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去行政化问题

2024-08-22

高校去行政化问题(精选12篇)

高校去行政化问题 第1篇

关键词:去行政化,官本位,学术权威

大学自中世纪诞生以来, 始终把知识创造和人才培养作为自身最基本的价值追求。其作为学术性组织与政府和企业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在我国, 高校作为学术性组织的特性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 存在着用行政的手段和思维管理高校, 没有按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学术发展规律办学的倾向与问题, 这就是高校的“行政化”。我国高校行政化的问题从20世纪90年代探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起, 就进入大众的视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中提出, “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 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也提到必须改变教育的行政化倾向, 同时国内著名大学校长、知名专家学者对此纷纷发表见解。因此, 深入分析高校去行政化问题, 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 我国高校行政化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1.1 高校行政化的现状

行政化是高校的一个老问题, 同时也是学校治理关注的焦点。近年来高校的行政化现象日益蔓延, 学术权与行政权的冲突越演越烈, 高校的内部矛盾也日渐激化。我国高校行政化是指不顾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 完全依靠行政权力, 按照行政手段, 行政方式, 行政运行机制管理教育、管理学术。高校行政化可概括为外部“行政化”和内部“行政化”2个方面。外部“行政化”涉及的是政府与高校的关系问题, 是指政府以管理行政部门的手段和思维来管理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具体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1) 设立了众多管高校的教育行政机构。如, 国家层面有教育部, 地方层面有各省 (市、区) 有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厅, 某些党政部门也有管高校的权力。一所高校实际上成为政府教育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政府对大学的行政化管理自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一直延续到现在, 虽然有所变革, 但没有根本改变。 (2) 大学行政级别日益强化。近年来, 不少大学先后成为副部级大学, 其党委书记和校长成为副部长级官员。无论这一做法的出发点如何, 客观上都强化了大学的“官本位”意识, 严重制约了大学的改革和发展。 (3) 高校成为行政机构。我国每所高校都隶属某级政府机构, 如隶属教育部等中央部委、隶属地方省市级政府所属高校等。 (4) 大学主要领导来源行政化。近年来, 随着大学行政级别的强化, 政府官员担任大学领导的现象明显增多, 使大学行政化格局更为严重。内部“行政化”涉及的是高校内部治理问题, 是指本该由学术人员享有的学术事务决定权被行政人员所掌握, 在决定学术事务时采用的决策方式或议事规则“行政化”, 用行政管理方式来处理学术事务,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大学内部行政机构成为学校主导部门; (2) 学术委员会权力被虚化; (3) 高校资源分配应以学术为本位, 由学术委员会和教师决策, 但学者却普遍缺乏对于与知识生产有关的各类资源的配置权。

1.2 高校行政化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积极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大力发展教育的大背景下, 各级各类教育部门、机构在各自的道路上不断探索、不断前进, 特别是高等院校。但是, 随着这些高校的不断发展, 问题也接踵而至。其中, 高校“行政化”问题日益引起了教育界有识之士的广泛关注和深入思考, 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1) 资源分配官位化。高校行政化使领导获得更高的行政级别, 所以众多高校领导开始热衷于高校的升级, 一味追求政绩。这些做法无疑都强化了高校的官本位意识, 严重制约了大学的改革和发展, 同时也造成高校间资源分配不均, 比如普通学校的财力来源直接与地方经济挂钩, 得不到国家更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支持, 学校的办学质量都受到严重影响。高校行政化的同时使得有行政职务的人可以肆意侵占高校的资源, 造成学校资源浪费与资源分配不公平。

(2) 管理机构膨胀化。随着高校行政化倾向的不断强化, 目前我国高校党政管理机构越来越臃肿, 人浮于事的现象愈演愈烈。近年来, 随着高校规模的迅速扩张和相应的机构改革, 许多高校没有认真地处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问题, 只是对行政权力重新进行拼装组合, 学校领导班子也加速扩张[1]。普通高校领导班子的规模一般都要达到10人以上, 规模大一点的高校要达到13人甚至更多, 处科级干部较多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造成有级别的干部越来越多, 办事效率却越来越低。

(3) 校园官场化, 官僚作风盛行。现在我们的大学校长套用我们国家的行政级别, 副省部级、厅局级等。校长的任命基本上按照党政干部的方式来处理, 直接由上级任命, 成为教育主管部门的垄断资源, 大学主要领导来源行政化, 校长与教育部门官员“交换”频频。大学校长也成了行政调动升级的重要“官位”之一。随之而来, 不少官员对工作或明哲保身, 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专做表面文章, 对教授和学生的疾苦则是漠不关心, 为求个人升迁, 热衷于搞各种“达标”项目、“政绩”工程。

(4) 教育腐败化, 社会公信力下降。近几年, 高校这个本该属于一方净土的圣地, 腐败案例却开始呈增长态势。归根到底就是近年来高校内部的民主管理风气日趋淡漠, 高校行政长官权力过于集中, 滋长不正之风。“教师会”、“学术委员会”等学术机构的人员构成, 往往由行政领导兼任或指派, 高校的行政权力也远远超过学术权力成为高校中的“独大”, 致使教授与院长、学校领导的冲突不断加剧, 招生腐败、学术腐败、财务腐败等教育腐败问题日益严重, 高校在社会上的公信力持续下降[2]。

(5) 教授矮人化, 学术之风稀薄。受管理行政化的影响, 学校除了规定教师每年完成多少教学任务外, 还要发表多少文章, 文章要达到什么级别。如果完不成指标, 职称工资收入等一系列现实问题都会受到影响。很多老师如果只是安心教书, 不去发表论文做科研, 他的职称可能成问题, 而一些科研立项也过于行政化, 把科研当作产品一样, 过于功利。那样很难想象一个官本位的、功利化的大学, 能够培养出具有“独立思考、自由表达”的学生。

1.3 高校“去行政化”的涵义

高校“去行政化”的本质就是按高等教育的规律办高等教育, 恢复大学的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本质。其内涵可概括为4个方面: (1) 按高校发展规律办学; (2) 按学术研究规律从事学术研究和学术管理; (3) 按人才成长规律育人; (4) 由热爱教育、懂得教育规律的教育家办学。

2 高校“去行政化”的困境分析

高校只有去行政化才能承担起引导社会价值观和社会行为之使命, 成为提高社会文明进步的教育机构和学术组织。但是高校去行政化将会是一场利益的博弈, 将会面临很多的困境和阻力。

2.1 困境之一:学术官本位思想严重

“学术官本位”的实质是把学术职级与行政职级等同起来, 在这种政治氛围下, 许多科研工作者、大学教师把“当官”当做人生的价值标准, 对于“官职”趋之若鹜, 导致科研及教学的质量越来越差。中国人注重官衔、头衔、坐次、排名, 在中国文化中的“唯上”成分较重, 因此, 在很大程度上, 高校领导和教师在接受、对待、处理问题时, 唯上思想比较重, 唯上是从, 更多服从的是行政式的指令。在社会层面上, 功利化思维和“官本位”心态在不同程度地存在“官本位”现象, 社会上存在一套较为清晰的行政化体系。

2.2 困境之二:既得利益者的阻挠

大学行政化的核心是利益, 共同的利益使他们自觉地接受和服从行政化。而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 高校也不遗余力地推动行政化的加速运行。对此, 亦有人认为“中国目前是以行政级别来衡量社会地位, 住房、医疗、政府谈话、民间交流, 全跟官级连在一起, 没这个什么都干不了。如果“官本位”是前提, 如果全社会都以行政级别为导向, 那单独取消高校的行政级别就是贬低教育, 导致高校无法与社会对接。”这其中有一定的道理, 因为在整个社会等级观念非常强的情况下单独取消高校行政级别, 教育家将得不到社会的应有尊重, 那怎么支持大学的发展。

2.3 困境之三:高校内部及其与政府、社会的关系问题

从高校内部看, 首先要解决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和学术研究的关系问题, 使高校真正回归到“教授治校”、“学术本位”的轨道上来。从高校与政府的关系看, 我国大学主要是政府主办, 政府几乎控制了高校的课题资源、资金来源。“从招生到就业、从专业设置到课程建设、从教师招聘到学校领导任命, 从每一项经费的下拨到每一项成果的验收, 都是政府在管。”从高校与社会的关系看, 高校作为学术组织, 本不该具有行政级别, 从长远看应当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 但是必须注意方式与时机, 正如中国人民大学纪宝成校长所言: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 需要有另外一种新的制度设计, 能够让学校更好地与外界交流对接, 以利于争取到更好的制度环境和办学条件。高校内部缺乏新的体系或机制与社会对接高校的健康发展, 需要良好制度或机制的保障, 需要一个能够遵守规则的制度环境相配合。然而, 我国大学自治的文化基础失落, 学术环境不严肃, 目前高校除现行的行政管理体系外, 没有形成一种可抗衡或取代的相应的管理机制, 高校“去行政化”的运行缺乏良好有序的制度环境, 缺乏与社会有效融通的独立机制, 没有一套和社会其他方面配套的机制和管理模式。因此, 在缺乏新的体系或机制的情况下推行高校“去行政化”, 将会使高校遇到许多困扰。

3 高校“去行政化”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高校“去行政化”是促进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 但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因为我国高校大学制度不仅与整体的教育制度密切相关, 而且与社会政治制度相关。所以, 高校“去行政化”工作将会是一场涉及教育观念、制度、利益, 深刻的思想和制度的革命。

3.1 政府决策者们对大学本质的根本认识的转变

大学“去行政化”的前提是政府的决策者们对大学本质的根本认识。“去行政化”不仅是对现行大学制度的更新和超越, 而且是对新的, 体现大学本质的大学制度的建立。因此, 政府高层和社会大众更变对大学本质的认识。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是高等教育赖以生存发展的灵魂, 是高等教育发展所坚持的重要原则和价值取向。由于我国的大学制度本质上还是属于政治制度, 在目前的情况下, 要完成大学制度“去行政化”, 必须得到国家政治方面的支持和社会的重视, 并由政府主导来完成。所以国家高层对大学本质、意义和作用认识的改变, 是大学“去行政化”的思想前提。

3.2 打破高校内部行政化的管理体制

(1) 要探索和明确现代大学制度, 现代大学制度可以简单地将它概括为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通才教育、学生自治等内容。其核心, 对外是学校自治, 对内则是学术自由、教授治校、学生自治。 (2) 作为政府应取消高校等级制度建设, 如“985”大学和“211”大学, 没有必要将高校划分为副部级、厅级、副厅级。行政级别的高低与高水平大学建设没有直接的关系。每所高校只有在类型, 层次方面不同, 没有等级高低之分, 都应该是平等。 (3) 要建立独立的人事管理制度, 建立由专家教授, 知名学者和学生代表等共同组成的遴选委员会, 制定领导任职标准, 再向社会公开征选高校领导。 (4) 大学的行政管理, 要明确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权限, 把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分开。在目前高校的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只是咨询机构或审议机构, 并不是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学术与行政要分别管理, 拥有行政权力的人不能插手学术。

3.3 理顺政府和高校的关系, 增强高校办学自主权

理顺政府和高校的关系, 增强高校办学自主权。这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就是合理规划和配置教育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全国人大通过立法详尽界定政府权限和职能, 缩小行政权力可以任意扩张的空间。通过立法确定高校的法人地位和内部管理模式。那么政府的职能: (1) 政府做好各类高校信息的采集, 统计和分析, 发布工作, 帮助高校准确分析、把握社会的需求和变化, 做好教育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确定教育的总方针、总政策、总目标, 推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大学教育规律的政策, 为高校提供办学指导。 (2) 保证对高校教育经费的投入, 切实落实既定经费投入目标。对于高校的考核和评估是不可缺少的, 政府应该委托专门的评估机构对高校进行考核和评估。该机构必须是不受政府和高校管理的独立的评估机构, 但该机构的行为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3.4 坚持以法治校, 强化社会监督

大学去行政化不单单是政府对大学“放权”的问题, 学校内部还应该确立起一套明确、清晰、合理、公开的规范。行政化的高校权力的运作往往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并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控制, 由此导致各种越轨、失范事件的发生。我们在现有的条件下, 可以探索建立一套良好的监督机制, 如通过学生委员和教职工委员联席会议的方式, 对校长的权力进行监督, 既保证校长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也可以督促校长做好本职工作, 不干预学术研究。同时加强立法建设, 用法律明确政府和学校, 校长和教授之间的权责。当前我们最迫切的工作还是要通过立法来明确政府管理高等学校的权力边界, 这同时也是高等学校“去行政化”的最合理选择。

参考文献

[1]陈春鹏.我国高等学校去行政化问题研究[J].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 2010 (4) .

高校去行政化改革论文 第2篇

[摘 要]高校行政化的问题由来已久,并在近年来成为大家普遍关注的话题。文章对我国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若干问题进行归结,为我国高校去行政化改革和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高校;行政化;去行政化;改革

[中图分类号]G5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1672— 272806 — 0138 —03

高校行政化的问题由来已久。近年来,许多专家学者都在共同呼吁“去行政化”,国内一些高校如南方科技大学、吉林大学、深圳大学等已开始进行改革尝试。7月, 国务院出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的改革思路,从政策层面上表明了政府要对高校进行去行政化改革的决心。可以说,高校去行政化改革正形成一种前所未有的共识。与此同时,关于高校去行政化的研究文献较多,各界人士对高校去行政化问题争议很大。鉴于此,笔者试就近年来有关我国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若干问题略作评述。

一、关于行政化与去行政化的概念辨析

(一)高校行政化的内涵及表征。要探讨何为高校行政化,首先就要弄清楚“行政”和“行政化”的内涵。所谓行政,广义的理解是指国家机关和非国家机关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乃至私人组织中的计划、决策、协调、人事、后勤庶务等管理活动;狭义的理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1]。任何一个管理单位除其本身特殊的业务管理之外,还有诸如决策、计划、协调、人事、监督、庶务等等通常被称为行政管理的活动。

再看“行政化”一词,它是由“行政”二字和“化”字组合而成的。“化”字在甲骨文中由一个正立的人和一个倒立的人构成,人倒过来了,正是“变化”之意。结合行政的概念来看“行政化”的含义,指的就是原来应用于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运行机制、行为方式等行政管理活动被延伸到了非行政领域,并且发生了变化。由此引申而理解高校行政化,我们不难发现,所谓的高校行政化,其实质就是高校被一套不适合其发展规律的行政管理体制给控制了。

杨德广教授认为,高校管理行政化是政府和高校按照行政手段、行政方式、行政运行机制管理教育、管理学术,而不顾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2]。陈学飞教授认为,行政化的基本表现是高校被纳入政府细密的控制之下,高等教育内内外外,行政之手无所不在,以至于腐蚀和扭曲了大学的本性和精神[3]。教育部袁贵仁认为,高等教育行政化有外部行政化和内部行政化两个方面的倾向,外部行政化倾向是政府对学校管理的行政化倾向,内部行政化倾向是学校内部管理的行政化倾向[4]。

由上可知,高校行政化有这么几层含义:

(1)高校行政化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高校科层制管理模式下的一种产物,它是指高校行政权力主导一切;

(2)政府按照行政机构的特征来管理高校,政府直接任命高校领导,并赋予其一定的行政级别;

(3)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呈现与政府行政机构相似的特征,高校内部行政权力泛化,学术权力被忽视,在这样的前提下,高校用行政方式及手段来管理原本属于学术自由的事务,高校学术自由和自治未能按照其应有的规律得到很好的发展。

视频时长:00:26一名中国留法学生杀死法高校行政秘书播放:42728次 评论:6833人

从以上含义中,我们可以发现,高校行政化的表征有内、外两个方面:一是在外部上,政府对高校的事务行政干预过多,把高校当成政府的附属机构来管理,没有给高校过多的发展空间,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大学本质未能得到很好的体现。二是在高校内部本身,因为受到政府科层制管理方式的影响,高校内部管理也照搬了政府行政机构的管理方式,使得内部管理行政权力泛化,行政权力主导学术权力,颠倒了高等教育的应有之义。

(二)高校去行政化的内涵。对于高校行政化产生的种种问题,不同的学者对高校去行政化的定义有不同的解释。不少学者认为,当前我国高校所产生的各种问题,皆因行政化而起,所以高校要去除这种按政府机构管理方式办学的行政化现象。南方科技大学朱清时院士认为,高校要去行政化,应该恢复到以学术主导的方式来运作,而不是由行政权力来运作[5]。他主要是从学术权力的角度来看待高校去行政化这一问题的。中国人民大学纪宝成教授则从教育发展规律的角度来定义高校去行政化。他认为,大学去行政化就是要按照高等教育的规律来办教育,不能用政府行政管理的方式或手段来解决学术和教育问题[6]。我国著名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专家、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王洪才教授认为,大学去行政化就是要去掉行政特权,其直接表现就是去官僚化,使大学回归学术本位,而非简单地去掉行政级别[6]。

根据以上对高校行政化内涵的分析,结合学者对高校去行政化内涵的理解,高校去行政化的内涵就是指高等教育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政府要尊重高校“学术自由”和“自治”的本质,不能按照官僚制的科层管理模式来管理大学;而高校也要摒除依附在高校管理体制上的行政特权,确立学术权力的主导地位,还大学学术自由和自治的本来面貌。

二、关于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观点

近年来,关于高校去行政化的研究文献较多,主要是围绕高校需不需要去行政化、为什么要去行政化、怎么样去行政化等一系列问题而展开的。

(一)高校需不需要去行政化。从目前的资料来看,国内大部分高校的校长、学者都认为高校应该去行政化,这是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内在需要,而且要将去行政化作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持这种观点的有袁贵仁、顾秉林、许智宏、朱清时、王树国、龚克等。

(二)高校去行政化等不等于取消行政级别或行政管理。顾海良认为,取消行政级别,并不是取消行政化管理模式的全部内容,去行政化也不是去行政管理和行政官员,因为我国大学行政化倾向或“官本位”现象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有其历史和现实的成因,需从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历程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等大背景中去审视这个问题[7]。教育问题专家熊丙奇教授也认为,大学取消行政级别才能获得教育地位,但是如果全社会整体的行政环境不改变,大学的行政级别就不要取消,而且还应加强[8]。黄达人也比较赞同这一观点,他认为,社会上各行各业都存在行政级别的大环境下,如果取消大学行政级别反而会弱化高等教育地位[9]。这表明,去行政化并不等于取消行政级别或行政管理那么简单,必须与社会的整体行政体制一同考虑,对大学而言,行政管理必不可少,去行政化并不是不要行政管理。

(三)认为高校去行政化是发展方向,但困难比较多。全国政协委员李和平表示,大学去行政化是方向但客观上存在困难。全国政协委员、江西师范大学文化研究所所长王东林道出了这一担忧的深层原因是,大学体制改革决不是靠局部的修修补补就能实现的,如果社会官本位体制不改变政府对大学的高度管制模式,大学“去行政化”只能是一句空话[10]。安徽师范大学的杨靖也认为,高校去行政化虽有必要,但时下改革之路上障碍重重,难有作为,要真正将“去行政化”这一政策落实下去,形成制度和规范,仍有很长的路要走[11]。这些观点虽带有一定的悲观和畏难情绪,但也说明,任何改革决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总会产生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

(四)有部分学者认为,担忧归担忧,既然去行政化改革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在改革进行到这一步,应直面改革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策略,这才是解决问题之道。田艳丽认为,我国高校正在去行政化的道路上迈进,但在去行政化的过程中遇到了困境,因此要对高校去行政化的困境进行分析,才能找出高校去行政化的路径[12]。刘晶认为,大学的“去行政化”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然而制度变迁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去行政化”必须要先弄清“行政化”制度存在的文化背景、体制传统等“路径依赖”,之后才能重构“去行政化”后的制度[13]。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问题专家熊丙奇教授也指出目前去行政化改革出现困难的焦点在于,国家对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整体“布局”还未定,对于涉及面甚广的去行政化改革就无从下手,因此,“布局”很重要[14]。

三、关于去行政化改革应厘清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要不要“行政”的问题。管理是伴随着人类社会产生而出现的一种活动。国家产生以后,国家政务逐渐从混沌的社会事务中分离出来,并逐渐出现了以国家政务管理为主要职责的专门机构和集团[2]。作为社会组织系统中的一个分支,高校自身也要进行诸如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行政管理活动。高校的行政管理活动是必需的,但是,行政管理只是一种实现组织目标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我们不能用行政权力去主导学术权力。因此,高校去行政化,不是不要行政,而是要去除被泛化了的行政。

(二)关于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包容与合作问题。大学组织有科层体制的特征,但大学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层组织,在这个组织架构中,除了行政权力,还有一个学术系统的权力,即学术权力在起作用。从大学组织发展和演变的过程来看,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存在,都具有各自的合理性,学术权力是大学学术自由和自治的本质要求,学术权力是基础;而行政权力是大学组织有序运转的保障。高校内部产生的“行政化”现象,其实是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关系错位,把原本应作为主导地位的学术权力当成附属地位了。为此,去行政化要摆正学术权力的位置,处理好它和行政权力的关系,使它们之间能协调运行,共同服务于大学的基本职能。

(三)关于大学自治与政府控制如何平衡的问题。“自治”是大学的本质特征,然而,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一个重要场所,从大学的发展历程来看,大学的发展或多或少都受到了所在国家的政治体制、经济基础和文化传统的影响或支配。可以说,政府不可能放任大学发展,而大学也不可能脱离政府而存在。由此看来,既然政府对大学的控制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二者之间应通过法律手段建构一种合理的关系模式,把双方权、责范围分清,让大学能实现更多的自治。为此,高校去行政化,并不是要脱离政府,实现大学的“无限自治”,而是要在政府控制的范围内实现“有限自治”,达到共同治理的平衡状态。

高校行政级别: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新闻 广州:高校学子义务植树添绿

[参考文献]

[1] 夏书章.行政管理学[ M ].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

[2] 杨德广.关于高校“去行政化”的思考[ J ].教育发展研究,2010,(9).

[3] 王现彬.大学“去行政化”研究:进展与趋势[ J ].中国电力教育,,(10).

[4] 刘宝森,张晓晶,赵仁伟,艾福梅.中国探求高等教育“去行政化”之路[ EB/OL ],2013-10-11.

[5] 朱晓群,等.从2010年两会看大学的去行政化改革[ J ].化工高等教育,2011,(3).

[6] 王洪才.“去行政化”与“纪宝成难题”求解[ J ].高等理科教育,2011,(2).

[7] 王占军. 如何客观认识高校“去行政化”——访武汉大学校长顾海良[ J ].大学(学术版),2010,(4).

[8] 熊丙奇.取消行政级别 大学才能获得教育地位[ J ].领导文萃,2010,(2).

[9] 韩爱红. 大学“去行政化”之路如何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大学“去行政化”问题[ J ].中国政协,2010,(3).

[10] 王东林.大学“去行政化”谈何容易[ J ].新财经,2010,(4).

[11] 杨靖.高校去行政化何以难为[ J ].巢湖学院学报,2011,(2).

[12] 田艳丽. 高校去行政化:困境与路径选择[ J ].法制与社会,2011,(3).

[13] 刘晶. 大学“去行政化”与制度变迁之难[ J ].学园,2011,(1).

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思考 第3篇

关键词:高校 去行政化 路径

一.高校去行政化的含义

所谓高校去行政化,是指高校要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是推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之一。在2009年2月27日,温总理与网友连线时就明确说明“教育行政化的倾向需要改变,最好大学不要设立行政级别”,2010年5月4日温总理在北京大学再次指出“大学应该逐步改变行政化,按照教育规律办学”。

目前我国的高校教育体制是沿用政府机关行政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在计划经济时期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变,这种高校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代的需要,甚至成为阻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瓶颈,是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各方面问题的集中体现。一直以来,我国高校是参照着公务员体制实行的行政级别制度,不同的高校有不同的行政级别。政府部门对学校管理多地以行政方式,干预学校的工作,使得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受到限制,延缓的中国高校走向世界的进程。

高校去行政化就意味着学术至上,意味着承认教学、科研的老师、教授代表着学校学术的发展方向。在高校应形成崇尚知识的风气,问不是崇尚权利和地位的“官本位”思想。这样一来,高校可以让教师发挥所长,让学生的潜能得到发现,可以最大限度的整合资源,培养更多的创造性人才。

高校去行政化,并不是弱化行政管理,更不等同于不要行政管理,而是要讲行政管理与学术研究的关系摆放在正确的位置上,不能错位,更不能越位。我们要去除学术研究中的权力行政化,即铲除按照行政级别分配学术资源的陋习,还学术权力于学者,要尊重学术研究和教育管理的自身股规律,解决高校的行政部门究竟是为谁服务以及怎么服务等问题,这些问题并不是去掉高校行政管理就能解决的。

二.高校去行政化的必要性

出于消除高校行政化弊端的迫切需要。高校行政化致使权利主体本末倒置,难以实行高校的科学民主管理,学术人员地位不高,治理学校的积极性无法调动,大量教学资源消耗于非教学科研的行政行为中,这些行为偏离了大学的办学宗旨,阻碍了高校人才的培养。其次,高校去行政化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要求。一直以来,高校体制内部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正是由于办学自主权的缺失,才不断要求着去行政化的实施。

面对当前“大学管理行政化,资源配置垄断化,学术活动功利化,教育理论沦丧化”[1]的现象,审视我国高校中的行政化问题,其形成原因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和复杂的现实背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国的大学是从国外移植而来的舶来品,因而无论是在理论、思想、制度还是文化方面,都存在着缺乏本土理解。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源远流长,“官本位”的思想根深蒂固,使得行政化的发展理所应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计划管理体制已经打破,但是在教育系统,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并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导致高校行政化的首要原因高高校缺乏整整的办学自治权。

高校行政管理的制度缺乏创新是高校行政化的重大弊端。自我国改革开放初期,高校改革由政府主导,并没有民间力量的参与,而且重点集中在教学科研运作和教学方法改革方面,所以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陈旧落后。主要表现为规章制度落后于管理的发展需要,并且对行政管理工作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这样的制度掩盖了高校人员结构本身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导致改革无法进一步进行。高校作为人才培养机构,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应该是学校制度最应该关注的问题。同时,行政化导致高校领导职位成为某些干部官升一级的台阶,只是自己实现仕途理想的一个暂时的落脚点,造成高校工作得不到连续。频繁更换一所学校的校长,只会导致大学发展难以形成独立发展的特色,这些对于高校的教育资源,是一种浪费。

三.高校去行政化的障碍

我国高校行政化现象由来已久,并且呈现不断强化的趋势所以高校去行政化的改革面临着重重困难与阻力。

首先是传统观念阻力。长期的封建社会,在中国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官本位”传统。在高校做官之所以趋之若鹜,部分原因是高校的按权分配是自愿分配的行政化。一方面体现在中央党委掌握着向学校分配资源的权利,另一方面高校的津贴是按行政级别由高到低分配的,这在某种程度上显示了做官的好处。高校本应是培养高级人才的熔炉,是学术交流的殿堂,但目前的现状是我国的一些高校都与这些观点背道而驰。大学的官本位倾向影响了学术的发展,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们的传统观念,但这种观念已经根深蒂固,所以要想改革还是需要一定的困难。

其次是制度阻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条规定:“高等学校的校长,由符合教育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高等学校的校长、副校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免。”我国大学的校长是有政府任命,学校与政府是上下级关系,政府对学校的控制是通过任命校长来实现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由政府任命的校长必然会将对上级负责放在首位,而忽略了对在校师生的责任。大学行政化又进一步巩固了校长任命制,使得校长由政府直接任命成为了必然选择,从而成为了大学去行政化道路上的一大绊脚石。

最后是认识阻力。高校去行政化的概念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目前存在着对去行政化的不全面认识。有人认为高校去行政化就是要“去官化”,因为大学行政化的表现是以行政权力为主导,谁官大谁说了算,而不是通过教授之间的商榷。还有人认为高校去行政化就是取消大学行政级别,因为按官阶定地位、待遇,使不少学者千方百计挤进管理者队伍,把当官作为追求的目标。还有人认为高校去行政化就是减少高校被行政化,行政化不仅是指高校在国家行政管理管理中的行政级别问题, 更重要的在于高校被作为政府的行政下属性组织,致使高校严重偏离了其本来办学目的,而丧掉了大学精神。因为对高校去行政化这一认识的不全面,导致实施起来的效果并不是那么明显,这就是面目高校去行政化的另一重大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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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校去行政化的路径选择

要转变政府对高校的管理模式[2]。高校要去行政化,关键是政府职能的转型,政策上、体制上要有保证,打破高校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政府应遵循高校自身的教育特征,赋予其充分的教学自主权,在课程设置上应结合该校的生源情况和自身教育实际情况而定,并给予经费和制度方面的支持,不能过多的干预学校事务,实行校政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对外是学校自治,对内则是学术自由,逐渐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促进高校的去行政化发展。

建立独立的制度。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对外学校自治,对内则是学术自由,大学内部应按照章程来治理,实行依法治校。在高校内部管理上除去行政化管理倾向,让真正的教育家办校,让真正有学术水品、对类型学科建设有真知灼见的学者教授获得更多的话语权,只有让大学远离官场,大学的发展回到学术的正轨上来,才能实现更伟大的教学目标。

重高校与政府的关系,推进教育行政体制。虽然是去行政化改革,但与高校与政府的关系仍是需要重视的。改善政府与学校关系的关键是转变政府的教育行政职能,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3]。转变政府的教育行政职能,变全能政府为有限政府,强化指导与服务职能,弱化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并且应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与权力,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对高校进行社会评估,积极倡导政府与高校之间良性互动的新型政校关系。

抓准学术与行政的平衡点。从微观层面来看,抓准学术与行政的平衡点是高校去行政化的基础。首先应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度,高校的党委主要发挥领导和监督作用,校长的定位是日常工作的管理者和决策者,从大学学术发展的根本出发,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工作。同时优化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水平,调整智能部门的职责,化直接为间接管理,强化服务功能,建立和健全以学术为中心的,以学院为中心的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王学书,李铁奇,管理创新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J].经济与管理,2007(2)

[2]苏君阳,我国学校内部组织管理:科层化与扁平化冲突与协调[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

[3]褚宏启,政府与学校关系的重构[J].教育科学研究

基金项目:201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高校去行政化的路径选择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4-gh-259.

(作者单位:开封大学)

高校去行政化难在哪 第4篇

大学行政化和去行政化的讨论由来已久,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 老话题该如何迎接新挑战?

去行政化不是去行政管理

大学行政化严重地影响和妨碍了规范完善和科学高效的行政管理。

查阅“985工程”高校, 笔者发现一个共同点, 处在中国高等教育第一梯队的“985工程”高校, 党政领导班子一般为13~15人, 党政机构在30个左右, 机关工作人员400~500名, 其中处级干部100多名。

去行政化, 是否就是去行政管理?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授廖小平看来, 任何现代社会组织都离不开行政管理, 不存在去行政管理的问题。“中国大学的行政管理不是是否该去掉的问题, 而是应如何规范和完善的问题。”廖小平认为, 当前大学行政管理不规范和不完善, 是大学行政化导致的结果, 主要表现为行政管理由工具价值异化为一种目的价值, 即为教师、学生和教学、科研服务的价值变成自为自利的价值。

如此看来, 规范和完善的大学行政管理与大学行政化是两个问题。“大学行政化不仅不等于和无益于大学的行政管理, 而且严重地影响和妨碍了规范完善和科学高效的行政管理。”廖小平认为, 因此, 大学去行政化并不是一般地要求去掉大学的行政管理, 而是应该去掉大学行政管理的目的价值, 规范和完善其工具价值。

去行政化, 究竟去什么?要回答这个问题, 前提是厘清大学行政化的真正内涵。在不少学者看来, 当前中国大学行政化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大学机构的级别化、学术体系的科层化和大学管理者的官僚化。

大学作为教育学术机构, 本无行政级别之分, 可现有的级别架构使大学在制度体制上向行政机构异化。在高校, 教学科研体系、行政管理体系和条件保障体系构成了大学的基本结构体系。大学教学科研体系的本质就是其学术性, 是大学结构体系的核心和中心, 由于现代大学组织结构越来越复杂, 大学的结构体系也就越来越体现出科层化的特点。

何为科层化?廖小平分析说, 其主要特点是遵从层级、专业分工、依章行事、理性决策、权责清晰等, 科层组织的最终决策权集中于权力的顶层, 从而与分散决策、自发形成、自由竞争形成鲜明对照。然而, 如果说大学的行政管理体系需要科层化管理, 那大学的学术体系却是与科层化天然对立的, 它内在地需要学术自由、学术民主和宽松的教学科研环境。

遗憾的是, 当前中国大学体系科层化的现状却是:行政管理体系的科层化明显不够规范, 从而导致行政管理的效率低下;而不宜科层化的学术体系却按照科层化的要求科层化和行政化了。目前, 给教学科学机构及其人员确定相应行政级别, 就是大学学术体系科层化的典型表现。从整个大环境来看, 学术权力“参照”行政权力来运行, 使得掌握学术权力者不可避免地沾染大量行政权力的官僚习气和做派。

行政权力一家独大的弊端

很多高校教师最怕行政楼有指示, 而且毫无商量余地。

在高校教师看来, 行政权力往往代表着实实在在的利益, 不仅掌握科研项目、经费分配, 还评判教师学术水平的高低。行政权力一家独大, 缺少制衡, 整个学校要按照行政的逻辑来运转, 以至于很多人将行政化与学校各职能部门所在的行政楼画等号。

在中部地区一所高校的文科院系, 就因行政化色彩过浓出现了很多折腾人的事情。前任院长升任校领导后仍是该院的博导、教授, 参与科研教学工作。该院一名副院长因与前任院长关系甚好, 顺利接班。在这样的关系和架构下, 院长依托自身的行政资源以及与校领导的人脉资源, 将很多学术资源抓在两个人手上, 以致被人称为“学霸”。过了几年, 这名院长因年龄原因不能再担任院长这一行政职务, 本应退休, 但他以博导身份转到该校一个与自己所在院系关系密切的研究所担任所长, 导致该院一直没有院长。最近, 所长的任期也即将到期, 学校才敢对外选聘院长。

这样的尴尬并非仅仅存在于一所高校。4月16日, 华中师范大学资深教授章开沅“荣休”。经过三年四度请辞, 88岁的历史学家章开沅终于取下了自己头上的“资深教授”桂冠。他也由此成为中国社科界辞去“院士待遇”第一人。在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马敏教授看来, 章先生请辞资深教授是一件意义非凡的“自我革命”, 体现了高尚的道德境界和恪守的学术良知, 为学术头衔回归本真开了好头。

“荣休”之后, 章先生将告别相关待遇, 包括每年10万元的津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 章先生道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我让出这个头衔, 让年轻、新鲜、有朝气的面孔出现”。他坦言, 自己是既得利益者, 内心很不安, “目前大学的体制需要改变, 比如官本位”。

观察高校教师的职业发展路径, 很多教师希望先谋得一官半职, 最起码是副处级干部, 然后再谋求学术上的发展。因为体制是座金字塔, 爬到塔尖就有享不尽的福, 这导致等级观念增强, 贫富差距扩大。位置高的不仅待遇高, 很多资源好处都往高处汇集。而层次低一点、没有占有一定行政资源的学校, 申请项目资金就非常难。

前几年, 湖北一所学校的管理学科申请国家级奖项时, 学科背景是理工科的教务处相关人士也在成果完成人之列, 理由是教务部门也出力不少, 听起来令人哭笑不得。有人坦言, 如果不加名字这位负责人就把材料卡着不往上报, “同归于尽”还不如退而求其次, “你好我好大家好”。

行政化对教育教学的影响其实已渗透到各个方面, 呈现出五花八门的现象, “近亲繁殖”就是一个典型。严家宽曾是湖北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2009年在任上的他推行了一项教师招聘的改革———报名者须是省外高校毕业生。在当年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 让很多看到这一规定的武汉地区艺术院校的毕业生很心冷。

规定一出, 拒招本地生“一刀切”的做法引起质疑。时至今日, 对于当初的决定严家宽仍未后悔。“艺术有一定的地域性, 不同的地域, 其艺术流派、风格都不尽相同。招聘外省高校毕业的老师, 就是为了融合不同的流派和风格。高校艺术教育要上质量、上台阶, 就不能搞‘近亲繁殖’。”严家宽是国内著名的重彩写意山水画家, 深谙艺术发展规律, 此番决定可谓富有远见。

“此前尽管没有明确表示不招省内学生, 但实际操作中已经执行了此项规定。”严家宽说, 2009年为了减少“关系户”做“无用功”, 直接选用了“张榜告示”这一“礼貌”做法, 可见曾深受行政权力干预。

取消行政级别是表象, 改革资源配置才是关键

教育资源要从“行政权力主导型”配置模式向“教育规律主导型”配置模式转变。

大学去行政化已明确写入政府文件多年却迟迟不见行动。大学去行政化的主体是谁?回答这个前提性问题, 即明确谁最有责任、最有能力推进和实现中国大学去行政化的问题。

教育部某负责人曾表示, 高校行政化管理倾向有两个方面, 一是政府对学校管理的行政化倾向, 另外一条是学校内部管理的行政化倾向。如此看来, 大学去行政化, 党和政府是首要主体, 大学自身是大学去行政化的直接主体。

厦门大学教授刘海峰曾表示, “高校去行政化”实际上包括三层含义, 一是减少行政对高校办学的干预和管理, 比如教育主管部门减少一些行政审批项目, 让大学更有自主权;二是高校内部要减少行政权力对教学的影响, 行政、后勤部门要加强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三是去除高校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

有个现象值得注意, 即媒体报道较多的某某大学校长主动不担任校学术委员会主任, 甚至有校长退出校学术委员会者, 以为这就是大学去行政化了。“去行政化不只是校领导级别取消, 不是简单地‘改造’学校的行政楼, 而是整个学校的行政权、学术权重新配置。”湖北大学体育学院教授曾吉分析说, 去行政化制度设计的实质应该是改变目前政府与学校之间以及学校内部的教育资源配置方式, 实现教育资源从“行政权力主导型”配置模式向“教育规律主导型”配置模式转变。

综合廖小平等多位专家学者的研究, 我们不难发现, 去行政化主要有四条路径:一是建立以法治精神为内核的现代大学制度;二是去大学外部行政化与去大学内部行政化同步进行, 去大学外部的行政化更为关键;三是取消大学及其管理者的行政级别是大学去行政化的重要前提;四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合理分野。

湖北大学教务处处长邵士权认为, 从某种意义上讲, 大学去行政化的最终目的和目标是合理区分和摆正政府和大学的行政权力与大学学术权力的关系, 让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各有合理和正当归属, 从而实现大学向教育学术机构的还原和回归。“‘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这一久远的大学理想应该仍然是当今大学的共同理想和大学的灵魂。”邵士权分析说, 要实现大学自治, 其首要前提就是依法约束大学外部行政权力对大学的侵入, 大学依法自主办学, 确保大学的独立性, 同时加强大学内部的自律。

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违规招生情况被曝光后, 有人主张收回学校的自主招生权, 认为腐败是因为高校自主权太多引起的。此前,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人被爆招生违纪, 人民大学也因此暂停自主招生1年。在相关专家看来, 出现这个问题的根源不是自主招生, 而是学校的管理体制仍然是行政主导。知名教育研究学者熊丙奇直言, 该叫停的是权力干涉自主招生, 暂停自主招生不如推进教育放权改革。对于自主招生出现的问题, 不少人认为是放权给学校惹的祸, 但其实这是放权不彻底闹出的问题———在行政放权给学校的同时, 必须在大学建立新的治理机制, 推进行政权和学术权、教育权分离, 制约行政权力干预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 最终扩大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力。

最近, 中央部属高校的章程建设已列上日程。去年12月, 东南大学等6所高校章程获得教育部核准,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当时表示, 制定高校章程将推进依法办学, 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理顺学校内外部发展机制, 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在章程中, 教师和学生的权力被置于学校权力前面。看似很好的章程, 实际效果还需在操作过程中检验。

任重道远需坚守, 应有自我革命的勇气

高校想实现取消行政级别, 需要事业单位整体改革的配合。

去年11月,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指出要逐步取消学校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深化教育改革。

去行政化 , 在我国遭 遇“两难”, 即大学必须去行政化才能使大学去官僚化, 回归教育学术本质, 但在全社会都崇拜行政级别的社会环境里, 去行政化又必然降低大学的地位, 很多大学领导者和高教研究者担心取消大学行政级别后遭遇“尴尬”和“不便”。目前, 在大学的用人、职称评审、分配制度等方面, 政府部门对大学的直接干预并无减轻的迹象。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也颇费周折。譬如, 教育部门提出了取消大学行政级别的议题, 人社部门和编制部门能够跟进取消大学行政级别的机构和编制核定吗?组织部门能够跟进取消大学校长的行政级别吗?

廖小平研究发现, 当前中国大学去行政化至少面临六大障碍, 即法制障碍、权力障碍、利益障碍、体制障碍、自律障碍、文化障碍, 克服了这些障碍就意味着为大学去行政化创造了相应的条件。

就招生来说, 政府不应固守人为地划分第一批次院校、第二批次院校, 应改为以考生综合评价分数划分批次, 而不是以学校划分。打破一本、二本招生壁垒, 可以让各高校学科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 这是高校更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只有这样才能打破千校一面的局面。目前政府调配高校的两大重要资源:经费、生源, 都是典型的靠行政手段配置资源, 都是行政化办学的体现。一旦放开, 所有学校、学科都会坐不住, 高校才有活力。

邵士权认为, 高校去行政化是大势所趋, 但不能操之过急, 须进行完善的制度设计。高校去行政化的目的是使高校更好地实现“学者治学、专家治教”。该校教务处正在尝试改革, 向各学院下放教学学术权力, 比如将考核学生课程学业成绩的权力交由老师, 老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教学需要自由选择考核学生的方式, 学生也可以提出符合实际的考核诉求。

专家指出, 目前包括高校在内的事业单位改革需要“国家通盘去考虑”, 而且要改变现有的社会评价体系。熊丙奇认为, 高校想实现取消行政级别, 需要事业单位整体改革的配合, “要完善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 出台具体改革方案和机制, 方案本身要有可持续性, 有专门的改革机构来协调各方面利益”。同时, 建立高校职员制度, “高校的行政岗位将变成职业化的岗位, 不能再按照官场体系来运作, 由围着领导转变成围着学生转, 靠服务来支撑”。

在熊丙奇 看来 , 长期以来 , “去行政化”改革还是由行政主导, 在政府向学校放权层面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 在学校内部放权层面是由学校行政部门来主导的, 由他们来主导, 可以做到放权吗?会向自己革命吗?所以, “去行政化”就变成口号了。建议由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制订方案, 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来执行。同时, 厘清相应的法律法规, 逐步修改与改革相冲突的内容。

高校去行政化利大于弊 第5篇

一,我国大学行政化的历史文化背景

我国大学行政化现象由来已久,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事实上,自近代大学创建起,行政权力长期充当着大学运行管理的主导力量,经过一百多年的传承和变革,最终形成了当前我国大学行政化的客观现实。从办学方针看,在我国教育发展史上,清末崇尚“中体西用”,国民党统治时期推行“党化教育”,解放后遵循“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即使在大学自由度较大的清末民初及抗战时期,我国都是将大学视为国家“富国强兵”的工具。国民党统治时期确定的大学宗旨之一,便是在“党化教育”方针指导下,强调“信仰及服从领袖”。由此可见,我国大学地位的从属性和大学功能的工具性,以及大学行政化的萌芽并非今天才有。从权力基础看,官员身份和资源控制是大学行政化的物质前提。建国后,我们不是把大学视为独立的学术自治体,而是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的下属单位,大学没有了独立性。从主观认识看,对教育行政化之弊端的认识并不是今天才有。早在1931年,梁漱溟就曾指出:“要想中国教育有生机,非打破推翻今日官办教育的局面、得一大解放不可,官办教育,教育愈办愈死„„中国现在所需要的正是创造。因中国社会旧日的一切多不适用,近今从西洋直接抄袭过来的又不适用,所以非创造自家所适用的一套新文化不可,政治、经济乃至一切皆然,教育正同一例。这变断非由官去变,要自由试验而后才变得通。”

从客观效果看,总体上,大学行政化倾向与大学功能表现总体上呈现“负相关”关系。研究表明,我国大学教育发展最好的时期,恰恰是政府对大学不管或管得少、大学行政化色彩较淡的时期。无论是在大学刚刚起步的清末民初时期,还是在大学相对快速发展的北洋政府时期和民国时期,社会基本上都处于动荡状态;无论是北洋军阀政府还是国民党政府,都在事实上没有完成国家的统一,其意志在全国各个方面还难以“贯彻执行”,从而为大学的自由发展提供了空间。二,我国大学行政化的体制根源

校长任命制与大学行政化是互为表里、互为因果的两个关键因素。一方面,校长任命制是大学行政化和校长“官员化”的深层原因,被政府直接任命的大学校长必然会更多地对上负责,而不是自觉地对学校、教师、学生负责;另一方面,大学行政化又进一步巩固了校长任命制,使校长由政府直接任免制度成为必然选择。

资源高度集中基础上的集权体制是行政化的体制根源。由于教育资源配置权高度集中于教育行政部门,大学根本没有必要的办学自主权——从校长任免、经费拨付、项目审批,到学位授予权设定、专业课程设置、招生名额、教师招聘名额的审批权,都由政府部门掌控。行政级别不但与学校地位有关,还与校领导的个人待遇直接挂钩。高校的科研经费划拨、申请、职称、荣誉、评奖等,都由行政主导,普通教授不容易拿项目,但要当了院长、主任、处长,不仅有了级别,项目资金也容易随之而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日前公布,教育去行政化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规划纲要》明确提到,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这被认为是教改深入到“敏感地带”。取消大学行政级别,只是大学去行政化、去官化的第一步,要让大学淡化行政色彩,还需在校内推行行政权与学术权分离,真正建立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的现代大学制度。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去行政化才能产生一流大学

从整体上说,大学的宗旨是为人类认识世界增添新知识,学术应该是大学唯一的追求和价值取向。不过,行政化状态下的大学里面,有两重追求目标,除了学术,还有类似于官员的行政进阶追求。在大学稀缺资源的分配中,处于行政部门的人以及所谓“双肩挑”的人,往往左右逢源,处于最有利的位置。而学术追求与行政追求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目标,后者在本质上恰恰是与大学精神背反的。科学研究是非常具有个人色彩的事业,需要独立的人格和批评精神,而在行政权力面前,这种独立和批判精神受到了压抑和挑战。老老实实做学术,可能不如争取个副处级干部来得惬意。

评价大学的标准,本来也应该是学术的,而非行政的。但在行政化状态下,大学评价的标准可以简化成若干指标,进行“数字式管理”,这些指标看似完整和有理,实则弯曲了大学的正确方向。为了契合行政指标、获得办学资金等,大学不得不被动应付,削足适履甚至虚与委蛇,各种教学和科研评比、排行中的造假现象层出不穷。近几年,大学毕业生“被就业”现象突出,社会对此颇有微词,但行政系统需要这样的统计数据,以证明它们很好地完成了为社会培养人才的任务。

行政系统具有自我强化的功能,中国高校的行政规模也处于不断扩张的趋势。它们占用了原本可以用于教学、科研或学生的资源,比如在一所大学,也许教授们没有自己的办公室,但行政人员却有条件不错的办公室。机构多了,会议就多,活动也多,各种会议和活动让老师们应接不暇,虽然其中大部分并无实质内容,大学的精力被一点点消耗掉了。

行政化对学生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们的学习和学术积极性,被各种行政活动冲击着。大学培养的人,首先要具有悲天悯人的情怀、健全的人格、科学的思维方式,而不在于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但学校的专业设置,却越来越被要求去满足经济社会的需要。研究高级学问似乎落伍了。难怪有人说,现在的大学更像职业学校。考研热、考公务员热和考证热背后,都可以洞见大学这种急功近利、过于世俗化的倾向。

去行政化的困难在于,国立大学本身正处于行政化的序列中,去行政化是去教育行政部门的自我革命,而大学本身也不能蹴然适应没了主管部门的状态。大家都呼吁教授治校,但被行政熏陶久了的教授们都还没有这方面的心理准备和知识准备。当然需要一个学习过程,但为了让大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大学,大学的自主权必须受到尊重,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为大学松绑,把学校从被管理中解脱出来,把本应属于学校的资源还给学校。同时,大学也需要找到一批“真正的教育家”,组成类似于董事会的机构,决定大学的办学风格、发展方向。在此之下,教授治校,才可以顺理成章。

国人对中国出现一流大学有热切的企望,国家创新能力的建设也倚赖未来一流大学的支撑,为此,即使触动一些部门的局部利益,甚至造成一定程度的无序和失败,也不能再把这个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往后推了。长痛不如短痛,去行政化,终究是值得的。(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王福重)

百度百科高校去行政化的解释

高校去行政化是指高校要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是推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之一。

高校去行政化就意味着教授治校、学术至上,承认教学、科研第一线的老师、教授代表着学校学术发展方向。在高校形成崇尚知识和作为,而不是崇尚权力和地位。可以最大限度的整合资源,可以真正做到让教师发挥所长,让学生的潜能得到发挥,培养更多的创造型人才!提高学术水平,提高科研水平,向世界一流大学的方向前进!全国人大代表热议我国高校如何转变行政化倾向 不能用行政手段和思维解决学术和教育问题

“大学校领导的行政级别,只是行政化倾向的浅显表现,它并不带来对大学办学的本质影响。”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沈志刚说,“大学行政化倾向的本质影响是:大学的管理越来越像政府,大学的管理人员越来越像官员,大学的运行模式越来越像政府机构,进而不按照教育规律、人才成长和学术发展规律办事,用行政手段和思维来解决学术和教育问题。”

曾经做过多年高校教务处长的沈志刚告诉记者,高校对教师的考核越来越像GDP,比如科研论文多少篇、科研经费多少万元、科研项目级别多高等,所有这些都是由学校的职能部门去做,这与中央政府考核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考核基层政府的模式完全相同。从学校到教师,都要努力适应这种环境及管理模式,有时就会投机取巧,甚至不惜弄虚作假。行政化倾向是社会“官本位”心态的表现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校长助理夏之宁告诉记者,在一些高校,有的教授宁愿放弃一些学术成就,也愿意去行政部门当个副处长,或者到行政部门做兼职,这样就有调控资源的权力了。

高校管理更应强调学术为本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原校长克拉克·克尔博士曾经说,大学的学术管理是一个建立在同意而不是在命令的基础上的制度。谢维和说:“这句话点明了大学办学和管理的重要特征,它对于提醒我们避免大学的行政化非常有意义。”

“我们所说的‘去行政化’,不是说不要正常的行政管理,而是要抛弃官僚习气。”饶子和坦言,“当初国家给大学定行政级别,是希望全社会都能认识到大学的重要性和地位。”

两会代表:中国探求高等教育“去行政化” 之路 中国政府总理温家宝日前在与网民交流时说,大学最好不要设立行政级别,要让教育家办学。温家宝自2003年以来曾在多个场合提出“教育家办学”。观察人士认为,这一理念是对著名科学家钱学森“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的积极回应。

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大学教授杨春时撰文表示,中国大学发展的障碍根本问题在于行政化的管理制度。这种大学制度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并且得到巩固。这种制度把大学变成了衙门,从而压制了教师的积极性、限制了学术生产力,使创新人才“难产”。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师范大学科技处处长陈德展说,高校的功能是育人,但部分学校出现唯上不唯教的现象,试问怎么能提高教学质量,高校教育到底是为谁而办?

不仅如此,政府对学校管理的行政化导致部分高校为应付考核急功近利,衍生出如应试教育、学术腐败、论文抄袭等怪像,这些问题,正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难以突破的瓶颈。

王志民代表:行政化是高校没有活力的症结之一

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王志民代表:行政化是高校没有活力的症结之一。高校是学术单位,不该有行政级别。学校行政化的后果就是使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限制了学术生产力,使创新人才“难产”,对学校科研和教学质量造成损害。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主任刘焱认为,高校“去行政化”会不会损害教师的尊严,恰恰是否定的,大学“去行政化”应当是能够提升教授在大学工作当中的地位,肯定学术权力的尊严。

刘焱委员:大学“去行政化”能够肯定学术权力的尊严

刘焱委员说,尊严从心理学角度来讲就是自尊和尊重他人。一个是人格,这是从人权来讲。基本的人权受到保障,这是最基本的尊严的定义。在学校的教育过程当中,培养孩子的过程当中,作为教师,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教育法,按照教师的职业道德,尊重和爱护孩子的人格,不要损害他们的尊严。在自尊和自爱、尊重孩子的教育氛围当中,才能培养孩子的学习,尊重自己和学会尊重别人。大学的管理应该是学术优先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目前大学的管理行政的权力过大,学术的权力太小。这次参与制定“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时,温家宝总理特别关注一定要征求大家的意见,“教育的事不是你一个官员讲了算,也不是你一个部门讲了算,而是应该公众参与进来。”

对于这样的说法,顾也力说,去行政化的概念不要模糊,不是去“行政”,是去“化”,这个“化”是什么东西呢?现在大学都有级别,有副部级的、厅级的、副厅级的,你有了这个级别,就有了乌纱,有了乌纱就得听上面管。大学是什么?大学是做学问的,产出知识、传播知识的地方。那么,按照大学的管理,应该是学术优先。所以,大学去行政化就是大学回归学术本位,校长不一定非得有级别。

四辩总结 谢谢主席,评委,大家好:

对方辩友的口才的确让人佩服,但对方辩友在辩论中的观点,我方实在不敢恭维。......下面我来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

首先,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统一体。事实上,大学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某些积极的社会功能,例如:直接提升了社会公众对大学政治地位的认同度,加强高校党建和巩固国家政权基础;维护大学政治秩序安全稳定等。但必须指出,我国大学“行政化”现象及其伴生的各种危害, 都是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内在严重缺陷的外化与集中体现。大学“去行政化”之所以成为2010年全国两会代表热议的问题,绝不是因为我们的现行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无比优越。恰恰相反,正因为大学“行政化”已经暴露出许多弊端和“缺陷”, 才酿成了当代中国大学教育的落后和被动挨骂局面。

其次,大学“行政化”本质上已演变成少数当权者的食利工具,总体上背离了广大教师、学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与期望,妨碍了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大学“行政化”趋势绝不符合知识创新的需要,不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不利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不仅如此,政府对学校管理的行政化导致部分高校为应付考核急功近利,衍生出如应试教育、学术腐败、论文抄袭等怪像,这些问题,正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难以突破的瓶颈。因此,高校去行政化无疑是“利大于弊”,理应旗帜鲜明地进行彻底的“去行政化”改革。

高校去行政化问题 第6篇

实事求是地讲,教学与科研的矛盾、教学与服务的矛盾,这种现象是共性问题,不独我国有,外国也有;不是今天才出现,历史上就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只要翻开160年前出版的英国著名学者纽曼所写的《大学的理想》一书,就会知道这一问题在当时是多么引人关注。

学术与行政的关系,说大则大,说小也小。说它大,涉及高等教育与政治的关系、高校与政府的关系;说它小,涉及高等学校内部学术与行政关系、学校管理者与教师学者关系。不管怎样,在我国,学术与行政关系尤为特别,异常特殊,二者始终缠绕在一起,缠来绕去,到最后总是学术被排挤、被边缘、被淹没,强大的行政力量渗透并支配着高等教育所有领域,大学的一切都被行政化了。这就意味着,在我国高校中,不是教学,不是科研,而是行政管理才真正居于中心位置,大学行政化是教学地位失落的真正原因。

我国有大学行政化的传统,学术与行政从来没有分离过。在古代,学在官府、学术官守,以吏为师。大学一直处于行政管制之下,从来没有像西方那样成为独立的领地。儒家崇尚学而优则仕,学习和接受教育,第一目的和最高目标是读书做官,骨子里缺少为求知而求知的种子。所谓受尽十年寒窗苦,求取功名天下知;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求知做学问,从来不是读书人的主流价值观。古人也有学问做得很好的,但这些大学问家,往往是在仕途不顺时才改做学问并借以言志的。《左传》讲:“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再次立言”,可见,立言做学问实在是他们为官不成退而求其次的无奈之举。唐诗宋词乃中国文学之顶峰,其间不知涌现出多少文人才俊,李杜诗篇万古传。但要知道,李白、杜甫、白居易、范仲淹、苏轼……他们都是为官遭贬才成就了文坛至尊地位。

诗在诗外。古人读书从来不为做学问而做学问,从政才是根本目的。在他们心目中,只有从政,才能达成个人的政治理想和抱负;只有为官,才显示出自身的地位和价值。如此,那读书和做学问,只不过是从政的敲门砖和为官的跳板。所以,中国没有发展起纯粹的知识,这一点恰好与古希腊古罗马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李约瑟难题“为什么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而首先在西方国家出现”,我想答案也许就在这里吧。

二、“官本位文化”阻碍学术创新和教育进步

大教育家蔡元培的贡献,主要不在于他的教育思想理念多么先进,因为他的教育思想理念其实在德国那里、在欧洲那里几乎就是一种常识。因此,他的贡献其实就在于运用那些先进的大学理念对北京大学进行了深刻的改造。众所周知,20世纪初的北京大学就是个名利场,充满着浓厚的读书做官氛围。那时的教师都称呼学生为“老爷”,而蔡元培硬是立志要把大学变成做学问的一方净土。他讲到,读书不是为做官而来,而是为研究高深学问,养成硕学宏才的学问家。他对北京大学的成功改造,不仅成就了他个人伟业,也使中国大学教育开始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但这种转型实在太艰难,官本位文化始终高悬于学术之上。计划经济时代,政府直接办学和管理高等教育,高校不过是政府的附庸物,其招生、经费、人员编制、领导任命、教授任职、教学计划、教材选用、教学内容等等,无一不是政府安排好的,大学的任务只是执行政府的计划。改革开放后,开始改变政府办教育的管理体制,后来更进一步提出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是自由、民主、法治和秩序,就高等教育而言,政府必须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强权力的合理配置与制约。

然而,改革的推进并不理想,行政权力至上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变相泛化和加深,以至于与现代高等教育制度渐行渐远。正如有人所形容的,我国的高等教育,在形态上是现代的,在生态上却是传统的;面子是时髦的,里子却是落后的,充斥的是典型的官场逻辑和规则,大学不仅成了政府的下属部门,而且大学内部也等级森严:不同的高校存在着实际的行政级别,从副部长级到正厅级一直到副厅级;从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到分管书记校长再到处长院长系主任一直到行政秘书,一线教师处于行政等级最末端;推而广之,高校课题研究有等级、学术出版物有等级、奖励有等级、项目有级别、人才队伍有等级……一切都被等级化,学术活动行政化。大学教师和学者的活动及其成果,不是来自专家同行的判断与肯定,而是依赖行政等级的认可。行政等级制虽然也有很强的激励作用,但它毕竟是外在的力量,遵循非学术的逻辑,在根本上阻碍着学术的创新和教育的进步。

三、去除行政化摆正“教学中心地位”

因为官本位文化始终高悬于学术之上,在中国,那些被置于行政等级末端的最广大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很少体验到学术的自豪感和成就感,而那些居于行政等级上端的少数官员,却掌握和支配着大量的资源,导致所有大学人拼命争抢行政职位,攀爬行政阶梯。这也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个学有所成的教授或博士生导师却宁愿竞聘学校一个办公室副主任或职能部门一个副处长职位的原因。在外人看来,尤其在外国人看来,很是不可思议,但对于高校内部人来讲,教授或博导不过是个学术称号,他们也不过是普通的老师,教授和博导的头衔并不能给他带来什么切实可支配的资源,但如果他们同时掌握一定的行政权力,情况就会大不相同。

从事学术是一项艰苦孤独寂寞的工作,压力很大,并且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性或不确定性,教学和研究无法保证人人都能成名成家,成功者毕竟少数,默默无闻者绝大多数。因此,在国人入世精神和当下意识很强的心理作用下,大学知识分子都在权衡着学术与行政的得失,从而会把选择的天平倾向于从政一端,以换取即时的利益和实惠,况且在我国从政从来不会误学问,甚至反过来更能增进“学问”。而政府或高校似乎也愿意顺应人们这种普遍的从政心态,有意识地加以利用。比如,引进、延聘或者挽留他们认为的某些重要人才,多半会许以一定的官位,同样,某人取得了一定的学术成就,也要给予一定的行政职务,如此方能显示对个人的重视。当然,也因此达到对学术、学者管理的目的。官本位背景下,行政及其管理成了大学真正的中心,人们都向往着这个中心,追求着这个中心,围绕着这个中心,利用着这个中心。无法带来资源、地位、尊严的教学活动沦为学校工作的边缘,一点儿都不显得奇怪。

落实教学中心地位,如果不改变大学官本位的体制和机制,不确立学术至上的观念与制度,是根本行不通的。好在国家已经注意到学术行政化的弊端和危害,明确提出要去除高校的行政化,建立现代大学教育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去行政化也好,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治理体系也罢,目的都在于改变政府与高校间的关系,正本清源,学术与行政各归其位,各司其职,该是上帝的还给上帝,该是恺撒的还给恺撒。同时还要构建现代化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真正还学术以尊严、还学者以尊重、还知识以尊崇。什么时候我们确立了学校本位、学术本位、学者本位,我们的大学就必然会走向兴旺发达,学术创新和活力就会如泉喷涌,教学的中心地位就会得以真正落实,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作者单位: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高校去行政化:回归大学本位 第7篇

一、高校去行政化管理的历史性与必要性

首先, 要看到高校行政化管理的历史由来。经过建国初期的高等教育体制调整和高等学校调整以后, 我国的大学建设被纳入国家化和政治化的过程当中。[1]适应恢复和发展经济需要, 培养高层次人才, 在资源有限的计划经济体制下, 我国实行了重点大学制度, 从行政上将高校分为不同等级, 以便于管理, 实行学校校长由政府任命, 在思想政治、组织人事等高校重大事务上由高校党委领导, 高校专业设置、科研事务、教师队伍、招生就业等一揽子事务也由政府一手包办, 高校俨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 一切事务归政府集中规划管理。这是由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的大环境决定的。

改革开放以后, 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化管理逐渐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 更不适应教育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当前高校行政化的管理, 是沿袭行政化管理的模式, 赋予高校不同的行政级别, 人为地将高校分三六九等, 高校行政级别越高, 意味着高校的声望及有可能获取的资源也越高, 高校凭借自身行政地位而不是学术水平获取资源, 妨碍了高校间的公平竞争。行政化的管理模式, 极易滋长高校内外的官僚化习气, 在当前市场经济深入发展, 高等教育日益开放的背景下, 无论从什么方面来说, 都不符合高校今后的发展。

历史地看, 高校去行政化管理, 与以往的扩大和落实高校自主权, 保障高校法人地位的争取是一脉相承的。改革开放以来, 为高校争取自主权的呼声就一直不断, 早在1979年, 苏步青、李国豪等上海市五位大学校长上书国务院, 要求给大学一点自主权, 到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 要“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得过多的管理体制”;从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 要“使高等学校真正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到1998年《高等教育法》颁布, 明确了高校的法人资格。应该说,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 至少在法规政策文本上, 扩大高校自主权, 高校自主办学的价值诉求是逐渐明晰的。这次《纲要》关于高校去行政化要求的提出, 是高校进一步改革的要求。无论扩大、落实高校自主权, 确立高校法人地位, 还是高校去行政化, 其内在的价值取向都离不开高校逐渐回归到作为创造知识, 培养人才的大学本位。

二、关于高校去行政化途径的思考

高校的去行政化管理, 关涉到高校自身法人地位保障, 高校自主权的落实, 高校内部领导管理体制改革等诸多方面的措施;最根本的价值取向是回归高校学术本位, 捍卫高校学术尊严。以下将从高校内外两个方面, 谈对高校去行政化管理的认识。

(一) 外部摒弃行政依附, 保障法人地位, 回归学术本位

摒弃对政府的外部行政依附, 是高校对去行政化管理的积极回应, 也是去行政化管理的首要前提。摆脱对外界不必要的依赖与学校及政府间的行政干扰, 校领导就会有更多的时间来处理高校内部事务, 发挥治校理念, 实施治校纲领, 从而逐渐实现“教育家办学”的理想。虽然在普遍以行政级别作为评价标准的当前社会, 取消行政级别或可让高校无法与社会“对接”, 出现一时难以适应的状况。但从长远来看, 这不啻为当前大学改革所迈出的最坚实一步。唯有那些胸怀理想的改革者, 不计单位个人得失, 拿出教育家的胸怀来响应、来践行这一改革举措, 高校方能在广为诟病的当下, 开拓出一方属于自己的净土。

摒弃行政依附, 取消行政级别也是教育自身相对独立性的客观要求。作为创造新知, 教书育人的场所, 高等教育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 不是靠外部的行政计划、工程指令就能够良好运行的。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的转型期社会, 再沿袭以往行政管理模式下赋予高校官职级别, 是忽视高等教育规律, 逆潮流而动的固步自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 必须要在深刻认识高等教育本质的基础上, 明晰政府与高校之间的关系。切断对政府的行政依靠, 高校方能依据高等教育规律, 更加灵活地根据自身定位及办学目标, 自主开展高校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

从《高等教育法》的角度来看, 摆脱对政府的行政依附, 取消高校行政级别, 是落实高校自主权, 保障高校法人地位的客观要求, 也是依法治校的客观要求。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 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校有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以及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几项自主权。摆脱对政府的行政依附, 有利于高校自主权更加有效地落实;高校作为教育法人, 方能拥有独立的法人人格, 作为民事主体, 方能拥有平等的地位, 高校之间方能展开基于学术实力的公平竞争。政府也方能依据《高等教育法》, 在法律范围内对高校实施有效管理。

在摒弃行政依附, 取消行政级别, 落实高校法人地位与自主权的前提下, 进一步的要求, 就是要回归到高校的学术本位。长时间以来, 政府赋予高校行政级别, 是不遵循高等教育规律, 对高校“学术自治”品质的粗暴干涉, 赋予行政级别, 意味着政府在行政上对高校分为三六九等, 高校之间的竞争因行政干涉而导致不公, 高校的声誉往往靠行政级别而不是学术实力, 高校领导更因行政级别而非学校实力、学术声望而硬是有所区别。取消行政化, 回归学术本位, 上述现象便可迎刃而解。从最本质意义上讲, 取消行政化管理, 回归学术本位, 是对“探究高深学问场所”本然使命的践履。高校真正作为研究学术, 启迪民智, 培养人才, 服务社会的场所, 方能够更好地发挥大学引领社会发展的作用。

(二) 内部规范行政管理, 呼唤共同治理, 维护学术尊严

大学是学术的殿堂, 是培养高级人才的学府。高校的去行政化管理, 在高校内部的组织管理层面, 就是要探寻行之有效的改革方式, 使高校管理遵从学术本位的要求。我国高校的领导管理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以党委为代表的思想政治、组织人事上的领导, 以校长及相应行政机构为代表的行政管理, 以教师群体为代表的学术群体以及广大的学生群体。我国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由于《高等教育法》与《中国共产党高校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的某些条文龃龉, 在高校现实运行中, 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组织人事工作与行政管理往往结合在一起, 这就极易形成“党委与行政分工不明、权责不清”以及“主要领导人员职责与职权行使方式不清晰, 相互关系不明确”的局面。[2]而且, “党组织对大学的穿透, 使得它的正式或潜在的成员形成了一个利益群体”, [3]这在客观上增加了高校的管理成本, 不利于高校管理效率的提高。

除党政不分外, 在高校内部, 还严重存在着行政权力独大, 侵蚀学术权利的局面。受高校外部行政化管理影响, 高校内部资源也由行政部门把持, 凭着对资源的合理合法占有, 行政官员就有可能干涉学术事务, 从而形成高校内部管理的“官本位”现象, 一切围绕高校内部行政官员为中心, 背离了高校内部学术至上的宗旨。不仅如此, “官本位”的文化还渗透到了以学术为业的高校教师群体, 为了争取到更多的学术资源如课题、奖项、职称晋级, 高校教师一方面对高校行政官员唯马首是瞻, 一方面竞相追逐系主任、院长等行政职位。高校内部行政官员队伍也膨胀, 形成了“校级领导一走廊, 处级官员一礼堂, 科级干部一操场”的局面, 大学的学术独立、学术尊严便也走向式微。

高校内部规范行政管理, 在领导体制层面, 就要在坚持保证党委在思想政治领导的前提下, 探寻行之有效的领导方式。在清晰界定党委、校长的责权前提下, 将党的先进性与尊重学术本位的高校行政服务有效结合。依照《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多方探寻行之有效的高校领导。

在高校内部行政管理方面, 要摒弃官本位意识, 强化行政部门的服务意识, 行政管理走向规范, 客观上要求专业化的管理, 这就要求受过专业化训练, 懂得高校内部运行规律的人员参与到高校行政管理中来。去行政化管理, 规范行政权力行使, 客观上需要能与之制衡的团体, 在管理上就需要呼唤共同治理的模式, 使教师、学生团体都能作为活跃于高校内部的主体, 而不仅仅是作为被领导者、被教育者、被管理者、被思想改造者, 参与到高校内部管理上来;这即是共同治理作为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内在要求, 也是近些年来学术界所呼吁的发挥学术权力, 尊重学术自由的题中之义。这里, 高校内部各群体, 从党委到校长, 从教师到学生均要达成这样的共识, 即:高校内部领导者与教师、学生之间, 不仅仅是干群关系;教师群体不仅仅是作为群众团体接受领导, 重要的是代表高校学术力量, 维护学术尊严的团体。

事实上, 近些年来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也逐渐试行了一些制度措施, 如近些年来教授委员会制度的实施便是试图发挥学术团体的力量, 但是限于现有的领导管理体制与相关法规, 学术团体的力量仍得不到充分发挥。我们要在借鉴发达国家一流大学内部管理体制经验同时, 更要重视本土已有的成功模式。在此, 笔者指的是我国近现代史上现代意义大学制度的出现。

现代意义的大学, 从作为大师的蔡元培、梅贻琦等著名校长到教授治校的管理模式, 从“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北大到“茄吹弥切弦诵不绝”的西南联大, 在校长、治校理念、大师、管理体制等等, 无论各个侧面, 均传下了一段段佳话。从共同治理的视角看当时大学内部管理体制, 对于如何维护教师、学生团体的利益, 对如何有效开展大学内部共同治理也有着重要的启示。

共同治理既要尊重教师团体, 注重其力量的发挥, 还要注重学生团体的需求, 从而更有效地制定相关的人才培养计划, 履行高校人才培养的使命。关于高校学生团体参与管理, 布鲁贝克认为, 作为高等教育的消费者, 学生要求在确定课程和教师的任命、晋升、解雇方面拥有一定程度的发言权, 要求学院或大学对学生负责。[4]近代史上的大学校长亦有相关论述, 针对高校内部校长、教师、学生三方势力的关系, 时任北大校长蒋梦麟曾说, 他在大学搞了几十年, 经过许多风潮, 发现了一个规律:一个大学中有三派势力, 一派是校长, 一派是教授, 一派是学生。在这三派势力中, 如果有两派联合起来反对第三派, 第三派必然要失败。[5]近现代史上的北大内部学生、教师、行政机构之间的张力与冲突, 一而再再而三地验证了蒋梦麟这句经验之谈。在当时的清华大学乃至其他大学, 也出现过这样的事例。

时过境迁, 动荡不安的民国时期, 高校内部反映学生利益诉求的学生运动往往被书写为近现代革命史上的爱国运动所遮蔽, 然而, 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客观要求的视角去看高校内部的“三角关系”, 至少能给我们如下几点启示:

首先, 教师、学生是高校内部的主体, 是高校的主人。教授治校并不意味着高校回归学术本位的全部, 民主管理方是教授治校的前提与保障。在不顾及高校运行规律的前提下谈教授治校, 有可能导致教授团体的权力独大, 甚或导致变味的“教授治校”, 如在当前有很多高校, 其内部行政部门的官员大多有着教授身份, 但在实际运行中, 却依然是拥有教授身份的官员在治理学校, 而非教授群体民选代表的利益表达。只有在民主管理的理念下, 承认并尊重高校内部各团体的地位, 为其利益诉求提供合法合理的空间, 高校才能走向稳步和谐发展。

成功的高校管理者, 是高校内部矛盾的成功调节者, 在充分尊重教师、学生团体利益, 维持各派势力均衡的基础上, 促进高校研究、教学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民国时期的蔡元培、蒋梦麟、梅贻琦等著名大学校长, 在每每面对高校内部冲突时, 都能成功地化解高校内部矛盾, 平息事端。高校内部管理的去行政化, 要求高校领导者及相关行政官员, 对自身的角色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充分尊重教师、学生的利益。诚如梅贻琦不无感触的所说, 他好比京戏中唱“王帽”角色般的对待校长在校务管理中的地位。用现在的话来说, 就是作为高校领导者, 在满足行政管理效率要求的同时, 履行好自身作为学术事务服务者的角色。

高校内部各派的和谐, 要以保障学术自由、维护学术尊严、实行民主治理为准绳。而非是靠压制不同意见, 或是治标不治本的措施维持表面的稳定。在当前高校内部并非不存在学生团体与行政部门、教师团体与行政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 教师或学生团体的地位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则有可能酿成更激烈的冲突。近年来一些高校出现的“别克门”等事件便是有力的证明。保障学术自由、维护学术尊严, 是高校学术本位的内在要求, 是对高校“官本位”运行的抗衡。一旦高校内部“官本位”压倒一切, “衙门化”肆意横行, 学术场被同化为官僚场, 丧失了学术尊严, 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综上所述, 高校的去行政化管理, 要以回归高校学术本位, 捍卫高校学术尊严为鹄的, 内外结合, 标本兼治, 追求民主管理, 积极探究有效的共同治理模式, 真正实现教育家办学。

参考文献

[1]王孙禺, 孔钢城.中国研究型大学建设的思考[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2009, (1) :52.

[2]龙宗智.依法治校与高校领导体制的改革与完善[J].北京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5, 42 (1) :19.

[3]罗燕.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机制分析——兼论清华之路[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2002, (6) :28.

[4] (美) 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王承绪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 2001:42, 43.

去行政化就是让高校回归学术 第8篇

去行政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大学的发展, 促使大学生成人成才。

任何一种决策或制度的产生, 我们首先要弄明白为谁服务的问题, 即改革的服务对象一定要清晰。高校去行政化, 也应遵循同样的逻辑, 即我们为谁去行政化。

众所周知, 在高校诸多的利益相关者中, 学生无疑是核心, 其次是教师, 再就是学校管理和后勤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校友、社会、政府等。可以说, 高校去行政化, 就是为这些利益相关者去行政化, 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大学的发展, 促使大学生成人成才。

当然, 这里有一个前提, 那便是去行政化符合大学发展的规律, 符合学术发展的诉求。追溯历史, 从大学发展的角度来看, 无论是中世纪的大学, 还是近代的大学, 学术始终是大学的根基, 大学的主要使命和责任就是探求新知, 寻找真理, 传承知识。其实, 大学行政管理是20世纪初, 现代大学发展到一定数量和规模才出现的, 行政人员从教师中分化出来, 实际上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学术和教学工作。行政管理的出现, 有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即便到了现在, 行政依然是高校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但行政化的出现, 却严重影响了大学生态。

笔者以为, 目前我国高校去行政化不仅具有必要性, 而且非常迫切。从行政化的表征来看, 就是行政凌驾于学术之上, 过度干扰高校学术自由。那么, 去行政化就是改变这样一种状态, 让行政服务学术, 让高校回归学术。

在高校行政化的背景下, 行政成了主导, 学术反而沦为次要。稍有常识的人都清楚, 学术才是大学的根本, 行政只是辅助手段。北大老校长蔡元培先生曾对大学有个深刻的阐释:“大学者, 研究高深学问者也”, 并提出了“学术自由, 兼容并包”。

可以说, 从事教育的人, 尤其是高校管理者, 没有几个人不知道大学的本位所在, 更明白教学、学术和行政孰轻孰重。但从现实情况来看, 通常学术和行政交叉在一起, 和个人或学校获取资源绑定在一起, 让去行政化变得相当复杂, 不仅关系个人名利, 甚至关乎高校的发展。可以说, 大学管理者同样是学校的利益相关者。许多人在做教师时, 对大学行政化嫉恶如仇, 然而一旦转为行政岗, 一不小心就成了自己曾经厌恶的人。社会舆论提了许久的“去行政化”, 学术界也进行了研究, 教育主管部门也多次强调, 但为何去不掉呢?症结可能就在于此, 即在利益面前“忘记了为何而出发”。

总之, 对于高校去行政化, 不仅要厘清为什么的问题, 更要厘清为谁的问题。要始终记着我们为何出发, 为谁出发?笔者想起章开沅先生去年初请辞资深教授时的表态, “自己是既得利益者, 要革自己的命。”他的这种壮士断腕的情怀, 让人不禁肃然。也许, 唯有如此, 在构建高等教育现代化治理体系的进程中, 我们才能让大学回归学术本位。

关于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思考 第9篇

1.1政府对高校管理的“去行政化”观点

2015年的两会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院长伍中信表示,目前高校职称评审变得更加科学规范,但关键还是政府要舍得放权。

教育学专家范先佐曾在刊文中指出,高校的去行政化不是政府对高校不过问,而是要给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权,应该由学校做的事情必须由学校来做,政府只做该做的事。

1.2 高校内部管理的“去行政化”观点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2015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提到了教育去行政化的问题,也提醒高校不应过分依赖国家财政,而应提高自身的融资能力。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刘海峰认为,高校内部应消除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减少行政权力对教学工作的影响。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郑楚光建议,应由教授、学生组成委员会,通过实行民主推选机制来选拔高校校长。

2 高校“去行政化”的实质

高校的“行政化”是行政关系延伸到高校组织机构内部,高校被纳入到一种行政化的层级序列和关系中。因此,应正确理解高校“去行政化”。

2.1 高校“去行政化”不等于不要行政

大学是探讨学术、培养人才和科学研究的地方,虽以学术研究为主,但是与其他社会组织一样,高校也需要相应的制度支撑。

2.2 高校“去行政化”不等于不要政府的领导

高校“去行政化”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正确认识政府与高校的关系,只有在政府发挥总揽全局、高效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两者同步推进的前提下,才能保证“去行政化”工作的有效开展。

2.3 高校“去行政化”不等于照搬照抄

任何改革都不能急功近利,而应借鉴先进技术,改进不足之处。如果一味的按照国外办学经验来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必然会造成“淮南为橘,淮北为稚”的现象。

3 西方高校发展对我国高校管理改革的影响

现代大学制度从1809年洪堡创办的柏林大学开始,这一制度在欧洲不断扩展,形成了一些我国高校管理改革可借鉴的经验。

3.1 政府合理介入高等教育领域

政府应通过简政放权,逐步扩大高校自主办学的空间,提高大学自主权,努力为高校解决困难,为高校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平台,尽量从宏观上进行监督和指导,从管理转向服务,为大学的充分自由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3.2 注重高校制度化管理与文化管理

国外高校的教学管理有完善的规章制度,通过出台各种文件,明确要求教师的教学职责和义务以及学生的学习任务。尤其是在对学生的管理方面,强调严谨治学,加强监督力度,积极规范与管理教学活动。国外高校注重学生反馈,采取教学评价,提倡建设“服务型大学”,形成参与、创新、和谐的校园。

3.3 知人善任,任人唯贤

国外著名的大学校长都是学者出身,在其各自的研究领域都有较高地位。作为高层管理者,都有责任引导教师明确学校目标,做到任人唯贤,使高校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稳定发展。

4 我国高校“去行政化”的途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应理顺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取消科研院所、医院、学校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因此,我国高校“去行政化”应从以下途径进行。

4.1 逐步取消高校的行政级别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家更需要创新型人才,这也是高校“去行政化”的原因之一。过去的高校管理更多的以政府为管理主体,高校自主性较差,往往依靠政府直接参与来进行行政工作,使得一些高校没有形成自身独特的管理文化,没有一个完善而健全的管理机制,内部各组织部门不能发挥各自优势。只有真正摆脱政府的直接管理,才能给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权和创新能力,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

4.2 建立学术与管理分离的制度

在高校行政化的影响下,学术的地位和权威逐渐降低,现实中也存在借助行政地位霸占学术资源的现象。高校管理者与行政人员主要负责高校的管理以及校园服务工作;教师则应投身于学术研究和科研项目,预防行政人员无理由的进入学术领域,导致管理与学术制度划分不清,高校制度混乱的现象发生。

4.3 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并存

目前,大学缺乏信息公开的动力,要进一步健全高校信息公开体系,重点公开学校发展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要通过制度形式明确大学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以及不及时公开或拒绝公开的责任,增强信息公开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切实保证教职工能通过对高校的决策及其执行施加影响,有效规范和制约权力行为。

高校去行政化研究:追溯与反思 第10篇

一、高校去行政化研究的背景

高校去行政化研究的由来, 学者们已进行了相关阐述。其最早并非在教育领域提出, 而是其他领域提出。如2003年司法体制去行政化, 2006年邮政体制去行政化, 2008年人大代表去行政化。2010年, 温家宝总理在网上交流时提出“教育行政化的倾向需要改变, 大学最好不要设立行政级别。”[1]同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明确提出“克服行政化倾向, 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则在国家政策的高度上为高校去行政化提供了制度保障。自此, 高校去行政化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

需要指出的是, 高校行政化问题是大学功能扩大化、大学地位中心化、大学使命工具化的“舶来品”, 它既不是中国高等教育系统的特殊现象, 也并非仅在中国文化土壤中“生根发芽”。讨论高校“去行政化”问题, 离不开对高校作为学术共同体的认识, 离不开对大学使命与职能变迁的梳理。中世纪的欧洲是现代大学的发源地, 中世纪大学则是新兴工商业经济崛起、近代文化走向繁荣的产物, 但在充满着宗教色彩、严格的等级制、政治专制的中世纪, 知识是一种宝贵财富, 它是贵族阶级的私有产品。柏拉图著名的《第七封信札》向世人昭示了中世纪知识的稀缺性, 只因为柏拉图把自己的哲学思想传授给了叙拉古的狄奥尼西奥斯 (Dionysius) , 他就犯了“十恶不赦”的罪行。[2]从中可以看出, 中世纪的欧洲几乎没有多少知识是可以公开教授的, 都是“秘传的”, 因而传授知识的大学是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履行着“教学”职能, 所授的也只是神学、哲学、法学等与社会生活脱离的课程。到13、14世纪, 这种专制之风并没有削弱的趋势, 随着国家控制大学的力度加强, 大学被国王、教会与贵族阶级牢牢的掌握在手中, 大学只是专制主义的“附属品”。这一时期放在当今社会可称之为大学“行政化”的巅峰时期。

进入19世纪后, 伴随着资产阶级力量的巩固与崛起、世俗政权的强大, 国家对大学的控制日益加强, 大学行政化色彩日益浓厚, 严重削弱了大学的学术权力。为维护大学的独立地位, 普鲁士王国内务部文教总管威廉·冯·洪堡在筹建柏林大学时, 提出了学术自由原则。柏林大学的建立将大学职能由“传授知识”拓展为“传授知识、科学研究”, 大学的观念由“特权的附属品”发展为“教学自由、学习自由、学术自由”, 大学教授由幕后走向台前, 开始参与大学管理。1849年《法兰克福宪法》的颁布更是为学术自由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这一时期可视为大学“去行政化”的高峰期。

20世纪以来,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大学从“象牙塔”中走出。倡导“社会服务”的美国大学模式逐渐取代了倡导“学术自由”的德国大学模式。此时的大学, 一方面不再是政府垄断的“准公共产品”, 但政府却越发重视其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及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 在与社会的不断接触中, 大学受市场影响, 日益变得功利化、工具化、世俗化。即使是被誉为“世界第一学府”的哈佛大学, 在美国前财政部部长劳伦斯·萨默斯就任以后也成为了权术、权力、金钱的战场。值得庆幸的是, 哈佛有着悠久的自治传统, 它能够将大学所应承担的政治角色和作为哈佛校长所应承担的角色区别开来, 它秉承着“学校重于校长”的信念, 拥有董事会、理事会、评判委员会等可以制衡校长的机构, 因此劳伦斯·萨默斯“辞职”了, 学术胜利了, 教授胜利了。[3]

与欧美国家不同的是, 中国高校在扩大办学自主权之前, 并没有形成坚实的“学术根基”, 面对市场经济冲击, 面对政府集权控制, 缺乏学术自由信念和强有力监督机制的大学, 也就陷入高校行政化怪圈中难以自拔。认识到这一点, 学者对于高校“去行政化”的研究也开始从表象的去行政级别、去行政管理走向制度层面、理念层面, 深入思考高校去行政化的内涵、原因, 并探索有效的解决措施。

二、我国高校去行政化研究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 高校去行政化的内涵

对于高校去行政化的内涵, 学者主要从以下视角进行了讨论。

第一, 高校去行政化是去除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方式。眭依凡认为, “应尽快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 彻底解决把大学纳入官僚体系按下属行政职能进行管控的问题。”[4]张楚廷认为, 如果不能祛除中国的官级制, 高等教育只会走向毫无希望的深渊。[5]第二, 高校去行政化是祛除异化的科层体制。钟秉林认为, 去行政化就是要祛除以官僚科层制为基本特征的行政管理在大学管理中的泛化或滥用。[6]王建华则指出, 行政化近似于“科层化”或“过度科层化”, 包括行政权力化、行政级别化及行政文化主导。因此, 去行政化需从这三方面同时入手。[7]第三, 高校去行政化是祛除官僚化。冉亚辉认为, 去行政化的实质是去官僚化, 消除官僚主义作风, 还原科学的行政管理。[8]阎光才则认为, 官僚化虽然具有“内在的法制精神”“正义的程序”和“合理规章约束的刚性”, 但其所具有的非人格化特征导致了众多不良潜规则的盛行, 因此高校需要去官僚化。[9]第四, 高校去行政化本质是回归学术规律、大学本质。别敦荣则认为, 去行政化就是保持大学本身的组织特性, 以追求学术为最高使命。[10]李立国进一步指出, 高校去行政化的本质就是回归学术规律, 包括高等教育规律、人才培养规律、高校发展规律、学术研究规律。[11]

综上, 虽然研究者的出发点不同, 但对于去行政化内涵的理解还是存在着共识:去行政化作为一个集合概念, 它与“行政化”是分不开的, 应从外部行政化和内部行政化两个方面进行剖析。就“去行政化”概念本身而言, 它既包括了祛除用行政机构的运行机制、管理方式、等级制度去管理高校的弊端, 也包括了祛除这种模式“泛化”“滥用”的倾向;它既包括体制方面的创新, 又包括观念方面的转变。此外, 在对高校去行政化问题进行探讨的过程中, 学者从初期对“去行政化”这一概念进行外象化的分析和理解, 到后期从体制、理念、文化等方面进行深入挖掘, 勾画出“去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去科层化”—“去官僚化”—“回归本质与规律”的曲线, 强调了去行政化这一概念的内涵之深, 也勾勒出了这一研究领域的发展动态。

(二) 高校去行政化的现实困境

关于高校去行政化困境的探讨, 主要包括了两种思想。一种从大学“被行政化”的角度, 对去行政化过程中的阻力进行了分析。眭依凡认为, 政府把自己当作大学唯一投资人, 而忘记了政府作为国家代理人的身份标识, 政府职能定位的偏差是根本障碍。[12]陈云超则从经济学的角度提出, “对工业化生产效率的膜拜是导致大学去行政化难的根本原因”。[13]另一种思想则认为, 大学“自身行政化”, 即大学本身组织特性及价值理念的缺失是高校去行政化难的根源所在。如方耀楣等认为, 教授移情“权术”、学术权力自动弱化, 是导致高校行政权力入侵的根本原因。[14]冉亚辉在对学术权力、行政权力进行剖析的基础上, 指出学术权力分散与行政权力集中, 行政权力自我扩张的本能是导致行政权力在两权博弈中屡占上风的原因。[15]

综上, 一方面, 所有的研究表明高校去行政化改革任重而道远。高校去行政化的困境既有政府认识的错位, 又有大学内在逻辑的混乱;既有计划经济体制残余的庇护, 又有高教系统体制的缺陷;既有思想上的“官本位”, 又有机制上的“权力寻租”;既发端于历史文化传统的深处, 又成熟于社会政治制度的土壤。另一方面, 部分研究对于高校去行政化困境的讨论仅仅局限于中国的“历史渊源”与“现实环境”, 忽略了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国际环境, 忽略了大学由社会边缘走向中心的现实, 忽略了社会发展及大学使命自身演变过程中“行政”的必然性, 忽略了政府官员、行政人员、教授群体“经纪人”角色这一心理根源。

(三) 高校去行政化的路径探索

高校去行政化的路径探索是学界关注的焦点, 其观点基本可划分为三个方面。一是以钟秉林为代表的学者认为, 高校去行政化是一项复杂的、长远的、系统的工程, 需要从政府、学校、制度和思想层面全方位改革。钟秉林指出, 应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依法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 协调好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的关系。[16]刘尧则认为, 大学去行政化的基础是国家决策层对大学本质认识的改变。推动去行政化, 应在法制框架中建立大学和政府的委托代理关系, 实行校长遴选制, 并从社会环境和大学管理核心层抓起, 淡化功利思维。[17]二是以龚放、陈金圣为代表的学者, 力求寻找高校去行政化的突破口。龚放认为去行政化的关键是尊重大学的组织特性:学术共同体、群英荟萃;主要出路是大学校长职业化。[16]陈金圣提出必须进行用人制度改革, 实现民选基础上的职业校长制、聘用制度下的教育职员制、“双轨型”的教师聘任制的有机结合。[18]三是以李成为代表的年轻学者依托于相关理论, 提出去行政化改革的新方向。李成认为, 政府与高校间“契约不完全”的委托代理制度催生了高校行政化问题, 因此应发挥制度“诱致性变迁”的作用, 树立契约行政、第三方代理、服务行政理念。[19]张万宽以网络治理和专业官僚制结构理论为基础, 通过对欧美国家和日本及香港大学治理实践经验的总结, 提出应增加大学的独立性、增强专业人员作用、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强化责任机制。[20]

上述观点从思想、体制、文化等方面论述了高校去行政化的路径, 讨论了如何改变政府职能、完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运作机制等关于高校去行政化的关键问题;关注了教授治校、教育家办学、教授治学等关系到高校去行政化成败的核心理念;提出了高校去行政化重要的途径与方法, 如:制定大学章程, 实现教师职员制, 建立大学校长遴选制、董事会 (理事会) , 完善委员会制等;以网络治理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契约不完全代理等理论为基础, 提供了高校去行政化的新思路。这为更好地进行高校去行政化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持, 同时拓展了该研究领域的视野与范围。

三、对高校去行政化研究的反思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 学界对高校去行政化问题的研究主要关注了高校去行政化的含义及本质、现实困境及改革措施等几个方面。相对于其他研究领域, 国内关于高校去行政化的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 对高校去行政化内涵的再厘清

由于行政化问题更多来自于高校管理的实际工作中, 这就导致“去行政化”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至今模糊不清。虽然有些学者在研究中引入了一些很有意义的概念, 一些学者从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等学科领域进行了相关含义的探讨, 但学者们对于“去行政化”这一概念的描述, 缺乏抽象性, 缺少规范的、确定的界定和解释。在研究方法上, 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来讨论问题, 也有采用演绎、归纳的方式来论述。研究视角的差异性、研究方法的单一性、个人所站立场的不同导致研究内容和范围的复杂化、多样化, 进而导致对这一概念歧见丛生, 最终影响了研究效度。正如学术研究重要性的体现不是通过个别研究成果来对日常实践直接产生影响, 而是通过长期的研究工作改变知识体系、思想体系间接作用于实践, 纯理论化的高校去行政化含义更能够拓宽研究的广度、宽度和深度, 拓展不同学科领域背景和相关利益群体的思维、眼界与视野, 进而影响政府、行政人员、教授、教师所信奉的观念, 间接对其行为方式造成深远影响, 从而为高校去行政化的实践之路铺平道路。因此, 今后相关研究的重点应在探索新的研究方法, 如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模型研究法的基础上, 同时减少描述性的、规定性的论述, 提高论述的一致性, 增强客观、理性的分析, 使高校去行政化内涵更为明确、清晰。

(二) 从国际化的视角探讨本土化的研究

纵览有关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研究可以发现, 很多学者将“高校行政化”问题看作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的特殊现象, 认为它是中国“特色”的高教系统问题。基于此种认识, 研究者们将讨论的焦点更多地放在了中国的历史传统、文化底蕴、计划经济时代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方面, 而忽略了大学本身的职能由“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向“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扩展的过程中, 政府介入的必然性;忽略了大学由“国内”走向“国际化”的过程中, 大学这一“学术卡特尔”组织因无法承受其他利益群体的冲击, 为高校“行政化”问题的出现提供了可能性。在引入相关国外文献时, 学者也更多地将视角放在如何利用欧美国家的学校体制来解决国内“去行政化”问题上, 忽略了“学校工作是在国家文化和学校历史所营造的具体环境中进行的”。此外, 国内学者借鉴了大量的国外现行体制来解决中国高校去行政化问题, 虽然董事会制、理事会制、委员会制的提出, 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研究思路, 但是教育传统与文化上的差异性, 是否会导致在欧美国家被认为是有效的、恰当的体制, 放在中国却“水土不服”呢?这是学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三) 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

“教育是在多重复杂因素影响下处在随时随地变化发展之中的活动, 这种紧迫性就要求教育理论必须要随时关照当下的教育实践, 以此为基点规划其方向和路径。”[21]然而, 目前关于高校去行政化的研究基本上还是运用文献梳理、理论思辨等定性研究方法对高校去行政化的内涵、本质、障碍、解决途径进行分析, 定量研究以及基于实践的理论研究比较缺乏。从现有文献来看, 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定义搜索条件为:一级索引关键词为“去行政化”, 二级索引关键词为“大学”或“高校”, 对2006年以来发表的国内学术期刊论文进行搜索, 第一次搜索可查阅到学术论文1260篇, 第二次为578篇, 其中很少有采用定量研究方法对去行政化问题进行研究的文章。尽管高校去行政化问题涉及到国家行政体制、教育行政体制以及高校内部高层行政人员, 但教授、教师、学生作为主要相关利益群体, 有效资料的搜集并非不可能。即使是在定性研究方法的应用上, 大多是以叙述为主, 缺少方法意识、专业意识及学理性的批判。

亚伯拉罕·弗莱克斯纳所倡导的“收集资料不是研究, 收集大量描述性材料不是研究, 研究不是通过雇佣他的某个人而是个人独自作出的静悄悄的和艰难的努力”理念, 已经难以满足快速变化的现代社会需要。这种在“象牙塔”中一人苦思冥想得出的结论, 由于缺少数据的有力支持, 难免缺乏说服力, 不利于高校去行政化实践改革的探索。

摘要:行政化问题是高校功能扩大化、地位中心化、使命工具化的舶来品, 它既不是中国高等教育系统的特殊现象, 也并非仅在中国文化土壤中生根发芽。高校“去行政化”问题研究, 应在厘清高校的组织特性、对高校的使命与职能变迁进行梳理的基础上, 深化“去行政化”的基本内涵、从国际化视角探讨本土化问题, 坚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高校去行政化问题 第11篇

[关键词]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去行政化

[中图分类号]G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853(2011)06—0059—05

1、高校行政化的表现及其弊端

2010年7月29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公布,正式文本将征求意见稿提出的“要逐步取消高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中的“逐步”二字删去,可见国家已将高校去行政化提上议事日程,也格外彰显了改革的决心和力度。

通常认为,所谓高校行政化是指行政权力过多地渗入到高校,行政结构、行政运转机制、行政行为方式等在高校延伸和泛滥,进而使高校成为一个等级森严的行政机关。具体来说,高校的行政化问题分为外部和内部。前者在于高校与政府关系下的自主办学问题,后者在于高校内部的官本位问题。对高校外部来说,行政化表现为高校在国家行政管理序列中具有一定的行政级别,更表现在高校作为政府的行政下属性组织,其办学自主权和学术自由受到严重制约。对高校内部来说,行政化表现为行政权力主导一切,职能配置、组织建构、决策管理等方面与政府部门极其相似,不仅有官场的结构,还有官场的文化和官场的行事方式,官本位风气普遍流行。

目前,高校行政化已经成为制约高校发展的最大障碍和阻力。其主要弊端有:(1)强化了政府对高校的行政控制,而使高校的独立精神日益减少。对高校领导的选拔、任命、评价、考核等权力掌握在政府手中,高校领导既是专业领导,更是行政领导。因此,在办学过程中,高校领导很难做到不唯上是从,主要是按政府部门的文件、指令办学,很难真正体现学校的历史和文化,造成高校“千校一面”、专业设置“一窝蜂”的现象,缺乏特色和个性。(2)制约了学术的发展创新,教育质量下降。行政思维办校,容易导致高校追求近期业绩而放弃长远规划,注重外延发展而忽视内涵建设。于是,高校办学行为就成了“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近年来,高校热衷于升级,渴求从“二本”到“一本”,再到“211”“985”行列,等等;另有一些专科学校则在努力地“专升本”。为了实现以上目标,一些高校通过给教师下达高指标科研任务而使教师成为。学术民工”,迫使一些学者在科学研究中急功近利,加剧了学术界的浮躁之风:“计划学术”“量化学术”盛行,造成学术泡沫和学术垃圾;还有很多高校不顾自身实际情况,想方设法增设本科专业、硕士点和博士点。这些做法都严重影响到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以至于尽管我们成了世界上博士最多的国家,而学术成就却依然不敢恭维。(3)增强了高校及其二级部门领导的官员定位和官员意识。目前,我国各公立高校的校长、党委书记的行政级别从副厅级到副部级不等,以正厅级居多。各高校的二级部门负责人则多为正处级。行政级别既是身份的体现,也是权力的象征。在高校,除了专任教师以外,能够向更高一级别的行政职务晋升成了很多人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努力方向。对权力的追逐严重败坏了宁静质朴、厚德载物的教育本质,学问神圣、人格高洁成为逐渐离我们远去的话语。甚至,一些专任教师、学者放弃自己的学术研究,走上所谓的行政道路。“学(此处指学术研究)而优则仕”引导了高校的趋官时尚,使“教授竞争处长”成为高校中的普遍现象。众人对行政权力的追求,又使得高校行政化问题更加严重。

诚如香港科技大学教授丁学良先生所言,如果中国的大学仍然是“衙门”或“衙门”附属品的话,中国的大学就没有希望。高校去行政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教育家办学、教授治校”,对外是自主办学,对内是学术自由,让教师们的创造力和潜能有足够的展现平台。这样,高校才会获得持续发展,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2、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的历程及难点

2.1简明历程

2007年4月22日至23日,新闻出版总署与教育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高校出版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出台了《高等学校出版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高等学校出版社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两个文件对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实施步骤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确定清华大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18家高校出版社转制为企业,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实行新的事业单位体制,简称“18+1”改革试点。这标志着酝酿已久、争议颇多的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经历了。山雨欲来风满楼”氤氲中的观望,也经历了“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状态下的等待,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终于开启了破冰之旅。

其实,在此之前的2006年11月25日,中国大学版协在桂林召开了全国大学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研讨会。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在会议上强调,深化改革是推进高校出版社发展的必由之路,并指出要按照“先试点、后改革”的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高校出版社的改革。今天看来,关于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总署当时态度是坚决的,而操作是谨慎的。因本次会议也是作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建社20周年的系列活动之一,当时与会的高校出版社领导比较多,会议的内容和精神得以在各高校出版社较为广泛地传达,故基本上可视为2007年4月北京会议的预备会或日通气会,在业界称为“桂林会议”。

2008年6月19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文化体制改革,有路线图也有时间表》的文章,指出三年内要完成158家中央在京出版社、7家地方出版集团、103家高校出版社的改革。由此,高校出版社的体制改革开始提速,进程明显加快。至2009年,高校出版社均已启动体制改革工作,并将在2010年年底之前全部完成。

2.2目标与要求

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和教育部的要求,高校出版社将分成企业体制和事业体制两类,绝大多数将转制为企业,严格说,本文标题所指和研究对象即是此类出版社,少数可以实行新的事业体制。转制为企业的,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实行事业体制的,要按照事业体制的新要求规范运行,积极推进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的具体目标是:(1)培育一批具有雄厚实力、较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大型高校出版企业和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的高校出版集团公司;(2)培育一批向“专、精、特”方向发展,在某一图书领域占有较高市场份额和较强影响力的中小型专业出版企业;(3)培育少量服务意识强、服务质量高、按照新机制运行的高校出版事业单位。对于绝大多数需要转制成企业的出版社而言,主要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1)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等资产处置工作:(2)人员安置工作,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现有事业编制的人员在转制后,实行企业用人机制,待其退休后,与学校事业编制的教职员工享受同等待遇;(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为代表的出版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机制灵活的管理体系。

2.3重点与难点

根据经济学理论和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我们知道,改革的关键是处理好学校与出版社的关系:重点是积极推进劳动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核心则是产权制度改革,这也是难点所在。

回过头来看,高校出版社的改革并不彻底,至少速度上是缓慢的。很多出版社还停留在表面,浅尝辄止,基本上是“换汤不换药”,有些出版社甚至连“汤”也没换,只是在形式上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的变更,由“事业单位”变成“企业单位”。现在,一些高校出版社既不像“事业”,也不像“企业”,更不像学术机构,却又似乎都沾点边。这些出版社的员工往往感到无所适从,既要完成岗位工作,又要抓紧时间提高学历或撰写论文。工作、学历、职称、职务似乎都很重要,当它们发生冲突时便难以取舍。高校出版社这种“四不像”现象是改革过程中恚得患失的心态造成的,既期望出版社企业属性下的快速发展,又贪图事业属性下的丰厚福利,甚似齐人之女“欲东家食而西家宿”。如果说这是高校出版社改革过渡期出现的在所难免的现象,那么,我们希望这个时间不要太长。

从结果来看,改革尚未给高校出版社带来勃勃生机,显然没有达到新闻出版总署和教育部的预期目标。这并不是说明高校出版社不需要改革或不能改革,恰恰反映了我们的改革还不够深入,还不到位,还存在思想上的误区和行动上的懈怠。其主要原因是:(1)思想认识不够深刻,认为高校出版社只要转为企业了,就一定能够得到迅猛发展。其实,创造新体制只是基础,建立新机制才是关键。新体制的建立为高校出版社内部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扫清了障碍,但要将三项制度改革落到实处,也并非易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努力推进才行。(2)“事业情结”难以割舍,没有企业意识和创业冲动,在改革的行为上比较迟缓。(3)毋庸讳言,也存在政策方面的因素,例如高校本身的改革没有同步推进,一些配套措施、办法还有待完善,等等。另一方面,很多政策被证明行之有效,但操作过程的诸多细节问题依然考验着我们的智慧。但是,这些我们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改革本身就是不断探索的过程,需要的就是开拓创新。

3、高校去行政化对出版社改革的积极意义

3.1有助于理顺校社关系

高校出版社的“转企改制”(即由“事业单位”转变为“企业单位”),其实质可以理解为:首先是高校出版社去行政化的过程,然后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成现代出版企业的创建。

现在,校社关系处理得融洽与否已经成为高校出版社能否健康、顺利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校社关系未理顺,高校出版社的改革就无从谈起。这是因为:(1)高校是各自出版社的主办单位、出资人,目前仍为全额投资方,是出版社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认识到这一点,那种“改制后,出版社与学校就没什么关系了”的言论就不攻自破。(2)出版社的体制改革需要得到各自高校全方位的支持。故正确对待、处理与学校的关系,让学校准确了解相关信息和合理诉求,得到学校的理解和支持,是各高校出版在体制改革当中的首要工作,也是关键性工作。

在行政化体制下,高校在管理出版社过程中的主要问题表现在:(1)学校领导及其有关部门基本上不把出版社当作一个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基本上不了解、也不遵循出版工作规律管理自己的出版社,而是作为学校的二级部门来配置干部和安排职工,要求其无条件地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2)出版社在人、财、物方面的自主权较少,缺乏独立的人事权和分配权。学校对出版社的上缴利润具有随意性,更注重的是近期目标和既得利益。(3)对出版社领导的遴选和任命采用行政干部选拔的办法,较少考虑出版社工作的特殊性和专业性,部分出版社社长更换频繁。对照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要求,我们知道,一名优秀的高校出版社社长应该懂出版,至少懂经济,理想状态是出版家或者是经济学家。但在行政化的高校里,他们的第一身份是学校的中层干部(多为正处级),常常要服膺于各种行政锁链和行政应酬,很难做到不唯上是从,不能稍有差池。近些年来,那些有思想、有能力、有个性、懂出版、懂经营的高校出版社长在与学校沟通的过程中出现误会而遭解职的不在少数。实际上,这种误会有些时候又很难避免。因为一名负责任的社长既要站在学校的角度思考问题,也要为出版社的发展争取政策:既要努力为学校多缴利润,又要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在与学校沟通的过程中,社长与学校领导并不拥有平等的话语权,如果意见相左,就会被认为没有站在学校的角度为学校排忧解难(或锦上添花),而是在为出版社甚至为社长自己争取利益。误会如不能及时消除,社长就往往要面临“下课”的结局。柳斌杰署长曾一针见血地指出:“高校在出版方面对人才的重视在某些时候不如对教学人才的重视

·出版行业专业性强,领导要有知识,讲政治、懂经营、会管理,人不行马上就撤下来。”

转企改制促使高校出版社去行政化,如果主管高校能同步去行政化,学校与出版社的关系将变得更为简单,对出版社的管理也将会变得更加科学。出版社转制成企业以后,其定位应当是受出资人(即学校)委托,经营国有资产,其核心是确立合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而非仅仅是一个内设部门或附属单位。学校对出版社业务和经营状况的监督将主要体现在监事会中而不是直接干预,出版社将既有经营权,也有决策权,这样有利于经营效率最大化,也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另外,对出版社社长的选拔也会更加注重专业性,只有那些懂得出版、热爱出版的人方能当此重任,才愿当此重任;而那些追逐行政级别的专任教师、学者将不再因“觊觎”社长的“职位”而放弃学术研究,因为高校去行政化之后,已无所谓的行政道路可走。

3.2有利于推进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

高校出版社转企改制的重点工作是要积极推进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梁上启、段维总结:改制前,高校出版社人事制度死板、劳动关系僵化、分配制度尴尬。改制后,在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方面必须做出相应的改革。实际上,这三项制度的改革又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总的目标和落脚点只有一个,即出版社如何吸纳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的问题。人才资源是现代企业发展的第一要素,松下幸之助有句名言:“企业最好的资产是人。”高校出版社的体制改革说到底是改革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因素,是对人思想的解放和潜能的激发。

《高等学校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要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稳妥

处理高校出版社的人事关系。这条原则后来成为各高校出版社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依据。事实上,在行政化的高校里,这种貌似公允、有助稳定的用人方式,产生了一大批身份贵族,既难以激发老员工的创造性,也难以带动新员工的积极性。

“老人”是指从学校转岗过来的教师或管理岗位上调过来的干部以及逐年录用的高校毕业生(以2002年以前毕业者为主,因为中国高校1999年开始扩招,2003年,首届扩招学生毕业,从这一年起,出版社在选用毕业生时大多采用招聘制)。他们都是事业编制,享受国家的基本工资待遇,大多数都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社领导、部门负责人都有行政级别。“老办法”指对现有事业编制人员,采取转企后按企业用工制度,退休后回到学校,由学校负责管理,与同级教职员工享受同等待遇的办法。在行政化的高校中,出版社对“老人”在薪酬体系上基本实行身份管理,按职务、职称、工作年限确定薪酬,与工作业绩联系并不紧密。故,在工作中,他们尽管也有任务和目标,也有困难和压力,但相比较而言,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行政职务的升迁和更高一级技术职称的评定,这才是他们的切身利益。这一点,并没有因出版社体制改革而发生根本性改变。改制后,出版社的“老人”依然热衷于搞“科研”,热衷于考博士,而不是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来;在执行上依然热衷于做“好人”,而不是按现代企业制度办事。他们都有铁饭碗的优越感,不会有真正面临下岗失业的风险,因为即使在将来作为“企业”的出版社发展出现问题,甚至生存不下去了,他们依然可以回到学校而马上恢复“事业”身份。总之,在行政化的高校中,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依然不高,潜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没有真正的主人翁意识。

“新人”是指出版社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的员工,他们大多是2002年以后进社,主要工作在编辑、校对、发行等业务岗位,相对来说,他们进社的时间不长,都比较年轻。现在对他们的管理一般都采用人事代理制。“新办法”指对现有事业编制以外人员(即“新人”)的医疗、失业、养老、住房等各项社会保险必须严格达标。通过做好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衔接,切实维护“新人”的基本利益。“新人”大多工作在一线,处于听从安排和服从指挥的位置,难以表达自己的真正想法,工作的主动性和个人潜能受到压制。多数人把工作当作一件任务来完成,基本上没有长远的计划。在行政化的高校中,他们没有安全感和归属感。在薪酬上,对他们也有一定的歧视性,有些待遇如学校工会的福利他们不能享受;即使在社内,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他们的不稳定性更大,一旦有更好的岗位,则可能立马“跳槽”。

高校去行政化有利于所有员工获得同等身份,即“社会人”,大家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在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上,形成全员竞争上岗、层层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竞争和管理机制,让每个员工都有展现才华的平台,都能在工作中最大程度地实现自我价值,从而促进出版社的发展与腾飞。

3.3有利于产权制度改革

从理论上讲,体制改革的核心和敏感神经就是产权问题。“产权明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第一要义。体制创新、体制改革首先是经济关系的创新和改革。马克思指出:所有制关系是一切经济关系中最重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关系。不改革产权制度,高校出版社的体制改革就不能深入,就不能顺利推进,就不是真正意义的改革。产权制度的改革分两个层面,首先是产权多元化,即投资主体多元化;其次是产权人格化,亦可称为期权激励约束政策。

目前,高校依然是各自出版社的唯一出资人,在这种单一的产权结构下,出版社即使成功转为企业了,也还是一个变相的二级单位,其市场的主体地位依然难以得到有力保障。只有在实行产权多元化的情况下,高校出版社成为多元投资主体,由于各投资主体对本身利益的关注,必然要求出版社的经营对自己的资产负责,这样有利于高校出版社形成科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产权多元化还有助于高校出版社以资本为纽带不断做大。面对国内出版界愈演愈烈的以联合、兼并、收购为表象的集团化大潮,高校出版社如果想吸纳外围资金,实现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继而实现集团化,必须要以资本为纽带。

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二个层面即产权人格化,就是在转制过程中,逐步让出版企业的管理者、经营者、骨干人员和达到一定条件的职工享有一定的股权,并以这个产权份额来实现对员工持续而长久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使大家既享有自己创造的财富又承担投资的风险责任。孟子日“有恒产者有恒心”,产权激励是对人力资本最有激励效应的途径与方法,是推动出版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逻辑上的必然选择。

产权制度改革是重塑市场主体最核心也是最前沿的内容,不论是实现出版社产权多元化还是产权人格化,都必须过学校这一关;而行政化的高校是远离市场的,甚至是抵制市场的。所以,即使是转制成“企业”之后,在行政化的高校中,出版社的职工拥有股权也可能只能是纸上谈兵。行政化是隔在学校和市场之间一堵无形而厚重的墙。

高校“去行政化”的讹传与现实反思 第12篇

一、高校“去行政化”概念的误解与辨析

高校“去行政化”, 从概念上看存在模糊和笼统的倾向, 因而有些学者认为高校“去行政化”, 意味着取消高校的行政部门和行政管理职能, 从而建设一所纯学术、纯教学的新型学府。

(一) 高校“行政化”的涵义

要客观全面理解“去行政化”的概念, 必须首先认识何谓高校“行政化”。高校“行政化”, 从公共管理学的意义上分析, 是指以行政权力作为运行机制的主导, 通过以行政资源作为管理载体, 以实现代理国家权力意志的一种管理模式。具体而言, 高校“行政化”包含政府对高校管理的行政化以及高校内部管理的泛行政化两个方面。

政府对高校管理的行政化, 主要是指政府过多地干预高校的运作, 以各种行政手段渗透于高校的各项工作, 进而影响高校办学独立自主权。美国高等教育思想家克拉克·科尔指出:“高等教育的历史, 很多是由内部逻辑与外部压力的对抗谱写的, 高等教育从来没有完全自治过。”[1] 其主要体现在高校招生计划的审批、专业设置的限制、科学研究的管理以及高校经费使用等事项。高校内部管理的泛行政化是指高校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权力运用的错位, 高校内部充斥着政府行政机构的色彩, 以行政权力取代或者干扰学术权力进行高校管理。

(二) 何谓高校“去行政化”

根据对高校行政化的分析, 高校的“去行政化”, 意指革除高校泛行政化的流弊, 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 建立起自主管理和科学运作的现代大学制度。独立办学是高校发展的基本方向和社会趋势。它要求高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依照法律规定行使高等教育决策和组织高等教育教学活动。这要求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权力让渡高校, 以法律形式规定高校的应有权力, 以使高校责权合一。因而, 高校“去行政化”的核心在于在制度安排上转变目前政府对高校的泛行政化管理, 不断推进政校分离、自主办学。

更为重要的是, 高校的“去行政化”, 还指高校理应按照学术自由等学术研究规律进行学术管理。高校的学术研究是建筑在个人旨趣基础上探讨问题, 这需要一套完善的保障制度对学者自由研究进行保护。这种制度要求高校行政管理者和教授学者之间互相尊重。管理者要注重学术自主, 通过民主科学的方式进行学术管理。其直接的目的在于促进高校教育资源从“行政权力主导型”配置模式向“教育规律主导型”配置模式的转变, 从而使得高等教育活动规律和科学的学术研究规律真正成为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最终推手。一言以蔽之, 高校“去行政化”就是按高等教育的规律办高等教育 (李立国, 等, 2010 ) 。

二、高校“去行政化”对象的误传与思考

学界引起的另一个讹传是关于高校“去行政化”的对象, 认为去行政化主要去掉大学的行政管理, 或简单地理解为去掉大学校长的级别和去掉大学的行政级别。这种片面理解高校“去行政化”的观点, 不仅与国外高校“去行政化”的优秀经验背道而驰, 而且造成高校“去行政化”的目的错位。

(一) 国外高校“去行政化”的经验

高等教育发展至今, 行政管理已经成为推动国外高等教育发展的积极力量。其中, 发达国家积累了丰富的高校行政管理经验, 并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实现高校的“去行政化”:其一, 注重科学管理。善于发展各种灵活高效的管理手段, 特别是对行政部门的升级转型。其二, 倡导专业行政。国外享誉全球的高校都在全国或全球聘用专业管理人员承担管理岗位, 同时严格按照聘用标准和聘用程序选录专门管理人才。其三, 重视管理者素质提升。开拓专业的针对管理人员的培训, 从而从多方面提高管理者的多种技能。最后, 也是最为重要的手段, 就是强调高校行政的文化底蕴, 对学术体现推崇, 对学生体现服务。

这些有益的经验, 对我国高校“去行政化”的思想和实践都具有指导意义。我国高校行政结构较为复杂, 除学术事务外, 校园管理、招生宣传、学生管理以及基础建设等, 都需要高校行政及时有效地处理, 不能简单地将高校“去行政化”视为去“行政管理”。高校“去行政化”需要着力的是管理科学和运作专业, 进而促进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

(二) “去行政化”的目的

中国农业大学校长瞿振元指出:“对于行政权力对学术研究的不当渗透, 当然应该‘去行政化’;但对于某些需要行政管理发挥作用的领域, 还是不要轻易‘去行政化’。”[2] 可见, 高校“去行政化”并非废弃高校的行政管理, 更不能情绪化理解为撤销大学校长的级别和行政部门级别, 而是寻求与时俱进的符合高校发展规律的组织结构和行政模式。目前正在筹建的南方科技大学是实践高校“去行政化”的典型, 其管理工作将由教学科研骨干为主导, 行政管理机构则由数个办公室组成, 管理岗位不设行政级别, 但也并非完全撤除行政部门, 更非弱化行政管理职能。高校作为社会治理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贯彻落实教育政策, 制定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不通过行政管理难以实现。

高校“去行政化”的目的在于建立高校内部完善的管理体制, 进而形成学术自由、思想独立的大学精神, 彻底制止高校内部行政权力阻挠学术发展的现象出现, 树立高校学术为尊的正确观念。这要求高校行政部门不再成为高校管理的唯一主体, 确保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统筹协调, 促进高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 高校“去行政化”应该抛弃的不是高校日常运作的行政管理, 而是摒弃由权力带来的官僚作风。从这个意思上说, 高校“去行政化”的依归在于以学术为本, 由官本位回归学术本位, 消除非学术因素对学术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高校“去行政化”效能的误读与反思

一些学者之所以高举高校“去行政化”的大旗, 在于其认为行政化是导致高校办学质量不高或其他问题的首因, 因而片面认为高校“去行政化”可以有效解决高校发展遇到的问题。

(一) “去行政化”的现实诉求

目前, 高校行政主导学术的现象有着复杂的历史遗留原因, 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行政力量主导, 难以形成高校内部学术共同体的自主运行模式, 使得学术精英合法化机制难以在短期内生成。这种尴尬的局面为行政权力的介入提供了合法化的便利。但从当今大学的发展趋势看, 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 完全去除高校行政的乌托邦式的高校“去行政化”其实并不存在。一方面由于应对国家的教育资助等行政事务, 另一方面是发展学术权益的内部行政管理事务。目前国际上办学质量较高的知名学府, 如欧洲国家的高校, 正加紧强化对机构内部的行政权力。所以, 高校“去行政化”, 并非是追求理想意义上的“去行政化”, 而是基于目前高校行政权力过强, 而导致的学术自主沦陷或学术环境污染而提出的一种诉求。为此, 高校“去行政化”只能是为提高办学质量提供外部的自由环境, 办学质量的提升还需要高校“软件”和“硬件”的结合。

(二) “去行政化”的实质旨归

行政权力客观存在于高等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之中, 不能将办学质量不高等发展问题归咎于高校的行政管理。实际上, 高校的高效运转必须依靠行政管理作为支持, 不然可能发生组织自由化与松垮的无序状态。当然, 行政权力只有置于一定的范畴空间当中才具有合法性, 它必须维持和保障高校的学术得以不受外来干扰而自由发展。高校之所以被称为“大学”, 并不是因为它是“事业单位”, 而是因为它是“学问之府”, 是知识与学术的摇篮。但高校要保障自身成为学术殿堂, 保证依照国家教育政策培养人才, 就必须置于行政权力的管理之中才能有效地运行和实现。

美国学者阿特巴赫指出, 随着高等教育领域中行政人员的数量增长, 高级行政人员的管理权力大大加强, 他们控制了预算和学术规划。大学早期存在的人们之间的密切关系和人文标准正在受到规模、制度和程序的侵蚀, 大学“不可避免地官僚化了”[3] 。一言以蔽之, 当下高校的“去行政化”, 其实一方面强调淡化过多、过强的行政权力介入, 另一方面在于强化学术内部的自主权力。但是, 无论是“淡化行政权力”还是“强化学术权力”, 都应该建立起符合现代教育规律的制度安排加以完成。这样, 高校“去行政化”的实质指向在于通过学术系统内部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 进而推动学术地位的进一步提升, 并促进高校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互优化运作。

四、高校“去行政化”的理性解读

通过上述反思, 笔者认为造成高校“去行政化”观念误读的主要原因在于大多数学者在介绍或宣传时不求甚解, 缺乏对世界范围内高校“去行政化”的经验解读, 或望文生义, 或“以讹传讹”。高校“去行政化”观念的讹传使推进高校去行政化工作产生异化。这种异化不仅混淆和模糊了人们对高校“去行政化”思想的真正理解, 而且最终将消弭该思想的应有作用。其实, 高校“去行政化”主要涉及两组关系, 协调好这两组关系, 便能正确认识高校“去行政化”的精神内涵。一是政府与高校之间的关系;二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的关系。

毫无疑问, 政府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最为重要的投资者, 因而理所当然成为高等教育的直接管理者。然而, 政府对高校实行包办管理, 无疑会使高校堕入“行政化”的无底深渊。正如洪堡所言:“国家决不应指望大学同政府的眼前利益直接联系起来;却应相信大学若能完成他们的真正使命, 则不仅能为政府的眼前的任务服务而已, 还会使大学在学术上不断地提高, 从而不断地开创更广阔的事业基础, 并且使人力物力得以发挥更大的功用, 其成绩远非政府的近前布置所能预料的。”[4] 为此, 高校“去行政化”需要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转变职能, 适度放权。高校需要充分的办学独立和学术自由, 而不是成为被政府高度管制的工具。长远来看, 建立符合高等教育规律的现代大学制度无疑是高校“去行政化”的必然之路。

另外, 高校其实属于学术机构, 学术活动是其最为基本的运行方式。缺失学术的高校就等于缺失了其基本属性和应有的社会价值。因此, 高校内部的学术权力是保持高校特有的大学特征的前提所在。而行政权力为学术活动的健康、顺利进行提供了可能性保障, 并因保障学术的发展而存在价值意义。因此, 从现阶段高校“行政化”来说, 当务之急在于行政权力不能限制学术权力的生存空间, 而应让学术权力独立行使而不受行政权力的干涉, 同时给予教学和科研更为广阔的人文关怀。更为务实的做法应该是以教授为代表的学术力量与以行政为中心的权力系统相互促进, 切实把行政系统转变为服务学术的管理机构。正如英国著名的高等教育专家阿什比所希望的:“大学的前途, 就其协调传统与革新的职能而言, 应多取决于成千上万位教师的价值观, 因为思想与创造不能由行政部门以命令方式向下推行。”[5]

摘要:当前, 一些学者在介绍和宣传高校“去行政化”的思想时, 做出了与其本义不一致的理论归纳和内容概述。这些对高校“去行政化”的实质思想和观念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甚至矛盾的讹传。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即对高校“去行政化”概念的误解、对象的误传以及效能的误读。对这些讹传进行批判反思, 有利于人们对高校“去行政化”思想真义的理解、发展与落实。

关键词:高校,去行政化,学术权力

参考文献

[1][美]克拉.克科尔.大学的功用[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 2003:5.

[2]肖国忠.确保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N].光明日报, 2010-03-14.

[3]王英杰.大学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冲突解析——一个文化的视角[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2007, (1) .57.

[4]黄福涛.欧洲高等教育近代化——法、英、德近代高等教育制度的形成[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 1998:1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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