其他社会性行业的全部支出,均按地方人员支出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纳入地方财政管理。

7.确认资产,划清债务

企业办社会 第5篇

从社会林业到社区林业--谈从部门办林业向社会办林业转变

从早期社会林业兴起到社区林业的形成,说明它的`出现是近30年来国际林业界的重大事件.它是一个继承传统林业并与现代林业共同发展的崭新领域,它突出了林业的社会组织与管理作用,是林业发展史上的一项重大变革,特别是当我国正处在从部门办林业向社会办林业的转折时期,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作 者:徐国祯 作者单位:中南林学院,湖南,株洲,41刊 名: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英文刊名:CENTRAL SOUTH FOREST INVENTORY AND PLANNING年,卷(期):22(2)分类号:F316.2关键词:社会 社区 社会林业 社区林业

社会办医:得医生者得天下 第6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提到,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医疗界专家普遍认为,《措施》的发布对于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专家同时也强调,在欢迎新政落地的同时,还应注意到部分的“灰色地带”。

面对社会办医新浪潮,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合伙人陈鹏辉直言:“我们看到很多商业机会,也看到了很多挑战,但是有一点,一直都非常坚信:在中国整个医疗的变化和改革中,医生会是最重要的资源。不管是移动医疗,还是传统医疗、民营医疗、PPP模式等,得医生者得天下。

解除“灰色地带”隐患 好政策方可落地生根

《措施》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放宽准入、拓宽投融资渠道、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优化发展环境4个方面。“促进社会办医,先要改变不公平的发展环境。”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国军表示,《措施》中,医保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全面放开是最引人关注的。

我国医疗服务供给远远跟不上需求。在过去5年中,全国就诊量增加了50%,2012年达到68.9亿人次,住院量增加了一倍,2012年达到1.7亿人次。由于脑卒中、癌症、冠心病等疾病无法在基层救治,大量患者不得不舍近求远去大医院就医,大医院人满为患现象日益加重。

“近年来,国家鼓励社会办医政策不断,但都是战略性利好,政策的落地效果并不明显。”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庄一强说。

“是否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对于患者会否选择到民营医院就医有很大影响。”河北燕达医院执行院长李海玲坦言,“据了解,目前我国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总参保人数增加到12.8亿人,覆盖了90%以上的城乡居民,这些居民在选择就诊医院时首先考虑能否享受医保报销政策。”作为一家民营非营利性医院的执行院长,李海玲对于“医保情结”的体会是深刻的,“例如,冠心病患者最为主要的诊断手段,冠状动脉造影术,费用一般在5000~6000元,如能纳入医保,患者可享受90%的医保报销,个人只需承担几百元费用。”反之,沉重的检查费用则会使未被纳入医保的民营医院流失患者。

《措施》能否真正带来社会办医的春天?《措施》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在庄一强看来,“这对于民营医院是实实在在的利好。”对于医疗机构而言,也解决了“既然让我活下来,为何又让我饿死”的疑问。

不过,王国军最关注的是,“目前‘符合条件’的标准并不清楚,而这也恰恰是政策执行的关键点,没有科学而明确的标准就为政策的执行留下了‘灰色地带’,这样可能会导致一个初衷良好的政策在执行和落地时被严重扭曲。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制定科学而明确的标准。须有细则,不能含糊其辞。”例如,仅以床位数为条件肯定不是一个好的标准,相关部门应研究设计出一个社会认可度高的标准。

社会办医的两大制约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社会力量不仅推动了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也为社会事业的改革、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活力和动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发展医疗机构,推动形成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既可以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优化结构,满足多元化需求,也可以发挥社会办医疗机构机制灵活的优势,对公立医院改革形成倒逼效应,激发医改活力,促进医疗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效率的提高。同时,促进社会办医,还能够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利于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对于社会办医疗机构来说,推动社会办医长期以来资源缺乏的现象非常明显,一是医疗设备方面的硬资源,二是人才方面的软资源。

硬资源的缺乏

长期以来,医院在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方面(大型医用设备是指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品目的医用设备,以及尚未列入管理品目、省级区域内首次配置的整套单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用设备),政府一直按照严格的配置管理规定进行审核,社会办医在大型医疗设备的需求方面始终不能够按需购买,而且申请程序复杂、审批繁琐,如厦门长庚医院等大型民营医院在申请购进相关大型医疗设备的时候,也未能如愿完全获得批准。

在医疗设备的使用配置问题上,一方面是民营医院普遍医疗设备缺乏,如山西省11个市(区)的204家民营医院,平均医疗设备总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有179家(占调查医院总数的87.7%),单体机构的平均金额为96万元;而平均医疗设备总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更少,只有14家。民营医院在医疗设备的占有量上明显处于劣势。另一方面却是公立医院医疗设备使用率不高,在一份对我国上海、陕西、浙江、湖南四省市的71家二级和三级医院的调查中发现(2012年):大型医疗设备的使用率普遍不足,如CT(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其平均使用率为41%,MRI(核磁共振成像)平均使用率为39%,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的平均使用率更是只有15%;医疗设备的较低使用率,直接提高了患者的治疗成本和降低了医院的运营效率。

此次在《措施》中提出了“促进大型设备共建共享”,如若真能如此实现以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方式,建立起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的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那么对于社会办医疗机构来说,一是降低前期的投资成本,二是增加医疗服务的开展项目及扩大服务内容。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不但可以有效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而且还可以降低医疗费用。大型医疗设备的共用,明显可以比单个医院的独自使用大幅提高设备的使用频次,直接降低设备的均次使用成本。“那么,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就完全有条件对大型设备的检查费用进行较大幅度的降价,不但可以有效降低患者的看病成本,也有利于医疗设备使用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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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实现大型设备的共建共享,还需要促进医疗机构与区域检验检查中心之间,以及各医疗机构间医疗信息化的互联互通和结果互认,唯有如此才能够提高效率,有效降低患者的看病费用。

软资源的缺乏

在当前,困扰社会办医的两大制约因素中,如果说硬资源的缺乏还能够较容易解决,那么软资源的缺乏解决起来则更为复杂。

在过去的十年间,政府与公立医院并未有对社会办医疗机构进行大量的医生培养和人才储备。如今,政府不停地促进社会办医,而医生的来源问题却始终无法得到解决。民营医院较弱的医疗培养能力和不断扩大的医疗人才需求,日益成为制约民营医院快速发展壮大的桎梏。

单纯依靠加强医师多点执业并不能够解决民营医院医生短缺的问题,要想真正实现医生资源的优化,还需要建立起切实有效的医师培养机制,从根源上建立起民营医院的人才造血机制。截至2012年末,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民营医院执业医师的数量仅占到公立医院执业医师数量的12.9%;从2004年至2013年十年间,全国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长了39.8%,而医院床位数量则是增长了93.7%。医院床位规模的增长与医师数量的增长形成了极大的供需缺口,在医师资源尤其是高级别医师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大力鼓励社会办医,更加凸显医师资源的严重匮乏。

在《措施》中只是“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培养医务人员”,单纯的行政性鼓励于解决实际问题并无太多意义。目前,具有较强临床培养能力的大型公立医院所培养的医务人员数量仍然较少,大量的医务人员还需民营医院自己培养和外部招聘,然而,民营医院又都普遍缺乏培养能力。因此,在医师人才培养问题上,还需要从国家层面,建立起统一的医师培养体系。“这种统一的医师培养体系,要求大型公立医院尤其是大学附属或教学性医院,必须强制性的要求在每年的医师培养计划中,除了本院的人才培养以外,还必须为外部医院或暂时还没有医院接收的医学毕业生进行培养。”对于培养的医生,应制定更为详细、明确的培养考核标准,使经过这种系统培养之后的医生都能够具有独立的疾病诊疗能力。

因此,要想真正实现社会办医的快速发展,还需要通过医疗资源的深度优化,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对于社会办医软资源(医生)的缺乏,解决的关键在于如何快速增加医生的供给量,而非一味地挖掘现有的存量资源。

医生社会化:

解放医生的冲击波

随着国家层面解放医生政策的放开,医生集团或医生组织成为医疗市场上受到资本青睐的一支新军。

站在投资人的角度看医疗服务市场,华泰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创始管理合伙人张泉源说:“我们非常欣喜地看到有一个重要趋势,即国家开始在政策层面大步伐地解放医生,医生从体制内脱离出来成为市场化主体,组成大家热议的医生集团或医生组织。这个趋势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颠覆原来的投资模式。社会资本跟公立医院合作,更多是希望得到公立医院的品牌和资源,其中的资源很大程度上是指医生。如果未来医生慢慢走出公立医院,那么,医生集团将成为市场中一支重要力量。届时,社会资本不用再去求公立医院,或可跟医生直接合作。当然这个愿景需要过程才能实现。国外已经有成熟的医生集团模式,这个模式在中国一定会找到一条自己的路。医生集团的中国路径一旦清晰以后,整个医疗投资的理念和投资模式将会发生改变。”

与张泉源的观点类似,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合伙人陈鹏辉也认为:“医疗行业的变化,其实除了医院本身模式的变化,包括民营、公立、PPP、医生创业、医生集团等,还有技术所带来的变化,未来就诊方式将更加多样化。在中国整个医疗的变化和改革中,医生是最重要的资源。不管是移动医疗,还是传统医疗、民营医疗、PPP模式等,得医生者得天下。

二三十年前,国有企业的工程师外出走穴,他们最后成为国内第一批民营企业家。与之类似,当下走出公立医院去创业的医生们未来或将闯出一片新天地。高解春表示:“政府今天号召医生多点执业,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张强医生走出公立医院到外面去。医生个人在不同平台都有价值体现,才是一个多彩的社会办医体系。社会办医的表述比社会资本办医的表述更加好。除了资本的投入,还有管理的投入、人才的投入,这些投入在明天都有可能转化为资本,才有未来多元化办医的前景。”

如果医生变成社会化的,对公立医院造成怎样冲击?孙虹表示:“等到社会上的医生组织成熟的时候,我一样用他们。这样慢慢靠拢向现在发达国家的主流医疗服务模式。到那时,公立医院也没有必要再养那么多医生。”

对于现在走向市场的医生集团,高解春提醒,出去创业的医生,如果“做投资,记住,输得精光,你要认的。”所以,有一批医生会博弈,是心甘情愿待在公立医院,还是转身挑战市场的风险?

社会办医的出路:

循规蹈矩或是剑走偏锋

康复医院:或是出路之一

近年来,社会办医确实成为社会资本的投资热点,并得到政府的倡导和支持。从医改的角度看,这又似乎又被当作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有效路径:不是说看病难吗?那就多办医院。政府办公立医院在资金投入上有困难,那就号召社会资本加入,2015年以来,国务院已经一而再,再而三地为社会办医开绿灯。那么接下来的问题便是:一,社会办医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吗?二,社会办医怎样才能起到作用。

如果仅从医疗服务的角度出发,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不一定。众所周知,在中国,医疗服务体系的问题是结构性问题。除少部分地区外,问题并不在于医院的绝对数太少。目前,政府作医疗体系规划时惯常的思维方式或曰路径依赖主要是按行政区划来部署。在这个体系框架中的各级医疗服务机构,包括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多是按综合医院的模式来设置的。一般来说,三级以上医院的病人较多。尤其是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中的“大医院”或“好医院”,常常人满为患。而与此同时,更多的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却又病人很少,甚至门可罗雀。因此,相当多的医疗资源实际上被闲置,远没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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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资源的分布现状和病人就医的现实选择,自有其历史原因。在当今世上,医疗资源总是稀缺资源。此处所说的医疗资源稀缺,不仅是指建设一个高等级医院所需的场地和设施设备等硬件投入的昂贵,更是指高素质的医护人员的短缺。在当今的医疗体制下,高素质的医护人员向一些“大医院”、“好医院”集中,恐怕有其本身的客观规律性。

现在想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一些三级及以上的医院,发展增量;或者出资改造二级及以下的医院,盘活存量,尽可能地使功能未能完全发挥甚至闲置的医疗资源的作用发挥出来。但在实践中,有的社会办医院在硬件和医护人员的配置上已达“三甲”,但仍不能与传统的“大医院”、“好医院”匹敌。

现在回答第二个问题:前段时间,曾提出关于医疗资源布局的一个新的设想,即打破按行政区划层级部署医疗服务机构的固有惯习,同时也消除医疗服务机构的所有制界限(无论公立民营),而代之以根据实际需要和医疗服务本身的发展规律来对医疗资源进行适当重组的思路。

要说明的是,无论是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还是医生,都是稀缺资源。尤其是高水平的医生,更是弥足珍贵。所以,要尽可能地让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高水平的医生为更多的病人服务,这就要使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病床能够尽快地轮换(中国的病床的周转率平均为21天,是美国的3倍)。当病人的病情稳定下来之后,转入康复医院去进行积极的护理和康复,显然是更合理的安排。

同时,因为稀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高水平医生提供服务的成本肯定高。病人转入康复医院时,都带着高水平医嘱,康复医院只需照章办理,可以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从经济上说,也是明智之举。这样的医疗服务体系的设置,可以说是充分考虑了需要和供给的实际情况后作出的制度安排。所以说,社会办医的真正出路恐怕在此。但遗憾的是,现在社会办医的积极性仍然在高等级医院,尤其是“三甲”。

应先为医生“松绑”

现状:公立医院医生仍觉得是“愿望”

多年来,公立医院凭借行政力量,对有优质医疗资源的绝对垄断,对患者,对医护人员,都形成巨大的虹吸作用。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指出,民营医院多数仍小、散、乱,而限制其发展的最大问题,是缺人才。“民营医院的人才是哑铃型的,多是退休医生和刚毕业的医学生,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医生少。”言下之意,聚不起阶梯形的优秀医疗团队,民营医难撑“品牌”。

离开工作24年的宣武医院,今年年初加盟北京宝岛妇产医院的谢峰,对此深有体会。“与三甲医院相比,这里的优势,是完全以病人为中心的体贴式医疗服务;老专家多,但缺少能独立在临床处理复杂病例的年轻医生。”

“培养一个合格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需要数年时间甚至更长,对于一家新成立的私立医院,如果没有开放的医生多点执业政策,难以在短时间内组建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作为宝岛妇产医院的院长,余坚忍更深感在私立医院招揽人才的困难。因为种种限制,公立医院的在职医生,能够通过申请多点执业,来宝岛工作,还比较少。目前,在宝岛定期出诊的专家,多数是从公立医院退休或退休返聘的医生,“他们受政策和医院的束缚小”。

作为2009年新医改的重要政策突破,“医生多点执业”试点,在鼓励社会办医,发展基层医疗卫生网络上,都曾被寄予厚望。

然而,六年过去了,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进艰难,现行《执业医师法》对医生执业地点以及注册方式的限制等等原因,“多点执业”对于多数公立医院的医生来说,仍是“愿望”。

隐因:“没时间”和“不同意”

吴健雄,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腹外科主任,肝胆病区主任。在这家顶尖的三甲医院,吴健雄工作了29年。

对于多点执业,吴健雄说,“知名公立医院有一定资历的医生,都有多点执业的愿望”。但他同时觉得,“像我们这种单位,估计很少(有医生去多点执业);医院还有很多优势,病人很多,医生也基本没有多点执业的时间”。

比“没时间”更让人纠结的,是院长“不同意”。谢峰说,在宣武医院时,如果能选择多点执业,她不会辞职。吴健雄则坦言,病人总是跟着医生跑,如果多点执业放开,名医定期到其他医院出诊、“主刀”,对公立医院的门诊量、手术量,都会有较大影响。

按照现行法规,执业医师变更或增加执业地点,必须到相应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注册。在审核时,第一执业医院的书面同意,是必备要件。

尽管目前,浙江、北京、深圳等地,都在陆续拟定出台新的“医生多点执业”办法,绕过公立医院的人事编制桎梏和院长“一言堂”,为医生自由多点执业“铺路”。

但多数医生认为,地方新政能否落实,还有待观察。

“很多医生虽然对公立医院一肚子怨气,但也舍不得离开,稳定的编制,养老保障,让很多医生对公立医院仍有很强的依赖性。”上海神经外科医生宋冬雷坦言,即使愿意走出来的医生,都希望到比现有情况更好的机构去,不能否认,目前绝大多数民营医院,无法做到比公立医院更好。“这也是不少医生在体制外转了一圈,又回到体制内的原因。”

未来布局:政策“松绑”有章可循

去年10月,北京市政府接连发布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两个政策相互补充,“大力支持社会办医”、“鼓励符合资质的个人开办诊所”与压缩公立大医院普通门诊规模,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时间薪酬”聘用合同结合在一起,让医生多点执业的渠道更加透明;医生从“单位人”变成“职业人”,有章可循。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五大举措,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据媒体报道:这次提出的五大措施,就是要为社会办医“松绑”。总结起来就是要降低社会办医的准入门槛,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扶持力度,完善监管机制。譬如,要求简化医疗机构设立审批,取消床位规模限制等前置条件。

推进社会资本办医的思考 第7篇

1新医改形势下社会资本办医的外部环境分析

1.1政策环境分析

国家层面:201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指导意见》。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持续扶持并加速社会资本参与办医的步伐,细化非公立医院准入、执业、专科建设、多点执业等方面的意见和规定。省市层面:在湖北省卫生计生委 “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实施民营医疗机构规范扶持计划,鼓励并扶持多种形式的民营医疗机构建设;武汉市政府把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建设纳入《武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民营医院提供充足的办医空间;天津市、甘肃省、湖北省等相继出台《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要对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土地使用、学术地位、 融资政策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

1.2社会环境分析

2005年-2011年,中国诊疗人次和入院人数年均增长7.35%和13.4%,卫生总费用和人均卫生费用年均增长18.74%和18.35%,与之相比,医院数和床位数年均增长2.73%和7.17%,执业医师和注册数分别增长3.19%和8.84%[1]。这说明,中国居民对卫生服务的实际利用能力和现实需求增速快于卫生服务供给。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共同构成医疗卫生服务总供给。如今,推进社会办医, 提供优质、多元和特色化服务有助于缓解医疗卫生领域的矛盾,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民营医院发展现状分析

2.1民营医院数量、服务量增长快

截至2013年10月底,全国共有医院24317所,其中,民营医院10877所,占45%左右[2]。在服务量方面,2009年-2011年,我国民营医院诊疗人次增加了40%, 入院人数增加了54.4%,而同期公立医院诊疗人次仅增加了15.8%,入院人数增加了24.3%[3]。在民营医院发展规模方面, 国家卫生计生委“十二五规划”中的目标是,到2015年底,民营医院床位数要占总床位数的20%,同时业务量也相应要增加到20%[4]。2013年,民营医院床位数占15.6%,民营医院床位增长速度(22.5%) 快于公立医院(8.0%)[5]。可见,随着政策环境的不断优化,民营医院实力的增强, 其患者认可度、社会知名度逐年提升。

2.2民营医院发展水平不均

首先,全国各地社会办医疗机构总量发展不均。2011年,我国东部地区民营机构数量占全国42.37%,中部仅占26.42%。其中,江苏、山东、四川3省的民营机构数量和床位数位居全国前三[6]。 其次,各地民营医院技术水平良莠不齐。 在各地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下,出现了一批专科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其中,专科主要集中于口腔、眼科、心血管疾病科等。湖北省2012年民营医院占全省医院总数的38.31%,总数远超过2000家,然而,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医院仅37所[7]。

3我国社会办医存在的主要问题

3.1违法、违规现象突出

社会资本天生具有逐利性,且资金投入回报压力高于公立医院,加上监管不到位,导致一定程度的恶性竞争。部分民营医院甚至存在虚假广告、虚假诊断、夸大病情、过度检查、过度治疗、靠广告或 “医托”招揽病人等现象,给广大患者造成损失,导致患者和家属的强烈不信任。

3.2人才短缺问题突出

目前,全国民营医院拥有卫生人员数仅占全国总数的13.2%[8],且“一老一少”现象突出,离退休医护人员和刚毕业的医学生成为“主力军”,导致民营医院人才结构不尽合理,人才队伍稳定性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是民营医院能做到 “待遇留人”,难以做到“事业留人”, 不能为中青年人才设计良好的职业生涯, 无科研、教学平台的支撑,在职称晋升等方面无法与公立医院相比。

3.3市场定位不够准确

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政策,无一不强调公立医院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履行政府办医职责,而社会办医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层次的健康需求;鼓励社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多元需求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办高水平、 规模化医院。但目前,就国内医疗市场来看,大部分民营医院对基本医疗服务和非基本医疗服务没有明确的区分,导致医疗市场无序竞争,不能体现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相互补充、良性竞争的政策设计初衷。

3.4政策落实不到位

国家及各地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 明确规定要对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人才流动、融资政策、土地使用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但实际落实困难。如, 多点执业并未实现,不少退休人员返聘民营机构“单点执业”;科研课题申请立项优势并不突出等等。

4推进社会资本办医的建议

4.1区分对待

首先要明确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不是竞争替代关系,而是补充关系。社会资本办医是医疗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在一定的范围内发展,针对居民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需求,主要提供富有弹性的非基本医疗服务,缓解医疗供需矛盾。而公立医院仍是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在政府财政补偿到位的情况下,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在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同时,要明确基本医疗和非基本医疗的具体内涵,指明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的发展方向,使其相互补充、良性竞争。

4.2明晰路径

研究表明,人群的医疗需求水平与其经济状况密切相关。东部沿海地区居民对健康管理的需求更加多样化,更贴近民营医院的市场定位,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首先要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因此,在社会资本办医的路径选择方面,应优先考虑东部沿海地区,而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暂不鼓励举办民营医疗机构,尤其是营利性医疗机构。此外,在民营医院的性质选择方面,应更为鼓励非营利性。在国外,60%的民营医院都是非营利性的,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准入仍需严格把关。

4.3加强监管

很多社会资本投资医院有“捞一把”就走的心态,民营医院“小、乱、 差”特征显著,亟需有关部门完善医疗机构监管机制,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监管。要在质量监控、医院评审评价等方面,对民营医院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防止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

4.4放宽政策

社会办医应先为医生“松绑” 第8篇

日前, 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联合发出《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部委表示, 为了扩大医疗服务供给, 运用价格杠杆鼓励社会办医, 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将实行市场调节, 以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

根据国家卫计委公布的数据显示, 截止到2013年11月底, 全国公立医院共计13441个, 民营医院数量则为11029个。与2012年同期比较, 公立医院增加48个, 民营医院增加1516个, 民营医院数量增速远超公立医院。

尽管民营医院数量上和公立医院相差不大, 且二者的差距正在迅速缩小, 但是民营医院的医疗服务量却远远少于公立医院。一边是民营医院门可罗雀, 而另一边却是公立医院人满为患。对于患者而言, 除却价格杠杆, 吸引其选择不同医院就业的参考因素通常有二:医疗设备水平和医生行医水平。不过, 如果没有优秀的医生来操作, 再好的医疗设备也只能是摆设。

换言之, 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主要原因就是人才匮乏。由于各地医师多点执业机制或未放开、或尚不健全, 导致民营医院即便开出数倍于公立医院的工资, 也请不来中青年的骨干医生, 最终坐诊者多为退休老医生, 其身体往往已经难以胜任长时间的手术工作。加之民营医院医生职称体系尚未建立, 与医学院无法合作, 亦使得民营医院无法自己培养医学人才。并且, 公立医院在编医生为事业编制, 并且可以解决户口。在公立医疗系统内, 医生有良好的职业培养体系和晋升体系, 公立医院也因其“公家”背景, 可以为医生分担部分医疗责任。这些皆是民营医院难以具备的优势, 如果说指望事业正值上升期的中青年医生放弃事业编制, 民营医院除了要拿出高于公立医院的薪资外, 更重要的是, 能够为医生提供职业安全感和未来的提升空间。

温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举措和效果 第9篇

1 坚持党和政府的领导, 推进顶层设计

温州市成立由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副组长的社会力量办医领导小组, 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土地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 深入调研社会资本办医的政策瓶颈, 制定了人力资源和建设用地保障、奖补机制、金融支持等政策层面的“1+14”个文件, 包含1个市委、市政府主文件与各相关部门14个子文件。

1.1 人力资源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纳入事业养老保险的政策, 建立了民营医院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享受同等住房公积金制度。非公医疗机构引进的高级人才享受公立医院一切政策待遇, 职称评定、科研立项、规培基地、学术团体领导职务等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积极引导公立与非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之间合理流动, 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原公立医院专业人员可以回流, 并可以进入编制。鼓励公立医院专业人才支援非公医疗机构, 保留其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公立医院组织专业人才支援非公医疗机构, 是解决非公医疗机构人才短缺、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的有效途径。今年温州康宁医院从省、市属公立医院成功引进博士生1位, 硕士生4位, 为重点学科建设提供了有效的人才保证。

1.2 建设用地保障

优先确保非公立医院用地。非营利性医院享受公立医院待遇, 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应土地, 减免各项建设项目规费;营利性医院出让土地后, 建设项目规费减半。改扩建项目提高容积率补缴规费, 政府予以返还。温州康宁医院改扩建项目缴纳的1063万元提高容积率补缴规费, 政府已经全额返还给医院。鼓励利用闲置工业厂房进行“退二进三”办医, 减免土地功能改变费用, 有效缓解了民营医院建设用地难、医院规模小的问题。永嘉康宁医院、乐清康宁医院等都是工业厂房“退二进三”改建。

1.3 财政支持

加大公共财政扶持非公立医院力度。市本级每年拿出2000万元作为非公立医院奖励补助资金, 用于非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等级医院建设、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补助、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非营利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事业保险费用补助等。奖补基金的建立, 体现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与决心, 也给非公立医院一种鼓励。今年市本级已经奖励补助非公立医院1800多万元。

1.4 帮扶协作

充分发挥公立医院人才、学科、设备、管理优势, 建立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的帮扶协作机制, 通过帮扶提高民营医院诊疗技术、管理水平、学科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 有效提升群众对民营医院诊疗技术的信任度, 加强民营医院诚信建设的同时, 提高民营医院管理水平与技术水平。目前, 温州市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已对口帮扶13家民营医院, 温州市人民医院帮扶我院建立的肾内科和血透中心, 已经投入运营。

1.5 金融支持

充分利用温州市为国务院批准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优势, 加大对社会资本办医的金融支持力度, 建立温州民办医疗金融服务机构, 允许民办医疗机构除卫生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其自身债务提供担保;营利性医疗机构可通过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产权清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申请抵押贷款;允许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发行企业债券、集合债和公司债等方式融资;鼓励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经卫生局与相关部门批准, 收费权和知识产权可以用于质押, 解决了民营医院融资难、向社会融资利息高的问题, 为民营医院做大做强提供了资金保障。

1.6 税收减免

非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同等享有公办医疗机构的各项税收待遇, 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后5年内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地方留成的50%由同级财政提供补助等免税政策, 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按其缴纳税收的地方所得 (留成) 部分享受5年的30%补助;从事传染病、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营利性民办专科医疗机构按其缴纳税收的地方所得 (留成) 部分的50%补助。这些政策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民营医院的营运成本, 提高了民营医院的利润空间, 增强了社会资本办医的信心。

2 加强政策落实, 清理歧视性政策

建立分管市长为招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 健全条块结合、点面相辅的运行机制, 统筹协调职能部门政策落实。实行公办、民办一视同仁, 清理歧视性政策, 民办医疗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办医疗机构同价, 使民营医院真正享受公立医院待遇。加强政策落实监督机制, 把社会资本办医列入全市政府部门重点考核内容之一, 并建立月督查通报制度, 分年度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责任分解到部门单位, 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市人大、市政协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调研, 推动破解难题, 确保利好政策的落实。

3 在政策利好激励下, 兴起社会资本办医高潮

温州市委、市政府的“1+14”个文件出台后, 在社会资本办医利好政策激励下, 现有的温州市民营医院积极扩大投资。温州康宁医院作为温州民营医院的龙头医院, 投资3亿元进行改扩建, 增加病床1000张;同时, 温州康宁医院投资建设乐清市康宁医院、苍南县康宁医院、永嘉县康宁医院、青田县康宁医院等4家县级专科医院, 设置病床共计800张;温州和平整形医院投资3亿元, 拍得出让土地26亩, 设置病床300张。目前, 全市66家民营医院都在积极投资扩大医院规模。

近两年来, 温州市累计引进社会资本70多亿元, 29个投资医疗机构项目, 计划新增病床数8300张, 其中4个项目直接由境外资本投入。在“2013浙江·台湾合作周”两岸健康产业合作洽谈会上, 成功引进5个台资企业健康产业投资项目。

参考文献

[1]发展改革委, 卫生部, 财政部, 等.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EB/OL]. (2012-12-03) [2013-12-05].http://www.gov.cn/zwgk/2010-12/03/content_1759091.htm.

[2]国务院.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EB/OL]. (2012-10-08) [2013-12-07].http://www.moh.gov.cn/wsb/pwsyw/201210/56114.shtml.

企业办社会 第10篇

2 5年来 , 义乌復元医院 办院理念清晰,医院管理规范,健康、稳步发展。创办人王福元始终坚持“为百姓办医院,为社会办事业”的办院理念,率领全院员工艰苦奋斗,勤俭办院,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为中国民营医院的发展探索了一条成功之路。 从村医院、镇医院、二甲医院,发展到目前按三级综合性医院管理。医院现有员工950名,核定床位660张,可开放床位880张。设内、外、妇、儿等一级临床科室15个,二级临床专科19个,下辖3个院区,开设20个病区。老年医学、康复中心、消化中心、骨科 (手外科)为医院重点学科。医院配备德国西门子64排128层螺旋CT、多台美国GE16排螺旋CT、1.5T核磁共振、 四维彩超等高端医疗设备;为安徽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 为浙江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浙大一院、浙大二院、邵逸夫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技术协作医院;为浙江省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为浙大一院、浙大二院远程会诊成员单位,美国远程会诊中心合作医院。

25年来,医院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先后获得“全国诚信民营医院”、“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获得“全国医院改革创新奖”,被推选为“中国民营医院发展联盟副主席单位”。得到了政府的认可、行业的认可和百姓的认可。 时任多位原卫生部副部长以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浙江省卫计委主任等领导先后来院视察,一致点赞王福元是“中国民营医院发展的成功探索者”, 元医院是“全省乃至全国民营医院的成功典范”。

王福元在艰苦创业的同时,始终不渝地加强自身学习。他对学习如饥似渴,年过花甲的他,在家里、办公室、汽车、会议室都备有老花眼镜, 随时方便读书学习时取用。他把新知识与医院的实际紧密结合,边实践边思考,从中不断发现新问题,在解决问题中形成自己新的理论。他40年如一日坚持写日记,坚持学习,2005年9月,破格参加中央党校“高级战略人才研修班”学习深造。多年来,学术成果斐然,他撰写的《民营医院的地位作用及管理模式探讨》被评为新时期人文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新时期“行医之道”60条》获全国一等奖,被载入《健康博览》、《当代中国科教文集》,《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之探讨》等论文入编中央党校教材库。

饮水思源 , 王福元深 知自己的 事业发展是百姓关心、社会支持的结果,要知恩图报,他非常热衷于公益事业。2009年,医院向义乌市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设立“ 復元爱心助医基金”。2013年以来,医院在安徽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分别设立千万元“ 復元奖学基金”。平时,他每月安排专家医生护士送医下乡,进社区到街道开展义诊和健康咨询,组织慈善捐款,救助外来民工……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赞誉。2008年5月,王福元亲自带领3名医院骨干医生随浙江省医疗队赴川参加抗震救灾,在抗震救灾第一线整整18个日夜。在灾区,王福元以一个中共党员的眼光审视着灾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积极出谋划策,为科学抗震救灾建言献策。他在抗震救灾临时党员会议上,提出“青川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实现抗震救灾目标责任制;青川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现卫生防疫目标责任制”,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的卫生防疫工作。当看到当时医疗设备紧缺时,他还捐赠一辆救护车、一辆工作用车和一套检验设备,总计20万元。 王福元的一言一行感动了当地灾民, 他的事迹被青川报以“爱心老总王福元”作了报道,广为流传。王福元获得了“全国抗震救灾医药卫生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多年来,王福元一直心系灾区。2014年5月,当得知当年捐献的救护车已近报废时,当即表示对灾区人民的关爱一定要延续下去, 并派员前往青川县,再次为青川县人民医院捐赠了价值20余万元的救护车,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赞扬。

几十年来 , 王福元不 辞辛劳 , 不懈追求,以满腔热枕奉献于卫生事业,为党和人民的卫生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 献 , 赢得了社 会和百姓 的赞誉。如今,在他的带领下,义乌復元私立医院吹响争创三级综合性医院的号角,以新的姿态迈上新的征程……

王福元简介

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实证研究 第11篇

【关键词】 社会办养老机构;市场化;运营机制

【基金项目】 本文系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课题“基于河南省省情的养老社区构建和养老服务模式研究”(课题编号:2014418)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邵攀玉,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研究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 C91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5)

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依法投资举办,为老年人提供住养、护理、康复、精神慰籍和日间照料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从“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实际命名和研究中的名称来看,“社会办养老机构”有多种名称,例如“老年公寓”“护理院”“康复中心”“民营养老机构”等。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民政部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理念后,社会办养老机构逐步向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已实现由政府包干到政府少干预、运行社会化的转变。尽管机构养老方式日益完善,但运营现状却依旧“良莠不齐”,多数社会办养老机构受其运营机制的限制,难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进行机构内部运营机制的创新,进而实现自身效益的最大化成为多数社会办养老机构亟待解决的难题。

尽管目前已有不少关于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创新的研究,然而普遍都从宏观视角对其运营机制进行概述或展望,从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微观视角对其运营现状与创新进行的实证研究明显不足。为此,自2009年至今,课题组在对河南省60家社会办养老机构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以居于中原地区领先地位的河南省郑州市“X养老集团”运作模式为案例,从“机构”的角度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办养老机构如何整合社会资源、拓宽自身服务领域进而实现自身运营机制创新进行了大量研究。

一、从“点”到“面”:社会办养老机构经营领域的拓展

随着“银发浪潮”的来临,人们对养老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会办养老机构如何在“银发浪潮”到来之际拓宽经营领域、提升自身服务能力、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成为一大难题。X养老集团作为河南省最大的社会办养老机构之一,自1999年创建至今,不断探索和总结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在整合机构内外各种资源的同时,根据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实现了机构由单项式的“点”状服务到一站式的“线”形服务的转变,并进行了由“线”到“面”的辐射式推广。

随着年龄的衰老与身体机能的变化,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在不断变化,而多数社会办养老机构由于其自身的资金、规模、经营方式等条件的限制,为入住老人提供的服务大多只局限于基本的物质照料,无法满足老人生活、医疗等方面的服务需求,部分老人不得不为此搬离并选择新的养老机构或医疗场所。不同于多数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无能为力”,X养老集团在不断总结老年人需求的同时,也在努力争取政府的政策扶持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合作,最终实现其集养老、护理、医疗、送葬为一体的“线”形服务模式。如,为争取外部优质医疗资源并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X集团与市第九人民医院合作,实现了医疗与养老的有机结合。同时,X养老集团还为入住老人设置了七天体质评估期,由专门的医护人员对老年人的健康水平进行观察评估以确定其健康等级,以此为依据为其制定个案护理服务计划,满足老人的健康需求。

面对“9073”养老服务格局(即:90%老人依靠居家养老,70%老人依靠社区养老,30%老人依靠机构养老),社会办养老机构还应承担起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示范和支持的职能。不同于社区、居家养老的非专业化照顾,社会办养老机构具备技术、人才优势,可以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指导,为老人提供专业化上门服务等。为此,X养老集团在政府帮助下建立了按老年人建筑规划标准设计的阳光城社区,并以年龄设置居住门槛,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居所。此外,X养老集团还在郑州市内各社区设置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银龄之家,通过科普教育、幸福联谊会、月末大表彰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生活;并开展电话问安、日间托老照料、上门家政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同时以12349信息化服务平台为支撑,解决居家老人照料难、托养难的问题。X养老集团的一系列举措在提高自身影响力的同时,也使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在社区、居家养老中得到辐射化推广。

二、从“一元”到“多元”:社会办养老机构筹资渠道的开拓

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多数中小型社会办养老机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多以自身筹措为主,小额贷款与政府补助为辅,机构往往受资金限制只能勉强维持生计,难以实现对外拓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如何筹措资金以满足发展需要,什么样的资金筹措机制才更能满足其自身对资金的需求成为了养老机构的“老大难”。

作为非营利机构的社会组织,社会办养老机构仅仅依靠自身力量做“孤胆英雄”显然无法助力机构长足发展。作为产业链的一环,如何联动外界力量,实现机构自身筹资渠道的多元化?X养老集团在不断变革与尝试的过程中逐渐拓宽筹资渠道,改一元化筹资渠道为社会各界广泛联动的多元化筹资方式,以系统化的资金筹集模式来提高机构的市场竞争力。X养老集团分别与政府部门、国家开发银行、美华投资公司等达成合作意向,为项目建设和业务拓展做好资金保障。同时,X养老集团亦设立有“一卡通”养老储蓄账户,以高于银行利息的存储利率吸引老年人进行投资储蓄,其推广理念是:“阳光一卡通,一张卡拥有n个家。”购买一卡通的老人可以享受X养老集团旗下的所有服务。此外,集团还将闲置用地租赁给其他商户,在租赁合作中实现互惠互利,以推动集团的商业化、市场化发展。

三、由“对抗”到“合作”:社会办养老机构对外战略的转变

随着社会化养老模式的推行,社会办养老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彼此间的竞争不言而喻。通过合作的方式,能够迅速提升机构管理者的战略眼光以及洞悉市场和调动、配置、经营资源的能力。X养老集团于2009年成立了全国互动养老联盟,有选择地吸纳养老服务水平高、信誉度高的养老机构以及旅游、餐饮、医疗等企事业单位成为联盟会员单位,为老人提供候鸟式养老服务,老人可以选择短期或者长期居住在外地(特约)养老机构中。

作为产业链的一环,如何进行高效协作,避免信任危机,最终达到互利共赢?X养老集团的F经理说,“在找合作伙伴时,第一是确保它能够做好老年人服务。第二是对彼此都有用,双方利益均衡,这样比较容易达成合作意向。同时,在合作期间派工作人员进行考察以确保质量,并鼓励老人进行反馈。”带有盈利性的互动养老在合作伙伴之间如何进行利润分配呢?L经理表示,“各个点儿的具体情况不一样,我们按照一定利益分配比例进行。”谈及互动养老为集团带来的益处,他说,“它对我们的品牌宣传起到很好的作用,使老人在选择养老或旅游时会倾向于选择我们,这是个多赢的方式。”参与互动旅游的老人,对于“异地体验”基本持满意态度。对于资金充裕、喜欢旅游的老人来说,选择异地养老不失为一种健康、浪漫的方式。与各机构的联合也使得X养老集团在满足入住老人高质量生活追求的同时,提高了机构经济效益,实现了三方互利共赢。

此外,X养老集团凭借其专业化养老服务优势,在获得政府授权的前提下,以“公办民营”方式对公办养老机构进行管理,使这些机构得以实现市场化运转。X养老集团还善于整合社会资源,坚持用合作的眼光找寻合作对象,通过打造自身品牌、树立标杆形象以吸引外部资源,进而实现规模扩大、资源获取、质量提高的良性循环。

四、X养老集团的经验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几点启示

第一,市场化运作不可失公益性质。社会办养老机构属非营利机构,在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同时应保持非营利的公益特征。社会办养老机构应以服务打造品牌,定期举办公益性活动,使服务真正受惠于老人,扩大机构知名度,以提高其声誉和名望。

第二,合作化共赢而非独立化生存。“单打独斗”式的运营机制显然不利资金、设备及人才的资源整合,多元联动式经营可以在拓宽资源筹集渠道的同时,提高机构的社会影响力,进而促进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正确解读并遵守行业政策。一直以来,社会办养老机构缺乏对政策的解读和运用是阻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行业政策对于市场流向亦有很大的指导作用,社会办养老机构应积极学习相关的养老服务政策文件,并遵循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享受并反作用于政策,保持社会办养老机构旺盛的生命力。

企业办社会 第12篇

一、为教师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

首先, 要为教师营造和谐向上的精神环境, 只有让教师们达到最佳的组织状态和精神状态, 才能发挥出每一个人的潜能。为此, 园长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 那就是我们不是“家长”, 不能高高在上, 园里的事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大事要和老师们商量, 小事要让老师们知道, 使每个老师都有主人翁意识, 把幼儿园当成和谐的大家庭, 将大家比小家, 互相之间以诚相待。园长还要把老师们视为自己的姐妹, 平时与教师多交流, 工作上要有原则, 做到公平公正。只有让老师们心情愉快, 她们才能全力以赴地投入工作, 普遍感到轻松愉悦。

其次, 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教育教学设施, 譬如要老师们排节目, 我们就得提供服装、道具;组织和鼓励教师去参加培训, 我们就要提供经费。在严格的规章制度下, 要教师人尽其才, 各尽所能。我园的教师, 除了完成保教任务, 还兼任部分园务分工任务以及许多临时性的工作。幼儿园尽管为她们创设良好的外部条件——宽松和谐的人际关系, 展示才华的均等机会。我们引导大家把握机会, 严格要求自己, 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潜能。年轻教师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特长承担不同的任务, 如负责舞蹈队、绘画兴趣小组、体育小组、手工小组等。园里每学期都提供一次让她们展示成绩的机会, 让每个人都有价值体现感, 以此来激励教师更有信心主动干好本职工作。

二、要重视情感沟通, 劳逸结合

这是以人本的管理关键。在幼儿园方方面面的管理工作中, 除了常规管理, 我认为情感的投入必不可少。从某一方面来说, 它也是生产力。试想, 教师们如果在情感上排斥园长, 你说你的, 我做我的, 工作效率会是怎样呢?相反, 若老师都愿意在园长的带领下工作, 都愿意和园长交流, 这样的工作效率又会是怎样呢?显然, 后者的工作效率远远大于前者。这其中的秘诀就是园长要善于和老师们进行情感的沟通, 情感的交流, 情感的投入。我们既然树立了以教师为中心的管理思想, 就要相信教师, 依靠教师。依靠教师就是在保教工作中依靠她们, 有了困难依靠她们, 有了成绩表扬、鼓励她们。相信教师, 就是信奉“疑人不用, 用人不疑”的原则。园长不要事无巨细, 要放手让教职工去做, 既然是分配给教师的任务, 就要相信教师一定能做好。当然, 过程中少不了园长的指导和调控, 更少不了园长与教师情感的及时交流。及时沟通能及时发现教师在工作中的困难和情绪, 能够了解到教师们的进展情况、工作热情和愿望。

我们还利用节假日组织丰富的活动, 以达到和教师们情感沟通的目的。譬如, 妇女节时, 我们把年轻教师的家长或家属请到幼儿园里召开座谈会, 汇报教师们在幼儿园的工作成绩, 家长们也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一天, 尤其是年轻教师, 在等待亲人来园的时候, 都显得非常激动, 都说此时的心情和上学时盼着父母参加家长会一样。在这个活动中, 教师们受到了自我教育并认识到, 只有好好工作, 干出成绩, 才不至于在家长或家属参加这样的座谈会时感到尴尬。教师们的工作积极性无形中就提高了。再譬如, 我们利用国庆节组织教师登山游玩, 举行演讲比赛和教师座谈会, 提高教师们的道德素质。活动中, 教师们畅所欲言, 彼此交流思想, 交流生活, 自然而然地增进了感情, 既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又增强了幼儿园的凝聚力。

三、园长本身要以身作则, 敢于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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